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职位要求范文

2024-07-25

应聘职位要求范文(精选9篇)

应聘职位要求 第1篇

应聘职位:文秘/文员

工作年限:

3可到职日期:随时

个人工作经历:

公司名称:广州市九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起止年月:

公司性质:民营企业所属行业:广告,策划,营销

担任职务:客服文员(网络推广员)

工作描述:平时主要负责网络的审核,但当查找一些策划资料。和统筹一些跟客户有关系的跟踪细节问题。

离职原因:

公司名称:骏景实业有限公司

起止年月

公司性质:民营企业所属行业:商业服务

担任职务:文员

工作描述:主要负责日常收发信件,快递。管理日常公司开销的帐目。联系工厂询价商谈公司所需要的产品。

离职原因:

公司名称:广州迅羽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起止年月

公司性质:股份制企业所属行业:电器,电子,通信设备

担任职务:客户服务代表

工作描述:主要负责产品的销售和跟进。都会负责客户的咨询和帮客户办理,与客户沟通并跟进业务之售后情况。

离职原因: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广州信息技工学校

最高学历:中专毕业日期:2007-07-0

1所学专业一:物流管理所学专业二:电子商务

受教育培训经历:起始年月终止年月学校(机构)专 业获得证书证书编号

2006-062007-08广州信息技工学校物流管理电子商务

2006-072007-08广州市信息技工学校物流管理物流专员

语言能力

外语: 英语一般

国语水平:良好粤语水平:精通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一、熟悉使用work excel等办公软件,及物流基本流程。

二、较强的协助能力和应变能力能协助上级处理内勤事务。

三、现在都有多次的工作经验,在前公司都得到主管,老板的赞賞。

本人能吃苦耐劳,自学能力,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强。在工作中,有着强烈的责任心,并能保持不断学习和不断进取精神。

自我评价

本人性格开朗活泼,在校期间认真学习,曾获得优秀青年志愿者”。熟练各种办公软件,如:计算机网络基础,物流基础,基础会计,国际贸易,数据库及应用等等。

对工作环境适应较快,对数据敏感,积极主动联系沟通各部门解决日常工作的问题,认真负责,具有合作精神,协调能力强,和同事相处融洽。

熟练操作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成功是始于无数个细节,我相信只要认真细致对待每一份工作就能体会到工作中的乐趣。

个人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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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职位要求 第2篇

我行为您提供了丰富的岗位选择。

公司机构业务主要包括公司业务、集团客户、机构业务、国际业务、投资银行、托管业务、企业年金等为对公客户提供服务的岗位; 个人银行业务主要包括个人存款与投资、财富管理与私人银行、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信用卡、营业网点等为个人客户提供服务的岗位;

金融市场业务主要指本外币投资组合管理、自营及代客资金交易的岗位;

资产保全主要指催收、经营和处置不良资产、抵债资产等特殊资产的岗位;

资产负债主要包括资产负债管理、财务会计、集中采购、资金结算等岗位;

风险内控主要包括风险管理、授信管理、信贷审批等岗位;

内部审计主要指对全行业务经营管理情况、内部控制状况和风险状况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的岗位;

信息开发与运营主要包括信息技术管理、营运管理、电子银行等岗位;

中国总会计师职位要求与能力提升 第3篇

一、我国总会计师定位的演变及发展

建国初期, 在经济、社会、政治各个方面, 我国全面借鉴原苏联管理模式, 在企业中设置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机械师的职位, 即“三师”。由于当时处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 经济模式单一, 财政收支高度统一, 各企业实际上是国家的生产车间, 各核算单位实际上是国家的报账单位, 会计人员成为国家的出纳员, 会计主管人员一律由上级主管部门考察任免, 对国家负责。此时, 总会计师基本相当于西方企业中的主计长, 主要负责财务预算、财务控制和财务报告, 是加强企业会计经济核算、发挥会计职能作用的手段。因此, 总会计师只要能够做好经济核算工作和财会监督工作就能够满足上级主管部门要求, 因此无需参与企业整体发展策略的制定。

我国总会计师的出现早于总会计师制度的建立。1961年9月16日, 中共中央就工业企业的整顿问题发表了著名的《工业七十条》, 第一次提出要在企业中建立总会计师制度。1963年10月, 国务院批转了国家经委、财政部《关于国营工业交通企业设置总会计师的几项规定 (草案) 》, 明确规定国有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作为厂长加强企业核算、实行财务会计监督、贯彻勤俭建国、勤俭办企业的方针的工作助手。《规定》对总会计师的地位、任职条件、任免办法及总会计师的职责和权限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第一次具体地勾画了总会计师制度的大体框架。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 文化大革命爆发, 在所谓的反对“管、卡、压”的口号下, 大多数企业迫于形势不再设立总会计师, 总会计师制度的发展基本处于停滞状态。1978年9月12日, 国务院颁布《会计人员职权条例》, 条例规定大中型企业设置总会计师, 主管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 小型企业指定一名副厂长行使总会计师职责, 并规定总会计师是技术职称或行政职务或相当于厂级干部, 这造成了对总会计师地位规定的模糊性。1982年, 国家进行企业全面管理整顿验收时, 各个部门明确规定总会计师是厂级干部, 并列入了干部序列表, 接受厂长领导, 是厂长在经济核算、财务、会计方面的助手, 明确了总会计师的领导地位。1984年10月,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规定“一厂三总师” (厂长和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 和党委书记是单位领导班子成员。1985年颁布实施的《会计法》, 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设置总会计师的要求。1989年, 中国会计学会三届二次常委会决定建立中国总会计师的组织——中国总会计师研究会, 使中国总会计师群体有了自身的组织体系, 从而有力地推动了总会计师地位、职能、权限和能力素质的提高。1990年12月, 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李鹏签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72号令, 发布《总会计师条例》, 《条例》明确规定了“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 协助单位主要领导工作, 直接对主要行政领导负责”、“凡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 在单位行政领导成员中, 不再设立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管理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 负责重大问题的分析与决策”、“总会计师的职权受国家法律保护, 单位行政人员应当支持和保障总会计师依法行使职权”。此后, 国家逐渐完善我国的总会计师制度, 不断作出新的表述和规定。当前, 国资委对中国总会计师的主要职责进行了新的概括, 体现了新形势下总会计师的工作职能: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和重大财务事项监管。

中国总会计师在总会计师制度演变的过程中不断成长, 其职能和地位在经历着一个不断完善和增强的过程。可以看出, 总会计师的职能从建国初期负责基本会计核算、报账发展到现在负责企业财务监督、内部财务经营管理、重大问题的分析与决策, 总会计师的地位也从原来的核心会计人员的角色、不参加企业经营决策的制定发展到后来的作为技术职称或行政职务或相当于厂级干部, 再到现在的厂级领导干部、领导班子成员;总会计师的权限也从建国初期时没有政策保障到之后的虽有明文规定但却被有意无意地回避, 总会计师权限被削弱、被取消、有责无权、惟命是从的境况, 发展到现在职权受到了法律、组织的有力保障。

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经济一体化不断深化、国际形势瞬息万变、国际市场日新月异的背景下, 企业除了要巩固国内市场外, 还会不断开拓国际大市场, 这要求企业具备高质量的管理和应对能力, 要求企业必须在更高的平台上进行统一、高效的财务管理和控制, 这要求财务管理必须成为企业管理中的核心部分, 总会计师将在企业管理中占据更加重要的位置。未来, 作为国有企业的财务会计一把手, 中国的总会计师要在现有职责基础上肩负起企业战略决策制定的重任, 总会计师不仅是经理层领导班子成员, 而且还应按照法定程序成为董事会成员, 由董事会直接委派并对董事会负责, 从而为其参与企业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扫清障碍。

从上述我国总会计师定位的演变及发展总体来看, 在未来的发展中, 要求总会计师具备更为广泛的专业知识和更高的管理素质, 要求整个社会将一批批有志、有能之士送上单位的领导岗位。

二、中国总会计师职业资质要求

总会计师的职业资质必须与其职位要求相匹配, 总会计师具备的业务水平、专业知识和其他素质也是提高其地位、保障其职权的重要保障。建国之初设立的总会计师, 由于国家制度环境原因, 其主要任务只是简单的组织会计核算和报账, 因此并不需要掌握更多的专业知识。但是,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 总会计师肩负的职责不再是简单的会计核算和报账。为保证国家经济秩序稳定、提高企业效益, 要求其必须掌握企业管理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

《总会计师条例》中规定了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一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积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二是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三是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后, 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部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三年;四是要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 熟悉国家财经纪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掌握现代化管理的有关知识;五是具备本行业的基本业务知识, 熟悉行业情况, 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六是身体健康、胜任本职工作。具体而言, 中国的总会计师需要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核心能力:

(一) 专业知识和技能

“总会计师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管理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 这样的职责要求我国总会计师应具备扎实的财务、会计知识。“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后, 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部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三年”这是对专业能力要求的底线。中国总会计师应掌握《企业财会制度》、新会计准则、新会计法和相关新的专业知识, 关注会计改革, 关注政策变化。总会计师除具备财会方面的专业知识外, 还应具备经济管理的基本理论和知识, 学习管理学、领导学、组织行为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知识, 这是总会计师作为企业行政领导并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分析与决策的必备知识结构。总会计师作为监督企业执行国家财经法律、规章和政策的角色, 要求掌握审计法、税法、经济法规、企业经济法等相关知识, 懂得法律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 熟悉经济法律和法规的基本知识, 正确有效地运用法律手段, 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发展保驾护航。随着社会的发展、管理手段的进步, 总会计师还应掌握电子信息技术、数据库技术和系统集成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将来总会计师参与战略决策, 更要求其具备战略管理方面的知识。当然, 各方面的知识要求掌握的程度各不相同。可以看出, 中国的总会计师是一种T型人才, 既需要扎实的专业技能又需要广博的知识。

(二) 领导能力

总会计师作为企业领导层的核心成员之一, 作为企业的行政领导和会计业务的领导, 总会计师应掌握管理和领导方法, 具备足够的领导能力。总会计的领导能力首先是建立在其熟练的专业技能基础之上的, 业务上的突出表现自然能够产生领导效应。试想, 自身专业技术不过关又何以服众。总会计师的领导力还应建立在本身的其他如人力资源、组织行为、心理等方面的知识基础之上。领导能力的构建也需要沟通能力和人际关系协调能力, 中国总会计师必须意识到, 要做好企业财务管理和企业运营工作, 必须处于一个管理团队中, 必须善于与人交往, 能有效地与别人进行交流和沟通。在与别人的交流和沟通过程中, 取长补短, 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也要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 包括口才和写作能力。只有团结协作, 才会使企业各部门以及部门各成员之间凝聚在一起, 企业才能应对市场经济的各种挑战。总会计师作为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左膀右臂”, 并且作为国家的代表, 应该具有较强的协调人际关系能力、高超的社交能力、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 能妥善地处理各种人际关系, 解决各个群体间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

(三) 运营能力

人们往往把总会计师和西方发达国家企业中的CFO相比较, 因为人们认为中国的总会计师和西方的CFO在职能、和机遇, 并提出解决方案的分析判断能力。必须具有能够从降低消耗、提高效率的要求出发, 从财务角度对各种决策进行分析、评比的经营决策能力。

(四) 思想、政治水平

总会计师作为国家的代表, 监督企业是否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 监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 总会计师的“国有身份”要求其必须能够“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积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坚持原则、廉洁奉公”。由于权力的下放, 不少国家、集体利益主体开始转地位、权利和能力素质等方面应该具有可比性。实际上, 我国目前所实行的总会计师体制是参照了市场发达国家的CFO模式。在西方的CFO制度中, CFO在董事会中一方面代表董事会对公司进行内部财务监控, 另一方面作为执行董事参与公司决策, 是企业经营的决策伙伴。可以看出, CFO是企业家运营团队的核心成员之一。在企业的战略管理中, CFO必须具有战略思想, 在股东价值最大化理念的指导下进行股东价值创造活动, 要引领财务变革, 做企业变革的推行者。中国的总会计师也必须具备上述思想和理念, 承担上述责任, 通过增强自身的资本运营能力、财务运营能力、资金运营能力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 为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总会计师必须具有能够从宏观经济环境、外部市场走势、企业内部各种相关信息中分析出企业面临的各种问题变为个人或小团体利益, 在利益的驱使下, 这些个人或小团体开始设法要求会计人员造假损害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中国总会计师徘徊于企业负责人、国家利益和自己的职能道德之间, 经受着各种利益的诱惑与威胁。在这样的背景下, 总会计师的思想、政治水平成了自身的重要“免疫系统”, 成为个人行为最重要的防线。

三、中国总会计师能力素质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中国大型企业总会计师的能力、素质与跨国公司同行相比差距甚大, 即使与国内其他高层领导相比, 中国总会计师的水平也不高。根据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在2003年对1015名大型国有企业的总会计师的抽样调查显示, 拥有硕士学位的总会计师仅占8%, 在高级领导层高学历普遍化的今天, 这个比例确实比较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CFO研究中心副主任邓传洲博士认为, 由于目前中国总会计师中的骨干力量很多是上世纪90年代前后毕业的, 专业大多是会计, 知识结构存在缺陷, 在后续教育方面也不看重, 造成整体素质不高, 不能胜任总会计师职位, 很多总会计师甚至对资本结构和企业财产安全的重要性都缺乏认识。

面对法律法规对总会计师的职能界定、对总会计师各方面能力的要求, 以及我国总会计师队伍的现状, 如何提高我国总会计师的能力、素质成为重要的课题。笔者认为提高中国总会计师的能力素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1) 加强对总会计师的后续教育, 增强其业务素质, 完善其知识结构; (2) 继续推进并落实对总会计师的资格考评, 完善相关的业绩评价体系; (3) 发挥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的行业组织作用, 建立中国总会计师的相互交流学习机制; (4) 定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提高思想觉悟, 增强“机体免疫力”; (5) 建立企业内部培养机制, 不断促进新一代总会计师的成长。

公司要求:应聘带上父母 第4篇

倒是人事部经理,一副很悠然自得的样子,他说:“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一目了然地知道是不是适合公司的用人标准。”他的话,多数人都不敢认同,认为他有些夸大了自己这一招聘员工的方式。

复试那天,来了20多人,加上应聘者所带的父母,会议室挤满了人。经理这时也不着急,他只是坐在离会议室不远的地方观望着。当我走过去对他说,人都到齐了的时候,他示意我不要出声,只是静静地看着。

这时我看到了这样的一些场景,一个女孩手拿手机正在玩游戏,她的母亲站在一边,手上拎满了东西。经理对我说:“看到没,这个肯定是不能录用的。”我问:“就因为她妈帮她拎东西了吗?”经理笑着说:“也不光是这个原因,你看看她手上拿着什么,一个整天将手机拿在手上玩的人,肯定是不成熟的,她将所有的东西让自己的母亲拿,说明她没有团队精神,这个,肯定是不能要的。”

我指着一个人问:“那个呢?”经理看后笑着说:“同样不能用。”我问:“这个可是自己拎东西啊。”经理说:“你没看到刚才她正对着自己的母亲发脾气,说是母亲把她的资料弄乱了,这种人肯定处理不好与同事的关系,公司也不能用。”

那天,因各种各样的细节,没有录用的人不在少数。留下来的几个,都因能够主动拎自己的东西,再就是和父母说话的时候轻言细语而赢得了经理的好感。经理说:“一个人的学问再高,如果对自己的父母不好,那就说明这个人的书是白读了。”

应聘职位个人介绍 第5篇

个人介绍

我叫xx,山西省古县岳阳镇城关村人,父亲是工人,母亲是农民。从小在农村长大的我,深深体会到农村经济的落后和农民生活的不易,而我热爱这片热土,希望并愿意投身于新农村建设,致力于发展农村经济和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2007年我从古县一中毕业考入运城学院,开始了我的大学生活。在大学期间,学习方面我认真刻苦,努力坚持,连续07-10学年三年获得综合奖学金和07-08学年的学习单项奖学金。生活方面,我积极热情,乐于助人,和同学之间有着良好人际关系。虽然我不是班干部,但是我积极服务于同学。在08-09学年,我获得素质测评单项奖学金。在思想方面,通过大学四年系统全面地学习了党的理论方针,学会用正确先进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向组织靠拢,经过不断的努力我已经成为一名中共预备党员。此外,我还积极参加社会实践:08年5月,在南风化工集团、萨瓦莱斯制版厂、大唐电厂参观实习;2008年10月,在东星时代广场作九阳豆浆机销售;2009年6月,参加了运城市劳动局组织大学生创业培训学习;2009年10月,太原达内软件培训实习;2011年3月,洛阳牡丹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实习;除此之外,在校期间还兼职做过家教。

英文简历:职位应聘 第6篇

用英文简历来应聘职位,怎样表示?看看应届毕业生求职网的推荐吧

应聘职位 Job Objective

在你将 个人简历 给 人才 交流中心、 人才 交流会、劳务 人才 集市或常设劳务中介机构时,务必写出自己所希望获得的职位。在一些招聘广告中,往往一个单位同时招聘多种职位的人才,这时也应当注明应聘职位,让招聘者一看就一目了然你想应聘何种职位。如果一个招聘广告只招聘一种人才, 个人简历 中便可省略此项,只需在 求职 信中提一句就行。

工作经历 Work Experience

a. 工作经历书写的顺序:一般来说,目前的`工作写在前面,以前的经历依次写在后面。如果以前的工作和你现在应聘的工作关系比较密切的话,就先写那次的工作经历,而且要写得比其它经历更详细。

b.工作经历通常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作单位。如果你认为负责招聘的人对你原来的工作单位不甚了解,可以在括弧内用一句话简单介绍一下。例如:

Zhujiang Co. Ltd (one of the leading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companies in Haikou City).

应聘经理职位自我介绍 第7篇

您好,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知道贵公司要招聘一个xx经理职位,今天我要应聘的职位是**经理,应聘经理职位自我介绍。我平时喜欢跑步和看书,喜欢读书,因为它能丰富我的知识;喜欢跑步,因为它可以磨砺我的意志。

更多应聘自我介绍:面试中自我介绍的技巧教师竞争上岗自我介绍 求职应聘中的英语自我介绍

我是一个活泼开朗、热情、执着、有坚强意志的人。今天竞聘的是营销经理,那么我谈谈自己对营销的理解。营销人员首先就要做好自我推销,让一个陌生人信任自己是有一定难度的,但只有客户相信自己,才会相信自己的产品,才能更好的将产品推入市场,自我介绍《应聘经理职位自我介绍》。

我认为作为一名营销经理,除了应该具备专业知识外,还要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身为班长的我,在大学三年的时间里,组织了班级各种各样的活动。通过组织这些活动,提高了自己的组织协调能力,加强了团队合作意识。同时也让我充分认识到,个人的能力毕竟很有限,只有通过团队合作,集思广益,取长补短,才能更好的完成工作。如果我有幸竞聘上营销经理,我想打造一个高效率的团队,什么是一个团队呢?团队就是不要让另外一个人失败,不要让团队任何一个人失败。

同时我认为,营销也是一种服务,应该做到让客户满意,需要热情和专注。激情,工作中不可或缺的要素,是推动我们在工作中不断创新,全身心投入工作的动力。激情加上挑战自我的意识,我相信我能胜任这份工作,也能很好地完成这个工作。

应聘职位要求 第8篇

首先, 随着社会现代化信息进程不断加快, 人们越来越关注的是“信息技术迅速发展背景下教育的发展和变革”。将现代媒体技术应用于教育教学领域, 已经对于教育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其中外语教学的发展很好地证明这一点。其次, 随着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 人们对大学英语的教学目标逐步有了新的认识, 即通过大学英语教学培养学生的英语综合实践能力, 由此, 从用人单位的视角审视职业从业人员应具备的职业能力, 通过探讨调研, 紧密联系社会实践活动与职业院校的各专业学生的实际发展状况, 从而建立相关课程体系与英语教学原则, 更加突出培养学生的实际能力和职业技能, 注重实用性课程的设置于建设, 应用多样化的教学模式, 实现应用型、实践型的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市场的招聘条件充分地反映出这一趋势。

通过对用人单位市场需求调查, 其用人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各行业对人才需求状况。目前, 中国对未来高等教育人才交际能力的期望很高, 包括多种文化知识和外语知识, 有进行对话的能力、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从面对面交流到通过电子系统交流的能力、善于谈判的能力等。当下, 已经有本科院校把“英语职业技能”作为公共必修课。并且我国越来越多的外向型公司招聘文职员工时不仅仅依据他们的考试成绩, 而是要求应聘者即场运用英语技能完成指定任务, 如起草一份文件, 翻译一份传真, 整理一些经济信息, 听写一段指令, 代表公司撰写一封回信等, 从中考查他们的英语实际应用能力。这些能力在招聘、培训和提升等问题上都有所体现。

二、数据收集

以招聘信息是用人标准的主要载体为例。本文选取40家各行业公司作为调查样本, 对其公司网站的招聘信息进行收集汇总, 展开调查分析。这些公司主要分布在杭州、青岛、广州等全国主要城市, 通过抽样调查分析当前各行业公司对人才尤其是具有英语口语方面的专业型技能人才的需求。据此根据公司名称、职位类型、所学专业、证书要求、职业能力、语言能力等10项内容分类, 继而通过对比、分类、筛选等程序进行数据分析, 应用英语课堂教学, 使其更具实践性, 提高就业竞争力。

三、数据分析

(一) 专业领域。通过数据库中的内容显示, 大部分职位除要求应聘人员具备专业领域的知识背景外, 还要求英语水平口语流利, 有178条职位信息注明, 其余并未表明具体要求。需求较大的专业领域有机械、商贸、汽车、IT等 (见表1) 。

(二) 证书资格。职位招聘信息中对应聘人员的英语证书资格要求。在数据统计中, 其中69条职位信息注明了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外语等级证书的要求。可见社会对英语能力的迫切需求 (见表2) 。

(三) 工作中英语考核能力。本次调查总结出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使用英语的机会 (见表3) 。

(四) 结论。通过对各行业发展趋势、行业需求、职业规划等方面的分析, 从数据中得出关于各行业需要英语方面的多元化人才的要求和职业趋向的预测。

1.职位类型。市场需求量证明行业发展所不可缺的人才兼具职业能力和语言素质共同的人才。部分职位要求应聘者为熟悉相关专业领域的知识外, 而且需有良好的外语功底, 包括娴熟的计算机操作能力。从国内用人单位对外语应用能力的需求来看, 英语的应用能力的强弱可以用是否够运用英语交流沟通, 解决问题, 完成任务来衡量。英语技能强的毕业生定会受到用人单位的高度重视。

2.语种要求。整体来看, 国内仍对英语技能的人才需求占绝对优势, 随着经济全球化、企业国际化进程的发展, 掌握娴熟英语口语的人才仍有广阔市场。

四、职业化结构及对英语教学的启示

职业教育应突出培养职业能力。职业能力是人们在从事某一职业时所表现出的各种能力的综合, 具备一定的职业能力是胜任职业岗位工作的必要条件。笔者通过采集的研究数据, 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相结合, “内容·语言”融合的课程体系被证明是培养学生更为有效的一种课程体系 (常俊跃, 2009) 。在技能本位课程建设理念支配的情况下, 希望完善“内容·语言”融合的课程体系对未来英语学习及英语的教育发展起到启示作用。本文通过市场调查使学生了解各种用人单位实际情况, 培养学生对未来职业生涯的统筹规划, 同时对所讲专业在教学上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

(一) 应用笔译实践。包括各个专业领域的专业知识与笔译技巧, 如经贸翻译、法律翻译、科技翻译、传媒翻译、公文翻译等。学校根据师资情况, 选择开设相关专业领域的英语笔译实践课程。

(二) 应用口译实践。包括各个专业领域的专业知识与口译技巧, 如商务口译、外交口译、会议口译等。有选择性地开设相关专业领域的英语口译实践课程。加强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和信息汲取、加工及使用能力的锻炼;同时加大力度改革教学方法, 将课堂授课与课外学习指导与评价有机结合 (浩歌, 2009;王义遒, 2009) 。

(三) 翻译技术应用。包括计算机辅助翻译工具、机器翻译、电子词典、文字处理软件、图片处理工具、互联网资源、搜索工具、数据库、网络交流工具软件等各种翻译技术的介绍与使用。使学生了解各种的翻译技术, 能熟练运用于翻译实践。

(四) 技术写作。包括技术写作的概念、要素、原则、技巧、版面设计、技术文本处理、常见错误类型分析、技术写作职业的发展与取向等。老一代的外语学者的经验告诉我们, 外语水平的提高需要大量的读写实践 (刘炳善, 2003:11-17) 。学生学习后将技术写作的相关知识技能运用于英语翻译实践中, 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和行业要求, 提高职业竞争力。

同时, 就教学的目的而言, 根据“职业化解构”的概念理解, 掌握专业外的交际技能成为很多其他求职技能的一种, 而不仅单独是一纸证书。高校课程设置中也应加强相关技能的培训, 并在大纲中予以明确 (雷雪莲、钟守满, 2009) 。为了适应市场需求, 在英语教学的框架下不断深化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探索, 其他院校也相继展开这方面的尝试 (戴炜栋, 2009) , 完成外语加专业或专业加外语的转变。

五、结语

本文通过对所学课程体系与职业岗位结构进行市场调查, 获得了重要的研究数据。折射出只有审时度势, 积极尝试, 为了解决眼前的就业形势, 教育教学必须完成服务于社会的功能, 才能面对新形势下的新挑战, 也能更好地发挥出英语教育服务于社会发展的功用。我们希望关注我国英语教学的学者们共同参与讨论, 为促进英语教育模式的改革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常俊跃.英语专业基础阶段内容依托课程体系改革与实践效果研究[R].中国英语教学研究会2009年会主旨发言, 2009

[2].浩歌.教学方法改革何时突破重围[J].中国高等教育, 2009

[3].王义遒.教学方法改革:改什么, 怎么改[J].中国高等教育, 2009

应聘职位要求 第9篇

吴律师:

一家制衣公司因与当地一些群众发生过纠纷,而将矛盾扩大到全体群众,为限制当地群众就业,公司借口其有知情权,有权获取应聘者的真实信息,在招聘启事中特别提及:凡当地居(村)民应聘,必须持居委会(村委会)、派出所开具的“诚信证明”,内容包括证明该先生(女士)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从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且居委会(村委会)、派出所必须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我们虽然身体状况良好,且身份证、户口本、健康证齐全,可由于居委会、派出所不愿意出具这种“奇葩”证明,而被公司拒之门外。请问:公司的做法对吗?

读者:欧阳萍萍等11人

欧阳萍萍等读者:

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

一方面,虽然《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享有知情权,即“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但其强调的是必须“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而是否品行端正,是否诚实守信,是否从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与招收普通员工、从事一般的工作,与制衣劳动合同的签订并没有直接关联。哪怕应聘者存在不当情形,公司也可以通过教育,促使其改正和转变。更何况该法条中只是要求“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而不是“证明”。同时,“诚信证明”中要求居委会(村委会)、派出所承诺,如果弄虚作假,则“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实质上就是一种用工担保,而《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已明确指出:“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另一方面,《就业促进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鉴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诚信内容,主要适用于服兵役、入党、招录公务员等政审需要,以及从事安保、航空招飞等特殊职业,而公司所提供的劳动岗位并无特殊之处,其为了“打击报复”,自行设置“奇葩”录用门槛,强行要求应聘者提供“诚信证明”,明显是对应聘者刁难,构成就业歧视。对此,该法第六十二条指出:“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你们有权要求法院责令公司撤销提供“诚信证明”的做法,按正常情形进行招录。

吴律师

偷用员工身份证申领信用卡未造成损害也能构成犯罪

吴律师:

我们是个体工商户李某的雇工。三个月前,李某以为我们办理工伤保险手续为名,骗取我们提交身份证后,在银行申领了13张信用卡。近日,因我们陆续被银行催缴欠款,经向银行打听,才得知事情的真相。而面对我们的质询,李某虽然承认事先未经我们许可,但以其是以真实的身份证,并非使用伪造的身份证申领信用卡,且其愿意承担偿还本息的全部责任,也不会让我们承担任何损失为由,认为其行为并无不当,甚至拒绝纠正。请问:李某是否构成犯罪?

读者:曾晓芸等13人

曾晓芸等读者:

李某的行为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该罪是指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等过程中,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虽然《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即表面看来,李某是以真实身份证,而非用伪造身份证申领信用卡,似乎不在其列。其实不然,因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张以上不满50张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数量较大……违背他人意愿,使用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正由于李某以你们的身份证办理的信用卡达13张,在“数量较大”之列,加之当初只是以为你们办理工伤保险手续为由,欺骗你们提供身份证,并没有向你们说明真正意图,事后也没有获得你们追认,你们甚至已经要求纠正,表明李某的行为当属“违背他人意愿”。同时,尽管李某许诺愿意偿还本息,不会让你们承担损失,但鉴于是否造成“他人”损失并不影响该罪的构成,决定了李某照样难辞其咎。

吴律师

低保老人仍享有“误工费”

吴律师:

我今年62岁,是一名享受国家低保政策的老人,也是闲不住的人,平时跟着村里人做小工。村里的曹某办了一个木材加工厂,雇佣我等村民为其捆扎木料。去年6月的一天,我在切割不平整的木材时,因未站稳摔倒,被切割机割伤右手臂后住院治疗。经过治疗,伤情稳定后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劳动能力降低。我要求曹某赔偿包括误工费在内的各项损失,曹某以我是低保户且年满60周岁,不存在误工费为由拒绝赔偿误工费,还说我即使有误工,损失也无法确定。请问:曹某的说法对吗?

读者:龙海中

龙海中读者:

曹某的说法是错误的。

首先,60岁以上的老人同样有劳动收入和误工损失的存在。《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老年人参加劳动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安排老年人从事危害其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也就是说,在自愿和量力的前提下,我国同样鼓励老年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并认可其从中获得收入。你平时跟着村里人做小工获取一定收入,而在为曹某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后,这些收入因为治疗而实际失去,因此,存在相应的误工损失,曹某作为雇主应当予以赔偿。其次,低保是国家对困难户的生活补助,你享受低保并不能免除第三人的赔偿责任,曹某无权拿低保政策说事。最后,你的误工费计算并非无法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据此,你的误工损失是能够计算出来的。

吴律师

孩子被灯柱砸伤公园不能因为“免费”而免责

吴律师:

一处公园内的部分灯柱因长期锈蚀,而公园管理处没有修复、更换,导致一直处在弯曲、倾斜状态。公园管理处对此也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志。三个月前,我带9岁的儿子前往游玩,儿子在灯柱下攀爬时,由于灯柱突然倒塌而受到伤害,不仅住院治疗47天,花去17万余元医疗费用,还落下八级伤残。可面对索赔,公园管理处却一再拒绝,理由是公园是公益性、开放性和免费性场所,其无法预料到何时会出现何种损害,故游客只能对相关环境自行承担注意义务,对产生的损害也应自行担责。更何况我儿子攀爬灯柱,也是导致灯柱倒塌的原因之一。请问:公园管理处能因免费而免责吗?

读者:陶香莲

陶香莲读者:

公园管理处应承担主要损失,即不能因为免费而免责。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也指出:“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对于赔偿责任的承担,不在于公共场所是否收费(即具有经营性),而在于谁是管理人或社会活动的组织者,是否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与之对应,尽管公园具有公益性、开放性和免费性,但作为公园管理处同样不能免除安全事故责任:一方面,公园管理处属于受政府委托、指派的具体管理者,也是第一责任人,理应对园内所有公益设施承担安全保障义务,保证公益设施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并及时检修维护,或在出现危险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另一方面,公园管理处明知灯柱因为锈蚀严重,且已经弯曲、倾斜,随时都有倒塌乃至危及不特定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隐患,有条件、有能力、有时间修复、更换,却长期既没有排除险情,也没有作出任何安全警示,对可能出现的损害疏忽大意、轻信可以避免,明显属于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值得注意的是,公园管理处所应承担的只是补充责任或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范围内的合理责任,而不是全部责任,因为你儿子的攀爬,也是导致损害的原因之一。

吴律师

企业非法经营我的“工伤”咋办

吴律师:

我在乡下一摩托车修理部当过修理工,前年经一朋友介绍,到市郊一机动车修配厂做了修理工。该厂名义上是修车,实际上干的是报废货车、电动三轮车的拼装、改装工作。去年秋天我钻到一货车底盘底下焊架子时,支撑的千斤顶出了问题,架子下落,我被砸成重伤。因为是在工作中受伤,我去申请工伤。可修理厂没登记属违法经营,没签合同、没上保险,有关部门不予认定。我的“工伤”问题一直拖着得不到解决。现老板因非法从事拆解报废汽车拼装出卖被追究刑事责任,我的“工伤”更成了问题。请问我该怎么办?

读者:老刘

老刘读者:

就你这种情况,你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等规定,向法院起诉,要求用工的厂子比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给予损害赔偿。

吴律师

订有竞业限制协议虽愿花钱也不能解除

吴律师:

我入职到一家公司担任高级主管时,因需要接触公司的商业秘密,公司与我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约定我在公司工作的三年期间,以及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一年内,不得到与公司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否则必须向公司支付5万元违约金。三个月前,因我觉得在公司经常受到各种制约,自身的才能难以发挥,加之一家与公司有着竞争关系的单位向我抛出了高工资、高福利、高待遇的“橄榄枝”,我遂不管公司是否同意,毫不犹豫地向公司支付了5万元违约金并离职而去。公司得知真相后,提请了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我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仲裁机构支持了公司的请求后,我不服提起了诉讼。可法院也于近日作出判决,责令我必须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请问:我已经花钱支付了违约金,为什么仍然不能解除协议?

读者:廖丽萍

廖丽萍读者:

你的确必须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即你虽已支付违约金,但却并不能解除协议。

一方面,竞业限制协议受法律保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分别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正因为你属于公司的高级主管,掌握着公司的商业秘密,且已经与公司签订了相关协议,决定了你务必遵守,不能仅由于自认为受到制约、自身才能难以发挥,而自行其是。另一方面,支付违约金不等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劳动者不能因为已经支付违约金而让自身义务一了百了。即公司虽然已经收取了你的违约金,但却仍然有权要求你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

吴律师

虽有“互不扶养”协议,丈夫对患病妻子也不能免责

吴律师:

我与丈夫结婚后不久,曾自愿达成一份书面协议,且彼此签字认可:共同生活费用实行AA制;各自收入和个人支出互不干涉;相互之间无扶养义务,即使发生重大疾病,费用也实行自理。双方对该协议,已经执行了3年。半年前,我被查出患有乳腺癌。因至今已花费大笔治疗费用,而我的积蓄被全部用完,且由于辞去工作没有了任何经济来源,我只好多次要求丈夫承担仍需继续治疗的费用。可丈夫以治病是我个人私事,双方订有“互不扶养”协议为由一再拒绝。请问:丈夫真的能据此免除对我的扶养义务吗?

读者:薛丽红

薛丽红读者:

你丈夫的理由不能成立,即其仍须向你承担扶养义务。

一方面,你与丈夫之间“互不扶养”约定违法。夫妻之间的扶养,是指彼此具有相互接受或给予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承担医疗费用,无疑属于其中之一。《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其中明确表明,这种扶养权利、义务的存在,只是以夫妻关系的存在为唯一前提,只要存在夫妻关系,彼此便不能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规避义务或者剥夺对方的请求权。本案中,虽然你与丈夫曾经自愿达成“互不扶养”协议,但毋容置疑,该协议明显是置法律强制性规定于不顾,无论内容和方式上都与之相违,甚至还有悖于社会公共利益。另一方面,你与丈夫之间“互不扶养”约定无效。《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也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正因为你与丈夫之间的“互不扶养”同时具备违法、有悖于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决定了该协议自始无效。再一方面,你丈夫必须继续承担扶养义务。《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对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法》第五十八条也有相应的内容。也就是说,即使你丈夫有“互不扶养”协议在手,也不能拿协议说事,而是仍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承担支付医疗费用的义务。如果其固执己见,你完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你的扶养请求也肯定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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