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担保承诺书范文

2024-06-29

企业担保承诺书范文(精选9篇)

企业担保承诺书范文 第1篇

企业反担保承诺书

西安市就业服务中心:

兹因 单位申请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我公司(公司名称)自愿为其提供信用担保,并郑重承诺:

一、提供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二、愿意作为反担保企业承担相关责任。

企业盖章:

企业法人签字(盖章):

日 期:

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反担保审核材料明细:

一、第三方公司担保:

1、企业反担保承诺书;

2、反担保企

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房产担保:

1、企业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

核后当面退还给企业,复印件附劳密审核材料后。

三、固定资产或自有设备担保:

企业提供资产及设备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自行贷款的企业需提供与拟贷款的材料,内容包含企业

与拟贷款银行、贷款金额等信息。篇二:反担保承诺书

反担保承诺书

本人自愿为借款人 向 借款(借款期限和金额以借款合同为准)元(大写: 万元)的担保人铜仁市碧江区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提供反担保,本人承诺用自己所有包括工资、家庭共有以及与他人合伙经营享有的财产和收益,向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曰起二年,保证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担保费、诉讼费、律师费等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反担保承诺人:

年 月 日篇三:

13、提供反担保公司个人反担保承诺书(实际控制人)每户一份

个人信用反担保承诺书

九江市中天担保有限公司:

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债务人)向___________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分(支)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申请:

1、公司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2、个人经营性贷款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3、个人信用卡消费分期付款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4、保证金敞口授信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大写)万元整(以下均称为银行融资借款)。债务人的该笔债务由贵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为确保贵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之追偿权的实现,本人自愿以个人所有的资产为主合同债务人__________ ___向贵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并作出以下反担保承诺:

一、本人自愿以个人、家庭所有的全部资产与收入为主合同债务人向贵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本反担保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债务本金,以及利息、逾期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三、本反担保的保证方式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无论主合同债务人因何原因未按约定归还借款,本人将在接到贵公司书面通知后的十日内,无条件代债务人承担清偿债务。

四、本反担保的保证期限:自贵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至主合同债务人全部履行完债务之日止。

五、本人承诺在担保期间内,未征得贵公司的同意,不以任何理由将个人财产变卖、赠与或转让他人。

六、本人在作出本担保承诺时是得到本人财产共有人的同意。

七、本人在作出本担保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本承诺的签署、执行及进行与本承诺书有关的任何活动均为民事行为。

八、本承诺为独立承诺保证,不受任何第三方反担保保证而减少或改变本承诺项下反担保责任,贵公司享有独立追索本承诺项下所有担保责任的权力。

九、本承诺书独立于主合同,不受主合同履行状况的影响,无论主合同是否有效,本承诺书仍然有效。本人不以任何理由对任何司法管辖、审判、执行提出异议或抗辩。

十、本承诺书的签署、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合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调无效时可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一、本承诺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反担保承诺人(签名): 资产共有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篇四:反 担 保 承 诺 书1 反 担 保 承 诺 书

我单位职工同意以他的工资收入为借款人小额贷款提供反担保。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履约时,我单位及本人同意兰州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出具扣款通知书后,我单位负责从 工资中代扣借款,直到借款本息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还清为止。借款期间,该职工如发生工作调动、离任等情况,我们将及时通知兰州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

反担保人(签字):

单 位(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兰州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反担保人审核表 篇五:反担保承诺书

反担保承诺书

×××公司:

借款人向×××公司购买(人民币大写)元整的饲料,因本人资金不足,无法全款支付,特申请借款大写 元,于201 年 月 日归还,由×××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企业担保承诺书范文 第2篇

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6〕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 银监会

近年来,主要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快速发展,担保资金不断增加,业务水平和运行质量稳步提高,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担保难等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要看到,目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是担保机构总体规模较小,实力较弱,抵御风险能力不强,行业管理不完善等,亟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的要求,为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机制

(一)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有关规定,在国家用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种专项资金(基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各地区也要结合实际,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

(二)鼓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出资人增加资本金投入。对于由政府出资设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担保机构,各地区要视财力逐步建立合理的资本金补充和扩充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担保机构的资本实力,提高其风险防范能力。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多种措施,组织和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引导担保机构充分发挥服务职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为有市场、有效益、信用好的中小企业开展担保业务,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等问题。

(四)为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各地区可根据实际,逐步建立主要针对从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担保机构的损失补偿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区域性再担保机构,以参股、委托运作和提供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担保机构的设立与发展,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增信、风险补偿机制。

二、完善担保机构税收优惠等支持政策

(五)继续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59号)中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三年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进一步研究完善促进担保机构发展的其他税收政策。

(六)开展贷款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责任余额1%的比例以及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其注册资本金30%以上的,超出部分可转增资本金。担保机构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可按照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七)为促进担保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对主要从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担保机构,担保

费率实行与其运营风险成本挂钩的办法。基准担保费率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50%执行,具体担保费率可依项目风险程度在基准费率基础上上下浮动30%-50%,也可经担保机构监管部门同意后由担保双方自主商定。

三、推进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的互利合作

(八)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及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鼓励、支持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加强互利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根据双方的风险控制能力合理确定担保放大倍数,发挥各自优势,加强沟通协作,防范和化解中小企业信贷融资风险,促进中小企业信贷融资业务健康发展。

(九)金融机构要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创新与担保机构的合作方式,拓展合作领域,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创新,推出更多适合中小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项目。政策性银行可依托中小商业银行和担保机构,开展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转贷款、担保贷款业务。

(十)金融机构要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下放对小企业贷款的审批权限,简化审贷程序,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对运作规范、信用良好、资本实力和风险控制能力较强的担保机构承保的优质项目,可按人民银行利率管理规定适当下浮贷款利率。

四、切实为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创造有利条件

(十一)担保机构开展担保业务中涉及工商、房产、土地、车辆、船舶、设备和其他动产、股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抵押物登记和出质登记,凡符合要求的,登记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为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担保机构可以查询、抄录或复印与担保合同和客户有关的登记资料,登记部门要提供便利。

(十二)登记部门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积极推进抵押物登记、出质登记的标准化和电子化,提高服务水平,降低登记成本。同时,担保机构办理代偿、清偿、过户等手续的费用,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减免。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过程中,有关部门不得指定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质物)进行强制性评估,不得干预担保机构正常开展业务。

(十三)各部门和有关方面按照规定可向社会公开的企业信用信息,应向担保机构开放,支持担保机构开展与担保业务有关的信息查询。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互联互通机制,实现可公开企业信用信息与担保业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五、加强对担保机构的指导和服务

(十四)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由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参加,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与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将其纳入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推进。

无担保企业债券破冰 第3篇

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经历了一波三折的过程,从80年代初的萌芽阶段,到90年代初的一度停滞,再到90年代中期以后步入发展的快车道,企业债券的发展从不规范走向规范,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企业债券总体上发展是非常落后的。比如,2006年年底,我国债券市场余额为8.8万亿元人民币,只相当于美国债券节场市值的3.8%。2006年我国企业融资构成中,银行贷款占84.87%,企业债券占10.07%,股票3.87%,其他占1.19%。我国债券市场流通的不完善,使我国长期以来没有建立完全靠信用体制发行的企业债券,这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市场经济正在走向成熟的国家,是不可想象的。

我国过去企业债券的发展,基本上是在担保体制下发展的。由于国家对企业债券门槛的严格限制,并且长期以来要求必须有强大的担保方作为前提才能发行企业债券,所以我国许多商业银行成为企业债券的担保方,造成大量的风险沉淀在金融系统,对金融系统可能造成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连锁反应。企业债券的成本低于银行贷款成本,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会对银行贷款业务产生“挤出效应”,造成银行客户的流失和贷款业务的减少。出于这种担忧,我国企业债券市场摆脱对银行担保的依赖,进入无担保时代是必然迈出的一步。取消债券担保对于我国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债券市场的长期发展都有重要意义。

我国在新企业债券管理体制下的第一支无担保企业债券——“2008年中国中材集团公司企业债券”日前由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发行,其意义十分重大。本期债券发行总额5亿元人民币,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年利率固定为6.4%。这是2008年1月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以来发行的第一只无担保信用企业债券。在《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了“企业可发行无担保信用债券、资产抵押债券、第三方担保债券”,从而为无担保信用债券发行开启了大门。此次中材集团公司发行的无担保信用债券,是我国直接融资市场发展迈出的重要一步,标志着在新的债券管理体制下,信用债券这一品种在我国正式破冰起航,成为中国债券市场发展史上又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流动性”在现在和将来一段时间都是困扰我国无担保信用债券发展的棘手问题。由于没有建立起真正的流通市场,企业债券长期在银行间流通,这对于企业债券的市场定价不利,不利于形成完善的企业债券市场。由于以往发行的企业债券流动性差和期限较长,保险公司也常常作为自身资产配置的方式购买和持有。而保险公司目前约束保险公司债券投资的相关规定是《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对企业债券投资“必须有银行、国家专项基金担保或上年末净资产在人民币200亿元以上的非金融企业担保”。这使得无担保信用债券的投资者更为单一。

“信用评级”的不规范是影响无担保企业债券发展的另一个障碍。信用评级是企业债券的生命,作为发达的金融市场,美国的标准普尔和穆勒等评级结构对企业的评级影响着国际债券市场的波动。而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建立起让公众信赖的评级公司。由于一些评级公司都是挂在银行的名义下,它们的独立性不能保证,所以它们评级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受到质疑。

虽然有这些不利条件,但随着体制的不断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也会跟进,我国真正的信用债券市场也会发展起来。在新体制下发行的第一支无担保企业债券是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化的前奏。

背景文章

缘何企业债券无担保时代姗姗来迟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发行债券多是担保和以有形资产做抵押。如果以抵押为条件发行企业债券,由于国有企业本身并不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作为抵押的资产基本都属于国有资产,当企业不能履行债务时,作为抵押的国有资产又难以变现,因此我国目前的抵押制度对发展企业债券市场的保障作用有限。所以,我国的投资者对企业债券没有兴趣,这也是造成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缓慢的症结所在。

企业债券市场能否健康发展从根本上说决定于一个国家企业的综合素质。由于我国企业债券的发行主体长期以来都限于是国有企业的身份,企业债券市场是建立在传统的国有产权制度框架上。而传统国有产权制度的明显缺陷是财产权问题—国有企业并不具有独立的财产权。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就会造成企业债券的兑付风险,不能让投资者对企业债券建立信心。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企业是把“信誉”看作对市场的承诺,他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但由于我国国有企业的财产权属于国家,国有企业的管理者们并不会把企业信誉与个人信誉联系起来,企业的失信并不会降低个人信用,因而不可能有内在的动力和压力真正守信用,这就导致了我国许多国有企业没有把信用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使无担保企业债券长期不具备成熟的发展条件。

国有企业的体制不仅造成了对信用的忽视,还导致国有企业“重股轻债”的心理,缺乏发债的内动力。在我国本市场发展的起步阶段,上市公司大多为国有企业。“一股独大”作为国有上市企业的一大特点,曾经长期是我国资本市场不能健康发展的顽疾,这一顽疾直到股权分置的状况解决后方有所缓解。

因为体制上的问题,国有企业的管理者们往往并不是追求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而是期望在职收益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由于国有企业特殊的定期考核体制,发行债券远没有发行股票更能显示管理者的业绩。原因很明显:债券是需要付息和到期还本的,是一种显现的成本,是对企业发展的一种硬约束;而发行股票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成本是隐形的,并不会对国企管理者的业绩考核造成负面影响。

另一个原因是,企业资产负债率高,偿债能力不足。我国企业偏高的资产负债水平使得企业发挥债券财务杠杆的余地十分狭小。例如曾经被媒体热炒的茂炼公司事件,项目总金额为156亿元,但自有资金却只有几千万元,项目的其他资金全部来自银行贷款,其资产负债率之高令人乍舌。

所以,企业债券姗姗来迟的原因还主要是国有企业的体制问题。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企业自主能力的增强,它们会在市场中扮演更加独立的角色,我国的债券市场也将正式迎来无担保时代。

企业担保承诺书范文 第4篇

日本、韩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再担保的主要特点

信用担保的重要作用

日本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经历了近70年历史,为日本中小企业融资以及日本经济的振兴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06年3月,信用担保金 额28.7964万亿日元,占日本中小企业贷款金额12%以上,当年办理担保业务114万笔,担保贷款金额12.9802万亿日元,日本中小企业金融公库为这些担保提供保险(再担保)。

韩国通过政府支持的信用担保基金、韩国技术担保基金和韩国地方信用担保基金联合会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成为韩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

信用担保的逆经济周期效应

日本和韩国的经验和数据表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具有明显的逆经济周期特征,当经济增长放慢或出现阶段性困难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金额急剧放大,由此引发的风险和损失在此后2~3年内迸发,因此,政府需要加强对信用担保的引导,发挥其积极作用,防范系统性风险。

部分担保是防范信用担保风险的重要安排

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建立之初,日本、韩国都采取了政府担保机构向贷款银行提供100%信用担保,随后都实行了部分担保的制度安排,由政府担保机构承担80~90%的贷款风险,贷款银行承担10~20%贷款风险,避免贷款银行“搭便车”,即不承担任何风险的溢价收益。

再担保是信用担保发展的必然要求

日本是世界上政府支持中小企业融资体系最完善的国家,日本中小企业金融公库为52个地方信用担保协会提供信用保险(再担保)支持,数据表明,日本中小企业融资的30%以上与信用担保和再担保体系相关。韩国也于2003年建立了政府支持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联盟,为16个地方担保基金提供再担保支持,2005年度再担保金额达到1.4123万亿韩元,成为韩国中小企业融资和信用担保的中间力量。

再担保的紧迫性

韩国技术担保基金曾经为韩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发挥重要作用,但是,近年来遇到了不良资产问题。与此相对,韩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联盟由于建立了再担保体系,由政府支持的联盟为17个地方担保基金提供再担保支持,发展势头良好。在20世纪50年代的日本,由于单一担保机构难以抵御违约风险,日本政府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再担保)制度,在随后40多年时间,中小企业为日本经济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在信用担保发展有一定基础后,中小企业再担保制度应及早启动,单一担保机构发生风险必然会危及信用担保行业和中小企业融资,我国中小企业再担保制度建设刻不容缓。

中小企业再担保制度建设的经验教训

再担保是信用担保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客观需要,是提升信用担保机构、补偿担保机构代偿损失、防范系统性风险的有效制度安排,通过法律和经济手段(而不是行政手段)引导信用担保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可以实现政府公信力、法人机构高效率、市场有效性的统一。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再担保体系建设不能一蹴而就,必须因地制宜、审时度势,日本、韩国经验必须与我国实际相结合。当前,信用担保在北京市已经有所发展,为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立法或行政措施进行准入限制不合时宜,政府可以将致力于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担保机构纳入再担保框架下,引导这些担保机构专注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特别是为正常条件下不能获得贷款的小企业提供服务。为此,政府应研究不同发展阶段的担保机构,通过再担保机构给予信用提升和损失分担的支持,使得经营良好的担保机构继续放大担保倍数,起步阶段的担保机构能够得到贷款银行的认同。

信息不对称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问题,中小企业再担保机构应整合和优化中小企业信用信息资源配置,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中小企业融资,同时提升社会信用基础,改善地方投资环境。

借鉴日韩经验的建议

截至2005年底,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已达2914家,担保资金815.15亿元,累计担保企业26.34万户,累计担保金额4673.87亿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得到迅速发展。北京市各类中小企业78.9万户,约有8万户中小企业有贷款担保需求,能够获得担保和贷款的中小企业尚不足3%。北京市担保机构60多家,差异较大、分布不均衡,许多担保机构的放大倍数低于2倍。少数有一定规模、运行较好的担保机构已接近放大倍数的极限,更多的担保机构资信未得到贷款银行的认可。

在目前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缺乏、间接融资以银行贷款为主的情况下,迫切需要通过建立再担保机构,提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用、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机制。

操作上,建议中小企业再担保机构发挥提升担保机构信用、分担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损失、行业管理和服务功能,通过政策和经济手段引导和扶植担保机构为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突出政策性载体的附加性,保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融资的平衡发展,防范信用担保行业风险,改善地方投融资环境,提高社会信用水平。

政府主导

管理体制 政府通过增信服务的方式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及时、有效地向中小企业传导政府发展经济、优化产业结构的政策意图。

资本性质 中小企业再担保是政府财政职能的延伸,是优化资源配置的制度性安排,通过再担保机构、担保机构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可以最大限度地放大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当然在确立和保持财政性资金主导地位前提下,可以发挥其他政策性机构功能,以克服财政资金的规模和期限制约因素。

体系构建 在全市范围的中小企业再担保体系和信用担保行业的发展,都应体现政府的主导性。

资本构成

日本、韩国再担保体系成功的关键在于雄厚的资本基础来自于政府的预算安排,美国小企业局(SBA)在运作方式上与日韩不尽相同,但基础是政府出资或财政预算支撑。因此,北京市中小企业再担保机构应遵循“市政府出资为主、区县政府出资为辅,政策性资金为主,社会性资金为辅”的原则,分阶段、有步骤地扩充资本规模。

第一阶段,市财政出资为主,设立初始资本5亿元的中小企业再担保机构(基金),以信用担保机构增信、风险和损失分担、行业管理和服务为主要业务。

第二阶段,根据再担保机构和业务发展情况,适度增加再担保机构的资本规模,扩大再担保业务。

第三阶段,基本形成北京市中小企业再担保体系,再担保机构资本规模约10亿元,再担保覆盖中小企业担保贷款规模200亿元,初步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技术支撑

日本、韩国的再担保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表明,先进的信息技术不可或缺,如日本中小企业信用风险数据库协会(CRD),韩国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系统(CCRS),这些系统掌握的数据客观全面,为再担保机构、担保机构防范风险和提高效率提供了技术支撑。中国人民银行设立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和个人征信系统是很好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

运作模式

基于国内外中小企业再担保的实践经验和北京市信用担保的现状,再担保机构应发挥信用提升、风险和损失分担、行业管理和服务功能,其具体运作应包括:

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准入

中小企业再担保业务,包括突出增信功能的一般责任再担保、重在分担风险和损失的比例再担保,已经延伸再担保业务,如为担保机构提供临时流动性支持、批量受让同质性中小企业担保贷款的担保责任、中小企业担保贷款的证券化支持等;

再担保业务的运行应兼顾控制风险和提高效率;

对再担保机构、担保机构的评价应考虑社会效益和财务收益。

企业担保承诺书范文 第5篇

一、服务依据

1、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威财金〔2011〕7号);

2、《关于进一步推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3〕105号);

3、《关于贯彻落实威发〔2015〕5号文件优化有关创业政策的通知》(威人社字〔2015〕57号)。

二、服务内容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本市户籍、诚实守信、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随军家属、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即毕业5年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驻威高校在校大学生,无户籍要求)等自主创业人员,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贷款期限2年,给予全额贴息。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创办小微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类符合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人员,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贷款期限2年,给予全额贴息。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目范围为除国家限制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外的所有项目。

对于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我市城镇常住人员,按规定在常住地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并取得《就业创业证》的,可享受与本市户籍人员同等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三、申请材料

贷款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户口簿或居住证、身份证;

3、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军队退役人员提供退役人员相关证件;被征地农民和返乡农民工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相应证明;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随军家属提供由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驻威高校在校生提供由所在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证明》。

四、服务流程

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可于正常经营之日起,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区范围内也可到威海市创业服务大厅)提出贷款申请。

企业担保承诺书范文 第6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以及经济活动中的其他信用担保问题,支持中小企业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担保,是指企业在经济活动中,根据合同的约定,保证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由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创担保公司)以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

第三条 本办法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实行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科学的风险管理机制,在合理分担风险的前提下,讲究经济效益,保障合同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中小企业担保资金的来源、构成与规模

第四条 北京市中小企业担保资金是由市、区县政府及相关单位共同出资,为支持本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的资金融通、商品流通以及履行经济合同等提供信用担保服务的专项资金。其中市财政局代表市政府出资的1.5亿元人民币,由北京首都创业集团代持,作为首创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金管理。

与首创担保公司建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合作关系的各区县担保机构,按其实际出资额的5O%和规定的放大倍数增加授权担保规模,由首创担保公司从市政府出资额中匹配相应的资金额度。各区县对其推荐的担保项目按规定比例与首创担保公司分担保责任,其中由首创担保公司承担的部分,按政府出资方式分别处理。

第五条中小企业担保资金在适当时候可以吸收优秀企业参加,可以接收海内外社会各界的各种捐赠。

第六条中小企业担保资金项目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中小企业担保资金”余额的十倍。第三章 中小企业担保资金的管理机构

第七条 中小企业担保资金设立两个管理机构,一是中小企业担保资金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监管会);二是中小企业担保资金日常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日常管理机构)。

第八条 监管会由出资人代表组成,每年第一季度召开一次监管会会议,或经三分之二监管会成员提议召开临时监管会会议。主要职责是对实行政府委托管理的中小企业担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审核、批准日常管理机构对担保业务的管理制度;

2、审议、批准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弥补代偿损失方案;

3、审议、核销坏帐和变更资金规模;

第九条,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小企业担保资金日常管理机构,其职责为:

1、执行监管会批准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监管会决议;

2、对监管会负责,于每年第一季度报告上工作执行情况及本.工作计划;

3、负责中小企业担保资金日常管理和运作;

4、提请监管会审议、核销坏帐;

5、提请监管会审议增资或弥补代偿损失方案;

6、负责中小企业担保资金的财务核算。

第四章 中小企业担保资金的担保对象和范围

第十条 中小企业担保资金的担保对象为符合国家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界定的中小企业。

实行政府委托管理的中小企业担保资金可用于开展企业货款担保、政府指定科技及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担保(政府指定科技及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担保限定在区县政府或其指定部门与首创担保公司联合开展的科技及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信用担保业务)和其他信用担保业务。

实行注册资本金管理的中小企业担保资金适用上述范围,还可用于开展首创担保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业务。

中小企业担保资金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科技型、就业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农副产品加工型、农业产业化型、出口创汇型、社区服务型、环保型的中小企业及技术创新、市场和经济效益前景好、吸纳劳动力多、增加就业机会和税源的传统产业项目等。

中小企业担保资金优先支持中小企业短期流动资金融资项目和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对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北京市工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可按该办法规定的程序申报贷款贴息。

第五章 中小企业担保资金的担保程序

第十一条 需要提供信用担保的中小企业可由区县财政部门或区县担保合作机构推荐,还可直接向首创担保公司提出担保申请。首创担保公司按照评审程序,出具相关法律文件。

第六章 中小企业担保资金的管理

第十二条 首创担保公司负责中小企业担保资金日常管理和运作。首创担保公司需在确保各出资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循商业法则运作,统一管理,定向使用,分别核算,安全运营,确保增值,透明监督。

第十三条 实行政府委托管理的中小企业担保资金,由首创担保公司统一存入专门开立的账户,进行专户管理,单独核算。担保资金余额沉淀部分可开展安全性好、回报较高、变现能力较强的国债和企业债券买卖、证券投资基金买卖、国债回购等业务,严禁投资股票二级市场和向企业或项目直接投资、拆借资金。

第十四条 实行注册资本金管理的中小企业担保资金,由首创担保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管理。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挥政府出资的引导性作用,并保证其权益。政府出资不得减持、转址。第十五条 实行政府委托管理的中小企业担保资金的利息,担保费收入和运作收益按核算。按规定交纳税费后的净收益;按各方出资比例或有关协议进行分配。首创担保公司于次年第一季度向监管会报告担保资金运行情况,并提出收益分配和代偿损失处置方案,由监管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 实行政府委托管理的中小企业担保资金收益专项管理,其中市政府出资中小企业担保资金运作收益和担保费收入,经市财政局批准,可根据业务需要按一定比例作为专项资金,用于中小企业担保业务考察、培训、宣传和管理等支出;各区县中小企业担保资金运作收益和担保费收入,可用于补充区县担保合作机构的经费专出。

第十七条 实行注册资本金管理的中小企业担保资金收益,由首创担保公司按董事会通过的分配方案进行分配。政府出资收益55%用于补充中小企业担保资本金,其余45%由首创集团支配。

第十八条 首创担保公司建立财务会计报告和担保业务统计,报告制度,按季、年向市财政局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和担保业务统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担保业务统计报告包括每笔在保业务贷款金额、担保责任金额、期限和剩余期限、利率、担保费率、贷款本金偿还情况、代偿情况等内容。

第十九条 首创担保公司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财务会计报告(决算),连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以及上的担保业务统计报告报送市财政局备案。

第七章 中小企业担保资金的增资和补偿机制

第二十条 中小企业担保资金是市、区县政府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的专项资金,鼓励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拓宽融资渠道,扩大资金规模。市、区县财政可根据担保业务发展情况,按一定比例适当增资。

第二十一条 市财政建立中小企业担保资金风险补偿机制用于弥补担保代偿损失,所需风险补偿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第二十二条 担保代偿率

当年担保代偿率 = 当年发生担保代偿金额 / 当年末在保责任余额 第二十三条 实行政府委托管理的中小企业担保资金风险补偿。

1、市财政根据财政预算平衡的要求和中小企业担保业务的开展情况,核定适当的风险补偿资金,对发生的代偿实行限率补偿,最高补偿比率不超过6%当年担保代偿率。

2、中小企业担保资金担保项目发生担保代偿,经市财政局审核确认后,在当年核定的担保补偿比率范围内予与弥补。

3、首创担保公司在取得代位求偿权后,应积极制定追偿措施并实施追偿。追偿债权所得资金,属于财政补偿资金部分的,作为以后财政风险补偿的资金来源,单独计帐管理。追偿债积所得抵债资产,应限定于国家政策允许流通和可变现的范围,其处置按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4、首创担保公司应在终了后四个月内向市财政局提出补偿担保代偿申请,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上担保代偿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代偿通知书、代偿资金凭据、追偿债权资金情况等;

(2)监管会批准的决算方案、收益分配方案、代偿方案及上年工作报告等有关文件。

市财政局对上述资料审查核对,确定上财政应补偿的担保代偿数额后,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第二十四条实行注册资本金管理的中小企业担保资金风险补偿

1、中小企业担保资金担保项目发生担保代偿,首创担保公司应首先用其提取的风险准备金抵补,不足部分,经市财政局审核认定属于补偿范围的给予资金补助,最高补偿比率不超过6%当年担保代偿率。其余部分,由以后提取的风险准备金弥补。

2、首创担保公司在取得代位求偿权后,应积极制定追偿措施并买施追偿。追偿债权所得资金中属于风险准备金抵补的,归迎风险准备金;属于归还财政补偿资金的部分,首创担保公司应将其中的70%单独记帐,做为以后市财政风险补偿的资金来源,其余30%增加首创担保公司的风险准备金。追偿债权所得抵债资产按上述规定执行。

4、首创担保公司应在终了后四个月内向市财政局提出补偿担保代偿申请,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上担保代偿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代偿通知书、代偿资金凭据、风险准备金收支凭据、追偿债权资金情况等:

(2)董事会批准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或弥补亏损方案等文件。市财政局对上述资料审查核对,确定上财政应补偿的担保代偿数额后,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第二十五条 市对区县中小企业担保资金风险补助

中小企业担保资金入资区县(包括设立担保资金和与首创担保公司开展联合担保业务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区县),应依据上述规定,积极筹措资金,建立相应的中小企业担保风险补偿机制。若该类项目中,经市财政局批准试点的政府指定科技及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担保项目发生担保代偿时,市财政在不超过核定的当年担保补偿率的范围内,按20%给予弥补;中小企业担保项目发生担保代偿时,市财政在不超过核定的当年担保补偿率的范围内,按50%给予弥补。上述担保代偿其余部分由区县设立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予以弥补。

第八章 坏帐

第二十六条 确认坏帐的条件

1、被保证人破产或死亡,其破产财产处置收入或遗产收入清偿后仍无法收回;

2、经执行法律程序后仍无法收回;

3、因被保证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然不能收回的。第二十七条 实行政府委托管理的中小企业担保资金发生的坏帐由监管会审核确认,报市、区县财政部门批准后核销;实行注册资本金管理的中小企业担保资金发生的坏帐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核销。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如与国家的法律、法规不一致时,相应修改和调整。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在担保业务实际运作过程中,根据需要和情况的变更,可补充修改。第三十条 本办法是对北京市财政局一九九九一月二十日发布的《北京市中小企业担保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管理办法即行废止。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企业注册承诺书范文 第7篇

企业注册承诺书要怎么写下面小编整理了 企业注册承诺书范文,欢迎阅读!

企业注册承诺书一

本企业了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政策、规定、管理结构和申报认定流程,基于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采用的安全方案、保密措施、络身份识别和验证系统的充分信任,自愿申请注册成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的注册企业,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在注册过程中将真实、准确地填报《企业注册登记表》,并对该信息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在成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 注册企业后,愿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电话等方式获得相关通知信息。并承诺按要求通过络完成认定申请材料的上报工作。

三、认真阅读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在每个环节上提供的《企业声明与确认书》,并承诺一经确认,视同与本承诺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企业注册承诺书二

xxxxxxxx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xx万元,其中:股东xx以货币方式认缴注册资本xx万元,股东xx以货币方式认缴注册资本xx万元,股东xx以货币方式认缴注册资本xx万元。

现申请实收资本零首付设立登记,全体股东承诺如下:在公司实收资本到位前,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的法律责任;公司成立3个月内实收资本未到位20%前,不得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开设分支机构;3个月内公司实收资本到位20%后,在5个工作日以内持《验资报告》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在满3个月实收资本仍不能到位20%,公司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依法进入清算程序,并在5个工作日内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清算小组备案,公司清算终止后,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餐饮企业承诺书怎么写(范文) 第8篇

餐饮企业承诺书

1食品安全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为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保证餐饮食品安全,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承担餐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餐饮服务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二、保证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等相关证照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并按规定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承诺书《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

三、依法建立并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文件、产品标识和食品及原料质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严把进货关,保证本单位食品(原料)购进的可追溯性、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四、本单位保证不采购使用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不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保证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肉类及其制品索证资料的真实性。

五、本单位保证不采购使用“地沟油”、“不合格一次性筷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食品原料、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保证规范使用油脂和添加剂,杜绝添加非食用物质,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

六、保证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布局流程及操作过程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标准和要求。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督查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和自律意识,同时自觉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承担社会和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日期:

餐饮企业承诺书

2**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承诺:

1、我公司法人长期从事学习食堂餐饮管理工作,在此经营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熟悉团体膳食的消费需求,经营期间无不良商业道德行为记录,具备较强的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我公司总经理系专业喷饪学校毕业,熟悉食堂管理程序,我公司对员工有较高的、规范的要求,员工素质良好,具备为单位职工服务的思想意识,具备食堂工作的相关食品安全和防火、防盗、防投毒、安全意识。

2、我公司全体员工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要求,遵守院方管理制度,主动配合食堂协管人员监管,坚决服从贵方统一管理。

3、我公司法人近五年内所管理的**中学光华校区食堂、**公司机关食堂、**食品厂食堂、**银行食堂、**中学、**师大附属实验学校中学部(现川师附属第一实验中学)、**外国语学校、**医学院城北校区食堂、**财经职业学院、等所经营的任何食堂,以及现在独立经营的**建设食堂、** 医院食堂。**天府花城。无任何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事故、无任何消防安全事故、无任何不满意投诉、无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特此庄重承诺。

4、所有主副食品实行明码标价,决不私自提高价格,菜品价格严格遵守院方相关限价规定,让职工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服务和享受明明白白的消费。严把质量关,保证销售或使用的食物无变质、过期、不合格,禁止 销售“三无”产品。努力增加花色品种供应,不断推出新菜品,调整新花样,积极引进 不同风味,不同特色的菜肴。

5、在合同签订后我公司承诺试做半个月,若半月后若双方彼此满意,则继续承包,若公司对我方不满,则自行自行退出,这半月的承包费由我方自理。

6、我公司法人承诺长期驻场新承包食堂亲自督导工作。

承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范文 第9篇

珠海斗门珠船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就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如下承诺:

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底线思维”、“红线意识”,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自觉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切实落实法人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管理,努力做到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不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1、坚决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研究和解决本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化“三项制度”,不违法生产、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3、按规定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落实监管措施和监管责任。

4、健全隐患排查机制,督促本企业各部门认真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五落实”,消除安全隐患。

5、认真落实预防为主的要求,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持续保证安全设施完好达标。

6、严格落实职业健康有关规定,确保作业环境负荷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对职工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按规定进行体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确保不发生职业病例。

7、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装备,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8、巩固“安全生产标准化”成果,每年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和总结工作,逐年提高标准化水平。

三、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健全

安全生产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制度,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四、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安全管理

1、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安全和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车辆结构要符合运输货物包装要求,防止货物的脱落、杨撒、丢失等。

3、禁止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拼装的、检测不合格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五、加强从业人员资质管理和安全教育

1、道路运输驾驶员持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并坚持岗前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2、坚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职业道德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培训,落实从业人员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制度。

六、监理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对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找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坚持责任事故倒查制度。发生责任事故,不仅查找相关人员责任,同时认真查找管理原因,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3、坚持事故报告制度。对已发生的事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认真做好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驾驶员诚信考核记录。

七、将承诺内容公开、公式,接受社会、安全监管部门及本企业员工监督。本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认真遵守以上责任目标。未按责任目标落实,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愿意接受相应处罚。

企业名称:(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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