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个人租房合同

2024-05-20

广州个人租房合同(精选6篇)

广州个人租房合同 第1篇

篇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契税征税指引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契税征税指引

一、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二、征收范围

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3、房屋买卖;

4、房屋赠与;

5、房屋交换。

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房屋赠与征税;

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4、以预购方式或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三、税率

(一)根椐《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规定,我省契税税率为3%。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第一条和《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的规定,从1999年8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对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减半征收契税,即税率为1.5%。

(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第一条和《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的规定,从2008年11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四)根据《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第一

(一)条规定,从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即税率为

1.5%。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五)如遇政策调整,则按新规定执行。

四、计税依据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的计税依据,为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五、应纳税额

契税应纳税额按照条例规定的税率和计税依据计算征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六、减免规定和审批权限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2.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3.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房屋权属,其成交价格或面积没有超出规定补偿标准的,免征契税;超出的部分应按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契税。4.财政部门规定的其它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4〕99号)第三条的规定,对契税计税金额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由契税纳税人所在区(市)地税局或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契税征管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契税办”)契税征收点受理纳税人的减免税申请,逐级上报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审批。参照广州市财政局《转发〈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农〔2004〕3120号)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对契税计税金额在1亿元(不含1亿元)以下的减免,南沙、开发、花都、番禺区以及从化、增城市的契税纳税人由所在区、县级市地税局办理契税减免手续;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区的契税纳税人由市契税办契税征收点受理契税减免申请,其中,计税金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由市契税办按审批权限办理减免税审批,计税金额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由市契税办审核后,上报市地税局审批。

对契税计税金额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减免,经办地税部门应在办结之日起15天内同时报省地税局和市地税局备案。

契税的减免税操作流程参照《广州市地方税务系统减免税费审批工作规程(试行)》(穗地税发[2009]198号)的规定施行。

七、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申报时间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八、征收点业务办理范围、办公地址和咨询电话

自2011年1月1日起,我市契税各征收点业务受理范围、办公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

(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契税征管办公室契税征收点1.业务办理范围:办理位于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区(以下简称市内六区)的一手房交易、赠与缴纳契税和一手房夫妻赠与、离婚析产不征契税确认;办理位于越秀区的二手房交易、赠与缴纳契税,征用补偿房屋缴纳契税和二手房夫妻赠与、离婚析产不征契税确认;办理位于市内六区土地缴纳契税;办理位于市内六区的土地房屋减免契税、不征收契税确认、退契税和历史遗留房产证缴纳契税等涉税事项;办理位于番禺、花都区的土地(由市国土房管部门受理的业务)的契税涉税事项。2.办公地址:珠江新城华就路31号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二楼54~62号窗口;咨询电话:37585631、37585094。

(二)海珠、荔湾、天河、黄埔、白云区契税征收地点

1.业务办理范围:分别办理位于对应行政区域内的一手房交易、二手房交易、二手房赠与、征用补偿房屋和历史遗留房产证缴纳契税以及二手房夫妻赠与、离婚析产不征契税确认涉税事项。

2.办公地址和咨询电话:

海珠区契税征收点(海珠区宝岗路65号二楼、34373107); 荔湾区契税征收点(荔湾区浣花路浣南街5号、81503276-203); 天河区契税征收点(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85643012); 黄埔区契税征收点(黄埔区泰景中街105号二楼、82377952); 白云区契税征收点(白云区机场路561号二楼、86055671)。

(三)番禺、花都区契税征收地点篇二:2016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 2016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

##第1篇: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

一、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应由合同双方谁付?

对于很多朋友对于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该谁交付、及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解答如下:

在税收法规上,订立合同的双方都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即使是合同约定税负由物业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法规文号:国务院令1988第11号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 定缴纳印花税。

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二、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缴纳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需要租赁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租赁合同原件、房产证原件一起到所在地地税局去缴纳。

三、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如何计算?

1、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的税率是0、1%;印花税在签合同时按合同金额缴纳。

2、印花税是这样规定的: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未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

对财产租赁的印花税有特殊规定:最低一元应纳税额起点,即税额超过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计。

四、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分几次扣除?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0、1%,一次性交纳。##第2篇: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

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按租赁合同记载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印花税。

1、购买印花税票自行贴花、并划线注销。

2、租赁合同如果只规定了月(或年、或日)租金标准而无租赁期限的,可在签订合同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3、如果税金在五百块以上,或者要反复贴花的,去填纳税申报表。

4、两个立合同的人都要计算缴纳并粘帖印花税。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贴印花税?

1)贴花法: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印花税票贴在应税凭证上,并在每枚税票与凭证交接在骑缝处盖戳注销或画销。纳税人需要通过贴花形式完税的,可到各区(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购买印花税票。(纳税人需要通过贴花形式完税的,可到各区(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购买印花税票。)

(2)采用缴款书代替贴花法:一份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用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完税,并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盖完税戳记代替贴花。对已办理网上报税的纳税人,印花税可在省网报税系统的纳税申报-其他-非核定税种申报(适用于偶然发生且税务机关未核定税种进行的纳税申报)中进行申报。(3)按期汇总缴纳法。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缴纳的期限为一个月。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改变。(4)代扣代缴法。

依据印花税方面的规定,缴纳印花税采用缴款书代替贴花法:一份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用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完税,并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盖完税戳记代替贴花。采用该种方法的,可在省网报税系统的纳税申报-其他-非核定税种申报选择印花税进行申报。房屋租赁要交纳下列税:

(1)要向国家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

(2)印花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赁登记时应按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3)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百分之五交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营业税。

(4)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个人,应交纳个人所得税。所缴纳税费比率:

1、营业税,按租金的3%收取。

2、城建税,按营业税的7%收取。

3、教育附加,按营业税的3%收取。

4、地方教育附加,按营业税的1%收取。

5、房产税,按租金的4%收取。

6、个人所得税,按计算公式[租金-(1+2+3+4+5)]-n×10%收取。月租金在4000元以下时,n为800元;月租金4000元以上时,n为租金的20%。

7、土地使用税,按每平方米2-8元收取。

8、印花税,按租赁合同金额的1%收取。##第3篇:设备租赁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融资租赁设备: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随着环保意识的加强,市场对环保设备的需求也是越来越大,近期,南京某资产管理公司与客户签订了一份大额的环保设备租赁合同,约定由该公司购买废气处理设备并将其租赁给承租方使用,四年后该设备归承租方所有。这份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会计小徐面对这项新业务有点拿捏不准,于是来到了税务机关咨询。

税务工作人员听了他的介绍后耐心的解释,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30号]第四条的规定,银行及其金融机构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可据合同所载的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但是由于融资租赁公司不是银监会批准设立、领取金融许可证的金融机构,不符合借款合同印花税的主体资格,因此,虽然可以认定为借款合同,但不涉及借款合同印花税的缴纳问题。与此同时,税务人员还提醒小徐,融资租赁合同结束之后,承租企业往往会购买租赁的设备,再次签订一个购销合同,对于这部分内容,双方应当按照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三。篇三:房屋租赁合同税金该由谁缴 房屋租赁合同税金该由谁缴

问:去年底,我租了幢临街的房子开酒店,租期3年,租金按市场行情定为每年2万元。合同是由房东拟的,其中有一条专门规定:“本合同租金所应交纳的税金由承租方缴纳。”我从没想过自己租房子还要交什么税,所以当时也就没在意。没想到,前不久,税务部门找房东收出租房屋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时,房东却找到我,他说这笔税金按合同应由我缴纳。请问,这样合法吗?

答:《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税收是国家以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形式授权实施的行政征收活动。税收项目、纳税义务人(或称纳税人)税率等均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对出租房屋获取租金所应缴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出租人,且营业税的计税基数是出租人向承租人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你房东在合同中规定“本合同租金所应交纳的税金由承租方缴纳”,明显具有偷税、漏税意图,不仅企图非法转移纳税义务,而且有非法降低计税基数以便漏税的嫌疑,违反了税收征管规定,属无效的合同条款。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无效的合同条款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房东无权要求你承担他自己应缴的税金。

广州个人租房合同 第2篇

如何写2021广州廉租房合同模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公司廉租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乙方经审核批准,承租甲方提供的廉租住房,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廉租住房位于--楼 单元 号房,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二、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住房使用。

三、乙方承租廉租住房,需向甲方缴纳租赁保证金 元(大写: ),待退出房屋时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四、房屋租金为:¥ 3.00 元/月·平方米。年租金合计 元/年(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元 角 分)。租金按月结算。

房屋租金由甲方根据《大黄山豫新公司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确定。根据租赁房屋的结构系数、楼层系数、配套系数等进行租金调整。

五、租赁期间,乙方除交纳租金外,还需自行承担水费、电费、取暖费、电视收视费等相关费用,如未按时交纳相关费用而被有关部门处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租赁期满,甲方有权利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1个月之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甲方如实报告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甲方会同相关部门对其申报情况进行复核并公示。经复核仍符合廉租住房规定条件,乙方提出续租的,签订续租合同;经复核不再符合廉租住房规定条件或乙方未提出续租的,甲方收回其承租的廉租住房。

七、本协议作为乙方取得房屋使用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房产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义务。

八、廉租住房只有承租权,没有继承权。如乙方已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的,甲方依法按规定收回房屋,终止协议。

九、租赁期内,甲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一)甲方有权对乙方承租廉租住房的资格进行检查,有权对乙方使用房屋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条件、违反房屋使用规定者,有权终止租赁协议,收回房屋。

(二)国家、省、市及企业对廉租住房政策调整,甲方可根据规定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资料、文件等。

(三)国家、省、市及企业对廉租住房政策调整,颁布与廉租住房有关的政策规定,甲方应当及时告知乙方。

(四)甲方为便于房屋功能的使用,可能对房屋及所属设施进行改造,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十、租赁期内,乙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一)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给予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和各项优惠政策的权利,保证其承租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服从甲方的相关检查,如实报告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

(二)按期交纳房屋租金及相关费用,不得拖欠、拒交。

(三)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并配合劳动服务公司的正常工作,按期交纳应自行承担的相关费用。

(四)乙方应正确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设施、设备。不得将杂物倒入下水道和卫生间,避免堵塞管道;造成堵塞或设备设施损坏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得在墙上和屋顶及其他地方另改烟道;墙面不得蹬踏;不得改变楼梯间、过道、走廊、门道等公用场所的设施,承租人之间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维护公共利益和合理使用的原则,屋面楼梯间、过道、走廊、及室外不得堆放任何物品,保持公共场所安全畅通;楼道空间和阳台不准乱堆乱放;不得在屋内存放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等。如因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并承担经济赔偿,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在租期内违反上述规定三次以上(含三次者),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房屋。

(五)房屋需要腾出维修时,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按期迁出,若拖延不迁,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不得改变房屋及设施、设备状况,如果改变应立即恢复原状,造成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应承担经济赔偿。 (七)乙方不得对房屋进行装修,乙方擅自装修对房屋及邻里造成损害的,应承担全部责任。交还房屋时甲方对乙方装修费用不予赔偿。

(八)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或私自互换承租房屋,不得违反廉租住房使用规定及进行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九)房屋租赁期满或其他原因收回房屋时,乙方应将承租房屋及设施、设备交还甲方,同时交清房屋租金和其他各项费用。交还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拒不交还房屋的,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乙方应当履行团结互助、创建和谐社区的义务。

十一、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出租的房屋,追缴欠租:

(一)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

(二)家庭人均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师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三)因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面积超过城镇居民住房困难标准的;

(四)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五)将租住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擅自互换的;

(六)房屋闲置三个月以上的;

(七)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改变房屋状况的;

(八)损坏承租房屋及设施、设备,不予修复或不予赔偿的;

(九)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

(十)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十一)拖欠房租累计六个月以上;

(十二)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及迁移者。

十二、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规定,如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四、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新疆大黄山豫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 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经 办 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不得申请条件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廉租房福利制度

广州个人租房合同 第3篇

与其他地方网友一样,广州网友对重庆做法也充满羡慕,纷纷大喊“广州不够给力”。广东电视台珠江频道导演李红也连用惊叹号表达对重庆做法的嘉许,“这样降房价就指日可待了!有公租房就不用买房了!”

去年9月21日,广州市终于公布了《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办法》)。根据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副主任黄信敬的解释,广州计划大量建设公租房,并优先解决城区77177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广州市还将公租房保障对象划分为内夹心层和外夹心层,前者拥有当地户口,后者指外来务工人员。对夹心层来说,公共租赁房可以先租后买;但对于外夹心层来说,公共租赁房只租不售。

然而,时间已经过去了近一年,广州公租房的推进却并不顺利。

为准确掌握广州市“夹心层”的住房状况和住房需求情况,广州于去年10月开始启动公租房需求调查。广州市10区城镇户籍无自有产权住房、年可支配收入7万元以下的家庭,或在市10区居住1年以上、年可支配收入14万元以下的家庭可以参加调查,且调查对象不受户籍限制。然而,直至今年3月调查结束,才收到2万多份调查答卷,这一数字比最初预计的至少达到10万人左右相差甚远。

“原来我们以为会有很多人参加调查,会超过之前调查的低收入家庭77177户的数目,甚至超过10万家庭,但目前结果并非如此。”参与并专门设计问卷的广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琳表示。

建设公租房本是为了解决广州市“夹心层”的住房难题,这部分群体的需求理应不小。为何公租房会遭受冷遇?政府投入这么大,建起来之后如果申请人数不多,这不是个大问题吗?广州公租房,难道粥多僧少?

(一)

选址偏远

“如果公租房的地段太远,每天上下班有两三个小时耗在路上,再换乘几次,回到家都已经筋疲力尽了。”在天河路华普大厦工作、参与了问卷调查的周女士称,若加上交通成本、时间成本,公租房的综合成本可能更高。

不少人表示了跟周女士同样的担忧。户籍不在广州的黄先生出来工作5年了,目前在大沙头上班,每月收入3000元~4000元。他现在住的是公司提供的位于天河北的房子,每月只需交纳水电费。由于广州租房贵,在选工作时会首选提供宿舍的公司。黄先生表示,若公司无提供住房,而且推出的公租房靠近工作单位,交适当的租金,也是会考虑申请的。因为路程远的话,精神状态不好影响工作,再加上每月的交通费,得不偿失。

目前,公租房房源正在筹集建设中,已确定的政府建设的4个公租住房项目,分别为龙归城、南方钢厂、大沙东和同德围项目,主要分布在白云区和黄埔区。

“公租房基本原则是周围的配套跟上,市中心区有合适的土地解决最好。如果在周边建,一定要做到配套先行,交通跟上,这对这些家庭来说太重要了。如果条件不成熟就把他们放在郊区,反而会增加他们的困难。”陈琳认为,借鉴香港新市镇发展的经验,先把交通做起来,再发展成很好的社区,是比较可行的思路。

租金标准偏高

针对公租房需求的问卷调查刚启动,就有很多参与者反映租金标准偏高。而在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组织的“公共租赁房需求调查”现场咨询活动中,不少市民建议公租房租金由现在市场参考价的八折降为七折。

根据目前试行的公租房租赁办法,80%的上限标准主要是指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租房,由政府主导建设的公租房,租金的最高标准为市场价的60%,最低不会少于市价的40%。

然而,要申请政府建设的公租房,家庭人均月收入必须在1250元以下。“公租房申请的门槛实在让人为难。”租住在海珠区沥城中村的梁女士表示,按照现行标准,一定要足够穷才能申请政府建设的公租房,而且收入越少,要付出的房租按比例就越少,“但对于非常穷的家庭来说,即使市价40%的房租,也并不便宜。剩下的钱如何过日子,是个考验。”

一对在荔湾区南岸路南源街租住农用房的老人算了一笔账,若申请政府主导建设的公租房,如果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001元以上,按最高标准即市场参考价的60%收取,就是360元;如果人均月收入在800元以下,就可按最低标准即市场参考价的40%收取,要240元。而眼下物价上涨明显,即使两人月收入合计2002元,除去360元房租,剩下的收入也只能勉强维持生计。至于说家庭月收入才1600元,却要拿出240元的房租来,恐怕就更难了。

对于那些超过经济适用房供应范围,又买不起普通商品房的“外夹心层”人群,虽然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将门槛放低,家庭人均月收入5833元以下便可申请,但只比市价便宜20%的租金也让他们叫苦不迭。目前在荔湾区亲戚家借住的黎先生一家,既无力购房又不符合廉租房租住标准。对于公租房,黎太太表示有兴趣,但她说要看房源在哪且租金多少,再决定是否租住。如果一套50平方米的房,以150~200元租住,则可以接受。“高于250元一个月,还是太贵了。”

实际上,虽然广州市计划让不符合经适房购买条件,但存款却很少的大学毕业生等“外夹心层”也能住上公租房,但时至今日,尚没有大学毕业生成功申请到公租房。

可见,收入低者够得上申请公租房的门槛,却又迈不过租金高的门槛,也就难怪不少符合条件的人“不敢”去申请。对此,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租金标准定得太低,将影响社会力量建设公租房的积极性。“无人建,受益人少,负面影响更大。”租金调整陷入两难境地。

许多人更想买经济适用房

“为什么离我们的预计这么远?”陈琳曾咨询了不少同纳入公租房保障调查范围的外地务工人员和刚毕业大学生,不少人说有一点兴趣,但取决于若干的问题,比如说公共租赁房在哪里。第二就是租金,“外夹心层”的租金只是市场价的80%,吸引力不算太大。第三个就是这个房子将来能否买?如果将来不能买,他们就认为“那我为什么选择比较远、租金高,而放弃离就业单位更近的房子?”陈琳表示,有不少这些“外夹心层”的人更希望去买经适房。

家住白鹤洞的吴女士,是“内夹心层”的一员,不久前她刚申请了荔湾区的经济适用房。吴女士对记者说:“以我家现在的经济能力,未来如果要供经适房会很吃力,在申请前我们下了好大的决心。”在得知公租房的套型面积会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时,吴女士表示,他们家共有五口人,60平方米实在太挤了。而且公租房的位置太偏,也不会考虑。

建房资金面临困境

事实上,导致目前公租房困境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所能筹集到的房源有限,因而只能根据房源情况制定相关标准。

“如果标准制定得过于宽松,僧多粥少之下反而会让更多家庭失望而归。”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政府兴建的首批公租房,以及此前收回的大约1700套存量公房和教师新村的存量房源,“即将推出的土地中也可能会要求开发商配建公租房。”然而到目前为止,谁也没有准备好。

由于包括公租房在内的保障房利润空间仅为5%左右,利润率与商品房相比非常低,而房屋的建安成本却基本相当,因此公租房收回成本及获得利润周期会很长。从现在的市场反应来看,开发商对公租房的态度相对冷淡。

“要找到大量房源,维持公租房的运作,是有难度的。”知名财经评论家叶檀认为,目前中国的房价收入比是发达国家的3~6倍,住房租售比(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的月租金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价之间的比值)超过400倍,而国际上公认的正常范围为200~300倍。这就意味着,租售比严重失衡,单纯靠房租尤其是较低收入者的房租,是无论如何都收不回成本的。

因此,当前保障房以国企开发为主。招商、保利、金地三家国企开发商都不同程度地参与了广州市保障房建设项目。而领军民营房企的万科集团,也在保障房建设方面起到了带头作用。但不少民营开发商对参与承建保障房都颇多顾虑,普遍担忧成本、利润等问题。

与此同时,政府本身主导建设公租房时也面临着种种困境,比如资金问题。据了解,目前广州市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个:一是住房公积金收益,一年有8亿元左右;二是土地出让纯收入的10%;三是财政预算安排的其他资金。而对于今年开始的大规模保障房计划,这些资金无异于杯水车薪。为此,广州市政府出台了相关政策,在资金、土地、信贷等方面给予优惠,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和经营公租房。

当然,如果广州市政府能够像重庆那样“下血本”,拿出大量财政拨款为公租房“托底”,资金困难可以减轻很多。

(二)

应当扩大受惠面吗?

不过,对于“如果标准制定得过于宽松,僧多粥少之下反而会让更多家庭失望而归”的想法,不少人抱有异议。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广州公租房至少有两个尴尬。第一个尴尬在于,政府如何界定“低收入”,即穷到什么程度才算穷。如果现在把低收入定位为月收入400元以下,那么我们的低收入者将会大大减少。如果提高到月入2500元(这在广州买房无望吧?),那么符合住公租房条件的人就会大大增多。给住房困难的人们以希望总比让人一开始就不抱希望要好。

而第二个尴尬,在于制度设计者的决心。设身处地地想,寸土寸金的地段谁不眼红?更何况还涉及到财政税收等重大利益呢。公租房的考虑,自然要远远地排到队伍末梢。当然,要是政府也能拿出搞计生工作的决心和劲头,估计这个问题也还是有转圜的余地。

陈琳认为,政府可考虑适当调整申请公租房的门槛,比如将家庭可支配收入从18728元/年提高到2万、3万,“我认为是有这样的需求的。未来可考虑修改一下这个标准。”

实际上,广州市政府已经开始往降低准入门槛的方向踏出了第一步。7月底,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透露,将于今年内出台的广州市公租房管理办法在一定人均面积线的限制下,或会允许拥有自有产权者申请公租房。具体租金计算办法将是公租房租用面积中,与自有产权面积相同部分按市场价计算,超出自有产权面积部分按优惠价计算。

而在去年广州公租房办法征求意见中,居住面积线标准确定为无自有产权住房,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未享受过政府购房优惠政策的家庭。人们分析道,正是广州公租房供应量的放大,促使政府放宽了公租房的准入标准,扩大受惠面。

然而,一个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既然许多低收入群体并不愿意住进公租房,那么这些公租房最后难道不会成为收入较高群体的专享品吗?

如何持续供给?

寒桐(广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房地产专家韩世同认为,政府主导的“公租房”,房源充足但门槛很高,必须人均年收入低于15000元,而经济适用房的门槛反倒是18000元;而社会力量建设的公租房门槛很低,人均年收入7万元以下者都可以申请,几乎所有的无房户都可以达标,但房源却毫无保障。

“政府都不干的事情,社会力量会愿意干吗?到底建公租房有什么优惠政策,社会力量是否愿意参与建设还是个问题。”韩世同说,这次8000套的公租房就只是给了“内夹心层”,没房源供给“外夹心层”,对于涉及层面更多的“外夹心层”来说无济于事。“《办法》中的公租房没有解决真正的问题,实际还是之前的保障房。”

广东中原房地产项目部总经理黄韬也认为,“开发商会认为建设公租房利润太低,更愿意开发豪宅。”他主张公租房都由政府主导建设,且保持持续供应。

陈琳也对社会力量建设的积极性表示担心,她建议政府尽快出台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让公租房的建设具有可持续性。

租金标准有待细分

对于政府公布的公共租赁房租金标准,韩世同说:“租金设计不能说不合理,但符合申请社会力量所建公租房的人群人均年收入跨度大——由1.5万元至7万元。若都按照同地段租金参考价80%的标准来收租是不合理的。”

陈琳也认为,如果按照这一标准,对很多“外夹心层”来说还是贵了。她建议,按照申请人的不同收入情况适用不同的租金标准。黄韬则认为,如果政府大量推出公租房将有可能把房屋租赁市场的租金拉低,但短期内由于公租房的量还不够大,暂时不会造成太大影响。他还强调,面向“外夹心层”的租金标准“不够吸引人”,建议社会力量建设的公共租赁房也能有5~6折的租金标准。

(三)

不管怎么说,今年广州公租房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广州公租房到底会走向何方,如今还难以预料。

比如,放宽公租房限制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地产经济学家邓浩志认为是好事,公租房与廉租房不同,应该面向更广大的工薪阶层,本来就应该减少过多的限制条件。

而合富辉煌首席市场分析师黎文江则认为,广州城市化进程相对较高,2010年常住人口为1270万人,需要控制人口,不能放宽公租房限制引进太多人口了。广州目前最关键的是要准确计算需要保障的人群范围、有多少人和多少年可以完成保障,再据此进行公租房申请条件的调整。

其实,这两种意见都有其合理性。一方面,公租房的确应覆盖广大中低收入群体,所以适当放宽准入限制是正当的,但也应当注意到,在重庆已经出现了以五年后的购买为目的的人大量涌入公租房,而低收入群体入住者寥寥的现象,广州应该充分警惕。

广州个人租房合同 第4篇

摘 要:广州作为一线大城市,住房难和住房贵一直是社会热点话题,廉租房则是解决这一社会问题的重要途径。廉租房并不廉的尴尬局面使不少社会弱势人群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本课题将研究广州廉租房空间标准化设计。通过空间多种标准化设计形成多样性的空间,致力于解决广州住房难的社会问题,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廉租”。

关键词:廉租房;标准化;模数化;部件

1 廉租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它是中国大陆地区推行的一项旨在解决城市特困人口住房问题的保障措施。

2 国内外标准化设计状况

葡萄牙有模数化的社会住宅,其设计是将周围建筑体量包围起来。它使用尺寸为2.55m方形模块定义了整个基地,方案设计提供多样性的功能为今后扩建和再开放提供了可能性。[1]实现了模块化标准化设计。日本于20世纪60年代初开始实行住宅全装修与住宅产业化之间的同步,简化施工,为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率采用了一体化流程,实行部件化、批量化生产。瑞典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大力发展以通用部品为基础的通用体系,既有标准化又有可选择性的多样化。

我国房地产仍然处在粗放发展的阶段,因此存在不少弊端,导致廉租房并不廉,不能适应弱势人群对廉租房的需求。目前广州更是如此,导致广州弱势人群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3 标准化的意义

模数是人类自古以来就建立起的建筑生产方法,其目的就是标准化。根据国际模数标准的概念,模数系列将“M=100”作为基本模数值,向上扩大为“3M”的扩大模数数列,向下是“1/2M”“1/5M”“1/10M”分模数数列。无论是扩大模数或分模数,协调模数都是比较好的。[2]它能产生标准部件的多样化安装,以最简单的标准部件达到多样化的目标,满足使用者多元化的要求,更好地解决产品的标准化问题。

4 廉租房标准化的运用

以广州黄埔亨元村为例,在同一标准户型内利用不同标准部件叠加、堆积、拼接出不同形式的多功能格局,塑造出能满足居住者使用的理想居住空间,在实际中兼顾低成本、高效率、高品质。在出租中设定户型的最低和最高部件数,确保基本使用功能和最大限度使用功能,同时可根据不同租金档次提供相应户型及相应数量的模块部件,满足不同收入层次的需要,真正达到廉租的目的。

以一户型多格局为设计特点,将户型内部空间进行无限地创新重组,寻求理想的住宅户型。每层有四个户型,每户型各有四种方案,可根据不同的户型,对空间进行隔断重组,在限定模块数的前提下,布局出不同的空间形式。在这四种空间内也分别打造出不同空间风格,可供业主自选。利用模块的叠加、堆积、拼接形成围合空间,拓展使用功能,最终达到空间丰富成本低,实现廉租目标。

5 廉租房标准化的形式

5.1 空间的固定部件标准化

为适应不同的户型在空间中不需要有固定的墙体。以图1为例,空间中固定的部分是户型外墙不变,卫生间跟厨房的位置固定,房子中间也有固定的门框架。正是因为这些固定部分的存在,才能提供标准化构件的多样性组合,起到调适标准化部件的作用,可根据使用需要进行无限地创新重组。

5.2 家具标准化

根据人体工程学,设计标准家具模块形成各种型号符合人使用需求的家具。所有的沙发、茶几、电视柜、床头柜、衣柜、餐桌、书桌、凳子等家具都可以由“800*800*500”“700*700*400”“700*800*400”“300*400*100”“400*400*400”等五种柜子为基本标准拼接、组合而成,并设计收纳功能,从空间的使用性上赋予家具多变化性。

5.3 隔断标准化

根据固定部件使用标准移动部件分隔空间,在户型外墙不变及固定的卫生间和厨房的基础上,运用以上五种柜子组成分隔墙体。通过叠加、堆积、拼接,组装成使用者需要的模式。形成多样化的空间满足多数人的不同生活需求,简化施工,从而提高效率和质量,标准部件可以反复重装利用。不仅可以拼接组装成墙体形成隔断,同时具有节省空间的功能,实现墙体与收纳合二为一的目的,这也使其成为廉租房的设计亮点。

5.4 模数化的通用性

在同一个户型的情况下,“机械方块”可变化多种空间,呈现多种方案。“机械方块”的五种基本标准型号适用于房间的各个部位。也可以相互替换,拼接成块,使空间灵活多变,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和通用性。

6 结语

廉租房空间标准化突破了传统的家装模式,尝试引入室内空间多种标准,结合不同风格的装饰设计,实现一个完全由使用者自行随意改造的生活空间,将生活跟玩乐更好地融为一体,空间多元化与可持续发展并存。同时也突出廉租房“方便”“舒适”“多变”“廉价”的优势,真正实现廉租,为社会弱势人群提供强有力的居住空间的保障。

参考文献:

[1]葡萄牙:alvenaria模数化社会住宅[DB/OL].中装新网,http://www.cbda.cn/html/gwsjdt/20130806/28132_2.html,2013-08-06.

[2]开彦.《住宅科技》房地产开发呼唤标准化、模数化[J].

广州市租房合同范本 第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广州市租房合同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区 路/街(巷、里)116号房号的房地产(粤房地证字)出租给乙方作 办公 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 赁 期 限 月租金额(帀种: 人民币)元

小 写 大 写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 月(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 月(月、季、年)的第10日前按 现金或者转账 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帀)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XX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现状交楼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60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15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自行装修间隔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60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XX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 号予以登记备案。

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 月 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 号予以登记备,但该房屋具有《广州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 条第 项情形,或出租人未履行第 条款义务,予以注记。

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 月 日

经审查,该房屋的出租人已按照《XX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规定整改完毕,符合出租条件,注销注记。

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 月 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终 号予以注销登记备案。

广州个人租房合同 第6篇

这其实意味着,无论你在外地是否有买房、在广州是否有租房,只要你满足连续足额缴存3个月的条件,都可以每月提取600元以下的公积金,夫妻两人每月至少可以提1200元。

提醒:

1、在广州连续缴存3个月后,之后一度中断缴存,符合条件吗?广州公积金中心相关人士解释,这种情况是符合要求的。

2、新政规定“可提取额度从1月起核算”。这意味着,申请人如果在201月1日前开户缴存公积金,在1月1日开始申请,则可最多一次过提取13个月公积金也就是最多可以提取7800元。

但如果是年1月1日之后才开始缴存公积金,那只能在这个月后开始计算。比如,今年5月才开始缴存,在20元旦后申请提取,最多只能提取9个月。

需要的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3、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4、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个人及配偶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即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显示无自有产权住房,自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房管部门住房档案信息系统联网后可不需职工提供)。

5、职工符合提取条件办理二次及以上提取,且上述材料的所有信息不发生变更的,仅需提供材料2及4的原件;若上述材料中的任一信息发生变更的,需重新提供上述所有材料。

办理流程:

1。职工前往房管部门或者房产交易中心打印个人及配偶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2。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

3。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

4。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

5。提取转账

办理地点:

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

单身汉房租不止600元,咋办?

如果你租住的是公租房,可提供本人身份证、租赁合同和租赁发票申请提取,提取的金额按每月实际房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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