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建工作意见

2024-09-17

学校党建工作意见(精选9篇)

学校党建工作意见 第1篇

学校暑假期间学校工作安排意见

二 0 一九年暑假即将来临。为了让广大师生渡过一个安全、休闲而又丰富多彩的暑假,根据县教育局的指示精神和我校实际,现将假期前后工作安排如下:

一、假期时间安排

二 0 一九年暑假自七月十五日始至八月三十一日止。八月三十一日学生到校,九月一日正式上课;教师提前一周上班。

二、认真做好期末各项工作

1、学校于七月十三日上午上报以下材料:《教育教学工作总结》、《教师工作考核成绩统计表》、《教师工作考核成绩汇总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情况统计表》、《教师值班轮流表》、《优秀教师、班主任审批表》、优秀教师与班主任事迹材料、师生出勤报表及统计表。各项材料必须规范、详实,相关栏目填写齐全,严肃、规范地做好教师考核工作。

2、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放假前,要针对实际,制定、完善各种安全预案。要集中对广大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有关溺水、旅游事故、防雷电暴雨等方面的防范教育。同时要通过多种途径,强化家长安全意识,增强家庭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能力。要对学校的水、火、电及其它要害部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做到随时检查校舍、围墙、厕所等部位的安全。

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值宿,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保持假期信息渠道畅通。领导无假期,希望妥善安排好串休。教师、领导外出,必须严格履行申报审批程序。

3、安排好花草灌溉、校园阶段性清理和管理工作。

4、举行一次休业典礼仪式。要求学生按时完成作业,注意假期安全,严禁在无成人组织情况下的野游、野浴,并要求学生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禁止围猎、打鸟等一切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禁止进游戏厅、网吧等不宜思想健康的场所,远离赌博和毒品。

三、合理安排假期活动

学校要因地制宜地要求学生参加各种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科技、艺术、体育、社会实践活动和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要积极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广泛开展读书活动。要引导广大学生文明上网,严禁中小学生进入营业性“三厅一室”,杜绝学生接触各种不健康书刊、报刊、音像制品和参与非法组织以及赌博、封建迷信等活动,确保学生身心健康。暑假期间,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营业性“三厅一室”进行专项检查。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假期对教师进行业务培训,重点加强教育教学理论和技能培训、新课程培训。各学校既要支持教师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集中培训,又要立足本校的教育教学实际,抓好校本培训,开展不少于 10 天的校本培训活动。县教育局将在开学前教师上

班期间,组织小学和初中各学科教师进行基础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小学和初中阶段的教材和课程标准),各学校和广大教师要做好准备。

培训期间教师不准外出,不准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各学校要对教师进行专门教育,严格遵守教师行为“七条禁令”,严禁非法举办或参与各类补课班、辅导班。暑假期间,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我校和相关教师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并作为行风评议的重要内容,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开学初工作

1、教师于八月二十七日上班。上班伊始,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组织一次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妥善安排校务分工,教师写好各项计划,提前备出一周的课程,为开学做好充分准备;学生八月三十一日到校,清理班级和校园环境,领取书籍,确保九月一日准时开课。

2、严格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确保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新一年学生入学时要严格查验户口本和少年儿童《计划接种证》,并复印保存。对于没有按照计划接种程序进行免疫接种的儿童,要暂缓入学,待其完成计划接种后,方可入学;户口为蒙古族的学生,必须学习蒙语。

3、开学第一天,要收齐家长通知书或素质报告册,并针对家长提出的意见或建议研究整改措施。学校和教师要做到“三个一”,即举行好第一次升旗仪式,开好第一次主题班会,上好第一节课。

开学第一周为养成教育活动周和安全教育活动周,并举行开学典礼仪式,批阅暑假期间所布置的作业。

**中心学校

学校党建工作意见 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贯彻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市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学校的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和要求,不断扩大办学规模和老年教育的覆盖面,积极营造“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环境,努力夯实全市老年教育事业根基。

二、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

争创市规范化老年学校活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1日-6月10日)

召开会议对争创市规范化老年学校活动作出部署,各镇、处要成立领导小组,紧密联系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措施。

各基层老年学校要对照《市基层老年学校规范化办学评估标准》(以下简称《评估标准》,见附件一),对本单位老年教育尤其是办学情况搞好自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整改的意见和措施进行边整边改。凡达到规范化办学标准和条件的,填写《市基层老年学校规范化建设达标自评表》(以下简称《自评表》,见附件二),报各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三)审核申报阶段(6月21日-7月10日)

对照《评估标准》,各镇、处对所辖的基层老年学校进行初审,要严格把关,形成初审意见,并填写《市基层老年学校规范化建设达标申报表》(见附件三)一式三份,连同相应的《自评表》,报市委老干部局审批(附电子版)。

(四)检查验收阶段(7月11日-8月31日)

市委老干部局组成检查验收组,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观摩等形式,对各镇、处提报的基层老年学校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搞好达标单位经验交流,同时优中选优向市委老干部局进行推荐,并做好迎接市检查验收组的考核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基层老年学校规范化建设活动,为更多的老年人创造老有所学的良好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为了切实加强争创市基层规范化老年学校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委老干部局成立领导小组。各镇、处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基层老年学校规范化建设的领导,多在“规范”上做文章,要成立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抓好对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

(二)加快场所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各镇、处要把争创市规范化老年学校活动作为本老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按照时间进度精心组织,严格把好质量关,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同时,加大整合和规范力度,自觉加大投入,进一步改善基层老年学校的办学条件,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三)完善长效机制,提高办学水平。要以此次争创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校舍建设、师资队伍和规范化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力争在3至5年时间,使我市90%的基层老年学校“达标”,有效地推动全市老年教育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

学校党建工作意见 第3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 (教委) 、卫生厅 (局)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卫生局, 部属各高等学校:

烟草可以导致多种疾病, 甚至可以因加重疾病而死亡, 已经成为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全球性公共卫生问题之一。控制吸烟、预防疾病已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烟草控制工作, 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并经全国人大批准于2006年1月9日正式予以实施生效。为保护我国青少年免遭烟草的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为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要求, 使青少年远离烟草危害, 现就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 (含专门面向未成年人的校外活动场所) 控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 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认真履行控烟职责

烟草烟雾中有4 000多种化学物质, 包含许多有毒有害物质, 其中有40多种物质具有致癌性且烟草中的尼古丁具有极强的成瘾性, 一旦吸烟成瘾, 很难摆脱。目前, 我国吸烟人数超过3亿, 遭受被动吸烟危害的人数高达5.4亿, 其中15岁以下儿童有1.8亿, 每年约有100万人死于吸烟导致的疾病。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控烟的重要性、必要性, 增强做好控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控烟工作的组织领导, 将控烟工作纳入当地教育、卫生工作规划, 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计划, 制订具体的实施计划和工作目标, 将责任落实到人, 把创建无烟校园与建设文明校园、优化育人环境、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人才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 常抓不懈。

二、明确职责, 积极配合, 共同推进学校控烟工作

学校控烟工作既是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 也是公共卫生的重要内容, 教育、卫生等部门必须齐抓共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协调, 结合当地实际, 研究制定本地学校控烟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推进方案。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活动, 为学校控烟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 共同推进创建无烟学校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国家和当地控烟工作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 结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 认真开展各项控烟工作。

三、加强宣传, 健全制度, 努力创建无烟学校

(1) 加强控烟宣传教育。

各级各类学校应将控烟宣传教育纳入学校健康教育计划, 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会、同伴教育、知识竞赛、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师生传授烟草危害、不尝试吸烟、劝阻他人吸烟、拒绝吸二手烟等控烟核心知识和技能。要充分利用每年的5月31日世界无烟日, 集中开展控烟主题宣传活动, 强化学生的控烟知识、态度和行为, 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和习惯。要通过“小手拉大手”等形式, 学生向家长宣传控烟知识, 劝阻家人不吸烟和避免被动吸烟。

(2) 发挥教师控烟的表率作用。

教师在学校的禁烟活动中应以身作则、带头戒烟, 通过自身的戒烟, 教育、带动学生自觉抵制烟草的诱惑。教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 并做到相互之间不敬烟, 不劝烟, 发现学生吸烟, 及时劝阻和教育。学校应积极倡导和帮助吸烟的教职员工戒烟, 摒弃不健康的生活方式。

(3) 建立健全控烟制度。

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室内及校园应全面禁烟, 高等学校教学区、办公区、图书馆等场所室内应全面禁烟。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内主要区域应设置醒目的禁烟标志, 校园内不得张贴或设置烟草广告或变相烟草广告并禁止出售烟草制品。

四、加强督导检查, 努力实现无烟学校工作目标

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施的几点意见 第4篇

关键词:学校教学工作 学校管理 考核奖励机制

一、做好常规教学管理与教研活动计划的落实

全面实施“吉林省义务教育新课程计划”,开全学科,开足课时,做到常规教学严格按照课程表上课,做到表课一致,保证所有学科都能正常开展。保证教学时间,保证学生的学习和每日至少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认真落实《吉林省义务教育教学常规》,进一步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打造学校高效的课堂、精细的管理。深入开展以“校级公开课”“双三课”和“教学开放日”等活动为载体的“课堂教学研讨”活动。活动中把“集体备课”“双三课”和“推荐骨干教师”三项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备好课,讲好课,评好课,选准人”。第一,各教研组要按照学校各项工作总体计划的安排和要求,以开展教研活动为主要内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教研组工作计划”。第二,学校通过严格的检查措施,保证全校的教研活动顺利有效地开展起来。以教研组为单位,由教研组长组织,学科业务领导参与检查指导。学期初教研组做出具体的活动安排,做到“五个明确”,即明确教研活动的任务,明确教研活动的目的,明确教研活动的时间,明确承担教研活动的教师,明确开展教研活动的方法。强化教研组长职责,要求各教研组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学校月重点工作安排表”的有关安排,每周一填写一份“教研组下一周的教研活动安排表”,并按时组织进行。通过三项活动的密切结合,来实现“实践、发现、研究、解决课本和课堂教学教学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的目的,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认真落实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各项要求,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各种学习和培训,实行“上级培训”“校本培训”和“教师自培”三结合的办法,以学习“新课程、新理念、新技术”为主要内容,有计划地对教师进行培训,“工学”兼职。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教师培训计划》和《校本培训计划》,做到任务具体,目标明确,时间明确,责任到人,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组织教师参加省、市、县级和外地名校对新课程教学研究活动的学习。及时安排教师进行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能力的训练、学习和培训。认真研究和实践校本培训行之有效的方法,做到有计划、有组织地对教师进行校本培训。为实现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学校加强教师专业发展的培训,努力做好“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训工作,打造出更多的省市级名师和学科带头人,并充分发挥其在教育教学中的引领与辐射作用。选出专业知识水平高,业务能力强,肯学习,爱钻研、善总结的中青年教师作为上级业务部门的培训对象,并根据上级的培养条件向上推荐骨干教师进行培训。组织“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对普通教师进行“一帮一”的培训活动,要求优秀的教师制定详实的带徒计划,对所帮助的青年教师的培养与提高写出具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真正达到一人发展全员提高的引领作用。

二、加强学校管理,为学校教育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学校要加强在校学生的管理,特别是住宿生的管理。学校在抓好课堂教学的同时,还要提高课余辅导质量,确保学生在校安全健康的生活、愉快地学习。教师要针对学生的学习实际合理地安排辅导时间和辅导学科,对不同的学生提出不同的要求,并加强过程管理,严肃学生纪律,及时地对学生进行检查和调查,及时地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努力使学生的食宿满意,学生成绩得到明显提高。做好防控流失生工作,提高適龄少年的入学率和在校生的巩固率。处于初中阶段的学生,由于特殊的生理时期与心理特点,致使这个阶段的学生情绪波动性很大,处于叛逆期的学生,更需要家长与教师与其进行沟通。因此,教师要利用学期初的有利时机,对流失生进行集中多次家访,注重实效。实行防控流失生的单项奖惩政策。实行防控流失生责任制,提高在校生的巩固率。学年初召开家长会。开展创建无流失生班级活动,实行专项表彰奖励制度,力争把流失率降为0。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创建“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校园环境。利用板报,学习园地、班会、集会对学生进行交通、劳动、饮食、防冻、取暖安全教育和环保、国防、道德及法制教育,利用重大节日开展读书征文活动,组织参加青少年科技艺术大赛。

建立组织,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及时、高效、优质地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学校的“月份重点工作安排表”,将“教育局年度工作要点”“进修学校年度工作要点”“教育局年度目标管理督导评估实施细则”及局长的讲话等文件和会议精神按时逐一列入,提前打印下发到学校各室各组,以保证及时落实和完成。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并及时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实行过程管理和效益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制定印发“月份学校重点工作安排表”“日常工作计划表”“月份领导工作汇报表”等计划检查表格,实行月安排、月检查、月汇报、月通报制度等运行过程督导措施,促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奖励机制,提高教师的工作热情

学校安全工作整改意见 第5篇

2008----2009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针对区教育局给我校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我校结合上级的有关要求,近日,进行了一次细致详实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整改情况如下:

一、在区教育局对我校的安全检查中,发现1号教室墙体有多处斜裂,并提出了宝贵意见,为此,我们请来一名建筑专家,清除了裂处墙皮并进行观察,结果发现墙砖没有发生错移或破裂现象,经专家建议我们重新抹灰观察使用,一有新的情况我们就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以防不测。

二、由于新建学校时安装的是钢窗,虽年年进行加固维修,但因质量不过关,现已发现钢窗锈蚀严重,以至于有些玻璃都无法安装,给学生带来潜在的安全隐患,这一问题难度大,影响面广,敬请上级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三、学校所有院墙墙体采取间隔加固处理,墙体较为牢固,但部分墙皮出现脱落现象,我们打算暑假期间与联村协商进行加固维修。

四、学校原车棚由于棚架不够牢固,所以我们及时对铁架进行加重焊接,将铁架焊接为一体,以保证车棚不出现任何问题。

五、我校所有厕所建造合理,结构坚固,在近期安全自查中,发现有几片烂瓦,我们进行了及时更换,因而我校厕所属安全建筑。

六、针对区局领导给我校提出的室内布线较乱这一现象,利用端午节假期,我校对所有线路、灯口、电插座、电插头、电器及保险设备进行了细致周密的检查整改,对老化电源线、松动电源插座、插头进行及时更换,将所有电源插头均设在学生触摸不到的地方,以保证学生的安全。

七、我校活动场地偏小、体育器械数量不足,结合这一特点,为做到与学生年龄特点相适应,体育老师和体育设备管理人员合理划分活动场地并设置警戒标志,根据具体情况规定运动秩序和规则,对于场地和器械经常检查维护并及时修理,及时消除隐患。

八、为了对突发性火灾的控制和有效遏制,我校又新增两只干粉灭火器,装配在微机室和图书室,并且定期检查灭火器的灭火功能,通过培训使每一个教师能正确使用灭火器。

学校团队衔接工作意见 第6篇

学校坚持科学发展观,本着“队为主体,团为核心,团队共兴”的指导思想,把“加强初中少先队工作,探索团队衔接一体化”作为团队衔接工作的重中之重,就团队衔接工作的发展思路、组织结构、保障体制、目标体系等一系列问题广泛开展调研,积极探索新途径、新方法,达到团校一体,团队共兴。

一、建立“初中团队领导一体化”工作班子,职责明确

团队衔接需要重点解决中学少先队组织建设问题,其中尤以队伍建设为紧迫。学校团委书记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担负起团队的建设、团队员的教育管理责任。初中学生团支部、团小组的干部(团支部书记、委员、团小组长)兼任少先队的干部(大中小队长或小辅导员),要担负起领导团与队的双重责任。

二、建立“校队一体”工作体制,团队共兴

学校充分重视、发挥少先队组织的主体作用,让少先队教育真正成为学校整体建设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少先队组织则努力当好学校教育的助手,自下而上自觉、主动地配合学校建设和教育改革,推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全体初中生展现自我,发展自我,成就自我。“校队一体”工作机制就是要站在全局的角度,把少先队工作融入共青团,融入学校工作之中,通过校、团、队三结合,形成共同优势,达到共同目的。

(一)学校重视少先队工作,加大扶持力度

⒈学校把少先队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把少先队基础建设纳入学校整体规划;把对少先队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纳入行政管理体系。

⒉把配齐、加强大中队辅导员工作纳入教师队伍的整体建设,选拔、配备了优秀的青年教师担任学校团队辅导员,并按国家教育部和团中央的有关文件、政策认真落实;建立一定的培养、培训制度,帮助团队辅导员学习教育理论和辅导技术,不断提高对团队工作的认识,提高思想业务素质,增强光荣感、使命感,发扬敬业、民主、科学、创新精神。

⒊指导班主任增强团队辅导员的角色意识,促进其以队员为教育核心,多一点尊重、多一点启发,多一点合作与辅导;促使其在工作中做到班团队结合,指导团队委会建设,支持中小队创造性开展活动,1

发挥少先队组织优势,从而促进班集体形成,发挥重要的建设作用;督促其主动掌握初中少先队一体化、自动化、少年化、民主化的指导原则,避免远离、吞没少先队或者班队分家。

(二)少先队主动支持学校建设,提高主人意识

⒈少先队主动支持学校建设,提高主人意识。少先队组织在学校中以素质教育为主要任务,以能力训练为工作重点,以实践活动为主要的工作方式与途径,是学校建设的重要力量。

⒉少先队大力推进奖章活动。这是一项配合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科目化、主体化、实践化的标志性活动,它有明确的目标,有可操作的训练规程,有具有激励作用的评估措施,根据年龄的不同具有⒊少先队主动配合德育工作,形成学校教育的两翼:通过队集体的力量传承优秀文化传统和光荣的革命精神;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丰富学校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推动后进生的转变工作;为学校稳定长期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活力。

⑴强队建团。建立、健全少先队组织,以少年团校为依托,强化队员意识,激发爱队、爱团情感;强调队干部建设和推优入团衔接工作,通过队员民主推荐、民主评议产生的队干部、队骨干,送入团校学习,并逐步向团员发展。

⑵强团带队。经过团校培训,发展入团的队员继续保留队籍,留队带队,成为一名光荣的“团队员”,肩负起团结和教育其他队员的责任,并充分发挥他们在队内的核心示范和带领作用。在全校构筑起“队为主体,团为核心”的组织体系,形成团队自然衔接、相互交融的强大合力。

⑶校队一体。学校设立“团队办”,增设一名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年轻教师为团委副书记兼大队辅导员。“团队办”直接向校长室(党支部)负责,策划、指挥全校团队工作,全面负担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⑷班、团、队共进。发挥队的组织优势,全面促进班集体建设。除初一设联合团支部外,初

二、初三每班还设团支部,通过民主评选确定支委、中队委,团支书、中队长二位一体。支委、中队委可交叉任职,班、团、队溶于一体,班、团、队共存共进共发展。

三、建立“阶段性团队衔接一体化”目标体系,科学发展(一)初一阶段以少年团校为突破口,架设桥梁 ⒈建立少年团校,搭设团队衔接的平台

以“中学生团校”为团队衔接工作突破口,使团校成为团队衔接 2

工作的平台和桥梁。

中学团校组织由学校团委组织建立,聘请学校有关的负责人、教师担任团校的辅导员,根据团校教学内容和要求,建立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团校应该成立班委会,下设班长、副班长、组长等各级班委,负责团校培训班的业余管理。学生进入团校要先写好申请,经班主任推荐,校团委批准,在填表后参加开学典礼进行学习。团校通过提问、测验、反馈等决定该学员能否结业。不定期地召开教学经验交流会,让教师、学员写心得体会,总结经验,从正反两方面提高教学效果。这样,管理的正规化、制度的规范化、组织的系统化、教学的科学化,为青少年团校的巩固与发展起到了保证作用。

⒉推优入团为优秀的少先队员打开大门

推荐优秀少先队员做共青团组织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入团”)工作,是跨世纪青年人才工程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新时期进一步加强共青团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活跃中学少先队组织的主要抓手。为了切实做好“推优入团”工作,我们制定出“推优入团”工作细则。

⑴实施“推优人团”工作的具体操作环节:分为培养、考察、推优、发展四个环节。建立健全中学生团校的组织机制,对初中一年级少先队员进行系统的团前教育,为“推优”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重点培养、考察要求入团的少先队员,积极稳妥地进行“逐级推优”工作;由团委委派团支部做好发展工作,帮助他们建立团支部;加强团后教育,充分发挥佩戴红领巾的共青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⑵制定“推优人团”的推荐条件:少先队组织向团组织推荐的发展对象,包括中学少先队优秀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三好学生、雏鹰行动积极分子、学雷锋标兵等。其思想道德品质优秀、学习成绩良好、工作表现积极、热切向往共青团、能起一定模范带头作用,获得多枚雏鹰达标奖章;年满十三周岁。

⑶推荐“推优人团”人选的步骤:以少先队中队为单位进行,由少先队中队委员会讨论,提出推荐对象,填写推荐表,报大队委员会;由少先队大队委员会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后,签署意见向团组织推荐。

⑷推荐发展对象的中队委员会会议的程序一般是: ①推荐对象汇报个人简历、学习及工作情况,谈对团组织的认识,表达入团的愿望及动机。

②推荐对象的培养联系人报告推荐对象的情况及自己的意见。③听取队员、辅导员对推荐对象的意见。

④中队委员会报告对推荐对象的审议意见。⑤与会队委就推荐对象能否推荐入团进行讨论。

⑥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计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中队委员会讨论两个以上少先队员作团的发展对象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⑦大队委员会对中队委员会上报的推荐材料,要召开大队委员会会议,集体审议,表决决定。审议的主要内容是:推荐对象是否符合团的发展对象的条件,推荐手续是否完备等。审批意见要填写在《推荐表》上,并通知其队委员会。

(二)初二阶段以团的制度建设为重点,推进团建

⒈团课制度是打好青少年爱队、爱团、爱党、爱社会主义基础的保障。根据《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的规定,少先队员为6周岁到14周岁,因此中学在爱队教育的同时,需要逐渐加强爱团、爱党、爱社会主义的教育。团课的基本内容包括团的基础知识教育和团的思想政治教育。团的基础知识主要是进行团章、团史和团的优良传统的教育,使学生了解团的光荣历史和光荣传统,了解团的性质、任务、团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团的组织纪律,增强参加学习的少先队员或团员对团的光荣感和责任感,确立团员意识。团的思想政治教育主要以“五爱”教育为基础,与民主法制教育、国情和形式政策教育、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相结合,与共产主义理想教育相衔接,为学生打下良好的思想政治基础。在此基础上,引导他们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

⒉联合团支部制度是做好支部初期建设工作的重要措施

推优入团工作完成后,初二各中队都将出现1或2名优秀的带着红领巾入团的同学,但是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三人以上,才能建立团支部,可是这一时期,每个班的团员人数均不足三人,无法建立每个班自己的团支部,但是年级中总的团员数已在三人以上,因此这一特殊时期,可在年级中由推优入团的团员组建联合团支部。并通过民主评议,推选出联合支部的书记,每班推优入团的同学都要根据自身特长担任支委,与校团委老师、支部书记一起开展联合支部的工作,形成班中团、队共存,支委、中队委,团支书、中队长可交叉任职,班、团、队的一体化局面。从而更有效地发挥团组织在少先队员中的凝聚力和感召力,更好地发挥全团带队的作用。

⒊团干部培训制度是团干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制定了《新团干部培训与聘任工作方案》。方案共分为五个部分,新上任的团干部必须通过前四部分的学习和考核,才能最终取得校团委颁发的聘任书,光荣上岗。第一部分:学习阶段(为期一周)。团委 4

为所有由班级推选的新团干部配发《团章》,团干部必须重新温习《团章》,熟练掌握《团章》的内容,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第二部分:讲座阶段(1-2次)。由校团委书记为全体新团干部开办讲座,讲解共青团组织的主要工作与活动,如团员发展、宣誓工作;青年志愿者活动;党校教育等,帮助团干部了解业务知识。第三部分:交流阶段(1次)。请一些工作成绩突出的老团干部介绍工作经验,交流工作心得和体会。第四部分:考核阶段。在以上三个阶段学习的基础上,对团干部进行笔试考核。(总分100分,80分以上者为合格,不合格的要进行补考)第五部分:颁发校团委团支部书记聘任书。

⒋多辅导员制度是在当前教师聘任制度下的一种必要补充

班主任既担任中队辅导员、同时也是各团支部的政治辅导员。此外,聘请高年级优秀团干部任低年级团支部的第二辅导员,还可以聘请社会热心人士、家长等为校外辅导员,根据各项工作和活动的需要加以选择,力图形成社会、家长、学校、学生四维一体的团队衔接工作体系。

(三)初三阶段在加强团课的基础上开始党课,逐渐成熟 ⒈活动基地的转接传承着团队文化

一般每个支部都有自己的校内校外活动基地,形成了各自的文化底蕴。在开学后不久由初三的团干部带领初一少先队员到本支部的活动基地进行交接,这样既保证了基地的持久性和连贯性又体现了团与队在活动上的承接和指导。

⒉高级团课逐渐普及

高级团课在面向所有初三年级学生的同时如何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需求成为关键,提倡面向全体,多层次,分部分开展。团课学员既包括积极要求入团的青年学生,同时也包括已经加入团组织并且积极向上的青年团员学生。团课的内容要包括对于积极要求加入共青团的青年学生,对他们开展更为深入的团的理论教育,促使他们了解共青团、热爱共青团、积极要求加入共青团;团课的内容还要包括对于已经入团的青年团员进行团的理论知识的再教育,强化团员意识,为共青团增光填彩,另外对部分非常优秀的共青团员进行基本的党的理论知识的教育,让他们初步明确自己的奋斗目标努力方向,并且学习初步的党的理论知识,为将来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党校打好基础。

⒊初三年级上好人生第一课

做为义务教育阶段的结束,组织好毕业典礼,上好人生第一课。初三年级的结束意味着义务教育阶段的结束,学生要开始选择自己今 5

后的人生之路。在这个关键的时刻,如果能够加强对学生人生观、世界观的教育,使他们头脑中形成清晰明确的发展概念将对他们今后的发展产生非常重要的作用。对学生的教育尽管已经贯穿了整个义务教育阶段,但是所谓“画龙点睛”的一笔还是要靠初三年级阶段,特别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毕业仪式。在这个仪式上不仅要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总结,更要对学生的思想情况进行总结,并且对他们提出更高的要求--对于党组织的追求。要求在仪式上悬挂“三旗”--队旗、团旗、党旗,并且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对学生进行教育。

无论是少先队员还是共青团员,都是国家的希望,都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做好团队衔接,不仅是团队组织的重要任务,也是学校建设的重要内容。学校党政要高度重视,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学校教师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7篇

1、学校管理方面的2、对教师教育教学方面的

3、对班级管理方面的

4、对学校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方面的

___ 学校教师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学校管理方面的2、对教师教育教学方面的

3、对班级管理方面的

学校党建工作意见 第8篇

为加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防范秋季开学后甲型H1N1流感在学校内的暴发流行, 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机制 (或防控指挥部) 的领导下, 加强沟通和配合, 共同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之间、各教育机构和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必须指定具体联系人, 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二、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建立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 由一把手校 (园) 长负总责, 并按照《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 (试行) 》和本工作意见要求, 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落实到学校具体部门、落实到每个班级。

三、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应结合实际, 在当地卫生部门指导下, 制定本校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 并根据工作方案, 加强教职员工培训, 使学校每个教职员工都明确各自职责, 知晓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熟悉防控工作程序。

四、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学前, 应切实做好各项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

(一) 及时通知家长和学生, 要求主动向学校报告学生开学前一周内有无出现流感样症状 (如发热、咳嗽、咽痛等) 、有无与流感样病人接触史以及外出旅行史等相关情况。

1.对开学前一周内出现流感样症状的学生, 应劝其及时就医, 病愈后复课。

2.对与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学生, 要按照当地卫生部门的要求, 完成规定期限的医学隔离观察。对与流感样病人有密切接触史的学生, 应劝其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学生隔离医学观察期结束后, 如未出现发热、咳嗽等流感样症状, 则可以正常到学校上课;如果一旦出现上述症状, 则应到医疗机构就诊或采取居家隔离治疗。

3.对有赴疫情影响严重地区旅游史的学生参照本意见第五条第 (五) 项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二) 及时通知并指导学生 (特别是高校学生) , 做好返校途中的个人卫生防护。

(三) 各学校、托幼机构应配合当地卫生部门或在卫生部门的具体指导下, 开展对本校教职工, 尤其是对校医甲型H1N1流感防控能力的培训工作, 提高其对晨检、因病缺勤登记在防控疫情中重要作用的认识, 增强其对甲型H1N1流感的认知、发现和报告等能力。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要联合开展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培训工作的督导。

(四) 甲型H1N1流感疫情严重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当地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或防控指挥部) 组织专家综合评估后所提出的防控意见, 布置本行政内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合理错开开学时间。必要时, 可推迟开学时间。

五、学校、托幼机构开学后, 应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监测和防控工作。主要包括:

(一) 把有关甲型H1N1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知识的健康教育作为开学后的第一堂课, 增强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争取学生积极配合学校防控措施落实。特别要教育学生尽量避免到校内、外人群聚集性场所, 注意日常个人卫生,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异常症状, 应及时报告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

(二) 每日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工开展晨检, 仔细询问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一旦发现流感样症状的学生或教职工, 要立即按当地有关规定, 要求其进行进一步诊治, 其间不得返校参加正常教学等活动。

(三) 指定专人每日负责学生和教职员工因病缺勤登记和随访工作。一旦出现学生、教职工因病缺勤, 应及时了解缺勤原因, 如与甲型H1N1流感有关, 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

(四) 学生和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 须及时在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到校医院或学校所在地医疗机构就诊。学校 (特别是高校) 应提供必要条件, 对该学生和其密切接触者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五) 学校、托幼机构开学一周内, 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 应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基础上, 重点强化以下防控措施:

1.各普通高等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可要求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学生提前一周到校并实施一周的在校医学观察。

2.避免举办大型集会活动, 尤其是室内大型聚集性活动。开学典礼可安排在室外操场进行, 或以视频、分年级、分班的形式进行。

3.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内学校尽可能避免大班授课, 合理安排小班上课。

4.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普通高等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 开学后一周内尽可能避免到人群聚集的场所, 并做好自我健康状况观察。

5.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学校, 可根据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意见, 并在当地卫生部门指导下, 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性服用中药措施。

六、加强学生军训期间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一) 各参训学校及施训单位要按照《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 (试行) 》和本工作意见要求, 结合学生军训的实际情况, 制定相应的防控工作预案。

(二) 参训学校及施训单位要配备随训医务人员, 并落实甲型H1N1流感疫情信息报告人, 严密监测学生健康状况, 一旦发现流感样疫情, 要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三) 在学生军训开始前, 参训学校应以班为单位详细了解全体学生的健康状况, 测量受训学生的体温, 如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的, 不得前往参加军训。

(四) 施训单位要为受训学生提供整洁、通风的住宿条件, 合理安排每间宿舍的入住密度, 经常开窗通风。做到科学施训, 劳逸结合, 适当调整每日军事技能训练的作息时间、科目和训练强度, 保证每一名受训学生的身体健康。

(五) 以班为单位, 指定一名学生为卫生员, 每天两次对班内成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随训医务人员要具体督促落实每日晨午检工作, 对学生晨午检日志进行检查, 对缺勤的师生和帮训官兵逐一进行登记, 并查明缺勤的原因。

(六) 在军训基地施训的, 要对学生采取封闭式管理, 受训学生不得随意出入军训基地, 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军训基地, 确有需要进入的, 必须经医务人员测量体温, 体温正常并进行严格登记后方可进入, 严防甲型H 1N 1流感疫情输入。

(七) 对患有流感样症状的师生和帮训官兵要督促其及时就医, 并按医嘱进行医学观察。遇有确诊病例的, 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实施对相关场所实施消毒、对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 必要时可以提前结束军训。

七、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及时通报和措施联动机制。

(一) 各学校、托幼机构一旦发现甲型H 1N 1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 应立即按《学校甲型H 1N 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 (试行) 》要求, 依据相关预案和工作方案, 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并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疫情处置的各项工作。

(二) 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本行政区域内甲型H 1N 1流感疫情。医疗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一旦发现学生甲型H 1N 1流感病例, 要立即将相关信息通报患病学生所在学校, 并指导学校采取有关应急防控措施。

八、积极开展与社会媒体及家长的风险沟通工作。

(一) 各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应积极配合当地甲型H 1N 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或防控指挥部) 做好媒体沟通工作, 教育群众甲型H 1N 1流感可防可治, 特别是在需要错开开学时间或推迟开学时间的地区, 要避免因开学时间调整引起社会混乱。

(二) 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 积极争取学生家长支持, 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日常健康观察。一旦学生出现异常情况, 应及时就医, 并向学校报告。

九、加强学校、托幼机构环境卫生管理, 尤其应加强并指定专人负责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学习生活场所的通风换气及日常环境消毒工作。在校园内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清扫保洁, 消除卫生死角, 防范甲型H 1N 1流感和季节性流感等传染病在校园内的传播与流行。

十、为降低因罹患季节性流感及出现并发症的风险, 同时减少甲型H 1N 1病毒与季节性流感病毒的混合感染,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 应在加大宣传的同时, 按照卫生部2005年发布的《中国流行性感冒预防接种指导意见》, 9月份开始组织开展学生季节性流感疫苗接种。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卫生部有关指导意见, 结合当地疫情形势和专家评估意见, 会同教育行政部门适时组织开展甲型H 1N 1流感疫苗的免疫接种工作。

十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联合对辖区内每所学校、托幼机构的甲型H 1N 1防控准备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同时,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 及时提供甲型H 1N 1流感防控所必须的物质、经费和技术。

十二、本工作意见各地最迟于2009年8月21日开始组织实施。

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

学校党建工作意见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义务教育公益性、公平性和普惠性,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完善招生制度设计,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机会。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学生,入学年龄可放宽到7周岁。

(二)就近免试原则。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

(二)对口入学原则。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依据户籍在对口学校就读。

(四)规范公平原则。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择校乱收费。建立和完善招生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实行“阳光招生”。

三、招生办法

(一)本市户籍学生入学

凡户籍在我市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口小学、初巾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时,由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居住地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就读学校报名登记: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住(租)房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等有关材料。

3.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三)残疾儿童入学

公办学校需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牛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其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依法实施缓、免学,学校力所能及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四)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按照核定备案的办学规模,合理安排当年的招生计划。民办学校(不含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未达到“五独立”条件的民办学校)招生方案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支持其适度提前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可采取电脑派位、面谈等方式招收新生。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控制办学规模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规模。加快城市开发区配套学校建设,防止盲目撤校并点,保证学生就近入学需要。逐步消除“大班额”,严格控制“超大班额”,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

(二)合理划定招生片区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招生片区。片区划定后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审慎论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人口密集、学位紧张、入学矛盾突出的城区初中,可采取多校划片、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农村地区学校可跨镇(乡)、行政村划定招生范围,以方便学生入学。

(三)规范招生程序和时间

1.发布招生信息。2014年5月底前,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布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发布入学登记通告。

2.报名并审核材料。2014年6月20日起,公办小学开始报名审核,公办初中待本区县(自治县)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报名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四)妥善解决招生中的特殊问题

1.为确保招生稳定,少数实行推优、保送、特长入学的初中,今年可沿用过去推优、保送、特长入学办法招生,但必须提前做好2015年免试划片入学的招生方案、政策宣传和其他准备工作。按照教育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停止招收推优生、保送生和特长生。没有推优、保送、特长入学方式的区县(自治县)和学校,不得再增设该方式。

2.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3.跨区县(自治县)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也可按照相关政策在毕业学校所在地申请就读初中。

4.现役军人、华侨、援藏干部、烈士、港澳台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学。

5.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6.在招生入学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政策妥善解决。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应当在本学区范围内就学的学生和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

(五)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指导、监督和检查。要完善方案、制定预案,注重舆情搜集,加强招生研判,做好民意预判,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各种突发情况,按照预案妥善处理。要严肃招生纪律,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坚决执行“五不准”:即不准提前招生、不准擅自跨范围招生、不准举办重点班和实验班、不准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编班挂钩的考试和测试、不准择校乱收费。对违反规定乱招生、乱收费的学校和个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时统计掌握招生情况。各区县(自治县)教育部门、市教委直属学校招生方案电子稿于5月31日前传市教委基础教育处,招生报名完成情况于7月20日传市教委基础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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