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实习培训总结

2024-07-01

律师实习培训总结(精选6篇)

律师实习培训总结 第1篇

律师实习培训小结 6月16日,2014年省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律师集中培训结束,今年共有一百五十多人参加实习律师培训。本次培训授课的教员都来自法律实务部门的领导和南京地区律师行业在各个专业领域表现突出的律师。培训课程上,注重技能和实务,结合南京法律服务市场的特点和法律服务主要领域,对实习律师进行岗前培训。我作为一名刚入行两月的实习律师,在经过此次集中培训我受益良多,对此主要有以下两点培训结业总结:

一、本次培训课首先由律协的几位领导授课,培训涉及内容:律师执业道德与律师执业规范的必要性、重要性,从总体上让我了解了律师行业的特点。首先,律师执业规范是律师执业道德的抽象具体化。律师行业的内容是鉴于社会冲突的焦点中,律师作为社会冲突问题的调节器应当具备很好的执业道德规范,在此前提下公正合理的适用法律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其次,律师执业道德规范是律师安全执业的有效保障。律师行业内容复杂性预示了律师执业的风险性。作为一名执业律师认真遵守律师执业道德规范,可以保障自己的职业生涯得到律师组织的认可。最后,律师行业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律师执业过程中应处理好与各类人员的关系。律师与客户、法官、检察官等人员关系处理有所不同应当区别对待。律师应当在不损害公共利益的条件下,合理适用法律使当事人的利益依法最大化;律师与与法官、检察官应当彼此相互尊重的前提下进行工作间的沟通,彼此之间不应存在特殊关系并以此对当事人有所执业之外的承诺。

二、随后的培训是从事多年职业的专业性律师对各专业性法律服务的学习指导。其涉及领域包括:传统民事诉讼业务的办案经验总结、传统刑事业务的办案心得、合同纠纷业务的审查注意问题、经济社会最普遍的劳动争议案件劳资纠纷、医疗纠纷涉及的法律业务及一些非诉讼业务办理。以上的培训内容包括各资深律师对相关法律的理解行政程序中的细节问题、取证的技巧,更为重要的是在每一堂培训课上,各培训律师均细心地将其办理各类专业性案件的多年工作经验对我青年律师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提醒。在传统的案件办理中,律师应当遵循律师业务指引性文件,在此基础上做好律师代理工作,确保律师安全执业的基础上最大化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律师与客户当事人之间利益价值的双赢。保证律师与参与案件各类人员之间的平衡关系,最终实现律师执业环境的良性化发展。短暂的实习培训即将结束,此次律协组织的集中培训,是律师协会对青年律师的关怀,是各专业领域具有多年经验的资深律师对青年律师的眷顾。对此,作为刚入行不久的实习律师,我会严格遵守律师执业规范,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保证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篇二:实习律师培训的学习心得体会

实习律师培训的学习心得体会

作者:广东耕兴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周争锋

深圳市2010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岗前教育培训班于8月21日—8月30日在深圳市金盾剧院举办。我是八百多名学员中的一员,故而有幸参加,收获也颇丰。一位同样是实习律师的网友让我写点我的学习心得和体会,好让其学习和参考一下,希望能对他有点帮助。我就随手写了这点东西,对网友也算是有个交代,对自己也算是个提高的过程吧。我的这点学习心得和体会,大多是我在坐公交车时思考和构思的,今天来办公室后才把它整理出来,不足或不到之处,望见谅。

下面我就几个我认为重要的几个问题谈谈我的看法;一有关“万金油”律师和专业律师的问题

从第一天李会长讲课开始,就有好多律师讲我们律师应走专业化的道路,要一门精,不要样样都懂,样样又都不行。好多律师都好拿英美、香港来举例,证明律师专业化的重要性。直到后来一位律师讲到台湾律师的情况时,说人家台湾的高雄平均每2个半律师就有一个所,且大多律师都是“万金油”律师,专业化程度不高。我就在想,为什么台湾会和英美,香港不一样呢?难道台湾的市场经济不发达吗?显然不是。那是什么呢?突然我恍然大悟了,我明白了,两者区别的最根本原因在于两者处在不同的法系,也就是我们通常讲的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

我们大家都知道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在法律适用上要证明问题或者说论证某一观点时的论证方法不同——前者习惯用归纳的形式,后者者习惯用演绎形式。归纳有时叫做归纳逻辑是论证的前提支持结论但不确保结论的推理过程。归纳是从个别性或特殊性知识的前提得出一般性知识的结论的推理。它是一种或然性的推理,即前提真结论未必真。它是从一系列具体事实概括为一般原理的推理方法。透过大量的现象来抓本质,将一定的事实(现象、过程)归入某个范畴,并找到支配的规律性。大陆法系则是演绎法,特征是从一般到个别,也就是从一般的原理为前提去论证个别事物,从而推导出一个新的结论。这样的论证问题方法的差异表现在立法上就是——英美法系采用的是判例法,大陆法系则是成文法。判例法其基本原理是“遵循先例”,即法院审理案件时,必须将先前法院的判例作为审理和裁决的法律依据;对于本院和上级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所处理过的问题,如果再遇到与其相同或相似的案件,在没有新情况和提不出更充分的理由时,就不得作出与过去的判决相反或不一致的判决。法院的审级越高,其判例适用的范围就越广,所有法院必须考虑本院以前的判例;上诉审法院一般也要受自己判例的约束,最高审级法院判例,对所有下级法院都有约束力。大陆法系则是规则明确、系统。规则之间的逻辑关系构成一个概念体系、制度体系,运用容易。是指从一个大前提出发来得出一个结论。一个大前提,一个小前提,如果大前提包含了小前提,从而得出一个确定的结论。例如大前提,人都会死。小前提,苏格拉底是人。结论,苏格拉底会死。在实行判例法的国家,由于长期的历史积累,各国的判例浩如烟海,使得这些判例法国家的诉讼越来越职业化,对法律界人士的专业化要求程度也就更高。律师要做的最重要的事也是从卷帙浩瀚的判例汇编中搜觅出自认为最利于自己的当事人的判例,并精巧地运用区别技术。判例法将创制法律的权利交给了法官,法官就成了立法者,可以说法官每天都在创设新的法律,只要他们审理案件,其审理的过程也就是立法的过程。英美国家法官断案遵循“遵从先例”原则,就是从以前判断的先例中抽取其法律原则和精神以作为以后断案的准绳,每个有拘束力的案例大多收编进判例汇编,导致判例汇编浩如烟海,即使是以之作为职业的法官也是棘手难从,没有长期的法学专门训练是根本无法驾驭判例法的。这样形成严重的职业门槛,法律行业成为巨大的产业,全社会在法律的规制下运转,普通人根本就是处于法律人的统治之下。判例浩如烟海,相应的法律也就是浩如烟海了,在这样的国家,要想成为“万金油” 律师那是绝对行不通的。单单就一个法学领域的法律就天天有新的,天天需要律师去领会和掌握,律师们那里还会有心思学习其他的呢?律师们想专业化程度不高也不行啊。也就是说在实行判例法的国家,律师想成为“万金油”型的是想都不用想的事,而不是你律师个人愿意不愿意的事。人家英国就单单从律师一开始入职就分工明确,即事务律师与出庭律师。在实行成文法的国家,相对而言法律不如判例法国家那样浩如烟海,也就是有立法权的机关制定几个重要的部门法,一年也出不了几部法律,即便是加上司法解释一年也不是很多。一年下来我们的法律远远不及判例法国家的法律多,相对而言就好掌握些。在大陆法系国家,律师要做的在于从现存的法律规定中找到适用的法律条款,将其与事实相联系,推论出必然的结果。成文法直接建立在抽象的法律思维与社会经验之上,就是直接将法律原则和精神规定进法律,不需要法官对案例进行归纳整理。即便是没有长期的法学专门训练,只要把为数不多法律条文给搞明白,弄清楚了,就可以说你懂得法律了,法律职业的门槛相对的也就低一些,专业化程度要求也就没那么高了。这样大大减少法官与律师的工作量,律师也就有时间和精力多学几门法律,多涉及几个领域了。这样也就有了个别称叫“万金油”律师。当然伴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所触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多,每个人的精力有限,正真包打所有官司的“万金油”律师将要不存在了,但是在实行成文法的国家里,律师的专业化程度不高确实是个不争的事实。篇三:实习律师集中培训心得 2015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心得体会 2015年第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在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举办,从5月4日开始,至6月3日结束,为期一个月。我有幸参加了这个三十天的集中培训。期间,各位资深律师和法官给我们带来了精彩而实用的课程,不仅涵盖了民商事、刑事和行政诉讼事务,还包含知识产权、公司法、会计知识等非诉讼实务,更有实弹射击等精彩的活动,使我获益良多,现总结以下几点:

一、律师要有法律的信仰。

在陈锡康律师的课上,他引用了胡乔木先生的话:“你戴着荆棘的皇冠而来,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律师,神圣之门、又是地狱之门。但你视一切险阻诱惑为无物。你的格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惟有客观事实才有最高的权威。” 他告诉我们律师应当时刻谨记律师的职业伦理,要有对法律的信仰。如果一个法律人都不信仰法律,这将是非常可怕的一件事。在任何一个国家的法治道路上,可以说,没有律师就没有法治。律师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律师既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邪恶,而是通过参与司法活动的整体过程去实现并体现正义。有一句著名法谚:“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然而信仰法律并不是一般的“街头正义”,也不是普通人的“道德规范”,即使是罪大恶极的杀人犯法律也赋予其辩护律师为其无罪或者罪轻辩护的权利,被告辩护律师的责任,在于保护被告免于在犯罪证据不明确的情况下被判刑;如果被告罪证确凿,原则上是争取最低的刑罚。这是一种程序的正义,无关法律人的道德,像是“计程车规则”,律师做的就是“立场决定脑袋”的工作,律师所做的尽力辩护和说谎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像是说谎,作伪证,贿赂法官检察官等等这些就是违反职业道德了。我们

作为“准律师”,一定要谨记这一点,信仰法律,信仰正义。

二、律师要有严谨的精神。

在每一位老师的课上,我都深深地体会到老师们严谨的精神。律师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其一定要严谨细致。这一点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第一,要注重细节。不管是诉讼业务还是非诉业务,都必须注重细节。每一个细节上的错误都可能导致很大的问题。第二,凡事都要准备充分,才能占得先机。如果准备充分,在讨论和对话中就可以拿出有力的论点说服对方,在见客户的时候可以给对方留下好的印象。最近有一个典型的例子,明星范冰冰聘用的律师就是因为其不严谨的工作态度,出具的所谓“声明函”错漏百出,最后贻笑大方。因此律师务必有时刻抱有谨慎的态度。

但是,工作难免会出现错误,但一定注意不要犯同样的错误。对于错误一定要“检讨”。林泰松律师说“失败并不是成功之母,检讨才是成功之母”。对于别人给自己指出的错误,优秀的律师会认真琢磨,不会再犯第二次。但有的律师却总是重复地犯同样的错误,根本原因在于“不上心”,没有把自己的错误当成一件重要的事,仅仅停留在“知道”层面,而没有真正记在心里。这是本质问题,其他表象问题都是从这分支出来的,体现在各个方面:比如研究、写作、与客户沟通等。对于自己的错误要有责任感。有的律师认为自己犯了错误只要没有外在惩罚就没有直接后果,因为有合伙人在把关和承担。这种想法是非常消极的。律师不能消极地面对自己的错误。律师要有自律、自省意识,不能总等着别人指出自己的错误,要“每日三省吾身”,积极认识、评价与提升自我。

三、律师要有专业的能力。

专业能力,是一名律师安身立命之本。课上的每一位老师无不印证了这一点。具体而言,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律师要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从各位成功的资深律师的讲课中,可以看出真正走向成功的律师必然是有着很好为人修养和专业素养的律师。而那些靠着走歪门邪道去执业赚钱的律师必然都会断送自身。从各位成功的律师身上,不难看出,虽然他们有的已腰缠万贯,在业内享有崇高威望和声誉,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十分擅长,但他们都依然保持着谦逊的态度和不断学习的精神。我想这就是对自身为人和专业知识上的严格要求。从为人上说,律师这个职业是个需要广泛的人际脉络的行业,而良好人际关系的建立必然需要良好的修养和为人。而对于专业素养而言,只有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锻炼出高超的执业技巧和积累丰富的执业经验,才能不断的为当事人提供优良的法律服务,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要想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就需要我们不断的去学习,特别是对于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中国而言更是如此,法律的不断膨胀与更新,使我们时刻不能忽略学习。所以说,从培训中给我们年轻律师的一个主要启发就是要不断的学习,从为人和专业知识上严格要求自己,加强素质修养。其次,律师执业必须向专业化方向发展,进行分工合作。以前总以为律师是什么案子都要做的、什么案子都能做的。但听了各位资深律师的讲课,才发现自己的这种想法和观点是十分错误的。随着律师的增多,律师业竞争的激烈,“万金油”式的律师肯定是要被淘汰的,而只有在某一专业领域有专长,能够做出自己特色和名声,才有发展前途。这就要求我们年轻律师要根椐自身特点,选好自己执业的主攻方向,在此方向上多下功夫,多加积累,做出自己的特色和水平。这样不仅能够使自己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而且能够做的比“万金油”式的律师轻松的多。而全能式的律师不仅会使自己非常辛苦而且很难做出水平,也就很难很好的去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为一个律师不可能擅长所有的专业领 域,对自己不熟悉领域进行执业,必须是一个全新的学习过程,做起来也会比较辛苦和困难。所以只有专业化、品牌化,才能跟得上社会的进步、适应社会对法律服务的要求,在激烈的法律服务市场中脱颖而出,走向成功。以上就是这次培训所给我带来的几点体会和收获。最后,我认为这次培训的最大意义也就是给我们中山、江门、茂名的各位实习“准律师”提供了一个学习和交流的机会。每位参加此次培训的实习律师都应该借此机会,围绕培训内容好好的进行总结,规划好自己的的律师职业生涯。

广东万里海天律师事务所 黄彦斌

学号:007篇四:2012年实习律师培训学习总结 2012年实习律师培训学习总结-学习总结

在即将成为一名正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前夕,我非常荣幸地参加了苏州市司法局在常熟市委党校举办的“苏州市实习律师培训班”,听取了江苏省和苏州市司法厅律管处领导关于律师执业道德的教育、毛勤勇律师关于办理刑事案件经验的介绍、邵雪明律师关于办理民事经济案件经验的讲座以及朱伟律师关于处理非诉讼事务相关问题的讲座,并赴苏州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沙家浜接受了革命传统教育和实习律师宣誓仪式。两天时间虽短,但三位知名律师的讲座给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使我不仅从执业理念上,而且从业务能力上都得到了一次极为难得的洗涤和飞跃。现将本人在该次培训中的一些心得体会简要汇报如下。从内心深处将,我认为有一颗爱心是一名合格律师的立业之本。对于一名刚刚执业的律师而言,知名度不高,业务能力有限,只能接一些标的额不大的民事案件,所接触的当事人也往往是社会底层的普通群众。他们收入不高,生活拮据,但又常常发生一些工伤、交通、医疗事故。但他们遭遇不幸时,没有什么人可以帮助他们,而只能用有限的钱聘请律师为他们伸张正义。试想,如果作为一名律师,对于他们委托的事项不够尽心尽力,不要说做一名律师了,就是一个卖菜的大嫂也比自己强。所以我觉得,做一个律师首先要做一个正直的人,一个有同情心的人,一个负责任的人。人活在世上,就那么几十年,无论是锦帽貂裘,还是衣衫褴褛,都少不了一死。所以关键是生活的质量。什么样的生活是有质量的生活呢?我觉得应该是快乐的生活。快乐从哪里来?泡吧能带来快乐吗?大吃大喝能带来快乐吗?其实那些根本不叫快乐,只是暂时地忘却自我,一旦一个人静下来了,就会特别的孤独。但是,如果你去帮助别人,如果你让别人得到快乐,你从中所得到的快乐将是深层次的,更有持久的。在人生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黑暗中摸索,当你握住别人的手,别人也会握住你的心,这样彼此都能得到温暖。所以,我更应该感谢那些接受我帮助的人,因为正是他们让我得到了快乐。我的床头一直放着一本圣经和一本赞美诗,虽然我不经常看,但是看到他们,我的心里就十分宁静。我有时候也去教堂,听唱诗班唱着好听的歌,也跟着主唱放开嗓子,歌颂生命,歌颂生活。感谢造物主赐予我们一颗能够感受到快乐和痛苦的心,也谢谢他赐予我们的每一个微笑和每一个平静的问候。在那里我知道只有爱是快乐的渊泉。要爱自己的家人,爱自己的职业,爱每一个你认识的或不认识的人。但你带着这样的心情去见当事人的时候,诚信就不是问题了,热情也不是问题了,甚至案件的结果对当事人也不重要了。因为你尊重他,你已经把他的事情当成你自己的事情。老百姓找律师,表面上是请求你帮助他得到某些东西,实际上是因为受到了伤害而希望得到弥补。但你用爱的尊重的心去对待他们的时候,他们已经接受你了。

也许你会问,在普通的民事案件中你可以有上面所说的那种态度,但在纯经济的纠纷中也有这种必要吗?回答是肯定的。经济学上有个名词叫做“为了最大多数人的幸福”,衡量一个事情的好坏往往是看它是否有利于“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如果这个标准成立的话,那么一个自由的经济体是必要的。在这个经济体中,每个人都可以自由的劳动,自由地用自己的劳动换取别人的劳动。这就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它拒绝欺骗,拒绝暴力,拒绝一切妨碍自由的行为和阻力。从这个意义讲,你维护了经济上的自由(这种自由其实已经包括了公平),你就为“最

大多数人的幸福”作出了自己的贡献,这种爱虽然不明显,确实深刻而持久的。同样,在处理非诉讼事务中同样如此。篇五:实习律师培训总结

杭州集中培训总结浙江省律师协会培训总结 2014年2月份我在杭州进行实习律师的集中培训。培训的内容涵盖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律师执业管理规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律师实务知识和执业技能等。这十四天的培训是紧凑而有序的。之所以说紧凑,是因为课程安排非常紧密,每位老师讲一个半天,而且周六周日也包括在内;有序是,这次培训纪律公开透明,充满人性,比如组织者承诺我们都有三次无理由请假的机会(书面请假),惩罚明确,变更通知少且都会提前告知。

现在把学习的内容进行总结,并汇报如下:

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罗杰律师(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通过添加副标题“与年轻同行漫谈”的形式,告诉我们这堂课并不像我们脑子里想的那么“标题党”,而是生动而有趣的,是从律师中来,到律师中去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和提出、法治理念以及法治和理念的含义,同时又通过“汶川地震”、“北京奥运会”、“次贷危机”等三个例子揭示出中美两国法治理念的不同,并提出美国实现民主政治的基础,从而告诉我们法律制度,乃至法律理念是同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社会主义理念的支配之下,我们又需要做到五点:

1、忠实于法律,不要随意曲解法律,更不要在法律之外进行主观臆造;

2、独立于当事人,不要将自己混同于当事人,更不能成为当事人的附庸;

3、不畏权势、敢于坚持,以法律作为抗衡

强权的武器,自尊自强;

4、大气、宽容,不要事事锱铢必较,有所失必有所得;

5、甘于寂寞和孤独,大凡有所成就的人,都能够忍受住寂寞,忍受住平淡无味的生活,在默默无闻中锐意进取,且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关于律师如何避免执业风险。徐宗新(浙江靖霖律师事务所——浙江首家专门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事务所)、杨京军(浙江东唐人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分别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角度,给我们传授在目前执业风险最大的刑辩领域,如何做到在咨询、会见、阅卷、调查、开庭、接待等法律服务过程中,尽职尽责的同时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当然除了在技术层面下功夫外,在执业伦理方面,给自己加上一个道德的紧箍。马骏律师(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围绕《重庆打黑惊曝“律师造假门”》,结合律师职业的起源和社会对律师的期望,对律师职业伦理进行了深入的剖析,总结出律师行业的五性——自治性、服务性、专业性、法律性、政治性,以及律师执业的三个层次——基本底线伦理、严格履行职责、追求公平正义,同时要求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律师的商业机能和专业机能、当事人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追求个人价值和集体理性价值之间的关系。何延法律师(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以自己从业二十余年的经验和担任省律师协会省律协纪律与惩戒委员会主任的职务经历,通过一个个真实生动案例,给我们敲响切莫违纪(违法犯罪)的警钟。当然更也不能忘记自身的使命和责任,冯震远(浙江百家律师事务所)律师和陈有西律师(京衡律师集团)分别以“律师的使命和责任:兼谈

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和“中国律师执业现状和律师使命”为题,告诉我们牢记使命和责任是优秀律师应有的品质。其中我对陈有西那句“进可匡扶正义,退可养家糊口”可谓推崇备至。关于律师行业的发展现状、实习律师拓展业务和成长。针对这些问题,给我们上课的律师分别作了解答。省律协陈三联秘书长以翔实的数据和比较分析的分析方法,让我们得以在宏观的层面,了解了浙江律师行业律师的人数及构成情况、业务情况、与全国其他法律服务发达地区(主要是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地)的差距和浙江律师业发展前景。郑金都律师(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以“青年律师的职业素质与律师业务的拓展”为题,分别从对“律师的认识”、青年律师的职业素质、律师业务的拓展等三个方面,结合自身是如何做律师以及如何要求和培养律师(助理)等内容,为我们近距离揭开六和所能取得今天的成就的秘密。来自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的章晓洪律师,以自己成长为例,提醒我们注意风险,鼓励我们拓展非诉业务,要求我们面对当事人要不卑不亢(这四个字很多律师都曾在课堂中提起,所谓自重者人重之的道理使然)。徐巍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以似大学师者的风范给我们讲述如何将谈判的技巧运用于律师执业过程之中。轻松活泼的讲课风格,简单易学的讲课内容,让我们上课感觉甚是轻松愉悦。“know something of everything ,know everything of something”成为大家记得最牢的一门成功口诀(当然这句是易记难学)。吴清旺律师(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以自己站着讲课的一贯风格、丰富的身体语言和幽默风趣的授课风格,以既不忌讳

自己“失败”的案例,也不刻意隐瞒自己成功的法门的态度,围绕“细节”向我们娓娓道来。从而使我们明白,不注重细节的律师,注定不会成为一名好(成功的)律师。关于如何从事具体的法律业务。来自浙江省内不同律所和侧重不同专业领域的律师分别向我们传授如何办理“公司法业务”(沈田丰律师)、“合同业务”(楼韬律师)、“房地产开发业务”(史建兵律师)、“尽职调查业务”(金迎春律师)、“知识产权业务”(唐银益律师)、“劳动合同业务”(黄新发律师)、“企业破产业务”(徐伟民律师)、“消费领域业务”(徐宵燕律师)、“人身损害赔偿业务”(赵丽华律师)等。这其中既有所谓的高端业务,也有所谓的传统业务。从各位专业律师的耐心而细心的讲解中,我们认识到律师专业化的内涵和深度,也意识到自身对某领域法律掌握有多浅和感受到需要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的紧迫性。尽管有些业务对应的法律,我们并不陌生,但是该领域内的法律事务却是我们没有接触过,或许在自己很长的执业时间里,甚至有些人一辈子都不可能去接触,比如公司法业务中的上市法律服务、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但是作为一名律师,除了自身有一定的定位外,也不能忽略业务的不确定性,因为你不知道哪天会形势逼人,迫使你去办理某个你未想过办理或未曾办理的案件,更不能无视律师职业本身的综合性,它要求你对一点要什么都应该懂外,还要求你什么都懂一点。只要这样,你才能真正担负起服务好当事人的责任,你才可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

经过这十四天的学习,我们看到是优良的师资配备、紧凑有序的课程安排和丰富精彩的讲座内容,收获的是老律师们积累多年所提炼出来的宝贵知识和经验,认识到的是成功的律师靠的是勤勉和坚持,想到的是我们年轻法律人应用青春去诠释的使命和担当。

律师实习培训总结 第2篇

在即将成为一名正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前夕,我非常荣幸地参加了苏州市司法局在常熟市委党校举办的“苏州市实习律师培训班”,听取了江苏省和苏州市司法厅律管处领导关于律师执业道德的教育、毛勤勇律师关于办理刑事案件经验的介绍、邵雪明律师关于办理民事经济案件经验的讲座以及朱伟律师关于处理非诉讼事务相关问题的讲座,并赴苏州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沙家浜接受了革命传统教育和实习律师宣誓仪式。两天时间虽短,但三位知名律师的讲座给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使我不仅从执业理念上,而且从业务能力上都得到了一次极为难得的洗涤和飞跃。

现将本人在该次培训中的一些心得体会简要汇报如下。从内心深处将,我认为有一颗爱心是一名合格律师的立业之本。对于一名刚刚执业的律师而言,知名度不高,业务能力有限,只能接一些标的额不大的民事案件,所接触的当事人也往往是社会底层的普通群众。他们收入不高,生活拮据,但又常常发生一些工伤、交通、。但他们遭遇不幸时,没有什么人可以帮助他们,而只能用有限的钱聘请律师为他们伸张正义。试想,如果作为一名律师,对于他们委托的事项不够尽心尽力,不要说做一名律师了,就是一个卖菜的大嫂也比自己强。所以我觉得,做一个律师首先要做一个正直的人,一个有同情心的人,一个负责任的人。人活在世上,就那么几十年,无论是锦帽貂裘,还是衣衫褴褛,都少不了一死。所以关键是生活的质量。什么样的生活是有质量的生活呢?我觉得应该是快乐的生活。

快乐从哪里来?泡吧能带来快乐吗?大吃大喝能带来快乐吗?其实那些根本不叫快乐,只是暂时地忘却自我,一旦一个人静下来了,就会特别的孤独。但是,如果你去帮助别人,如果你让别人得到快乐,你从中所得到的快乐将是深层次的,更有持久的。在人生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黑暗中摸索,当你握住别人的手,别人也会握住你的心,这样彼此都能得到温暖。所以,我更应该感谢那些接受我帮助的人,因为正是他们让我得到了快乐。我的床头一直放着一本圣经和一本赞美诗,虽然我不经常看,但是看到他们,我的.心里就十分宁静。我有时候也去教堂,听唱诗班唱着好听的歌,也跟着主唱放开嗓子,歌颂生命,歌颂生活。感谢造物主赐予我们一颗能够感受到快乐和痛苦的心,也谢谢他赐予我们的每一个微笑和每一个平静的问候。在那里我知道只有爱是快乐的渊泉。要爱自己的家人,爱自己的职业,爱每一个你认识的或不认识的人。但你带着这样的心情去见当事人的时候,诚信就不是问题了,热情也不是问题了,甚至案件的结果对当事人也不重要了。

律师实习培训总结 第3篇

12年,20个分公司,从最初的为中国财经类专业人士提供金融、财会及其相关教育和职业资格培训,到成为培训内容覆盖财务类、医疗类、法律类、金融类和IT工程类执业资格培训的国际高端综合执业资格培训机构,宏景国际教育集团在一步步拓展和丰富自己的业务领域。

但直到2 0 1 2年1 0月开办美国律师USBAR课程,并在2014年10月拿到美国加州律协权威授权的后续教育培训资质,可以说才真正激发了宏景国际的发展动能,并一举奠定了其在国内业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如今,战略合作美国著名教育机构BARBRI集团,成为BARBRI在中国大陆独家授权合作伙伴,则有望助力宏景国际领先国际律师培训。

“此次宏景国际教育集团与BARBRI的合作,将揭开国内律师国际化职业培训的新一页。”7月23日,在主题为“合作·分享·共赢——中国律师国际化”宏景国际与BARBRI战略合作新闻发布会上,宏景国际教育副总裁胡玉华说。

宏景国际教育总裁郭耀伟、美国BARBRI国际事务部主管纳塔利·乌雷亚、宏景美国律师课程资深讲师刘尔婵、以及国内特邀律师行业人士等出席发布会。

随着中国国内经济快速增长与国际地位不断提高,企业需要的各类国际人才越来越多,更多的海外工作机会与更多的大型海外公司、中外合资企业在中国落户,具有国际视野的专业人才,尤其是法律类专业人才成为各类企业、机构竞相招揽的群体。跨领域跨行业的国际型专业人才需求巨大。

胡玉华表示,BARBRI在美国司法考试培训领域的权威地位无可动摇,其在美国本土市场的占有率在85%以上。宏景与BARBRI展开全面的战略合作,代表BARBRI集团将加大对中国律师的关注度,有助于推动中国律师走向世界。

“宏景国际教育集团与BARBRI的战略合作,意味着宏景将引进BARBRI成熟、优质为教学方法,结合宏景的优质师资,为中国乃至全球华人考生提供更加本土化、贴合中国考生实际的职业培训,培养出更多具有国际视野的律师人才,创造双赢的局面。”胡玉华说。

宏景国际美国律师课程资深讲师刘尔婵认为,目前国内律师服务水平参差不齐,这为专业律师脱颖而出提供了难得机遇。而能在律师行业脱颖而出的律师类型,无外乎工匠型律师、复合型律师以及平台型律师三种。

刘尔蝉表示,工匠型律师往往只专注你于某个细分领域,其成长依赖于大量类似的项目和案子;而复合型律师能够快速成长的前提是可以接触到不同领域、各种类型的项目;至于平台型律师,顾名思义更多的依赖于起步的平台是否足够有影响力。

“无论各自的成长路径和发展方向如何,US BAR(美国律师执业资格)都是很好的‘敲门砖’。”刘尔婵分析,因为有了它,意味着你已经完成了从本土律师到国际律师的转型和跨越。意味着今后你的执业领域、执业平台以及职业水准都更加国际化。

美国BARBRI国际事务部主管纳塔利·乌雷亚也认为,就国内律师群体而言,获得美国律师职业资格,意味着更多的发展机会和选择。

“相比国内同行,除了语言优势外,他更懂国际法律和文化;相比国际同行,除了更懂中国本地法律外,他又更懂中国经济、文化和风土人情。这将为他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工作选择。”纳塔利·乌雷亚说。

胡玉华指出,作为跨行业跨领域的国际高端执业资格培训基地,宏景国际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其管理层基本都是来自各大领域的专业牌照持有者以及拥有海外丰富工作经历的海归。除了提供优质的课程之外,宏景国际还全面研发教辅资料,跟踪学员学习情况,提供学习计划,考前冲刺辅导等全方位的服务。这一些列的探索和努力成就了宏景考生的高通过率。

实习律师炼成史 第4篇

每次跟着师傅到庭,他都有些兴奋,庭辩交锋像是打一场仗,虽然他只是旁听,也感觉乐趣无穷,非常过瘾。而更主要的是,这个过程里,他能感到自己在吸收律师职业的养分,一切都似乎有了奔头。

通过司考是进入律师界的门票。可把一张门票兑现为一只律师的饭碗,其间,需有一段漫长的道路。

经历一条路

2011年圣诞节前,孙明还没找到进入律师这行的门径。此时距离他通过司考已有两年多。

2008年6月孙明从大连一所二本院校的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毕业,大四末曾冲刺北大法硕,未能通过。这年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报名人数1653人,复试分数线为376分,最后录取了176名,孙明差了20多分。

读研的路断了。要是不找工作再考一年,花家里钱不说,爸妈也操心;要是找个本专业的工作,心里不愿意,“我对干工科没什么兴趣,高考填志愿瞅着‘建筑环境’,以为肯定是在建筑基础上增加很多高科技元素,而其实就是在所有的建筑框架做完之后,负责供暖供风”。

所有的打算一时都没有着落。偶然有个去陕南一所中学支教的机会,他就报了名,转眼在那待了半年多。2009年来到北京,找了份教英语的工作,中间辞职回家考了一次公务员,报的是市检察院,“只收4个人,我笔试第五,面试第一,被刷了下来。”

再回到北京,又没了工作。

“这时开始痛下决心过司法考试,不考的话,前面的路继续走下去也走不通,总要逼出来一条路。”

已经是2009年6月,司法考试开始网上报名,离9月考试只剩下3个月,孙明把自己关在小屋里,每天看15小时以上的书。“之前也有些基础,尤其是民法、刑法,看的东西很多,全部工夫加起来绝不止三个月,否则也过不了。”

现实终于打开了一个口子,孙明成为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近42万报名者中的一个通过者,当年的通过率为22%。

司考门槛

坊间分析,司法考试从2008年开始难度有所降低。2009年、2010年、2011年持续相对宽松。

司考统计数据似乎印证了这种分析:2002年通过率6. 68%;2003年报考19. 7万人,通过率8. 75%;2004年报考19. 5万人,通过率11. 22%;2005年报考24. 4万人,通过率14. 39%;2006年通过率为17%;2007年报考29. 4万人,通过率为20%;2008年报考37万人,通过率为27%。

分析人士认为,2007年司考通过率上升,与该年司考对中西部等地区的放宽政策有一定关联。这一年,放宽政策的覆盖区域已从西部扩大到中部,从国家级贫困县扩大到省级贫困县,大约覆盖全国1100多个县,政策期限也从2006年底延长至2011年底;放宽地区的分数线,2002年第一次考试比全国分数线降5分,2011年,相差45分。

政策倾斜效果明显。2010年初,中央政法委负责人在媒体上回顾司法改革成果时说,“2002年首次司法考试以来,放宽地区已覆盖全国大部分省份和近一半的县。八次国家司法考试全国放宽报名学历地区共录取5万余人,为中西部地区增加法律职业人员储备拓宽了渠道。”

此外,法学院系和毕业生数量的增多也是通过率提升的一个因素。2009年中国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披露的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11月,全国共设立法学院系634所,改革开放30年增长了105. 67倍;法学本科在校生30万人左右,法律专科在校生达22万多人,30年增长了200多倍;在校法学硕士研究生达6万多人,30年增长了260多倍。

法学毕业生若无法通过司考,就无法融入职业社会。因为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和公证法明确规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才能任职。

不过,从2011年底起,法学界和司法考试培训机构透露出信息,2012年,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难度将会加大,通过率可能会显著下降。

想在北京执业

2009年11月底,孙明查到了司考成绩,就等着拿法律职业资格证了。他脑中紧绷的弦也终于松了,眼前似乎已经有一条路延伸着,心就稳了。

但2010年1月1日北京市司法局出台《北京市司法局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异地律师进京执业必须提供北京市所属人才机构出具的人事档案关系存放证明。

“这个规定看起来没什么影响,因为档案可以自由转移,但北京市人才中心有一个规定,只接收有北京户口的人在此存档,外地人无法以个人名义存档,只能由所在单位集体存档,而个人很难找到能够办理集体档案存档的律师事务所。”孙明说,“1月出新政策,我4月才拿证,正好被卡住。”

这不是北京市司法局首次“收缩”政策。

2008年6月,北京市司法局就已对外地律师进京的政策做了调整,要求在京执业的律师必须将档案存在全国性的或者北京市所属的人才机构。因为全国性的人才机构可以办理个人存档,所以这一规定的调控效果有限。到2009年底,北京律师已经增长到2万人,一年就新增了3000多人,两万人中有9000余人具有北京户口。

调整政策的原因是北京律师数量大幅度增长。在2005年《行政许可法》实施前夕,北京市司法局曾一度放宽“外地律师进京需要本科以上学历,执业3年”的限制。这一举措使2005年北京律师从此前的8000多人直接破万。截至2008年底,北京市律师人数已达到18635人,较2007年增加了3016人,在全国13万律师中占14%。

北京律协工作人员曾告诉媒体,每年2000多人的增长速度,导致律师、律所管理中出现了一些混乱状况,比如有的律师在北京办证,却在外地执业,律所和律协无法对其进行管理;有的律师申请执业证时弄虚作假。而近几年,出现执业违规行为的70%以上都是外地律师。

2010年4月7日是北京地区领取2009年法律资格证的第一天,孙明拿到证,他说:“本来领到资格证,我就可以申请实习律师证,然后到律所实习满一年之后就能转正。现在档案存不到北京市人才中心,就办不了实习律师证。”

“新政”实施后,北京律师的数量增长放缓了,截至2010年4月,北京共有执业律师21549人,约占全国律师的13%,相比2008年,两年间增加了2914人。

绕不过去的助理生涯

既然没办法在北京实习,孙明打算先海投简历,暂时到律所做些助理工作,走一步是一步。

海投出去的简历真像是泥牛入海,没有激起一丝波澜。唯一一家律所有了回应,待遇是月薪500元,负责接电话、做咨询,“想来想去,觉得去的话没办法活下去,连房租都付不起。”

孙明意识到要继续待在北京,就不能把目光局限在律所,眼下是要先生存。一家司法考试培训机构招人,他过去了,“这个机构分几块内容,教学、项目、市场、销售等,一年之内我都做了一遍,也开始渐渐认识一些老师,对这个行业有了很多接触。”

2011年3月底,一位朋友得知孙明的情况,通过熟人推荐,帮他找了一家律所,没有工资,仅是先接触业务。“我这时在培训机构讲课,每周什么时间休息可以自己决定,一周去律所两三天,做的大部分工作跟在校学生到律所实习时差不多,算不上实习律师。”

去律所之前,曾有人对孙明描述:每天开开门,把桌子擦一遍,地扫一遍,坐着订卷宗,订上两三个月或者半年。“我当时也做好了这种打算,不过我只订了两天,就开始跟着宫雪(化名)做,她接的案子,我可以跟着,看她怎么做,也帮她查些法律法规,研究案子,有想法也会告诉她。算是她的助理。”

宫雪没来律所前,和孙明一样听到过“恐怖的描述”,比如很多个助理没事干,大家抢接一个电话,实践机会非常少,等等。“2005年之前,主任也是招一大群助理,他手下是大助理带着小助理干活。后来他发现一旦人数控制不住,很影响案子质量,最后还得他收拾。所以我来的时候,这种‘资深律师带着大助理,大助理带着小助理’的模式就废除了。”

宫雪比孙明大两岁,她觉得他思想成熟,不像刚从学校出来的,把他当做“伙伴”。她似乎总能从孙明身上看到当年的自己。

宫雪2006年6月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没考上北大研究生,就直接到了律所工作,“实习期工资1300元,后来涨到1500元,住在高碑店一个小房子里,当时那边还是城乡结合部,每月房租360元,房东人很好,让我给她家孩子补课,抵一些房租。”想起刚开始的时光,宫雪觉得遥远又真实。

“挂靠外地律所”

宫雪对孙明说,她刚到律所时,经常想起电影《少林寺》中的情景,像是要练一种功,准备着将来一个人在法庭上面对“敌人”,“一开始扫地做杂活,心甘情愿,就像是小和尚打水一样。”

刚开始对律师业务似懂非懂,跟着在旁边跑跑,看热闹的成分多。与现在的孙明一样,5年前,宫雪是帮着律所的合伙人之一张律师查资料,检索法规,校对,订卷。

宫雪2006年9月考了司法考试,2007年3月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递交材料办理了实习律师证,到2008年6月转正。曾经有律师对宫雪说,两年就差不多熬出来了,可她觉得两年实在够呛,即使是现在,一些大案子还是要资深律师帮忙把关。当年一起毕业的40多名同学,目前干律师的只有3个人,她是唯一的女生,其他人一部分考了公务员,进了法院、检察院等政法系统,有些到公司做法务。

宫雪从学校出来后直接来到律所,过司考,办实习律师证,转正,都没出现波折。比起这样的一帆风顺,孙明感觉自己办个实习律师证有点坎坷。

2011年圣诞前,之前的那个朋友辗转托熟人替孙明在上海找了一家律所,“我的档案还在学校,学校出了一个存档证明,拿着这个存档证明在上海就能办理实习律师证了。”孙明就这样挂靠在了上海一家律所,因为是熟人介绍,还免了一笔挂靠费,“不是熟人的话,一般挂靠费每年得几千块吧,关键是律所没人介绍不会给挂靠的。”

圣诞节过后,孙明正式在北京这家律所工作,月薪2500元,“这是我自己要的,主任想了想也就同意了。我觉得2500元就够了,能养活自己就行。交房租700块,吃饭、打电话,有时可能还有一点儿积蓄。”

这几个月孙明才慢慢有了感觉,心情开始稳定下来,也就逐渐能做些事情,比如可以对某个案子好好研究一下。他现在的阶段是宫雪三年前的样子。

“有师傅带太幸运了”

2月23日的庭辩,从上午10点一直持续到下午4点50分,孙明觉得情节跌宕起伏,充满趣味。他一回律所就急着向主任汇报。

“对方那个杨律师是做民事的,对刑事程序不太熟悉,显得有些外行,从庭审开始就一直被打击。本来他所有的证据都是为做无罪辩护准备的,在听了主任的辩护词以后,他就改成做有罪辩护了,临时变换立场,导致他准备的证据材料、辩护词和最后的结论全是矛盾的。”

“主任”是律所的张律师,宫雪和孙明习惯这么叫他,有时候也叫他“师傅”。他从上世纪90年代入行,在北京律师圈中已经有了一定名气,很多案子会自动找过来。对于孙明和宫雪来说,跟着他不愁案源,实在是幸运。

“有师傅带和没有师傅带,差别实在是太大了,咱们俩都是幸运的,不用自己找案子。现在北京大多数的律所,还都是一大堆助理抢活干。许多律师跑关系多于钻研业务,不然没饭吃。”宫雪也十分感念师傅的恩惠。

“实习律师刚开始案源不足,业务开展非常艰难,在这个行业立足的难度很大。”

最近,孙明总感到自己达不到主任的标准,心中忐忑。

而对宫雪来讲,最有挑战性的是律师职业和性格不断的磨合。“步入律师行业,就像掉进了纠纷漩涡,最近办的一个案子,对方发侮辱短信,打恐吓电话,对我这种一直比较顺的人来说,要抵抗这种东西很痛苦。”

实习律师参加集中培训结业总结 第5篇

2010年第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结业总结

我参加了为期十五天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期间认真听取了各位资深律师的讲课同时也认真记录了各位老师所讲的内容,体会和收获颇多,现总结以下几点:

首先,律师执业必须向专业化方向发展,进行分工合作。以前总以为律师是什么案子都要做的、什么案子都能做的。但听了各位资深律师的讲课,才发现自己的这种想法和观点是十分错误的。随着律师的增多,律师业竞争的激烈,“万斤油”式的律师肯定是要被淘汰的,而只有在某一专业领域有专长,能够做出自己特色和名声,才有发展前途。这就要求我们年轻律师要根椐自身特点,选好自己执业的主攻方向,在此方向上多下功夫,多加积累,做出自己的特色和水平。这样不仅能够使自己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而且能够做的比“万斤油”式的律师轻松的多。而全能式的律师不仅会使自己非常辛苦而且很难做出水平,也就很难很好的去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为一个律师不可能擅长所有的专业领域,对自己不熟悉领域进行执业,必须是一个全新的学习过程,做起来也会比较辛苦和困难。所以只有专业化、品牌化,才能跟得上社会的进步、适应社会对法律服务的要求,在激烈的法律服务市场中脱颖而出,走向成功。

其次,律师要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素质修养。从各位成功的资深律师的讲课中,可以看出真正走向成功的律师必然是有着很好为人修养和专业素养的律师。而那些靠着走歪门邪道去执业赚钱的律师必然都会断送自身。从各位成功的律师身上,我们可以看到,虽然他们有的已腰缠万贯,在业内享有崇高威望和声誉,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十分擅长,但他们都依然保持着谦逊的态度和不断学习的精神。我想这就是对自身为人和专业知识上的严格要求。从为人上说,律师这个职业是个需要广泛的人际脉络的行业,而良好人际关系的建立必然需要良好的修养和为人。有的人靠请客送礼,拉帮结派等手段去建立自己所谓的关系网络必然会走向邪道,最终毁了自己,也破坏了律师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这是我们年轻律师需要引起注意和引以为戒的。而对于专业素养而言,只有具有良好的专业素 1

养,锻炼出高超的执业技巧和积累丰富的执业经验,才能不断的为当事人提供优良的法律服务,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要想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就需要我们不断的去学习,特别是对于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中国而言更是如此,法律的不断膨胀与更新,使我们时刻不能忽略学习。所以说,从培训中给我们年轻律师的一个主要启发就是要不断的学习,从为人和专业知识上严格要求自己,加强素质修养。

第三、律师职业前景的展望:希望与困难并存。对于我们年轻律师来说,最为关心的还是自己即将从事的这个行业的前景如何。对于这个行业的前景展望,各位律师们也给了我们答案,总结起来就是:希望与困难并存。先说困难。改革开放发展至今,不可否认,律师的执业环境已大为改善,特别是在发达地区。但总的说来,律师在执业中还有很多不应该有的不利因素在困扰着律师的执业。比如说律师在做刑事案件中,就如杨玉芙主任律师所言,刑事案件的律师执业中往往会遇到所谓的三难问题即会见难、阅卷难、调查难。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6条也是悬挂在律师头上随时可能掉下的利刃。整体来说,我国法院法官素质还不是很高;司法还未最终独立,行政和个人干预司法审判现象还比较严重;人情案还比较普遍等等这些因素都是律师执业的重大障碍。再说希望。虽然有这么多不利因素,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希望,看到中国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首先,从根本上来说,中国在宪法中已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写了进去。另外中国的法制越来越健全,特别是入世以后修改和颁布了大量和国际社会接轨的法律,使我国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同时,随着司法考试的确立,中国的法律职业共同体也在形成,法律职业人的素质也在不断的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的增强。社会上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而这些就是我们应该看到的希望,给律师行业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所以近几年来,高校的法律专业越来越热,律师行业也吸引了大量优秀的人才拥入。所以将来律师职业必定是个精英职业。这更要求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不断进步,才能适应社会发展要求。总的说来,用一句流行的话来概括律师职业的前景就是:挑战与机遇并存!

最后、律师执业道德规范和纪律:律师应时刻铭记在心。律师职业有自己行业的特殊性,基于这种特殊性,律师行业有自己行业所特有的道德规范和纪律。这应该是每个律师时刻铭记在心的。律师既不是天使也不是恶魔,而是法治社会

中不可或缺的一个角色,这个角色最大的使命是根椐法律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应该是指导每个律师执业的一个基本准则。律师在执业中要严格要求自己,理性对待案件。对在案件中知悉的当事人的隐私、商业机密以及国家机密等都应该做到严格保密。在执业中要和法官保持一定距离和适当的关系。总之律师在执业中应严格遵守自己行业的执业准则,这样不仅使自己正当合法的执业有利于保护自己和提升自己,也有利于树立在公众心目中良好的律师形象。因为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会影响到每个律师在社会的地位和执业。而现在社会上存在很多对律师的误解与偏见往往就是由于一小部分律师在执业中没有很好的遵守职业规范,这就需要我们每个律师人反思和认真对待。

实习律师培训体会 第6篇

——心得体会

ⅹⅹⅹ

北京ⅹⅹ(ⅹⅹ)律师事务所

2014年5月11日

实习律师培训心得体会

本人非常荣幸参加了自治区律师协会举办的实习律师岗前培训班,首先感谢自治区律师协会提供求知的平台和贴心的服务,良好的组织安排赢得了学员的一致好评。其次,感谢众多在百忙之中前来授课的司法厅领导、律协领导、资深律师等,你们丰富的学识、广博的阅历、深厚的法学涵养、活泼的教学方式不仅为学员们提供了营养丰富的法学知识大餐,更让我们深刻的感悟到了法律共同体坚守的法治精神与秉承的济世情怀,你们的努力,不仅让学员们汲取了知识与技能,而且感悟到了做人做事的道理。对于你们卓有成效的管理与服务,深表感激。

此次培训,让我获益匪浅、感触良多,总结如下:

一、恪守律师执业纪律与执业道德。对于律师执业纪律与执业道德,不仅要认真学习,还要深刻体会,它是每一位执业律师必须遵从的职业操守,是执业律师的底线要求。遵守律师执业纪律与执业道德,既是律师协会的告诫,也是律师法的要求。破坏执业纪律,无视执业道德,不仅要受到行业处罚,还有可能受到法律的追究。对于律师执业纪律与执业道德,我们必须始终铭刻在心。

二、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修养。律师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良好的自身修养,深厚的法学功底,才是律师的立足之本、执业之基、力量之源,而这一切的获得,离不开日积月累的学习,离不开点点滴滴的修行。年轻律师要准备3-5年的时间,耐得住寂寞,守得住底线,搞好专业功底,提升自身素质。

三、坚定执业信心。坚持“律师梦”就是坚持“中国梦”,律师是法治中国的重要参与者,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维护者,律师业的兴旺发达,将成为依法治国的重要推动力量。作为一名即将开始执业的实习律师,我们更要信守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始终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作为执业的立足点与出发点。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市场经济理念深入人心,律师的业务领域不断扩大,律师服务市场也前景广阔。同时,国家的民主法治不断改善,律师的执业环境得到优化,执业权益更有保障。我们要坚定信心,律师行业的未来将会更加美好。我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不懈、脚踏实地,每一位实习律师都会拥有属于自己的华丽篇章。

然而,律师是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的权益保障,按照西方法治国家的律师与人口数相比,我们的律师数量还远远低于法治国家的要求。但也正如我所言,我并不倾向于仅仅是以数量和西方法治国家相比,比这些更为深切的原由是我们的司法需要和他们不可相提并论。还因我们的司法本土资源和他们的制度基因有着天壤之别。世人那样去说律师的价值是以他们固有或是以他们所片面的了解信息得知的,而在实践中亲身接触了律师的生存景况后却是那般的思索万千。

首先,在中国本土做律师,律师有时真的不是在为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则前去为当事人利益考虑,而考虑更多的却是关系和人情,这是中国化法治进程中特有的现象。一个案件的双方,一方的某某是局长,另一方的某某是另外一个局的局长,等案件到了法院的时候,这个案件即外化成了权利纷争的舞台,因为双方都会通过关系说话。这时展现彼此理由的事实即被权利所替代,而律师在此案中的角色定位我有时也在想,他们到底是在为了什么而为当事人利益作保障。说按法律,这个案件本身就没按法律办,说按关系,这个案件里面还是要暗含着法律的阴影的,因为法官在判决时总要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铺垫。很有意思的是,即使这个案件完全是个十足的法律错案,在法官的判决中一般人也会认为这是个在法律上看来公正的判决,因为法官会在写判决时经过特殊化的处理试图为自己的法律错案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支撑,而且这种法律法规的支撑在有些法律人看来也是正确的,因为法官是在适用现行的法律办案。我们无力去说此种法律法规有问题。当然,这样的案件总是很少的,也可能在我们实习的过程中一件也遇不到,而我想说的是这样的案件不是说少了我们就庆幸了,我们理应庆幸的是这样的案件在中国绝迹而不是仅仅说减少了。关于关系案或人情案对司法正义或是对司法公正的挑战自不言自明,而考虑到中国特定的语境,法治的追求目标总是和世人的理想目标相去甚远,连同律师的角色定位也遭诟病,我们就不得不思考,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理应以何种姿态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并让世人尊敬这个职业进而敬畏这个职业即成为一个值得探讨和思索的话题。

其次,中国的律师队伍普遍要比法官队伍整体法律技能高。这样高水准的律师在向低水准的法官阐释法律时难免会出现彼此的理解差异,又因为法官的“权利文化”作怪,律师往往在这一“博弈”处于不利的地位。因为,进入律师这个行业它的门槛水准高,原先的法官人员聘用制度都是内部考核,而让自己考自己并因此而得到晋升的制度他的弊端是显现的。而律师的行业准入度还是律师资格考试,而律师资格考试的试题难度和考核水平当然的要比法官的高许多。我们也当然不能以偏盖全的就说法官的水准低律师的水准高,而仅仅是说这个准入的尺度至少说明了他们的前期能力水准的不一。第二就是法官的工资待遇由国家负担,对于法官的社会保障要比律师好的多,某一职业的待遇和薪水好且还没有对此相配套的考核制度,那么此种职业人员业务水准的上升几率即会很少。律师是自谋生路,他们的生活保障完全是靠他们自己的业务水平,而且自己的业务水准总是和自己的生活水准相挂钩,而在法院有的法官即使业务水准不强他还一样的可以过上有保障的生活,就因为他处在这个被行政所垄断的体系中可以享受到垄断所带来的利益。当律师和法官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认知不一样时,虽然律师为了自己当事人的利益可具理纷争,但此种纷争的结果有时在还没有开始纷争时就已注定。又因为律师和法官的之间一个是“权利文化”的替代者,一个仅仅是当事人利益的替代者,而这两替代者之间的利益纷争往往在处于平衡时更容易受到外在因素的影响。这个外在因素的影响有时竟是定性的,它可以使这个案件完全的倒向另一边。

再者,律师对于案件胜诉决定权的掌握并不是如他们当初向当事人承诺的那般坚定。有的律师总是在接到案件后向当事人承诺,此案一定赢,要是赢不了我可以少受或是不受律师费。这样的承诺于当事人看来是大有好处,而最后真正的结果当事人不愿看到时,律师与当事人关于承诺的纠纷就此生起。我认为,在当事人向律师阐述案件事实时,总是侥幸的假想或是因为对法律的不了解而认为,案件是他方有错,自己一点错也没有。而且当事人也总是倾向于只说自己对的地方,不说自己错的地方,这样建立起的事实当然的在律师看来是对自己的当事人有利的,而假使律师仅仅是以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定性案件。那么,案件到了法院审理时,由对方所阐释的另一种事实与自己掌握的自己当事人的事实不一致时,由于本身对案件的了解不充分,败诉的几率大那是很有可能的,当败诉的结果已定局时原先的承诺在此即才成为导致律师与当事人纠纷生起的诱因。所以,我认为,在律师受理案件后哪怕自己深信当事人的陈述是正确的,也万不可给当事人做打赢官司的承诺,由于案件单方面的不全面性,到时出现了以外情况,那么这样的承诺就变成纠纷的诱因并进可能导致律师与当事人间的官司发生。

我想,应该做和必须做的就是按照法律的职业规划培养法律人才,更重要的应是让他们以这样的知识找准自己的职业方向并把职业方向的定位与社会的紧缺人才结合起来,我们社会需要的不是学习法学之人,而是学习法学后所被塑造成的高精尖法律人才。这样的法学人才组成的律师队伍才是未来中国法治进程崛起和加快的最好保障和最佳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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