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公共安全

2024-08-09

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精选6篇)

消防安全公共安全 第1篇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知识

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人员集中、流动量大的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等。

一、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危险性

1.室内装修、装饰大量使用可燃、易燃材料。

公共娱乐场所内可燃物多,火灾荷载大。如一些影剧院、社堂的屋顶建筑物件是木质物件或钢质结构,舞台结构和木地板均是可燃的;道具和布景等可燃物集中;观众厅、天花板和墙面为了满足声学设计音响效果,大多采用可燃材料,使得火灾荷载大幅度增加,增大了发生火灾事故的概率和后果。

2.用电设备多,着火源多,不宜控制。

公共娱乐场所一般采用多种照明和各类音响设备,数量多,功率大,如果使用不当,很容易造成局部过载、短路等,从而引起火灾。有的灯具表面温度非常高,如碘钨灯具的石英玻璃管表面温度可达500℃-700℃,若与幕布、背景等可燃物距离过近,极易引起火灾;公共娱乐场所由于用电设备多,连接的电器设备、线路也多,大多数影剧院、礼堂等观众厅的闷顶和舞台线路纵横交错,倘若安装不当、使用不当,很容易引起火灾;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往往需要各类明火或热源,如果管理不当会引起火灾。

3.发生火灾蔓延快,扑救困难。

公共娱乐场所的歌舞厅、影剧院、礼堂等发生火灾,由于建筑跨度大(有的处于垂直或悬挂状态)、空间巨大、空气流通快,加之采用大量的可燃物料和可燃设备,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发展迅速、燃烧猛烈,极易造成房屋的倒塌,会给扑救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4.人员集中,疏散困难,易造成人员的重大伤亡。

公共娱乐场所承租的比例较大,工程新建时为其它功能,导致改建成公共娱乐场所时,在疏散距离、疏散宽度以及消防设施等方面很难完全达到国家技术标准。公共娱乐场所为隔音、保温的需要,往往采用全封闭的建筑装修形式,发生火灾后,烟气容易集聚,可供人员安全疏散的时间较短,而且人员大量集中,即使是小的火灾事故,也会导致人们惊慌失措、相互拥挤、争先逃生,无法及时疏散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5.管理运行过程中容易出现薄弱环节。

一是公共娱乐场所为劳动密集型服务场所,普遍存在从业人员年龄轻、流动性强、文化水平低的现象,缺乏应有的工作责任心和基本的消防知识技能,处置火灾事故、引导客人疏散的意识差、能力差。

二是公共娱乐场所经营时间普遍不长,新场所开业、旧场所歇业较为频繁,由于仓促运行、磨合时间短,容易造成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明确或不落实、消防管理制度不健全、火灾现场应急预案不熟悉或不演练。

三是公共娱乐场所普遍夜间营业时间长,场所密闭阴暗,导致安全疏散全部依靠应急照明、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一旦设备、设施、标识故障,后果不堪设想。

四是公共娱乐场所为达到美观和渲染气氛的目的,在疏散通道摆放绿化盆景、雕塑等装饰用品,在走道空间悬挂各种美化挂件,容易占用疏散通道、遮挡疏散标志,影响安全疏散。

五是公共娱乐场所的消费群体有特殊性,有相当数量饮酒、酗酒甚至神志不清者,这些人员反应迟钝、逃生意识和逃生能力差,在发生火灾的情况下,不帮助搀扶难以安全疏散。

六是经营业主从经营管理方便出发,出现堵塞、锁死疏散通道等违法现象。

二、光顾娱乐场所注意事项

1.要掌握一定的自救逃生知识。要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消防观摩、逃生演习、消防知识培训等,平时自己也要多学习一些逃生知识,这样在发生火灾时,才不会惊慌。在发生初起火灾时,能积极参加扑救并以最快速度报警;在火势已无法控制的情况下,乘烟雾不大时迅速离开,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以免中毒昏迷,同时弯腰或匍匐前进向救生通道口转移。假如安全通道被堵,可利用床单、窗帘等连接成绳索直接下滑或利用排水管等建筑物结构中的凸出物下楼。如上述条件不具备,应发出求救信号等候救援,切不可盲目跳楼。

2.进入娱乐场所,自己要有意识地了解其内部地形,熟悉所有通道的走向,不可只顾玩乐,对这些内容不闻不顾,以致火灾发生时惊慌失措,无路可逃。

3.遇险应沉着应付,果断行事。大部分人员在遇到火灾等突发事件的时候,由于慌乱无章、不知所措,极易引发重大伤亡事故。一旦遇到火灾等突发事件,要沉着冷静地思考学过的消防知识,仔细观察事故现场,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逃生工具,紧张有序地逃生。

三、歌舞厅、卡拉OK厅火灾中如何逃生

1.逃生时必须冷静。由于歌舞厅、卡拉OK厅一般都在晚上营业,加上进出顾客随意性大、人员密度高、灯光暗淡等特点,失火时人员拥挤,在混乱中易发生挤伤踩伤事故。因此,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明辨安全出口方向,并采取一些紧急避难措施,才能掌握主动,减少人员伤亡。注意不要被绊倒,避免自己成为拥护踩踏事件的诱发因素。遭遇拥挤的人流时,一定要先稳住双脚,一定不要采用体位前倾或者低重心的姿势,即使鞋子被踩掉,也不要贸然弯腰提鞋或系鞋带。

2.积极寻找多种逃生方法。在发生火灾时,首先应该想到通过安全出口迅速逃生。特别要提醒的是:由于大多数舞厅一般只有一个安全出口,在逃生的过程中,一旦人们蜂拥而出,极易造成安全出口的堵塞,使人员无法顺利通过而滞留火场,这时就应该克服盲目从众心理,果断放弃从安全出口逃生的想法,选择破窗而出的逃生措施,对设在楼层底层的歌舞厅、卡拉OK厅可直接从窗口跳出。对于设在二层至三层的歌舞厅、卡拉OK厅,可用手抓住窗台往下滑,以尽量缩小高度,且让双脚先着地。设在高层楼房中的歌舞厅,卡拉OK厅发生火灾时,首先应选择疏散通道和疏散楼梯、屋顶和阳台逃生。一旦上述逃生之路被火焰和浓烟封住时,应该选择落水管道和窗户进行逃生。通过窗户逃生时,必须用窗帘或地毯等卷成长条,制成安全绳,用于滑绳自救,绝对不能急于跳楼,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

3.寻找避难场所。设在高层建筑中的歌舞厅、卡拉0K厅发生火灾,且逃生通道被大火和浓烟堵截,又一时找不到辅助救生设施时,被困人员只有暂时逃向火势较轻的地方,向窗外发出求援信号,等待消防人员营救。

4.互相救助逃生。在歌舞厅、卡拉OK厅进行娱乐活动的青年人比较多,身体素质好,可以互相救助脱离火场,或帮助长者逃生。

5.在逃生过程中要防止中毒。由于歌舞厅、卡拉OK厅四壁和顶部有大量的塑料、纤维等装饰物,一旦发生火灾,将会产生有毒气体。因此,在逃生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大声呼喊,防止烟雾进人口腔,同时用水(找不到水时,可用饮料代替)打湿衣服捂住口腔和鼻孔,并采用低姿行走或匍匐爬行,减少烟气对人体的伤害。

四、何种公共场所尽可能不要前往消费

1.只有单一出入口、安全门上锁的场所。

2.位于地下层的场所。

3.用大量易燃物装修的场所。

4.安全梯、通道、楼梯等阻塞,消防安全设备不合格的场所。

5.防火区域受破坏的场所。

消防安全公共安全 第2篇

第一条 大型公共场所系指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展览馆、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如影剧院、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游乐场、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健身、休闲场所)等公共场所(以下简称“公共场所”)。

第二条 公共场所产权单位对所属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负领导与管理责任。

第三条 公共场所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定,自觉接受其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公安机关的消防安全监督。

第四条 公共场所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 公共场所的资产所有者在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租赁、承包关系时,应明确其消防安全由经营者负责。

第六条 公共场所新建、改建、扩建及内部维修、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建筑设计防火等规范;开业前,应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

第七条 公共场所应按规定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建立义务消防组织。

第八条 公共场所应做到: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和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

3.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4.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和消除事故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及时进行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识,严格管理措施;

8.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建立巡查记录;

9.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10.定期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第九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全体员工应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灭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在新职工及转岗人员上岗前,应接受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消防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项培训,经考试取证上岗。

第十条 在消火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处检修或在其附近摆放物品时,不应影响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通道和出口的辨认与使用。检修后,消火栓箱门与墙面颜色一致时,应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室内消火栓箱门不应被装饰物遮盖。

第十一条 不应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不应占用防火间距或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二条 对防烟排烟、消防给水、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电源等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查、日常检查和检验、维修,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 公共场所内的输配电线路、电气设备、模型与灯具应由取证电工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电气线路的敷设和用电设备的安装应严格按有关规定要求施工,采取防火、隔热等措施。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用电线路。

第十四条 禁止在公共场所内动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动用明火作业或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作火焰效果时,应按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消防措施。

第十五条 公共场所内严禁携带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易燃、易爆、腐蚀、剧毒等化学危险物品不宜在展览馆内实物展出,应展出时,其数量以不构成危险为限或用非燃烧物品及模型代替。存放和使用化学易燃易爆品的商店、作坊和储藏间等不得在公共场所内。第十六条 公共场所应安装报警电话并按规定配备消防通信设备。

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在使用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严禁超过额定人员;

2.严禁动用明火进行设备检修、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3.集会、演出、放映、展览、比赛场所的舞台和观众厅内严禁吸烟;

4.所有安全出口和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

5.安排专人值班巡逻检查;

6.活动结束后,应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确认无隐患、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第十八条 发生火灾时,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报警和按消防预案扑救;并认真履行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

公共消防安全与媒体责任问题研究 第3篇

关键词:消防,公共消防安全,媒体,媒体职责

1 绪论

近年来, 媒体对公共消防安全工作的影响越来越大:汶川大地震中, 中国媒体共同担负起自己的职责, 号召全国人民“众志成城, 抗震救灾”;08雪灾中, 中国媒体积极引导, 稳定滞留南方的返乡群众;北京奥运, 中国媒体的安保宣传, 促动了全民奥运、平安奥运;吉化爆炸, 媒体对事件的一系列报道, 最短时间解除了相关区域民众饮水的恐慌等等, 在这些事件的处理过程中, 我们可以看到媒体潜在的及已发挥的巨大作用, 其产生的影响是任何机构都无法比拟的。在此, 仅就宣传、监督和教育职责分析其发挥现状及其应对办法。

2 媒体职责发挥的现状

2.1 媒体对公共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现状

普利策说过, 假如国家是条船, 媒体就是站在船头的守望者, 他们要时时注意前面的暗礁和异常。然而, 现状并不容乐观。除了消防部门的专业杂志外, 其他种类的新闻媒体在消防安全宣传方面明显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第一, 灾害事故多, 但公开报道少, 不能给其他的单位或具有相似情况的场所以警示作用, 也无法引起群众的广泛重视。第二, 报道内容多流于表面化, 缺乏理性反思[1]。第三, 对灾害事故责任人追究的公开报道少。第四, 对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少。《消防法》、“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等, 在一般情况下, 很少在媒体上介绍。

通过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会同四川省统计局城市经济调查总队对消防安全教育状况进行的抽样调查显示[2]:分别有86.9%、46.2%和35.7%的被调查者认同“电视广播”、“读书看报”和“消防演习”是最能接受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普及的方式;其余方式的认同率没有超过2 5%, 城乡居民的认同率略高于学生。大多数被调查者希望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 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醒目位置悬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警示牌二种方式向公众告知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

导致媒体在的公共消防安全教育工作中作用发挥有限的原因:第一, 由于经费、版面、销售等问题, 媒体 (如报纸杂志) 无法也不可能做到长期且大篇幅的进行公共消防安全教育, 因此就忽略了其应尽的义务。第二, 由于民众的兴趣不一, 造成公共消防安全相关的音像等教育产品难于销售, 或者仅仅用于相关部门内部传阅, 长期的滞销致使媒体缺乏动力和资金生产相关产品。第三, 电视, IPTV, 移动传媒等由于需要大量资金支持, 无法传播或者进行有效的教育宣传 (如广告, 广告牌等活动) 。第四, 由于网络媒体较为年轻化, 为了吸引更多的群体关注, 不乐于接受枯燥的公共消防安全教育等等。可以看到现阶段媒体对公共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严重不足。

2.2 媒体对公共消防安全监督的现状

目前, 新闻舆论监督从总体上说进步很大, 逐步向健康的方向发展, 但也确实是举步艰难, 问题不少。主要表现在:

第一、舆论监督的法律地位不明确, 新闻媒体和记者的合法权益缺乏法律保障。舆论监督为什么难?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新闻法制建设落后[3]。我国现今尚无新闻法, 支持和保护新闻舆论监督的法律机制仍不完善。我们需要法律来保护那些敢于说真话说实话的人民公仆。

第二、新闻舆论监督力度还不够。消防安全工作中, 媒体大多是授权曝光, 从而制约了监督的范围;报道深度上, 一般性的批评揭露多, 追根溯源的延续报道少;报道效果上, 虎头蛇尾的多, 真正严肃处理的少。消防执法监督过程中, 由于关系背景的复杂化, “潜规则”的现象在消防安全的监督工作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

第三、新闻舆论监督的客观环境不够宽松, 新闻媒体监督顾虑重重。主要表现在:

(1) 舆论监督意识淡薄。“党内外有别”、“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在一些人头脑中根深蒂固, 他们不习惯接受外界的监督。同时, 由于被监督的工作事项与相关单位或个人业绩挂钩, 因此被监督者总以一种对立情绪对待新闻舆论监督。一旦所属地方、部门、单位要曝光, 便给新闻媒体施加压力 (隐瞒真相、阻挠采访或找上级领导) 。更有甚者对相关媒体或其工作者进行打击报复, 媒体在这样的环境中如何去留?

(2) 非正常活动干扰新闻舆论监督。被监督着利用职权、社会关系阻止媒体进行正常的监督工作, 甚至有的对反映的事实进行“反调查”, 因为品牌效应, 厂家对媒体施压, 以隐瞒其产品缺陷的例子不在少数。同时, 由于一些媒体工作者缺乏相应的职业道德, 在利诱威逼面前选择妥协。山西煤矿坍台事件, 众多媒体记者收取封口费就是一个最有力的实例。因此, 媒体难以有效的对公共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

(3) 监督受被监督者的权力制约。现行的新闻媒体本身是权力组织的一个机构, 地方党委政府和媒体从行政角度讲是领导与被领导者的关系, 从监督角度则是被监督者与监督者的关系。正是因为领导者 (被监督者) 掌握着被领导者 (监督者) 的生杀大权, 作为“一方水土”的新闻媒体, 要开展监督就不能不考虑后果。本来是监督权力的舆论, 却受到领导者特定权力的制约, 这些都是制约媒体发挥监督作用的不利因素。

3 公共消防安全工作中发挥媒体职责的完善对策

3.1 媒体在公共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中应持有的策略

媒体在宣传教育中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 把公共消防安全宣传作为体现“三个代表”思想的具体行动。新闻媒体存在着报喜不报忧的倾向, 认为灾情报道多了会给当地党委、政府脸上抹黑, 影响社会稳定。毛泽东同志在1959年就给中央主管宣传的领导明确批示:“全国灾情, 照样公开报道, 唤起人们全力抗争。”他主张对灾情“一点也不要隐瞒”[4]。其次, 开展经常性的深层次宣传教育活动。第三, 抓好典型火灾宣传。第四, 与各项消防专项活动相结合。第五, 网络媒体要努力发挥自己的优势。可以说, 网络媒体拥有着大量较为年轻的读者, 加大网上公共消防安全教育, 影响巨大。网络媒体可以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 (便捷、信息充足、传播范围广、资金投入少等) , 主要着眼于如何有效发挥宣传效果上, 如:在内容上进行改造, 不局限于枯燥的文字, 可以用Flash、视频短片、博客等形式吸引更多的人关注;可以开辟相关空间、网站给人们交流讨论, 让更多民众融入到公共消防安全工作中。甚至可以开发相关小游戏, 寓教于乐 (如美国的一款游戏fire) , 在游戏中体会公共安全工作的重要, 感受处置危险事故的过程, 学会应急等基本措施。总之, 网络媒体要发挥自身优点, 挖掘更多有价值的传播方式。

3.2 媒体对公共消防安全监督的改进策略

第一, 创造一个更加民主公开的监督环境。必须保证消防执法人员公开公正的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敞开消防的大门, 欢迎民众了解认识消防, 让消防工作得到民众的认可, 自觉支持和维和日常的消防工作, 努力取得民众的信任。其次, 要求媒体敢于监督、勇于披露, 自觉自主的做公共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者。另外, 广大民众应主动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创造一个良好的监督环境, 共同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 为新闻舆论监督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新闻界期盼早日探讨制定《新闻舆论监督准则》、《新闻舆论监督条例》和《新闻舆论监督法》, 以期形成新闻舆论监督法规体系, 有助于改变新闻舆论监督的无序状态, 使新闻舆论监督向着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健康发展[5]。

第三, 树立社会公众对新闻舆论监督的正确理念。首先, 新闻舆论监督并不仅仅是批评性报道。其次, 新闻舆论监督也是一种正面宣传。其三, 积极的、善意的和实事求是的舆论监督目的是为人民服务, 是为党分忧。为取得这样积极的效果, 我们所进行的舆论监督的对象, 就是那些具有普遍意义的典型事例。如果以为会影响社会稳定而一味护短倒是会养痈遗患, 从而涣散人心, 最终是要出大乱子的。对此, 社会公众尤其是领导干部应确立正确的认识。

4 结论

做好公共消防安全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 提升全社会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离不开媒体职责的发挥。积极发挥媒体的职责, 是顺应社会发展的趋势, 是开展公共消防安全工作的必然要求。本文从公共消防安全和媒体职责概念入手, 对公共消防安全与媒体职责问题进行了探讨和研究, 分析了媒体在公共消防安全工作中发挥的职责及发挥现状, 并就媒体在公共消防安全工作中积极发挥职责提出了一些措施和建议, 期望这些研究成果能够对更好的发挥媒体职责, 辅助消防部队开展工作, 督促全社会广泛关注公共消防安全有所裨益。

参考文献

[1]李剑军.非常事件与媒体公信力[J].新闻前哨.2004.4

[2]杨军, 唐宏.公众参与和媒体责任[J].新闻窗2007. (2) :81-82

[3]郑保卫等.新闻传媒与和谐社会建设[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4]王凯.转型中国:媒体、民意与公共政策[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9

消防安全公共安全 第4篇

1.蒙自市公共消防安全现状

1.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重点单位73家,高层建筑54栋(其中投入使用36栋,在建18栋),单体最高建筑高82.2米(时代天骄小区),易燃易爆场所25个,公众聚集场所452个。2010年,蒙自市辖区内共有工业企业719个,全市2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共23个,完成工业总产值139.5亿元。红河钢铁厂、蒙自矿冶有限公司、红河供电局为蒙自市重点产业的龙头企业。

1.2消防基础设施情况

据统计,蒙自市城区市政消火栓数量为247颗,其中165颗完好,64颗损坏,18颗无水,损坏比例为25.9%。共有天然水源4个,无室外消防水池和消防取水码头等。

1.3消防队站建设情况

按照国家《消防队站建设标准》,全市应建设公安消防队站4个。目前,全市共有1个消防中队,消防队站建设严重不足。

1.4消防车辆装备建设情况

蒙自市公安消防大队装备各类消防执勤车辆5台,其中水罐消防车2辆,载水量8吨;泡沫水罐消防车1辆,载泡沫2吨,载水量15吨;无库存;抢险救援消防车1辆,32米登高平台消防车1辆。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应配备特种装备209件(套),现仅配备201件(套),差95件(套),欠帐率45%。

1.5灭火和抢险救援情况

“十一五”期间(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全市共发生火灾307起,死亡1人,受伤2人,直接财产损失220.7133万元,未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群死群死恶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但近两年来抢险救援和火灾事故呈上升的趋势。

2.公共消防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查发现,全市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尤其是在消防公共基础建设、消防安全监管、重大隐患整改和车辆器材装备等方面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与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薄弱

一是消防队站数量不足。蒙自市建城区面积28.57平方公里,按照国家《消防队站建设标准》,全市应建设公安消防队站4个。目前,全市共有1个消防中队,消防队站建设严重不足。二是消防水源数量不足,南湖无供消防车取水的码头。三是公共消火栓数量不足,全市应建消火栓257个,实有247个;损坏比例达25.9%。

2.2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高层建筑越来越多,目前全市共有高层建筑54栋,多层建筑2000余栋。根据消防规范的要求,这些建筑在建过程中,都设置了不同类型的消防设施,但在投入使用后,由于管理不到位,导致消防设施损坏比较严重,部分设施根本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

2.3公共场所消防安全失控漏管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市各类宾馆、饭店、商场、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不断增多,消防监管难度日趋增大。有的未办理消防审批手续,擅自营业,带病营业,埋下先天性火灾隐患;有的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使建筑消防安全疏散、防火分区、消防设施等不能满足消防安全要求;有的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致使消防设施和器材损坏、缺失严重,甚至将安全出口锁闭、封堵;还有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大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人为增大场所火灾危险性。

2.4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难度增大

在城市建设过程中,部分老城区、小场所集中地区改造工程,牵扯到人民群众的利益,且整改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直接导致历史遗留火灾隐患整改与社会利益之间的矛盾,使此类火灾隐患难以有效整改到位。

2.5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主要体现在农村、学校、流动人口等弱势群体集中的区域,究其原因:一是农村经济发展缓慢,消防设施配置不到位;二是农村留守人口大部分为老弱妇孺,疏散逃生自救能力差;三是学校目前尚未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课程,消防宣传教育未形成长期机制;四是流动人口由于自身的不稳定性,对消防安全关注力度不大。

2.6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相对滞后

缺少云梯消防车、多功能抢险救援车和城市主战消防车,蒙自市现有高层建筑54栋(其中投入使用36栋,在建18栋),单体最高建筑高82.2米(时代天骄小区),而现有云梯消防车最大伸展高度仅为32米;石化火灾扑救装备器材配备不足,目前全市仅有1辆泡沫水罐消防车;根本不能满足灭火作战需要;特种防护装备和器材缺口较大,难以适应日益严峻的消防应急救援任务需要。

2.7消防业务经费保障不足

全市公安消防部队业务经费基本预算虽达到了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但未完全实现与经济增长同步,加之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有限的消防经费,远远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

3.加强公共消防安全的对策及建议

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是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必须坚持以动制动,以变应变,在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推进消防队站和车辆装备建设等方面下功夫,见成效。

3.1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一是提请市政府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十二五”发展规划,将消火栓建设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在道路改造过程中,做到与城市建设同计划、同部署、同实施,补齐旧账,不欠新帐。二是按照“利于灭火”的原则,提请市政府在南湖设立1—2处消防取水码头,以解决市区消防水源不足的矛盾。

3.2加强消防行政许可审查

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发动工商、文化、城建等部门共同参与消防安全检查,严格按照前置审批的有关规定,把好公众聚集场所经营许可证发放关和建设消防工程行政许可关。坚持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前必须办理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在施工、投用前必须办理消防安全审批、验收手续;特别是对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公众聚集场所,一定要严格审批,防止先天性火灾隐患产生。

3.3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

一是建立单位内部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一级管一级,一层抓一层,级级负责、层层落实。二是加强“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即按照重点单位管理经验,建立消防设施防火档案;坚持每日检查消防安全,认真填写日查和月查登记薄;制定相应的日查、周查、月查内容,认真组织实施。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为严格、公正执法打下坚实基础;加强对消防控制室人员的培训指导,实现操作管理持证上岗,建立一支懂管理、会操作的消防安全管理队伍。

3.4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

以消防宣传“五进”活动为载体,大力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一是开辟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新阵地,在全市广泛(下转第91页)(上接第10页)设立消防安全宣传栏,开展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二是全面推进消防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通过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推动全社会消防安全工作。三是积极推进消防安全进企业活动,通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知识讲座等,提高广大企业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四是扎实推动消防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全面提高农村防范、抵御火灾事故的能力,遏制农村火灾多发势头,保障农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五是做好消防安全宣传进家庭工作,以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家庭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知识,切实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3.5加快消防队站建设步伐

加快推进消防二中队建设步伐,提请政府将队站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切实提升城乡整体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和水平;力争把补建消防队站建设纳入“十二五”规划,并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消防安全机制建设,构建牢固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同时,加快推进市综合应急救援培训训练基地建设,切实满足应急救援培训训练需要。

3.6不断推进消防装备建设

一是强化消防车辆装备配备,坚持从实战需要出发,优先选配直臂举高云梯消防车、A类泡沫消防车及大吨位水罐消防车。二是强化特种器材装备配备,按照《城市消防队站建设标准》和《公安消防部队攻坚组配备标准》要求,配齐各类器材装备;针对蒙自市高层建筑、厂矿企业不断增多的实际,配强消防应急救援特种器材装备,尤其是灭火攻坚组器材装备。三是强化灭火药剂贮备配备,不断加大泡沫液、干粉等灭火剂的贮备量,切实满足实战需求。

3.7提高消防经费保障力度

进一步加强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认真履行职责使命,切实赢得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理解和支持,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力度,提高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力争全市公安消防部队业务经费翻一番,达到380万元;争取将全市消防队站建设和特种器材装备建设列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不断改善消防装备建设落后的现状,为打造“红河公安消防铁军”奠定良好的装备基础;着力解决官兵生活补助、医保统筹等生活问题,努力创建和谐警营环境。

【参考文献】

[1]蒙自年鉴,2011.

[2]蒙自市“十二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规划.

消防与公共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总结 第5篇

2010

文学院家教服务中心

年 6月9日

安阳师范学院文学院消防知识与公共 突发事件预防知识竞赛工作总结

为积极响应有关决议和号召,我文学院家教服务中心和权益部于2010年5月20日联合举办了消防知识与公共突发事件预防知识竞赛初赛,并取得了圆满成功。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活动目的与原则

本次比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比赛的目的不仅是要为复赛选拔出优秀选手,更重要的是向我院同学宣传消防知识与突发事件预防知识。

二、活动基本情况

本次初赛,严格把关,筛选了具有完备知识体系的同学,考察了选手的适应力,反映力,判断力等等。近一个半小时的比赛,选手们赛出了风格,赛出了水平。第一环节选手们煽情幽默的演讲深深感染了在场同学。第二环节必答题时的全体得分,选答题时的沉着应答,风险题时勇往直前,偶尔出现一两次的意外答案,让全场同学哄堂大笑。这无不充分体现了我们文学院学子的良好精神风貌和优秀品质。现场气氛十分热烈而又融洽,各位选手们的后援团在给拥护者加油的同时,也不忘给其他选手热情的掌声,观众参与题更是把场上的气氛带上了高潮。笑声,喝彩声,掌声不断,忘情时甚至发出口哨声!观众配合题则让选手和观众的心紧紧地团结在一起,让大家同喜,共“悲”。让大家团结一致,“共渡难关”。值得一提的是,主持人的表现也可圈可点,每每可以调动全场气氛,对气氛的调动是功不可抹。这次活动是一次成功的活动,让到场的同学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夜晚。

三、活动收到积极效果

本次活动受到了积极的效果,活动选出一名参赛选手,两名待定选手。这次活动为文学院学生创造了一个良好的了解消防安全知识的平台,到场同学学到了许多有关消防与公共安全的知识,增强了同学们的消防意识,提升了同学们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与此同时,也增强了文学院的凝聚力。在这次活动中,家教服务中心与权益部密切合作,患难与共,充分证明了我院部口之间兄弟情深。

四、经验与教训

通过这次活动我们积累了很多经验,但同时又暴露出许多不足。每一次活动的开展都是一次心血的结晶。虽然我们部口刚成立,经验不足。但我们付出了就会有收获,这些不足将会转变成经验成为我们最宝贵的财富。通过这次活动,我们也学到了很多,每一次活动的实践与总结,会让我们不断改进,不断完善,以更好的为学院和同学服务。

文学院家教服务中心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标准 第6篇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提高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 654-2006)编制,本标准明确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并与云南省地方标准DB53/270-2008《消防安全管理技术规程》和《玉溪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等标准等相衔接。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辖区内具有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功能并向公众开放的室内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酒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等娱乐、健身、休闲场所。

第三章 建设标准

第二条 公共娱乐场所遵循“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的管理原则。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持每日开展防火检查和巡查,落实员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期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场所消防安全。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疏散预案。

(二)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三)营业期间每2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建立巡查记录。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四)制定员工发现、举报和消除火灾隐患奖励规定(如:发现电线陈旧、老化;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损坏;顾客乱扔烟头行为的致止及主动消除危险火源等)。

(五)营业结束指定专人负责清查,建立清查记录,消除火灾事故苗头。

(六)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第三条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 单位应建立防火档案,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第五条 消防控制室内应上墙悬挂以下制度、图示及程序:《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消 防控制室系统报警点平面位置图》、值班及工作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第六条 消防控制室内应有及员工消防安全培训记录、应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消防设施一览表、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等资料,记录和表格应统一制作。

第七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应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保障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不间断值守岗位,做好消防控制室的火警、故障和值班记录;发生火灾时迅速有效处置。

第八条 消防控制室内不得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并保持整洁。

第九条 单位应组建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应少于本场所从业人员数量的30%。

第十条 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每月不宜少于一次,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问题,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

第十一条 单位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2小时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防火巡查宜采用电子巡更设备,并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防火巡查的主要内容:

(一)用火、用电是否安全;

(二)通道、出口是否畅通;

(三)照明、标志是否完好;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

(五)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六)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七)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八)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十二条 单位应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每月进行一次检查。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二)安全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三)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完好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七)防火巡查落实情况;

(八)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

(九)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十)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十三条 员工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报告上级主管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并对整改完毕的进行确认;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第十四条 公共娱乐场所的外墙上应在每层设置外窗(含阳台),其间隔不应大于15.0m;每个外窗的面积不应小于1.5m2,且其短边不应小于0.8m,窗口下沿距室内地坪不应大于1.2m。

第十五条 使用人数超过20人的厅、室内应设置净宽度不小于1.1m的疏散2 走道,活动座椅应采用固定措施。

第十六条 休息厅、录像放映室、卡拉OK室内应设置声音或视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其画面、音响切换到应急广播和应急疏散指示状态。

第十七条 单位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第十八条 各类灯具和音响设备的设备配线,应当采用穿金属管保护的铜芯导线或者护套为非燃材料的铜芯电缆,并按照不同的使用要求分别划分支路,分闸控制;移动式电具的引线应当采用坚韧的橡胶套电缆,插头和插座应当保持接触良好。

第十九条 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室内一律不得燃放任何烟花爆竹。

第二十条 场所内严禁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第二十一条 按照营业面积核定容纳人员的数量,并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备案,日常营业不得超员。容纳人员不能超过0.5人/平方米,影视放映场所容纳人员不能超过1人/平方米。

第二十二条 单位应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组织至少一次演练。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火灾现场通信联络、灭火、疏散、救护、保卫等任务的负责人,并明确分工协作;

(二)火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和人员救护的组织与调度程序和保障措施。第二十三条 公共娱乐场所要做到 “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大火控得住”。

(一)场所员工要熟练掌握灭火的基本方法,会使用本场所配(设)置的手提(推车)式干粉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会使用室内消火栓出水灭火。

(二)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场所,值班操作人员要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和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三)每年开展一次灭火竞赛活动,对获得名次的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灭火和应急疏散各项职责应由当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承担。主要职责如下: 通信联络:负责与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之间的通讯和联络;

(一)灭火:发生火灾立即利用消防器材、设施就地进行火灾扑救;

(二)疏散:负责引导人员正确疏散、逃生;

(三)救护: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四)保卫:阻止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火灾现场,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调查;

(五)后勤:负责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第二十五条 当确认发生火灾后,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同时开展下列工作:

(一)向公安消防机构报火警;

(二)当班人员执行预案中的相应职责;

(三)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营救被困人员;

(四)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扑救初起火灾;

(五)派专人接应消防车辆到达火灾现场;

(六)保护火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第二十六条 公共娱乐场所的员工要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

(一)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培训,使其掌握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基本技能及火场逃生自救本领。

(二)每月第一周的周四开展消防演练活动中,加强员工逃生自救能力的培训,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

(三)熟悉场所建筑物的每个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四)在疏散走道和安全口处距地1米的墙上配置防毒面具,发生火灾时供人员逃生使用,配置标准为场所容纳人数的20%。

(五)在疏散走道和安全保出口处靠墙适当位置设置毛巾盒和储水容器,发生火灾时在场员工指导顾客用水浸湿毛巾悟住口鼻迅速逃生,毛巾配置数量为场所容纳人数的80%。

第二十七条 单位应通过张贴图画、悬挂标语、组织观看录像、举办消防文化活动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第二十八条 单位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集中消防培训,并对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消防培训包括下列内容: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五)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第二十九条 单位应在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和器材等部位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识。

第三十条 本标准未尽事项,按有关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第三十一条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标识设置要求

(一)场所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应设置总平面布局标识,标明单位的消防水源、水泵接合器、消防车通道、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安全出口和疏散路线、主要消防设施位置等内容。

(二)多层公共娱乐营业场所应当每层设置平面布局标识,着重标明本层疏散路线、安全出口、室内消防设施位置等内容。

(三)场所主要出入口、主要疏散通道应利用电子屏、固定宣传版面等方式设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承诺的标识,并设置宣传单位安全经营理念的标语口号、公共场所防火事项、火灾报警、安全疏散、逃生自救常识等内容的标识。

(四)场所的营业吧台、工作间、消防控制室、办公室、配电室等部位应当设置消防安全制度、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等标识。

(五)场所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止使用明火”标识。

(六)公共娱乐场所包房的房门后中上部应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图。

(七)公共娱乐场所内的消防设施标识应使用发光型标识。

(八)灭火器宜放置在灭火器箱内,灭火器放置点、灭火器箱的箱盖上方应设置标识,标明名称、操作使用方法、维护保养责任人及维修时间。

(九)室内消火栓箱上应设置标识,标明名称、操作使用方法、维护保养责任人及维修时间,提示不得圈占、遮挡。

(十)手动火灾报警按钮附近应设置火灾报警按钮标识,并标明使用方法。(十一)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场所应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检测合格标识、标明系统名称、使用编号、维保单位、检验单位、检验负责人、检验日期等内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检测合格标识应张贴在醒目且有人值守的地方。

(十二)场所设有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设备的,其标识设置还应参照《消防控制室消防标识化管理标准》执行。

(十三)安全出口和疏散门附近应设置“严禁堵塞、占用、上锁和安装铁栅栏”等标识。

(十四)应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十五)安全出口门上应设置“严禁锁闭”标识;常闭式防火门上应设置“防火门请随手关闭”标识;普通电梯应在电梯门及附近设置“火灾时严禁使用电梯逃生”标识。

(十六)设有防火型报警逃生门锁的安全出口上部应设置灯光安全出口标识,逃生门上方醒目位置应标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十七)室外地下消火栓、水泵结合器附近的墙面上应设置标识,标明名称、使用方法、维护保养责任人、维护保养时间。

(十八)消防水池醒目位置应设置标识,标明取水口、容积。(十九)消防车道附近应设置消防车道标识,标明“消防车道”字样及宽度,提示严禁占用。

(二十)消防安全宣传标识内容应根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更新。

(二十一)单位应加强对消防标识的维护、管理,如有破损、缺失的,应及时更换。

(二十二)消防设施器材标识需要标明管理人、检查维护时间的,管理人变更及每次检查维护后,应及时注明。

(二十三)做好场所 “三提示”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做到“七个一”(在醒目位置设置一张单位总平面图、每个楼层或房间设置一张疏散指示图、每个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一个使用方法标牌、每个安全出口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标志、疏散走道每20 m设置一个疏散指示标志、消防车通道每50 m设置一处提示性标牌、每个危险场所或部位设置一个警示性标牌)和“6本1册”的统一规范。

(二十四)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对老员工每年至少进行2次培训,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会查改火灾隐患;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懂逃生自救技能、会组织人员疏散”的“三懂三会”要求。

(二十五)场所积极订阅“火凤凰”和“人民公安报消防周刊”,为员工提供学习消防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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