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制度

2024-08-15

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制度(精选13篇)

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制度 第1篇

为加强我园经费管理的综合性、有效性、严肃性和可控性,更好地贯彻“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保证幼儿园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预算法》和《会计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要考虑幼儿园事业发展和建设的需要,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在确保人员工资和正常运行开支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事业的发展支出。

二、预算的编制和审批程序

1、根据幼儿园总体发展目标和实际情况,提出下一年度所需各项费用开支的性质、用途和金额,使用的专项资金应按进度分年度提出计划。

2、幼儿园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提出的下年度事业经费支出预算,综合考虑增减变动因素,提出下年度收支预算建议数。

3、园长行政办公会议审议预算方案,报幼儿园教代会通过。

三、预算编制方法。

幼儿园经费预算要根据财力实现的可能性,参照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并结合幼儿园事业发展需要进行编制。在编制时要根据情况制定各项经费的预算定额,使幼儿园经费预算有据可依,防止预算编制的随意性,做到预算安排公正、合理、切合实际。幼儿园的收入及支出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预算。

四、预算的执行和调整。

1、预算的执行。预算执行包括收入预算的执行、支出预算的执行和预算平衡三个部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既要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帐,又要合理安排支出,实现年度预算收支平衡。幼儿园的收入必须全部入帐,纳入幼儿园预算统一管理,绝对不允许私设“小金库”。

2、预算的调整。为保证幼儿园预算的良好执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说明具体原因,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再作调整。

五、其他事项

1、固定资产购置必须列入年度支出预算方可安排购置。购置固定资产需专人管理,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按政府采购流程规范操作,实施采购,需自行采购的,货比三家、综合考察。

2、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预算一经批准,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幼儿园的预算内外经费均纳入幼儿园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经费收支实行审批制度。

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制度 第2篇

办公费:203222.80元

务工费:105263.00元

奖金:29005.00元

差旅费:16719.00元

培训费:30208.00元

购置费:109300.00元

维修费:34171.00元

招待费:9432.00元

交通费:6542.00元

其他支出:46104.70元(含校方责任险)电费:59066.19元

试卷费:7900,.00元

教师用书:15159.58元

福利费:12900.00元

水费:7200.00元

学生体检费:3864.00元

电表费:88400.00元

合计:786536.47元

收入:

上学期:394100元

下学期:407360元

事业结余:16602元

计818062元

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制度 第3篇

一、概述中小学校公用经费预算管理

(一) 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概念

中小学公用经费指中小学校开展各项教学活动和进行日常开支活动时所产生的具有公用性质的费用, 包括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业务招待费和其他费用六大类。

(二) 进行中小学校公用经费预算管理的必要性

中小学校公用经费预算管理是由预算编制、审核、汇总、调整等过程组成的。中小学校公用经费预算管理是学校根据教学发展任务和计划编制的, 它反映中小学对公用经费的需求, 是教育部门和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一, 完善中小学公用经费预算管理, 有助于规范教育部和学校内部的经费管理工作, 从而提高公用经费使用率。预算本身的法制性要求学校的收支必须严格按照审议通过的预算所规定的金额和时间执行, 从而减少了随意使用经费现象, 增强中小学公用经费开支的透明度, 从根本上提高中小学公用经费使用的效率。

第二, 完善中小学公用经费预算管理, 符合学校增强理财观念与能力的目标。中小学校作为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基本单位, 在经费预算管理体系中的地位十分重要。只有加强中小学的公用预算管理工作, 才能保证经费的使用更加合理科学。

第三, 完善中小学公用经费预算管理, 有助于规范政府行为从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确保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来源。预算的法制性表明国家以法律法规形式明确政府保障中小学公用经费的责任, 对中小学公用经费进行预算管理, 明确数额;其次, 预算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性, 使得政府部门在管理预算过程中的各项行为处于公众的广泛监督之下, 从而使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的来源得到保障, 确保中小学校健康持久地发展。

二、中小学校公用经费预算管理问题分析

近年来, 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深入发展, 教育事业经费的投入逐年增加。但是, 中小学校公用经费预算紧缺的情况仍然大量存在。主要原因是学校管理者编制公用经费预算管理粗线条, 没有统筹好全局, 对经费缺乏科学的安排。其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管理制度滞后

预算管理制度不健全, 明显落后于其发展的要求。预算缺乏刚性约束, 导致了许多学校在实际工作中并不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随意提高发放标准、扩大支出范围, 原则得不到落实。认为学校领导能够随意为学校账上的钱做主, 预算管理松懈, 漏洞百出, 编制的预算只停留在表面形式没有发挥实际作用, 形同虚设。在部分中小学校中, 由于缺乏完整的预算控制体系, 导致了经费的收支缺乏筹划与控制, 使用混乱不堪, 不利于经费预算执行进度的考核。

(二) 编制方法不科学

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方法不科学。尽管学校预算一直声明要采用“零基预算”法, 但在实际生活中, 很难做到在“零基”的基础上进行工作审核, 因为无法准确确定“定额”。科学合理的“定额”应该根据办学的全年成本来进行估测, 但是我国的“定额”常常是根据往年的数据规律分析估测而来的, 这样的“定额”完全依靠经验, 而并非科学合理, 已经脱离了“零基预算”的原则。再加上部分学校领导对经费预算管理的误区, 认为如何处理经费是校领导的事, 不主张多此一举进行预算, 导致了经费运作随意, 支出盲目, 其浪费、不科学使用的现象层出不穷。

(三) 预算管理过程缺乏有效监督

由于财政部只负责审核经费预算结果和落实拨款, 以及审计部门未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导致了预算执行过程中缺乏全面有效的监督。而在预算下达后, 由于学校管理者预算意识缺乏, 对预算的执行较为随意, 再加上学校预算执行过程本身缺乏有效的监督, 导致预算实际支出偏离轨道, 其作用大打折扣, 影响预算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加强中小学公用经费预算管理的对策

当前时代, 在地方财政紧缺、学校经费不足的情况下, 只有健全中小学公用经费预算管理体系, 最大限度地利用有限的经费, 才能使公用经费的使用科学化、规范化, 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学校经费紧张的现象, 确保学校公用经费能够有效地落实。为此,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完善:

(一) 探索科学的编制预算法

在中小学编制公用经费预算时, 首先要做好预算编制的准备工作, 最主要的是做好编制的规划, 即编制人员的组成、编制时间的安排、编制内容的确定、编制程序的设计等等。预算的编制过程主要包括:

1. 准备阶段

在这一阶段中, 工作人员要制定出一份预算编制的详细规划。工作人员向学校各部门发放调查表, 并在指导教学人员填写后及时回收。

2. 整理汇总资料, 提出初步预算草案阶段

在这一阶段, 首先由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等部门编制出各自部门支出预算与政府采购表, 其次由分管校长对各个部门做出的支出预算表和政府采购表进行认真的审核, 对各个项目进行认真测算, 审核通过后由财务室将各部门所做的支出预算表和政府采购表进行整理汇总, 最后由校长办公室根据上一年的支出情况并结合下一年的预计情况调整学校收支预算表及政府采购表, 经过一系列的完善后正式提出草案, 上报学校预算委员会。

3. 审定阶段

在这一阶段中, 学校财务室将按照校长办公会决定, 下达各个部门需调整不合理预算的通知。然后由各个部门根据校长办公会的意见对预算草案进行适当的修改、补充和完善, 形成正式的预算编制方案。

4. 上报阶段

在这一阶段, 由财务室最终汇总各部门修改完善后的预算方案并正式上报给教体局。在进行预算编制时, 要遵循“适度、均衡、着重、统筹”的原则, 在筹措资金的同时注重资源的优化配置, 满足学校健康长久运行的需要。

(二) 提高学校管理者对公用经费预算管理的认识

相关法律规定, 一个单位的会计工作和资料的真实完整性应由该单位负责人负责。由此可见, 各中小学校的管理者不仅要提高对公用经费预算管理的认识, 深刻了解预算管理的重要性, 更要积极地完善公用经费预算管理体系, 采取相关措施做好预算工作, 促进公用经费预算管理工作的推行。此外, 学校还应设立专门的负责公用经费预算的部门, 从事经费预算相关事宜, 编制出规范的高质量的预算, 以保证学校公用经费的规范合理的利用, 从而促进学校的发展壮大。

(三) 依法执行预算

学校不得随意变更已经得到批准的预算, 确需调整的应由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 按规定程序严格实施。预算草案经批准后即具有了法律效力, 学校的每一笔支出都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不能违反预算。

(四) 加强对预算的监督

各中小学应建立起完善的内外部预算监督体系。即学校的全体师生与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结合, 共同监督学校公用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 加强监督力度, 增加执行的透明度。而监督应进行在事前、事中、事后的各个阶段。即:对经费预算编制、审核、批准过程进行监督;对经费预算的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对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核查。在全面的监督过程中, 确保预算编制的合法科学性, 促进执行过程的顺利进行, 揭露并总结预算管理工作中的经验与教训。

四、结束语

总之, 在教育事业迅速发展的情况下, 中小学校应该进一步增强节约、效益意识, 开源节流, 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 在完善中探索出一套真正适应学校发展的预算管理体系, 促进学校健康长久的运行。

参考文献

[1]任辉.关于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的思考[J].现代商业, 2010.

[2]杨智慧.中小学预算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2.

[3]田晓霞, 张岩峰.高校内部预算的编制与执行[J].财会通讯, 2009.

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制度 第4篇

一、存在的问题

1.经费预算方式不一

县财政按省定额标准将公用经费下达到乡镇中心初中一级财务单位,由中心初中对县下拨的公用经费再进行二次分配。经调查,有的镇按标准将公用经费全额拨付到所属的中小学,有的镇不同程度地提取一部分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全镇的基本建设和统筹管理。

2.支出结构不尽合理

抽样调查的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结构平均是:办公费支出在公用经费中占23.8%,差旅费占2.8%,业务培训费占12.7%,会议及招待费占6.8%,维修费占22%,设备添置及大修理13.6%,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费7.6%,其他支出占11.2%。从这里可以看出,培训费、维修费所占比例较高,设备添置及大修理和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等也挤占了公用经费。

3.开支内容超出范围

不属于学校公用经费支出范围的现象仍然突出,主要表现为:一是外部门的各项摊派,如报刊费摊派、助残捐款、区域供水初装费、镇政府慰问村组经费、物价年检费、治安费等;二是来自系统内部的支出,如福利费、节日加班费、献血补助费、教职工各种文体比赛费、工会费、临时聘用人员工资;三是中心初中因事业发展的需要而提取了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的统筹经费。

4.公用经费拨付不够及时

县财政不能按月将公用经费序时拨付,而是在开学一个多月后才拨付公用经费,影响学校开学前的准备工作。

二、主要原因分析

1.财政项目经费投入严重不足

近年来,各镇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步入快车道,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学校面貌焕然一新。由于财力紧张,客观上形成了“事业快速发展与地方政府投入严重不足”的矛盾,事业发展必须有经济作后盾,否则只能是纸上谈兵,经费的来源无外乎这几个方面:一是向上争取、二是镇政府拨款、三是自筹融资。向上争取和举债融资受到很大限制,在不能完全解决经费投入问题的情况下,只能从公用经费中统筹一部分用于弥补政府对基本建设投入的不足。

2.聘用人员的经费没有着落

学校的人员编制一般是指公办教师,而后勤主要是聘用了一定数量的临时人员,经调查规模小的学校聘用10人左右,规模大的学校聘用15人左右(包括必须的门卫、宿舍管理人员、工勤人员、食堂炊工等)。以一所中型学校为例,每年要支付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约25万元, 如果是一个规模较大的学校这方面的支出就会更多,而政府财政没有预算这方面的资金,在義务教育实行免费教育的背景下,只能挤占有限的公用经费。

3.专项活动经费安排不足

各学校每年都要承办大型文体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工会活动,重要节日、传统节日还要举办座谈会、慰问、发放一定的福利等,这些资金在财政预算中也无着落或到年终申请也是严重不足。

4.地方摊派一时难以杜绝

学校作为独立的事业单位,要协调好来自教育系统内部和外部,的来自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关系。因此,还不能彻底杜绝各种收费、赞助、摊派,而这些支出又必然挤占了公用经费,造成了公用经费支出不合理的现象

三、建议与对策

1.注重制度执行,规范使用行为

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从微观上对基层学校合理使用公用经费作出具体的规定,规范公用经费的开支范围,细化到具体业务项目和会计科目,加强公用经费预算编制和使用过程中监督与检查,同时加强民主监督,定期进行民主理财,并将公用经费的收支情况和民主理财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在校务公开栏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预算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加强学校公用经费的预算管理,各基层学校每学期开学前要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制订年度收支预算,真正做到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从根源上改变公用经费支出结构不合理和超范围列支的状况,不但编制预算,还要严格执行预算,做到收支平衡,学期末进行认真决算,认真进行财务分析,使公用经费的支出合理、规范,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对学校事业发展必须进行的硬件投入,政府要专项预算足额的建设经费,才能保证日常公用经费不补挤占,才能促进教育事业稳定健康发展。

3.提高经费标准,解决不足难点

这几年物价水平逐年上涨,因而学校的印刷费、培训费、会议费、维修(护)费等比过去呈上升趋势,特别是教师培训和教研会议的地点已不局限于县内,大多是到市里、省城或外省,加之创建迎检任务也较以往有所增加,现有公用经费已无法满足学校的正常支出,这自然加重了学校的资金压力。建议政府不断提高公用经费的标准,对边远乡镇学校和薄弱学校适度高于平均标准。

4.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人员素质

当好家、理好财就要实行依法治校,民主治校。学校校长要严格执行公用经费管理办法,支出预算、重大支出实行集体决策;校长离任后,要认真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学校财务人员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认真执行公用经费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同时进行公用经费使用情况的分析,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完成。

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制度 第5篇

二、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教师培训费和其他属于公用性质的费用。

1、公务费:指学校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邮电费、机动车使用费、清洁用品和其他开支。

2、业务费:指为开展教学活动所发生的各项业务费用。包括教学业务费(教师用教材、讲议、教学用文具、纸张、墨水、粉笔等消耗用品)、实验实习费(试验药品、试剂等消耗材料及校外实习费用)、文体维持费、宣传费(包括宣传资料、展览等)。

3、设备购置费:指因教学和管理需要购置的仪器设备(教学仪器、仪表、电器设备、机电设备、电教设备、标本、模型等)、文体设备(包括乐器、体育器材、文艺活动用品)、图书设备、一般设备(包括学生课桌凳、教师桌凳书柜、电讯设备、医疗器械、办公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炊具设备),按规定列入设备购置开支的修购基金。

4、修缮费:指教学和管理用房屋、建筑物和各类设备维修所发生的人工、材料及费用支出,以及不够基建立项的零星土建工程费用。

5、教师培训费:指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各学校按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予以安排。

6、其他属于公用性质的费用:指上述费用以外的有关事业支出。

三、公用经费用途

学校公用经费只能用于维持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需的经费开支,不能用于发放教师的津贴、补贴或奖金,也不得擅自改变公用经费的用途,用于教师的其他福利。

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制度 第6篇

为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更好地贯彻“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规范公用经费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预算法》和《会计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公用经费来源及使用范围

第一条 学校公用经费是维持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经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核定的生均公用经费。

第二条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第二章 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与办法

第三条 我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集中监管、统筹使用、分级预算、计划调控。

第四条 学校会计加强对学校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指导及使用的监管。学校费用由经手人经主管副校长核准后,再报校长审批列支。学校费用收支在学校账套内分部门核算,以准确反映各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

第五条 学校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既要考虑学校事业发展和建设的需要,更要考虑到学校财力实现的可能性。预算编制必须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1.编制收入预算,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根据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政策,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预测学校的全年收入,尽量避免赤字隐患。

2.编制支出预算,要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在确保正常开支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事业发展 支出。学校公用经费预算要落实到具体项目、科目,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留缺口,确保每一分钱用到学生身上。

第六条 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重大财务事项或活动资金支出超出2000元必须经学校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方可实施。学校要对照预算的总体目标,定期分析公用经费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经费的正常使用。

第三章 公用经费使用要求与标准

第七条 公用经费使用要严格按照教育、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及内控计划执行,做到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教师奖金、福利(按规定标准计提的福利费除外)的开支、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第八条 相关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执行要求与标准。

1、教师培训费

按照学校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培训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住宿费以及大型培训讲座等费用的开支。

2、差旅费

①学校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天数和差旅费用。

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3、设备购置费

设备购置费:指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由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实行政府采购。

4、维护维修费:指不改变用途的各种设备(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日常开支的维修费用;各种房屋建筑物的不改变用途的维修费用和平房不改变结构、不增加面积的落地翻修费,校内公共设施,如道路、管道等设施的日常维修费用;房屋内部的装修及内部管线等改造支出;为保证网络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日常维护支出。

第四章 公用经费管理使用的开支计划和公示监督检查 第九条 学校应按照教体局《中小学义务教育保障经费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及本校经费预算测算表编制全年公用经费使用开支计划。

第十条 学校要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固定资产等管理制度和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各校要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做到账实相符,安全有效。每学期学校对帐物建册进行自查,学校定期组织人员核查。

第十一条 学校要将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在校内公布,采用上墙公示,接受师生的监督。同时,要定期进行公用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金收支管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6年3月起试行,如本办法规定要求与上级部门规定要求有抵触的,则按上级规定要求执行。

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制度 第7篇

一、审计调查的时间范围、内容与依据 1.时间范围与内容。2009 年 1 月至 2010 年 6 月期间义务 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2.检查依据。《关于下达 2009 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 用经费专项指标的通知》(东教财 〔2009〕 号、6 东财支 〔2009〕 22 号)《关于下达 2010 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专、项资金的通知》(东教财〔2010〕1 号、东财支〔2010〕19 号)。

二、审计调查方式及时间部署
1

本次审计调查采取自查和复查两种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7 月 19~23 日为自查阶段。镇属学校的自查工作由镇教办 集中组织进行,县直学校的自查工作在学校校长的领导下由总 务处组织进行。8 月 2~4 日为复查阶段。由局审计科组织审计小组到各镇、各学校进行现场复查审核。(审计分组名单见附件 5)8 月 9~10 日为汇总及材料报送阶段。审计调查结束后,各审计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审计调查情况进行汇总,并以镇(县直学校)为单位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审计调查 的基本情况、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等。审计小组组 长要负责审计材料的收集与报送,具体包括:被审计单位的自 查表原件和电子稿、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审计小组的审计 过程资料等。

三、相关要求 1. 各镇教办、各义务教育学校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学 校公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工作,要将该项工作列入 重要议事日程,安排专人负责。2.各镇教办在组织本镇学校自查过程中要认真学习有关文 件,要按照有关文件逐年逐项进行核查,如实填报自查表。自 查时要将有关涉及到资金流程的凭据,如镇教育专户或学校收 到专项拨款的凭证等,用 16K 纸复印以备审计小组核查。3.各审计小组在复查审核过程中除查阅有关凭证资料外,还要认真了解公用经费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各镇教办、各
2

学校要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有关资料。附件: 1.2009 年如东县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收支情况自查表 2.2010 年 1~6

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制度 第8篇

日前, 中央财政下达了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预算。与2013年相比, 年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40元, 中西部年生均小学达到600元、初中800元, 东部小学达到650元、初中850元。所需资金仍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西部地区为8∶2, 中部地区为6∶4, 东部地区分省确定。

财政部、教育部要求, 各地一要及时、足额落实地方财政应承担的公用经费补助资金 ;二要切实发挥省级统筹作用, 本着向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和教学点倾斜的原则, 统筹安排公用经费补助资金 ;三要切实加强管理和监督, 确保专款专用, 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滞留中央资金。对于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这是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的体现, 是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倾斜支持农村义务教育的重要措施。公用经费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 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 为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均衡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和财力支持。

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制度 第9篇

关键词:公用经费;规范;管理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5—0198—03

管好、用好学校公用经费,一直以来是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高度重视的问题。在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资金投入使用体现效益化的今天,科学规范和加强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既是教育经费预算管理的需要,也是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升学校办学档次的有效途径;既是促进财务工作改革创新的需要,也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载体。在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后,如何管好、用好学校公用经费,作为一个崭新的课题又再次呈现在我们面前。本文以瓯海区的个别学校为例,通过对存在问题的分析,就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和使用浅谈本人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瓯海区学校公用经费总体安排情况

从“一费制”改革到取消学杂费、借读费,从化解义务教育负债到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费,从公用经费定额补助到教师绩效工资的推行,随着这些政策逐步得到落实,我区教育经费也逐年增加,同时,各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从2007年的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定额小学445元、初中535元;提高到2010年小学475元、初中565元。有这些经费的足额拨付到位,以及省、市相应公用经费补助,从源头切实保障了我区学校的正常性运转。(以被抽查学校为例,表1)

二、学校公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分析

我区各中小学校基本能够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浙江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84号)的要求使用公用经费,各中小学无截留、挪用现象,没有发现学校用公用经费偿还债务,均能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业务的开展;能结合本学校的实际情况建立基本学校财务制度,具体的财务统管实施细则,学校能够严格履行发票审批手续,做到有经手、有证明、校长一支笔审批,大额支出有些学校能做到先会议研究,再办理相关手续,开支透明度较高。(见表2)

三、公用经费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中小学公用经费预算编制不到位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不仅要求学校编制预算,而且对预算管理作出相关规定,明确预算编制原则、方法、程序、执行和调整等内容。但是由于部分学校没有编制具体的经费预算或者编制不够细,尤其是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时预算线条比较粗,只有总项目,没有明细项,文字说明欠缺或不够具体,预算资金用途不够明确,公用经费与专项资金分类不清,预算编制透明度差,不便于管理和监督。例如:被检查的7所学校中没有编制公用经费预算的有3所,另外4所也不同程度存在项目太粗,缺乏实际可执行性等问题,真正将预算做到“目”的学校几乎没有。

(二)中小学公用经费预算执行不严格

预算虽经法定程序,但预算随意性调整较大,在经费支出时没有按年度预算执行,编制的预算和执行的结果基本没有关系,既不利于规范支出行为,也不能够保证资金使用效益和合理性。如:小学1在年度预算中安排维修资金10000元,但是年末支出表中此项支出为403元,与年初的安排相差很远;学校“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数额都巨大,比率过高。我们认为其占公用事业经费的比例在8%~20%间比较合理,但少数学校高达30%、甚至50%左右,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设备购置无计划及预算随意性。

(三)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不规范

学校没有根据上级的政策要求合理分配公用经费支出范围,一些专项公用经费没有做到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在資金的分配、审批、拨付上没有严格的规定,以及学校对资金使用相关规定不了解,从而造成公用经费支出结构不合理、安排使用无原则。例如:小学1维修费一年仅投入403元,生均公用经费只有1.37元,小学2的教师培训费一年仅投入305元,生均公用经费只有1.04元,说明维修费与培训费投入严重不足;中学1的邮电费5.43万元,生均为39.8元,说明中学邮电费支出较多,可能有浪费现象存在,中学2的会议费为95699元,生均69元,浪费明显。

(四)学校预算外资金管理有待加强

现在预算外资金虽然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在政策宣传中也要求学校利用预算外收入来弥补公用经费不足。但从实际执行情况看,预算外资金收入基本上归执收单位使用,没有真正体现预算外资金是财政性资金,对其使用范围缺乏强力性约束,造成资金支出倾向福利性消费,易产生腐败行为。如:中学1自筹经费中有福利性支出70000元,中学2自筹经费中有福利性支出48820元,其他有自筹经费的学校多多少少都存有这方面问题。

四、绩效工资实施后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建议

(一)强化学校预算,保证持续发展

实行绩效工资,一方面意味着人员经费已全额纳入财政,另一方面也使得学校的运作、发展经费完全依赖于财政拨款,此时,预算的重要性尤为突出,特别是公用经费预算。义务教育学校预算编制应结合学校中长期发展计划,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可安排的资金范围中,优先安排。编制细化到每一个具体项目,使经费使用的目的性、指向性更明确。同时预算编制后,学校应严格按照预算来使用经费,按批准的预算花钱,努力做到“执行程序要规范,手续备份要齐全,开支范围要严格”,提高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益,以保证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二)完善管理监督,建立长效机制

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逐步建立一套经常化、易操作的监管机制,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约束人。比如:在每学期末,建立全区性的学校财务审核小组,对地区内学校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学校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对违反公用经费等使用原则的学校领导或领导班子进行严肃处理,给予基本合格甚至不合格评级,直接与绩效工资个人学年度考核奖挂钩,通过奖优罚劣办法促使学校科学合理使用公用经费。

(三)明确支出范围,确定合理比例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明确学校公用经费用途只能是用于保证学校正常运转、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不得用于人员福利、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项目。在坚持专项公用经费专款专用的同时,正视学校运转中所需的招待费、培训费、劳务费等经费支出,对此,提倡用总额的百分比率和定额控制相结合方法予以安排。如:总额的10%可用于教师教研活动和教师培训费;总额的2%可用于学校招待费,生均不低于30元的音体美器材购置费;生均不低于6元的图书购置费等。

(四)加强财务培训,更新管理理念

公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第10篇

公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简述内容参考如下):按照《xx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每年11月底前,学校按照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学生人数编制下收入预算。在首先保障学校日常运转需求的情况下,根据教育教学、改善办学条件需要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及比例编制支出预算建议数,上报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支出严格按批复的预算执行。学校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对预算编制与执行和重大支出事项进行监督。建立财务公开制度,每季度将财务收支情况张贴公开,每末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教师培训经费(简述内容参考如下):按照《xx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教师培训费不低于公用经费总额的8%”标准(县统筹5%,学校留3%),足额列支并做到了专款专用。

学校经费合理使用制度 第11篇

第二条:支出管理的任务是:维护本校的正常运转;保证学校基本工作任务的完成;节约使用各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支出管理的要求是: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适度从紧、实行保障与控制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增强支出管理的科学性,积极采取措施,强化支出管理;深化支出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完善和执行重大支出项目的审批程序。对金额较大或专项支出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决策性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审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要严格按照主管部门制定的基本建设投资、固定资产管理、大宗物资采购的规定执行。学校的重大支出应由校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并列入学校预算和财务计划予以实施,防止造成无计划开支和损失浪费。对需要报有关部门批准的,要履行报批手续。

第五条: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自行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用于职工待遇方面的支出,必须严格执行人事、劳动、财政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个人福利待遇政策。未经有权部门批准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包括用于个人的福利待遇支出,一律不得执行。对违反财经纪律和不合理的开支一律不得支付。

第六条:支出管理要重点保证人员经费和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开支,对批准的人员经费支出和维持学校基本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要予以落实。在执行过程中,努力保证国家规定所必需的人员经费支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完成基本工作所必需的公用经费支出。

第七条: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对薄弱环节加强管理,加大控制力度,杜绝花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行为。尤其是要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分别制定管理办法,从严控制这些支出的过快增长。必要时可根据情况适当运用经济手段来管理与个人利益有关的支出。

小学公用经费使用自查报告 第12篇

时光荏苒,光阴似箭,辛苦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回顾这一段时间存在的工作问题,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自查报告了。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公用经费使用自查报告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保证我校教育教学与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有计划、合理地使用学校的公用经费,我校本着从学校发展出发,将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保证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的开支,使学校的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促进学校的发展。现将我校20xx年秋季学期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自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本学期我校认真执行上级教育部门有关经费使用的规定,充分认识到生均公用经费的合理使用的重要性。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学校负责人为组长自检自查领导小组,组员有田良固、杨勇、陶有才、张艾。

二、自查情况

1、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教职工8人,教学班5个,学生79人。

2、预算编制工作开展及管理情况:

学校的财务人员参加中心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对学校的经费进行预算使用,各项开支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进行进行,对各笔收入和支出作好详细的日记账,专款专用,对口开支,实行收支两条线。

3、公用经费管理使用的具体做法是:

(1)我校加强财务管理,学校的一切资金,由学校财务人员按有关规定统领统支出,没有出现以任何理由单独收费现象。

(2)认真履行报账制度,力求资金的规范使用,无挪用、挤占、截留等现象的发生。所有报销发票,做到手续完备,每张发票注明用途,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都经过学负责人签字。

(3)学校的一切物品采购都是由学校教师轮流制采买,学校负责人、财务人员一律不得参与。

(4)学校的任何大一点采购都要经过学校老师开会民主讨论决定,方可实施。

(5)差旅费报销,严格执行中心校有关文件规定。

(6)需要购置各种设备、仪器、教具、办公用品及其它物品,都先通过全体教职工开会决定后,才添置和购买。

(7)学校的经费使用情况,每月由学校查账小组查实公布一次。

(8)在保证办公费的前提下,努力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

4、存在的问题

在公用经费使用中,购买的物品向物主索要发票时,由于数量少、金额少物主不愿意开正式发票。有的物主没有正式发票,只有个别物主给收据,甚至有的物主连字据也没有,例如向农户买笤帚、扫把等,农民又不会写字,这样就给公用经费的管理带来很大的麻烦。

三、今后打算

学校经费管理使用规章制度 第13篇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的约束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教育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488号)文件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吕梁学院及所属单位(包括党群部门、行政部门、教学系、教辅和科研部门等)的财务收支活动。

第三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六条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

第七条 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财务处,财务处是学校唯一的一级财务机构,是学校财经管理的职能部门,不得在财务处之外设置同级财务机构。

第八条学校校内设置的财务机构为二级财务机构,执行学校统一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其财会业务接受财务处的统一领导、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 根据《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规定,会计人员上岗必须持有会计证,各单位不得任用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学校财务机构,必须配备专职财会人员,校内各级财会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上一级财务主管部门的同意。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由财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十条 学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计划和任务,结合财力状况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学校各项事业活动所发生的财务收支都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范围,学校执行的年度预算应与主管部门批准的部门预算在收支口径上保持一致。

第十二条学校要根据财力可能编制预算,要参照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结合学校事业发展目标、计划和任务以及年度收支增减因素进行编制。在编制时要区别情况制定各项经费的具体标准,使预算有据可依,防止预算编制的随意性,做到预算安排公正、合理、切合实际。各单位的一切收入及支出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预算。

第十三条 学校必须在预算年度开始前编制预算。预算的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学校所属各级单位按预算编制要求上报本单位预算年度收支计划,财务处根据各单位收支计划,提出预算建议草案及经费包干安排意见,报经学校党委扩大会议审议。

第十四条 学校决算是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决算,并对决算进行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规范决算管理工作。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五条 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六条 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具体包括:

1、财政教育拨款,即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教育拨款。

2、财政科研拨款,即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科研拨款。

3、财政其他拨款,即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教育、财政科研拨款范围以外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教学事业收入和科研事业收入。

1、教学事业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单位或学生个人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和其他教学事业收入。

2、科研事业收入,即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让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的收入,即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七条 学校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执行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山西省财政厅印制的行政事业收费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 学校要按照山西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对应当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要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学校任何单位不得设立“小金库”,不得截留学校各项收入,严防收入游离于预算管理之外。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十九条 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二十条 学校支出主要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学校为了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教学科研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第二十一条 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要求定期报送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二条学校要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各单位要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要对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十三条学校的各项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六章结转和结余分配

第二十四条结转和结余是指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第二十五条 学校结余,除专项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转入事业基金。

第七章专用基金管理

第二十六条 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照规定提取和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专用基金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学生奖助基金、其他基金等。

(一)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二)学生奖助基金,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事业支出的相关科目中列支,用于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的资金。

(三)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提取或者设置的其他专用资金。

第二十八条专用基金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八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九条 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三十条 学校的资产主要有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一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对现金和各种存款,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及管理办法执行。

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

对各类存货,应建立严格的采购、验收、入库、保管、领用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的责任,降低存货的库存和消耗,提高存货使用效益;要认真做好存货的清查盘点工作,确保存货账实相符、安全完整;对于盘盈、盘亏的存货,应及时查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及时处理。

第三十二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的固定资产根据上级规定分为六类:房屋和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三十三条 学校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变价、报废等,按照山西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学校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末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第三十五条 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的管理和明细账的登记。

第三十六条 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

第三十七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学校通过外购、自行开发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合理计价,及时入账。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学校应当对无形资产在其使用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对于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摊销办法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无形资产摊销不计入高等学校支出。

第三十八条 对外投资是指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进行的投资。学校对外投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学校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学校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以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第三十九条 学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第四十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九章负债管理

第四十一条 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四十二条 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借入款项是指学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各类款项。

应付及预收款项包括学校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款项。

应缴款项包括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

第四十三条 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四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

第十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四十五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学校财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评价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六条 财务分析指依据学校事业计划、财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对学校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资产使用管理情况以及收入、支出和基金变动情况、财务运行绩效和发展潜力等进行剖析、比较和评价,总结成绩和优势,找出问题和差距,提出改进措施,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财务分析是学校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部门应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进行财务分析,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十一章财务监督

第四十七条 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算编制、财务报告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均衡性;

(二)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结转和结余的管理情况;

(四)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

(五)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程度;

(六)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

第四十八条 学校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第四十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应当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条 学校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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