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证明标准格式

2024-05-18

志愿者证明标准格式(精选14篇)

志愿者证明标准格式 第1篇

XXXX协会志愿服务证明(标题 方正小标宋简体 二号)

兹证明XX大学XX学院XX级XXX同学(学号:XXXXX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X协会承办的XX活动的XXX工作中担任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共计X小时。(仿宋GB2312三号)

特此证明!

XXXX协会

XXXX年XX月XX日

志愿者证明标准格式 第2篇

兹证明________是我公司员工,在________部门任________职务,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总收入约为__________元。

特此证明。

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资收入,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势的担保文件。

盖 章:

日 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中医科工作制度

一、医院设立中医门诊、中医病房,加强中医科室的建设,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药学遗产。

二、医院中医科病房,由中医负责管理。中医科病员的入院、出院、饮食、护理均由中医决定,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必要时请西医协助。

三、中医诊治病员,根据理、法、方、药的原则,实行辨证施治,开展辩证施护,认真及时书写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病历(包括门诊病历)。

四、对于年老经验丰富的中医,应配备水平较高的青壮年中医或西学中医师,做为助手,继承并整理其学术经验。积极开展中医的科研工作。

五、承担中医和西医学习中医的教学工作,认真带好进修、实习人员。定期开展中医学术活动,普及中医中药知识。

六、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志愿者证明标准格式 第3篇

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指的是司法工作人员以及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活动中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需要达到的程度。[1]针对诉讼阶段的不同, 证明标准分为侦查的证明标准, 起诉的证明标准和审判的证明标准。起诉的证明标准依照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不同, 又分为公诉的证明标准和自诉的证明标准。公诉证明标准指公诉主体运用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刑事证明所达到的证明程度, 是整个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根据罪行的轻重, 公诉证明标准又分为普通案件的证明标准和简易案件的证明标准。

对公诉证明标准的认定上, 英美法系国家的公诉证明标准都倾向于主观的内心确信标准, 而大陆法系国家的公诉证明标准都倾向于客观的证据标准。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证据确实、充分, 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 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因此, 我国的公诉证明标准是“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证据确实、充分”。不论普通案件还是简易案件, 都应当按照这一标准执行。

二、简易案件与普通案件证明标准的异同

普通案件的公诉证明标准与简易案件的公诉证明标准在理论层面和实际操作上存在相通之处,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具有同一性的。如:1.两种案件刑事证明标准的理论基础相同———都遵循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2.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唯一手段;3.刑事诉讼要查明与定罪量刑有关的案件事实, 同时必须遵守法定程序;4.刑事证明标准要具有可操作性。但两种案件的公诉证明标准又存在着许多不同, 表现如下:

1.证明标准的掌握宽严不一。霍尔伊德法官指出:“犯罪越严重, 用于定罪的证据就越要有证明力。”[2]较简易案件而言, 公诉人在普通案件的审查过程中更加谨慎, 对证据的要求也更高, 相同的证据在简易案件中可能作为认定案件的依据, 而在普通案件中则需要更加全面的证据来补强。由此决定了轻重案件中需要达到相同证明标准的证据基础是不同的, 也就导致了不同严重性质的犯罪证明标准不同的结果。

2.证据排除的规则不同。刑事诉讼的证明分为自向证明 (查明) 和他向证明。自向证明是指向自己证明, 证明的主要目的是让自己明白, 指的是庭审之前检警机关的调查取证, 针对的往往是证明主体所未知或未肯定的事物;他向证明是指向他人证明, 证明的目的是让他人明白, 针对的是证明主体所知或确信的事物, 唯有审判机关有权对刑事诉讼证明活动做最终的评价。而在简易案件中, 因为公诉人是不参与庭审的, 缺少了他向证明, 那么就需要检察机关必须在庭前审查时对案件证据做出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的排查, 固定被告人认罪的证据, 对涉及定罪量刑的证据要达到排他性的证明标准。这样才能为庭审时的证明活动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目前简易案件证明标准存在的问题

(一) 公诉的证明标准单一化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所有案件事实的证据都确实、充分, 没有体现刑事诉讼证明的层次性。在简易案件中, 作为证明对象的案件事实和情节, 可以分成很多层次, 比如犯罪构成要件事实和非犯罪构成要件事实、定罪事实和量刑事实、实体事实和程序事实、被告人认罪的事实和存在异议的事实。因此, 对于重要的、关键的或者严重的事实情节的证明标准应该从严把握, 反之亦然。然而我国提起公诉的证明标准却是搞“一刀切”, 全部是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证据确实充分, 没有体现刑事诉讼证明的层次性。

(二) 实务操作性不强

目前的诉讼证明标准追求的是一种客观事实, 而非法律事实, 它要求司法机关追求一种已成为历史的案件事实作为衡量标准, 显然这是根本不现实的。且不论普通案件, 在简易案件的办理中, 就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检察机关会为了使公诉能够达到法定的证明标准, 而耗费不必要的司法资源, 去追求嫌疑人本就认罪的事实, 将案件一退再退, 有的嫌疑人可能判刑就只有五个月, 而经过两次退查就已经被关了六个多月, 降低了诉讼效率, 违背了简易程序的初衷;二是目前的规定太大太空洞, 结果使检察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往往由个人凭其法律意识和信念去掌握, 以致在认定案件事实、量刑时不易形成共识, 影响了办案的准确性。

(三) 庭审程序空置

由于检察机关的公诉证明标准与有罪判决证明标准一致, 造成法官对检察机关收集的证据有信赖的倾向。在刑事诉讼中, 唯有审判机关有权对刑事诉讼证明活动做最终的评价, 检察机关必须在庭审时对审判机关进行他向证明。而简易案件的审理, 没有公诉人出庭, 缺少他向证明, 就要求法官有更高的定罪标准, 但目前的简易案件公诉证明标准抑制了法官审查证据职权的发挥, 使检察官成为“真正的法官”。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9条、第141条和第162条分别规定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证明标准, 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证明标准和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证明标准。有趣的是, 三个标准全是“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 换句话说, 有相当一部分刑事被告人在提起公诉甚至侦查终结之时, 其处理结果就已经被预置好了。待到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的无罪判决率很低 (应在1%以下) ”, 实际上是赋予了检察官“真正的法官”的地位。

四、改革简易案件公诉证明标准的思路

客观真实的公诉证明标准要求诉讼中认定的案件事实与客观上发生的事实完全一致, 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讲, 是不可能实现的, 这只是立法者的一种美好期望。诉讼过程只能是一种法律拟制或法律意义上的真实, 是依据一定证据所进行的主观思维活动, 不可能精确到100%。“客观真实必须是完全正确的, 而法律真实的概念本身就隐含着误差的可能性。”[3]因此, 在简易案件公诉证明标准设置上, 必须坚持法律真实的原则, 适当降低公诉证明标准, 制定可操作性的规则。

(一) 用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取代客观标准, 还原法律真实

盖然性指的是一种可能性而非必然性, 在诉讼中, 法官根据高度的可能性审查认定证据, 确定案件事实, 此即盖然性证明标准。[4]其是根据事物发展的高度概率进行判断的一种认识方法, 是人们在对事物的认识达不到逻辑必然性条件时不得不采用的一种认识手段。“高度盖然性”是大陆法系国家普遍采用的证明标准。它以承认司法证明认识活动的局限性为前提, 明确规定证据判断的原则是自由心证, 同时又用判例指示证明应当以“高度盖然性”达至法官的内心确信。简易案件因为案情比较简单, 被告人都认罪, 在实践中应当采用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其理由是:首先, 被告人认罪, 错判的概率已经大大降低;其次, 这类案件程序简化后, 可以在法庭上不举证、质证, 证明标准势必要降低;最后, 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 有助于国家将有限的司法资源更合理地运用于疑难重大案件。

(二) 不同的证明对象适用不同的证明标准

两大法系都将刑事证明标准划分为多个等级, 针对不同的诉讼程序或诉讼行为, 采用不同的证明标准, 如美国的证据法将证明的程度分为九等。[5]在简易案件中, 应当采取三级公诉证明标准。一是对于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 适用相对最高的证明标准。因为这类事实关系到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以及犯罪主体的确定, 影响到刑罚权的正确适用以及当事人的人身自由、财产权的处分问题。二是对于量刑情节, 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出发, 对被告人不利的从重、加重情节的证明适用较高的证明标准, 而对其有利的从轻、减轻情节可适用较低的证明标准。三是对程序法事实, 如回避、强制措施、诉讼期限、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方面的事实, 可适用较低的证明标准, 。这样有利于公诉人集中精力审查主要证据, 快速办理案件。

(三) 通过成文法明确简易案件的公诉证明标准

六部委颁发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 设置了许多明确的、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则, 如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举证时限规则、新的证据的界定规则、证据判断规则以及证据的排除规则等等。设置上述规则的目的, 一方面是为尽量减少法官据案情自由裁量的范围, 另一方面, 也细化了证明标准, 还进一步具体规定了对各类证据的收集、固定、审查、判断和运用。在办理简易案件时, 也应当颁布类似《办理简易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公诉人在适用该类案件的证明标准时, 必须遵循上述法定证据规则。侦查机关在收集上述证据时, 也应当参照执行。

(四) 制定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

为了在诉讼中有效地完善简易案件的公诉证明标准, 笔者认为还应当制定相关的配套制度。 (1) 在诉讼过程中进一步强化程序的价值, 从立法角度明确“程序正义”独立的价值地位。从诉讼价值的角度来讲, 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有机统一, 也就是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有机统一。因此, 我们应当着重提升程序的价值, 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程序和证据规则, 尽量做到通过正当程序认定的法律事实与案件客观事实相一致。 (2) 改革我国目前在检察系统内实行的错案追究制, 对因证据不足被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的案件, 不能一概而论, 公诉人如已按该标准履行法定公诉职责且并无过失, 不应认定为错案。 (3) 在简易案件中引入辩诉交易制度, 鉴于简易案件的嫌疑人都认罪, 公诉人可以在审查起诉环节与嫌疑人或其律师进行协商, 以公诉人撤销指控、降格指控或者要求法官从轻判处刑罚为条件, 来换取被告人的有罪答辩, 进而双方达成均可接受的协议。通过这样一种制度, 可以用最少的司法资源处理更多的刑事案件, 提高办案效率同时罪犯也得到了较之原罪行减轻了一定程度的刑事制裁。

参考文献

[1]陈光中.刑事诉讼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184。

[2][美]詹妮.麦克埃文著, 蔡巍译:《现代证据法与对抗制程序》,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第107页。

[3]何家弘:《论司法证明的目的和标准———兼论司法证明的基本概念和范畴》, 载《法学研究》2001年第六期。

[4]徐莹.我国民事诉讼证明标准之重构 (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6, (1) 。

志愿者证明标准格式 第4篇

关键词:通用公文;格式;标准

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该条例于2012年7月1日起施行。为配合该条例的执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6月29日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笔者认为,从公文作为全国各类组织通用办事工具和中国共产党在全国各项事业中的领导地位的国家政治体制等角度考虑,该标准以改称“通用公文格式标准”为宜。

首先,从公文作为全国各类各级组织通用的办事工具角度考虑,全国应有统一的公文格式标准。公文作为书面的办事工具,不仅在全国具有一定规模的各类各级组织内部使用,而且,在不同类别的组织间流转,用以传递信息、沟通意图、指挥协调等。公文具有统一的格式标准,便于人们对之的识别、使用、处理、管理等,当然,也便于人们对之的学习、掌握,同时,便于保证公文的效能发挥等。因此,中国自建立国家制度以来的各朝代,都十分重视公文格式问题,并且,随着国家制度的完善和人们对公文认识的加深而对公文格式作日益合理、完备的规定。如,殷商时,甲骨文书初步形成了“前辞”、“命辞”、“占辞”、“验辞”四部分的结构形式,汉朝时,对公文的载体尺寸、不同类型的公文格式等作出规定;明朝时,对公文的书面排版作出详细规定等[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国家也十分重视公文格式问题,历次党政部门的公文处理规定,都把公文格式作为重要内容。特别是1988年9月5日,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家机关公文格式》,正式确立了国家统一的公文格式,并且,明确“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各级党、政、军机关正式发布的公文”。但是,由于1996年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关于党的公文格式的某些规定与这个标准的某些相关内容不一致,且由于党在国家政治体制中的领导地位问题,使这个标准经修订在1999年12月27日由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时,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从而使国家又无全国统一的公文格式标准,由此,造成使用公文时的一些问题。如党政联合行文时,发文日期党的系统要求用阿拉伯数字[2],行政系统要求用汉字[3];保密等级和紧急程度,党的系统要求标于公文首页的左上角[2],行政系统要求标于公文首页的右上角[3]。这种要求的不一致,使制作公文者无所适从。现在,国家发布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统一了党政公文格式,解决了前述原党政公文格式不一致出现的问题。但是,这只是统一了党政公文格式,军队和人大公文格式还是执行其本系统的规定,还存在着与现党政公文格式不一致的情况。如,现党政公文格式规定公文密级标于公文首页左上角[4],现人大公文格式规定公文密级标于公文首页右上角[5],现军队公文格式规定也是公文密级标于公文首页右上角[6]。再如,现党政公文格式规定发文机关标志的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的距离是35mm[4],现军队公文格式规定“报告”、“请示”的发文机关标志的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距离为80mm,其他种类公文的发文机关标志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距离为25mm[6]。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党或行政机关和人大或军队机关联合行文时,制作公文格式不好确定。还有其他性质单位的公文格式现在无统一规定,虽然,党政公文格式标准规定“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可以参照执行”[4],然而,这里说的是“可以参照执行”,是否真“参照执行”,取决于制发公文者自己,由此,还有可能出现不同单位使用通用公文形成的实际格式不一致的情况,所以,国家应颁布统一的通用公文格式标准。

其次,从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治体制中的领导地位角度考虑,作为国家行政机关一个部门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直接规范党组织公文格式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不合适。尽管《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必须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7],但党章的规定,是说党组织应像社会其他组织一样尊重和遵守法律,支持和接受行政机关等的社会事务管理。不意味着行政机关等可直接针对党的组织出台管理规定,对党组织的有关活动直接进行管理。虽然,笔者清楚,《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的发布,是由于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前者是后者的配套文件,但由于前者不像后者那样是党政联合行文,而是行政机关的单独行文,所以,无论是按党的十三大确定的党政分开原则[8]及《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的根据隶属关系行文原则[9],党政任一方不应向对方的下属组织下命令、作规定,还是考虑党在国家政治体制中的领导地位,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都不适宜发布直接针对党组织公文格式问题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而应发布面向社会各种组织其中包括党组织的通用公文格式标准。

其实,发布通用公文格式标准不仅是现实公文处理工作的需要,也有良好的现实基础。这个现实基础不仅是指各种组织的公文处理工作遵循大体相同的运行规律,形成了各方认可的基本相同的格式,而且,更重要的是,指社会上的大多数企事业组织党政行文过去长期分别按国家党和行政机关的公文格式办理。现在作为国家一级的党政公文格式标准统一了,也就意味着,这些企事业组织的党政公文格式也统一了。社会上的其他组织公文格式虽然可能与现行党政公文格式标准存在一些差异,但这些差异不是现实公文处理工作的客观需要造成的,而是不同公文格式制订者的认识差异造成的。统一全国的通用公文格式,不会束缚不同性质组织的实际公文处理工作,恰恰相反,它有利于不同性质组织的公文使用、运行和效能发挥。将现《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改称“通用公文格式标准”,不仅可使该标准的运行更名正言顺,而且促进全国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建设。

参考文献:

[1]郑彦离.通用公文简论[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1:31~33.

[2]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Z].1996-5-3.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Z].1999-12-27.

[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Z].2012-6-29.

[5]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大机关公文处理办法[Z].2000-11-15.

[6]总装备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军用标准 军队机关公文格式[Z].2005-10-2.

[7]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章程[Z].2007-10-21.

[8]田济民,宋琼.党员手册[M] 北京:华夏出版社 1988: 370.

[9]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Z].2012-4-16.

实习证明标准格式 第5篇

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____________同学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实习。

特此证明。

实习证明 标准 格式 第6篇

证明人: _________(实习单位盖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实习证明格式 第7篇

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学院__________________专业_________同学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实习。该同学的实习职位是__________________

该学生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地方,能够虚心向富有经验的前辈请教,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对于别人提出的工作建议,可以虚心听取。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加时加班完成任务。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该学生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时间,服从实习安排,完成实习任务。尊敬实习单位人员,并能与公司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同工作的员工都对该学生的表现予以肯定。

特此证明。

证明人: _________(实习单位盖章)

离职证明标准格式 第8篇

1.证明格式。

2.必有信息:单位名称(注册全称),离职者姓名,离职者曾任职务,在职时间,证明开具日期,开具日期处加盖公章(“骑年压月”)。另外,一般写明身份证号,因为那才是唯一的。

3.有竞业限制协议且公司方面支付了补偿金的,建议在离职证明里加以说明竞业限制约定。

4.页眉打印有公司LOGO——宣传公司形象。可以选择是否添加公司联系方式。

5.一般用A4纸打印(档案管理标准),现实中也有些公司采取一式两份中间分割处盖骑缝章的方式。

6.无错别字,不允许篡改,若填写证明时出错建议重新开具。

7.现在的证明一般是在留存的空白版本基础上添加变动信息后打印,看上去整洁,美观,便于存档。不建议使用便笺手写。

【模板1】

_________先生/女士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入职我公司担任_______________职务,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模板2】

_________先生/女士,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我公司担任________(部门)的__________职务,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以资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离职证明标准格式 第9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总少不了要接触或使用证明吧,证明是我们经常用到的应用文体。一起来参考证明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离职证明标准格式,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离职证明标准格式1

离职证明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担任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由于___个人______原因提出辞职,现已与公司解除离职,几乎是一般人的职业生涯中都要经历的事情。正确的离职,会将你带入职业成长的`快车道,而错误的离职,则将你带往职业生涯的停车

离职证明标准格式2

______先生/女士自____年__月__日入职我公司担任____________职务,至____年__月__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离职证明标准格式3

兹证明______自____年__月__日入职我公司担任______部门______岗位,至____年__月__日因________原因申请离职,在此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同事关系融洽,期间曾被授予“______”称号(荣誉)。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离职证明标准格式4

甲方:____________(单位名称)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乙方原为甲方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于____年__月__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证明标准格式参考 第10篇

本单位证明该员工工作的真实性,但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及盖章

收入证明标准格式 第11篇

__________银行信用卡中心:

兹证明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月至今一直在我单位工作,目前从事_________工作,担任_________职务,税前/后平均月收入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特此证明

本证明仅用于申请_________________信用卡,单位不承担担保责任。

单位公章或人事(劳资)部门盖章

年月日

1.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4.人事(劳资)部门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证明

兹证明等(名)职工是本单位正式职工,相关情况如下表。本证明仅用于申请信用卡。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单位签章:

1、打★为必填项

证明信格式标准 第12篇

不论是哪种形式的证明信;其结构都大致相同,一般都由标题、称呼、正文、署名和日期等构成。

一、标题

证明信的标题通常由以下两种方式构成:

1.单独以文种名作标题

一般就是在第一行中间冠以“证明信”、“证明”字样。

2.由文种名和事由共同构成一般也是写在第一行中间。如 “关于XXX同志XX情况(或问题)的证明”。

二、称呼

要在第二行顶格写上受文单位名称或受文个人的姓名称呼,然后加冒号。有些供有关人员外出活动证明身份的证明信因没有固定的受文者,开头可以不写受文者称呼,而是在正文前用公文引导词“兹”引起正文内容。

三、正文,正文要在称呼写完后另起一行,空两格书写。要针对对方所要求的要点写,要你证明什么问题就证明什么间题,其他无关的不写。如证明的是某人的历史问题,则应写清人名、何时、何地及所经历的事情;若要证明某一事件,则要写清参与者的姓名、身份,及其在此事件的地位、作用和事件本身的前因后果。也就是要写清人物、事件的本来面目。正文写完后,要另起一行,顶格写上 “特此证明”四个字。也

可直接在正文结尾处写出。

一、落款

刻公章证明格式标准 第13篇

由于我公司财务人员疏忽,将财务专用章遗失,现委托我司工作人员连俊兵前往贵处办理补刻,我司承担一切办理事宜结果。

郑州市管城区永盛物资站

XXXX年XX月XX日

员工收入证明格式标准 第14篇

收入证明

兹有先生/女士,性别,年龄,身份证

号,学历,婚姻状况,户籍所在地

该员工自入职,在我公司部门,担任职位,税前年收入为(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福利津贴、年终奖

等)大写:特此证明!

XX公司(公

章)X年X月X日

公司地址:

联系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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