实施依法治校范文

2024-06-12

实施依法治校范文(精选6篇)

实施依法治校 第1篇

实施依法治校,努力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潼关城关二中依法治校汇报材料

为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校方针,落实陕西省关于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和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关心和爱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努力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我校坚持实施依法治校,依法治教,采取多种形式,努力提高依法治校的实际效果,促进了校园良好环境建设。

一、明确办学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保护法》为指导,以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要求为依据,围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工作目标,坚持以“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校园”的理念,以注重学生身心健康,推进新课程改革顺利实施为目的,切实转变教育观念,更新教育思想,树立全新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采取有效措施依法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负担,全面推进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1、加强师德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渭南市教师“十不准”》规定,加强和改进教师职业道德教育,重视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全校教师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保护法》,确保“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工作取得实效。严格师德考核,切实把师德考核及教师教育行为作为教职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教师评优、评先奖励的重要依据,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2、加强课程管理,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随意增加或减少课程门类、课时。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不加快教学进度、提前结束功课和提前复习迎考。认真开展好活动课教学,拓宽学生的视野,培养学生的兴趣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自觉主动的接受社会和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监督。

3、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统一作息时间。控制学生每日在校的课内外活动时间,中午严禁布置作业,严禁组织上课、补课或自习等侵占学生休息时间的活动,任何年级和班级不得拖延时间从事任何活动。认真落实“两课两操两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4、切实加强对学生的用书管理。彻底解决乱订复习资料和不规范用书问题,规范教材管理和使用行为。任何组室和教师个人均不得向学生变相征订或出售教辅资料。如有违背规定的,要严肃进行查处,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以此维护教材使用和管理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从而达成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经济负担的目的。

5、推行校务公开工作,切实规范收费行为。学校落实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文件依据,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坚决制止乱收费,未经学校许可,任何年级班级和个人不得私自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6、控制学生家庭作业的分量和难度。教师坚持“备课要深,讲课要清,作业要精,辅导要勤”,课后作业质量要精,突出重点;作业量要适当,避免重复。严禁搞题海战术,或随意增加学生的作业量,坚决杜绝用加大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一经发现,对任课教师严肃处理。各年级强化落实作业审批和督察制度。

7、规范教学常规管理。按规定组织考试,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坚持全面评价学生的发展,不准按考试成绩排队,创设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教育教学工作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树立学生自信心,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8、安排好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在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的同时,全面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建设工作,关心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正确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学校及全体教职员工积极全面了解社会,利用社会资源,正视社会问题,积极配合和正确引导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要求全体教师以对学生、对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不仅教好书,而且育好人,主动和家庭、社会相结合,创造一种有助于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同时开展了积极向上的,健康活泼的各种文体活动,如启明星艺术节和体育节,让学生在宽松愉快的环境中学习成长。

9、全体教职员工积极提高认识,主动增强“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教学观,更新观念,创新思维,主动自觉的探索新的教学模式,善于研究问题,把功夫下在备课、上课和研究教法上。教师是搞好“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主要群体,要求广大教师真正担负起工作的重任,为切实地把我校办成人民满意的学校而努力。

10、学校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切实把“贯彻《义务教育法》 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工作纳入学校的重要工作日程。经常对教育教学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对违反规定者严肃处理。建立“规范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使之成为全面推进基础教育,实施新课程改革,为学生发展成长创造优良宽松的学习环境的有效机制。

三、加强法制教育,促进校园法制环境建设

1、加强合作,注意法制教育的社会性。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不仅仅是学校的事情,社会各方面应该形成合力,才能保证教育效果。因此,学校积极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一是邀请我校法制辅导员到学校进行法制讲座,请他们结合实际,分析案例,摆事实、讲道理,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二是争取当地执法机关和社区的配合,对学生在社会的守法情况进行监督;三是建立家长教育委员会,成立家长学校,提高家长的素质,争取家庭的支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在学校内部,则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发挥团队教育阵地的作用,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充分利用课堂、学校广播站、学校橱窗、班级黑板报、晨周会、班队活动、国旗下讲话等各种宣传阵地,狠抓普法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由于校内外结合的法制教育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增强了学生的法制意识,在校学生无违法犯罪现象。

2、立足课堂,提高法制教育的渗透性。他们把法律常识教育纳入必修课内容,做到大纲、教材、教师、课时“四保证”,普遍开展法制教育。除确保政治课完成法制教材规定内容外,还充分利用团队活动时间及每周的晨会时间,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由于思想重视,认识到位,教学效果较好。

3、针对实际,强调法制教育的层次性。针对学生的年龄层次和个性特征,学校在教育内容和方式上注意了层次性和针对性。例如学校学生年龄差异,利用图片展览、表演、观看专题法制教育片等直观形式加强教育,使他们进一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了学生的自信心,提高了学习自觉性。学习交通法规,养成遵守交通法规良好习惯,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坚持在新生中普遍开展军训活动,学习国防知识,增强国防观念,培养良好习惯,也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4、普治并举,突出法制教育的实践性。学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在学法、懂法,形成认知基础的前提下与守法相结合,使普法工作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因此,在法制教育过程中,学校积极引导学生自觉运用法律这一有力的武器来解决具体问题。学校定期举行消防演练活动,同学们能够正确使用灭火器,认真学习《交通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全方位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了学生的安全意识。例如,结合学习《国旗法》,学校严格执行升降国旗制度,并以此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形式,使每周庄严而隆重的升旗仪式成为学校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又一重要途径。由于突出法制教育的实践性,学生的守法意识明显增强。

四、强化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经常对学校房舍安全进行全面检查,统计汇总情况。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工作,保证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和卫生体检工作,进行岗前培训。采取有效的具体工作措施,做好预防传染病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严格门卫制度,落实责任制。对学校各场所进行防盗、防火设施和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提出整治方案。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加强了对学校内互联网上网服务的管理工作。进行大型活动安全事故事前教育,制定安全措施有效的大型活动方案及应急预案,规范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应的安全制度,对教学设施、实验设施安全情况定期形成检查报告,确保危险品专门地点妥善存放,专人负责。

依法治校的实施,提高了全校师生的法制意识,今后,学校将继续开办家长学校、家校法制讲座、小手拉大手互动学法等活动,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不断提高广大干部师生的学法、守法、用法水平,增强依法治校、依法施教的能力,全面提高学校整体素质,使我校在迈向名校的道路上不断进步。

实施依法治校 第2篇

1、实施校长负责制,采取各种形式定期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各项政策法规,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定期召开学校综合治理专题分析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2、学校保卫处,负责学校日常的保卫工作;积极与司法部门联络,有效遏制并处理好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性事件;定期检查校内防火、防盗等设施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3、政教处负责组织开展《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自我管理量化考评细则》的指导和检查工作,定期通报检查结果,有效地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4、学校总务处负责保障各项设施的安全运行,并根据检查结果及时检修和维护。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

5、学校团委积极配合政教处定期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团队干部的模范作用,影响和带动更多的青少年自觉遵纪守法。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和安全自救知识。

实施依法治校 第3篇

一、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方略在教育领域的本质要求

(一) 依法治校背景探究———依法治国

1978年12月13日, 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 团结一致向前看》中提出来“为了保障人民民主, 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 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的重要论断, 提出了“做到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 开启了我国法制建设的新局面。

1997年9月, 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 实行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五大报告同时强调, 依法治国, 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 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1999年3月, 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正式将“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治国方略写入宪法修正案中。从此,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2002年11月, 党的十六大报告把依法治国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目标, 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2007年10月,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将深入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列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

2012年11月,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了一个更新的高度。

2014年10月,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二) 依法治校的法律基础—我国教育法制的基本状况

我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了在教育领域贯彻实施这一基本方略, 我国加快了高等教育立法进程。目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体系框架基本形成。首先, 从法律层面而言, 我国出台了《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多部法律。其次, 从行政法规层面而言, 我国出台了若干行政法规, 如《普通高校设置条例》、《教师资格条例》、《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等。再次, 我国出台了行政规章近70部, 如《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等。此外, 教育部也下发了若干旨在贯彻和加强依法治校的文件, 如《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通知》 (教政法[2003]3号)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等。特别是教育部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依法治校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贯彻落实高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必然要求, 也是加快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构建新型政校关系的根本保证。

二、我国高校依法治校的现实障碍

(一) 法治观念和依法管理的意识比较薄弱

就各高校而言, 一些学校和部分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较弱, 学校管理者和教师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 依法对学生实施教育与管理的能力、意识还亟待提高, 对推进依法治校认识还不到位, 这就导致当前教育领域的各种矛盾日益突出, 学校与学生、教师之间纠纷也呈多发趋势等等。因此, 各高校亟待提升法律意识。

(二) 依法治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依法治校离不开完备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 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正如前所述, 尽管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大体框架已经基本形成, 但随着社会的迅猛发展, 我国的教育事业也迎来了自己的发展契机。伴随着教育改革和发展, 许多新的领域和管理事项出现了, 迫切要求教育法制建设的完备。然而, 法律实务中我们还面临下列问题。一是现有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备, 特别是一些关于高等教育的法律、行政法规存在某些规定失之偏颇的情况;教育行政法规建设滞后, 如按《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的规定, 应该出台的教育行政法规, 有的至今还没有颁布[2]。二是已有的教育法律法规的内容多数都较为陈旧、滞后, 有些规定已经严重滞后于社会发展。三是现有的教育法律法规中宣言条款较多, 程序性规范较少, 致使实践中缺乏操作性;以《高等教育法》为例, 我国的《高等教育法》中出现了诸多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等等授权性的条款, 这些授权性的条款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差, 亟须进一步的完善。四是有些领域存在着法律盲区。如关于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终身学习、社区教育、学生问题、学校安全等方面, 国家还没有制定和颁布成型的法律法规[3]。“尤其是高等职业教育超常规发展, 已有的法律法规显然无法指导实际的工作, 形成了学校管理的法律盲区, 造成了立法缺乏、立法滞后, 难以操作的现象。”[4]

以上状况的存在, 致使教育法律、行政法规的权威性大打折扣, 已经成为制约依法治校的重要环节。

(三) 高校依法治校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够完善

我国《教育法》第26条、28条和《高等教育法》第27条、28条明确规定, 各级各类学校施行自主管理的依据是学校的“章程”。目前, 各高校逐渐认识到加强规章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因此, 许多高校结合自身实际, 针对学校的各项工作、各项活动, 都制定了相应规章制度以规范学校的管理。但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 各高校内部建章立制工作不到位, 规章严重滞后和不足。有的建章立制水平低, 粗制滥造, 内部规则真空较多, 可操作性不强。另一方面, 各高校制定规章制度随意性较大, 突破法律的规定与界限。有些高校所建规章与现有法律法规衔接不上, 甚至有相当部分学校规章制度存在不合法乃至违法现象。例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四条中, 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 成绩优良, 达到下述水平者, 授予学士学位: (一) 较好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对此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部分高校在制定的《学生手册》中明确规定“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 受到行政记过 (含记过) 以上处分;考试舞弊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甚至出现“英语未通过四级, 不授予学士学位”等等类似的规定。显然, 上述规章制度与上位法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是相抵触的。这就导致一些学校虽有规章可循, 但因规章本身不合法规、脱离实际等, 从而使学校规章制度难以成为依法治校的依据。

(四) 依法治校缺乏正当的程序保障

现代法治行政的核心要求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 必须遵遁正当法律程序, 比如, 要事先告知相对人, 向相对人说明行为的根据、理由, 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 事后为相对人提供相应的救济途径等。此即为正当法律程序原则。该原则实质上是对个人自由的一种重要的法律保障。各高校在实施管理的过程中理应重视正当的程序。但当前实践中的表现是轻视程序, 忽视程序正义。特别是在对师生实施管理的过程中, 过分强调对师生的某种行为的责难、处分, 而非关注应当如何按照一套合理、公正的程序去实施。目前, 在众多学生诉高校行政诉讼中, 以高校败诉居多。而忽视正当程序或程序违法则是高校败诉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 正当的程序保障应该得到重视。

三、我国高校依法治校的路径选择

针对目前我国高校依法治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尤其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这一大背景之下, 加强和完善高校依法治校的相关制度尤显重要和迫切。为此, 本文提出进一步构建高校依法治校的以下解决路径。

(一) 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切实增强依法治校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日本法学家川岛武宜认为, “法不只是靠国家来加以维持的, 没有使法成为作为法主体的个人的法的秩序维持活动, 这是不可能的。———大凡市民社会的法秩序没有作为法主体的个人守法精神是不能维持的。”[5]加大法制宣传教育无疑是提高各高校依法治校法律意识的一条必要的途径, 亦是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要求的重要内容之一。首先, 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好“法律进课堂”活动, 使学生通过课堂教学、主题活动、社会实践等多种方式, 掌握法律知识, 培养法治理念。其次, 要切实加强对学校领导干部、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治校意识与能力的培养, 增强学校管理者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自觉养成依法、依章程办事的习惯, 为师生服务的意识。再次, 要全面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与能力, 切实提高广大教职员工依法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参与学校管理的能力。

(二) 加强教育立法, 健全教育法律法规体系

良法是法治的基本条件和必要前提, 要求立法必须满足正义的价值要求[6]。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 教育的发展需要一个良好的环境, 需要法律的保障, 一个法制完备的教育体系才是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教育体系[7]。当前我国的高等教育立法仍存在诸多问题, 我国应当加快高等教育立法的制定与完善, 填补教育法律体系的立法空白。重点要加强教育行政法规建设, 及时出台与教育法律相配套的教育行政法规, 以增强教育法律的可操作性, 为高校依法管理提供法律基础。

(三) 健全依法治校的制度和措施

依法治校的顺利开展离不开一整套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校章程制度, 可以更好地落实学校自主权, 促进学校建立和完善自主办学、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机制, 促进现代学校制度的建立, 便利政府对学校的管理和监督。”[8]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中明确要求“到2015年, 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因此, 各高校要加强学校规章制度建设的步伐。值得强调的是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均应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 学校的各项制度的内容要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适应, 并适时修改、清理、废止与已有的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文件。各高校应根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章程以及协调统一的规章制度体系。这也是依法治校的应有之义与要求。另外, 学校的各类规章制度应保证明确、合理、可操作性强。同时, 组织教师、学生对相关制度学习、讨论, 使学校各项制度透明、公开。在制定关乎师生重大利益的制度时要进行听证。

(四) 健全程序保障措施, 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解决机制

程序法是实体法实现的基本保障, 实体法上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不经过具体的判决就只不过是一种主张或“权利义务的假象”[9]。正当程序作为文明成果正获得日益广泛的认同并延伸到教育领域。为实现程序上的正义, 各高校要健全程序保障措施。首先, 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和尊重学生的独立的权利主体地位。其次, 要切实保障高等学校及师生作为社会生活中的法人和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要牢固树立严重的惩戒行为一定要有周详的正当程序的理念。对师生做出不利处分时, 要遵循包括通知、送达、听取申辩、告知权利、举行公开、公正的听证等一系列正当程序。再次, 要完善权利救济制度。“有权利必有救济”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原则。对于各高校及广大师生如可以通过教育申诉制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等方法, 使合法的权利得到恢复和补救。

摘要:自从我国推行依法治校以来, 高校依法治校工作有了一定进展。但从总体上看, 仍存在法治观念和依法管理的意识比较薄弱、依法治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规章制度不够完善、依法治校缺乏正当的程序保障等制约依法治校贯彻实施的问题。为此, 各高校应以贯彻教育部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为契机, 通过加强依法治校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健全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措施、健全程序性规定、完善权利救济制度等方面工作, 进一步强化依法治校。

关键词:依法治校,现实障碍,路径

参考文献

[1]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 [EB/OL]. (2012-11-22) [2013-03-01].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5933/201301/146831.html.

[2]王茂根.完善法律法规推进依法治教[N].中国教育报, 2010-11-23 (4) .

[3]程斯辉, 黄俭.试析依法治校的基本特征[J].复旦教育论坛, 2013, (3) :10-13.

[4]孟莉.谈高校依法治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J].教育与职业, 2007, (35) .

[5]川岛武宜.现代化与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4.

[6]梁平.语义与实践:中国特色法治文化及其建设进路探究[J].法学杂志, 2013, (3) .

[7]杨云英, 任淑玲.浅析我国教育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J].沧州师范专科学校学报, 2008, (2) .

[8]王国文, 王大敏.学校章程的法律分析[C]//中国教育法制评论.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 2003:112.

实施依法治校 第4篇

【摘要】本文重点分析了高职教育实践中实施依法治校面临的困难、挑战及基本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意见与对策。

【关键词】高职院校;依法治校;挑战;对策

【中图分类号】G71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128(2009)11-0005-02

1 高职院校实施依法治校面临的挑战

以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颁布为标志,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依法治校的力度和成效不断加强。但是实施依法治校的工作远远不能适应高速发展的高职教育,依法治校在高职院校的具体实践中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1.1 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作为一种社会组织,主体资格和独立地位受到挑战。主要表现在政府对高职教育的管理职能和管理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应该在办学资源的调配和办学方向的把握方面进行宏观控制。其次的表现是高职院校办学的自主权有待加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尚未形成。高职院校的发展,特别是要赶上或达到诸如德国、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高职教育的水平,就需要正确确立大学的法人地位,大学就必须是真正承单责任的法人,而不能仅仅是一个不承担责任的“子公司”或“生产车间”。[1]以提高高职院校的社会地位,提升其责任能力。

1.2 高职院校自身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不完善,给依法治校的实施带来了阻力。主要表现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难以顺利实施,政府对学校“国有国办”与高职院校实际上的“国有民营”存在矛盾,这里所说的“民”是指广大辛勤耕耘的教职工。再者,高职院校内部管理出现了“官本位”倾向,出现了重当官、重行政级别,轻教书、轻科研倾向,“大学中行政权力的膨胀和学术权力被挤压,教师被排除在大学决策程序之外,已经成为大学的雇员;行政管理者成为大学的雇主和主宰,大学日益成为一个官僚化的机构”。[2]“官本位”化倾向严重阻碍了依法治校的实施。

1.3 社会对高职院校办学实践的认识和态度存在不理解、不信任、不支持甚至偏见,给高职院校依法治校带来了困难。主要表现是社会上考生及其家长对高职教育认识不高,信心不足,导致高职院校办学生源难以保证,加之高职院校与高职院校之间,高职院校与提供生源的中学之间,因利益之争常常引发生生源大战,竞争日益激烈,大大阻碍了高职院校依法治校的进程。其次,企业对高职院校的认可度、信任度不很高。我国的校企合作只是学校这方一头热。[3]高职院校培养的是高技能人才,培养生产、管理、服务一线应用型人才,企业的热度直接影响高职院校就业率。也就是说,社会的影响直接影响高职院校的一进一出,即招生与就业。外部环境的影响给高职院校依法治校的实施带来较大的挑战。

2 高职院校实施依法治校的对策

高职院校依法治校“就是要在依法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基础上,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新格局”。[4]鉴于此,高职院校实施依法治校虽然面临严峻的挑战,同样,实施依法治校有其对策:

2.1 高职院校办学的领导者,实践者需要不断提高对依法办学重要性及意义的认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制定完善学校章程,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按章程自主办学,最大限度提高高职院校的社会地位,最大限度提升其社会责任能力。办学资源的统筹兼顾和利用,办学方向上的坚决把握,由人民政府宏观调控。逐步加强学校办学的自主权,尽努力使高职院校成为面向社会,特别是企业,自主办学的实体。使高职院校在干部任免、人事调动、经费使用、校园建设等诸多方面有更多的自主权。正确理顺政府与高职院校之间在管理体制上的关系,是实践依法治校的关键。

2.2 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自身管理体制和机制。克服“官本位”思想,树立教师是办学主体的观念。明确高职院校办学职能,真正体现人才培养,科研和服务社会三大职能。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民主管理。坚持实施校务公开制度,明确学校重大事务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议事、决策与监督程序,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院民主管理和监督中的重要作用。依法规范校内各项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学院、教职工和学生的权益。

2.3 通过壮大自身实力,在内涵建设上下功夫,在提升高职院校社会形象方面做文章,优化办学的社会环境。高职院校只有通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生个人是名片,学生走向社会能生存,能就业,能择业,能创业就能影响社会提升自身院校形象,这样高职院校就会得到社会的认可,这样办学就不存在生源不足的问题。同样,企业对高职院校毕业生的认同程度大大提高,校企合作前景也会一片光明。高职院校办学的外部环境改善了,有利于高职院校依法招生,依法推荐毕业就业,依法维护高职院校在社会中的地位。这就要求高职院校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优化建设环境,提升领导能力,提高综合水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重点专业建设为龙头,带动相关专业共同发展。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切入点,以课程建设为核心,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加强“双师”素质和“双师”结构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进一步发展和完善高职教育模式,整体提升学院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质量,实现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凸现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

参考文献

1 谢小庆.大学校长—改革就左右为难的背后.北京青年报,2006-01-05

2 王英杰.正视大学中的权力冲突.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7(1)

3 胡常胜.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中企业动力不足的原因探析[J].武汉职业技术学院院报,2006(6)

4 戴中祥,郑全新.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第45页.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4月

The quality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mplementation governs the challenge which and the

countermeasure legally the school faces

【Abstract】This article focu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difficulties, challenges and the basic causes which the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of China is facing in the course of running the school legally, and gave the related suggestion and countermeasures.

依法治校实施方案 第5篇

实施方案

2006年5月

于田县高级中学依法治校实施方案

一、目标:

增强学校管理者和全体教师,学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高效监督的水平。运用法律手段调整、规范和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关系、新情况和新问题,维护校园稳定、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二、法律文书依据:

1、《教育法》

2、《义务教育法》

3、《教师法》

4、《未成年人保护法》

5、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

三、建立组织,明确责任

为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高效监督的管理水平,维护校园稳定,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实施,决定建立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职责

(1)、依法修改学校《章程》、《学校管理制度》。(2)、制定《依法治校实施方案》。

(3)、全面负责学校依法治校实施工作,每月研究工作一次。(4)、聘请学校法制副校长。

(5)、宣传、落实、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五、具体工作:

1、学校实施党支部保证,校长行政负责,工会民主监督管理模式。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2、学校实行教代会制度,三年一届,每年召开大会一次,重大决策必须获教代会三分之一以上通过,实行校务公开。

3、学校按教育的不同学科健全,完善学术组织,研究氛围浓厚。

4、办学活动以道德教育为先,坚持素质教育,有良好的校风。

六、依法治校、公开承诺

1、自觉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其他国家制定颁布的法律法规,教育师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学校要提供多种形式帮助,对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不予拒收,并为其提供方便,对品行有缺陷、有一般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创造接受教育的条件。

3、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如期实现九年义务教育规划目标,并加大力度达到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的要求。

4、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机制,制定学校章程,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实现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依法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5、经常在广大师生中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法制教育,普及法律的基本常识,培养学生的爱国意识、交通安全意识、环境保护意识、自护自救意识、分辨是非意识等。

6、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学校,调理纠纷,维护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

7、依法保护学校及教师的合法权益,建立学校重大事务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事项的议事、决策与监督程序,进一步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并完善教师申诉制度。

8、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招生活动、收费及经费使用。尤其是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与项目收费,决不私自乱设收费项目及提高收费标准,不私自使用未经依法审定的教科书。

9、加强学校固有资产管理,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不私自将学校校舍、场地出租、出让或移做他用。不私自侵占、克扣、挪用义务教育经费。

10、治理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开展安全文明校园活动,确保师生有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工作、学习环境。

11、健全学生教育管理制度和学生申诉制度,创造体现法制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杜绝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12、禁止学生出入“四厅”,防止社会不法分子利用网络传授反动、色情和不利于青少年成长的电子信息,推进学生网络文明行为。

13、广泛开展遵纪守法、崇尚科学、抵制邪教等活动,教育学生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14、自觉地接受上级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七、依法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办法

为维护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排除外部非法干扰和侵害,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和学校稳定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学校将对以下行为进行依法维权。

1、发现单位或个人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学校立即制止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

2、发现有暴力、凶杀、色情、迷信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在学校传播,学校将依法予以没收,并追查其来源。

3、非学校人员及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校。若对劝阻、制止无效的,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或110。对于造成师生伤害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4、不允许单位或个人在校园内从事以师生为消费对象的盈利活动,一经发现,立即制止,并按法律程序追究其责任。

5、发现单位或个人依傍学校围墙构筑建筑物或建筑物影响学校采光、通风,学校将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制止或限期拆除。

6、发现单位或个人在学校门前200米半径以内设置台球、电子游戏厅、网吧营业点,学校将报告文化、公安部门进行依法取缔。发现校门和两侧设置集贸市场、停车厂、摆摊设点、堆放杂物等,学校将提请当地工商行政部门进行依法处理。

(二)、依据2002年6月25日教育部令第12号发布《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校将采取以下维权办法:

1、学校全体教职工必须把学生的人身安全摆在第一位,从学校的设施建设到管理,从常规教育教学工作到校内外一切活动,学校及全体教职工都要认真履行本《办法》规定的相应责任,并留有明显履行痕迹,以备查证。

2、放假7天以上,学校均向学生家长提出要求,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做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并签定责任状。

3、对校内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均及时组织救治,及时通知家长,及时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对事故的处理,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时妥善的采取协商、调解、诉讼等途径依法解决。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凡是有外来者到学校扰乱学校秩序的,侮辱教师学生的,侵占或破坏学校校舍、场地设施的,学校将依法进行制止,并及时报当地公安部门或110,将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四)、对任何行政执法部门对学校非法或不合理的处罚,学校将采取听证、行政复议等申诉程序进行依法维权。

八、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一)、校务公开内容

凡是学校重大决策和涉及教职工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情,除法律、法规规定涉及秘密不宜公开的内容外,原则上都必须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校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对外和对内两个方面。对外公开有:

1、学校办学思想和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方案;

2、学校的重大决策;

3、学校收费的依据及收费标准;

4、学校机构设置及职能和各岗位职责;

5、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6、教师队伍基本情况;

7、学生管理;

8、大宗物资采购与工程建设招标;

9、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成果等。对内公开有:

1、教育经费的收支及财务管理情况;

2、评优评先及职称评聘;

3、教职工聘任和人事管理;

4、奖惩情况;

5、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6、民主评议领导干部,选聘、任免干部等有关事项;

7、其他要公开的重大事项。

(二)、校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党支部领导,党、政、工共同推进原则;

2、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原则;

3、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真实原则;

4、按章办事、依法执行原则;

5、有利于保护、调动管理者、教职工和学生积极性,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原则。

(三)、校务公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校务公开组织机构(1)、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2)、校务公开工作组(3)、校务公开监督组

2、校务公开工作职责

(1)、校务公开工作领导组职责 ①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②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布置,并实行全过程管理。

③及时解决校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2)、校务公开工作职责

①在校务公开领导组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②做好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协调工作。

③受理职工意见,负责有关校务公开信息的收集、反馈。④深入各组、室调查研究,掌握情况,为校务公开领导组当好参谋。

⑤及时总结汇报工作,并推广先进经验。(3)、校务公开监督组职责 ①监督学校校务公开工作。

②及时纠正违反学校制度实施的行为。

③有权向校务公正领导小组反映学校实施校务公开的情况。④建立师生及家长的投诉制度,对校务公开中不真实、不合理、侵犯师生利益的有关问题,受理相关人员的投诉。

(四)、校务公开的实施

1、公开收费。学校收费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依法进行。要公开收费批准文号、收费项目、标准、范围,学生课本等代收、代办项目使用情况,接受社会捐赠款数额和使用情况。

2、招生事务公开。公开招生计划,由教导处接待新生报名,发入学通知书,编制班级,开学第一天张榜公布。

3、学生管理公开。公开学生转学、借读、休学情况,学生奖励、扶助贫困学生的办法、名单和金额,学生评优评先,各类竞赛活动获奖名单等。

4、工程建设与大宗物资采购公开。

学校工程办事程序:申报项目→上级审批→编制预算招议定标→组织施工→质量鉴定→工程结算。公开资金来源、设计、监理单位的选择、造价等。大宗办公用品、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要通过学校行政会研究,并实行招标,操作过程公开。

5、学校决策公开。公开学校发展规划、办学目标、管理制度、教研教改实验专题及重大活动、各月工作安排、学校获奖情况。

6、财务管理公开(1)、严格执行《会计法》。依法建帐、不搞多本帐、不私设小金库。否则,学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认真做好收支预算,并在教师大会上公布。杜绝收少支多,发生负债。学校各项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社会捐赠等)、指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建设支出等),必须日清月结,按时公布。

7、奖惩情况公开

(1)、评优选先。公开各级各类评先进的条件、名额、操作程序等情况。学校按评选条件、结合工作量化、工作成果等进行全面衡量,民主推荐评优评先人选。学校召开专门会议集中讨论、评议、审核、确定上报人选,并及时公布。

(2)、考核。考核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条例》的规定,学校根据考核细则,对教师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评估,对照评估有关一票否决和有关获奖情况,采取定性与定量结合,全面、公开地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并将考核结果在全体教师大会上公布。

8、职称评聘与人事管理公开。公开评聘条件、资格、上级下达的职数和申报者担任期间工作实绩。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各级职称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参评人员的量化得分,经民主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全体教师大会上公布。

每年教职工的聘任、续聘、缓聘要提前一周公布,征求意见,教师调动工作岗位要在全体教师大会上公布。

(五)、校务公开的要求

1、要加强领导,把校务公开作为学校常规工作抓好抓实。党委要充分发挥党的监督作用,工会组织要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教代会要行使建议权、通过权、评议监督权,充分发挥主人翁意识,加强校务公开的民主监督。

2、要充分发挥行政在校务公开中的主体地位,尊重职工的知情权、参政权和监督权,为顺利推行校务公开工作创造和提供必要的条件。

3、要在推行校务公开过程中,注意公开的真实性、及时性,要与学校内部制约机制、规章制度相配套。

4、学校设立校务公开栏、意见箱、举报电话。监督组要及时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并想学校领导或相关的会上反映。学校要认真分析研究处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合理化建议要及时采纳,并将结果向教职工公开。

依法治校实施方案 第6篇

依法治校是实行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教育为人民服务,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为了更加深入地推进教育领域的民主法制建设,从根本上保障学校利益和推动教育健康发展,我们根据学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依法治校的意义

通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增强学校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1.依法治校是学校自觉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科教兴国,教育为本。学校承担着为国家建设输送合格毕 业生的历史重任。培养什么样的学生,所输送的毕业生是否被高一级学校和社会所接纳,是判断学校办学水平和效益的一条根本标准,是判断学校管理是否依法和规范化的一条标准。只有将学校的管理纳入法制的轨道,学校内部的各种资源才能在合理、公平的秩序中正常运行,办学资源、管理资源、服务资源等诸种资源才能达到优化配置,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依法治校是实现学校发展目标的需要。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实施后,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各个学校都在国家教育改革的总体框架下,提出了自己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要达到预设的目标,学校必须依法治校,通过依法治校规范学校的改革与发展。

3.依法治校是适应国家整个普教系统教育改革和课程改革目标的需要。

加强教育系统法制建设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和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学校改革和发展必须符合我国教育事业整体改革与发展。我们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治校的新方法、新路子,为国家依法治教提供有益的经验。

二、依法治校的基本思路

坚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高校内部现有的规章制度,对学校内部实施综合治理;通过对国家

1的、学校内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执行和监督,全面加强依法治校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而实现依法治校。

1.根据学校发展实际制定规章制度。

加快学校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或修订,形成既与国家教育总体改革相配套衔接,又与学校内部各方面协调一致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为依法治校奠定坚实的基础。围绕科教兴国战略和面向21世纪的中国教育振兴计划,不断完善学校内部的规章制度建设,做到“急用先立”、“先立规章后行动”,用规章制度来引导和推动学校内部的改革和发展;要以改革的精神和勇气制定规章制度,制定出符合学校自身发展的规章制度,用以规范学校的建设、改革与发展;学校内部各方面的建章立制,必须在学校规章的总体框架下积极稳妥地进行,并保证相互间的衔接配套。

2.调动各个组织参与学校建设与管理的积极性。

充分发挥学校工会、教代会、共青团、学生会等党派、群团组织在学校建章立制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学校内部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出台,要充分征求和听取民主党派和群团组织的意见,努力拓宽民主渠道,使内部规章制度为全体师生员工所接受、所自觉贯彻执行。

3.加强学校行政自身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依法行政。要加强学校行政自身的监督和师生员工对行政的监督。建立 健全并完善校务公开制度,行政机关或部门应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有透明度和公开性,以便广大师生员工进行监督;要畅通民主渠道,开通校领导接待日,接待好师生来信来访,认真对待师生员工反映的各种问题,欢迎师生员工就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让师生员工在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同时,支持并参与依法治校工作。

4.建立“监督法治”,从根本上加强勤政廉政建设。

依法治校,必须建立起有权威的、客观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运用法律手段,将监督活动完全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实行“监督法治”。建立健全学校内部领导勤政廉政责任制度、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新提拔干部勤政廉政承诺制度等等,进而实现以权力制衡权力,从根本上加强廉政建设,消除腐败行为。

5.加强依法治校的宣传工作,让“依法治校”深入人心。一是大力宣传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二是强化工会、教代会、校务委员会、民主党派等在学校内部建章立制中的地位和作用;三是要加强依法治校干部队伍的建设。市场经济越是发达,学校与社会的利益关系就越是紧密,聘请学校自己的常年法律顾问已势在必行。

三、依法治校的工作要点

学校在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的活动中,要有明确的工作目标,要有清晰的工作思路,更要有切合实际的工作措施,学校和部门都要能够严格遵守活动思路,充分发挥部门自身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认真落实学校创建工作。学校在旅途漫漫的“依法治校示范校” 创建活动中,主要将集中精力完成以下工作:

1.管理制度完善健全。

依法制定学校章程,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遵照章程实施办学活动。依法制定教育教学、财务、教师、学生、后勤、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内容合法、公正、公开,并得到切实有效执行。学校要相继出台《学校现代化内务管理制度》、《年级部办公制度》、《学分制试行办法》、《一中教育教学评估体系和标准》、《一中教学科研管理制度》、《校本课程实施纲要》等一系列制度,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上规范办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校内管理体制完善。

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校长、学校党组织、学术组织健全、职责明确,依法发挥相应的作用。学校在设置内部职能机构时要秉持“科学、负责”的原则,合理配置其权责,保证权责统一,既不留“责任空地”,又不设“权力共管地”。各职能部门及所属员工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既不“不为”,也不“乱为”。与此同时,在内部管理体制上,学校正在依法建立一个适合我校体制改革实际情况的扁平化组织。

3.办学活动依法规范。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有良好的校内。学校教师、学生无严重违纪和刑事犯罪行为。教育教学质量良好。学校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的学制、学额和教

师编制等编班办学的同时,要坚持不断扩充优质教育资源,不断优化组合教育资源,不断增强优质教育资源的地区辐射作用。教育教学质量要逐年提高,要有跨越式的发展,但又必须是遵纪守法搞发展的典型。

4.民主管理机制健全。

依法建立教职工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并发挥积极作用。实行校务公开,校内监督机制完备。中小学建立学校与社区、家长联系制度,定期听取社区、家长对学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尤其重要的是要建立健全学校内部领导勤政廉政责任制度、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新提拔干部勤政廉政承诺制度等等,进而实现以权力制衡权力,从根本上加强廉政建设,消除腐败行为。要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并落实到文明科室评比、文明教工评比等实实在在的措施中。

5.教师权益受到保障。

依法聘任教师,依法提供相应工作条件,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参加进修等权利。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和相关的福利待遇。保障教师通过校内民主管理机制参与学校管理。建立和实行校内教师申诉制度。作为一所冲刺全国知名学校的省级重点中学,学校要大力实施名师工程,发现名师、培养名师、吸引名师、留住名师。学校进一步创造各种留人氛围和留人机制,要在这种良性体制下让一批名教师、优秀教师脱颖而出。

6.学生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

依法维护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及期他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无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按照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无乱收费现象。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度和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建立和实行校内学生申诉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学校要积极主动创造条件,让学生参与学校管理,鼓励学生们组织社团,开展社会活动。

7.法制宣传教育成效明显。

认真贯彻国家和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重要的日常工作。建立普法责任制,做到有措施、有落实、有总结。按照规定开设法制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

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教师、学生法律意识明显提高,校领导依法办学。学校形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学校依法管理水平逐步提高。要逐步形成有一中特色的法制宣教思路、途径和活动方式等。

8.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健全。

学校党政领导重视依法治校工作,制定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定期研究依法治校工作。学校有专门机构或者领导负责依法治校工作。学校坚持依法治校的同时还坚持以德治校,两者结合,相辅相成,充分发挥德育的主渠道功能,使依法治校和以德治校得到有效结合。

四、各学期依法治校的重点工作

1.2010年3月-2010年6月依法完善学校管理体制

2.2010年7月-2010年9月依法完善学校管理制度

3.2010年10月-2010年12月依法规范各项教育活动

4.2011年1月-2011年6月依法完善师生权益保障 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离不开学校教育。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我们必须强化学校的法制化管理,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率,这是依法治校的价值定位,是我国迈入21世纪之后教育发展的必然抉择。我们将不断扩大依法治校的内涵与外延,我们将不断提高依法治校的力度和深度,我们将依法谋求学校事业的更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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