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2024-09-12

工程质量奖惩管理办法(精选6篇)

工程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第1篇

GDJT—GC—MK—07

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煤矿工程质量奖惩制度总则

1.1为实现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各参建单位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各参建单位的质量考核管理。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MT5009-94《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MT5010-95《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213-1990《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二 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煤炭工业煤矿井巷工程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评级办法》

中国建筑业协会发布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优)评选办法

(2000)建协字第17号组织体系和责权划分

公司察哈素煤矿项目工程部负责归口管理对各施工、调试以及监理承包商、设计承包商的工程质量奖惩工作。对质量工作有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工程质量管理处于混乱和失控状态,或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将给予处罚。

监理承包商是所负责工程项目的奖惩授权单位(其中监理承包商的奖惩考核由公司工程部负责)、按照公司在施工过程管理中的考核意见以及其他约定奖惩条例、制度,执行对施工和调试承包商、设计承包商的质量奖惩,或者提出奖惩意见,由公司工程部批准执行。监理公司接受公司的考核、具体由公司察哈素煤矿项目工程部提出考核意见、报公司项目建设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管理制度内容和方法

3.1日常质量考核

3.1.13.1.2 公司对施工、监理承包商确定建设过程考核处罚办法时,将质量考核处罚的要求作由监理承包商按照公司以及公司工程部的编制意见编制工程项目质量考核处罚细为必备内容。则、成立质量奖惩考核小组以及组织定期开展奖惩考核、出具考核通报、监督考核闭环、管理公司授权的考核资金。

3.1.3 由监理承包单位按照不同专业细化质量考核点和考核标准,其中包括面对现场施工队伍的奖励激励办法、该部分激励资金来源可以考虑利用监理单位管理的考核资金、但是使用必须申请公司工程部批准并由工程部执行。

3.1.4 公司工程部归口管理质量考核工作,组织制定质量考核处罚细则,公司将奖励基金中的质量奖励基金按参建单位、按时间计划进行分解,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并对奖励的50%进行及时的兑现,其他奖励在年终一次性兑现;对于考核发生的罚扣款、按照现场发生考核确定后立刻实施的原则执行。

3.1.53.1.6

3.1.7 对质量的考核主要侧重对实体质量的考核,兼顾日常质量管理工作的考核。对监理日常质量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质量目标(含施工工艺)、不合格项目和质量事公司可结合工程施工进展的具体实际,对质量考核的具体内容适当取舍,突出考核单位连带进行考核。故(含施工安全目标)、其他质量管理目标,考核权重分别为60%、30%、10%。期内的工作重点 奖励金额分配到每一考核的具体项目或指标,采用“质量事故否决制”和“具体项目或指标不扣款即得全额款”的考评方法

3.2 质量考核的主要内容

施工质量目标(含施工工艺)的考核(按照100分计算、扣完为止):

3.2.1井巷单项工程优良率100%,井巷分部工程优良率95%,每降低1%扣2分;

井巷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井巷分项工程优良率95%,每降低1%扣2分;

矿建指定单位工程观感质量优良率100%,每降低1%扣2分;

安装单位工程优良率100%,分部工程优良率100%,每降低1%扣2分;

分项工程优良率>98%,其中主要分项工程优良率100%;每降低1%扣2分;

土建单位工程优良率100%,土建分部工程优良率95%,每降低1%扣2分;

土建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土建分项工程优良率>90%;每降低1%扣2分;

3.2.2 主轴及传动轴的水平度小于0.1/1000;达不到要求扣5分,降1%加1 分;

3.2.3 通风机轴与电动机轴的同轴度径向位移小于0.05mm,倾斜度小于0.2/1000;达不到要求扣5分,降1%加1 分;

3.2.4 多级空气压设备缩机各级排气温度低于160℃;高于该指标扣5分;

3.2.5 所有设备保护投入率100%;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5分;

3.2.6 主要井巷工程、主要设备安装全部达到验评标准优良级;达不到要求扣5分;

3.2.7 实现主皮带、副井提升机、主要通风机、主排水泵、系统试运、联合试运转等项工作一次成功;达不到要求扣5分;

3.2.8 设备和管道保温外装板平整、美观、无缺损、踏瘪,拼缝整齐,咬口不开裂;单位工程验收时每发现一点扣0.5分;

3.2.9 全矿井油漆无色差,除锈干净彻底,漆层厚薄均匀,无剥落、流痕;单位工程验收时每发现一点扣0.5分;

3.2.10 集中敷设的小口径管道、阀门和仪表排列整齐美观,固定牢固;单位工程验收时每发现一点扣0.5分;

3.2.11 中低压管道安装横平竖直,支吊架按规范安装,所有管夹、零部件安装均按规定执

行,做到工艺美观,杜绝跑、冒、滴、漏;单位工程验收时每发现一点扣0.5分;

3.2.12平台扶梯、栏杆接头无错口、无偏折,焊缝磨光,格栅板整齐;单位工程验收时每发现一点扣0.5分;

3.2.13 电缆桥架走向合理,弯头弧度美观,电缆不交叉不缠绕,电缆绑扎间距一致,杜绝用火焊切割桥架、支架和开孔现象。单位工程验收时每发现一点扣0.5分;

3.2.14 考核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MT5009-94《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MT5010-95《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213-1990《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二 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煤炭工业煤矿井巷工程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评级办法》

考核评分要求不低于85分,否则得分每下降0.5分,进行处罚扣款。

3.2.15 不合格项目和质量事故(含施工安全目标)的考核处罚(按照100分计算、扣完为止):

3.2.16 对不合格项目的考核处罚按考核期内责任单位的不合格项目重复发生的项数和次数进行考核处罚,每项不合格项目每重复发生一次,扣款处罚,重复发生两次加倍处罚,依此类推。

3.2.17 按照质量事故的类别,进行考核处罚,发生一般质量事故,按“不合格项目和质量事故的考核处罚”所占权重扣罚该项奖励基金,发生较大以上质量事故,扣除其中的全额质量考核款项。

3.2.18 杜绝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每发生一次,考核50分;

3.2.19 一般质量事故3‰以下,每发生一次,考核5分。

3.2.20试生产期不发生因施工原因引起的强迫停运事故;每发生一次考核50分;

3.2.21 其他质量管理目标(按照100分计算、扣完为止):

a)工程参建各方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运行有效。对此监理承包单位分阶段组织

考核,考核分限为本项的30分;

b)工程档案规范、齐全、准确,移交及时。过程考核30分,竣工考核30分;

c)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确保工程建设达到“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水平。达标过程

考核10分;

3.3 矿井投产后的考核处罚

工程未实现预定的质量目标,按照施工、监理、调试、设计合同等的规定对各相关方进行考核,包括要求承包商应向业主支付质量违约金。附则

4.1本制度由公司察哈素煤矿项目工程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4.2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公司总经理签发之日起施行。

4.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MT5009-94《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MT5010-95《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213-1990《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二 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煤炭工业煤矿井巷工程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评级办法》

工程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第2篇

1、一个项目工程的质量是安全的基础,在施工过程实施中,必须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过程控制又必须做到事前控制,保证工程质量合格率为100%,减少返工,消缺过程,及不必要质量经济损失,在施工单位对质量管理不力,质量防患意识不强,在施工中未按图纸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违反了 《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及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规定,特制订以下强制性约束管理措施进行处罚。

2、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的服务质量考核评分表划分为五大项,检查内容39项。细部划分较多等。

3、在工程施工实施中,出现、发生下列情况的进行口头警告、罚款。

① 工程项目未按图纸及施工规范施工,未达到质量合格标准,第一次口头警告,现场影像记录,通知返工整改。

② 保证项目未达到质量标准,书面通知及时返工整改,整改经复检合格后,方准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③ 一般项目、保证项目口头、书面通知后,拒不执行整改或整改不力,根据实际情况罚款2000—5000元,情节恶劣危及到人民生命财产质量结构安全,由总监下发工程暂停令,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停工期间的工期延误费用由总监在本期工程款中扣除。

工程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第3篇

关键词:工程质量监管验收制度,保障性住房,双重委托代理,奖惩机制

一、引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我国建筑行业中工程质量的监管制度也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目前, 我国主要实行的是多方监管制度中的二维住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制, 但在现行的房地产开发制度下, 二维质量监督体制在实际应用中暴露出较多问题, 如在平级质量监督维度上, 建设单位处于优势地位, 施工、监理、设计以及勘察等单位为获取合作机会处于劣势地位, 相互间很难起到严格监督的效果。

目前学术界对工程质量监督等方面的问题展开了全面的研究, 首先, 相关学者对二维住宅质量监督制度下的工程质量问题开展研究。如Mohammad, Yeganeh等积极探索了工程目标的变化对于工程质量的显著影响, 研究发现工程目标同工程质量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Steven, Kevin和Christopher利用纳什讨价还价理论对工程项目成本进行了详尽的探索, 并确定了风险中性的项目经理和风险规避的承包商之间的成本分摊合同。Bent详尽的阐述了计划谬误理论和外部观点理论在工程质量控制与责任追究过程中的主要应用。其次, 另一个研究角度则是利用委托代理关系开展工程质量等多方面的研究。如项勇等研究了我国工程项目中采用的建设管理模式 (CM模式) , 利用委托代理理论, 分析并构建了建设单位与咨询方之间的双向道德风险, 并进一步提出了激励创新模型以此解决道德风险问题。洪巍从博弈论的视角对大型工程的质量、成本以及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博弈进行了研究, 通过引入朱兰最佳质量成本模型, 成功构建了业主与承包商之间基于质量的利益激励机制, 提出了隐形声誉激励方式。本文则从理论角度对“住户见证验收制度”进行了全面的阐述, 以及对该制度存在主要问题进行分析, 并构建了一套能够进行责任主体间层层监督的奖惩机制, 获得了双重委托代理关系图和模型, 为三维监督机制的推广应用提出了实质性的建议和对策。

二、“住户见证验收制度”理论阐述

所谓的“住户见证验收制度”就是由住户代表 (见证住户) 参与到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竣工验收全过程的一种保障性住房验收制度。“5+1+1”中的5方分别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前者的1代表政府, 即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监督功能, 后者的1代表“住户代表”的现场见证。该制度主要实现的是三级监督, 即责任主体之间平级相互监督;政府 (质量监管机构) 处于上级监督地位;“住户代表”处于社会监督地位。该制度实现了工程质量的三维监督机制, 通过引入住户参与到工程质量验收的全过程, 有效的确保了工程质量, 较二维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制度具有明显的优点。

为了能够清晰的表现出“住户见证验收”制度中各参与方、验收程序、相应部门和责任主体的职责, 下面采用“住户见证验收”制度关系图的形式进行清晰的描述。“住户见证验收”制度关系图如下图1所示:

三、住户见证验收制度问题分析

“住户见证验收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保障性住房分户验收的范围和内容不清楚, 参与见证的住户一般不具有专业水平; (2)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和违规行为, 难以追查到相应的责任主体并进行有效的处罚; (3) 不能够采取适当的比例对分户验收进行复查。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无法对于质量问题和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查和处罚。

四、模型构建与分析

(一) 变量假设

(1) 监理方的主要工作是对施工方施工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 防止施工方偷工减料降低住房建筑的质量, 在监督过程中的努力水平为e2, 监理方作为代理人知道自己的努力程度e2, 但是作为委托方的建设方不能够观察到监理方的努力程度, 只能够观察到见证住户的投诉情况。

(2) 监理方进行监督付出的努力水平e2需要的成本 其中b>0为他的成本系数。

(3) 假设监理方努力工作使房屋建筑质量提高带来的收益为π2=e2+θ, 其中θ是外生变量满足均值为0, 方差为σ2的正态分布。

(4) 假设建设方给予监理方的支付为线性的, S (π2) =α+βπ2, 其中α为固定支付, β为收益分成也即激励系数 (0≤β≤1) 。为了有效的防止监理方和施工方进行合谋, 建设单位另外按照见证住户投诉p, 给予监理方相应的惩罚F (p) , F (p) =γ (1-e2) p, 其中γ是惩罚系数。

(5) 建设方即是政府的代理人又是监理方的委托人, 一方面要努力工作对住房建筑进行设计和勘察保证其职责领域的质量, 另一方面要对监理方进行有效的监督, 以确保获得施工过程的真实信息, 以便进行质量问题和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假设建设方的努力水平为e1, 建设方了解自身的努力水平, 但是政府作为委托人不能够观察到建设方的努力, 只能观察到见证住户的投诉p。

(6) 建设方努力工作需要的成本 其中a>0是他的成本系数。

(7) 假设建设方努力工作使房屋建筑质量提高带来的收益为π1=e1+ε, 其中ε是外生变量满足均值为0, 方差为σ2的正态分布。

(8) 假设政府为了有效的监督建设方, 使其能够努力的工作, 提高房屋建筑的质量, 降低自身处理各项投诉的工作量。根据见证住户的投诉p, 对其设定了相应的惩罚机制, G (p) =χ (1-e1-e2) p, 其中χ为政府对建设方的惩罚系数。

(9) 假设建设方和监理方在制定相应的惩罚机制前都有一个目标期望收益分别为S1、S2, 实行惩罚机制之后建设方的实际利润为R1=S1+π1-c (e1) +π2-S (π2) +F (p) -G (p) , 监理方的实际利润为R2=S2+S (π2) -c (e2) -F (p) 。

(10) 假设政府和建设方是风险中性的, 监理方是风险规避的, 建设方的期望效用u1等于他的期望利润, 即u1=E (R1) 。监理方的期望效用u2等于最大化利润的确定性, 即u2=c E (R2) 。

(11) 政府获得的收入来自对建设方的惩罚G (p) =χ (1-e1-e2) p, 他的收益取决于房屋建筑的质量情况, 假设他的收益π=π1+π2, 期望效用u0=E (π) 。

(二) 模型构建

(2) 建设方的期望效用。根据u1=E (R1) , 可以得到建设方的期望效用为:

(3) 政府的期望效用。根据u0=E (π) 可以得到政府的期望效用为:u0=e1+e2 (3)

(4) 奖惩机制模型设计。在进行模型设计时, 双重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三方“政府、建设方、监督方”的目的都是实现自身的期望效用最大化。

政府实现自身目标的主要手段就是提高他对建设方的惩罚力度χ, 建设方实现自身目标的主要途径:一方面提高其自身的努力水平e1, 另一方面合理的设置给予监理方的固定支付α、激励系数β、惩罚系数γ, 以便获得最真实的施工过程信息, 有效将不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程质量问题追查到相应的责任主体, 监理方实现自身目标的途径就是提高对施工方进行监督的努力水平e2。所以, 整个双重委托代理关系的模型就变成了政府如何制定有效的惩罚系数χ, 对建设方进行有效的监督, 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同时, 建设方如何决定自己的努力水平e1, 给予监理方的固定支付α, 激励系数β以及惩罚系数γ, 使自身的效用最大化, 即满足第一层次的激励相容约束条件, 并且政府为了使建设方参与到该惩罚机制中, 还应该确保他的期望效用不低于保留效用u1, 既满足第一层的参与约束条件;同时, 监理方如何选择自己的努力水平e2使自身的效用最大化, 即满足第二层次的激励相容约束条件, 并且建设方为了能够让监理方参与到该惩罚机制中还应该确保他的期望效用不低于保留效用u2, 即满足第二层次的参与约束条件。

因此, 双重委托代理条件下“住户见证验收制度”奖惩机制模型为

(三) 模型求解

在上述奖惩机制模型中, 政府的收益G (p) =χ (1-e1-e2) p, 随着他对建设方的惩罚系数χ的增大而不断的增大, 也即政府收益的最大化就是惩罚系数χ的最大化。但是惩罚系数χ必须满足建设方的参与约束。根据Kuhn-Tucker最优条件可知, 在最优的情况下建设方的参与约束式 (5) 取等号。因此, 政府在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且满足建设方的参与约束时,

五、结论

根据对模型求解的结果进行分析和讨论, 可以得到以下几个结论。

结论一:由 可以得到监理方的努力水平与建设方给予的激励系数、惩罚系数正相关, 与自身努力成本系数负相关。这说明在房屋质量越高建设方给予监理方越高的激励, 投诉越高建设方给予监理方越高的惩罚机制中, 监理方会选择努力工作以获取高额的激励, 避免高额的惩罚。同时, 也说明建设方对监理方设定越高的激励系数和惩罚系数, 奖惩机制越有效越有利于建设方获得真实的施工信息, 从而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进行有效的追查。

结论二:由 可以得到建设方的努力水平与政府的惩罚系数正相关, 与自身的努力成本负相关。这进一步说明了在政府根据居民投诉情况给予建设方惩罚的机制中, 建设方会努力工作提高自身职责范围内工程质量的同时, 对工程质量责任进行有效的追查, 从而提高整个工程质量责任追查机制的有效性。

结论三:由 可知建设方对监理方的激励系数随着政府给予他的惩罚系数的增大而增大, 在见证住户和相关监督部门的投诉p≠0的情况下, 对于监理方的惩罚越大建设方的效用会越高。于是说明政府给予建设方的惩罚力度越大, 他会采用越大的激励力度和惩罚力度以促进监理方努力工作增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 提高房屋的质量, 降低受到政府惩罚的可能性。

时政府的收益最大, 此时e1+e2→1。于是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只要政府对建设方的惩罚力度足够大, 建设方就会通过自身努力和监督监理方努力, 共同为提供高质量的房屋建筑提供100%的努力。

参考文献

[1]Mohammad Mehdi Mortaheb, Yegan eh Amini, Amir Hosein Younesian, Peyman Soltani. Impacts of Engineering Work Quality on Project Success[J]. Procedia-Social and Be havioral Sciences, 2013 (74) .

[2]Steven A. Lippman, Kevin F. McCardle, Christopher S. Tang. Using Nash bargaining to design 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s under cost uncertainty[J]. Int. J. ProductionEconomics, 2013 (145) .

[3]Bent Flyvbjerg. Quality control and due diligence in project management:Getting decisions right by taking the outside view[J].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ject Management, 2013 (31) .

[4]项勇, 任宏, 冯迎宾. 信息不对称下CM模式双向道德风险与激励模型分析[J]. 建筑经济, 2013 (06) .

工程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第4篇

(1.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上海 201306;2.中国计量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浙江杭州 310018;3.上海电机学院商学院,上海 201306)

0 引言

近年来,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虽然在规模上发展较快,但是在物流服务质量方面却频繁遭到客户投诉,引起社会普遍关注.过去人们一直认为员工行为是导致物流服务质量不高的直接原因,把研究重点放在员工行为上,殊不知,在物流服务过程中,通过物流项目层层外包所形成的物流服务供应链(Logistics Service Supply Chain,LSSC)的行为也会导致物流服务质量的下降.各层分包企业为了降低其物流成本,不注重对员工的管理、控制和约束,导致物流服务过程中出现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为了提高物流分包企业的物流服务质量,本文将客户企业奖惩引入LSSC的激励模式中,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建立客户企业奖惩下的LSSC安全和质量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物流分包商的积极性,改进物流服务质量.

委托代理理论认为,当代理人的真实行为不能完全被委托人观察到时,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必然会促使代理人将自己的利益置于委托人的利益之上.此时,委托人最好的做法就是通过优化契约设计激励代理人,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当前对委托代理理论的应用主要表现在单任务委托代理、多任务委托代理和单任务双重委托代理等方面.

早期的委托代理理论主要研究单任务委托代理模型.20世纪90年代以来,HOLMSTORM等[1]学者首先研究证实单任务委托代理模型研究结论未必适合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从而使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多任务委托代理问题.GARCIA[2]研究多人委托代理关系下的信息隐匿问题;DIKOLLI研究多任务委托代理关系下不同模式的绩效互动关系影响机理[3];王勇等[4]研究第四方物流努力水平影响下的物流分包机理机制,并认为第四方物流能力越强,付出努力水平越高,第三方物流能力越强,越会努力工作.孙宝凤等[5]在分析闭环供应链中正、逆向物流两种活动及其交互作用的基础上,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建立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刘志学等[6]在考虑第三方物流提供商的运作能力和努力水平双因素均为非对称信息的条件下,基于委托代理理论构建第三方物流需求方与提供商之间的合作博弈模型.这些研究已经在分析和解决相关问题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对双重委托代理的应用主要集中在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和公司治理方面.郭建鸾[7]针对创业投资基金中的双层委托代理问题指出委托人应该有控制权;路遥[8]在研究创业投资时发现创业投资公司具有代理人和委托人的双重身份,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拥有相对优势,在整个投资运作过程中起关键作用,需要建立有效制度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KOFMAN等[9]从审计师角度研究层级委托代理问题中的“共谋”问题;张新立等[10]通过建立风险投资中的双重委托代理模型,建立风险投资家的能力类型和努力都是不可观测条件下的最优激励契约模型;蒋海等[11]基于双重委托代理模型研究风险投资中的报酬激励问题.冯根福[12]在研究股权高度集中或相对集中的上市公司时发现,除了存在大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外,实际上还存在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他使用双重委托代理框架处理这类问题.郝瑞等[13]针对双重委托代理问题,在HOLMSTORM和MILGROM模型的基础上,构建具有概率约束条件的双重委托代理模型,以寻求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途径.

对LSSC激励机制的研究,现有文献主要是应用单任务委托代理理论进行的.YU等[14]以收益分享契约为基础,研究二级LSSC的激励机制和协调机制.崔爱平[15]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建立2级LSSC的委托代理模型,并对LSSC的质量协调进行研究.

可见,无论是单任务委托代理、多任务委托代理、还是双重委托代理问题,目前的研究都已取得一定进展.但是,对LSSC服务质量的监管不纯粹是双重委托代理问题,它还涉及到生产和服务质量等多任务委托代理问题.然而,到目前为止还很少见到这种多任务双重委托代理问题的研究文献.

综上所述,目前对LSSC激励机制的研究主要是应用单任务委托代理进行建模求解的,还没有见到对客户奖惩下的LSSC激励机制的研究文献.本文借助多任务代理和双重委托代理理论的研究架构,通过构建多任务双重委托代理激励模型,研究物流分包商在最优激励合同条件下的不同工作行为,分析总结客户的激励作用特点,以期为物流服务中的监管工作和分包商的服务实践工作提供理论指导.

1 问题描述与假设

考虑由一个物流集成商和一个物流分包商构成的2级LSSC,某项物流服务的安全和质量任务由客户企业外包给物流集成商,物流集成商通过二次分包将该项物流服务的质量任务外包给物流分包商.客户为了保证高质量完成物流业务,在与物流集成商签订合同的同时,强迫物流分包商与客户企业签订奖惩契约,否则客户企业不会让物流集成商将物流质量任务委托给物流分包商.客户企业通过对物流集成商的安全绩效和物流分包商的质量绩效进行相应奖惩,以保证物流集成商和分包商可以高质量地完成其物流业务.为了便于分析,作出如下假设:

假设1 物流集成商从事客户企业外包的物流安全任务,其在安全任务上的努力水平记为e1;物流分包商从事物流质量任务,在质量任务上的努力水平记为e2;物流集成商和分包商了解自己的努力程度分别为e1和e2,但是作为委托人的客户和物流集成商却无法观测到被委托人的努力程度.

假设3 物流集成商在物流安全任务上与物流分包商在物流质量任务上的绩效信息是相互独立的,物流集成商和客户可以观测到物流分包商的物流质量绩效,客户企业可以观测到物流集成商的安全绩效信息,对应的物流安全和质量绩效分别记为S1和S2.

这里,质量绩效主要是指物流任务的完成情况,如是否按时到达、是否发生货物损坏等,其显性变量主要是指准时率、货损率等;安全绩效主要是指在物流过程中是否发生对环境、人员的伤害等,其显性表现主要有事故损失多少、伤亡人数等.并且,假设这两种绩效是相互独立的.

假设4 物流集成商在物流安全任务上的函数为S1=m1σ1+ξ1,式中:S1为客户企业可以观测到的安全绩效;ξ1为均值为0,方差为σ1的随机正态分布变量,σ1表示物流集成商在物流安全任务上努力的风险程度;m1为物流集成商的努力绩效系数.

假设5 物流分包商在物流质量任务上的生产函数为 S2=m2σ2+ξ2,式中:S2为客户企业与物流集成商可以观测到的质量绩效;ξ2为均值为0,方差为σ2的随机正态分布变量,σ2表示物流集成商在物流质量任务上努力的风险程度;m2为物流分包商的努力绩效系数.

假设6 针对物流分包商创造的物流质量绩效,物流集成商采用线性激励函数方式向物流分包商支付报酬.物流分包商从物流集成商处获得的报酬为S=α+βS2,式中:α为物流分包商的固定收入;β为物流分包商从物流质量绩效S2中获得的收益.

假设7 客户企业权力的发挥主要是通过对物流集成商和分包商的安全绩效和质量绩效进行相应奖惩实现的.根据安全绩效和质量绩效与目标值之间的差异大小,客户企业采取线性激励函数方式对物流集成商和分包商进行相应的奖惩,其中对物流集成商承担的安全绩效的奖惩函数为Z=λ1(S1-S0),对物流分包商承担的质量绩效的奖惩函数为Z'=λ2(S2-S'0),式中:λ1和 λ2为奖惩系数;S0和S'0为相应的目标值.

假设8 物流集成商创造的安全绩效和物流分包商创造的质量绩效是相互独立的.物流集成商的总效用J等于物流集成商创造的安全绩效、物流分包商创造的质量绩效以及客户企业对其安全绩效的奖惩3者之和,即J=S1+S2+Z.

假设9 客户企业的收益取决于物流集成商的安全绩效和分包商的质量绩效情况,即R=S1+S2.

2 委托代理模型

(1)物流分包商的收益.根据假设2,5和6,物流分包商的风险收益为

根据假设10,可以将物流分包商的风险收益用其确定性等价收益代替.物流分包商的确定性等价收益为

(2)物流集成商的收益.根据假设,物流集成商的风险是中性,其总收益等于其期望收益,即

(3)客户企业的收益.根据假设,客户企业的收益等于安全绩效与质量绩效之和,即

(4)双层委托代理优化模型.在设置委托代理契约时,客户企业的目标是使自身收益R最大化,物流集成商的目标是使自身收益T最大化,而物流分包商的目标是使自身收益最大化.

由于客户企业的目标主要通过设置安全绩效和质量绩效的奖惩系数λ1和λ2实现;物流集成商的目标主要通过设置物流分包商的固定报酬α,浮动报酬β,以及自身对安全绩效的努力程度e1实现;物流分包商的目标主要通过自己付出的努力水平e2实现.因此,3者的委托代理问题实际上就是:客户企业如何确定奖惩系数λ1和λ2,以使其收益最大化;同时,物流集成商如何确定物流分包商的固定报酬α,浮动报酬β,以及自身对安全绩效的努力程度e1,以使物流集成商的收益T最大化,即满足其激励相容约束;物流集成商的收益应该大于或等于某个目标收益,即满足参与约束条件;物流分包商如何确定自己的努力水平e2,以使自己的收益最大化,即满足激励相容约束;物流分包商收益应该大于或者等于某个确定性等价收益,即满足参与约束.

此时,客户企业奖惩下LSSC的质量与安全的双层委托代理模型为

3 委托代理模型求解

根据物流分包商和物流集成商的激励相容约束的一阶条件可知:

在最优条件下,物流分包商的参与约束条件(8)必然取等号,因此有

将式(10)和(11)代入式(3),则物流集成商的激励合约优化模型就变为

由于客户企业与物流集成商之间,以及物流集成商与分包商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关系,集成商收益的最大化不仅与客户企业的奖惩系数有关,而且与分包商的约束有关.如果客户企业的奖惩不能实现集成商和分包商的收益最大化,LSSC上企业与客户企业之间不会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因此,通过集成商的收益最大化一阶条件可以将分包商的收益分配系数、集成商和分包商的奖惩系数求出.根据物流集成商的激励相容约束的一阶条件可知

由式(10)~(12)可得

将式(13)代入式(15),可得

将式(16)代入式(13),可得

将式(14),(16)和(17)代入式(10)可得

4 分析与讨论

根据以上结果,可作如下分析:

(1)物流集成商和分包商对安全与质量绩效的努力水平与客户企业设置的奖惩目标成正比,与绩效的产出成反比,即客户企业设置的奖惩目标越高,LSSC的努力水平就越高,反之越低;绩效产出越容易,LSSC的努力水平就会越低,反之越高.一般而言,物流安全与质量工作涉及面广而宽,影响和制约因素很多,如环境的变化、企业工作人员的道德水平以及管理控制能力不足等因素,导致企业很难获得较为稳定的质量和安全绩效水平.为了维持LSSC在质量和安全任务上的高努力水平,客户企业应该通过设置较高的奖惩系数,促使物流集成商努力工作.另外,客户企业对安全和质量任务的奖惩系数与设置的奖惩目标成正比,与安全绩效产出的平方成反比.在实际运作中,客户企业应当设置较高的奖惩系数对LSSC进行控制,迫使物流集成商和分包商在物流安全和质量服务方面投入较多的努力,从而使客户企业获得较高的安全和质量绩效.

(2)物流分包商在质量任务上的收益比例与客户企业设置的奖惩系数成正比,即客户企业设置的奖惩系数越高,物流分包商从物流集成商处获得的收益比例就越大.在实际运作中,客户企业的高奖励可以促使物流分包商不断增加在物流服务质量方面的投入,客户企业为了获得较高的奖励,通常也努力提供高质量的物流服务;客户企业的高惩罚主要是为了增加物流分包商在物流质量服务方面的努力程度,避免较大“负效应”的出现.

5 结论与展望

物流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对企业的良好运行至关重要,客户企业重视物流服务有利于提高物流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本文构建客户企业奖惩下的LSSC安全和质量双任务双层委托代理模型,研究表明:客户企业可以通过提高奖惩系数以及设置较高的奖惩目标,促进LSSC上企业为客户提供满意的物流服务.

物流质量和安全激励是一个新的研究领域,本文是考虑物流质量任务与安全任务相互独立的条件下的激励模式,对两项任务的相关性缺乏考虑,以后将就两者的相关性展开研究,使研究更加符合现实,并有利于指导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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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第5篇

第一条、为加强平顶山太澳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确保优质工程,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太澳高速公路合同文件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从事太澳高速公路施工与监理的单位和人员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太澳高速公路项目公司将依据本办法对施工单位和监理人员进行处罚和奖励。

第二章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建设

第四条、平顶山太澳高速公路施工,实行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第五条、项目公司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为确保工程质量,明确规定在总经理、副总经理领导下,由工程部负责整个工程质量、进度管理工作。组织专人负责施工巡查,经常到施工现场检查、检测质量情况,对工程的内业资料、外业施工及监理的现场监控和质量验收进行检查、管理、监督。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责令立即改正,并下发检查通知单,给于处罚。第六条、项目公司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制定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有力的质量管理机构,优化施工组

织设计,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项目公司将经常检查、督

促以上内容的落实。第七条、项目公司设立奖励基金,开展竞赛活动,对施工质量每月检查一次,对监理、施工单位每季度履约检查一次,评出名次,奖优罚劣。第八条、项目公司工程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随机独立抽检,以提供质量情况,供决策参考。第九条、要求总监办每月按时召开1—2次工地例会,不定时召开工地会议分析施工中各种问题和情况,力求彻底解决。对于施工中的不规范和影响质量的问题,必须

彻底解决。第十条、建立健全质量档案,实行质量负责终身制。

第三章 施工质量控制程序

第十一条、在分项工程开工前,承包商应提交开工申请(需要做试验段的应先行申报,完成后及时总结,再报监理工程师审批),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十二条、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驻地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认可。必要时并应报请监理中心试验室抽样、试验检测。

第十三条、监理工程师应紧接承包人的报检对每道工序完工后进行抽查验收并签认,对不合格的工程应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监理检查认可的,后道工序不得进行。

第十四条、当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请监理签发《中间交工证书》,未经中间交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一期分项工程的施工。

第十五条、当分部工程完工后,经承包人自检、监理验收合格后,由总监办书面上报项目公司工程部,由工程部报请省交通质监站对所完成工程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合格的工程,由省交通质监站签发《分部工程验收合格证书》。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分部工程,不得进行下一期工程施工。

第十六条、总监办应在各分项工程开工之前,提出工序检查要点和监理程序说明,以供现场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及施工人员共同遵循。

第十七条、要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如施工图设计有差错、纰漏的现象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必须按程序及时提出申报,不得擅自变更。

第四章 现场质量控制办法

第十八条、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建立工地试验室,配备有资质的人员、仪器设备,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做好工程施工中的质量监控工作。

第十九条、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合同文件设计标准和《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施工质量应符合标准要求,施工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应当合格。

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实际需要建立中心试验室,配备合格的试验检测人员,以对承包人施工质量检测、标准复核。第二十二条、施工原材料在订货之前,承包人应对生产厂家产品进行调查,取样试验,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所报材料也要进行厂家调查和取样复检,合格后方能批准承包人使用。第二十三条、材料(包括甲方供材)进场后,承包人应按照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并建立试验台帐,及时报检,经监理工程师

复核、审批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材料不准用于本工程,承包人应及时运出场外。

第二十四条、在施工中,承包人、监理单位应按规范规定的频率对材料进行抽样试验检测。

第二十五条、在各项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先完成标准试验,报监理工程师批准,监理中心试验室应进行复核(对比)试验,以肯定、否定或调整承包人试验的数据或指标。

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员应对承包人在施工中进行的试验检测的频率、抽样方法及试验检测过程进行有效的旁站监督。

第二十七条、监理应按承包人的试验检测频率的20%以上,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的试验检测结果是否真实可靠。

第二十八条、现场监理人员应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材料、机械、配比等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监督,关键工序或隐蔽工程应进行全过程、全环节的旁站监理。

第二十九条、在施工过程中或完工以后,如发现工程存在质量缺陷,应暂停施工,应根据质量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补救处理。

第三十条、当施工期间出现质量事故时,应按程序上报处理,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报告期限。

第三十一条、监理人员应当“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尽职尽责”,严禁蛮横刁难、吃拿卡要、空档脱岗行为。第三十二条、项目公司工程部对承包人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实行奖励制度,奖优罚劣。

第三十三条、项目公司和总监办下发的其他质量控制文件也可做为质量管理条款,相应奖罚。

第五章 奖罚办法

第三十四条、承包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或规范规定情节较轻的,予以口头或书面警告;造成不良后果的,处于承包人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同一条款两次以上或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罚款从当月计价中扣除。

第三十五条、监理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或承包人违反本办法规定,而监理人员未通知责令其改正或返工处理的,第一次予以口头或书面警告,第二次处以现场监理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同一条款两次以上的,加倍处罚,各标段驻地办人员累计被罚款3次以上的,责令更换驻地监理人员。罚款从监理费支付中扣除。第三十六条、在上级主管单位组织进行的检查中出现违反本办法规定,对本项目造成严重影响的,每发现一项对承包人处以5万~8万元罚款,对监理单位处以5千~8千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通报批评、警告或驱逐出场;多次检查中同类问题重复出现者,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重罚或驱逐出场。

第三十七条、对能够认真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施工和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质量达优质工程标准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给予1万~8万元奖励,并对相关个人给予1千~8千元奖励。奖励款项由项目公司从奖励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反有关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相关奖金从施工单位合同总价的2%及项目公司配套1%奖励基金中列支,罚款从计量中扣除后也计入该项。

第四十条、本办法由平顶山太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二OO五年十一月一日起实施。附件:平顶山太澳高速公路施工现场检查通知

二OO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太澳高速公路施工现场检查通知

(第 号)

施工单位: 合同号: 致承包商 先生:

年 月 日,在 施工现场 对 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要求你们必须严格按照 的规定,予以,并制定措施确保在该工程施工中不再发生类似问题。检查人: 日期:

回执 太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在接到第 号质量检查通知后,我们立即对通知的问题进行整改,已经于 年 月 日前整改完毕,符合技术规范要求,请前来检查。附:

1、整改措施

2、整改检查结果 项目经理: 日期:

驻地监理: 日期:

项目钢筋工程质量奖惩条例 第6篇

为保证本工程优质、快速、顺利地进行,项目部特制定有关钢筋工程施工验收方面的奖罚措施,希望各分包遵照执行。具体如下:

1、在验收时,出现漏筋、少筋以及放错钢筋的现象,每出现一处,罚款100-150元。

2、在验收时,出现箍筋间距及规格错误的,每出现一处,罚款50-100元。

3、在验收时,出现直螺纹套筒连接外露丝扣大于0.5丝扣的,每出现一处,罚款100-150元。

4、在验收时,出现梁板钢筋保护层不满足设计要求的,每出现一处,罚款100-150元。

5、在验收时,柱子、墙体钢筋保护层不满足设计要求的但大于0时,每出现一处,罚款100-150元;当柱子墙体保护层小于0时,每出现一处,罚款200-300元。

6、在验收时,对于梁主筋穿墙柱的梁窝时,对于割断的钢筋没有进行焊接处理的,每出现一处,罚款200-300元。

7、总包下发钢筋工程整改单后,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整改任务的,每出现一次,罚款100-150元。

8、验收时,出现其他的与设计图纸不符的情况,视情况每出现一处,罚款50-100元。

9、验收钢筋时,一次验收不合格的,罚款500元;两次验收不合格的,罚款700元;三次验收不合格的罚款1000元;第四次验收不合格时,主要责任钢筋班组、钢筋工长及主管撤场。

10、验收钢筋时,出现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且钢筋没有任何需要改动、修整的情况时,每出现一次,奖励200-300元。

11、验收钢筋时,连续出现5次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且没有任何需要修正的情况时,奖励400元;而且连续奖励。

12、在施工难度较大、钢筋复杂的部位(经总包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一次验收合格的,奖励150-200元。

13、在钢筋施工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施工过程中保持头脑清醒,不走非正式施工道路,钢筋不能随意乱堆乱放,确实保护好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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