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社区居委会岗位责任制度

2024-09-04

6社区居委会岗位责任制度(精选7篇)

6社区居委会岗位责任制度 第1篇

鼓楼区环城街道办事处王场社区

居委会岗位责任制度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领导和制定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引导辖区内群众勤劳致富,促进三个文明建设。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所担负的任务。

三、加强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增强反腐能力。

四、培养和审批新党员,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的审查和鉴定工作,表彰党员中的模范事迹。

五、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教育党员和群众,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决同一切敌对分子和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六、监督辖区内各单位和执法专业人员不得执法犯法,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保证他们依法独立行使他们的权利不受侵犯和打击报复。

七、执行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决议,执行各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执行辖区内的发展计划和预算。管理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八、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

九、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保障妇女同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劳动权利、同工同酬和其他权利;履行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十、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辖区内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

十一、积极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2

6社区居委会岗位责任制度 第2篇

为增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责任感,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杜区居委会工作协调有序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主任的岗位职责

1、主持居民委员会的全面工作。

2、负责工作人员的考勤,建立规章制度,检查责任落实。

2、负责对上对外提交业务的签字和审核确认。

3、主持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会议。

4、负责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会议报告工作。

5、监督检查本社区六大委员会的计划、贯彻执行情况。

6、向街道办事处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的建议。

7、做好本社区居委会工作计划和开展规划。

二、社区居委会副主任的岗位职责

1、协助社区居委会主任开展工作;

2、向社区居委会主任提出工作建议并汇报自己分管工作的情况和处理意见。

3、负责制定分管工作的计划和开展规划。

三、社区居委会委员的岗位职责

1、在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领导下认真作好分管的工作;

2、向主任,副主任汇报自己分管的工作情况和处理意见。

四、社区党委书记工作职责

1、负责召集社区党委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社区的具体情况,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委的决议、指示,保证本社区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2、制定社区党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将党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委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对社区党委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抓好落实。

3、经常与社区党委委员、居委会主任及服务站站长等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4、指导社区内工会、妇联、共青团开展工作。

5、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抓好辖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对居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

6、抓好社区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严格组织生活,按时召开社区党委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7、加强对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调动学员的积极性。重视和加强社区内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做好经常性的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壮大党的队伍。

五、社区党委副书记工作职责

1、在社区党委书记领导下完成自己分管的工作。

2、协助社区党委书记召开社区党委委员会和党员大会。

3、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研究,努力探索党务工作的途径与方法。

4、负责党员组织关系调动及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按规定如期上缴党费。

5、负责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处理有关党组织和党员问题的来信来访。

6、在党委书记的领导下,做好社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等工作。

7、上级党委、主管部门及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党务专职岗位职责

1、负责做好党内信息统计报表的信息采集、汇总和上报工作,对本单位党组织、党员信息进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及时更新信息,做好统计分析及归档工作。

2、组织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学习和实践活动。草拟总支工作计划、总结。

3、管理党内文件及相关材料,负责做好申请入党人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和信息管理工作。

4、负责外调的接待工作和对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的处理。及时掌握入党申请人和预备党员的思想状况。

5、协助书记组织好支委会、党员大会等有关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6社区居委会岗位责任制度 第3篇

(1) 推选社区选举委员会;

(2) 选民登记;

(3) 推选社区成员代表;

(4) 提名并确定正式候选人;

(5) 正式投票选举。

民主的关键不在于肯定权利, 而在于实现权利;不在于制度形式, 而在于实际功效。

一、四个环节:选举制度运行的基础功效

社区选举的基础环节即正式投票前的准备环节, 主要是:推选社区选举委员会、选民登记、推选社区成员代表、提名并确定正式候选人。

(一) 推选选举委员会

社区选举委员会负责选举工作的全过程, 起着组织、协调、宣传和动员的作用, 是社区选举工作的组织者、选举制度的具体实施者。社区选举委员会在选举中的作用方式和功效如下:

从图中可以看出, 社区选举委员会是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区民政局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再加上选举观察团监督下成立的。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的推荐是按照“建议名单———居民小组投票——成员代表会议通过”的程序进行的, 如J社区的选举委员会成员的推选过程。J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是以居民小组为单位, 在全社区范围内进行提名推选, 社区制定了《J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名表》, 下发给居民小组长, 由居民小组长负责组织本小组的提名工作。

(二) 组织选民进行登记

“选民登记”, 是指选民在行使选举权之前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个人登记, 以确认选民身份。从各社区选民登记表上可以看到凡是符合选举资格的居民都被登记为选民了, 主要采用的是登记员入户登记的方式, 而不是选民主动到选举委员会来登记, 选民登记变成了登记选民。

基层民主是人民群众实行直接民主, 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 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 增加民主意识、提高民主素质和能力的广泛实践。社区选举是基层民主的实践, 所以选民应该积极参与, 主动地到社区选举委员会登记, 实践中没有出现选民主动登记的情况, 这一方面与选民的参与意识水平不高有关, 另一方面与选举委员会组织、宣传工作方式有关。

(三) 推选社区成员代表

社区成员代表素质的高低关乎社区每一位居民的利益, 推选出的社区成员代表组成社区居民成员代表会议。社区成员代表会议是社区居民的议事、决策、监督机构。它是社区居民通过自己的代表行使民主自治权利的有效形式, 是社区实行居民自治的组织制度。

在W市J区社区选举中, 社区成员代表一般是由社区选举委员会根据社区每个小组人数多寡以及社区内单位的情况分配到每个小组, 由每个小组推选自己的小组代表, 然后在选举委员会会议上通过。L社区选举委员会负责人S在召开选举委员会成员大会上对成员代表的分配情况做了说明。他说:“按照选举办法的规定, 要确定第三届社区成员代表名额的分配情况, 经社区成员商讨, 有个初步的意见, 为大家作个参考居民各小组代表43人, 驻社区单位代表7人, 共50人。按照各楼栋小组, 请各居民小组长把代表推选表带回去后, 在各居民楼做好宣传, 发动大家共同选出自己心中满意的代表, 希望能认真填好表格, 于11月23日前交给社区选委会。”

(四) 提名、确定正式候选人

从提名的方式上看, 84.9%的候选人是通过“本人自愿报名”产生的, 只有6.8%的候选人是通过“10名以上选民联合提名”成为居委会候选人的, 其中还有2.7%是“由街道指定的”。虽然街道指定的候选人只占了2.7%, 并且L社区居委会候选人的确定要经过街道办事处的笔试和面试, 通过后才能提交社区选举委员会讨论商定。

从J区的社区候选人竞选状况看, 很少是实质意义上的竞选, 一般都是每个候选人在社区成员代表会议上, 简单介绍下自己的生平、工作经历以及当选后的打算等, 居民代表也没有针对候选人进行提问的。只有X社区的候选人竞选很激烈, 候选人演说很切合社区的实际, 居民代表针对社区公共利益问题的提问也很尖锐, 候选人也做出了让代表满意的答复。X社区竞选如此激烈, 与电视台当场直播竞选现场有关, 但主要的还是该社区选举竞选组织的质量水平高, 便于有能力愿意为居民服务的候选人脱颖而出。在竞选中, 各候选人为争取当选, 除了简单介绍自己的全面情况外, 候选人还通过不同的方式介绍自己、宣传自己, 发表自己的主张, 展现自己的素质和能力, 取得群众的了解和信任。

二、中心环节:选举制度运行的关键功效

投票选举是社区选举的中心环节, 投票选举组织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选民权利能否得以实现以及选民票力的高低 (这里讲的选民票力是指一张选票能反映选民意愿的大小, 比如一个人代投好多张选票, 那么这种情况下选民的票力就会很低。如果没有委托投票, 每张选票都是每个选民意愿的真实体现, 那么这样的选民票力就是很高的) , 关乎选举的效果和质量。投票应贯彻公开、公正、秘密投票、一人一票等原则。

公开公正是对投票选举的基本要求, 选举要有公开的投票场所或投票站, 工作人员要在全场选民的监督下工作, 当场唱票、计票, 当场公开投票结果。试点的社区都是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投票选举的, 选民对选举的满意率也很高。问卷调查显示, “对所有当选的居委会成员都满意”的占52.7%, “对大多数成员都满意”的占29.8%, 加起来的满意率高达82.6%。

秘密投票是相对于举手表决、公开投票而言的, 意味着选民在完全自由的情况下进行选择, 不受外界 (包括投票站工作人员和周围的人) 的干扰。选民通过进入秘密写票间、把写好的选票装入不透明的信封、并由选民本人将选票投入票箱来完成的。实行秘密投票, 要求取消委托投票或代写票, 投票过程由选民本人自主地完成。设立秘密写票间, 是落实秘密投票原则的关键环节。选民独立进入秘密写票间写票, 割断了与外界的联系, 有利于摆脱各种压力, 使选民无顾虑地自由选择。

三、对选举环节中的问题探讨

(一) 对选民资格设定限制条件

选举制度对选民资格规定了一定的条件。如对居住期限的规定, 至选举日年满18周岁的外来人员要在本社区居住1年以上或者在本社区居委会组织中工作1年以上才可以成为本社区选民, 登记为选民。这是在居住期限上的限制, 这与过去只能具有本社区户口才能成为选民相比是一个进步。

选民资格条件应该作相应的放宽, 让更多关心社区事务的居民参与到社区选举中来, 托克维尔说过, “每当一个国家开始规定选举资格的时候, 就可以预见总有一天要全部取消已做的规定, 只是到来的时间有早有晚而已。这是支配社会发展的不变的规律之一。选举权的范围越扩大, 人们越想把它扩大, 因为在每得到一次新的让步之后, 民主的力量便有所增加, 而民主的要求又要随其力量的增加而增加。没有选举资格的人奋起争取选举资格, 其争取的劲头与有选举资格的人多寡成正比。最后, 例外终于成了常规, 即接连让步, 直到实行普选为止。”放宽选民资格是社区民主发展的一种趋势。

(二) 候选人的产生及竞选还存在政府的干预因素

从W市J区选举试点的社区中看到, 社区居委会候选人的确定还是受到街道办事处的干预, 社区还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治”。“从2001年就非常关注城市居委会的选举, 但是现在回头看, 居委会的自治不太成功。居委会自治要求所有政府机关退出社区, 变成社区里老百姓自我参与, 自己管理自己, 但现在看来不成功, 原因是到现在为止政府机关退不出来。从我们的调查来看, 不但机关没有退, 而且进的越来越多, 搞的居委会自治根本不可能, 做的全是政府的事情。我看了很多地方, 我现在对居民自治也不抱有多大的希望了。”实际上是由政府主导着社区选举, 社区选举基本流于形式。笔者认为在城市社区居委会选择中, 基层政府应主要承担的是规则制定者与程序监督、维持者的角色, 而不应干预选举的具体环节或亲自来组织和操作选举, 科学地界定政府在社区选举中的职能, 应当是确保选举制度宗旨得以实现的重要前提。

竞选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更符合民意的优秀分子当选, 增强当选候选人为居民服务的意志力。在选举程序上, 候选人可以采取各种方式与选民接触, 让选民在对候选人充分了解的基础上, 择其最优而选之。主权在民是我国宪法的核心。而人民通过选举的方式将手中的权力委托给自己信得过的人代为行使, 这是选举的实质。因而, 候选人主动自觉地走到选民当中, 与选民“零距离”接触发表竞选演讲, 直接面对选民, 回答选民的提问, 陈述自己的参选动因及当选后的承诺, 真正让选民全方位、多层次地了解自己作为要求授权者的精神面貌, 从而让选民择优者而举之, 这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 秘密写票与票力相等原则未能有效落实

试点社区几乎都没有设置秘密写票间, 有的社区设置了秘密写票间, 也没有起到“秘密”的作用和效果。大部分选民拿到选票后就公开写票, 还有许多选民在一起商量着写票, 还有个别候选人的亲戚专门负责代替选民写票。选举委员会对这种现象也没有采取强制措施制止, 没有尽到选举委员会的职责, 选民自由选择和隐私的权利受到损害。

一人一票, 票力相等, 是投票基本要求和原则。从W市J区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现场中观察到, 一人代投多张选票, 顶替别人选票的现象普遍存在, 违反了一人一票的原则。虽然最终的投票率不低, 但社区选举的民主性并不高, 选举是否具有的民主不在于投票率的高低、当选率的高低;而在于选举的质量, 也即居民是以公民身份还是因图小利而参与选举, 以及选举出来的居委会成员能否代表广大社区居民的利益。当前各地社区选举的参选率和当选率大都分别高达90%和80%以上;但事违人愿, 在实际调查中, 居民的认同率不高。

摘要:社区作为城市的基本组成要素, 社区民主管理水平对城市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和影响。社区选举是城市民主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合理的社区选举制度是实现社区自治的前提, 社区自治的实现要依托选举的五大环节。目前社区选举制度的运行功效能够在选举各环节中初步显现, 但与城市发展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关键词:城市建设,社区选举,制度功效

参考文献

[1]林尚立.社区民主与治理:案例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3

[2]李良栋“.第三波”与21世纪中国民主.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2001

[3]潘小娟.中国基层社会重构——社区治理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4

[4]白钢, 赵寿星.选举与治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1

[5][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 (上卷) .商务印书馆, 1996

[6]李凡.中国公众参与的现状和发展前景.背景与分析

[7]向德平.社区组织行政化:表现、原因及对策分析.学海, 2006 (3)

[8]梁晨.直接选举中提名方式及确定候选人方式的探讨.

公司社会责任之社区责任制度探析 第4篇

关键词:公司社会责任;社区;利益相关者;社区公益

一、我国公司社区责任制度的不足与困境

1.外部

首先,国家对于公司承担社区责任、社会责任未出台体系性的法律法规。虽然,目前我国已出台《环境保护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在《公司法》中明确规定公司应当承担社会责任,见其第五条规定,但也仅此而已,并未对公司社会责任作出明确的界定,未对公司承担社会责任作出专章规定,分布分散,可操作性不强,多停留在原则层面。对公司社会责任尚且如此,更遑论公司社区责任。当特钢集团出现无正当理由歧视当地劳动力、排斥雇佣当地居民的情况时,镇政府以及当地居民无法从法律上来捍卫自己的权利,只能从道德上来谴责,但道德并不具有强制性,实际成效并不大。其次,缺乏政府等官方监督机制。政府在引进公司时,多是为了拉动社区内经济增长,增加税收,为自己政绩考量,因此鲜少要求公司承担社区责任,即便是有也多是敷衍了事。官员除缺乏责任心外,法律的不完善也使其难以理解社区责任从而推行,国家未重视,下首的官员因保守而懈怠。这就好比养宠物一般,买回来是一件极为简单的事情,但养好宠物并不简单。偌大一个集团,政府官员在职期间秉持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在责任心不够强大、手中无“权力”的时候不会大刀阔斧地改善。最后,社会层面缺乏监督。公众对公司社区责任不甚了解,内容为何?现实中,民众的权益往往受了侵害还不知道这是一种可以捍卫的权益。再者政策有何?违反后又有何后果?早期,核心媒体往往为政府所影响而隐瞒,个人的力量又微乎其微。但近年来随着微博等社交网络工具的盛行,此种情况有所改善。

2.内部

第一,早期公司发展唯利是图,一味关注股东的利益。从短期成效来看,公司承担社区责任必将牺牲一部分的经济效益,但这是一项放长线钓大鱼的工程,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当放宽眼界,切忌目光短浅,要踏实行事。第二,部分公司管理人员缺乏责任意识,未曾深刻意会承担社区责任的重要性并付诸实践,一味埋头拉车而不抬头看路。第三,公司并非自愿履行社区责任。在上述两种情况之下,部分公司随意敷衍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欺瞒社区、社会,假意承担社区责任,实则依旧如往日行事,排放污水、废气等。第四,公司员工思想文化素质不高。虽然近年来国家有一系列普法活动,但是在一些农村地区、偏远山区收效甚微,而公司中有本地村民,也有外来打工人员,其文化程度可能较之村民更低。公司员工法律知识缺乏,一味忍受或者选择私了,助长公司气焰,使得公司侵犯员工合法权益时有发生,更遑论辅助公司承担社区责任、社会责任。第五,公司内部缺乏监督机制。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在作出牺牲社区、社会利益的举动时毫无顾虑,且未有阻力。

公司在承担社区责任方面懈怠,以及相关问题频发,如水污染问题、大气污染问题以及噪音污染等,导致公司与社区之间的关系并不和睦,较为紧张。社会上虽有公司承担着社区责任,对当地社区有就业方面的努力,但这仅仅只是小部分公司,大多数公司的观念仍旧停留在逐利上。当务之急乃扩大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的影响,从根源上建立责任意识。同时,切实发挥大企业的榜样作用,倡导更多的企业履行社区责任,追求公司与社区共同发展。

二、完善公司社会责任之社区责任制度的必要性

首先,社区是公司的所处的一定的区域,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自然根基和社会根基。社区与公司的关系,好比鱼儿与水的关系,鱼儿一旦离了水将不能存活下去,公司亦是如此。

其次,根据“公司公民”理论以及利益相关者理论,公司作为社会、社区的一员,而社区作为公司的重要利益相关者之一,其生产经营活动将对社区产生一定的影响。凡事有利弊,影响也是如此,我们要做的就是趋利避害,公司承担社区责任就是发挥其中的积极作用,减轻消极作用的影响。在今年三月份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开幕会上,李克强总理在向全国人民代表报告年度工作报告时,反复提及建设美丽中国,打造和谐社会。社区是社会有机体最为基本的组成,千千万万的小社区组成了社会这一大社区,社区的稳定、和谐关乎社会的稳定、和谐,正如某一洗发产品的广告语所说“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最后,公司对社区有一定的作用,社区对公司也有反作用。三五不时地停水停电,员工的人身财产处于不定时受侵害的情况下,员工为此不能安心工作,试问公司如何能在治安问题频发、后勤保障欠缺的社区中蓬勃发展?公司不能一味地只关注自身的发展与进步,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按时缴纳税款,扶助其他公司、企业,从而拉动社区经济发展,保障政府税收,促进供水、供电公司的发展。公司如果施行善举,资助贫困儿童,开办学校等,提高社区的文化水平,这也是在为公司的员工文化素质水平做贡献。除此之外,社区为公司提供充分的购买力、消费力,社区政府的相关政策等也将影响公司的发展。

总的来说,公司与社区之间无论从天然地理上还是经济人文上都有着相互依赖的共生关系,只有公司为社区建设提供各种能力范围之内的帮助,与社区建立伙伴关系,增强公司与社区之间的凝聚力,提高其团结度,才能推动社区的发展,从而为公司的生存和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社区责任,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有利于提升公司形象以及公司信誉,无形中树立了公司品牌,同时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提升内部修养,保證内外兼修。

三、完善我国公司社会责任之社区责任制度的建议

1.完善公司层面的制度建设

第一,公司应当强化自身的责任意识。公司应当致力于形成含有本公司特色的文化氛围,通过氛围的渲染强化公司的责任意识,将承担社会责任、社区责任作为公司生产经营的宗旨。文化是软实力,它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且作用力持久,信念一旦形成,改变不易。

第二,公司应当相应国家号召,调整经营策略,完善经营理念。经济与政治密不可分,经济会受到政策的影响,因此公司应当与时俱进,时刻关注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决策。其中,国家多次强调的可持续发展观以及建设和谐社会与公司承担社区责任之间有密切联系,公司承担社区责任要求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紧抓社会效益。同时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社区责任有利于使公司与社区之间的紧张关系渐趋平稳,有利于化解两者之间的矛盾,这响应了国家建设和谐社会的号召。

第三,公司应当在内部建立监督体制。公司社区责任的履行情况当应当与管理人员的工作考核挂钩,有過则罚,无过嘉勉。每个人都有自私 、追求利益的因子,一旦将责任与利益挂钩,公司在承担社区责任一事上事半功倍。

第四,公司应当提高员工的文化素质。在公司中,对公司产生决定性影响、作用的往往是公司的决策机关,例如董事长。因此,公司在选任决策者时,应注意决策者的素质,选用眼光长远、创新的人才,最好对于公司社会责任有认识的人,以保证在总方向上不至于发生错误。再者,道德水平一般与文化水平有密切的联系,文化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对道德的理解。员工是执行公司战略的主体,员工需要理解何谓公司社会责任、社区责任,才能在工作上更好贯彻执行,同时也有利于责任意识的培养、强化。

2.完善国家层面的制度建设

第一,从立法抓起,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形成严密的关于公司承担社区责任的法律文件体系,做到有法可依。在2005年出台的《公司法》中,法律虽然首次明确提出公司应当承担社会责任,但是社会责任的内容等未提及,更遑论公司社区责任。由于该法条倾向于原则性条款,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常有取巧行为,逃避责任。当然除了《公司法》之外还有《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对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有一定的要求,但这种情况更多的像是想起来的时候加一句,而非系统性的要求,这不利于宣传工作的展开,民众也无法下手学习,实在是较为分散。同时,在以往无法律规定时,社会上时有环境问题、安全问题等爆发,是以放任并未见成效,反而情况有所恶化,因此国家必须加强宏观管制、强制约束。法律已经是社会的最大道德要求,在强制要求下仍旧无法遵守,那讲究自觉遵守的更高层次的道德该怎么办?在立法过程中,我们应当立足于我国经济发展以及法制建设的实际情况,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 确认适合我国公司运行的法律制度。我们需要关注公司的股东是否愿意并热衷于遵守这部法律、这项制度,毕竟他们是最终的实施者。立法者应当根据法治和民主精神,呼吁其他利害关系人参与讨论立法,提供发表意见、建议的平台,注重法律制度和社会的和谐性。法律的制定应更好地为公司的发展、社会的发展服务相适应,不能一味地要求公司如何,应深入剖析公司存在的原理,以实际出发,制定出符合公司特点的法律以促进公司的发展,同时达到承担社会责任的效果。人都是在成长的过程中懂事的,不能要求一个婴儿还未成长就懂事,而且只有成长了,强壮了,才能承担更多的责任,公司社会责任是有两层梯度的: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如果公司都不能盈利,我们怎么能要求其进行慈善捐助呢?存在是一件事,遵守又是另外一件事,当有法可依后,我们必须做到遵守、执行,如果有违反的行为必须严厉地追究惩治。

第二,加强政府的监督力度。为人民服务一直以来是国家政府的根本宗旨,监督公司承担社区责任,使政府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关注社区的利益,恰恰符合这一宗旨。虽然提升本社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着实重要,但是如果以牺牲本社区的利益为前提,这是本末倒置。政府可以在社区内通过政府网站、电视媒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渠道进行普法,加强社区内居民的法律意识,因为唯有知法才能守法、执法,才能监督他人是否违法。在执行法律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不贪污受贿。同时,政府应当对承担社区责任的公司予以一定的奖励,例如税收政策上的优惠等,以激励更多的公司承担社区责任,从而打造美好社区。

第三,加强社会对公司承担社区责任的监督力度。人们自身应当提高文化水平,树立维权意识,勇于揭发违法事实,绝不姑息养奸,充分利用社交网络平台。除媒体的曝光外,社区可以成立相应的民间组织,如同消费者协会一般,目的在于监督公司承担社区责任。同时,拓宽民众参与公司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渠道,例如规定民众可以对公司重大影响的决策进行投票等。

第四,政府应当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公司承担社区责任的优势,使其发展至一种信仰的存在,发动并鼓励更多的公司承担社区责任。对比西方国家其社区是内生发展的,我国则是后期设立社区作为行政区划,社区意识并不强,政府应当强化公司的社区意识,从小做起,由社区再一步步扩散至社会。

四、结语

公司作为一名“公民”,身处社区这一小社会、社会这一大社区中,在收获利润的同时,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不能将目光局限在仅仅只是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这一目标上,除了追逐经济利益之外,也应当为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考虑,争取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实现双赢。

参考文献:

[1]陈宏辉.《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理论与实证研究》,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年

[2]焦晓迪.《浅谈我国企业履行社区责任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华人时刊》,2015年第9期

[3]李庆文.《关于企业社区责任维度的分析》,《企业家天下》,2012年第1期

[4]刘俊海.《公司的社会责任》,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年

[5]刘连煌.《公司治理与公司社会责任》,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

[6]高巍巍.《我国企业对社区社会责任的缺失及其治理》,河北经贸大学,2011年

[7]沈洪涛.《21世纪的公司社会责任思想主流》,《外国经济与管理》,2006年第8期

[8]苏欣.《试论和谐社区建设中公司责任的立法革新》,2011年第6期

[9]张桂蓉.《企业社会责任与城市社区建设》,《城市问题》,2011年第1期

[10]张桂蓉.《企业-社区关系影响企业社区参与行为研究》,中南大学,2013年

[11]郑祝君.《公司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法商研究》,2004年第4期

社区居委会制度 第5篇

目录

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第2页)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职责(第3页)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职责(第4页)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职责(第5页)社区居民小组工作职责(第6页)社区居民小组组长工作职责(第7页)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制度(第8页)社区民主决策制度(第9页)社区民主监督制度(第10页)

社区居民委员会居务公开制度(第11--12页)社区居民小组组长会议制度(第13页)

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党委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由社区成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制定社区建设计划和社区管理制度,并提交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审议,办理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组织评选安全文明小区、安全文明楼院等工作。

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与业主委员会、辖区单位等加强沟通和联系。组织、协调社区成员开展便民利民服务,组织志愿者服务队伍,为社区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和社会困难户等特殊群体提供义务服务和低偿服务,抓好社区卫生、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社区教育、社区文化等社区工作,实现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

七、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八、定期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职责

社区居委会主任主持社委会全面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贯彻实施。团结、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成员认真履行所担负的职责,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社区成员的监督。

二、召集和主持居委会代表会议、居委会委员会议、社区成员单位会议、居民会议等,讨论社区重大事项和有关问题。

三、组织制定、季度工作计划和各项工作措施,组织居委会成员和社区各委员会、社区服务站、居民小组,执行居委会决议,落实工作计划。

四、协助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组织协调居委会和各方面的关系,整合社区资源,促进社区共建。

六、认真研究、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组织开展社区服务活动,满足居民群众的需求。

七、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社区各项规定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整体素质。

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职责

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在社区居委会领导下,协助主任完成分管的工作任务。主要职责是:

协助居委会主任处理日常事务,协助主任布置、检查和总结工作,受居委会主任的委托,如召集、主持有关会议。

二、制定分管工作的、季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计划的落实。

三、组织分管的内设委员会执行社委会决议,指导各工作委员会和居民小组开展工作。

四、组织开展社区服务等项活动,发展社区经济。

五、组织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活动,开展社区文化、卫生、体育活动。

及时向社委会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职责

一、社区居委会委员在社区居委会领导下,负责分管的内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协助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开展工作,积极完成居委会安排的工作任务、三、组织分管的内设委员会成员开展工作。

四、协调与分管的内设委员分相关的工作关系。

五、听取并及时向居委会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社区居民小组工作职责

社区居民小组在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发动社区单位和社区成员参与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教育社区单位和社区成员履行应尽的义务。

二、推选社区居民小组长、小组成员。接受社区居民委员会领导,组织小组成员完成社区居民委员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三、执行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反映小组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的委员会做好各项工作。

社区居民小组组长工作职责

我社区共11个居民小组,每个居民小组设组长1人。由社区居民小组有选举权的居民选举产生,任期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相同,可以连选连任。社区居民小组组长主要职责是:

一、团结和带领小组居民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召集、主持居民小组会议,完成居委会安排的工作。

三、组织本组居民开展社区自治活动。

四、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治安保卫、计划生育、公共卫生、人民调解、社会福利等工作。

五、听取并及时向社区居委会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制度

一、讨论研究居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落实社区成员代表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实;传达贯彻镇政府提出的指导性意见,协助镇政府做好社区各项工作;总结检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二、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由社区居委员会召集并主持。

三、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社区居民委员会全体委员出席,社区工作者可列席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

四、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决定问题,应当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应当采取民主的方法,不得强迫命令。

五、社区居委会各类会议时间安排:

1、居民小组长会议:每月26号下午15:00(遇周末或节假日顺延到第一个工作日下午15:00)

2、低保工作会议:每月16号上午9:30(遇周末或节假日顺延到第一个工作日上午9:30)

3、社区班子会议:每月26号上午(原则上以街道列会后,召开居民小组长会议前)

社区民主决策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制定的社区建设和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应提交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二、凡是涉及居民利益的重要事项,经社区居民委员会研究提出意见后,须提请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

三、尊重社区成员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减少决策失误,在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基础上,应注重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力求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四、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要以身作则,模范地执行社区各项规章制度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并引导教育居民群众和社区单位自觉遵守、执行。

社区民主监督制度

一、监督责任队伍:

社区民主监督工作以社区党委为责任主体,社区监委会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好监督职能,并在上级规定时间规定范围内公开监督情况。

二、监督内容:

党和政府有关政策、法规和指示的落实情况;社区居委会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居民申请优抚、保障政策的办理发放情况;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社区服务项目和居民普遍关心的问题;社区。

2、对社区成员代表意见较大或不赞成的事项,社区居委会应建议召集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审议后予以纠正。

3、社区居民委员会居务公开制度

为扩大基层民主,维护和保障居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结合社区实际,制定社区居委会居务公开制度。

一、居务公开内容:社区居民委员会办事程序公开;计划生育工作公开;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公开;社区委员会干部责任目标公开;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对社区干部的评议情况公开;社区服务、求助热线公开;社区建设重大事项公开;居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事项公开。

二、居务公开程序:广泛听取和征集社区成员代表、居民的意见,列出公开项目;社区居委会确定公开的内容;提交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社区居委会指定专人张榜公布,公开内容存档备查;按受群众的咨询和监督并认真整改。

三、居务公开时间:按照工作情况适时公布。

四、公开形式:设立社区居务公开栏;召开有关会议;设立居务公开监督信箱和监督电话,接受社区成员投拆,确定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开日,接受社区单位、社区成员资询。其中,以公开栏公布为主要形式。

五、居务公开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凡属为民服务管理的重大事项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都应提交社区成员代表议讨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实行

民主决策。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每年都要向社区成员代表会议报告,并接受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

社区居民小组组长会议制度

一、社区居民小组组长会议,是社区居民委员会联系居民,开展社区工作的例会。

二、社区居民委员会通过社区居民小组组长会议,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通报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情况,听取社区居民小组组长对社我居民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社区居民小组组长会议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召集,主持。受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委托,社区居民小组组长会议也可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其它成员或者社区工作者召集、主持、四、社区居民小组组长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社区居委会职权制度 第6篇

一、社区的自治权

(一)民主选举权。社区居民委员会组成人员由社区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缺额的的依法进行补选,不得随意调动和撤换。

(二)务决策权。社区内部涉及社区全体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由社区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得包办代替。

(三)日常管理权。社区居委会负责执行成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对本社区公共事务进行日常管理,做好社区服务、社区保障、社区治安、社区环境卫生以及社区计划生育、社区文化教育等各项工作。

(四)财务自主权。社区的办公经费、社区服务收入及其它收入,由社区居委会管理和支配。社区财务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并定期向社区成员公布帐目,实行财务公开。

(五)摊派拒绝权。对于未经政府统一安排的非正常性工作,或有关部门和单位向社区分派职责以外的工作任务,社区居委会可以拒绝。

(六)内部监督权。社区成员(包括社区居民、驻区单位)和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对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大会审议,对社区财务收支情况要以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提出进行审议,对不称职的社区居委会成员可以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提出撤换、罢免建议。

二、社区的监督权

(一)对县级部门、乡镇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实行监督,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和乡镇应及时做出答复。

(二)通过联系社区的人大代表,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及至进行制裁询,有关部门要及时答复处理。

(三)对水、电、气等公用事业单位的服务质量、收费价格进行监督,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要及时处理;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进行监督,组织产权人和使用人对物业公司进行评议和决定是否解除聘用。

(四)对社区的党员干部、公务员的社会表现进行监督和评议,并向其所在单位和上级党组织如实反映情况。

社区居委会主任职责

一、在政府指导和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团结、组织领导社区管理委员会认真履行所担负的职责,对居民代表大会负责,自觉接受议事会和居民的监督,定期向议事会报告工作。

二、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社区各项规定和议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完成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或交办的各项工作,管理好社区的各项社会事务。

三、在出色完成自己分管工作的同时,督促检查其它成员的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四、管理好社区居委会的固定资产、财务帐目,定期搞好居务、财务公布公开工作。

五、经常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的整体素质。

人民调解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调解工作的原则和纪律,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做到公正及时。

二、积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依法调解本辖区的民事 纠纷和轻微的刑事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三、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群众知法、懂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提倡共产主义道德风尚,预防各类纠纷的发生、发展、减少诉讼。

四、坚持依靠群众,发挥居民小组及调解人员的作用,确保发生的纠纷能够及时调查处理。

五、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积极搞好两个文明建设。

六、及时向政府和它的派出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司法行政工作。

治安保卫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认真学习治保工作的法规和条例,宣传国家的有关法规,努力提高社区成员的法制观念。

二、做好防盗、防特、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教育,提高社区成员的防范意识,保障居民合法权益。

三、组织居民开展群防群治,配合户籍警搞好警务室建设,形成专群结合的防控网络,开展邻里互助、门栋关照活动,定期检查值班巡逻情况,落实居民楼院及社区单位的看护工作。

四、向居民宣传户口管理政策和有关规定,及时掌握和了解居民家中外来人员的情况,做到居民区人口底数清,情况明。落实社区内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及出租房的管理,配合户籍警搞好暂住人口教育、发证。

五、对辖区内不安全因素要有整改措施,发现案情时要立即保护现场,迅速报案,并积极协助保卫部门工作。

六、向公安、保卫部门及时反映居民对治安工作的意见,提出建议和要求。

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教育居民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认真落实生育各项工作任务,实现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目标,准确掌握住和暂住育龄妇女的婚育信息变更情况,及时做好帐卡册登记,信息反馈工作。

二、指导育龄夫妇选择合适避孕节育措施,提高生殖健康水平,提供计划生育全程优质服务,杜绝计划外生育。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的发放、检查及管理工作,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服务。

三、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的“三自”作用。负责做好社区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服务和协调工作。

四、积极宣传避孕、节育科普知识,创造“知情选择”条件,对药具服务对象进行面对面教育。

文教卫生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认真学习宣传执行文教卫生工作有关法规和政策,通过多种方式,利用多种载体,对社区成员进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普及卫生科普知识,提高社区成员环境保护意识,减少环境污染,形成文明向上的社区风尚,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配合学校、家长、抓好中、小学生的校外教育工作。

三、积极开展本辖区的爱国卫生、防病、防疫工作,做好疫情报告,教育居民群众严格执行政府制定的各项规定,开展周末卫生生日活动,建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并配合、协调驻社区医疗单位,保证社区医疗保健场所为社区居民提供就医服务,做到小病不出社区。

四、督促辖区单位搞好环境卫生,发动群众采取措施,消灭“四害”,美化环境。

五、搞好社区环境卫生,实现垃圾袋装化,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保持楼院内外环境整洁,并带领社区成员植树养花,美化绿化社区环境。

六、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辖区居民对文教卫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民政社会保障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掌握辖区内民政对象情况,听取民政对象意见,有关问题和情况要及时如实向上级反映并提出建议。

三、搞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申报及申报材料归档保管工作。

四、加强下岗转变择业观念教育,随时掌握下岗人员情况及就业信息,帮助失业和下岗人员实现再就业。

社区居委会居务公开制度

一、广泛听取和收集居民的意见,详细列出公开项目,由当事人详细说明有关情况。

二、业务责任人负责审核整理,拿出明细的汇总情况,提供有关的资料依据等。

三、社区居委会审查确定公开内容。

四、公开事项须经协商议事委员会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审核通过。

五、社区居委会指定专人张榜公开,公开内容存档备查。

六、接受群众的咨询和监督,进行整改。

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实行“钱帐分离、日清月结、逐笔审批、定期审计”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社区居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有关财务法规、行政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三、严格执行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居委会的各项开支坚持 “一支笔”审批制,由主任一人负责签字审批,重大项目的开支必须向镇政府报告备案。

四、财务人员要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认真填写好各类报表,统一管理居委会的收支及经济活动,建立健全有关帐簿。

五、协商议事委员会每月定期对财务帐目进行清理审查,并将结果张榜公布,同时督促居委会自行纠正违纪、违规项目。

六、居委会干部离任时,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向继任者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及学习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会议、总结上月工作,研究布置本月工作,并组织居委会成员进行一次业务学习。

二、每季度召开一次居民小组长以上干部会议,听取居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 第7篇

(一)认真执行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工委、办事处的有关规定,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公开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二)社区居委会在主任的领导下工作,各成员分工负责,通力协作。年有规划,月有小结,半年、年终有书面工作总结。

(三)涉及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由社区居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不允许到居民中散布。

(四)社区居委会成员外出开会、办事(要留有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必须事先请示主任。会后,须向主任汇报会议精神及要求,以便主任统一安排工作。主任外出开会、办事须告知值班人员。

(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及时报告社区内出现的重大事故、灾情、敌情、突发事件等。

(六)对办事处下发的各种报表,要准确填写,按要求上报。

(七)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及时反馈社区居委会各项工作信息,主动争取党的领导。

(八)社区居委会干部要有良好的精神风貌,举止端正、语言文明、着装整洁、相互尊重。

(九)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时间以区政府统一规定执行。要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上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坚守岗位,不准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打麻将、扑克、下棋、织毛衣等,工作期间不准酗酒、赌博等。如发现要对本人及居委会负责人进行严肃批评处理。

(十一)对外接待要热情礼貌,做好记录认真处理,并注意安全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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