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警示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2024-07-08

高警示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精选8篇)

高警示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第1篇

高警示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一)高警示药品定义

高警示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肌松药及细胞毒药品等。

(二)高警示药品的贮存与保管

1、各药房高警示药品需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如有特殊情况混合存放,应有高警示药品醒目标识。各病区需设高警示药品专柜放置,且远离其他普通药品存放药柜。

2、高警示药品存放药架(药柜)应标识醒目,设置全院统一的警示标志。

3、高警示药品实行专人管理。药房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高警示药品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上架高警示药品的养护、清点等工作;病区护士长负责本病区高警示药品的管理,保证用药安全;病区高警示药品实行定量管理,每日核对,严格交接,由治疗护士负责。

4、各药房、病区需加强高警示药品的效期管理,做到“先进先出”、“近效期先用”,确保药品质量。

(三)高警示药品的调剂与使用

1、高警示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证时才能使用。

2、医师在开具高警示药品时,电脑系统以斜体放大字号显示,起到提示作用。

3、高警示药品的调剂实行双人复核制度,并做到“四查十对”,对不符合规定的高警示药品处方,应拒绝调配,确保调剂准确无误。

4、护理人员进行该类药品的配制与使用时,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并且进行双人复核,严格核对患者姓名、床号、药品名称、药物剂量及给药途径,确保配制与使用准确无误。

5、建立高警示药品使用的监测制度和程序,对使用高警示药品的病人,根据药品风险因素和监测要点加强监测,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主诊医师交流及时处理。

(四)高警示药品的监管

1、各病区原则上不存放高警示药品(抢救药除外),如确有需要,可由病区提出申请,经护理部、医务科批准后,报药剂科备案,定量存放,严格管理。

2、各药房、病区需定期排查与高警示药品外观相似、发音相似的药品,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临床药师定期与临床医护人员沟通,重点加强高警示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4、药剂科定期对高警示药品目录进行更新,并将新引进高警示药品信息及时告知相关科室和护理单元。

5、护理部、药剂科定期对各病区的高警示药品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与护理质量分数挂钩。各病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反馈、整改。

高警示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第2篇

一、高危药品定义

高危药品定义为:由于使用错误而可能对病人造成严重伤害的药品,临床上一般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肌松药及细胞毒药品等。

二、高危药品日常管理

1、高危药品的贮存与保管(1)药剂科高危药品的贮存与保管

药房高危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高危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警示牌(黄底黑字)提醒药学人员注意。高危药品实行专人管理。药房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高危药品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上架高危药品的养护、清点等工作。

各药房需加强高危药品的效期管理,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进行贮存、保养,做到“先进先出”、“近效期先用”,确保药品质量。

(2)护理部高危药品的贮存与保管

护理单元原则上不存放高危药品(抢救药品除外)。如确实需要,须单独贮存在固定的地方,限量存放,并定期核查备用情况;

高危药品存放设置统一警示牌(黄底黑字)做为警示标志。高危药品实行专人管理和定量管理,每日核对,严格交接。

各护理单元需加强高危药品的效期管理,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进行贮存、保养,做到“先进先出”、“近效期先用”,确保药品质量。

2、高危药品的调剂与使用(1)调剂

药剂科负责调剂高危药品的调剂。实行双人复核制度,并严格做到“四查十对”,确保调剂准确无误。

(2)使用

护理单元需严格限定使用人员资格,实习护士、进修护士、试用期护士、有执业资格的但不具备独立值班能力的护士不得独立进行该类药品的配制与使用。

护理人员进行该类药品的配制与使用时,须严格执行给药的5R原则,即确认药物的剂量正确,核对处方确认药物名称正确,给药时正确执行患者身份的辩识,确认正确的给药途径、确认正确的用药时间,确保配制与使用准确无误。临床科室使用高危药品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证时才能使用。

三、高危药品的监督管理

1、药剂科对高危药品的监督管理

药剂科定期对高危药品目录进行更新,新引进高危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并将新引进高危药品信息及时告知相关科室和护理单元。

药剂科定期对各药房及护理单元的高危药品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临床药师定期与临床医护人员沟通,重点加强高危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药房需定期排查与高危药品外观相似、发音相似的药品,按“相似药品管理制度”采取相应的措施。

2、护理部对高危药品的监督管理

护理单元原则上不存放高危药品(抢救药除外),如确有需要,可提出申请,报药剂科备案,定量存放,严格管理。

各护理单元需按照药剂科的管理要求,对与高危药品外观相似、发音相似的药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高警示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第3篇

临床药师参与典型病例及用药分析

患者,男,82岁。现病史特点:因胸闷、心悸、气促、尿少、双下肢水肿、咳嗽、咳白色泡沫痰3年,加重6 d就诊,诊断为冠心病、房颤、心功能Ⅳ级。既往史:否认糖尿病病史,药物过敏史,否认神经、运动、消化、泌尿系统明显疾病史。查体:体温37.2℃,血压130/80 mm Hg,呼吸20/min,心率132/min,颈静脉充盈明显,双下肺闻及湿啰音,心界叩诊向左下扩大,心律不齐,心尖区可闻及Ⅱ级收缩期杂音,颜面水肿,双下肢中度凹陷性水肿。心电图:快速性心室率,心房颤动。遵医嘱给予静脉注射呋塞米20 mg利尿;去乙酰毛花苷注射液0.4 mg,用10%葡萄糖注射液20 m L稀释后静脉注射,用药后约20 min,患者突然出现心悸、胸闷、头晕、出汗、晕厥,心率180/min,血压70/40 mm Hg。立即通知临床药师参与会诊,判断心律失常与药物有关,应采取何种治疗方案。

临床药师参与过程:详细了解患者的基本病情和用药情况,从患者使用药物情况来分析,患者使用去乙酰毛花苷注射液0.4 mg后约20 min突然出现心悸、胸闷、头晕、出汗、晕厥,心率180/min,血压70/40 mm Hg,急查血钾2.95 mmol/L。临床药师对用药分析认为:去乙酰毛花苷为一种速效强心苷,其作用较洋地黄、地高辛快,但比毒毛化苷K稍慢。静脉注射可迅速分布到各组织,10~30 min起效,在体内转化为地高辛,经肾脏排泄。由于该患者为高龄老年患者,肝肾功能生理性减退,药物在体内表观分布容积减小,清除率降低,常规剂量极易引起药物蓄积中毒。应用呋塞米致电解质平衡失调,出现低血钾,使患者对去乙酰毛花苷耐受性低,是引起的洋地黄中毒的主要原因,考虑为低氧血症及低钾血症引起的洋地黄中毒。医师同意临床药师分析,立即给予吸氧,给予静脉滴注氯化钾1.5 g稀释于5%葡萄糖溶液250 m L中。经上述治疗约1 h后,患者心悸、胸闷、头晕、出汗、晕厥症状逐渐缓解,血压逐渐恢复正常,心室率98次/min,呼吸窘迫症状缓解,面色紫绀缓解,精神状况好转。洋地黄中毒诊断成立。

临床药师参与高警示药品用药风险控制的实践体会

高警示药品用药风险的归因分析:(1)用药错误:用药错误指药物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可预防事件,导致用药不当或患者受损。包括用错患者、用错药物、用错剂量、用错给药途径、用错时间。用药错误可发生在多个环节:药品采购、开具处方、调剂、使用、监测,且发生率较高,高警示药品的用药错误占药品错误的75%[2]。用药错误与药品不良事件的区别在于:药物不良事件是药品自然属性,用药错误归属于药物不良事件中。(2)药理与药效学因素:a.药品的化学结构与理化性质:药品的化学结构是出现药物危险的基础,化学结构的不同药理作用亦不相同,所引发的药物风险有很大区别。医务人员选择高警示药品应当充分考虑药物的危险因素,并结合患者疾病情况综合衡量,论证药物安全性与药物疗效之间的关系,权衡利弊后使用,并进行药物利用研究分析。高警示药品医嘱核对和调剂中应当作特殊药物处置,应当有特殊标示便于区分,减少调剂配置过程中的“相似性”和“相邻性”问题[3],提高给药流程自动化,应杜绝用错药和发错药。b.用法与用量:对于一些危险因素较大的药品,在给药时应有临床药师指导,进行个体化给药方案设计,必要时开展治疗药物监测,包括:药物安全血药浓度范围窄;药物体内过程差异大,难以通过监测确定剂量,控制药动学特征性药物;药物毒性反应与疾病症状难以区分,可通过监测确定是给药剂量不足,还是过量中毒;肝肾功能不全及婴幼儿患者,应充分考虑病理生理状况。c.剂型与给药途径:高警示药品如凝血酶与血凝酶(巴曲亭),由于两者名称相似所含成分不同,临床使用中易产生混淆。且两药给药途径完全不同,用错药会导致严重后果。d.联合用药:由于药物存在药剂,药效,药动学相互作用。如果用药不当,联合用药可直接产生配伍变化,也可通过影响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影响药物与血浆蛋白结合率竞争药物作用靶点等多种途径改变药物的有效作用,同时增加药物毒性。需特别注意所开具处方中的高警示药品是否存在配伍禁忌、相互作用,并及时告诉护理人员及患者。(3)机体影响因素:a.不同性别、年龄、遗传因素、病理状况、营养状况、饮酒等因素对药物的作用产生影响:某些患者用药时存在过敏反应和特异质反应的个体差异表现,在使用高警示药品时,应特别注意,以防出现药物中毒。b.病理状况改变:肾功能不全是,肾脏排泄能力降低,可导致自自由药物增加,药物蓄积增多,出现毒性反应。肝功能不全时,药物代谢酶系合成减少,肝合成蛋白减弱,血浆蛋白减少,进一步影响药物分布、生物转化、排泄过程,从而增加药物毒性。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尽量避免使用高警示药物,确需使用应个体化给药。c.肝药酶特点:具有专一性低,活性有限,个体差异大,药物之间存在竞争性抑制现象,以及存在肝药酶诱导剂和抑制剂。因此,对高警示药品的剂量和联合用药应当严格控制。d.特殊人群用药特征:老年人由于胃排空时间延长、血浆蛋白减少、肝肾功能生理性减退、基础性疾病增多等因素,药物在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功能减退;儿童特别是新生儿肝、肾均为发育成熟,肝药酶的分泌不足或缺乏,肾清除功能差,总体液体不足;妊娠妇女在使用某些通过胎盘的药物时应区分药物对胎儿的风险程度。在使用高警示药品时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尽量避免特殊群体、特殊情况下使用高警示药品。

高警示药品发生风险的处置:高警示药品风险处置应有临床药师参与,同医师、护师和医务管理人员共同处理:(1)鉴别高警示药品安全问题的原则:药物方面原因如选药、药理作用、杂质、污染、剂量、剂型和药物质量问题;机体方面如种族、性别、年龄、个体差异、病理状况、血型、营养状况;给药方法如给药途径、时间、药物持续性、相互作用、减药和停药等;其他如饮酒、吸烟、饮食习惯等。(2)鉴别药源性疾病的方法:追溯用药史;确定用药时间,用药剂量和临床症状发生的关系;询问用药过敏史和家族史;排除药物以外的因素;致病药物的确定;必要的实验室检查;流行病学调查。(3)风险评估和处置:按照风险发生的类型,对风险进行归因分析,符合不良事件的按药物不良事件归类处置并上报;符合用药错误的,按照用药错误分类处置并上报。

医疗机构高警示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涉及药学、医疗和护理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可能发生用药差错。因此,建立完整的管理制度与流程是非常必要的。首先,医院药学部门要根据医院高警示药品的使用状况,结合本单位的管理与使用实际,制定符合医院实际需要的高警示药品管理范围与使用流程。其次,临床药师要积极参与药学会诊、点评用药医嘱、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指导临床合理用药,与医护人员一起把好高警示药品使用关。此外,临床药师应定期对高警示药品进行风险评估,发出安全警示;加强高警示药品监测,及时收集、分析和总结国内外高警示药品用药差错的案例,定期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提高警惕;对涉及高警示药品使用的住院患者,要将相关注意事项交代清楚,提高患者的用药依从性。

参考文献

[1]用药安全专家组第五次案例解析纪要[Z].北京:2015年5月27日.

[2]孙世光,闫荟,王秀琴.《高警示药品与用药安全》[M].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15,(9):15.

高警示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第4篇

doi:10.3969/j.issn.1007-614x.2012.09.405

麻醉药品是医院手术室的必用、必备的药品,使用量大,防止其滥用或不合理及流失是手术室麻醉药品管理的目的。作为县级医院手术室护理师,根据长期临床工作实践,介绍一下手术室麻醉药品管理经验。

增强法律安全意识:每年组织医护人员认真学习《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法规条例,进行闭卷考试,成绩作为年底业绩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针对县级医院人力、技术资源有限的实际情况,结合多年对麻醉药品管理的实践经验,手术室协同相关科室建立了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坚持照章办事,责任到人,检查到位,落实奖罚。①麻醉药品领取制度:县级医院没有专职的麻醉护士,麻醉药品领取相关职责由护士长履行。护士长到住院药房领药前,需凭手术室具有麻醉处方权的麻醉师开具的麻醉药品专用处方及空安瓿录入医院计算机系统的电子处方,确认三者数量和种类一致后,再前往住院药房与麻醉药品管理人员一同核对电子处方与手工麻醉药品专用处方,确定信息无误,交回相应批号的空安瓿,在护士长与药师共同签字后,才予以领发药。该制度确保按需安全领药。②麻醉药品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的管理做到五专:“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其处方保存3年备查。手术室在麻醉、精神药品专用柜存有一定基数麻药,贮藏于离手术室最近的房间,所有麻醉药品必须锁在设有密码的保险柜里。麻醉保险柜分长期麻醉柜与值班麻醉柜,钥匙及密码由麻醉科主任和护士护士长分别保管。夜间设立一定数量的麻醉药品基数放在值班麻醉柜供夜间急诊所用。药品品种、数量由药品管理员与值班麻醉医师共同清点并签字后,钥匙交由值班麻醉医生保管,做到班班交接清点并登记。③麻醉药品使用制度:需要使用麻醉药品时,护士长按麻醉师开具的麻醉处方提供麻醉药品,此时需要两人以上共同核对。核对严格遵守三查七对一注意原则,核对时需读出药物名称、剂量,确认无误才可使用。麻醉药品由麻醉师用药,1名护士在场作证监督。使用后登记在规定的登记本上,两人一同签名,然后立刻把麻醉药品空安瓿交由当班护士回收登记。麻醉药品注射人员必须为医院具备相关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④剩余麻醉药品销毁办法:麻醉药品在使用过程中经常出现注射剂1次用量不足1支造成1支未用完而有余量的问题,处置办法是剩余者需经两人共同销毁,并填写余量销毁单,销毁过程在麻醉师监督下,用注射器抽取剩余的药液,并将它推入水槽用流水冲走。麻醉药品禁止合用。⑤麻醉药品检查制度:手术室每个月由负责人牵头共3人做1次自察,对麻醉药品盘点,确保账物相符,结果确认后共同签字备案;每季度接受1次院领导到场的检查,并做详细的检查记录。出现问题可追本溯源,找到责任人。⑥意外事件处理办法:出现麻醉药品意外摔碎破损时,首先报告护士长与麻醉科主任,在他们的监督下,对渗漏麻醉药物进行彻底销毁,同时向住院药房汇报,并填写意外事故表。携碎安瓿及意外事故表到药房。由专职药师签字并保留此表备案;麻醉药品一旦丢失应立即报护士长与麻醉科主任。由这两人报分管药剂与医疗副院长与保卫科科长。首先启动第1步院内应急预案,并由保卫科负责与公安部门联系,进行必要侦查。⑦麻醉药品管理奖惩制度:结合相关规章制度,手术室针对麻醉药品管理责任到人,严格遵规,依法安全管理。行为后果作为聘用、升职、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对于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解聘、开除或相应行政处分,若触犯法律则依法追究责任。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增强,县级医院手术量快速增長,而麻醉作为手术开展的重要环节,对手术*的成功以及患者的康复和医疗质量的提高起着至关重要作用,而且麻醉药品做为特殊药品,流失到社会可能变为毒品,尤其在边疆地区,对社会安全稳定的危害效应极大,因此加强麻醉药品的管理尤为重要,通过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对麻醉药品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在各个环节把好关,为用药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1 蔡怀友,赵兴红,陈峰,等.对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监督管理的思考[J].解放军药学学报,2008,24(3):272-274.

高警示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第5篇

一、高危药品是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若使用不当会对病人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的药品。为促进该类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应及药害事件的发生,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规制订本办法。

二、高危药品包括细胞毒化疗药品、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等。高危药品实行A、B、C三级管理,具体目录见附件。

三、A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必须重点管理和监护。A级高危药品应有专用药柜或专区贮存,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四、B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二层,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A级低。药库、药房和病区小药柜等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五、C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三层,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B级低。

六、调配高危险药品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门诊药师和治疗班护士应做好用药交代。

七、高危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加签字。医生、护士工作站在处置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

八、加强高危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确保安全有效。

九、药剂科定期对高危药品目录进行更新,引进高危药品应经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委员会论证通过,并将新引进高危药品信息及时告知相关科室。

十、加强高危险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十一、医务部并药剂科定期对高危药品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反馈、整改。

生物制品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一、为加强生物制品的管理,规范该类药物的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生物制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10版》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生物制品是指应用普通的或以基因工程、细胞工程、蛋白质工程、发酵等生物技术获得的微生物、细胞及生物组织等生物材料制备,用于人类疾病预防、治疗和诊断的药品。主要包括疫苗、毒素、类毒素、免疫血清、血液制品、免疫球蛋白、抗原、变态反应原、细胞因子、单克隆抗体、DNA重组产品、体外免疫试剂等。

三、生物制品的采购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所购进的生物制品运输设备和记录必须符合生物制品储存运输的相关规定。

四、验收生物制品时,应查看相应批次的《生物制品批签发》的复印件及检验报告,并做好验收记录。进口生物制品还应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及检验报告。

五、生物制品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中规定的条件进行储存,在调剂过程中,调剂人员应向患者详细交代其储存条件,以保证药品质量。

六、临床应严格按照说明书中规定的适应症、用法用量使用生物制品,不得与其他药物混合、配伍使用。

七、临床使用生物制品时,应严格观察患者的使用情况,发生不良反应后应立即停止使用,给予相应的急救措施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上报。

八、药剂科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临床生物制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价分析,对不合理使用生物制品的现象提出改进意见。

血液制剂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一、为规范血液制剂的临床应用,合理利用有限资源,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血液制剂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血液制剂是指从人类血液中提取的治疗物质,主要包括人血白蛋白注射液、静注人免疫球蛋白、凝血酶原复合物等。

三、血液制剂的采购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必须使用经国家审批的血液制剂,相关人员在采购前应详细验证其检验报告书,进口制剂还需检验进口药品注册证及审批签发的报告。

四、入库血液制剂应严格按照说明书中的要求贮存。

五、血液制剂仅限于有生命危险或需要改善生活质量而其他治疗方法不可替代的患者,临床使用应按照相应说明书中的规定严格掌握适应症和使用指征。

六、严格按照说明书中规定的用法用量进行使用,人血白蛋白注射液不宜过量使用,以免引起循环血量过大和组织脱水。

七、血液制剂应单独使用,不得与其他药物混合输注。

八、临床输注血液制剂时,应严格观察患者的输注情况,避免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并做好不良反应处理应急预案。

九、药剂科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临床血液制剂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价分析,对不合理使用血液制剂的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抗肿瘤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一、为规范抗肿瘤药物的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10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负责全院抗肿瘤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药剂科负责日常工作,加强对抗肿瘤药物的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评价的管理。

三、抗肿瘤药物由药剂科统一采购供应,任何其他科室或部门不得从事抗肿瘤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抗肿瘤药物。

四、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仿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肿瘤药物品种。确因疾病治疗需求,对未列入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药品供应目录的抗肿瘤药物,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须严格执行医院相关规定。

五、临床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使用抗肿瘤药物。对超说明书使用的药品,主管医师应有用药评估,并在病程记录中明确说明。

六、调配抗肿瘤药物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或医嘱单,经药师审核后予以调配,并由药师复核药品,确认无误方可发放或配置。

七、护理人员给患者使用抗肿瘤药物前必须核对患者信息、药品信息,并仔细检查药品的外观状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给药。静脉用抗肿瘤药物应根据药品说明书规定选择合适溶媒配制输液,不得与其他药物混合、配伍使用,应建立单独输液通道。配制抗肿瘤药物时应做好防护措施。

八、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贮存条件贮存抗肿瘤药物,按照高危药品管理的抗肿瘤药物应有专门位置存放并有警示标志。

九、加强抗肿瘤药物不良反应监测,预防抗肿瘤药物不良事件的发生。医护人员应掌握抗肿瘤药物的不良反应信息及相应的处置办法,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发生药物不良反应时应妥善处理并按医院相关规定及时上报。

十、开展抗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工作。医务部、药剂科定期对抗肿瘤药物的临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抗肿瘤药物使用适宜性,对抗肿瘤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十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定期组织开展抗肿瘤药物的临床应用评价,制定抗肿瘤药物的临床应用指南。药剂科应组织开展抗肿瘤药物处方及医嘱专项点评工作,及时反馈点评结果,促进临床合理使用。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避免不必要的医疗纠纷,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侵权责任法》、《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订本规定。

二、超药品说明书用药是指药品使用的适应证、给药方法或剂量不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之内的用法,具体含义包括给药剂量、适应人群、适应证或给药途径等与药品说明书中 的用法不同。

三、超说明书用药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在影响患者生活质量或危及生命的情况下,无合理的可替代药品;应以临床治疗需要为唯一目的,而不是试验研究;有合理的医学实践证据如有充分的文献报道、循证医学研究结果、多年临床实践证明及申请扩大药品适应证的研究结果等。

四、使用“超药品说明书用法”时,必须充分考虑药品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权衡患者获得的利益大于可能出现的危险,保证该用法是最佳方案。

五、需要超说明书用药时,临床科室应向药剂科提出申请,并附上相关资料(如治疗指南、专家共识、循证医学证据等),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及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六、药师应仔细审核和调配,对于无明确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处方,应拒绝调配。

七、处方医师是超说明书用药的最终责任者。处方医师在超说明书用药前,应熟悉法律法规,保留相关证据,必要时可与其他医师或药师商讨。

八、对未签署知情同意书的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处方,药师应拒绝调配。违规调配造成不良后果的,当事药师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临床药师应对所在病区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医嘱进行审核并定期进行评价。对超说明书用药导致的药害事件应及时分析原

因,并上报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委员会。

易混淆药品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药品管理,减少调剂和给药差错,确保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易混淆药品包括外观相似药品、名称相似药品、多规格药品和多剂型药品等。

三、加强药品采购管理,尽可能避免包装相似药品、名称相似药品的采购,落实“一品双规”的要求。

四、药剂科根据医院药品供应情况制定易混淆药品目录,并定期修订,全院各科相关人员应定期学习。

五、制定全院统一警示标识。外观相似药品、名称相似药品、多规格药品、多剂型药品分别以“看似”、“听似”、“多规格”、“多剂型”等标识进行警示。警示标识必须与陈列药品一一对应,字迹清晰。

六、药库、药房以及护理部等部门应科学规划药品摆放区域。易混淆药品应分开放置,分类定位存放,不得随意摆放。

七、药师调剂易混淆药品时,应认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型等信息,确认无误后方能发放。退回药品归位上架时,药师应注意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型等,防止归位错误。

八、护士配制易混淆药品时,应认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等,确认无误后方可配制、给药。

九、药剂科定期对全院易混淆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做

好详细记录并反馈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

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自备药品是指住院患者从本院门诊或院外带入医院,并在住院期间需要使用的药品。

三、患者住院期间所需要的药品原则上均应通过药剂科从正规购销渠道采购供应,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要求、暗示、诱导病人及家属外购药品。护士不得执行不符合本规定的自带药品医嘱,护士应对病人自备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住院患者如果必须使用从门诊或院外带入的药品时,应经过科主任同意,而且仅限于慢性病患者。医师在对病人进行评估时,应仔细询问病人的用药史,包括病人在本院或其他医院的医嘱用药情况、病人已购药品使用情况等。

五、病人情况如果符合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规定且坚持要求服用自备药品的,医师仍需开具用药医嘱,并在备注栏中注明“自备药”,同时向病人及家属说明服用自带药品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

六、患者自备药品如为本院开出的药品且在有效期内的,一般不需要请药师检查。患者在院外购买带入的药品或者虽是本院药品但医师或护士对药品保存或其他质量问题有疑问时,医师在开具医嘱前应请药师会诊,药师现场确认为合法及(外观形状)

合格的药品,并知会病人签署《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声明书》后,方可开具医嘱和使用自备药品。

七、自备药品由病人自行保存和按医嘱使用,护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患者自备药品使用情况,防止用药错误;如果药品需要冷藏,护士应做好标记,在冰箱存放,班班交接。

高警示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第6篇

贵重药品(一次性医用高值耗材)使用知情同意书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 岁。于 年 月 日,在□门诊治疗,门诊号:。□住院治疗,病区,住院号:。诊断:。因疾病治疗的需要,拟使用贵重药品(一次性医用高值耗材)名称:,(□进口 □国产 □医保可报销部分费用 □自费)。

医师,已于 年 月 日 时 分向我(们)患方充分说明了使用该贵重药品(一次性医用高值耗材)的必要性、可能风险及并发症等情况,也说明了可替代药品(一次性医用高值耗材)的疗效、可能风险及并发症等情况,我(们)理解使用任何药物都可能产生副作用,包括轻度的恶心、皮疹等症状到严重的过敏性休克,甚至危及生命。对于使用该贵重药品(一次性医用高值耗材)的各种疑惑,我(们)已向医生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并得到了充分的说明,我(们)自愿选择使用上述贵重药品(一次性医用高值耗材)。

患者签名: 患方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与病人关系

年 月 日 时 分

医师签名:

高警示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第7篇

1大规模手术室高流量使用精神药品与麻醉药品的安全管理方法

1.1安全管理制度。在麻醉手术中心, 精神药品与麻醉药品的管理由麻醉恢复室护理人员负责;药品的存放要采用专门保险药箱、保险柜以及库房;药品使用情况要应用专账专册进行记录;应用专门登记本记录每天使用基本情况;麻醉药品应由有麻醉处方权的医师用医院专用的处方开具。在各个通道、药品间以及手术间都需要安装监控设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需要设立药品基数, 并配置基数卡。

1.2管理与使用流程。在早交班以后, 手术室巡回护士与恢复室护士需要进行药品核对, 并签名。

1.3术中给药。护理人员需要根据医嘱, 并且在医师指导下对麻醉药品进行配置, 在注射器上将药品的剂量与名称标记, 避免出现混淆。使用药物以前由手术室护理人员与麻醉医师共同给药, 使用药物以后一起核对, 并记录签名。镇痛泵的配制需要护理人员根据医嘱, 并且在麻醉师指导下进行。手术结束以后, 剩余的药物需要由巡回护士以及麻醉师共同销毁, 并做好记录。结束手术以后, 巡回护士需要将处方、空安瓶以及药箱送回恢复室, 在与恢复室护士核对以后签名。

1.4药品补充。手术结束后, 恢复室护理人员应及时将麻醉药品空安瓿及当天医师开具的麻醉药品处方记帐并送至药房, 领取相应的麻醉药品, 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基数补充完整。 (不再由患者家属去药房自行领取, 减少了中间环节, 增加了安全系数)

2大规模手术室高流量使用精神药品与麻醉药品的安全管理措施

2.1加强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医护人员进行精神药品以及麻醉药品相关管理规定的学习, 尤其重点学习新政策与新规定[3,4]。对于新近人员都要进行精神药品与麻醉药品的安全管理有关培训, 并定期考核。各个护士长做好督导工作, 在早交班会中进行提问。通过有效培训, 使医护人员能树立麻醉药品管理人人有责的观念。通过持续严格监管, 使其能产生行为惯性, 自觉遵守有关规定, 形成特定的行为模式。进而使其能熟练掌握精神药品与麻醉药品的相关管理知识, 保证所有医护人员都能严格遵守精神药品与麻醉药品的管理以及使用规定。

2.2应严控制药品质量, 规范化安全管理。为了保证精神药品与麻醉药品的安全保管以及使用, 制定了精神药品与麻醉药品有关质量管理标准, 并建立护士、责任护士、护士长等级质量检查体系, 医护人员都需要根据标准进行统一的使用与管理。每天护理人员都需要对药品管理状况进行检查, 责任护士每天检查本组的药品规范管理状况。由药剂科、护理部及保卫科联合组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督查组定期对手术室药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记录, 并做进一步分析, 使细节与流程得到优化。通过严格的质量监控, 进而实现精神药品与麻醉药品的的有效管理。

2.3完善规章制度, 优化流程。在原本的精神药品与麻醉药品安全管理的基础上, 对以往经验进行总结, 吸取经验教训, 对管理中的不同环节进行完善, 并制定相应的药品安全管理措施。在各个手术区设立药品存放箱、药品保险柜与药品专用库房;每一个手术间对应一个保险药箱, 确保药品品种与基数相符合, 便于医护人员进行核对与清点, 使发放时间得以减少;在使用药品的过程中保证交接班与清点问题, 并及时签名;手术过程, 保险药箱由巡回护士管理, 并根据医嘱进行给药;分开管理者以及使用者, 进而实现互相督促的效果。通过对麻醉药品管理环节进行优化, 进而使麻醉药品安全管理实现严格的管理, 满足药品需求。

总而言之, 在麻醉手术中心, 对精神药品与麻醉药品安全进行严格的管理十分重要, 严格遵守管理制度, 这是医护人员必须要遵守的制度。精神药品与麻醉药品的安全管理已经有明确的规范, 但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 手术室规范发展迅速, 手术室外麻醉扩展较快, 大规模手术室高流量使用精神药品以及麻醉药品安全管理问题成为重要课题。在管理的基础上总结经验, 并逐渐的朝着科学化管理方向发展, 但是仍然有其不足的地方, 在今后的管理工作中仍然需要不断完善, 进而使精神药品与麻醉药品更加规范化。

摘要:在医疗机构中, 手术室的麻醉药品使用量较大, 严格规范管理手术室麻醉药品, 是医院特殊药品管理制度得以落实的关键。随着医疗体制改革进程加快以及手术室规模扩大, 大规模手术室高流量使用精神药品以及麻醉药品安全管理问题成为重要课题。

关键词:安全管理,精神药品,麻醉药品,高流量使用,大规模手术室

参考文献

[1]李燕玲, 沈金秀, 范冬莲, 等.手术室麻醉药品管理模式的探讨[J].解放军护理杂志, 2011, 12 (1) :10-12.

[2]郭海云, 徐红燕, 郭慧楠.手术室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介绍[J].护理研究, 2010, 9 (33) :24-26.

[3]黄怡, 王为.我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措施[J].中国药业, 2010, (16) :38-42.

高警示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第8篇

1 心内科高警讯药物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①护理人员对高警讯药物认识不足;②病区小药柜药品管理不规范;③缺乏高警讯药物管理制度和规范用药流程④医护人员自身因素导致的问题:处方医嘱字迹潦草, 语言表述不清;医务人员之间交流不充分;护理人员药理知识缺乏;工作中过于疲劳等

2 心内科高警讯药物的安全管理对策

2.1 完善高警讯药物管理体制 ①设专人保管, 列入交接班内容, 班班交接, 使用后及时补齐, 保证实际药物数量和基数相符;②定点定基数单独存放并设立醒目标识, 杜绝散支散放, 药名相似或相近的药物、药名相同但剂量不同的药物、包装相似的药物应放于不同位置, 并加以特别提示;③根据存储要求进行合理存放;④严格实行双人核对制度;⑤护士严格按照医嘱要求准确给药, 对医嘱有疑问应及时与医生交流, 不盲目执行, 不擅自更改医嘱;⑥注射、配置过程中采用标准计量用具;⑦认真履行高警讯药物风险告知流程

2.2 进行高警讯药物的理论培训, 提高心内科护士药理学知识及对高警讯药物的风险意识 培训内容为:①高警讯药物的概念及相关药理学知识;②临床用药安全和护理风险意识讲座;③不断更新的药物知识。培训方式包括:①科内小讲课, 课时为15~20 min, 每周2次②由药剂科专业人员集中授课, 每月1~2次;③对现有已发生的用药差错进行分析总结;④分层次进行培训, 层级不同, 侧重点不同, 各层级相互带动;⑤建立高警讯药物手册

2.3 建立高警讯药物操作流程 ①双人审核医嘱、处方和治疗卡;②发放和取用均由2人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③配药时一人摆药另一人配药;单独值班时, 应将使用后的空瓶与治疗卡留下, 以便2人核对后方可弃去;④确认患者身份, 根据医嘱用药, 挂贴警示标识:如青霉素等药物过敏标识, 高警讯药物使用标识;⑤实施药物知识教育, 让患者参与治疗过程, 告知潜在风险、咨询或联络方式, 当发现药品错误或感觉不适时即时反映;⑥加强巡视, 密切观察用药效果

2.4 提高高警讯药物操作技术 ①辨认高警讯药物, 让护士辨认并熟记各类高警讯药物的外观、剂型规格、常用剂量、药理作用、常见不良反应等;②药物剂量计算和稀释方法;③输液泵、推注泵的操作方法;④药物的规范使用、保管方法以及使用中的注意事项;⑤患者用药指导。

2.5 建立非惩罚性报告制度, 减轻用药差错的严重程度

2.6 建立完备的检查机制

2.7 加强患者药物知识教育, 有利于提高患者使用高警讯药物的安全性 2009年2月在心内科实施一系列对高警讯药物的安全对策后, 我们重新对内科护士进行调查发现, 全体护士均基本掌握了高警讯药物的概念和相关知识, 知晓率由10%提高至100%, 至2010年7月发生用药差错事故3例, 其中无高警讯药物相关, 比前年同期下降了83.3%, 有效地提高了心内科的药物安全管理质量。

摘要:通过明确高警讯药物的概念种类以及高警讯药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结合心内科用药特点制订相应的安全管理对策, 从而确保高警讯药物在心内科的应用安全, 减少用药差错。

关键词:高警讯药物,安全管理

参考文献

[1]Anonymous.Joint Commission IDs five hingh-alert meds.ED-Man-ag-2000, 12 (2)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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