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湿地文化公园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2024-05-31

国家湿地文化公园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精选9篇)

国家湿地文化公园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第1篇

国家湿地文化公园PPP项目物有所值

评价报告

编制单位:北京智博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私人企业-合作”的模式)指的是公共部门通过与私人部门建立伙伴关系,共同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是20世纪90年代后出现的一种新的融资模式。

PPP模式的一个典型结构是公共部门与中标单位组成的特殊目的公司签订特许合同,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融资、建设及经营。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换取基础设施建设,以解决政府的财政困境。

PPP项目运营的一种形式

“物有所值”评价是PPP项目实施的前置条件,主要从三个层面进行评判,一是直观上的性价比最高,即价格和性能综合考虑最优;二是从全生命周期来衡量的价格最优,即从采购、使用到处理的全过程成本最低;三是综合经济、社会效益考虑的性价比最高,通过将质量、价格和效益进行权重分配后综合评价。

第一章 项目概况

一、国家湿地文化公园项目基本情况

(一)国家湿地文化公园项目背景

(二)国家湿地文化公园项目名称

(三)国家湿地文化公园项目位置与范围

(四)国家湿地文化公园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

(五)国家湿地文化公园项目实施进度

(六)国家湿地文化公园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国家湿地文化公园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2、国家湿地文化公园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二、国家湿地文化公园项目财务分析

(一)资金筹措

(二)国家湿地文化公园项目总成本与费用

(三)国家湿地文化公园项目收入 第二章 国家湿地文化公园项目运作方式

一、国家湿地文化公园项目实施机构、授权出资机构

二、国家湿地文化公园项目运作方式

三、国家湿地文化公园项目公司股权情况

四、授权及合作期限

(一)授权

(二)合作期限

五、风险分配框架

六、付费机制

(一)政府付费的内容(1)可用性付费(2)运营服务费

(二)政府对项目的支出责任(1)政府对本项目的资本金支出责任(2)运营期付费责任(3)政府支付方式

第三章 国家湿地文化公园项目物有所值定性评价

一、物有所值评价概述

二、物有所值定性评价主要内容

三、物有所值定性评价程序

四、物有所值定性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一)物有所值定性评价指标体系

(二)基本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三)补充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五、物有所值定性评价意见及结论

(一)基本评价指标分析

1、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

2、风险识别与分配(1)组织机构风险(2)技术风险(3)工程风险(4)投资估算风险(5)资金风险(6)市场风险(7)政策风险(8)财务风险(9)不可抗力风险

3、绩效导向与鼓励创新

4、潜在竞争程度

5、政府机构能力

6、可融资性

(二)补充评价指标分析

1、国家湿地文化公园项目规模

2、预期使用寿命

3、国家湿地文化公园项目资产种类

(三)物有所值定性评价意见

(四)物有所值定性评价结论 第四章 物有所值定量分析

一、物有所值定量分析

二、设定参照项目

三、参数指标选择

四、计算建设和运营维护净成本

五、PPP 值计算

(一)股权投资支出

(二)运营补贴支出

(三)风险承担

(四)配套投入支出

(五)计算结果

(六)小结

(七)计算附表 附表

1、PSC 值计算表 附表

2、PPP 值计算表

附表

3、运营成本和运营收入明细表 附表

4、还本付息表

第五章 物有所值定性分析专家评审意见附件 附件

1、基本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附件

2、补充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附件

3、物有所值定性分析专家评分表 附件

4、物有所值定性分析专家评分汇总表 附件

5、物有所值定性分析专家意见

关联报告:

国家湿地文化公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国家湿地文化公园项目建议书 国家湿地文化公园项目申请报告 国家湿地文化公园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国家湿地文化公园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国家湿地文化公园项目市场研究报告 国家湿地文化公园项目商业计划书 国家湿地文化公园项目投资价值分析报告 国家湿地文化公园项目投资风险分析报告 国家湿地文化公园项目行业发展预测分析报告

国家湿地文化公园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第2篇

(指标架构模板)

目 录

一、物有所值评价基本说明

二、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编制 第一节 项目基础信息 第二节 项目定性分析 第三节 项目定量分析 第四节 评价结论

一、物有所值评价基本说明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为指导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项目规范有序开展,以及为PPP项目立项入库、招标采购、纳入预算、项目实施、申请国家示范项目等工作提供有效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 号)等有关规定,开展PPP项目物有所值论证工作。

二、【物有所值评价定义】物有所值评价是判断是否采用PPP 模式代替政府传统采购模式实施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的一种评估方法。物有所值评价包括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定量分析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开展。

政府传统[投资和] 采购模式是指政府及其所属机构直接负责项目设计、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等工作(含委托他人执行其中部分工作),并承担项目主要风险,一般不奉行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的采购模式。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工作。定量评价工作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开展。

定性评价重点关注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与采用政府传统采购模式相比能否增加供给、优化风险分配、提高运营效率、促进创新和公平竞争等。定量评价主要通过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全生命周期内政府支出成本现值与公共部门比较值进行比较,计算项目的物有所值量值,判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否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

三、【管理机构】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工作,积极利用第三方专业机构和专家力量。

四、【基本原则】物有所值评价应遵循真实、公允、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编制

第一节 项目基础信息

(一)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 1.2项目地点:

1.3项目类型:在建或建成 1.4项目联系人:

1.5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说明:

1.6前期工作合规性说明:可研、环评、土地等

1.7项目所处阶段:申报、设计、融资、采购、施工、运行 1.8项目进度计划:开工和计划完成时间

(二)项目产出说明

(三)项目运作方式

(四)项目风险识别与分配框架:

(五)项目投融资结构安排:总投资及资本构成、项目融资结构安排

(六)项目收益情况说明:总收益、收入来源、收费价格和定价机制

(七)社会资本介入情况(如有)

(八)其他必要说明的情况(如有)等

第二节 项目定性分析

(一)【定性分析的目的】:定性分析重点关注项目

1、采用PPP 模式与采用政府传统投资和采购模式相比能否增加公共供给、优化风险分配、提高效率、促进创新和公平竞争;

2、从项目规模、项目资产寿命、项目收益、项目融资可行性角度分析,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是否可行。(注:项目即使能提高实施效率,但如引发不了社会资会兴趣,则论证结果在现实中无效,因此需要对项目的市场适应性进行评价;另外对项目的市场适应性的评价分值比率不能低于50%,因为一在中国目前的现状,PPP能否落地实施才是重点(在服务相对缺乏的社会,能创造并提供服务是最大的物有所值),二在关于能否提高效率的论证中,似乎项目只要采用PPP模式,都能增加公共供给、优化风险分配、提高效率、促进创新和公平竞争,所以关于能否提高效率的评价实际指导意义有限)。

注:(依据财政部PPP中心物有所值评价文件初稿)【定性分析的目的】:定性分析重点关注PPP项目采用PPP 模式与采用政府传统投资和采购模式相比能否增加公共供给、优化风险分配、提高效率、促进创新和公平竞争、有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识别PPP项目是否可以采用PPP模式进行实施。

(二)【定性分析的组织实施】:由项目本级财政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小组实施。

(三)【专家小组构成】:专家小组由经过省财政厅初步资格预审的咨询机构专家(1名)、社会资本方工程技术代表(不少于3名)、社会资本方财务代表(不少于3名)和财政局委派代表、行业主管部门代表、项目融资机构代表组成。

注:(依据财政部PPP中心物有所值评价文件初稿)【专家小组构成】:专家小组由不少于7 名专家组成,至少包括工程技术、金融、项目管理、财政和法律专家各一名。

(四)【定性分析结论】:通过定性分析的项目,可列入当地PPP 项目目录,进行物有所值定量分析;未通过定性分析的,不宜采用PPP 模式。表1:PPP项目物有所值定性分析专家评分表

基本指标(关于能否提高效率)

要项指标(关注项目能否落地实施)评审指标

①全生命周期整合潜力

①生命周期的项目独立性与效率

②风险识别与分配 ③绩效导向 ④潜在竞争程度 ⑤鼓励创新 ⑥政府机构能力 ⑦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潜力 基本指标小计 ①项目规模

①项目规模的市场适应性

②项目资产寿命 ②项目资产寿命的市场适应性 ③资产利益及收益

③项目收益类别比(估算值)④全生命周期成本管理程序与结构的合理性

原稿权重

调整权重

评分

15%

6%

15% 6%

15% 6%

15% 6%

5% 6%

5% 0%

10% 0%

80%

30%

10%

10%

10%

15%

⑤法律和政策环境 ⑥项目融资可行性 附加指标小计

合计 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表2:PPP项目物有所值定性分析评分参考标准 编号

10% 15%

20% 100%

70% 100%

指标 评分参考标准:黑色字为财政部PPP指引草案的内容,红色字为金砖城市投资

修改后的内容

评价指标说明:主要通过察看项目计划整合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的情况来评分。PPP模式,将项目的设计、建造、融资、运营和维护等全生命周期环节整合起过一个长期合同全部交由社会资本合作方实施,是实现物有所值的重要机理。生命周期的价值独立性与效率性 合越多也就是社会资本能参与环节越多,说明市场适应用性越高)●81—100=项目资料表明,设计、融资、建造和全部运营、维护到将整合到一同中;对于存量项目采用PPP模式,至少有融资和全部运营、维护整合到一个合●61—80=项目资料表明,设计、融资和建造以及核心服务或大部分非核心服营、维护将整合到一个合同中;对于存量项目采用PPP模式,至少有融资和核到大部分非核心服务的运营、维护将整合到一个合同中。●41—60项目资料表明,设计、融资、建造和维护等将整合到一个合同中,但运营;或融资、建造、运营和维护等将整合到一个合同中,但不包括设计;对项目采用PPP模式,仅运营和维护将整合到一个合同中。

●21—40=项目资料表明,融资、建造和维护等将整合到一个合同中,但不包能否增加1

供给 和运营。

●0—20=项目资料表明,设计、融资、建造等三个或其中更少的环节将整合到同中。

由以下三项目组合分值组成,独立评分累加:

● 0-20分 生命周期的价值独立性:设计、建造和运营、维护等环节的项目权和运营责任的独立性;

● 20-50分 设计、建造和运营、维护等环节的履约责任、投融资责任和风险承够有机结合在合同中;(合同可包括一级和二级项目合同)

● 0-30分 设计、建造和运营、维护等环节社会资本方的角色分工或集成能够投资效率匹配。

指标说明:项目采用PPP模式与采用政府传统投资和采购模式相比能否增加公(通过采用PPP使项目能够实施实现服务供给 或 使项目规模扩大增加服务供给提高服务效率增加服务供给)

●0—34=通过采用PPP使项目能够实施实现服务供给。风险识别2

与分配

风险识别2

与分配 ●0—33=通过采用PPP能使项目规模扩大从而实现增加服务供给。●0—33通过采用PPP使项目能够提高服务效率从而增加服务供给。

指标说明:主要通过察看在项目识别阶段对项目风险的认识情况来评分。清晰优化分配风险,是物有所值的一个主要驱动因素。在项目识别阶段的物有所值作开始前,着手风险识别工作,有利于在后续工作实现风险分配优化。

●81—100=项目资料表明,已进行较为深入的风险识别工作,预计其中绝大部险或全部主要风险将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之间明确和合理分配。

●61—80=项目资料表明,已进行较为深入的风险识别工作,预计其中的大部风险可以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之间明确和合理分配。

●41—60=项目资料表明,已进行初步的风险识别工作,预计这些风险可以在社会资本合作方之间明确和合理分配。

●21—40=项目资料表明,已进行初步的风险识别工作,预计这些风险难以在社会资本合作方之间明确和合理分配。

●0—20=项目资料表明,尚未开展风险识别工作,或没有清晰识别风险。

指标说明:优化风险分配(通过优化工作分工优化风险分配或通过风险分配原风险分配)3 绩效导向潜在竞争4

程度 ●0—34=风险识别的程度。

●0—33=优化工作分工优化风险分配程度。●0—33通过风险分配原则优化风险分配程度。

绩效导向。本指标主要通过察看在项目识别阶段项目绩效指标的设置情况来评分。PPP项目的绩效指标,特别是关键绩效指标,主要确定对PP项目运营维护和产出进行检测的要求和标准,例如,针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或可用性)等。绩效指标越符合项目具体情况,越全面合理,越清晰明确,则绩效导向程度越高。

●81—100=绝大部分绩效指标符合项目具体情况,全面合理,清晰明确。

●61—80=大部分绩效指标符合项目具体情况,全面合理,清晰明确

●41—60=绩效指标比较符合项目具体情况,但不够全面和清晰明确,缺乏部分关键绩效指标。

●21—40=已设置的绩效指标比较符合项目具体情况和明确,但主要关键绩效指标未设置。

●0—20=未设置绩效指标或绩效指标不符合项目具体情况,不合理、不明确。潜在竞争程度。主要通过察看项目将引起社会资本(或其联合体)之间竞争的以及预计在随后的项目准备、采购等阶段是否能够采取促进竞争的措施等来评●81—100=项目将引起社会资本(或其联合体)之间竞争的潜力大且已存在明 证据或迹象,例如参与项目推介会的行业领先的国内外企业数量较多。

●61—80=项目将引起社会资本(或其联合体)之间竞争的潜力较大,预期后采取措施可进一步提高竞争程度。

●41—60=项目将引起社会资本(或其联合体)之间竞争的潜力一般,预期后潜在竞争4

程度 采取措施可提高竞争程度。

●21—40=项目将引起社会资本(或其联合体)之间竞争的潜力较小,预期后采取措施有可能提高竞争程度。

●0—20=项目将引起社会资本(或其联合体)之间竞争的潜力小,预期后续不提高竞争程度。

●81—100= 3家以上社会资本方的工程技术代表和财务代表明确表达项目合作愿。并可通过宣传和招标提高竞争程度。

●61—80= 2家社会资本方的工程技术代表和财务代表明确表达项目合作意愿通过宣传和招标提高竞争程度。

●41—60= 2家社会资本方的工程技术代表和财务代表明确表达项目合作意愿高竞争程度大。

●21—40= 1家社会资本方的工程技术代表和财务代表明确表达项目合作意愿高竞争程度大。

●0—20= 无社会资本方的工程技术代表和财务代表明确表达项目合作意愿。鼓励创新。要通过察看项目产出说明来评分。一般来讲,产出说明应主要规定本合作方应付产出的规格要求,尽可能不对项目的投入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具体如何交付问题提出要求,从而为社会资本合作方提供创新机会。

●81—100=项目产出说明提出了较为全面、清晰和可测量的产出规模要求,没5 鼓励创新政府机构6

能力 如何交付提出要求。

●61—80=项目的产出规模要求较为全面、清晰和可测量,并对如何交付提出要求。

●41—60=项目的产出规模要求不够全面、清晰和可测量,并对如何交付提出要求。

●21—40=项目的产出规模要求不够全面、清晰和可测量,并对如何交付提出要求。

●0—20=项目的产出说明基本上没有明确产出规格要求,或主要对如何交付进求。

政府机构能力。主要通过察看政府的PPP理念,以及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察看相关政府部门及机构的PPP能力等来评分。PPP理念主要包括依法依合同平等合作、风险分担、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等,以及PPP不仅是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融资手段,更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等的重要手段。政府的PPP能力主要包括知识、技能和经验等,包括可通过购买服务获得的能力。

●81—100=政府具备较为全面、清晰的PPP理念,且本项目相关政府部门及机 构具有较强的PPP运作能力。

●61—80=政府的PPP理念一般,但本项目相关政府部门及机构具有较强的PP运作能力。

●41—60=政府的PPP理念一般,且本项目相关政府部门及机构的PPP运作能政府采购7 政策落实潜力 力一般。

●21—40=政府的PPP理念较欠缺,且本项目相关政府部门及机构的PPP运作能力较欠缺且不易较快获得。

●0—20=政府的PPP理念欠缺,且本项目相关政府部门及机构的PPP运作能力欠缺且难以获得。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潜力。主要通过预计有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潜力,以及预计在随后的项目准备、采购等阶段是否能够进一步采取落实措施等来评分。物有所值是政府采购的价值取向,不仅指提高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还包括有效落实促进内资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国外技术转让、节能环保、绿色低碳,以及必要时限制外资参与项目等方面的政府采购政策。

●81—100=项目有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潜力很大,预计后续通过进一步采取措施确定能够实现。

●61—80=项目有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潜力较大,预计后续通过进一步采取措施可增强落实性。

●41—60=项目有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潜力一般,预计后续通过采取措施可增强落实性。

●21—40=项目有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潜力较小,预计后续通过采取措施有可8 项目规模项目规模8 的市场适能提高落实性。

●0—20=项目有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潜力小。

(注:此处的政府采购政策主要是指,促进内资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国外技术转让、节能环保、绿色低碳,以及必要时限制外资参与项目等。)

项目规模。主要依据项目的投资额或资产价值来评分。PPP项目的准备、论证等前期环节的费用较大,只有项目规模足够大,才能使这些前期费用占项目全期成本的比例处于合理和较低水平。此外,一般情况下,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规模越大,才能够采用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81—100=新建项目的投资或存量项目的资产公允价值在10亿元以上。

●61—80=新建项目的投资或存量项目的资产公允价值介于2亿到10亿元之间●41—60=新建项目的投资或存量项目的资产公允价值介于1亿—2亿元之间●21—40=新建项目的投资或存量项目的资产公允价值介于5000万元到1亿元●0—20=新建项目的投资或存量项目的资产公允价值小于5000万元。(注:可根据具体项目的类型、所在地区等因素重新设定金额大小。)

由以下三项目组合分值组成,独立评分累加: 应性 ●0-40分 经调研或资格预审表明项目规模有5家以上的社会资本能进行能力匹合作响应;

●0-40分 经调研或资格预审表明项目规模有5家以上金融机构能进行融资响应项目资产寿命

项目资产寿命市场适应性

项目资产10

种类 ●0-20分 单一项目规模或同类项目规模总额与项目前期开发成本总额比。项目资产寿命。主要依据项目的资产预期使用寿命来评分。项目的资产使用寿命长,为利用PPP模式提高效率和降低全生命周期成本提供了基础条件。项●81—100=资产的预期使用寿命大于40年。产

寿●61—80=资产的预期使用寿命为31—40年。限●41—60=资产的预期使用寿命为21—30年。目●21—40=资产的预期使用寿命为11—20年。投

收●0—20=资产的预期使用寿命小于10年。

比(注:可根据具体项目的类型、所在地区等因素重新设定年限长短。)

项目资产种类。主要依据PPP项目包含的资产种类多少来评分。一个项目可以包含多个种类的资产,一般来说,项目的资产种类越多,由社会资本方实施,将实现更高的效率和更好的效果。●81—100=项目的资产种类在三个以上。

●61—80=项目是两类较复杂或技术要求较高资产的组合。●41—60=项目是两类中等复杂程度资产的组合,或者是若干个同类资产打包项目。

●21—40=项目是两类复杂程度较低资产的组合,或者项目是一个较为复杂的全生命周期成本管11 理程序与结构的合理性

全生命周11 期成本估计准确性资产。

●0—20=项目只包括一个较为简单的资产。

全生命周期成本估计准确性。主要通过察看项目对采用PPP模式的全生命周期理解和认识程度、以及全生命周期成本将被准确预估的可能性来评分。全生命本是确定PPP合作期长短、付费多少、政府补贴等的重要依据。

●81—100=项目相关信息表明,项目的全生命周期成本已被很好的理解和认识且被准确预估的可能性很大。

●61—80=项目相关信息表明,项目的全生命周期成本已被较好的理解和认识被准确预估的可能性较大。

●41—60=项目相关信息表明,项目的全生命周期成本已被较好的理解和认识无法确定能否被准确预估。

●21—40=项目相关信息表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理解和认识还不够全面清●0—20=项目相关信息表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基本上没有得到理解和认识●71—100=项目相关信息表明,项目的全生命周期成本已被很好的确定边界,被有效的程序和结构进行过程识别和优化。

●51—70=项目相关信息表明,项目的全生命周期成本已被很好的确定边界,有效的程序和结构进行过程识别和优化。

●0—50=项目相关信息表明,项目的全生命周期成本未被很好的确定边界,并法律和政12 策 环境

资产利用13

及收益 有效的程序和结构进行过程识别和优化。

法律和政策环境。主要通过察看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等制度限制政府PPP模式实施项目来评分。

●81—100=项目采用PPP模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要求,甚至存在政励。

●61—80=项目采用PPP模式受到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等的个别限制,可容易地解决。

●41—60=项目采用PPP模式受到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个别限制,解决性很大。

●21—40=项目采用PPP模式受到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少量限制,但解能性很大。

●0—20=项目采用PPP模式受到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严格限制。

资产利用及收益。主要通过预计社会资本合作方增加额外收入的可能程度来评会资本合作方通过实施项目,在满足公共需求的前提下,增加额外收入,可以府的成本和公众的支出。

●81—100=预计社会资本在满足公共需求的前提下,非常有可能充分利用资产额外收入。

●61—80=预计社会资本在满足公共需求的前提下,较有可能充分利用资产增收入。

●41—60=预计社会资本在满足公共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项目资产增加额外收项目收益13 类别比(估算值)

融资可行14

性 能性一般。

●21—40=预计社会资本利用项目资产获得额外收入的可能性较小。●0—20=预计社会资本利用项目资产获得额外收入的可能性非常小。

项目政府付费收益与第三方付费收益(含额外收入)比

融资可行性。主要通过预计项目对金融机构(贷款和债券市场)的吸引力来评引力越大,项目越具有融资可行性,越能够顺利完成融资交割和较快进入建设阶段,实现较快增加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供给的可能性就越大。

●81—100=预计项目对金融机构的吸引力很高,或已有具备强劲实力的金融机确表达了对项目的兴趣。

●61—80=预计项目对金融机构的吸引力较高。●41—60=预计项目对金融机构的吸引力一般,通过后续进一步准备,可提高吸●21—40=预计项目对金融机构的吸引力较差,通过后续进一步准备,可提高吸●0—20=预计项目对金融机构的吸引力很差。

●81—100=预计项目对金融机构的融资授信匹配度完全符合。

●61—80=预计项目对金融机构的融资授信匹配度主体完全符合,需要调整部分融资可行14

性 ●41—60=预计项目对金融机构的融资授信匹配度基本符合,需要调整部分环●21—40=预计项目对金融机构的融资授信匹配度符合度低,需要调整设计主要●0—20=预计项目对金融机构的融资授信匹配度完全不符合。

表3:PPP项目物有所值定性分析评分结果计算表

最高分B

最低分D

总指标

权重A

平均分E=(B-C-D)÷(专家数-2)

加权分F=E×A

基本 指标

附加指标(不少于三项)①生命周期的项目独立性与效率 ②风险识别与分配 ③绩效导向 ④潜在竞争程度

⑤鼓励创新 基本指标小计①项目规模的市场适应性 ②项目资产寿命的市场适应性

③资产利益及

6%

6%

6%

6%

6%

20%

—10%

10%

10%

C

——

——

收益 项目收益类别比(估算值)④全生命周期成本管理程序与结构的合理性

⑤法律与政策环境 ⑥项目融资可行性 附加值指标小计

评分结果

15%

10%

15%

80% —100% —

— —— —

————

——

附表4:PPP项目物有所值定性分析专家意见表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评分结果

专家小组意见: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姓名 组长

专家

专家

专家

专家

专家

专家

单位 专业领域签名

第三节 项目定量分析

一、【物有所值定量分析的目的和作用】

(1)对项目全生命周期内可研方案报价与市场绩效值(影子报价)PPP 值(简称PPPs 值))的对比,判断采用PPP 模式的关键控制绩效指标和选择社会资本方的评价指标,建立全生命周期成本管理的程序与结构,并判断PPP 模式能否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

(2)对采用PPP 模式与政府传统[投资和]采购模式的资产负债率对比,判断项目全生命周期对政府资产负债的影响值;(中国的国情是地方政府负债高,这是政府推行PPP模式的重要目的这一,所以定量评价应与能否降低政府债务相结合)

(3)对采用PPP 模式与政府传统[投资和]采购模式的市场价值评估,判断PPP项目的付费机制与政府方的区间值;

注:(财政部PPP指引草稿)【物有所值定量分析定义】 定量分析是在假定采用PPP 模式与政府传统投资和采购模式的产出绩效相同的前提下,通过对PPP 项目全生命周期内政府支出成本的净现值(PPP 值)与公共部门比较值(PSC 值)进行比较,判断PPP 模式能否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

二、【定量分析开展的节点】定量分析可在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和移交等阶段分别开展。

三、【项目识别阶段的定量分析】在项目识别阶段,定量分析主要包括:

(一)根据项目产出说明,设定参照项目并计算PSC 值;(根据参照项目的先取要求,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找适合参考项目,可比性可参考价值低。应直接参考项目可研方案和财务测算结果)

(二)根据初步实施方案,计算影子报价PPP 值(简称PPPs 值);(应根据PPP项目初步方案和PPP模式财务测算,计算影子报价)

(三)比较PSC 值与PPPs 值,PPPs 值小于PSC 值的,项目转入准备阶段;否则不宜采用PPP 模式,应从当地PPP 项目目录中剔除。

四、【项目准备阶段的定量分析】在项目准备阶段,项目实施方案与初步实施方案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对PSC 值和PPPs 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PPPs 值小于PSC 值的,项目转入采购阶段;否则不宜采用PPP 模式,应从当地PPP 项目目录中剔除。

五、【项目采购阶段的定量分析】在项目采购阶段,根据社会资本提交的采购响应文件等测算实际报价PPP 值(简称PPPa 值)。

项目实施机构将PSC 值作为采购评判依据的,应在采购文件中公布初始PSC 值等关键参数,并明确全部采购响应文件所对应的PPPa 值均高于PSC 值的,将终止采购或重新采购。

中选社会资本确定后,可根据最终签订的项目合同测算PPPa 值。

六、【建立全生命周期成本管理的程序与结构】项目实施机构将市场绩效值PPPs 值作为采购评判依据的,应在采购文件中公布初始PPPs 值等关键参数,并明确全部采购有效响应文件所对应的实际报价或实际运行PPP 值(简称PPPa 值)均应优于PPPs 值。

中选社会资本确定后,可根据最终签订的项目合同测算PPPa 值。建立全生命周期成本管理的程序与结构,不断的实现PPPs 值与PPPa 值)之间的优化与转化,以此为基础建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七、【项目执行和移交阶段的定量分析】在项目执行期内和移交后可对项目进行物有所值跟踪定量分析,并将分析结果纳入项目绩效评价体系。

八、【定量分析的组织实施】项目本级财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或专家开展定量分析。

在项目识别和准备阶段开展物有所值定量分析,是申请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的必要条件之一。表1:项目PPP 模式与政府传统[投资和]采购模式的支出与收入分析表

判别值

对政府预算 支出的影响 对比项目

时间值 政府与社会资本投资比例 项目投资总额 政府传统 采购模式支出值 占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比 采用PPP模式当期政府支出值

项目开

项目设发 计 期间

期间

项目实项目运施 营 期间

期间

项目维护 期间

对政府直接收入的影响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

额比 项目直接收入值

政府传统采购模式预算

收入值 采用PPP模式 当期政府收

入值 表2:PPP 项目市场可行性区间模型分析

项目开发 项目设计 项目实施

对比项目

期间

项目投资总额 第三方付费收入总额

政府方付费收入总额

项目投资回收期 项目可行投资回收期(区间)可行性缺口值(区间)

期间

期间

项目维护 期间

项目运营期间

--政府资本金投入对项目市场可行区间分析模型--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对项目可行性区间分析模型

--政府配套投入对项目可行性区间分析模型--政府补贴投入对项目可行性区间分析模型(以上数据输入到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程序)表3:PPP项目PPPa 值与PPPs值(项目识别阶段)

初始值

项目开发

项目设计

项目实施

项目运营

项目维护

对比项目 项目可研PPPs值

影子报价PPPa

成本指标

技术指标1

技术指标2

成本指标

技术指标1

技术指标2

成本指标

技术指标1

技术指标2

成本指标

技术指标1

技术指标2

成本指标

技术指标1

技术指标2

表4:PPP项目PPPa 值与PPPs值(项目准备阶段)

初始值

项目开发

项目设计

项目实施

项目运营

项目维护

对比项目 项目影子报价PPPs值

项目成交报价PPPa值

成本指标

技术指标1

技术指标2

成本指标

技术指标1

技术指标2

成本指标

技术指标1

技术指标2

成本指标

技术指标1

技术指标2

成本指标

技术指标1

技术指标2

表5:PPP项目PPPa 值与PPPs值(项目建设阶段)初始值

项目开发

项目设计

项目实施

项目运营

项目维护

对比项目 项目成交报价PPPs值

项目建设PPPa值

成本指标

技术指标1

技术指标2

成本指标

技术指标1

技术指标2

成本指标

技术指标1

技术指标2

成本指标

技术指标1

技术指标2

成本指标

技术指标1

技术指标2

表6:PPP项目PPPa 值与PPPs值(项目运营阶段)

初始值

项目开发

项目设计

项目实施

项目运营

项目维护

对比项目 项目成交报价PPPs值 项目运营PPPa值

成本指标

技术指标1

技术指标2

成本指标

技术指标1

技术指标2

成本指标

技术指标1

技术指标2

成本指标

技术指标1

技术指标2

成本指标

技术指标1

国家湿地文化公园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第3篇

编制单位:北京智博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私人企业-合作”的模式)指的是公共部门通过与私人部门建立伙伴关系,共同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是20世纪90年代后出现的一种新的融资模式。

PPP模式的一个典型结构是公共部门与中标单位组成的特殊目的公司签订特许合同,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融资、建设及经营。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换取基础设施建设,以解决政府的财政困境。

PPP项目运营的一种形式

“物有所值”评价是PPP项目实施的前置条件,主要从三个层面进行评判,一是直观上的性价比最高,即价格和性能综合考虑最优;二是从全生命周期来衡量的价格最优,即从采购、使用到处理的全过程成本最低;三是综合经济、社会效益考虑的性价比最高,通过将质量、价格和效益进行权重分配后综合评价。

第一章 项目概况

一、水库项目基本情况

(一)水库项目背景

(二)水库项目名称

(三)水库项目位置与范围

(四)水库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

(五)水库项目实施进度

(六)水库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水库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2、水库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二、水库项目财务分析

(一)资金筹措

(二)水库项目总成本与费用

(三)水库项目收入 第二章 水库项目运作方式

一、水库项目实施机构、授权出资机构

二、水库项目运作方式

三、水库项目公司股权情况

四、授权及合作期限

(一)授权

(二)合作期限

五、风险分配框架

六、付费机制

(一)政府付费的内容(1)可用性付费(2)运营服务费

(二)政府对项目的支出责任(1)政府对本项目的资本金支出责任(2)运营期付费责任(3)政府支付方式

第三章 水库项目物有所值定性评价

一、物有所值评价概述

二、物有所值定性评价主要内容

三、物有所值定性评价程序

四、物有所值定性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一)物有所值定性评价指标体系

(二)基本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三)补充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五、物有所值定性评价意见及结论

(一)基本评价指标分析

1、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

2、风险识别与分配(1)组织机构风险(2)技术风险(3)工程风险(4)投资估算风险(5)资金风险(6)市场风险(7)政策风险(8)财务风险(9)不可抗力风险

3、绩效导向与鼓励创新

4、潜在竞争程度

5、政府机构能力

6、可融资性

(二)补充评价指标分析

1、水库项目规模

2、预期使用寿命

3、水库项目资产种类

(三)物有所值定性评价意见

(四)物有所值定性评价结论 第四章 物有所值定量分析

一、物有所值定量分析

二、设定参照项目

三、参数指标选择

四、计算建设和运营维护净成本

五、PPP 值计算

(一)股权投资支出

(二)运营补贴支出

(三)风险承担

(四)配套投入支出

(五)计算结果

(六)小结

(七)计算附表 附表

1、PSC 值计算表 附表

2、PPP 值计算表

附表

3、运营成本和运营收入明细表 附表

4、还本付息表

第五章 物有所值定性分析专家评审意见附件 附件

1、基本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附件

2、补充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附件

3、物有所值定性分析专家评分表 附件

4、物有所值定性分析专家评分汇总表 附件

5、物有所值定性分析专家意见

关联报告:

国家湿地文化公园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第4篇

编制单位:北京智博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私人企业-合作”的模式)指的是公共部门通过与私人部门建立伙伴关系,共同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是20世纪90年代后出现的一种新的融资模式。

PPP模式的一个典型结构是公共部门与中标单位组成的特殊目的公司签订特许合同,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融资、建设及经营。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换取基础设施建设,以解决政府的财政困境。

PPP项目运营的一种形式

“物有所值”评价是PPP项目实施的前置条件,主要从三个层面进行评判,一是直观上的性价比最高,即价格和性能综合考虑最优;二是从全生命周期来衡量的价格最优,即从采购、使用到处理的全过程成本最低;三是综合经济、社会效益考虑的性价比最高,通过将质量、价格和效益进行权重分配后综合评价。

第一章 项目概况

一、智慧药房项目基本情况

(一)智慧药房项目背景

(二)智慧药房项目名称

(三)智慧药房项目位置与范围

(四)智慧药房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

(五)智慧药房项目实施进度

(六)智慧药房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智慧药房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2、智慧药房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二、智慧药房项目财务分析

(一)资金筹措

(二)智慧药房项目总成本与费用

(三)智慧药房项目收入 第二章 智慧药房项目运作方式

一、智慧药房项目实施机构、授权出资机构

二、智慧药房项目运作方式

三、智慧药房项目公司股权情况

四、授权及合作期限

(一)授权

(二)合作期限

五、风险分配框架

六、付费机制

(一)政府付费的内容(1)可用性付费(2)运营服务费

(二)政府对项目的支出责任(1)政府对本项目的资本金支出责任(2)运营期付费责任(3)政府支付方式

第三章 智慧药房项目物有所值定性评价

一、物有所值评价概述

二、物有所值定性评价主要内容

三、物有所值定性评价程序

四、物有所值定性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一)物有所值定性评价指标体系

(二)基本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三)补充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五、物有所值定性评价意见及结论

(一)基本评价指标分析

1、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

2、风险识别与分配(1)组织机构风险(2)技术风险(3)工程风险(4)投资估算风险(5)资金风险(6)市场风险(7)政策风险(8)财务风险(9)不可抗力风险

3、绩效导向与鼓励创新

4、潜在竞争程度

5、政府机构能力

6、可融资性

(二)补充评价指标分析

1、智慧药房项目规模

2、预期使用寿命

3、智慧药房项目资产种类

(三)物有所值定性评价意见

(四)物有所值定性评价结论 第四章 物有所值定量分析

一、物有所值定量分析

二、设定参照项目

三、参数指标选择

四、计算建设和运营维护净成本

五、PPP 值计算

(一)股权投资支出

(二)运营补贴支出

(三)风险承担

(四)配套投入支出

(五)计算结果

(六)小结

(七)计算附表 附表

1、PSC 值计算表 附表

2、PPP 值计算表

附表

3、运营成本和运营收入明细表 附表

4、还本付息表

第五章 物有所值定性分析专家评审意见附件 附件

1、基本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附件

2、补充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附件

3、物有所值定性分析专家评分表 附件

4、物有所值定性分析专家评分汇总表 附件

5、物有所值定性分析专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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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湿地文化公园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第5篇

编制单位:北京智博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私人企业-合作”的模式)指的是公共部门通过与私人部门建立伙伴关系,共同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是20世纪90年代后出现的一种新的融资模式。

PPP模式的一个典型结构是公共部门与中标单位组成的特殊目的公司签订特许合同,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融资、建设及经营。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换取基础设施建设,以解决政府的财政困境。

PPP项目运营的一种形式

“物有所值”评价是PPP项目实施的前置条件,主要从三个层面进行评判,一是直观上的性价比最高,即价格和性能综合考虑最优;二是从全生命周期来衡量的价格最优,即从采购、使用到处理的全过程成本最低;三是综合经济、社会效益考虑的性价比最高,通过将质量、价格和效益进行权重分配后综合评价。财政部、农业部日前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将重点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业绿色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田园综合体,农产品物流与交易平台,“互联网+”现代农业等六个重点领域。

PPP模式适用于具有公共服务属性、政府无法独立承担、期限较长又具有微利的项目,农业产业建设与PPP模式的特点不谋而合,且市场规模巨大。

农村投融资体制改革是下一步三农工作的重点,因为目前农业投资的主体是财政,未来必须以财政作为杠杆撬动更多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资农业,这也是国家正在推行的政策方向。

第一章 项目概况

一、田园综合体项目基本情况

(一)田园综合体项目背景

(二)田园综合体项目名称

(三)田园综合体项目位置与范围

(四)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

(五)田园综合体项目实施进度

(六)田园综合体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田园综合体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2、田园综合体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二、田园综合体项目财务分析

(一)资金筹措

(二)田园综合体项目总成本与费用

(三)田园综合体项目收入 第二章 田园综合体项目运作方式

一、田园综合体项目实施机构、授权出资机构

二、田园综合体项目运作方式

三、田园综合体项目公司股权情况

四、授权及合作期限

(一)授权

(二)合作期限

五、风险分配框架

六、付费机制

(一)政府付费的内容(1)可用性付费(2)运营服务费

(二)政府对项目的支出责任(1)政府对本项目的资本金支出责任(2)运营期付费责任(3)政府支付方式

第三章 田园综合体项目物有所值定性评价

一、物有所值评价概述

二、物有所值定性评价主要内容

三、物有所值定性评价程序

四、物有所值定性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一)物有所值定性评价指标体系

(二)基本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三)补充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五、物有所值定性评价意见及结论

(一)基本评价指标分析

1、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

2、风险识别与分配(1)组织机构风险(2)技术风险(3)工程风险(4)投资估算风险(5)资金风险(6)市场风险(7)政策风险(8)财务风险(9)不可抗力风险

3、绩效导向与鼓励创新

4、潜在竞争程度

5、政府机构能力

6、可融资性

(二)补充评价指标分析

1、田园综合体项目规模

2、预期使用寿命

3、田园综合体项目资产种类

(三)物有所值定性评价意见

(四)物有所值定性评价结论 第四章 物有所值定量分析

一、物有所值定量分析

二、设定参照项目

三、参数指标选择

四、计算建设和运营维护净成本

五、PPP 值计算

(一)股权投资支出

(二)运营补贴支出

(三)风险承担

(四)配套投入支出

(五)计算结果

(六)小结

(七)计算附表 附表

1、PSC 值计算表 附表

2、PPP 值计算表

附表

3、运营成本和运营收入明细表 附表

4、还本付息表

第五章 物有所值定性分析专家评审意见附件 附件

1、基本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附件

2、补充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附件

3、物有所值定性分析专家评分表 附件

4、物有所值定性分析专家评分汇总表 附件

5、物有所值定性分析专家意见

关联报告:

国家湿地文化公园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第6篇

价报告

编制单位:北京智博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私人企业-合作”的模式)指的是公共部门通过与私人部门建立伙伴关系,共同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是20世纪90年代后出现的一种新的融资模式。

PPP模式的一个典型结构是公共部门与中标单位组成的特殊目的公司签订特许合同,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融资、建设及经营。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换取基础设施建设,以解决政府的财政困境。

PPP项目运营的一种形式

“物有所值”评价是PPP项目实施的前置条件,主要从三个层面进行评判,一是直观上的性价比最高,即价格和性能综合考虑最优;二是从全生命周期来衡量的价格最优,即从采购、使用到处理的全过程成本最低;三是综合经济、社会效益考虑的性价比最高,通过将质量、价格和效益进行权重分配后综合评价。

第一章 项目概况

一、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基本情况

(一)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背景

(二)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名称

(三)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位置与范围

(四)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

(五)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实施进度

(六)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2、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二、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财务分析

(一)资金筹措

(二)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总成本与费用

(三)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收入 第二章 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运作方式

一、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实施机构、授权出资机构

二、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运作方式

三、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公司股权情况

四、授权及合作期限

(一)授权

(二)合作期限

五、风险分配框架

六、付费机制

(一)政府付费的内容(1)可用性付费(2)运营服务费

(二)政府对项目的支出责任(1)政府对本项目的资本金支出责任(2)运营期付费责任(3)政府支付方式

第三章 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物有所值定性评价

一、物有所值评价概述

二、物有所值定性评价主要内容

三、物有所值定性评价程序

四、物有所值定性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一)物有所值定性评价指标体系

(二)基本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三)补充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五、物有所值定性评价意见及结论

(一)基本评价指标分析

1、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

2、风险识别与分配(1)组织机构风险(2)技术风险(3)工程风险(4)投资估算风险(5)资金风险(6)市场风险(7)政策风险(8)财务风险(9)不可抗力风险

3、绩效导向与鼓励创新

4、潜在竞争程度

5、政府机构能力

6、可融资性

(二)补充评价指标分析

1、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规模

2、预期使用寿命

3、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资产种类

(三)物有所值定性评价意见

(四)物有所值定性评价结论 第四章 物有所值定量分析

一、物有所值定量分析

二、设定参照项目

三、参数指标选择

四、计算建设和运营维护净成本

五、PPP 值计算

(一)股权投资支出

(二)运营补贴支出

(三)风险承担

(四)配套投入支出

(五)计算结果

(六)小结

(七)计算附表 附表

1、PSC 值计算表 附表

2、PPP 值计算表

附表

3、运营成本和运营收入明细表 附表

4、还本付息表

第五章 物有所值定性分析专家评审意见附件 附件

1、基本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附件

2、补充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附件

3、物有所值定性分析专家评分表 附件

4、物有所值定性分析专家评分汇总表 附件

国家湿地文化公园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第7篇

相对于政府传统项目开发模式及公共融资方式,PPP项目有以下比较优势:

1、提高公共财政使用效率 PPP项目一般由社会私人资本或者联合体融资建设及运营,提供公共服务。共用财政投入很少,较好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这对公共财政短缺的情况下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比较重要的意义。同时,由于捆绑了建设和经营,并以服务和产出付费,使得私人部门能够发挥最大的能动性,通过创新、自我施压等避免项目成本超支。在风险管理上的合理分配和良好的合作机制也使得项目失败的概率大大降低,避免了公共资源的浪费。

2、保障项目和公共服务质量 评审中标的私人资本或联合体组建项目公司建设项目并提供公共服务。联合体一般是由建设方、融资方、运营方组成的利益共同体,它比传统开发模式具有更好的内部协调能力。另外,很多PPP项目通过引进国际知名建设、管理机构,带来先进的管理经验,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

3、实现合作双方互利共赢 合理的PPP模式可以平衡公私双方的权责利。在风险分配上遵循“最优承担”原则,即将风险分配给最有能力承担的一方。同时,全寿命周期特点使得合同具有较大的灵活空间,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机制既能维护共用部门的利益,也能最大限度满足私人资本的诉求。

PPP项目在第一个项目识别阶段,项目发起时需要提供《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第一步,尤其对于投资规模大、社会影响广泛的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项目建议书主要是从项目自身的客观条件方面考察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一般由项目发起人向发改委部门报送,提出立项申请,发改部门审查通过后下达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作为拟建项目立项的依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单位应为国家或地方发改委。

项目建议书大纲

一、XX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概况

(一)、XX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名称

(二)、XX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规模

二、XX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必要性

(一)、XX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现状及预测

(二)、XX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必要性

三、XX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规划

(一)、拟建地点

(二)、建设方案

(三)、XX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进度安排

四、XX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建设条件分析

(一)、政策条件

(二)、建设区建设条件

(三)、建设技术条件

五、XX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

(一)、投资估算

(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六、经济效果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

(一)、经济效果

1、财务评价

2、国民经济评价

(二)、社会效益

1、环境影响

2、社会影响

国家湿地文化公园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第8篇

编制单位:北京智博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私人企业-合作”的模式)指的是公共部门通过与私人部门建立伙伴关系,共同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是20世纪90年代后出现的一种新的融资模式。

PPP模式的一个典型结构是公共部门与中标单位组成的特殊目的公司签订特许合同,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融资、建设及经营。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换取基础设施建设,以解决政府的财政困境。

PPP项目运营的一种形式

“物有所值”评价是PPP项目实施的前置条件,主要从三个层面进行评判,一是直观上的性价比最高,即价格和性能综合考虑最优;二是从全生命周期来衡量的价格最优,即从采购、使用到处理的全过程成本最低;三是综合经济、社会效益考虑的性价比最高,通过将质量、价格和效益进行权重分配后综合评价。

第一章 项目概况

一、建筑垃圾处理及再生资源化利用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筑垃圾处理及再生资源化利用项目背景

(二)建筑垃圾处理及再生资源化利用项目名称

(三)建筑垃圾处理及再生资源化利用项目位置与范围

(四)建筑垃圾处理及再生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

(五)建筑垃圾处理及再生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进度

(六)建筑垃圾处理及再生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建筑垃圾处理及再生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2、建筑垃圾处理及再生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二、建筑垃圾处理及再生资源化利用项目财务分析

(一)资金筹措

(二)建筑垃圾处理及再生资源化利用项目总成本与费用

(三)建筑垃圾处理及再生资源化利用项目收入 第二章 建筑垃圾处理及再生资源化利用项目运作方式

一、建筑垃圾处理及再生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机构、授权出资机构

二、建筑垃圾处理及再生资源化利用项目运作方式

三、建筑垃圾处理及再生资源化利用项目公司股权情况

四、授权及合作期限

(一)授权

(二)合作期限

五、风险分配框架

六、付费机制

(一)政府付费的内容(1)可用性付费(2)运营服务费

(二)政府对项目的支出责任(1)政府对本项目的资本金支出责任(2)运营期付费责任(3)政府支付方式

第三章 建筑垃圾处理及再生资源化利用项目物有所值定性评价

一、物有所值评价概述

二、物有所值定性评价主要内容

三、物有所值定性评价程序

四、物有所值定性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一)物有所值定性评价指标体系

(二)基本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三)补充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五、物有所值定性评价意见及结论

(一)基本评价指标分析

1、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

2、风险识别与分配(1)组织机构风险(2)技术风险(3)工程风险(4)投资估算风险(5)资金风险(6)市场风险(7)政策风险(8)财务风险(9)不可抗力风险

3、绩效导向与鼓励创新

4、潜在竞争程度

5、政府机构能力

6、可融资性

(二)补充评价指标分析

1、建筑垃圾处理及再生资源化利用项目规模

2、预期使用寿命

3、建筑垃圾处理及再生资源化利用项目资产种类

(三)物有所值定性评价意见

(四)物有所值定性评价结论 第四章 物有所值定量分析

一、物有所值定量分析

二、设定参照项目

三、参数指标选择

四、计算建设和运营维护净成本

五、PPP 值计算

(一)股权投资支出

(二)运营补贴支出

(三)风险承担

(四)配套投入支出

(五)计算结果

(六)小结

(七)计算附表 附表

1、PSC 值计算表 附表

2、PPP 值计算表

附表

3、运营成本和运营收入明细表 附表

4、还本付息表

第五章 物有所值定性分析专家评审意见附件 附件

1、基本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附件

2、补充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附件

3、物有所值定性分析专家评分表 附件

4、物有所值定性分析专家评分汇总表 附件

5、物有所值定性分析专家意见

关联报告:

国家湿地文化公园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第9篇

作者:赵铮博士 南京谋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物有所值评价作为评判某项目能否采用PPP模式运作的重要依据,是PPP项目识别阶段中的核心工作之一。笔者作为“奋斗在PPP全生命周期咨询服务的一线工作人员”,又有幸作为“专家”参与了一些PPP项目的物有所值评审,已深刻体会到现阶段的物有所值评价方法存在一些问题或缺陷,现将这些问题与我们的应对之道撰文分享,希望能够得到业内同仁的共同探讨。

由于财政部对于物有所值评价的操作指引出台较晚(财金[2015]167号文于2015年12月底发布),造成之前的物有所值评价处于无序状态,仅笔者就见到过十余个版本的评价标准,而且部分标准或与PPP物有所值的评价思维脱轨——如某保障房PPP项目的定性评价标准基本上就是运作此项目的经济与社会价值(与项目可研报告的类同);或流于形式——如将定量评价做成“数字游戏”,部分定量评价甚至采用“不折现”的方法,以求“速战速决”。

在167号文发布之后,物有所值评价的标准与操作得到了规范,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定性评价存在的问题与应对

定性评价目前存在两方面问题:

1、现有的定性评价标准过于宽泛,不利于专家做出评判

我们作为第三方机构为PPP项目提供全生命周期咨询服务时,外部专家在对项目信息了解不足的情况下,都会有“指标能不能再细一点,评审原则能不能贴合实际一些”的诉求,比如许多专家都曾要求我们提供更细致的指标,以便于评价“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

对于此问题,我们采取三方面的应对措施: 一是对于财政部现行的“6+2”指标体系进行了精细化拆分——在每个评价指标下建立二级评价指标,例如,在风险识别与分配指标下建立风险管理能力、风险识别准确度、风险分配预案及其合理程度三个二级评价指标,以满足专家对于指标细化的要求。

二是除了对每一个二级指标都给出评价标准外,还结合项目内容,给出周详的评价信息,以便于评审专家获得更为详实的项目信息,做出更为准确的判断。

三是优化了评价操作——我们将每项二级指标分为三个等级,即很好、较好、一般及以下,对应的分值分别为81-100、61-80、0-60。这种操作方式能够在符合167号文规定的基础上(评分结果在60分以上的通过定性评价),提升评价效率。此外,针对部分专家提出的“究竟打多少分”(即85和95有何区别,以什么原则去评判)之类的问题,我们在部分项目的操作上,将财政部提出的“百分制”评价原则转换为“五分制”或“四分制”,以便于提升评价效率。

2、定性评价标准存在问题

作为评审专家对定性分析进行评判时,笔者认为,尽管财政部对于物有所值定性评价已有了相应的指标体系与操作指引,但是在实际执行时,仍然存在两方面问题:

一是评价标准与行业政策或项目实际情况不符合。例如,某新建养老PPP项目使用“项目规模大小”作为物有所值定性分析的补充评价指标之一,但是第三方机构将“有利(81-100)”一项的评价标准定为“项目规模超过100亩”,这样的评价标准明显有悖于《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对于养老项目宗地规模的要求。

二是评价标准过于模糊。例如某污泥资源化再利用PPP项目,对于“绩效导向”处于“有利(81-100)”的评价标准为“产出数量、规模很大,能极大程度增加市场供给,充分满足市场需求”,“较有利(61-80)”的评价标准为“产出数量、规模较大,能较大程度增加市场供给,满足市场大部分需求”(一般及不利可以类推)——究竟什么能称为“极大程度”或“充分满足”,在PPP项目识别阶段,仅凭借评审专家的主观臆断,很难保证定性评价的准确性。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试图通过“将定性标准定量化”的方式予以解决,但是除了部分与当地实际情况有关的指标数据可以通过实地调研获取外,大部分定量化的标准制定需要项目所处行业的大数据支持,通过打造项目信息共享的综合平台,提升PPP项目咨询服务工作的效率与准度,应当是行业主管部门未来的重要工作之一。

二、定量评价存在的问题与应对

根据167号文的精神,现阶段的物有所值评以定性评价为主,定量评价尚处于“鼓励与探索”阶段,可以肯定的说,目前开展的物有所值定量评价存在一定误差,对于评判一个项目是否能够以PPP模式运作的话语权有限,这主要是由于以下问题所致: 1、167号文对于定量分析的计算指引存在瑕疵

我们理解中的定量评价,是在产出、付费机制等外部条件相同的情境下,衡量政府在两种不同模式(PPP与传统政府投资方式)下所承担的净成本的大小,成本小的则比较有利。按照167号文对定量评价的操作指引,PSC值由参照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维护净成本、竞争性中立调整值与项目全部风险成本的现值构成,其中,运营维护净成本需扣除假设参照项目与PPP项目付费机制相同情况下能够获得的使用者付费收入等;PPP值则等同于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内股权投资、运营补贴、风险承担和配套投入等各项财政支出责任的现值——那么问题来了,对于政府参股的,以使用者付费为主要收益来源的PPP项目(如文化旅游、养老等项目),政府以其参股比例所获取的第三方收入是否应列入PPP值的计算范围,167号文并未作说明——如果不计算,那么可以肯定的是,双方的产出绩效必然不在同一水平线上。

对于这一问题,我们希望能和其他遇到同样情况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共同探讨,我们目前可以肯定的是,按照167号文的操作指引,对于评价政府购买服务或可行性缺口补贴类的PPP项目(即政府方无法获得股权回报),可行性较高,但是对于评价依托运营,以第三方收入就能够实现合理回报的PPP项目,会存在一定误差。

2、折现率如何确定

此问题已基本属于“业内共识问题”,尤其对于合作期限不超过15年,且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要收益来源的PPP项目有着显著影响——通过折现率的“反复微调”,最终使PPP定量评价变成一场数字游戏——目前对于定量评价的共识性结论是,折现率越高,定量评价越容易通过,而这样的共识绝非“正能量”。

我们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财政部以同期地方政府债券收益率作为选择折现率的参照标准,这种标准存在的问题是,在“政府缺钱”已是不争事实的现状条件下,地方政府债券收益率(不超过4%)究竟能否用来衡量政府方真正的资金成本?二是对于PSC值与PPP值的计算口径出入过大,仅从数值分布来看,PSC值属于“大数值在前”,而PPP值属于“年度平均,略微上浮”,这就导致折现率越高,项目越容易通过定量评价的情况出现。

在167号文已明确规定用于测算PSC值的折现率应与用于测算PPP值的折现率相同的情况下,我们目前采用以政府债券收益率为参考,并且上浮一定比例的方式来确定定量评价的折现率,上浮的比例主要参考当地政策性银行对于公益类或公用事业类项目(不包含棚改类项目)贷款基准利率的浮动比率确定。

3、参照项目如何确定

167号文对参照项目的选择提出了两个选择标准:一是假设政府采用现实可行的、最有效的传统投资方式实施的、与PPP项目产出相同的虚拟项目;二是最近五年内,相同或相似地区采用政府传统投资方式实施的、与PPP项目产出相同或非常相似的项目。目前,绝大多数PPP项目在进行定量分析时都以第一种方式选择参照项目,但是这种方式往往被变通为“总投入相当,只是变更了投资主体”,而缺少对于建设时间、实际成本节省或超支及融资成本的考量。

我们认为,随着各行业PPP项目的逐步开展与不断丰富创新,第二种标准将成为未来PPP项目进行定量评价的重心,而且以若干个相似项目作为参照系,通过设计地区间差异调整系数或项目差异调整系数的方式来打破167号文对于相同或相似地区/项目的限制,比较不同政府之间的投入与产出,不但更符合物有所值评价的初衷,也对于地方政府更具参考价值。

除上述问题外,对于风险的分类,以及究竟使用什么方式准确计算风险发生对于政府投入造成的影响,也尚无定论。我们认为,即便现阶段的定量评价存在诸多问题,但是仍有开展的价值——即使得出PSC值小于PPP值的评价结论,在定性评价能够通过的情况下,项目采用PPP模式操作仍具备一定可行性。

尽管现有的物有所值评价体系与操作方法还存在一些不完美之处,但是正如PPP项目打开了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实体经济建设之路一样,它代表着一种理念或思路上的进步,因噎废食或缘木求鱼固不可取,唯有顺应潮流,上下求索,才能真正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享受新一轮改革带来的“政策红利”。

PPP项目应如何交税 PPP的成功运行是建立在项目自身“财务平衡”的基础上的,而在此方面,税收激励措施又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在与政府的合作过程中,税收是社会资本不能控制的变量,其高低及变化将直接影响着社会资本的运营成本与服务价格水平,PPP税收法规制度的设计成为决定PPP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所以,需要及时地对现行税收法规政策作出适当的补充与修订,以实现PPP的稳定发展。

一、当前适用于PPP的主要税收法规政策

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专门的法规政策来解决PPP的涉税问题,为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只能比照适用某些既有的税收法规及政策措施。通过梳理可以发现,与PPP项目紧密相关的税收法规政策主要体现在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两个税种的征收优惠措施上。

1.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面的法律法规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如,企业从事符合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优惠方面的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的规定,凡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污水、垃圾处理,以及发电等业务,可分别享有以下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一是对销售自产再生水、提供污水处理劳务、提供垃圾处理与污泥处置劳务等,分别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70%、70%的政策;二是对销售以垃圾以及利用垃圾发酵产生的沼气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热力,以及销售利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余压生产的电力或热力等,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政策。

3.投资抵免政策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二、与PPP有关的税收法规政策的不足之处 1.没能考虑到PPP的一些特殊涉税问题

比如,在TOT(转让—运营—移交)模式下,存量项目在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两次转让时可能存在的重复征税问题;在项目建设、运营期间,社会资本获得政府补助后的纳税问题;在出售回租模式(此模式还未包括在PPP中)下,如果特许经营期远超过有关资产的经济寿命时,资产所有权如何处理问题,以及PPP项目未抵扣完的进项税能否申请税收返还;等等。

2.税收优惠政策覆盖面过窄

前面提到的企业在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以及垃圾、污水处理时可享受的所得税及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是在2008—2009年之间制定的。当时的大背景是,为了减少欧美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政府制定了激励企业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并不是针对PPP模式的运用而出台的。因此,也存在着如下的问题:一是政策优惠覆盖范围有限。PPP模式在公共交通(公路、铁路、机场、港口、城市轨道交通等)、公用设施(供电、供气、供水、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以及社会公共服务(医院、学校、养老、保障房等)等领域有着广泛的运用。依此对照当时财政税务部门制定的鼓励企业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显然,其覆盖面很有限,没有将上述领域的所有项目都涵盖在内。二是政策优惠期有限。当前的所得税优惠是“三免三减半”,期限短,而PPP项目多是投资规模大、回收周期长的项目,短则三、五年,长则二、三十年。所以,在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时,应按PPP项目的全生命周期来设计。

3.税收减免政策与当前的税制改革不相适应

根据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均属于**与地方的共享税种。在既有的税收减免政策中,无论是所得税的减免,还是增值税的减免,都是一律全减或全免。这种“一刀切”的做法,显然忽视了公共产品在受益范围以及**与地方在相应支出责任上的差别。除了全国性的PPP项目外,众多的PPP项目都是地方性的。PPP项目建成后,其产出的就是公共产品,其中,地方性公共产品应由地方政府提供,属于地方政府的事权,对应的则是地方政府的支出责任。在对地方性PPP项目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时,减免的应是地方税,或共享税中属于地方享有的部分,而非全部。如果不只是针对地方享有的税收进行减免,而是连同**分享的部分也进行了减免,其实质构成了**对地方性PPP项目的直接补贴,或是**对地方的间接转移支付。这不仅与当前提出的要在**与地方之间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税体制相违背,也会造成地区间新的不公平问题,因为越是发达的地区,越有能力建设更多的PPP项目,享有**在此地减免的税收就越多。

4.对社会资本获得的政府补助如何征税缺乏明确规定

为了保障PPP项目在商业上的可行性,政府通常会向社会资本提供一定程度的补助,如建设阶段的投资补助、运营阶段的价格补贴等。对于这种补助,如何进行税务处理,目前并无明确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对于在项目建设阶段政府向社会资本提供的投资补助,很容易将其认定为不征税收入,但是,对于运营阶段政府向社会资本提供的价格补贴,则不能直观地判断其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虽然在形式上,价格补贴有可能符合不征税收入的三个条件,但实质上,价格补贴并不具有不征税收入的本质属性。在涉及民生的公共服务领域,为了平抑公共产品的价格水平,政府通常会对PPP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政策。价格补贴就是政府对社会资本执行此类价格政策后向其提供的差价补偿,而这种差价原本就属于社会资本经营性收入的一部分,只是由社会资本先让渡给了消费者,最后又以政府补助的形式将其找补回来而已。实际上,价格补贴的真正受益人是消费者,而非社会资本,其并没有从政府那里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因此,在本质上,价格补贴并不属于不征税收入,仍应是社会资本经营性收入的组成部分。可见,不能仅从形式上判断PPP模式下的价格补贴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

5.对社会资本获得项目公司中政府股东让渡的股利如何纳税没有规定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居民企业股东从另一被投资的居民企业获得的股利是免税的。在项目公司分红时,如果政府向社会资本让渡部分红利(作为一种间接补贴手段),社会资本的分红比例就会超过其持股比例,那么,如何认定这部分超比例分红的性质?现行的税收法规并没有规定。其实,有三种可能的认定办法:一是认定为社会资本从项目公司分得的免税红利,二是认定为从政府或其部门获得的不征税收入,三是认定为社会资本从政府获得的应税偶然所得。至于选取何种办法,有待相应税收征管政策的出台。

三、完善税收法规促进PPP发展的建议

1.补充与完善税收法规政策

现行有关税收法规及政策主要是针对传统企业或事业单位制定的,不适应或不能完全适应PPP发展的需要。因此,随着PPP的全面推广运用,应及时地对税收法规政策进行相应的修订与完善,如:适当延长PPP项目公司所得税减免优惠期,对合作期超过20年以上的PPP项目可将其享有的所得税减免优惠期延长至10年以上;对社会资本从项目公司中获得的政府股东让渡的股利直接按免税红利处理;对PPP模式下的固定资产折旧、亏损弥补、税前抵扣等作出专门的规定。同时,还需要对双重征税、资产权属界定等问题,从法规的角度予以明确和解决。

2.制订PPP项目税务处理指南

由于PPP项目参与方众多、利益诉求不一,交易结构复杂、环节众多,投资规模巨大、回收周期长等,所以,PPP项目在其全生命周期内涉及的税务问题要比一般企业经营活动中遇到的税务问题复杂得多。为了便于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申报纳税,应分别就PPP项目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主要税种编制税务处理指南。

3.建立区别对待的税收优惠政策

大多数PPP项目涉及的都是公共产品的生产,与公共利益息息相关,这些产品一般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政策,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难以根据供求变化来调整产品价格。为了使PPP项目能够实现“财务平衡”,除了政府提供相应的补助外,再给予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是十分必要的。但在制订和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时要有所区别,并非只要是PPP项目都可享受同样的优惠政策。按照盈利性由低到高的顺序,可将PPP项目分为非经营性项目、准经营性项目、经营性项目,依此顺序,相应项目获得的税收优惠程度应是逐步降低的。具体地讲,如在征缴所得税时,对非经营性项目可实行免税政策,对准经营性项目可实施减税政策等。同时,对于地方性的PPP项目,如果涉及**与地方共享税的减免优惠,应该只减免地方分享的部分。另外,在制订税收优惠政策时,还要注意由此可能带来的市场竞争扭曲问题。政府总是倾向与大的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进行PPP项目合作,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往往被排除在外,所以,常常只有少数企业能通过PPP合作的方式享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这对其他市场主体是不公平的。为此,应通过必要的制度设计和安排,消除可能出现的负面效应。

4.对PPP模式下的政府补助分类进行税务处理

由于PPP基本上涉及的是公共交通、公用设施、社会公共服务等领域的项目,在一定程度上,社会资本代行了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责。所以,相比一般的法人企业,政府应向社会资本提供更多的补助或支持。这些补助或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补助、贷款贴息、价格补贴,以及无偿划拨土地、让渡项目公司中政府股东全部或部分分红权等。对于社会资本获得的政府补助应分类进行税务处理,如投资补助可认定为不征税收入,价格补贴按免税收入处理等。

关于在收费公路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交通局:

为提高收费公路建管养运效率,促进公路可持续发展,依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和《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决定在收费公路领域鼓励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简称PPP)模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一)转变供给方式。

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参与收费公路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与政府共同参与项目全周期管理,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各自优势,提高收费公路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

(二)创新公路投融资模式。

社会投资者按照市场化原则出资,独自或与政府指定机构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建设和运营收费公路项目,政府要逐步从“补建设”向“补运营”转变,以项目运营绩效评价结果为依据,适时对价格和补贴进行调整,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收费公路建设运营,提高财政支出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拓宽社会资本发展空间,有效释放市场活力。

(三)完善收费公路建设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合同约束、收费调节、信息公开、过程监管、绩效考核等一系列改革配套制度与机制,实现合作双方风险分担、权益融合、有限追索。

二、基本原则

(四)公开透明,规范运作。

PPP项目推广工作应坚持“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在项目论证、选择合作伙伴、制定和履行各类合同、组织绩效评价等各个环节做到依法依规,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信息公开,接受各方监督;严格按照特许经营合同,规范运作,防止政府失信违约、合作伙伴获取不正当利益。

(五)循序渐进,逐步推广。

坚持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分类施策。对于社会效益突出但经营性收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需政府补贴部分资金或资源才能进行商业化运作的项目,鼓励按照PPP模式设计运作。鉴于目前全国公路网络正处于联网关键阶段,建设任务繁重,重点推进确需建设但投入较大且预期收益稳定的公路建设项目,鼓励按照PPP模式设计运作。按照政府性债务管理要求,做好融资平台公司项目向PPP项目转型的风险控制工作。

三、实施要求

(六)明晰PPP项目边界。

收费公路项目实施PPP模式所涉及的收费公路权益包括收费权、广告经营权和服务设施经营权。不同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各项权益通过有效打包整合提升收益能力,以促进一体化经营、提高运营效率。

(七)规范PPP项目操作流程。

在项目发起、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合作伙伴选择、收益补偿机制确立、项目公司组建、合作协议签署、绩效评价等操作过程中,应根据财政部关于PPP工作的统一指导和管理办法规范推进,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交通运输部门抓紧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操作办法,实现规范化管理。

(八)编制完整的PPP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含项目实施内容、产品及服务质量和标准、投融资结构、财务测算与风险分析、技术及经济可行性论证、合作伙伴要求、合同结构、政府组织方式、必要的配套措施等。

(九)加大评价及监管力度。

各地财政、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组织实施,积极统筹协调,研究建立议事协调及联审机制,有力有序推进PPP推广工作,建立对PPP项目的监督机制。

四、保障措施

(十)资金政策支持。

收费不足以满足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的,在依法给予融资支持,项目沿线一定范围土地开发使用等支持措施仍不能完全覆盖成本的,可考虑给予合理的财政补贴。对符合《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项目,可按照交通运输重点项目资金申请和审核规定,申请投资补助。

(十一)相关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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