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措施 狠抓落实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有序

2024-08-22

强化措施 狠抓落实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有序(精选8篇)

强化措施 狠抓落实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有序 第1篇

强化措施

狠抓落实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有序

2010年,通城县被农业部确定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示范县。作为湖北省五个奖补示范县之一,今年以来,通城县综改办狠抓政策落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实际,大胆实践,把进一步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密切干群关系、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通过狠抓“四个落实”,严把“三个环节”等措施,有效破解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中的一些难题,全面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热情,推动了全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大发展。

一、形成工作合力,在强化领导上狠抓落实

自去年以来,我们把加强政策宣传、组织领导和组织调研作为关键和基础性工作来抓,注重在强化领导上抓落实,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一是提高思想共识。为统一干群思想,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县“四大家”领导专题听取了工作汇报,召开各乡镇党委书记、综改办主任、财政所所长、村支部书记参加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动员大会,县长亲自主持会议并安排、部署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各乡镇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大会,深入村组广泛宣传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目的和意义。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委副书李甫平为组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刘明灯,副县长蔡琦为副组长,县综改办、县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综改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成立了“一事一议”项目审查监督及验收工作专班。各乡镇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了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和财政所长具体抓的长效机制。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宣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政策内容和配套措施等。据初步统计,今年以来,全县共开村民代表会、户主会1340次,举办培训班33期,办宣传栏156个,出动宣传车68辆,挂横幅306条,形成了“电视有影、宣传有栏,广播有声”的宣传格局,真正让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进村入户、人人皆知。

二、严把三个环节,在项目规范实施上狠抓落实 在一事一议项目建设过程中,我们严把项目审核、资金管理、督查验收关口;严格程序,坚持标准,规范操作,确保一事一议项目高效实施。

一是严把项目审核关,规范了操作程序。“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以村为主组织实施,实行逐级申报、审批。按照“民主决策,筹补结合;量力而行,注重实效;逐步推进,统筹规划;规范管理,阳光操作”的原则,由各乡镇科学制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划,建立项目库。需申请财政奖补资金的项目,经村民集体讨论通过后,由各乡镇 2

审核上报,经县减负办审核筹资筹劳计划,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由项目议事主体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县综改办组织县财政、减负办等相关部门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依据项目工程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合同、报账凭据、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出资人交款凭证、经公示群众认可的奖补资金明细表等拨付资金。2011年全县共有138个村申报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42个,县综改办、县减负办对每一个项目的项目效益、投资规模、建设标准、筹资筹劳额度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了严格而细致的审核,共审批通过了完全符合条件的项目116个,总投资4187余万元,其中村民筹资筹劳总额1536万元,财政奖补资金768万元,村集体投入117万元,社会捐赠赞助资金140多万元,整合资金1560万元,其他投入70余万元,基本建立起“村民筹资一点,财政奖补一点,部门帮扶一点,社会捐赠一点”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共硬化道路58.4公里,其他路面47.5公里;兴修村内水渠97.7千米,塘堰水窖18处、28.9万立方米,排灌站4座,安全饮水管线41千米,其他小型水利设施22个;修建垃圾收集点90多个、979立方米,其他村内环卫设施121个;安装村内路灯368盏,其他村容美化亮化设施3个;修建村内公共活动场所2000平方米。一事一议的实施,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了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是严把资金管理关,确保了资金安全。为了确保资金

使用安全,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各乡镇建立健全了财务公开,县综改办制定了资金监管办法。加强了对财政奖补、村民筹资、部门帮扶、社会捐助和村集体投入等资金的管理,接受群众监督。在乡镇财政所设立资金专户与明细科目,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工程开工后,村提出拨款申请,经乡镇分管领导同意,由乡镇财政所根据工程进度划拨到村;验收合格后,县综改办依据项目工程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合同、报账凭据、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出资人交款凭证、经公示群众认可的奖补资金明细表等清算拨付奖补资金。同时建立健全了资金预算安排、先预拨后结算、资金整合、项目验收、退出机制等制度和办法。

三是严把督查验收关,保障了项目实施。2011年10月21日至25日,县项目审查监督及验收工作专班对全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行了督查。采取查阅资料,实地察看,找乡镇、村干部座谈和暗访村民等多种方法,检查项目工程进展、工程质量、筹资酬劳等,了解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运行情况。对竣工的项目先由村委会组织村民代表自验,自验合格后,村委会向县综改办提出验收申请,由县综改办、财政局、减负办和乡镇项目负责人组成小组进行全面复验,坚决杜绝套取奖补资金的行为。12月上旬,县项目审查监督及验收工作专班对全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了验收,116个项目已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及时并清算拨付财政奖补资金

891万,其中省级奖补资金579.15万元,县级配套奖补资金311.85万元。

三、建立四项制度,在监督检查上狠抓落实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一项创新型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有效实施,需要着重强化制度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民主议事机制。各村对公益事业建设严格做到按规定程序操作,成立了理事会,及时召开理事会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对公益事业建设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讨论确定一事一议、投工投劳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真正做到公益事业建设符合大多数农民的需要。

二是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根据公益事业建设的需要,我县将村级一事一议项目批复、资金拨付等文件及时上网公示,确保政策和资金的透明;各村也建立了财务公开制度,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内容、筹资筹劳的数量、奖补金额纳入到财务公开内容,并做到及时向村民公布。

三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会议记录、签字资料、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奖补项目申请表等相关原始材料及时归档备查,实行规范管理。同时,出台了《通城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各乡镇都建立了“一事一议”奖补项目档案和数据库,确保了硬件和软件资料安全完整。

四是建立村级公益事业管护制度。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通城县村级一是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护制度》,对项目的管护,实行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一事一议”公益设施的所有权划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由村级组织负责管理和养护。

四、破解三大难题,在了解民情民意上狠抓落实 两年多的探索,我们通过认真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积极实施一事一议项目带来的好处,有效破解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难题,推动了我县公益事业建设的大发展。

一是凝集民心,有效破解了广大干部群众对公益事业建设热情不高的难题。在过去一段时间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推动较为困难。镇村干部因“钱难收”、群众“工难调”,有畏难情绪。群众担心出钱多或办不好事,热情不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实施后,对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财政有奖补,筹资筹劳有政策标准。尤其是项目建设决策的过程充分尊重民意,发扬民主,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可,加之项目资金管理透明,干部群众关心、支持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2011年,全县共审批了116个一事一议项目,还有150多项目在积极申报,出现了村、组争先恐后报项目、争项目,竞相加快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喜人局面。

二是多方投入,有效破解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资金不足的难题。税费改革后,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所需资金相对短缺,农民一些要求最急迫、最直接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无法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实施后,我们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多方筹集资金,积极破解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资金不足的难题,推动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又好又快发展。在全县今年实施的116个奖补项目中,其中村民筹资筹劳总额1536万元,财政奖补资金768万元,村集体投入117万元,社会捐赠赞助资金140多万元,整合资金1560万元,其他投入70余万元。同时,村级一事一议项目 的实施,有效刺激了农村对水泥、砂石、钢材等建筑材料的消费,据测算,全县116个核批奖补项目共拉动农村消费需求8000多万元。

三是拓宽思路,有效破解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覆盖面不广的难题。过去,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单一,建设内容主要集中在村级公路桥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饮水工程等方面,且奖补项目不得超过50%的覆盖面。随着形势发展变化和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村组人口居住逐渐集中,村容村貌和农村环境问题又凸显出来,成为村民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而且村、组争先恐后报项目、争项目。2011年,我们解放思想,顺势而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覆盖面扩大到60%,并将村容村貌和农村环境治理等问题纳入“一事一议”项目奖补范围,让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惠及更多的群众。

工作建议:

一是要争取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的投入力度,提高省级奖补比例,缓解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压力。

二是尽快出台一事一议政奖补全覆盖的政策。我县遭受“6.10”洪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损毁严重,急需恢复。

三是一事一议工作繁琐、任务重,是否出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经费的文件,充分调动各级综改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强化措施 狠抓落实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有序 第2篇

——干杉乡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践思考

长沙县干杉乡财政所

钟国

丑娟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作为一项制度安排和机制创新,在农村公益事业和基层民主建设中显现出强大的生机和活力,已经成为维护和发展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强大杠杆和有效平台。“一事一议”项目主要是指村内道路、村内小型水利建设、粗糙年内公共环卫设施、村内公共绿化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本文主要从干杉乡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践出发,分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各个环节的主要做法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

为确保我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顺利推进,干杉乡人民政府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主管农业副乡长任常务组长,农办、财政所、各项目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干杉乡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的筹备、监督管理等工作。同时,为了加强项目的监督,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我乡特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主管财经副乡长和财政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的审核与拨付等工作,严格做到领导重视到位、组织保障到位。各村也推选了一名财政专项资金形象监管员,每个项目落实专人负责。同时根据各级文件精神,结合干杉乡实际情况,制定了《长沙县干杉乡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实施办法》,对财政补助性资金监管、项目资金监管、乡村基本支出经费监管、保障机制和配套措施等方面做了具体的规定,使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工作方向明确,有章可循。

(二)组织宣传、动员,统一思想认识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是财政支农的一项重要政策和工作,我乡通过悬挂横幅、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党员干部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宣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讲透政策,让群众知晓奖补政策实惠多,受益广,调动群众筹资筹劳,激发广大农民参与到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积极性,让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

(三)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奖补工作有效开展

我乡严把民主议事、项目申报、项目审批、筹资筹劳、项目施工、项目验收、资金申请、项目公示等关口,不断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机制,规范村级申请,严格乡初审

工作流程,突出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力求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有效开展。

1、“事前四议”,激发群众热情

“一事一议”作为一项惠民工程,要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工作中,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项目建设确定之前,干杉乡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督促村党支部全面掌握村里急需待办的事项和问题,并在村党支部会中充分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初步提出项目建设意见和方案。并经村“两委”会和党员大会商议、审议,修订完善意见和方案,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我乡拟通过“事前四议”,强化议事程序,调动民主参与议事决策、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激发群众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热情,做到“大家事,大家议,大家定,大家管”。

2、规范管理,严格项目申报程序。

为保证项目安排的科学性、规范性,我乡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一事一议项目申报工作,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实地考察,签署书面意见或建议,对申报不实的,将拒绝签署意见,并向县财政局和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如2011年4月,我乡新建村申报黄江公路至私板冲村级公路硬化工程项目,财政所根据村级申报情况,组织召开黄江公路至私板冲断头路硬化筹资筹劳会议,主要对项目申报条件、规划

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村情实际、是否符合奖补政策要求等进行讨论审议。对项目实施可行性等进行分析和讨论,并会同县财政局、县农办、项目村委会成员、项目负责人到项目实地进行现场勘查,同角度拍照,签署意见,严格按要求向县财政局报送黄江公路至私板冲村级公路硬化工程项目申报审批表及相关资料。

3、两次公示,确保项目公开透明。

我乡认真落实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操、规范运行。项目实施前,乡财政所将项目的有关信息资料如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及数量、筹资筹劳方案、村民议事过程等情况在公示栏进行

书、影像等资料,由审批领导小组集体审批后方可使用,确保资料真实、有效和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真正投入到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中。并且我们从专项资金的来源、用途分项分类等方面建立了准确的专项资金台账,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资金的信息传递及专项资金台账登记等工作,随时掌握专项资金的到位、审批、使用、结余等动态情况,有效地杜绝了项目资金使用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把好专项资金使用关,提高了每笔资金的使用效率。

5、全程监管,确保项目进度与质量。

项目开工建设期间,我乡财政所、农办会同县财政局和县农办深入项目实施地,加强现场巡视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建设质量、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资金管理、工作流程等进行综合督查,检查是否按照批复的地点和建设内容使用项目资金,实时了解工程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同时,各村财政专项资金形象监管员根据巡查抽查情况,认真填写《长沙县干杉乡项目建设资金监管记录表》,及时向乡财政所反馈工程施工情况。项目竣工后,乡财政所积极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和决算,防止半截工程或豆腐渣工程,并签署工程施工意见,确保工程项目质量。

6、资料归档,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建立了严格的资料管理制度,将公示内容、项目奖补申请、竣工验收报告

等相关原始材料都进行归档,明确专人进行资料整理与保管,档案资料管理有序,规范完整,长期保存,非经规定程序,非经财政所长批准,不得私自借用财务档案。

二、干杉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是完善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经过近两年来的努力,我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初见成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截至2011年12月12日,我乡共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0个,涉及干杉乡8个村一个社区的村级道路硬化、农田水利、农村环境治理等公益项目。项目总投资271.59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145.47万元,村民筹资筹劳资金38.84万元,农民受益人数达28945人。两年内实施道路硬化总长4.5公里,改善农田水利设施5处,购买农村环卫垃圾桶7377余个,修建农村垃圾池1000余个,等等。通过这些惠民项目的建设实施,极大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强了农村发展后劲,为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发挥了财政奖补资金的杠杆带动作用。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过程中,财政奖补资金实质上只占了整个项目预算的小部分,通过财政奖补资金,有效地吸引了村集体投资以及社会捐赠,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例如2010年车马村一事一议公路建设——黄叶坝组公路硬

化项目360000元,其中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00000元,拉动了村民筹资筹劳、社会捐赠和村集体投入等共计260000元(村民筹资23100元,村集体投入和社会捐赠236900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仅占整个项目资金总额的27.7%,而村民筹资筹劳、社会捐赠和村集体投入占到项目资金总额的72.3%,财政奖补资金有效发挥了带动作用。

三是进一步调整和改善了基层干群关系。一方面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开展中,在干杉乡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村干部积极带领我乡农民群众开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把精力和时间用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加快农业生产发展上来,村干部服务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另一方面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开展后,我乡农民群众看到了成效,得到了实惠,充分调动了他们关心公益事业、建设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切身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大力扶持和关怀,基层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

四是民主议事,提高了村民民主管理能力。在确定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过程中,村民积极参与项目议事、筹资、建设与维护。建什么、怎么建,都严格按照民主程序,由村民民主决策,确保每项工程都真正解民忧、合民意,建成老百姓用户的民心工程,大大推动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进程。

三、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思考及建议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推行,积极地引导了广大农民群众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热情。“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改善了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农业的生产条件,极大地发展了农村的经济。但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有一些问题值得探究并加以解决。

一是资金额较小,需要整合资金,整体推进。由于农村一事一议涉及村组道路、农田水利等资金量、需求量大的基础设施建设,仅靠一事一议的资金难以完成工程项目。因此,对于工程量大的项目,可以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与新农村建设项目相结合,把财政奖补资金和支农项目等资金进行整合,共同完成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思想认识不统一,筹资筹劳难度大。虽然乡政府及各村都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做了大量的宣传、解释,但是由于村民的素质参差不齐,思想认识不够,认为筹资筹劳是增加自己的负担,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应由国家承担。且部分村民多从自己本家的利益出发,对自己家有利的事就赞成,否则就反对,只看重短期利益,而忽视是否有利于本村的长远发展。同时,多数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留在家里的多位老弱妇幼等群体,一事一议筹劳比较困难。乡政府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对农民群众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增强他们的全局意识和法制观念,让群众了解“一事一议”不是加重

他们的负担,而是通过“一事一议”这个渠道,切实办好农村公益事业。

三是乡镇人员专业技术不足,项目监管难度大。目前乡政府不具备工程项目方面的专业技术业务知识,项目巡查过程中,对于工程的具体实施进度尤其是工程质量很难进行专业判断,导致项目过程中督查巡查流于形式,失去项目监管的实际意义。应加强乡、村干部业务培训,提高乡、村干部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总的来说,在县财政局、县农办的指导和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乡积极开展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两年来工作成效显著,建成了一批农村急需的基础设施项目,不同程度地改善了村级的生产生活条件,充分发挥了财政奖补资金的引领撬动作用,有力地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但是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将继续求真务实,创新工作机制,解决问题,进一步发挥财政奖补作用,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强化措施 狠抓落实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有序 第3篇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是当前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重头戏。为了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2011年岚皋县从六个方面狠抓落实。一是抓宣传。通过电视、标语、宣传资料、村民会议等方式, 进一步向广大村民群众宣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基本原则、奖补范围、奖补标准、奖补程序及奖补方式, 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程序、方法和政策规定, 充分调动广大村民群众参与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积极性。二是抓审批。做好2011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建设计划的落实、审核、汇总、报批, 实行县对乡、乡对村按项目上报、逐村逐项目审核的办法, 加强对项目建设计划的审核审批管理。三是抓督查。从村民议事、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档案资料等重点环节, 加大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检查监督。组织好筹资筹劳、抓好项目实施, 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成效。四是抓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岚皋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考评办法》、《岚皋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操作流程》、《岚皋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岚皋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办法, 促进搞好201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五是抓样板。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作为“乡镇财政所长工程”抓实抓好。每个乡镇至少抓1-2个示范村, 以点带面, 典型推动, 树立样板, 抓出成效。六是抓规范。进一步完善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操作规程及文本表式, 一步一步夯实, 逐个环节规范, 并依托信息监管系统, 从申请立项、审核审批、项目建设、检查验收、资金支付全过程, 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操作。

强化措施 狠抓落实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有序 第4篇

雷山自2009年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以来,围绕让群众满意这一主要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对于农村公益事业的推动作用,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为保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扎实持续推进,雷山县注重相关体制机制,先后出台了《雷山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意见》《雷山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报账管理暂行办法》等多个制度性文件,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行规范。

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雷山县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提出的“规划先行,有序推进、重点突破”原则。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规划项目库,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实施计划。

在实际工作中,雷山县严格工作程序,强化督促指导,并注重方式方法创新,提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效果。严格把好筹资筹劳关、审批关、建设关、验收关,对项目真实性、实效性、工程质量等严格把关,真正把实事办好。督促乡镇在一事一议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指导检查,在县综改办检查的基础上,乡镇深入乡村实地检查,确保项目的真实性,防止套取奖补资金等现象。

为保证工程进度,县综改办适时组织人员到各乡镇督促进度,指导工作,并建立预算执行分析及通报制度,督促加快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建设和执行进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对工作开展情况较好的乡镇给予一定的奖励。

雷山县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项目形成的资产管理作出了安排。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项目形成的资产,归议事村民集体所有,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落实管护责任,完善管理机制。在一事一议组织实施过程中,还突出做好“县级整合”与水利、交通、扶贫、新农村办等开发项目相结合。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自查报告 第5篇

我乡辖7个村,118个村民组,农业人口15082人,其中劳动力8805人,自××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11月3日召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会议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动员会,利用广播和标语宣传奖补政策。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财政、农经、民政、等部门人员为

成员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先后向各村、乡直有关单位下发了柳政发【2009】129号文件《××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转发文农改【2009】18号文件《××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省财政厅和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09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项目验收工作〉》,现将自查报告如下:

1、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各村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民主决策、规范管理的操作程序开展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各村经申报、审核、审批,全乡7个村委会中有10个村村民筹资74520元,村集体投入41990元,人均38元,投工投劳20040个,人均筹劳30个工日,3年内不再筹工。

2、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情况。根据上级财政奖补政策,我乡2009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硬化工程实际筹资人数1233人,享受中央、省级财政奖补60万元,用于投入村级道路修建缺口资金。

3、资金管理情况。我乡将一事一议筹集资金分村建账核算,实行专户管理,资金统一调度,同时建立健全相关配套管理制度,确保财政奖补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

4、项目管理。各村按照项目规划、项目建设、项目申报、项目审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工程决算、档案管理八个方面进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编制,对开展一事一议申报奖补的村,实行乡初审后,报县综改办,乡、村两级对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档案,实行分类分年汇总、归档,做到一项一卷。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领导组确定2名工作人员负责进行项目的编报、验收工作,提供固定的办公场所,安排了必要的工作经费,建立了相关的工作协调机制和项目管理制度。

5、项目实施情况。截止2010年1月31日,我乡10个一事一议财政(来源:好范文 http:///)奖补项目工程全部竣工。共硬化主干道10条,支干道3条,共10395米。

存在问题:①按照筹资筹劳的适用范围和标准,所筹集的资金远远不够项目申报所需资金。②我乡大部分村寨村民居住点比较分散,村内小范围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内容不能满足上报要求。

强化措施 狠抓落实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有序 第6篇

为了进一步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提高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推动此项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省综改办联合渭南市综改办、咸阳市综改办通过深入基层, 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实地查看、走访群众、查阅文件资料等多种形式, 扎实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调研, 为全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建设提供借鉴参考。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制度建设探索及成效

2008年, 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财政部、农业部选择黑龙江、河北、云南3省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 2009年扩大至陕西等17个省, 201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经过四年多的实践,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经历了从探索、初建、完善的发展变化过程, 截止目前已初步建立起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体系, 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一) 中央一级出台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制度

中央出台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主要有9个, 其中: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发文3个, 即《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农改[2008]2号) 、《关于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农改[2009]3号) 、《关于做好2010年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农改[2010]1号) 。这3个文件指导全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纲领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发文1个, 即《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2]22号) ;农业部发文2个, 即《农业部关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筹资筹劳有关问题的通知》 (农经发[2009]5号) 、《农业部关于规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操作程序的意见》 (农经发[2012]1号) 。这3个文件主要是从规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减轻农民负担方面提出指导意见。财政部发文3个, 即《关于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中央财政奖补事项的通知》 (财预[2009]5号) 、《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预[2011]561号, 财预[2009]5号同时废止) 、《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农改[2011]3号) 。这3个文件主要从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二) 陕西省出台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制度

省级出台的政策制度有4个。其中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发文1个, 即《陕西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 (陕农改[2009]2号) , 指导全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省财政厅、省综改办联合发文2个, 即陕西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陕农改办[2009]12号) 。陕西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陕农改办[2012]15号) 。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下简称省综改办) 发文1个, 《陕西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陕农改办[2012]14号) 。这三个《办法》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奖补范围和标准、工作程序、工作考核等方面指导全省工作。此外, 省综改办还拟制定《陕西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监督检查制度》, 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省级制度体系。

(三) 市县区出台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

以渭南市为例, 市综改办结合实际, 印发了关于《陕西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贯彻意见, 制定了《渭南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考核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申请资料的通知》, 在全市范围内明确了财政奖补工作有关规定以及考核办法, 统一了财政奖补项目和财政奖补资金申请文本。各县市区均制定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会计核算办法》。此外, 大荔县制定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护实施办法》, 澄城县还制定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细则》、《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程序》、合阳县制定了《关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与各业务部门资金整合的通知》等。

据了解, 全省大部分市县区综改办都制定了有关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制度或办法。如宝鸡市编印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指南》, 铜川市制定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特惠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 指导本地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四)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制度建设取得的成效

陕西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制度建设经过三年多的实践, 取得了极大成绩, 有效地指导了全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主要成效有六点:一是明确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顺利开展指明了方向。二是规定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程序。建立和初步完善了农民负担监管制度, 加强涉及农民负担事项的监督检查, 减轻了农民负担。三是明确了省、县、乡镇财政、综改部门的工作职责, 使各级分工负责, 权责明确, 确保各项制度能够落到实处。四是明确了项目管理原则以及项目的申报、审批、施工、验收、管护等管理办法, 保证了项目建设质量。五是明确了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原则, 确保了财政奖补资金运行的安全高效, 逐步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六是健全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公示制、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基础管理等各项制度, 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稳步推进奠定了基础。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建设中需要完善和解决的问题

根据全省集中审核及省重点检查组在西安、商洛、渭南、安康、汉中进行重点检查中反馈的一些信息, 就我省当前制度建设需要完善和解决的问题归纳如下:

(一)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筹资筹劳不规范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计算筹资时上限是上年人均纯收入的2%, 群众认为筹资数额年年变, 一年比一年多;而且90%不需要投工, 10%需要少量投工。由于奖补资金按筹资和筹劳折资总额计算, 一些不需要投工或少投工的项目, 项目村也想方设法将计算基数做大, 多数村在筹劳时按上限或接近上限标准筹工。近几年, 农村青壮年, 特别是90%以上男劳动力常年外出打工, 能出工的, 工程又用不上, 村上便以自愿以资代劳名义, 变相向农民筹资, 一些群众对此有意见。

(二) 项目管理不规范

一是一些市县区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规划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城乡建设规划衔接不到位, 存在项目选择上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一些市县区部分领导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作为地方争取资金的一个新渠道, 有些已出现了改变资金用途的苗头, 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二是在项目申报上, 未处理好规范操作与简便易行的关系。一些项目预决算偏差较大, 未起到预算对项目的规划与约束作用。三是项目管护方面, 普遍将精力放在项目前期、中期以及完工上, 对完工项目的日常维护缺乏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办法, 管护费用未落实, 管护责任不明确, 影响项目中长期效益的发挥。

(三) 资金管理有待完善

2011年前, 一些市县区为了争取更多的财政奖补资金, 在审批项目时有意多批了一些项目, 导致财政奖补资金兑现不到位。今年, 尽管省市多次强调, 实钱安排实项目, 但还有少数市县区超财政奖补资金规模批复项目, 存在财政奖补资金不能完全到位的隐患。有些财政奖补资金兑付不够及时, 没有根据工程进度或完工程度分次分批兑付资金, 存在滞留专户的问题, 资金使用效率不高。资金拨付的随意性较大, 预算执行不均衡,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2012年4月13日召开的全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视频会议上,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讲提高两个比例, 但到现在没有正式文件, 市县区无依据计算对每个项目的奖补数额。乡镇报账制县市区执行不一, 缺乏统一的规定和要求。

(四) 监督机制不够健全

虽然市县区在监督检查上出台了相应的措施和办法, 但由于多方面原因, 在一些环节实际操作中有制度和执行脱节现象。如项目申报中不是按照区域发展规划或项目库中已有项目, 存在人情项目、随机项目, 缺乏筹资筹劳监督机制、项目预决算审核机制和项目公示制。重事前事中检查, 轻事后检查;重财政奖补资金拨付, 轻资金使用效益的跟踪检查。会计核算办法不完全一致, 记账科目不统一或记账不及时等, 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会计监督职能的发挥。

(五) 政策宣传有待深入

一些市县区把主要精力放在项目上, 忽视了政策宣传工作;重视了对群众的宣传, 忽视了对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宣传, 导致个别领导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认识上存在误区。一些县市区项目完工验收后, 未竖立标识牌或标识牌内容、形式不统一等, 弱化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社会效应。

以上这些问题, 有的是因为制度缺失造成, 有的是制度不完善造成, 有的是由于工作原因造成。随着国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调整和形势变化,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需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建设意见及建议

为了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 规范工作程序, 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健康发展, 我们认为: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建设框架:以中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有关政策为指导, 以村民议事为前提, 以群众筹资筹劳为基础, 以规划编制为蓝图, 以项目管理为关键, 以资金管理为核心, 以日常管理工作为抓手, 以监督检查为保障, 以绩效考核为激励约束, 坚持规划先行、有序推进, 先议后筹、先筹后补, 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公开公示、阳光操作。分级管理, 以县为主。构建制度完备、运作高效、管理规范、监督有力、成效显著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运行体系。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建设目标:按照规范管理年活动通知精神, 力争用一年左右的时间, 达到村民民主议事程序更加规范严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更加合规合理、审核审批程序更加规范严格、规划编制更加科学完整、制度建设更加全面有效、奖补资金分配使用更加安全高效、项目监管更加严格到位、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更加均衡有序的目标。

(一) 省级需制定和修改完善的政策制度

1、修改完善《陕西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

按照《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 (国办发[2007]4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2]22号) 的规定和《关于规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操作程序的意见》 (农经发[2012]1号) 的要求和农民对筹资筹劳的期望, 修改筹资筹劳标准。一是将“人均筹资最高不得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修改为按绝对数确定, 关中人均不得超过50元, 陕南陕北人均不得超过40元。二是将“每个劳动力每年承担劳务的数量不得超过10个工日”修改为每个劳动力每年承担劳务的数量不得超过5个工日, 筹劳折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工价从低确定。三是严格方案审核。项目方案由乡镇人民政府初审, 县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复审, 主要审核项目方案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真实有效, 特别是筹资筹劳合理性的审核, 对不需农民投工或农民投工难以完成的, 不得筹劳, 防止用自愿以资代劳及以资代劳标价过高等方式变相增加农民负担, 规范筹资筹劳行为。

2、修改完善《陕西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明确资金管理原则、财政奖补资金分配标准、财政奖补政策执行标准、项目预决算、县级报账制、乡镇报账制具体程序和要求以及市级管理职责等, 要求县、乡镇实行专户管理, 专款专用。考虑部分市县财政困难的现状, 有条件的市县财政部门, 要将本级财政负责安排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列入预算, 逐步增加资金规模。提高政府财政奖补资金占整个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的比重, 适当减轻农民筹资筹劳压力。在制定奖补政策标准时, 参考这几年的奖补资金与筹资筹劳实际, 将筹资列为奖补的重要依据。对一些确需群众投工, 并能筹到工的, 也将筹劳列入筹资筹劳总额。建议普惠制筹奖比例为1:1.5, 特惠制筹奖比例为1:3, 单个项目奖补总额控制在30万元, 特大项目控制在50万元以内。

(二) 市级应制定完善的制度

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中, 市级主要承担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任务、监督检查等职责。从制度建设来讲, 应偏重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特惠制项目管理办法》。明确指导思想、原则、实施步骤以及工作要求;二是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绩效考评制度。从组织领导、政策宣传、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监督机制、信息系统使用等方面考核县市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三是制定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强化市级综改办监督检查责任, 明确监督内容、方式等, 督促检查县市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落实情况。按照专业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并举的要求,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大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的公开公示力度, 防止超范围、超标准筹资筹劳及违规使用财政奖补资金的问题;四是建立综改干部培训制度。组织举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政策、业务培训班, 提高人员素质。

(三) 县市区需要完善的制度

县市区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执行者。应结合中省市有关制度精神, 着重制定和完善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一是项目预决算及审核制度。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 明确审核责任, 制定项目预算标准, 明确工、料、费、税等标准, 既避免加重农民负担, 又要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更要防止套取财政奖补资金的行为。二是项目库建设制度。县级结合本地城乡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 科学合理制定当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三年项目库, 编制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年度项目计划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取。要坚持“普惠制和特惠制”相结合的原则, 既要保证一定的覆盖面, 又要重点抓好一些重点、亮点项目, 发挥重点项目的示范作用。三是项目验收制度。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 制定项目验收的指标要求。乡镇政府组织财政所、农经站、水管站、电管站、公路管理所等项目管理部门及技术人员对村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初验, 初验合格后上报县市区综改办, 综改办组织财政、城建、农业、交通、水利等项目主管单位实施复验, 确保项目质量达标, 质量不达标的项目不予兑付财政奖补资金。四是项目管护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管护”的原则, 改变“重建设、轻管理, 重使用、轻养护”的现状, 落实管护主体, 明确管护责任, 做到管建结合, 提高项目的使用效率和管护水平。五是档案管理制度。档案资料要做到统一、完整、洁净、整齐, 专人管理, 一式三份, 县市区综改办、乡镇 (办) 、村各存一份, 减负办只存与群众筹资筹劳相关资料。特惠制资料要报市综改办存档。六是信息调研工作制度。建立科学的信息报送和工作调研制度, 充分发挥信息调研工作的指导、决策、宣传等功能, 及时反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意见建议, 认真撰写调研报告, 形成调研与工作的良性互动。

摘要:2009年, 陕西省在高陵、蓝田等30个县区开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 2010年下半年全面推开。有效地带动和推进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发展, 形成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渠道投入的新机制, 改善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加快了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也出现了群众筹资筹劳、项目管理以及资金管理不规范、不完善等问题, 影响了村级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需要通过完善制度加以解决。

强化措施 狠抓落实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有序 第7篇

关键词: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

凤翔县因“凤鸣于岐, 翔于雍”而得名, 古称雍, 是周秦发祥之地、华夏九州之一、丝绸之路重要驿站和历史文化名城, 被誉为西凤酒乡、民间艺术之乡。现辖12镇5乡, 233个村, 版图面积1 179平方公里, 人口51万。2009年, 全县实现地方生产总值85.6亿元, 完成财政总收入8.1亿元, 地方财政收入1.9亿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 212元。近年来, 该县连续两年蝉联中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和陕西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十强县, 入围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提升速度最快百县 (市) 。先后荣获全国首批绿色小康示范县、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全国金融生态县、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城市、省级园林县城、省级绿化模范县等称号。

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深入推进, 国务院决定先行在部分省市开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2009年, 陕西被国务院列入全国14个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省, 凤翔县是全省30个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县之一。按照政策规定, 税改后农村兴办集体公益事业所需投入实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解决, 不再以村提留形式固定向农民收取。然而,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议事决定难通过、资金筹措难到位、建设质量难保障”等问题, 如何破解?凤翔县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中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事一议促进了村级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在明确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村内街道硬化、村内人畜饮用水工程、需要村民筹资的电力设施、村内公共环卫设施、村内公共绿化等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的同时, 凤翔县优先支持以村内道路硬化、人畜饮水等群众受益面广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优先支持村民积极性高, 主动要求筹资筹劳并有村集体投入或社会捐赠赞助的一事一议项目;优先支持村级领导班子得力, 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健全, 村规民约完善的村。同时, 坚持农民自愿, 量力而行;民主决策, 筹补结合;突出重点, 注重实效;先行试点, 逐步推开;加强管理, 规范操作的原则, 激活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 促进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健康发展。

作为凤翔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示范村, 横水镇尹家坞村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得到了县财政奖补资金的大力支持。本着“国家扶持、政府协调、村民主体、社会帮建”的原则, 村里完成了道路铺装、自来水改造、综合活动室建设、街道绿化等7项工程。南指挥镇太南村在修建水泥路的时候, 村民们一点儿都没闲着:家家备有卷尺, 用于监督道路的厚薄;人人关注水泥干稀, 生怕质量有问题;甚至砌边沟用的水泥砖都有人仔细检查, 缺棱断角可不行。“有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支持, 我们办了好多过去想办都没办成的事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帮我们修好了路, 通上了自来水, 美化了环境。”村党支部书记白志峰说起村里的公益事业建设, 显得干劲十足。如今, 笔直的水泥路洁净畅通, 一排排的农家小院整齐划一, 文化休闲广场上, 老人们谈笑风生, 孩子们在健身器材上嬉戏。

光加大投入还不够, 如何才能在这项工作上实现新突破, 让更多的农民受益?县财政局局长张军良在全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会议上指出:深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 要进一步完善投入机制和奖补办法, 继续大胆探索、积累经验, 推动农村公益事业向纵深发展, 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更多地照耀在农民身上。现在, 农民群众都切实享受到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实惠, 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都很高。规范、严格的监管体系也确保了好政策不走样。

公开透明阳光保证了财政奖补政策落到了实处

《陕西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下发后, 县上第一时间出台了《凤翔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办法》, 并成立了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 明确乡镇领导为试点村第一责任人, 村委会书记为直接责任人, 层层签订责任书, 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同时, 制定出台了《凤翔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并建立了《资金报账制度》, 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资金全程监督。县上制订了《公示制度》, 县乡政府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建设项目、奖补资金、群众筹资筹劳等纳入政府信息公开, 向社会全面公布, 接受群众监督。在试点工作中, 各乡镇、村组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等办法, 进一步完善了《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规定》、《民主理财制度》和《村务公开监督制度》等制度, 全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试点工作走上了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唐村乡六冢村村民说:“国家政策就是好啊, 我们现在就只要出点劳力, 就可以把路修得更好……”。村干部也反映:“财政奖补制度解决了一事一议工作中‘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问题。这几年我们村议事通过率和筹资率均达到100%, 村民的积极性比我们都高。”

财政奖补政策激发了群众投工投劳的积极性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就像一缕阳光, 激活了凤翔城乡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热情。如今该县的村组道路硬化了, 抗旱沟渠疏通了, 环境卫生设施改善了。2009年, 17个乡镇92个试点村完成5大类146个项目, 完成总投资4 825万元。其中群众筹资1 315万元, 筹劳折资1 385万元, 社会捐资128万元, 村集体投入553万元, 整合资金544万元, 财政奖补资金900万元。直接参与筹资农户和受益农户44 690户, 受益人口177 809人。

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激励下, 组织领导到位, 配套措施到位, 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群众积极投工投劳, 大干公益事业的积极性。

——硬化村内街道101个。硬化村、组道路238.255公里, 项目总投资3 597万元, 农民筹资筹劳总额2 077万元, 财政应奖补资金692万元。

——建设小型水利项目9个。新打深水井6眼, 修建斗渠28 469米, 项目总投资118万元, 农民筹资筹劳总额83万元, 财政应奖补资金28万元。

——建设人畜饮水项目14个。修建水塔7座, 架设水罐10个, 水井8眼, 购置水泵4台, 铺设供水管道67 630米, 项目总投资702万元, 农民筹资筹劳总额340万元, 财政应奖补资金113万元。

——建设村内电力设施9个。购置变压器6台, 架设电杆581根, 电线29 500米, 安装路灯362盏, 项目总投资264万元, 农民筹资筹劳总额103万元, 财政应奖补资金34万元。

——建设村内公共绿化项目13个。修建体育场1个, 休闲广场10个, 绿地12 150平方米, 花园407座, 项目总投资144万元, 农民筹资筹劳总额97万元, 财政应奖补资金33万元。

论深入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第8篇

1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情况分析

1.1 时间短, 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国家自2008年开始试点, 至今才为时2年, 工作实践时间较短, 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1.2 成效明显, 农民受益面广

就2009年全国试点情况看, 中央和地方财政共投入奖补资金185亿元, 农民筹资筹劳和社会资助村级公益事业投入628亿元, 相当于财政奖补1元钱带动了4元钱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 已建成或在建项目25万余个, 硬化村内道路47万km, 环卫设施100多万㎡。

1.3 存在的问题

从江苏省试点情况看, 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少数地方民主议事程序欠规范, 个别奖补项目不符合政策要求;奖补资金拨付进度不平衡, 少数地方拨款进度缓慢;部分县奖补覆盖面过大, 奖补项目小而散, 建设标准偏低;项目档案等基础性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等。

2 深入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有效措施

2.1 明确一个目标

国家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目标, 是建立“政府资助、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 进而切实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严重滞后问题, 推进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 缩小城乡之间公共服务的差距, 逐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因此工作中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 制定工作措施, 落实工作任务。

2.2 强化二个主体

2.2.1 实施三项办法, 切实提高作为政策落实主体的各级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对奖补政策及其目的、意义、作用的宣传, 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作为工作落实主体的县镇村相关干部对该项工作的认识, 增强其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完善奖惩办法, 制定并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考核办法, 突出对各责任部门特别是各相关单位领导干部的奖惩措施, 鼓励先进, 惩戒落后。三是形成培训机制, 突出对基层一线县镇干部和奖补村的村干部的业务培训, 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

2.2.2 坚持四项原则, 切实发挥作为奖补受益主体的农民群众的主人翁精神。

一是项目选择以农民需求为原则。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的立足点, 就是由农民“自下而上议定项目”, 工作中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让农民按照规范程序议定建设项目, 不搞包办代替和强迫命令, 把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变成农民的自觉行动。二是项目实施以农民参与为基础。各项目村都要选派5名以上公平正直、热心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的人员全程监督项目施工。三是项目验收以农民是否满意为标准。在项目验收过程中, 必须认真听取群众的评价和意见, 农民群众满意的, 才能通过竣工验收。四是倡导自愿基础上的社会捐助。

2.3 坚持三项原则

2.3.1 严格坚持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五项原则。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基础, 必须严格遵循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各项政策规定。一是要加强对村民民主议事的组织引导, 议事要真议, 而不是走过场, 所议之事、所立项目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决不能搞强迫命令。二是要创新议事方式, 对外出村民, 村民代表可以而且必须通过书信、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征求其意见, 使所议项目能够反映大多数群众的意愿。同时对于今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议定, 各村可以打破议事规程, 选择适当时机议定奖补项目。三是加强一事一议筹资上限控制管理, 确保不出现超范围、超限额、超标准向农民筹资问题。

2.3.2 严格遵循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化管理要求。

(1) 报批奖补项目必须满足“四明确”要求:一是项目位置明确, 必须将项目具体到自然村或组, 画出项目坐落示意图, 并进行GPS定位, 标明起止点的经纬度, 选取标志性地段拍摄项目实施前照片;二是项目内容明确, 必须标明长、宽、厚等基本结构, 并标明所建质量标准;三是项目预算明确, 必须将所用工料预算明确, 确保项目质量;四是议事程序明确, 必须按照提出事项、征求意见、民主表决、上报审核的程序实施, 各项资料完备。 (2) 奖补项目的实施必须严格遵循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 所有工程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 选择资质好、实力强、信誉高的施工单位承担项目建设任务, 严禁层层转包, 杜绝无资质单位承包工程, 并签订好施工合同。 (3) 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村、镇、县逐级验收制度。对项目的定位、结构、材质、功能等按照设计标准由村、镇、县三级逐级全面验收, 坚决杜绝不合格工程、“豆腐渣工程”、以旧顶新工程。

2.3.3 严格落实民主公开制度。

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透明度, 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从项目议事、筹资筹劳、招投标、项目建设、资金安排及使用到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审计等, 全部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自觉接受村民监督, 争取村民支持。

2.4 完善四项制度

2.4.1 完善资金管理制度。

一是健全和完善一事一议筹资和财政奖补资金专户管理、报账制度, 加大制度执行力, 提高财政奖补工作的透明度, 确保一事一议资金和财政奖补资金真正用在村民所议项目上, 坚决杜绝平调挪用一事一议筹资现象。二是坚持“先干、后验、再拨款”原则, 完善拨款手续。项目资金的支出, 必须经村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管理小组评议、村负责人初审、镇负责人签字批准后, 提出拨款申请, 由县一事一议奖补办公室审验后, 按照工程进度, 予以拨付。三是加强对社会捐助资金的管理。鼓励社会捐助资金纳入项目资金之中, 按照一事一议筹资的管理要求管理使用, 同时尊重捐助人意愿。

2.4.2 完善监督检查制度。

县一事一议筹资工作办公室将加强奖补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虚报项目套取奖补资金的行为, 奖补项目的确定是否经民主议事程序并张榜公示, 财政奖补工作程序是否规范, 一事一议筹资和奖补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 项目建设程序是否规范, 项目建设质量是否达标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及时要求整改, 情节严重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4.3 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奖补项目资料的归档工作在遵循规范、简明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一个项目一份档案的要求, 依据省制定的项目档案规范文本, 完善立项程序, 履行报批手续, 遵守公示要求, 将相关文件、图片、资料等归档保存。

2.4.4 完善管理养护制度。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一律由镇农经中心及时结转集体资产专户, 所有项目形成的基础设施由项目村指定专人进行管护, 并明确管护费用出处, 确保项目长效利用、长期收益。

2.5 加强五项措施

2.5.1 加强宣传培训。

一是抓好宣传, 让政策落实到每个农户。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宣传栏、宣传车等有效形式, 深入宣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重大意义、工作原则、实施范围、奖补标准等有关政策, 增强干部群众的参与意识, 为奖补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抓好培训, 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加强对各镇农经中心主任、财政所长、奖补村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主办会计的专门培训, 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

2.5.2 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县级奖补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 研究部署工作任务, 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有效促进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县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密切配合各镇加强对奖补项目立项和实施过程的指导监督。第三, 加强督导调度。县委、县政府要加强调度督促, 强化工作落实;县奖补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进度督导、质量跟踪。

2.5.3 加强规划控制。

一是坚持“一次规划、分年实施、三年覆盖”的原则, 以镇为单位制定三年项目建设规划, 建立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库, 每年选择不少于1/3的行政村作为奖补单位。二是项目选择坚持“三结合、三优先”:与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相结合, 优先支持农民集中居住区和老村庄改造范围内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努力促进新农村建设;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 优先安排经济薄弱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加快改变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落后面貌;与民生财政要求相结合, 优先安排群众需求迫切、受益直接、见效快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着力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

2.5.4 加强标牌公示。

制作项目标识牌是加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宣传的有效手段, 也是监督项目质量的有效方式, 奖补项目竣工后, 必须设立标识牌。一是统一标牌模式。严格按照省市要求, 对标牌的长、宽、厚、材质等实行全县统一标准, 在厉行节约的基础上, 突出美观、大方、耐久。二是统一标牌内容。将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工程造价 (其中:村民筹资、财政奖补、村集体投入、社会捐助) 、竣工日期等全部纳入标识牌, 便于农民群众和社会广泛监督。

2.5.5 加强审计监督。

镇级要对所有奖补村的奖补项目实行全面审计, 并出具审计报告;县级实行重点审计和随机抽查审计, 重点审计和随机抽查审计面不低于奖补项目的30%, 以确保资金安全和项目质量。

摘要:在简要分析当前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情况的基础上, 提出了深入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明确一个目标、强化二个主体、坚持三项原则、完善四项制度、加强五项措施”的“一二三四五”工作措施。

关键词: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措施

参考文献

[1]《进一步总结试点经验, 增加财政投入, 扩大试点范围, 努力构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明年将全面推开》, 2010年4月12日《经济日报》.

上一篇:写鸽子的作文600字下一篇:入党材料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