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监管论文范文

2024-07-16

海关监管论文范文(精选6篇)

海关监管论文 第1篇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对外贸易中的作用论文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尤其是自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我国面临的对外贸易形势日益严峻,为了承接国际产业和产品的转移,海关在不同的发展时期和不同的地点设立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这些区域提高了我国对外开放水平,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下文研究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对外贸易中的作用。

摘要: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的对外贸易受到了严重的影响,进出口贸易总额严重下降,亟需通过各种方式为低迷的对外贸易注入一剂强心剂,其中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作用尤为重要。基于此,本文分析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对外贸易中的作用,提出了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建议,以期能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对外贸易;经济发展

中图分类号:F752.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3-000-02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根据我国具体国情,积极借鉴国际成功的经验而设立的特殊区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主要负责承接产品转移和开展对外加工贸易,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起到了不可小觑的作用。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新常态,对外贸易并不景气,我们更应该充分重视并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作用,进一步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模式分类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经国家批准,在境内设立的具有联接国内外市场、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等特殊功能的,由国家海关进行监督和管理的特殊区域。截至目前,我国已经在较多地区设立了上百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对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模式具体包括以下六种,分别是: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园区、保税港区和综合保税区。其中,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和保税物流中心三种模式属于保税监管场所。这些模式都是我国海关特殊监管体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们之间的联动不仅可以促进我国的对外贸易发展,还可以对周围地区的经济发展产生带动作用。

二、常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作用

(一)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及保税港区

1.保税区

保税区不仅能够增加有关部门的收入,而且有利于国际贸易往来,只要是在海关的监管范围之内,保税区就可以对运入的货物进行存储、分类、包装和展览等活动。对于从海外运来的货物,保税区也需要对存放在其中的货物收取一定的仓储费用。自1990年我国建立了第一个保税区以来,我国保税区的数量一直在增加,保税区进出口额占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额的比重也呈现出较快的增长速度。

2.保税物流园区

保税物流园区是为了降低企业的通关经济成本和提高企业的通关效率而建立的一个特殊区域。保税区将自身的政策优势与港口的良好区位优势结合在一起,实现了区港一体化的管理和运作。上海高虹桥保税区在2003年通过了国务院的.批准并与邻近的港口建立了联动点,成立了保税物流园区,2004年以来上海先后成立了十多个保税物流园区。这些正在运营的保税物流园区,大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园区内的企业数量和经营总额逐年上升并且上升速度较快,推动了保税物流园区经济的快速发展。

3.保税港区

在经济全球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保税港区应运而生。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中,保税港区是功能最齐全并且效益较好的特殊监管区域。保税港区不仅具备港口的功能,而且具备国际中转、出口加工、货物采购等多重功能,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大大促进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自2005年成立第一个保税港区以来,我国的进出口贸易总额逐年增加并且呈现出较快的增长速度,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出重要的作用。

(二)出口加工区

出口加工区一般会设立在经济比较发达、人力资源比较丰富、交通相对便捷以及贸易比较便利的地区。截止目前为止,我国出口加工区的数目有60多个。出口加工区成立的目的是为了出口货物或进行产品加工、装配、组装。作为经济特区的形式之一,出口加工区扩大了本区域的对外贸易,引进了国外的人才、资金和先进的技术,增加了地区就业机会,能够加快该区域经济结构的转型并对周围地区的发展产生辐射作用。

(三)跨境工业园区

跨境工业园区可谓是集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的政策于一身的特殊区域,因为跨境工业园区在实行保税区政策的同时,在货物进出口时执行出口加工区的政策,所以在此区域内进行贸易不会产生增值费用。但是有一点值得强调,除了海关以外,由于该区域是跨境工业园区,所以在此驻扎的边防部队还要对出入境人员进行人身检查和登记。跨境工业园区在带动经济发展和促进就业方面发挥了不可小觑的作用,并且对周围地区产生较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国民收入。

三、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建议

我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是息息相关的,在经济全球化快速发展的大趋势下,当前的管理方式和管理理论已不能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因此,我国的对外贸易发展方式不能仅仅进行形势上的改变,还必须经历从量变到质变的完美转变。以下是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整合及叠加

国务院及海关总署加大了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整合和政策叠加的力度,其根本目的在于加强各个区域间的联动作用,并以此推动和促进经济的发展。在功能整合方面,中央要具体明确各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做到明确分工和错位发展,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管理模式,相关部门不仅要建立具体负责联动的机构,还要创新区域的发展模式。同时国家应建立新的发展体制,如在保税区建立绿色的运输通道,形成一个高效的保税网络体系。此外,各个特殊区域内的产业也可以采取合作的方式,促进各个区域的功能、管理模式的有效整合,争取形成统一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管理模式,以促进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形成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有效政策导向 作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力量之一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其政策必须不断地进行更新和优化,以适应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发展,为此国家要根据具体的时代背景和经济的发展阶段出台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有效政策。首先,相关部门应该调整目前的有关政策,加快引导区域内现有产业的升级。其具体政策包括结合经济的具体发展状况制定产业发展的正确方向,避免规模较小和资源消耗较大的企业进入,避免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关联不大的企业进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应拉动国内知名的、有实力的企业进驻园区,起到拉动内需的作用,同时要引进国外的企业进入特殊监管区域,为该区域经济的发展注入新的血液。其次,相关部门必须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退出机制,实现资源的高效优化组合和效益的最大化,通过制定多样化的退出模式,降低企业的损失,形成高效的市场退出政策。

(三)完善海关监管制度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生活节奏的加快,以前制定的许多经济制度已经不能够适应当前经济的发展、不能处理当下遇到的问题。同样,我国对海关的监管制度也不能较好适应当前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经济发展需要。因此,根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的特殊情况,相关部门在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时,一定要体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的具体情况。例如。货物管理的备案及其后续手续办理过程复杂,阻碍了管理效率的提高,所以国家应将货物管理陆续放开;手续的复杂增加了企业的通关成本,进一步影响了区域的联动性发展。只有进一步完善海关的监管制度,才能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中转功能得以有效发挥。

(四)实现功能效应最大化

要实现功能效应的最大化,首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应该根据自身的发展情况,实现物流、贸易、加工等功能的融合与统一,尽量扩大区域内企业的经营范围。其次,管理部门应允许国内不属于保税区域内的转关产品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转货、集拼等相关业务,并且开展转口贸易,进一步拓展国际中转等相关功能。再次,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应增加保税仓库等,允许进行加工、维修、组装等业务,尤其要开展国际维修的保税业务。

四、结语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虽然目前而言,其在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方面还存在较多的问题,但是我们有足够的信心相信,经过政府部门和海关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必将很好地实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对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推动作用。今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的重点应放在促进区域联动方面,以此带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整合和政策叠加,不断优化升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政策导向,并形成促进对外贸易良好发展的政策环境,更好地推动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林叶青.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促进外贸发展的作用探讨[J].经营管理者,2015(8).

[2]王明达.特殊监管区域的发展之路[J].物流工程与管理,2008(11).

[3]赵燕.保税监管区税收政策浅析[J].市场周刊,2008(8).

海关监管论文 第2篇

1、现有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种类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并由海关实行封闭监管的特定区域,包括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跨境工业园区和综合保税区。改革开放以来,特殊监管区域在我国产业格局中发挥了先导、辐射、拉动等十分重要的作用。

2007年,全国特殊监管区域已经有5大类80多家,实现进出口总值2562多亿元,占全国外贸进出口总值的12%。

2、普通通关模式

(1)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外之间进出境货物通关流程

以出口加工区为例,海关对加工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实行直通式或转关运输的监管模式,由监管车辆将货物运离或运至口岸海关并实际进区或离境。(2)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内之间进出货物通关流程 以出口加工区为例,按照389号令及相关文件规定,出口加工区内企业的货物进出应在加工区完成报关,从加工区以一般贸易等方式进口货物均需在加工区完成报关征税手续。

3、区域通关模式

2006年8月总署下发的《海关总署关于印发〈跨关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署监发〔2006〕379号)规定,“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是指符合海关规定条件的守法水平较高的A类企业,在其货物进出口时,可以自主选择向其属地海关申报,并在货物实际进出境地的口岸海关办理货物验放手续的一种通关方式。文件规定,对出口加工区、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中心)、保税仓库的进出口货物,暂不适用于“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方式。

二、现有通关模式对区域发展和区内企业的影响

1、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外之间进出境货物

因为现有规定要求特殊区域与口岸间货物往来需要按照转关运输监管,不仅增加了企业的运输成本,经多个海关中转的转关运输办理手续也十分不便。

2、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内之间进出货物 内地企业从口岸特殊监管区域进口货物,往往需要派人或委托口岸代理保关,不仅单证往来频繁不便,也不利于将企业属地化管理。

三、保税监管改革的通关模式

1、《保税监管改革指导方案》的新思路

2007年月,总署下发了《保税监管改革指导方案》(2007年修订),方案中要求逐步建立保税货物流转管理新机制。要建立涵盖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两大监管体系的保税货物流转管理机制,沟通保税货物的“进、出、转、存”各个监管环节,实现对保税货物的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到位。一是按照既要最大限度便利货物保税状态下的流转,又要确保实际监管到位的管理目标,重新梳理、修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制定《保税货物流转管理办法》,全面整合保税货物在特殊区域之间、特殊区域与保税场所之间、特殊区域和保税场所内外之间以及企业之间的进出口、深加工结转、外发加工等管理方式,从制度上统一规范保税货物的流转管理;二是运用信息化技术,建立用于明确和规范收发货人法律关系及责任的“保税货物大账册”,同时建立用于监控承运人行为的“运输工具点对点交互网络”,形成一个在所有区域、场所、企业以及口岸现场之间均能实现便捷运行和有效监管的保税货物大流通监管系统,并逐步取代现行的“转关运输系统”;三是对于从保税港区、保税物流园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起运的进出口货物,参照“属地报关、口岸验放”以及“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方式办理相关通关手续,建立保税物流监管网点与口岸通关监管网点之间的联动配合机制,顺畅口岸与区域、场所之间的流转。

2、特殊区域适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新模式探讨(1)进口

口岸→特殊区域

按照《保税监管改革实施方案》的创新思路,区内企业是属于海关围网管理,诚信度和守法程度高,在两地海关加强联系,确保监管的前提下,两点之间可不采用监管车运输,最终实现“特殊区域报关、口岸验放、企业自运、卡口入区”。特殊区域→境内其他地区

对从特殊区域提取货物的情况,海关也应允许企业在属地报关,特殊区域在卡口通过风险分析进行选择查验,这样既可以实现海关对属地企业的全面管理,也可减少特殊区域通关压力。(2)出口

特殊区域→境外

按照《跨关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操作规程(试行)》规定,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运抵口岸并取得出口口岸订舱数据后,才可选择“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方式,录入《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向属地海关进行申报。而加工区实行卡口管理,要求货物出卡口时向海关申报,故由出口加工区通过口岸出口的货物暂无法实行“属地申报,口岸验放”。

(三)特殊区域间货物互相流转 特殊区域→特殊区域 目前,《海关保税货物流转管理办法》正在起草过程中,办法出台前,对特殊区域间的货物流转,可选择“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方式参照执行。

比如:加工区之间货物的往来,要求由收、发货物双方联名向转出区主管海关提出申请,经海关核准后,按照转关运输的有关规定办理。加工区之间往来的货物不能按照转关运输办理的,转入区主管海关应向收货企业收取货物等值的担保金。转关运输和向海关缴纳风险担保金都会大大增加企业成本和资金压力,而且,转入转出方企业都在海关围网管理的特殊监管区域内,主观违规的风险较小,在加上货物实行入出特殊区域的卡口管理,货物的收、发监控是有保障的。所以,对此类货物实行“特殊区域报关、企业自运、卡口入区”是可行的。

四、对特殊区域适用新模式的风险评估

1、风险分析

风险管理是海关管理制度上的一次历史性变革。我们要在深入了解区域通关风险特征的同时,对物流监管进行科学分类,通过全过程、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动态管理和控制,努力实现高效运作和有效监管。通过风险信息、物流信息与相关业务信息的有机融合,对物流实施全过程的监控。通过物流监控“前”、“中”、“后”的有机融合,进一步加强货物的实际监管。

2、风险评估

运输风险:极少数蓄意走私的企业可能无海关监管的运输途中掉包货物或飞料。

查验风险:申报地与查验地相隔遥远,选查指令的下达如果没有经过充分的风险分析,可能造成货物品名、数量不符等风险发生。违规情况处理的风险:口岸海关在查验过程中发现的走私违规情事,要求由口岸海关负责移交处理,需属地海关协助调查的,属地海关应该积极予以配合。实际工作中,因为申报地海关海关与查验地海关属不同关区,资料的调取、情况的核实、走私违规性质的认定可能脱节,可能造成违规处理不及时等风险。

联系配合脱节风险:如对大宗散货、取样送检以及报关单的删除、修改、删单重报等管理的实施细则,要求由区域内相关直属海关依据总署的有关业务规范共同协商制定,两地海关的配合如果出现疏漏,势必造成货物提取或发运不及时等风险。

五、解决方案

1、实施“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两地海关签定严密的联系配合办法,通过制度的健全从源头上避免程序上的风险发生。

2、加强风险预警分析。加强对重点商品的选查风险分析,科学合理的下达布控指令,减少查验率,提高查获率,目的是打击违法企业,保障守法企业的顺利快捷通关。

3、尽快制定配套办法,为特殊监管区域适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政策提供法律保障。特殊区域的政策不特殊,有些反而还不如区外的反映由来已久,海关只有根据客观情况的发展变化,科学分析判断,尽快制定配套办法,这样才能为目前我国80多家特殊区域注入新的活力,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提供制度保障。

4、通过企业等级管理控制风险

海关监管为物流“量体裁衣” 第3篇

物流的现实状况和WCO框架

全球物流是跨国间的物资、信息和资金流动。历史上, 各国海关都是一种只沿本国政治和地理边界设立的管理机构, 长期以来, 货物和人员的跨境运输活动都必须遵守这种管理的地理格局, 跨境的货物、人员都必须通过这个关卡式的管理机构才能进入进口国的关境。各国海关为了对进出口货物实行实际监管而要求运载货物、人员的运输工具必须从海关规定的地点进出关境, 进出境货物和人员需要办理海关通关手续, 货物又要换装其他国家的运输工具, 改由别国企业提供运输服务。这一规定对于跨境运输服务来说, 意味着运输服务的中止和服务提供人的更替。为促进全球物流的发展, 海关不断改革进出境货物转关、转口运输监管制度, 准许进境货物和人员可以不必在所进入国家的海关边境办理正式通关手续, 而可以不间断地直接进入该国国内, 直达目的地, 还可以借经这个国家的关境运输到另一个国家, 其间货物和人员无需换装运输工具, 由同一个承运人提供跨国界运输服务。

此外, 海关还对国际运输工具所使用的燃料、机组人员的给养以及向乘坐国际运输工具的旅客提供的食品, 均制定了特殊的监管制度, 以使它们能够免征关税, 降低了全球物流的成本, 大大促进了其迅速发展。

中国海关监管原来更多强调的是贸易便利化, 而现在实际上更强调的是安全便利, 也就是说在安全前提下进行对外贸易。其中WCO主要指的是和其他海关的协作和中国海关推出的一些重要措施。据悉, 现在有147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意向。这个框架包括了四个核心要素:第一, 框架提高了进口和转运货物以及对提前得到电子单信息的要求。以前是船靠岸了以后, 现在是飞机起飞的时候, 或者火车快要到达的时候就可以提前。这个运转最早是美国海关2003年提出的, 世界海关组织确定这个框架以后, 世界大部分海关都会执行装船前24小时向海关申报集装箱的协定。欧盟将在2009年7月1日正式执行的另一个协定更是规定, 飞机到达前, 长途的要在四小时之前申报, 短途的在起飞的时候就要申报。第二, 加入WCO框架的国家都应针对恐怖主义和其他安全威胁采用一致的风险管理手段, 针对恐怖主义, 有协议的国家海关可以提前对进口货物进行分析, 统一风险规则, 过道以后, 立刻可以放行或者是查验。也就是说, 各国海关之间对风险有一个统一的基本认识。第三, 应进口国的合理要求, 出口国海关可在风险布控手段的基础上, 利用非侵入式查验设备, 如大型X光机和放射性探测仪, 对出口的高风险集装箱进行查验。第四, 框架解释了在满足供应链安全的最低标准并参照最佳做法的前提下, 成员国海关可向商界提供的相应便利。

也就是说, 物流过程中海关申报所占用的时间会越来越少, 程序将不再成为高效物流的“瓶颈”。

创新改革与各国海关的联动

经过反复考量的海关监管改革, 果然不负众望, 让全球物流“流动”起来。

郝司长的体会就是如此, 第一是海关和海关之间的合作更加顺畅, 货物到了关境都是自动放行, 只要仓单已经到了, 一经扫描, 电子关锁自动锁上, 就可以封住。第二是在出口之前, 企业只需提前申报采购清单, 申报以后, 再由海关确定申报的货物, 然后再向海关申报报表, 包括货物的指定地。在海关办理出口的时候, 直接从车上开始检查, 只要一扫描就可以。极大地提高了效率, 同时也保证了货物的安全。

从改革对外贸易产生的影响来看, 中国与世界的贸易也在形成良性互动, 其中, 海关监管的灵活性功不可没。美国向中国提出CSI, 即集装箱安全协议。“举例来说, 就是中国海关现在派人到深圳和上海, 美国方面已经提前到了, 就可以要求进行分析, 分析以后, 和中国海关商量如果最终要查验, 最后由中国海关查。中国海关再进一步分析, 认为这个可能有风险, 就不能通关。如果查完了, 没有风险, 到美国就不用查了, 过去以后就可以快速通关。”郝司长解释道。美国海关大概87%以上的货物都采用这种方法。并且, 美国和中国质检总局一起签署了一个计划, 在中方确定的港口安装门口式辐射探测设备。

从中欧方面来看, 中国和欧洲从2006年开始谈中欧安全贸易智能航线的试点计划, 2007年11月中旬在深圳海关和英国的港口或荷兰的港口进行试点, 这中间包括海关的数据交换。海关之间进行数据交换然后互认监管结果, 还有统一风险规则等, 经授权的经营者以智能集装箱的应用为基础, 实现对物流的全程监控, 建立安全便利的运输链条。目前规模虽然不是太大, 但是它的货物将来要深入一线, 可以进行互换, 互补并与中国其他地方的海关进行合作, 这样通过两个国家海关之间的联系, 为贸易增加便利, 对促进企业守法也是大有裨益的。

我国海关与俄国海关的合作主要精力放在打击灰色通关上。其实不仅仅是俄罗斯, 还包括中东的其他一些国家, 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在进口的时候他们找一些公司, 货物通关以后他们没有任何通关的单证, 在接受检查的时候, 往往是属于非法的。不仅如此, 中俄还开展了数据交换及实行边境一站式检查。

通关将日益便捷

我国传统的通关方式呈橄榄型, 实际上到现在这种通关方式在很多国家还在沿用, 也就是说货物运过去以后才开始报关。而现在的海关监管制度讲究仓单提前申报, 提前申报以后, 事先进行风险分析决定要不要查验, 货到立即放行, 这样通关速度就提高了。另外, 信誉比较好的大企业更有优势, 可以和海关合作进行仓单提前申报, 一经申报, 海关直接办理查验报关手续。虽然目前这个制度主要是在大企业内实行, 但相信将来随着不断的发展, 会有更多的企业享受这种通关方式。

从2006年起, 我国海关就推出了虚拟通关, “简单地说就是你的货物如果在北京申报完以后, 到海关进行查验, 这时候实际在天津就办理放行手续了。现在已经有这样做的了, 比如说在山西申报的, 在天津就放行了, 或者说在西安申报, 在连云港就放行了, 现在很多海关都在实行。出口也是一样, 当你装了箱以后, 向属地海关出示所在地海关的申报就可以过关了, 这样大大提高了效率。”郝司长如数家珍地介绍。

目前, 我国海关正在建立一个仓单提前申报制度, 这一制度在美国已经建立了, 而欧盟将在2009年的7月1日正式实行。这无疑意味着, 通关手续会越来越便捷, 会更好地为我国国际物流提供便利。

仓单提前申报制度的含义是:第一, 海关得到了申报信息以后, 企业还可以再补充, 申报时间为在装船前24小时, 空运如果是长途的就是4小时, 而短途是在起飞之前, 铁路是提前2个小时, 公路也是提前2个小时。海关的作用主要是进行风险分析。

第二, 货到之后, 海关立即放行。实际上企业从中得到最大便利。

第三, 变更仓单申报。出口货物装箱前就申报, 海关就要进行风险分析, 同时要进行数据交换。当货物要装船了, 所有的货物都办完手续了, 要征得海关同意才可以通关。而监管场所是要在货物运走之后, 再向海关修订一下, 要给海关一个准确的信息。期间对集装箱进行多次扫描, 每一次扫描都要保证集装箱是没有被非法打开过的。在集装箱入关的时候, 要记录集装箱是什么时候进来的, 出去的时候要核销掉, 这样集装箱进来之后, 在半年之内只要不出去, 就可以在中国自由的交换。如果超过半年还没出去, 要么延期要么征税。

中心城区服务型海关监管研究 第4篇

【关键词】上海自由贸易区;中心城区;服务型海关;海关监管

一、中心城区海关创新服务模式的必要性

2015年以来,世界经济仍处在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增速可能略有回升,但总体复苏疲弱态势难有明显改观,上海经济仍处于创新转型关键期,中心各区功能定位日趋明确,产业和需求结构全面调整,区域经济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区域间产业梯度转移速度加快,核心经济圈正在形成。

为顺应地方外向型经济发展,营造更加便捷、高效、安全的口岸环境,上世纪90年代初,上海海关在浦西中心城区设立了海关机构。经过近20年的不懈努力,目前中心城区海关已发展成一个岗位全、人员精的区域服务型海关,承担着通关、加工贸易、企业管理、减免税审批等多项职能。

新形势下,作为全国经济基础最好、发展水平最高的核心地区的海关服务机构,中心城区海关面临机遇与挑战共存的发展局面。一方面经济全球化发展,科技创新孕育新突破,产业结构面临新变革,为其拓展海关业务、优化海关监管带来了重大机遇;另一方面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商务成本攀升,高层次人才缺乏等问题,凸显了发展面临的瓶颈,使中心城区海关深刻体会到加快转变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迫在眉睫。

二、运用渐进决策模型的理论基础

1.渐进决策模型的概念

在渐进决策模型视角中,政策制定的实际过程并不完全是一个理性过程,而是对以往政策行为的不断补充和修正的过程。公共政策是对过去政府活动的延伸,即政府在旧有基础上把政策稍加修改,决策者通常是以西安哟的合法政策为主。因为一种和以往政策越不同的方案,其后果越难预测,政策可行度就越低。运用渐进决策模型研究中心城区海关建设,就是在自贸区创新制度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延伸和推广,进一步提升现有政策的效用。

2.自贸区创新制度与服务型海关的内在联系

一方面,服务型海关是自贸区建设的应有之义。自贸区海关监管的创新,不仅在整体上形成以服务为主的工作态度,也在细节中灵活把握服务监管的方式,打造服务型海关,使通关更加便利,管理更加智能,功能更加丰富,环境更加优化;另一方面,自贸区创新制度是服务型海关建设的催化剂。2014年,自贸区海关制定出台23项海关监管服务创新制度全部落地生效,其中通关便利化改革6项、保税监管改革3项、功能拓展改革4项。随着自贸区建设的深化,海关服务把关的价值也在进一步显现。

因此,基于自贸区创新制度和现有的关地合作制度,可以探索运用渐进决策模型,叠加服务理念,将自贸区创新制度在区外的中心城区复制推广,完善中心城区服务型海关建设。

三、中心城区海关建设面临的挑战

1.中心各区发展定位各异且日趋明确

上海“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指出,将“突出区域主导功能,加强分类指导,形成发展导向明确、要素配置均衡、空间集约集聚的发展格局”。近年来,中心城区各区定位日趋清晰。黄浦区充分发挥外滩作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区的战略定位优势,突出外滩金融集聚带“一带”与南京路、豫园、世博会园区等“三区”的联动发展,坚持以“一带”带动“三区”,以“三区”联动“一带”;徐家汇正酝酿“二次创业”,结合该区人文优势,将计划形成“一圈三街多点”的环徐家汇商圈商业新格局;长宁区则更注重能够孕育出新业态的培育型、潜力型企业,以创新企业为核心,集聚各种产业围绕其发展为一个庞大的全新服务业态;杨浦区坚持大学校区、科技园区、公共社区“三区融合、联动发展”的核心理念,支持环同济知识经济圈;虹口区则依托货运企业集中的行业优势提出“航运虹口”的概念。

2.重点行业的发展需求不断升级

当前整体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影响各地区经济平稳运行的不利因素仍然较多,不同类别的行业发展面临着诸多不同类型、不同难度的困难和挑战。

一是保税仓库企业面临业务拓展瓶颈。高端艺术品、化妆品、皮革制品等保税仓库业务新领域亟待探索和研究,从归类、审价、通关、查验等层面探讨创新性通关监管流程,成为助力中心城区文化基地功能拓展的重要内容。

二是科技创新企业发展崛起。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的科技创新企业,在促进经济转型发展、支撑微小产业可持续发展、扩大社会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科技创新企业仍然面临创新能力有待加强、创业环境有待优化、服务体系有待完善、融资渠道有待拓宽等问题,需要进一步优化海关通关监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四、渐进决策模式下推进中心城区服务型海关建设的基本路径

在原有的关地合作、自贸区改革的基础上,对决策进行修改和完善,使关地合作定位更明确,使部分需求明显的自贸区制度创新推广至区外的中心城区。

1.以服务各区功能定位为导向,助推地方发展

加强关地配合,形成促进经济发展合力。黄浦区、静安区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畅通沟通联系渠道,促进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主动为长宁区虹桥贸易便利化“一站式”服务品牌窗口和上海虹桥航空服务业创新试验区提供业务指导,为黄浦区核心城区建设、徐汇区“滨江文化创意园”等地方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政策指导和通关便利。走访各区相关部门,宣传海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及时掌握地方政府需求。联合长宁区商务委在辖区10个街道(镇)成立海关事务联络员队伍,将海关服务触角延伸到基层;对接地方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区商务委等部门做好前期调研。

2.积极推动自贸区创新制度复制推广

结合辖区内企业实际情况,“工单式核销”、“批次进出、集中申报”、“仓储企业联网监管”、“保税展示交易”4项制度的复制推广,营造便利贸易环境。

一是创新保税仓库监管模式。推动保税仓库功能拓展,针对企业以保税仓库为核心、实现多点保税展示销售功能的需求,探索创新高端艺术品、化妆品、皮革制品等商品的保税监管模式,推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承载区建设,服务“西岸文化走廊”、徐汇滨江工业园区等重点项目建设,支持浦西高端艺术品市场发展。将长宁区公共型保税仓库管理业务移至虹桥贸易便利化“一站式”服务中心,进一步整合管理资源、便利企业办事。严密保税仓库监管,加强对保税仓库核查、盘库、巡库等工作,确保电子账册数据核注准确及时,以引入中介机构开展保税协查为契机,清理保税货物及其进、出、存台帐,杜绝保税与非保税货物混放情事。

二是积极支持中心城区小微科创企业发展。与黄浦、长宁、静安等区相关部门及行业协会联合“送政策上门”,为企业关务管理岗位定人定职提供指导,缓解小微企业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同时,设立“绿色”通关专窗,为科创企业开展海关注册、通关、减免税等业务提供支持举措,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根据中心城区节能环保、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总部企业集聚的特点,加大日常通关查验、企业巡查过程中的监管力度,重点宣传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应用方式。

三是推动关检合作“三个一”。先行先试启动中心城区海关与检验检疫合署办公模式,结合保税仓库特点,设立“关检联合查验点”,推动海关集中申报和检验检疫现场查验举措落地,提升通关效能,联合浦江检验检疫局,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双向应急处置机制,利用服务中心关检联合办公优势,密切海关、检验检疫、仓库、货主四方联系,优化口岸整体通关环境。

五、结论

综上所述,在经济全球化加速,中心各区发展定位日益明晰的趋势下,中心城区海关可基于自贸区改革和现有的关地合作制度,运用渐进决策模型,叠加服务理念,将自贸区创新制度在区外的中心城区复制推广,进一步完善服务型海关建设。

参考文献:

[1]包成洲,《服务型海关建设研究》 大连海事大学 2009年5月.

[2]周毅瑾,《上海“两个中心”建设视野下的 海关服务体系构建研究》 华东政法大学 2010年4月.

[3]刘汉州,《公共服务型海关建设的问题与对策研究一基于广州海关的研究》 中山大学 2008年12月.

[4]李琦,《服务型政府视角下南宁海关职能建设研究》 广西大学011年5月.

作者简介:

海关监管条件说明 第5篇

7禁止出口商品禁止进口商品

A 入境货物通关单

B 出境货物通关单

D 出/入境货物通关单(毛坯钻石用)E 濒危物种出口允许证

F 濒危物种进口允许证

G 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定向)I 精神药物进(出)口准许证

J 金产品出口证或人总行进口批件O 自动进口许可证(新旧机电产品)P 进口废物批准证书

Q 进口药品通关单

S 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

T 银行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许可证U 合法捕捞产品通关证明

W 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

X 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Z 进口音像制品批准单或节目提取单e 关税配额外优惠税率进口棉花配额证r 预归类标志

论新时期海关监管 第6篇

论新时期海关监管工作中的

任务和作用

论新时期海关监管工作中的

任务和作用

【论文摘要】

基于职能分工形成的以部门为导向的监管体系在实践中已显现其固有的缺陷,特别是近十多年来,尽管海关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海关管理仍然没有摆脱传统“守门人”理念的影响,在制度方法上仍然没有改变单一的、逐单逐票验放的传统通关作业模式。因此,建立海关大监管体系,通过转变作业模式,加强和改善海关管理,从根本上解决上述制约海关事业顺利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这对于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社会负荷、落实科学的治关理念,建设和谐海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构建大监管体系形成成为整体监管功能必须转向的趋势之一。

关键字:海关 监管 监管体系 任务与作用

根据《海关法》明确规定海关有四项基本任务,即监管、征税、查缉走私和编制海关统计。海关的这四项基本任务是一个统计的有机联系的整体。海关四项基本任务的基础是监管。海关监管是指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及相关的进出境行为,实施专门的监督管理。保证国家有关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依法出入境的有关法令得到遵守的重要环节和必要的措施,目的是保证有关进出境活动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规范,维护国家主权及利益。2000年以来,开始实施的通关作业改革及配套的机构改革,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职能监控为保障,建立了以集中审单为主要标志的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在国家现有经济管理体系和行政管理体系的大环境中,基本实现了高效运作与严密监管的统一。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外贸总额的急 剧增加,通关模式相配套的海关监管体系逐步出现 了诸多的不适应,比如职能交叉、机构过多、人力 资源配置不合理、行政成本过高等,海关内外要求 改革的呼声比较强烈。海关监管体系既决定于业务管理体系,又反作用于业务管理体系。海关监管体系存在的种种不适应,势必影响到海关业务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因此对海关监管体系存在问题的表现、原因及改革方向、对策进行探讨,使海关工作不断追求“严密、高效、低成本”的目标,是当前海关工作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海关传统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1、内部审批不科学。目前总署和直属海关实现“职能管理”的主要方式依然是“审批管理”。一是审批事项过多,比如减免税审批、加工贸易备 案审批、敏感性商品进出口审批、案件审理审批等等。二是审批环节过多,有的事项法定和人为设定了多级审批,个别审批环节多达十三个,即便扣除审批流转过程,工作效率仍有相当大的提高空间。三是服务功能不足,即职能部门为业务现场提供智力支持的功能不足。

2、机构设置不规范。一是从海关布局看,除一个省〔广东、福建、浙江、辽宁)设置多个直属海关外,直属海关内部的隶属海关和办事处设置同样过多,有的工作量严重不饱和。二是内设机构看,海关法赋予海关监管、征税、统 计、打私四项职能,但从总署到直属海关,把四项职能分解为通关、监管、关税、统计、加工贸易、政法、技术、督察审计、调査、缉私等职能部门。其中缉私和调查部门又普遍内设多个处级机构,许多部门还内设各自的风险管理机构,从而导致海关内设职能机构过多。

3、职能划分不确切。主要表现在:一是职能交叉比较严重,如现场通关征税、验估、担保各环 节与关税之间,报关单证放行、结关环节与监管之间,报关单删除、修改、理单各环节与统计之间不同程度存在职能交叉问题。二是职能分工不够清楚,如审单中心和通关现场的审单岗位之间的职责缺乏严格界定,从而导致通关现场对审单中心普遍存在依赖心理。三是职能部门过多,基层疲于应 付。各部门职能管理实现方式均包括指导、协调、监督、评估、认定的全过程,均以报关单为核心素材,多头向业务现场下达核查要求。四是职能分工过细,导致责任不清。

4、人力配置不合理。“一提加强某项工作就要求增加机构和编制”,这种非科学的人力资源配置思路,使海关系统的人员配置形成“竖立的枣核型”,即海关总署人员相对较少,直属海关职能部门人员队伍庞大,隶属海关一线人员相对不足。全国海关系统共有干部4.6万人,但实际从事一线监管人员仅约1.7万人。规模庞大的直属海关机关人员在行使以审批管理为主的职能管理是不正常的。

(二)原因分析

从形式上看,上述问题有的是海关现有监管水平滞后于全球经济一体化和贸易便利化要求出现的新情况;有的是过去通关改革(机构改革)没有涉及到或解决好的历史遗留问题;有的是伴随通关作业改革衍生出来的一些新问题等。但是究其根本原因,则是计划经济体系下形成的政府海关行政管理思想和模式没有从根本上变革。海关是国家行政机构的一个组成部分,只有把海关监管体系放到国家经济管理体系、行政管理体系的大背景下 去思考和理解,才能找出问题形成的根本原因。

1、在管理思想上。市场经济要求建立有限政府、服务型政府。但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是无限政府、管理型政府。海关也管了报关行业、口岸的卡口和仓库等一些不该管的事。各海关业务管理方式不一,同样业务有的在总关办,有的在现场关办,不方便企业的问题也不少。

2、在管理方式上。市场经济要求在法律法规公开公正公平的前提下,符合规定的政府就应当办。最显著的区别在于,市场经济的管理是动态的授权的,以市场效率为追求目标;而计划经济的管理是静态的权力的,以严密控制为最高要求。这种根本的区别导致了与市场经济相比,计划经济的管理存在着责任不清,效率低下的弊端。

3、在职能配置上。海关监管按决策、执行和监督三个环节进行职能配置,在市场经济体系下实现权力制衡,三者独立行使职权。而目前我们政府及部门职能配置基本上是以适应行政审批为核心,是决策、执行、监督的混合体,决策者就是执行者 同时也是监督者。这就使得职能交叉,监督乏力的问题长期难以有效解决。

二、我国海关大监管体系的构建及作用分析

(一)海关大监管体系内涵

海关大监管体系是我国海关系统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以构建科学高效的职能管理体系为基础环节、以构建务实顺畅的通关监管体系为目标导向、以构建周全可行的监督保障体系为发展后盾的一种创新思想。海关大监管体系在内容构成上主要包括职能管理体系、通关监管体系和监督保障体系。

在职能管理方面,我国海关将立足于海关管理的高效运行,理顺三级事权,明确职能定位,在各层级、各领域建立起规范有序、运作顺畅、监督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完善海关决策指挥、组织协调、督办落实、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管理制度,努力形成环环相扣、完整有效的内部管理链条。在通关监管方面,我国海关将实行以企业守法管理为基础的分类通关模式,通过拓展监管时空,破解当前海关业务量快速增长与人力资源相对不足的突出矛盾,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改善通关服务,为企业占领和拓宽市场、提高竞争能力给予更大的支持。在监管上着眼提高海关监督管理整体效能,发挥一线监管、后续管理、打击走私等各方面力量的综合作用,加强与外部的沟通协作,实现各部门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有效监控,建立起与“大通关”相适应的具有综合性和整体性的海关大监管体系。

在监督保障方面,我国海关通过建立周全可行的监督保障制度来对海关权力进行监督,保障海关工作不骄不躁、高效廉洁。包括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的监督,监察机关的监督,审计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管理相对人的监督和其他社会舆论的监督,重点突出管理相对人和社会舆论对海关工作的监督。

(二)海关大监管体系的构建

1、构建科学高效的职能管理体系

首先,在纵向职能管理上,全国海关仍然沿用原来的集中统一管理的垂直领导体制从上到下实现高效管理。由海关总署直接管理直属海关,直属海关直接管理所管辖关区内的隶属海关,各海关开展工作只需要对上级海关和相关法律负责,减少多头领导所产生的管理成本浪费。三级海关的事权划分应更趋合理,严格按照各级海关事先被安排的基本任务来履行各项职责。

2、构建务实顺畅的通关监管体系

货物通关是海关大监管体系的监管重点。通关监管体系包括一系列通关监管模式,构建务实顺畅的通关监管体系就是要让这一系列的通关监管模式在货物实际进出口时 “通得快”“管得住”。

3、构建周全可行的监督保障体系

虽然震惊中外的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已过去10年有余,但它对国家干部队伍的腐蚀之深和对我国海关权力的公然挑衅的不法行为仍然让人记忆犹新,应时刻引以为戒。海关大监管体系需要构建周全可行的监督保障体系,让海关的工作时刻受到有效的监督。目前,对我国海关工作的监督包括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的监督,监察机关的监督,审计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海关管理相对人的监督和其他社会舆论的监督。

(三)我国构建海关大监管体系的作用分析

第一,有利于我国打造一支高效廉洁的现代化海关队伍。科学高效的职能管理体系和周全可行的监督保障体系的构建,有利于我国打造一支高效廉洁的现代化海关队伍。因为海关大监管体系的职能管理体系以集中统一管理的垂直领导体制实现海关内部复杂事务的层层管理,管理效率大大提高,同时海关总署署内重点职能机构相互间协调紧密,使横向配合到位有效。这样有利于把海关工作置于与海关亲密接触的管理相对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会进一步促进海关廉政建设,减少关员贪污腐败,促使各级海关竭尽全力提高工作效率,打造高效廉洁的现代化海关队伍。

第二,有利于我国提高通关速度便利进出口贸易。务实顺畅的通关监管体系有利于我国提高通关速度,便利进出口贸易。除了在制度上简化进出口通关手续以外,各海关通关大都借助大型集装箱检查设备、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通道自动核放系统、货检及旅检小型X光机、车载移动式车辆检查设备及智能告知管理系统等高科技“武器”,仅“通道自动核放系统”就将原来车辆通过海关通道需要2分钟,一下子缩短到了5秒钟。

第三,有利于我国海关功能从管制型向服务型的转变。我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肩负着税收征管、打击走私、通关监管、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海关统计、海关稽查和口岸管理等七项职责。在全国人民的心目中,海关一直是守护国门的神圣、忠诚卫士,是维护国家利益的钢铁长城。所有这些都在巩固海关那威严的管制者形象。然而,随着我国进出口规模的激增以及国际经济贸易竞争的加剧,服务型海关的构建已成为新形势下的发展需要。科学高效的职能管理体系和周全可行的监督保障体系的构建,将进一步突出我国海关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更容易拉近作为管理者的海关与海关管理相对人之间的距离,减少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果,有利于我国海关功能从管制型向服务型的转变。

参考文献

1、参见〈牟新生署长在2005年全国海关关长会议上的讲话一2005年1月13日》,海关总署办公厅编〈梅关内部情况通报》第1期。

2、参见哞新生署长在全国海关综合治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一2005年4月28日》,海关总署办公厅编痛关内部情况通报》第16期。

3、参见禅新生署长在全国海关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一2005年8月9日》,海关总署办公厅编痛关内部情况通报》第44期

4、李治.从新公共管理到新公共服务的理论发展 武汉:湖北社会科学,2001

5、中国公共管理理论前沿[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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