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改革调研报告范文

2024-05-21

公务用车改革调研报告范文(精选6篇)

公务用车改革调研报告范文 第1篇

公务卡制度改革解读 主讲老师

谢路一

一、公务卡概念

公务卡又称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是专门针对财政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而设定的一种信用卡,具体分为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武警公务卡、军队公务卡等种类。

二、公务卡改革历程

(一)2005年,招商银行与中兴通讯公司联手发行了国内首张公务卡。

(二)2007年5月14日,央行和财政部联合召开了全国公务卡应用推广会议,共同推动公务卡在中央和各级地方预算单位的广泛使用。

(三)2007年7月,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7〕63号),中央预算单位开始试行公务卡,也由此迈开了公务卡改革的第一步。

(四)《国务院关于编制2008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7〕34号)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行公务卡试点”。

(五)《财政部关于中央预算单位2010年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库〔2009〕157号)提出“继续深化公务卡改革,将改革推进至所有二级、三级预算单位和具备条件的三级以下预算单位,推行跨行办理公务卡业务,研究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

(六)2011年12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财库〔2011〕160号),从2011年开始,中央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除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支出项目外,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16个公务支出项目都要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地方省、市两级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于2012年年底前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

(七)2012年9月27日,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再次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财库〔2012〕132号),通知要求,尚未实施公务卡制度改革的中央一级预算单位不迟于2012年9月底为本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办理公务卡。二级以下中央预算单位2012年年底前统一办理公务卡,同时县乡预算单位年底前也要将改革覆盖到所属各级基层预算单位。

(八)随后各个省市的财政部门、各个行业相继出台了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公务卡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

上海、天津、重庆、江苏、湖北、湖南、河南、四川、厦门等省市先后都出台了专门的公务卡实施政策和管理办法。“中国银联”加大网络和机具的建设投入,为公务卡的推行提供更多的技术支持。

截止2013年底,财政部数据显示,经过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协力推进,共计38万多个地方预算单位实行了公务卡制度改革。

在公务卡相关制度中最重要的就是2007年7月,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7〕63号),以下简称《办法》。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武警总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库集中支付各代理银行:

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方便预算单位用款,减少现金结算,提高支付透明度,加强预算执行监控管理,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财库〔2001〕24号)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9〕17号)、《支付结算办法》(银发〔1997〕393号)等有关规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反映。各中央预算部门实施公务卡试点的时间等事项,财政部将另行通知”。

三、推进公务卡改革的原则

(一)有利于完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推行公务卡改革,要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实现公务卡制度与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有机衔接,保证财政资金在最终支付之前保留在国库中,这也是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基本要求。

(二)有利于加强财政动态监控。实现对财政收支的实时动态监控,是提高预算执行透明度、加强财政管理监督的重要保障。推行公务卡改革,不仅不能削弱财政动态监控力度,而且要进一步加强。要通过制度创新和技术手段创新,实现财政部门对单位零余额账户划款信息和公务卡消费明细信息的动态监控,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加强财政监督,规范预算执行。

(三)有利于方便预算单位用款。方便预算单位用款,一直是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遵循的基本原则,同样适用于推行公务卡改革。要充分考虑单位财务部门的工作实际,不能给各预算单位财务部门增加过多的工作量,而且还要通过银行卡这一现代支付结算工具和信息系统建设,尽量减少传统现金管理方式下繁琐的管理和使用环节,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效率,减少财务部门工作量,并推动单位财务管理水平迈上新的台阶。

四、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绝大部分预算单位的支付行为都纳入了财政部门的有效监控。但是预算单位小额支出中大量使用现金的情况仍然没有解决。推行预算单位以公务卡结算方式取代现金结算方式,实现支付信息的电子化,不仅方便了公务小额支付,而且财政部门能够将公务支出信息统一纳入财政动态监控的范围,保证每一笔财政支出都公开透明,有利于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二)推进使用公务卡有利于提高财政财务管理透明度

建立公务卡制度,通过制度和技术创新,可以有机生成公务消费的各项明细信息,使公务消费置于阳光之下,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从而有效地克服现金支付结算方式信息不透明所导致的种种弊端。这对于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加强财政支出监管,进一步提高财政财务管理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

公务卡报销还款系统直接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联网对接,使用公务卡支付结算后,持卡人的每一笔公务支出将全程处于财政监管状态:一方面,财务人员报销审核时可以通过支付结算系统能够查到每一笔消费的时间、地点、消费项目、客户名称、金额等信息,并与发票及刷卡凭证一一核对审核,杜绝利用虚假发票报销等漏洞,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项目不予报销;另一方面,还款时银行作为“第三方”对透支额度、用途等实施监管,对不符合公务支出范围的项目可以不予还款。这种透明的支付方式使“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在当前“推进政务公开”的大背景和公布“三公”经费的强呼声下显得尤为必要。

(三)推进使用公务卡是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

全面推进公务卡支付结算制度改革主要解决的是财务核算中的现金支付结算和报销问题。作为一种落后的支付结算方式,现金结算报销不仅效率低,财务人员需要从银行提取现金再进行支付,大量携带使用现金还会带来很大风险。利用公务卡这种现代支付结算方式,能够规避现金结算的弊端,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我们知道大量现金的使用不仅影响资金流动效率,而且现钞的印制、运输、保管、清分、销毁、防假,消耗巨大的财力、物力和人力。大量现金的使用,为偷税漏税、贪污腐败、行贿受贿、金融犯罪在客观上提供了便利,不利于改善经济社会秩序,建立良好的市场运行环境。所以,减少现金流通,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使用,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的重要任务。

(四)推进使用公务卡有利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加快金融国际化进程

一个国家商品零售额中现金支付比例的高低反映其银行卡产业发展程度和金融国际化水平。据统计2006年,我国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80%的交易使用现金结算,而在发达国家现金结算比例很低。公务卡作为个人金融业务的重要载体,不但免去持卡人大量携带现金的烦恼和风险,同时有助于延伸国内银行卡业务,加快支付结算方式向国际化转变的进程。

(五)推进使用公务卡改革将有效封住“小金库”,遏制腐败

公务卡传统公务消费“现金支付、先开支后报账”的程序不仅不利于管理和监督,甚至发生财务报销环节出现凑票报销,多开、虚开报销发票的现象,一些单位还通过各种方式套取现金,私设“小金库”、账外账,规避监管。公务卡通过支付信息的电子化将有效保证每一笔财政支出都公开透明,从制度上封杀“小金库”,遏制腐败。

五、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对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

采用公务卡对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可以总结为“三个基本不变”和“三项新要求”。一是用款申请程序不变。公务卡持卡人的公务消费事项仍需按原财务制度规定办理。二是报销流程基本不变。持卡人发生的消费在单位财务部门审核报销前均属于个人消费行为,与单位无关。只有在单位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这项消费才属于公务消费,予以报销。3 公务卡报销审批程序与目前职工垫付现金进行公务消费的报销程序相同。对不符合规定的消费,由持卡人自行承担还款。

三是现行会计核算办法不变。改革后,职工仍凭发票报销,单位财务将报销发票作为会计原始凭证入账。

同时公务卡改革对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提出新要求:一是单位财务部门对持卡人申请报销的公务支出,必须通过公务卡支持系统,对刷卡消费的信息进行查询、审核,确认无误后才能予以报销。二是对批准报销的公务卡支出,单位财务自行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指令,从单位零余额账户将报销款项直接划入公务卡账户。三是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要求和下一步开展国库现金管理的工作需要,结合公务卡有“免息还款期”的特点,报销还款业务原则上要在“免息还款期”的前三个工作日,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办理。

六、公务卡的适用范围

公务卡结算的适用范围包括:预算单位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单笔金额在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下的小额商品服务支出以及预算单位符合现金支付规定的公务性支出费用。预算单位应根据银行卡受理环境等情况,积极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尽量减少现金支出。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63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在中央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根据通知,列入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项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用,共计十六项。

(一)所有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中央预算单位,都应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二)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可继续使用转账方式。

(三)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情况

1.在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地区发生的公务支出;

2.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2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

3.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

4.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除上述情况外,因特殊情形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报经单位财务部门批准。

七、公务卡的特点

(一)公务卡及操作环节

公务卡是指中央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从本质上讲就是信用卡,是贷记卡。因其使用便捷、透明度高、利于财政资金监管而倍受财政管理部门推崇。作为一种新型支付结算方式,公务卡管理可以概括为“单位组织办卡,个人刷卡消费,财务审核报销,财政动态监控”四个操作环节。“单位组织办卡”,是指公务卡应当由预算单位组织工作人员统一办理,个人不允许向银行申请办理公务卡。发卡行根据预算单位性质、持卡人职务以及持卡人信用记录等信息确定相应的授信额度,持卡人在授信额度内以透支方式进行公务支付结算。

“个人刷卡消费”,是指进行公务消费时,持卡人先行刷卡支付,同时取得银行卡刷卡凭证和发票,这些单据是证明公务卡消费信息和有关发票真实性的必要凭证。

“财务审核报销”,是指个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刷卡凭证和发票到单位财务申请报销,单位财务部门必须通过公务卡支持系统,对个人申请报销的刷卡消费信息进行查询、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报销。

“财政动态监控”,公务卡在卡种选择、组织申办、授信额度确定、支付还款等程序上都与普通信用卡不同,全程处于财政监督管理范围内,实时向财政动态监控系统反馈,以满足国库动态监控管理需要。

(二)公务卡结算的基本程序

第一步,预算单位在职职工根据公务活动的需要,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并取得相应报销凭证和经持卡人消费签名的消费交易凭条。

第二步,在公务卡透支免息期内,职工持合规的报销凭证、消费交易凭条到本单位财务部门申请报销。

第三步,单位财务人员登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录入持卡人卡号、交易日期和消费金额等信息,查询确认公务卡公务消费的真实性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对符合公务卡结算范围和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予以报销。

第四步,单位财务人员填写公务卡报销授权支付电子凭证,并通过支付系统打印公务卡消费还款明细并加盖单位财务公章,连同支票等银行结算票据送代理银行。

第五步,代理银行根据单位提交的银行结算票据、公务卡消费还款明细等纸质凭证以及公务卡报销授权支付凭证等电子信息,将还款资金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向公务卡账户批量划转。

(三)公务卡与借记卡的主要区别

公务卡是一种贷记卡(信用卡),与借记卡(储蓄卡)需要先存款再消费不同,贷记卡的主要特点是有透支功能,即在透支额度内不需要预先存款即可刷卡消费,持卡人只需在透支免息期内按时还款即可。

(四)公务卡与普通信用卡的主要区别

一是公务卡的持卡人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含临聘人员),开卡时必须由单位确认其身份。

二是公务卡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三是公务卡是银联标准卡。

四是公务卡实行免费开卡、免收年费、免担保、免开存款账户、到期免费换卡、免短信服务费,溢缴款本行同城、异地同行、本地跨行取款等免手续费,享受的优惠比普通信用卡多。

(五)公务卡是银联标准卡 公务卡是银联标准人民币信用卡(简称银联标准卡),它是按照中国银联的业务、技术标准发行,卡面带有“银联”标识,发卡方标识代码(BIN号)经中国银联分配或确认,以人民币进行交易结算的银行卡。公务卡属于银联标准单币种卡,“628”字头,支持境外消费。

(六)公务卡选择信用卡(贷记卡)的原因

规定使用银行信用卡作为公务卡,可以充分利用个人信用预借银行资金进行公务支出活动,无需个人预借现金或预先垫付资金,并且可以减轻单位财务人员提取现金、保管现金的工作量。【知识连接】

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

一、产品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简称“中央财政公务卡”。

二、卡片种类

银联标准单币种信用卡,并使用专用的628卡BIN号。

三、目标客户及受理要求

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武警总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等各中央预算单位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通过定向渠道发行,采用团队办卡方式,由中央预算单位统一申请,一般不接受社会零星申请。

四、卡样

(金卡)

五、产品功能及服务

中央财政公务卡,中央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和使用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并兼顾私人消费的信用卡,且不可办理附属卡。我行中央财政公务卡具有以下功能和服务:

1.卡面设计。采用华表图案的专属卡面,并加注“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字样,华贵庄重,凸现持卡人高素质、高品质的社会形象。

2.授信标准。中央财政公务卡的信用额度原则上不高于5万元,不低于2万元,统一使用金卡。

3.短信服务。中央财政公务卡为持卡人提供全面的短信服务,主要包括:(1)出卡短信,新卡寄出前发送提醒短信;(2)大额交易短信,刷卡消费发送告知短信;

(3)还款入账短信,公务消费报销还款入账后发送告知短信;(4)账单到期短信,账单到期日前3天发送提醒短信。

4.专享服务。中央财政公务卡为持卡人提供VIP专享服务,主要包括:(1)800客户服务热线优先受理;(2)消费争议款项优先处理;

(3)组织专属的团购优惠和分期付款活动。

5.价格优惠。中央财政公务卡享受卡片有效期内免年费、免挂失手续费、免损坏换卡手续费的价格优惠政策,此外,财政公务卡还享有龙卡人民币信用卡所具有消费密码可选、积分永久有效、特色积分兑换等更多服务权益。

八、公务卡的办理

(一)公务卡的发卡银行(以下简称发卡行)是指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在确定的代理银行范围内,自行选择本单位公务卡发卡行。

(二)与公务卡管理有关的信息维护、财务报销、银行划款和动态监控等业务,通过专门的公务卡支持系统辅助办理。

(三)公务卡由预算单位统一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向发卡行申办。公务卡申办成功后,经预算单位确认核实,由发卡行将持卡人姓名和卡号等信息统一录入公务卡支持系统管理。

(四)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管理,职工不能开设多张公务卡。不允许办理公务卡附属卡。

1.一张公务卡只能对应一个预算单位。若在其他预算单位兼职,尽量由兼职所在单位的职工刷卡或采用银行转账结算方式办理公务支出。

2.职工调换工作单位后,原单位财务部门应及时通知本单位发卡行,发卡行根据规程将职工的公务卡转(换)为普通信用卡,并相应调整信用额度。

3.如果该职工调换到别的预算单位工作,该职工应在新的单位重新申请开设公务卡。4.如果该职工新单位的公务卡发卡行与原单位的发卡行为同一银行,那么职工不必重新开卡,银行也不必将公务卡转(换)为普通信用卡,只需单位通知发卡银行变更相应公务卡登记信息即可。

5.公务卡是针对预算单位在职职工发放的,离退休职工是不能开设公务卡的,职工退休或辞职后,单位财务部门应通知本单位发卡行,由银行根据规程将该职工的公务卡转(换)为普通信用卡,并相应调整信用额度,该职工可自行决定撤销或继续使用信用卡。

6.原则上办理公务卡的对象是各预算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短期、临时借调人员不得办理公务卡;长期聘用和借调人员经所在部门领导及财务部门批准,可以办理公务卡,并严格控制公务卡的透支额度。但解除聘用和借调关系后,单位应立即停止其公务卡的使用。

(五)公务卡的卡片和密码均由个人负责保管。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的补办等事项由个人自行到发卡行申请办理,如果持卡人遗失了公务卡,请立即挂失,公务卡挂失后被冒用、盗用的所有风险和损失由发卡行承担。与此同时,公务卡遗失或损坏后,由职工个人及时到单位财务部门提出申请,通知发卡行补办。

(六)发卡行应按月向持卡人提供公务卡对账单,并按照与持卡人约定的方式,及时向持卡人提供公务卡账户资金变动情况和还款提示等重要信息。持卡人对公务消费交易发生疑义,可按发卡行的相关规定等提出交易查询。

(七)如果单位职工已经持有普通信用卡,需要重新开设公务卡。一是为了保障金融信息安全,加强对公务卡监控和管理,我省规定公务卡统一使用“628”字开头的银联标准卡,而目前的普通信用卡大多不是银联标准卡。二是银联部门对公务卡规定了统一的公务卡BIN字段编码,作为特殊身份识别,便于信息的提取和查询。

九、公务卡支付管理

(一)目前已有26个国家和地区(美国、俄罗斯、德国、西班牙、卢森堡、比利时、日本、法国、新西兰、意大利、埃及、马来西亚、澳大利亚、土耳其、荷兰、瑞士、哈萨克斯坦、意大利、香港、澳门、新加坡、韩国、泰国、印尼、越南、菲律宾)可以受理银联标准卡,基本覆盖了中国人常去的主要国家和地区。在这些国家具有银联标识的POS机上均可以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随着银联国际业务的拓展,可以受理公务卡的国家还将陆续增加。

(二)公务卡原则上仅用于办理人民币支出结算业务。公务卡主要用于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对于差旅、会议、购买等公务支出,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先通过公务卡结算,并须取得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和有关银行卡消费凭证(小票)。

持卡人务必妥善保管刷卡消费的交易凭条。因为交易凭条是每月与银行账单进行核对的依据,如果发现账单错误,可凭交易凭条及时与发卡行联系;其次,如果将公务卡用于个人消费,交易凭条也不应随意丢弃,因为交易凭条上有卡号等重要信息,随意丢弃交易凭条可能会给银行卡犯罪份子有可乘之机。

公务支出发生后,持卡人应及时向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申请办理报销手续。持卡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对于公务支出有事前审批要求的,持卡人应事先按要求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三)公务卡也可用于个人支付结算业务,但不得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单位不承担私人消费行为引致的一切责任。公务卡消费统一采取为公务卡设定密码+签名的刷卡双认证方式:即公务消费刷卡后,持卡人需先输入密码,再在POS小票上签名加以确认。

(四)公务卡的信用额度,由预算单位根据银行卡管理规定和业务需要,与发卡行协商设定。原则上每张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不超过5万元、不少于2万元。持卡人在规定的信用额 度和免息还款期内先支付,后还款。原则上同一持卡人信用消费单笔不得超过2万元,月透支余额不得超过5万元。

(五)发卡行可根据持卡人资信情况对其公务卡信用额度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持卡人和持卡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其中,调增信用额度的,须事前征得持卡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同意。

(六)公务卡的免息期为20到50天,公务卡消费有四个重要时间概念,分别是交易日、记账日、账单日和最后还款日。

1.交易日:是指持卡人实际刷卡消费、提取现金的日期;

2.记账日:是指银行在交易后将交易款项记入信用卡账户的日期,一般在交易日后一天至两天完成。

3.账单日:在账单周期内的交易本金、费用等进行汇总并结算利息的日期,指银行对持卡人每月(按上一个月的账单日到本月的账单日计算)交易进行结算的日期,并于该日期向持卡人寄发对账单。

4.最后还款日:是指按当期账单还款的最后日期,记账日与还款日之间的间隔一般是20天左右。

5.公务卡属于贷记卡,可以在发卡行授予的信用额度内,先透支消费后还款,享受免息还款期的优惠。免息还款期是指银行记账日至发卡行规定的到期还款日之间的时间,在此日期前全额还款,持卡人对于本期交易(除透支提现外)所欠银行的款项可免付利息。因为刷卡消费的时间有先有后,所以具体每笔消费享受的免息还款期也就长短不同。比如,某信用卡的免息期为20~50天,如果该账单日为每月15日,最后还款日为次月5日,持卡人应在账单日后20天内还款。【案例1】

持卡人在3月12日和3月16日分别刷卡消费1 000元和2 000元,那么1 000元将在3月15日的账单上列出,持卡人最迟应该在4月5日前还款,这笔消费的免息期就是24天;2 000元将在4月15日的账单上列出,持卡人最迟可以在5月5日还款,这笔消费的免息期就是50天。【案例2】

按龙卡公务卡出账单日计算:在出账单日前消费的,在出账单后的20天要还款;在出账单日后消费的,可在下一个到期日前还款。如龙卡公务卡的出账单日为每月7日,你在7号前消费的,须在本月份27日前还款;在8日以后消费的,可在下一个月的27日前还款。【案例3】

某信用卡账单日为每月20日,还款日为账单日后20天,即下月10日,那么: 如果5月19日刷卡消费,20日银行记账,则免息还款期为20天,即5月20日至6月10日。

如果5月20日刷卡消费,21日银行记账,则免息还款期为50天,即5月21日至7月10日。

如果5月4日刷卡消费,5日银行记账,则免息还款期为35天,即5月5日至6月10日。

(七)要享受免息还款期,必须在最后还款日前全额还款。如果最后还款日前没有全额还款或选择了最低还款额(最低还款额为全部应还金额的10%)还款,则不能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银行将从记账日起按照全部应还金额的日万分之5收取循环利息。如果连最低还款额都未满足,银行还要按最低还款额与实际归还额的差额的5%收取滞纳金,并影响持卡人信用记录。公务卡的公务消费一律采用全额还款方式。为避免不必要的循环利息,建议个人消费同样选择全额还款方式,尽量不要选择最低还款额还款。此外,透支取现交易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并按万分之5的日利率计算利息。

(八)公务卡适用范围之外的公务消费,比如确实无刷卡环境不能进行刷卡的公务支出,公务消费人员可先用现金支付,单位财务人员通过零余额账户或其他相关账户将报销资金划到个人公务卡或公务卡关联的借记卡账户。

公务卡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取消单位现金支出,但现阶段并不要求全部取消现金结算,而是实行“双轨制”。因为取代现金结算必须考虑支付条件和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情况,需要一个逐步转变和适应的过程。在我国现阶段,由于用卡观念、结算手段、用卡环境等多种因素的限制,预算单位还不可能做到完全不使用现金。因此,财政部规定,具备刷卡条件的,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并要求单位尽量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对现金使用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逐步减少现金支付结算。

(九)确因工作需要公务卡可以提现,出现预计公务支出结算天数超过透支免息期或外出出差无刷卡环境等特殊情况确需借款的,应按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办理借款手续,可选择通过零余额账户或其他相关账户将所需借款资金转账到个人公务卡或公务卡关联的借记卡上。持卡人可以通过公务卡提取溢缴款(溢缴款=存入现金-已透支消费额)。提取溢缴款不计付利息,溢缴款本行同城、异地同行、本地跨行等取款免手续费。溢缴款举例,某职工已累计透支消费2 000元,本次借款10 000元,那么该职工公务卡上的溢缴款金额为8 000元。

(十)公务卡原则上不允许透支提取现金,对公务卡透支提取现金的行为,视同个人消费,透支取现交易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并按万分之5的日利率计算利息。透支取现产生的手续费和利息由持卡人个人承担,单位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十一)公务卡不计算溢缴款利息。

十、公务卡财务报销管理 公务卡改革的报销原则:

一是公务卡报销不改变预算单位现行报销审批程序和手续。

二是公务人员使用公务卡所发生的各项公务性支出,必须在透支还款期内及时到本单位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三是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或其他相关账户进行还款清算。

(一)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消费结算的各项公务支出,必须在发卡行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到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报销。因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由持卡人承 10 担;因持卡人所在单位报销不及时造成的利息等费用,以及由此带来的对个人资信影响等责任,由单位承担。

(二)持卡人办理公务卡消费支出报销业务时,应当按照所在单位财务部门要求填写报销审批单,并附有关财务报销凭证(发票)及公务卡消费凭证(银行卡签购单、购物小票),按照单位规定的财务报销程序报请审批。

(三)确因工作需要,持卡人不能在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返回单位办理报销手续的,可由持卡人或其所在单位相关人员向单位财务部门提供持卡人姓名、交易日期和每笔交易金额的明细信息,办理相关借款手续,经财务部门审核批准,于免息还款期之前,先将资金转入公务卡,持卡人返回单位后按财务部门规定时间补办报销手续。

(四)因向供应商退货等原因,商户是不能以现金方式退还给持卡人的,商户在退货手续办理完毕的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回公务卡账户,恢复相应额度。导致已报销资金退回公务卡的,持卡人应及时将相应款项退回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并由单位财务部门及时退回零余额账户。

(五)单位财务人员登录公务卡支持系统,根据持卡人提供的姓名、交易日期和消费金额等信息,查询核对公务消费的真实性,审核确认后批准报销。

(六)单位财务人员对批准报销的公务卡消费支出,按以下规定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1.通过公务卡支持系统,编制“还款明细表”,生成“还款汇总表”,并以电子文档形式将“还款汇总表”及“还款明细表”提交发卡行。

2.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指令(支票等支付凭证),附加盖单位财务公章的“还款汇总表”,通知发卡行向指定的公务卡还款。

3.原则上应在公务卡免息还款期的前三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报销资金的还款手续;对于确需提前还款的业务,预算单位可及时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指令办理公务卡报销还款手续。

4.代理银行根据预算单位签发的支付指令和“还款汇总表”信息,于收到支付指令的当日,将资金支付到公务卡账户。

5.预算单位办理公务卡报销和资金退回等业务的账务处理,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1〕54号)等规定执行。

(七)公务卡的还款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转账或现金还款,另一种是银行扣缴还款。选择前一种还款方式的,公务消费报销后,还款由单位财务部门向公务卡账户转账完成,个人消费还款由持卡人自行通过现金缴款或转账方式完成;选择后一种还款方式,无论公务消费还款还是个人消费还款,均由发卡行根据持卡人的授权在还款日前自动从您指定的同行借记卡账户扣缴完成。如果您选择了后一种还款方式,需向单位财务部门提供借记卡账户信息,维护到公务卡报销系统中,在报销时就不向您的公务卡账户转账,而是向您指定的借记卡(扣缴)账户转账,持卡人可以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银行对账单、手机短信息、ATM机查询、营业网点查询等多种方式查询报销是否己完成。

十一、公务卡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支付结算方式和观念制约公务卡的普及推广。目前,虽然受政策推进各财政预算单位大部分人员都办理了公务卡,但普遍开卡率低、用卡不积极。

原因:

一是很多人除公务卡外还有其他种类的信用卡,已基本能满足日常消费需求,不愿再多管理一张信用卡,因此虽然办理了公务卡但并不开卡,从而形成大批“休眠卡”。

二是预算单位的采购或公务出差人员还习惯于传统的现金支付方式,未养成透支消费的习惯,认为先消费、到期再还款很繁琐。

三是公务卡持卡人面临个人信用风险。公务卡是以个人名义办理的信用卡,既可用于个人消费,也可用于公务支出消费。但无论是何种消费,如果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还款,最终都会影响个人信用。所以公务卡持卡人同样面临巨大的信用风险,许多人不愿意因公务支付而冒个人信用风险,这也是目前公务卡使用效率不高的主要原因。

以上种种因素都制约了公务卡的推广普及。

(二)公务卡消费环境有待改善。当前,我国公务卡刷卡范围还受到一定程度限制,部分零星采购商户不具备刷卡条件,一些中小城市及县乡级单位能够刷卡的场所更少。原因一是商户安装POS机后,客户每次刷卡商户都需要向银行支付一定手续费,使之不愿接受刷卡结算;二是我国金融市场不发达,小城市及县乡级单位银联覆盖面不够,网络信息系统不健全,从而限制了公务卡的使用。

(三)公务卡配套制度亟待建立。从2007年公务卡开始试行至今已有6个年头,但从制度层面尚未建立统一规范的配套制度,目前可供参照执行的只有前述《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7〕63号),不同预算单位据此制定了本单位相应的公务卡管理制度,但执行时一旦遇到问题则缺乏操作规范和依据。如《办法》规定公务卡报销除发票还要求有银行卡消费凭证,即POS机签购单,但在目前网上银行普及应用的情况下,有的公务支出如购买火车票、机票等通过网上交易即可完成,但无法取得POS机签购单,因此无法通过公务卡支付系统完成报销程序,应考虑修改完善相应制度解决类似现实问题。

(四)公务卡并不能完全遏制浪费和腐败。公众普遍认为公务卡“透明度”高,有利于遏制腐败,但实践中作用有限,公务卡结算并不能完全杜绝浪费现象和吃回扣等腐败问题。使用公务卡结算最大的优点在于便捷,在消费价格上,并不会因为刷卡而优惠,至于众所期望的遏制腐败,只能说在一定程度上对腐败起到了遏制作用。如拼凑发票冒充公务支出报销套取现金的行为,通过支付结算管理系统便可查验真伪;但如果持卡人与商家合谋,持卡人高价消费,由商家私下支付回扣则很难辨别。

十二、推进公务卡改革的建议

(一)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解决现实应用难题。目前我国的公务卡应用还处于探索阶段,相关制度尚不健全,不能解决公务卡使用中遇到的所有问题。

1.各级预算单位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有关银行和上级单位反馈应用难题,以便管理部门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研究对策,完善制度。

2.预算单位加强财务人员公务卡结算知识的相关业务培训,增设公务卡结算信息维护专门岗位,合理配备财务人员和设置财务岗位。3.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促进公务卡结算。财政管理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完善关于转账结算、公务卡结算和公务卡结算后现金使用规定等管理办法,严格限定单位现金支取范围,以确保公务卡结算内容的统一规范。

4.在财政预算绩效考核中,逐步将公务卡支付情况纳入预算单位绩效考核,推动公务卡改革进程。

(二)加强宣传,鼓励刷卡支付。各级财政部门及预算单位应加强宣传,通过网络、宣传图册等载体积极宣传公务卡制度改革,在全社会形成共识,为公务卡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财政预算单位要制定严格的报销政策,除个别特殊情况不能刷卡可以现金结算外,逐步取消现金报销结算制度,对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业务增加审批环节,以此强制所有人员使用公务卡结算。这样做也会迫使那些消极应对刷卡的商户安装POS机并接受刷卡消费,从而对扩大公务卡使用起到促进作用。

(三)改善用卡环境,扩大公务卡应用范围。

1.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及银联机构应联合制定统一的标准规范,加快金融领域软、硬件建设,制定鼓励商家推广使用POS机结算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商户基础数据信息系统,为全面推广使用公务卡提供外部环境。

2.多措并举,防范风险。从银行角度,人民银行和银监局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针对公务卡使用可能出现的风险,完善公务卡管理技术风险体系;各发卡银行和银联机构也要根据环境变化及时完善风险管控措施,阻塞漏洞,保证持卡人安全。

3.各商业银行要按照有关部署,及时完成相关业务系统改造和人员培训,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快公务卡产品开发,提升服务能力,加快POS机的更新换代,对偏远地区,要加快公务卡使用的相关支持力度,如通过财政补贴和银行共同出资,对偏远地区建立信用卡使用系统。

4.各商业银行做好公务卡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以方便解答预算单位用卡中提出的问题,并根据环境变化研究解决随时出现的新问题;不断完善公务卡信息系统,提高系统工作效率,满足预算单位数据查询、业务审核、报销还款等需求。并按财政部门要求向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及时上传公务卡支付数据,实现财政部门动态监管。

(四)从持卡人角度,应培养个人信用意识,形成良好的消费习惯。持卡人应通过公务卡相关知识的培训学习,深入地了解使用银行卡的便利,了解使用现金交易的弊端和使用银行卡交易的好处、熟悉单位公务卡结算制度,以及透支消费的基本知识,从观念上逐步接受信用卡,切实转变观念,培养积极用卡、安全刷卡的良好习惯,提高用卡意识,在公务支出中,积极使用公务卡结算。

公务卡制度改革是财政预算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革的必然趋势。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公务卡的全面推广,它对预算单位防治腐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及推进我国银行卡产业发展都意义重大。

公务用车改革调研报告范文 第2篇

根据

号文件精神和即将召开的市公车改革座谈会确定的主要议题,我院结合本院实际,对公车改革进行了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公车改革前后经费支出总量变化情况测算 2010年至2013年,我院年均拥有公务车辆

辆,公车消费年均

万元,每辆车年均费用为

万元。根据中央确定的车补标准(不提高30%)计算,执行车改后,我院一年的车补将为

万元,比原来少

万元,节省

%。

二、公车改革后还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出现车改不彻底或车改走回头路的现象,出现车改的向未车改的借车、摊派车辆,或者一边领交通补贴,一边使用公车的现象等情况。

二是腐败的监控问题。一些拥有职务的领导,他们可以把车改补贴直接变成个人的福利待遇,而其交通产生的费用通过餐饮费或者其他差旅费报销。

三、对公车改革标准的几点意见

一是要科学适当制定补贴标准。分配标准关乎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和保证被分配者的利益是否适当,利于工作。分配标准过高,财政承受压力大,达不到节省公车消费的目标;分配标准过低,造成不够用,会影响工作积极性,因此要紧密结合我市市情,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做到科学分配、补贴适当。

二是要公平合理确定级别差距。分配级别差距过大,则有失公车改革的公平与合理,底层干部就会有怨言,相同级别的虚职领导也难适从。因此,相邻级别之间的补贴差距不能过大,相差要有一个合理的标准,最好设定在200-400元之间。

三是要适当留配公务用车。以保证车改单位大型公务活动接待、重大应急突发事件处置、重要执法公务活动、特殊机要文件专递等专项集体公务活动用车,以及为到公务交通设定区域外执行公务活动提供一定的用车服务,达到保证公务活动的正常运转的目的。与适当留配公务用车的措施相对应,建议成立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或者说公车租赁单位,以对留配的公务车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

四是要坚持透明公开。公车改革关乎大众利益,社会影响反响巨大,因此,要对公车改革执行的程序和内容进行公开和宣传,介绍好经验、好案例,让社会认识到公车改革的好处,获得社会的支持。

四、改革后必要公务出行的意见

车改时,要设定公务交通区域范围。在公务交通区域范围内,取消了公车的实物配给后,公务人员出行要采取社会化、市场化的方式,自行解决公务交通工具。提倡和鼓励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对以乘坐公共交通方式解决远程公务交通工具的,经审核可按公共交通费用标准给予补贴。当然,采取实物保障就不能领取车改补贴。

五、改革后交通费、差旅费的处理

我们认为,确定公务交通区域范围后,在设定区域内从事公务活动的,依规定领取车改补贴,在设定区域外从事公务活动,其交通工具自行解决,按照现行差旅费报销规定执行。

六、执法执勤用车改革的意见

当前正处于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公安、法院等执法、司法部门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压力日益巨大,因此,暂时不应将执法执勤用车纳入改革范畴。

七、其他建议

一是要领导带头,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抛弃“特权”思想,要率先垂范,从自身乘坐的车辆改起。同时,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相应的领导和工作小组,对改革落实加强具体监督和指导,只有这样才能将此次改革进行到底。

二是要妥善安置失岗司机,防止引发社会不稳定。应当根据保留公务用车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对失岗司机,可向保安、保洁等岗位转岗或者提前退休,不能简单推向社会。

三是要规范公车拍卖,严防国有资产流失。车改单位原有公务用车经清理后,由市车改办统一收缴,在办理国资核销手续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向社会公开拍卖,并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由车辆评估机构对拟公开拍卖的公车统一集中评估,对符合拍卖条件的公车采取车、牌分离方式统一拍卖,车辆拍卖所得上缴市财政,牌照由公安车管部门统一收回。

四是要加大监督力度,防止出现“既拿补贴又坐公车”的现象。要设置明显的公车标识,广泛公布公车号牌,便于接受媒体和群众的监督。同时,对群众举报的超标、违法、违纪车辆,相关部门查实后,给予一定数额的物质奖励,以调动群众监督举报的积极性。

根据单位工作性质和繁忙程度,经车改单位正职互评、市级领导测评、车改领导小组审定,将车改单位分三类核发补贴。

公务用车补贴在车改单位公用经费中列支。车贴为公务活动交通费用,不计入个人工资性收入,全部存入市民卡专用账户,用于跟交通有关的支出,如加油、保险、汽车维修等费用,不可提现或挪作他用。

涉改人员退休(退职)、辞职或调离车改单位的,自正式办理手续的次月起停发车贴;涉改人员职务发生变化的,自职务变动的次月起按新职级标准发放车贴;新调入车改单位人员符合有关条件的,自调入次月起发放车贴。车改单位工作人员因病休、事假或其他缺勤,连续在15天以上的,停发当月个人公务用车补贴。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探索 第3篇

关键词:公务用车,公车改革

0 引言

公务用车, 简称公车, 是指国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用国家公共财政购置的, 用于公务活动的需求、提高办事效率的车辆。主要分为国家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专用车和公务人员公务活动业务用车2大类。

我国当前公务用车制度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供给制,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其弊端日益突显, 逐渐发展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严重障碍, 成为公共财政的严重包袱。由此引发的效率低下、公车私用、运行成本高等现象, 也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写入“规范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并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内容, 将公车改革列入政府工作年度计划。2013年11月,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提出, 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 实行社会化提供。2014年3月5日, 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 要“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短短10个字, 意味着公车改革势在必行, 为我国的公车改革提上了议事日程指明了方向, 进一步表明中央对我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决心和力量。以"货币化改革"为主的车改方案更是引起了社会争议, 公车改革何去何从, 值得引起我们的关注与深思。

1 改革的阻力

近几年, 各地公车制度改革探索取得了一些成效和经验, 但也是举步维艰,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阻力不可小视。公车作为特殊的公共物品有其特殊性:不同的公车的差别太大;由于使用人级别不同, 公车消费差距也比较大;公车的私人消费和职务消费很难截然区别开。由于这些差别, 公务用车制度在改革中主要存在以下阻力。

(1) 观念上的阻力。落后的“官轿”情结难消解。旧时官有九品轿有九等, 如今公务小汽车也被一些人赋予了官轿的含义, 有车的单位和单位里有车的领导干部, 很容易被视为有职有权有地位的象征, 已经成为官场潜规则的一部分。

(2) 利益上的阻力。公务用车的保险费、养路费、燃修费和驾驶员工资年消耗在10万元以上, 有的甚至接近20万元。也就是说领导干部享用一辆公车的价值, 远远地超过了其全部工资福利的总和, 与十分有限的用车补贴相比, 公车使用者要失去相当可观的经济利益, 既得利益者失去太多难以接受。

(3) 财政阻力。行政经费分配悬殊难以平衡, 越是经费来源渠道多或预算外收费多的部门车辆配备越多、档次也高, 反之则越少而低。本身就是财政预算失控的结果。公务用车的失控和泛滥, 部门单位之间用车条件的显著差异和苦乐不均, 使得他们对公务用车改革的政策预期也大相径庭。

(4) 职级上的阻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应该通过货币化、市场化的途径解决领导干部履行公务活动中必须、合理的用车费用, 领导干部公务活动中过度、奢侈的用车费用和公务活动以外的一切用车费用均应剔除。但庞大、复杂的干部职级等次难以理清, 依这样的原则进行公车改革, 虽然成本最低但却很难实施。如果把领导干部原来享用公车的条件按价值变现给个人, 同时兼顾各个级别、各种类型干部的用车需要, 这无疑于把公务用车补贴按行政级别薪金化、福利化, 又违背改革的初衷。改革的政策设计必须把合法性、合理性与可行性3者统一起来。

(5) 硬件上的阻力。公务用车改革后, 即使经济发达、干部收入水平比较高的地区, 车改之后领导干部也未必人人都买私车。公共交通如何为公务活动提供经济、高效的服务, 政府部门必须从城市公共交通和公务交通上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安排。

车改阻力的存在充分说明, 虽然公车的界定在理论上是清楚的, 准确的, 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着复杂性。这需要通过制度创新来争取公车改革的效果。要把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放在整个政府改革中通盘考虑, 并且需要财政预算、收入分配和干部人事等相关领域改革的跟进与配套, 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制定更为明确的宏观政策。

2 存在的弊端

纵观当前公务用车改革, 主要有内部有偿服务、取消公务用车实行交通费补贴和在编制管理、总量控制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渐进式改革等几种做法。但从目前各地情况来看, 存有弊端以下几点弊端。

(1) 公务用车的买卖是否适宜。一方面, 有的人认为公务用车的车改价格较市场价低, 卖给个人后是国有资产的流失, 并且有的地方公务用车的买卖范围仅限于部分领导干部, 这种改革的办法有失公允。另一方面, 买了车的领导干部认为, 现在花一大笔钱买了车, 行驶几年后车辆报废, 个人没有经济支付能力再添置新车时该如何解决。

(2) 交通补贴费的多少。按照目前推行的发放交通补贴的做法, 一方面, 不少人认为, 一些参改的干部每月的交通费补贴比大多数人的工资还高, 和下岗职工的收入相比更是显得偏高了;另一方面, 客观地说, 忙闲不一的同级干部的补贴标准同一个样也显得不尽合理, 并且也不能排除少数领导干部拿了补贴又变相地向下级单位要车的现象发生;再就是, 改革之后尽管拿了一定的交通补贴, 但超出部分却要自己掏钱, 实际上是“明增暗降”, 个人吃亏, 与公务活动用车的实际要求相比, 交通费的补贴是满足不了的。

(3) 公车司勤人员的分流安置的难易。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都配备有专门的驾驶人员, 长期以来, 这部分人员大多数都专门从事驾驶工作, 普遍存在工作单一、文化素质不高等问题。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使这部分人失去了“铁饭碗”。

(4) 交通安全隐患问题的防范。众所周知, 领导干部外出办事、开会、接待等工作繁忙, 大部分时候以车代步。取消专职司勤人员后, 需要领导干部自己驾车上路, 而领导干部并非专业驾驶人员, 个人驾驶技术是否过硬, 事关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特别是在路况欠佳、线路不熟的情况下, 存在不少安全隐患。近年来, 全国范围内媒体不断曝出领导干部驾车违章肇事的案件, 已经敲响了领导干部驾驶车辆的警钟。并且此类违章肇事案件的影响不只是经济损失上的, 还有政治上的影响, 的确应当引起充分的重视。

3 结语

军队实行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初探 第4篇

摘 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军队后勤保障的不断转型,现行公务用车供给制的保障方式越来越显露出其弱点。军队公务用车管理难度大、车辆超配多、使用费用高、公车私用频,严重影响了军费的供给效率,与全面建设现代化后勤的要求不相适应。本文以此为选题,旨在通过提出我军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的几个问题来对其进行探讨。

关键词 军队财务 公务车 货币化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事物的发展,都需要有一个过程,因此,军队公务用车实行货币化保障目标的实现,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必然有它特定的发展步骤。如果我们能够把握公务用车改革的规律并按其行事,我们将可以缩短这一过程,反之,这一过程就会较长。军队实行公务用车货币化保障的主要步骤的划分要根据军队后勤社会化改革的阶段为依据,结合自身的现实状况来制定。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军队实行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的主要步骤:

一、确定改革方向

方向是事物发展前进的指引,只有确定了改革方向,以下的步骤才能有的放矢地展开。确定改革方向是军队公务用车实行货币化保障首先应做的事。军队公务用车改革可选择的模式有多种,包括集中管理模式、租赁模式以及货币化模式,到底选择哪种模式,是实施改革首先要确定的事。根据军队节省军费开支和保障社会化的目的,结合我国正处于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环境,并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军队公务用车改革的方向是公务用车货币化——实行货币化保障。公务用车货币化,就是把机关单位应该享受的公车待遇量化成一定数量的货币。军队公务用车货币化反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军队后勤保障市场化和社会化的要求,在现阶段具有可行性。

二、制定改革方案

制定改革方案是实施货币化保障的第二步,在明确了改革方向之后就应该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和制定相关方案,为下一步的试点打下基础。制定改革方案,主要是改革的主体根据公务用车货币化的改革方向,结合下一阶段的改革試点,制定改革方案。制定一个合理和可行的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方案和配套实施办法是改革成功的一半,制定改革方案时,一定要广泛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和建议,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我国地方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改革已经在很多地方进行了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功,摸索出了适合本地区或本部门改革模式,这为军队公务用车实现货币化保障提供了很多借鉴,当然还需结合我军实际、通过实践不断完善。不论是成功的经验和模式还是改革的难点都将为这个方案的制定提供借鉴。制定改革方案是公务用车改革的重要步骤,对改革方案要认真论证把关。由总后勤部财务部和军交部及有关部门,根据公务用车货币化的改革方向,结合现阶段军队的实际情况,拟定初步的公务用车货币化管理实施办法。军队公务用车改革方案出台前要经过深入的调查摸底,科学论证,广泛征求官兵的意见,不能闭门造车或少数人说了算。2007年2月26日,经胡锦涛主席批准,中央军委下发《“十一五”期间推进军队后勤保障和其他保障社会化的意见》,《意见》对军队后勤保障以及其他保障社会化的阶段都有要求,在制定方案过程中,要紧密结合《意见》所提出的要求,确定军队公务用车实行货币化保障的改革步骤。

三、进行试点改革

在制定完改革方案后,下一步要做的工作就是进行试点改革。军队公务用车货币化保障改革试点与我国地方改革试点不一样,地方的一些公车改革某些是地方自发性的改革。而军队实行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要在军委或总部的直接指导下,首先要确定试点区域、试点单位、试点内容、试点时间等问题。各单位或地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模式和方案,进行改革试点。试点过程不强求统一,条件成熟的,改革步伐可以适当快一些,然后在这些试点的基础上,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使各项制度和配套措施更加完善,管理更加规范,保证改革稳步推进。试运行阶段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形成一套完整的管理办法,为下一部全面推广实施军队公务用车货币化保障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稳步推进改革

试点阶段结束后,根据试点单位和地区的实践,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促使公务用车货币化保障向深度和广度推进。要进一步明确标准和具体细则,在全军各大单位范围内推广,从而使公务用车货币化保障在军队范围内全面展开。改革过程要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稳步推进。各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而定,逐步地摸索铺开,在改革同时也可结合本单位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些改革过程中的措施,但是这些配套措施不能与上级的精神、指示和规定相违背。改革应坚持自下而上、先易后难的原则,找准突破口,逐步大力推广。总的说来,军队公务用车实行货币化保障的过程将是一种渐进性的改革。军队公务用车货币化保障没有现成的成功经验可供选择,必须先选择条件较为成熟的地区和单位进行试点,先积累经验,然后在试点的基础上,各单位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借鉴他人成功的经验和模式,不断地完善。军队公务用车货币化不可能在短期内完成,改革还需很长的一段时间。因此,在推进军队公务用车货币化保障进程中要切合实际,统筹兼顾,努力把这项改革稳步推向前进。

参考文献:

[1]张亦工.交易费用、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东岳论丛.2005(5).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 第5篇

公务用车,一般是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组织和个人用于工作、业务、接待等公务活动的各类汽车。作为职务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车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和腐败现象时有发生,领导挪用公款甚至扶贫款购置车辆、公车私用等现象和案件在媒体上经常遭到曝光,人民称这是“车轮上的腐败”,而且反映强烈, “公车不公”引发的呼声已成为备受社会关注的焦点,并且已经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议案资料表明:“八五”期间,全国购买公车耗资720亿元,年递增27%,大大超过同期GDP的增长速度。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约有350万辆公车,包括司勤人员在内,耗用约3000亿元人民币,已经成为财政不堪重负的大包袱。正如全国政协委员们的大声呼吁,公车改革势在必行。

现行的公务用车制度的弊端愈来愈明显。全国各级各地方对改革公务用车制度,也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但都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加快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步伐,我们对全市近年来公车购买、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深入分析了现行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弊端,在认真借鉴国内城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具体办法和政策建议,供领导完善决策和部门实施公车改革时参考。

一、我市公务用车的基本情况

我市现行的公务用车制度基本上沿用了供给制,它以行政配置为手段,靠计划批示来控制,从买车、管车、养车到用车各个环节,一切费用都由国家或集体用公款来支付。据市纪委统计,我市目前公务用车共有870辆:其中,市级机关部门455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265辆,乡镇一级政府150辆;按市编委统计,我市现有在编司机142名,临时司机255名;市财政局总的财政支出为10亿元,公务用车消费为6960万元,占总财政支出的6.9%。

近几年来,我市对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加强了管理:制订了一些政策,对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车的编制、标准配备、购置更新等进行规范化管理、阳光操作;同时也加大了对违纪使用公车案件的处置力度;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作了一些探索,在规范公车使用、降低财政支出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现有公务用车制度的弊端仍然十分突出。公车使用中出现的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我市近期发生的几件公车私用的案件,群众反响很大,人民群众对于公车改革的呼声日益强烈。

二、目前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制度的不规范,所造成目前公务用车问题,全国各地区各部门也大同小异,就我们瑞安市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的突出问题:

1、公务用车的费用过高,财政负担沉重。公车理应用于执行公务,但在使用过程中往往不计成本,不管办事的距离远近,能用公车的一律用公车。再加上用公车办私事个人不必付任何费用,不用白不用,用了也白用,何乐而不用?同时监督管理制度有漏洞,公车消费中存在腐败行为。公车维修的“猫腻”最多,吃回扣已是公开的秘密。有的汽车修理厂为了留住客户,以不正当手段吸引公车司机经常上门修车,按修理费用的一定比例返还司机,有的司机需要什么就给什么,有的则按司机的要求开发票,单位能报多少,发票就开多少,反正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由公家负担,其结果是公车修理费用大大增加。公车加油也有不小的“黑洞”。偶尔会出现,多开、虚开发票现象。这样一来,公车的运行成本远远高于其他车辆也就不足为怪了。据不完全统计,每年一辆公务车的运行成本(含司机工资、福利)至少在6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超过10万元,再加上车辆的价钱,一辆公车一年的费用大概在20万元以上,人民群众形象地比喻是“屁股底下一层楼”。地方公车消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在6%~12%之间,有些地方甚至更高。

公务用车改革调研报告范文 第6篇

公务用车,一般是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组织和个人用于工作、业务、接待等公务活动的各类汽车。作为职务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车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和腐败现象,不仅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而且已经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遏制超标配臵小汽车、公车私用等问题做出过不少规定,也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但都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007年濮阳市曾下发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规定明确指出:市厅级干部工作用车使用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县处级干部使用排气量1.8升(含1.8升)以下,价格20万元以内的公务用车;乡科级党政机关使用排气量1.8升(含1.8升)以下,价格15万元以内的轿车或吉普车。凡更换车的,其原车必须使用5年以上、且行驶20万公里以上。各单位购买更换领导干部工作用车及公务用车,必须经过审批,一律实行政府采购。实行公务用车数量限额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新增(更换)数量。

我县也曾出台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对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起到明显的推动作用。为了加快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步伐,我们对全县机关近年来公车购买、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深入分析了现行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弊端,在认真借鉴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细化我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具体办法和政策建议,供领导完善决策和部门实施公车改革时参考。

一、我县公务用车的基本情况

我市现行的公务用车制度基本上沿用了供给制,它以行政配臵为手段,靠计划批示来控制,从买车、管车、养车到用车各个环节,一切费用都由国家或集体用公款来支付。据市纪委统计,我市目前公务用车共有 辆:其中,县级机关部门 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 辆,乡镇一级政府 辆;按市编委统计,我市现有在编司机 名,临时司机 名;县财政局2010年总的财政支出为 亿元,公务用车消费为 万元,占总财政支出的()

近几年来,我县对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加强了管理:制订了一些政策,对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车的编制、标准配备、购臵更新等进行规范化管理、阳光操作;同时也加大了对违纪使用公车案件的处臵力度;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作了一些探索,在规范公车使用、降低财政支出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现有公务用车制度的弊端仍然十分突出,公车使用中出现的问题依然存在。

二、目前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制度的不规范,所造成目前公务用车问题,全国各地区各部门也大同小异,就我们清丰县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的突出问题:

1、公务用车的费用过高,财政负担沉重。公车理应用于执行公务,但在使用过程中往往不计成本,不管办事的距离远近,能用公车的一律用公车。再加上用公车办私事个人不必付任何费用,不用白不用,用了也白用,何乐而不用?同时监督管理制度有漏洞,公车消费中存在腐败行为。公车维修的‚猫腻‛最多,吃回扣已是公开的秘密。有的汽车修理厂为了留住客户,以不正当手段吸引公车司机经常上门修车,按修理费用的一定比例返还司机,有的司机需要什么就给什么,有的则按司机的要求开发票,单位能报多少,发票就开多少,反正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由公家负担,其结果是公车修理费用大大增加。公车加油也有不小的‚黑洞‛。偶尔会出现,多开、虚开发票现象。这样一来,公车的运行成本远远高于其他车辆也就不足为怪了。

2、公车私用现象严重,公车成为权力象征。由于制度缺乏约束力,导致公车私用现象屡禁不止。公务车早已成为主人身份、地位、权力的象征,不少领导干部都是一人包一辆车,到了无车不出门的地步,严重脱离了群众。单位或部门的公车使用虽有相应的制度,但是这些制度形同虚设,因为公车费用不仅全部由财政采承担,而且个人(驾驶员)有时还享受出车费、加班费等。正因为如此,政府虽然三令五申,公车不公、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愈演愈烈,公车迎亲、公车旅游、公车扫墓、公车钓鱼、公车接送子女上学等现象早已是司空见惯。少数人更是凭借手中的权利或职务上的便利,使得公务车几乎成了他们的‚私家车‛,上下班哪怕几分钟的路要坐车、下班后赴宴要车、节假日走亲访友要车,甚至家属子女、七姑八姨办私事也要车。据调查,在某些地方公务车公用占三分之

一、干部私用占三分之

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公车不‚公‛日益严重。有的领导干部上班时间由司机驾车,下班后和节假日自己开车,更有部分领导干部干脆自己驾车,让在编司机‚休息‛。

3、公车使用效率低下,浪费惊人。资料表明,社会其他运营车辆每万公里运行成本为8215元左右,党政机关则的公务用车运行成本高达数万元,每辆出租车的使用效率至少为公车的5倍以上,而运营成本仅为公车的13%左右。效率的低下,造成自然资源的极大浪费。另一方面,由于现任领导都有相对固定用车,有的则成了专车。由于是领导的专车,其他需要用车的业务处室却很难用到车,造成了公车的闲臵浪费。

三、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

改革公务用车制度不仅是当今社会的热门话题,也是各级机关一直在努力解决的现实问题。从1998年起,我国公车改革进入‚快车道‛,许多城市都在积极探索改革现行公车制度弊端的有效方法。从先行改革的地方情况分析,改革的思路和举措大体分为以下三种模式:

(一)公车服务市场化。一是实行‚公车租用‛,即部门、单位相对集中的区域将车辆集中管理,成立车辆管理服务中心,将党政机关现有公车整建制转为经营性实体,模拟市场经营实行有偿服务。按市场租车计价方式,向部门、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偿用车服务。公务人员按照级别、岗位发放交通补贴或实行费用包干,需用公车时按里程、车型交纳费用。这种改革方式的最大好处是积极稳妥,既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原有公车制度的弊端,又照顾到目前驾驶、后勤人员无法安臵的现状。二是实行‚私车公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私有车辆越来越多,其中不乏机关工作人员,私车公用就是指当公务需要时,由单位指派干部驾驶自备车招待公务,补助标准以二人乘坐公交车及三轮车计算。其优点就是能有效解决派车难、节约经费开支、提高工作效率等问题。也能达到减少公车数量、方便工作的要求,针对目前的公务用车制度也能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二)公车分配货币化。取消或保留少量公务用车,发给一定交通补贴。公车分配货币化,即实行‚岗位补贴‛,就是公务人员(有些地方是主要领导除外)彻底取消公车待遇,按级别、岗位发放交通补贴,从而变过去的‚暗补‛为‚明补‛。与‚公车租用‛相比,‚岗位补贴‛更符合职务消费货币化的市场经济法则,也与国际惯例相接轨,是一项从根本上杜绝公车弊端的改革举措。从目前情况看,已进行车改以及将要进行车改的城市,大多数采取了此类方法。

(三)公车管理规范化:完善现有的公务用车制度,控制车辆的购臵、使用和维修,堵塞公车管理中的漏洞。在完全取消公车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一些地区通过严格控制公车购买,规范公车使用、维修制度等,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督和管理,为下一步公车改革做好准备。

四、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公车改革已是势在必行,具体采取什么样的改革方式,应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我们可以在对上述各种改革方案的综合分析和比较中,取其精华,为我所用,并结合我们的实际,提出一个既切实可行又有所创新的车改方案。但在改革中,要注意:

1、公车货币化改革,标准制定要科学。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以工作岗位所承担的任务、性质和公务活动量为依据确定。补助标准制定一定要合理、科学,要切合当地实际,严禁借改革之名滥发奖金、津贴。如果不顾当地经济的发展水平、不顾财政的承受能力,将补贴标准定得很高,那么改革的意义就会大打折扣。公务交通费补贴的发放范围要适当。

2、公车改革要防止‚一刀切‛。公车改革是一个复杂的工程,决不是简单的‚取消公车,代之补贴‛的‚彻底革命‛。各地方各单位各部门要区别对待。某些特殊公务的用车要有保障。车改后,可视情况建立机关出租车队或保留少量公车,保障执行机要交通、接待、老干生活等方面的特殊公务的需要。对保留的公车要建立完善严格的管理制度,防止出现‚公车照用,补贴照拿‛的现象。

3、谨防特权现象,避免‚虚改实捞‛。因为‚不搞‘一刀切’‛,给公务用车改革留下了诸多自我掌控的空间。对于没有费用列支审批权的一般公务员来说,落实起来不仅没什么可难的,而且也肯定‚虚‛不到哪里去。可是对于大权在握的领导来说,人们最担心的,正是这些人可以利用职权,让自己或小集团既享受诸如‚交通费用补贴‛这样的实惠,又可以通过虚列开支等手段,不花自己一分钱地继续享受公费用车,而变为‚虚改实捞‛。

上一篇:党性修养对党忠诚下一篇:雅思听力模拟试题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