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2024-09-19

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精选6篇)

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1篇

×××电厂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1.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电厂的安全“红线”管理。2.目的

为了更好的搞好安全生产,进一步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规范员工岗位操作行为,明确安全管理重点,实现风险预控,预防人身伤害和重大设备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发电机组长期稳定高效运行,特制定安全“红线”管理办法。3.内容 3.1 通用部分

3.1.1 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

3.1.2 严禁岗位人员不掌握岗位危险源、操作规程上岗作业; 3.1.3 严禁值班人员酒后上岗;

3.1.4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3.1.5 严禁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没有闭环管理; 3.1.6 严禁雷雨时,禁止接近避雷器的接地点; 3.1.7 严禁在生产区域内吸烟;

3.1.8 严禁在生产区域不戴安全帽或不规范佩戴安全帽; 3.1.9 严禁高空作业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3.1.10 严禁无票作业;

3.1.11 严禁机组正常运行时无故停用联锁及热工保护 3.1.12 严禁有继电保护的电气设备无保护运行; 3.1.13 严禁在交接班期间发生事故或进行重大操作时交接班。3.2 运行部分 3.2.1 锅炉专业

3.2.1.1水压试验升压过程和超压状态下禁止一切本体及受热面检查;3.2.1.2 影响锅炉启动的系统和设备检修工作未结束、工作票未终结时,或经运行试验不合格,禁止锅炉启动;3.2.1.3 锅炉主汽压力表、温度表、汽包水位计、给水流量表、炉膛负压表、氧量表、排烟温度表等主要仪表不能全部正常投入禁止锅炉启动;3.2.1.4 锅炉总联锁、锅炉主保护不能正常投入,禁止锅炉启动;3.2.1.5 锅炉的排汽门、快速泄压阀、事故放水门、燃油速断阀等安全保护性阀门经试验动作不正常,禁止锅炉启动;3.2.1.6 锅炉的汽包、过热器、再热器安全门未经整定(机组大修后首次点火进行安全门整定时除外)或试拒动,禁止锅炉启动;3.2.1.7 锅炉水压试验不合格禁止锅炉启动;3.2.1.8 炉水品质不合格,禁止锅炉启动;3.2.1.9 DCS控制系统不能投入或运行不正常,禁止锅炉启动;3.2.1.10 FSSS系统不正常禁止启动锅炉;

3.2.1.11汽包的水位保护试验在启动前和停炉后用上水和放水的方法进行,严禁用信号短接的方法进行模拟传动替代。汽包水位计应以差压式(带压力修正回路)水位计为基准;3.2.1.12锅炉点火时严密监视炉膛着火情况,灭火后应迅速关闭各油角阀,保持30%以上风量吹扫5分钟以上,防止灭火爆燃事故的发生,吹扫完成并确认无影响点火的缺陷后再行点火;

3.2.1.13锅炉升压过程中,严格按照升温升压曲线进行,以免汽包壁温差过大和过.再热器壁温急剧升高。

3.2.1.14 锅炉低负荷进行打焦工作时,炉膛严禁吹灰;3.2.1.15冲洗水位计时应缓慢小心,严禁操作有缺陷的阀门,冲洗水位计时不可站在水位计正对面;3.2.1.16 排污前应对排污系统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排污,有人检修,禁止排污,排污必须征得主值同意,排污时应加强水位监视;3.2.1.17 MFT达到动作条件而拒动作时,必须紧急停炉;

3.2.1.18安全阀动作后不回座,压力下降.温度变化到不允许运行时,必须紧急停炉;

3.2.1.19所有汽包水位计失灵、损坏,无法监视水位时,必须紧急停炉;3.2.1.20炉管爆破,无法维持正常水位时,必须紧急停炉;3.2.1.21汽压超过安全门动作值而安全门拒动时,必须紧急停炉;3.2.1.22尾部烟道发生二次燃烧,使排烟温度、主蒸汽、再热蒸汽温度不正常地升高时,必须紧急停炉;3.2.1.23锅炉房内发生火灾,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时,必须紧急停炉;3.2.1.24 所有DCS画面黑屏,不能监视运行参数时,必须紧急停炉;3.2.1.25炉膛内或烟道发生爆炸,使设备严重损坏时,必须紧急停炉;3.2.2 汽机专业

3.2.2.1 影响机组启动的系统和设备的检修工作未结束,工作票未注销时,或经试验及试运不合格时,禁止汽轮机启动;3.2.2.2 机组任一安全保护装置失灵,禁止汽轮机启动;3.2.2.3 机组保护动作值不符合规定,禁止汽轮机启动;3.2.2.4 汽机调速系统不能维持空负荷运行,机组甩负荷后不能控制转速在危急遮断器动作转速以下,禁止汽轮机启动;3.2.2.5 任一主汽门、调门、抽汽逆止门卡涩或关闭不严,禁止汽轮机启动;3.2.2.6 汽轮机汽轮机转子弯曲值偏离原始状态值0.02mm,禁止汽轮机启动;3.2.2.7盘车时有清楚的金属摩擦声或盘车电流明显增大或大幅摆动,禁止汽轮机启动;3.2.2.8主要显示仪表:(如转速、振动、轴向位移、相对膨胀、润滑油压、EH油压、冷油器出口油温、轴承回油温度、主蒸汽压力与温度、凝汽器真空等传感器和显示仪表以及调节、保安系统压力开关、测量汽缸金属温度的热电偶和显示仪表等)不全或失灵,禁止汽轮机启动;3.2.2.9 交流润滑油泵、直流事故油泵,润滑油系统、EH油系统之一故障或顶轴装置、盘车装置失常,禁止汽轮机启动;3.2.2.10油质不合格或润滑油温<30℃,回油温度>70℃,EH油温<20℃,油箱油位低于极限值,禁止汽轮机启动;3.2.2.11回热系统中,主要调节及控制系统(除氧器水位.压力自动调节、给水泵控制系统、凝汽器水位调节等)失灵禁止汽轮机启动;3.2.2.12 汽水品质不符合要求,禁止汽轮机启动;3.2.2.13 DEH系统不能正常投运时,禁止汽轮机启动;3.2.2.14 DCS系统异常,影响机组运行操作、监视时,禁止汽轮机启动;3.2.2.15 热控信号系统故障,不能正确投入时,禁止汽轮机启动;3.2.2.16主要仪表或热机保护电源失去,禁止汽轮机启动;3.2.2.17机组及主要附属系统设备安全保护性阀门或装置动作不正常时,禁止汽轮机启动;3.2.2.18 高压缸内壁上下温差大于或等于56℃,禁止汽轮机启动;3.2.2.19 汽轮机转速上升至3330rpm而危急保安器不动作,破坏真空紧急停机;3.2.2.20 轴向位移达+1.2mm或-1.65mm,破坏真空紧急停机;3.2.2.21 汽轮发电机组发生剧烈振动(轴承振动达0.25mm)或内部发生明显的金属摩擦声或撞击声时,破坏真空紧急停机;3.2.2.22 汽轮机发生水冲击或汽机侧主汽温10min内急剧下降50℃及以上,破坏真空紧急停机;3.2.2.23 汽轮发电机组任何一个轴承断油冒烟,破坏真空紧急停机;3.2.2.24 任一支持轴承巴氏合金温度升至115℃或推力轴承巴氏合金温度升至110℃以及轴承回油温度上升到极限值75℃,破坏真空紧急停机;3.2.2.25 润滑油中断或轴承润滑油压下降至0.07MPa保护未动作,启动交、直油泵无效,破坏真空紧急停机;3.2.2.26 油箱油位下降至-330mm补油无效,破坏真空紧急停机;3.2.2.27 汽轮机油系统着火,破坏真空紧急停机;3.2.2.28 轴封冒火花,破坏真空紧急停机;3.2.2.29 发电机内部有摩擦声、撞击声,破坏真空紧急停机;3.2.2.30 发电机冒烟、着火或氢系统爆炸,破坏真空紧急停机;3.2.2.31 主.再热蒸汽管破裂,机组无法运行时机组不破坏真空停机;

3.2.2.32 凝结水泵故障、排汽装置水位过高,而备用泵不能投入时机组不破坏真空停机;

3.2.2.33 机组甩负荷后空转或带厂用电运行超过15min时机组不破坏真空停机;

3.2.2.34 DEH系统和调节保安系统故障无法维持正常运行时机组不破坏真空停机;

3.2.2.35 高、中压缸胀差超过-4mm或+7mm,低压缸胀差超过+15mm,调整无效时机组不破坏真空停机;

3.2.2.36 机组处于电动机状态运行时间超过1min时机组不破坏真空停机; 3.2.2.37 主、再热汽温达到552℃持续时间超过15min或主、再热汽温超过567℃时机组不破坏真空停机。3.2.3 电气专业

3.2.3.1 机组大、小修后工作票未收回、系统未恢复或影响机组启动的电气设备检修后未收回工作票,禁止发电机启动;

3.2.3.2 发电机—变压器组主保护无法投入,禁止发电机启动; 3.2.3.3 发电机—变压器组保护无法满足可靠性、灵敏度和选择性,禁止发电机启动;

3.2.3.4 发电机—变压器组启动前绝缘检测不合格,禁止发电机启动;

3.2.3.5 发电机—变压器组启动前各项联锁试验不合格,禁止发电机启动;

3.2.3.6 发变组各主要表计(电压、电流、有功、无功等)及信号损坏,禁止发电机启动;

3.2.3.7 发电机—变压器组内部主保护动作或后备保护动作且已确认为非系统故障,且未查明原因,禁止发电机启动;

3.2.3.8 发电机氢、油、水系统故障不能正常投运,禁止发电机启动; 3.2.3.9 汽轮机打闸后,逆功率保护拒动,应紧急停机;

3.2.3.10 发电机内有摩擦、撞击声,振动超过允许值,应紧急停机; 3.2.3.11 机组内部冒烟、着火、爆炸,应紧急停机; 3.2.3.12 发电机组有明显故障,而保护拒动,应紧急停机; 3.2.3.13 发电机互感器冒烟、着火、爆炸,应紧急停机; 3.2.3.14 发电机失磁,失磁保护拒动,应紧急停机;

3.2.3.15 发电机定子线圈漏水,并伴有定子接地,应紧急停机; 3.2.3.16发电机主开关以外发生短路,定子电流表指向最大,电压严重降低,发电机后备保护拒动,应紧急停机;

3.2.3.17 发生直接威胁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紧急停机; 3.2.3.18 发电机定子冷却水中断,应紧急停机;

3.2.3.19 密封油系统故障,无法维持正常运行,应紧急停机; 3.2.3.20 主变.厂高变.励磁变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止运行: 3.2.3.20.1 主变套管爆炸和破裂,大量漏油,油面突然下降; 3.2.3.20.2 主变套管端头过热熔化; 3.2.3.20.3 主变或厂高变冒烟.着火; 3.2.3.20.4 主变压器油箱破裂;

3.2.3.20.5 主变压器漏油,油面下降到瓦斯继电器以下;

3.2.3.20.6 主变或厂高变防爆薄膜.释压阀破裂,且向外喷油.冒烟; 3.2.3.20.7 变压器有异音,且有不均匀的爆炸声;

3.2.3.20.8 变压器因故无保护运行(直流系统瞬时选接地或直流保险熔断.接触不良等经处理能立即恢复正常者除外); 3.2.3.20.9 发—变组或厂高变.励磁变保护拒动; 3.2.3.20.10 发生直接威胁人身安全的危急情况;

3.2.3.21 励磁系统运行中,运行人员不允许修改微机励磁调节器的工作参数;

3.2.3.22 励磁系统运行中,运行人员可以用DCS对励磁系统进行控制操作,严禁运行人员就地操作;

3.2.3.23 正常情况下,不经值长同意不得任意改变厂用电的运行方式;

3.2.3.24 电气所有倒闸操作只有在事故处理和进行合断开关的单一操作外其余操作必须填写操作票并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3.2.3.25 6KV系统有严重的短路现象,如爆炸声、弧光,不得强送电;

3.2.3.26 6KV系统检修后充电时跳闸,不得强送电;3.2.3.276KV系统开关连跳两次者,不得强送电;

3.2.3.28 6KV 系统强送电时,应注意合闸设备的电流表和母线电压表发现电流剧增,电压严重下降应迅速切断。但不应将负荷电流或变压器的涌流误认为是故障电流;

3.2.3.29 发电机差动、主变差动、高厂变差动、发变组差动、励磁变差动、主变重瓦斯、高厂变重瓦斯、保护信号发出,应立即停机、解列、灭磁;

3.2.3.30 发电机并列时严禁非同期并列;

3.2.3.31 发电机零起升压时主变220KV中性点接地刀闸必须在投入状态;

3.2.3.32 发电机一经冲转,除有关的电气试验工作外,不得在发电机回路进行任何检修工作。3.2.4 除灰专业

3.2.4.1 电除尘器设备运行时不得进入高压隔离室; 3.2.4.2 电除尘器启动前,如发现高压隔离开关有异常,应通知检修人员查明原因,不能强行合闸;

3.2.4.3 电除尘器运行中应将全部人孔门、检查门、封盖关闭并上锁,严禁打开人孔门进入内部工作;

3.2.4.4 电除尘器运行中严禁打开任何检查门,如必须打开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将相应电场停运,并做好安措;

3.2.4.5 电除尘器运行时,严禁运行人员及其它人员进入电场高压危险区;

3.2.4.6 电除尘器严禁在运行中操作高压隔离开关;

3.2.4.7 电除尘器运行中禁止靠近硅整流变压器引入部位(安装距离1.5米)。3.2.5 输煤专业

3.2.5.1 在正常情况下,禁止皮带带负荷停机,冲地时禁止往皮带上冲水;

3.2.5.2 输煤监控系统,上位机监控系统运行中,非检修需要,任何人不得进行开关机操作;

3.2.5.3 输煤监控系统,上位机运行中运行人员严禁拔、插模块和插头,拔、插模块和插头必须关掉电源;

3.2.5.4 卸油前要检查油罐的存油量,严防卸油时冒顶跑油,严格控制油的流速(0.7~1m/s),以防发生静电; 3.2.5.5 油库区禁止烟火;

3.2.5.6 检修人员进入油区,应按规定事先联系,持检修工作票进入现场,若动火须持动工作票,严禁将氧气.乙炔气瓶带入油区,工作结束后应核实现场确无遗留火源后,方可离开现场; 3.2.5.7 装载机运行时,除驾驶室外其它部位不得有人;

3.2.5.8 堆取料机与推煤机联合作业时,两机应保持5m以上安全距离;

3.2.5.9 严禁超越堆取料能力.俯仰角度范围.回转角度范围进行工作。

3.2.6 化学专业

3.2.6.1 检查漏氢时,只能用肥皂水或微量测氢仪来检查,严禁用火找漏;

3.2.6.2 冻结的氢管道、阀门及其他设备等,只能用蒸汽或热水来解冻,严禁使用火烤;

3.2.6.3 工作人员不宜穿合成纤维、毛料工作服,严禁用铁器工具相互撞击;

3.2.6.4 油脂和油类不能和氧气接触,以防油剧烈氧化而燃烧,制氢操作人员的手和衣服不应沾有油脂;

3.2.6.5 在制氢设备带压力运行的任何部位发生严重泄漏时应紧急停车;

3.2.6.6 氢气或碱液的外漏,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时应紧急停车; 3.2.6.7 制氢装置周围环境出现紧急事故,危及设备安全时应紧急停车;

3.2.6.8 冲取样管时,人站立在阀门侧前方,禁止站在阀门正前方,用手直接操作;

3.2.6.9 工作人员进入SF6配电装置室,必须先通风15分钟,并测量SF6气体含量;

3.2.6.10 试验人员做完SF6相关实验应洗澡,严禁在工作现场吃东西,喝水;

3.2.6.11 运行中设备发生严重泄露或设备爆炸而导致SF6气体大量外溢时,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按照SF6电气设备运行及试验检修人员安全防护的有关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现场采样和检验; 3.2.6.12 在做SF6相关试验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特别注意因缺氧造成的窒息危险,接触有毒气体时应戴防毒面具和防护手套,工作地点应强力通风。3.2.7 脱硫专业

3.2.7.1 锅炉MFT动作,应紧急停止FGD装置;

3.2.7.2 锅炉投油枪或除尘器故障,进口烟气粉尘浓度超过300 mg/Nm3,延时30 min,应紧急停止FGD装置;

3.2.7.3 入口烟气温度>170 ℃,应紧急停止FGD装置;

3.2.7.4 烟道压力超出-1200 Pa~+1200 Pa范围,应紧急停止FGD装置;

3.2.7.5 原烟气或净烟气挡板未开启,应紧急停止FGD装置; 3.2.7.6 三台吸收塔浆液循环泵均跳闸,应紧急停止FGD装置; 3.3 检修部分

3.3.1 严禁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3.3.2 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工作业; 3.3.3 严禁擅自使用解锁工具; 3.3.4 严禁现场工作无监护作业; 3.3.5 严禁无监护进行遥控操作; 3.3.6 严禁工作票未终结即下令操作;

3.3.7 严禁在电气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3.3.8 严禁在未进行安全技术两交底的情况下开工作业; 3.3.9 严禁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进行作业; 3.3.10 严禁在油系统管道上进行动火作业; 3.3.11 严禁工作票未办理开工手续擅自作业;

3.3.12 严禁未经充分通风擅自进入密闭容器、SF6 配电室、电缆沟道等;

3.3.13 严禁停电作业前不验电、不接地; 3.3.14 严禁不戴绝缘手套高压验电或装设接地线; 3.3.15 严禁不检查安全措施和确认设备情况盲目作业; 3.3.16 严禁不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和不办理确认手续开始工作; 3.3.17 严禁不经监护人确认进行作业和操作; 3.3.18 严禁单人作业和非工作班成员参与作业; 3.3.19 严禁超越工作职权和工作范围进行工作; 3.3.20 严禁保护及自动装置无定值单投退; 3.3.21 严禁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

3.3.22 严禁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3.3.23 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 3.3.24 严禁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建档、报备,未采取应急防范措施进行工作;

3.3.25 严禁明知设备存在安全隐患,不整改也不采取防控措施,设备带病运行的;

3.3.26 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3.3.27 严禁不按规定操作高压电气设备; 3.3.28 严禁不办理手续擅自停送电;

3.3.29 电气二次回路工作严格按图纸施工,不得随意更改; 3.3.30 不得随意扩大安全措施,需要打开跳闸线或者压板的,要提前写好安全措施票告知运行人员后按措施票执行; 3.3.32 电气作业必须2人或者2人以上,严禁一人工作; 4 考核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并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根据分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安全环保部归口 本标准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主要审核人: 本标准审定人: 本标准批准人: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2篇

1.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内涵。电力企业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行为主要涉及电力建设、电力生产以及电力经营等,要保证整体电力企业管理项目的安全性与稳定性,就要针对以上三个方面提高管控力度。第一,有效的利用科学措施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将生产管理行为常态化。第二,集中建立更加行之有效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实现生产行为的动态化管理。第三,强化管理行为的时效性,建立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的管理安排,以保证及时对设备隐患的排除。第四,建立健全人才培训制度,优化安全行为宣传活动,进一步将管理和实践结合在一起,促进安全行为管理工作发挥最大化的效用,规避生产中的疲劳作业。第五,管理人员要将管理行为以及纠偏行为及时登记,以便于后续数据对比工作的顺利开展。2.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时代意义。建立健全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项目,不仅是确保电力生产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基本措施,也是确保电力生产过程内施工人员安全的前提。只有建立符合相关制度的电力生产行为,才能在生产过程中减少不必要的设备损毁,有效的规避安全事故的发生。并且,人员安全是所有行业操作过程中最重要的因素,任何电网管理工作首先要保证的就是电力人员自身安全,才能进一步推动整体生产任务的良性运行。

二、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责任制缺失。目前,多数企业已经开始针对企业内部的责任原理项目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且针对具体的责任人也展开了明确的权责划分,但是,仍然有少数企业在实际管理过程中,整体管理责任制的落实还存在问题,安全管理行为的宣传和监督只是流于表面,甚至只是在文件和开会时才会提及,安全监管制度以及管理人员的责任制落实情况令人堪忧。在生产行为建立的过程中,监管人员没有给予实际生产行为应有的监督和指导,就导致电力部门安全行为出现了严重的隐患,针对具体问题也没有建立对应的纠偏行为,就更谈不上在管理补救中吸收有效的安全管理经验,懒散懈怠的安全管理行为模式导致电力企业无论是在思想意识上还是工作行为中,都出现了责任制度严重缺失的问题。2.规范化操作缺失。在日常电力生产过程中,工作人员最常出现的问题就是习惯性违章操作,顾名思义,在电力生产过程中,工作人员会主观的按照经验进行项目操作,对于规范化的操作标准视而不见,习惯性违规操作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习惯性违规指挥、习惯性违规实际操作、习惯性违反作业纪律以及习惯性违规检查等。由于电力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都具有临时性,多数工作人员为了方便,针对具体问题直接根据经验处理,并不是说生产管理人员的经验不可靠,只是如果长此以往,工作人员对规范化操作的思想意识会逐渐淡漠,一旦出现超出工作人员经验范围的问题,就会造成很恶劣的安全事故。3.管理机制缺失。在实际管理项目运行过程中,由于管理人员思想意识的缺乏,会导致整体项目监督力度缺失,其中日常安全管理机制和巡查力度都不符合标准,实际项目运行现场的管理结构也比较松散,管理人员针对事故的原因没有建立有效的分析和整改措施,没有建立必要的登记和上报,没有建立及时有效的维修档案,也是整体管理机制缺失的表现。4.设备监督机制缺失。在电力企业安全管理行为运行过程中,管理人员不仅要对人员意识进行集中的管控,也要对项目中使用的工具以及器材进行安全使用管理。然而,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常常出现设备损伤或者是老旧工具依然使用的情况,这就导致管理项目中出现工具超限带来的安全隐患,使用不合格的设备工具,再加上不标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工序,就会导致安全生产项目的安全系数大大折扣,对操作人员的安全带来威胁。

三、优化运行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1.提升安全责任制落实。对于电力企业安全管理项目来说,日常管理工作要保证落实到细节处,建立最优化的安全责任制,保证安全管理行为能建立全方位以及全过程的管理机制,并且在管理过程中能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多数电力企业安全管理项目已经开始签署《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保证安全管理行为运行结构的完整,并且集中实现全方位管理机制,对可能产生的不良情况建立对应的预案,对已经发生的事故建立登记记录,以便于管理人员能对数据进行有效的对比,在有效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后建立事故分析报告,确保公司针对生产系统的安全维护工作完整规范。2.提升标准化操作。由于电力设备在不断的发展和进步,针对设备的运行技术也在不断的变换,虽然工作人员和人为工作量减少了,但是针对管理项目的要求比重却也无形之中增加了很多,只有保证设备的合理化应用以及操作人员的标准化执行,才能确保电力安全生产管理顺应整体工作的需求。管理人员要针对电力安全生产管理项目进行科学化的培训,确保操作人员能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运行标准化的操作行为,有助于操作人员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管理办法以及管理标准,并且严格按照技术培训内容进行项目操作,从根本上杜绝违规操作,实现整体管理项目的顺利且安全的发展。3.提升全员思想认知。任何管理行为的践行,最重要的就是思想意识的认同,只有确保工作人员从思想意识上认同管理要求和安全运行趋势,才能真正建立最优化的电力安全生产项目。管理人员要将安全第一的操作理念作为企业内部最重要的管理宗旨,并且建立居安思危和主动预防的管理概念,确保所有生产工作操作人员能针对具体问题建立具体分析机制,按照企业定制的规范化操作要求进行实际操作。另外,管理人员要针对安全生产出现的问题以及时间节点有效的关注,减少计划外的操作作业,确保全员树立安全生产管理意识,并且严格执行安全规范。4.提升管理组织架构。针对安全生产管理中问题的追踪和反馈机制,管理人员要有效的落实执行。并且,管理人员要针对电力企业生产线使用的设备以及工具进行集中的质量监督,保证建立有效的管控机制,针对具体问题进行实验维修处理,确保设备在实际验收项目中得到详细的检修,建立有效的数据登记,对设备的运行以及检修周期建立跟踪反馈报告,实现最优化设备管控体系,真正实现有数据和信息可查询、可对比的工作流程。在运行标准化操作的同时,集中处理违规操作,运行最优化的管理组织架构,实现操作项目的优化运行和发展。

四、结语

电厂安全生产管理 第3篇

1 防止设备的不安全隐患

电厂在运行的过程中,若设备存在安全隐患,长期带病作业,通常会造成电厂安全事故发生,而要想把设备的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必须及时发现设备的缺陷或故障。这就需要值班人员加强监视设备运行的力度,把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都记录好,一旦发现异常立即向上级汇报,由上级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上级管理部门要做好日常巡视巡查工作,巡视巡查时要全面、认真、仔细,确保设备运行的安全、稳定。

2 防止环境的不利因素

通道堵塞、材料工具乱堆乱放、光照不足、电器缺少继电保护、机械防防护装置缺乏等环境方面的不利因素,是电厂在生产过程中经常遇到的现象,这些现象给电厂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埋下了严重隐患,而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通常是由于生产现场的管理不到位引起的,要想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必须加强生产现场的管理工作,严禁乱摆乱放材料工具、通道要确保通畅,要管理与维护好照明设施,有效隔离不同工作性质的工作区域,这些措施对环境不利因素的产生都能起到很好的防止作用。

3 防止人为的不安全行为

造成人为不安全行为的原因可能是工作者工作态度不认真、没有足够重视安全问题,也可能是工人本身的操作技能不足或管理者管理不科学,其具体主要表现为工作物品随意摆放、工作时不戴安全防护装置、私拉乱接临时电源、无票操作、无证上岗、违章指挥等,这些行为的出现极易引起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要想把这些不安全行为彻底消除,要做到下列几点。

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工作点复杂、涉及人员多,是电厂工作的主要特点,这些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一般存在很大差别,这些人员中老员工与各类设备的专业技术人员安全意识一般都相对较高,而入厂新员工与外包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相对较低,因此,电厂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点应放在提高入厂新员工与外包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上,对新员工的入厂教育培训工作必须抓好,不仅要让他们了解一些电力安全生产的规章和制度,还要让他们掌握安全防护器具及电厂各类工具的使用方法,培训完成后,要进行相关考试,通过考试者才能上岗工作。对于外包施工人员的培训,要把工作的安全注意事项交待好,并且要有电厂专业安全人员监管他们的施工过程,对于老员工与一些专业技术人员,要让他们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工作人员的不良操作习惯是造成大多数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原因,如很多员工在开始工作前对安全措施都不认真检查、不配戴工作需配戴的安全防护装置、下班前不及时切断临时电源,这些不良工作习惯都有可能引起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因此,在工作时员工应对自己的工作行为不断进行规范,逐步把不良习惯改掉,避免由于自身的不良工作习惯而影响电厂的安全生产。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严禁超负荷工作。电厂施工往往都是时间紧、任务重,若此时不能科学、合理的安排工人的工作量,经常让员工加班加点超负荷作业,这样必然会影响员工的工作质量,长期疲劳作业极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因此电厂管理人员应从实际情况出发,科学、合理地安排员工的实际工作量,杜绝员工超负荷工作现象的发生。

4 防止管理上出现缺陷

管理不到位是造成很多电厂事故的主要原因,要想把电厂的安全生产事故减少,必须把管理上的缺陷消除。这就需要电力企业首先要把规章制度建立完善,让工作人员在工作时有章可循,其次要管理好个人防护用品,一方面管理人员要采购正规厂家生产的质量合格的防护用品,以便这些防护用品能真正起到防护作用,另一方面要做好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最后要合理安排人力资源,要做到物尽其用,人尽其责,要让员工日常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标准化。

5 结语

探究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4篇

关键词:电力 安全管理 重要性 原则 改革措施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电力使用越来越普遍。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接触电气的机会越来越多,抓电力安全管理。提高客户安全用电意识,减少电气事故,以及防止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既有利于供电企业的安全运行,也有利于客户的安全生产和生活。

一、电力生产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行为的重要性

电力企业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的生活提供了基础的保障,电能的供应是最为基础的能源,只有保证电能的供应才能够保证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安居乐业。在电力企业中,安全生产是一切经济活动的基础前提,是企业创造经济效益的基础保障,只有安全生产,才能够考虑到企业的其他方面的管理。实现安全生产,不仅需要严谨的规章管理制定,重要的是需要工作人员具有安全生产的意识,在工作中能够严格的按照规章制度执行,保证企业的安全稳定运行。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电力企业中的部分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认为安全管理只是领导的事,对于基层员工来讲只需要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即可,这种意识使得在工作中完全忽视安全生产的细节,消极的对待工作,态度不够严谨,为企业的安全运行留下隐患。

二、电力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原则

1.控制人的工作

在进行电力工程的施工时,要坚持把人的工作放在工程安全管理的首要位置,要在保证工程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的同时,加强电网安全与电力设备的维护工作。不仅要科学的管理工程项目中的人,而且要有效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

2.依法施工

电力工程中的安全管理要被提到法制的高度来进行。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安全生产的相关软件,并且能够在电力工程的施工中严格执行。与此同时,还要科学处理安全与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效益的关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能够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处理。

3.安全第一

电力工程的施工中,要建立安全管理机构,积极落实安全责任制度,保证工程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顺利进行。在工程的施工中,要严格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政策。安全管理机构在进行工程的管理时,要着力于控制和预防工作,堵塞一切安全漏洞,而且要分析研究科学的安全管理方式方法,积极动员所有人严抓安全。

三、安全管理改革措施

1.健全电力设施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

虽然近几年我国对于电力设施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规范,但是仍然存在很多弊端,有时甚至会与其他法律法规相冲突,使得电力企业对于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难以顺利开展。而由于我国电力设施的分布面积广且数量多,难以看管,而电力设施的价格较高,导致偷电、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屡见不鲜。因此,针对这种现象,国家要不断完善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对恶意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依法严厉制裁。同时,行政机关要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是对举报的事件进行及时的处理,在平时的工作中也要特别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的监督工作。通过与乡镇组织联合防治,针对事故多发的地点进行重点的防范和监督,及时发现隐患并处理,加强网点巡逻工作以减少事故的发生。

2.加强岗位技能培训,提高班组人员的安全技术

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就要知道怎样做到安全生产;首先培养一支素质过硬、安全意识强、反事故能力强的安全管理者和安全技术人员队伍,是岗位技能培训的重要内容。岗位培训在内容上,注重从实际出发,突出个性,因地制宜,加强各专业的业务知识培训学习、运行操作规程的学习及会画专业系统图等等,开展经常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训练,提高职工技术素质,使职工能够熟练掌握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能够熟练正确地传达、执行操作指令,使作业活动实现规范化,从而从源头上避免“三违”现象和误操作事故的发生。在方法上,要灵活多样,通过事故预想、安全活动、反事故演习、安全警示、业余自学等多种形式和方法,有針对性地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在方式上要突出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学习,对在岗职工进行安全基本常识、如何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如何做好安全措施、如何杜绝违章现象等方面进行培训。

3.做好安全问题预防工作

电力工程管理中安全问题的解决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从检查保养机械设备、教育培训施工人员和施工作业程序编排细节上下功夫,在施工作业之前就做好安全工作,避免事故隐患。首先,重在一个“防”字,安全工作,重在预防。其次,抓好两个“全”字,即“全员”和“全过程”,着力提高“全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诸要素中,人是第一要素。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是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防止事故发生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动的组织者、计划者和控制者。因此,真正落实安全工作的关键在人,在于人的安全意识。再次,处理好“四个关系”:(1)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没有安全的效益也只能是暂时的效益。(2)安全与质量的关系,安全涵盖质量,质量支撑安全,没有质量也就没有安全。(3)偶然与必然的关系,偶然的积累就是必然,电力生产事故的发生有其偶然性,同时大多数又有其必然性,要善于从偶然中寻求必然,及早提出防范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这样才有可能减少事故,化必然为偶然。(4)严与宽的关系,安全生产必须从严管理,对违章行为严厉制止,严肃批评教育;对于事故教训严肃反省;对于事故责任认定一定要严格到位;防范措施必须严格落实。在经济处罚时,大多以宽为主,处罚只是手段,提高员工认识才是目的,不然就会本末倒置。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人们安全意识的提高,电力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越来越重要。我们必须要这对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特点,建立电力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系统,采用科学的安全管理方法,正确处理安全管理与人身安全的关系,将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落到实处,进而为电力工程的安全施工提高保障,促进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张蕊.提高安全意识推进电力安全生产[J].安全与健康,2006(03).

[2]路芳银.当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J].石油化工安全技术,2006(02).

某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5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了某某发电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制度的实施与监督检查。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某某发电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 总经理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批准安全生产目标、分级控制指标。

2、负责审定安全生产重要活动和重要措施,确保安全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的实现。

3、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予以考核,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处理意见。第六条 生产副总经理职责:

1、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分管范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协助总经理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和工作计划,主持或参加安全生产分析会议。

3、协助总经理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公司安全检查、监督与考核工作。

4、领导安全技术组织管理工作,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的实施工作。

5、支持并指导设备技术部及公司三级安全网正常开展工作。

6、对各部门存在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责令整改,并作出相应的处理。第七条 设备技术部职责:

1、设备技术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正确实施。

2、负责公司生产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3、负责定期向总经理和生产副总经理汇报安全生产情况,负责监督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劳动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反事故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

4、负责公司反事故技术措施的制定,做好事故原因分析和防范措施制定的组织工作。

5、代表公司行使安全监察职权,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监察与奖惩。有权对各部门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考核及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安全奖惩建议。

第八条 总经理工作部职责:

1、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对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第九条 安监人员职责:

1、公司设专职安全监察人员,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在业务上受设备技术部经理、生产副总经理领导,直接对总经理负责。

2、有权调查和了解事故有关情况,索取、查阅有关资料。

3、有权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投产验收,以是否达到三同时和是否达到安全运行标准进行检查,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十条 各部门经理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组织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及对日常工作监督考核,指导、支持本部门安全员开展工作,确保本部门各项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照公司的要求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有权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考核,对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班组、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 各生产部门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形成三级安全网。部门、班组安全员负责部门、班组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各级领导、管理、安监人员有权制止各类违章。

第三章 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全公司不发生重大设备损坏和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2、部门控制障碍和人身轻伤,不发生事故和人身重伤。

3、班组控制异常和人身未遂,不发生障碍和人身轻伤。第十四条 安全教育管理

1、每年要制订出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计划,内容包括:各级领导的专业教育培训,安监人员的教育培训,特殊工种的教育培训,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等。

2、从事公司生产运行、检修、管理工作的特殊工种,应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每年按教育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规程的考试,不合格的限期补考。

4、公司使用的临时工、外包工、外来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的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5、班组要定期开展安全技术问答,开展反事故演习活动。

6、部门要定期举办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7、严格执行公司《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第十五条 安全大检查

1、全公司季节性安全大检查,由总经理或生产副总经理亲自负责安排、布置、发动工作,设备技术部根据公司领导要求列出检查内容和计划,负责组织并监督安全大检查全过程,春、秋季各组织一次,其他专题性安全大检查,应根据政府部门、上级部门布置或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进行。

2、春季安全大检查除按要求检查的重点外,应结合防雷电污闪、防汛、防暑降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并进行保护装置、电气绝缘等定期试验和预防性试验。

3、秋季安全大检查应结合防寒、防冻、防火及防小动物进行检查。

4、安全大检查的重点是:查规章制度、查安全管理、查安全思想、查现场生产设备。

5、季节性和专题性安全大检查,必须做到目的明确,计划措施得力,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到位,亲自组织全员参加,结束时应将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措施落实到人,工作总结报设备技术部,设备技术部负责把公司情况总结报公司领导、上级有关部门,并存档。

6、要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做到边检查边整改,重大设备缺陷要及时消除,一时消除不了的应列入停机、停电消缺计划,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消除。

第十六条 安全活动

1、公司各部门、班组要坚持每周四安全活动日制度,每次时间不少于2小时,运行班组利用学习日安排活动,活动内容主要为分析班组一周来的安全情况,学习上级安全文件、事故通报、公司《安全经济综合月报》等,并结合本部门、班组的不安全事件,分析原因,制订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2、各部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暨安全网会议,由部门安全员或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总结上月安全情况,研究、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

3、每月举行一次公司安全分析例会,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及各部门经理、安全员参加,由设备技术部主办,会议内容为总结当月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月重点工作。

第十七条 安全汇报制度

1、发生设备事故、一类障碍、二类障碍、异常、未遂、轻伤、重伤或其他不安全事件及重大设备缺陷,应立即逐级汇报有关领导,同时报告设备技术部。

2、设备技术部得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初步弄清事故真象,发生人身轻伤、主设备停运以上不安全情况,及时通报有关上级部门。

3、班组安全员每周将本班情况汇报部门安全员,部门安全员每月汇总后向设备技术部汇报,特殊情况随时汇报。

4、设备技术部每月将公司不安全情况以《安全经济综合月报》的形式向公司通报,并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制度》、《绩效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考核。

5、事故报告

1)各类事故调查报告按公司《事故调查管理制度》的规定按时报设备技术部。2)各部门安全情况月报表于次月2日报设备技术部,包括安全分析、两票统计、安全情况统计、违章统计、装置性违章统计等内容。

第十八条 信息反馈

1、为全面吸取教训,事故发生后,除按规定及时将事故情况上报上级部门和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外,还应将事故信息反馈到与事故有关的科研、设计、制造等单位,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上级部门派人参加事故调查。

2、为了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共同接受教训,扬长避短,应及时向有关兄弟单位,同类企业传递安全管理信息,交流安全管理情况。

3、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下发的各类安全文件、通报,经过生产副总经理阅批后,及时下发到有关部门组织学习。

4、各部门应及时向设备技术部传递各类安全报表和统计信息。

5、设备技术部应按照公司有关档案管理规定,按时将声像等安全管理资料进行归档。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的奖惩管理

1、安全生产应贯彻奖惩结合的原则,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由于违章作业,工作失职,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应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十分严重者且已触犯法律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象,安全管理不负责任等情况,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3、具体奖惩规定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制度》执行。

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条 公司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应组织贯彻实施本制度,并达到制度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职能部门及专业人员,应负责组织对本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对不符合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责任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某某发电公司。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某热电厂电厂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第6篇

1.1 班组是生产作业的基本单位,是电厂完成各项经营目标的主要承担者和直接实现者。为了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和管理,明确班组安全建设的标准,杜绝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消除职业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1.2 根据集团公司及电厂安全生产检查、教育等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安全管理分工和职责

2.1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班组安全生产和班员人身安全负全责。

2.2 班组要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开展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班组长必须明确代管人员,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2.3 班组在分散工作时,每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即为该项工作的安全负责人,对工作成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负责。3 班组安全管理内容及要求

3.1 班组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及要求。

3.1.1 班组各岗位人员在班前要对所管区域、所用设备、使用工具等情况进行详细地检查。运行班组的班前检查要结合交接班进行,对安全设施存在的问题要交接清楚。

3.1.2 班组各岗位人员在班中要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检查,检查重点是安全装置完好情况及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等。运行班组要结合《巡回检查制度》开展班中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联系有关人员处理。

3.1.3 对长期闲置不用的设备,使用前应全面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3.1.4 班组长和安全员要认真做好“三查”:通过查颜观色,检查班组成员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况;检查班组成员的衣着,是否佩带胸卡,是否按作业要求穿工作服、工作鞋及手套等防护用品;检查班组成员安全帽佩戴的是否符合标准,准备到高处作业的人员是否带上安全带。对违反规定的人员,禁止进入工作现场。3.1.5 班组长、安全员和工作负责人工作中要认真检查工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对严重违章的人员应给予考核。3.1.6 各班组发现严重威胁工作人员或设备的隐患应立即上报。3.2 班组安全教育内容及要求。

3.2.1 班组安全教育的内容为: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班组发生过的事故教训和应采取的预防措施、工作现场的危险部位及控制措施、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设备和工器具的安全使用规定、各种事故的处理和紧急救护知识、各级安全生产文件传达等。3.2.2 对新职工、复工、转岗、在岗等人员的班组级安全教育必须按照电厂《安全教育制度》执行。

3.3 班前会内容及要求。

3.3.1 班前会一般应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分散作业的,由该项作业的工作负责人组织,多人操作要明确职责分工。

3.3.2 班前会应结合当日的具体工作任务及工作环境,详细布置安全工作,分析危险因素及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应做好“三交”:当天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顺序、工作分工,交代每个工作小组,每个人的任务是什么;当天作业的内容和部位有什么易发生事故的不利因素,危险点是什么,如何防范,怎样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及安全技术措施等都要详细的交代;工作中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技术要求要同时交代清楚,使每个工作人员心中有数。

3.3.3 班前会应根据不同时期职工思想倾向和季节变化,重点讲解安全注意事项。

3.4 班组安全活动日内容和要求。

3.4.1 班组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班组安全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3.4.2 班组安全活动应由班组长或安全员主持,无特殊原因,班组成员不准缺席,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发言,并将活动内容记录在《安全活动记录簿》中。3.4.3 安全活动内容为:一周安全工作总结、对班组安全工作现状讲评、下周安全工作布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文件学习、事故案例学习等。3.4.4 班组每月至少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活动。3.5 班组安全台账管理要求。

3.5.1 班组安全管理台账为:班组安全教育、安全活动记录簿、工作票记录簿、操作票记录簿等。

3.5.2 安全台帐的记录应字迹清晰,内容要详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记录。3.5.3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电厂有关人员要定期对安全台帐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安全台帐的正确合理使用可提出改进意见。3.6 严格落实“两票三制”,任何工作人员发现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利和义务进行制止。4 奖惩

4.1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管理的第一负责人,班组安全员是班组安全管理的监督人,未按照规定落实班组安全管理的行为,电厂将视情节考核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50~100元,情节特别严重者将加倍考核。

4.2 班组安全管理要纳入班组年终各项评比中,具有一票否决权,班组安全管理成绩突出者,在各项评比中要优先考虑,班组安全管理不达标,取消班组的任何评比。5 附则

5.1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并负责解释。如果与上级规定冲突,以上级规定为准。

上一篇:A组护士工作岗位责任制下一篇:谈西方节日对中国传统节日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