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网上办事工作职责

2024-07-23

劳动保障网上办事工作职责(精选8篇)

劳动保障网上办事工作职责 第1篇

劳动保障窗口单位:

1、负责受理单位和个人网上办事认证申请;

2、建立完善网上办事工作管理考核制度,根据工作职责,在时限内及时办理网上办事事项及身份认证工作;

3、管理认证申请资料档案,市劳动保障局行政服务中心定期统一归档。

劳动保障信息中心:

1、负责信息系统网上办事项目规划、建设、维护管理等工作;

2、负责建立网上办事认证业务规范并组织培训。

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

1、负责网上办事项目网站页面、功能的设计、优化和完善;

2、负责建立网上办事运行维护机制,对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完善;

3、负责组织网上办事的用户指导培训、咨询服务、受理投诉等工作。

劳动保障局办公室:

1、负责将网上办事工作列入目标任务考核;

2、负责网上办事宣传工作。

劳动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负责对各窗口单位网上办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劳动保障网上办事工作职责 第2篇

街道办事处××年劳动保障工作汇报2007-02-06 12:27:0

4各位领导:

×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区、州、市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社区实际,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就业渠道、提供就业信息等方面入手,加快社区就业工作步伐有利地促进了社区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办事处再就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街道办事处地处××与××交汇处,辖区总面积平方公里,辖区居民户,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人(“”人员人),就业转失业人员人,辖区下岗工人多,流动人口多,贫困人口多,残疾人多,行政事业单位少,再就业工作任务相当重。

截止月底,累计安排就业人数人,自谋职业人,培训人员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确保再就业工作顺利进行。

街道党政领导切实把实施再就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常抓不懈。

⒈领导重视。街道领导经常召开党政班子会议听取再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存在的问题,同时能够进入社区开展调查研究。当了解得知社区劳动工作站经费短缺时及时召开会议,为各社区工作站解决经费紧张的难题,确保再就业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⒉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办事处相关部门及社区居委会负责人为成员的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再就业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并做到“年有计划,季有小结,月有安排”。

⒊建立网络。成立了劳动保障服务

机构,办事处从机关抽调两名年青人员到事务所工作,四个社区均成立了由社区主任为站长,专职干事和协管员主抓的工作站。同时还为各社区工作站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目前已基本上形成了网络化、信息化、整体化的工作格局和街道—社区—单位“三位一体”的就业管理服务的工作体系,为劳动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证。

⒋明确责任。街道党政领导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将社区再就业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来抓,制定了再就业工作目标管理各项制度,将净增就业岗位、强化再就业服务、提供就业岗位等具体工作目标层层分解,作为年终各项工作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检查督促落实。

(二)强化宣传,转变观念,营造良好的再就业工作氛围。

街道从切实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入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下岗失业人员充分了解和拥护党和国

家的方针政策,真心诚意地与党和政府一起克服困难。工作中充分利用宣传单、现场咨询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安全法》、《劳动法》、《工会法》等相关法规以及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使广大群众比较全面深入地了解相关的劳动就业政策法规。通过再就业典型现身说法,帮助下岗失业人员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引导他们转变观念,适应市场,自强不息,自主创业,营造出良好的再就业工作氛围。截止目前,已发放政策法规发宣传单多份,现场咨询场人次,有名下岗失业人员再次走上新的工作岗位。

(三)精心组织,拓宽渠道,确保再就业工作落到实处。

⒈建立健全各类台帐。为全面了解社区下岗失业人员的相关情况,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办事处组织人员加班加点逐一入户对社区下岗失业人员进行调查摸底,详细登记其基本情况,更好地掌握他们的家庭生活、经济来源、求职意向、专业特长等,并建立台帐录入微机。截止目前,共建立大类个项目的台帐。

⒉建立劳动力人才库。为及时掌握社区有专业特长的下岗失业人员的情况,针对辖区单位较多、需求技术工多的特点,将辖区内有技术特长的下岗失业人员登记造册建立人才库,为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企业用工之急创造了条件。目前登记在册的有技术特长的下岗失业人员有人。

⒊开拓再就业岗位。劳动保障工作的根本任务就是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为此,街道办事处多渠道、多层次开发就业岗位。一是开发公益性岗位,重点扶持“”人员。如小区治安、卫生、消防、绿化及公共职务岗位。例如龙泉社区居民刘彦松,家庭生活困难,妻子腿有残疾,本人无技术,无文化,多次找工作未果,经社区工作站推荐到龙泉商贸区清扫巷道卫生,他工作认真,吃苦耐劳,其稳定的收入使一个困难家庭

又重新焕发了生机。二是创办服务机构。通过街居社区服务中心、医疗卫生工作站等形式,就地消化下岗失业人员。三是发展街居经济,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真心实意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机会。四是收集就业信息。积极与市内及市外的就业服务中心联络,通过宣传、张贴招工信息以及动员工作人员走出办公室广泛收集用工信息等,开拓就业门路。一季度以来共推荐和介绍人到辖区单位再就业。

⒋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是实施城市解困工程。根据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确定的城镇困难家庭,确定帮扶单位和人员,制定帮扶计划和措施,使困难家庭享受就业、就医、上学等方面的援助。同时办事处及社区工作人员积极捐款、捐物扶持困难家庭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是建立信息网络。目前办事处已形成以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为依托,以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为载体,以动态管理为基点,以就业服务为切入点的工作

网络,及时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岗位和信息。

三、存在问题

⒈下岗失业人员思想观念转变需进一步加强。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的择业观陈旧,许多下岗失业人员小工作看不上,大工作干不了,以至一直闲呆在家中无所事事。

⒉下岗失业人员自身素质不高。一部分下岗失业人员文化层次低,技术含量不高,在现代科技密集型企业当中很难有他们的用武之地,从而制约着其再次就业。

⒊资金上的制约。由于开办企业需要资金,一部分下岗失业人员想独立开办工厂,但苦于没有资金,因而措伤了其再就业的积极性。

⒋工作人员素质有待于提高。一部分工作人员才走上劳动保障工作岗位,许多政策法规还不懂、不熟,工作的随意性比较大,畏难情绪较多,以致困扰着劳动保障工作的有利开展。

四、今后的打算

⒈进一步加强对劳动保障工作的领导。把劳动保障工作纳入到街道党委、办事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继续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服务程序,把劳动保障工作纳入到各级干部的考核之中,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新局面。

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逐步建立起以市场就业为导向,以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的培训体系,调动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单位、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实行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手段,逐步形成政府统筹、企业组织、重点依托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培训的工作格局。

⒊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充分利用社区地源优势扩大招商引资力度,挖掘企业就业潜力,特别是在招商新办项目中,要求新办企业优先录用当地下岗失业人员,继续加快劳动保障工作步伐。

⒋提高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不断加大劳动保障法规政策的学习力度,努

力提高再就业工作服务水平,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为劳动保障工作培训尽职尽责、业务精通的干部队伍。

谢谢大家

×街道办事处

劳动保障网上办事工作职责 第3篇

住房保障制度具有社会保障性的一般属性,是“在住房领域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出发点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确保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住有所居”,避免“市场失灵”影响社会成员居住权利实现。落实住房保障制度是政府承担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体现,因为“即使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也没有哪一个完全靠价格机制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因而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主要由政府主导筹建、分配和管理运行。

推动住房保障制度实施,保障社会成员居住权利,维护城市中低收入者居住权公平,需要多种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就是其中的重要一种。在住房保障组织实施、分配、退出等环节,如果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就会导致保障房建设、实施、分配等领域的“暗箱操作”,以及社会公众对住房保障制度公平性的质疑,健全的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制度则能有效避免这种不利状况。

我国主要由政府推动落实住房保障制度,本文以政府信息公开为视角,以江苏省省辖市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实践为例,研究探讨信息公开在住房保障制度落实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举措建议,以期在推动住房保障制度更好落实的同时,维护住房保障对象等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进一步实现住房保障领域的公平正义。

2 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制度的基础性依据

政府的信息资源,需要社会共享、自由流动、依法规范,这样才有助于激发社会主体的创造力,有助于使政府信息公开发挥更大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经济增长。为此,国家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提供了基础依据。

2.1 信息公开规范依据

国务院2007年4月5日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该条例于2008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法规,该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能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以及监督和保障等作了全面规定,正式在国家层面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成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规范依据,落实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必须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

2.2 住房保障规范依据

目前,我国及江苏省最主要的住房保障规范依据主要有:

1《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该办法由建设部等7部门颁布,自2007年11月19日起施行,明确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应当逐级审核并经公示后认定,并将公开、公开制度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加以明确。

2《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该办法由建设部等9部门颁布,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明确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家庭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等应当向社会公开,被保障对象的保障方式和轮候顺序等也应当向社会公开。

3《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由财政部颁布,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明确申请租赁补贴的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必须经公示后才能获得保障。

4《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该办法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自2012年7月15日起施行,明确对于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后被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的,也应当向社会公开。廉租住房轮候管理过程中的综合评分办法、摇号方式以及评分、摇号的过程和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廉租住房的配租结果也应当向社会公开。

5《江苏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该办法由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将公示制度作为经济适用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明确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以及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资格等必须向社会公开公示。

6《江苏省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该办法由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廉租住房保障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人口状况、住房状况、财产状况等必须经公示;申请人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再次向社会公示;申请人被确定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的,要向社会公布登记结果。

7《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该办法由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将公示制度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要求对申请对象的初审、审核以及登记结果等进行公开、公示。

2.3 专项住房保障信息公开规范依据

我国及江苏省主要有:

1《关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该通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于2012年5月28日印发,进一步明确了住房保障领域应当公开的信息内容,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等,要求公开的信息内容十分具体明确,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2《江苏省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该意见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8月1日印发,进一步明确了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要求加快推动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公开住房保障法规政策信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基本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保障性住房退出信息等。

3《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分配“五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监察厅于2013年6月14日联合印发,要求在保障性住房分配领域全面公开保障政策、保障房房源、保障对象、审批流程以及分配结果等信息。

4《关于加强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意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3年10月28日印发,特别强调做好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住房保障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制度,实行住房保障业务信息公开和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发挥政府部门网站公开住房保障信息的主渠道作用,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完善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形式,方便社会公众查阅,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需要特别提出的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为全国住房保障工作主管部门,一直以来极为重视部门内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工作,2009年8月31日专门印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办〔2009〕145号),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及其授权或者委托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履行管理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门规范,自觉在国务院部委层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

3 江苏省住房保障信息网上公开实践

《中国政府网站发展数据报告(2013)》显示,政府网站是广大网民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重要途径,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是网民最为关注的栏目。鉴于此,本文以江苏省为例,重点关注江苏省各省辖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并对其中的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分析。

总体来看,江苏省13个省辖市的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均开设有官方网站,各网站上均设有“住房保障”专栏,绝大多数网站都对各类住房保障的政策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申请住房保障家庭名单情况、住房保障退出情况、住房保障批次等信息进行了公开公示,同时设有咨询栏和服务电话,并随时发布住房保障类通知公告和工作动态。基本情况如表1所示。

虽然总体上江苏省各省辖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都设置了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栏,但各网站对住房保障信息的公示情况却存在较大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3.1 内容分类上的差异

有的部门网站内容分类详实,如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网站上全面公示了住房保障政策信息、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情况、住房保障工作计划、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流程、分配过程、分配批次、退出信息等不同类别的信息;有的部门网站并未对公示的住房保障信息进行分类,例如徐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其住房保障信息并未进行分类,而是与其他政府信息归为一类,统一在“政府公开”栏中进行公开。

3.2 公开数量上的差异

有的部门网站公开的住房保障信息数量较大,例如南京、盐城、无锡等城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网站,较为全面地公示了住房保障工作动态、项目情况、政策法规、申报流程、公示公告、政策解读等信息,内容量比较大;而有的部门网站公示的信息量则较少,例如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站,该网站的“住房保障公示”栏中,只包括了2014年和2015年的部分住房保障信息,之前的住房保障信息处于无法查询的状态。

3.3 信息发布及时性的差异

有的部门网站能够及时公开相关住房保障信息,有的部门网站则公开不够及时,住房保障信息内容比较陈旧,信息更新频率较低。

3.4 获取信息便捷性的差异

有的部门网站上设置的住房保障信息公示专栏较为醒目,版面整洁,内容充实,可获得性强;有的网站住房保障信息公示栏设置并不醒目,公众查询起来较为不便,信息可获得性较差。

3.5 信息公开范围的差异

有的部门网站能够按照相关政府信息、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的规范要求较为完整全面地公示住房保障信息,包括较为完整全面的住房保障政策信息、保障性住房房源信息、住房保障对象信息、住房保障审批流程信息以及住房保障分配结果信息等,公示的范围广且全面,而有的部门网站则只公示了部分信息,公示范围较窄,不能完全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4 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前文分析,当前的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还面临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4.1 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尚不到位

虽然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已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公开的内容及数量还不够全面完整、公开的分类还不够明确、公开的及时性还不能适应实际需要、信息的可获得性较差以及公开的范围尚不能完全符合相关法规、规章要求等方面。

4.2 缺乏统一的信息公开指导规范

各类住房保障信息公开规范依据只明确了应当公开的住房保障信息内容,但并没有统一的公示规范形式要求,在国家、省级层面也未专门出台相应的指导规范,导致各省辖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公示住房保障信息的形式多种多样,缺乏统一规范。

4.3 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监督考评机制尚不健全

信息公开工作已经被国家纳入法制管理轨道,对照“法有规定必须为”的行政管理要求,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在落实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也应当严格监督考评机制。当前,虽然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评制度已经较为完善,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已通过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方式,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工作落实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但在住房保障信息公开领域,还缺乏专门的监督考评机制。

4.4 依申请公开住房保障信息的通道尚不通畅

在主动公开方面,江苏省各省辖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网站大都能主动公开住房保障信息,但在已申请公开方面,有的网站提供依申请公开服务情况较好,提供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供公众下载使用,并提供了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而有的网站提供的依申请公开服务还不到位,致使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申请通道不通畅。

4.5 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效果尚未经过司法考验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呈不断上升趋势,《江苏省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显示,2014年江苏全省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达1517件,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1032件,败诉情况占一定比例。以南通市为例,自2013年6月南通市成为江苏全省行政案件集中管辖首批试点地区后,当年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就为2012年的2.7倍,达2145件,而后年均保持增长超过200%。相对而言,因住房保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相对较少。可以预见,随着住房保障工作的继续推进、公民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类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将会不断增多,应当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5 完善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

5.1 进一步提高对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江苏省政府办公厅相继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通知》(苏政传发〔2015〕22号),部分江苏省省辖市也着手开展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整治工作,如南通市印发了《南通市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政府网站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应当对包括住房保障信息在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按照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的有关要求,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普查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积极落实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在政府网站上公开相关住房保障信息。

5.2 落实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财物保障

落实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应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和具体实施机构建设,充实工作力量,保证必需经费。

在人员设置方面,应配备专人专事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提升人员素质水平;鉴于住房保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一定数量的网络技术人员必不可少;在物力保障方面,应当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配置专门的物质基础条件,如住房保障基础信息资料提供、设备、场所提供等;在财力保障方面,专门留出专项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资金。

5.3 依靠制度推动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

当前,应该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领域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管理规定已比较健全,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各级政府、政府部门还应制定出台落实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项具体制度,切实将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制度管理轨道。

5.4 进一步强化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管理

严格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的信息数据采集、信息内容审核、信息内容发布、公开结果评估等各个环节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考核管理,探索实行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定期考核通报制度,将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和政府部门考核范围。推动落实住房保障信息网上公开监测工作,建立健全监测结果反馈机制,不断改进和优化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问责力度,对违反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问责。

5.5 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

当前,各级政府、政府部门网站已经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各类住房保障信息也大都在网上进行公开。但总体而言,江苏省各省辖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步调并不统一,一些城市在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方面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可以预计,进一步建设更高层次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将会成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通过不断优化完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进而全面公开住房保障信息,将会极大拓展住房保障信息的社会知晓面。

5.6 统一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标准和形式

目前,虽然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应当公示的住房保障信息内容进行了明确,但在形式上应以何种标准和形式公开住房保障信息,各地的操作实践并不统一,应逐步统一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的标准和形式,避免标准和形式不统一的弊端,从而实现住房保障信息的统一公开、统一管理、统一监督。例如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的通知》(苏建房管〔2013〕432号),该通知发布了江苏省商品房销售现场规范化标准,在住房保障信息公开领域可以借鉴这一思路,统一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标准,使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更具操作性。

6 结语

住房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发展完善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的物质财富也极大丰富,然而市场却不能完全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从而需要政府主导实施住房保障制度维护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权益。当前,社会公众的住房保障信息需求和政府住房保障信息供给之间形成博弈关系,妥善落实好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充分保障社会公众住房保障信息知情权实现,使其对政府住房保障工作落实形成有效监督,也能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真正建立起“服务型”政府,做到这一点,在住房保障领域,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关系绝不是“零和”,而是“双赢”。

摘要: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也成为促进住房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的有力促动因素。当前,政府网站已经成为住房保障信息的最主要公开平台,江苏省作为我国的沿海发达省份,住房保障工作力度不断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化建设不断发展。立足于江苏省各省辖市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对各省辖市在政府网站公开住房保障信息的情况进行分析,主要研究探讨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的规范依据、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建议,以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制度,畅通社会公众与政府的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渠道,为进一步完善全国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益启示。

关键词:住房保障,信息公开,规范依据

参考文献

[1] .符启林.房地产法.法律出版社.2009

[2] .韩康张孝德.保障房建设的战略意义——兼论关于房地产的几个错误认识.学习时报.2011.12.5

劳动保障网上办事工作职责 第4篇

关键词:住房保障,信息公开,规范依据

中图分类号:F293.3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1-9138-(2015)05-0056-62收稿日期:2015-04-22

1 引言

住房保障制度具有社会保障性的一般属性,是“在住房领域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出发点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确保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住有所居”,避免“市场失灵”影响社会成员居住权利实现。落实住房保障制度是政府承担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体现,因为“即使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也没有哪一个完全靠价格机制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因而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主要由政府主导筹建、分配和管理运行。

推动住房保障制度实施,保障社会成员居住权利,维护城市中低收入者居住权公平,需要多种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就是其中的重要一种。在住房保障组织实施、分配、退出等环节,如果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就会导致保障房建设、实施、分配等领域的“暗箱操作”,以及社会公众对住房保障制度公平性的质疑,健全的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制度则能有效避免这种不利状况。

我国主要由政府推动落实住房保障制度,本文以政府信息公开为视角,以江苏省省辖市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实践为例,研究探讨信息公开在住房保障制度落实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举措建议,以期在推动住房保障制度更好落实的同时,维护住房保障对象等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进一步实现住房保障领域的公平正义。

2 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制度的基础性依据

政府的信息资源,需要社会共享、自由流动、依法规范,这样才有助于激发社会主体的创造力,有助于使政府信息公开发挥更大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经济增长。为此,国家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提供了基础依据。

2.1 信息公开规范依据

国务院2007年4月5日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该条例于2008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法规,该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能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以及监督和保障等作了全面规定,正式在国家层面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成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规范依据,落实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必须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

2.2 住房保障规范依据

目前,我国及江苏省最主要的住房保障规范依据主要有:

①《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该办法由建设部等7部门颁布,自2007年11月19日起施行,明确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应当逐级审核并经公示后认定,并将公开、公开制度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加以明确。

②《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该办法由建设部等9部门颁布,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明确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家庭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等应当向社会公开,被保障对象的保障方式和轮候顺序等也应当向社会公开。

③《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由财政部颁布,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明确申请租赁补贴的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必须经公示后才能获得保障。

④《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该办法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自2012年7月15日起施行,明确对于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后被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的,也应当向社会公开。廉租住房轮候管理过程中的综合评分办法、摇号方式以及评分、摇号的过程和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廉租住房的配租结果也应当向社会公开。

⑤《江苏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该办法由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将公示制度作为经济适用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明确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以及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资格等必须向社会公开公示。

⑥《江苏省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该办法由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廉租住房保障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人口状况、住房状况、财产状况等必须经公示;申请人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再次向社会公示;申请人被确定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的,要向社会公布登记结果。

⑦《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该办法由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将公示制度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要求对申请对象的初审、审核以及登记结果等进行公开、公示。

2.3 专项住房保障信息公开规范依据

我国及江苏省主要有:

①《关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该通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于2012年5月28日印发,进一步明确了住房保障领域应当公开的信息内容,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等,要求公开的信息内容十分具体明确,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②《江苏省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该意见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8月1日印发,进一步明确了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要求加快推动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公开住房保障法规政策信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基本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保障性住房退出信息等。

③《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分配 “五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监察厅于2013年6月14日联合印发,要求在保障性住房分配领域全面公开保障政策、保障房房源、保障对象、审批流程以及分配结果等信息。

④《关于加强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意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3年10月28日印发,特别强调做好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住房保障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制度,实行住房保障业务信息公开和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发挥政府部门网站公开住房保障信息的主渠道作用,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完善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形式,方便社会公众查阅,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需要特别提出的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为全国住房保障工作主管部门,一直以来极为重视部门内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工作,2009年8月31日专门印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办〔2009〕145号),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及其授权或者委托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履行管理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门规范,自觉在国务院部委层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

3 江苏省住房保障信息网上公开实践

《中国政府网站发展数据报告(2013)》显示,政府网站是广大网民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重要途径,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是网民最为关注的栏目。鉴于此,本文以江苏省为例,重点关注江苏省各省辖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并对其中的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分析。

总体来看,江苏省13个省辖市的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均开设有官方网站,各网站上均设有“住房保障”专栏,绝大多数网站都对各类住房保障的政策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申请住房保障家庭名单情况、住房保障退出情况、住房保障批次等信息进行了公开公示,同时设有咨询栏和服务电话,并随时发布住房保障类通知公告和工作动态。基本情况如表1所示。

虽然总体上江苏省各省辖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都设置了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栏,但各网站对住房保障信息的公示情况却存在较大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3.1 内容分类上的差异

有的部门网站内容分类详实,如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网站上全面公示了住房保障政策信息、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情况、住房保障工作计划、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流程、分配过程、分配批次、退出信息等不同类别的信息;有的部门网站并未对公示的住房保障信息进行分类,例如徐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其住房保障信息并未进行分类,而是与其他政府信息归为一类,统一在“政府公开”栏中进行公开。

3.2 公开数量上的差异

有的部门网站公开的住房保障信息数量较大,例如南京、盐城、无锡等城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网站,较为全面地公示了住房保障工作动态、项目情况、政策法规、申报流程、公示公告、政策解读等信息,内容量比较大;而有的部门网站公示的信息量则较少,例如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站,该网站的“住房保障公示”栏中,只包括了2014年和2015年的部分住房保障信息,之前的住房保障信息处于无法查询的状态。

3.3 信息发布及时性的差异

有的部门网站能够及时公开相关住房保障信息,有的部门网站则公开不够及时,住房保障信息内容比较陈旧,信息更新频率较低。

3.4 获取信息便捷性的差异

有的部门网站上设置的住房保障信息公示专栏较为醒目,版面整洁,内容充实,可获得性强;有的网站住房保障信息公示栏设置并不醒目,公众查询起来较为不便,信息可获得性较差。

3.5 信息公开范围的差异

有的部门网站能够按照相关政府信息、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的规范要求较为完整全面地公示住房保障信息,包括较为完整全面的住房保障政策信息、保障性住房房源信息、住房保障对象信息、住房保障审批流程信息以及住房保障分配结果信息等,公示的范围广且全面,而有的部门网站则只公示了部分信息,公示范围较窄,不能完全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4 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前文分析,当前的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还面临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4.1 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尚不到位

虽然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已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公开的内容及数量还不够全面完整、公开的分类还不够明确、公开的及时性还不能适应实际需要、信息的可获得性较差以及公开的范围尚不能完全符合相关法规、规章要求等方面。

4.2 缺乏统一的信息公开指导规范

各类住房保障信息公开规范依据只明确了应当公开的住房保障信息内容,但并没有统一的公示规范形式要求,在国家、省级层面也未专门出台相应的指导规范,导致各省辖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公示住房保障信息的形式多种多样,缺乏统一规范。

4.3 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监督考评机制尚不健全

信息公开工作已经被国家纳入法制管理轨道,对照“法有规定必须为”的行政管理要求,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在落实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也应当严格监督考评机制。当前,虽然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评制度已经较为完善,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已通过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方式,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工作落实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但在住房保障信息公开领域,还缺乏专门的监督考评机制。

4.4 依申请公开住房保障信息的通道尚不通畅

在主动公开方面,江苏省各省辖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网站大都能主动公开住房保障信息,但在已申请公开方面,有的网站提供依申请公开服务情况较好,提供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供公众下载使用,并提供了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而有的网站提供的依申请公开服务还不到位,致使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申请通道不通畅。

4.5 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效果尚未经过司法考验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呈不断上升趋势,《江苏省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显示,2014年江苏全省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达1517件,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1032件,败诉情况占一定比例。以南通市为例,自2013年6月南通市成为江苏全省行政案件集中管辖首批试点地区后,当年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就为2012年的2.7倍,达2145件,而后年均保持增长超过200%。相对而言,因住房保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相对较少。可以预见,随着住房保障工作的继续推进、公民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类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将会不断增多,应当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5 完善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

5.1 进一步提高对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江苏省政府办公厅相继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通知》(苏政传发〔2015〕22号),部分江苏省省辖市也着手开展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整治工作,如南通市印发了《南通市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政府网站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应当对包括住房保障信息在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按照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的有关要求,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普查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积极落实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在政府网站上公开相关住房保障信息。

5.2 落实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财物保障

落实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应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和具体实施机构建设,充实工作力量,保证必需经费。

在人员设置方面,应配备专人专事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提升人员素质水平;鉴于住房保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一定数量的网络技术人员必不可少;在物力保障方面,应当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配置专门的物质基础条件,如住房保障基础信息资料提供、设备、场所提供等;在财力保障方面,专门留出专项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资金。

5.3 依靠制度推动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

当前,应该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领域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管理规定已比较健全,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各级政府、政府部门还应制定出台落实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项具体制度,切实将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制度管理轨道。

5.4 进一步强化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管理

严格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的信息数据采集、信息内容审核、信息内容发布、公开结果评估等各个环节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考核管理,探索实行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定期考核通报制度,将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和政府部门考核范围。推动落实住房保障信息网上公开监测工作,建立健全监测结果反馈机制,不断改进和优化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问责力度,对违反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问责。

5.5 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

当前,各级政府、政府部门网站已经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各类住房保障信息也大都在网上进行公开。但总体而言,江苏省各省辖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步调并不统一,一些城市在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方面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可以预计,进一步建设更高层次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将会成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通过不断优化完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进而全面公开住房保障信息,将会极大拓展住房保障信息的社会知晓面。

5.6 统一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标准和形式

目前,虽然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应当公示的住房保障信息内容进行了明确,但在形式上应以何种标准和形式公开住房保障信息,各地的操作实践并不统一,应逐步统一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的标准和形式,避免标准和形式不统一的弊端,从而实现住房保障信息的统一公开、统一管理、统一监督。例如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的通知》(苏建房管〔2013〕432号),该通知发布了江苏省商品房销售现场规范化标准,在住房保障信息公开领域可以借鉴这一思路,统一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标准,使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更具操作性。

6 结语

住房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发展完善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的物质财富也极大丰富,然而市场却不能完全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从而需要政府主导实施住房保障制度维护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权益。当前,社会公众的住房保障信息需求和政府住房保障信息供给之间形成博弈关系,妥善落实好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充分保障社会公众住房保障信息知情权实现,使其对政府住房保障工作落实形成有效监督,也能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真正建立起“服务型”政府,做到这一点,在住房保障领域,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关系绝不是“零和”,而是“双赢”。

参考文献:

1.符启林.房地产法.法律出版社.2009

2.韩康 张孝德.保障房建设的战略意义——兼论关于房地产的几个错误认识.学习时报.2011.12.5

3.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_article/content/2015-03/02/content_5984271.htm?node=5955

作者简介:

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工作总结 第5篇

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就业创业工作

根据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任务,我劳动保障所积极开展就业创业工作,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到目前为止,我辖区范围内新增就业人数385人,创业带动就业人数149人,下岗失业再就业

267人,转移农村劳动力473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5人。就业创业工作全部完成区人社局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劳动用工监察工作

根据区人社局安排,在辖区内开展了最低工资标准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用工单位400家,其中工业企业4家,第三产业343家,其他行业53家,涉及劳动者2793人,并对260家用人单位信息进行采集录入。解决紫坊凯丰市场农民工工资纠纷一起,未出现超级上访事件。

(三)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我办事处为辖区今年到龄60周岁的老年人办理了居民养老保险的领取手续,并开展了16-59周岁人员的续保和新参保工作。新增参保人数486人,续保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四)城区事业和企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按照区人社局要求,我办事处积极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西南关、邱村、紫坊为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7人办理了认证工作。华东、紫坊、附城为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14人办理了认证工作。

(五)开展关注民生就业活动。

对辖区未就业大专以上毕业生进行了摸底,共计60人,其中本科18人,大专42人。根据摸底情况针对性的开展了未就业大专以上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有23人达成了就业意向。积极联系驻辖区的人大代表开展了失地农民再就业招聘会。有100余人达成了就业意向。

(六)积极搞好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工作。

在村(菜场)通过广播、张贴通知、入户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的内容和好处,引导村(菜)民积极参加技能和创业培训,通过努力有55人参加了办公自动化、电脑软硬件维修等技能培训,对辖区内有创业意愿的人员集中开展了一次创业培训,有30人参加了创业培训。全部完成年初目标。

(七)积极开展“服务提升年”活动

我办事处根据区人社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服务提升年”活动,办事处和15个村(菜场)均成立了领导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完善服务措施,强化服务意识。

二、存在问题

(一)仍有一些企业主和职工的劳动法律意识淡薄,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大龄失地农民因无技能、文化水平低,存在就业困难问题。

(三)由于各村(菜场)的实际情况各不相同,劳动保障所只能积极协调、督促,不能强制各村(菜场)办理居民养老保险。

今年,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些成绩,但这离不开办事处和区局领导的关心与帮助,离领导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改善和弥补,完善自身各项素质,力争在明年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2014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提高辖区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做好对已参保人员的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养老保险的参保率。

(二)加大力度做好失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结合各村(菜场)的实际情况,多渠道促进失地农民就业和自主创业。

劳动保障网上办事工作职责 第6篇

窑地办事处 2012年5月10日

窑地办事处所辖一个社区即窑地社区,位于尖山区最南端,与岭东区毗邻,辖区面积五平方公里,总户数1603户,人口3710人,辖区单位33家。

今年,窑地办事处在区就业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人为本”的精神,努力完成区就业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帮助辖区内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具体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大力促进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

根据区局的工作部署,针对就业工作特点,我办事处一直将工作重点放在大力促进失业人员如何实现就业问题上。我们与辖区单位锅炉厂、鑫达水泥厂、隆昌塑窗厂用工量大的单位联系,详细了解企业用工及空岗情况,用工要求,并积极发布信息,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向失业人员介绍单位招用工情况,为他们推荐工作,对失业人员进行就业指导。我们通过参加市局和区局举办的各类就业招聘会,积极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及失业人员参加。通过多种方式,使我们辖区147人实现了就业再就业,并且为这些人员全部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积极宣传培训工作

在平时的工作中,培训券发放工作作为我们的重点工作之一,我们进行了大力的宣传,入户走访,并主动询问就业、失业人员的培训意愿,为其介绍各类适合他们的培训学校和培训专业,并且为其发放免费培训券,使他们学到了一技之长。其中,参加培训专业最多的是顺达驾校的驾驶员,其次是计算机应用、会计电算化、电焊、家政等,我们还对已发出的培训券进行跟踪回访,督促其去参加培训。截止到现在,我辖区已经发放培训券32张。

三、《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及社会保险补贴情况

年初到现在,我们共办理了全国《就业失业登记证》156本,其中新办证91本,换证64本,并为60名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了社保补贴申请手续。

今年我们又为辖区内32人办理了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并且录入微机。

下半年工作计划:

在上半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与辖区企业联系,做好招用工和空岗信息发布工作,努力争取更多失业人员实现就业;端正工作态度,服务积极热情,尽心尽力,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劳动保障网上办事工作职责 第7篇

工作总结二○一二年中原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区党工委有关文件精神,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和支持下,务实创新、锐意进取,巩固已取得的成果,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职责,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全力以赴,不懈努力,使我所劳动保障再就业工作在今年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一、工作目标落实情况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稳步推进。

年初以来累计登记失业、失地人员264人,实现新增就业人数246人;其中再就业援助对象“4050”人员353人,返乡务工人员120人,已安臵就业80人,灵活就业46人。为各类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免费职介服务23人/次,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达标,全辖区内无“零就业”家庭。社会保险征缴扩面工作,工伤、失业、养老、综合均达到目标要求。

(二)狠抓岗前培训,落实扶持政策

中原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为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成功率,针对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的具体情况,把提高劳动技能作为劳动保障工作的突破口。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法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劳动技能。我们一是加强就业形势、就业政策的宣传,引导下岗失业人员增强信心,主动融

入社会,树立正确择业、竞争就业、自主就业和流动就业观念;二是强化劳动技能培训,根据下岗失业人员的不同状况和用工单位的不同要求,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因人制宜地进行培训,如计算机应用、服装裁剪与制作、家政服务、手工编织、车辆修配等多样实用的劳动技能。年初至今已组织培训80人/次。辖区内下岗、失业及失地人员更新了就业观念,拓宽了就业视野,提高了就业能力。与此同时我们还积极为下岗、失业及失地人员谋求政策上的扶持,使再就业扶持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全年为下岗、失业人员审核递交《再就业优惠证》申请14份,上级社保局受理并批复证件14本。通过努力有力地促进了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的创业与就业。

(三)巩固劳动保障平台,完善劳动监察网格

为保证劳动保障工作的顺利健康发展,我们在已有的基础之上不断对劳动保障平台进行巩固和完善。落实工作经费、安排场地、确保制度落实,配备专职人员3人,兼职人员2人。劳动保障服务所电脑、宽带安装工作全部完成并正常使用,数据上机、上网,纳入信息数据库动态管理、统一储存,实现了劳动保障信息网络的全覆盖。

二、具体做法以上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务实的工作态度和细致有效的工作方法。具体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责任落实到人

按照上级机关对劳动保障工作的宏观要求,结合中原辖

区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包片、人员联动、全员参与促就业,明确各自职责,实现网格化管理的工作机制。把转变失业人员再就业观念作为当前就业工作的重点,加大就业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技能,增加就业机会,使全体劳动保障工作的参与者充分认识抓好就业工作对于促进中原辖区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统一认识、责任落实。

(二)深入开展“新三化”,全面提升就业服务层次

1、抓规范管理,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一是完善了失业人员登记和免费就业服务制度。建立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相衔接的工作流程,对失业人员进行动态管理。二是完善了就业困难群体现就业援助制度。三是就业服务统计制度。

2、抓行业职能建设,推进就业服务专业化。一是开展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专业培训。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为服务对象介绍专业知识。

3、抓统筹规划,推进就业服务社会化。一是加大力度办理《再就业优惠证》的审核与报批。二是大力拓展供需平台。三是营造平等就业环境,促进就业。

(三)破解难点,大力开发岗位促进就业困难群体业

1、广开渠道,借社会力量促进就业。挖掘整个辖区内用人单位的岗位资源,一方面的巩固“充分就业辖区”纳入共驻共建工作,另一方面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千方百计为辖

区内单位排忧解难,赢得用人单位对辖区就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并与他们形成长期合作关系,随时掌握用人单位的用工信息。

2、挖掘失业人员自身潜力,广开“绿灯”促进其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根据失业人员的不同情况。对人创业愿望的人员鼓励其自主创业,在不违背政策的前提下,尽可能多开“绿灯”为其创业提供服务与指导,同时严格对灵活就业补贴的审批,真正使补贴服务与灵活就业。

三、存在不足及下步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通过办事处工作人员的努力,劳动保障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二是报送信息力度有待加强。劳动保障工作任重道远,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将大力发扬务实求真的工作态度,保持忘我的工作热情。知难而上、锐意进取,力争来年的劳动保障工作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

(一)明确工作目标,做到七个到位

今年,上级对就业工作无论是服务质量和工作进度,工作目标都做了很大调整,其目的是在继续巩固创建比较充分就业社区成果的基础上,要有一个新的突破和创新。为此,办事处党工委非常重视就业工作。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保障所指导村、基层抓落实,层层尽职尽责。在保障做好就业工作的同时,我们仍然坚持以劳动用工网格

化劳动监察网格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到“七个到位”即: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场地到位、设施到位、制度到位、工作到位。我辖区就业率、就业登记率均达到上级要求。

(二)以劳动用工网格为基础,加大社会保障工作力度社保工作,许多企业知晓社保政策。但是,要他们参保,工作难度之大。为此,我们坚持以宣传社保为主线,以劳动用工网格化为基础,不厌其烦的到辖区做动员,做宣传。养老保险目前完成人,未达到进度,正在采取相关措施,争取完成全年任务。

(五)(三)实施SYB创业富民工程,不断创新就业服务项目。创业是民富之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是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的重要方式。下岗失业人员创业,不仅可以解决自身的就业问题,而且能吸纳、带动一批失业人员就业;不仅可以解决温饱问题,对创业者来说,还可以致富,成为新的社会阶层,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今年以来我们在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时,把鼓励创业放在十分重要的位臵。一是对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和创业要求的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创业指导和创业培训,提供创业项目咨询并进行跟踪扶持,鼓励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通过创业实现就业,通过创业脱困致富。邀请专业讲师介绍创业项目,转变就业观念,引导失业人员创业意识。二是加大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对

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做到审验审核及时,保证其及时享受到有关优惠政策。三是为创业要求的创业人员创业时缺乏启动资金和流动资金的提供“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尽快走上创业之路,累计共为多人办理了“小额担保贷款”533万元。通过宣传创业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在全区范围内倡导“劳动光荣,创业光荣”的理念,营造自主创业的良好氛围。

劳动保障网上办事工作职责 第8篇

江苏通信业持续打造绿色网络推进“阳光网络伴我成长”

5月17日, 由江苏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等八家单位联合发起的“阳光网络伴我成长”主题系列活动正式启动, 此次活动正契合了2009年世界电信和信息社会日“保障儿童网上安全”这一主题。启动仪式上, 江苏省首个未成年人阳光网络实践基地———中国电信未来信息馆正式开馆。江苏省政府副省长何权点亮了“阳光网络伴我成长”主题系列活动启动球, 省委宣传部部务委员刘德海为未成年人阳光网络实践基地授牌, 省通信管理局局长苏少林、江苏电信总经理高同庆出席仪式并致辞。

近年来, 互联网发展迅速, 对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网上各种违法和不良信息也逐渐增多, 淫秽、色情、低俗内容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据统计, 江苏省网民数已突破2400万人, 备案网站达26万个, 互联网普及率达31.6%。10~19岁的青少年人群是江苏网民的主体力量, 占到网民总数的37%, 是互联网普及率最高的群体, 也是最易受到不良信息侵害的群体。网上各种不良信息不断改头换面, 屡有出现, 严重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亟需解决。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作为全省互联网行业管理部门, 近年来与各内容主管部门一起, 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管理, 开展了多个专项行动, 严厉打击网上违法违规行为。此次八家单位联合开展“阳光网络伴我成长”主题系列活动, 是今年江苏省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涵盖了千场未成年人网络文明教育宣讲、未成年人互联网体验夏令营、未成年人互联网知识竞赛、青少年互联网使用状况调查、江苏省文明网站评选、阳光绿色网络校园行、未成年人阳光网络实践基地建设等7方面的内容, 旨在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 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目标, 加大对网络文明的正面引导力度, 让广大未成年人上阳光网、阳光上网。

江苏电信全力投入精心保障儿童网上安全

一直以来, 江苏电信通过接入安全保障、绿色上网业务推广、互联网安全监控等举措, 尽心尽责地守护网络文明阵地, 用实际行动为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撑起绿色保护伞, 还童心一片蔚蓝。

在2007年、2008年全国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中, 江苏电信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在今年国务院新闻办等7部门联合部署的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中, 江苏电信积极参与整饬互联网低俗之风, 进一步加大对互联网接入服务问题的整改力度, 信息安全风险防范措施、信息安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 整治成果显著, 为净化网络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江苏电信开发绿色上网产品并大力推广, 通过先进技术手段保障儿童网上安全。目前, 省内使用绿色上网业务的家庭超过14万户。绿色上网业务利用高效的网站安全过滤引擎, 自动过滤色情、暴力等不健康内容, 屏蔽色情、赌博、毒品等不良网站, 为青少年提供一片洁净的网络天空, 受到普遍好评。在2008年的“阳光绿色网络校园行”活动中, 江苏电信向8000所学校捐赠了阳光绿色网络通道, 为240万个家庭免费提供“绿色上网”体验账号, 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许。

中国电信未来信息馆 (i-next) 开馆

在今年5·17启动的“阳光网络伴我成长”活动中, 江苏电信提早介入该项活动的准备工作, 主动承担了制作“阳光网络伴我成长”网站、建立未成年人阳光网络实践基地等任务, 进一步彰显了中国电信悉心关爱未成年健康成长的社会责任感。江苏电信还将建成的中国电信未来信息馆成功申请成为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及第一个未成年人阳光网络实践基地。

5月17日, 江苏电信在南京鼓楼电信多媒体大楼举行中国电信未来信息馆 (i-next) 开馆授牌仪式。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发起的“阳光网络伴我成长活动”同时启动。江苏省政府副省长何权出席活动并启动中国电信未来信息馆开馆按钮。中国电信未来信息馆总面积约2000平方米, 共投资4000余万元, 建设耗时1年多, 既是一个展示现代通信技术、普及信息知识的重要场所, 也是一个向上下游产业链展示合作意向、合作模式和合作基础的沟通平台。信息馆以“体验信息化的未来”和“关心青少年的未来”为核心理念, 通过实物呈现、场景模拟等多种形式, 向公众集中展示未来的工作、家庭、生活、休闲等方面近20个场景、50多项信息化应用, 全方位地为参观者提供高品质的信息生活体验。江苏电信表示, 将以未来信息馆为依托, 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力争把未来信息馆打造成为南京乃至江苏的“信息场”, 为促进江苏信息化知识的普及、为加强青少年文明上网教育作出应有的贡献。

各地积极展开绿色上网活动

江苏电信各市分公司在5·17期间也纷纷开展了不同的庆祝纪念活动, 保障儿童网上安全。如苏州分公司联合苏州团市委、文明办、教育局等相关部门, 以“绿色上网、快乐成长”为主题启动苏州市第十届“青春网上行”活动。在团市委12355青少年事务接待中心成立“绿色上网体验基地”, 定期安排电信青年志愿者现场讲解辅导;在暑期向所有参加体验活动的未成年学生家庭免费开通绿色上网服务;在全市中小学组织开展“健康上网、从我做起”征文活动等。无锡分公司在5月17日当天在无锡市中心商务区的二泉广场, 与其他电信运营商和无锡市信息化办公室等单位联合发出“保护未成年人网上安全”的倡议, 无锡电信和相关部门领导向全市学生代表现场赠送了上网学习卡。全市177个社区青少年绿色上网中心也同时启动安全宣传活动。

此外, 江苏电信还向“我的e家”品牌的e8、e9套餐客户提供在线杀毒服务, 保障数百万家庭用户免遭病毒侵扰, 同时也为儿童安全上网营造了良好环境。

江苏移动G3精彩也安全

江苏移动一直力求在服务儿童成长方面做出自己的贡献。一方面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开展绿色手机上网, 进行整治手机媒体低俗之风工作, 切实帮助儿童文明上网、健康上网、安全上网。另一方面, 还围绕少年儿童客户群体, 推出“校讯通”业务, 应用移动通信手段加强教师和家长的信息沟通, 实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的紧密结合, 切实为儿童健康成长提供安全、良好的环境。

随着世界电信日的到来, 江苏移动围绕具有民族自主知识产权TD的建设和运营, 积极主动地策划、举办了一系列活动, 推出G3产品和业务, 邀请政府领导、合作方以及包括儿童在内的客户代表前来体验, 用真心回馈用户, 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G3有我大体验”南京首发

电信日前夕, “G3有我大体验”在南京举行首次活动。从全省近千位报名用户中选出的20多位用户, 在南京移动精心布置的G3体验区, 亲身体验了精彩纷呈的G3业务。

体验者体验了G3上网本、上网卡、CMMB手机电视, 139邮箱、飞信、手机视频、音乐随身听、手机地图等G3魔方业务, 还有校信通、城管通、车务通和旅游通等信息化产品。“G3有我大体验”是江苏移动与扬子晚报联合开展的活动, 在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四地共举办六场。

此外, 江苏移动的“G3魔方”整合传播全面展开, 宣传主题为“G3魔方—精彩业务, 无需等待”。“G3魔方”包括“飞信、139邮箱、手机报、音乐随身听、手机地图、手机视频、手机游戏、手机证券、号簿管家、信息管家”十大类手机客户端软件。移动客户的手机只要安装“G3魔方”, 就能立即使用上述十类业务。

无锡、南京、常州三地同时发布G3笔记本

5 月17日, 无锡、南京、常州三家移动公司同时举办G3笔记本首发仪式, 全面展示首批六大品牌的定制G3笔记本, 并第一时间公布了多项具体资费优惠政策。在现场, 笔记本展示秀、生动的路演和G3魔方有奖问答等活动吸引了众多市民驻足观看。

在无锡, 无锡移动借无锡市政府信息办举办的3G知识普及日活动, 向广大市民宣传G3业务知识。在3G综合体验区内, 无锡市政府副市长方伟亲身体验了视频通话、高速无线上网、手机电视等多项3G应用, 无锡市政府表示将全力支持和配合TD建设。无锡移动还特地邀请了《宜兴日报》小记者团的40多位小记者, 零距离感受多种基于TD技术的3G应用的无限魅力。

在南京, 南京移动和惠普、戴尔、海尔等合作厂商代表共同出席了首发仪式。到场的各家电脑合作厂商的领导们均表示, 以后将继续加强与中国移动的合作力度, 以中国移动为龙头, 全力以赴, 不遗余力地为移动宽带价值链的整合贡献自己的力量, 达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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