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办公室固定电话管理暂行规定

2024-06-24

学校办公室固定电话管理暂行规定(精选12篇)

学校办公室固定电话管理暂行规定 第1篇

****学校办公室固定电话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办公电话的管理,本着规范管理,厉行节约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办公电话作为学校资产,要认真爱护,正确使用,不得人为损坏,否则,相关责任人应予照价赔偿。

第二条严格报装、拆移和维修手续。凡需报装、移装固定电话的部门,事先须向综合科申请,经校区办领导同意后,由综合科统一与网通公司联系报装、移装事宜。严禁擅自安装、拆移办公固定电话。如需开通长途功能,事先须向综合科申请,经校区办领导同意后,由综合科统一与网通公司联系申报。如果出现使用故障需维修的,各部门可向实验中心报修(报修电话:********)。

第三条坚持公私分明,办公电话只作为办公通话,不得公话私打,更不得用办公电话拨打私人长途电话和办理私人声讯、信息业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违规拨打电话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支付,并在校区予以通报批评。

第四条原则上每个部门只能安装一部外线电话,由综合科根据学校核拨经费情况核算各部门电话经费,严格控制话费支出。

第五条在保证正常的工作需要的情况下,提倡勤俭节约,长话短说,不得用办公电话聊天,严格控制话费支出。对各部门每月电话费用情况,校区办将定期予以通报。

第六条各部门要加强对办公电话的管理,部门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管理责任,对管理失职者将予以严肃批评。

第七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学校办公室固定电话管理暂行规定 第2篇

财务部、综合部:

为加强办公电话的使用和维护,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电话的管理,节约话费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一、办公固定电话的管理

1.办公电话由综合部统一管理,具体办理装机、移机、停机以及维护等工作。

2.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改变电话使用性质、办理装机、移机、停机等业务,须经处领导批准后,由综合部具体办理。产生的各种费用由财务部统一清算。

3.电话费交纳由综合部与财务部共同负责。

4.加强电话使用管理,减少不必要的话费开支,上班时间避免在电话中聊天,减少私人电话。

5.为便于各部门加强电话管理,及时发现办公电话使用中出现的问题,每月由综合部负责到电信部门打出话费帐单,对发现的话费不正常大幅度超支,由电话使用部门调查后,提出意见报主管处领导审核。

二、移动电话管理

1.为便于工作开展,对处(公司)内职工每月给予一定限额的移动电话使用费补助。

2.在实施话费补助后,原则上处内人员必须保证手机24小

- 1 - 时开机,对不开机者取消当月话费补助报销资格。

3.补贴方式:

(1)根据工作需要,处长(副处长)、经理(副经理)实行话费托收不限额实报实销方式。

(2)其他人员实行确定报销限额,话费自行交纳,每月按照话费发票限额内报销的办法(对话费在限额内的按话费发票面值报销;对于话费超出限额的,超出部分原则上不予报销,确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必须经处领导签字认可后,方能报销超出部分)。

具体限额标准为:

部(科)长、副部(科)长300元/月;

一般工作人员分为两档,业务员、办事员为100元/月,汽车司机为80元/月。

三、本办法适用范围仅为处及公司的人员,不适用于下属公司。

四、本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五、本办法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二〇〇五年 月七日

固定电话及移动电话使用管理规定 第3篇

为保证公司职工合理使用固定电话及移动电话,提高办事效率,同时避免不必要的浪费,经公司领导研究特作如下规定:

一、固定电话:

1、公司根据现状需要为各部门、科室配置外线或内线电话以方便工作,应设而未设固定话机的部门或科室可向公司办公室申请增设。2、所有固定外线电话均使用智能插卡管理话机,管理卡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各科室办公人员各自持用户卡使用电话。3、公司根据持卡人的工作特点,按月规定一定的话费限额,一般不得超限,特殊情况可向管理员申明原因,并记录后方可充值。4、持卡人定期到管理员处按限额充值,并登记;余额可以累计,但余额达到规定限额时,当月不予充值。管理员应定期将话费使用情况统计表报到公司办公室,以便评估话费使用情况。5、公司设置办公电话,只为工作提供方便,原则上不允许接打私人电话,持卡人应互相监督,对于私话现象严重者公司将取消其持卡资格或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6、为方便全体职工,公司特在传达室设立公用电话,并提供不同面值的201卡供个人选购使用,但使用人要注意没有特殊情况,不要在上班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二、移动电话:

办公固定电话使用管理 第4篇

为加强对办公固定电话的使用管理,节约通讯费用,现做如下通知:

一、院办公室及学院电话管理部门代表学院对全院固定电话行使管理职权,学院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安装或并机,电话机出现人为破坏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赔偿。

二、学院共开通九部长途电话,除院领导办公室之外,辅导员办公室一部、财务办公室一部。校内办公电话使用短号联系(电话号码后四位),十堰市内电话不加区号,直拨号码联系。

三、严禁使用办公电话进行Q币充值,拨打声讯服务,利用办公电话于个人业务、闲谈、聊天等。如有违规,学院将按校规处理,并记入目标管理和年终绩效考核当中。

四、财务部将向办公室提供每月各分机电话费用的明细清单。如发现通话时间长;有不明确号码的通话记录;有拨打信息台;当月话费明显偏高等现象,办公室将及时调查了解原因,并对违规使用的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处罚。

武汉体育学院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

办公室电话的管理规定 第5篇

公司各部门、员工:

为加强公司员工办公电话纪律管理,规范员工行为,创造高效的工作效率,经公司研究决定具体办公电话纪律如下:

1.凡享受公司通讯补贴的员工,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

2.员工在工作时间(含值班时间)应及时接听手机,未及时接听并

未在1小时内回复,经检查人员核实后每一次取消一个月的通讯补贴,累计三次取消全年通讯补贴,超过三次的每次处罚一个月的通讯补贴;

3.副部长及以上管理人员(含管理公司参加周办公例会人员)须24

小时保持手机畅通,未及时接听并未在1小时内回复,经检查人员核实后每一次取消一个月的通讯补贴,累计三次取消全年通讯补贴,超过三次的每次处罚一个月的通讯补贴;

4.罚款于一个工作日内交至综合部,逾期未交者将在工资中三倍扣

除;

5.由各部门负责人及综合部负责检查工作;

6.因特殊情况:手机丢失、损坏等应及时到综合部报备,并提交备

用手机号码,以确保正常工作联系。

办公电话管理规定 第6篇

一、总则

1、为进一步规范服务标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为保证公司通信渠道的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效益,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更加经济有效地利用通讯设备,特制订办公电话管理规定。

2、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网络管理,规范上网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信息安全,防范网络风险,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特制定网络管理规定。

二、权责

1、行政部负责公司办公电话的统一调配和管理。

2、各部门负责电话使用的监管和日常维护。

三、固定电话管理规定

1、实行“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每部电话使用人即为负责人,若无固定使用人则视为部门负责人负责;

2、公司内线电话用于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络,任何人不得用内线电话聊天、谈笑;

3、办公电话不得作私人电话使用;

4、办公室电话主要用于工作联系,提倡使用文明、简捷的语言,以减少通话时间;

5、非本公司工作人员不准使用本公司话机打市内电话和长途电话;

四、移动电话管理规定

1、集团部门负责人以上及重要岗位人员(如技术人员,水、电、暖维修人员、值班人员)需保证手机___小时开机,以便集团一些突发事宜的处理;

2、公司其他员工,需保证每天的7:00-22:00之间保持开机状态(因乘坐飞机等特殊原因需关机的除外);

3、上班期间不得长时间利用手机打私人电话,如遇电话尽量长话短说,不要长时间占线,以便一些因公事务的及时联络;

4、如遇手机停机需在___小时内尽快交费开通。

5、员工的手机号码必须加入集团网,开通企业彩铃业务,该功能使用费由公司承担。

五、内部通讯录的更新管理

1、凡手机号码更改者,需在___小时内通知主管部门领导,并同时通知信息中心及重要的相关联络人;

2、信息中心人员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信息,统计人员在职状况,以部门为划分,定期更新公司通讯录。

3、无论部门内部通讯录是否变化,部门负责人均须对该通讯录进行确认,确认部门所有人员的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无误,如有更改,请及时通知信息中心予以修改。

4、公司员工有义务保管好公司内部通讯录,不轻易向外人泄露重要领导联系号码。

六、网络管理规定

1、联网后计算机实行一对一责任制,所有联网用户进行备案登记。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所有上网行为进行监管。

2、所有联网部门的领导对上网行为规范管理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本部门上网人员教育,培养员工树立保密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文明上网。

3、所有员工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严禁在网上共享和泄露公司战略计划、经营数据、业务资料、技术资料等公司机密。

4、严禁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观看和下载电影、电视剧、体育比赛等娱乐节目;禁止在上班时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网络聊天。

5、严禁在网络上制作和传播不健康和有伤风化的信息,严禁浏览色情、赌博等非法网站。

七、附件

1、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办公电话管理规定2

为加强和完善金玉普惠公司办公电话的管理,保证正常工作通讯需要,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节约意识,更好地做好开源节流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金玉普惠公司电话主要用于办公业务。

使用电话通话要言简意赅,禁止在电话中闲聊,严禁拨打声讯和信息电话。

二、集中办公部门原则上全部使用插卡管理电话,部分经理专人专号可使用非插卡电话,月末根据电话费详单核定话费。

三、办公话费定额标准按集中办公部门在岗人数每人每月___元,部门经理及副总经理___元,保安部值班电话___元执行。

特殊情况由部门申报,总经理批准同意,办公室增补话费。

四、每月1—___日由办公室统一将当月定额话费输入各部室,输入话费可累计使用。

如提前使用完话费后,到办公室充值,并进行登记,月末在通讯补助费中扣除。

五、安装管理插卡电话后,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避开话机接线和私自接电话副机,发现此情况,按盗打电话,窃取话费予以处罚,并交于质检部进行处理。

六、各处室负责人及员工要切实负起责任,以主人翁的态度管好、用好电话。

员工因公或特殊情况需要拨打长途电话者,统一到办公室登记后,方可拨打。

七、由办公室月末对各部门电话使用情况进行查询监督,并予以公布,超出部分在此月通讯补助费中扣除。

八、自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原办公电话管理办法自行废除,同时由办公室收回非集中办公人员电话磁卡。

办公电话管理规定3

为了规范集团公司办公电话的管理和使用,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集团公司办公室申请安装固定电话新号码时,须向行政工作处申请,待批准后,由行政工作处安排专人负责,联系协调网通公司在四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正常办公使用。

第二条:集团公司职工接听使用办公电话时应注重电话通话礼仪,文明办公。

第三条:个人的办公电话需保持清洁,妥善使用,话筒与话机之间的连接线应适时整理。

第四条:公司电话主要用于公司开展业务和外界交流,不提倡员工使用办公电话拨打私人电话。

第五条:公司内部通话,提倡用固定电话拨打办公电话,尽量在虚拟网内通话以减少电话费用。

第六条:员工打电话应尽量简洁、明确,减少通话时间,如需通话内部同事手机,提倡用手机小号通话。

第七条:电话接外线时,一般电话铃声响五次无人接听,即挂线,减少电话占线频率,节约消耗。

第八条:公司不允许员工打私人长途电话。如发现,严肃处理,除电话费由其负责外,每发现一次,罚款___元。固定电话如开通长途,需填写申请卡,待行政工作处审批后再予以办理。

第九条:公司座机禁止拨打168,___等信息费用,如发现,除要负责产生的费用外,该电话作保号停机一个月处理。

第十条:固定电话使用时须注意电话线头的使用,禁止猛拉梦拽。

第十一条:固定电话出现问题时,由行政处专人负责处理维修。

第十二条:固定电话损坏需领用新电话时,须由行政处负责维护人员联系办公用品库房申领。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禁止办公室恋情管理规定(暂行) 第7篇

恋爱自由属于员工私事,企业本无权干涉。但发生在办公室的恋情的确影响到当事人双方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效,并且在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中,尤其在安排岗位、评先或选举时,难免会招来非议。因此,公司现明确规定,禁止公司内部员工谈情说爱,如发现员工有办公室恋情,造成了不良影响,当事人之一(或双方)需无条件离开公司。对于私生活混乱、品行恶劣、有违企业文化者一经核实,立即辞退,绝不留情。因此请各位员工重视此问题,注意自己的身份和言行,工作时间就做上班应该做的事情,以达到企业的最基本要求。

本规定从2011年4月份起执行。

行政人事部

办公场所管理暂行规定范文 第8篇

1、目的:

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优良的办公场所,规范办公室的管理。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办公区所有部门、人员的办公场所。

3、管理规定:

1、办公室人员须遵守公司各项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

2、须服从行政部(办公室)的统一管理,密切配合办公室的各项工作开展。

3、非办公室人员进入办公室,须先敲门,得到文员或相关部门人员的许可方可能进入,办完事情速离办公室。

4、客人来访统一由文员带至会客室,再通知部门的人员作洽谈(接待)。严禁在办公区、办公桌周边接待客访人员。

5、在办公区做到说话轻、走动轻,取拿物品轻,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6、办公室内严禁吸烟,客人来访吸烟须在会客室。

7、着装整洁,挂胸卡,严禁衣衫不整者进入办公室。

8、禁止在办公室化妆、闲谈,做与工作不相关的事情。

9、办公室的报纸、书刊、杂志阅完速放回原处,禁止阅后随处放置。

10、个人、部门办公桌、资料柜、周边的个人卫生,划分给部门的责任区(门、窗)玻璃要定期清洗,保持清洁、亮丽的环境。

11、废止、废品要投入纸篓中,禁止随意乱扔,废弃保密性资料要用碎纸机处理。

12、各部门区域内专项使用的办公设备、用品由使用部门人员保管、保养与清洁,下班时要负责关闭电源。公用设备(复印机、传真机、空调机、碎纸机、电脑)由文员负责保养、清洁,电源关闭白天由文员负责,晚上由值班人员负责。

13、统一上、下班,休息时要关掉一切电器、办公设备电源,晚上下班后,办公室禁止滞留人员。

14、外来电话,接转要及时,并做好记录,待外出人员回岗后速传达。

15、办公室内的贵重物品应注意妥善保管,并时刻加强办公场所内的用电、防火和防盗情况的监控。

16、自觉维护卫生间的清洁卫生,不乱刻、乱写、乱涂、乱

画及乱拿公共物品;便后须冲水,手纸入篓,香皂、洗手液用后摆放在指定位置。洗手后及时关闭水龙头节约用水。

4.职责与权限:

1、部门经理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有效的推动和执行办公室管

理规定。

2、相关人员须遵照办公室管理规定执行,部门经理监督好下属,对违规者及时申报人事部公告处分。

3、各部门人员应各负其职,各司其位,认真对待、努力工作,发

扬“勤学、创新、诚信、感恩”的企业精神。

4、各部门间做好协调、沟通工作,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公司各项

任务,发扬团队精神。

5、考核规定:

公司集中办公电话管理规定 第9篇

[找文章到☆好范文 wenmi114.com(http:///)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为加强和完善公司集中办公电话的管理,保证正常工作通讯

需要,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节约意识,更好地做好开源节流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司电话主要用于办公业务。使用电话通话要言简意赅,禁止在电话中闲聊,严禁拨打声讯和信息电话。

二、集中办公部门原则上全部使用插卡管理电话,部分经理专人专号可使用非插卡电话,月末根据电话费详单核定话费。

三、办公话费定额标准按集中办公部门在岗人数每人每月30元,部门经理及副总经理50元,保安部值班电话50元执行。特殊情况由部门申报,总经理批准同意,办公室增补话费。

四、每月1—5日由办公室统一将当月定额话费输入各部室,输入话费可累计使用。如提前使用完话费后,到办公室充值,并进行登记,月末在通讯补助费中扣除。

五、安装管理插卡电话后,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避开话机接线和私自接电话副机,发现此情况,按盗打电话,窃取话费予以处罚,并交于质检部进行处理。

六、各处室负责人及员工要切实负起责任,以主人翁的态度管好、用好电话。员工因公或特殊情况需要拨打长途电话者,统一到办公室登记后,方可拨打。

七、由办公室月末对各部门电话使用情况进行查询监督,并予以公布,超出部分在此月通讯补助费中扣除。

八、自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原办公电话管理办法自行废除,同时由办公室收回非集中办公人员电话磁卡。

办公楼管理暂行规定[模版] 第10篇

(试行)

为加强办公楼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一、人员管理规定

1、机关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服从规定,勤奋工作。上下班一律佩戴工作卡,着装整洁,仪表端正。

2、实行人员出入验证制度。工作人员进入办公楼须主动出示工作卡,服从保安人员验证,禁止将工作卡转借他人。

3、实行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外来人员进入办公楼,凭单位介绍信或本人工作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与门厅值班人员联系,值班人员电话征得接待单位同意后填写《来客登记卡》,方可允许进入办公楼。客人离开时,应将《来客登记卡》(被会见人应在上面签字)交给值班人员备查。

4、外单位人员到办公楼参加会议,凭会议通知进入。会议主办单位应事先将会议通知送机关服务中心备案。召开紧急会议或未发书面通知的会议,由主办单位人员持名单在大厅接待确认。

5、上访人员来访,保安值班人员根据来访事由分别处理,需由信访部门接待的,值班人员将上访人员引导到信访接待室;需由纪检部门接待的,由值班人员与纪检室联系,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办公楼。

6、机关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在办公室住宿,因加班确需住宿的人员须经本科室负责人同意,并由本科室通知物业管理部门备案。

7、保安值班人员要严禁无关联的外来人员进入办公楼,维护正常办公秩序。外来人员须服从值班人员管理,不得刁难和干扰值班人员履行职责,如有蓄意闹事者,立即报公安机关处理。

二、安全保卫管理规定

1、办公楼的安全工作由市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严格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办公楼安全有序无事故。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定期开展法律法规、防火、防盗、防汛安全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安全防范意识,熟悉掌握应急知识技能,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3、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在下班前要检查门窗、用电、空调等使用情况,离开办公室必须锁好门,关好窗,关掉空调、微机等办公设施,确保安全。

4、各单位贵重设备、仪器仪表等要设专人负责,严格管理,避免发生财物丢失等责任事故。

5、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库、配电室、设备机房等重要区域。

6、对财务科、档案库、配电室、设备机房、仓库等重点区域要严格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加强管理,杜绝隐患。

7、保安值班实行全天24小时警卫制度,保安人员要按时到岗,按照《安全保卫人员工作职责》、《安全保卫人员工作守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登记备案,重大问题和带有苗头性的隐患要及时汇报,及时排除。

8、保安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按时交接班,不准脱岗离岗,每2小时巡逻一次,做好巡逻记录。不准在值班期间打盹、睡觉、看书、看报、嬉闹、收听录音机、看电视。不准在值班室接待自己的客人,不准在值班休息室容留他人住宿。

9、值班人员要认真检查维护电视监控系统,确保24小时开通,运转良好。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电视监控室,如需要调看监控录像,必须征得办公室、纪检室同意。

10、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交接班记录。对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不得迟报漏报。

11、实行每日清楼制度,清楼时间为21时。节假日需要加班人员进入办公楼须在值班处登记,出门时签销。

三、电梯管理规定

1、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电梯日常运行、安检、维修维护等管理工作,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做好运行、安检、维修维护纪录。

2、乘坐电梯要文明礼让,进出轿厢时保持良好秩序。如超载、指示灯报警应自觉退出电梯,保证电梯安全快捷运行。

3、乘坐电梯时应注意安全,不可将身体依靠轿门。电梯门在关闭时请勿将身体任何部位或其它物品伸出门外,以免发生危险。

4、搬运物品时,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电梯损坏的物品要妥善包装,细心搬运,物品应尽量放置在轿厢中央并注意不得超载。

5、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乘坐电梯。禁止在电梯内吸烟、吐痰、乱涂滥画、乱扔杂物。

6、电梯运行中出现故障,要保持冷静,可按警铃按钮求救或按照提示与管理人员联系,严禁敲击按钮、强行扒门,以免造成危险。

四、中央空调管理规定

1、物业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空调日常运行、维修维护等管理工作,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做好开关、维修维护纪录。

2、空调开机时间根据季节变化确定,原则上定于每年6月1日至9月31日开机制冷,11月15日至2月15日开机供热。

3、法定节假日期间中央空调不开启,因加班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的,必须提前通知物业管理部门。

4、空调开放时间根据机关上下班时间及时调整,原则上早晨上班前半小时开机,下午下班前半小时关机。

5、各单位要注意节约能源,降低能耗。空调启动后,应及时关闭门窗,提高增温降温效果,夏季设置空调温度不得低于摄氏26度,冬季设置空调温度不得高于摄氏20度。室内无人和下班后,及时关闭空调。

6、各单位要自觉爱护送风设备及空调开关,注意保持清洁卫生,确保中央空调正常运行。

五、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消防培训,熟悉楼内安全通道,掌握消防器材的基本使用方法,自觉遵守办公楼各项防火安全制度。

2、机关工作人员要遵守消防管理规定,严禁擅自移动或破坏办公楼内消防设施,严禁擅自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

3、配电室、设备机房、档案库、餐厅、车库、物品库等重点防火部位,要按公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消防器材,设立禁止烟火标记,禁止在办公室、门厅、走廊内乱扔烟蒂,禁止在电梯内吸烟。

4、妥善保管纸张等可燃性物品。严禁在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堆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严禁私接、更改电器线路和设备。

5、严禁各单位随意动火作业,特殊情况需要临时用火用电作业的,在操作前必须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专业人员操作,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具。对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严禁在楼道、办公室、卫生间、地下车库及办公楼周围焚烧废纸、树叶等物品。

7、严禁在消防通道停放机动车与非机动车。

8、严禁在地下车库内吸烟、使用明火、乱扔废弃物、放置易燃易爆和其它危险品。

9、物业管理部门要经常巡视办公楼防火情况,对重点部位加强检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对不及时整改的,予以通报批评。

10、各单位要加强消防管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发现异味、火患要尽快通知物业管理部门,必要情况下向119报警,并向分管领导报告。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指挥和组织救火工作。工作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有序疏散。

六、卫生保洁管理规定

1、机关工作人员应自觉保持办公室内干净整洁,地面无杂物,办公桌椅无积尘,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2、办公楼大厅、走廊、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工作由保洁人员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公共卫生秩序。

3、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对保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听取被服务人员意见。

4、保洁人员按专业标准对公共区域每天进行常规打扫,定期进行大清扫,确保室内各部位卫生整洁。安全通道、墙壁、走廊无灰尘、无蛛网,玻璃明亮,地面整洁;电梯门洁净光亮,轿厢四壁无污迹,厢底整洁;卫生设施完好无损,清理及时,卫生洁具无污迹、无滴漏、无堵塞、无异味。

5、公共区域公用物品要及时清洁,保持完好无损,摆放有序,无灰尘、无污迹。确保环境美观舒适、卫生整洁。

6、机关工作人员要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设施,节约使用卫生用品,自觉维护卫生秩序。禁止在办公楼内、道路、绿化区域随地吐痰、泼脏水,乱扔烟蒂、果皮纸屑等杂物;禁止向窗户外抛掷杂物;禁止在洗手盆、花盆内倒茶叶、丢烟蒂、吐痰。禁止乱扔乱倒垃圾。

7、禁止在公共区域随意堆放物品。垃圾及废旧物品要及时清运。

七、绿化管理规定

1、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公共区域绿化苗木的管理、养护,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挪动或更换公共区域内的绿化花木。

2、养护人员要定期为绿化苗木、草坪浇水、施肥、打药、修剪,保持花木生长茂盛,枝繁叶茂。

3、机关工作人员要爱护花坛、草坪、树木,禁止攀折花木和践踏草坪。

八、设施设备使用维修管理规定

1、机关工作人员要爱护办公设施,正确使用,规范操作,延长办公设施的使用寿命,节省资源,杜绝浪费。

2、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要严格工作程序,严格技术要求,确保办公楼公用设施设备的正常有序运转。

3、配电室、空调机房、水泵房、电梯间等设施重地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公用设施设备要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制订保养维护计划,搞好维修保养。设备运行期间,值班人员要按时巡查,检查各项运行参数、状态是否正常,遇到问题及时排除,并做好记录,确保各项设备运行正常。

4、大型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由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维修方案报分管领导审批。做到科学计划,周密安排,严格审计,确保质量,厉行节约。

5、各单位设施设备的维修,由各单位通知机关服务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填写《维修派工单》安排维修工及时维修,维修完毕,由用户填写反馈意见。维修单每周一汇总,维修统计表每月5日前公示,存档备查。

九、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一)车辆进入办公区须服从保安人员指挥,按划定区域和车位有序停放,车头一律朝外。

(二)车辆停放区域划分范围

1、办公楼前24个车位和办公楼东34个车位,停放局公务用车。

2、办公楼西28个车位,停放外单位来局办事车辆。

3、私家车停放在地下车库。

4、非机动车辆停放在楼后非机动车棚内。

(三)各级领导、外单位来访,由办公室及相关科室负责通知保安人员协调好车辆停放。

(四)外单位来办事的,保安人员要按照划定区域安排好车辆停放。

(五)私家车凭一卡通进出地下车库,按照划定车位有序停放。地下车库内不得冲洗、维修车辆和加放燃料。

(六)非机动车辆应排放整齐,非机动车棚由保洁人员负责清扫,物业管理部门定期对长期存放、不用的非机动车进行清理。

(七)车辆停放后要关好门锁好窗,防止物品丢失。物业管理部门不承担停放车辆内的物品保管,发生丢失由车主自行承担。

(八)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维护公共交通秩序,服从保安人员管理,按照划定区域和车位有序停放,保持院内道路畅通。

(九)对违反车辆停放管理规定的,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劝勉教育,对屡教不改性质严重的,在曝光台予以公开曝光。

十、环境秩序管理规定

1、工作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产,保持环境整洁,保持工作场所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2、楼道、走廊、地下车库等公共区域,由物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各单位不得自行改动和占用公共部位。

3、不得随意在外墙、走廊粘贴图画、宣传广告及安装物品;不得拆卸建筑装饰,不得在地面上拖拉重物和用水冲刷地面。

学校办公室固定电话管理暂行规定 第11篇

【发布日期】1994-08-28 【生效日期】1994-08-2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南京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固定资产管理暂行规定

(1994年8月28日宁政发〔1994〕71号)

一、一、为了进一步理顺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固定资产管理关系,防止资产流失的闲置,便于统一管理和调配使用,充分发挥现有固定资产的实有效能,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固定资产由市政府委托市驻外机构管理服务中心实行统一管理。

二、二、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固定资产管理包括:市政府基建拨款、基建借款、专用拨款、专项借款、专用基金、业务经费、其他投资及办事处其他资金购建、或通过无偿调入、接受捐赠等形成的各种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建筑物、车辆、办公设备和用品及其他固定资产等。

三、三、固定资产的起点标准,按照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起点标准:一般设备单价在2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且耐用时间都在一年以上。单价不满固定资产起点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也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不足上述固定资产标准的财产,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

四、四、实行固定资产登记制度。按照国家制订的资产目录,并区别固定资产的用途和使用情况分类进行登记。对于在用、库存、对外出借、出租、投资、联营、集体和个人承包等固定资产均作为登记内容,并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帐和实物帐卡,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五、五、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的添置、验收、保管、使用、维修、转让、报废和定期清理等管理制度。财会部门一般只设固定资产总帐,财产管理部门设总帐和明细帐,各办事处设明细帐,建固定资产卡片。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明确分工,严格手续,定期对帐,并列入财务报表中。

六、六、市政府办公厅和市驻外机构管理服务中心每两年一次对各驻外办事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审计,市财政局、审计局按上级统一部署进行审查。驻外办事处主任调离前应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七、七、各驻外办事处要认真搞好固定资产管理。对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情况、纠纷、争议要及时上报,维护市有资产的完整和合法权益。

大型固定资产管理八、八、根据市财政局《关于颁发南京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宁财行[1992]263号),凡驻外办事处固定资产单价在5000元以上的,作为大型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九、九、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单价在5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由市驻外机构管理服务中心委托驻外办事处管理;单价在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各驻外办事处自行管理。各级部门要指定专人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十、十、驻外办事处单项固定资产的购置、修缮、报废、出租、出售、转让、赠送、联营等项目,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需专题报市政府办公厅审批,大型固定资产调出办公厅系统,需经市财政部门和产权委托部门批准。十一、十一、对于尚未按规定手续批准借出和转让的大型固定资产,要认真清理收回或补办审批手续。十二、十二、各驻外办事处新增大型固定资产,应将发票复印件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登记、建帐。

房地产管理十三、十三、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驻外办事处实际情况,遵循统一管理,有偿使用的原则,对市政府驻外办事处房地产实施管理。十四、十四、市政府驻外机构的房产产权均属市政府所有,原委托有关部门办理的房产产权证、使用证、土地使用证等暂不变更。原始资料副本,由驻外机构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并在本规定颁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完毕。十五、十五、现有房地产产权资料不全的,应由驻外办事处负责尽快向当地有关部门办齐后,交驻外机构管理服务中心验收,以保证产权产籍资料的完整准确。十六、十六、对于在建房屋竣工后的接管验收,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建设部1991年2月4日颁发的《 房屋接管验收标准》进行接管验收。十七、十七、对于驻外办事处购买和新建的房屋,应在接管房产后,尽快办理有关产权证书。房屋产权资料和技术资料,参照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公有房屋接管验收工作的通知》(宁房管[1993]251号)的内容,将有关资料或副本移交市驻外机构管理服务中心验收接管。十八、十八、对于市政府提供给办事处的办公、接待用房、经营用房、职工集体宿舍和职工住宅等,按下列标准收取房租。

1、各驻外办事处办公用房、职工集体宿舍,由市政府办公厅根据实际情况核定用房面积,免收房租。

2、办事处接待用房、经营用房,根据房屋建造标准、参照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物价局、房产局〈关于深化改革直管非住宅公房租金的请示〉的通知》(宁政发[1993]117号)文件中规定的非住宅租金标准实行协议租金。由市财政局、市驻外机构管理服务中心会同市房产管理部门核定。各办事处按核定后的标准交纳房租。

3、职工住宅,按当地房产部门规定的居住房租金标准,由居住人按月缴纳,办事处代收。十九、十九、驻外办事处的房屋租金(含职工住宅)由市财政局统一收取、管理。各驻外办事处每半年一次集中向市财政局缴纳房租(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二十、二十、收取的房租,按“以租养房”专款专用的原则,由市财政局单列帐户。主要用于驻外办事处房产的日常管理、更添设备、中小型维修等所需资金。

二十一、二

十一、各驻外办事处要加强房屋的日常维修和保养,确保住用安全。因使用需要,须在原有房屋基础上加层、翻建、搭建、改变房屋内部结构、添装设备等,应事先征得市政府办公厅和市驻外机构管理服务中心同意,经当地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二十二、二

十二、未经市政府办公厅批准,市政府驻外办事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变卖、出租、转让。

其他固定资产管理二十三、二

十三、单价在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管理由各驻外办事处参照本规定,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

二十四、二

十四、固定资产的购置、调出、转让、报废、出租和出借等需经办事处领导审批,并及时调帐。

二十五、二

十五、驻外办事处经济实体购置的固定资产由各办事处自行管理。大型固定资产的增减报市驻外机构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二十六、二

十六、本规定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自颁发之日起实行。

学校贵重资产管理暂行规定 第12篇

一、学校为教学、办公配备的电脑、空调、照相机、录像机、空调、电磁炉、放像机、VCD、DVD、电视机、音像书籍、办公桌凳、实验器材、体育器材以及教室多媒体系统等等,价值在50元以上的物品均列为贵重物品。

二、班级多媒体设备的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老师;微机老师、计算机中心负责人,各处室主任、教研组长、实验室管理员等均为相关物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三、学校贵重资产严禁任何人私自改变使用用途,未经部门负责人允许不得随意挪动物品摆放位置。

四、照相、录像器材、体育器材、实验器材等需要借出的,必须由校长签字,总务处备案,相关负责人要敦促借用者及时归还入库。

五、所有贵重物品必须由负责人建立档案,进行编号、分类登记,卡物相符,保证配套使用。

六、加强对贵重物品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注意库房通风,防霉、防潮、防锈,防腐、防尘。

七、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的,由相关负责人及时报请总务处维修,实在无法维修的,按照有关规定填写器材报损登记表,并写出损坏说明的书面材料存档。

八、因管理失职造成的丢失或者损坏,由责任人负责追回损失,无法追回的,由处室负责人负责赔偿。

上一篇:县改善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情况汇报下一篇:工伤认定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