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超对接范文

2024-07-09

农超对接范文(精选10篇)

农超对接 第1篇

前言:最新数据显示,我国大中型超市生鲜农产品直供直销比重达30%,全国农产品经由直采直销销售的比例为15%,连锁超市通过“农超对接”流通成本平均降低15%左右,这充分表明,无论是在时下的平抑物价,还是在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农民收入、保障市场供应等方面,农超对接的重要性都已不言而喻。然而,农超对接仍然存在着农业产业化程度低、信息不对称、超市进场费较高、农产品增值税政策不明晰等诸多问题,如果这些桎梏不破除,农超对接就很难有实质性的突破。为此,笔者将从各个方面,剖析“农超对接”的利与弊。希望能为相关部门、零售商、农民及行业协会未来推进农超对接工作,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甘肃省兰州市定远镇利民蔬菜铺老板张存山不仅是菜农出身,也是做了蔬菜生意的当地人。在他眼中,“农超对接”很不现实,“主要是菜配不齐,如果超市需要10样菜,而我的地里只种了2样菜,那剩下的8样菜,你让我上哪去弄?只能从批发市场配货,但是价格肯定就高了,再加上运输成本,拉到超市的价格说不定还会比现在批发商直接供货的价格高,你说哪个超市能要我的货?”

记者在对兰州蔬菜主产区榆中县及城区部分超市进行了走访和调查后发现,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农超对接”这种全新营销模式的推行速度缓慢,不管是农民还是市民,要想享受到该模式带来的实惠,尚需时日,

(甘肃-科技鑫报,12月24日)

其实,张存山的担心也正是很多超市企业的担心。

现阶段而言,超市企业要想实现全部农产品直接和超市对接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别的不说,在北京华联综合超市兰州安宁店经理吕忠贵看来,光是配货就是一个大问题。他们也想直接到新疆去进大枣,去海南进热带水果。但这样做的结果是风险更大、成本更高。因为,超市显然不具备从海南和新疆低成本将采购到的生鲜商品完好无缺、保质保量地运送到兰州的门店里。而与当地专业的供应商合作反而更划算。

那么,为什么超市企业依然如此青睐“农超对接”这种模式?答案很简单:生鲜活,超市活。在商业竞争白刃化的今天,生鲜经营最能体现差异化和个性化经营特点,生鲜经营已经成为超市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农超对接 第2篇

为了能及时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新鲜无公害、绿色优质农产品,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基础上,自愿建立“农超对接”合作伙伴关系。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签订 协议如下:

一、蔬菜购销的品种、数量、质量及优惠方式

甲方按低于市价20%收购乙方生产的合格的无公害蔬菜,并同意免除乙方进超市的上 架费、进场费。根据市场需要和蔬菜供应计划,乙方全年向甲方交售各种蔬菜 吨,计 万元。交售蔬菜的品种、数量、日期另附。

二、合同期限

本农超对接合同期限暂定于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售的蔬菜必须及时验收,当场开具收购发票,并建立可查询的购销 台帐。

2、甲方评定蔬菜质量、等级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质量标准,不得任意压级压 价。

3、甲方应根据乙方完成的蔬菜销售数量和议定价格,通过银行帐户(或现金)及时 承付乙方菜款。

4、甲方对乙方交售的不合规格要求、有问题的蔬菜,有权拒收,但必须向乙方及时 认真说明理由。

5、乙方如未完成交售蔬菜协议任务,甲方可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占蔬菜金额的 %。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完成交售协议任务前,不得向南平中心城市以外单位出售蔬菜。

2、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乙方必须按照蔬菜无公害标准和技术要求生产,及时 提供新鲜无公害、安全、优质的蔬菜。

3、乙方蔬菜生产如受异常气候条件、自然灾害的影响,要及时向甲方通报,方可减 少协议任务,并不以违约论处。

4、乙方完成向甲方交售蔬菜的任务后,有权自行对外销售。

五、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如无故拖延乙方交售蔬菜时间,或故意压级压价,应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 失。

2、甲方如拖延支付乙方菜款的时间,应按银行关于拖延付款的罚款规定,向乙方偿 付违约金。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完成协议规定的交售蔬菜任务,应根据所欠蔬菜数量任务,向甲方偿付 相应违约金。

2、乙方如交售的蔬菜,被检测出农残超标,属于不合格不安全蔬菜,除该批次蔬菜 进行销毁不付货款外,甲方有权向南平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如果因此对消费者造成 伤害,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七、不可抗力因素处理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蔬菜种植生产的损失,不以乙方违约论处,甲方应根据 客观情况减少直至免除乙方所承担的交售任务。

八、其它事项

1、甲方对收购的蔬菜系列产品实行优化淘汰制,凡乙方所提供的蔬菜在三个月内达 不到约定销量和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实行末位淘汰;乙方也可主动办理退场手续,相关 费用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如双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也不得随意变更合同。本协议内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 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可根椐 对下一年蔬菜供求的预测,重新签订蔬菜购销合同。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共赢“农超对接” 第3篇

政府当“红娘”, 农超结“良缘”。“农超对接”的销售模式于是在全国各地兴起, 它指的是农户和商家签订意向性协议书, 由农户向超市、菜市场和便民店直供农产品的新型流通方式, 主要是为优质农产品进入超市搭建平台。“农超对接”的本质是将现代流通方式引向广阔农村, 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起来, 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销一体化链条, 实现商家、农民、消费者共赢。

2009年, 中国连锁百强销售规模达到1.36万亿元, 同比增长13.5%。百强企业门店总数达到13.7万个, 门店总数增长18.9%。随着门店数量和销售规模的快速增加, 连锁超市在我国零售业态中的地位不断提高, 网络布局逐步完善, 市场份额不断攀升, 货源和价格竞争优势不断增强, 不仅是日用消费品的主要提供者, 而且成为鲜活农产品流通的重要主体。2009年, 中国连锁百强总销售规模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所占的比重达11%。连锁超市的快速发展为推进“农超对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09年, 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农业部在17个省区市支持了205个“农超对接”项目, 建立集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销售为一体的新型农产品供应链。通过“农超对接”, 农民销售农产品价格平均提高约15%, 超市的售价下降15%, 农民、消费者、企业三方受益。

农超对接大家谈 第4篇

超市:保质保量最重要

河南大张实业有限公司蔬菜部经理田继宏:我们在收菜的时候发现菜农的商品意识不高,很多蔬菜收上来都不合要求。农户在农产品质量和包装等方面的疏忽不仅让农户自己吃亏,也给超市的销售过程带来困难。

合作社通常将农产品一股脑儿地卖给超市,而忽略了分类和包装等其它环节。比如沙糖橘的收购,重量为2.8斤/箱到4.8斤/箱的中个沙糖橘在河南等地好卖一些,所以价钱也要比小个和大个的高。农户可不管三七二十一,大的小的,好的赖的,只按一个价钱卖给超市,而且也不讲究卖相。超市在收购之后,还得专门花功夫对沙糖橘进行分类,适合在超市销售的放超市,超市卖不了的拿到批发市场零售。

该合作社成立于2007年8月,现有合作农户2250户,主要种植辣椒、青皮冬瓜、西瓜和香蕉等无公害蔬菜水果。

琼海新春蔬菜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人员吴先生:我们也想达到标准,但我们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

合作社:突破瓶颈有难度

虽然合作社这几年发展很快,但标准化的问题已经成了制约合作社进一步发展的瓶颈。运输条件达不到,很难实现与其它省市的超市对接,所以只能限于和距离较近的省内超市展开农超对接。

另一家合作社的负责人:农户对超市提出的需要有条码、商标等一些包装要求也难以适应。而且,有的合作社的成员有几千户,很难保证所有的农户都按照标准生产。

农民:农超对接让农民种菜有方向

河南省新野县宛绿蔬菜专业合作社刘洪瑞:按照传统的农产品流通方式,种植、运输、市场等各个环节是各自分开的,农民往往看到什么挣钱就一窝蜂而上,纷纷种植。然而,种植的人多了就会导致市场供需不平衡,价格也会随之下跌,甚至还可能出现滞销,造成菜贱伤农。农超对接后,农民种菜比以前更有目标了,且种出来的菜可以按照签约时的意向供应给超市。

辽宁大连金州大樱桃农超对接基地种植户裴婉妮:我们基地是沃尔玛超市的农产品供应地之一,自加入沃尔玛农超对接项目之后,沃尔玛组织的各种农业培训及专家指导提高了我们的种植技术,所种植的有机大樱桃受到超市顾客的欢迎。

专家:对接之初重投资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胡定寰:农超对接最主要的挑战是传统的小规模农户所具有的生产技术和经营意识与现代化零售业的产品标准之间的矛盾。合作社提供的农产品不合格率如果在3%以内,超市普遍可以接受,但如果不合格率在4%-10%,那么就会发生退货现象,当不合格率超出10%,大多超市将会选择拒收。如果有一车货被拒收,很可能导致一个农户全年的利润泡汤,这一年就白干了。

中国蔬菜流通协会会长戴中久:目前我国农产品标准化程度还很低,广大农民仍采用传统的生产方式,无法适应和满足超市现代化的采购标准。农超对接亟待提高农产品规格化、标准化、包装化。另外,在冷链物流方面,我国现有的设施还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导致特别是叶类蔬菜的长距离运输仍是个难题。

农超对接工作情况汇报 第5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省商务厅关于农超对接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泰安市商务局的具体要求,为彻底摸清我市农超对接工作情况,11月29日至12月3日,我局组成专门工作组,通过填写统计表、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对2家连锁经营企业,65 家农民专业合作社,3个乡镇办事处进行了调研,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现阶段开展情况

截止11月份,全市“农超对接”共实现农产品销售额1180万元,对接农民合作组织项目15个,对接品种45种,对接农产品基地1000亩。我市“农超对接”规模较大的连锁经营企业是新泰青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和新泰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其中新泰青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万元,总销售额50800万元,连锁门店281家,营业面积80000平方米。截止11月份,实现农产品销售额560万元,其中自建基地农产品销售60万元,对接合作社销售500万元。农产品对接农民合作组织项目10个,对接品种35种,对接农产品基地700亩。新泰银座商城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总销售额31000万元,营业面积18400平方米。截止11月份,实现农产品销售额620万元,其中对接合作社销售65万元。对接农民合作组织项目5个,对接品种10种,对接农产品基地300亩。

2010年,新泰青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了专门小组,派出业务精干人员,落实对接工作。积极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签定意向合作协议,在青云街道办事处花峪村、龙廷镇苗东村、土门村对接农产品基地面积700亩,与为民蔬菜种植合作社、顺鑫芹菜专业合作社、振兴煎饼专业合作社等组织直销合作,水果、蔬菜作为自营产品进店销售,减少了流通环节,降低了成本,平抑了物价。积极与新泰十大名产基地供应商签订购销协议,通过调整超市布局、设立专架专柜等方式,提高基地优质农产品在超市、加盟店的销售规模。10月份,投资100万元收购栖霞市臧家庄镇吴家村拳头名牌产品栖霞苹果、红堤葡萄等产品,分别在青云超市新矿超市、汶南超市设立专柜2个,截至目前已实现销售额36万元。积极开展“农超对接”项目建设。投资1800万元,新建11620平方米果菜配送中心1个,投资1200万元新建4000余平方米直营店项目1个。新增冷链运输车辆5辆。新增冷库容量1.5万吨。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1、超市的进场门槛较高。进场费、条码费、节庆费等费用的收取,影响了“农超对接”效果和发挥。目前,超市鲜活农产品销售的比例还比较低,经批发商、供应商销售的产品还比较多,农户直接进店销售困难还比较大。

2、农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待完善。超市购进农产品可以抵扣13%的进项税,甚至直接从农户手中购进可以享受免税政策,但实际运作中困难重重:一是合作社无法开具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农产品免税证明较困难;二是没有统一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发票认证问题无法解决,也就无法实现跨区抵扣,无形中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影响开展农产品经营的积极性。

3、农业合作社组织化低,产品品牌效应差。目前专业社生产以“一家一户”的分散生产为主,各个方面还不太成熟,没有大规模的储存冷库,不能满足超市经营规模化,季节性农产品销售脱钩现象仍旧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抓经营战略的调整。推动企业在鲜活农产品经营上,由与供应商合作、联营转向农产品自采自营;由向供应商采购转向基地直采;由大路品种销售转向品牌化、特色化经营。

2、抓对接主体培育。重点抓好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的培育,充分发挥骨干企业的网络、信息、配送等优势,调整经营战略,积极主动地延伸产业链条,立足于扩大农产品经营,并通过扩大经营带动基地的发展,以基地的发展促进经营的扩大,形成经营与基地发展的良性互动。

3、抓销售网络建设。推动大型连锁超市通过加盟、特许等形式,加快网点布局,提高经营规模,努力构建连锁经营的网络

化格局,奠定超市加基地的网络基础。引导超市调整经营布局,扩大生鲜经营面积,提高生鲜经营比重。

4、抓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强化对接企业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重视和加强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系统建设,完善冷链设施,建立起从收购、加工、储藏、配送一直到柜台的农产品冷链物流系统,形成与基地建设相匹配的功能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

5、培育壮大农业合作社。与农经办、乡镇加强合作,为专业合作社提供从良种供应、农产品种植到收获加工一条龙服务,通过超市的“定单销售”的引导带动功能,尽快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较大规模、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并通过有机、无公害等认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出我市农产品品牌。

农超对接的合作模式探讨 第6篇

2008年12月,国家商务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对

农超对接试点工作进》,行部署在2009 年的调查中,79% 的被调查零售企业已经开始了农超对接工作;每家企业平均与6个省(市)的79家农业专业合作社长期合作,年平均采购金额4552 万元;平均每家企业可促进1万户农户增收。

所谓农超对接,指的是农户和商家签订意向性协议书,由农户向超市、菜市场和便民

店直供农产品的新型流通方式,主要是为优质农产品进入超市搭建平台。其本质是将现代流通方式引向广阔农村,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起来,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销一体化链条,去掉了农产品流通的中间环节,将节省的利润留给农民和消费者。在对接中,双方易于形成稳固的供销关系,超市便于将销售信息反馈到生产环节,使农民及时调整生产规模和产品结构,有效降低市场风险。

据笔者了解,目前国内进行的农超对接主要有四种模式,本文将一一分析。

二 超市 农业合作社 农户

模式这一模式以家乐福超市为代表。超市通过专业的农业合作社与农户发生联系,向

符合要求的农业合作社进行采购,合作社再组织社员进行生产。家乐福是在中国最早推行农超对接的外资超市之一,目前在全国43 个城市开设了145 家门店。家乐福的农超对接都是大宗采购,一般不跟分散的农户谈,一是因为有对接采购量的基础,二是可以统一执行超市的采购标准。家乐福对于合作社的筛选有着严格的规定,先派专家和采购团队去基地考察,了解农产品的产量、产品结构以及基本设施等。如果以上指标达到基本要求,会安排内部的计量控制检验部门和第三方国际认可公司,对农户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农药化肥、耕种技术等多个方面进行审核。在这些指标中,家乐福最关注农产品的质量。只有各方面都达到国家标准,双方才能建立密切合作。如果农产品质量不合格,家乐福会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培训,包括农产品种植、采摘甚至包装,待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后,双方再进行合作。

以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晓曦红柑橘专业合作社为例。他们的柑橘都运往上海家乐福超

市,以高出市场20%的价格签订购销协议。当然,家乐福超市对柑橘的质量要求很高。为此,该合作社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严把质量安全关,并通过品牌建设和安全农产品认证,增强 社员的品牌保护意识,进一步保障产品的绿色生产。针对合作社资金困难的情况,家乐福超市做了相应调整,放下强势角色,与合作社平等合作,对合作社的产品实行了“零门槛、零收费和随卖随结”的销售方式。对直采产品免收进场费和促销费,结款周期也从40 天缩短至7-15天。遇到农民直供的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也适当作一些让步。

在农超对接中,家乐福超市开展了两个层次的农民直供,并在商务部和地方政府的支持

和配合下开展对农民的专业培训。第一层次是总部直采,任命在西班牙有经验的管理者负 责这个项目。这个团队的直采协调员在全国范围内负责采购工作。与全国17个省82 个农村合作社进行合作。26个品种包括山东的苹果,内蒙古的土豆,江西、湖北的橙子、橘子,广东海南的荔枝、菠萝,福建的柚子等都进入了家乐福的门店。第二层次是城市直采 家乐福在全国。18个城市成立了商品采购中心,采购当地的农产品,供应当地的家乐福门店销售。其主要采购的农产品是西红柿、黄瓜、卷心、茄子、萝卜、西兰花等。

在具体对接过程中,针对广大农民一开始不适应的情况,家乐福对农民进行了专业培训 为了使农产品符。合家乐福的质量标准,他们向各合作社的农户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依托 家乐福食品安全基金会,组织针对农民的专业种植培训 在土豆产地内蒙古,苹果产地陕西洛川,哈密瓜产地吐鲁番都多次开展过培训,有些地区还邀请中国农业科学院的专家给授 课。在合作中,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也对合作社给予了相应的培训。比如,湖北省有关部门

对农民合作社除进行法律法规、科学技术的培训外,还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对部分有可能、有意向开展农超对接的合作社的市场培训。

三、“超市+ 合作农场” 模式

这种模式下,超市入股一些农业龙头企业,与他们合作开发自有农场。这种模式中乐购超市运作较好。2010年6月,乐购宣布与厦门如意集团合作开发3000 亩自有农场,全年种植12个蔬菜品种,年产量约3000吨,销往乐购在华东地区的42家大卖场和8家试验阶段的便捷店。在合作农场里,一棵蔬菜的种子被种下之前 这粒种子的生长及去向已被,超市控制。其流程是:农户带着相关土地、农田土壤及水质通过检测等证明材料自愿报名,通过审核后乐购根,据市场需求计划生产。同时,种子的来源、农户所需的肥料、农药等由乐购指定或者推荐。蔬菜成熟后,再进行农药检验、采收、包装直至运输到乐购门店。整个过程,超市直接介入到农产品生产,农民只需提供劳务即可。

广东商学院学者王先庆认为,合作社的机制决定了超市入股不可行。合作社决策机制是按人头表决,而公司则是按股本大小来表决。超市入股合作社后,合作社的决策权难以平衡,而由超市入股农业龙头企业则是目前双方都可接受的。在一般的农超对接模式中,超市会按成色、大小等标准采购产品,剩下的“ 不达标”产品由农户自行承担,而在乐购按需生产模式下,农户既省事也不用担心产品销售风险。据乐购内部人士透露,按需进行标准化生产蔬菜能帮助超市降低20%左右的损耗,也能最大程度地掌控蔬菜安全。国内农户生产规模普遍较小,多数农业合作社是近几年才成立起来的,如果要对接超市,需要扩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注册商标、打造品牌等,资金问题往往会让他们发展受阻。让超市入股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开发超市的自有农场,有助于尽快提升合作社的水平,降低合作社的经营风险,推动农超对接的顺利进行。通过合作农场,乐购还进行了自有品牌蔬菜的开发。虽然目前乐购仅有5%的生鲜产品是直采的自有品牌,但未来2-3年内这一比例将达到95%。

四、“ 超市+ 供销社+合作社”模式

这种模式下,超市不直接和合作社或农户对接,而是通过当地的供销社与农户进行对接。物美超市的农超对接就以这种方式为主。由于对农业合作社不了解,由超市直接去找符合要求的合作社往往要花去大量的时间和金钱,而利用地方供销社作为中介则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以往,山东的蔬果进入北京物美超市,一般需要经过“农户→地头经纪人→ 地头市场→山东区域批发经纪商(或区域集货市场销售)→北京批发经纪商(或批发市场销售)→超市卖场→消费者”的流程。这不仅导致蔬果成本层层增加商品损耗不断增加,而且经历了多次装车、配货、卸车、改包装等过程后,从蔬果采摘到进入市场销售可能远超过48小时,商品鲜度和品质出现明显下降。现在,物美超市通过山东省供销社来采购农产品。山东省供销社与农民共同建立了从生产到市场的新型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在全省近100个县市组织和帮助农民建立起标准化生产基地320多处,涵盖了山东的主要蔬果品种。山东省供销社还从农产品基地选派菜农、果农代表,进驻物美部分大卖场向消费者作现场推荐。

目前,物美与山东省供销社的合作模式分为 供销社与超市联合“直采”和“供销社在超市直营”两种。“供销合作社与超市联合直采”,即供销合作社与大型超市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共同选择认可农业专业合作社和生产基地后,由供销合作社发挥其网络优势,负责合作社和基地农产品生产质量和运输质量的管理与控制,超市只负责销售环节。以青州市供销合作社为例。其与物美集团签订了合作协议,在供销合作社的统一配送下,青州菜农采摘的蔬菜从分拣、包装、运输到物美超市上架销售,全部过程控制在24小时以内。青州市供销合作社还依托山东供销系统的网络和资源,把山东其他县市区的优质特色产品,如威海苹果、沂水大姜、金乡大蒜、滕州土豆、莱西小甜瓜等,也推荐给北京物美超市。如今,这些产品均

在青州集中配货后直接运抵北京物美超市。

“供销合作社在超市直营”,即成立专业购销合作社,在超市承包农产品柜台直营。例如 今年初桓台县农产品购销合作社成立后,在当地超市承包了农产品柜台。其依托下属各乡镇基层社,在每个乡镇选择合适的基地和特色农业产品,由农民根据超市需求采摘后,直接送往购销合作社的配货中心。桓台购销合作社联合山东其他供销合作社,收购和交换一部分当地没有的农产品,由配货中心中转后送往超市柜台销售。

五、中小超市合作模式

中小超市的农超对接模式与大超市有所不同。由于规模所限,中小超市在谈判中并无多大优势,在对接中宜采取更为灵活的方式。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控股的老邻居商贸公司农超对接模式值得其它中小超市借鉴。其采取的是经营网点就近与专业合作社合作的模式。老邻居商业连锁网点多数是从供销社系统在农村的传统经营网点改造过来的,每个网点联系所处村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副产品经营大户,由他们提供货源、满足该网点的蔬菜供应。这样既给超市带来了新鲜农产品,也降低了农产品进超市的门槛,使小批量的农产品得以进入超市,同时也有效解决了附近农民的卖难问题。小超市对农产品的需求量小,对品种的要求也无须一应俱全。根据网点位置就近选择合作农户的方式不仅缩短了运输距离,节约了成本,而且在价格上随行就市,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有的地区还尝试农产品“零费用” 进超市,比如成都的佳和绿园农贸超市是最早一批响应建立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据其负责人介绍,日常情况下,超市1天销售蔬菜量为1000-2000公斤,肉类200-300公斤,两项收入7000-8000元。在实行农产品零费用进超市后,价廉物美的鲜活农产品盘活了整个超市的生意,开业当天就销售了5645

公斤蔬菜,500公斤肉类,这两项的收入就近1.6万元。该超市已与四川省40多家农产品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达成了代销、经销、联营或租赁合作协议。“零费用” 让农产品进超市的门槛降低了,也带动了超市的生意,取得了双赢的结果。

六、结论

笔者认为,目前国内的农超对接势头良好,但还存在着许多不适应的地方,特别是超市要求的产品统一标准与农户原有分散的种植模式之间的矛盾,超市冷链要求与生鲜产品落 后的储运条件之间的矛盾,超市的滞后付款与农户现金付款之间的矛盾等。不过,只要超市愿意放下架子与农业合作社合作,政府有关部门解决其中的一些政策问题,国内的农超对 接是可以顺利地大范围推广下去的。

农超对接 第7篇

 

农超对接系列述评六:给力对接 超市还欠缺什么?

 

。“农超对接”要想进一步深入推进,超市既不能等也不能靠。

对超市企业来说,要做好“农超对接”,必须与厂家、农家零距离,进田间地头。就如有句话说得好,超市企业在采购上,必须“走遍千山万水,吃过千辛万苦,经历千挑万选,进入千家万户”。但是,在这方面,好的采购买手至关重要。目前,培养一个成熟的现代采购人员需要5-的时间。不过,超市企业从前几年开始就已经注重“买手”的培养,今后几年应该会在这方面有所突破,届时,会有更多中小超市企业能够玩转“农超对接”。

超市企业的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正好可以起到“以商促农”的作用,利用这些优势去要求并引导农民与农业种植从“小农经济”走向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

《农超对接系列述评六:给力对接 超市还欠缺什么?》()。惟有如此,超市才能在未来的对接中,真正分享到直采的最大效益。反之,农超对接就会在未来供需的矛盾中遭遇阻力。因为,光靠农民自身或目前一些有限的举措,如果没有外力推动,农业产业化在短期内很难取得大的突破。

事实上,超市企业是有能力起到引导者的作用的。以沃尔玛为例,其对挑选农超对接的合作伙伴有非常严格的标准。对每一个项目,都设置了严密的流程进行审查:首先派专家和采购团队去基地考察,了解农产品的产量、产品结构,以及基本设施等。如果以上指标达到基本要求,沃尔玛接下来会安排内部的计量控制检验部门和第三方国际认可公司,对农户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农药化肥、耕种技术等多个方面进行审核,只有各方面都达到标准,才能建立密切合作。而如果农产品质量不合格,沃尔玛会进行培训,包括农产品从种植到采摘,甚至到包装,待各项指标符合标准后,双方再进行合作。

“农超对接”政策解码 第8篇

农产品从田间地头走到灶头饭桌, 经过多个流通环节, 成本上升导致了农产品价格飞速上扬。从“蒜你狠”到“豆你玩”, 流行词语道尽买者心酸。据统计, 灾害性天气对价格上涨的贡献为50.8%, 劳动力、运输及经营成本增加的贡献为31.7%, 城乡居民消费增长的贡献为12.7%, 个别产品生产波动等其它因素的贡献为4.8%。自去年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农业部在17个省区市支持了205个“农超对接”项目之后, 建立了集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销售为一体的新型农产品供应链, 农产品流通环节瘦身成功, 农民销售农产品价格平均提高约15%, 超市的售价下降15%。

由于缩减了流通环节, 从2009年开始试点的“农超对接”工程在中国取得了良好的阶段性效果, 去年共计实现农产品直接采购金额211亿元人民币。当前, 205个试点项目共带动社会投资40亿元, 建设冷链系统145个, 配送中心91个, 快速检测系统190个, 申请农产品品牌598个, 申请农产品认证987项。

农超对接实现三赢

“农超对接”将现代流通方式引向农村, 对接了农户生产与购买市场, 构建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销一体化链条, 实现商家、农民、消费者共赢。其优势在于信用透明、全程可控、提升效率、创造优质、责任共担、利益分享。

“农超对接”推进成立涉“农”合作体, 共生同荣, 建立农产品供应基地, 并与连锁集团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 保证农产品的供应能力、供应质量、供应稳定性, 以组织化的形式保证农产品供应链的高效率、低成本, 并建立长期合作机制。

自去年“农超对接”政策出台伊始, 各连锁集团开始纷纷加大对农产品价格的关注, 确保自己的收购价高于当地菜贩的收购价同时也低于市场平均价格, 并与采购方积极磨合, 降低人力、运输、包装成本。而采购订单按年制定的方式也稳定了进货价格与单价运输成本, 并且减少了中间环节, 降低了采购成本。

“农超对接”实现了农田到超市直接供应。在很多超市的配送中心, 都有农产品种类、生产基地、检测结果以及配送到哪个门店的信息, 对于之前在批发市场购买果蔬难以追溯其确切产地, “农超对接”保证了农产品的可溯源性, 让市民吃上了放心果蔬。

在“农超对接”的大背景下, 农民根据订单有计划种植, 增加了农民的普遍收入, 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副站长赵铁桥表示, 农贸市场销售的蔬菜比例虽然仍占主导, 但在菜价上涨的节点上, 随着很多人进入超市买菜, 客流分散带动了周边农贸市场降价。这对平抑物价, 稳定百姓消费心理有积极作用。同时对传统的4至5道中间商来说, 也会刺激他们减少加价利润。

农村合作社进入跨国零售巨头卖场, 推动了中小超市改变生鲜农产品经营模式。免收进店费、条码费的零费用模式不仅对农民有好处, 也影响着国内超市转变营销模式。

政策金融双向扶持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以大力发展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经营作为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突破口, 成功进行了农产品流通环节瘦身、降低流通成本、保障居民消费安全、增加农民收入, 加快形成了低成本、高效率的农产品营销网络。预计到2012年, 试点企业鲜活农产品产地直接采购比例达到50%以上, 减少流通环节, 降低流通费用, 并建立从产地到零售终端的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

国家不仅为支持鲜活农产品运输设立了“绿色通道”, 同时为了确保“农超对接”的顺利发展推进, 农产品仓储设施建设用地也按工业用地对待。而在税收方面, “农超对接”也小有“特权”, 地方政府对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协会有一定的配套资金扶持, 而国家对合作组织自产自销农产品免税, 并对直接采购农产品的企业按照13%抵扣进项税。

同样, “农超对接”存在着一个空旷的金融市场, 如何缓解产地与市场交易双方的现金交易风险, 发展产销两地市场的支付卡业务, 参与农户的信贷支持与专业服务, 与提供一定数额的贷款等, “农超对接”为银行开辟了一个全新的业务领域。而在农产品种植过程中如何规避自然灾害带来的风险、连锁集团主导的“农超对接”体系的专属农产品在长途运输过程中需要“快餐式”保险服务, 也让保险业大有可为。

将金融服务产品引入“农超对接”项目中, 推进“农超项目”的快速发展, 同时拉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与企业效益增长。

群策群力, 政府与企业互相配合, 推进“农超对接”项目的顺利发展, 加大鲜活农产品现代流通设施的投入, 对部分鲜活农产品实行强制性冷链流通, 降低鲜活农产品损耗, 保障鲜活农产品质量, 同时实现降低连锁超市冷藏冷冻设施投入成本, 并增强鲜活农产品加工配送能力, 在现有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中增加鲜活农产品配送功能、发展第三方农产品物流配送等多种方式, 建立与农产品生产规模及零售规模相适应的物流配送体系。

如何打造农产品品牌、调整超市商品经营布局, 提高连锁商业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正是当前所重。以专卖场对接洽谈会、产品展示推介会等形式, 为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搭建对接平台, 企业为农民合作社提供市场信息、加工包装技术、运储以及价格等方面的支持服务和优惠, 最终达到共赢。

农超对接需要具备的条件

(一) 试点企业

1. 企业经济效益在当地名列前茅, 连续盈利三年以上, 无违法经营记录等;

2. 企业资产结构合理, 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

3. 超市生鲜农产品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25%左右;

4. 具有稳定的农产品供货渠道, 包括企业自有生产基地、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等;

5. 具有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连锁超市、生鲜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及辅助设施等。

(二) 产地农民专业合作社

1. 具有注册商标和产品包装等自主品牌, 获得市级以上农产品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称号;

2. 生产基地或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或产品认证, 或产品已开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 基本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自律性检测检验制度;

3. 生产基地实行统一生产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 标准化生产面积占到80%以上;

4. 专业合作社与所推荐试点企业已有或即将建立合作关系。

直面“农超对接”

当采购量达到一定数量, 且生产方也形成组织化生产时, “农超对接”所意味的“直购”方式无疑会降低经营成本, 使多方收益。而如果采购量较小, 且生产方比较分散, 社会专业化分工决定了中间环节有存在的必要。农业“经纪人”在面对散户进行收购时, 有其经验与成本优势。我国农业大部分是分散生产、分散销售, 组织化程度较低, 大量农业“经纪人”通过组织, 将小摊小贩式的收购变成了规模化的采购。

目前, “农超对接”越过了农业“经纪人”角色, 直接到基地或者农业生产合作社进行采购, 通过压缩中间环节, 提高收购价格, 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农民的利益。超市与农户面对面, 建立信息直达通道, 为农户提供市场信息, 解决了农户种植任意性与盲目性的问题, 并为农户提供一定的技术支持。

但是, 超市“直购”也面临着一些必须冲过的坎。比如在远程“直购”方面, 由于对外地产品的价格信息了解不畅、运输成本增加, 导致采购成本增加。而连锁超市如果建立统一的配送中心, 以相同的价格进行农产品收购, 并进行统一配送, 虽然解决了成本增加的问题, 但如何保证农产品的新鲜度, 又是一个必须攻克的难题。

超市需调整商品经营格局, 并确保农产品安全质量。相关部门也需加大力度维护农产品市场秩序, 保证农户的切身利益。

专家认为, “农超对接”的推进会极大地改变国内农产品生产与贸易的产业形态。订单农业会成为未来发展的一种趋势, 农产品物流方式也将面临极大改变, 销售渠道成为香饽饽, 更多的资本将进入农产品物流与贸易领域。

作为农产品渠道组织形式的创新, 各地探索出农超对接的不同发展模式, 主要有4种:

超市和农村龙头企业合作联结农户的“超市+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专业合作社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组织化程度高, 管理规范, 同时它又是农民自发的经济组织, 是连接农户和市场的桥梁, 因此在农超对接中更加便利。

超市直接与农户对接的“超市+农户”模式。

超市直接与合作社对接的“超市+合作社”模式。对

超市通过基地中介组织对接的“超市+基地+农户”模式。

预计到2012年农超对接试点企业鲜活农产品产地直接采购比例会达到50%以上。对接试点企业鲜活农产

农超对接试点建设内容

(一) 加大鲜活农产品现代流通设施投入

当前重点是加强鲜活农产品冷藏冷冻设施投入, 对部分鲜活农产品实行强制性冷链流通, 降低鲜活农产品损耗, 保障鲜活农产品质量, 同时实现降低连锁超市冷藏冷冻设施投入成本。

(二) 增强鲜活农产品加工配送能力

重点支持大型连锁商业企业新建鲜活农产品配送中心、在现有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中增加鲜活农产品配送功能、发展第三方农产品物流配送等多种方式, 建立与农产品生产规模及零售规模相适应的物流配送体系。

(三) 提高鲜活农产品经营信息化水平

连锁经营企业和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强化鲜活农产品信息系统建设, 广泛推广数字终端设备、条码技术、电子标签技术、时点销售系统和电子订货系统等, 进一步推广品类管理和供应链管理等现代管理技术, 提高市场反应能力, 建立鲜活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

(四) 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有品牌

试点连锁超市要广泛宣传和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自有鲜活农产品品牌, 向消费者提供质量安全可靠的农产品及加工制品, 增强消费者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信心, 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鲜活农产品销售规模的扩大。

(五) 调整连锁超市商品经营结构

围绕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鲜活农产品经营规模, 适当调整连锁超市商品布局, 增加鲜活农产品销售种类, 扩大鲜活农产品经营面积, 提高鲜活农产品销售比重。通过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鲜活农产品经营规模, 提高连锁商业企业市场竞争力。

(六) 建立“农超对接”渠道

农超对接,悄然兴起 第9篇

农超对接润万家

近年来,吉林省吉林市城乡结合部培育了大量棚膜式的蔬菜基地,截至2012年末,全市共建温室大棚6万栋,特色作物生产面积发展到6.75万亩:登记注册专业合作社达1807个。其中,累计培育专业合作示范社60个,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02户,共培育稳定“农超对接”企业20户。具体发挥的作用如下:

有利于稳定农产品价格。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商家和农户能够共同承担市场价格波动和成本上涨所带来的市场风险,一方面使对接农产品的稳定供给得到了保障,另一方面也使对接农产品的零售价格波动达到了最小。

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农超对接”把农户与市场紧密连接起来,在产业链上实现了专业化生产和销售,使产业链上的各环节都能增加经济效率;达到规模化生产,提高了农业生产规模效益。

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目前,在减少流通环节和降低流通成本的条件下,超市将成本缩减部分让利给农户和消费者;同时也制定出相对较低的零售价,有利于降低城市居民生活支出,进而增进了居民的消费福利。

“农”与“超”的接口有多大

农超对接的初衷,是为了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减少流通环节,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由于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在初级阶段,规模较小,供应能力和商超需求不对等,因此,在“农”与“超”对接的过程中,吉林市在稳步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蔬菜种植环节人工成本增幅较大。目前,吉林市蔬菜种植仍然以农户家庭分散种植为主,存在种植品种少、种植面积小、设施现代化水平低、市场信息不对称、诚信履约观念薄弱等问题。特别是近两年来,农业劳动力成本大幅上涨,导致蔬菜种植、采摘、包装、运输、检测和理货成本大幅上涨,同时也导致种植品种向用工少、易于管理的低附加值蔬菜品种转移,与超市的需求和要求产生偏离。此外,超市后续投入成本过大,缺乏长效机制。大规模实施“农超对接”,需要超市在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冷链设施、检测设备、店面设施等方面进行大规模投入外,还需要其承担起日益提高的地租、劳动力和运营成本。在目前国家对“农超对接”扶持政策力度不足的条件下,作为市场化运作的企业,超市的投入回报明显不对称。

农超对接的SWOT分析管理论文 第10篇

0.引言

农超对接,指的是农户和商家签订意向性协议书,由农户向超市、菜市场和便民店直供农产品的新型流通方式,主要是为优质农产品进入超市搭建平台。“农超对接”的本质是将现代流通方式引向广阔农村,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起来,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销一体化链条,实现商家、农民、消费者共赢。其根本点在于尽可能减少中间环节的损失,真正使老百姓得到实惠。随着各级政府的大力推进及实际效果的显现,作为农业物流运作的新模式,“农超对接”正显示出强大的运作活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基于以上背景,构建高效实用的物流体系成为“农超对接”当务之急。而物流体系构建中的主体选择则成为重中之重。作为中国物流的老字号,中国邮政在这场新兴的“农超对接”大战中,该何惧何从?凭借其自身的品牌优势、以及惠及“三农”的口碑,中国邮政能否一枝独秀,成为构建“农超对接”物流体系的主体?本文将运用SWOT分析方法,就中国邮政从事“农超对接”的内外部环境及自身优劣势进行分析。

1.邮政物流从事“农超对接”的优势

中国邮政作为惟一同时拥有实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企业,其物流网络覆盖全国、遍及城乡,对于邮政物流发展“农超对接”业务,具有独特的资源和优势。

(1)品牌优势

凭借中国邮政这一百年老字号,邮政物流在“三农”中有着过硬的口碑。首先邮政服务历史悠久,且属国家所有,其品牌优势已经深入人心。长久以来其及时、可靠、安全、便捷的邮政服务,是邮政物流从事“农超对接”的天然优势。其次“人民邮政为人民”的服务宗旨,使邮政在农民心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在一定意义上,体现着政府或国家的公信力,这一点成为邮政物流从事“农超对接”的资源财富。另外,凭借其多年来发展农产品物流的经验,及服务“三农”的实践,其品牌优势,已深入人心。

(2)网络优势

中国邮政拥有依托全国、覆盖城乡的网络优势,具有遍布全国广大农村地区的实物传递网络和金融网络,还具备覆盖城乡的专用信息网,这使得中国邮政具有实物网、信息网、金融网三网合一的优势。与此相对应,中国邮政具有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三流合一”的优势。邮政物流具有较完善的物流信息网络和较强的物流信息搜集和利用能力,可以为地方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电子商务和物流配送服务,这些都是其他物流企业所无法替代的核心能力。

(3)经验优势

邮政物流依靠覆盖城乡的网络优势,为“三农”提供及时、安全、便捷、廉价的物流服务,迅速挤占农资市场,成为服务三农的重要力量。同时,邮政物流在生产组织和作业流程等方面形成了完整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要求,积累了丰富的物流经验,更易于了解客户需求、行为方式与习惯,更容易形成供需双方的良好沟通。另外,邮政系统可以利用其自身拥有的数据资源为客户进行精准定位,提供增值服务,使其物流服务更具竞争力。以上经验以及所拥有的客户资源,为邮政物流发展”农超对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技术支撑优势

中国邮政拥有集图像、语音和数据传输功能为一体的邮政综合计算机网,拥有全国联网的金融网,同时拥有百年邮政的技术经验,这些都是其他物流企业无法取代的优势。中国邮政建有完善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服务“三农”的技术积累,也为其创造了服务“农超对接”的领域和空间。

2.中国邮政从事“农超对接”面临的机会

“农超对接”对于中国邮政来说是拓展其物流业务千载难逢的良机。

(1)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为邮政物流从事“农超对接”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2008年,商务部、农业部联合发文《商务部农业部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积极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推进农产品“超市+基地”的供应链模式。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交通运输部等6部委《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12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双向高效、种类丰富、服务便利’的农村邮政物流服务体系。”新的《邮政法》指出:“农村地区应当逐步设置村邮站或者其他接收邮件的场所。”可以看出,随着新《邮政法》和《意见》的贯彻实施,邮企在农村物流市场将发挥更多优势。因此,积极搭建“农超对接”平台,是邮政物流拓展业务,实现扭亏增收的一个绝佳机会。

(2)破解农户与超市的天然屏障,急需现代物流发力。由于农产品与超市之间的距离,现有的农产品物流网络覆盖面小,无法实现农超的本质对接。由于农产品生产地的相对集聚和近距离贩运,造成本地供大于求的局面,市场价格低,农民处于“增产不增收”的经济怪圈里面。而本地超市又要到外地去采购农产品,市民无缘享受当地新鲜优质的农产品和现代农业的新成果。而中国邮政恰能凭借其网络、品牌、资源及群众优势来弥补“农超对接”的断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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