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中的法治人物--李斯

2024-06-27

史记中的法治人物--李斯(精选6篇)

史记中的法治人物--李斯 第1篇

史记中的法治人物--李斯

李斯,战国末期楚国上蔡人,是历史上著名的法学家、政治家、思想家。他极度推崇法家思想,为巩固秦国专制统治发挥了极大的作用,李斯性格矛盾多变,既是秦国一统天下平定六国的功臣,也是“沙丘之变”助纣为虐者;既是足智多谋、对时局变化有清晰判断的有谋之士,又是贪慕虚荣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功利者。本文以其人生经历出发,对李斯的法律思想和影响进行评价。

一、求学成长

李斯二十岁时是上蔡一个郡的小吏,生活稳定安乐,过着牵黄犬逐野兔的生活;一日看到了厕鼠和仓鼠生存状态的巨大区别,深感贫穷之苦感叹“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于是决定建功立业,首先拜战国著名大家荀子为师,书中记载为“乃从荀卿,学帝王之术”。他十分赞同荀子的“裸虫三百人最为劣”的人性恶论,认为人需要被严厉惩罚才能被管教,但后期逐渐偏离了荀子主张的礼法结合,一味尊崇法家严刑峻法的主张。荀子说政治清明、德治才能获民心,有民心才能国家昌盛,严刑峻法不是长久之计,不能本末倒置。但李斯对老师说“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以鼠喻人,已经凸显他注重利益而忽略精神和人格的一面,而后来对老师说的一番话则表明在他的心里,实现功名利禄是人生最大的目标和价值。

二、效力秦国

学成的李斯对当时的时局进行了准确的判断,战国七雄只有西方秦国最有可能一统天下,效力秦国是最明智的选择。于是他先找到秦相吕不韦,吕不韦让他参与编撰《吕氏春秋》,在编书第六年时因才华过人被推荐给嬴政做郎官,李斯见时机已到就向嬴政说了统一六国的计划,正好与嬴政不谋而合。于是积极出谋划策,先后采用间谍离间各国,从韩国开始逐一击破六国,最后帮助秦王一统天下,做了秦国的丞相,实现了从厕鼠到仓鼠的华丽脱变。

这整个过程中发生了两件大事,将李斯矛盾的性格表现的淋漓尽致。第一件事是针对秦王逐客令李斯写了《谏逐客书》,文笔流畅逻辑清晰,鲁迅评价极高:“秦之文章,李斯一人而已”。《谏逐客书》包含三个层次:

1、驱逐的客人中很多是对秦国忠心耿耿并有才华的贤士

2、秦王喜欢外国的器物,那也应该喜欢外国的人

3、排斥客,将使人才流失到别国壮大了他国力量。这篇文章打动了嬴政使其放弃了逐客的念头,也是秦国变强大的一个关键转正点。第二件事是谋害韩非子,韩非子是战国著名的法学家,同李斯是师从于荀子的同窗同学,也是李斯很敬佩的朋友,因为文章《孤愤》收到嬴政的极度赏识,但因为阵营不同,同时也忌惮日后韩非子地位超过自己,李斯出计离间韩非同嬴政的关系,最终派人送毒酒毒死了在狱中的韩非子,可见其为私利不顾情谊不择手段。

三、其法律思想对秦国的影响

李斯的帝王之术是拥护迎合君主的权术,主要表现在不多说不外显;在国家制度设计、法律制定方面,李斯为秦国巩固统治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为以后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奠定了基础。他的主要思想是遵从法家,严刑峻法。新的法律继承了先秦的律令,保持着重刑法的特点,他认为法律是至高的,人性本恶需要重刑来控制;目标是将秦国筹建成一组高速运转的机器,整个机器的主导权握在君主一人手中;实现的手段是通过法令来控制民众,君主的意志就是法律不能被挑战,必须被百姓严格的遵守和信奉;通过严厉的法令让百姓敬畏法的权威最终达到的对君主的绝对地位的服从,这样的法律根本上是统治阶级奴役人民的工具。李斯还主张禁书令、禁止同法家不同的学说,并推动了焚书坑儒事件的发生,对后世传承文化造成严重影响。

其次,基于周分封制度产生诸侯讨伐、战国纷争的局面,李斯建议以郡县制取代分封制,录用人才委以重任而非根据血亲关系继承职位,给予皇亲贵族相应的俸禄。因此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西周沿袭的血亲制,有利于秦国的巩固和发展。李斯还统一了度量衡、统一了文字,为后世发展留下宝贵的经验。总而言之,李斯在秦国统一六国后制定的一系列法律制度,都是其法家思想的充分体现,虽然长远来看不利于调动民众积极性,不利于生产力发展和秦国进一步壮大。但是在当时战乱纷纷,时局变化多云的情况下,这样的制度却顺应潮流对维护国家稳定,防止**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四、结局

担任丞相后的李斯走上人生巅峰,在宴席上感慨“当今人臣之位无居臣上者,可谓富贵极矣。物极则衰,吾未知所税驾也!”此后的李斯开始收敛锋芒,行为处事更加小心翼翼。但是这也不能阻止其悲剧命运的发生。秦王嬴政在去往大儿子扶苏营帐的途中驾崩,立下诏书传位于扶苏,在场的赵高李斯胡亥篡改遗诏,发动了历史上著名的“沙丘之变”史记中浓墨重彩地描写了赵高和李斯之间的对话,从最初坚决不同意谋反的忠诚,到最后答应帮助篡改遗诏,全因为赵高抓住了李斯的贪慕虚荣的弱点,对安全感的以及对私利的考虑,李斯最终被说服。当挥霍无度的秦二世上台后,大肆修建阿房宫而加大对税负和劳力的征收,当其问李斯如何做时,李斯却因为儿子李由职务的疏忽忌惮二世的惩罚,于是向秦二世谄媚献书说明了督促的好处“严厉的刑法将使得群臣人人自危,自然就不会有反对的声音”本来就严苛的刑法更加变本加厉,一时间刑者相半于道,而死人日成积于市,秦国变成一个恐怖的国家。而后因为始终得不到二世的信任加上赵高离间,李斯被诬陷狱中,此时李斯才后悔没有早点劝谏二世,太史公对其评价是早干嘛去了。由于不耐酷刑承认了谋反,被具五刑腰斩灭三族。他临死前感叹“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可谓是史记中的一大悲剧人物。

五、评价

史上文人墨客对李斯的评价褒贬不一,其中以司马迁评价最为客观,总结起来四个字:死得其所。李斯足智多谋审时度势,助他平步青云,但是贪慕虚荣、助纣为虐和不择手段也使得他落得悲惨的下场;他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法令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帝国发展,巩固了封建统治,但饮鸩止渴的方式也为秦帝国覆灭埋下隐藏火种,可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是历史上一位颇具个人色彩的人物。这表明功利主义虽然短期可以使得目标清晰容易实现,但是缺少精神和道德支撑并不能长远的发展,我们需要要学习他审时度势勇于抓住机会的能力,但更要以他的例子作为警钟时刻告诫自己。

六、参考文献:

[1] 史记.李斯列传[M].北京:中华书局,2000.[2] 史记.韩非子列传[M].北京:中华书局,2000.

史记中的法治人物--李斯 第2篇

《史记》和《汉书》虽同样是记录中国古代历史但在人物表达方面却略有不同 其中包含了两位作者的情感 《史记》《史记》是中国西汉时期的历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史学名著 司马迁在公元前99年(汉武帝天汉二年),47岁,汉武帝攻打匈奴,骑都尉李陵投降。司马迁为其辩护,下狱,遭宫刑。《史记》一半左右都是在他入狱的时间中完成的.由于《史记》只写到汉武帝的太初年间,因此,当时有不少人为其编写续篇。据《史通·正义》记载,写过《史记》续篇的人就有刘向、刘歆、冯商、扬雄等十多人,书名仍称《史记》。班固的父亲班彪(公元3年~公元54年)对这些续篇感到很不满意,遂“采其旧事,旁贯异闻”为《史记》“作《后传》六十五篇”。班彪死后,年仅22岁的班固,动手整理父亲的遗稿,决心继承父业,完成这部接续巨作。不料,工作开始几年,有人上书汉明帝,告发班固“私作国史”。班固被捕入狱,书稿也被全部查抄。他的弟弟班超上书汉明帝说明班固修《汉书》的目的是颂扬汉德,让后人了解历史,从中获取教训,并无毁谤朝廷之意。后来无罪开释,汉明帝更给了班家一些钱财,帮助他们写下去。可见其两人命运坎坷 在对待同一件事情上会有自己的见解。

一.《史记》与《汉书》内容对比

《汉书》写于《史记》之后是由于《史记》只写到汉武帝的太初年间所以班固续写的。在《汉书》中就免不了借鉴与《史记》在《汉书》项籍传袭用《史记•项羽本纪》。《史记》为项羽专著一本纪,而《汉书》将陈胜与项羽合传,传赞部分亦将《史记》陈涉世家赞与项羽本纪赞合并。《汉书》项籍传大幅删减《史记•项羽本纪》中字句,以互见法移置段落至《汉书》他传中,并调整后半部分传文顺序,使《汉书》项籍传字数缩减为《史记•项羽本纪》的三分之二左右,并占《汉书•陈胜项籍传》字数的三分之二。关于《汉书》传文中的删补移置,大段变动方面《史记》第1-

9、11-15、20、25、40-

42、45段与《汉书》各对应段落内容大致相同,仅字句略有删改。

二.《史记》有误而《汉书》改正者

1、称谓问题:

《史记》:“项梁前使项羽别攻襄城”,梁玉绳案:“前此皆称项籍,此后忽改称字而不明何也,高纪则皆称字。《汉书》项籍传亦是。”

《史记》:“楚王阴令羽诛之”,《汉书》作:“楚王阴令籍诛之”。梁玉绳云:“古人亦自称字,《汉书•匡衡传》注引衡与贡禹言匡鼎白,后书周黄徐姜申屠传序述闵贡语云,闵仲叔岂以口腹累安邑哉!《汉书》‘羽’作‘籍’。” 《史记会注考证》:愚按当从《汉书》作“籍”,下文“籍何以至此”“籍独不愧于心乎”可证。

2、《史记•项羽本纪》:“陈馀阴使张同、夏说说齐王田荣”,《史记•高祖本纪》:“陈馀怨项羽之弗王己也,令夏说说田荣”《史记•张耳陈余列传》:“陈馀乃使夏说说田荣”,《汉书》陈馀传:“及齐王田荣叛楚,馀乃使夏说说田荣”,说者皆无张同,恐并非二人同说者,仅夏说耳。梁玉绳已指出。

3、陈馀迎立故赵王歇反赵事,《史记•项羽本纪》记作汉元年,《汉书•项籍传》作汉二年事,《汉书》为是,前文已证。

4、《史记》:“汉之二年冬,项羽遂北至城阳”,据《秦楚之际月表》此事当在汉二年春。梁玉绳曰,“冬”当作“春”,事在春也。按《汉书•项籍传》此处未标明时间,《汉书•高帝纪》作:“春正月,羽击田荣城阳,荣败走平原,平原民杀之”,可为旁证。

5、《史记》:“部五诸侯兵”,徐广曰:“部”一作“劫”,王念孙按:作“劫”者是也。《高祖纪》及《汉书•高帝纪》《项籍传》并作“劫”。《陆贾传》亦曰汉王鞭笞天下,劫掠诸侯,隶书“劫”“部”形相近,故“劫”误为“部”。

6、《史记》:“楚下荥阳城,生得周苛。”梁玉绳按:“高纪及《汉书》此事在羽东击彭越之后,当三年六月,今并书于五月守荥阳下者,盖终言之,于文法为连叙。亦犹上文叙陈馀破张耳迎赵王歇一节,是二年事,而因陈馀说田荣,遂并叙于元年也。” 《汉书》所记是。

三.《汉书》有误而《史记》无误者

1、《史记•项羽本纪》记陈馀说齐王田荣、迎赵王歇返赵事在汉元年四月,《汉书》项籍传作汉二年事。《秦楚之际月表》:“十月,歇复王赵。”此十月为汉二年十月,故按照月表,陈馀说田荣事应在汉二年。《史记•张耳陈馀列传》:“故耳走汉 ……陈馀已败张耳,皆复收赵地,迎赵王于代,复为赵王。”可见此事应在汉元年四月。

2、《史记》:“愿为诸君快战”,《汉书》:“愿为诸军快战”。念孙按:“‘诸军’当依《史记》、《汉纪》作‘诸君’。羽此时但有二十八骑,不得言‘诸军’也。下文亦作‘诸君’。

四.《史记》《汉书》均误者

1、《史记》:“当此时,赵歇为王,陈馀为将,张耳为相,皆走入钜鹿城。”《汉书》袭用作:“当此之时,赵歇为王,陈馀为将,张耳为相,走入钜鹿城。”《史记•张耳陈馀列传》云:“章邯引兵至邯郸,皆徙其民河内,夷其城郭。张耳与赵王歇走入钜鹿城,王离围之。陈馀北收常山兵,得数万人,军钜鹿北。”此时陈馀将兵在钜鹿北,并不在钜鹿城中,梁玉绳曰“此‘陈馀为将’四字,因下文有之而重出,当衍去。” 《史记会注考证》亦考出。

2、《史记》:“又以齐、梁反书遗项王”,《汉书》:“又以齐、梁反书遗羽”。《史记会注考证》:“‘齐梁’当‘齐赵’之误,下文齐欲与赵并灭楚,可证,后人据《汉书》妄改。” 按反书曰:“齐欲与赵并灭楚”,则《史》《汉》均误明矣。

对比总结

《汉书》文字力求简古,要求整饬,往往删去《史记》中赘余及虚助词语。《史记》传文中颇具散文性的字词,《汉书》袭用后多被去掉或用更简练的词句代替。《汉书》多用互见法,将《史记》传文细节部分移至他传,故其文学性、生动性大大降低。《史记》多行散句,重文采及行文气势,着重用对话表现主人公性格,爱憎感情、主观色彩突出,《汉书》将其改为不动声色的客观叙述,但文字简洁整饬,叙事较《史记》明晰,并纠正《史记》项羽传中史实有误处。两传行文风格不同,《史记》更具散文性质,《汉书》只顾简省,可读性降低,某些地方甚至有诘屈聱牙之感,皆因简省太过的缘故。

在《史记》《汉书》中究竟谁贬低了项羽?谁赞扬了刘邦? 历史上项羽和刘邦作为对手,在司马迁和班固眼中,谁在其心中地位更高一些?

在《史记》-《高祖本纪》中有这样的描述“ 高祖,沛丰邑中阳里人,姓刘氏,字季。父曰太公,母曰刘媪”可见出生平平就是农户家的一个普通人。“及壮,试为吏,为泗水亭长,廷中吏无所不狎侮,好酒及色。”可见在司马迁认为在刘邦成年以后也不过是个小混混而已。可见在《史记》中司马迁贬低了汉高祖刘邦。而司马迁对项羽的认可不通过文章阅读就可发现,十二本纪就项羽一人不是皇帝。在描写项羽方面项羽,是一位英雄。天生神力,“吴中子弟皆惮之”。其志向博大高远,他很讲信义。可见司马对项羽的赞扬和对刘邦贬低。结论:史记贬低了刘邦汉书贬低了项羽

人物评价

史记中的法治人物--李斯 第3篇

《史记·项羽本纪》以“勇”字贯穿始末, “勇”是项羽的基本特点。以灭秦为界, 将项羽的一生分为前后两个时期来描写。前期写他以一己之勇带动天下人之勇, 推翻暴秦的统治;后期写他以一己之勇征服天下之勇, 结束自己的统治。作品将刻画项羽巨人般的英雄形象和揭示项羽悲剧性格的教训有机地结合起来, 项羽的形象不仅极为鲜明生动, 而且还意蕴深厚, 令人仰慕叹惋, 发人无穷深思。

清代吴见思《史记论文》说:“八千人渡江而西, 忽化而为二万, 六七万, 数十万, 忽化而为八百余人, 百余人, 二十八骑, 至无一人还。其兴也, 如江涌;其亡也, 如雪消。令人三叹。”这些数字的变化, 说明项羽的神勇在前后两个时期的价值区别。前一个“忽化”说明项羽的神勇不断升值, 风云际会, 蓬勃兴起;后一个“忽化”说明项羽的神勇不断贬值, 众叛亲离, 倏然灭亡。

《鸿门宴》中樊哙指责项羽是“亡秦之续耳”, 指出了项羽失败的根本原因。《史记》中两次引用贾谊的《过秦论》, 其上篇以“仁义不施, 而攻守之势异也”作结, 中篇指出“秦离战国而王天下, 其道不易, 其政不改, 是其所以取之守之者无异也”。当反秦斗争结束之后, 项羽分封诸侯之时, 实际上就是“守天下”的开始。项羽缺乏一统天下的政治眼光, 不懂“逆取而顺守”的道理, 一味迷信于自己的神勇善战, 满足于做一个西楚霸王, 分封未毕, 旋即征讨。文末的论赞明确反对“以力征经营天下”, 可见《项羽本纪》的主题与《秦始皇本纪》颇有相同之处。所不同的是, 项羽形象中表现出了反暴英雄令人崇敬和同情的一面。

《项羽本纪》写作上独具匠心, 代表了《史记》传记文学的最高艺术成就。

首先是选材精当, 详略分明。第三节文字最为精彩。《项羽本纪》基于对历史本身的深刻认识, 选材十分精当, 能够真实而生动地反映历史的本来面貌。项羽的一生虽然短暂, 但经历大事颇多, 战阵就有七十多次。全面铺开, 则显得庞杂。司马迁确认钜鹿之战、鸿门宴、垓下之围三大事件在项羽一生中极为关键, 于是截取这三个重要的横断面, 采用多种艺术手法, 再现项羽威猛刚强、激昂慷慨、视死如归的壮烈形象, 项羽的品格、气质、才识、胆略、武艺等, 在这些事件中表现得最为充分。其他史实穿插其间, 补充前因后果, 丰富了项羽的完整形象。

其次是在矛盾冲突中展示项羽的英雄本色。钜鹿之战是起义军与秦朝主力军之间的战略大决战, 关系到反秦斗争的成败。义军与秦军之间的殊死斗争是主要矛盾, 秦朝君臣之间, 率军将领与用事权臣之间存在尖锐的矛盾;楚军君臣之间, 主帅与其他将领之间也存在尖锐的矛盾。作为反秦的战略家, 必须具有目无强秦的伟大气魄和正确无误的战略部署。项羽诛杀宋义, 排除阻碍反秦斗争的羁绊, 解决内部矛盾;随而派遣当阳君、蒲将军率军二万渡河救赵, 安定钜鹿城中义军的军心。然后破釜沉舟, 大举进军, 采用反包围, 消灭钜鹿城下的王离军, 解除钜鹿之围, 随后围歼秦军, 迫使章邯投降, 秦军随之土崩瓦解。

“鸿门宴”是反秦斗争结束而楚汉之争即将开始时项羽、刘邦两大集团之间的一次交锋, 楚汉之争上升为主要矛盾。鸿门宴是楚汉之争的序幕。曹无伤告密, 项伯说和并庇护刘邦, 分别是刘邦、项羽两大集团的内部矛盾, 都是次要矛盾。曹无伤告密激化了主要矛盾, 而项伯说和并庇护刘邦, 加之樊哙闯帐, 怒责项羽, 则缓和了主要矛盾。鸿门宴上的刀光剑影, 意味着项羽集团的内部矛盾冲淡了两大集团之间的矛盾。鸿门宴的矛盾冲突与转化, 展示出项羽重感情、少城府、憨厚宽容的性格, 同时暴露出项羽缺乏政治远见和优柔寡断的一面。项羽斩会稽守之头, 斩上将军宋义之头, 破釜沉舟救钜鹿, 何等刚决果断!但面对并肩作战的刘邦, 他却当断不断, 不忍下手。宴前当击不击, 宴中可杀不杀, 宴后宜追不追, 而刘邦及其随从刚柔相济, 全身而退。鸿门宴通过双方斗智斗勇, 刻画出项羽和刘邦性格的差异、见识的高低, 从而揭示出汉兴楚败的必然趋势。

垓下之围的矛盾冲突表现为项羽陷于“两难”境地之中的生死抉择。类似的情形刘邦曾多次遭遇, 却都死里逃生, 化险为夷。项羽也有突围逃生、卷土重来的机会, 但他突围而不逃生, 只是要显示“天之亡我, 非战之罪”;突围又复聚, “乃欲东渡乌江”, 尚未彻底放弃卷土重来的希望。当乌江亭长劝他急渡的时候, 他反而决意不渡。无面目复见江东父老, 独愧于心, 一个“愧”字使他彻底放弃了逃生的欲念。生得惭愧, 死得痛快, “两难”的抉择在项羽做来并不困难, 即使在最后的时刻, 项羽还谈笑风生般地将项上人头赠送故人, 显得何等豪迈!如果说钜鹿之战是一曲勇壮的凯歌, 那么, 垓下之围则是一首壮烈的挽歌。写奏凯的场面容易显示力量, 而写失败的结局则容易流于衰飒。垓下之围写得豪气干云, 悲壮而不哀戚, 殊无衰飒之感。

再次是虚实相间, 烘托对比, 具有浓厚的小说因素。司马迁对钜鹿之战的战略部署和实施采取正面描写, 而对具体的杀敌场面采用侧面描写。在正面描写中, 字里行间洋溢着项羽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和反秦灭秦的战略决心, 完满地表现项羽杰出的指挥才能。对于项羽战斗的雄姿和楚军将士奋勇杀敌的情形, 则采用侧面烘托。从诸侯军队在壁垒上观战的角度, 描摹其“无不人人惴恐”的特殊感受, 烘托楚军一以当十的勇猛气势;从诸侯将领入辕门见项羽的角度, 描摹其“无不膝行而前, 莫敢仰视”的特殊行为, 烘托项羽所向无敌的勇圣威风。

钜鹿之战的战场描写侧重于“虚”, 鸿门宴的宴会描写则侧重于“实”。诸如宴会坐次排列, 范增举玦示意、授计舞剑、撞破玉斗, 樊哙持盾闯帐、啖肉饮酒、义责项羽, 项羽默然不应, 项庄、项伯舞剑, 刘邦逃席, 张良留谢等, 描写细腻传神, 情景生动逼真, 具有引人入胜的戏剧性。双方人物中, 项羽与刘邦、范增与张良、项庄与樊哙、项伯与曹无伤, 两两相对, 相映成趣, 更增戏剧色彩。

《史记》中的法治思想 第4篇

《史记》叙事上始于传说中的五帝时代,在记载远古事迹时已包含初步的法治思想。据《史记》记载,尧年老时,让舜代行天子的职务,考察他的执政能力。舜实行了一系列政策,其中关于法治的措施有作“象刑”。有学者认为,“象刑”并不是真正的处罚,而是一种“象征刑”,是让犯法者穿上与众不同的衣服,戴上不同颜色的头巾,以此来表示警戒。舜时还实行“眚灾过,赦;怙终贼,刑”的政策,即赦免那些由于过失犯罪的人,对屡教不改的犯人才动用刑罚。这些都体现了原始的“慎刑”思想。

周穆王以甫侯为相,作《甫刑》,有“墨罚之属千,劓罚之属千,膑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其属二百,五刑之属三千”。随着刑罚的渐趋发展成熟,对执法人员的素质和司法的过程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比如,当时强调选择贤人执法以安百姓,强调在司法过程中敬畏法律,以杜绝所谓“择非其人”、“敬非其刑”、“居非其宜”等现象。在具体法律的施行过程中,注意做到“两造具备”、“师听五辞”,即注重证词和证词的取得程序,以保证法律施行过程中的公正,避免冤案产生。经过严格的程序,如果犯罪的证据确凿,则按情节轻重分别予以“五刑”、“五罚”、“五过”等轻重不同的惩罚。难能可贵的是,当时已提出了处罚必须和所犯罪行相适应的“阅实其罪,惟钧其过”和疑罪从轻的“刑疑赦从罚,罚疑赦从免”的口号。认为只有谨慎使用法律,不轻易用刑,才能“简信有众,惟讯有稽”,得到百姓的拥护。

秦自商鞅变法始,信奉申不害、韩非子等法家代表人物的法治思想,逐渐确立了以法治国的政策。秦统一后,李斯主持整理修订法律,“明法度,定律令”,还“除疑定法”,使百姓“咸知所避”。司马迁肯定李斯在法治上的建树,但批评他过于“严威酷刑”,认为如果不是因为这一点,他将会和周公、召公等圣贤一样名垂青史。

秦始皇“奋六世之余烈”,用战争手段统一中国,并强制性地把秦国的法律推行到新征服的地区,造成这些地区人民的激烈反抗。秦始皇死后不久,陈胜、吴广揭竿而起,空前强大的秦帝国随之轰然倒塌。秦朝的快速灭亡,使汉初知识阶层深刻反思秦代统治教训,形成了一股“非秦”的思潮,而秦朝的严刑峻法是广受批评的内容。贾谊的《过秦论》即是“非秦”思潮的代表作品,贾谊认为秦王“禁文书而酷刑法,先诈力而后仁义,以暴虐为天下始”,但继位的秦二世如能“攻守异术”,对政策进行一些调整,秦朝也不至于骤然覆灭。按照贾谊的主张,秦二世应该“虚囹圄而免刑,除去收孥污秽之罪”,约法省禁,让天下的人能够自新,以威德统治天下,那样就会避免“暴乱之奸”。司马迁非常推崇贾谊对秦政的分析与批评,将其言论附在《秦始皇本纪》的篇末。也对秦始皇的政策进行批评,认为他“刚毅戾深,事皆决于法,刻削毋仁恩和义,然后合五德之数。于是急法,久者不赦”。

与对秦始皇的批评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司马迁对汉文帝的赞扬,在他的笔下,汉文帝是一位贤明君主。在汉文帝时期,中国的法治有几项重大的变革,废除“收孥”是其中之一。“收孥”是由秦代开始的一种残酷制度:如果一人犯罪,其父母妻子等家属都要遭受处罚。汉文帝即位第一年就废除了这一制度,认为法律是政治之本,其作用是禁止暴行,引导民众,如果某人犯罪亲属也连坐,则有悖于法律的根本宗旨,应该予以废除。汉文帝相信“法正则民悫,罪当则民从”,即法律正当民众才会诚实,处罚得当民众才会服从。如果官员不能引导民众遵守秩序,又用不正当的法律处罚,这反而会使民众信奉暴力。

汉文帝时期另一项重大法治变革是废除肉刑,而这是由一位女子的上书所引发的。司马迁叙事以言简意赅而著称,被认为是“文省理幽”,但他在看似普通的这件事上却不惜笔墨,在《孝文本纪》和《扁鹊仓公列传》两处都进行了详细叙述,足以看出他本人对这一举措的赞同。汉文帝时期,齐国的太仓令淳于意犯罪,按法律应该押解到长安受肉刑。他的小女儿缇萦跟随父亲到京城,在皇宫门阙外上书,说“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即便想改过自新也不可能了。还说我愿意舍身去做官府的女奴,来赎父亲的罪过,让他能改过自新。缇萦的上书感动了汉文帝,文帝认为对犯罪者不进行教育而只是施加刑法,残毁肉体,“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这不是为民父母应有的作法。他随即下令废除肉刑,成为中国古代司法史上的重要事件。

在《史记》中,司马迁为奉公守法的官吏作《循吏列传》,对他们有很高的评价。在该传的最后,他明确地表达出从宽执法的主张:“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文武不备,良民惧然身修者,官未曾乱也。奉职循理,亦可以为治,何必威严哉?”

据《张释之冯唐列传》,即便是汉文帝这样一位古代的模范帝王,在自身受到冒犯时也不能完全依法行事。一次,他出行过中渭桥,有一个行人从桥下走出来冲撞了他的仪仗,惊动了他的马,他让侍从抓捕这个人后,交给管司法的部门处理。当时,张释之担任司法机关的长官廷尉,查明情况后按照法律规定判这个人罚金。汉文帝知道后很生气,觉得判得太轻。张释之认为,“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如果不遵守法律规定而加重处罚,就会失去民众的信任。廷尉作为司法机关,应该追求公平,一切依法律办事。汉文帝思考很长时间,最后赞同张释之的判罚。

汉武帝后法网渐趋严密,中央大力打击地方豪强,出现了郅都、张汤、杜周等一大批“酷吏”,司马迁认为他们中“其廉者足以为仪表,其污者足以为戒”。在评价郅都时,说他虽然严酷,但却能“致行法不避贵戚”,体现了一定的司法平等观念。

《史记》中大力宣扬道德教化与法律制约相互配合,认为礼、德要优于政、刑,非常认同“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史记》中还有礼治与法治相互补充、相辅而成的思想,在《孔子世家》中引用“夫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手足矣”。对于礼与法的关系,司马迁也有类似的观点,他在《太史公自序》中说:“夫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法之所为用者易见,而礼之所为禁者难知。”认为道德规范可以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法律规定的作用只体现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法律的处罚制裁作用是即时的、显性的,而道德的引导规范作用是长期的、隐性的。

自《史记》问世以来,历朝历代的学者都在不断地研究它,不断地挖掘它的价值,在两千多年后的今天,我们重新审视《史记》这部伟大的作品,汲取其中最为光彩、最有价值的内容,尤其是认真总结《史记》中的法治思想,借鉴上述德主刑辅、礼法合治等积极因素,对于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使之服务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具有极其深刻和长远的重要意义。

史记中的人物和故事 第5篇

异人在赵国认识了吕不韦,吕不韦为他出谋划策,用重金贿赂华阳夫人,使华阳夫人在安国君面前说了许多溢美之辞,终于让异人做了太子。

秦昭公去世,安国君继位,为秦孝文王。一年后,秦孝文王去世,异人继位,就是秦庄襄王。

当年,秦庄襄王被作为人质羁押在赵国时,吕不韦请他到家里做客,酒宴之间,吕不韦一时欢喜,就让自己的小妾赵姬出来跳舞助兴。秦庄襄王一见赵姬,十分喜欢,非要讨她做妻子。吕不韦顺水推舟,便把赵姬送给了他。

不久,赵姬生下一个儿子,取名为政,这就是日后的秦始皇。

公元前247年,秦庄襄王得病死了,吕不韦拥立十三岁的太子嬴政做国王,人称秦王政。

秦王政继位的时候,年龄太小,难以处理政事,大权完全落在太后赵姬和吕不韦的手里。吕不韦不仅为相,而且还以秦王政的父亲自居,号称“仲父”。为了树立自己的威信,他还召集了三千名文人,模仿孔子作《春秋》,主持编撰了一部《吕氏春秋》,公布于天下。

书成之日,他悬挂千金,言称谁能增删一字,就可以把金子领走。可人们知道这是吕不韦主持编写的书,谁敢去动半个字呢?

吕不韦名声大振。

在太后赵姬的身边还有一个宦官,名字叫嫪毐。本来,按照规定,宦官都是要被阉割的,可是,嫪毐只拔了胡子就混进宫中,深得太后的喜爱。嫪毐仰仗着太后的势力,为所欲为,专横跋扈到了极点。秦王把山阳地区,也就是今天河南省焦作市东边一带的地方,赐给他作为封地,他还嫌不够,后来,还把河西太原郡改为了毐国。

公元前238年,秦王政二十二岁了,依照秦国的制度,这一年的春天,他要举行加冕礼。举行加冕礼意味着秦王政已经长大,可以亲政了,太后以及吕不韦等要把权力交还给他。

吕不韦当然不甘心,他趁秦王政不在咸阳的机会,暗中怂恿嫪毐发动了一场叛乱。

秦王政举行加冕礼之后,便留宿在蕲年宫里。嫪毐假造了秦王的御玺和太后的玺印,调动山阳地区的军队、侍卫、官骑、舍人等,准备攻打秦王政。秦王政得到报告之后,马上调集军队,迎头反击。结果,双方在咸阳大战了一场,嫪毐的军队被击溃,嫪毐和他的余党仓皇出逃。

秦王政发出命令:“生擒或诛杀嫪毐的人有重赏!”

几天的工夫,嫪毐就被解往咸阳,车裂而死。

第二年,通过调查,秦王政发现吕不韦与嫪毐有牵连,就免了他的职务,打发他到他自己的封地洛阳去了。可是,吕不韦不甘心退出政治舞台,他又暗中勾结六国的诸侯,和他们打得火热。秦王政怕再出什么乱子,就写信警告了吕不韦,并削去了他的封地,让他到偏远的蜀地居住。

吕不韦见大势已去,便畏罪自杀了。

秦王政消灭了吕不韦、嫪毐两大势力,掌握了秦国的大政。内部矛盾解决了,终于可以朝着统一中国的目标迈步前进了。

为了消耗秦国的实力,以求保全自己,韩王安派了一个叫郑国的水利专家前往秦国,劝说秦王政挖一条大渠,把泾水和洛水连接起来。秦王政接受了他的建议,可是,水渠挖到一半的时候,郑国的阴谋被发觉,秦王政气愤异常,他下了一道逐客令,要把六国来的豪杰和贤士都驱逐出去。

李斯知道这一情况后,马上写了一篇《谏逐客书》,陈述了秦国历史上百里奚、商鞅、张仪、范雎等别的国家的人为秦国作出的贡献,批驳了“逐客”的错误。秦王政读了这篇文章后,觉得李斯说得在理,便收回了逐客令。

后来,李斯成了秦国的丞相。

在魏国都城大梁有一个叫缭的兵法家,他懂得秦王政统一天下的心思,就赶到秦国来游说。他对秦王政说:“秦国强大,其他诸侯就像郡县的首领一样,秦国想攻打哪一个国家,都易如反掌。可是,六国要是联合起来,一起对付秦国,那秦国的情况就不妙了。”

秦王政问:“依先生的意见呢?”

缭说:“我希望大王不要吝啬钱财,贿赂六国的贵族,破坏他们联合的计划。六国的联合一破,大王的事业就成了。”

秦王采纳了缭的建议,收买各国的贵族,再配合以离间计,只几年的时间,六国就乱了。

公元230年,秦王政感到一切准备就绪了,便开始向东方的六国展开了大规模的进攻。

首先,秦王政派内史腾率兵攻打韩国,俘虏了韩王安,接收了韩国的大片土地,设立了颍川郡。

紧接着,派大将王翦率军攻打旱情严重的赵国。赵国派大将李牧率军抵抗,王翦一时难以得手。这时,秦王政就使用离间计,让赵王迁的宠臣郭开造谣,诬告李牧谋反。结果,赵王迁杀了李牧,改用赵葱做大将。王翦抓住这个时机,一举大败赵军,攻占了赵国的都城邯郸。赵王迁被迫投降。他的儿子公子嘉不甘心做亡国奴,带着几百人逃到代郡,自立为代王。

在取得节节胜利之后,秦王派兵攻打燕国。燕国的太子丹为了挽救自己的国家,派了一个叫荆轲的壮士去刺杀秦王政。未果,荆轲被肢解而死。秦王政大怒,急令王翦猛攻燕国,燕军大败,随即,都城被破,燕王喜逃到了辽东。

公元前225年,秦军引黄河水灌淹魏国都城大梁,魏王投降。魏灭。

公元前223年,楚灭。

公元前222年,王翦的儿子王贲率军远征辽东,俘虏了燕王喜;接着,又回师攻代,俘虏了代王嘉。燕灭、赵灭。

公元前2,王贲率军进入齐国的都城临淄,齐王建投降。齐灭。

就这样,秦王政终于兼并了韩、魏、燕、赵、楚、齐等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封建王朝秦国。

史记中的法治人物--李斯 第6篇

《史记》是我国第一部传记体通史, 全书共130篇, 直接记载人物的就有112篇。全书共记载了4000多个人物, 人物包括不同阶层、不同类型、不同职业, 描写人物事迹和性格特点, 强调人在历史变迁中的作用。人物通讯是用来报道特定人物的一种新闻体裁, 通过描写人物的事迹, 人物精神面貌, 揭示他们的思想和人格魅力, 从而达到反映时代特征、感染教育读者的目的。两者本质上是相通的。因此, 研读《史记》的人物写作的方法和技巧对人物通讯的写作是很有意义的。

一、通过具有典型意义的细节描写反映人物的本质特点

在人物塑造上, 司马迁竭力做到将历史、人物和主题统一起来, 这样既写活了历史, 人物也栩栩如生;他还非常善于注重人物细节描写, 注重通过人物的言行来完成人物性格的刻画。

《高祖本纪》写刘邦与项羽相峙于荥阳时, 项羽的部下一箭射中了刘邦的胸口, 而刘邦当时竟“乃扪足曰:‘虏中吾趾!’”生动的刻画了刘邦随机应变, 机智聪明, 同时又好骂人、粗俗的性格。当项羽被围垓下, 夜闻汉军四面皆楚歌的时, 他曰:“力拔山兮气盖世, 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 虞兮虞兮奈若何?”多情, 英雄末路形象跃然纸上。这些通过细节描写体现人物性格的方法, 可以成为当今新闻人物通讯写作借鉴的楷模。

描写是人物通讯写作的重要手法之一, 包括人物动作, 语言, 心理活动等等, 使人物血肉丰满跃然纸上, 是写好任何一篇人物通讯成功的关键。如《人民日报》1990年发表报道浙江东方集团滕增寿的人物通讯《温州奇人》, 在写作中通过人物的骨干事例, 大量具有代表性的细节表现了优秀企业家的改革者的胸怀, 眼光和处事能力, 突出了这位企业家果敢, 执著, 机智有些鲁莽的个性特征和人格魅力。

“1974年滕增寿带着一批待业青年创建玻璃钢建材厂。当时一批造反派说他“用生产压革命”, 手持利斧、棍棒, 要砸烂工厂设备。他闻讯, 虎地冲出门, 拦住来人, 大喝道:“谁敢砸我的锅, 我就砸烂他的头!”行凶者吓退了, 而他冲出的当儿, 关门过猛, 一个手指骨折断, 竟全然不知!为研制产品, 腾增寿和青年们在屋子里关了一百个日日夜夜, 大腿上长了一个肉瘤, 疼得钻心。他拿了一把消了毒的剪刀, 一咬牙划开了自己的腿部, 连脓带肉瘤, 一次清除。……”一系列的动作, 语言的描写把滕增寿的个性展现得活灵活现, 入木三分。

二、“互见法”的写法

《史记》在记述人物时, 广泛采用了“互见法”, 旁见侧出法, 又称互见法, 即在一个人物的传记中着重表现他的主要特征, 而在其他方面的性格特征则放到别人的传记中显示。即针对每个人物传记, 详记他的重要事迹、功勋、优点或主要性格特点, 而在有关人的传记中附带写出他的缺点或次要性格特点, 作为对本传的补充。这样完整真实地展现了人物复杂性格和生平。

如《高祖本纪》中, 详记了刘邦打江山的经过和功绩, 主要肯定他的胸怀大志, 能屈能伸, 知人善任等正面表现。而在《项羽本纪》中, 写刘邦在危难时刻为了自己逃生, 残忍得抛下儿女和父亲, 表现出冷血、自私的一面。在《萧相国世家》中写他给萧何派五百卫兵, 表面上为保护他实为监视的阴暗心理, 暴露他多疑的性格。在《留侯世家》中, 写他攻占咸阳后想把秦宫中的宝物、美女据为己有, 暴露出了他好色贪财的本性。在《张丞相列传》中, 刻画了他流氓无赖的嘴脸。通过生动形象的描写, 把刘邦写得有血有肉, 真实全面, 是人而不是神, 比《高祖本纪》中呈现出的刘邦形象给人的印象更深。

“互见法”虽然是适应纪传文体的需要而创造的述史方法和表现手法, 但这种写作方法可以给人物通讯的报道理念一些适当的启发。不少人物通讯的报道理念, “神化人”和“鬼化人”。即人物通讯的先进人物个个高大全, 形象高大, 意志超人, 甚至是不食人间烟火, 没有七情六欲, 没有家庭生活, 心里只有社会理想的“神”。对负面人物, 也是一味的脸谱化, “魔鬼化”, 对其人过去的好事, 贡献一字未提。

史记的“互见法”启发我们应该扭转这种报道理念, 塑造一批真实可信, 血肉丰满, 既有无私奉献又有个人价值的追求的人物, 回归人的真实本质。如:人物通讯《黑脊梁》中, 作者不仅表现了解放军某部连长李邦亮刻苦练兵, 代兵的事迹, 同时又着力刻画他抽空回家乡给自家盖房子, 孝敬父母, 尽一个儿子, 丈夫, 父亲的责任, 既表现“兵味儿”, 也表现了“人味儿”。在《生命的支柱》中, 作者郭梅尼不仅展示张海迪身残志坚, 顽强不屈的精神, 也记叙了她遭受了屡屡打击后曾经试图轻生的脆弱矛盾心理事实。这种报道理念, 使得人物真实可信。这真是新闻本身的魅力所在。

三、“辩而不华, 质而不俚”的语言

新闻语言的特点可以用八个字概括是“准确, 简洁, 鲜明, 生动”。《史记》可以为新闻记者提供学习的范本。《史记》的语言特点“辩而不华, 质而不俚”, 语言平实质朴简洁, 尤其擅长用描写, 这和新闻语言中“白描”是相通的。《史记》在记录历史人物, 皆以“白描”式语言勾勒, 如《项羽本纪》中有一段:“项羽已杀卿子冠军, 威震楚国, 名闻诸侯。乃遣当阳君、蒲将军将卒二万渡河, 救钜鹿。战少利, 陈余复请兵。项羽乃悉引兵渡河, 皆沈船, 破釜甑, 烧庐舍, 持三日粮, 以示士卒必死, 无一还心。于是至则围王离, 与秦军遇, 九战, 绝其甬道, 大破之, 杀苏角, 虏王离。涉间不降楚, 自烧杀。”

其语言叙述简洁, 生动, 准确与鲜明, 令人拍案而起。因此, 从某种意义上说, 司马迁是我国历史上一位伟大的记者, 《史》的白描语言为当今人物通讯写作提供了宝贵的借鉴。

参考文献

[1]熊国荣, 程前.《史记》与人物通讯写作[J].新闻与写作, 2010,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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