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乞讨的作文

2024-08-16

关于乞讨的作文(精选8篇)

关于乞讨的作文 第1篇

乞讨也可以美丽

今年国庆节,我和

可是有一次,就在宾馆门口,一个乞讨者却引起了路人的驻足观看,他坐在地上,俯着身子,用两只手紧紧地夹着一支粉笔在写字。当我走近他时,才看清了真面目,夹着笔的不是他的手,而是手腕。尽管没有了两只手,但他写的字却像打印出来的一样,方方正正,笔画像尺子量过似的,笔直笔直的,我估计一般人是写不出来的。我还注意到,他写的都是祝福人的话:祝天下好心人一生平安,健康长寿,全家欢乐……路过的人看了,都啧啧称赞,有不少人他投钱,

小学生作文大全

他道过谢后,又继续写。

等我玩了一个上午,回宾馆的时候,又见到了这个熟悉的背影,他面前的字并没有增加几行,看得出,他写每一个字都非常卖力,一个笔画都要磨好几个来回。有个带孩子的妈妈指着地上的字小声对孩子说:“你看,他没有了手,还写得这么漂亮。”我也在心里暗暗想着:看这字,好像经过专业训练似的,可是他哪来的钱去学呢?他是自学成才?可是他的手是残疾的。就是手不残疾,也写不到这么好……

回到家里,我总结出一句话:原来乞讨也可以如此美丽!

==============

简评:在这个垃圾时代,原来乞讨在学生眼中也如此的美丽。都去乞讨吧。。

关于乞讨的作文 第2篇

近来,由于解救乞讨儿童的行动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许多人又开始关注起乞讨这一现象。其中,作为社会的寄生虫——职业乞讨者也愈演愈烈。

随着经济的增长,贫富差距也在不断的扩大,许多贫困人口难以维持温饱,最终走上乞讨的道路,然而,也有许多人趁机滥芋充数,走上职业乞讨的道路,依靠路人的同情心来乞讨,甚至有的人还故意弄成伤残来要钱,这这类人很多是团体性质的,形形色色,难以辨别,具有相当大的欺骗性。

这样的现象让我们的社会形成了不劳而获的不良风气,为了揭示这些不法行为,让职业乞讨者走上合乎伦理的职业道路,我们提出了这一课题。

职业乞讨者是以乞讨为职业,采取一系列欺骗手段,通过博得人们同情而获取财富的一类人。这些人不思劳动致富,不思为社会创造财富,违背了传统的道德伦理。

研究内容

一、研究职业乞讨者的乞讨背景(包括乞讨前的生活状况、经济来源、生活压力等)

二、研究职业乞讨者从事乞讨的最普遍原因

三、研究职业乞讨者的伎俩和手段

四、研究职业乞讨者应对不同类型施舍者的一般方式

五、研究职业乞讨者的生活现状、生活态度及其对现有生活的满意程度

六、研究职业乞讨者应对相关部门的一般方式

抽样方案设计

由于直接调查职业乞讨者具有相当大的难度,更不可能采取问卷方式,所以我们决定采用访谈的方式,运用滚雪球的调查方式。

具体操作如下:选择绵阳市人流量大的几个地方,比如火车客站,市区的步行街等,通过交谈的方式去了解我们需要调查的内容,然后利用已经调查过的人的关系网,进而了解到更多的职业乞讨者的情况。

这样的调查方式不仅节省了人力、物力、财力,还能有效的了解到更加真实的情况。

研究意义

一、通过对职业乞讨者形成原因的研究,可以制定合乎实际的政策来控制职业乞讨的泛滥现象,从而建立起和谐的社会秩序

二、研究职业乞讨者乞讨的最普遍原因,可以制定再教育计划,促进乞讨者走上合乎伦理的职业生涯

三、研究职业乞讨者的乞讨伎俩,让人们能够轻松的辨别真假,遏制不劳而获社会风气的形成,同时,为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四、通过对职业乞讨者生活态度的研究,对其进行教育,促使其

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文献综述

查阅一些论文,可以看到,许多学者从乞讨自由的道德边界、乞讨的性质定位和救助管理模式、政府部门与乞讨者理想关系模式构建、乞讨的危害及影响、乞讨权的法理分析、乞讨的伦理分析等各个方面进行了论述,但是,我们这个课题则是从职业乞讨的最初原因入手,深入调查和分析职业乞讨者不断泛滥的社会学原因以及应对办法。

怀着感恩的心没有错,怀着恻隐之心没有错,怀着对弱者的同情也没有错,我们都没有错,但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不要让我们的同情心被职业乞讨者利用了,不要让我们的社会形成不劳而获的恶习,这才是真正的善。

PS:

本组成员

总策划:陈元园

关于流浪乞讨儿童救助的研究 第3篇

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 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 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被《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覆盖的那部分群体, 即流浪乞讨儿童。

流浪乞讨儿童为生存被迫流浪、乞讨, 绝大多数没有谋生技能。仅仅靠乞讨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时就会通过偷盗、抢夺等方式保证基本需要。流浪儿童离开家庭后, 浪迹街头、居无定所、衣衫褴褛、没有成人照顾和保护, 没有医疗保障和起码的卫生条件, 靠捡破烂、乞讨、捡拾剩弃饭菜、卖花、廉价出卖劳动力, 甚至靠偷窃等维持生计。他们没有正常的休息场所, 大多选择候车室、废弃建筑、各种管道、大桥下面作为他们的栖身之处, 生存环境极端恶劣, 很多孩子还沾染了吸烟、喝酒、赌博等坏毛病, 更享受不到学校教育和计划免疫。

二、文献综述

从已经掌握的资料来看, 各国学者对流浪乞讨儿童的救助有不少研究。据保守估计, 全球流浪儿童的总数至少在1 000万以上, 中国流浪儿童的数量则大约在100万~150万。不同于社会主流文化对儿童成长历程的期待, 流浪儿童将其主要的时间放在城市的公共街头度过, 很少或根本得不到负责任的成人的监护, 被排斥于主流社会之外。为了救助这些身陷困境的儿童, 促进他们重新融入主流社会,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 中国政府尝试建立以流浪儿童保护教育中心等为主要载体的流浪儿童救助体系, 在临时救助流浪儿童的基础上, 强制性地将流浪儿童送返回家。遗憾的是, 这种不顾儿童外出流浪的原因而简单将其护送回家的政策效果并不理想, 大量的流浪儿童都得不到适合他们需要的服务。

在中国, 有关流浪儿童被公众虐待的报道尚未出现, 向荣有研究表明, 流浪儿童常常被一些黑社会成员、流浪成人、其他流浪儿童所控制、虐待;也有流浪儿童声称自己曾被保安与警察殴打。人们习惯于将流浪儿童看做是危险的、仇视社会的、可恶的“麻烦制造者”, 而较少注意并研究他们受害的一面。现存的一些关注流浪儿童在街头受害问题的研究, 又多属于对他们受害情况的描述, 而缺少对群体受害过程发生的动态机理的分析。研究发现, 在上海火车站地区流浪儿童的受害问题的发生, 与他们特定的生活方式密切相关。无论他们是主动离开家庭还是被迫离开, 甚至根本就无家可归, 在陌生的城市街头, 他们都必须独立地面对生活, 为自己的吃、穿、住、行与健康负责。这样独立但漂泊不定的流浪生活, 使得他们常常成为受害者, 成为牺牲品。他们所能使用的谋生方式、可以选择的消费方式及其生活世界的基本游戏规则, 无不将其迫入受害的境地, 使其成为被侵犯的适合的标的。

三、流浪乞讨儿童救助的困难

(一) 流浪乞讨儿童无法摆脱“被利用”境地

案例1:据2006年11月19日《瞭望》新闻周刊报道, 在西安市繁华的东大街区域, 有两个自称是兄妹的流浪乞讨儿童。5岁的妹妹在东大街的人行道边上, 支起一个铁的三角架, 用嘴咬住三角架的上方, 整个身体倒立在三角架上, 在嘴巴的支撑下, 整个身体还要围着支架不停地转圈儿, 哥哥在旁边做监督。他们每天要在大街上待十个多小时, 每天的乞讨收入大约是80元。

这种现象在年龄偏小的流浪乞讨儿童群体里十分显著。近些年由于公安机关加大了对乞讨组织者的打击, 现在一些成年的职业乞讨者不再亲自上街乞讨, 而是转到幕后做指挥工作, 并进一步发展乞讨组织。这些组织者会拐卖或租用别人家的孩子乞讨, 被租孩子的年龄一般都在8~15岁。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性格相对容易掌握, 不会经常尝试逃离组织。在乞讨组织里, 这些乞讨流浪儿童还被分为三六九等, 分工也比较明确。乞讨组织里的分工让我们可以肯定, 这些流浪乞讨儿童是被成年人控制着, 年龄稍大一些的儿童扮演了监督者的角色, 督促小的乞讨流浪儿童不要偷懒, 同时帮助收集乞讨来的钱物。流浪乞讨儿童对外坚持宣称的“自己出来”和乞讨组织里的监督机制, 使得他们很难摆脱乞讨组织者的利用, 并且在组织里越陷越深。

(二) 客观条件造成的救助站里流浪乞讨儿童无法回家

案例2:据2007年12月《信报》报道, 一个叫王迈的14岁哑巴女孩, 上学途中被拐骗, 在翠微大厦偷包当场被抓。为了弄清这个孩子的家庭住址, 救助站专门从北京聋哑协会请人与小女孩交流, 但终究没能打听出孩子的家庭住址。她只知道爸爸的名字, 住在渠县。救助站根据这条线索在全国找渠县, 最后找到四川渠县的公安机关, 排查了几个同名同姓的人后才找到女孩的父亲。

对于已经来到救助站的流浪乞讨儿童而言, 无法将他们送回家乡是救助工作中的最大困难。他们幸运地摆脱了被乞讨组织利用、控制的命运, 却依旧无法回到亲属身旁开始正常的生活。这个群体的流浪乞讨儿童的构成主要分两部分:一部分是从小被拐卖的孩子, 还有一部分是被遗弃的孩子, 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家乡在何处, 更不知道如何联系家人。这个困难是由客观原因造成的, 致使救助站里的流浪乞讨儿童想回家却无法回家。

(三) 主观原因造成的救助站里的流浪乞讨儿童不想回家

案例3:据2009年11月6日《都市时报》报道, 宗磊老家在宣威, 在母亲贩毒进了监狱, 父亲吸毒去世。因为受不了叔叔的打, 宗磊开始了流浪生活, 谋生的手段就是捡瓶子、拾破烂。一周后他来到昆明, 混迹于福德村附近。一天, 他在福德立交桥上睡着了, 被好心人发现后送到了中心。宗磊在中心工作人员帮助下曾到正规学校上学, 但因为中途离开再次辍学流落社会, 经常被大孩子欺负。受不了外面的折磨, 他又回到了救助中心。

这个案例体现了很多不愿离开救助站孩子们的心声。他们有家, 也知道自己的家在哪里, 但是就是不想回去。在他们眼里, 在救助站生活或者是在街上流浪以乞讨为生, 都比回家要好很多。像宗磊一样, 有些孩子希望留在救助站, 因为救助站提供了基本的生活需要, 而且可以上学, 有朋友有老师, 心理需求也得到了满足。在他们眼里, 在这样的环境下生活拥有着是难以割舍的快乐。他们会对生活充满希望, 能看到自身价值, 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慢慢回归社会。还有另一部分孩子只想继续流浪乞讨, 他们不想被束缚, 外面随心所欲的世界是最大的诱惑。

四、流浪乞讨儿童的救助改进

(一) 彻底瓦解乞讨组织

越来越庞大的流浪乞讨儿童群体告诉我们一个道理, 乞讨组织已经日趋壮大和完善, 要想解救这些孩子必须彻底瓦解乞讨组织, 否则只救助个案是无法遏制这一现象的。这就要求公安部门在执法时不能只满足于解救一两个从组织手里逃出来的孩子, 而应该顺藤摸瓜, 与乞讨组织进行长久而坚定的斗争。当然, 摧毁乞讨组织在短期内不会像摧毁贩毒团伙那样有即时利益, 但以长远的眼光看, 以组织为单位解救流浪乞讨儿童是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 会在十年、二十年以后带来更多的意义。现在解救他们, 将来他们会成为国家的栋梁, 是祖国建设的需要, 若无视他们现在的发展, 将来他们仍旧是社会最底层的居民, 靠乞讨为生, 甚至完全走上黑社会组织等犯罪道路。在乞讨组织发展初期就应该对他们进行清理, 层层跟进, 把社会上黑暗的地方一块块彻底清理干净, 这样才能保障我们的救助工作达到应有的效果。

(二) 建立有效的信息救助系统

针对救助站里由于客观情况无法被送回家的流浪乞讨儿童来说, 靠他们所能提供的信息寻找原籍并将其送回家乡的概率是很低的。流浪乞讨的生活决定了他们对于“家”的概念已经很模糊了, 在拥有13亿人口的国家仅凭父母姓名或小城县的名字找到一个人的家就如大海捞针一样困难。这主要是因为中国不同省市之间重名的很多, 重名重姓的更是数不胜数, 而且绝大部分流浪乞讨儿童都来自于偏远山区和农村。因此, 这一问题的解决就自然而然地落到了各救助站和相关政府机构身上。

更重要的是, 我们不能等到事发后再着手解决。这就要求在救助方面引入有效的信息系统。由于各地救助站之间的信息共享不畅和通讯手段的相对落后, 只能是手工进行各类操作, 在救助管理过程存在着诸多弊端, 出现了救助效能较低、业务兼顾不到位的情况。

(三) 优先纠正流浪乞讨儿童不正确的人生观

被送到救助站的流浪乞讨儿童, 大部分都是不愿意留下的, 总是寻找各种各样的机会逃离。这些孩子的人生观与正常生活、受教育的孩子是不一样的, 他们喜欢无拘无束的生活, 喜欢流浪的刺激, 喜欢通过乞讨或卖艺而赚钱养活自己。他们厌恶学习, 厌恶被管束, 厌恶任何规范他们行为的规章制度。同时, 对他人的不信任和敌意也无时无刻不充斥着他们的脑海。久而久之, 他们就形成了不正确的是非荣辱观。在此情形下, 这些孩子是不理解救助站工作人员所做的努力的, 根本不相信工作人员是在帮助他们。所以, 要帮助这些孩子就得优先纠正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先从心理上让他们接受救助, 相信工作人员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对他们好, 否则任何帮助对他们都是没有意义的。这些孩子一旦端正了与人交流的态度, 救助工作亦可以得到改善, 例如孩子会尽可能给工作人员提供真实信息, 有利于救助工作的有效实施。

摘要:随着近些年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 流浪乞讨儿童背后出现了一个又一个组织, 导致流浪乞讨儿童的人数不断增加, 权益受到了更大的侵犯。为此, 我们要从根源解决问题, 通过对个案的救助扩大到组织救助, 并逐步瓦解日趋壮大的组织机构。对流浪乞讨儿童的救助要从心理入手, 消除他们的心理障碍和戒心, 纠正不正确的是非荣辱观。这是当今社会急需解决的问题, 关乎着中国社会十年、二十年之后的社会结构与发展。

关键词:流浪乞讨儿童,救助,研究

参考文献

[1]程福才.从控制为主到服务为本:国外流浪儿童救助模式的发展趋势分析[J].中国青年研究, 2008, (7) :64-67.

[2]程福才.流浪儿童的街头生活及其“受害”[J].青年研究, 2006, (9) :1-9.

[3]陈涛.关于北京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的行动研究[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2006, (6) :1-7.

[4]刘畅.关于流浪儿童的需求及其服务模式的评估报告——对北京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志愿服务的评估分析[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2006, (6) :8-12.

关于我国流浪乞讨人员问题的思考 第4篇

关键词:流浪乞讨人员;分类;形成原因;救助方式

2003年8月,我国正式颁布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这—办法的出台,表明我国针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方式由原来的收容遣送发展成了现在的救助管理,重点是对弱势人群的帮助与扶持,而且将收容遣送站更名为救助管理站,并提倡“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服务理念,充分贯彻了我国“以人为本”的思想,也为形成系统的社会救助制度提供了条件。

一、我国流浪乞讨人员的类别构成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已形成了中国社会的一个特殊阶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这一群体又由几大类别构成。

1.生活极度贫困又无劳动能力的人群。这类人缺乏劳动能力,缺少政府救济,只能靠乞讨为生,属于典型的弱势群体,也是流浪乞讨人员的主要构成成分。

2.精神病人。由于家庭监管不力,缺乏社会资源,导致一部分精神病人和家人走失走散,或遭受遗弃,又无法查清所住地址和姓名,因此流浪社会,沦为乞讨人员。

3.未成年人。一些顽劣的少年儿童,因叛逆心理,家庭破裂等因素,不愿意学习,不服从家长、学校管教,赌气离家出走;相当一部分被拐卖的未成年人,被组织成团伙乞讨。被迫从事乞讨行业。

4.职业乞讨者。职业乞讨这类现象已蔓延至全国各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这类人员的成份较复杂。主要由社会无业、闲杂人员构成,甚至有少数犯罪前科人员掺杂其中,靠行骗的手段,骗取社会同情心,甚至出现“跑站”现象,一部分流浪乞讨人员,为获得钱财,专门在全国各大救助站之间来回寻求救助,造成救助资源的莫大浪费。

二、当代我国流浪乞讨人员的形成原因

我国流浪乞讨人员的形成原因复杂多样,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资源分配不均、各种社会保障政策的缺失等都成为产生流浪乞讨人员的诱因。

1.社会根源。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及社会资源分配不均,是造成流浪乞讨人员问题的主要原因。我国经济发展地域差别明显,由此造成贫富不均,许多贫穷落后地区的人们涌向城市,希望改变自己的生活状况,但是由于缺乏知识、技术,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久而久之,无法维持基本生计,不得已选择流浪乞讨为生。社会资源分配不均,致使广大农村地区在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服务缺失,教育资源的缺乏导致人口素质不高,参差不齐,无法培养出市场需要的人才;而医疗与养老资源的缺乏,使得一部分人病无所医,老无所养,入不敷出的生活水平必然促使相当一部分人加入向外流动并行乞的队伍。

2.制度根源。政府的救助能力有限,部分家庭抚养负担沉重、经济状况低下、无法维持基本生活、承担家庭变化的能力脆弱等,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健全,需要救助的人得不到有效合理的救助,从而使其走向流浪乞讨之路。农村人口自由流动政策不完善,城市缺乏针对农民工的就业保障政策,农民工维权困难,基本权益得不到保障;现有的救助站模式不足以解决流浪乞讨问题,救助政策主要体现了救急救难,却没体现“救穷”,难以从根源上解决流浪乞讨现象;对无法救助也无法管理的人群,救助政策不完善,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不力,在现行制度下,流浪乞讨人员大量产生。

三、流浪乞讨人员对社会的影响

流浪乞讨人员不仅不利于社会和谐,而且带来相当多的社会问题,主要表现在:

1.影响城市形象。流浪乞讨者多蓬头垢面,且多在人群密集处乞讨,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而且影响城市交通秩序。有的乞讨人员随意穿行于马路之上,在天桥上向过往乘客乞讨,在红灯等待时向司机伸手,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威胁公众安全,不利于和谐社会建设。

2.扰乱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稳定。乞丐群体中有不少打着乞讨的幌子,施行违法犯罪行为;有的乞丐利用大众同情心编造虚假身份和经历骗取钱财;有的人拐骗引诱少年,甚至胁迫摧残儿童作为他们乞讨生财的工具。

3.削弱公众的同情心及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和救助。强行乞讨、恶意乞讨、欺骗性乞讨已引起社会大众的普遍厌恶,人们对乞丐的同情心逐步减弱,许多真正因生活困难急需救助而沦为乞丐的却得不到施舍,如果他们因为一些恶意乞讨行为的存在不能获得人们的同情和帮助,处境将会更加困难。

4.助长了好逸恶劳的惰性风气,影响社会风尚。乞讨者受利益驱动,为了获取钱财,不择手段,不顾廉耻,采用阻挡、尾随、下跪、磕头等方法纠缠行人,完全丧失了人格尊严,无论是对成年人还是对少年儿童,都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无益于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

5.阻碍国民素质的提升。在流浪乞讨者中,有一部分未成年人乞讨者。乞丐低龄化发展趋势会让大批处于学龄期的少年儿童不能受到正常的教育,长此以往,影响国民素质的提升。

四、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方式分析

1.完善法律法规,从制度上约束和管理流浪乞讨人员。对不同类型的流浪乞讨人员采用不同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对困难人群提供政策支持和物质救助,对职业乞丐实行集中救养政策。同时,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对农村的五保户、特困户要认真予以保障,从源头上预防流浪乞讨人员产生。要建立农村人口流动动态管理机制,指导人口科学、合理流动。

2.专业社会工作者介入。流浪乞讨者或多或少的存在心理问题,专业社会工作者的介入必不可少。现行的救助模式单一,仅仅从表面上解决问题,采用“救助——返乡”的简单救助模式,因此出现重复流浪问题。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的流浪乞讨,更应该从专业社会工作的角度入手,给予精神支持和心理疏导,才能从根本上促进其结束流浪,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

3.建立多部门联合救助模式。仅仅依靠救助管理站一个部门,很难对流浪乞讨人员实行全面有效救助,应当建立民政、公安、医院等多部门联动的救助模式,各级政府确定定点医院对流浪乞讨中的危重病人以及精神病人进行救治,对有治愈效果,但是确实无法找到家的流浪乞讨病人,设立专门机构,并由国家统一包办,妥善安置處理。

关于乞讨的作文 第5篇

一、背景分析与概况

自古以来,居无定所、食不果腹的乞讨者一直都存在,尽管我国对乞讨者有一系列必要的救助、安顿和管理措施和救助制度。但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发展背景下,贫富差距大、城乡发展不均衡等问题日益严峻,以及在利益的驱使下,当代我国的乞讨群体是个鱼龙混杂的群体,更多乞讨者是被迫地选择了流浪乞讨这种生存方式,面对日益泛滥的“职业化”乞讨行为趋势的存在和现行政策种种弊端的凸显,我们必须充分了解调查后才能在此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救助办法,并建立和完善对乞讨人员的救助制度。

二、调查目的与宗旨

1.通过调查和研究,让社会更多的人一起来关注乞讨者,呼吁大家共同为建设和谐文明社会尽出自己的义务和责任。

2.政府和相关组织要更好地解决乞讨人和乞讨问题,更需集思广益,发挥群众的智慧。

3.通过调查,让社会的弱势群体得到真正实在的救助,对不良拐卖小孩等不法分子更是要严惩不贷,还正义一个公道。

三、调查计划

1、调查时间

2014年2月18日至2014年2月19日

2、调查地点

家乐福、肯德基、香山公园以及附近住宅区人流较多处。

3、调查对象

不同年龄阶段,不同职业的社会群体以及乞讨者

4、调查方法(1)问卷调查:

制作调查问卷,通过向市民发放调查问卷的方法,并广泛面向不同的社会群体,老﹑

中﹑青以及一些小孩都要涉及如调查对象。

(2)实地考察法:

秘密的观察乞讨者。

(3)文献法:

通过网络和书籍报刊资料查找有关乞讨者的资料,相关问题和理论。

四、调查结果分析

1、行乞现象的基本情况及其影响

(1)乞讨者人数剧增,严重影响城市美观

在酒店、商业大厦、购物广场、旅游景点、天桥、客运汽车站、十字路口红绿

灯等附近,随处可见的乞讨者,严重影响城市美观和与建设和谐文明的社会观念相

违背。

(2)乞讨者形式多样化,方式复杂化

有残疾趴在地上乞讨的、有两鬓花白的老人拄杖弯腰乞讨的、母亲怀里的孩子还嗷嗷待哺的、学生没钱上学兼称父母都有病的、有到异地旅游被劫身无分文求回家钱等等。种类更是纷繁复杂,无不逼真地考验着人们的恻隐之心,然而这些人往往都是职业乞讨者,以虚假的悲惨经历

来博得同情。同时,这种种现象都将影响人们对行乞行为的看法和行动。

(3)乞讨者低龄化趋势发展

乞讨者中不少是青壮年,并且大都是职业乞丐,将乞讨作为自己的职业。这必然会导致一

部分劳动力的流失,还会败坏社会风气,助长不劳而获的不良风气。未成年的儿童或因贫穷被迫

无奈走上乞讨道路,但这部分比例实际上很少,更多的是不少农村儿童被不法分子拐卖后强迫致

残去行乞。这条利益链,必定会为社会的安定埋下不可忽视的隐患和威胁。

(4)乞讨者群体的过分利益化发展

当今的乞讨者已不再是只求填饱肚子,而是流氓,是无赖。在利益的驱使下,这些人

利用社会大众对弱势群体的同情怜悯,置道德良心之外,进而导致人们对乞讨者产生了不信

任、厌恶心理,这必然影响到社会大众去救助那些真正困难的弱势群体。

(5)乞讨者的职业化与集团化

“丐帮”组织已不再只是电视剧中的虚构人物,丐帮头更是无恶不作,罪不可赦。对社会的危害,不言明之。

2.乞讨现象产生的原因

(一)城乡经济发展不均衡,贫富差距大

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在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贫富差距大的背景下。部

分农民不得不外出打工,但由于文化水平低,更是缺乏一技之长,在城市中短期无法找到可

谋生的工作,又想不劳而获,不求实现个人价值,便选择以乞讨为生。

(二)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和就业制度的不健全

由于我国依旧处于社会主义初级发展阶段,因此制度的不完善为社会留下了许多问题和隐

患。而乞讨者在当今倡导的文明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依然存在,这和我国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和

就业制度的不完善脱不了干系。

所谓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不健全主要表现在,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

针对城市居民,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落实仍然存在很多的缺失和问题。在较为贫困的农村地区,食不果腹的现象仍然屡见不鲜,对于某些孤寡老人,他们或无亲无故,或重病在身家里承担不起医疗费,既丧失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政府也没有主动寄

予救助。最终他们只能选择乞讨。还有一些未成年儿童,他们也或有疾病在身,或

肢体残疾被家人抛弃,在无人收养,未受过教育的条件下,他们只能靠乞讨生存。

那所谓的就业制度的不健全我认为主要表现在,外来农村务工人员或多或少文

化水平和优势不如许多城市高学历人才,但是社会是否有相应的制度去引导和保证

他们的就业和自食其力呢?以及政府应致力于经济的发展,这样才能提供更多的就

业岗位,和应对劳动力绝对过剩的问题。政府在这方面都应该加大监管力度和体制

完善。所以归结于乞讨现象,我们不难明白对于刚从农村来的打工者,他们既没有

扎实的背景条件,也没有一技之长,迫于生活的压力,他们极大可能就走上行乞道

路。

(三)法律制度的各种不完善

我国的法律制度还不完善,我认为,部分城市乞讨现象也有是由于法律的不健全造成的。

子女不赡养父母,是造成老年人外出乞讨的重要原因之一,对于子女不肯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我国的法律却没有相应的惩戒。再如辛苦工作却拿不到工资的农民工将激起他们内心多少的愤怒

却无助。目前,在我国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农民工利益,但并不完善,而且政府的监督力度行使不行,农民工有问题得不到政府的帮助和解决,因此生活没有保障,那么

从事乞讨的农民工将会增加和将为社会的和谐埋下多少不安全的隐患和因素。

(四)公安部门仍然不能很好的履行其职能

对于那些有组织的,集团化下的“丐帮”势力,公安部门就应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履行好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原则。只有这样,有组织的乞讨现象才能得到根治和解决。希望所有被拐卖的儿童能有朝一日回到他们家人的身边吧!

(五)普遍存在的就业歧视

目前,我国的就业歧视非常普遍,如残障人士、农民工是就业歧视比较重的群体。这种现象表明,我们的社会还是缺少平等就业的观念和意识。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同时,政府应鼓励引导企业为残障人士提供相应的就业机会和保护政策,只有保证每一个公民的就业和自食其力,才能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和谐进步。

3、探寻解决乞讨现象之对策

(一)端正对乞讨群体的意识

国家建立救助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生活无着的乞讨者的基本生存权。其实质是一项社会福利制度,不归属于维护社会秩序。在我看来,在未侵害社会秩序和他人权益的前提下,乞讨行为是乞讨者个人的自由,任何人无权干涉。因而,政府及执法部门在对待乞讨者时应该始终以自愿为前提,尽量不对乞讨者实施强制性措施。但在乞讨者自己做选择之前,政府及执法部门也要行使好自己疏导和管理的职责。

(二)执法人员要实事求是,坚持从人本主义出发

还记得2003年孙志刚事件,执法人员为了所谓的绩效而盲目行使自己的权利所酿造的悲剧。孙志刚是一个服装公司的平面设计师,却因为衣衫不整在大街上被执法人员判定是三无人员抓进收容所,但当孙志刚的同学及时把证件送来要求放人,执法人员不仅不及时承认错误,反而变本加厉最终造成孙志刚的死亡。我想这并不是我们每个人愿意看到的。所以,执法部门必须实事求是,乞讨群体或者流浪汉也好,他们都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不能对条件符合的却置之不理,条件不符的却装模作样。因此,草菅人命,玩弄法律,置他人生死之外的事我们万不可逾越这条底线啊!否则,乞讨者心中也始终心存余悸,宁愿饿死街头也不愿踏进收容所。

(三)政府要致力于国家的经济建设,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只有国家经济发展起来,才能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地方政府也应该致力于提

供更多的环卫工人、园林绿化工人、报刊亭管理员、社区管理包括社区的家居养老服务等适合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的就业岗位。

(四)政府应加大对社会救助收容方面的经费支出

我认为国家应当加大财政支持,增加对救助经费的投入,同时有明确的制度规定,禁止任何其他机关、组织和个人挪用或非法侵占这笔社会资金。我相信很多时候救助站的费用是相当紧张的,并且往往存在被忽略的情况。只有物质条件在某一层面的充足,才能保证救助站的正常运行和得以帮助到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五)救助站应该被醒目在城市的每一处角落

在我看来,许多乞讨者,其实确实是有一部分人本身一开始不愿意乞讨的。但却是由于初来乍到,语言不通,文化程度低,也更加不知道有救助站这种东西的存在。逼于无奈,只能选择乞讨度日。所以,当地政府应协调有关部门,在车站及其他乞讨者较多的公共场所显著的位置设置标志牌,明确标明救助站所在的位置、行走路线、联系电话以及基本介绍。救助站对一切尽管非救助人也应该有义不容辞的帮助咨询义务。并且唤醒人们的意识,让救助站的理念深入人心,从而支持救助站的工作。我又想起了红极中国,日本,英国的“犀利哥”,犀利哥正是农村刚来到宁波后又被老板解雇再被劫后无奈选择流浪街头,由于心中存在对救助站的误解,“犀利哥”一见到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就放声大哭,如果没有群众的说服和劝导,犀利哥现在怎么可以重新融入社会成功当一名快递员,通过自食其力,实现个人价值呢?因此,救助站必须被醒目在城市的每一处角落,深入人心。

(六)政府必须致力于完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的建设

制度是维系社会稳定和发展的一个很关键的工具。我认为,国家应加大力度,特别是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医疗制度的完善。村干部也必须实事求是,贯彻好政策的实施。并制定适合村实情的补贴老人费用等一系列政策。

(七)政府必须致力于完善就业制度的建设

积极在农村创办各种职业培训学校等,促进农村劳动力素质的提升。以及完善就业制度的建设,切实维护全体就业者的权利。并且可以在收容所内提供必要的职能培训并引导他们重新走向社会。

(八)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乞讨集团的猖狂犯罪行为

公安部门必须加大执法力度,帮助那些被指使的儿童找回亲人并严厉打击他们的幕后指使者。从而拐卖未成年儿童这种犯罪行为必然会杜绝。

(九)政府应致力于建设诚信和谐社会

当代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也尤其重要。建设诚信和谐社会本就需要我们每一个公民共同努力的,希望在物欲横流的物质社会下仍然能感受到人性的温暖,在对待农村外来务工,城市人更应该表示欢迎和鼓励以及引导,不应该带半点歧视,固步自封,自以为是。而外来务工不应带有半点自卑,应不断进取努力学习跟上时代的脚步,剔除想不劳而获的不正确价值观,踏踏实实,自食其力。终究会在城市找到属于自己的一席之地,人生价值得以实现。

结语

关于乞讨的作文 第6篇

近年来,我国大力进行经济发展建设。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全国人民万众一心,积极改善自己的生活,生活水平可以说有了质的飞跃,绝大部分人民逐步从温饱转变到了小康的幸福生活态势。然而在繁华的背后却隐藏着这样一群人,他们的脸上布满了沧桑,深邃的眼眸的中却始终难以掩盖那份儿童纯真的稚嫩。他们就是儿童乞讨族,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迫切需要人们在他们昏暗的世界中打开一扇光明的大门。就此,本人对儿童乞讨族的现象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查目的了解儿童乞讨族现象产生的基本原因,掌握其中引发的社会问题,总结出能够解决问题的对策。

二、调查对象及一般情况

调查对象:南京市、常州市、溧阳市的部分地区的儿童乞讨族

一般情况:这群儿童年龄普遍偏低,大概在9、10岁的样子。活动在人口分布密集的地方,如火车站,肯德基,电影院门口等。一般都结伴外出乞讨,显现出一定的组织性。

三、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采取的是本人单独走访,观察的方式。配合着网上的查找资料,总结出报告。

四、调查时间

2010年1月15日————2010年1月25日

五、调查内容

儿童乞讨的原因,家乡所在地,生活基本状况。

六、调查过程

关于乞讨的作文 第7篇

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宁民字„2013‟26号)要求,我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成立了流浪乞讨救助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对2011、2012两流浪乞讨救助资金进行了一次全面、认真、详细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设立临时救助安置点162个,包括156个村部和6所敬老院。购置6000元的救助物资,包括棉衣裤50套、棉鞋50双、棉大衣20件、工作服5件、手套120双、手电15把,拨付临时救助工作周转金2000元。

我局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使用上,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及时救助、重点使用,专户储存、专项支出”的原则,建立了“四个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即:救助工作管理一人一档;资金使用审批三人一同签字;专项资金储存专户管理;汇报、公开一月一次。2011至2012年,自治区民政厅共拨付给我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资金5万元。两年内,我县累计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66人,救助天数5712天,救助费用支出419730元。2011年救助5人,投入救助资金2800元;2012年救助61人,投入救助资金416930元。其中:提供食宿救助18人,救助天数3151天,支出94530元;送入定点医院住院救治9人,救助天数2453天,支出294360元;提供返乡车费4人2800元;护送返乡13人9800元;亲属接回7人,支付12200元;简易救助26人,救助323天,支出12340元。

二、主要做法

我局采取“六保”措施,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收留救助管理工作。一是保安全。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积极组织县、乡、村(社区)干部,集中时间,深入全县大街小巷、各小区院内、建筑工地、食堂饭馆、垃圾设置点、车站、农村庄社、破窑破房、草房草垛等地点,对农村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全方位的大排查,做到不漏巷、不漏社、不漏庄、不漏点、不漏馆、不漏段、不漏所。二是保物资。多方筹集资金,采购棉衣、棉被、棉鞋、方便面等救助物资和手电、大衣等工作人员巡逻用品,及时运送到各乡镇救助点,确保收留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三是保安置。按照方便、就近、灵活、妥善安置的原则,救助工作组按照救助管理工作需求,合理确定救助工作安置点,把各村部、各敬老院确定为应急临时安置点,确保收留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安置。四是保生活。在收留安置期间,确保穿暖、吃饱、住好、生活足量供给。护送回家后,对其本人和家属给予一定的临时生活救助,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五是保医疗。对收留患病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住院医治期间的门诊费、住院费、生活费全部给予救助,对精神病患者及时送往精神病医院进行治疗,直到恢复健康为止。六是保根本。坚持从源头监管的原则,对护送回家的流浪乞讨人员,与家庭监护人依法签订监护协议书,给监护人每年给予一定的临时生活救助,对无亲属监护的人员,及时纳入敬老院进行集中供养,杜绝流浪乞讨现象再次发生。真正将有限的资金最大限度的用在急需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身上,使救助资金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

三、自查结果

通过自查,自治区民政厅2011至2012年共拨付给我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5万元,两年共支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费用419730元,目前下欠369730元。没有出现救助专项资金挤占、挪用、骗取等乱花乱用、违规违纪现象。

四、工作建议

关于乞讨的作文 第8篇

一、研究方法

本文在采取叙事研究策略的前提下,运用了开放性访谈法和观察法。

1. 研究对象。

X是一名男乞丐,25岁,右脚和左臂残疾,身材瘦小,有严重的营养不良现象。X一直在小区的菜市场旁边的小马路上乞讨,每天都是从上午10点左右乞讨直到当天的晚上9点左右。

2. 资料收集。

对X进行了几天的开放性访谈,让他谈了谈在选择乞讨前的生活经历和他在乞讨过程中的生活,之后对X自己的自叙,提出了相关的问题。这几天的开放性访谈的重点都立足于被访谈者的自述。笔者对在访谈过程中进行了翔实的记录,并在非访谈期间,对X的生活进行了非参与式的观察。

3. 资料的分析与处理。

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了仔细的整理,以备再次访谈和跟踪了解作准备。以下是研究的结果采取的是第一人称的自叙方式。

二、研究结果

1. 被迫离家。

我是从安徽一个农村出来的(具体是哪里,被访问者不愿意说),家里还有哥哥、嫂嫂和爷爷。六岁那年,我父母因为车祸死了(X表情难受),从那次车祸以后我的右腿就不好使了。我嫂子不喜欢我,总是在我哥哥那里说我的不是,之后哥哥也开始讨厌我了,总是骂我。爷爷老了,他们因为要照顾爷爷,心烦了就拿我出气了,开始动手打我。家里没什么收入,很穷,我们那里土地都种不出什么粮食,政府也没有什么钱给我们的,年轻人都到城里打工了。后来我在家里受不住气了就和老乡一起出来到上海打工了。我没有什么文化,就读了几年书小学都没有毕业,因为家里没钱给我读书。当时刚来到上海就在一家私营企业里面工作,我的左臂就是在做工的时候被机器切断的。那个私营老板很坏,只给了我一点点医药费就不管我了,后来我又试了再找其他工作,可是他们看到我是个残疾人又没什么文化,这样慢慢我身边的钱都用光了,只能选择乞讨了。

2. 开始乞讨。

开始乞讨的时候,我很不好意思,不敢伸手向别人要钱,后来渐渐地也就习惯了。开头我不是在这块地方乞讨的,是在靠近南京路的地方,那里人多热闹,给钱的人也比较多。但是那里已经有许多乞丐了,他们在那里已经干这个很久了,所以总是欺负我,时不时的就把我讨到的钱给抢去了,我不给,他们就打我(脸上有不服气的表情)。没办法我只能选择在这里了,不过这里的人给的少,有时候城管还会来赶我离开,所以在这里讨不到几个钱。运气好的话几十块钱,如果运气不好的话一个上午一分钱也没有。

3. 选择救助。

有段日子,我实在是过不下去了,就去了附近的救助站。刚到的时候,觉得还可以,有饭吃。但是后来觉得菜不是很好吃。我一个人住,但是边上有很多其他人,环境也不好,后来就觉得没什么意思了,他们还给我买了车票要送我回老家。我不想回去,所以主动要求出来了。现在再叫我去,我才不想去了,除非真的没有饭吃,反正十天不走还是要出来的(X苦笑道)。

4. 选择继续乞讨。

现在我还是想乞讨,其实我知道这不光彩,但我没办法。我没有文化又没有手艺,老板不会要我这样的人做工。我很想我爷爷,不知道他现在过的怎么样(X眼中有泪花)。我也想回家看看他,如果我们那里的政府可以帮我学点手艺,让我养活自己,我还是想回去的。

三、讨论与思考

1. 在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管理中要重视救助,逐渐摒弃管理的成分。

从《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颁布与实施的七年时间里,对于乞丐人群的救助中观念仍然停留在管理的理念中,尽管没有了社会控制的成分,但却还是一种社会治理的手段。管理的职能还是十分突出,仍是城市市容市貌改善以及维护社会秩序的有效辅助措施。并没有从流浪乞丐自身的需求出发,还是缺乏救助的理念。

2. 应当进一步强调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延伸,特别是内容和形式上的延伸。

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中规定了其实质是一项临时性的社会救助措施。《办法》的第7条规定中有: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提供以下救助:一是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二是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三是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四是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五是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X在救助站的经历表明,虽然救助站是提供了食物和住所以及车票,但对于X来说是远远不够的,他认为,救助站的食物不好吃同时住的地方环境也不好。这说明救助站提供的基本需求还有待完善。从实质上解决流浪乞丐人员的流浪乞讨问题,仅仅依赖最基本的生存救助是远远不够的。在乞丐人员离开救助站以后他们选择再次乞讨的概率非常大,像X就认为不会再选择救助站的救助,觉得没有多大的意思。可见完善救助首先要从救助站本身的管理和建设出发。根据中国年鉴统计表明,上海市2004年有21个救助站,职工人数367人;2005年有救助站个数21个,职工人数387人;2006年有救助站个数21个,职工人数为400人;2007年21个,职工人数392人。可以看出,上海市救助站的规模并没有发生很大的变化,但从被救助的人数上来看:2005年救助人次数为35 953人次,2006年救助人次数为44 712人次,2007年救助人次数为57 071人次[2]。显然乞丐的规模是不断扩大的,救助站的设施和服务也应该逐步与之匹配。

3. 探讨立足于流入地来满足救助者的需求,将积极救助和促进就业相互结合。

X认为,他找不到工作有一部分原因是自己所受到的教育有限,因为他只有小学文化,而且没有什么生存的技能。所以才被迫选择了乞讨。如果政府能帮助他学习一些技能和手艺他还是愿意重新回归社会过正常人的生活。对于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应该探讨立足于流入地来满足救助者的需求,将积极救助和促进就业相互结合。救助站只有十天的救助时间,很多的乞丐可能在十天以后被送回原籍地后,还是会重新出来乞讨,因此救助的效果并不明显。我们可以考虑从乞丐自身的需求区别分类救助,同时在对其救助时了解其真实的需求,看其是否有想得到一份工作的意愿。政府相关部门一方面可以对其进行心理治疗以及适当的职业技能培训,为其重新回归社会提供前提准备。另一方面可以专门建造和提供一些与流浪人员重新就业相关的设施,鼓励他们就业靠自己的双手生活和创造财富。

4. 积极发展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完善农村社会救济制度。

假设X家乡的社会保障制度得到良好的发展,农村社会救济制度也比较完善。那么X的生活和就业问题在当地就能得到较好的解决。那么X就不必同老乡一起到外地打工维持生计。当前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十分缓慢,农村社会救济也仅仅局限在很少的项目上。因此,大多数农民在生活困难的时候更多的是选择到大城市打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国家放宽了人口流动政策的限制,大量农民因为打工、旅游或是定居等原因流向城市,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也有可能因为任何一种原因在城市现代文明的挤压下成为无产者,因此他们都可能成为流浪乞讨大军中的一员。所以,从根本的保障来看,原籍地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政策起着更加重要的作用。

5. 努力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尽量缩小城乡间的差距。

经济的发展是社会保障得以发展和完善的物质基础。假设X所生活的地方比较富裕,X家中的收入较高生活也较为殷实,那么X的哥哥和嫂嫂也不会过于烦心而将怒气施加到X身上。因此,当前要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根本前提是农村经济的发展,减小城乡之间的差距,让农民真正的等到实惠。

参考文献

[1]陈微.当代中国流浪乞讨救助制度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7.

上一篇:南昌大学动漫教学与研发基地下一篇:nb经典签名语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