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知识读本在线考试题库

2024-07-01

宪法知识读本在线考试题库(精选6篇)

宪法知识读本在线考试题库 第1篇

宪法知识读本100  o o o o

1、(单选题)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是()。

A.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B.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 C.民主与专政的统一

D.存在着一个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C

 o o o o

2、(单选题)在我国,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是()。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 C.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 D.全国人大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

 o o o o

3、(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的原则。

A.三权分立 B.单一制 C.议行合一 D.民主集中制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

 o o o o

4、(单选题)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体制是()。

A.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相结合 B.民主集中制 C.行政首长负责制 D.少数服从多数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  o o o o

5、(单选题)在我国,有权修改宪法的机关是()。

A.全国人大 B.国务院

C.全国人大常委会 D.最高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

 o o o o

6、(单选题)宪法的内容同其他一般法律一样,主要取决于()。

A.文化传统 B.民族组成 C.历史传统

D.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

 o o o o

7、(单选题)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

A.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B.社会主义公有制 C.非公有制经济 D.全民所有制经济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

8、(单选题)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一机关不享有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制定权?()

o o o o A.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B.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C.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D.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  o o o o

9、(单选题)我国1982年《宪法》是在()基础上修改而成的。

A.1954年宪法 B.1978年宪法 C.1949年共同纲领 D.1975年宪法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

10、(单选题)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某市拟将所管辖的一个县变为市辖区。根据宪法规定,上述改变应由()批准。

o o o o A.国家主席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国务院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

 o o o o

11、(单选题)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A.出版自由 B.环境权 C.受教育权 D.平等权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

12、(单选题)某村处在草原地区,经勘探,发现该村周边草原下蕴藏着一座煤矿。根据我国现行宪法,下列关于草原和煤矿所有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o o o A.草原只能属于该村集体所有

B.草原可以属于该村集体所有,煤矿只能归国家所有 C.草原及煤矿都属于该村集体所有 o D.煤矿只能属于该村集体所有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

13、(单选题)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能够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是()。

o o o o A.野生动植物、草原、水流 B.森林、草原、荒地 C.野生动植物、矿藏、水流 D.野生动植物、草原、滩涂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

 o o o o

14、(单选题)下列职务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公民担任的是()。

A.自治州副州长

B.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C.自治区人民法院法官 D.自治区主席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

 o o o o

15、(单选题)我国的立法机关是()。

A.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B.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 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D.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席团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

16、(单选题)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规定。

o o o A.民政部门 B.行政法规 C.法律 o D.部门规章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

 o o o o

17、(单选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关是()。

A.国务院 B.国家主席 C.最高人民法院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

 o o o o

18、(单选题)把宪法分为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是以()。

A.有无统一的法典形式为标准

B.有无严格的制定、修改机关和程序为标准 C.有无最高法律效力为标准 D.制定宪法的机关为标准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

 o o o o

19、(单选题)下列有关宗教信仰自由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B.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 C.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学校应该开设宗教课程 D.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

 20、(单选题)宪法以()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o o o A.文件 B.法律 C.序言 o D.决议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

 o o o o

21、(单选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性质上属于()。

A.政权机关 B.国家机关

C.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D.自治组织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

 o o o o

22、(单选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

A.停止执行宪法 B.制定宪法 C.修改宪法 D.废除宪法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

 o o o o

23、(单选题)区分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的依据是()。

A.是否具有严格的修改程序 B.是否有书面文字

C.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 D.是否具有最高效力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

 o o o o

24、(单选题)我国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最基本的原则是()。

A.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B.民主集中制原则 C.精简原则 D.为人民服务原则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

25、(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o o o o A.十六 B.十八 C.二十 D.十四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

 o o o o

26、(单选题)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是()。

A.自治州、自治县 B.自治区、自治县

C.自治区、自治州、民族乡 D.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

27、(单选题)根据我国《宪法》,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年。

o o o o A.五年 B.四年 C.二年 D.三年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

 o o o o

28、(单选题)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

A.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的分配制度 B.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C.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D.坚持以全民所有制为主体,集体和其他经济成分共同发展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

29、(单选题)根据现行《宪法》规定,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正在服刑期间()。

o o o o A.停止行使选举权 B.没有选举权

C.经有关机关批准可以行使选举权 D.准予行使选举权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

 o o o o 30、(单选题)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

A.群众推荐上级任命 B.居民选举 C.街道办事处任命 D.聘任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

 o o o o

31、(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曾起到过临时宪法作用的是()。

A.《政务院及所属各机关组织通则》 B.《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 C.《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D.《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

32、(单选题)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o o o o A.领导,领导 B.监督,领导 C.领导,监督 D.监督,监督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

33、(单选题)现行《宪法》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

o o o o A.要求给予刑事处罚的权利 B.提出批评的权利 C.提出申诉的权利 D.取得赔偿的权利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

34、(单选题)我国现行《宪法》在总结历史经验、分析现实状况基础上,作为一个整体写入宪法成为宪法总的指导思想的是()。

o o o o A.“主权在民”

B.“三权分立”思想 C.邓小平理论

D.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

 o o o o

35、(单选题)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

A.多民族的单一制 B.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C.多民族的联邦制 D.民族区域自治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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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单选题)下列有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说法正确的是()。

o o o A.只能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的议案 B.负责审议与其职权有关的法律草案 C.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非常设机关 o D.组成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

37、(单选题)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o o o o A.生态环境 B.自然环境 C.生态平衡 D.生存环境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

38、(单选题)下列各项权利和自由中,()是我国《宪法》没有规定的。

o o o o A.宗教信仰自由 B.迁徙自由 C.言论自由 D.公民的人格尊严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

39、(单选题)公民享有的各项政治自由中,必须经过申请登记才能合法的自由是()。

o o o o A.结社自由 B.出版自由 C.游行自由 D.集会自由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

 o o 40、(单选题)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制定机关是()。

A.全国人大常委会员长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o o C.国务院

D.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

41、(多选题)根据《宪法》规定,关于国务院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o o A.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 B.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o C.国务院依法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o D.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

正确答案:ABC

用户选择:

42、(多选题)为进一步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宪法监督机制,使宪法实施监督机制进一步()。

o o o o A.规范化 B.程序化 C.制度化 D.完整化

正确答案:ABC

用户选择:

 o o o o

43、(多选题)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A.权力制约原则 B.基本人权原则 C.法治原则 D.议会主权原则

正确答案:ABC

用户选择: 

44、(多选题)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o o o o A.生命权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 B.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权和申诉权

C.《宪法》第43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休息的权利 D.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正确答案:AC

用户选择:

45、(多选题)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对我国《宪法》作了重要修改,下列哪些内容是这一修正案包括的主要内容?()o o o o A.明确规定“国家加强立法、完善宏观调控” B.明确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进宪法

C.明确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宪法 D.明确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益和利益”

正确答案:BCD

用户选择:

 o o o o o

46、(多选题)根据现行《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

A.国外华侨选出的代表组成 B.港澳同胞选出的代表组成

C.中央直辖的少数民族行政单位选出的代表组成 D.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E.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选出的代表组成

正确答案:DE

用户选择:

47、(多选题)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我国宪法规定的权力制约原则?()

o o A.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B.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对“一府两院”监督 o o C.法院对法律合宪性审查

D.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正确答案:ABD

用户选择:

48、(多选题)关于如何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完善我国宪法的权力制约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o o o o A.限制和缩小国家权力范围,扩大公民权利 B.从制度上为各种监督的实施提供条件和保障 C.完善权力配置,恰当地建构各种权力关系 D.从法律上构建起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

正确答案:BCD

用户选择:

 o o o o

49、(多选题)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

A.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 B.自治地方的中共党委 C.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 D.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协

正确答案:AC

用户选择:

 o o o o 50、(多选题)我国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包括()。

A.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拘禁、搜查和逮捕 B.公民住宅不受侵犯 C.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D.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

 o o

51、(多选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宪法保护()不受侵犯。

A.公民的私有财产权 B.社会主义公共财产 o o C.外国人所有财产 D.企业所有财产

正确答案:AB 用户选择:

52、(多选题)在我国现阶段,非公有制经济是指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等形式。

o o o o A.个体经济

B.在中国境内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C.私营经济

D.国家与个人合作企业

正确答案:ABC

用户选择:

53、(多选题)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人可以具有中国国籍?()o o A.赵某,出生于中国大陆,父亲为美国公民,母亲为中国公民 B.孙某,出生于柏林,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公民,1980年移民德国,定居柏林(德国采用出生地主义的国籍原则)

o o C.钱某,出生于法国,父亲为中国公民,母亲为日本公民 D.李某,出生于中国,父亲为无国籍人,母亲也国籍不明

正确答案:ACD

用户选择:

 o o o o

54、(多选题)完全由特别行政区行使的权力有()。

A.特别行政区内部的行政管理权 B.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C.独立的财政、税收 D.独立的金融权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

55、(多选题)陈某是北京市海淀区选出的北京市人大代表。下列哪些机关有权罢免陈某的北京市人大代表的职务?()o o o o A.海淀区人大 B.北京市人大常委会 C.北京市人大 D.海淀区人大常委会

正确答案:AD 用户选择:

56、(多选题)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有以下哪些方面?()

o A.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经历了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两个时期

o B.人民民主专政是新型的民主与专政的结合,有着广泛的阶级基础,主要体现在工人阶级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领导力量,工农联盟是基础,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是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的依靠力量

o C.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o D.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在我国,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

57、(多选题)公务员在执行和遵守宪法的过程中应该做到以下哪几个方面?()

o o o o A.要树立正确的宪法理念

B.要树立宪法思维,提高应用宪法的能力 C.要理论联系实际 D.要培养宪法意识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

58、(多选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有()。o o o o A.任免权 B.决定权 C.立法权 D.监督权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

 o o o o

59、(多选题)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可以概括为以下哪几个方面?()

A.人民主权原则 B.法治原则 C.基本人权原则 D.民主集中制原则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

 60、(多选题)根据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国家基本制度包括()两个方面。

o o o o A.国家形式 B.国家机构 C.国家性质 D.国家政策

正确答案:AC

用户选择:

 o 61、(多选题)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主要包括以下哪些内容?()

A.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其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其监督,对其负责

o o o B.人民代表大会受人民监督 C.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D.人民掌握国家权力,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组织形式和制度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  o o o o 62、(多选题)根据《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包括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B.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C.国家可以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无偿征收或征用 D.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正确答案:ABD

用户选择:

 o o o o 63、(多选题)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B.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C.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行使民族立法权 D.自治区的人大及常委会行使地方立法权

正确答案:BD

用户选择:

 o 64、(多选题)关于我国宪法对领土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宪法》的空间效力及于国土全部领域,是由主权的唯一性和不可分割性决定的

o B.领土是国家的构成要素之一,是国家行使主权的空间,也是国家行使主权的对象

o C.领土包括一个国家的陆地、河流、湖泊、内海、领海以及它们的底床、底土和上空(领空)

o D.《宪法》在国土所有领域的适用上无任何差异

正确答案:ABC

用户选择:

 65、(多选题)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实行互相监督,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o o A.建议 B.意见 o o C.批评 D.决策

正确答案:ABC 用户选择:

 66、(多选题)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公民纳税义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o o A.要坚持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基本制度实行法律保留

B.纳税义务直接涉及公民个人财产权,宪法纳税义务具有防止国家权力侵犯其财产权的属性

o o C.履行纳税义务是公民享有其他权利的前提条件

D.国家在确定公民纳税义务时,要保证税制科学合理和税收负担公平

正确答案:ABD

用户选择:

 67、(多选题)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具体包括哪些部门或机构,但在实践中,一般有()。

o o o o A.办公厅(室)B.直属机构 C.部门管理机构 D.组成部门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

 68、(多选题)根据现行法律,下列哪些机关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对基本法的解释要求?()o o o o A.国务院

B.特别行政区立法会 C.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D.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

正确答案:AD

用户选择:  69、(多选题)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组成。

o o o o A.国务委员若干人 B.总理和副总理若干人 C.审计长和秘书长 D.各部部长和各委员会主任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

 70、(多选题)宪法确立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并对公民的()作了全面的规定,为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有民主权利,提供了宪法保障。

o o o o A.基本权利 B.基本道德 C.基本义务 D.基本规范

正确答案:AC

用户选择:

 71、(多选题)在我国,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制度,是与我国国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o o o o A.政治协商 B.社会主义 C.全民所有 D.多党合作

正确答案:AD

用户选择:

 72、(多选题)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一起确立为国家的指导思想,标志着我国宪法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

o o A.毛泽东思想 B.马克思列宁主义 o o C.邓小平理论 D.“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

 o o o o 73、(多选题)政协的主要职能是()。

A.民主监督 B.政治协商 C.修订法规

D.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

正确答案:ABD

用户选择:

 o o o o 74、(多选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选出的代表组成。

A.军队 B.工人 C.特别行政区 D.省、自治区、直辖市

正确答案:ACD

用户选择:

 75、(多选题)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关于公民住宅不受侵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o o A.该规定要求国家保障每个公民获得住宅的权利

B.住宅自由不是绝对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严格依法对公民住宅进行搜查并不违宪

o C.《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该条规定是对《宪法》规定的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的合理限制

o D.《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视情节给予不同时日的行政拘留和罚款。该条规定体现了宪法保障住宅不受侵犯的精神

正确答案:BD

用户选择:  o o o o 76、(多选题)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公民享有的政治自由有()。

A.游行、示威自由 B.集会、结社自由 C.出版自由 D.言论自由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

 o o o o 77、(多选题)政党作为政治性的社会组织,具有明确的()。

A.领导机构 B.政治纲领 C.组织体系 D.政治目标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

 78、(多选题)公民基本权利也称宪法权利。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o o A.基本权利的主体主要是公民,在我国法人也可以作为基本权利的主体 B.我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利益

o o C.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是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重要特点 D.人权是基本权利的来源,基本权利是人权宪法化的具体表现

正确答案:BCD

用户选择:

 79、(多选题)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是可以提出宪法修改有效议案的主体。

o o o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一个代表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o D.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正确答案:CD 用户选择:

 o o o o 80、(多选题)关于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统一的国际法主体 B.维护宪法权威和法制统一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C.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政治、经济、社会制度 D.我国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

正确答案:ABD

用户选择:

 81、(判断题)为进一步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宪法监督机制,使宪法实施监督机制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o o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

 o o 82、(判断题)居民委员会是我国的最低一级国家政权机关的派出机关。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用户选择:

 83、(判断题)在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它作为一级地方国家机关受中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领导,行使宪法赋予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另一方面,它作为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享有宪法赋予的自治权。

o o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

 84、(判断题)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大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选举的非常情况,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1/2以上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o o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用户选择:

 85、(判断题)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o o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用户选择:

 86、(判断题)我国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以法律规定。

o o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

 87、(判断题)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

o o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

 o o 88、(判断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

 89、(判断题)现行《宪法》规定的,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财政收支进行监督的专门机关是监察机关。

o o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用户选择:  90、(判断题)现代《宪法》的核心精神是授予和规范公共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执行和遵守宪法就是运用权力增进社会福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

o o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

 o o 91、(判断题)居民委员会主任是由政府指派的。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用户选择:

 o o 92、(判断题)在我国,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

 93、(判断题)《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各级公务员行使权力的根本准则;宪法是立法和决策活动的基础,遵守宪法能够保证公务员的决策活动具有正当性。

o o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

 94、(判断题)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现阶段我国的经济形式只有下列几种:(1)全民所有制经济;(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3)个体经济;(4)中外合资企业。

o o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用户选择:

 o 95、(判断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制度。

A.对 o B.错

正确答案:错 用户选择:

 96、(判断题)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法院负责。

o o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用户选择:

 97、(判断题)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o o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

 98、(判断题)民族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政府的主席、州长、县长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o o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

 o o 99、(判断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

 100、(判断题)特赦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由国家主席发布特赦令。

o o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

宪法知识读本在线考试题库 第2篇

一、单项选择题

在下列各题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答案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单选题】 第(1)题()是一种适用于缺水干旱地区风能储存的新型蓄能方式。【2分】

A.新型电池蓄能

B.水利蓄能

C.飞轮蓄能

D.压缩空气蓄能

本题答案:

A B C D

【单选题】 第(2)题 中国政府在()中首次正式提出“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2分】

A.十二五规划

B.十一五规划

C.十七大报告

D.十八大报告

本题答案:

A B C D

【单选题】 第(3)题 美国的智能电网又称()电网,是指将基于分散的智能电网结合成全国性的网络体系。【2分】

A.统一坚强

B.统一智能

C.智能坚强

D.全国坚强

本题答案:

A B C D

【单选题】 第(4)题 据估算,全世界的风能总量约()千瓦。【2分】

A.700亿

B.1000亿

C.1300亿

D.1600亿

本题答案:

A B C D

【单选题】 第(5)题 生态经济学的开创者是()。【2分】

A.克劳修斯

B.普利高津

C.赫尔曼·戴利

D.凯恩斯

本题答案:

A B C D

【单选题】 第(6)题 由于新能源的地理分布是()的,而且形成能源互联网后,更加利于中小微企业的经营。【2分】

A.分散

B.集中

C.无规律

D.相对集中

本题答案:

A B C D

【单选题】 第(7)题 到2010年年底,农村户用沼气保有量超过()万户。【2分】 A.1000 B.2000 C.3000 D.4000 本题答案:

A B C D

【单选题】 第(8)题 生态经济学家()在2011年10月发表了题为《能量对经济增长的重要性》的文章表明,全球以及各个国家能源的使用均与GDP密切相关。【2分】

A.罗伯特·索洛

B.莱纳·屈梅尔

C.罗伯特·埃尔斯

D.大卫·斯特恩

本题答案:

A B C D

【单选题】 第(9)题()是电网系统离电力服务的客户最近的大规模电力设施。【2分】

A.配电网

B.输电网

C.变电站

D.发电厂

本题答案:

A B C D

【单选题】 第(10)题 历史上发生()次石油危机。【2分】

A.1 B.2 C.3 D.4

本题答案:

A B C D

【单选题】 第(11)题 从技术与政策角度而言,()不属于智能电网的推动力。【2分】

A.低碳经济

B.稳定就业

C.科技创新

D.电力体制改革

本题答案:

A B C D

【单选题】 第(12)题 按1平方米太阳能热水器节能煤0.12吨、一台太阳能2平方米计算,1000万台太阳能可节约()万吨标准煤。【2分】

A.240 B.120 C.160 D.180

本题答案:

A B C D

【单选题】 第(13)题 理论上,构建碳市场的依据根源于()。【2分】

A.科斯定理

B.诺斯定理

C.牛顿定理

D.增长理论

本题答案:

A B C D

【单选题】 第(14)题()的成功并网运行代表我国成功迈出了海上风电发展的第一步。【 2分】

A.上海东海大桥风电场

B.滨海海上风电场

C.射阳海上风电场

D.大丰潮间带风电场

本题答案:

A B C D

【单选题】 第(15)题()是目前世界范围内总体上技术最成熟、发展规模最大的现代生物质能利用技术。【2分】

A.生物质发电

B.生物乙醇

C.生物柴油

D.生物制氢

本题答案:

A B C D

二、多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在下列每题的四个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答案是正确的。

【多选题】 第(1)题 建立新能源发展统计报告与目标考核评价制度具体措施有()。【2分】

A.建立新能源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B.制定新能源开发利用年度实施计划

C.建立新能源发展目标考核制度

D.加强新能源信息统计体系建设

本题答案:

A B C D

【多选题】 第(2)题 生物质发电主要包括()等。【2分】

A.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发电

B.农林废弃物气化发电

C.垃圾焚烧发电

D.沼气发电

E.页岩气发电

本题答案:

A B C D E

【多选题】 第(3)题 风电的优点有()。【2分】

A.无温室气体排放

B.运行和维护成本低

C.在陆地上或海上都能建设

D.增加了国家能源生产的多样化

本题答案:

A B C D

【多选题】 第(4)题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基本原则是()。分】

A.立足本土优势

B.市场机制与政策扶持相结合C.集中开发与分散利用相结合D.规模开发与产业升级相结合E.国内发展与国际合作相结合本题答案:

A B C 【D E

【多选题】 第(5)题 主动式太阳能建筑靠常能(泵、鼓风机)运行的系统由()组成。【2分】

A.集热器

B.蓄热器

C.收集回路

D.分配回路

E.逆变器

本题答案:

A B C D E

【多选题】 第(6)题 以下关于氢能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氢能是通过氢气和氧气反应所产生的能量

B.氢能是氢的化学能

C.氢在地球上主要以游离态的形式出现

D.氢能属于二次能源

E.氢是宇宙中分布最广的物质

本题答案:

A B C D E

【多选题】 第(7)题 以下不属于生物质能的有()。【2分】A.石油

B.天然气

C.木材

D.粮食

E.动物粪便

本题答案:

A

2分】

【 B C D E

【多选题】 第(8)题 太阳能光伏发电的最基本元件有()。【2分】

A.太阳能电池(片)B.单晶硅

C.多晶硅

D.非晶硅

E.铜铟镓硒薄膜电池

本题答案:

A B C D E

【多选题】 第(9)题 以下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有()。【2分】

A.新能源

B.计算机

C.新能源汽车

D.高铁

本题答案:

A B C D

【多选题】 第(10)题 第三次产业革命是建立在()相结合的基础上。A.新能源

B.互联网

C.新材料

D.生命科学

E.海洋科学

本题答案:

A B

2分】 【 C D E

【多选题】 第(11)题 实时电价优点有()。【2分】

A.能够根据供电和用电的状况实时调整供需关系

B.鼓励民众自发地进行电能的存储

C.电力系统可以减少为尖峰负荷准备的发电设备投资

D.提高电力系统的防灾抗灾能力

E.便宜

本题答案:

A B C D E

【多选题】 第(12)题 从技术与政策角度而言,智能电网存在()等推动力。【2分】

A.低碳经济

B.稳定就业

C.科技创新

D.电力体制改革

E.经济效益

本题答案:

A B C D E

【多选题】 第(13)题 21世纪初,我国新能源政策的侧重点转变为()。【2分】

A.坚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和多元化发展 B.加强国际能源合作

C.努力构建稳定、清洁、经济的能源供应体系

D.以电力为中心

E.大力发展火电

本题答案:

A B C D E

【多选题】 第(14)题 欧盟为了促进生物质能源的发展,采取的政策与措施包括了()等。【 2分】

A.增加税收

B.高价收购

C.投资补贴

D.减免税费

E.配额制度

本题答案:

A B C D E

【多选题】 第(15)题 2002年欧盟通过了《建筑能效法令》,要求欧盟各成员国减少用于()等方面的建筑能耗。【2分】

A.取暖

B.交通

C.空调

D.照明

E.热水

本题答案:

A B C D E

【多选题】 第(16)题 电压等级交流()千伏的输电网络不可以称为“特高压电网”。【2分】

A.250 B.500 C.750 D.1000 E.1200

本题答案:

A B C D E

【多选题】 第(17)题 目前我国风能设备中主要靠进口或采购外资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包括()。【2分】

A.变流器

B.叶轮

C.主轴轴承

D.叶片

E.控制系统

本题答案:

A B C D E

【多选题】 第(18)题 以下属于不可再生能源的是()。【2分】

A.水能

B.风能

C.煤

D.石油

E.天然气

本题答案:

A B C D E

【多选题】 第(19)题 关于海洋能,以下说法正确的是()。【2分】

A.除潮汐能之外的其他海洋能均来源于太阳辐射

B.太阳到达地球的能量,大部分落在海洋上空和海水中

C.太阳到达海洋上空和海水中的能量部分转化成各种形式的海洋能。

D.潮汐能来自月球和地心引力

E.海洋能属于二次能源

本题答案:

A B C D E

【多选题】 第(20)题 相比陆上风力发电,海上风力发电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主要表现在()。【2分】

A.不占土地面积,节约陆地资源

B.海上风速稳定、切变小、能量大 D.海上风不受地形影响,湍流小

E.造价低

本题答案:

A B C D

【多选题】 第(21)题 发展新能源技术装备和产业体系建设措施有()。【2分】

A.完善新能源产业链建设

B.建立技术创新体系

C.制定和健全新能源发电设备、并网等产品和技术标准

D.建立完善的新能源产业监测体系

本题答案:

A B C D

【多选题】 第(22)题 世界上技术较为成熟、实现规模化开发利用的生物质能行业主要包括()。【2分】

A.生物质发电

B.生物液体燃料

C.沼气

D.生物质成型燃料

本题答案:

A B C D

【多选题】 第(23)题 菲涅尔系统是用一组平板镜来取代槽式系统里的抛物面型的曲面镜聚焦,一般采用()作为吸热介质。【2分】

A.合成油

B.水

C.空气

D.熔盐

E.水蒸气

本题答案:

A B C D E

【多选题】 第(24)A.有氧光合制氢

B.厌氧光合制氢

C.有氧发酵制氢

D.厌氧发酵制氢

E.光合发酵制氢

本题答案:

A B C D E

【多选题】 第(25)A.集热器

B.控制器

C.蓄热器

D.逆变器

E.收集回路

题 生物制氢过程可分为()。【2分】

题 太阳能光伏发电的并网混合供电系统中核心器件是()。2分】

【 本题答案:

A B C D E

三、判断题

判断题,请判断下列每题的题干表述是否正确。

【判断题】 第(1)题 能够把太阳辐射能直接转换为热能,供人们从事炊事活动的炉灶称为太阳灶。【2分】 正确

本题答案:

正确

错误

【判断题】 第(2)题 生物质能均直接来源于绿色植物的光合作用 【2分】正确

本题答案:

正确

错误

【判断题】 第(3)题 日本福岛核事故后,世界各国仍照常继续核电的发展。正确【2分】

本题答案:

正确

错误

【判断题】 第(4)题 智能电网将大大提高电力设备特别是一次设备的资产利用率。正确【2分】

本题答案:

正确

错误

【判断题】 第(5)题 《赤道原则》是一套国际先进的项目融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工具和行业基准,旨在判断、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中的环境与社会奉行,是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之一。正确【2分】

本题答案:

正确

错误

【判断题】 第(6)题 高额的初始固定投资始终是发展太阳能光热发电的主要障碍。正确【 2分】

本题答案:

正确

错误

【判断题】 第(7)题 由于风电不需要燃料,所以风电场的运行成本比火电厂要低。正确【 2分】

本题答案:

正确

错误

【判断题】 第(8)题 地热能来自地球内部的熔岩,并以热力形式存在,并不会引致火山爆发及地震。错误 【2分】

本题答案:

正确

错误

【判断题】 第(9)题 特高压直流输电系统中间不落点,用于点对点、大功率、远距离的直接将电力从能源基地送往负荷中心,或者用于区域电网背靠背互联。正确【2分】

本题答案:

正确

错误

【判断题】 第(10)题 菲涅尔系统其实是用一组平板镜来取代槽式系统里的抛物面型的曲面镜聚焦,就是简化了的槽式系统。【2分】

正确

本题答案:

正确

宪法知识读本在线考试题库 第3篇

在网络技术逐渐渗入社会生活各个层面的今天,传统的考试方式也面临着变革,而网络考试则是一个很重要的方向。基于Web技术的网络考试系统可以借助于遍布全球的Internet进行,因此考试既可以在本地进行,也可以在异地进行,大大拓展了考试的灵活性。电脑知识赛在线考试系统也属于网络考试方式,它具有网络考试方式的一切优点。同时,作为网络的一种具体应用,电脑知识赛在线考试系统不仅可以减轻我院电脑知识赛培训的工作负担提高其工作效率,而且对于那些对电脑感兴趣但基础又不是很好的同学来说无疑有很大的帮助,那些热爱电脑的同学可以从大一时就开始慢慢的训练自己,在不断的训练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增加对专业的兴趣。本系统对老师选拔人才也有很大的帮助,老师可以在众多的考生中直接选拔出一批优秀的进行强化训练即可,而无需再进行那些繁琐的报名、登记、测试、选拔、训练的过程了。

电脑知识赛在线考试系统,是为了进一步减轻我院电脑知识赛的工作负担,提高电脑知识赛的效率,让人人都有机会参加竞赛,随时随地都能进行电脑知识的练习和测试,不仅仅局限于数计楼有限的机房中而设计的。

2 模块设计

本系统的用户可分为管理员(超级管理员、一般管理员、指导老师)和考生两类。共分成两个界面:一个界面用于考生登录(即前台),主要负责考生注册、在线练习、在线考试、个人资料维护、成绩查询、留言板及公告信息浏览;另外一个界面用于管理员登录(即后台),主要负责管理员信息管理、班级信息管理、考生信息管理、试题档案管理、出题计划管理、考生成绩查询、试题分析、考生分析、留言信息管理和公告信息管理等。其功能模块图如图1所示。下面主要讲解前台的自定义练习和后台的试题档案管理、出题计划管理、考试结果分析。

1)自定义练习

每位考生每天至多可进行5次自定义练习,自定义练习分为自动出题和手工出题。自动出题,即按照试题类型;题目总数;难易度的要求从数据库中随机抽取出试题给考生练习。手工出题,即每位考生可以从自己以往考过的题目中选择出出错率较高的试题组合成新的试卷,让自己更好的掌握好自己不懂的知识。考生自定义练习的有效期为2天。

2)试题档案管理

电脑知识赛中只有单选题,所以本系统只设选择题,题目类别有三种分别为基础、C语言、网络,题目的难易度分为2难度和3难度,其支持四个选项。管理员可以添加、修改删除试题信息。为了减小管理员的压力,本系统还支持批量上传试题功能:管理员通过批量上传试题界面,选择符合格式要求的含大量题目的Excel表,点击提交,该表中的题目可以直接逐条的批量导入数据库中。

3)出题计划管理

出题计划实际上相当于考试试卷或练习试卷,管理员如果要进行一次考试或练习的话,就需要填写一条出题计划。出题计划管理模块的主要功能有:添加、修改、删除出题计划。如果本次计划是练习计划的话则无需设置单场练习时间,如果是考试计划的话则必须设置单场考试的时间。为了更加科学的进行测试,系统还设置了手工出题,即从以往考过的题目中选择出错率高的试题组合成新的试卷,让考生更好的提高解题能力。

4)考试结果分析

本系统中有试题的分析和考生的分析,试题分析是按题目的出错率由高到低排列已考过的题目,管理员可以选择性的对出错率高的题目进行点评,及根据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有效的、科学的点评。另外考生分析则是按照考生所做过的题目系统按考生的出错率由低到高排列考生的学号,管理员可以选择性的对考生进行分组,选出优秀者进行参赛。

3 数据库设计

针对于电脑知识赛在线考试系统的需求,设计如下的数据项和数据结构:

1)管理员信息,包括的数据项有:管理员姓名、密码、Email、权限等;

2)班级信息表,包括数据项有:年级、班级等;

3)考生信息表,包括数据项有:考生学号、密码、姓名、性别、班级、电话号码、Email、考生状态、考生分组、登录次数、找回密码所设问题、问题答案等;

4)试题档案表,包括数据项有:试题内容、可选项1~4、正确答案、题目所属类别、题目难易度、试题的点评、知识点等;

5)出题计划表,包括数据项有:计划名称、计划类别、出题方式、对计划的描述、计划开始时间、计划结束时间、单场考试的时间限制、制定本计划的时间及其人等;

6)手工出题题目表,包括数据项有:计划ID号、题目ID号;

7)考生成绩表,包括数据项有:考生学号、计划ID号、当前状态、IP地址、考试开始时间、考试结束时间、考生成绩;

8)考生过程控制表,包含数据项有:考生学号、计划ID号、题目ID号、考生答案等;

9)留言板信息表,包含的数据项有:留言者姓名、Email、留言日期、类型(留言或回复)、回复对象、留言内容;

10)公告信息表,包含数据项有:公告名称、公告内容、发布时间、发布人。

根据以上的分析得出系统E-R图,如图2所示。

4 详细设计

在系统的详细设计阶段,将确定应该如何具体的实现所需要的系统,从而在编码阶段可以把这个描述直接翻译成用具体程序语言书写的程序。以下主要讲解在线考试和批量上传试题的流程。

1)在线考试

考生只有在登录系统后才能使用本功能。考生在线练习与在线考试类似,只不过考试有单场时间限制并且在做题过程中,考试是实时保存考生的做题答案,而在线练习只有考生点击保存答案后考生的作答才能被系统保存。在线考试的详细流程如图3和4所示。

2)批量上传试题

为了方便管理员管理试题档案,在此我们提供了批量上传试题的功能,管理员就不需要逐条逐条的录入试题,只需点击试题档案管理界面上的批量上传试题的超级链接便可进入批量上传试题的界面,上传过程中管理员不能离开该界面。其具体执行流程如图5所示。

5 系统实现

本系统采用的是ASP+SQL Server 2000开发实现的,依据以上的设计我们可以开始编码了,对于一个系统来说数据库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系统的所有操作都是在数据库的基础上进行的,在此给出了数据库连接的代码。考试分析和手工出题是将考试过程控制表中的试题先汇总到数组中,再按照升序或降序对数组进行排序,最后将排序后的数据显示在界面上用于管理员进行相关操作,在此我使用的排序方法是冒泡排序,其代码如下所示。

1)数据库连接的代码

6 结束语

通过本次电脑知识赛在线考试系统的设计与实现让我进一步熟悉了数据库的链接,SQL语句的查询,熟悉了HTML语言,掌握了ASP技术框架、Java Script对客户端数据的验证等,在对系统的分析、设计和实现各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本系统还可以进一步的完善,如可以添加一个批量生成试卷的功能,这样可以减小服务器的压力,防止很多同学同时抽题时,服务器压力过大。

参考文献

[1]王波,徐强.基于ASP的在线考试系统即时保存答案的设计与实现[J].攀枝花学院报,2009(6).

[2]蒋雯音.基于ASP在线考试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电脑开发与应用,2009(2).

宪法知识读本在线考试题库 第4篇

【摘要】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计算机自动化考试已经成为一种趋势,针对目前考试系统只具备组卷评分功能,缺乏教师与学生的沟通互动及用户使用范围受限的问题,本系统采用B/S网络结构模式扩展了用户使用区域,并增加评价与推送功能,完善了教学反馈环节。本系统首先进行组卷、阅卷、评分,完成对学生知识点的考核,然后统计每个学生知识点的得分、错题率等信息,生成教学方案反馈给老师以促进教学改革,同时把错题知识点汇总,通过APP客户端发送给学生。

【关键词】无纸化考试 B/S架构 C语言考试系统

【基金项目】2013年,省级教研项目:基于“理实贯通、多元协作”的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教学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013286;2015年,湖北工业大学校级项目:基于PBL教学模式的智能考试、评估、推送C语言学习方案研究,项目编号:校2015062;2014年,湖北工业大学校级项目:面向电子信息类专业的一体化CDIO工程教育改革实践,项目编号:校2014013;2013年,湖北工业大学校级项目:电气卓越工程师培养程序设计类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编号:校2013011;2015年,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基于设备指纹的数字音频被动取证关键技术研究,项目编号:CCNU15A0505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510500035)。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04-0211-02

一、引言

C语言作为国际上广泛流行的计算机高级程序设计语言,在广大高校的计算机及相关专业中是一门必修课程。对于C语言的考核虽然已经走向计算机自动化阅卷的道路,但目前的考试系统的设计局限于技术细节改善,如客观题评分标准的完善、随机组建算法设计,而忽视了教学的本质——考试只是教学的一个环节,而不是终极目标。

(一)系统需求分析

根据现在考试系统的现状,针对目前考试系统只具备组卷、评分功能,缺乏教师和学生的沟通互动,信息反馈及用户使用范围受限等问题,本系统强化考试后的反馈环节,在题库的数据库组建时,考虑题目与知识点的对应关系,题目的难度分级。学生在预习时,通过查看其它学生的考试结果,可以预判学习的重难点,合理分配学习时间。

(二)系统设计分析

二、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一)系统总体设计

根据系统需求分析,在线并发C语言考试系统由两个PC客户端和一个Android客户端组成,设计分为两个阶段实现:(1)先完成基于B/S模式的教师和学生的PC客户端系统;(2)在PC客户端的基础上开发基于Android手机平台的反馈和师生交流系统,在线并发C语言考试系统采用B/S架构,用户可以在PC客户端进行系统访问,PC端进行数据的读取和存储,并提供完善的考试管理系统,该系统采用Basic语言在VB开发环境下实现。

(二)学生考试模块

1.考生登录模块

首先判断考生输入的账号和密码是否正确,若账号或密码错误则给出相应的错误警告,验证通过后进入后台数据库提取相关数据转入答题界面,并且记录登录次数,限制只能登录一次,否则给予相应警告。

2.考试答题模块

在后台数据库中抽取题目,将题目以选择题、判断题、填空题和程序设计题的形式在不同窗口中显示,并提示考试时间和答题结果,在时间完成后自动交卷,并将考试数据自动存入后台数据库。

3.分数显示和本地推送模块

在考试完成并提交答案后将激活分数显示和推送模块,首先将考生的答案和数据库标准答案进行比对,对比正确答案进行统计,然后将考生答案和得分情况存入后台数据库并显示到本界面,反馈给相应的考生,推送模块只有考生在点击本页面的推送按钮时才被激活,然后根据统计结果将相应的知识点和学习方案推送到本地客户端,同时将反馈的内容一并上传到教师端数据库,供教师端进行整体统计使用。

4.管理模块

在学生端管理模块部分主要实现对账号和密码的修改,考生可以在管理界面对自己的信息进行修改,首先输入初始设置的账号和密码,确认正确后就可以修改为更加安全的账号密码,保证个人的信息安全。

(三)教师管理模块

教师端登录模块与学生端基本相似,在此不做另外介绍,着重介绍几个主要的模块。

1.记录工具模块

在登录完成后便激活记录工具模块,并获得相应记录ID,初始记录为空,教师可在此记录相关的工作日志等信息,并只有相同ID才可以访问其内容,保障其安全性,另本系统工具模块自带浏览器,相关问题可随时上网查询而无需切换界面。

2.导入试题模块

点击进入导入试题模块,可以进行选择题、判断题、填空题和程序设计题的导入工作,教师输入完成并确认后系统将自动分配题号并存入后台数据库。

3.试题浏览模块

本模块主要对数据库中生成的临时temp表进行显示,点击确认后生成正式试题表并发送至学生考试客户端。

4.考生信息查询模块

考生信息查询模块主要对学生端反馈的信息进行汇总后在本地显示并供教师端查询使用,查询方式为单条件方式查询和组合式查询,查询结果在本界面进行显示。

三、系统的实现

(一)学生端功能实现流程

参加考试的考生首先进入一个登录界面,考生输入正确的账号和密码登录,进入登录界面后系统自动开始进行倒计时,考生选择相应的试题类型进入相应答题界面,答完题后返回并选择其他未作答的试题,直到答题结束后,点击提交试卷,系统自动进行处理和判断,得出考试分数并显示出来,考试分数会自动存入相应数据库的表中,考试系统会自动在本地的数据库中链接生成推送的知识点内容和相应的方案,考生可以在本地浏览或者在连接的APP客户端中进行浏览。

(二)教师端功能实现流程

教师在输入正确的账号后登录教师端,首先是组卷界面,教师可以在这个界面选择自动组卷或者人工组卷,组卷完成后可以点击预览模式进行对试卷的预览,确认无误后就可以点击确定来发布生成的试卷到学生端供考试使用。

参考文献:

[1]李雪玲,管群. 基于 PHP技术的在线考试系统设计与实现[J]. 计算机与现代化, 2009,(2): 118-121

[2]张朋. 用数据库编程开发考试系统[J]. Computer Knowledge and Technology 电脑知识与技术, 2009,(6): 1374-1375

作者简介:

宪法知识读本在线考试题库 第5篇

第一章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

1、(单选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明确立法权力边界,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引入第三方评估。A.发布机关 B.决策机关 C.上级机关 D.基层机关 正确答案:B

2、(单选题)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A.独立负责 B.互相监督 C.上下领导 D.互相报告 正确答案:A

3、(单选题)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严明党的纪律,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A.法律保障 B.制度保障 C.纪律保障 D.财政保障 正确答案:B

4、(单选题)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法律

制定和修改的重大问题由()向党中央报告。A.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 B.国务院

C.全国人大党组 D.全国人大常委会 正确答案:A

5、(单选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

A.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B.公务员法 C.规范性文件

D.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

正确答案:D

6、(单选题)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A.核心内容 B.根本原则 C.首要内容 D.重要内容 正确答案:A

7、(单选题)习近平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我们要把()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A.法律 B.法制 C.宪法 D.制度

正确答案:C

8、(单选题)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我国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是()。A.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B.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C.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D.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正确答案:C

9、(单选题)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上强调,要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A.司法权、行政权 B.立法权、司法权 C.审判权、检察权 D.审判权、监督权 正确答案:C

10、(单选题)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法治是治国理政的()。A.基本要求基本方略 B.基本方略基本方式 C.基本途径基本方略 D.基本方略基本途径 正确答案:B

11、(单选题)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从严治党、依据()治国理政。A.党章宪法 B.党章党章 C.宪法宪法 D.党章法律 正确答案:A

12、(单选题)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努力以()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A.法治 B.实践 C.法律 D.宪法

正确答案:A

13、(单选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讨论决定。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全国人大 C.国务院 D.党中央 正确答案:D

14、(单选题)《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是()。A.科学发展观 B.公正和平C.三个代表思想

D.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正确答案:D

15、(单选题)《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A.经济能不能平稳发展 B.人民是不是富裕 C.环境能不能改善

D.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 正确答案:D

16、(单选题)《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指出,()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A.公平正义 B.小康社会

C.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D.稳定 正确答案:C

17、(单选题)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上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A.实事求是 B.人民当家作主 C.依法行政 D.党的领导 正确答案:D

18、(单选题)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规定,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由()组织起草。A.政府宣传部门 B.政府法制机构 C.政府办公室 D.政府组织部 正确答案:B

19、(单选题)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该文件的目的说法最准确的是()。A.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 B.建设和平稳定的政治局势

C.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D.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确答案:D 20、(单选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其亮点是()。

A.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 B.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法律制度 C.制定完善生态补偿 D.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

正确答案:D

21、(多选题)在司法工作中,司法工作者要做到()。A.规范司法行为 B.加大司法公开力度

C.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 D.密切联系群众 正确答案:ABCD

22、(多选题)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A.顶层设计 B.国家基本国策 C.国家基本方针 D.国家战略 正确答案:AD

23、(多选题)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上强调,要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A.针对性 B.及时性 C.超前性 D.系统性

正确答案:ABD

24、(多选题)政法战线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以下哪些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具体要求?()A.支持人民当家作主

B.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能力和水平

C.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动摇 D.实施好依法治国 正确答案:ABCD

25、(多选题)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要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就要()。

A.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

B.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C.完善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 D.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 正确答案:ABCD

26、(多选题)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上指出,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惩治腐败现象,做到()。A.用权有保障 B.用权受监督 C.有权必有责 D.违法必追究 正确答案:BCD

27、(多选题)在中央政法工作中,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要做到党()。A.公正司法 B.带头守法 C.保证执法 D.领导立法 正确答案:BCD

28、(多选题)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A.大公无私 B.公而忘私 C.公私分明 D.先公后私

正确答案:ABCD

29、(多选题)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全党同志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以猛药去

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A.秘密性 B.长期性 C.复杂性 D.艰巨性

正确答案:BCD 30、(多选题)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经过()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进展。A.各级人民法院 B.各级党委

C.各级纪检监察机关 D.各级政府 正确答案:BCD

31、(判断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法律草案的表述中指出,完善法律草案表决程序,对重要条款不可以单独表决。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32、(判断题)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把贿赂犯罪对象由财物扩大为财物和其他非财产性利益。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33、(判断题)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规定,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4、(判断题)《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指出,宪法宣誓制度是我国首创的一种制度。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35、(判断题)《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指出,政府是执法主体,对执法领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压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老百姓深恶痛绝,必须下大气力解决。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6、(判断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7、(判断题)《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明确指出,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8、(判断题)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行政机关可法外设定权力。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39、(判断题)《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明确指出,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40、(判断题)《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指出,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第二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单选题)在对人的效力方面,我国是采取()。A.属地主义

B.以属地主义原则为主,兼顾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的原则

C.属人主义 D.保护主义 正确答案:B

2、(单选题)以承担法律责任的程度为标准,法律责任可以分为()。

A.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 B.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 C.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 D.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 正确答案:C

3、(单选题)在我国,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A.法律效力范围 B.法律的制定机关

C.法律的调整方法 D.法律的调整对象 正确答案:D

4、(单选题)在我国,法律是指由()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A.国务院及省级人民政府 B.国务院及各部委 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D.全国人大及省级人大 正确答案:C

5、(单选题)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

A.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B.严格依法办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C.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D.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正确答案:B

6、(多选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具体指()。A.公民权利的平等 B.公民适用法律的平等 C.公民在立法上平等 D.公民义务的平等 正确答案:ABD

7、(多选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主要有()。A.行政法规 B.地方性法规 C.村规民约 D.宪法

正确答案:ABD

8、(判断题)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法规,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由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它同地方性法规具有同等的地位

和法律效力。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9、(判断题)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主要由以下法律法规组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我国同外国缔结或加入的国际条约。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10、(判断题)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必要前提。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11、(判断题)国体是政体的内容,政体是国体的形式,国家本质通过政权组织形式表现出来。因此,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并服务于国体。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12、(判断题)我国法律渊源的分类是与我国宪法关于法律制定的权限的划分密切相联的,同时也与我国的国体、政体、国家机构组织以及历史传统等因素相联系。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第三章宪法制度

1、(单选题)下列哪一个属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A.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B.以人大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 C.选民民主选举代表

D.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正确答案:A

2、(单选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A.修改宪法 B.制定宪法 C.废除宪法

D.停止执行宪法 正确答案:A

3、(单选题)关于各少数民族人大代表的选举,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每一聚居的少数民族都应有代表参加当地的人民代表大会

B.实行区域自治人口特少的自治县,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1/2 C.散居少数民族应选代表,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 D.聚居境内同一少数民族的总人口占境内总人口数30%以上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相当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 正确答案:B

4、(单选题)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制定机关是()。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正确答案:D

5、(单选题)公民享有的各项政治自由中,必须经过申请登记才能合法的自由是()。A.游行自由 B.集会自由 C.结社自由 D.出版自由 正确答案:C

6、(单选题)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

A.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B.坚持以全民所有制为主体,集体和其他经济成分共同发展

C.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D.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正确答案:D

7、(单选题)关于《宪法》在立法中的作用,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宪法确立了法律体系的基本目标 B.宪法确立了立法的统一基础

C.宪法规定了解决法律体系内部冲突的基本机制 D.宪法规定了完善的立法体制与具体规划 正确答案:D

8、(单选题)关于宪法与文化制度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保护知识产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文化权利

B.宪法规定的公民文化教育权利是文化制度的重要内容

C.《宪法》明确规定了文化制度

D.宪法规定的文化制度是基本文化制度 正确答案:A

9、(单选题)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A.非公有制经济 B.全民所有制经济 C.社会主义公有制

D.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正确答案:C

10、(单选题)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A.受教育权 B.出版自由 C.平等权 D.环境权 正确答案:D

11、(单选题)根据现行《宪法》规定,关于公民权利和自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未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B.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C.劳动、受教育和依法服兵役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D.休息权的主体是全体公民 正确答案:B

12、(单选题)关于宪法实施,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宪法适用是宪法实施的重要途径 B.宪法解释是宪法实施的一种方式 C.宪法的遵守是宪法实施最基本的形式 D.制度保障是宪法实施的主要方式 正确答案:D

13、(单选题)关于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下列说法不成立的是()。

A.只能由《宪法》授权机关进行 B.属于国家内政 C.是国家主权的体现 D.任何国家不得干涉 正确答案:A

14、(单选题)关于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在教育和文化领域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B.我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C.同社会经济权利一样,文化教育权利属于公民的积极收益权

D.宪法规定的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正确答案:C

15、(单选题)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B.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正确答案:A

16、(单选题)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A.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B.民主集中制 C.社会主义制度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正确答案:D

17、(单选题)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一机关不享有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制定权?()A.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B.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C.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D.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正确答案:A

18、(单选题)我国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最基本的原则是()。

A.民主集中制原则

B.为人民服务原则 C.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D.精简原则 正确答案:A

19、(单选题)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的分配制度。A.按需分配

B.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C.按资分配 D.按劳分配 正确答案:B 20、(单选题)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宪法修改以投票方式表决

B.《宪法》没有专章规定修改程序

C.《宪法》规定的修宪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立法法》规定,宪法修正案由国家主席令公布 正确答案:D

21、(多选题)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1993年我国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写进了宪法

B.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国家机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C.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 D.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有权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正确答案:AC

22、(多选题)根据《宪法》规定,关于国务院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国务院依法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B.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C.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

D.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 正确答案:ABC

23、(多选题)关于全国人大职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 B.选举国务院总理、副总理 C.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与建置

D.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正确答案:AD

24、(多选题)公民基本权利也称宪法权利。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基本权利的主体主要是公民,在我国法人也可以作为基本权利的主体

B.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是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重要特点

C.人权是基本权利的来源,基本权利是人权宪法化的具体表现

D.我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利益

正确答案:BCD

25、(多选题)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权利时应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下列选项中()属于依法不予许可的情形。A.对社会环境不满意 B.危害国家的统一

C.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D.危害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正确答案:BCD

26、(多选题)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我国宪法规定的权力制约原则?()A.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B.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对“一府两院”监督 C.法院对法律合宪性审查

D.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正确答案:ABD

27、(多选题)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侵犯公民住宅的行为?()A.非法买卖公民住宅 B.非法侵入公民住宅 C.非法出租公民住宅 D.非法搜查公民住宅 正确答案:BD

28、(多选题)关于我国《宪法》对领土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领土包括一个国家的陆地、河流、湖泊、内海、领海以及它们的底床、底土和上空(领空)

B.《宪法》在国土所有领域的适用上无任何差异

C.领土是国家的构成要素之一,是国家行使主权的空间,也是国家行使主权的对象

D.《宪法》的空间效力及于国土全部领域,是由主权的唯一性和不可分割性决定的正确答案:ACD

29、(多选题)关于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统一的国际法主体 B.我国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

C.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政治、经济、社会制度 D.维护宪法权威和法制统一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正确答案:ABD 30、(多选题)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我国宪法的渊源?()A.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C.宪法判例

D.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宪法及其修正案 正确答案:ABD

31、(判断题)我国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最基本的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2、(判断题)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居住在中国境内的自然人在法律面前平等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的具体含义。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3、(判断题)根据我国《宪法》规定,“私有财产权”的含义即是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34、(判断题)没有国家统一,公民的任何权利与自由都是没有基础的。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5、(判断题)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实质。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6、(判断题)在我国,所有的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是无效的。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7、(判断题)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8、(判断题)在我国,民族乡虽然名字中有“民族”二字,但它不是我国宪法规定的民族自治地方。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9、(判断题)就规范效力位阶而言,宪法和法律是处于不同效力位阶的规范。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40、(判断题)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第四章民商事法律制度

1、(单选题)根据我国民法,下列行为中()不可适用无过错原则。

A.高度危险作业造成损害 B.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害 C.饲养的动物造成的损害

D.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中造成损害 正确答案:D

2、(单选题)姓名权的内容,不包括姓名的()。A.使用 B.转让 C.变更 D.命名

正确答案:B

3、(单选题)下列属于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是()。A.已与他人结婚的丧偶儿媳 B.离异的配偶

C.未建立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其生父母 D.养子女对其生父母 正确答案:C

4、(单选题)依据有关司法解释,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A.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B.在离婚后六个月内提出 C.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D.在离婚后一个月内提出 正确答案:A

5、(单选题)甲公司开发写字楼一幢,于2008年5月5日将其中一层卖给乙公司,约定半年后交房,乙公司于2008年5月6日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2008年6月2日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该层楼向银行抵押借款并登记。现因甲公司不能清偿欠款,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设立 B.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不设立 C.抵押合同无效,但抵押权设立 D.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不设立 正确答案:B

6、(单选题)下列财产中可以予以抵押的选项是()。A.土地所有权

B.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C.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D.生产设备 正确答案:D

7、(单选题)朱某生前曾与他的邻居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他的邻居尽了扶养义务,朱某还在他去世前10天留下一份遗嘱。朱某去世后,他的女儿从远方赶回来,要求继承遗产。下列有关朱某遗产继承的说法正确的是()。

A.应当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B.遗赠扶养协议有效,应先按遗赠扶养协议进行,再按遗嘱和法定继承进行

C.应先由朱某的女儿继承,然后按遗嘱扶养协议和遗赠继承

D.应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

正确答案:B

8、(单选题)王家有三兄弟甲、乙、丙,丙幼年时送给胡某作养子,丙结婚时,胡某为其盖了新房,后因失火致使该房屋被烧毁。丙的生母就将自己的住房腾出1间来,让丙夫妇及胡某居住,不久丙的生母病故。甲与乙要收回房子,丙认为自己有权继承母亲遗产,拒不搬出,依照法律规定,死者的遗产由谁继承?()A.甲、乙和丙

B.甲、乙、丙及胡某 C.甲和乙

D.甲、乙、丙和胡某 正确答案:C

9、(单选题)梁某已八十多岁,老伴和子女都已过世,年老体弱,生活拮据,欲立一份遗赠扶养协议,死后

将三间房屋送给在生活和经济上照顾自己的人。梁某的外孙子女、侄子、侄女及干儿子等都争着要做扶养人。这些人中谁不应作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A.干儿子 B.外孙子女 C.侄女 D.侄子

正确答案:B

10、(单选题)下列属于遗产的是()。A.被继承人与其配偶婚后购买的房屋的一半 B.被继承人生前承典的房屋 C.被继承人承包经营的土地

D.因被继承人死亡可得的抚恤金 正确答案:A

11、(单选题)甲为一农民,因建房而向乙借款,双方约定,将甲自己承包的5亩耕地及地上所种的小麦抵押给乙。因甲无力还款而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该抵押合同全部有效

B.该抵押合同涉及小麦作为抵押物的条款有效

C.该抵押合同涉及5亩承包地作为抵押物的条款有效 D.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 正确答案:B

12、(单选题)甲、乙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丙有优先购买权,乙没有优先购买权 B.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没有优先购买权

C.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的优先购买权

D.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 正确答案:C

13、(单选题)遗赠扶养协议继承、遗嘱继承、法定继

承的效力等级顺序是()。

A.遗赠扶养协议继承、遗嘱继承、法定继承 B.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法定继承 C.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D.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继承、遗嘱继承 正确答案:A

14、(单选题)我国《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A.若男女双方遵守计划生育的规定,可以允许结婚 B.可以从习惯结婚

C.不生育子女的可以结婚 D.禁止结婚 正确答案:D

15、(单选题)下列有关继承权丧失的法律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A.自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发生之时起,发生继承权丧失的法律效力

B.继承权的丧失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C.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不影响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D.继承人遗弃其父的,也丧失对其母遗产的继承权 正确答案:B

16、(单选题)离婚时,女方个人所欠的债务,如女方生活有困难,依法()。A.应由女方本人偿还 B.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C.由男方帮助偿还 D.男女双方共同偿还 正确答案:A

17、(单选题)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A.应给予长期帮助 B.应给予定期帮助

C.应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

D.应维持其生活 正确答案:C

18、(单选题)某甲与某乙已登记结婚,但未同居,也未举行婚礼。之后某甲后悔与某乙结婚,进行下列哪种行为后,婚姻关系才能解除?()A.离婚

B.宣布婚姻无效 C.撤销结婚登记 D.调解

正确答案:A

19、(单选题)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A.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B.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C.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D.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正确答案:D 20、(单选题)以下选项中公民有权处分的是()。A.承包的集体财产 B.自有财产

C.承租的公有房屋 D.代管他人的财产 正确答案:B

21、(多选题)H市的甲公司生产啤酒,申请注册的“向阳花”文字商标被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为驰名商标。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A.丁公司将“向阳花”注册为域名,用于宣传、销售书籍等文化用品

B.设在G市的丙公司将“向阳花”作为自己的商号登记使用

C.乙公司在自己生产的葡萄酒上使用“葵花”商标 D.戊公司自己生产的农药产品上使用“向阳花”商标 正确答案:ABD

22、(多选题)著作权人享有的人身权有()。A.修改权 B.发表权

C.保护作品完整权 D.署名权

正确答案:ABCD

23、(多选题)报刊转载外国作品,应当事先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但是,转载有关()等社会问题的时事文章除外。A.经济 B.民生 C.政治

D.宗教信仰 正确答案:AC

24、(多选题)《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是指()。A.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B.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C.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D.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E.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正确答案:BCDE

25、(多选题)下列选项不适用《著作权法》的有()。A.官方正式译文 B.公式 C.时事新闻 D.通用数表

正确答案:ABCD

26、(多选题)我国《合同法》规定,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A.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B.债务相互诋毁 C.合同解除

D.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正确答案:ABCD

27、(多选题)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主要表现为()。A.权利的存续时间不同 B.权利之标的不同 C.权利的效力空间不同 D.权利的取得方式不同 正确答案:AB

28、(多选题)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才能受受著作权法保护。

A.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 B.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 C.在非成员国出版 D.在成员国出版 正确答案:AB

29、(多选题)下列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有()。A.示意图 B.曲艺作品 C.杂技艺术作品 D.地图

正确答案:ABCD 30、(多选题)下列关于债权转让的说法正确的有()。A.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不得向受让人主张诋毁

B.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C.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D.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正确答案:BCD

31、(判断题)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32、(判断题)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3、(判断题)国家所有的矿藏,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开采,也可以依法由公民采挖。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4、(判断题)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可以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35、(判断题)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36、(判断题)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

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7、(判断题)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8、(判断题)我国《物权法》规定,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9、(判断题)我国《物权法》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40、(判断题)企业法定代表人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第五章行政法律制度

1、(单选题)某市交警大队以赵某发生交通事故撞伤行人李某为由,暂扣赵某驾驶的车辆,这一行为属于下列哪个选项?()A.行政强制执行 B.行政强制措施 C.行政处罚

D.行政监督检查 正确答案:B

2、(单选题)下列行政处罚中可以申请进行听证程序的是()。A.行政拘留 B.警告

C.吊销企业许可证 D.劳动教养 正确答案:C

3、(单选题)李某因违规驾驶被交警房某口头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决定,并要求当场缴纳。李某要求出具书面处罚决定和罚款收据,房某拒绝。关于该处罚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该处罚决定无效 B.该处罚决定不成立 C.该处罚决定违法 D.该处罚决定可撤销 正确答案:B

4、(单选题)《行政强制法》规定,划拨存款、汇款应当由()决定,并书面通知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接到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划拨存款、汇款的决定后,应当()。A.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立即划拨 B.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通知当事人后进行划拨

C.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通知当事人后进行划拨

D.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立即划拨 正确答案:D

5、(单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复议机关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时,发现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

章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与法律、法规或其他规章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相抵触时,()。A.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撤销或变更 B.一律都可以撤销和变更

C.报上级行政机关同意后,可以变更和撤销 D.无权予以变更和撤销 正确答案:A

6、(单选题)根据《行政监察法》的规定,监察机关作出的重要监察决定和提出的重要监察建议,应当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和()同意。A.上一级监察机关 B.本级纪委 C.上一级纪委 D.本级党委 正确答案:A

7、(单选题)胡某生产销售假酒,被人举报至当地县工商局,县工商局经调查认为,胡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对此,县工商局应当()。

A.对胡某进行行政处罚,然后移送司法机关 B.自行进行侦察,然后移送司法机关 C.对胡某进行最严厉的行政处罚

D.移送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胡某的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D

8、(单选题)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如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A.中止执行 B.继续执行 C.终结执行 D.代履行 正确答案:C

9、(单选题)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应当在()。

A.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 B.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后 C.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之前 D.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 正确答案:A

10、(单选题)以下关于行政机关采取代履行方式进行行政强制执行的陈述,正确的是()。

A.代履行三日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当事人履行的,停止履行

B.代履行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C.行政决定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缴纳罚款的,当事人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可能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资源破坏的,行政机关应当代履行

D.行政机关只能自己采取代履行措施,不得委托第三方代履行 正确答案:A

11、(单选题)某省甲市A县公安局和乙市B县公安局对一起治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管辖权发生争议,应()。

A.由省公安厅指定管辖

B.由最先发现治安违法行为的公安局管辖 C.由最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局管辖 D.由省政府确定该案的管辖 正确答案:A

12、(单选题)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行政机关不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履行,下列哪种情况不可以代履行?()A.造成环境污染 B.破坏自然资源 C.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D.危害交通安全 正确答案:C

13、(单选题)解除查封、扣押时已将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的,变卖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A.赔礼道歉 B.补偿 C.行政处分 D.赔偿

正确答案:B

14、(单选题)《行政强制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A.行政强制执行 B.行政复议 C.行政诉讼 D.行政处罚 正确答案:A

15、(单选题)解除查封、扣押应当立即退还财物;已将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的,()。

A.给予赔偿 B.返还原物 C.给予补偿

D.退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 正确答案:D

16、(单选题)根据《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可向政府所属部门派驻监察机构或者监察人员。A.同级纪检监察机关 B.上级纪委机关 C.上级监察机关 D.本级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D

17、(单选题)一般情况下,行政处罚由()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A.被处罚人所在地 B.违法行为发生地 C.受害人所在地

D.被处罚人所在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 正确答案:B

18、(单选题)胡某抗税并打伤税务所协管员,税务所作出了追缴税款1000元并处拒缴税款2倍的罚款,同时,公安机关对胡某治安拘留10天,税务所和公安机关的处罚()。

A.税务所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 B.都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

C.公安机关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 D.都不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 正确答案:D

19、(单选题)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的金额。A.没收财产

B.无论法院判处何种刑罚,都不能抵扣行政机关的惩罚处罚

C.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D.罚金

正确答案:D 20、(单选题)工商机关在检查赵某经营的商店时,发现赵某有超范围经营的行为,于是,扣押了其超范围经营的商品,并委托肖某负责保管。此案中,保管费应由()支付。A.工商机关 B.赵某和肖某 C.赵某 D.肖某

正确答案:A

21、(多选题)下列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方式表述正确的是()。

A.行政机关按照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

B.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必须当场交付当事人

C.行政机关按照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必须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

D.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正确答案:AD

22、(多选题)以下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规范有()。A.部门规章 B.地方性法规 C.行政法规 D.法律

正确答案:BCD

23、(多选题)下列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未遵守程序规定的是()。

A.丙机关执法队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没有制作现场笔录

B.甲机关执法队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没有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后以书面的方式补充告知

C.丁机关执法队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当事人拒绝在现场笔录签名,执法人员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D.乙机关执法队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正确答案:ABD

24、(多选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场告知当事人()。

A.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 B.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C.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依据 D.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救济途径 正确答案:ABCD

25、(多选题)下列关于行政处罚的适用表述正确的是()。

A.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可以处以两次以上罚款

B.违法行为在一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C.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D.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应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正确答案:CD

26、(多选题)下列选项中的()情形导致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A.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前,未依法向当事人告知应予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B.行政处罚不遵守法定程序 C.行政处罚没有法定依据

D.行政机关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正确答案:ABCD

27、(多选题)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特定范围内规定()。

A.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 B.行政处罚的种类 C.行政处罚的幅度 D.行政处罚的程序/ 正确答案:ABC

28、(多选题)被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条件是()。

A.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

B.当事人申请 C.行政机关批准 D.人民法院同意 正确答案:ABC

29、(多选题)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包括()。A.行政机关依法提交申请材料

B.行政机关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C.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

D.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仍未履行义务 正确答案:ABCD 30、(多选题)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A.没收的违法所得 B.非法财物

C.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D.罚款

正确答案:ABCD

31、(判断题)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可以向申请人收取一定数额的行政复议费用。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32、(判断题)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3、(判断题)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

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

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4、(判断题)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5、(判断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一律不能停止执行。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36、(判断题)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7、(判断题)监察机关在调查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责令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务。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8、(判断题)监察机关可以直接暂停有严重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执行公务。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39、(判断题)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40、(判断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所有抽象行政行为都不能申请复议。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第六章经济法律制度

1、(单选题)下列关于反垄断法的特征叙述不准确的是()。

A.反垄断法是抑制垄断,促进竞争的竞争政策法 B.反垄断法是支持国家资本主义的竞争政策法 C.反垄断法是调整竞争关系的经济法

D.反垄断法是以反垄断和反限制竞争为内容的狭义竞争政策法 正确答案:B

2、(单选题)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在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下,必须符合()要求。

A.同等情况下其他类似行业的标准 B.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

C.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D.部颁标准 正确答案:C

3、(单选题)《产品质量法》所称的“货值金额”以()计算。

A.违法生产、销售产品的当事人自述的价格 B.违法生产销售产品的实际售价 C.违法生产销售产品的标价

D.物价部门的评估价格 正确答案:C

4、(单选题)下列不是垄断协议的()。

A.因为价格问题,甲乙两家汽车厂口头约定都不购买丙钢铁公司的钢材

B.乙医药连锁超市和甲药厂约定前者只按照某最低价格从后者进货

C.甲药厂和乙医药连锁超市约定后者出售前者的某种专利药品最高按某价格出售

D.家乐福和沃尔玛约定前者占北京市场,后者占天津市场

E.甲药厂和乙医药连锁超市约定后者出售前者的某种专利药品只能按某价格出售正确答案:C

5、(单选题)郭某与10岁的儿子到饭馆用餐,入厕时将手提包留在座位上嘱咐儿子看管,回来后发现手提包丢失。郭某要求饭馆赔偿被拒绝,遂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消费者安全保障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饭馆应保障顾客在接受服务时的财产安全,并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

B.饭馆应保证其提供的饮食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但并不承担对顾客随身物品的保管义务,也不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

C.饭馆应对顾客妥善保管随身物品作出明显提示,否则应当对顾客的物品丢失承担赔偿责任

D.饭馆应确保其服务环境绝对安全,应当对顾客在饭馆内遭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B

6、(单选题)产品或其包装上没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对此种行为应如何处理?()A.责令改正

B.处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C.没收违法所得

D.处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正确答案:A

7、(单选题)《反不正当竞争法》所指的“经营者”是()。

A.公民个人 B.某些经济组织

C.从事商品经营或盈利性服务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D.法人

正确答案:C

8、(单选题)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相关法律关于低毁商誉行为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经营者对其他竞争者进行低毁,其主观心态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B.低毁行为只能是针对市场上某一特定竞争对手实施的

C.新闻单位被经营者唆使对其他经营者从事低毁商誉行为的,可与经营者构成共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D.经营者通过新闻发布会形式发布影响其他同业经营者商誉的信息,只要该信息是真实的,不构成低毁行为

正确答案:D

9、(单选题)按《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者的下列行为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的是()。A.举报出该产品的生产窝点 B.提供出产品的进货渠道

C.不知道该产品是《产品质量法》禁止销售的产品 D.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产品为禁止销售的产品,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渠道正确答案:D

10、(单选题)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以明示方式给对方单位或个人折扣的行为,属于()。

A.给予折扣的正常经济行为 B.行贿行为 C.受贿行为

D.支付佣金的正常经济行为 正确答案:A

11、(单选题)消费者或者其他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人,()。A.只能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B.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C.可以向仓储者或运输者赔偿 D.只能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正确答案:B

12、(单选题)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如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损害,受害的经营者可以()。

A.直接扣押侵害人的财产进行赔偿

B.采取相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侵害人进行报复 C.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正确答案:C

13、(单选题)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哪一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A.甲厂在其产品说明书中作夸大其词的不实说明

B.丙商场在有奖销售中把所有的奖券刮奖区都印上“未中奖”字样

C.乙厂的矿泉水使用“清凉”商标,而“清凉矿泉水厂”是本地一知名矿泉水厂的企业名称

D.丁酒厂将其在当地评奖会上的获奖证书复印在所有的产品包装上 正确答案:C

14、(单选题)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要求赔偿。A.运输者 B.生产者 C.销售者或者服务者 D.国家机关 正确答案:C

15、(单选题)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检查的主要方式是()。A.全面 B.抽查

C.普查与抽查相结合 D.重点

正确答案:B

16、(单选题)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负责经营者集中行为反垄断审查工作的机构是()。A.国家发改委

B.反垄断审查委员会 C.国家工商局 D.商务部 正确答案:D

17、(单选题)《反垄断法》明令禁止政府滥用行政权力影响消费者的行为。目前政府解决这一问题最重要的环节是()。

A.严格法律监督,提高公众法制意识 B.严格立法,确保各项事业有法可依

C.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 D.严格司法,有法必依,违法必纠 正确答案:C

18、(单选题)下列行为中不属于经营者侵犯商业秘密的手段的是()。

A.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获取商业秘密 B.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非法手段获取的他人的商业秘密

C.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D.第三人不知是商业秘密而加以使用

正确答案:D

19、(单选题)下列关于因产品缺陷造成受害人死亡,侵害人应当赔偿的范围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以医疗费丧葬费为限

B.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丧葬费,抚恤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C.以医疗费,丧葬费,抚恤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为限

D.以丧葬费和抚恤费为限 正确答案:C 20、(单选题)根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某食品厂生产奶粉(袋装),该厂在奶粉的包装袋上应当标明()。

A.奶粉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失效日期,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B.奶粉的保质期,如1年 C.奶粉的生产日期

D.奶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失效日期 正确答案:D

21、(多选题)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考虑因素有()。

A.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

B.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

C.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 D.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 正确答案:ABCD

22、(多选题)可以延长反垄断审查期限的情形有()。A.经营者同意延长审查期限的

B.经营者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准确,需要进一步核实的 C.反垄断执法机构书面通知经营者延期的 D.经营者申报后有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正确答案:ABD

23、(多选题)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A.退回预付款

B.承担预付款的利息 C.履行约定

D.承担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正确答案:ABCD

24、(多选题)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的下列哪些商品,消费者无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A.交付的报纸、期刊 B.鲜活易腐的

C.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D.消费者定作的 正确答案:AC

25、(多选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

B.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C.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D.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2倍 正确答案:ABC

26、(多选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者基本权利的有()。A.知情权

B.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

C.公平交易权 D.安全权

正确答案:ABCD

27、(多选题)经营者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集中,属于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有()。A.申报书

B.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两会计财务会计报告 C.集中协议

D.集中对相关市场竞争状况影响的说明 正确答案:ACD

28、(多选题)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涉嫌垄断行为,可以采取的措施有()。A.查封、扣押相关证据

B.查阅、复制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有关单证、协议、会计账簿、业务函电、电子数据等文件、资料

C.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

D.进入被调查的经营者的营业场所或者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检查

正确答案:ABCD

29、(多选题)下列属于经营者集中的情形有()。A.甲厂与乙厂合并

B.甲厂通过取得乙厂股权对乙厂实行控制 C.甲厂取得乙厂百分之十股权,成为乙厂股东

D.甲乙两厂订立合同,合同中表明乙厂若作重大决定须经甲厂同意 正确答案:ABD 30、(多选题)消费者协会履行的职责有()。

A.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B.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C.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D.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正确答案:ABCD

31、(判断题)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2、(判断题)国有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使用。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3、(判断题)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34、(判断题)房地产开发经营应当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5、(判断题)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36、(判断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付给本人,均由被征地单位用于发展生产和安排多余劳动力的就业以及作为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不得移作他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有。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37、(判断题)土地使用权是从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一项权利。它具体表现为土地使用人对土地享有使用权、出租权、转让权和抵押权。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8、(判断题)集体经济组织一般都直接对所有的土地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也可以依法出让、转让、抵押和租赁。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39、(判断题)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对国有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可以通过出让、划拨、转让等方式交由用地者使用。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40、(判断题)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第七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1、(单选题)下列有关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丙公司与办公司秘书王五约定:解约后永远不得泄露所接触的公司保密信息,否则须支付巨额赔偿金 B.甲公司可以与员工张三约定:解约后2年内不可以到竞争对手大天公司工作,张三为公司车间普通工人 C.丁公司要求刚刚应聘到本公司从事普通岗位工作的赵某签订竞业限制的协议,并有违约金条款,赵某有权予以拒绝

D.乙公司与副总工程师李四约定:解约后2年内不可以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李四要求解约后给予补偿,公司人事部门称解约后与李四无合同则也无经济关系了 正确答案:C

2、(单选题)下列哪项不属于养老保险基金的组成部分?()A.个人缴费 B.政府补贴 C.集体补助

D.用人单位缴费 正确答案:C

3、(单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享受失业保险必须具备的条件?()A.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B.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C.失业人员在家待业已满一年的

D.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正确答案:C

4、(单选题)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A.不得订立书面协议 B.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C.不得订立口头协议 D.必须订立书面协议 正确答案:B

5、(单选题)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因无效劳动合同所引起的赔偿责任主体应当是()。A.用人单位

B.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分担 C.劳动者

D.有过错的一方合同主体 正确答案:A

6、(单选题)非全日制用工终止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A.以劳动者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B.以劳动者每工作满一年支付半个月工资的标准 C.无义务

D.以与全日制用工相同的标准 正确答案:C

7、(单选题)用人单位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A.知识教育 B.劳动补贴 C.设备更新 D.健康检查 正确答案:D

8、(单选题)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A.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B.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C.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D.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正确答案:D

9、(单选题)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A.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B.劳动监察机构

C.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D.工会

正确答案:D

10、(单选题)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A.宣布废止

B.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C.不遵照执行

D.请求劳动行政部门给予用人单位处罚 正确答案:B

11、(单选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卫生、()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B.公安 C.税务 D.工商

正确答案:A

12、(单选题)《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有关事项。A.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

B.保守用人单位一切活动的信息资料秘密 C.保守用人单位职工名册的秘密

D.保守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标准的秘密 正确答案:A

13、(单选题)针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问题,《社会保险法》对此作出了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B.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C.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D.可以转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正确答案:C

14、(单选题)《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A.予以纠正 B.撤销解除意见 C.提出意见

D.要求重新处理 正确答案:C

15、(单选题)关于当事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下列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赵某在与某公司连续订立的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提出续订时,赵某要求与该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刘某到某公司应聘,提议在双方协商一致基础上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C.张某在某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要求与该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D.王某在某国有企业连续工作满十年,距法定退休年龄还有12年,在该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主张企业有义务与自己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D

16、(单选题)我国《劳动法》适用于()。A.企业职工

B.国家机关公务员 C.家庭保姆 D.部队军人 正确答案:A

17、(单选题)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A.即时终止

B.续延到医疗期满时终止 C.续延一年后终止 D.续延半年后终止 正确答案:B

18、(单选题)某单位2008年10月招聘职工,要求中专以上学历,并要求应聘者如实填写个人情况表,如有隐瞒,一经发现立即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王某是大专毕业,被录用。该单位与她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4年,试用期半年。王某在试用期工作很认真。2009年2月,王某经常出现呕吐、恶心,全身不适等症状,经医院诊断为妊娠反应。单位认为王某在招聘时没有如实填写个人情况表,隐瞒了自己怀孕的事实,欺骗单位,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合同。下列哪种情况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

A.该单位无权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因为王某在招聘时完全符合应聘条件,无欺骗单位行为

B.该单位无权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因为王某被录用后工作很认真,表现很好

C.该单位有权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因为王某隐瞒了怀孕事实,欺骗了招工单位

D.该单位有权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因为王某既已怀孕,且妊娠反应严重,显然无法胜任目前工作 正确答案:A

19、(单选题)安监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给予()的处分。A.警告 B.记大过 C.开除

D.降级或者撤职 正确答案:D 20、(单选题)劳动法律关系的核心和实质是()。A.劳动法律关系变化的原因 B.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C.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 D.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 正确答案:D

21、(多选题)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A.重要岗位的责任人员 B.责任范围 C.考核标准

D.各岗位的责任人员 正确答案:BCD

22、(多选题)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的能力的说法正确的是()。A.应当取得相应的资质

B.应当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管理能力 C.应当具备本行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

D.应当具备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

正确答案:BD

23、(多选题)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包括()。

A.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B.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C.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D.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正确答案:ABCD

24、(多选题)下列哪些行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应当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

A.道路运输单位

B.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C.金属冶炼单位 D.建筑施工

正确答案:ABCD

25、(多选题)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要承担责任的情形有()。

A.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B.未与发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C.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D.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正确答案:ACD

26、(多选题)以下属于《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责任的是()。

A.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B.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 C.生产经营单位有违法行为的

D.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正确答案:ABCD

27、(多选题)根据《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关于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A.生产经营项目发包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B.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C.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

生产管理协议

D.生产经营场所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正确答案:ACD

28、(多选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权有()。A.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B.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C.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

D.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正确答案:ABCD

29、(多选题)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说法正确的是()。

A.不得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 B.不得收取费用

C.可以收取相应的费用

D.不得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 正确答案:ABD 30、(多选题)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说法正确的是()。A.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

B.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C.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降级处分

D.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正确答案:AD

31、(判断题)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2、(判断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只可以依法采取三种救济方式: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协商解决。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33、(判断题)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4、(判断题)《社会保险法》没有将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纳入到社会保险法的覆盖和适用范围。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35、(判断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都应该认定为工伤,认定工伤实行过错原则。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36、(判断题)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7、(判断题)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不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38、(判断题)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9、(判断题)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40、(判断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第八章刑事法律制度

1、(单选题)陈某在抢劫时造成被害人重伤,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万元,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5万元。经查,陈某个人财产只有8万元,对本判决的财产部分应当如何执行?()A.罚金和赔偿经济损失以陈某现有财产按同等比例同时执行

B.先执行罚金5万元,剩余的3万元赔偿给被害人 C.先执行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剩余的3万元作为罚金执行

D.先执行罚金5万元,经济赔偿不足部分,待陈某刑满后继续履行赔偿义务正确答案:C

2、(单选题)春竟饭店有限公司乃四人共同出资开办的一家饭店。四个出资人甲、乙、丙、丁见正常营业利润甚微,遂组织大批妇女进行卖淫, 收入顿时大增。一日,公安机关打黄办欲搜查该饭店。公安人员杜某立即向甲报告,但公安人员仍以惊人的速度抓获20名卖淫女和嫖客。杜某犯有()。A.协助组织卖淫罪

B.组织他人卖淫罪(共犯)C.妨害公务罪

D.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正确答案:D

3、(单选题)对于下列犯罪分子,刑法规定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是()。A.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B.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C.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

D.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正确答案:B

4、(单选题)对原判刑罚附条件地不予执行的制度在刑法上称为()。A.缓刑 B.减刑 C.假释

D.免除处罚 正确答案:A

5、(单选题)犯罪的本质特征是()。

A.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B.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C.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D.犯罪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正确答案:C

6、(单选题)审判时怀孕的妇女,无论犯了多么严重的罪,最高可以判处()。A.死刑立即执行 B.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C.无期徒刑

D.有期徒刑15年 正确答案:C

7、(单选题)犯罪嫌疑人甲盗窃被抓获后,主动交代了自己和同犯罪人乙共同犯盗窃罪的事实,那么甲的行为构成()。A.一般自首 B.特别自首 C.坦白 D.立功

正确答案:C

8、(单选题)非法组织他人卖血,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构成()。

A.非法组织卖血罪 B.故意伤害罪

C.非法组织卖血罪和故意伤害罪 D.医疗事故罪 正确答案:B

9、(单选题)复员兵甲男在火车站候车,遇乙女后。两人热情攀谈。乙女称自己也在候车并建议出去走走,又称自己最喜欢当兵的。至公园僻静处两人即拥抱、接吻随后发生了两性关系。经查,乙女家就住本地,是个精神病患者。甲某不知此情,甲的行为()。A.不构成犯罪 B.构成强奸罪

C.构成犯罪但应从轻处罚 D.构成奸淫罪 正确答案:A

10、(单选题)个体户甲开办的汽车修理厂系某保险公司指定的汽车修理厂家。甲在为他人修理汽车时,多次夸大汽车毁损程度,向保险公司多报汽车修理费用,从保险公司骗取12万余元。对甲的行为应如何论处?()

A.以诈骗罪论处 B.以保险诈骗罪论处 C.以合同诈骗罪论处

D.属于民事欺诈,不以犯罪论处 正确答案:A

11、(单选题)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下列哪种行为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构成合同诈骗罪?()A.某甲未经卢某同意即用卢某名义签订合同

B.某乙为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信任,要求自己在审计事务所工作的同学杨某为自己出具一份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C.某丙在签订合同后,携带对方当事人的2000元定金逃匿

D.某丁借用其他单位的公章和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正确答案:D

12、(单选题)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以防卫过当罪定罪,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紧急避险用于解决紧迫情况下合法利益之间的冲突 C.防卫过当的场合,其罪过形式通常是直接故意 D.对于“事后防卫”的,通常按照防卫过当处理 正确答案:B

13、(单选题)关于罪刑法定原则及其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与扩大解释,但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B.罪刑法定原则禁止司法机关进行类推解释,但不禁止立法机关进行类推解释

C.罪刑法定原则禁止适用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但不禁止适用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

D.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法规范的明确性,但不排斥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正确答案:C

14、(单选题)国家工作人员挪用救灾款归个人使用的,()。

A.以挪用特定款物罪处罚 B.以挪用特定款物罪加重处罚 C.以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 D.以挪用公款罪处罚 正确答案:C

15、(单选题)韩某在向张某催要赌债无果的情况下,纠集好友把张某挟持至韩家,并给张家打电话,声称如果再不还钱,就砍掉张某一只手。韩某的行为()。A.构成非法拘禁罪 B.构成绑架罪

C.构成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的想象竞合犯 D.构成敲诈勒索罪 正确答案:A

16、(单选题)纪某因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禁不住朋友的再三请求,帮助朋友贩卖了30克毒品。纪某的行为()。

A.属于毒品犯罪的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B.属于毒品犯罪的惯犯,应当从重处罚 C.属于毒品犯罪的再犯,应当从重处罚 D.定贩卖毒品罪,加重处罚 正确答案:C

17、(单选题)甲、乙、丙、丁四人组成了“海鹰”集团,共同实施抢劫、盗窃活动,推选甲为头领,对每次活动进行总策划。但每次实施犯罪行为时,甲均未参加,而现场实际指挥却是乙。后此集团被司法机关摧毁。该犯罪集团主犯是()。A.甲、乙 B.只是甲 C.只是乙

D.甲、乙、丙、丁 正确答案:A

18、(单选题)甲、乙、丙三人共同盗窃。甲负责望风,乙入室盗窃,丙负责接应转运销赃,甲、乙、丙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A.简单的共同犯罪 B.复杂的共同犯罪 C.必要的共同犯罪 D.有组织的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B

19、(单选题)甲、乙、丙三人经预谋确定某日杀害共同仇人丁。甲提供了匕首一把、猎枪一支,届时甲因腹部疼痛未去,由乙、丙用甲提供的凶器将丁杀害。在此杀人案件中,甲的行为应定为()。A.杀人预备 B.杀人未遂 C.杀人既遂 D.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C 20、(单选题)甲、乙、丙三人夜间去建筑工地偷木材。到工地后,发现在一间房子里有一名老工人在值班,于是他们商量由甲上前把值班室的房门锁住,不让老工人出来,由乙、丙两人去搬木材。在搬木材时,因声音较响,引起老

工人警觉,他想出门来察看一下,由于值班室门被锁,老工人无法出门。甲、乙、丙三人搬完木材后即离开工地。甲、乙、丙三人构成()。A.盗窃罪 B.抢夺罪 C.抢劫罪

D.非法拘禁罪和盗窃罪 正确答案:C

21、(多选题)《刑法》中刑罚裁量的酌定情节通常表现为下列哪种形式?()A.犯罪动机 B.犯罪目的

C.犯罪后的一贯态度 D.被害人是否有过错 正确答案:ABCD

22、(多选题)1998年2月起,张某与许某结伙盗窃,先后共同作案五次,共窃得财物价值2.5万元,销赃后得赃款9000元,二人平分。1998年10月张某单独作案一次,窃得现金5000元。1999年3月案发后,张某主动交代曾在1988年元月单独作案,窃得摩托车价值1800元。在追究张某和许某刑事责任时,张某和许某分别对下列何种数额负责?()A.张某盗窃合计3.18万元 B.许某盗窃2.5万元 C.张某盗窃3万元 D.许某盗窃1.25万元 正确答案:BC

23、(多选题)按照《刑法》的规定,不得假释的犯罪分子包括()。

A.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的某甲

B.因受贿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同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的某乙

C.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某丙

D.因构成累犯而被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7年的某丁 正确答案:AD

24、(多选题)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具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缓刑,前罪和后罪实行数罪并罚?()A.再犯故意罪 B.再犯过失犯罪

C.发现遗漏了其他故意犯罪 D.发现遗漏了其他过失犯罪 正确答案:ABCD

25、(多选题)剥夺政治权利指剥夺()。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C.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D.担任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正确答案:ABCD

26、(多选题)不适用死刑的情况有()。A.犯罪时怀孕的妇女 B.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C.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D.审判时不满18岁的犯罪分子 正确答案:BCD

27、(多选题)陈某(15周岁)因喜好计算机,于某日深夜潜入一公司内盗窃价值3万余元的计算机原器件(事发后均被追回)。问:对陈某应当如何处理?()A.追究刑事责任 B.不追究刑事责任 C.从轻、减轻处罚

D.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 正确答案:BD

28、(多选题)陈某趁珠宝柜台的售货员接待其他顾客时,伸手从柜台内拿出一个价值2300元的戒指,握在手中。然后继续在柜台边假装观看。几分钟后售货员发现少了一个戒指并怀疑陈某,便立即报告保安人员。陈某见状,速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后逃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陈某的盗窃行为已经既遂 B.陈某的盗窃行为属于未遂

C.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内不属于中止行为

D.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属于犯罪既遂后返还财物的行为

正确答案:ACD

29、(多选题)丁荣因犯走私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汪某等5人得知这一消息后, 提出丁某向他们借过钱,要求丁某偿还。在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时必须符合下述哪些条件?()A.必须是在没收财产前所负的正当债务 B.必须经债权人提出请求 C.必须经过人民法院核准

D.只能在没收财产的数额内偿还 正确答案:ABCD 30、(多选题)对累犯以及因()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不得假释。A.绑架 B.爆炸 C.抢劫 D.强奸

正确答案:ABCD

31、(判断题)根据《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是指在其他过失犯罪中导致他人死亡,就直接以其他犯罪定罪处罚,而不再以过失杀人罪论处。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2、(判断题)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3、(判断题)不作为犯罪是以负有特定义务为前提而构成的犯罪。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4、(判断题)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减刑。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35、(判断题)对于在身体上完全被强制,丧失意志自由或者完全受欺骗,受蒙蔽而对危害结果不能预见的人,却在客观上造成了危害结果,不应以胁从犯论处。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6、(判断题)凡在我国境内外的我国船舶、飞机、国际列车上犯罪的,均适用我国刑法。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37、(判断题)凡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人,一律适用我国《刑法》。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38、(判断题)犯罪的时间、地点或手段是构成某些犯罪必须具备的要件。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9、(判断题)根据我国刑法相关理论,犯罪对象相同,可以构成不同性质的两种犯罪。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40、(判断题)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第九章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律制度

1、(单选题)第二审法院审理既有被告人上诉又有自诉人上诉的案件,对被告人的刑罚该如何处理?()A.不得加重 B.可以加重

C.不受自诉人上诉影响 D.限制加重 正确答案:B

2、(单选题)下列刑事案件不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是()。A.放纵走私案 B.隐瞒境外存款案 C.非法拘禁案 D.徇私枉法案 正确答案:C

3、(单选题)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一定条件,但不包括()。A.有仲裁协议

B.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C.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D.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正确答案:C

4、(单选题)《行政诉讼法》规定,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死亡,()可以提起诉讼。A.其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B.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 C.经人民法院指定的人 D.其近亲属 正确答案:D

5、(单选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适用取保候审的有()。

A.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B.犯罪事实清楚很容易发生社会危险的人 C.应依法逮捕,但其随身带有儿童的妇女 D.证据充分被公安机关拘留逮捕的人 正确答案:A

6、(单选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

A.仲裁程序终止进行 B.仲裁程序终结进行 C.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D.仲裁程序中止进行 正确答案:C

7、(单选题)行政相对人就某一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但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被撤销的,那么被告是()。

A.被撤销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 B.被撤销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人民政府 C.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 D.被撤销的行政机关 正确答案:C

8、(单选题)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A.应当裁定驳回仲裁 B.应当受理 C.可以受理 D.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D

9、(单选题)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应以()为行政诉讼被告。

A.委托的行政机关

B.委托的行政机关的上级主管机关 C.受委托的机关

D.委托的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的机关 正确答案:A

10、(单选题)A养殖场因不服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所处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期间因A养殖场经营不善被B养殖场收购,那么行政诉讼的原告是()。

A.A养殖场所在地的政府 B.B养殖场

C.由人民法院指定 D.A养殖场 正确答案:B

11、(单选题)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

A.申请财产保全 B.申请强制执行 C.暂缓执行 D.申请支付令

正确答案:A

12、(单选题)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二审刑事案件时,应当就()。

A.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 B.上诉或抗诉的部分进行审查 C.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进行审查 D.第一审判决适用的法律进行审查 正确答案:A

13、(单选题)对下列的哪一选项,司法机关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A.在王某与李某都狂热地追求一女模特中,王某成功,王某遂在各种场合羞辱李某。李某感觉无地自容曾喝药自杀,被救后,李某没有就王某的侮辱行为向法院起诉

B.邱某于1990年6月15日强奸一名10岁幼女,1994年5月5日被人告发后一直在逃

C.夏某曾于1992年2月采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200万元,注册一个公司,直到1999年10月20日才有人向司法机关检举

D.犯罪嫌疑人王某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于1998年5月畏罪自杀身亡 正确答案:B

14、(单选题)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市公安局局长的回避应当由()决定。A.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 B.市法院审判委员会 C.市公安局党委 D.市政法委员会 正确答案:A

15、(单选题)下列关于自诉案件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上诉 B.原自诉人撤诉的,反诉案件不得继续审理

C.反诉的案件只能是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D.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可以提起反诉 正确答案:A

16、(单选题)下列事项中,不属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是()。A.行政拘留

B.行政机关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 C.财产的查封

D.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 正确答案:B

17、(单选题)对下列人员,《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适用回避的是()。A.鉴定人 B.书记员 C.证人

D.检察人员 正确答案:C

18、(单选题)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

A.及时作出裁决 B.及时作出决定 C.及时作出裁定 D.及时作出判决 正确答案:D

19、(单选题)在行政诉讼中,审判人员的回避,由()决定。A.院长 B.审判委员 C.审判长 D.合议庭 正确答案:A

20、(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案件原告特有的诉讼权利的是()。A.申请回避 B.撤诉

C.委托诉讼代理人 D.提起上诉 正确答案:B

21、(多选题)下面关于仲裁协会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中国仲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

B.中国仲裁协会的章程由全国会员大会制定 C.中国仲裁协会是仲裁委员会的会员

D.中国仲裁协会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

正确答案:CD

22、(多选题)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有()。

A.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件 B.危害国家安全罪

C.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D.外国人犯罪或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案件

正确答案:BC

23、(多选题)在一起伤害案件中,被害人甲不服某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乙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而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该案缺乏罪证,经要求,自诉人未能提出补充证据。县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哪些处理?()A.裁定驳回自诉 B.中止诉讼

C.对甲和乙进行调解 D.说服自诉人撤诉 正确答案:AD

24、(多选题)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诉讼参与人”是指

()。

A.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B.诉讼代理人 C.当事人

D.法定代理人 正确答案:ABCD

25、(多选题)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的权利有()。

A.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 B.提出修改法庭笔录 C.参加法庭辩论

D.申请对证人或鉴定人发问 正确答案:ABCD

26、(多选题)我国在刑事诉讼中运用证据实事求是的指导原则,可以归纳为()。

A.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B.严禁刑讯逼供 C.忠于事实真相

D.一切证据必须查证属实 正确答案:ABCD

27、(多选题)下面选项所列刑事案件哪些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A.海天公司经理吴某偷税骗税案 B.新港邮电局投递员马某私拆邮件案 C.新生监狱管教员李某私放罪犯案

D.大港列车机务段段长聂某挪用公款案 正确答案:CD

28、(多选题)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可以是()。A.刑事案件的被告人

B.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负有赔偿责任的单位 C.刑事被告人的近亲属

D.刑事案件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 正确答案:ABD

29、(多选题)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的诉讼权利有()。

A.在案件审结前可以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同被告人和解或撤诉

B.有权提请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C.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

D.有权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判决提出上诉 正确答案:ABCD 30、(多选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人是既不属于控诉一方,也不属于辩护一方的诉讼参与人?()A.辩护人 B.翻译人员 C.公诉人 D.鉴定人

正确答案:BD

31、(判断题)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2、(判断题)因没有犯罪事实而被错误逮捕的,有向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的权利。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3、(判断题)《刑事诉讼法》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4、(判断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宣告

判决时,对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公开宣判,对依法不公

开审理的案件不公开宣判。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35、(判断题)对自诉人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审判。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36、(判断题)犯罪嫌疑人被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以后就成为被告人。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7、(判断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8、(判断题)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抗诉案件,一律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39、(判断题)对刑事案件的侦查,一律由公安机关负责。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40、(判断题)公、检、法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时,应当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并缴纳保证

金。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第十章党员干部廉政建设

1、(单选题)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A.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B.从重处分 C.给予记过处分

D.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正确答案:B

2、(单选题)《党内监督条例》中规定,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A.党的各级委员会

B.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 C.人民代表大会 D.全国人大常委会 正确答案:B

3、(单选题)行政机关公务员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A.从轻处分 B.警告 C.免予处分 D.记过

正确答案:C

4、(单选题)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A.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B.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高度一致性

C.体现完成党的执政使命与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 D.实现经济高速发展 正确答案:A

5、(单选题)党员要切实开展(),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A.自我反省 B.自我教育

C.批评与自我批评 D.民主生活会 正确答案:C

6、(单选题)行政机关公务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A.给予处分 B.减轻处分 C.从轻处分 D.免予处分 正确答案:B

7、(单选题)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问题是()。A.制定完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法规制度 B.加强反腐败领导

C.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D.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正确答案:D

8、(单选题)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作出决定。A.领导干部 B.支部大会讨论 C.主要负责人 D.领导班子集体 正确答案:D

9、(单选题)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工作。A.反腐败 B.经济

C.精神文明建设 D.党内监督 正确答案:A

10、(单选题)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是关键。A.监管 B.打击 C.惩治 D.监督

正确答案:D

11、(多选题)除()以及国务院决定外,行政机关不得以其他形式设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事项。A.条例 B.规章 C.法规 D.法律

正确答案:BCD

12、(多选题)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有()。A.降级、撤职 B.记过、记大过 C.警告 D.开除

正确答案:ABCD

13、(多选题)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A.记大过 B.降级 C.撤职 D.记过

正确答案:ABCD

14、(多选题)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

A.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B.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C.继续深化改革开放

D.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 正确答案:ABCD

15、(多选题)对拒不执行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决定的,可以给予()处分。A.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严重警告 D.留党察看 正确答案:ABC

16、(多选题)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A.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B.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C.程序合法 D.手续完备

正确答案:ABCD

17、(多选题)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A.推荐权 B.表决权 C.选举权 D.被选举权 正确答案:BCD

18、(多选题)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有()。A.严重警告

B.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C.警告

D.撤销党内职务 正确答案:ABCD

19、(多选题)除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事部门外,国务院其他部门制定处分规章,应当与()联合制定。A.中纪委

B.国务院人事部门 C.国务院监察机关 D.人大常委会 正确答案:BC 20、(多选题)对严重违反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分措施是()。A.严重警告 B.警告 C.解散 D.改组

正确答案:CD

21、(判断题)对须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的相关干部选拔任用事项,未经答复,不得提交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22、(判断题)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不属于领导干部报告事项。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23、(判断题)组织人事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群众举报或者新闻媒体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问题必须进行调查处理,也可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处理。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24、(判断题)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B.错

正确答案:错

25、(判断题)党员领导干部不准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26、(判断题)党员领导干部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27、(判断题)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有效预防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28、(判断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我们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种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制度。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29、(判断题)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将应当纳入法定账簿的资产未纳入法定账簿或者转为账外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0、(判断题)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1、(判断题)党员领导干部不准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32、(判断题)党员领导干部不准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3、(判断题)党员领导干部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4、(判断题)党员领导干部在对外公务活动中,如果对方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应当谢绝;确实难以谢绝的,所收礼金、有价证券一律上缴纪检监察机关。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35、(判断题)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不能同时使用。B.错

正确答案:错

36、(判断题)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7、(判断题)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级党委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报告工作,并负责审核下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8、(判断题)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对责任追究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期间,暂停责任追究决定的执行。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39、(判断题)领导干部因被问责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拟重新任用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40、(判断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中规定: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告人的报告材料,应当设专人妥善保管。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41、(判断题)党员领导干部不准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42、(判断题)授意、指使、强令组织人事部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阻挠、制止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43、(判断题)实行“一岗双责”,就是各级领导干部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适当抓好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反腐倡廉,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44、(判断题)党员领导干部不准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45、(判断题)党员领导干部不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A.对

正确答案:对

46、(判断题)党员领导干部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47、(判断题)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在支部大会讨论之前,受处分党员所在党小组可以进行讨论,提出意见,但不能作出处分决定。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48、(判断题)禁止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49、(判断题)党员领导干部不准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50、(判断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之前或者之后,约定在其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不以违纪认定。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第十一章领导干部职务犯罪预防

1、(单选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这是什么罪名?()A.挪用公款罪 B.单位受贿罪 C.受贿罪 D.贪污罪 正确答案:B

2、(单选题)甲某是某市人事局局长,因为急于筹集一笔巨额购房款,遂对乙某、丙某谎称能安排工作。乙某、丙某等人立即表示“心意”,送上财物价值28万余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B.甲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C.甲某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D.甲某没有利用职务之便,所以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B

3、(单选题)对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按照()数额处罚。

A.第一次贪污 B.最多的一次 C.最后一次 D.累积贪污 正确答案:D

4、(单选题)某海关负责人周某,在负责查处一起案值巨大的走私案件时,本应移送检察机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周某由于接受行为人贿赂人民币2万元,便大事化小,以行政处罚代替了刑事处罚,周某的行为应定性为()。

A.受贿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B.受贿罪

C.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D.放纵走私罪 正确答案:D

5、(单选题)贪污罪的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犯罪目的。A.过失和故意 B.故意 C.过失

D.过失或故意 正确答案:B

6、(多选题)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的相同之处是()。

A.在主观方面都是直接故意 B.侵犯的对象都是公共财物 C.在客观方面上都是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 D.犯罪主体都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公务人员 正确答案:ACD

7、(多选题)某国有企业的出纳何某到银行提取现金10万元,由于银行营业员马某的疏忽误给何某17万元,何某与财务科长吴某私分了这多领的7万元,下列选项所列分析中,哪些是正确的?()

A.这多领的7万元被何某、吴某私分,在刑事上构成贪污罪

B.这多领的7万元应当由该国有企业对银行承担偿还的责任

C.这多领的7万元对该国有企业构成不当得利

D.这多领的7万元被何某、吴某私分,其行为是侵犯该国有企业财产权的行为正确答案:ABCD

8、(多选题)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对象是()。A.公款

B.用于救济的公物 C.公民丢失的物品 D.公民私人财产 正确答案:AB

9、(多选题)挪用公款罪是指()。

A.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 B.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C.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D.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6个月未还的行为

正确答案:ABC

10、(多选题)利用影响力犯罪的惩罚幅度是()。A.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B.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C.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D.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正确答案:ABC

11、(判断题)贪污罪的主观方面应该是过失,犯罪嫌疑人没有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犯罪目的。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12、(判断题)受贿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是一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不法行为,而仍然决意为之。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13、(判断题)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也侵犯了国家的公务员廉政管理制度。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14、(判断题)在受贿罪的处罚中,索贿的应从重处罚。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15、(判断题)贪污罪、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都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16、(判断题)挪用公款罪中,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17、(判断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18、(判断题)职务犯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19、(判断题)徇私枉法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与国家的司法公正。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20、(判断题)职务犯罪是一种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该行为受到行政处分,就构成职务犯罪。A.对 B.错

宪法知识读本学习汇总 第6篇

第一章 宪法的基本原理

第一节 宪法概述

第二节 中国宪法的历史沿革

第三节 宪法实施监督机制

【以案释法】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第四节 维护宪法权威的重大意义

【以案释法】所有规范性文件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第五节 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誓制度

【以案释法】污损国旗国法不容 第二章 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一节 宪法的指导思想

第二节 宪法的基本原则

【以案释法】保障人权昭雪冤案 第三章 国家性质和国家制度

第一节 国家制度的阶级结构

第二节 我国的国家性质

第三节 我国的国家制度

【以案释法】行政不得干预司法 第四章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第一节 政权组织形式概述

第二节 国家选举制度

【以案释法】换届选举的法律严肃性不容挑战

第三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四节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第五节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第六节 特别行政区制度

第五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述

第二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

【以案释法】高校女生依法维护人格尊严

【以案释法】就业性别歧视违法

【以案释法】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第三节 公民的基本义务 第四节 人权的宪法保障 第六章 中央国家机构 第一节 国家机构概述 第二节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四节 国务院 第五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六节 最高人民法院 第七节 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七章 地方国家机构 第一节 地方国家机构概述 第二节 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第三节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四节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检察院 第五节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 【以案释法】维权亦须依法 附 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第一章 宪法的基本原理

本章介绍了宪法的定义、中国宪法的历史沿革、宪法实施监督机制、维护宪法权威的重大意义,以及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誓制度。

第一节 宪法概述

一、宪法的词义

宪法是集中反映国家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规定国家根本制度与根本任务、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的根本法。“宪法”一词,来源于拉丁文constitution,本是组织、确立的意思。最早是古希腊城邦国家用来专指那些规定城邦组织和权限的法律,含有今天的组织法的意思。古罗马帝国用于表示帝王的“诏令”“谕旨”及“敕令”。代议制在欧美各国普及后,宪法泛指规定代议制度、确认宪政的法律。

在我国,成书于公元前5世纪的《国语·晋语九》中,就有“赏善罚奸,国之宪法也”的记载。战国时期的《管子·七法》也有“有一体之治,故能出号令,明宪法矣”一说。尽管我国先秦时期“宪法”一词已有“国法”“根本大法”的含义,但还不是近代意义上的宪法含义。含有人权保障、权力制约等意义的近代宪法源自西方,属于西方新兴资产阶级与封建君主专制势力斗争成果的积淀。19世纪60年代,随着西方立宪政治概念的传入,日本方有相当于欧美的宪法概念出现。1889年,日本明治维新时,颁布了《大日本帝国宪法》。1898年,中国戊戌变法时,以康有为为首的维新派上书清廷,吁请制定宪法,实行君主立宪。1908年,清政府迫于压力颁布《钦定宪法大纲》,从此“宪法”一词在中国成为国家根本法的专用词。

二、宪法的特征

宪法与其他法律一起,共同构成一国完整的法律体系。但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既有着其他法律所具有的共同特征,又有着与其他法律的不同。

(一)文本内容

普通法律的内容只涉及国家社会生活的某个方面或某个领域。宪法的内容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根本问题,包括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对外交往等各方面的重大原则性问题,诸如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国家的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是一切组织、机构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二)法律效力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是普通法律的立法根据,与普通法律是“母法”与“子法”的关系。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除了宪法外,还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设区的市以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和条例,广义上都称之为法,都带有强制性的法律约束力,但它们的效力层次都在宪法之下,且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一律无效。

(三)立法程序

正是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规定的是国家的重大原则性问题,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的制定依据,因此通常需要保持更大的稳定性。所以,在立法程序上,宪法要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宪法的制定,通常是由专门成立的立宪机构来担纲。宪法草案的表决通过一般要获得最高立法机关全体议员或代表的绝对多数赞同。有的国家甚至还要求须举行全民公决。而普通法律的起草,一般只履行正常的法律起草程序,且表决通过只要求议员或代表过半数赞同即可。

宪法的修改,其程序也要比普通法律严格。通常只有宪法规定的特定主体才可提出修改宪法的议案。在我国,宪法的修改必须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始得启动修宪程序。宪法修正案则须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赞同才能获得通过;而普通法律的修改,全国人大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一个代表团或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均有权提出法律修改的议案。法律案的表决,则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全体代表或委员的过半数通过即可。

三、宪法的性质

宪法是一国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全面、集中体现,是统治阶级根本意志和根本利益的集中反映。政治力量对比关系首要的是阶级力量对比。宪法反映阶级力量对比关系,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宪法是阶级斗争胜利的成果

宪法是由阶级斗争中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制定的,是阶级斗争成果的法律确认。1791年的法国宪法,是法国资产阶级在1789年大革命中胜利的成果总结;1918年的苏俄宪法,是俄国工人阶级十月革命胜利的产物;我国的宪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所取得的,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成就的总结。

(二)宪法规定了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宪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产物。统治地位合法化、统治关系法律化,是宪法制定的重要内容。如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结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三)宪法随着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而改变

世界范围内的情况表明,每当一国阶级力量对比关系发生根本变化、统治关系发生根本转变时,宪法的性质就会发生改变。如英国、美国和法国较早地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尽管这三个国家政治制度有所不同,但经济上都属于生产资料私有制;政治上都实行资产阶级专政、确认资产阶级民主制度,从而所制定的宪法均属于资产阶级宪法。同样,无产阶级建立政权,建立起社会主义国家后,也会用宪法来确认和巩固自己的胜利成果。由于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经济基础之上;均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实行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体现无产阶级的统治意志,因而所制定的宪法在性质上属于社会主义宪法。

此外,同一性质的国家,由于阶级关系在不同时期发生变化,为适应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也会要求一国宪法随之相应作出不同程度的修改,但这种具体内容的相应变化不会改变宪法的性质。如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制定于1954年,后经过1975年、1978年、1982年三次大修,1979年、1980年、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六次小修,具体内容规定上有了很大变化,但均是在相同的国体、政体条件下进行的宪法修改,国家的根本性质没有变,决定了社会主义宪法的根本性质也不会变。

第二节 中国宪法的历史沿革

一、旧中国宪法创制情况

在我国,宪政话题可以追溯到近代。其中,既有志士仁人提出的各种宪政观念,也有封建统治者实行的所谓“宪政改革”。1840年鸦片战争的爆发,使中国迅速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面对内忧外患、国弱民穷的现状,许多知识分子敏感地意识到,导致经济和军事落后的更深刻原因是制度落后,他们奔走呼唤,主张“欲图自强,必先变法”“惟有立宪,方可救亡”。有的甚至还提出了“自由为体,民主为用,富强为体,宪政为用”的宪政思路。面对外力压迫和国内求变的局势,清王朝不得不开始推行君主立宪制,发布了《宣示预备立宪谕》,明确提出“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公开宣布逐年进行省咨议局选举、资政院开院、召开国会,制定宪法、实行宪政,至此,旧中国宪法创制的帷幕正式开启。

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是1908年清政府制定的《钦定宪法大纲》。它以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君主立宪制,具有较为浓重的皇权法定、臣民权利义务附属、重君权轻民权等封建特点。但毕竟是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根本法的形式规定了臣民的权利义务,对增进社会法律意识具有一定意义。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1911年11月3日清政府颁布的《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迫于辛亥革命形成的社会冲击,清政府不同程度上被迫缩小了皇权,相对扩大了议会和总理的权力,但仍旧强调皇权至上,只字不提人民权利。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临时宪法,是1912年3月孙中山领导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该法于1912年3月8日由南京的临时参议院通过,3月11日公布实施。后于1914年5月1日因袁世凯颁布《中华民国约法》而被取代,1916年6月29日为大总统黎元洪所恢复,1917年7月1日再次被复辟帝制的张勋所破坏,1917年9月10日为中华民国军政府的护法运动所拥戴,1922年4月被控制北京政府的曹锟、吴佩孚再度恢复,1923年10月10日被曹锟主导的《中华民国宪法》所取代,最后于1925年4月24日被段祺瑞政府废除。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该法问世后命运多舛,几经北方军阀取代与恢复,但南方政府方面则从未正式废止过,直到1931年6月1日《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公布才依新法优于旧法原则而失其最高效力。

《中华民法临时约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废除了中国延续两千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确认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合法性;赋予人民以民主权利,为新文化运动创造了条件;向世界宣告了中国是一个领土完整、主权独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期间,袁世凯为了加强自己的专制统治,曾于1913年10月主导起草过共10章113条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俗称“天坛宪草”,虽经国会三读通过,但未能公布;1914年5月袁世凯推出《中华民国约法》,虽在资产阶级民主范围内,但极力扩大国家元首权力、削减议会权力,更加保守,一年多后因恢复帝制而废止。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公布的较为完备的宪法,是1923年10月10日曹锟迫使国会制定的《中华民国宪法》。曹锟在把黎元洪赶下台后,动用军警包围国会,以每票5000到10000元不等的价格贿赂议员选举其任总统。为披上合法外衣,又迫使国会赶制了《中华民国宪法》,故史称“贿选宪法”。这部共13章141条的宪法,确认了军阀的专制独裁,实施一年便被历史抛弃。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确立***的宪法,是1931年5月12日由国民会议制定、1947年废止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这部共有8章89条的临时宪法,虽然借用了西方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的形式,但制定仓促、人权保障薄弱,由党产生政府、由党代表掌握政权、政府对党负责、重要法律由党解释,实质上是以根本法的形式确立国民党***的政治体制。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胎死腹中的宪法,是国民党立法院于1936年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因公布日期为5月5日,所以又称“五五宪草”。这部宪法草案的主要特点是党国一体、总统集权,形式上具有西方资产阶级民主色彩,实质上是为国民党***、蒋介石个人独裁提供宪法根据。草案公布后,因遭到全国人民的反对而最终胎死腹中。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仅在局部地区有效的宪法,是1946年12月25日经“制宪国民大会”议决通过,1947年1月1日由国民政府颁布的《中华民国宪法》。这部宪法全文共计14章、175条,其法律效力仅及于台湾、澎湖、金门、马祖。

然而,上述所谓宪政思潮和宪政改革,尽管有的是出于维护封建政权制度;有的是出于为维护剥削阶级的既得利益;也有的是出于用资产阶级民主来抗衡封建统治,但其实质均属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统治,宪法、宪政成了维护统治、“固本强基”的工具,没有摆脱“为民作主”的窠臼。历史证明,在人民群众还没有获得政治上的主体地位时,任何意义上的所谓宪政都是不彻底的,最终只能是把宪法当作维护剥削统治的合法外衣。

二、“五四宪法”的诞生

人民宪法人民定。用根本大法的形式,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法律化、制度化,这一历史重任必然地落在了中国共产党的肩上。为了完成这一神圣使命,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了艰苦卓绝的英勇斗争和坚韧不拔的探索实践。

历史表明,中国共产党人为实现民族解放、制定一部人民民主的新宪法进行了长期的探索与实践。早在1931年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在苏维埃红色根据地开始探索建立民主政治制度的尝试,制定并实施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了苏维埃政权的组织形式,把苏维埃政权属于工农群众用根本法的形式固定下来。抗日战争时期,为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据地政权组织形式,由苏维埃制改为参议会制,制定实施了《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解放战争时期,为适应解放全中国的形势发展需要,中国共产党制定实施了《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将根据地政权组织形式改为人民代表会议制,作为向人民代表大会制的过渡形式。

1949年9月,在中国共产党的组织领导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京举行,包括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地区、人民解放军、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宗教界人士等46个界别的代表及特邀代表共635人出席会议。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了全国人大的职权,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这部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及时把新民主主义胜利成果固定下来,明确规定了新中国的国家性质及政权组织方式。

1954年9月,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宪法。1954年宪法以共同纲领为基础,又是共同纲领的发展,这部宪法是我国有史以来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设置等一系列根本问题正式入宪。由于这部宪法制定颁布于1954年,因此又被称为“五四宪法”。

“五四宪法”是实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范例,是新中国宪法创制上的一次成功实践。这集中体现在这部宪法的制定过程和结构内容上。

“五四宪法”的制定,从成立宪法委员会到宪法正式通过,历时一年零九个月。之所以说它是宪法创制史上的一次真正意义上实行人民民主的成功实践,究其原因首先是宪法委员会的组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成员除来自中国共产党外,还有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和专家学者的代表;其次是制宪的思路开阔、立意科学,既借鉴了社会主义类型国家的制宪经验,又参考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内容,还梳理了我国近代以来的各种宪政思想和宪法性文件;再次是制宪过程充分发扬民主。“五四宪法”在结构上由序言和四章内容组成,分别是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国家机构,第三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四章国旗、国徽、首都。作为新中国的第一部正式宪法,它明确了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方针和总任务,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全面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这部宪法的制定,为建国初我国在整个过渡时期调整各种社会关系,有序地从事经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法治建设和社会文化建设提供了宪法依据。

就是这样一部集共和国缔造者的集体智慧、汇亿万中国人民共同心声的“五四宪法”,在当时却只正常地发挥了3年的作用。从1957年下半年起,先后陆续进行的全国反右派斗争、人民公社化运动、农村基层政权体制的变动等一系列重大变革,不再经全国人大讨论。1958年之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不能按期召开会议,立法工作基本停顿,监督工作流于形式,整个国家的民主和法制建设严重滑坡,“五四宪法”最终遭到搁置。

应当说,这种结局的出现绝非偶然。从实践上看,建国之初,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有待逐步显现,党和国家对如何依法调整各种社会关系还缺乏经验,对宪法制定后严格实施的思想准备也是不足。此外,当时正处于新中国成立初期,人们更习惯于战争年代的军事指挥和行政命令手段,对熟悉法律程序、依照法律办事尚需要有个过程。

从宪法性质看,“五四宪法”在创制过程中的价值目标,本身就设定为是一部过渡时期的宪法。由于当初预计我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间大约需要15年,所以认定这部宪法大约可以管15年。进而在1956年中共八大宣布提前进入社会主义后,这部被认定为具有过渡时期性质的宪法,便从法理上失去了时间效力,被逐步视为不再适应现实需要。

从宪法内容看,“五四宪法”在内容设定上,既含有相对稳定的国家机构设置、运行及相互关系,以及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稳定性规范,又包含有国家在特定时期的具体政策和政治倾向,具有浓厚的过渡性色彩和阶段性印记。此外,缺乏系统的宪法监督机制和可行的宪法解释机制,加之建国初期国家的法律体系尚未建立,致使宪法规定无法通过具体的法律实施得到贯彻落实,违宪行为更是得不到及时纠正。

从认识上看,当初整个社会对宪法的功能和作用尚且认识不足。还没有普遍地认识到,宪法是保持国家统一、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实现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法制保障,宪法在实际上被视作服务需要的工具。所有这些,都为我们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提供了值得重视的经验教训。

三、新中国的历次宪法修改

1975年1月17日,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作了全面修改的宪法,称为“七五宪法”。这部宪法诞生于“文化大革命”后期,是在特殊时期产生的。这部宪法共4章30条,主旨是以“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学说”为理论指导,取消“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规定,把“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等一些“左”倾思想写进宪法。

1978年3月5日,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又一次作重大修改的宪法,称为“七八宪法”。这部宪法共4章60条,尽管对“七五宪法”作了一些重大改进,但仍然存在许多缺陷,总体上表现为仍然肯定了“文化大革命”的成果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

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对“七八宪法”进行了相应的修改,主要是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将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改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县级人大代表改为由选民直接选举,将上级人民检察院同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关系由监督关系改为领导关系。1980年9月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取消了“七八宪法”规定的公民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正式通过了经全面修改的宪法,称为“八二宪法”。这部宪法分为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五个部分,共4章138条。“八二宪法”在深刻反思“文化大革命”沉痛教训的背景下,继承和发展了“五四宪法”的基本原则,总结了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经验,借鉴了国际经验,是一部有中国特色、适应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根本法。它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责范围、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等。其根本特点是,规定了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确定了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基本方针,规定了全国各族人民和一切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为适应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变化,全国人大分别于1988年4月、1993年3月、1999年3月、2004年3月对“八二宪法”陆续进行了修改完善。

1988年4月12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对私营经济的地位、作用和国家对私营经济政策作了明确规定;对土地使用转让的问题作了补充规定。这是中国第一次采用宪法修正案的形式修改宪法。

1993年3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对宪法作了多处修改,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坚持改革开放”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写入了宪法;将“国营经济”修改为“国有经济”;将“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等。

1999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再次通过宪法修正案,对宪法作了相应修改,把邓小平理论的指导思想地位、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国家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作用等写进了宪法。

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对宪法再次作出修改。修改的主要内容是:确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在统一战线的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完善土地征用制度;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完善全国人大组成的规定;作出关于紧急状态的规定;规定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的职权;修改乡镇政权任期的规定;增加对国歌的规定等。

四、对新中国宪法创制的思考

总结回顾新中国宪法的制定和修改历程,给我们以深刻启示。

(一)人民是制宪与行宪的主体

宪法是社会政治文明的结晶,是人类对自由、平等、秩序、人权的价值追求,规范政府公共权力、保护公民基本权利是宪法的价值所在。我国宪法的沿革历程从正反两方面告诉我们,只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主体的制宪与行宪,才是最有生命力的。正因为人民是制宪的主体,所以制定宪法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反映民意,制宪宗旨和宪法条款的设立更要以人民利益为依归。正因为人民是行宪的主体,所以要注重维护宪法权威,及时制止违宪侵蚀公民权利的行为发生,以防主体被阻隔在行宪活动之外。

(二)法制是有机统一的整体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我国宪法的沿革历程从正反两个方面告诉我们,法制是有机统一的整体,必须始终注重坚持维护国家的法制完备和统一。正因为法制是有机统一的整体,所以要切实注重宪法本身的功能完备、法律体系的完备、司法制度的完备、宪法监督机制的完备。

(三)宪法的功能作用不可替代

宪法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公共权力的紧身衣、人民权利的保护伞、长治久安的导航仪。新中国宪法的沿革历程从正反两个方面告诉我们,宪法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作用。建国初期,我国在社会发展形态上参差不齐,经济社会建设上百废待兴,政治思想主张上众说纷纭。“五四宪法”的颁布施行,在固定社会发展方向、调整社会根本关系、规范国家社会秩序、确立经济建设目标、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制约社会公共权力、凝结党心民意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相反,在“五四宪法”遭漠视、被否定的“文化大革命”时期,国家政治生活顿时出现极大混乱,国民经济发展受到影响,公民权利遭受践踏,其教训是极其深刻的。即使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依然有必要进一步重视和强调发挥宪法的功能作用,用根本大法统一全党全国人民的思想和行动。正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所强调的那样:“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四)宪政进程必须适应本国国情

宪法是宪政的依据,宪政是宪法的实施。新中国宪法的沿革历程从正反两个方面告诉我们,宪政是具体的,任何国家的宪政最终都必须要适应本国国情。一国选择什么样的政治体制,制定什么性质的宪法,从根本上说是由该国制宪主体的根本利益所决定。我国宪法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是三权分立制度,确立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而不是多党竞争、轮流执政制度,确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而不是联邦制、邦联制,显然都是从中国历史发展和国情现状出发作出的郑重抉择,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新中国之所以能够在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经济社会发展走完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通常要在一百多年里才能走完的路,充分说明只有符合中国国情的政治制度,才能适应中国社会发展的需要,才能助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第三节 宪法实施监督机制

宪法的权威在于实施。为了确保宪法的贯彻实施,使宪法在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的进程中得到切实的遵守执行,我国在依法治国的实践中,不断探索和逐步建立起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学严谨、权威高效的宪法监督体系。

一、政策保障机制

党中央高度重视宪法的实施。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家有关监督机关要担负起宪法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强调要“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明确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

二、立法监督机制

立法法根据宪法的相关规定精神,从立法原则、立法权限、立法程序、法律解释、民族立法、法律效力层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面作出一系列专门规定,确保了宪法规定精神在立法活动中切实得到遵守。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累计收到报备案的行政法规502件、地方性法规(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22253件、司法解释189件,对在审查中发现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问题,均已督促制定机关修改或废止。

三、工作监督机制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根据宪法的规定精神,结合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工作运行机制,从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审查计划预算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开展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等不同层面,明确了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责、监督方式和监督程序,确保了宪法的各项规定精神在立法、执法、司法活动中能够得到全面贯彻实施,违宪个案能够及时得以纠正。

四、社会保障机制

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维护宪法尊严,更好地普及宪法知识,扩大宪法实施的群众基础,加强宪法实施的良好氛围,弘扬中华民族的宪法文化,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正式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决定在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五次会议还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以国家立法形式确立了我国的宪法宣誓制度,该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此外,国家还通过在全体公民中开展五年一轮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全体公民的宪法和法治观念。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强调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我国的国体、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通过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在宪法宣誓前专题学习宪法,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等,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以案释法】

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案情介绍】2014年8月12日凌晨,公安分局民警在处理一起纠纷案件时,发现人大代表张某涉嫌酒后驾车。随后,前来处理的松江交警支队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36毫克/100毫升。另经司法鉴定中心检验和鉴定,张某的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25mg/mL,达到了醉酒状态。经过侦查,警方认定张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公安分局决定对张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由于张某有县人大代表的身份,8月14日,公安分局向该县人大常委会发去关于提请批准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县人大代表张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函。

10月24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提请许可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张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的议案,并依法进行表决。常委会组成人员21名,实到会17名,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1票,弃权8票。因票数未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半数,该议案未获通过。11月27日,警方再次提请许可的申请,该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再次提请议案,许可公安分局对张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从当日起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

【以案释法】宪法第五条第四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在我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从人大代表履职需要出发,我国相关法律赋予人大代表以特别的人身保障权,但法律保护的是人大代表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违法行为。人大代表身份不能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护身符”,本案的侦办体现了“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的宪法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得到严格执行。

第四节 维护宪法权威的重大意义

实践证明,我国制定于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之初,修订完善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新时期的现行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律制度上的最高体现。

这部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治力量,有力地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地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力地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

这部宪法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充分体现了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了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了人民根本利益,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障人民生活幸福、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根本法治保证。

实践证明,我国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因此,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具有重大意义。

一、维护宪法权威是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所谓政治文明,是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进步状态和政治发展取得的成果,是与物质生产相适应的在政治上的一种进步过程、进步状态和取得的积极成果的总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内涵。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系统总结了中国人民革命胜利的经验,规定了国家的性质、总方针、总任务和根本制度,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体现了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代表了广大人民的意志,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全体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一体遵循的行为准则。宪法的内容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结晶,维护宪法、实施宪法,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途径。

二、维护宪法权威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

宪法是全体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是“人民主权”的最高规范表述。宪法的内容具有普遍性和稳定性,一切公权力行为都要遵循宪法,不与宪法相抵触;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要得到及时、有效的纠正,正因为如此,在社会多元化、利益多样化的状态下,宪法是价值共识的最大公约数,必然地成为社会共识的基础。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利益关系复杂,社会矛盾与冲突凸显。宪法本质上反映了利益主体的共同意志,维护宪法规范的至上性也是发展不同主体自身利益的法律基础。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把思想和行为统一到宪法规定上来,有助于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更好地纳入法治轨道,实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维护宪法权威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宪法规定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就基本的经济制度、经济成分、分配方式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规定。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依据宪法规定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经济建设与发展,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在我国步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在经济进入“转型期”、增长进入“换挡期”、改革进入“攻坚期”、社会进入“矛盾凸显期”的关键时点,社会主体多元化,利益需求多样化,对深化改革、加速发展将会不断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国还将依据宪法建立包括规范市场主体、调整市场主体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加强宏观调控、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显然,维护宪法权威,确保宪法的贯彻实施,是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需要。

四、维护宪法权威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

在我国,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是国家各项事业的领导者。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有着明确的宪法依据。宪法序言明确指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取得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努力奋斗。

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也有着明确的宪法依据。宪法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实践表明,不尊重宪法,就是不尊重党的合法性、不尊重人民的意志。依宪执政最重要的内容就是推动宪法实施,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是维护党的权威的根本途径。因此,必须严格按照宪法设定的权力范围、确立的原则行使权力,切实提高运用宪法思考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推进党的决策活动与决策程序的法治化。正如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强调指出的那样:“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

【以案释法】

所有规范性文件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案情介绍】孙某是一位27岁的湖北武汉青年,2001年在某科技学院艺术设计专业毕业,2003年2月24日受聘于某服装有限公司。2003年3月17日晚10时许,孙某因未携带任何证件外出,被执行清查任务的公安分局某街道派出所民警收容送至市收容遣送中转站。2003年3月18日晚10时许,孙某被收容后因自报有心脏病被送至市收容人员救治站治疗;3月19日晚,孙某因向其他收容救治人员的亲属喊叫求助,遭致乔某的忌恨,乔某遂与李某商量,决定将孙某调至该站另一处,让室内的收容救治人员对其进行殴打。第二天上午10时许,孙某被发现伤重后经抢救无效死亡。4月25日,《南方都市报》以被收容者孙某之死为题,首次披露了孙某惨死事件。次日,全国各大媒体纷纷转载此文,并开始追踪报道。

6月5日上午,孙案开庭。6月9日孙案一审判决:主犯乔某被判处死刑,李某被判处死缓。其他参与的9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3至15年有期徒刑。同日,孙案涉及的民警、救治站负责人、医生及护士一共6人,因玩忽职守罪,被分别判处2至3年有期徒刑。

【以案释法】孙某案件的发生,反映了当时法制建设中存在的一大突出问题,即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问题。1982年5月12日国务院颁布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赋予行政部门将在各城市中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收容审查和遣送回原籍的职权。199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城市遣送工作改革问题的意见》,将收容遣送的对象扩大到三证(身份证、暂住证、务工证)不全的流动人员。人身自由是宪法赋予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在不需要履行严格的法律程序情况下,就可以轻易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权,致使本意虽然也是出于履行社会救助和城市管理职能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在一些地方却成了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依据”。宪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显然,这一宪法规定精神在《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中难以得到很好的体现。2003年,孙某事件发生后,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社会各界普遍认为该行政法规与宪法相抵触,以致当时有学者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建议审查该法规。这一事件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6月20日,国务院公布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同时废止,随后,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统一清理和废止了一批本部门制定的与上位法相抵触、不适宜继续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第五节 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誓制度

一、国家宪法日

(一)国家宪法日的设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正式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决定在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二)国家宪法日的设立目的及意义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国家宪法日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助于树立宪法权威,维护宪法尊严;有助于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有助于扩大宪法实施的群众基础,加强宪法实施的良好氛围,发扬中华民族的宪法文化。

二、宪法宣誓制度

(一)宪法宣誓制度的确立及意义

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以国家立法形式确立了我国的宪法宣誓制度,该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决定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宪法宣誓制度的确立及实行,具有重要意义。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有利于树立宪法权威;有利于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观念,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宪法宣誓仪式是庄严神圣的,宣誓人员通过感受宪法的神圣,铭记自己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来源于宪法。在履行职务时就可以严格按照宪法的授权行使职权,发现违反宪法的行为,就能够坚决地捍卫宪法、维护宪法。实行宪法宣誓制度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通过宪法宣誓活动,可以强化全体公民对宪法最高法律效力、最高法律权威、最高法律地位的认识,可以提高全体社会成员自觉遵守宪法,按照宪法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宪法宣誓制度的适用主体

根据决定的规定,宪法宣誓制度的适用主体主要有:各级人大及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全国人大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主席、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中央军委主席、副主席、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或者决定任命的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个别副主任委员、委员,国务院部长、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

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组织。

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或者决定任命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国家驻外全权代表,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分别组织。国务院及其各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任命机关组织。

地方各级人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

(三)宪法宣誓誓词内容

根据决定的规定,宪法宣誓誓词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四)宪法宣誓形式

根据决定的规定,宪法宣誓应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单独宣誓或者集体宣誓的形式。单独宣誓时,宣誓人应当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集体宣誓时,由一人领誓,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宣誓场所应当庄重、严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负责组织宣誓仪式的机关,可以根据决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宣誓的具体事项作出规定。

【以案释法】

污损国旗国法不容

【案情介绍】2013年11月的一天,某地烈士陵园广场梯道中间的国旗被人用黑色黏稠液体投掷污损。这一严重政治案件发生在红色革命烈士陵园,且作案时间临近“11·27”大屠杀纪念日,案件性质十分恶劣,在当地群众中激起了极大愤慨,大家纷纷表示:“这里是革命烈士的安息之处,我们每个人都视这里为最神圣的地方,想不到竟有人胆敢如此嚣张!”

此案引起了中央的高度关注,该市市委领导要求尽快组织侦破,消除影响。12月1日下午,公安干警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经审讯,张某交代了制作油漆鸡蛋并到现场投掷污损国旗的作案过程。

【以案释法】国旗是为宪法所规定的国家象征,受到法律保护。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国旗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二章 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本章主要介绍了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一节 宪法的指导思想 宪法的指导思想,又称宪法的总原则,是国家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和特定时代精神的反映。不同意识形态的国家以及其不同历史时期的宪法的指导思想不同。

新中国成立初期制定“五四宪法”时,尚没有明确宪法的指导思想。1975年、1978年修改宪法时,明确把“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作为宪法修改的指导思想。1979年修宪时,尽管当时已经意识到1978年所确立的修宪指导思想已经过时,但由于酝酿对宪法进行大修,来不及全面地总结建国30年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的经验教训,也来不及彻底清理和消除十年**中某些“左”的思想对宪法条文的影响,以致对宪法中一些反映已经过时的政治理论观点和不符合现实客观情况的条文规定还没有来得及进行全面修正。

1982年修改宪法时,首次明确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为宪法的指导思想。彭真同志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中说:“这次修改宪法是按照什么指导思想进行的呢?宪法修改草案的总的指导思想是四项基本原则,这就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是1982年宪法修改总的思想原则。同时,四项基本原则的内容被写进1982年宪法序言之中,从而使这四项基本原则又成为了宪法本身的指导思想。

1999年修宪,将邓小平理论写进宪法,成为宪法指导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

2004年修宪,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进宪法。王兆国同志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中说:“这次修改宪法总的原则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体现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基本经验,把党的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这次修宪,关于修宪原则表述的一个重要变化是,在表述上以“总原则”代替“指导思想”。至此,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又可表述为“总原则”。进而,宪法“总原则”与“具体原则”构成的原则体系亦已形成。

我国宪法之所以要把四项基本原则作为宪法的指导思想或总原则,正是由于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同时,还由于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因此,宪法确定:“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二节 宪法的基本原则

宪法基本原则是指宪法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是贯穿立宪和行宪整个过程中的基本精神。宪法反映的是一个国家在不同时期的政治指导思想、社会经济现状和历史文化传统,宪法的基本原则是对这些方面的集中反映。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原则;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权力监督与制约原则;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原则

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

政治领导,就是坚决维护中国共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结合中国国情,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纲领路线、奋斗目标、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上升为国家意志,成为全社会一体遵循的行为准则。

思想领导,就是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并自觉地贯彻执行。

组织领导,就是要从组织制度上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宪法法律的贯彻实施,并将其作为培养选拔、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标准。要不断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来带动和影响人民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二、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原则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原则,又称人民主权原则,是指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机关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授予的。

从世界范围看,人民主权学说的出现,是国家学术发展史上的一次飞跃。它的产生,最早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的锐利思想武器,是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核心。从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宣布人的天赋权利不可转让,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宣布整个主权的本原主要是寄托于国民以来,西方国家在形式上一般都承认人民主权,并将其作为资产阶级民主的一项首要原则。但这并不意味着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真正享有当家作主的权利。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剥削社会制度下,国家权力最终属于有产者,人民主权根本无从谈起。只有在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起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之上,人民主权才有可能实现。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无产阶级在实现民族解放、建立民主政权的过程中,批判性地借鉴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基础上,对人民主权原则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实质就是主权在民。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不仅决定了我国国家政权的根本属性,同时也决定了国家政权建设的价值取向。

三、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又称基本人权原则,指尊重和保障人之为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国家权力来自何处?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主张“君权神授”,由此推行等级特权。随着封建社会末期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产生发展,资产阶级经济地位不断提高,新兴的资产阶级迫切需要建立起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政治与社会氛围。为此,17~18世纪的西方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了“天赋人权”学说来对抗封建主义的“君权神授”,主张人生而自由、平等,享有追求幸福和财产的权利。在启蒙思想家人权思想的指导下,资产阶级开始进行了争取人权的斗争。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保障人权逐步被确立为宪法的基本原则,而它的根本特点在于以人权的普遍性掩盖人权的阶级性,置身于受剥削、受压迫的社会,人权保障无论如何也是不彻底的。

人权不是资产阶级的专利。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建立社会主义国家后,同样也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成为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我国宪法很长时期内并未直接使用“人权”一词,而是通过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来确认基本人权。宪法中规定的公民享有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公民的人身权利,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检举与求偿权,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公民的文化教育权利等,都属于基本人权的主要内容。这些公民基本权利的享有与行使,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最直接的体现。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首次将“人权”概念引入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四、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法治,相对于人治而言,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将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管理的一种方式。法治最早是17~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所倡导的民主原则之一。如洛克认为,政府应该以正式公布的既定法律来进行统治,这些法律不论贫富、不论权贵和庄稼人都一视同仁,并不因特殊情况而有出入。其核心思想在于倡导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

资产阶级法治思想的提出,对于反对封建专制特权,确立和维护资产阶级民主制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一般都将法治原则写入宪法。如法国《人权宣言》就曾明确规定,法律是公共意志的表现。全国公民都有权亲身或经由其代表去参与法律的制定。法律对于所有的人,无论是施行保护或处罚都是一样的。然而,在以资本为立国基础的资本主义国家,法治原则最终难以真正实现。

以消灭剥削压迫和阶级特权为革命初衷的无产阶级,取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建立国家政权后,同样把法治原则写入宪法。但与资产阶级法治原则本质上不同的是,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是以消灭剥削压迫和废除等级特权为前提的,有着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坚实基础。我国宪法不仅明确规定,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国家机关和全体公民最高的行为准则,而且还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立法权属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尤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总体布局,就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提出具体要求,就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作出具体部署。由此可见,社会主义的法治原则在我国,不仅具有宪法依据,而且具有贯彻实施的重要保障。

五、权力制约原则

权力制约原则,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分权与制衡原则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权力监督原则的总称。

分权理论可以追溯至古希腊著名思想家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一书中明确提出,一切政体都有议事、行政和审判三个职能,它们构成政体的基础。近代分权学说是由17世纪英国思想家约翰·洛克所倡导,由十七世纪法国思想家查理·路易·孟德斯鸠加以发展和完成的。洛克在《政府论》中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三种。孟德斯鸠在总结洛克分权理论的基础上,将国家权力一分为三,即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个部分。近代分权思想为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制度,以代替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支撑。1787年美国宪法就是按照典型的分权制衡原则,来确立国家政权体制的。法国《人权宣言》则明确宣称,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受美、法等国的影响,各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均以不同形式确认了分权原则。随着资本主义国家行政权的日益扩大和立法权的日益缩小,分权制衡原则正逐步走向衰落。

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中,权力制约原则主要表现为监督原则。社会主义国家的监督原则由巴黎公社所首创。马克思评价巴黎公社时曾指出,公社是由巴黎各区普选选出的城市代表组成的。这些代表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撤换。恩格斯也曾指出,公社一开始就宣布它自己所有的代表和官吏毫不例外地可以随时撤换,来保证自己有可能防范他们。巴黎公社所首创的这一原则,被各社会主义国家奉为重要的民主原则,并载入宪法。我国现行宪法明确规定,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都是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后,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等等。2006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专门就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开展监督的具体形式作出规定,以确保各项法定监督形式落到实处。尽管如此,由于如何切实有效地开展监督、实现权力制约,还有许多经验需要总结,尤其是如何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更好地使监督原则法律化、规范化、制度化,严格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所提出的“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即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原则,这一原则最早由列宁提出。他曾明确表示:“我们在自己的报刊上一向维护党内民主。但是我们从未反对过党的集中。我们主张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一项国家机构组织原则。宪法第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这一原则首先集中体现在国家机构的设置上。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国家权力机关一律通过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方式民主产生,国家行政、军事、审判、检察等各执行机关均由国家权力机关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从而形成了人民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再通过分工负责的执行方式,最后统一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的国家机关民主运行机制。

民主集中制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根本组织原则。通过会议的形式,按照法定的程序,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基本特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作出决定和决议前,须充分发扬民主。每位代表和委员都可以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包括不同的意见、反对的意见,都可以发表,代表和委员自由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受法律保护。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定,一律实行表决制,无论是委员长、人大主任还是普通代表、委员,都平等地一人一票,实行少数服从多数。

民主集中制也是国家执行机关的重要组织原则。国务院组织法第四条明确规定,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或者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设立审判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三条也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设立检察委员会。检察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在检察长的主持下,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如果检察长在重大问题上不同意多数人的决定,可以报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民主集中制作为我国国家机关的一项重要组织原则,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要求,保证了国家机关构成的合理性及运行的高效性,使得国家机关可以在权力运行中能够有效协调各方,在决策中能够兼顾民主与效率,从而有助于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优势和特点。

【以案释法】

保障人权 昭雪冤案

【案情介绍】呼格吉勒图,1977年8月9日生,蒙古族,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职工。1996年呼格吉勒图因被认定犯有故意杀人罪、流氓罪,被判处死刑。2014年11月20日,备受关注的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2014年12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呼格吉勒图被判故意杀人罪、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审判决,撤销该院原刑事裁定和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以原审判决和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2015年11月11日凌晨5时,呼格吉勒图的骨灰被迁入离呼和浩特市区近30公里的陵园的新墓地安葬。

【以案释法】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宣告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致使一起多年的冤案得以昭雪。随之,此案追责程序也开始启动。充分反映了在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大背景下,人民法院敢于直面错案、敢于有错必纠。现有资料表明,内蒙古高院认定原审判决和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是正确的。本案中,“真凶”赵某出现并指认、供述当年犯下罪行,一连串的证据材料被挖掘出来,而呼格吉勒图当年有罪供述的所谓“铁证”不攻自破。这起陈年冤案的纠正,充分体现了我国宪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切实贯彻执行。

第三章 国家性质和国家制度

本章介绍了国家制度的阶级结构,以及我国的国家性质和国家制度。

第一节 国家制度的阶级结构

国家性质,即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本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认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国家的实质必然表现为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专政。一般地说,掌握着国家权力、在经济上居于支配地位的阶级,属于统治阶级;其他阶级则处于被统治、被领导的地位,从而决定了一个国家的性质。根据这一理论,迄今为止人类社会共经历有四种国家性质类型,即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

国家制度是指一个国家为宪法所确立的,有关国家性质和政权组织形式方面的制度总称。其中,国家的本质即阶级构成,是国家制度的核心。国家制度的特点即一国与他国的区别,是理解一国宪法制度的关键。

一般而言,国家是一定区域内的人群所形成的共同体形式,国家政权是国家的具体化。因此,在阶级社会,阶级结构最终决定国家性质,掌握政权的阶级最终决定国家政权组织方式。深入学习了解国家性质的宪法规定,必须首先要了解国家的阶级结构。

1925年,毛泽东同志首次发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一文,系统深刻阐述了新中国成立前的社会阶级阶层状况。当时中国社会各阶级阶层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一是地主买办阶级。代表中国最落后、最反动的生产关系,是中国革命的对象。

二是民族资产阶级。是中国城市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代表。作为中国的中产阶级,一方面因受到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压迫,同他们有矛盾,因而具有革命性。另一方面,在政治上经济上与官僚、地主阶级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对工人、农民具有剥削性,因而在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是动摇不定的中间派。三是小资产阶级。包括自耕农、手工业主和小知识阶层等。这个阶级人数众多,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大资产阶级的压迫,一般都能拥护革命,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很好的同盟军。

四是半无产阶级。包括半自耕农、贫农、小手工业者、店员、小贩等,是革命的力量。

五是无产阶级。主要是现代工业的产业工人,他们是中国新的生产力的代表者。六是游民无产者阶层。主要是城市失业的人群中,被迫沦落到土匪、流氓、乞丐、娼妓等游民。属于摇摆不定的阶层,既容易被反动势力收买,又有参加革命的可能。

1949—1952年,新中国刚刚建立不久,处于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在此期间开展了抗美援朝、三反五反、镇压反革命等运动。人民政权在各地普遍建立,国民经济恢复发展,社会生活秩序正常。新中国的社会阶级阶层得到了重构。官僚买办阶级、地主阶级被消灭,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的经济社会地位有了极大的提高,成为了国家的领导力量和社会基础,形成了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资产阶级四个基本阶级格局。

1953—1956年,新中国开展了大规模的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改造、所有制的变革,中国社会的阶级阶层结构也发生了深刻变化,由原来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资产阶级组成的阶级阶层结构演化为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组成的所谓“两个阶级、一个阶层”的阶层结构。此后很长一段时期内,国家虽经历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反右派运动、大跃进、人民公社、三年灾难、四清运动、文化大革命等一系列重大实践和运动,但阶级构成尚未有根本性的变化。1978年后,我国开始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所有制结构由单一的公有制转变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混合所有制,产业结构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随着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的变动,国家的社会结构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民阶级开始分化,规模逐步缩小;工人阶级也在分化,但规模大幅扩增;知识分子阶层变化巨大,社会地位普遍提高,队伍也越来越大;一些新的社会阶层开始产生,整个社会结构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研究课题组于2002年初发表了《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研究报告》。报告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为标准,把全国社会成员划分成10个阶层: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此外,也还有学者对当前我国的社会阶层作出相近似的其他划分。总体上看,无论何种研究划分,最终结果都表明,支撑国家性质的阶级结构根本属性没有变化,我国现行宪法所确定的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性质依然十分符合中国的国情、切合中国的实际。

第二节 我国的国家性质

我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这一制度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 在我国,工人阶级之所以成为国家的领导阶级,这是由其阶级本质和历史使命所决定。工人阶级是现代化大工业的产物,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我国的工人阶级,除了最具有远见、最大公无私和最具有革命彻底性,担负着消灭剥削、消灭阶级、解放全人类,实现共产主义伟大使命的普遍属性外,还有自身的不同特点:在旧中国深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三重压迫,革命最坚决;从承担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领导重任开始,就始终处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是中国社会最有觉悟的阶级;同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从而能够结成牢固的工农联盟,并以此为基础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共同奋斗。因此,工人阶级成为国家的领导阶级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

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

工农联盟,即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联盟,是我国的政权基础。以工农两个阶级的联盟为我国政权的基础,是由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工农联盟代表了我国人口的绝大多数,构成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实基础,表明了这一专政类型的民主性和广泛的代表性。

工农联盟的思想最早是马克思在总结1848年欧洲革命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都受剥削阶级的压迫和剥削,有着共同的革命要求和根本利益。在革命中,工人阶级只有依靠农民的支持才能取得胜利,农民也只有得到工人阶级的领导才能得到解放。列宁在领导俄国革命中实践了工农联盟的思想。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中国革命进程中,进一步发展了工农联盟思想,提出了统一战线理论。将两个联盟囊括在统一战线之中:一个是工人阶级同一切劳动人民联盟,主要是工农联盟;另一个是工人阶级同一切可以团结的其他非劳动人民联盟。

工农联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也是统一战线的基础。这一联盟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与建设事业中,逐步得到发展和巩固,经历了民主革命阶段、社会主义革命阶段,以及当前所处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阶段。实践证明,工农联盟是中国革命和建设胜利的保证。只有不断地发展和巩固工农联盟,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结成广泛的统一战线,才能更好地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三、民主与专政相结合

在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国体中,民主与专政既有严格的不同与区分,又是相辅相成、互为前提的统一整体。民主只适用于人民内部,专政则适用于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民主是专政的基础,没有巩固的人民民主,就没有坚强的专政;专政是民主的保障,没有强大的专政,就没有坚实的民主。在我国,一方面国家切实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在保障人民民主的前提下,不断扩大民主的范围。另一方面又坚决保卫社会主义制度,对一切破坏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敌对势力和个人,严厉依法打击与镇压,以维护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党和国家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既毫不动摇地坚持马克思主义国家观,又根据国情和实际注意保持中国特色,以全新的视野深化政党执政规律、国家建设规律、社会发展规律。宪法明确规定,国家要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五、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人类进步事业发展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同样决定了在处理外部关系上,我国将注重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人类进步事业发展。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成就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中国的前途同世界的前途紧密相连。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的交流;坚持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殖民主义,加强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团结,支持被压迫民族和发展中国家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发展民族经济的正义斗争,为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人类进步事业而努力。

第三节 我国的国家制度

一、经济制度

经济制度是指通过宪法和法律确认和调整的,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时占主导地位的生产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总和。经济制度对国家性质的制约,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决定国家所属的历史类型;二是决定一国与他国之间国家性质的相互区别。

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为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制度的基础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两种法定的公有制形式;分配方式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以市场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标志着我国经济体制属于市场经济。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度和市场经济相结合,共同构成了我国经济体制的社会主义属性。

(一)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

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又称国有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宪法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二)经济制度的重要基础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重要基础。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也属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

(三)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

非公有制经济属于我国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二、政治制度 政治制度,是指特定社会中通过组织政权实现政治统治的原则和规则的总和,包括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政党制度等。我国的政治制度包括: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职权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的基本内容是:(1)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是亲密战友;(2)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3)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4)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也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属于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截至目前,我国共建有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包括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行,保障了各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促进了民族关系的巩固与发展,维护了国家的统一,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四)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由居民(村民)选举的成员组成城市居民委员会或农村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制度,属于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不属于国家政权组织形式,而是具有自治性质的社会组织,在基层政权的指导下进行工作,主要从事办理本居住地区的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

三、文化制度

我国宪法对文化制度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内容的规定上。具体内容包括: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宪法明确规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国家生活中的指导地位,为我国的文化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文化制度建设的重要原则。

(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中,党和国家十分重视依照宪法规定,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包括开展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

(三)加强科学文化体育建设

加强科学文化体育建设是宪法中有关文化建设的又一重要内容。包括发展科学事业、发展文化和体育事业,保障公民进行文化自由的活动。

(四)加强人才培养

我国宪法用根本法的形式,突出强调了加强人才培养。包括培养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各种专业人才,扩大知识分子的队伍,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四、社会制度

我国宪法对社会制度建设的规定,主要包括劳动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一)劳动就业制度

宪法规定,国家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男女同工同酬的劳动分配制度;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通过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和技术水平,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完善经济管理体制和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实行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责任制,改进劳动组织,以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发展社会生产力;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依法自主经营,享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

(二)教育制度

宪法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学前教育、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教育。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三)医疗卫生制度

宪法规定,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街道组织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

(四)社会保障制度

宪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中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事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以案释法】

行政不得干预司法

【案情介绍】2010年7月17日,某县一煤矿工人和当地村民发生了群体性械斗,此事被当地称为“7·17事件”。事件根源是矿权纠纷,导火索是一起久拖不决的“民告官”案。这起矿权纠纷案,经市中院判决、省高院裁定,至今仍得不到执行,致使价值数亿元的集体财产归于个人名下。面对生效判决,该省国土资源厅召开“判决”性质的协调会,以会议决定否定生效的法院判决。纠纷最终导致矛盾激化,事态升级。

【以案释法】本案的发生源于巨大的利益驱动,导致行政干预司法。法院生效裁判具有权威性和拘束力,即使法院判决错误,也应通过走法律程序来纠正。该省国土资源厅作为本该依法行政的国家机关,竟然通过召开“协调会”的方式来否定法院判决,显属严重违法。

本案值得关注的还有,这场群体性械斗是由矿权纠纷引起,而矿权归属本来是法律早有定论的问题。根据我国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第四章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本章对我国政权组织形式作了概述,并介绍了我国的国家选举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等。

第一节 政权组织形式概述

政权组织形式,即国家的政体,指一定社会中的统治阶级按照一定原则组成的,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的政权机关组织体制,也就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行使国家权力的特定形式。

最早阐述政体问题的是古希腊的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把当时希腊城邦国家的政体分为君主制、贵族制、共和制,以及它们的变态形式暴君制、寡头制和暴民制。而后,西方政治体制均由此而发展演化。世界范围内,现行政体形式主要有:

一、君主制与共和制

君主制主要指最高国家权力在法律上和事实上均属于君主的政治制度。属于奴隶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的典型政体。共和制由古代选举君主制演化而来,主要指由民选的议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国家元首和国家机关均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的任期。近代资产阶级革命后,共和国成为近现代国家的典型政体。

二、民主制与独裁制

民主制,指实行人民主权原则,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授予的政治体制。独裁制,即由一人或数人垄断国家权力,限制人民自由的政治体制。民主制中,又有直接民主制和间接民主制之分。直接民主制,指的是所有公民为政策作决定,如古雅典,由于实行直接民主制,公民大会便合乎逻辑地成为国家(城邦)最高权力机构、立法机关乃至执法机关。1871年法国的巴黎公社实行的也是议行合一的直接民主制。但这类直接民主制国家在世界范围内已几乎不复存在。现在普遍实行的是间接民主的形式,即由人民选举代表和公职人员承担国家决策和管理的责任,人民享有最终监督权。此外,按国家的阶级性质来分,民主制又有资本主义民主制和社会主义民主制之分。

三、内阁制与总统制

按照国家元首、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相互关系,可以把各国政府的组织形式分为内阁制与总统制。这是最能够确切表示政权组织形式的分类之一。这种分类基本上属于一种对国家形式的中性的、技术性的分类,表明一国的社会政治传统和对一国来说属于方便的政府形式。近代代议制政体是典型的政权组织形式。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不管是实行内阁制的还是实行总统制的,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是君主制国家还是共和制国家,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建立一个议会作为反映民意、监督政府的机关这一点上,则是共同的。内阁制又称议会制,指议会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和权力机关,政府(内阁)由议会选举产生并向议会负责,政府成员多数也是议会议员,在一定条件下政府也可以解散议会;国家元首一般只享有形式上的权力。总统制是实行立法与行政分设分选,行政权不从属于立法权的政权组织形式。在这一体制下,总统是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行政机关不由议会产生,政府成员不是议员,也不对议会负责,总统无权解散议会,议会一定条件下有权弹劾总统。

作为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这一制度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原则,在内涵、外延和运作方式上,与世界其他各社会主义国家都有一定的区别,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

第二节 国家选举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国家选举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由此可见,民主选举是国家机关民主产生的基础,选举的过程本质上属于人民授权过程。

一、选举制度的基本内容

我国的选举制度,指的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有关选举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和检察机关的原则、方法、组织、程序等各种相关规定的制度。

(一)选举原则

选举原则指的是贯穿整个选举制度的根本准则。根据宪法和法律的相关规定,我国的选举制度有五条最基本的原则:

1.普遍原则

宪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平等原则

每个参选的选民和代表都只有一个投票权,所有选票的效力完全相等。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

在我国,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县乡人大代表的产生,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和国家行政机关、审判和检察机关的组成人员的产生,由选民选出的人大代表投票选举。4.无记名投票原则

无记名投票原则又称秘密选举原则,是指选票上不注明选举人的姓名,选票由本人填写,并由选举人本人将选票投入专用票箱,选谁不选谁别人无从知晓。

5.选举权利保障原则

国家从经费保证、法律约束、程序规定等方面,为选民和代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实现提供保障。

(二)选举组织

选举组织,即组织领导选举工作的法定单位。如县乡直接选举由专门设立的选举委员会主持;县级以上人大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和本级地方国家机构,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主持。

(三)选举方法

选举方法,即选举中所采取的法定办法。包括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表决、计票等方法。

(四)选举程序

选举程序指的是整个选举工作所应进行的法定步骤,主要包括选举前的写票、投票、监票、计票和公布选举结果,以及对代表的监督、罢免和补选等方面的程序规定。

二、选举制度的历史发展

我国于1953年颁布选举法,从下至上逐渐选举产生了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1954年选举制度正式载入宪法,成为国家机构选举产生的基本依据。这一制度后来经过多次修改完善,逐步形成了现行选举制度。从法律渊源上看,现行的选举制度还直接吸收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革命根据地时期的红色政权的选举经验。所以完整地讲,我国选举制度的历史发展,经历了萌芽、确立和发展三个阶段。

萌芽阶段。从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政权建立时起,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人民群众,在整个革命根据地的范围内,开始实行了民主选举。抗日战争爆发后,为团结御辱、共赴国难,我抗日根据地将政权的组织形式由苏维埃代表制改为参议会议员制,选举制度随之也作了相应的修改。解放战争时期,为有效地团结人民、打击敌人,争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彻底胜利,政权组织形式由原来的参议会制发展到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选举制度再次作了相应的修改。

尽管这一时期所实行的选举制度,在选举的民主化、程序的规范化等方面,与现行选举制度相比,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但它毕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劳动群众实践当家作主、行使选举权利的开始,与我国现行选举制度在根本性质上是一致的,并为日后建立人大选举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确立阶段。1953年3月1日,新中国第一部选举法实施,标志着我国选举制度正式确立。1953年选举法在选举规定方面有了一定的突破:

(1)实现了普遍选举。按照1953年选举法的规定,具有选举权的选民占当时进行选举地区18周岁以上人口总数的97.18%。

(2)贯彻了平等选举。1953年选举法的规定,每个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法律规定还充分体现了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区域平等的精神。

(3)规定了直接选举。1953年选举法取消了以往的指选、派选、特邀等代表产生方式,规定乡镇、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代表一律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4)规范了选举程序。1953年选举法对选区划分、选民登记、代表名额分配、候选人提名方式等,均作出了相应的规范。

情况表明,1953年我国选举制度就已初具规模。但由于这一制度尚处于初创阶段,还存在着一系列有待进一步完善之处,主要是:(1)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名额规定得过于具体(当时对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名额的上下限都作了规定);(2)选区划分规则过于简单(当时只有按选民居住状况划分选区的一种规定);(3)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权过于集中(依当时的规定,实际上只能是组织提名);(4)表决方式过于公开(当时多数选举采用的是举手表决)。

发展阶段。经过20多年的社会发展,1953年选举法中的不完善部分日益突出,需要作大幅度的调整。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选举制度于1979年作了第一次重大修改,其中具有突破性的规定主要是将直接选举扩大到县一级,实行了差额选举,规定选民与代表可以联名提名候选人等。随后从更加符合中国国情、有助于提高选举的民主化程度,有助于方便选民参选,有助于增进选民和代表对候选人的了解,有助于增强代表的广泛性等需要出发,选举法于1982年、1986年、1995年、2004年、2010年、2015年又进行了六次相应的修改,从而使这一制度日臻完备。

三、选举制度的发展趋势

我国选举制度,是一种崭新的政治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切实有效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是这一制度的本质所在。

选举实践表明,如果沿用落后于国家民主法治建设实际进程的选举方式,将不利于民主选举。反之,采用一些脱离实际,目前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选举程序,同样也会妨害民主选举。为此,我国选举制度的发展完善,走的是一条与整个国家的社会发展进程相匹配的渐进式发展道路,其发展趋势总体上呈现为:(1)享受选举权的范围逐步扩大;(2)间接选举的范围逐步缩小(如直接选举由乡级扩大到县级);(3)表决方式的秘密程度逐步提高(如由举手表决与投票表决并用,改为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4)平等选举的内涵不断深化(如在代表名额的分配方面,注重内涵上的平等);(5)选举程序逐步趋于简便、易行、有效的发展态势(如规定了委托投票,直接选举采用“相对多数”计票方法,县乡选举届期一致等);(6)选举权的实现逐步趋于选举、监督、罢免一体化(如规定选举人与候选人见面,引入罢免程序规定等)。

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组织亿万人民实行民主选举,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实践证明,宪法所规定的选举制度,经过不断发展完善,不仅符合实际、切实可行,民主化程度也在不断提高,为亿万人民实现民主权利,参与国家管理,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以案释法】

换届选举的法律严肃性不容挑战

【案情介绍】2013年2月开始,有群众陆续向中央有关部门举报某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贿赂现象。中纪委经过初步调查,获取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在市人大会议期间收受省人大代表候选人送钱送物的情况和证据。2013年4月上旬,中央听取了案件初步调查情况汇报,认为案情重大,性质严重,必须彻底查清,给社会一个交代、给人民一个交代;要求办案机关一定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严肃、扎实稳妥地做好案件查处工作,把此案办成经得起人民和历史检验的铁案。2013年6月中旬,中纪委专案组赴该市展开全面调查,获取了大量书证、物证,基本查清了案件事实:共有56名当选的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钱拉票的行为。2013年8月,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六次会议决定,对以贿赂手段当选的56名省人大代表依法确认当选无效并予以公告;对5名未送钱拉票但工作严重失职的省人大代表,依法公告终止其代表资格。该市有关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分别决定,接受512名收受钱物的市人大代表及3名未收受钱物但工作严重失职的市人大代表辞职。另有6名收受钱物的市人大代表此前因调离本行政区域已经终止代表资格。

2014年3月9日上午9时,张德江委员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指出,该市发生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给我们以深刻警示。必须切实加强对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切实加强人大代表思想、作风建设,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2014年8月18日,北京市二中院对该省政协原副主席童某玩忽职守案作出一审宣判,对童某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以案释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本质特征,就是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再由人大产生其他国家政权机关。只有把人大代表选举好,才能真正落实宪法的人民民主原则,使国家政权基础得到巩固。人大换届选举也是中国共产党坚持执政为民、执政靠民,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一次重要实践,保证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顺利进入国家政权机关,对于保证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广泛动员和组织选民参加人大换届选举,让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依法把自己信得过的人选进国家权力机关,并通过人大代表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这将有利于增强基层政权的群众基础,对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具有重要作用。为此,选举权作为公民的一项重要政治权利,不仅宪法中有明确规定,而且也为刑法所明确保护。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专门设定有破坏选举罪,明确规定:“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童某因在该市选举贿赂案发生时任市委书记,犯有玩忽职守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因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第三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前提的,有关国家整个政权体系的建立、职权划分、相互关系及运行机制的制度规定,是为我国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与实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内容丰富,不仅包括机构设置、职权划分、相互关系和运行机制等基本规则,而且还包括选举、代表、组织、会议、立法、决定、任免、监督等各项具体制度规定。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包括:

(1)根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缔造者,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制度载体。坚持党的领导,是完善人大制度,做好人大工作始终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2)政权性质——人民政权。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国家事务管理。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不仅决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属性,同时也决定了国家政权建设的价值取向。

(3)运行机制——民主产生、依法行权、接受监督。各级人大都由选民或选举单位民主选举产生,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都通过本级人大产生。各级人大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对本级人大负责,受本级人大的监督。

(4)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这是国家政权机关共同遵守的总的组织原则。实行这一组织原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人民通过自己选出的代表来行使国家权力,参与国家管理,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国家和地方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中的重大事项,经过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深入研究、充分审议,最后形成统一意志,通过法律法规和决议决定的形式,成为本行政区域内一体遵行的行为准则。

(5)中央与地方关系——中央统一领导与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并举。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具体由宪法和法律规定。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上述这五个方面,构成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并明确地载入宪法中。这一制度的实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我国实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中国社会100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完整地看,这一制度的确立和发展,经历了一个长期探索、曲直发展和不断完善的历史过程。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起源

中国历史上、世界范围内,先后有过各种不同的政权组织形式,仅辛亥革命之后,中国就曾尝试过君主立宪制、帝制复辟、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等各种形式,为什么我国宪法最终要确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种政权组织形式?应当说,这绝对不是偶然的,而是由中国的国情和中国共产党以实现中国人民当家作主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所决定的。

历史表明,中国共产党人对如何建立新型人民民主政权及其组织形式进行了长期的探索与实践。早在1931年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局部地区掌握政权建立苏维埃红色根据地后,就开始探索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组织形式。如召开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颁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对苏维埃政权的组织形式作出规定,并明确提出苏维埃全部政权属于工农群众。抗日战争时期,为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根据地政权组织形式由苏维埃制改为参议会制。1939年召开了陕甘宁边区第一届第一次参议员大会,通过了《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会组织条例》;在陕甘宁边区所属各县、区、乡建立了各级参议会,并规定边区政府、法院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在政权组织的人员构成上,实行共产党员、非党进步分子和中间分子各占三分之一的“三三制”。解放战争时期,为适应解放全中国的形势发展的需要,将根据地政权组织形式改为人民代表会议制,1946年陕甘宁边区第三届参议会第一次大会通过了《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通过协商方式产生人民代表会议的政权组织,作为向人民代表大会过渡的形式。这种政权组织形式在进行土地改革和取得解放战争的胜利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根据地时期的苏维埃制和人民代表会议制,与现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比,固然还很不完善,但它在根本性质上属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当家作主、实现民主政治权利的开始,并为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正式建立积累了宝贵经验,提供了实践基础。

在中国革命胜利前夕,党外民主人士黄炎培先生与毛泽东同志有过一段著名的对话,俗称“延安窑洞对”。黄炎培先生撰写的《延安归来》记录了这段历史。1945年7月1日至5日,为促成国共双方恢复商谈,促成国内团结,造出和谐的氛围,黄炎培与褚辅成、冷僪、左舜生、傅斯年、章伯钧,由重庆飞往延安,在延安受到了毛泽东、朱德、周恩来、林祖涵、吴玉章等人的热烈欢迎和亲切接见。黄炎培参访团一行,亲身感受到边区政府的民主氛围,看到了中国的未来和希望,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充满信心。当访问既毕,毛泽东问他感想怎样?黄炎培直言而答:“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浡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

黄炎培先生的话是极具针对性的。中国历史上历代的统治者和政治思想家们几乎都曾探索过长治久安的政治模式,都曾想跳出“人亡政息”的历史周期率。秦朝统一中国后,因“亡秦者胡也”而筑万里长城,其结果却因秦二世胡亥的残暴统治而二世而亡;汉代思想家贾谊总结秦朝灭亡教训时,甚至提出过著名的“攻与守不同术”的主张。他看到了“打江山”与“守江山”有不同之处,但“守江山”的根本对策是什么却不得而知。汉朝吸取秦朝灭亡教训,实行的是休养生息、无为而治;唐朝实行的是贞观之治;宋朝实行的是中央集权;明朝实行的是专权式的朕即天下;清朝实行的是攘外安内等统治术。这些统治手法虽各不相同,但都是以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统治为共同的根本特征。其结果均未能跳出“其兴也浡也,其亡也忽焉”这一朝代更替的周期率。其间以“均田”“免赋”“等贵贱”为纲领的数度农民起义,虽一时赢得了民众的响应,甚至有的还获得过短暂的成功,但终究也没有逃脱“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命运。

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术与中国革命实践长期结合过程中,逐步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政治途径。这条新路便是实行人民民主。所以毛主席回答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毛泽东同志关于建立人民民主政权的思想,不仅仅是在这次谈话中清楚地表露出来,而且在《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中,也都有过系统的论述。在《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毛泽东明确提出:“没有适当形式的政权机关,就不能代表国家。中国现在可以采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区人民代表大会直到乡人民代表大会的系统,并由各级代表大会选举政府。”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毛泽东明确主张:“新民主主义的政权组织,应该采取民主集中制,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大政方针,选举政府。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就是说,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只有这个制度,才既能表现广泛的民主,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高度的权力;又能集中处理国事,使各级政府能集中地处理被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所委托的一切事务,并保障人民的一切必要的民主活动。”

实践表明,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长期结合的结果,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同时也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人民最根本利益的最好佐证。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 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共产党邀请各方代表,组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大职权,并于1949年9月29日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意义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了国家治理的大政方针。其中,包括确定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国家在恢复国民经济同时,采取一系列过渡步骤,为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准备条件。

从1949年到1953年,我国经过各项社会改革、国民经济的恢复和抗美援朝的胜利,实行普选的条件逐步成熟。为此,1953年新中国颁布了第一部选举法,并据此开展了全国的普选工作。据统计,当时全国登记选民占选举地区18周岁以上人口总数的97%;依法被剥夺选举权的人只占不到3%;参加投票的选民占登记选民总数的86%。新中国在历史上第一次实践的普遍性平等性的民主选举,为新中国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奠定了深厚的群众基础。

1954年9月15日,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开幕,由全国各地区和各单位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出席会议,会议通过了宪法及一系列有关国家机构的基本法律,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内容作出系统规定,并依法选举产生了国家主席、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决定任命了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各部部长等中央国家机构的领导人选。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新中国国家政治体制过渡时期的结束,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地方到中央全面系统地得到确立。从此,每年的9月15日便成为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建立的纪念日。

从1954年宪法的制定过程中,人们也可以清晰地看到,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亿万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1954年3月宪法草案初稿形成后,由全国政协广泛组织地方和部队单位进行讨论,先后收集整理了6000多条修改意见,经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审议通过形成宪法草案。1954年6月宪法草案交付全民讨论。3个月的时间里,先后有一亿多各族群众、数百万各级人大代表参与讨论,总共收集整理了一百多万条修改意见。经宪法委员会修改、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正式提交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这部宪法第一次以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明确了国家性质、社会制度和政权组织形式,规定了国家各项基本政策和公民基本权利义务,为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提供了宪法依据。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确立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落实宪法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各项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家机构、经济建设和社会秩序等方面的一批重要法律,依法决定了一批国家重大事项,建立和完善了代表视察制度和联系代表制度等具体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高效运行,极大地调动了全国各族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积极性,对动员和组织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和对农业、手工业、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国家各项发展任务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曲折发展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它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实现的一次伟大制度创新。因此,这一制度不仅在中国历史上,乃至在世界范围内,都没有直接的成功经验可供借鉴。在探索中实践、在实践中完善,必然地成为了这一制度的发展轨迹。由于中国经历了长期的封建社会,民主法治传统缺乏;由于建国初期战争结束不久,人们普遍更习惯于战争年代的军事指挥和行政命令手段,靠制度、依法律办事尚需要有个过程;由于建国之初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尚有待逐步显现和认识把握,对如何实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调整各种社会关系还缺乏经验,等等。所有这一切决定了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巩固和完善,将不可避免地会经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在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初期,由于“左”倾冒进、阶级斗争扩大化等错误思潮越演越烈,进而逐步在全国蔓延并侵蚀到国家的政治生活。从1957年下半年起,先后陆续进行的全国反右派斗争、人民公社化运动、农村基层政权体制的变动等一系列重大变革,不再经全国人大讨论。1958年之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不能按期召开会议,立法工作基本停顿,监督工作流于形式,整个国家的民主法制建设严重滑坡。尤其是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遭受到严重破坏,在长达8年多的时间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没有举行过一次会议,地方各级人大和人民政府被集行政、司法、党务等于一身的革命委员会所取代,国家司法机关、检察机关被砸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名存实亡。尽管1975年1月曾召开过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但这也只能说明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基犹在、恢复有限。这段历史留下的教训是极为深刻的。

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巩固完善

“文化大革命”的沉痛教训使全党全社会受到警醒。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这是一次全面拨乱反正的会议。全会深刻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经验,尤其是“文化大革命”的沉痛教训,作出了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重大决策。这次会议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确定为党和国家的基本工作方针,明确要求“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权威性,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此,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入了不断巩固与完善的新时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巩固完善,提供了根本的价值指引。这一时期,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首先是从立法工作上入手的。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制定了刑法、刑事诉讼法、选举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七部法律。这标志着中国的法制建设在沉寂了20年后又全面恢复并取得重大进展。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这部宪法在1954年宪法的基础上,系统总结了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出发,规定了我国新时期的根本任务和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基本制度。根据1982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相继制定和修改了选举法、组织法、代表法等一系列法律,在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对巩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地发挥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收效十分显著。这些举措主要有:一是改进和完善了选举制度,将直接选举代表的范围由乡、镇、市辖区、不设区的市,扩大到县,规定选民或代表可以联名提出代表候选人,把等额选举改为差额选举,还简化了直接选举的程序等;二是适当扩大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将原来属于全国人大的一部分职权交由常委会行使,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同行使国家立法权,共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是加强了常委会组织建设。规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常委会重要日常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职务,增设专门委员会等;四是健全了地方人大组织机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五是赋予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六是加强了基层政权建设,将政社合一的农村人民公社制,改为设立乡镇人大和人民政府。

此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又先后制定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等,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人大工作的效率和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199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提出了到2010年形成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目标;2002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一起,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提出要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保证立法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200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提出,要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2012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进一步就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增加基层代表比例,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国家权力机关组织制度,增强依法履职能力等提出要求;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等系统提出要求;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推进立法精细化,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等系统提出要求。所有这些,不仅为做好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而且也极大地改善了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巩固和完善的政治生态。

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在中国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截至2014年年底,除现行宪法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现行有效法律242件;国务院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739件;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制定了现行有效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98件。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基本的、主要的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极大地保障和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通过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有效地督促和支持了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通过作出普及法律知识决定,推动全民普法工作,极大地促进了全民守法;依法选举和任命了国家机关组成人员;依法决定了国家一大批重大事项,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计划和预算、决算,决定重大建设项目上马等,有力推动了中国各项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

实践充分证明,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扎根于中华沃土上的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树大根深、枝叶繁茂、硕果累累,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的一道靓丽风景。正如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上所总结的那样,60年的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在新的奋斗征程上,必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继续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牢牢把国家和民族前途的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

第四节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为宪法所规定的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是在中国长期革命和建设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早在新中国成立前的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就与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建立了团结合作的关系,成为风雨同舟、患难与共的亲密战友,结成了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推动下,中国的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为争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了重大贡献。

一、制度内涵

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共产党主动选择了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创造了我国政党制度的崭新模式——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创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实施这一制度的专门机构——人民政协。

政党制度的内涵是区别于不同类型政党制度的重要标志。从国际范围看,世界上实行政党制度的国家主要有三种不同类型,即一党制、两党制、多党制。我国现实行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种政党制度既合乎世界政党政治发展的潮流,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是符合国情的具有强大生命力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这是我国政党制度同国外一党制和多党制的根本区别所在,也是这一政党制度的巨大优势所在。其制度内涵集中体现在:

(一)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

在各政党关系上,这一制度坚持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中国共产党居于领导地位,是我国多党合作的根本前提和政治基础,也是各民主党派的自觉选择。毛泽东在1954年12月11日同缅甸总理吴努谈话时曾指出:“中国也有各种党派团体。中国的各种党派是有差别的,并不在一个水平上,有领导和被领导的分别。”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在中国革命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是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所规定的,也是中国各民主党派的自觉选择。我国的多党合作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60多年的实践证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多党合作事业方向正确、发展有力,充满生机活力的政治保证。共产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是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的领导,是建立在尊重民主党派组织独立、政治自由和法律地位平等基础上的。

(二)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在政权关系上,这一制度坚持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在国家政权的运行中合作共事,是我国多党合作的重要途径。中国共产党是依法长期执政的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而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即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之所以如此就在于,中国共产党执政是民主执政,是建立在各民主党派参政基础上的执政;我国民主党派与共产党在政治目标和根本利益上具有一致性,可以在参政中实现自己的政治意愿。这一制度不仅与西方多党制中以谋取执政地位为目的的反对党、在野党具有本质的不同,也与两党制和多党制国家中的执政党独占国家行政权力,在野党或反对党不能直接参与政府管理国家事务具有显著区别。

(三)坚持共同性、照顾差异性

在利益关系上,这一制度坚持共同性、照顾差异性。我国的多党合作,既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共同体,也是利益共同体。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民主党派反映和代表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具体利益。在多党合作中,始终坚持把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作为共同价值追求,把实现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作为最大政治共识,在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过程中,实现共同利益和各自利益。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坚持照顾同盟者利益,充分兼顾民主党派及所联系群众的利益需求,努力使他们合理的主张和要求得到最大限度的体现和满足。这与西方实行两党制和多党制的国家中,各政党为了谋取自身和所代表利益集团的最大利益,相互攻击、争斗不休,甚至不惜牺牲国家和多数民众的共同利益,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总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创立了一种新型的政党制度类型,在世界政党制度中独具特色,它既不同于西方两党制、多党制,也不同于一党制,它有利于通过平等协商形成科学决策,集中力量办大事,又有利于避免多党竞争、互相倾轧造成的政治动荡和一党专制、缺少监督造成的种种弊端。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体现了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目标下,各党派团结合作的特点,强调以协商、合作代替竞争、冲突,将共产党领导和多党派合作有机结合,实现了集中统一领导与广泛政治参与的统一,国家稳定与社会进步的统一,充满活力与富有效率的统一,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

二、基本方针

我国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这“十六字”方针见证了我国多党合作的光辉历程,凝聚着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智慧,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宝贵财富。1956年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首次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以鼓励民主党派对共产党进行批评和监督,允许媒体报道批评言论和争鸣文章。为的是在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以后,尝试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团结更多的人加入到社会主义建设中来。同年9月,刘少奇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的政治报告中正式宣布,“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应当遵循的方针。但是从1957年下半年开始,到十年“文化大革命”结束的大部分时间里,这一方针没有能够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直到1982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把1982年1月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提出的“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融为一体,作为新时期统一战线的方针。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必须遵循的方针,由“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变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深刻反映了新时期我国阶级关系的根本变化,进一步深化了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亲密友党关系,为多党合作增添了新的时代内涵。其中,“长期共存”指中国共产党同一切致力于团结人民从事社会主义事业并得到人民信任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长期合作、共同奋斗;“互相监督”指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法律的范围内互相批评,互相帮助;“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指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以诚相待,知无不言,以国家之兴为共荣,以国家之衰为共辱,同心同德,协力奋斗。

(一)长期共存

这是从时空界限上对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关系的界定。这一界定表明,多党合作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中国共产党为实现所担负的历史使命而确立的基本战略。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周恩来都曾经说过,共产党寿命有多久,民主党派就存在多久,一直要共存到将来社会发展不需要政党时为止。这实际上就是对共产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的一种形象概括。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剥削阶级已经不存在,但还将长期存在着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群体,存在着不同所有制和不同分配方式的差异,存在着人民内部错综复杂的具体利益矛盾。各民主党派作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需要他们去联系、代表这部分人的利益,反映他们的正当诉求,这对于保持社会稳定、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更好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要作用。特别是中国共产党要带领中国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进而实现共产主义,既需要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更离不开各党派团体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所以,改革开放以后,中共中央明确提出,只要阶级还没有最后消灭,共产党还存在,就要坚持多党合作,做到长期共存。

(二)互相监督

这是对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目的界定。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之所以要“长期共存”,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要“互相监督”。这种相互监督是建立在国家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在遵守共同的政治准则基础上,互相沟通协商、提出意见、作出批评。共产党可以监督民主党派,民主党派也可以监督共产党,由于共产党居于领导和执政地位,因而这种监督主要是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早在1957年4月,邓小平就曾明确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也是这样,有监督比没有监督好,一部分人出主意不如大家出主意。共产党总是从一个角度看问题,民主党派就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出主意。这样,反映的问题更多,处理问题会更全面,对下决心会更有利,制定的方针政策会比较恰当,即使发生了问题也比较容易纠正。”民主党派对共产党的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是一种“柔性”监督,不具有强制性,不具有国家权力的性质,但它同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相辅相成,对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防止执政党和政府脱离群众,产生官僚主义,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具有重要意义。

(三)肝胆相照

这是共产党同民主党派“亲密友党”关系的生动概括。它表明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之间,彼此真心相待、披肝沥胆、坦诚相见。各民主党派虽然同中国共产党在性质、阶级基础、政治纲领等方面有所差异,在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和功能也不尽相同,但彼此之间并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都是为着国家富强、人民幸福、民族复兴而奋斗,都致力于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强国,彼此可以做挚友,互相信任,亲密无间;也可以做诤友,坦诚相待,敢于批评;还可以做畏友,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坚持真理,进行思想交锋。特别是在严峻考验面前,互相支持,共克难关。

(四)荣辱与共

这是对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中同呼吸、共命运的生动写照。它表明,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在长期共存和团结合作过程中,始终做到风雨同舟,同甘苦,共患难。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有着共同的事业、共同的使命和共同的责任,是一种荣辱与共、生死相依的命运共同体,处于一种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同存共荣,互利双赢的命运格局中。

显然,“十六字”方针从根本上回答了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要不要实行多党合作、怎样实行多党合作、多党合作的性质特征、多党合作的作用功效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坚持和完善我国多党合作基本政治制度的理论和政策基石,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

三、合作途径

(一)加强政治协商

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协商形式主要有:(1)中共中央主要领导人邀请各民主党派主要领导人和无党派的代表人士举行民主协商会,就中共中央将要提出的大政方针问题进行协商;中共中央主要领导人根据形势需要,不定期地邀请民主党派主要领导人和无党派的代表人士举行高层次、小范围的谈心活动,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自由交谈、沟通思想、征求意见;由中共召开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座谈会,通报或交流重要情况,传达重要文件,听取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政策性建议或讨论某些专题。除会议协商以外,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可就国家大政方针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向中共中央提出书面的政策性建议,也可约请中共中央负责人交谈。

(2)中共各级党委的负责人要同民主党派负责人保持联系,交知心朋友,交诤友,在政治上、思想上互相了解和帮助。在有民主党派组织的基层单位,中共党组织通过经常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认真听取民党派的意见,发挥他们的作用。

(二)发挥参政作用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也是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发挥监督作用的重要机构。通过保证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在全国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常设专门委员会委员中占有适当比例,聘请有相应专长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专门委员会顾问;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中保证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占适当比例;在市、州、县人大中保证无党派人士占适当比例;在有民主党派组织的市、州、县保证民主党派成员在人大中占适当比例的方式,确保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中的人大代表在人大中以人民代表的身份,依照宪法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进行活动、发挥作用。人大、人大常委会在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在组织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时,吸收人大代表中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参加,聘请民主党派、无党派的专家,发挥他们的作用。

与此同时,把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国家和政府的领导职务,作为实现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采取切实措施,选配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国务院及其有关部委和县以上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领导职务,举荐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

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召开全体会议和有关会议讨论工作时,视需要邀请有关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列席。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聘请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兼职,任顾问或参加咨询机构,也可就某些专题,请民主党派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可就专业性问题同民主党派对口协商,在决定某些重大政策措施前,组织有关民主党派座谈,征求意见。注意在政府参事室中适当安排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发挥他们咨询作用。通过推举符合条件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检察、审判机关的领导职务;聘请符合条件和有专门知识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和教育督导员;政府监察、审计、工商等部门组织的重大案件的调查,以及税收等检查,吸收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参加等方式,发挥他们的作用。

(三)抓好基础建设

人民政协是我国爱国统一组织,也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人民政协是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代表人物团结合作、参政议政的主要场所。通过由人民政协来抓好对国家大政方针、地方重要事务、政策法令的贯彻、群众生活和统一战线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切实保障政协委员提出批评和发表不同意见的自由。支持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会议上,以本党派名义发言、提出提案;保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常委和政协领导成员中占有一定比例。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政协机关中有一定数量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专职领导干部,并真正做到有职、有责。尊重民主党派和政协委员的视察、举报及参与调查和检查活动的权利。

与此同时,大力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协助各民主党派搞好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推进履职能力建设。

第五节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中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探索实践最终确立的解决中华民族问题的制度规定,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华民族地区的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有着鲜明的中国特色。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也是为宪法所规定的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解决民族问题,调整民族关系,维护民族平等、促进民族繁荣的重要制度设计。这一制度的基本内涵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家统一领导下的民族区域自治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我国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的区域自治。这一制度的设置,既考虑了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的地方性事务的权利,又考虑到必须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增进民族团结,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国成功解决民族问题的制度保障。

统一是国家的最高利益,也是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之所在,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前提和基础。纵观历史,统一始终是中国历史的主流,分裂历来不得人心。“大一统”始终是中华各民族的价值追求和最高目标,无论哪个民族入主中原,都以实现统一为己任,都把自己建立的王朝视为中华正统。采取并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下的民族区域自治,根本目的正是在于实现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国家的统一领导,集中表现为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领土组成部分,民族自治地方和其他地区一样,都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都应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必须维护国家的统一,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地区的遵守和执行;在国家规划的指导下发展经济社会;把国家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完成上级国家机关交给的各项任务;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并按法定程序报批或备案。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坚持维护国家统一领导的同时,对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作出了相应的制度设定。主要包括赋予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制定权;对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的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的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权;人才培养使用自主权;公安部队组建权;经济建设自主权;对外经贸自主权;财政自治权,以及自主发展税收信贷事业、自主发展民族教育事业、自主发展民族文化事业、自主发展科学事业、自主发展民族医药卫生事业、自主发展民族体育事业等各项权益。这些权益涵盖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此外,还明确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在依法行使自治权遇到困难的时候,民族自治地方的上级国家机关有责任提供包括从发展战略、财政、金融、物资、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支持,以确保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落到实处,促进各民族自治地方加速发展经济、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就是要把国家的整体利益和各民族的具体利益结合起来,既有利于保障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又有利于保障各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

二、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有机结合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包含“民族”和“区域”两个基本要素,即既不是单纯的民族自治,也不是单纯的地方自治,而是两者的有机统一。这是由中国各民族的历史演化和人口分布状况所决定。中国各民族的起源和发展有着本土性、多元性、多样性的特点。距今四五千年前,中华大地上就形成了华夏、东夷、南蛮、西戎、北狄五大民族集团。各民族在发展中互相吸收,经过不断的迁徙、杂居、通婚和交流,逐步融合为一体,又不断产生新的民族。其结果是有存有亡,有的民族延续至今,有的却由于融合、战争以及生态环境恶化等原因而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包括显赫一时的匈奴、月氏、鲜卑、吐谷浑、突厥、党项、契丹和塞种人等。长期以来,中国各民族的人口分布一直呈现大散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特点。汉族地区有少数民族聚居,民族地区也有汉族居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许多少数民族既有一块或几块聚居区,又散居全国各地。西南和西北是少数民族分布最集中的两个区域。西部居住着全国近70%的少数民族人口,边疆住着全国近60%的少数民族人口。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少数民族人口分布范围进一步扩大,目前全国散居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已超过3000万。因此,在这样背景下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显然既不可能是单一的民族自治,也不可能是纯粹的地方自治,而是少数民族人口相对集中的、自治主体民族相对集中的、某个区域内的自治。因此在我国,民族区域自治不是某个民族独享的自治,民族自治地方也不是某个民族独有的地方,一个民族可以在一个地区实行自治、成立自治区,又可以分别在其他地方依法成立自治州、自治县和民族乡。

坚持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在当前要更加强调实施差别化的区域性政策。客观地看,当前民族地区改革发展面临的问题,如改善与保障民生、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开发攻坚、生态环境保护等,总体上均属于区域性的共性问题,而不是某个民族的单独问题。对于这些问题,要通过制定差别化的区域性政策加以解决,关键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发力。对于民族自治地方面临的一些特殊问题,如双语教育、民族语言文字的出版宣传等,仍应保留专项扶持政策。总之,要努力实现不同民族、不同区域之间的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各族人民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华文化、对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

三、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的有机结合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作为解决中华民族问题、调整中华民族关系的制度模式,显然有着浓重的政治色彩,它是以维护国家统一为前提,以巩固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为目的,以保障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为动因的。与此同时,它又带有浓厚的经济考量。在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设计和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时,充分地考量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基础、自然资源状况等。这是由于,在消除了剥削压迫的社会制度下,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一切困难和问题的总钥匙。由于历史与自然的原因,我国各少数民族总体处于发展滞后状态。通过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维护国家统一的前提下,赋予民族自治地方以更大的自主权,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以实现民族地区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尤其是我国少数民族聚居区大都地广人稀,资源富集。民族地区的草原面积,森林和水力资源蕴藏量,以及天然气等基础储量,超过或接近全国的一半。全国2.2万多公里陆地边界线中的1.9万公里在民族地区。全国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中民族地区占到85%以上,是国家的重要生态屏障。因此,民族区域自治从制度设定上,专门赋予了民族自治地方在国家统一领导下,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各项权益,以便于民族自治地方能够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发展经济社会。此外,还特别专门规定了民族自治地方的上级国家机关的各项帮扶职责,以确保民族自治地方能够更好地实现跨越式发展与长治久安。所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把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既保障了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又有利于国家的统一;既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又有利于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各民族的发展进步,显示出了巨大的制度优越性。

四、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的有机结合

从历史上看,占中国人口多数的汉族主要聚居在黄河、长江中下游的中原地区。这里气候温和、土地平坦且肥沃,宜于农耕。而少数民族,大多分布于周边地区,这些地区多草原、沙漠、森林、高原、高山、丘陵、湖泊等,宜于牧业、狩猎、渔业。周边少数民族与中原地区通过“茶马互市”“绢马互市”等,既满足了中原农业、交通和军事对马匹的需求,也满足了少数民族的日常生活所需,促进了经济互补和共同发展。少数民族建立的辽、金、西夏、大理等政权,在制度建立、疆土治理方面,明显吸收了汉族中原政权的统治经验,融入了中原文化的很多元素。塞北、西域优美的曲调和乐器不断传入中原,对中原音乐的丰富和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随着各民族之间交往和融合程度的加深,交错杂居、共生互补的格局逐步形成,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关系日趋稳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延续,极大地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交流,增进了各民族对中央政权的向心力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生命力和创造力,促进形成了中华文明的统一性和多样性。在近代反侵略、反分裂的伟大斗争中,各民族在历史上形成的不可分离的关系变得更加牢固,各民族福祸与共、休戚相关的命运共同体的特征更加凸显,各族人民作为中国历史主人的责任感得到了进一步激发和增强,中国各民族共同的文化和心理特征更趋成熟。

第六节 特别行政区制度

特别行政区,是指根据我国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而设立的,实行特别的政治、经济制度,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的行政区域。这一制度是为宪法所确立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保障特定行政区域繁荣稳定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

我国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全国人大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一、中央和特别行政区的关系

特别行政区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为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保持特别行政区的繁荣和稳定,并考虑到特别行政区的历史和现状,国家决定设立特别行政区,并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不在特别行政区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特别行政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特别行政区是中国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和防务。中央授权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自行处理有关的对外事务。行政长官和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由中央人民政府依法任命。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依照基本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处理特别行政区的行政事务。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本地永久性居民依法组成。永久性居民为在特别行政区享有居留权和有资格依照特别行政区法律取得载明其居留权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人。

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

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和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管理、使用、开发、出租或批给个人、法人或团体使用或开发,其收入全归特别行政区政府支配。

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特别行政区原有的法律,除同基本法相抵触或经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均不得同基本法相抵触。全国性法律除基本法另有规定外,不在特别行政区实施。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不符合基本法的相关规定精神时,可将有关法律发回,但不作修改。

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别行政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审理案件中遇有涉及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的事实问题,应取得行政长官就该等问题发出的证明文件,行政长官在发出证明文件前,须取得中央人民政府的证明书。

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有权宣布特别行政区进入战争状态和紧急状态。特别行政区除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国徽外,还可使用特别行政区区旗和区徽。

二、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

(一)行政长官

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特别行政区,依法对中央政府和特别行政区负责。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任期五年,可连任一次。行政长官行使下列职权:(1)领导特别行政区政府;(2)负责执行基本法和依照基本法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的其他法律;(3)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公布法律;签署立法会通过的财政预算案,将财政预算、决算报中央人民政府备案;(4)决定政府政策和发布行政命令;(5)提名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各司司长、副司长,各局局长,廉政专员,审计署署长,警务处处长,入境事务处处长,海关关长;建议中央人民政府免除上述官员职务;(6)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级法院法官;(7)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公职人员;(8)执行中央人民政府就基本法规定的有关事务发出的指令;(9)代表特别行政区政府处理中央授权的对外事务和其他事务;(10)批准向立法会提出有关财政收入或支出的动议;(11)根据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的考虑,决定政府官员或其他负责政府公务的人员是否向立法会或其属下的委员会作证和提供证据;(12)赦免或减轻刑事罪犯的刑罚;(13)处理请愿,申诉事项。

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对不符合特别行政区整体利益的法案有依法发回重审权,有依法解散立法会权。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辞职:(1)因严重疾病或其他原因无力履行职务;(2)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而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3)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

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是协助行政长官决策的机构。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的成员由行政长官从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立法会议员和社会人士中委任,其任免由行政长官决定。行政会议成员的任期应不超过委任他的行政长官的任期。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由行政长官主持。行政长官在作出重要决策、向立法会提交法案、制定附属法规和解散立法会前,须征询行政会议的意见,但人事任免、纪律制裁和紧急情况下采取的措施除外。

特别行政区设立廉政公署和审计署,独立工作,对行政长官负责。

(二)行政机关

特别行政区政府是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首长为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特别行政区政府设政务司、财政司、律政司和各局、处、署。主要官员由通常居住连续满十五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特别行政区政府行使下列职权:(1)制定并执行政策;(2)管理各项行政事务;(3)办理基本法规定的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的对外事务;(4)编制并提出财政预算、决算;(5)拟定并提出法案、议案、附属法规;(6)委派官员列席立法会并代表政府发言。

特别行政区律政司主管刑事检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

特别行政区政府必须遵守法律,对立法会负责:执行立法会通过并已生效的法律;定期向立法会作施政报告;答复立法会议员的质询;征税和公共开支须经立法会批准。

(三)立法机关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立法会由选举产生。立法会除第一届任期为两年外,每届任期四年。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由年满四十周岁,通常居住连续满二十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会议;(2)决定议程,政府提出的议案须优先列入议程;(3)决定开会时间;(4)在休会期间可召开特别会议;(5)应行政长官的要求召开紧急会议;(6)立法会议事规则所规定的其他职权。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行使下列职权:(1)根据基本法规定并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2)根据政府的提案,审核、通过财政预算;(3)批准税收和公共开支;(4)听取行政长官的施政报告并进行辩论;(5)对政府的工作提出质询;(6)就任何有关公共利益问题进行辩论;(7)同意终审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免;(8)接受居民申诉并作出处理;(9)如立法会全体议员的四分之一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有严重违法或渎职行为而不辞职,经立法会通过进行调查,立法会可委托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负责组成独立的调查委员会,并担任主席。调查委员会负责进行调查,并向立法会提出报告。如该调查委员会认为有足够证据构成上述指控,立法会以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可提出弹劾案,报请中央人民政府决定。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须经行政长官签署、公布,方能生效。

(四)司法机关

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行使审判权。特别行政区设立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他专门法庭。

高等法院设上诉法庭和原讼法庭。特别行政区的终审权属于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终审法院可根据需要邀请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参加审判。特别行政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人员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不受法律追究。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应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三、特别行政区经济制度

特别行政区保持财政独立。特别行政区的财政收入全部用于自身需要,不上缴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不在特别行政区征税。特别行政区实行独立的税收制度。

特别行政区政府自行制定货币金融政策,保障金融企业和金融市场的经营自由,并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特别行政区不实行外汇管制政策。特别行政区实行自由贸易政策,保障货物、无形财产和资本的流动自由。特别行政区为单独的关税地区。

四、特别行政区社会制度

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原有教育制度的基础上,自行制定有关教育的发展和改进的政策,包括教育体制和管理、教学语言、经费分配、考试制度、学位制度和承认学历等政策。社会团体和私人可依法在特别行政区兴办各种教育事业。

各类院校均可保留其自主性并享有学术自由,可继续从特别行政区以外招聘教职员和选用教材。宗教组织所办的学校可继续提供宗教教育,包括开设宗教课程。

特别行政区政府自行制定发展中西医药和促进医疗卫生服务的政策。社会团体和私人可依法提供各种医疗卫生服务。

特别行政区政府自行制定科学技术政策,以法律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成果、专利和发明创造。特别行政区政府自行确定适用于的各类科学、技术标准和规格。

特别行政区政府自行制定文化政策,以法律保护作者在文学艺术创作中所获得的成果和合法权益。

特别行政区政府不限制宗教信仰自由,不干预宗教组织的内部事务,不限制与特别行政区法律没有抵触的宗教活动。宗教组织依法享有财产的取得、使用、处置、继承以及接受资助的权利。财产方面的原有权益仍予保持和保护。

特别行政区政府自行制定体育政策。民间体育团体可依法继续存在和发展。特别行政区政府保持原有的对教育、医疗卫生、文化、艺术、康乐、体育、社会福利、社会工作等方面的民间团体机构的资助政策。

第五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本章详细介绍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宪法对人权的保障。

第一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述

公民通常是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自然人。公民与人民的区别在于,公民是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而人民则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术语,属于集合概念,指的是来自公民群体、参与政治活动的社会人群,这些人群因不同的社会地位分为统治阶层和非统治阶层。在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为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在社会生活中最主要、最基本、最必需的权利。公民权利具有稳定性和排他性,由公民在国家中的法律地位所决定,与公民资格和法律平等地位密不可分,属于不证自明的权利母体。

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应尽的基本责任,由公民在国家中的政治与法律地位所决定。它是法律所规定的公民其他义务的基础。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根本区别在于,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则必须履行。

在我国,民权、人权等概念最早由西方输入。近代中国对公民权利的认识,经历了一个由抽象到具体、由理论到实际、由天赋到法治的逐步深化过程。尽管旧中国宪法创制过程中,也不乏人民民主权利入宪的记载,但实践证明,没有人民当家作主,就没有真正的人民民主权利。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新中国历史上才第一次真正实现了“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保障人民权力成为社会主义宪法的本质特性。

第二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

公民依照宪法规定享有的人身、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基本权益。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

一、平等权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一项基本原则。其基本内涵是,凡我国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也都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任何公民的合法行为,都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违法犯罪行为也都同样地受到法律的制裁;任何公民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二、人身自由

人身自由是公民享有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包括生存权和自由权。

(一)人身自由权

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二)人格尊严

宪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三)住宅不受侵犯

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四)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三、政治权利和自由

包括政治权利和政治自由两方面:

(一)政治权利

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二)政治自由

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四、宗教信仰自由

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五、监督权和求偿权

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六、社会经济权利

包括劳动权、休息权、退休生活保障权、获得物质帮助权、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归侨侨眷权益保护。

(一)劳动权

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二)休息权

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三)退休生活保障权 宪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四)获得物质帮助权

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五)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第四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六)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

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第四十九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七)归侨侨眷权益保护

宪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以案释法】

高校女生依法维护人格尊严

【案情介绍】广东某高校一位女同性恋者白某发现很多心理学教材将同性恋归为性心理障碍,与恋童癖、露阴癖等同属心理疾病,有些教材甚至点明用电击、呕吐等方法治疗同性恋。

据民间公益组织“同城青少年资源中心”2014年8月发布的《中国高校教科书中对同性恋的错误和污名内容及其影响调查报告》显示:包括《变态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等90本2001年后出版的教科书中,有40%的书将同性恋视为病态,有50%的专业书主张将同性恋治疗成为“正常”的异性恋,而心理健康教科书中则有57.14%将同性恋分为真性、假性和精神性。这些研究观点早在上世纪50年代就已被西方学界摒弃,而视其为一种正常的性取向。2001年,中华精神科学会发布第三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已认定同性恋是一种性取向而不属于病态。

白某认为,高校教材公开贬损同性恋无疑是对同性恋群体直接的伤害。作为传道的高校教材,应传播科学、客观的知识,而不是错误的知识。她希望相关教育部门能对贬损同性恋的教材予以纠正与监管。2015年5月14日,她向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寄送挂号信,申请公开其对高校使用教材的监管方式,以及对高校使用错误和不符合国家最新科学标准的教材有哪些监督措施。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应告知申请人,且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在一直未得到任何答复的情况下,白某将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告上法庭。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8月14日受理了这起案件。

【以案释法】出版教材把同性恋认为是病态、是精神病,到底侵犯了同性恋群体什么的权利?有认为是对同性恋群体的一种歧视,歧视涉及区别对待,侵犯的是平等权。把同性恋当作病态,或者精神病,实际上侵犯的是人格权。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出版教材里面的言论明显有违事实,是对同性恋群体客观存在的性取向的不正确认识,而且也违反了宪法第五十一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的规定。此外,国家有关部门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也是本案被法院受理的直接原因之一。

【以案释法】

就业性别歧视违法

【案情介绍】2014年6月24日,应届毕业生郭某在赶集网上看到杭州市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在招聘文案人员,她认为自己的学历以及实习经验符合学校的要求,便在网上提交了简历。等待多天后没有得到任何回复,郭某又浏览了网站的页面,发现招聘页面上写着“限男性”的要求。郭某表示不解,多次向对方咨询,并到学校当面了解,对方坚持只要男性,表示这个岗位不适合女生。郭某认为:“企业拒绝女生的理由太多了,女生们不能再忍气吞声。”为此,郭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11月12日,这起“浙江就业性别歧视第一案”在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宣判,法官认为“被告不对原告是否符合其招聘条件进行审查,而直接以原告为女性,其需招录男性为由拒绝原告应聘,其行为侵犯了原告平等就业的权利,对原告实施了就业歧视”。

【以案释法】在我国,妇女平等就业权利受宪法和法律保护。我国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也作了相关的明文规定。

女性就业遭歧视的现象曾长期存在。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2011年发布的《女大学生就业创业状况调查报告》指出,56.7%的受访女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感到“女生机会更少”,91.9%的受访女大学生感受到用人单位的性别偏见。近年来情况虽有所好转,但仍不容乐观。为此,本案的宣判,对遏制就业性别歧视,具有普遍的宣传教育意义。

【以案释法】

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案情介绍】某村文化站丢失了一台彩色电视机。这台彩电是村党支部书记冯某为了活跃群众文化生活而建议购置的,花了两千多元,不知被谁盗窃走了。本来,自冯某任支书以来,整顿乡里,村风有了很大好转,怎能容忍又发生这样的事呢?冯某在案发次日就向乡派出所报了案。为尽快查个水落石出,他又和村主任召开了党支部及村民委员会会议,决定对全村进行普遍搜查。他们动员乡中学的160名学生,由冯某和村主任带领,挨家挨户地搜查了三百多个村民家庭。冯某为了及早查出彩电的下落,却因不懂法,犯了非法搜查罪,受到了法律制裁。

【以案释法】搜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侦查措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我国刑法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冯某虽身为村党支部书记,但他无权对村民住宅进行搜查。作为村干部,只能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而无权行使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权力。

第三节 公民的基本义务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承担的基本义务包括:

一、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宪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二、遵守宪法法律、尊重社会公德

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宪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四、保卫祖国、抵抗侵略

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五、依法纳税

宪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与公民权利相比,我国宪法对公民义务的规定范围要窄得多,这充分说明社会主义制度下公民权利的广泛性和充分性。值得注意的是,现实生活中,权利义务是密切相关甚至是一体的。根据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上述法定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以及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四节 人权的宪法保障

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在本质上被视作为人权保障书。这其中,既是对已有人权的确认,也有对人权事业进一步发展的价值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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