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所需资料

2024-07-21

工伤认定申请所需资料(精选14篇)

工伤认定申请所需资料 第1篇

工伤认定申请所需资料

1、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明;

2、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3、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公安部门的证明;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7、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因发生事故下落不明,提出因工死亡申请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10、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工伤认定申请所需资料 第2篇

1、工伤认定申请报告(单位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正式文件,工会代表职工申报工伤的,加盖工会印章)。

2、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会代表职工申报工伤的,加盖工会印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5、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首次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复印件)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6、提供证言材料(证明人签名)。

7、单位事故调查报告。

8、认定职业病时,提供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原始资料和健康档案(包含单位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历次职业病诊断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9、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申请人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等相关材料。

10、其他相关材料:

⑴由于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者其他有效法律文书等相关证明、职工上下班路线图、上下班时间表(考勤表);

⑵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⑶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其他证明;

⑷属于因公因战致残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民政部门颁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旧伤复发的鉴定证明;

⑸工作期间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门诊病历原件及住院病历复印件;

⑹因工作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需认定因工死亡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工伤认定申请所需资料 第3篇

我曾受雇于个体工商户祝某。八个月前, 我因在工作期间遭遇意外伤害, 不仅花去20余万元医疗费用, 还落下五级伤残。祝某由于没有为我办理工伤保险, 担心承担工伤保险赔偿责任, 曾故意制造相关事端, 被工商登记机关注销营业执照。现在我找祝某索取工伤赔偿, 他以用人单位注销, 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支付。

请问:祝某的说法是否成立?

邓玉芳

邓玉芳:

祝某的说法是错误的, 你不仅照样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祝某也照样必须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工伤认定申请所需资料 第4篇

一、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设备类固定资产价值所需的常用信息资料

根据资产基础法评估的一般操作模式,在采用资产基础法对设备类固定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时,最常被用到的计算公式为: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其中,重置全价为设备本体价格与设备从出厂之时起,至安装到位调试成功可正式投入使用止,设备使用者需要承担的除设备买价之外的其他费用(也称价外费用)之和。

评估人员在利用上述公式时可能需要搜集的信息和资料包括:

(一)设备本体价格

1.外购设备的本体价格。针对评估人员工作所需,外购设备的本体价格指的是:设备生产厂家在市场公开销售设备时执行的出厂价格,通常也被称为“设备买价”、“设备报价”等。

在采用资产基础法对设备类固定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时,外购设备的本体价格是评估测算工作所需的最基础的资料之一,设备评估人员的大量工作也体现在对外购设备的本体价格进行查询。如果被评估设备为进口设备,评估人员在调查设备出厂价格的同时还需要了解与设备报价币种及评估基准日相适应的外币汇率信息。

2.非标、自制设备的本体价格。除外购设备外,被评估设备也可能为非标准外购设备或产权所有者自制(建)设备。通过对设备价值构成进行分解,评估人员在评定估算非标及自制设备时,需要搜集的信息和资料主要包括:非标设备外购材料价格、非标设备外购零部件价格、非标设备制作及组装成本标准、非标设备设计费标准、非标设备制作与建造单位管理费标准、与非标设备的制作组装及建造相关的其他费用及税金标准等。

(二)价外费用

评估人员需要根据设备实际情况,科学确定费用范围,选用适当的测算方法和费率标准,对设备报价之外的费用进行估计、测算。

1.国产设备价外费用。对于国产设备而言,价外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运费(含运输保险费)、设备安装调试费、设备基础费、联合试运转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等。

2.进口设备价外费用。评估人员在评估进口设备时,还需要考虑诸如设备海外运费、设备海外保险费、进口关税、进口设备增值税、进口设备消费税、银行手续费、进口代理手续费、海关检验检疫费等与设备进口各环节密切相关的各项税费。

(三)确定设备成新率时所需的常用信息

为了科学、可行地确定设备成新率,评估人员在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设备类固定资产价值时一般需要搜集、掌握被评估设备的经济耐用年限或尚可使用年限。其中,当被评估对象为产权所有者新近购入设备时,一般采用设备经济耐用年限来计算其理论成新率;当被评估对象已经使用多年或为二手设备时,往往应采用设备尚可使用年限来计算其理论成新率。对于某些主要靠使用量多寡确定成新率的设备,需要了解被评估设备的理论使用量,确定被评估设备在评估基准日前后的尚可使用量。

(四)其他相关信息

除了典型的“设备本体价格”、“价外费用”以及“使用年限”或“使用量”外,以下信息在设备评估实务中也常常会给评估人员以很大帮助。

1.各类价格指数。价格指数常被用于衡量目前市场价格难于查询、技术进步不明显、替代产品较少的设备的当前重置成本。

2.规模经济指数。当被评估设备不属于常见规格或已经改型时,可通过借鉴常见规格设备或改型后设备的当前出厂价格,借助于规模经济指数,在比较设备规格或生产能力的基础上对被评估设备的出厂价格进行估算。

3.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的投资成本指标。对于某些特定行业,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会定期发布最近时期该行业一般企业在进行大型生产线、机组或单台(套)设备固定资产投资时实际发生的平均成本指标。这些指标有助于评估人员整体把握特定行业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的实际指标水平,对被评估设备重置全价的测算具有指导意义。

4.可能对设备价格走势、设备可使用年限产生影响的国家、地方性政策。国务院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会基于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科技进步规划以及地方发展规划,不定期发布针对特定行业、特定产品乃至特定设备的鼓励政策、限制政策、限期淘汰政策乃至于禁止使用政策;也可能对设备、生产技术、管理及运行模式的先进性或落后性进行评价,引导各行业发展方向符合各类规划要求。这些鼓励、限制、禁止方面的政策可能对有关行业及有关设备的未来价格走势变化具有一定影响,对特定设备的经济耐用年限及尚可使用年限可能有着强制性的限定。

5.可能对设备物权具有一定限定、规范作用的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评估人员在对设备类固定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时,需要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进行充分关注,需要在评估报告中对设备产权存在的各类瑕疵问题予以充分披露。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的前提是评估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有充分的了解,对法律法规中对设备物权做出的限定、规范有着充分的认识。

二、主要的资料来源或搜集途径

评估人员所需的相关信息主要可以通过以下来源及途径获取:

(一)专门服务于评估行业,使用对象为评估从业人员的各类专业数据服务公司或专业组织

目前,专门为资产评估行业提供专业数据服务的单位较少。

1.各级资产评估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各地方资产评估协会作为资产评估行业的自律管理组织,以协会网站、出版物和会员培训等方式向协会会员提供国家法律法规、资产评估准则、指南及指导意见,资产评估理论与方法等方面的资讯服务。同时,也为评估人员建立了部分查找评估执业常用信息的桥梁。

2.专业数据公司。除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外,目前还有专门以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从业人员为服务对象的专业数据公司。通过专业的数据公司,可以方便地获得全面详尽的信息服务。

(二)设备生产厂家

设备生产厂家是评估人员获取设备本体价格的最直接渠道,尤其是大型设备、设备机组、专用设备乃至非标设备。从以前的设备报价单、展销会报价、电话报价、传真报价,到目前逐步增多的公司网站报价,评估人员可以以多种方式获得各类设备的出厂价格。同时,此信息源在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方面均具有一定程度的天然优势,且报价方与评估人员之间有形成良好互动的可能,便于评估人员就设备价格及设备使用寿命中的疑难问题与生产厂家进行进一步交流探讨。

(三)设备经销商、各类机电产品经销商及综合类的产品销售渠道

设备评估人员在查找被评估设备本体价格时,也可以将各类设备经销商、产品经销商、设备代理商等作为价格信息的来源。与单一生产厂家报价相比,经销商、代理商所提供的报价其门类可能更加丰富,但所提供价格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全面性等方面可能逊于设备生产厂家的直接报价。同时,当评估人员需要解决技术及性能方面的问题时,设备经销商与设备代理商可能无法像设备生产厂家那样提供最为专业、准确的答案。

(四)并不专门服务于评估行业,但主要从事各类专业化信息发布的单位

1.各行业协会、学会及联合会等行业组织。这些组织多以行业协会、行业学会、行业联合会等形式存在,以行业期刊、行业经验交流会、行业学术研讨会、行业商务平台、行业网站、行业发展研究报告等多种方式和渠道为行业内企业提供诸如:发展形势与方向的引导,国家政策的读解,产品规范和行业定额的制订及统一,生产技术的改进、交流与共同开发,采购与营销渠道的拓展,管理经验的分享与培训等多方位、多角度的服务。行业组织的职能定位决定了其所能提供的信息具有明显的专业性、针对性及一定程度的综合性。设备评估人员可以从行业组织了解到:特定门类机电产品的制(建)造定额、经济寿命、技术先进性、限制淘汰政策、更新替代产品、鼓励优惠措施等对确定设备本体价格、设备重置全价、设备经济耐用年限、设备尚可使用年限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各类讯息及资料。

2.特定行业的牵头企业、服务于特定行业的大型机电产品贸易代理企业。某些特定的行业,例如:重型机床制造业、重型工程机械制造业、电力装备制造业、石油装备制(建)造业等,存在着部分大型、超大型生产企业或企业集团。这些优势企业(集团)可能会定期或不定期汇总、编撰、发布若干与本行业密切相关的政策汇编、技术规范或生产标准、重要工业数据手册等各类资料;会组织各类展销会、研讨会、信息发布会,组建各类产品讯息发布平台;也可能会定期汇总并发布其所代理产品的厂商报价、行业指导价、出口贸易指导价等各类综合性价格信息。

3.各类行业信息研究院(所)、行业专门出版机构或编辑发行单位等。各类行业信息研究院(所)、行业专门出版机构及编辑发行单位往往以行业定额、行业标准、行业规范、专业手册、专业书籍、专业期刊以及专业信息汇编资料等形式将与本行业密切相关的各类工程造价信息、专业技术标准、其他专业技术文献等编制、整理、编辑并出版发行。

(五)全国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各部门、各级地方政府部门

国家权力机构与各级政府部门制定、统计、发布的各类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政策文件、国家经济统计数据信息等对设备评估工作有着重要的限定、指导、参考意义。

(六)面向社会大众,不明显针对特定人群的其他综合性信息发布单位或企业

事实上,在设备评估人员日常接触的种种资讯中,各类新闻媒体、出版社、杂志社、资讯提供商所发布的各类信息在数量、影响面等方面具有绝对优势。这些信息面向的对象是社会一般公众,这些信息的发布载体可以是书籍、报刊杂志、图片、影视资料、网站(网页)、资讯软件等,这些信息的文体形式可以是新闻、评论、统计图表等。这些信息有快速、综合的特点,但同时也具有繁冗、复杂的特征,在内容深度上不及专门、专业性资料,其公允性、准确性和真实性有时也值得商榷。评估人员在利用这些信息时,应当保持审慎、严谨的心态,可以从这些信息中查找线索、跟踪动向、挖掘灵感,但不应对其武断采信、简单照搬甚至于片面引证。

工伤认定申请所需资料 第5篇

1、申请报告。纳税人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必须向税务机关出具书面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着重说明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具体理由,以及履行一般纳税人的义务能力。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放的营业执照。

3、与纳税人的成立以及经营活动相关的章程、合同、协议等资料,工作报告《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所需资料》。

4、银行账号证明。

5、注册资金证明。(商贸企业)

6、法人代表、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商贸企业)

7、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资料。(商贸企业)

申报工伤认定所需资料 第6篇

1、工伤认定申请书

2、受伤员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原件及复印件)注意:

1、姓名及年龄必须和身份证上一致。

2、受伤时间和病历上一致。

4、医疗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第7篇

1、《工伤认定申请表》:按照填表说明填写。

2、受伤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3、诊断证明书:将正式诊断证明贴在A4纸上。

4、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受事故伤害死亡的)。

5、工伤认定申请书:用人单位和受伤职工分别书写。

6、劳动合同。

7、2人以上目击证人的书面证词及证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8、直系亲属申请时,须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复印件。

9、属于事业单位的,须提供参加工伤保险证明(区人社局工伤保险科)、非参照公务员管理证明(区人社局干部科)

10、《工伤认定初审表》:参照《工伤认定申请表》填写。

重要提示

1、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个人或直系亲属、工会

组织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 认定申请。

2、已参保的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须在24小时内向丰南区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工伤管理科报案。电话:8101354(遇节假日顺延)。

3、申报的材料要求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同时提交受伤职工基本情况电子版。

工伤备案条件及所需资料 第8篇

 职工在发生工伤时属于工伤在册状态。

 办事时间必须是事故发生之日起轻伤十五日内(死亡三日内、重伤七日内)。

郑州工伤认定申请所需材料 第9篇

2.申报程序:(1)发放《河南省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2)告知工伤认定所需手续、材料;(3)查看《河南省工伤认定申请表》填写情况;(4)审查申请材料报送情况,调查工伤事故事实;(5)在《河南省工伤认定决定书》上加盖业务专用章;(6)登记备案。

3.申报材料:(1)河南省工伤认定申请表;(2)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受伤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5)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6)工伤事故报告、证人证言;(7)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证明或判决书;(8)因公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申请认定因公死亡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9)由于机动车事故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或者相关处理证明;(10)属于因公、因战致残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旧伤复发证明;

(11)由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受到伤害,提交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行政部门按规定出具的证明;(12)突发疾病死亡的,提交抢救治疗记录、病历和死亡证明;(1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法定办理时限: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5.承诺办理时限: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申请工伤认定程序和所需材料 第10篇

2、申请时间: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接受申请的单位: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4、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并附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提交职工受伤害或者被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一)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二)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三)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或者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的,提交事故的相关证据材料;

(四)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情形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其他证明;

(五)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情形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六)属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情形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证明;不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

(七)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情形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八)属于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情形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双软企业认定所需资料清单范文 第11篇

办理流程

第一步:软件著作权登记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3000行源代码和用户手册

时间:30个工作日,也可以加急5-21个工作日拿到证书

第二步:软件评测

1、软件安装光盘

2、安排评测中心去评测

时间:10个工作日,费用2000元每件(评测机关的费用)

第三步:软件产品认定

1、申请表

2、软件著作权证书

3、软件产品测试报告(工业和信息化部授权的软件测试机构)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申请登记软件企业产品

7、其他

第四布:软件企业认定

1、软件企业认定申请表(人员名单要填清楚)

2、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著作权证明材料

5、信息产业部授权检测机构的产品检测证明

6、其他

工伤认定申请所需资料 第12篇

1、工伤认定申请表。

注:公司认定申请表应写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注:劳动合同提供复印件,其他有效证明提供原件。

3、医疗诊断证明书原件。

4、受伤害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受伤害职工本人伤害情况自述的原件。

注:自述写明受伤害时间、地点、经过、并由本人签字按手印。

7、两个人以上的证人证言原件。

注:证人证言写明时间、地点、所看到的实际情况,并由证人签字按手印,同时提供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病例复印件。

9、住院缴费清单、日常消费清单、出院结算单原件(工伤报销)。

10、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工伤报销)。

以上所需材料均用A4纸书写或复印

职工工伤医疗保险所需材料

清单

1、病历复印件;

2、出入院证明复印件;

3、用药日清单;

4、身份证复印件;

5、住院正式发票;

6、证人证言材料(两人以上);

7、本人工伤申请书;

8、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

9、工伤认定书原件。

工会委员会

工伤认定申请所需资料 第13篇

一、基础资料(企业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2、公司章程、历次验资报告、以前审计报告复印件

3、公司分支机构设立情况及分支机构营业地点,营业范围等基本情况介绍。

4、财务会计制度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经理会议事规则,重大投资、经营决策的程序、规则及权限,对外担保、关联方交易决策的程序和规则,独立董事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考核激励办法等)

5、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二、财务资料(企业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审计全部账簿、凭证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需提供盖公章的复印件)

2、审计科目余额表(至最末级科目)

3、各税种纳税申报表及缴税付款凭证(含记账凭证)复印件、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及批准文件复印件

4、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未达账项调节表所提供)、年末库存现金监盘表(所提供)、、固定资产盘点表(所提供)、存货盘点表(标明存货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

5、往来账款账龄分析表(所提供)

6、会计政策调查表(所提供)

7、关联方和关联交易调查表(所提供)

8、被投资单位营业执照,验资报告,章程合同、投资协议等及会计报表复印件

9、房屋、车辆产权证明复印件

10、公司场地租赁协议及相关合同复印件

11、销售合同、采购合同、长短期借款合同、抵押担保资料、财产租赁协议、大额预收账款的相关合同(重要的需要复印)

12、公司职工名册(主要包括员工人数、学历、职称、年龄、职务)

工伤认定申请所需资料 第14篇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程序及所需资料:

1.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报告,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领取并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四份,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

(2)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3)总机构所在地主管机关批准其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证明(认定传真件或复印件);

(4)财务、会计制度,发票管理制度。

(5)税务机关要求附送的其他资料,证件。

2.纳税人将所填写的表及所附资料交管理(受理)环节进行审核。资料齐全的由受理人员填写《税务文书领取通知书》交纳税人。

3.(审核、办理)管理环节在7天(实际工作日)内到纳税人经营场所进行调查:调查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存货情况或生产经营情况、财务会计制度及会计核算办法、人员配备(含会计)、帐簿设置情况、资金情况等。然后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上签署意见。并定期将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名单及相关资料提交局审核委员会讨论。

4.局审核委员会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决定:

(1)符合条件的,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由管理环节将有关信息录入信息库,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在纳税人《税务登记副本》申报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章,作为纳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件。

暂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满一年,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且会计核算健全,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偷、骗抗税行为,无连续三个月未申报或连续六个月零负申报(或连续三个月未申报,连续六个月零负申报,有正当理由的),无不按规定保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之一者。保留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但只能使用千元版(最高开票限额为1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月领购专用发票份数不得超过25份。

(2)不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由管理环节在《申请认定表》上注名不予批准的原因。告知纳税人。

负责认定工作的各环节必须在30日内办理完成所有手续。

纳税人凭《税务文书领取通知书》向征收环节领取《税务登记证》(副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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