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备审批流程

2024-06-17

办公设备审批流程(精选10篇)

办公设备审批流程 第1篇

设备工装购买申请审批流程

1.目的

规范新增设备、工装的申请、审批程序,避免重复购买与过度采购,方便设备、工装等固定资产的后期管理;防止因失控对设备采购管理、财务资金管理产生不良影响。

2.范围

集团公司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内的所有设备、工装的采购申请与审批。

3.相关部门及岗位责任

(1)设备需求单位:提出设备、工装的详细需求,若是包含在重大投资项目的设备需求,须提供该项目的规划书;根据设备需求填写《设备工装采购申请审批表》,并办理设备、工装申请审批过程中的相关手续。

(2)采购管理部:设备、工装采购申请过程中的询价,以及设备、工装采购过程中的招标采购工作。

(3)资产管理员:设备、工装申请过程中的协调管理与调剂工作,设备、工装类型的审核及确认,以及申请过程中的其他审核工作。

(4)集团运营部:根据公司战略和发展规划,对设备、工装投资项目作出认真审查。(5)财务部:判定设备、工装投资项目的类型,并对资本化设备、工装项目立项并编号,实施对投资项目预算的控制。

4.申请审批流程

4.1 需求单位提出设备、工装诉求,由项目经办人填写《设备工装采购申请审批表》设备投资预算价格由采购管理部询价;若设备、工装采购项目隶属于大型投资项目,则须提供该项目的规划书。

4.2 部门经理审核《设备工装采购申请审批表》,和所隶属项目规划书(若实际发生),并签字。

4.3业务主管副总审批《设备工装采购申请审批表》,和所隶属项目规划书(若实际发生)。4.4子公司总经理审批《设备工装采购申请审批表》。

●业务风险:固定资产采购申请应符合实际生产需要,采购申请不当可能造成资产浪费。●风险控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根据业务发展目标、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使用频率、运行状况等因素提出固定资产申请。

4.5 资产管理员根据集团公司内设备、工装存货情况,和申请部门的使用情况,决定该设备、工装是采购还是内部调剂;若内部调剂则办理内部调剂手续,若采购则执行审批手续。4.6 财务部资产会计根据工装的用途、价值、使用期限等,判定该设备、工装是计入资本化支出还是费用化支出;根据不同类别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4.7集团运营部根据该公司的发展需求、运行成本等因素对设备、工装的采购进行审核。4.8 集团运营部审核通过后,由集团董事长进行审批。

●业务风险:固定资产采购审批决策失误,可能造成企业资产损失或资源浪费。

●风险控制:严格遵守审批程序,明确公司发展需求,充分论证采购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4.9 经董事长审批通过的设备、工装申请,在财务部进行项目备案,资产会计分配固定资产项目编号,未经资产编号的设备、工装一律不予采购。

4.10 由采购管理部进行采购事宜,固定资产价值超过10万元的必须按照招标流程进行招标采购。

4.11 设备、工装安装调试完成具备验收条件,由使用部门组织验收。

4.12 验收合格并接收的设备、工装由使用单位打上唯一的固定资产编号(财务登记的固定资产编号),标牌的规格、颜色、字体等须统一,同类设备的标牌位置统一,标牌在报废或出售前为不可损标记;内部调剂设备、工装资产编号不变。

4.13 设备、工装项目验收合格后须在财务部备案,财务部做最终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业务风险:采购不规范可能造成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的损失;固定资产标记管理、账目记录不规范可能为资产管理带来损失。

●风险控制:规范采购,规范记录,加强管理。

5、本流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流程主管部门为集团运营管理部,负责本流程的解释、监督实施与持续改进。

6、附件:

1.《设备工装购买申请审批流程》 2.《设备工装采购申请审批表》 7.引用文件:集团《固定资产分类与编码》

办公设备审批流程 第2篇

《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含试用)审批》指南

一、项目名称: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含试用)审批

二、实施主体: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受理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

四、法律依据

设立和规范项目实施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五、许可条件

(1)电信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通信行业标准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规定。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措施。

(3)申请进网许可的无线电通信设备、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或者电信新设备,应当进行至少三个月的进网试验。(4)符合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六、申请材料

(1)电信设备进网许可申请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供格式文本)。申请表应当由电信设备进网许可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与生产企业为不同法人的,还应当提供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委托加工协议书。境外申请人应当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机构作为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并 出具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境内申请人应当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受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申请电信设备进网许可的代理机构,应当提供代理机构有效执照及境外申请人的注册登记证明(申请人与生产企业为不同法人的,还应当提供生产企业的相关材料)。

(3)申请人情况介绍。包括申请人概况、生产条件、仪表配置、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措施等内容。对国家规定包修、包换和包退的产品,还应当提供履行有关责任的文件(申请人与生产企业为不同法人的,还应当提供生产企业的相关材料)。

(4)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者审核报告。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提供认证证书;未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提供满足相关要求的质量体系审核机构出具的质量体系审核报告。

(5)电信设备介绍。包括设备功能、性能指标、原理框图、内外观照片和使用说明等内容。

(6)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证书。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电信设备检测机构或者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者产品认证证书。

(7)申请进网许可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型号核准证”。

(8)申请进网许可的无线电通信设备、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或者电信新设备,应当在中国境内的电信网上或者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的模拟试验网上进行至少三个月的进网试验,并提供总体技术方案和实验单位出具的实验报告。(9)属于国家有特殊规定的事项,还应当提交符合规定的相关材料。

七、程序和期限

注:按照实际工作流程和期限填写。应当包括受理申请,审查决定,延续、变更及补办等基本审批环节的关键信息。对审查决定环节包含初审、复审,或者需要经过专家评审、第三方机构检验以及作出许可决定前需要公示等内容的,应当予以明确。

一、申请程序

提交符合规定的上述申请材料。其中证书、执照类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或者盖有发证机关证明印章的复印件;其他材料应当使用中文。

申请人可以通过来人、函件、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提交电信设备进网许可申请。

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其办公场所公示申请程序、申请材料目录及申请书示范文本。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予以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二、受理程序

申请进网的电信设备不属于进网许可范畴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并出具加盖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受理申请,出具加盖专用印章和受理日期的受理通知书。

三、审查、决定程序

工业和信息化部应自收到电信设备进网许可申请之日起6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进网许可证(含进网试用批文)并核发进网许可标志(含进网试用标志);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工业和信息化部可以组织专家对申请进网许可的无线电通信设备、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或者电信新设备的总体技术方案、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进行评审。评审所需时间依法不计算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时限内,但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四、变更、延续程序

被许可人对获得进网许可证的电信设备进行技术、外型改动的,应当进行检测或者重新办理进网许可证。

对获得进网许可证的电信设备外型改动较小,被许可人申请减免测试项目的,可以将改动前后的照片,电路原理图、改动说明和改动后的样品等交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审核。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同意,可以减免测试项目。

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中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被许可人应当重新办理进网许可证。

进网许可证有效期届满,被许可人需要继续生产和销售已获得进网许可的电信设备的,应当在进网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重新 申请办理进网许可证并交回原证。

八、告知方式

注:写明许可告知是以何种方式作出。例如批复、签发批件、颁发许可证(照)、发布公告、加盖检验检查印章或标志等方式。进网许可证(含进网试用批文)及进网许可标志(含进网试用标志)。

九、许可收费

注:如需收费请写明收费标准及法律依据。无。

十、许可流程

注:简要绘制许可流程图。

十一、联系电话:010-82050166 5 《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含试用)审批》流程

办公设备审批流程 第3篇

为加快医疗器械上市速度, 最近, 美国FDA发布了一项简化“医疗器械重新归类程序”新指南草案, 这项工作是由FDA的器械监管部门“器械与放射卫生学中心 (CDRH) ”完成的。真正意义上的创新医疗器械, 即目前市场上没有与之“实质相同”的产品, 一般被自动汇集到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范畴。其往往也会被视作高风险医疗器械, 需要经历昂贵的临床试验才能通过审批。但事实上, 并不是所有的新医疗器械产品都是高风险的。为了解除这种不利于创新医疗器械快速上市的障碍, FDA早在1997年就开创了“医疗器械重新归类程序 (de novo process) ”, 使得部分创新医疗器械被视作中低风险的产品, 大大缩小审批时限。重新归类程序下的审批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因为创新医疗器械会为后续出产的与它们实质相同或相近的产品扫清上市道路。FDA会把这些最新的医械产品当作“滩头阵地”, 用以创建一个新的实质相同的类别。

如何进行审批流程的优化 第4篇

我说:分析签字原因,风险和效率平衡。

随着企业规模增长,企业高层会面临如何有效掌控企业的困惑,时时警惕规避企业管理失控的风险;而另一方面,内部员工越来越多的抱怨,如什么事情都要层层上报审批,导致业务执行效率低下;中层管理者也很痛苦,每天都有那么多的待办工作流需要签字。纠其原因,企业规模扩大,出现更多专业化分工,组织范围、管理层级都不断增加,因此对管控授权,以及信息的及时上传下达要求提高。

在一个流程优化咨询项目中,我们面临着客户上下管理层不同的要求,领导层及总部职能部门提出要规范管理和规避风险,要求加强管控和审批;下属业务单位要求简化流程,提高对市场的快速响应能力,那么在具体的流程设计优化中,如何既简化流程,同时又满足对风险管理的要求,这似乎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流程优化目标,如何找到两全其美的方法,经过对问题的分解细化和流程优化方法工具的应用,我们发现,其实“鱼和熊掌可以兼得”。

攻略一:分析是决策点还是沟通点

我们发现,很多管控问题是由于不了解或沟通不到位造成的。在一个大的企业内部,由于一线业务信息不能及时传达,领导层或者总部管理层会由于不知情而产生失控的担心,因此提出要对流程环节增加审批节点,这些其实都是出于知情的考虑。

在流程优化时我们要分析管理目的和需求,然后区分在具体的流程环节应该是决策点还是沟通点,然后从不同角度考虑优化。如对于知情权的需求,可将决策点改为沟通点,将审批变为定期的报告和备案,使领导定期(比如密度大到每天一次)得到动态情况,从而知情,而不是介入流程、成为流程的一个必经环节(耗时间甚至不增值)。流程直接执行,并行地让领导知情,既解决了高层信息知晓和监管的需求,同时提高流程的效率,不会因为高层出差而产生业务停滞。

攻略二:通过提炼规则实现事前的管理

由于很多企业领导虽身居高位,却办理着很多业务性的工作,对下属不放心,要用自己的丰富经验来把关和判断,这种情况也常见。如一位企业高层所说:“我很想放权,但放权是基于信任和默契,和对能力的信任。现在更多的审批,是避免错误和帮助下属各主管把关,同时,更深入的了解一些新上任主管的能力、风格,增加双向了解的机会,审批的过程就是为了逐步的放权。”可见,流程上的管理授权和企业高层的领导风格、企业面临的组织变革、人事调整等背景相关。

在企业现场开展流程优化时,可以采取的对策:企业领导既然经验丰富,可以把经验要求写成规则和指导,提前发布,让下属来参照执行。对于一些可结构化的规则,还可以借助信息系统来实现强制控制。如某快消品企业,每个销售季都会发布营销指导意见,对下一个销售季的销售策略进行明确,如可在哪些媒体投放哪写版本的广告,形成标准化选项,并将这些要求落实到IT系统上。这样下属业务单位在制定营销活动计划时,就可以选择总部已经规定的营销组合,变事后的核对审批变成事前的控制。当然即使不能通过IT系统去识别,有了明确的指导,也可以授权一个职位相对低的人员去进行相应的核对工作,解放领导的时间,以用于处理更重要的工作。

攻略三:决策流程优化1W2H

当我们明确流程中的决策点时,如何提高决策的效率和科学性就成为优化的关注点。关于决策流程优化有以下几种方法:

?WHEN:明确决策时机,实现管理前置

举个例子,在新供应商引入流程中,其主要步骤分为确定入选条件——供应商初选——现场考察确定最终入选者。如果只在最后一个步骤设置决策点,会发现实际业务操作会增加不必要的投入和返工。根据分析,我们对流程设置三个决策评审点,第一个决策点,在招标遴选之前先由决策者对入选条件进行审批;第二个决策点,在初选名单之后由决策者进行审批;第三个决策点,在通过现场考察等进一步的评价之后由决策者进行审批。虽然流程图看起来复杂了,但是通过管理前置,使实际业务执行效率得到了提高。因此我们说,“流程简化≠流程图简化”,而应该是管理规范化和精细化。

另一个典型的例子是项目管理流程,分为年度项目规划及预算决策、单个项目立项审批决策两个重要管控环节。项目执行单位会质疑项目年度规划预算中都已经对项目审批过了,为什么单个项目立项时还要再审批?而高层决策者却认为,年度规划预算太粗了,项目目标及预算都不明确,评审也不充分,因此必须在执行立项时进行控制。最终我们提出以下流程优化方案,首先加强对年度项目规划及预算的决策过程,明确项目规划和预算的输出要求和评审决策程序,这样既达成高层风险控制的目的,同时也能够督促项目执行单位提高项目规划和计划管理能力;前端控制好了,单个项目立项审批则只需关注计划预算外的项目,从而使执行层和决策层获得双赢。

?HOW:明确决策方式,提高决策科学性

决策的过程如果都是靠主观判断,那么不管增加多少审批环节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对于流程中的每一个决策点,都要明确决策依据和决策方式是什么。比如广告宣传片的评审就是一个见仁见智的决策过程。这类评审应该是以消费者测试或专业机构评审意见为决策依据,发挥群体智慧的科学决策。

?HOW MUCH:分析流程频率,管控和成本的平衡

办公设备审批流程 第5篇

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温政办〔 2010 〕138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温州市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

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切实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效率,根据《行政许可法》以及中央和省作出的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强化行政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是指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按照“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佳”的要求,通过改革创新,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程序,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提速提效。

第三条 政府投资项目,是指《温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市政府令第85号)第二条规定的内容。本办法及附后的审批流程图适用于政府投资的房建、市政、水利、交通等建设项目。

第四条 合并审批环节,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压缩审批时限。

(一)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节。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采取简化审批方式,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3个程序合并为1个程序,仅审批项目建议书,并采用表格式审批;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含本数),合并编报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再先批项目建议书,后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合并审批规划设计方案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环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直接进入初步设计阶段,原规划设计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并入初步设计文件。为了确保规划条件能正确实施,规划部门在初步设计编制阶段,要对初步设计中的总平面图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发改部门在签发批复文件时,要经规划部门会签,会签的时限为2个工作日。

(三)合并施工合同备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3个审批环节,做到同时受理、同时办结。

(四)合并初步设计防雷审查和施工图设计防雷审查环节,把防雷审查安排在施工图审查阶段,初步设计阶段不再进行防雷审查。

第五条 提前介入,优化流程。法律、法规规定审批前后置关系的,在不影响审批部门履行职能的前提下,要按照从优原则,做到后置部门提前介入审批过程,先期进行预审查,待业主办理前置审批手续后即予审批。

(一)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发改部门先予受理并进行预审查,待办理相关前置审批和获取初步意见书后,且其他申报材料符合规定要求的,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审批。

(二)实施施工图预审查制度。施工图经审图单位审查与修改后,建设、消防、人防、规划、气象等部门同时受理,并进行预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按照审查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修改完毕。

(三)其他因前后置审批关系有可能影响审批进度的,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第六条 全程推行联合审批方式,切实消除审批事项之间互为前置条件的现象。联合审批一般采取联审会议形式,参加联审会议的部门,要作出明确的审查或审批意见;无故缺席联审会议或参加联审会议没有作出审查或审批意见的,均视为同意。联审会议纪要由牵头部门作出,纪要须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审查或审批意见。除审批流程图标明的审批环节外,其他部门不再单独串联审批。

(一)项目建设条件联合审查。由发改部门召集项目前期相关审批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并作出联审会议纪要。如建设项目涉及河道、海域、港口、岸线、公路、桥梁、市政道路、绿化、文物、防震、资金等,还应一并召集水利、海洋与渔业、港航、交通、建设、文化、地震、财政等部门参加联合审查。项目业主办理环保初步审批意见、规划选址(水利工程类还需规划同意书)、土地预审后,发改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有关审批职能部门按照联审会议纪要,出具审批手续,不作为项目批准的前置条件,但在开工之前要完成审批。

(二)初步设计联合审查。初步设计联合审查的内容包括建设程序、功能规模、规划条件、资金概算、消防和强电等,由发改部门召集有关部门进行联审,并印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必须明确文本的修改内容。参加联审会议的部门,要书面出具明确、具体的审查和修改意见,并注明强制性修改意见和建议性修改意见,强制性修改意见要附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的条款。凡是属于初步设计阶段审查的内容(初步设计文本),各参加联合审查的部门须提出全面的审查意见,不得将修改意见带到后续审批阶段。

(三)施工图联合审查。由建设部门召集规划、消防、人防和气象等部门,对通过预审查并修改后的施工图集中进行确认,并印发会议纪要。会后,建设主管

部门予以备案,人防部门出具人防审批意见书,规划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部门出具消防审核意见书,气象部门出具防雷设计核准书。如个别还确需修改的,会议纪要必须明确修改的内容和有关方的责任。业主单位和设计单位要按照会议纪要精神,在3个工作日内修改完毕,然后办理上述相关审批手续。

第七条 创新审批方式。

(一)环评审批。在项目批准阶段,除重大污染项目外,环保部门根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以及现场勘察情况,先出具项目初步审批意见,提交发改部门,由发改部门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作出审批决定。与此同时,根据项目选址意见和规划设计条件,编制环评报告进入环评审批程序,并告知业主环评审批结果是编制初步设计的依据,也是初步设计审批的前置条件。涉及海洋的建设项目,环评由海洋与渔业部门按上述要求审批。

(二)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建设单位编制文本进行评估或专家论证外,其他评估或专家论证一律作为审批程序的内容,由审批职能部门负责编制文本。

(三)符合放样条件的可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之前先开具放样通知书。

(四)在符合安全施工和满足试桩的条件下,可在施工许可证批准之前先予以进场开展试桩。

第八条 认真做好项目会商工作。要区别情况、分阶段安排会商,如对重大项目或情况复杂的项目,发改部门要安排前期会商,主要对项目进行预评价;有的还要安排中期会商,主要通报投资项目审批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加快审批的建议意见或协调解决项目审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于重大的设计变更,主办部门也应安排会商,集中作出审批意见。

第九条 严格首次办理即登记和一次性告知制度。项目业主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时,审批部门即予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予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部门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十条 根据《关于在投资项目审批领域试行告知承诺制意见》(温政办〔2006〕212号),审批职能部门受理审批事项时,对于主件齐全,仅缺副件材料的,在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先予受理。对于项目基本符合审批条件,且无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在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先予审批通过。对申请人不履行承诺内容的,后续审批将不予通过,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其他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第十一条 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公示、论证、评估、签意见(包括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须要有法律、法规依据,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不得进行公示、论证、评估和要求业主向第三方签意见。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对超过承诺时限未予办结的,经审批管理机构审核确认无正当理由的,视为办结,下一审批可先行启动。同时,审批管

理机构要对其进行通报。审批流程图中标明的审批时限,不包括评估论证、公示公告、听证和检验检测的时间。

第十三条 进一步加强网上审批平台建设,扩大和完善审批网络功能,积极推进网上审批、网上并联审批等做法,不断提高审批效率。

第十四条 项目业主单位要主动整理、搜集相关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及时申请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催促中介机构按时提供评估、检测等报告或其他文书,不得明示或暗示中介机构虚报、瞒报经济技术指标,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积极创造开工条件,及时协商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加强工期、造价、质量安全控制和合同管理。

第十五条 中介机构要遵守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中介服务活动,项目业主有权自主选择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为其提供服务(按规定需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的除外)。行政审批部门不得限定项目业主接受其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对依法设立的各中介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及其他文书应当同等对待。中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业主单位应当督促其及时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中介机构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严格责任追究。在行政审批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口头效能告诫、通报批评、书面效能告诫、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免职、辞退;构成违纪的,追究纪律责任。

(一)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进行审批的。

(二)没有法律依据,擅自增加审批条件或环节的。

(三)对符合条件,不实行合并审批或联合审批的。

(四)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备,拒绝办理或者超时限办理的。

(五)不执行首次办理即登记制、首问负责制或一次性告知制的。

(六)无故缺席联审会议或在联审会议上不发表明确的意见,且在后续审批中不按联审会议纪要办理审批事项的。

第十七条 行政审批管理机构负责审批流程的编制和管理,对审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协调,加强对项目审批全过程的监管,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流程审批,并负责解释本实施办法。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各县(市)参照执行。属上报国家和省的事项,按上报规定的要求执行。

办公设备审批流程 第6篇

1、流域水电规划

2、开展项目核准的前期工作。

3、项目核准。

4、初步设计报告。(权限在省上的项目放在核准前,不在省上的放在核准后)

5、工程招标。

6、质量监督。

7、开工许可。

8、工程验收。

9、电网建设。

10、建后管理。

二、水电站建设的审批权限?

电源开发权包括勘察设计权及开发建设权。勘察设计权是指依法取得的对特定电源项目开展勘察设计的权利,包括完成一定投入后经审定的前期工作成果和有价值的信息资料;开发建设权是指依法取得并按照审定的工程技术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特定电源项目进行开发建设和获取电能的权利。

流域综合规划实行分级管理。流域面积

500平方公里以上或跨设区市的河流综合规划由省水利厅会同省发改委编

制并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论证后报省政府审批。(福建规定)省管河流由市(州)发展计划部门和水利部门转报省审批。州管河流由市(州)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州级相关部门审查。报市(州)政府批准;县管河流由县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县级相关部门审查,报县政府批准(四川规定)。

非主要河流上开发水电项目,装机容量小于

2.5万千瓦且符合河流(河段)水电规划、无综合利用要求且不需要省协调外部条件的,由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办理电源开发权行政许可事项,报省发展改革部门备案;主要河流上开发水电项目或非主要河流上开发水电项目装机容量大于2.5万千瓦(含2.5万千瓦)的,由省发展改革部门办理电源开发权行政许可事项(四川规定)

各市(州)有不同的规定:绝大部分是电站装机0.5万千瓦以下由县上相关部批,但凉山州是0.25万千瓦以上由州上审批。

25万千瓦以上由国家发改委批,100万千瓦以上的由国务院批。任何水电站开发项目必须经核准后方可开工建设。水电站开发实行核准制,未经核准不能开工建设。

三、要获得流域规划的审批需作哪些工作?

(一)、流域规划的送审

流域规划的编制及送审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由取得开发权的业主出钱编制规划报告,经层层发改部门报送到有审批

权限的发改委评审和审批;另一种是由县上出钱编制规划报告,经层层发改部门报送到有审批权限的发改委评审和审批。这两种情况规划的批复都是批给县发改局(根据批复及开发权限)。

(二)、开发权的取得与流域规划?

有的在开发权取得之前相关部门已完成了流域规划,此时流域规划的费用由取得开发权的业主补付;另一种就是由取得开发权的业主出钱作流域规划。

(三)、得到流域规划的批复需作哪些工作?

1、开展流域规划前期工作的请示与批复

由企业或县水利局向发改部申请作流域规划前期工作,由有审批权限的发改部门审批。待批复后,开始作流域规划。

2、水电站建设项目流域综合规划同意书:到有权限的发改部门办理“流域规划同意书”。要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

3、水电站建设项目防洪规划同意书:

水电站建设业主在取得水资源开发许可批复后,应到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综合规划或流域管理机构办理“防洪规划同意书”。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4、水电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建设业主在办理好上述“两个同意书”后,应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按规定权限报相应

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将审查意见和专家评审组意见及经审定的报告书等材料报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渔业资源影响论证的审批: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流域渔业资源影响论证书》,有权限的水利部门组织专家组对其进行评审,出据评审意见。有权限的水利部门完成《流域渔业资源影响论证书》的批复。

6、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

(1)、作流域规划的单位向发改部门打流域规划环评工作的申请;发改部门出一个同意流域水电资源进行规划环评的通知。

(2)、作流域规划的单位向林业部门打流域规划环评工作的申请;林业部门出一个同意流域水电资源进行规划环评的通知。

(3)、作流域规划的单位向游局打流域规划环评工作的申请;游部门出一个同意流域水电资源进行规划环评的通知。

(4)、作流域规划的单位向环保护部门打流域规划环评工作的申请;环保部门出一个同意流域水电资源进行规划环评的通知。

规划单位请有环评资质的单位编制《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书》,有权限的审批单位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后批复。

7、建设项目选址的审批

将电站的坝址、厂址的位置和界限报有审批权限的水利部门(一般情况)、建设局(厅)审批(有遗产保护区的实验区)。

8、流域规划报告的审批

(1)、规划单位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流域规划报告书》

(2)由发改部门、水利部门向有审批权限的相应部门打《流域水能资源的请示》,有权限的部门组织专家对《流域规划报告》进行审查并出据《流域规划报告的专家审查意见》

民办审批流程 第7篇

填报时间: 2011-11-18责任单位: 成华区教育局

5.拟任出纳基本情况登记表须将身份证、学历证、会计资格

证、职称证明复印件和聘用意向书附于本表后;

6.拟聘保健医生基本情况登记表(设立幼儿园填写)须将身

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任职资格证复印件和聘用意向书附

于本表后;

7.拟聘主要管理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主要管理人员”指副

校(园)长及各部门负责人。须将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和聘用意向书附于本表后;

8.拟聘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须将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和聘用意向书附于本表后;

9.拟聘保育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须将身份证、学历证、上岗证

或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和聘用意向书附于本表后;

10.拟聘保安基本情况登记表须将身份证、保安资格证复印件和聘用意向书附于本表后;

11.主要教学设施设备一览表须将教学设备设施产权或租用

证明书复印件附于本表后;

12.办学章程。

(五)办学场地证明:1.租用土地: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和

租用协议复印件;2.征用土地:征用土地和自建建筑附土地

使用证和房产证复印件;3.相关部门出具的教学用房消防、安全的合格鉴定意见;4.新装修校舍还需相关部门出具的环

保检测合格报告;5.学校内设有食堂的还需到区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部门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明

(六)具有法律效力的学校资产、经费来源证明:具有合法

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

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赠资产的数额、用

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注:所有材料一式两份(以上交验材料如系复印件,则需将

办公设备审批流程 第8篇

2014年12月1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大厅开始试运行。1个月以来, 从窗口接件到协调职能、完善机制, 大厅的内容越来越丰富, 在此倒逼下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也逐渐深入到流程上的每一个环节。

高处着眼, 细处着手

在政务服务大厅筹建初始,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便强调, 加快政务服务大厅建设, 使审批工作更加阳光化、透明化, 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两转三大”学习推进活动的成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可以说, 建设政务服务大厅, 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从工作全局出发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 目的是从制度安排上更好地推动转变职能, 改进工作作风, 更好地服务基层。在这个平台上, 依法行政、服务基层、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廉政勤政、防范风险的理念, 都能得到充分体现。

“一竿子插到底”

2014年12月19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首次利用政务服务大厅视频会议系统, 与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就贯彻落实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等事项进行互动交流, 节约了时间和经费, 提高了办事效率。

2013年本《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发布以后, 国家发展改革委便联合国土部、环保部、住建部、银监会4个部门印发了通知, 希望各个地方和有关部门配套深化改革, 同步下放前置审批权限, 依法依规加强后续监管, 力求实现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 调控和监管同步强化。

加快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 建立健全纵横联动协管机制, 探索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防止由于监管不到位, 出现管理真空, 已经成为当前经济体制改革中一项十分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

从窗口“接件”到制度协调

“这份办事指南, 我能不能拿一份走?”“当然可以。”在政务服务大厅的服务区内, 30多种不同项目核准的办事指南, 整齐摆放在架子上。这样的对话,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听到不止一次。

“表面上看, 大厅只是事项进驻、编写办事指南, 但实际上是在‘摸清家底’, 依法规范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秘书一处处长黄勇向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介绍说, 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的过程, 是梳理行政审批权力事项设定依据、运行流程、办理要求的过程, 必须直面审批职能交叉、审批流程不规范、前置审批条件过多、审批时限不明确等问题。

例如, 如果一个申报事项涉及多个司局, 各司局之间便需要统一办理流程和申报要求;如果一个申报事项前置审批条件过多, 就要更加明确地列出办理要求, 不能用“其他”代替细致的审批条件。否则, 就会给项目申报人带来困扰, 也难以做到限时办理。

从“你来找我办事”变成“我来为你服务”, 行政审批事项走出办公室, 进入开放的政务服务大厅, 面对面地直接服务公众。如何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率, 必须有依据、讲科学、可执行。而要实现审批流程的优化, 有时甚至是“再造”, 都有赖于审批流程上每一项改革的务实推进。

对资金审批流程的两点探讨 第9篇

关键词:资金审批;财务审批;业务审批;常规付款;特殊付款

一、财务审批与业务审批相分离。

(1)财务审批和业务审批。由于资金审批是对各部门、各单位在科研、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资本性支出、借贷往来款支出等资金流出事项的审批。故资金审批可分为“财务审批和业务审批”两个环节。财务审批中财务部门是对财务付款进行审批,对该项资金支付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并根据年度以及月度资金状况对资金支出进行审批。业务审批分为业务申请单位审批和业务归口部门审批,业务审批是对该项业务的可行性、必要性、合理性进行审批。(2)财务审批原则。财务审批实行“自下而上、先业务审批后财务审批”的审批流程。(3)财务审批流程设计。财务审批各级负责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核(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一)资本性支出。固定资产购置支出中(含无形资产)常规付款单笔金额500万元(不含)以下的由院财务资产部主任审批;500万(含)-1000万元(不含)经院财务资产部主任审核后,由总会计师审批;1000万元(含)以上的经院财务资产部主任、总会计师审核后,报院长审批。基建类支出中常规付款单笔金额50万元(不含)以下的由院财务资产部主任审批;50万(含)

-500万元(不含)经院财务资产部主任审核后,由分管院领导审批;500万(含)-1000万元(不含)经院财务资产部主任审核后,由分管院领导、总会计师审批;1000万元(含)以上的由院财务资产部主任、分管院领导、总会计师审核后,报院长审批。

投资类付款不分金额大小经院财务资产部主任、分管院领导、总会计师审核后,报院长审批。资本性支出中特殊付款单笔金额50万元(不含)以下的经业务归口部门主任审核后,由院财务资产部主任审批;50万(含)-100万元(不含)的经业务归口部门主任审核、院财务资产部主任审核后,由分管业务院领导、总会计师审批;100万元(含)以上的经业务归口部门主任、院财务资产部主任、分管院领导、总会计师审核后,报院长审批。

(二)成本费用类支出。外委支出、材料采购支出中常规付款单笔金额500万元(不含)以下的由院财务资产部主任审批;500万(含)-1000万元(不含)经院财务资产部主任审核后,由总会计师审批;1000万元(含)以上的经院财务资产部主任、总会计师审核后,报院长审批。

工资及附加(指工资薪金、保险、劳务派遣费、年终奖、年终福利、新增工资、保险、离退休工资调整等)由人力资源部发起并经该部门主任审核后,由院财务资产部主任审批。

成本费用性支出中除上述类型外其他的常规付款支出单笔金额500万元(不含)以下的由院财务资产部主任审批;5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经院财务资产部主任审核后,由总会计师审批;1000万元(含)以上的经院财务资产部主任、总会计师审核后,报院长审批。

成本费用性支出中特殊付款单笔金额50万元(不含)以下的经业务归口部门主任审核后,由院财务资产部主任审批;50万(含)-100万元(不含)的经业务归口部门主任、院财务资产部主任审核后,由分管院领导、总会计师审批;100万元(含)以上的经业务归口部门主任、院财务资产部主任、分管院领导、总会计师审核后,报院长审批。

(三)其他类支出。相同开户单位不同开户银行间的内部转款业务(含常规付款和特殊付款)由院财务资产部发起并经该部门主任审批。

对外捐赠、院内爱心基金不分金额大小经院财务资产部主任、分管院领导、总会计师审核后,报院长审批。退投标保证金、院本部归还银行借款(含常规付款和特殊付款)由院财务资产部发起并经该部门主任审批。业务审批原则。业务归口审批依据“重要性”原则,由业务归口部门对固定资产采购、科研项目、基建项目、福利性支出等业务的可行性、必要性、合理性进行审批,各单位办理财务特殊付款审批前应履行完成业务归口审批流程。

二、“常规付款和特殊付款”事项应区别对待

常规付款是指除特殊付款之外的,符合院里相关规定流程的付款,具体分为以下两类:(1)纳入院里综合计划、年度预算、符合招投标管理流程、按《合同管理办法》规定应签并已签订合同,并按合同条款执行的付款。(2)按《合同管理办法》规定无需签订合同且已纳入年度预算范围内的成本费用性支出、其他支出。特殊付款分为以下几类:(1)按《合同管理办法》中规定应签而未签合同的各类付款。(2)虽已签订合同,但未按合同规定而提前付款的;收款单位、开户行账号等相关信息与合同条款不一致的。

工业用地审批流程 第10篇

各流程详细说明:

各 步 骤 说 明 及 注 意 事 项:

1、多部门联席会议讨论项目:有些开发区或经济园区是主任办公会议或其他形式,这个会议主要是涉及企业日后投资密度、外资比例、实收资本、鼓励行业、容积率、产出效能、社会效益等相关的管理部门派人参加,集体讨论项目的可行性,所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十分重要的。这是一个比较公开的讨论过程,尽管可能存在某个领导的个人意思,但是要想在会议上通过项目还是要靠实力

和内容的。这是前期审批的最关键一步。一份好的可行性报告可让你事半功倍; 前期审批的最关键一步。

2、招商局审批:一旦多部门联席会议通过项目的论证,接下来开始办理审批手续,审批时间长短不一,短则几天,长则数月。

3、工商登记手续:取得招商局批复后就可以带齐其他资料去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了,一般资料齐全后再3~5个工作日后可以取得营业执照,但是现实情况基本要1个月左右的时间,因为基本上所有企业起草的章程都不会符合工商局的要求,都需要来回修改数次,如果设计经营范围的修改,则需要到招商局重新取得批文或批复(一般数天),领取的营业执照中注册资本项标明实收资本为零。章程必须规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时间浪费。

4、国地税和银行开户:这两步办理的手续相对简单,但是选择开户银行一定要谨慎,因为日后涉及到位资金开户银行的选择要谨慎

5、实收资本到位和验资:按照审批时批文的要求,领取营业执照后3个月内要将首期资金到位,一旦资金到了银行的资本金账户后,要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凭验资报告要申请新的营业执照,换发执照中注册资本项中实收资本为验资报告所标金额。

6、外汇结汇和预付保证金:汇到资本金账户的资金为外币,不可以在中国国内直接使用,所以要兑换为人民币,由于我们国家实行外汇管制,所以外币结汇要外汇管理局许可后方可进行,一般银行会协助办理,但不是每个银行都能办好的,结汇成人民币后其中部分要预付土地招拍挂的保证金。

7、土地公开招牌挂程序:所有土地必须经过招拍挂流程方能签署用地手续,一般在国土资源部门的网站上有公开招拍公告,按照规定所有符合要求的企业都可以竞价购买,实际情况除了办好上述手续的企业能够取得招拍地块外,其他参与的企业都是不符合要求的,所以如果您没有办理好前面的审批手续,也不用去尝试竞价了,最后损失的不会是别人。没有办理好以上手续的企业不要尝试竞拍

8、签署土地出让手续:当招拍挂过程完成后,需要准备其他文件,比如成交确认书、规划红线、勘测定界报告、环保批复等一系列资料,这些文件准备完毕后才可以签署土地出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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