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绩效考核办法

2024-05-27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绩效考核办法(精选9篇)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绩效考核办法 第1篇

为加强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以下简称大型设备)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提高大型仪器设备投资效益,使大型仪器设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考核范围

1、单价在10万元(含)以上,属于仪器仪表类、机域类及相关类别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对具特殊用途的大型设备可进行单项或选

项评价;

2、原国家科委规定的23种贵重仪器设备。

二,考核内容和考核细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效益评价表》(教高司条函[2000]22号)标准,结合我校实际,以原始使用记录或有关证书为依据,对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见附表)进行考核。

1、机时利用:学校对大型仪器设备实行定额机时管理,每学年定额机时通用仪器仪表:1400小时/年,其它类800小时/年;

2、人才培养:通过大型仪器设备组或有关的培训,培养出各类能掌握贵重仪器设备、使用贵重仪器设备的人员的情况;

3、科研成果:各类、各级成果,各类专利、国内外刊物发表的文章;

4、功能利用与开发:是否充分利用原设备的功能,并在此基础上开发新的功能;

5、服务收入:大型仪器设备开放情况;

6、管理: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情况。

三、考核方式、程序

1、考核分为自查、学院(基地)考核、学校核查三个阶段。

2、自查由仪器设备负责人负责,主要任务和程序:

(1)对所负责仪器本使用管理状况进行认真总结;

(2)依据考核表要求,认真做好填报数据材料收集、整理、统计工作,如实、准确填报;

(3)按时将自查结果报学院(基地)考核小组;

3、学院(基地)应组成由院(基地)主管负责人,设备管理人及有关专家参加的考核小组,负责本院(基地)考核具体工作。

考核的主要任务和程序:

(1)对本学院(基地)仪器本使用、管理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2)对每台仪器自查填报的各项数据,按要求进行逐台逐项核实、评分;

(3)按时将考核表、总结报资产管理部。

4、学校核查由“**大学仪器设备效益考核小组”负责,核查以学院(基地)为单位,采取查、听、看和抽查方式进行,主要任务和程序是:

(1)对学院(基地)管理和使用效益情况作出总体考核评价;

(2)对单价大于20万元的大型仪器设备进行抽查,抽查数不少于20%(单价大于100万元的属必查设备);

(3)、在核查基础上对全校4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考核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并按以下分类予以公布:

全校各台设备效益综合考核、单项或选项考核结果。

四、考核时间安排

1、按学考核,每年9~10月,各学院(基地)组织自查考核,并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考核结果交资产管理部;

2、每年11~12月,学校抽查、核实;

3、次年1月向全校公布考核结果,并向教育部上报有关报表。

五、奖惩办法

1、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分配仪器设备购置、运行维修费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为优秀并取得突出成绩的有关仪器设备负责人好范文 wenmi114.com和学院(基地),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考核不合格设备要求限期整改,对设备利用率低又无法提高其利用率的单位,学校可以将设备调整到其他需要的部门让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由资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号项目权重内容数量满分评分标准分项得分小计加权得分1机时利用30有效机时数100%定额机时数2人才培养20博士生1003分/人次硕士生1分/人次本科生0.1分/人次3科研成果25国家、国际奖10080分/项省、部级奖60分/项校级奖20分/项核心刊物5分/项4服务收入15校外服务收入1005分/千元校内服务收入5功能利用与功能开发5原有功能利用数100≥100`分≥80H分≥606分≥40$分≥20分<200分原有功能数本新增功能数10分/项6管理5操作记录100齐全60分,有20分,无0分技术档案齐全20分,有5分,无0分卫生情况优20分,良好10分,差0分合计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绩效考核办法 第2篇

一、贵重、精密仪器和大型仪器设备是我校教学、科研的重要物资条件,对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起着重要的作用,根据教育部教高[2000]9号文件《高等学校仪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教育部规定: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为贵重、大型仪器设备。我校所管的贵重仪器设备范围为:

(一)凡单价超过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元)的仪器设备,或单台(件)单价不足十万元,但属于成套购入或需配套使用,整套价格达到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

(二)单价不足10万元,但属于从国外引进,作为二级以上(含二级)计量、校验标准使用的仪器设备;

(三)单价5万元以上,属于国家教委明确规定的23种精密、稀缺贵重仪器设备,定位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

三、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目标为: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投资效益,保证科学、科研的需要,为学校培养高质量的创新人才,做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同时也要积极开展对社会的有偿服务。

四、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仪器设备要配备业务较强的教师(专职或兼职)、维护人员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专职管理人员组成小组,共同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开发、管理工作。

五、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仪器设备采取全员管理制,主管校领导、物资设备管理处、仪器所在单位财产负责人和仪器管理人员全体参加管理,各负其责。

六、学校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仪器设备一律实行“专管共用”,凡属校管仪器设备,要面向全校,为全校服务。管理方式为两种:对全校通用的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仪器设备由学校统一管理;对专业性较强的仪器设备由校委仪器设备所在实验室代管。

七、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仪器设备各级管理人员职责另行规定。

八、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仪器设备购买前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论证内容包括:

(一)仪器对本校、本地区工作任务的必要性及工作量预测分析(属于更新的仪器设备要提供原仪器设备发挥效益的情况);

(二)所购仪器的先进性和适用性,包括仪器设备适用学科范围,所选品牌、档次、规格、性能、价格及技术指标的合理性;

(三)预购仪器设备附件、零配件、软件配套经费及购后每年所需不低于购置费6﹪的运行维修费的落实情况;

(四)仪器设备工作人员的配备情况;

(五)安装场地、使用环境及各项付诸设施的安全、完备程度;

(六)校内、外公用方案;

(七)效益预测及风险分析。

九、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仪器设备购买的审批程序为:

(一)使用单位填写北京工商大学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仪器设备购买申请表;

(二)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

(三)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及相关人员对可行性报告进行论证、提出

审核意见;

(四)构由主管校领导审批(单价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十、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成立学校购置领导小组,组织公开招标或全国性集体采购,在节约经费的同时,确保所购仪器的质量。

十一、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仪器设备签订合同后,由物资设备管理处会同使用部门组织该仪器设备的校内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前准备工作。

(一)制定验收方案,编制验收准备工作日程安排;

(二)翻译、学习仪器设备全套资料,培训技术人员;

(三)拟订国内配套计划及实验室改造、扩建工艺设计。

十二、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仪器设备到货后,验收小组进行验收与安装调试工作。

其内容为:

(一)检查包装外形、仪器设备的整体各部件外观是否完好,作好记录;

(二)根据装箱单和合同,核对仪器设备、附件、零配件的数量是否齐全;

(三)严格按照说明书及出场指标逐项验收各项技术指标,反复考核仪器设备性能,作好记录,填写验收报告单;

(四)制定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及安全措施;

(五)仪器设备的有关资料包括合同、装箱单、质量证明、说明书、电子线路图及验收记录等在合格两周内整理装订,把原文交给档案室,复印件留在使用部门查用。

(六)验收工作要在索赔期(仪器设备到港后90天)之前30天内完成,如发现数量、质量问题时,验收小组及时写出书面报告送物资设备管理处,以便向国家商检局检证及索赔等。

十三、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仪器设备到货后,如因为准备工作未完成而影响仪器设备的及时验收、调试,失去对国外引进设备的索赔权利,申请使用部门要负一定的行政责任。

十四、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仪器设备设立专职使用负责人,并实行“执政上机制”,原则上只限于专职技术人员进行操作,非专职人员如确已掌握该仪器设备的操作技术,经考核报物资设备管理处批准后,持证在专职人员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如违反上述规定而损伤仪器或降低仪器精度,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

十五、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仪器设备均需建立专门的使用操作记录,按日期记载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情况。记录每记满一本存档,每学期统计1次使用机时,报物资设备管理处。

十六、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仪器设备在保证校内教学、科研使用的情况下,可开展有偿服务,各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应报物资设备管理处和财政处备案。其收入分配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年开机时数未达400小时的单位进行处罚,即收取设备闲置费(标准待定)。收取闲置费列入大型设备运行基金。

十七、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上报物资设备管理处,直至主管校领导,并积极组织修复,修复后及时做出质量监测记录,由维修人员及管理人员签字验收,并将记录归档。

十八、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仪器设备,任何人无权拆改,如有必要时,需有使用单位提出可行性报告,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十九、确因技术落后造成损坏等原因不能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仪器设备可填写《北京工商大学仪器设备处置申请表》,经专家小组鉴定,主管校领导批准,报北京市教委审批后,予以处置。

二十、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要实行考核和奖罚制度,每2年进行1次“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仪器设备”考评,对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学校要给与适当的表扬和奖励,并作为提升晋级的依据之一。

二十一、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仪器设备每年年终按照“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效益评价表”由物资设备管理处对使用部门进行检查、核实、,并在全校公布。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绩效考核办法 第3篇

关键词:大型设备,使用效益,绩效评价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 (以下简称大型仪器设备) 是仪器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占仪器设备总值最大, 是高校物资管理工作重中之重。如何加强高校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促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 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 使大型仪器设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例如, 我校现有仪器设备26128台 (套) , 总价值27226万元, 其中10万元以上设备298台 (套) , 价值10303万元, 占现有仪器设备总额的38%, 40万元以上设备38台 (套) , 价值4408万元。为了发挥这些大型仪器设备的效能, 提高其利用率, 我校每学年都要开展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评价工作, 并将“三好”, 即买好、管好、用好作为考核评价标准。2007-2008学年度对38台单价40万元以上设备进行使用效益评价考核, 绩效考核内容包括机时利用、人才培养、科研成果、服务收入、功能利用开发等, 评价总分100%;考核评价结果, 七成以上达到考核标准要求, 最高是荧光定量PCR仪, 绩效评价分为97.3%。从评估考核情况来看, 总体上我校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规范, 制度健全, 维护保养工作到位, 设备的效能得到了较充分的发挥和利用, 仪器设备的利用率较高, 设备的完好率较好。总结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条经验:

1“买好”是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的前提

买好大型仪器设备, 首要工作是要做好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工作, 论证内容除了对本学科发展重要性、必要性和购置后的使用、开放共享等问题进行论证外, 还要具体对技术指标进行科学的论证。如预计使用效率 (时/年) , 技术及经济效益;设备辅助条件 (是否具备安装使用的用房、需要空调和特殊水电设施以及需要的配套设备和经费落实情况) ;具备使用技术力量 (或需要培训人员情况) 等。此外还要考虑本区域同类设备情况, 尤其充分了解本省的高校和科研单位的情况, 避免重复购置。由于大型仪器设备专业性较强, 很多用于科研的仪器设备, 某项科研任务完成后基本属于闲置状态, 为避免这类现象的发生, 学校要成立专家组 (含校外专家) 对论证报告进行综合评价, 如利用率高低、协作共享程度、技术力量强弱、经费保障情况、技术参数指标是否达到要求等, 这样层层论证为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提供了保证。

2“管好”是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的关键

管好大型仪器设备是一项艰巨工作, 开展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绩效评价是最可行的一条途径。根据国家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的标准, 我校结合实际, 以原始使用记录或有关证书为依据, 建立一套完善、科学、规范的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价体系。评估方式采用使用部门自查, 学院 (实验室) 、相关部门自评, 学校核评三个阶段。要求学院、相关部门成立由学院领导和部门主管负责人, 设备管理人及有关专家参加的自评评估小组, 负责本院、部门自查、自评具体工作。学校核查由“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与咨询专家组”负责, 核查以学院、相关部门为单位, 采取查、听、看和抽核方式进行。评估内容除对机时完成情况、培养人员情况、科研情况、功能开发情况、对外服务情况和大型仪器设备服务共享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外, 还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2.1 考核各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建档情况。要求每台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逐一建档, 并指定专人负责;每台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建档材料应包含以下原始材料:大型仪器设备申购审批表、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大型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 (包括相关法规文件、产品合格证书、合同、出厂技术资料、装箱单、说明书、开箱验收报告、安装调试及其他相关资料等) , 并对进口设备过程中的有关技术、商务文件、索赔来往公函及结果、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意见进行归档管理;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中的使用记录、维修记录应在学年度末及时归档。

2.2 制定完整的操作规程、维护规程和安全制度, 并将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挂墙张贴。

2.3 建立规范的设备使用和维护记录。每次使用后, 由设备负责人将使用时间和技术状态记录入《使用记录本》;并按要求做好日常保养、定期检修和检测, 并将维护保养情况记录入《维护保养记录本》。确保各类大型仪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精度基本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2.4 成立大型仪器设备专家小组, 负责指导设备的运行、开发、维护与管理;指定实验室管理员, 专门负责各实验室备件及专用工具管理, 定期清洁大型仪器设备, 保持了大型仪器设备的清洁。

3“用好”是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的根本

用好大型仪器设备, 主要内容有常规管理、技术管理、经济管理和队伍管理等。常规管理就是从日常管理着手以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利用率。通过建立大型仪器设备的档案、日常使用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等材料来进行管理;技术管理就是要重视保养维护工作。通过对大型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保证其良好的技术状态;经济管理就是要达到投资少效益高。通过充分挖掘现有大型仪器设备的潜力, 重视开发工作, 并提倡自己动手研制新型仪器给予配套使用, 以求利用有限的资金和人力, 获得最好的经济效益;队伍管理就是要建立一支专业技术水平高, 责任心强的管理人员。通过技术培训、讲座、进修等手段, 不断提高管理人员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 为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提供了保证。其中最重要建立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机制, 使大型仪器设备在整个使用寿命期间充分发挥效益。

我校在开展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价工作中, 也存在使用有效机时的差异问题, 有些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是某个研究方向的常规仪器, 使用效率非常高, 比如, 离心机、测试仪等就是分子生物学的基本工具, 只要有这方面的课题就要经常用到它们而且缺一不可, 因而效益评价分数也高。而一些仪器作为高端仪器, 只有在所有基础研究工作或者前期工作都很完善之后才会使用到, 而且开机费用非常昂贵, 如果没有强大的研究经费支持根本无法常用, 自然有效机时远远达不到要求;效益评价分数就会低, 但是这些仪器又是必不可少的, 否则整个单位的研究体系就不完整, 不利于课题申报及研究的开展。这些是客观存在的问题, 如何解决绩效评价出现的问题?用好大型仪器设备重点就要实行集中管理, 共同使用, 开放共享。一通过设立专项基金账户 (包含购置设备预留6%资金、每年安排的维修资金、有偿服务部分资金) 解决维护费用, 保证设备开放使用运行费用, 提高设备的利用率;二在校内局域网建立一个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 在全校范围内实现信息共享, 统一管理、预约使用, 从而提高其使用效益;三是加入省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协作网, 实行有偿使用, 既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利用率, 同时也提高了实验室的经济效益。

通过开展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年度绩效评价考核工作, 实行科学合理评价考核标准, 即充分调动设备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实验室管理员的责任心, 从而提高了设备的使用效益, 进一步对学校的教学、科研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如我校生命科学实验室拥有15台大型仪器设备, 用于课题研究取得不错效果, 年科研成果达11项。显然, 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 进行常规化的绩效评价是可行的, 也是必须的。

参考文献

[1]万长建.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机制的建立与措施《实验技术与管理》[J].2008.7.

[2]贺萍.提高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科学管理[J].重庆邮电学院学报2004增刊.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验收报告 第4篇

验收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验收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宁波大学

验收组主要成员

单位

姓名

职务或职称

备注

仪器设备基本情况(非技术性)

名称(中英文)

型号,规格:

国别及生产厂:

单价:

数量:

发票号及订货合同号:

出厂号和出厂日期:

8,购入日期(指进校):

二,使用说明书,订购合同,发票,装箱单等资料是否齐全;已购进口仪器有关的外文资料(指说明书)是否已译成中文.数量及外部形态的验收情况

清点数量

主机,零配件在数量上是否与订货合同,发票,装箱单上的数量相同.若有出入,则需说明缺件名称,规格,数量,金额.外观质量检验

仪器设备有无残损,其程度如何,要详细记述.仪器设备的型号,规格与订货合同的规定是否一致.技术验收

依据说明书逐一测定仪器设备的性能和各项技术指标,所测结果与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指标是否一样,其性能是否稳定.在调试过程中,是否发现配件不全(缺件)等问题.仪器设备运行条件(房屋,水,电家具,技术力量等)

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

是否已责成专人负责管理该仪器设备(注明:姓名,职称,职务)

是否制订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度(如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办法等),如已建立,将文件附后.是否需要索赔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绩效考核办法 第5篇

1.为加强中心精密仪器和大型设备(以下简称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凡单价超过人民币50000元(含50000元)的仪器设备;单台件价格不足50000元,但属于成套购置或需配套使用,整套价格超过或达到50000元的仪器设备,均属贵重仪器设备。3中心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贵重仪器设备,专管共用,面向全中心和社会开放,避免由于重复购置、利用率低造成的积压浪费。

4.贵重仪器设备必须建有设备档案包括论证、购置、安装、调试、使用、维护保养、修理、停机直至报废全过程的真实的技术资料。

5.贵重仪器设备在验收结束后,立即投入使用,尽快发挥效益。在使用前,应由仪器设备负责人根据使用说明书要求,制订出简明扼要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该操作规程要进入档案),所有操作、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贵重仪器设备的专管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运行记录”,详细记载使用情况、维护保养情况等内容。

6.计划上岗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后,取得由中心颁发的上岗证后,方可进行操作、维护、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其他人员未经培训不得上机操作。中心定期举办仪器设备使用培训班,考察合格后颁发上岗证。

7.在保证本单位科研教学需求的情况下,中心的贵重仪器设备对外开放,对外使用收费的50%用于操作人员的劳务费,剩余费用归中心做设备维护等费用。

8.精密仪器收费标准

因本实验室仪器均系进口精密仪器,其耗材成本昂贵,因此,凡使用本中心仪器者,均按耗材的成本收取一定的工本费,具体规定如下:

1).U3010测一个样品20元(校内10元);或1000元/学期(校内减半)。

2).F4500测一个样品50元(校内30元);或2000元/学期(校内减半)。

3).凝胶图像分析仪,测试30个样品,30元/个(校内15元/个),少于30个样品按30个样品收费;以后每增加一个样品加收20元(校内10元)。

4).凝胶成像分析系统,采集图像30元/块胶(校内20元/块胶),分析图像50元/小时(校内20元/小时)。

5).荧光实时定量PCR仪测一次样品200元(校内100元);或按时间计算,开机费300元/次/2小时(校内150元/次/2小时)。

6).高效液相色谱仪测一个样品500元(校内300元),样品及流动相自备。

7).PCR仪测一次样品50元(校内25元),以后每增加一次样品加收20元(校内10元);或按时间计算,开机费100元/次/3小时(校内50元/次/3小时)。

8).凝胶成像分析仪打印10元/10厘米长。

9).膜片钳做一项药理分析或一种离子通道分析收费2000元。

10).贝克曼超速离心机每一个计费单位(4小时)收费100元。

9.中心内各类经费到帐后,都应按比例提起适当的经费作为仪器设备维护费,或从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中提取一定数额的维护经费(约1万元/年)。

10.精密仪器设备的损坏、维修、报废,按学校的有关制度严格执行。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绩效考核办法 第6篇

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一、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的范围: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以下简称贵重仪器设备)是指高精度、高价值及贵重稀缺的教学用仪器设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贵重仪器设备:

1、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

2、单台(件)价格不足10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和需配套使用的,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成套设备。

3、单价不足人民币10万元,但属于国外引进、或学校明确规定为贵重、稀缺的仪器设备。

二、贵重仪器设备购置与验收

凡购置贵重仪器设备必须由申请单位填写可行性论证报告,报主管校长核准。

(一)贵重仪器设备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工作任务的必要性,紧迫性及工作量;

2、工作人员的配备及其技术力量、管理能力;

3、安装使用的场地、环境及设施条件;

4、主机、配套设备、零配件和运行经费的可靠来源;

5、选型及厂商的论证;

(二)贵重仪器设备到货后,应马上组织有关人员(进口仪器设备还必须有商检、海关人员参加),共同开箱验收后,按照装箱单逐一核对零配件是否齐全;有无损坏丢失。外观验收无误后,组织安装调试,进行技术验收,按说明书检查各项技术性指标是否达到标准并做出详细的验收报告。

(三)贵重仪器设备验收后,要及时办理入账手续。

三、贵重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

1、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必须有专人管理。

2、专管人员应在学校办公室备案。专管人员应是工作认真负责、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或经培训考核后能达到所管设备技术要求的人员。专管人员一经确定,不宜轻易变动,必须变动时,要做好接替人员的培训和交替工作。

汽车工程科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管理

3、贵重仪器设备必须逐台建立的技术档案,内容应包括设备出厂技术资料、说明书、可行性论证报告、开箱验收报告、安装调试及使用记录,检修维护直至报损报废的记录和原始资料等。

4、每台贵重仪器设备都要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使用注意事项,并将其贴到适当的位置。专管人员以外的其他人使用时,必须事先经过培训和考核,证明确已掌握仪器性能和操作方法,可发给“操作证”,允许独立使用或在专管人员协助下使用。

5、贵重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得借出及拆改解体使用。因功能开发、改造升级需拆改和分解时,须主管校长批准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6、为保证教学的顺利进行,必需定期对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进行校验和标定,对精度和性能降低的要及时进行修复。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绩效考核办法 第7篇

河北工程大学

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校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及学校对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单价虽不足10万元,但是学校稀缺并有较高精密度的仪器设备;价值超过10万元的成套仪器设备,均属精密贵重仪器设备。

第三条 我校精密贵重仪器实行“专管共用,资源共享”,鼓励多种形式的开放使用,充分发挥设备的使用效益。

第二章购置

第四条 学校根据教学、科研和学科的发展规划合理购置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购置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履行下列程序:

1.购置仪器设备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⑴仪器对本校、本地区工作任务的必要性及工作量预测分析(属于更新的仪器设备要提供原仪器设备发挥效益的情况);

⑵所购仪器设备的先进性和适用性,包括仪器设备适用学科范围,所选品牌、档次、规格、性能、价格及技术指标的合理性;

⑶欲购仪器设备附件、零配件、软件配套经费及购后每年所需不低于购置费6%的运行维修费的落实情况;

⑷仪器设备工作人员的配备情况;

⑸安装场地、使用环境及各项辅助设施的安全、完备程度;⑹校内外共用方案;

⑺效益预测及风险分析。

2.购置仪器设备的审批

⑴申请单位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

⑵由教务处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及有关人员对可行性报告进行论证,并提出审核意见;

⑶主管校长审批;

⑷教育部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所管的仪器设备,由教育部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

第五条 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必须严格执行《河北工程大学招标管理办法》(院政[2004]57号)中规定的购置程序,实行公开招标或集团采购等方式,在节约学校经费的同时确保所构仪器设备的质量。

第三章验收

第六条 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到货前由实践教学科组织成立验收、安装、调试工作小组(简称验收小组),其成员由相关专业专家、使用单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组成。40万元以上的特大型设备应有校档案管理部门参加验收;进口设备需在规定的期限内报请商品检验局让其派人共同验收。

第七条 验收小组必须事先作好安装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阅读消化技术资料,制定验收方案,准备好符合要求的实验室场地及必要的辅助设备、专用工具等。

第八条 设备到货后应立即开箱进行实物验收(由外商开箱验收的除外)。主要内容:

1.仔细检查和记录外部包装的情况及设备外观异常现象(受潮、锈蚀、损伤等);

2.根据合同和装箱单,认真进行品种和数量清点验收;

3.严格按照合同和说明书逐项验收功能和指标,必要时要连续运转、严格考机;

4.有培训项目的仪器,其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掌握仪器设备的基本操作。

第九条 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数量或质量问题时,验收小组应在索赔前20天将书面报告交实践教学科,办理商检索赔手续。

第十条 验收结束后,应及时写出验收纪要和验收记录,详细记录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排除故障的措施、招标达到的情况(附以说明性能招标合格的主要数据、表格、照片或图谱)、遗留问题及处理解决的办法、保修期限等等。

第十一条 有关大型仪器设备的原始档案资料包括申请购置的审批件、合同、装箱单、验收纪要等,由仪器负责人将上述资料(原件或复印件)整理成册,所有权归档案管理部门,如果需要,使用部门可向档案管理部门长期借用。

第十二条 经认证,购回的仪器设备未达到设计标准、闲置、浪费,未发挥其使用效率,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章使用与管理

第十三条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代表学校行使资产管理权,由使用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管理,各使用单位确定专人进行管理。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管理人员都必须进行培训,并保持相对的稳定。

第十四条 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1.在掌握仪器设备机构、工作原理的情况下,能够熟练使用仪器设备已有功能(包括分析测试、实验教学、培训等),开发新功能,努力使仪器设备发挥最大效益。

2.制定并执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人员考核、仪器设备使用和维护,并及时做出相应记录),并按学校要求及时填写使用、状况报表。

3.建立并认真作好使用记录和维护维修记录(考核的主要内容)

4.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校验和标定。建立、保管仪器设备的档案技术资料(可行性报告、合同、说明书、操作手册、电路图等)。

第十五条 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上机操作。由于违反规定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性能下降的,将酌情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 我院的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专管共用”,专管人员要思想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经培训考核后能达到所管设备的技术要求,专管人员确定后不要轻易变动。

第十七条 凡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单独建账、建卡、建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档案,各单位要制定管理、使用、操作和维护保养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十八条 经办理免税进口的仪器设备,在海关监管期内,不能挪作他用或转移到非教学科研单位。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九条 我院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要实行考核制度,根据《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效益评价表》,考核范围包括:有效机时,成果,人才培养,原有功能的利用及开发新功能、新(方法)情况,日常管理及维护、维修工作等。

第二十条 考核工作由校主管部门主持,经检查、核实后,考核结果向全校公布。

第二十一条 奖惩

1.对在申请购置、使用管理、维护修理、技术改造、出成果、出人才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及时予以表彰和奖励。

2.下列情况学校将收回仪器,另行托管:使用效率低、专管(开放)共用性差的单位和个人;连续两年零机时的设备;拒绝专管(开放)共用、使用效率低,用户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因无人管理,造成停机半年以上的。

3.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因故出差一个月以上,应提前通知院(系)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并报实践教学科备案。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教务处负责解释。

河北工程大学

教 务 处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第8篇

为加强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以下简称大精贵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其投资效益,更好地为教学、科研、生产服务,根据国家教委《高等学校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固定资产管理的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大精贵设备的范围

1、国家科委规定的23种大精贵仪器设备。

2、单价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

3、单价虽不足5万元,但属稀缺仪器设备,学校认为应当列入大精贵仪器的设备。

二、大精贵设备的计划与购置

1、购置大精贵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先进行论证调研,提出书面申请,报实践教学管理处审核,经分管校长同意,校长批准,并报集团董事会批准,方可购置。

2、申请经最终批准后,使用部门对所采购的仪器设备进行市场、技术调研,对生产厂家进行实际考察,提出招标申请,由供应处联系集团招标办招标采购。

3、大精贵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由后勤管理处资产办公室会同集团公司审计部门、供应处、实践教学管理处及使用单位协同厂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说明书和有关验收制度的要求进行。

三、大精贵设备的技术管理

1、大精贵仪器设备的使用单位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2、大精贵仪器设备应设专人管理,专职人员操作。管理使用人员应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精通操作并能承担一般的保养维修。管理使用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如确需变动,应做好接替人员的培训并严格交接手续。

非专职人员如需上机直接操作,须经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经设备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在专职管理人员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如违反上述规定而损坏仪器设备,操作人员要承担赔偿责任。

3、大精贵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要认真作好使用、保养、维修、校验和标定记录等,对仪器设备要定期保养、维护、校验,确保仪器设备的完好。

4、要建立完整的大精贵仪器设备技术档案,技术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原始资料:申报表、论证报告书、审批计划单、定货合同及有关来往信函等。

(2)设备的开箱验收单、说明书、合格证、附件清单、随机图纸、外观相片等。

(3)安装调试记录等。

(4)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等管理方面的资料和管理操作人员情况登记表等。

(5)使用过程中的所有记录等。

(6)设备验收后,随机附带的原始资料应归学校档案室管理,使用单位可留复印件备查。

5、大精贵设备一般不准擅自拆改或解体使用,确需开发新功能或特殊需要而必须改造时,应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精密贵重程度和管理权限,经论证后提出报告,由后勤管理处资产办公室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进行。

6、大精贵设备发生故障(损坏)时,要根据使用记录查找原因及时组织维修,并作好记录,较大故障需向后勤管理处资产办公室报告。凡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7、大精贵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要实行考核制度,以促使专职使用和管理人员努力完成岗位职责,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考核的内容是:

(1)培养不同层次人才的数量和经济、社会效益;

(2)设备利用率;

(3)设备功能的发挥程度和技术开发的项目数;

(4)设备维护的完好率和运行环境完善程度;

(5)技术档案、使用管理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

8、大精贵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考核工作由后勤管理处资产办公室组织进行,对在购置、验收、调试、运行、维护、技术开发、协作共用、培训人员、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绩效考核办法 第9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充分发挥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范围、国家科委经管的二十三种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单价在人民币 10 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单台(件)不足 10 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和需配套使用的,人民币 10 万元(含)以上的成套仪器设备。

第三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范围及审批权限、单位在 20 万元以上(含)和国家科委审定的 23 种仪器为校管;、单位在 20 万元以下,10 万元以上(含)为院(系、部、处)管;

第二章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购置

第四条 各院(系)根据教育事业和学科的发展规划合理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履行下列程序:、购置仪器设备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⑴ 仪器对本校、本地区工作任务的必要性及工作量预测分析(属于更新的仪器设备要提供原仪器设备发挥效益的情况);

⑵ 所购仪器设备的先进性和适用性,包括仪器设备适用学科范围,所选品牌、档次、规格、性能、价格及技术指标的合理性;

⑶ 欲购仪器设备附件、零配件、软件配套经费及购后每年所需不低于购置费 6 %的运行维修费的落实情况;

⑷ 仪器设备工作人员的配备情况;

⑸ 安装场地、使用环境及各项辅助设施的安全、完备程度;

⑹ 校、内外共用方案;

⑺ 效益预测及风险分析。、购置仪器设备的审批

⑴ 学校申请单位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

⑵ 学校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及有关人员对可行性报告进行论证,并提出审核意见;

⑶ 主管校(院)长审批。

第五条 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选择能明确完成仪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索赔、保修,并能随时提供零配件的公司或厂家,保证所购仪器设备符合所需要的指标,并在验收合格后,能在可用期内正常运转。

第六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置必须经过招标采购,详细规定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大宗物品仪器设备采购实行公开招标暂行规定的通知》校后 [2000]600 号文件精神执行。

第七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到货后,必须立即通知使用单位,组织技术验收小组,进行严格验收,并办理报帐、建帐、入帐、技术档案归档等手续,验收时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后勤处国有资产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办理退换或赔偿手续。

第八条 国外进口大型精密仪器到货后,使用单位提货时应及时检查外包装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做好索赔现场照像、索证等工作,如无问题,进行验收,验收时若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后勤处国有资产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办理退换或赔偿手续。

第三章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第九条 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必须逐台建立技术档案,将原本存档案馆或国有资产办公室存档,制定严密的操作规程,指定有经验的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负责掌握和指导使用。

第十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精心维护保养,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要有使用、维修等记录。要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有关规定,对精度和性能降低的要及时进行修复。每年末检查一次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和完好情况填报工作,并做好大型精密仪器的使用记录和履历书工作。

第十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逐步集中到中心实验室或公共检测室,供全校使用,各单位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除完成本单位的实验、测试任务外,同时积极参加校际和地区的协作,积极开展对外服务。

第十二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制定收费标准。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单位对校内教学使用仪器设备不得收费,科研使用仪器设备可适当收取机时费,所收经费由仪器设备所有部门统一管理,并根据学校、省级、国家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将这部分经费用于补偿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运行、消耗、维护、维修及支付必要的劳

务费用。

第十三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一般不准拆改和分解使用。确因功能开发、改造升级或研制新产品需拆改和分解时,应经学校主管设备的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部门要积极培训能独立操作仪器设备的人员,并加强管理,实行“持证上机制 ”,避免仪器设备的损坏。

仪器设备配备人员的数量和结构层次,应以能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充分发挥效益为原则。

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并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和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维修,应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严格技术鉴定,经设备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进行维修,修好后将维修情况装入档案。使用单位不能自行维修和改造。

第十六条 发生重点设备损坏事故,使用单位要详细写出事故报告;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设备主管部门,设备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迅速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上报主管校长审批。

第十七条 因违章操作、擅自拆修或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视情节轻重给当事人以必要的纪律处分或经济惩罚,严重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一律不准借出校外。

第四章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报损和报废

第十九条 因技术落后、损坏、无零配件或维修费过高确需报废的仪器设备,要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报损报废。、学校仪器设备所属单位提交报废申请;、学校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审议,提出技术鉴定报告和意见;、报主管校长审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第二十条 报废仪器设备收回的残值,应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纳入学校设备经费。

第二十一条 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申请购置、使用管理、维护维修、技术改造、报损报废等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机组和个人学校将根据其工作量对其奖励。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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