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责任要看结果

2024-05-16

落实责任要看结果(精选6篇)

落实责任要看结果 第1篇

岸门口镇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

整改落实结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会议精神,加强我镇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优化发展环境,树立岸门口镇新形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各项工作健康、协调、稳步发展,镇党委在制定整改方案及整改台账后,严格对照所存在问题,切实抓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结果公布如下:

一、在树立“处处都是形象人人都是环境”的理念方面。党政领导班子在年初健全完善了机关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加大了平时督查力度,不断增加了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同时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理论,坚持活学活用,加强调查研究,在镇党委王书记赴深圳、安吉考察之后,举行了多次座谈会、培训班,通过举办座谈会、培训班、培育产业大户、典型示范等各种形式,彻底改变 “小富即安、不富也安”的落后思想,让广大干部、群众重新树立大搞大发展、小搞小发展、不搞难发展的理念,用全新的发展理念指导了全镇经济建设。在两级会议上征求各支部、村委会意见建议20条,广开言路,有效征求了各支部、村委会对党委、政府的 意见建议。通过举办培训班、培育产业大户、典型示范等各种形式,彻底改变 “小富即安、不富也安”的落后思想,让广大干部、群众重新树立大搞大发展、小搞小发展、不搞难发展的理念。通过以上这一系列做法,目前全镇广大干部群众以初步树立“处处都是形象人人都是环境”的理念。

二、在基层组织建设方面。通过牢固组织基础,完善组织制度,强化组织功能,打造优化发展环境的坚强堡垒,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坚持“四议两公开”等工作制度,深入开展党员承诺制,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强化对党员的监督管理。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加大对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的表彰力度,弘扬社会正气。营造积极健康向上、争相发展的良好氛围。结合“双评议”工作,以整建弱班子,处理散班子,强化软班子为目标,年内确定的开展村级班子调整整顿工作,从而强化干部队伍建设。要通过班子调整整顿,确实提高了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和组织运行力。为全镇社会经济发展环境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在逐步解决城镇化水平低、基础设施落后的问题方面。我镇农村灾后重建工作已在四月底全面完成,居民重建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将在九月底全面完成。何家山、牟家坝、青岗坝三个灾后重建集中安置点已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分户实施”的模式,通过加强指导、多 方协调,多添措施,已把这个集中安置点建成为一个居住、休闲、观光、娱乐为一体的新农村示范点。中节河流域农业综合扶贫开发项目已在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于八月通过了《中节河流域农业综合开发实施方案》,现各部门正在实施。

四、在解决学校办学条件差,弱势群体关注不够等一系列民生问题方面。目前镇政府综合办公大楼、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所、岸门口镇中心卫生院、中心小学、许家河小学教学楼等工程设施建设即将完工并投入使用。全镇人畜饮水工程,村道硬化,乡村农机路建设,河堤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按既定目标已基本完成。对困难户、低保户的调查摸底工作已全面完成,确保了足额发放低保金。

五、在增加农民收入方面。一是明确思路,坚持从粮食增产增收、果业提质增效增收,劳动力转移增收和畜牧业壮大增收四个方面,增加农民收入。二是通过示范点建设,辐射带动全面形成特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目前已建成严家坝、张家河、青岗坝、牟家坝等多处核桃园示范点,严家坝中药材示范点,林口养殖示范点,贾家坝蔬菜示范点。

六、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面。首先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村级调解员作用,从源头 上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发生。其次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信访包案制度,有效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努力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并于近期组织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摸清各种不稳定因素,确保社会稳定。四是大力开展治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盗窃等违法犯罪。

七、在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方面。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八项制度》的建设,细化工作日志,使干部职工都能够按时上班,深入第一线,扑下身子为群众解决实事。通过切实规范机关管理,加强了效能建设,理顺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 效率。

八、在班子自身建设方面。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知识水平,提高统揽全局的能力。二是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制度,积极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建设服务型政府。继续实行领导包片责任制,负责做好包片的各项工作。三是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党委的职责范围、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办事。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四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为全镇党员干部群众做出表率。

落实责任要看结果 第2篇

国家认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此举针对关系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CCC认证制度, 基于风险管理的理论, 并吸纳近年来国内在提升认证有效性方面的优良实践经验, 在认证监管上作出了更加严密的制度安排, 建立了覆盖认证全过程的责任追溯机制, 有利于落实认证机构的主体责任, 推动建立行业诚信体系和社会共治机制, 从而保障强制性认证的规范有效。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同时出台了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及检测机构的行业自律规范, 形成了环环相扣的监督约束机制。

《意见》从诚信体系、责任追溯、风险防控、行业自律、社会共治等方面, 明确了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应当担负的主体责任以及行为规范。认证机构是CCC发证结果和有效性的第一责任人, 对认证受理、型式试验、工厂检查、认证评定和证后监督等全过程负主体责任, 同时对承担产品检测任务的签约实验室负有业务管理职责。认证机构应当建立全过程责任追溯机制, 落实全员责任制, 采取必要的工作质量评测和流程监控措施, 保证认证要求的有效实施。

责任制造高效结果 第3篇

此书将向读者证明:只要拥有责任感,无论团队、管理者还是员工,都会具备高效的行动、一致的目标、健全的纪律、进取的决心等一切能赋予企业强大竞争力的特质。因为他们不仅对过程负责,更对要达到的结果负责。他们只在意自己是否做了正确的事情,绝不为不良表现找借口。

为了在公司环境中培养和保持责任感,作者在本书中,对“责任”的内涵进行了新的定义和阐释。

通过就“对谁负责”与“为什么负责”两个维度的综合分析,作者指出人们应为结果而非行为过程负责,要将“解决问题”作为一个被最优先考虑的战略环节。“我们选择对某事负责,意味着我们对此事做出了承诺。承诺成为我们履行自己责任的动力来源。在‘对谁’负责的维度上,我们可以选择多承担一点儿责任,也可以选择少承担一点儿责任。也就是说,我们在责任圈子里可以选择多承担责任和少承担责任。”

书中,作者点明了以成功为目标的企业最需要的三大要素:以结果为导向的企业文化、事事对结果负责的良好风气、富有使命感、极具凝聚力的执行团队。

虽然几乎所有人都承认责任感的重要性,但很少有人真正知道如何培养责任感。而在本书中,作者为大家揭示了责任感是如何炼成的。

作者为如何有效解决问题、得到预期结果给出了具体的方法和步骤,以帮助企业的管理者掌握培养责任感的技巧与途径,从而使企业能够在变革中不断地调整和发展,成为一个以结果为导向的负责任的团队。

通过就“对谁负责”与“为什么负责”两个维度的综合分析,作者指出人们应为结果而非行为过程负责,要将“解决问题”作为一个被最优先考虑的战略环节。

负责任的管理者不是历史的遗留,而是未来的呼唤。随着我们的社会由“等待的思想状态”过渡到“责任感”,负责任的管理者将成为塑造我们未来的领袖。因为他们是那些能够持续制造高质量结果的人,他们会成为公司世界中不可取代的部分。

很多人在选择应该做出何种变革时,都出于寻找乐趣、激情和利益的初衷。而当实施需要长期的后续行动、纪律性和坚定性时,往往就后劲不足。而本书为理解公司和它们如何变革提供了参照。同时,丰富的案例让身处职场的读者感到书中所述的一切就发生在身边。书中的艾米、琳达在每一个办公室中都会找到原型。

传授方法的同时,本书还在传递积极的心态,这里不仅有让团队高效工作的秘诀,更有“让团队活起来”的诀窍。沟通、融合、对话、控制冲突……最终将打造出一支终极的团队。

落实责任加大投入 第4篇

目前, 我国一些企业管理者安全意识淡薄, 过分强调经济效益而轻视安全生产, 导致安全屡屡被“抢行”, 如很多企业进行减员增效改革时, 首先裁减安全人员;让缺乏安全知识的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检查及安全培训走形式等, 这些做法显然违背了安全工作的客观规律, 也极易诱发各类安全事故。

笔者认为, 想要避免安全被“抢行”, 应主要从落实责任和加大安全投入入手。

首先应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从政府的角度来说, 各级政府要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一把手应作为当地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负起具体领导责任, 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也要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对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责, 并且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部门, 都应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 认真抓好落实;从生产经营单位的角度来说, 其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 主要负责人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 依法保障必需的安全投入, 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想要落实好责任, 还应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 对所有事故都要及时认真组织调查, 对责任人员特别是负有领导责任的, 应从严查处。当各单位负责人都能够落实好自身的安全生产责任, 也就可以有效避免前面提到的那些违背安全工作客观规律的做法。

其次应加大安全投入。目前安全费用到不了账或被挪作他用等现象, 在许多基层单位经常发生, 甚至是长期存在。这也是安全被“抢行”的一个非常直观的表现。安全投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保障, 决不能“欠账”。从政府的角度来说, 应增加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 要对历史遗留的重大隐患加快整改, 弥补安全欠账。从生产经营单位的角度来说, 各种所有制企业都应加大资金投入, 加强安全设施建设, 淘汰危及安全的工艺设备, 逐步完善安全生产设施。

落实责任要看结果 第5篇

关键词:落实“两个责任”,纪检,监督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基础性的长期工程, 需要全体检察人员的共同参与和努力。检察院因其检查机制与工作机制的特殊性, 必须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 聚焦中心任务, 以强烈的担当精神, 把监督责任抓严、抓实、抓出实效。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同时组织协调自身反腐工作, 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工作任务, 强化督促检查和执纪问责, 履行监督职责, 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执法的再执法”作用。

一、检察院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与特殊性

(一) 检察院纪检组职能

检察院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主要包括监督的地位、监督的客体或对象、监督的职责内容等方面。从监督地位上看, 纪检组是从事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 具有党内监督的权威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从监督客体或对象上看, 纪检组的监督对象主要包括党组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 具体包括对党组书记、党组成员进行监督。从监督责任来看, 纪检组的监督职责主要包括协助党组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 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向本院党组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 提出建议;受理对院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 保障党员的权利等。

(二) 贯彻落实“两个责任”, 应充分认识检察机关监察工作的特殊性

落实“两个责任”就要关注到纪检监察工作, 纪检与监察工作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 而人民检察院监察工作具有明显的特殊性。我国《宪法》明确规定,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构成了“一府两院”的政体格局。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与行政机关相互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这就决定了检察机关的监察工作具有其特殊性。

1. 纪检监察工作派出方式不同。

在监察工作方面, 行政机关贯彻执行的是《行政监察法》, 审判机关执行的是《人民法院监察条例》, 检察机关执行的是《人民检察院监察条例》。因此, 地方纪委、监察部门对行政机关部门实行的是纪检、监察机构双派驻, 对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实行的是纪检机构单派驻, 行政机关的监察部门对“两院”监察工作不具有领导权, 对“两院”也没有监察权。

2. 纪检监察工作的对象不同。

行政机关的纪检监察工作对象是全体行政人员, 而检察机关的纪检工作是针对检察机关的党员, 监察工作是针对全体检察人员, 而纪检与监察的主管部门不同, 纪检工作是受当地纪委领导, 监察工作是受上级检察机关监察部门领导。对于检察机关非党员干警的立案查处, 地方纪委无法依据《党纪处分条例》进行查处, 只能由检察机关监察部门根据《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进行查处。

3. 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不同。

《宪法》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检察院的工作, 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现行的《人民检察院监察工作条例》规定“人民检察院监察部门在本院检察长和上级检察院监察部门的领导下行使职权”, “监察部门正职的人选必须上级监察部门同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 将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这些依据说明, 检察机关的上下级是领导关系, 人民检察院监察工作也是上下级的领导关系。

二、探索检察机关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途径和方式

(一) 明确党组的主体责任

要进一步强化党组的主体责任意识。院党组要深刻认识到新形势下党组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清醒认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现实紧迫性, 切实将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上升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政治高度来对待, 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忧患意识、担当意识、责任意识;要进一步明晰党组的主体责任内容, 细化党组班子、党组第一责任人以及党组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具体职责, 科学划分党组班子、党组书记、党组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 建立完善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 切实做到“一岗双责”;要不断提高党组主体责任的履行能力, 推进纪检组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制度化, 完善腐败治理的组织架构、监控体系和运行方式, 不断提高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能力。

(二) 强化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纪检组的监督工作是非常重要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履行, 进一步明确纪检组作为党内监督的法律地位, 强化纪检组监督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 提高纪检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进一步推进纪检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明确监督职责, 聚焦监督主业, 突出监督主责, 不断提高纪检组监督能力, 增强纪检组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履行监督职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要建立健全加强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制度机制, 不断创新纪检组监督方式, 完善纪检组对院党组及其党组成员、一般党员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机制, 不断提高纪检组监督责任履行的规范性和公信力。

(三) 贯彻落实“两个责任”, 应对检察机关纪检组明确新的监察职能

除了上文所探讨的检察院纪检组基本职能之外,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要求, 在保留这些职能的同时, 可建议增加新的内容。

1.将检务公开纳入监察职能。

公开是手段, 公正是目的;公开是形式, 公正是内容。随着民主法治进程的加快,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公开执法过程是大势所趋, 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执法更公开, 更透明, 打破检察工作的神秘感, 就会获得群众的更多的支持与认可。为更好地抓好检务公开, 促进检察机关“两个责任”的落实, 有必要在监察职能中将监督检务公开作为一项法定职责来明确。

2.将检务督察纳入监察职能。

检务督察工作实施几年来, 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大多数检察机关的督察长、副督察长及督察员, 是由纪检监察干部兼任的。根据各地编制和人员情况, 要增设新的机构和增加新人员也比较困难, 所以有必要与纪检监察部门合署办公, 这样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因此, 在明确新的监察职能时, 可将检务督察的内容和要求明确纳入, 使其更具有权威性, 达到了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的有机统一。

3.将专项检查纳入监察职能。

现行的《人民检察院监察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一些明确。近年来, 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开展了“小金库”清理整治、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警车清理专项检查等, 取得了明显成效。随着内部监督工作力度的加大, 各项专项检查的任务也越来越重。因此, 可以给监察部门具体明确此项内容, 让监察部门早计划、早安排, 一个时期针对一个问题集中进行治理。

4.赋予检察机关更大权力。

现行的《人民检察院监察工作条例》第十条规定:监察部门的正职领导人员应当参加检察委员会, 不是检察委员会委员的, 可以列席检察委员会会议。从高检院制定条例的精神可以理解出, 监察部门正职, 符合《检察官法》要求的, 应当是检察委员会委员。而“应当参加”被误解为列席, 大大打了折扣。所以该条应修改为“监察部门的正职领导人员符合《检察官法》要求的, 应当是检察委员会委员, 不是检察委员会委员的, 可以列席检察委员会会议。”因此, 应当给予更大的监察权力, 这些权力包括参与会议的权力、发表意见的权力、调查相关事项的权力、处理具体问题的权力等。当然, 这些权力也是要受监督的, 要接受本院纪检组长的监督, 上级院纪检组、监察部门的监督, 上级院党组的监督。

参考文献

[1]孙学文.做好基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点滴思考[J].中国检察官, 2010 (5) .

[2]王德运.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着力点[J].中国检察官, 2009 (11) .

[3]邝雄谊.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现状及对策思考[J].法制与社会, 2009 (32) .

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深化改革 第6篇

习近平强调, 全面深化改革头3年是夯基垒台、立柱架梁的3年, 今年要力争把改革的主体框架搭建起来。要牢牢扭住全面深化改革各项目标, 落实主体责任, 理清责任链条, 拧紧责任螺丝, 提高履责效能, 打通关节、疏通堵点、激活全盘, 努力使各项改革都能落地生根。

广东闻风而动, 1月11日, 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胡春华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 传达学习中央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审议有关改革文件, 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深化改革工作。

过去的一年, 广东坚决贯彻中央改革精神, 认真落实部署各项改革任务, 以走在前列为要求统领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各领域改革全面推进, 一些重要领域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在新的一年里, 我们要继往开来, 认真谋划部署深化改革工作,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个聚焦”、“四个突出”的要求, 把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重点改革任务抓在手上, 确保改革工作推进有力、落实到位。

切实强化责任落实, 具体说来, 就是要以责促行, 以责问效, 进一步明确部门和地方对改革任务承担主体责任, 把改革做深做细做实。承担牵头任务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改革措施落地的责任, 打通改革的“最后一公里”。

落实主体责任, 就是要把不同改革责任主体的主体责任划分清楚, 落实到位, 做到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相互协作配合。

深化改革专项小组既要抓统筹部署, 也要抓督察落实, 对一些关键性改革要牵头组织制定方案。改革牵头部门是落实上级部署具体改革任务的责任主体, 主要领导对改革统筹协调、方案质量、利益调整、督促落实有直接责任, 要全程过问, 每一个环节都要有可落实、可核实的硬性要求。地方党委对本地区全面深化改革承担主体责任, 既要把上级部署的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又要结合实际部署实施地方改革、鼓励支持基层创新。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 既要挂帅、又要出征, 亲力亲为抓改革。对上级部署的重大改革举措, 要结合本地实际实化细化, 时时关心, 时时跟踪, 盯住不放, 狠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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