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2024-08-13

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精选6篇)

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第1篇

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说明

《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是根据建设部关于“两奖”合并的精神,以《建筑工程鲁班奖评审办法》和原《国家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为基础制订的。在草拟和讨论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各地区、国务院有关部、委(总公司)和建筑施工企业等有关方面的意见。

为了使广大建筑施工企业和各地区(部门)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对《评选办法》全面了解,便于“鲁班奖”申报、推荐工作,避免对《评选办法》中的某些条款产生误解,提高申报推荐、评选工作质量,我们编写了“《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说?quot;,作为《评选办法》的附件,供各地区、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在”鲁班奖“申报推荐、评选工作中参照。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四章 申报程序 第五章 工程复查 第六章 工程评审 第七章 奖励 第八章 纪律

第一章 总则

一、”鲁班奖“是建设部和中国建筑业协会共同设立的建筑行业工程

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耀奖,由建设部和中国建筑业协会联合颁发。

二、”鲁班奖“的评选原则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优中选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总公司)应当从本

地区、本部门竣工使用的工程中选拨出质量水平最高的工程,向

中国建筑业协会推荐,参加全国评选。各地区、各部门的具体承

办者,要严格把关,将其真正符合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的工程推

荐上来,保证获奖工程的质量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每一年,同一

地区(部门)申报的工程,质量水平应该比前一所有所提高,选评的工程更应具代表性。

三、要充分考虑到我国目前的建设规模、施工技术水平、工程质量的状况,力求做到使申报、获奖工程在工程质量、施工技术、建筑

材料等方面体现出一流的水平,并保证其在同类工程中处于领先

地位。因此,每年获奖工程数额不能过多。

四、《评选办法》规定,”鲁班奖“评选的具体工作由中国建筑业协

会组织实施。相应地,各地区、各部门的”鲁班奖“申报、评选

和推荐工作,应由地区(部门)的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尚未成立协会的地区(部门),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申报。<<返回顶端

第二章 评选范围

一、”鲁班奖“评选的工程,是指按照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和代码》(GB/T4754-94)中E门类一”建筑业“这一行业所涵盖的全部产品。

二、”鲁班奖“评选的工程,必须是列入国家或地方的建设计划、向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并批准开工的工程,未经办理各项审批手续的工程不能参加评选。

三、”鲁班奖“评选所指的大中型建设项目,依据是原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计资[1978]234号文《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的规定》和原国家计委计基[1979]725号文《关于补充、修订部分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型划分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其中未明确划分规模的工程,在《评选办法》中做了一些补充。

”主体工程“是指一个建设项目中的具有重要功能和直接发挥关键性作用的那一部分工程,即建设项目的”心脏“和”核心“工程。如:火力发电厂的汽轮发电机厂房;化工厂的某个主要装置;铁路工程的桥梁、隧道或车站站房。

四、同一建设项目中包括多个工程,不论这些工程的建设地点是否相同,只能选择其中主要的一个主体工程参加评选,一个项目的非主体工程不能参加评选。如其中的每个工程单项均不够评选规模要求,只能是以学术、医院、高级别墅、度假村或工业生产线等 群体工程项目申报,群体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应在5.0万平方米以上。

五、”鲁班奖“评选的工程,应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在内的全部整体工程,而不是其中的土建工程或安装工程。就是以土建工程为主申报”鲁班奖“的,必须包含有设备安装工程有关质量的材料;反之,以设备安装工程为主申报”鲁班奖“的,必须包含有土建工程有关质量的材料,二者缺一不可。否则即视为不能形成生产能力。

六、考虑到我国经济建设发展的地区差异性,并鼓励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及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也能通过”创优“活动,推动当地工程质量的提高,对这类地区所属企业在本地区施

工的工程申报”鲁班奖“适当照顾,工程规模要求可以适当降低。这种照顾只限工程规模,质量不能降低。

对上述非本地所属企业在上述地区施工的工程,申报”鲁班奖“的规模要求不能降低。

七、对明确不能参加”鲁班奖“评选的工程,其理由分别简述如下: 境外工程。

一是工程复查不便;

二是该工程与国内外同类均不能比较;

三是起不到样板作用。不评外国企业总承包的工程。”鲁班奖“评选目的是鼓励我国国内的建筑企业争创一流工程,赶超国际先进水平。港、澳、台地区因有其特殊性,不宜评选。

保密、竣工后被隐蔽工程。

一是无法进行工程复查、验证其工程质量水平; 二是不能起到样板作用。

改造建设工程。这类工程因无法对其全部工程质量水平做出评价,不宜参加评选。对于利用原工程基础或原有结构进行改建的,对于工业建设项目,采用拆卸的”二手“设备的,均不能参加评选。

工程主体结构有加固补强的,不能参加评选。

<<返回顶端

第三章 申报条件

一、《评选办法》要求工程设计先进合理,这是必须做到的。但是为了简化工作程序,《评选办法》未提出需哪一级评选出的先进、优秀设计的要求。工程设计是否合理、先进,只要省、部级主管部门或相应的学会、协会组织出具文件证明,即认可符合申报条件。如有省、部级优秀设计证书的,可提供复印件。

工程设计已经定为优秀、合理、先进,但在施工中如有发现土建、安装明显违反规范要求而影响工程质量的,不能参加评选。

二、”鲁班奖“评选的工程是指已经投产使用并已发挥了使用功能的主体方面,必须包括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两个方面,而且这两个方面的质量等级评定必须都是优良,缺一不可。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的质量等级的评定,是由地方或部门设立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根据工程的不同类型和专业性质,按照各相应的专业规范和验评标准进行验评而确定的等级。

三、全面验收不只是指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等级的检验,而应该是由工程项目的主管单位(计划任务书的批准单位或有其委托书的授权单位)或者是工程的业主,组织的工程项目的全面交工验收(包括建设、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监督、环保、消防、人防等),并且有正式的竣工验收证书。

仅有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验收评定,或施工单位组织的交工验收,不能算作《评选办法》中所指的全面验收。

虽已正式竣工验收,但还有甩项未完的工程,不能参选。

四、竣工后,经过一年以上使用没有发生质量问题。这里说的质量问题,主要是指房屋的不均匀沉降、开裂、屋面、地下的漏水以及工业设备安装不良出现的质量问题。五、一个工程只能由一个主要企业申报”鲁班奖“。”主要企业“是指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主承建施工企业。两个企业联合承包工程,可以联合申报。联合承包的根据是联合承包合同。

一个企业在同一年内,只能选择由其施工的一个工程申报”鲁班奖“。<<返回顶端

第四章 申报程序

一、建筑施工企业不能直接向中国建筑业协会申报”鲁班奖“,而应该先按地区、部门的隶属关系,向所属的地区(部门)建筑业协会申

报;部门没有成立协会的主管建设的司(局)申报。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所属企业申报的优良工程进行严格选评,切实按照文件规定的申报名额,将本地区(部门)最高质量水平的工程推荐给中国建筑业协会,参加”鲁班奖“评选。

二、国务院有关部、委(总公司)所属建筑施工企业申报的工程,无论其是否专业性工程,只能通过其主管部门推荐申报,不得通过地方推荐申报,但应该征求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意见。因地方对工程是否报建、是否发生过质量事故以及在当地质量水平,或其他有关情况有所了解。这样要求,也有利于加强部门与地方的联系。

三、地方建筑施工企业申报的专业性工程,包括市政工程,应该征求专业归口管理的国务院有关部、委(总公司)协会的意见,以确定该专业性工程在该行业中是否先进。

地方企业在无行政隶属关系的地区承建的非专业性工程,应通过企业行政隶属地区的建筑业协会申报,而不能通过工程所在地的建筑业协会申报,但要征求工程所在地的建筑业协会意见。申报工程在所在地也必须是评为质量一流的工程。

对于征求意见的工程,被征求方应该在《”鲁班奖“申报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具体意见。如果对该工程的情况不够了解,可进行了解查核后签署意见,而不应采取不支持方式拒签。

四、《”鲁班奖“申报表》内有关单位签署意见的各栏内,必须签署对工程质量具体评价意见,不能仅写上”同意申报“之类表态的意见。对未签具体评价意见的工程,要视为申报理由不充分。

五、推荐申报应该由地区(部门)建筑业协会统一向中国建筑业协会报送申报材料。对企业自行报送、没有地区(部门)建筑业协会统一推荐申报文件(原件)的工程,一律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寄、送后,中国建筑业协会要将初审结果以能否列入工程复查计划的函件形式告知地区(部门)建筑业协会。

六、申报表格必须使用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统一印发的《”鲁班奖“申报表》,自行复印的《”鲁班奖“申报表》一律无效,不予受理。

七、”鲁班奖“的申报材料,除《评选办法》规定的以外,还需增补如下材料: 申报材料总目录,写上各种材料的份数。是原件的应注明。

为省、部级优质工程或省、部范围内质量最佳工程的证明文证复印件一份。

报建批件包括: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与工程彩照相同部位、相同数量的反转片,并不得有划痕。彩

照与反转片可以分别装入信封。

工程竣工的总平面图和工程的平面、立面、剖面图的复印件一 份。

八、凡是申报”鲁班奖“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其印章的文字必须清晰,容易辨认。否则,不予受理。

凡是申报材料所要求提供的各种材料,必须涵盖申报工程的全部。涉及到的建筑面积、结构类型、投资规模、建设地点、质量评定、工程性质和用途等方面的数据和文字必须与申报工程一致,如有出入,要有追加的手续和文件,否则视为申报材料不全的工程。

要求提供的工程录像带,必须充分体现工程概况、质量水平和施工中采取的有效措施等,不要成为与工程没有直接关系的广告宣传。可在工程复查后的15天内寄送。

评选工程所要求的有关各项申报材料,应在申报工程时一次报齐。凡是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工程,或者申报手续不完备的工程,将不予列入工程复查计划。

九、主要参建单位(也称”主要分包单位“)是指与总包企业或单独与业主签订分包合同,是完成的工作量占申报工程总量15%以上,且完成的分部工程或单位质量全部优良的建筑施工企业。

一个申报工程只能确定两个主要分包单位;申报住宅小区,可确定六个主要分包单位。确定的根据是施工的总建筑面积或工程量必须占整个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或工作量的15%以上,工作量大的优先入选。

符合条件的分包企业应向”鲁班奖“的申报企业正式发函,提出作为该工程主要分包单位的要求。申报企业在审查其符合相应条件后,将其填入《”鲁班奖“申报表》内。正式申报以后,一律不能再补报主要分包单位。

十、已经申报参加”鲁班奖“评选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以后一律不能再次申报。<<返回顶端 第五章 工程复查

一、工程复查是”鲁班奖“评选的一个重要程序,复查工程时,由申报工程的承包企业向复查小组详细介绍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两方面的施工及质量情况。对其他分包企业施工的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质量情况,也要统一由申报企业介绍,并事先准备好文字材料,届时提供给复查人员。

二、实施查看工程实际质量情况时,凡是复查组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 和部位,申报企业都应该积极配合,而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使复查工作不能满足要求。

三、工程复查小组听取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意见时,申报企业的人员应该回避。

四、工程复查时应提供查阅的内业资料,是指: 工程有关立项审批的全部材料。包括:工程立项报告、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报建有关批件(提供材料应该是原件)等; 工程的全部技术资料; 工程的全部管理资料。上述材料中,按照有关规定,应该是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返回顶端

第六章 工程评审

一、评审委员会组成人数一般以20人左右为宜。根据需要和评审委员 条件,由地方建筑业协会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总公司)建筑业协会向中国建筑业协会推荐。

二、评审委员会的成员采取定期轮换制,地区和部门推举的委员每3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三分之一左右。

三、评审会议只能由评审委员本人参加,不得委派代表。每年一次的评审会议,评审委员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返回顶端

第七章 奖励

一、国家建设部和中国建筑业协会每年要召开大会进行颁奖、表彰。颁奖大会由各获奖工程的申报企业派代表参加。

”鲁班奖“金像是工程质量奖的最高荣誉象征,中国建筑业协会按获奖数额专项制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违反者,将追究责任,取消获奖资格。

二、获奖企业应该在获奖工程上镶嵌的统一荣誉标志,是由建筑部和中国建筑业协会发给统一的图样和制作说明,企业自行制作并在获奖工程上镶嵌。

三、编辑出版《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获奖工程专辑》,一是为记载历史的”丰碑“,二是为宣传获得殊荣的企业,提高信誉。因此,每个获奖企业都应积极参加,以保证《专辑》的完整性。获奖企业要及时按照要求的时间,提供合格的材料。

<<返回顶端

第八章 纪律

一、”鲁班奖“评选的核心问题是工程质量。建筑施工企业和有关地区(部门在申报工作及工程复查工作中,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工程复查时,不得向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对工程复查人员的接待也不得超标准,尽量在本企业招待所和食堂进行食宿。企业不具备食宿条件的,也应当从简安排,不得安排在高档饭店(四星、五星级)食宿。复查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二、评审会议期间,申报”鲁班奖“的建筑施工企业人员或地区(部门)承办人员,一律不得找评审委员进行活动,争取选票。如有发现,取消该企业或该地区(部门)所申报工程当年参?quot;鲁班奖”评选的资格。委员违规者也取消评审委员的资格。

1.哪些类型、规模的工程可以申报鲁班奖?

工程必须是列入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总公司)的建设计划,正式报建,已经形成独立生产能力并投产使用的新建工程。主要包括:(1)工业和国防军工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主体建筑工程和主体设备安装工程。评选建筑工程的必须含有工业设备安装;评选工业设备安装工程的必须含有建筑工程。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划分标准,依据国家计委规定。

(2)大中型交通、邮电工程。规模的划分标准,依据国家计委规定。对规模未明确的工程,按下列要求进行:长度在40千米以上的高速公路和200千米以上的一级公路;长度在2千米以上的隧道;长度在1.5千米以上的铁路桥。

(3)大型公共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评选工程的规模按以下规定:3万座以上的体育场;5000座以上的体育馆;3000座以上的游泳馆;1500座以上(或多功能)的影剧院;300间以上客房的饭店、宾馆;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写 字楼、综合楼、营业楼、候机楼、铁路站房、教学楼、图书馆;高度350米以上的电视发射塔;桥面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立交桥;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工程;用地面积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 ;日供水11万吨以上的独立水厂。

(4)住宅工程。评选工程的规模为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公建道路设施配套、庭院绿化等已经完成的住宅小区。

(5)其他工程。上述四项范围内,未具体列出规模标准的工程,其建筑安装工作量应在5000万元以上。经济不发达地区个别评选“鲁班奖”工程的规模低于上述所列标准要求时,如质量特别优良,具有代表性,社会反映好者,也可申报、推荐。

一些 不能列入评选范围的工程是指:(1)由我国企业施工的境外工程;

(2)外国和台、港、澳地区建筑施工企业总承包并进行施工管理的工程;(3)竣工后被隐蔽的工程或保密工程;(4)在原工程基础上进行改造的工程;

(5)由于设计、施工原因存在质量隐患的工程。

<<返回顶端

2.申报鲁班奖的工程应具备什么条件?

申报鲁班奖的工程应具备的条件有:

1.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城市规划、国家和部颁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由省、部级项目主管部门出具其先进水平的证明;

2.主体工程的施工质量(包括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达到优良,并为国内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

3.按国家和部颁施工技术标准、规范进行了质量验评;

4.按规定已经工程项目的批准单位(或者由其授权单位)组织了全面验收; 5.竣工后经过一年以上的使用检验,没有发生质量问题; 6.系省、部范围内的施工质量最佳工程; 7.住宅小区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所有建设项目都按照批准的小区规划、设计要求全部建成,满足使用要求;(2)小区内各类房屋建筑的平面布置、立面造型以及配套设施等,都符合城市规划、设计和规范标准要求;

(3)小区的住宅建筑和公共配套设施等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优良;8.申报企业应是工程的总包企业、工程的主承建企业,也可以是对住宅小区工程的施工进行组织管理的企业。一个工程只能由一个主要企业申?quot;鲁班奖“。<<返回顶端

3.怎样申报鲁班奖?

鲁班奖的申报程序是:

1.地区所属建筑施工企业应经有关城市建筑业协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申报,国务院有关部委(总公司)所属建筑施工企业向国务院有关部委(总公司)建筑业协会申报。

2.各地区、各部门建筑业协会根据建筑施工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应该分别征求工程用户和建筑施工企业主管单位意见。国务院有关部委(总公司)所属建筑施工企业申报的工程,应该征求工程所在地的建筑业协会意见;地区建筑施工企业申报属于国务院有关部委(总公司)归口管理的专业性(包括市政)工程,应该征求国务院有关部委(总公司)协会的意见。

3.各地区、各部门建筑业协会应在《”鲁班奖“申报表》中签署对工程的具体意见并盖章,出具正式文件向中国建筑业协会推荐申报。推荐申报两项(含)以上工程时,应在文件中说明推荐申报评选次序的具体意见。

4.住宅小区的申报、评选,由建设部城市住宅小区建设试点办公室组织进行,其评选结果报送中国建筑业协会。按条件评为金奖和施工质量一等奖的小区,可获鲁班奖。<<返回顶端

4.鲁班奖是怎样评选的?

中国建筑业协会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申后,组织工程复查,复查小组由3-4名熟悉工程质量、不同专业技术的人员组成。工程复查主要是听取工程施工及质量情况介绍,实地查验工程质量状况,听取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意见,查阅工程有关的内业资料,对工程复查结果进行讲评。鲁班奖的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组织进行。评审委员会由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熟悉工程质量技术、担任过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及工程复查情况报告进行审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工程。<<返回顶端

5.鲁班奖的评选时间?

1997年申报的”鲁班奖“工程应是1994年7月1日至1996年9月30日竣工验收的工程。符合申报条件并且建设工程竣工多的地区、部门,推荐申报的工程不能超过4项,少的可1-2项,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申报。各地区、各部门推荐申报的材 料,应于1997年6月30日以前报送中国建筑业协会质量工作部。中国装饰企业荣获鲁班奖(国优)装饰工程研究报告(1990~2000)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鲁班奖(国优)装饰工程课题组“(二ΟΟ一年三月八日)

一、本报告的作用和结果

鲁班,为中国古代建筑工匠,公输氏,名班,春秋时鲁国人,因班与般同音,故称鲁班。相传他曾发明锯子等木工工具,创造攻城云梯,被旧时建筑工匠尊为”祖师“。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自1987年设立,为中国建筑工程最高奖,每年由中国建筑业协会和建设部共同颁发。

鲁班奖(国优)评选工作十分严格,按推荐、初审、复查、评审四个阶段进行,评选鲁班奖(国优)的工程必须是列入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计划,通过正式立项、报建,并以建成投产或投入使用的新建工程。主要包括:一是,大中型工业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工程;二是,大中型交通工程;三是,大型公共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四是,住宅工程。获奖数额控制在80个(包括住宅小区组团)以内。各地区、部门申报的数额一般不超过3个。少数队伍规模大、工程竣工数量多的地区、部门、如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中建总公司、铁道部,可多申报一个。

据本课题组不完全统计,自1990年,鲁班奖(国优)的参建单位开始有了建筑装饰企业。自1990~2000年,全国(除香港、台湾外)共有来自 16个省市区的80家装饰企业在25个省市区承建的100项装饰工程荣获鲁班奖(国优)。(详见表1)

鲁班奖(国优),是在我国建筑业享有无上权威且被国际上承认的建筑工程质量最高奖。能获得该奖,是从业者毕生追求的目标。

100项鲁班奖(国优)装饰工程,是我国建筑装饰工程精品的代表,不仅代表了我国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的最高水平,而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荣获该奖的80家建筑装饰企业,是我国名牌装饰企业的代表,是我国建筑装饰行业最优秀、市场评价最高的企业。

为了集中展示、表彰我国建筑装饰行业二十世纪90年代这一最重大的成果,发挥其示范作用,激励全行业学习,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行业发展部、《中国建筑装饰》编辑部会同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信息咨询委员会及其专家组联合进行了《中国装饰企业荣获鲁班奖(国优)装饰工程研究报告(1990~2000年)》,并为编辑出版《中国装饰企业荣获鲁班奖(国优)装饰工程(1990~2000年)》一书作好筹备工作,为即将评选的”中国建筑装饰工程金奖"奠定基础。

二、概况与评论

1、各年获鲁班奖(国优)装饰工程数量

1990年2项、1992年1项、1994年4项、1995年2项、1996年9项、1997年14项、1998年16项、1999年28项、2000年24项,逐年大幅度增加。说明我国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逐年大幅度提高,中国现代建筑装饰行业在二十世纪只用了20年,就有了突飞猛进,其尖端已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各地方获鲁班奖(国优)装饰工程的数量

依次是(项):北京14,天津和上海各11,湖北10,广东9(其中深圳3),浙江7,黑龙江和山东各5,河南4,内蒙古和山西、辽宁各3,云南和吉林各2,河北、江苏、湖南、江西、安徽、福建、广西、甘肃、新疆、贵州、陕西各1。(详见资料

1、表2)

说明水平最高的建筑装饰工程在北京的最多。其次是天津、上海、湖北、广东四省市。浙江、黑龙江、山东、河南四省居第三位。内蒙古、山西、辽宁、云南、吉林五省区居第四位。四个直辖市中,北京、天津、上海三市在全国最突出,但重庆市却一项没有。

已有占全国33个省市区75%的25个省市区有鲁班奖(国优)装饰工程100项,即全国大部分地方建筑装饰行业进入发达或比较发达行列。25个省市区中:

东部10省市59项:北京

14、天津

11、上海

11、广东

9、浙江

7、辽宁

3、河北

1、江苏

1、福建

1、广西1。

中部9省32项:湖北

10、黑龙江

5、山东

5、河南

4、山西

3、吉林

2、湖南

1、江西

1、安微1。

西部6省区 9项:内蒙古

3、云南

2、甘肃

1、新疆

1、贵州

1、陕西1。以上表明,东部建筑装饰行业最发达,中部比较发达,西部尚欠发达,亦符合我国区域经济的发展。

3、获鲁班奖(国优)装饰工程地区的装饰企业的数量

依次是(家):广东24(其中深圳15),北京9,上海7,浙江6,天津和辽宁各5,江苏和山东各4,湖北和黑龙江各3,陕西、河北、山西、福建各2家,云南和内蒙古各1家。(详见资料表

2、表3)

说明水平最高的建筑装饰企业广东的最多,占全部获鲁班奖(国优)装饰工程80家装饰企业的30%;其中深圳15家占80家的19%,占广东24家的63%,深圳是我国建筑装饰行业的排头兵。其次是北京、上海和浙江三省市。天津、辽宁、江苏、山东四省市居第三位。湖北、黑龙江、陕西、河北、山西、福建六省居第四位。

东部8省市62家:广东24(其中深圳15)、北京

9、上海

7、浙江

6、天津和辽宁各

5、江苏

4、福建2。

中部6省16家:山东

4、湖北

3、黑龙江

3、陕西

2、山西

2、河北2。西部2省区2家:云南

1、内蒙古1。

以上显示,东部建筑装饰行业最发达,中部比较发达,西部尚欠发达,亦符合我国区域经济的发展。

4、获鲁班奖(国优)装饰工程的装饰企业与各地方获该奖情况的比较

获鲁班奖(国优)装饰工程的80家装饰企业来自16个省市区:北京、天津、上海、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江苏、浙江、福建、湖北、广东、云南、黑龙江、辽宁、陕西。

获100项鲁班奖(国优)装饰工程的地方有25个省市区:除北京、天津、上海、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江苏、浙江、福建、湖北、广东、云南、黑龙江、辽宁、陕西等16个省市区外,还有河南、吉林、湖南、江西、安徽、广西、甘肃

参考资料:http:///LBJ/LBJ1.HTM

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第2篇

关于印发《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3年修订)》的通知

建协„2013‟24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更加科学、规范地组织和管理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活动,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建筑业发展现状,结合近几年鲁班奖评选工作的实际,我会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部分条文进行了修订。现将《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3年修订)》及《关于修订<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说明》印发,本办法自2014年起施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建协„2008‟17号)同时废止。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13年6月20日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2013年修订)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加快我国建筑业的技术进步,促进建筑业企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规范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鲁班奖)的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鲁班奖是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第三条

鲁班奖的评选工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下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第四条

鲁班奖的评选工作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

鲁班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获奖工程数额不超过200项。获奖单位为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参建单位。

第六条

鲁班奖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或有关单位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

有关单位是指没有成立建筑业(建设)协会,并与中国建筑业协会商妥的归口本系统申报工程的单位。

第二章

评选工程范围

第七条

鲁班奖的评选工程为我国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新(扩)建工程。

第八条

鲁班奖的评选工程分为:

(一)住宅工程;

(二)公共建筑工程;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四)市政园林工程。

以上四类工程的评选范围和规模应符合本办法附件1、2的规定。各类工程的获奖比例视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

已参加过鲁班奖评选而未获奖的工程,不再列入评选范围。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十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按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业和有关单位当年申报鲁班奖工程的建议数量。

第十一条

申报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省地、节能、环保的规定,工程设计先进合理,并已获得本地区或本行业最高质量奖;

(二)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经过一年使用没有发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市政园林工程除符合本条

(一)、(二)项条件外,其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应达到本专业工程国内领先水平;

(四)住宅工程除符合本条

(一)、(二)项条件外,入住率应达到40%以上;

(五)申报单位应没有不符合诚信的行为。自2014年起,申报工程原则上应已列入省(部)级的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或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并验收合格。

(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其中有一项国内领先水平的创新技术或采用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不少于6项。

第十二条

对于已开展优质结构工程评选的地区和行业,申报工程须获得该地区或行业结构质量最高奖(海河杯);尚未开展优质结构工程评选的地区、行业,对纳入创鲁班奖计划的工程应设专人负责,在施工过程中组织3至5名相关专业的专家,对其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进行不少于二次的中间质量检查,并有完备的检查记录和评价结论。

第十三条

申报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是指与申报工程的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

(一)在工业建设项目中,应是承建主要生产设备和管线、仪器、仪表的安装单位或是承建主厂房和与生产相关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单位;

(二)在交通水利、市政园林工程中,应是承建主体工程或是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单位;

(三)在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中,应是承建主体结构的施工单位。

第十四条

申报工程的主要参建单位,是指与承建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其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应占10%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涉不涉及安装)

第十五条

两家以上建筑业企业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联合承包合同的,可以联合申报鲁班奖。

对于分标段发包的大型建设工程,两家以上建筑业企业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不同标段的施工承包合同,原则上每家建筑业企业完成的工作量均在20%以上,且不少于2亿元的,可作为承建单位共同申报。与建设单位签订分标段施工承包合同的建筑业企业,其完成的工作量不满足上述要求,但超过1亿元的,可申报参建单位。

第十六条

申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发生过质量事故、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的,不得申报鲁班奖。

第四章

申报和初审

第十七条

申报工程由承建单位提出申请,主要参建单位的资料由承建单位统一汇总申报。

(一)地方建筑业企业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申报;有关行业的建筑业企业向该行业建设协会申报;有关单位系统的建筑业企业向该单位申报。

(二)有关行业的建筑业企业申报非本专业工程的,其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应征求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的意见,其他专业工程应征求相关行业建设协会的意见;地方建筑业企业申报专业工程的,应征求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三)受理申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和有关单位,应依据本办法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在鲁班奖申报表中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征求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正式行文向中国建筑业协会推荐。

第十八条

申报资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主要内容

1.申报工程、申报单位及相关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程立项批复、承包合同及竣工验收备案等资料;

3.工程彩色数码照片20张及5分钟工程DVD录像。

(二)要求

1.申报资料由申报单位通过“中国建筑业协会网”传送电子版,并提供鲁班奖申报表原件2份和书面申报资料1套;

2.鲁班奖申报表中需由相关单位签署意见的栏目,应写明对工程质量具体评价意见;

3.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材料和印章应清晰,容易辨认;

4.申报资料要准确、真实,如有变更应有相应的文字说明和变更文件;

5.工程DVD录像的内容主要是施工特点、施工关键技术、施工过程控制、新技术推广应用等情况,要充分反映工程质量过程控制和隐蔽工程的检验情况。

第十九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秘书处依据本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要求对当年申报的工程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告知推荐单位。

第五章

工程复查

第二十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组成若干复查组对通过初审的工程进行复查。

工程复查专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建设)协会和中国建筑业协会直属会员企业按条件推荐,经中国建筑业协会遴选后组成鲁班奖工程复查专家库,每年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抽取。复查专家每年更换三分之一,原则上每位复查专家连续参加复查工作不超过三年。

第二十一条

工程复查的内容和要求:

(一)听取申报单位对工程施工和质量的情况介绍。

(二)听取建设、使用、设计、监理及质量监督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复查组与上述单位座谈时,受检单位的人员应当回避。

(三)查阅工程建设的前期文件、施工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等。

(四)实地检查工程质量。复查组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和部位应予满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

(五)复查组对工程复查情况进行现场讲评。

(六)复查组向评审委员会提交复查报告。复查报告要对工程的整体质量状况做出“上好”、“好”、“较好”三类的评价,并提出“推荐”或“不推荐”的意见。

第六章

工程评审

第二十二条

鲁班奖评审设立评审委员会,由21人组成。其中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至4人。评审委员须是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有丰富实践经验,并在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

第二十三条

评审委员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建设)协会和中国建筑业协会直属会员企业按条件推荐,经中国建筑业协会遴选后组成鲁班奖工程评审专家库,中国建筑业协会每年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抽取。评审委员每年更换三分之一,原则上每位委员连任不超过三年。

第二十四条

评审委员会通过听取复查组汇报、观看工程录像、审查申报资料、质询评议,最终以投票方式评出入选鲁班奖工程,报会长会议审定后,在“中国建筑业协会网”或有关媒体上公示。

第七章

第二十五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每两年召开颁奖大会,向荣获鲁班奖的主要承建单位授予鲁班金像和获奖证书;向荣获鲁班奖的主要参建单位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

地方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和获奖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获奖单位和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第二十六条

获奖工程的建设单位可向中国建筑业协会申请颁发鲁班金像作为纪念。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复制鲁班金像、奖牌和证书。如有违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为交流和推广创鲁班奖工程经验,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编辑出版创鲁班奖工程经验汇编、专辑等。

第八章

第二十九条

鲁班奖复查工作与评选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凡参与鲁班奖工程复查与评选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及有关纪律规定,严禁收取任何单位或个人赠送的任何礼品、纪念品和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第三十条

工程复查和评审专家实行回避制度。复查专家不得参与复查本单位的申报工程。评审专家不得选自当年有申报工程的企业。

第三十一条

申报鲁班奖工程的受检企业不得弄虚作假。申报企业和工程复查、评审专家以及参与相关工作的所有人员,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为申报工程拉选票。

第三十二条

各有关方面接待复查组的安排从简,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赠送任何礼品、纪念品和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工程复查工作无关的参观活动。

第三十三条

凡违反本办法及有关纪律规定,情节严重的,对申报企业取消参评资格;对复查、评审专家取消复查或评审资格,并终身不得再进入中国建筑业协会专家库;对工作人员建议所在单位给予严肃处理,属中国建筑业协会的工作人员,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第九章

第三十四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对获奖工程实行回访制度,跟踪了解工程在使用运行过程中的情况,获奖工程如发现质量问题,中国建筑业协会要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经鉴定确实不符合鲁班奖评选条件的,有权做出取消该工程鲁班奖称号的决定。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国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4年起施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建协„2008‟17号)同时废止。

附件:

1、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工程类别划分

2、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申报工程规模要求

附件1: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工程类别划分

(一)住宅工程

住宅工程包括住宅小区、公寓、单体住宅、群体住宅和以住宅为主的综合楼等工程。

(二)公共建筑工程

公共建筑工程包括教育科研、商业服务、医疗福利、文化娱乐、旅游服务、体育、邮电、客运、办公、会展、广场及纪念性等工程。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工业工程包括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石油、石化、化工、电力、机械、建材、核工业、机电、轻纺等工程。

交通工程包括公路和铁路的线路、桥梁、隧道,铁路编组站,货运码头、港口,水运船闸、航道、造船厂,机场场道、货运站等工程。

水利工程包括水坝、水闸、引水、灌溉及排水泵站、堤防等工程。

(四)市政园林工程

市政园林工程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设施、供气、供暖、给水、排水、水处理、公园、动物园、植物园等工程。

附件2: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申报工程规模要求

一、住宅工程

(一)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

(二)非住宅小区内的建筑面积为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高层住宅。

二、公共建筑工程

(一)3万座以上的体育场;

(二)5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三)3000座以上的游泳馆;

(四)1500座以上的影剧院;

(五)高度350米以上的电视发射塔;

(六)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工程;

(七)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学校、医院、科研等群体建筑工程;

(八)上述

(一)至

(六)项未列入的,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单体公共建筑工程。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一)工业工程

行业、项目 计算单位 规模 冶金工业

烧结 烧结机面积平方米 90以上 焦化 碳化室高度 米 4.3以上

采矿 年采矿量 万吨 60以上

选矿 年处理原矿量 万吨 60以上

球团 年产量 万吨 100以上

铁合金 功率 千伏安 12500以上

高炉 高炉容积 立方米 1000以上

转炉 转炉容量 吨 50以上

连铸 年产量 万吨 50以上

轧钢 年产量 万吨 30以上 有色金属工业

氧化铝厂 年产量 万吨 30以上 电解铝厂 年产量 万吨 5以上

镁厂 年产量 万吨 0.5以上

碳素厂 年产量 万吨 1以上 镍联合企业 年产量 万吨 1以上 其它有色金属联合企业 年产量 万吨 3以上

重金属加工厂 年产量 万吨 2以上

轻金属加工厂 年产量 万吨 5以上 砂矿采选厂 年采选矿石量 万吨 100以上

行业、项目 计算单位 规模

脉矿采选厂 年采选矿石量 万吨 70 岩金矿采选厂 年采选矿石量 万吨 100 其它有色金属工业 投资 亿元 1.5煤炭工业

矿建立井 井筒深度 米 500 矿建斜井 井筒长度 米 700 矿建平硐 长度 米 1000 其它煤炭工程 施工工作量 万元 5000石油工业

油气田主体配套建设工程 年产原油 万吨 30 年产天然气 亿立方米 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 管道长度 千米 1000 炼油厂 年加工原油 万吨 250其它石油工程 投资 亿元 1石油化工工业

气体处理工程 日处理量 万立方米 25 乙烯装置 年产量 万吨 15 聚乙烯装置 年产量 万吨 20 聚氯乙烯装置 年产量 万吨 20 聚丙烯装置 年产量 万吨 20 合成氨装置 年产量 万吨 30 合成橡胶 年产量 万吨 2 合成树脂 年产量 万吨 2行业、项目 计算单位 其它石油化工工业 投资 亿元 1化学工业

硫酸厂 年产量 万吨 20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规模 以上 以上

6磷酸厂 年产量 万吨 10以上

醋酸厂 年产量 万吨 10以上 纯碱厂 年产量 万吨 20以上 烧碱厂 年产量 万吨 5以上

磷铵厂 年产量 万吨 20以上

磷矿 年产量 万吨 30以上

硫铁矿 年产量 万吨 30以上

塑料厂 年产量 万吨 2以上

化学纤维单体

甲醇

尿素

橡胶轮胎加工厂

其它化学工业 电力工业

火力发电厂(站)

水力发电厂(站)

风力发电厂(站)

变电站

其它电力工业

行业、项目 核工业

核电站 机械工业

冶金矿山设备 石油化工设备

工程机械

发电设备、大电机厂 通用设备厂

汽车厂 0.1 拖拉机厂 0.1 柴油机厂

其它机械工业 森林工业

年产量 万吨 2年产量 万吨 30年产量 万吨 30年产量 万套 30投资 亿元 1单机容量 兆瓦 300总装机容量 兆瓦 250总装机容量 兆瓦 50变电电压 千伏 500投资 亿元 2计算单位 规模单机容量 兆瓦 600年产量 万吨 0.5年产量 万吨 0.5年产量 万吨 0.5年产量 兆瓦 300投资 万元 3000年产量 万辆 5年产量 万台 0.5年产量 万马力 30总投资 万元 1000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一般汽车)以上(重型汽车)以上(轮胎式)以上(履带式)以上 以上

独立森工局 年产木材 万立米 15以上

其它森林工业 总投资 万元 1000以上 建材工业

水泥生产线 日产量 吨 3000以上

玻璃生产线 日熔量 吨 500以上

矿山生产线 年产量 万吨 100以上

行业、项目 计算单位 规模 轻工业

化学纤维厂 年产量 万吨 单体0.5以上

长丝0.3以上

短丝0.6以上

棉纺织厂 棉纺锭 万枚 5以上

印染厂 年产量 亿米 0.5以上 造纸厂 年产量 万吨 1以上

制糖厂 日处理原料 吨 500以上

盐厂 年产量 万吨 海盐20以上

井、矿盐10以上

毛纺、麻纺、绢纺 纺锭 万枚 0.5以上

合成脂肪酸 年产量 万吨 0.5以上

合成洗涤剂 年产量 万吨 1以上

手表(新建)年产量 万只 40以上

缝纫机(新建)年产量 万架 15以上

自行车(新建)年产量 万辆 30以上

塑料制品 年产量 万吨 0.5以上

其它轻工业(包括医疗机械)投资 万元 1000以上

(二)交通工程

1、铁路工程

(1)长度50公里以上的单线或30公里以上的双线(多线)新建铁路综合工程;

(2)连续长度80公里以上的扩建铁路(含增建二线)综合工程;

(3)大型编组站、集装箱中心站、动车段综合工程;

(4)长度1500米以上的铁路特大桥或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结构复杂,科技含量高的铁路大桥;

(5)长度3000米以上的单线铁路隧道、2000米以上的双线铁路隧道或1000米以上的多线铁路隧道;(6)长度100公里以上的铁路电气化、通信信号、列控工程;

(7)投资5000万元以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具有示范性,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其它铁路工程。

2、公路工程

(1)全长3000米以上或单跨300米以上的独立特大桥或独立大型互通立交桥;(2)长度2000米以上的公路隧道;(3)长度5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4)长度200公里以上的一级公路;

(5)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立交及其它大型交通工程。

3、水运工程

(1)年吞吐量100万吨以上杂货、300万吨以上散货或30万标箱以上集装箱的沿海港口;(2)年吞吐量60万吨以上杂货、100万吨以上散货或10万标箱以上集装箱的内河港口;(3)沿海通航10000吨级以上船舶或内河通航300吨级以上船舶的航道;(4)通航300吨级以上船舶的渠化枢纽或船闸;(5)投资1亿元以上的修造船厂及其它水运工程。

4、民航工程

机场飞行区等级4D以上的工程。

(三)水利工程

1、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的水库工程;

2、过闸流量1000立方米/秒以上的拦河闸;

3、装机流量50立方米/秒以上或装机功率10兆瓦以上的灌溉或排水泵站;

4、高度70米以上土石、100米以上混凝土或浆砌石的水工大坝;

5、重现期50年以上的一级或二级堤防工程;

6、投资1亿元以上的其它水利工程。

四、市政园林工程

(一)桥面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立交桥或20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

(二)全长400米以上或单跨80米以上的桥梁工程;

(三)长度800米以上的城市跨河桥;

(四)长度5公里以上的轨道交通工程;

(五)日供水10万吨以上的供水厂或日处理10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

(六)日处理1200吨及以上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

(七)日处理1200吨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

(八)占地5万平方米以上且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

(九)投资1亿元以上的其它市政园林工程。

关于修订《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说明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建协„2008‟17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08年6月发布实施以来,对鲁班奖评选活动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相关情况的发展变化,《办法》中部分内容已不适应鲁班奖评选工作实际。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建筑业发展现状,结合近几年鲁班奖评选工作的实际, 中国建筑业协会经研究,决定对《办法》部分内容作出修订。现将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一、根据全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2010年1月8日《关于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的通知》的要求,鲁班奖评选工作每两年评选一次。据此对《办法》第五条作了相应修改。将“每年评选一次”修改为“每两年评选一次”,将“获奖工程数额不超过100项”修改为“获奖工程数额不超过200项”。

二、为保证鲁班奖评选工程的时效性,避免评选申报工程过于集中,复查评选时间紧迫而影响评选工作质量,鲁班奖评选工作分组织实施,两年一并表彰。据此对《办法》第十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作了修改。第十条中,将“申报鲁班奖工程的建议数”修改为“当年申报鲁班奖工程的建议数”;第十九条中,将“进行初审”修改为“对当年申报的工程进行初审”;第二十五条中,将“每年召开颁奖大会”修改为“每两年召开颁奖大会”。

三、为充分发挥鲁班奖在绿色施工、节能减排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广大建筑业企业推广应用绿色施工技术,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款中“自2011年起”修改为“自2014年起”,在同款中增加“或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并验收合格”。

四、为控制参评工程的参建单位数量,对参建单位应满足的条件作了修改。将《办法》第十四条“10%以上或超过3000万元”修改为“10%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

五、目前建设工程的规模越来越大,大型、超大型工程数量越来越多,为适应这一形势的变化,对承建单位完成的工作量也需作出相应调整。在实际情况中,确有少数建筑业企业, 其完成的工作量虽然不能满足申报承建单位的条件,但其承包的标段却是整个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故对承建单位需完成的工作量作了原则上的规定。另外,与建设单位签订分标段施工承包合同的建筑业企业,其完成的工作量不能满足新修订《办法》规定的共同申报承建单位的条件,但超过1亿元的,可申报参建单位。据此将《办法》第十五条“每家完成的工作量均在20%以上,且不少于3000万元的,可共同申报”修改为“原则上每家建筑业企业完成的工作量均在20%以上,且不少于2亿元的,可作为承建单位共同申报”,在同条中增加“与建设单位签订分标段施工承包合同的建筑业企业,其完成的工作量不满足上述要求,但超过1亿元的,可申报参建单位”。

六、为充分发挥不同投票方式的长处,对确定鲁班奖入选工程的投票方式不作具体限定,为此将《办法》第二十四条中规定的评审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修改为“以投票方式”。

七、为体现鲁班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鲁班奖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在《办法》第二十四条中增加了评审结果报会长会议审定的规定。

八、为对获奖工程实施动态管理,在第三十四条中增加了“中国建筑业协会对获奖工程实行回访制度,跟踪了解工程在使用运行过程中的情况”。

九、为适应当前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建设规模不断增加的实际情况,对《办法》附件2中参评单体公共建筑和非住宅小区单体高层住宅的最小建设规模要求作出适当调整。将“2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高层住宅”修改为“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高层住宅”;将“2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单体公共建筑工程”修改为“3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单体公共建筑工程”。

十、为适应环保工程的参评需要,在《办法》附件2参评市政、园林工程的建设规模要求中,增加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和焚烧处理工程的建设规模要求。据此在《办法》附件2第四节“市政园林工程”第(五)款后增加二款,其后款编号顺延。增加内容为“

(六)日处理1200吨及以上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

(七)日处理1200吨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

抄报: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副部长、总规划师、总工程师,本会会长、副会长 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司(厅),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第3篇

2013年12月5日,同方数字城市承建的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喜获“2012-2013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也是本年度唯一一个荣获此奖项的弱电系统集成商,住建部和中国建筑业协会领导为同方数字城市颁发了“鲁班奖”奖牌和荣誉证书。

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地处北京中央商务区(CBD)的核心地带,总面积约20万平方米,同方数字城市承担了该项目弱电工程的总体设计、总包管理、项目实施、施工管理及所有弱电系统集成工作。依据中央电视台在国际地位、专业功能和长期发展方面的定位需求,同方数字城市制定了一揽子弱电系统集成解决方案,为其信息化运营和管理提供了快速、高效、人性化的管理和控制平台,满足了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对建筑设计、设备及系统管理、响应速度、环境舒适度的超高要求,在国内外均属“高、难、精、尖”的特大型智能建筑系统工程。

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第4篇

依此标准,在首批申报的企业之中,海信日立公司成为唯一通过审核的设备生产企业。海信日立经过快速发展的十年,已成为行业内公认的最具影响力的系统供应商之一。迄今为止,海信日立已为井冈山干部学院、武钢技术中心科技大厦、郑州国际会展中心、浙江师范大学图书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新校区公共教学楼群、延边州行政中心办公楼、温州嘉鸿商务广场、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病房综合楼、黄岛海关业务综合楼、深圳国检大厦等10个“鲁班奖”工程提供了中央空调系统,目前运行状况良好。经中国建筑业协会材料分会审核,海信日立被认定为全行业首家“鲁班奖工程功勋供应商”。

获颁行业首家“鲁班奖工程功勋供应商”,表明海信日立所提供的中央空调系统及服务不仅得到了中国建筑工程最高荣誉项目的认可,同时获得行业协会专家的一致肯定,也再次证明了海信日立在行业内“最值得信赖的空调系统供应商”地位。

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第5篇

第1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组成若干复查组对通过初审的工程进行复查,

工程复查专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建设)协会和中国建筑业协会直属会员企业按条件推荐,经中国建筑业协会遴选后组成鲁班奖工程复查专家库,每年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抽取。复查专家每年更换三分之一,原则上每位复查专家连续参加复查工作不超过三年。

第2条  工程复查的内容和要求:

(一)听取申报单位对工程施工和质量的情况介绍。

(二)听取建设、使用、设计、监理及质量监督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

复查组与上述单位座谈时,受检单位的人员应当回避。

(三)查阅工程建设的前期文件、施工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等。

(四)实地检查工程质量。复查组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和部位应予满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

(五)复查组对工程复查情况进行现场讲评。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申请办法 第6篇

法(2017年修订)第一章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加快我国建筑业的技术进步,促进建筑业企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规范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鲁班奖)的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鲁班奖是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第三条

鲁班奖的评选工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下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第四条

鲁班奖的评选工作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

鲁班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获奖工程数额不超过240项。获奖单位为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参建单位。

第六条

鲁班奖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或有关单位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

有关单位是指没有成立建筑业(建设)协会,并与中国建筑业协会商妥的归口本系统申报工程的单位。

第二章

评选工程范围

第七条

鲁班奖的评选工程为我国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新(扩)建工程。

第八条

鲁班奖的评选工程分为:

(一)住宅工程;

(二)公共建筑工程;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四)市政园林工程。

以上四类工程的评选范围和规模应符合本办法附件1、2的规定。各类工程的获奖比例视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

已参加过鲁班奖评选而未获奖的工程,不再列入评选范围。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十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根据历年实际情况和当年调研摸底情况按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业和有关单位当年申报鲁班奖工程的建议数量。

第十一条

申报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省地、节能、环保的规定,工程设计先进合理,并已获得本地区或本行业最高质量奖;

(二)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经过一年以上使用没有发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市政园林工程除符合本条

(一)、(二)项条件外,其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应达到本专业工程国内领先水平;

(四)住宅工程除符合本条

(一)、(二)项条件外,入住率应达到40%以上;

(五)申报单位应没有不符合诚信的行为。申报工程原则上应已列入省(部)级的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或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并验收合格。

(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其中有一项国内领先水平的创新技术或采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不少于6项。

第十二条

对于已开展优质结构工程评选的地区和行业,申报工程须获得该地区或行业结构质量最高奖;尚未开展优质结构工程评选的地区、行业,对纳入创鲁班奖计划的工程应设专人负责,在施工过程中组织3至5名相关专业的专家,对其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进行不少于二次的中间质量检查,并有完备的检查记录和评价结论。

第十三条

申报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是指与申报工程的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

(一)在工业建设项目中,应是承建主要生产设备和管线、仪器、仪表的安装单位或是承建主厂房和与生产相关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单位;

(二)在交通水利、市政园林工程中,应是承建主体工程或是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单位;

(三)在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中,应是承建主体结构的施工单位。

第十四条

申报工程的主要参建单位,是指与承建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其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应占10%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

第十五条

两家以上建筑业企业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联合承包合同的,可以联合申报鲁班奖。

对于分标段发包的大型建设工程,两家以上建筑业企业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不同标段的施工承包合同,原则上每家建筑业企业完成的工作量均在20%以上,且不少于2亿元的,可作为承建单位共同申报。与建设单位签订分标段施工承包合同的建筑业企业,其完成的工作量不满足上述要求,但超过1亿元的,可申报参建单位。

对于投资20亿元以上的超大型建设工程,可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由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共同申报。

第十六条

申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发生过质量事故、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事件的,不得申报鲁班奖。

第四章

申报和初审

第十七条

申报工程由承建单位提出申请,主要参建单位的资料由承建单位统一汇总申报。

(一)地方建筑业企业通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申报;有关行业的建筑业企业通过该行业建设协会申报;有关单位系统的建筑业企业通过该单位申报。

(二)有关行业的建筑业企业申报非本专业工程的,其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应征求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的意见,其他专业工程应征求相关行业建设协会的意见;地方建筑业企业申报专业工程的,应征求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三)受理申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和有关单位,应依据本办法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在鲁班奖申报表中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征求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正式行文向中国建筑业协会推荐。

第十八条

申报资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主要内容

1、申报工程、申报单位及相关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程立项批复、承包合同及竣工验收备案等资料;

3、工程彩色数码照片20张及5分钟工程影像资料。

(二)要求

1、申报资料由申报单位通过“中国建筑业协会网”传送电子版,并提供鲁班奖申报表原件2份和书面申报资料1套;

2、鲁班奖申报表中需由相关单位签署意见的栏目,应写明对工程质量具体评价意见;

3、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材料和印章应清晰,容易辨认;

4、申报资料要准确、真实,如有变更应有相应的文字说明和变更文件;

5、工程影像资料的内容主要是施工特点、施工关键技术、施工过程控制、新技术推广应用等情况,要充分反映工程质量过程控制和隐蔽工程的检验情况。

第十九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秘书处依据本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要求对当年申报的工程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告知推荐单位。

第五章

工程复查

第二十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组成若干复查组对通过初审的工程进行复查。

工程复查专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建设)协会和中国建筑业协会直属会员企业按条件推荐,经中国建筑业协会遴选后组成鲁班奖工程复查专家库,每年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抽取。复查专家每年更换三分之一,原则上每位复查专家连续参加复查工作不超过三年。

第二十一条

工程复查的内容和要求:

(一)听取申报单位对工程施工和质量的情况介绍。

(二)听取建设、使用、设计、监理及质量监督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复查组与上述单位座谈时,受检单位的人员应当回避。

(三)查阅工程建设的前期文件、施工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等。

(四)实地检查工程质量。复查组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和部位应予满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

(五)复查组对工程复查情况进行现场讲评。

(六)复查组向评审委员会提交复查报告。复查报告要对工程的整体质量状况做出“上好”、“好”、“较好”三类的评价,并提出“推荐”或“不推荐”的意见。

第六章

工程评审

第二十二条

鲁班奖评审设立评审委员会,由21人组成。其中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至4人。评审委员须是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有丰富实践经验,并在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

第二十三条

评审委员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建设)协会和中国建筑业协会直属会员企业按条件推荐,经中国建筑业协会遴选后组成鲁班奖工程评审专家库,中国建筑业协会每年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抽取。评审委员每年更换三分之一,原则上每位委员连任不超过三年。

第二十四条

评审委员会通过听取复查组汇报、观看工程录像、审查申报资料、质询评议,最终以投票方式评出入选鲁班奖工程,报会长会议审定后,在“中国建筑业协会网”或有关媒体上公示。

第七章

第二十五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每两年召开颁奖大会,向荣获鲁班奖的主要承建单位授予鲁班金像和获奖证书;向荣获鲁班奖的主要参建单位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

地方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和获奖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获奖单位和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第二十六条

获奖工程的建设单位可向中国建筑业协会申请颁发鲁班金像作为纪念。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复制鲁班金像、奖牌和证书。如有违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为交流和推广创鲁班奖工程经验,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编辑出版创建鲁班奖工程经验汇编、专辑等。

第八章

第二十九条

鲁班奖复查工作与评选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凡参与鲁班奖工程复查与评选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及有关纪律规定,严禁收取任何单位或个人赠送的任何礼品、纪念品和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第三十条

工程复查和评审专家实行回避制度。复查专家不得参与复查本单位的申报工程。评审专家不得选自当年有申报工程的企业。

第三十一条

申报鲁班奖工程的受检企业不得弄虚作假。申报企业和工程复查、评审专家以及参与相关工作的所有人员,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为申报工程拉选票。

第三十二条

各有关方面接待复查组的安排从简,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赠送任何礼品、纪念品和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工程复查工作无关的参观活动。

第三十三条

凡违反本办法及有关纪律规定,情节严重的,对申报企业取消参评资格;对复查、评审专家取消复查或评审资格,并终身不得再进入中国建筑业协会专家库;对工作人员建议所在单位给予严肃处理,属中国建筑业协会的工作人员,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第九章

第三十四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对获奖工程实行回访制度,跟踪了解工程在使用运行过程中的情况,获奖工程如发现质量问题,中国建筑业协会要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经鉴定确实不符合鲁班奖评选条件的,有权做出取消该工程鲁班奖称号的决定。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国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7年起施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3年修订)》(建协〔2013〕24号)同时废止。附件1: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工程类别划分

(一)住宅工程

住宅工程包括住宅小区、公寓、单体住宅、群体住宅和以住宅为主的综合楼等工程。

(二)公共建筑工程

公共建筑工程包括教育科研、商业服务、医疗福利、文化娱乐、旅游服务、体育、邮电、客运、办公、会展、广场及纪念性等工程。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工业工程包括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石油、石化、化工、电力、机械、建材、核工业、机电、轻纺等工程。

交通工程包括公路和铁路的线路、桥梁、隧道,铁路编组站,货运码头、港口,水运船闸、航道、造船厂,机场场道、货运站等工程。

水利工程包括水坝、水闸、引水、灌溉及排水泵站、堤防等工程。

(四)市政园林工程

市政园林工程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设施、供气、供暖、给水、排水、水处理、公园、动物园、植物园等工程。附件2: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申报工程规模要求

一、住宅工程

(一)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

(二)非住宅小区内的建筑面积为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高层住宅。

二、公共建筑工程

(一)3万座以上的体育场;

(二)5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三)3000座以上的游泳馆;

(四)1500座以上的影剧院;

(五)高度350米以上的电视发射塔或投资2亿元以上的其他构筑物工程;

(六)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或2万平方米以上的群体古建筑重建工程;

(七)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学校、医院、科研等群体建筑工程;

(八)上述

(一)至

(六)项未列入的,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单体公共建筑工程。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一)工业工程

行业、项目 计算单位 规模

冶金工业 烧结 烧结机面积平方米 90以上

焦化 碳化室高度 米 4.3以上

采矿 年采矿量 万吨 60以上

选矿 年处理原矿量 万吨 60以上

球团 年产量 万吨 100以上

铁合金

高炉

转炉

连铸

轧钢 有色金属工业

氧化铝厂

电解铝厂

镁厂

碳素厂 镍联合企业 其它有色金属联合企业 重金属加工厂

轻金属加工厂 行业、项目 砂矿采选厂 脉矿采选厂

岩金矿采选厂

其它有色金属工业 功率 千伏安 12500高炉容积 立方米 1000转炉容量 吨 50年产量 万吨 50年产量 万吨 30年产量 万吨 30年产量 万吨 5年产量 万吨 0.5年产量 万吨 1年产量 万吨 1年产量 万吨 3年产量 万吨 2年产量 万吨 5计算单位 年采选矿石量 万吨年采选矿石量 万吨年采选矿石量 万吨投资 亿元 1.5以上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规模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70 100煤炭工业

矿建立井 井筒深度 米 500以上

矿建斜井 井筒长度 米 700以上

矿建平硐 长度 米 1000以上

其它煤炭工程 施工工作量 万元 5000以上

石油工业

油气田主体配套建设工程

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 行业、项目 年产原油 万吨 30年产天然气 亿立方米管道长度 千米 500管道长度 千米 400管道长度 千米 300管道长度 千米 200计算单位 以上 以上 以上(直径

273mm—323mm,设有首末站)

以上(直径

406mm—508mm,设有首末站)

以上(直径

660mm—813mm,设有1座以上站场、1座以上阀室)

以上(直径

1016mm—1219mm,设有1座以上站场、1座以上阀室)

规模

6管道长度 千米 100以上(直径

1420mm以上,设有1座以上站场、1座以上阀室)其他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 投资 亿元 3以上 炼油厂 其它石油工程 石油化工工业

气体处理工程 乙烯装置 聚乙烯装置 聚氯乙烯装置 聚丙烯装置 合成氨装置 合成橡胶 合成树脂 其它石油化工工业 化学工业

硫酸厂 磷酸厂 醋酸厂 纯碱厂 烧碱厂 磷铵厂 年加工原油 万吨 250投资 亿元 1日处理量 万立方米年产量 万吨 15年产量 万吨 20年产量 万吨 20年产量 万吨 20年产量 万吨 30年产量 万吨 2年产量 万吨 2投资 亿元 1年产量 万吨 20年产量 万吨 10年产量 万吨 10年产量 万吨 20年产量 万吨 5年产量 万吨 20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2 行业、项目 计算单位 规模

磷矿 年产量 万吨 30以上

硫铁矿 年产量 万吨 30以上

塑料厂 年产量 万吨 2以上

化学纤维单体 年产量 万吨 2以上

甲醇

尿素

橡胶轮胎加工厂

其它化学工业 电力工业

火力发电厂(站)

水力发电厂(站)

风力发电厂(站)

变电站

其它电力工业 核工业

核电站 机械工业

冶金矿山设备 石油化工设备

工程机械

发电设备、大电机厂 通用设备厂 行业、项目 年产量 万吨 30年产量 万吨 30年产量 万套 30投资 亿元 1单机容量 兆瓦 300总装机容量 兆瓦总装机容量 兆瓦变电电压 千伏 500投资 亿元 2单机容量 兆瓦 600年产量 万吨 0.5年产量 万吨 0.5年产量 万吨 0.5年产量 兆瓦 300投资 万元 3000计算单位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规模

250 50 汽车厂 年产量 万辆 5以上(一般汽车)

0.1以上(重型汽车)

拖拉机厂 年产量 万台 0.5以上(轮胎式)

0.1式)

柴油机厂

其它机械工业森林工业

独立森工局

其它森林工业建材工业

水泥生产线

玻璃生产线

矿山生产线 轻工业

化学纤维厂

棉纺织厂

印染厂 造纸厂 年产量 万马力总投资 万元 1000年产木材 万立米总投资 万元 1000日产量 吨 3000日熔量 吨 500年产量 万吨 100年产量 万吨 棉纺锭 万枚 5年产量 亿米 0.5年产量 万吨 1以上(履带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单体0.5以上 长丝0.3以上 短丝0.6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15 制糖厂 日处理原料 吨 500以上

行业、项目 计算单位 规模

盐厂 年产量 万吨 海盐20以上

井、矿盐10以上

毛纺、麻纺、绢纺 纺锭 万枚 0.5以上

合成脂肪酸 年产量 万吨 0.5以上

合成洗涤剂 年产量 万吨 1以上

手表(新建)年产量 万只 40以上

缝纫机(新建)年产量 万架 15以上

自行车(新建)年产量 万辆 30以上

塑料制品 年产量 万吨 0.5以上

其它轻工业(包括医疗机械)投资 万元 1000以上

(二)交通工程

1、铁路工程

(1)长度50公里以上的单线或30公里以上的双线(多线)新建铁路综合工程;

(2)连续长度80公里以上的扩建铁路(含增建二线)综合工程;

(3)大型编组站、集装箱中心站、动车段综合工程;

(4)长度1500米以上的铁路特大桥或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结构复杂,科技含量高的铁路大桥;(5)长度3000米以上的单线铁路隧道、2000米以上的双线铁路隧道或1000米以上的多线铁路隧道;

(6)长度100公里以上的铁路电气化、通信信号、列控工程;

(7)投资5000万元以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具有示范性,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其它铁路工程。

2、公路工程

(1)全长3000米以上或单跨300米以上的独立特大桥或独立大型互通立交桥;

(2)长度2000米以上的公路隧道;(3)长度5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4)长度200公里以上的一级公路;

(5)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立交及其它大型交通工程。

3、水运工程

(1)年吞吐量100万吨以上杂货、300万吨以上散货或30万标箱以上集装箱的沿海港口;

(2)年吞吐量60万吨以上杂货、100万吨以上散货或10万标箱以上集装箱的内河港口;

(3)沿海通航10000吨级以上船舶或内河通航300吨级以上船舶的航道;(4)通航300吨级以上船舶的渠化枢纽或船闸;(5)投资1亿元以上的修造船厂及其它水运工程。

4、民航工程

机场飞行区等级4D以上的工程。

(三)水利工程

1、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的水库工程;

2、过闸流量1000立方米/秒以上的拦河闸;

3、装机流量50立方米/秒以上或装机功率10兆瓦以上的灌溉或排水泵站;

4、高度70米以上土石、100米以上混凝土或浆砌石的水工大坝;

5、重现期50年以上的一级或二级堤防工程;

6、投资1亿元以上的其它水利工程。

四、市政园林工程

(一)桥面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立交桥或20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

(二)全长400米以上或单跨80米以上的桥梁工程;

(三)长度800米以上的城市跨河桥;

(四)长度5公里以上的轨道交通工程;

(五)日供水10万吨以上的供水厂或日处理10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

(六)日处理1200吨及以上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

(七)日处理1200吨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

(八)占地5万平方米以上且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

(九)投资1亿元以上的其它市政园林工程。

关于修订《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说明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3年修订)》(建协〔2013〕24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14年实施以来,对鲁班奖评选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建筑业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业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取得了很大成绩。为适应我国建筑业发展的新形势,确保鲁班奖评选工作的科学、客观、公正,经研究,对《办法》有关内容进行修订,说明如下:

一、《办法》中关于鲁班奖每两年获奖工程数额不超过200项的规定已实行8年,在此期间我国工程建设规模逐年提升,符合鲁班奖评选条件的工程逐年增加,应广大建筑业企业和各地建筑业协会、行业建设协会的要求,并经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将《办法》第五条中“获奖工程数额不超过200项”修改为“获奖工程数额不超过240项”。

二、鲁班奖申报工程需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经历不同气候条件的考验,以证明其质量的稳定性。为更加明确对申报工程使用时间的要求,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中“并经过一年使用没有发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修改为“并经过一年以上使用没有发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

三、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不断加大,投资数十亿甚至过百亿的大型工程多数由建设单位分标段发包给若干家总承包单位,如由其中某个总承包单位牵头申报鲁班奖,在组织协调上会遇到一些困难。为鼓励大型建设工程整体争创鲁班奖工程,在《办法》第十五条增加“对于投资20亿元以上的超大型建设工程,可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由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共同申报”。

四、增加有关构筑物工程的规定。将《办法》附件2第二节“公共建筑工程”第(五)款“高度350米以上的电视发射塔”修改为“高度350米以上的电视发射塔或投资2亿元以上的其他构筑物工程”。

五、近年来,古建筑群重建工程数量有所增加。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适应古建筑群的申报评选,将《办法》附件2第二节“公共建筑工程”第(六)款“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工程”修改为“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或2万平方米以上的群体古建筑重建工程”。

六、为适应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形势发展及工程承包特点,对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规模作出调整。

附件2:

鲁班奖申报程序说明

鲁班奖申报资料包括上网资料、书面资料和影像资料3部分。

一、上网资料的申报

上网资料是指通过互联网提交的电子版申报资料。申报程序和要求如下:

1、申报单位上网申报前须获得申报卡(含有卡号和密码)。我会将申报卡发放到各推荐单位,由各推荐单位转发给申报单位。一个申报卡对应一个申报工程。联合申报时,申报卡将发放给第一申报单位。

2、申报单位获得申报卡后,登陆中国建筑业协会网站主页(http://),点击“鲁班奖网上申报系统入口”,点击并阅读“资料申报说明”后,点击“企业上网申报资料—申报入口”,进入卡号和密码输入界面,输入卡号和密码后,进入上网资料填写界面,按资料申报说明的要求输入相应内容。上网资料申报过程分为两阶段(五步骤),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第一阶段为基本资料申报阶段(步骤

一、步骤二),第二阶段为全部资料申报阶段(步骤

三、步骤

四、步骤五)。基本资料是指“申报单位”、“申报工程”、“参建单位”和“相关单位”4个菜单选项需要输入的内容。全部资料是指包括上述基本资料在内,另加上 “工程照片”、“人物”、“图纸”、“技术资料”和“证明材料”5个菜单选项需要输入的内容。

步骤一:填写基本资料。在上网资料填写界面中,分别点击基本资料的4个菜单选项,进入各界面,输入相应内容。

步骤二:提交基本资料。基本资料输入完成并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菜单选项,进入提交界面,点击“基本资料提交”按钮,即完成基本资料的申报。

步骤三:打印申报表。在申报资料填写界面中,点击“打印申报表”菜单,打印申报表后,持该表到有关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步骤四:上传全部资料。在申报资料填写界面中,分别点击“工程照片”、“人物”、“图纸”、“技术资料”和“证明材料”5个菜单,进入各界面,进行相应的资料上传。

步骤五:提交全部资料。完成上面5个菜单选项的资料填写并检查无误后,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再次点击“提交”菜单,进入提交界面,点击“最终提交”按钮,即完成上网资料的申报工作。

二、书面资料的申报

1、申报表

申报单位在完成网上申报第一阶段工作后,打印并装订2份申报表。按照申报表中的说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证明材料和工程照片

证明材料是将上网申报的证明材料电子版制成纸质版本;工程照片是将上网申报的20张工程照片冲印成6寸彩色照片并附说明。证明材料统一采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工程照片制成影集。

三、影像资料的提供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相关文章:

鲁班建筑文化07-07

中国建筑精神08-22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11-27

中国传统木构建筑06-28

中国绿色建筑行动07-29

中国传统建筑构建06-02

中国建筑特征论文05-15

中国建筑文化论文05-15

中国建筑赏析论文05-16

材料中国建筑范文05-28

上一篇:印刷复习提纲下一篇:足球教练员致家长的一封信 训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