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落户&新生儿市民卡、医保

2024-07-10

新生儿落户&新生儿市民卡、医保(精选4篇)

新生儿落户&新生儿市民卡、医保 第1篇

主题: 新生儿落户&新生儿市民卡、医保

1.新生儿户口办理

所在辖区派出所户籍室,所需证件:

新生儿父母户口本、准生证、新生儿父母结婚证、新生儿出生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

新生儿户口申报之后办理新生儿医保,而后是市民卡申请,因为需要新生儿身份证号码 少儿医保当月办理,次月生效

2.新生儿少儿医保

办理时间:6月-9月法定工作日,费用200/年 办理地点在:

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或各街道(镇)劳动保障站,需要携带的资料:宝宝一寸照一张,宝宝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准生证

3.新生儿市民卡:户口本、代理人身份证,农业银行,填表格申请办理

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思考 第2篇

1 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诉求

随着中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迅速加快, 农民工作为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不断涌入城市, 改革开放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农民工的主体。新生代农民工指的是出生于上个世纪80年代后, 年龄在16岁以上的“80后”、“90后”青年。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推测, 这类外出务工青年农民的总数在1亿人左右, 约占外出务工人员总数的六成以上, 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与父代相比, 他们受教育程度更高, 更注重个人的职业发展, 更愿意选择较为轻松的职业, 更注重个人生活品质的提高, 融入城市生活的意愿更强。新生代农民工进入城镇, 不再是仅仅满足于经济上的获得, 对稳定的居住场所、享有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也有较高的需求。他们具有离开农村进城定居的强烈愿望, 对生活及工作心理预期高于父辈。新生代农民工中, 有的在城市中长大, 有的虽然在农村长大, 但在初中或者高中毕业后没有专职务农而直接到城市务工, 经调查发现新生代农民工中有务农经历的占14.6%, 没有务农经历的占85.4%。可以说他们是没有务农常识和经验的中国式农民, 仅在户籍上保持了农民的身份。对农村没有父辈那样的依恋, 他们要找一份体面的工作, 希望融入城市生活, 不再回到农村, 成为真正的城里人。城镇化战略必须充分尊重这一主体人群的意愿与选择。

2 国家对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高度关注

2010年中共中央第一号文件明确提出“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十八大报告把“农业转移人口”真正变为享有平等社会权利的“城镇居民”, “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 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指出“加快推进户籍制度、社会管理体制和相关制度改革,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逐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 为人们自由迁徙、安居乐业创造公平的制度环境。”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创新人口管理,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 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 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 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 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 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 同时, 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 从严合理供给城市建设用地, 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

以上论述表明, 新生代农民工有融入城市的强烈愿望, 国家和政府也已经把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作为重要的关注领域进行了相关制度设计。但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依然面临诸多问题, 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和深入思考。

3 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面临的社会问题

3.1 身份认定模糊, 处境尴尬

身份是一个人或一个群体在现代生活生存的首要问题。新生代却在身份认同上产生了迷失, 遇到了与比老一代农民工更大的困惑。他们似乎同时兼有工人和农民的双重身份, 而实际上既不是农民, 也不是真正的产业工人。虽然工作在城市, 却被边缘化并被排除在城市的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之外;他们在户籍上依然是农民, 面对着既不能融入城市社会, 又难以回归农村社会的现状, 他们处在“农民”与“市民”之间的尴尬境地。“非工非农”的模糊身份, 使得他们无法确定自己的权属, 加上城乡二元结构的限制与自身文化、技能、价值观等的制约, 生活在城市又不能真正融入城市, 突出表现为农民工既不能完全从农村和农业中退出, 又不能完全融入城市, 身份得不到确认, 只是简单地实现了职业转换和地域转移。

3.2 收入不稳定, 居无定所, 缺乏空间存在的安全感

由于新生代农民工知识、技能、社会资源等方面的欠缺, 在城市中难以获取稳定、高收入的工作, 城市的高消费、高房价使得他们真正成为城里人的希望会落空, 就此也难真正融入城市主流社会。据测算, 2010年新生代农民工中只有20%在城市稳定就业, 近80%处于不稳定状态, 总有一部分人处于无业和游荡状态, 累积到一定程度, 就会成为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 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3.3 疏离社会群体, 社会交往匮乏

新生代农民工“婚恋不顺、情感孤独”现象比较严重。走四方, 一方面使他们脱离了家庭、邻里、儿时的游戏伙伴等初级群体, 他们家庭在农村, 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务工后与亲人朋友相隔甚远, 缺乏思想沟通和情感交流, 感情没有依托。另一方面, 工作不稳定及居无定所又使他们缺少组织的依靠, 遇到权益受到侵害等问题, 得不到公正合法解决, 就容易心理失衡。这种情况不改变, 将不利于这个群体走向稳定, 从而也不利于社会安定。

3.4 精神文化生活匮乏, 业余生活单调

上网、看电视、打麻将、逛街是新生代农民工的主要业余活动。如果社会、政府不能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更多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 同时又缺少了家庭、邻里及熟人社会规则的监督, 而政府、社会又不给予有效的关心关注, 那势必增加他们的疏离感, 难以融入城市。

3.5 发展提升面临困难

新生代农民工怀揣梦想进城, 渴望变成真正的城里人, 期待在上大学之外找到另外一条通往成功之路, 但在自身能力有限, 制度保障缺乏的情况下, 身份及地位提升通道是不流畅的, 在城市处于某种边缘化状态, 不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期待与现实的巨大反差会造成心理失衡, 甚至违法犯罪, 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妥善解决好这些问题, 使这个庞大的青年群体实现稳定就业并能够向上流动, 从而保持积极进取的心态, 更好地融入城市的主流社会和主流文化, 对建设和谐社会, 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大意义。

4 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建议

4.1 制度的顶层设计之下, 还需政策到位

国家和各级政府、社区积极协调, 做好制度制定及落实, 保证制度的不断创新和完善, 切实保障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享受平等的权益。考虑农民工流动牵涉到其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庭因素, 以及住房、父母养老、子女入托入学、社会保险等多种社会需求问题, 要求失业等保险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要覆盖到新生代农民工;住房、子女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享受同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 并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逐步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水平;从农民工收入水平低和流动就业的现实出发, 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和接续办法等制度安排, 提升参保的便捷性;对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参保采取更有力的约束性措施, 引导新生代农民工参保的自觉性;确保新生代农民工享受市民待遇, 解决他们市民化中的后顾之忧。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把“农业转移人口”真正变为享有平等社会权利的“城镇居民”, “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 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的承诺。

4.2 从政治上帮助他们解决合法权益保障、民主权利履行等问题

党和政府不但要从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的角度来制定相应的农民工政策, 而且要从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推动民主法治的角度来制定相应的法规制度。利用各种途径, 积极宣传党的惠民政策, 组织社区或单位对新生代农民工开展相关法律教育, 提高他们的政治参与能力, 培养依法保护和行使权力, 依法履行义务的基本素养。

4.3 从文化上帮助他们融入城市

解决继续教育、文化生活、城市生活习惯养成等问题, 引导新生代农民工在融入城市过程改变乡村社会的一些陋俗, 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培养公共生活中的公共意识, 减少市民化过程中的文化排斥现象;发挥城市基层组织的作用, 促进农民工从情感和生活上融入社区、融入城市;政府创造平等、宽容、和谐的社会环境, 消除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偏见, 帮助新生代农民工更快融入城市生活。

4.4 发挥社区、基层社会组织的纽带作用

社区要不断了解新生代农民工的家庭及生活状况, 解决他们的一些实际问题。工会组织维护农民工利益, 增加他们城市融入过程中的归属感。

4.5 全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身份认同

不断优化新生代农民工的成长发展环境。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的社会环境是新生代农民工实现市民化的重要前提, 努力消除内心歧视、社会偏见和心理隔阂, 真正把人文关怀转化为关心尊重新生代农民工的实际行动。有关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在心理、文化、法律等方面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更加具体的帮助, 引导他们树立克服困难的信心和积极健康的心态。

4.6 加强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 提升他们的人力资本, 加速其市民化进程

完善培训补贴等政策, 加快构建企业主导、政府支持的农民工技能培训体系, 促进企业用工需求与培训内容有效衔接, 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应注重引导新生代农民工充分认识市场经济条件下, 在较为稳定的岗位上学习提升技术技能的极端重要性, 不断提高职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

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问题, 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 城乡统筹、完善管理、强化服务, 积极接纳、促进融合, 城市应以宽容的胸怀和积极的态度接纳他们。新生代农民工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 研究探索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对策措施, 引导这个群体健康发展, 逐步融入城市、融入社会。这不仅对农民工问题的研究和政策设计具有重要意义, 而且对推进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具有特别意义。

摘要:改革开放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农民工的主体, 新生代农民工有融入城市的强烈愿望, 国家和政府也已经把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作为重要的关注领域进行了相关制度设计。但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依然面临诸多问题。妥善解决好这些问题, 对建设和谐社会, 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社会问题,建议

参考文献

[1]李越.针对农民工建立工资支付保障制度[N].时代商报, 2011-01-26.

[2]深圳市总工会.深圳新生代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DB/OL].人民网, 2010-07-15.

寨卡病毒与新生儿小头畸形 第3篇

小头畸形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原发性小头畸形指妊娠期间,脑组织发育明显小于孕周的正常值;继发性小头畸形指脑组织在孕期发育正常,而出生后发育受限导致头围小于正常婴儿。

小头畸形的病因包括很多方面,除遗传因素、染色体疾病、 代谢性疾病外,非遗传因素是小头畸形发生的重要原因,包括孕早期感染、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新生儿颅内出血、早产、放射损伤、染色体异常、脑膜炎脑炎、脑外伤及孕妇酗酒等。而与新生儿小头畸形关系最为密切的是孕期尤其孕早期的宫内感染,各种病原菌均可以导致,以病毒及弓形虫多见,此外还有梅毒螺旋体。常见的病毒有巨细胞病毒、风疹、单纯疱疹病毒等,属于黄病毒科的寨卡病毒也可以导致宫内感染。孕期尤其孕早期感染了寨卡病毒的孕妇,可经胎盘感染胎儿,导致流产、死胎及胎儿畸形,包括产生胎儿小头畸形。

一般来说,小头畸形是脑发育不良的结果,除了头小外,其外形也有特殊改变,如前额狭而后倾、顶尖、枕扁平,与发育完整的面骨形成强烈对比。可以仅有小头畸形而不伴有其他结构畸形,但也可以常常伴其他的多发畸形,如鼻梁低平、身材矮小、囟门及骨缝提前闭合等体格发育明显异常的情况。由于头小,脑的重量明显轻于正常婴儿,脑回过小或根本无脑回,导致智力发育显著迟缓,有的甚至出现惊厥、四肢僵硬或手足徐动及瘫痪等表现。在母亲生产前,可以通过彩超检查来了解胎儿的头围大小,双顶径的测量值低于同龄儿的3个标准差以上,提示存在小头畸形;宝宝出生以后通过测量头围来判断,还可以查头颅CT或磁共振了解脑、脑沟回等的发育及畸形情况。

对于新生儿小头畸形,我们是否束手无策呢?并非完全如此。针对患儿伴有的各种临床表现,可进行相应的处理。伴有颅高压可以用脱水利尿剂如呋塞米、甘露醇等来降低颅高压;有惊厥的患儿,应用止惊镇静药如苯巴比妥、水合氯醛等来控制肌张力增高、抽搐症状;对于单纯骨缝过早闭合的患儿,采用神经外科手术治疗可能取得一定的疗效。而小头畸形本身则以手术治疗为主,目的在于扩大颅腔,解除颅内高压,使受压的脑组织及颅神经得到适当的发育和生长。手术越早越好,出生后六个月以内手术者预后相对较好。一旦出视神经萎缩和智能障碍,此时再施行手术,则功能已不易恢复。目前国内对于小头畸形的手术治疗开展情况不容乐观,也参差不齐,限制了其恢复程度。

对于小头畸形的宝宝,应该积极加强康复训练,针对不同胎龄、不同月龄采取不同的康复方式,如婴儿游泳、抚触、抬头、翻身、视听等练习,以期接近正常智力、运动发育水平。但一般而言,难以接近正常孩子的状况,甚至显著落后。

预防小头畸形的发生,最为重要的是防范导致小头畸形的病因,如围产期的窒息缺氧、宫内感染、早产等,避免孕期化疗、接触射线等,降低染色体、基因突变的风险。

总之,小头畸形是与孕妇的健康状况息息相关的。孕妇在孕期应加强自身的保护,避免各种不良因素的袭击,才能保证肚子里的宝宝将来健健康康的。

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路径探讨 第4篇

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指拥有农业户口,流动到外地城市受雇从事非农工作的俗称的80后、90后农村人口,据统计,在目前我国1.5亿外出农民工中该群体已约占60%。新生代农民工与其父辈有着完全不同的成长经历和社会环境,融入城市主流社会、平等享受公共服务的愿望十分强烈,而现实制度、体制及心理调控环境却相对滞后,衍生出诸多社会问题。

1 新生代农民工基本特征及现状

1.1“新、农、工”“新”是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呈现“三

高一低”的特征,即受教育较高,职业期望高,物质及精神需求高,而工作耐挫力低。“农”源于现行户籍制度下,他们仍然具有农村居民身份,与城市户口的工人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权,不能平等享受所在城市的系列公共服务。“工”是他们大多数从事现代的工商业活动,有一定的产业技能,能够接受现代社会理念从事生产生活。

1.2 融入城市,转为市民愿望强烈

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向往有尊严生活,希望实现自身价值。城市消费文化的强烈刺激该群体追求较高的物质和精神享受。较之老一代农民工,新生代对城市的认同远大于对农村的依恋,即使周围境况不佳甚至恶劣,也不情愿返乡务农,而是选择坚守城市流动性生存。

1.3 技能偏低,就业障碍大

外出的新生代农民工多为初中文化水平,甚至更低,大专及以上程度比例较小。文化技能的相对低下使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渠道极为狭窄,集中局限于一线简单操作工或技术含量低的传统服务业领域,谋生障碍重重。

1.4 体制制约下的心理失衡

由于城乡二元体制和社会制度的藩篱,新生代农民工深受社会歧视,向上流动途径狭窄,机会的不均等容易使他们谋发心理失衡,产生个人身份的认同危机,面临“城乡双重边缘化”的尴尬境地。技能的偏低、资源和社会关系的缺乏加速新生代农民工沦为城市新失业群体和贫困阶层。流民的现实地位和管理制度的缺位使该类群体缺乏外部保障和约束,长期处于一种漂泊、失意、无助的心理状态,继而诱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2 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障碍及成因

新生代农民工转化为市民,既是我国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建设的需要,也是新农村建设有效推进的必然。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1]。然而,源于历史及体制原因,这项工作面临诸多现实障碍。

2.1 二元制度羁绊

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形成了城乡隔离的二元社会结构,市民与农民的身份人为割裂。受旧体制的惯性排斥,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文化梗阻难以短时间内消除,现实情况是,新生代农民工退回农村,做不了合格农民,融入城市,又很难逾越横亘在面前的制度、文化之墙。[2]

2.2 意识歧视较之长期生活在城市的市民,新生代农民工在社

会资源与竞争实力方面显示出天然劣势,进入城市后常被视为“二等公民”。种种迹象及现实表明,不仅新生代农民工部分人群中存有身份模糊、自卑之感,城市市民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冷漠、排斥的歧视心态,这使得新生代农民工虽身在城市却滞留在城市主流边缘。

2.3 维权力量弱小

现实中,在城市工作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况十分普遍,然而,代表及维护该群体利益的权威组织机构却长期处于空挡状态。由于缺少权威组织“代言”,新生代农民工的想法和利益无法顺畅表达。

3 新生代农民工有序市民化的路径选择

基于历史渊源及我国社会现实,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应本着有序、渐进的原则,分步推进,而切不可不顾现实违背社会规律,导致群体“被市民化”。

3.1 制订规范细则,实现部分人员率先转换

在明确市民化的总体制度框架内,应尽快根据各地实际设计颁布新生代农民工转为城镇居民的具体条件,使部分符合条件的人员率先实现转换,以点带面,逐级推进。这主要包括:第一,进城就业的年限;第二,有比较稳定的就业岗位;第三,有比较稳定的住处。实现以上条件需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给予新生代农民工良好的心理预期。尤其对于其中已拥有一技之长,在各类组织中已发挥骨干作用的人员,政府可有意识地予以大力宣传扶持,并优先将其转为城镇市民。这种典型示范作用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3.2 创新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公共服务的新机制

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避不开就业、住房、医疗等公共服务问题,这依赖于政府各项制度性改革和政策倾斜。如建立多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制订农民养老保险跨地区接续转移政策;通过监测城市就业景气指数把握农民工就业与产业发展的匹配程度,引导新生代农民工灵活就业;设立优先向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公租房、社会保障房等优惠措施等。

3.3 整合培训资源,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转岗技能

无论从工业化、城镇化的战略需要还是从提高新生代农民工产业工人后备军的地位考虑,农民工职业教育和技术教育均亟待提上政府决策日程。要大力发展面向农民工的中高等职业教育,采取灵活学制和学时,鼓励其接受各类培训。充分利用目前城市社区这一组织平台,整合城市社区现有培训资源和渠道,推动面向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和劳动素质培训。

3.4 培育面向新生代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力量

实践表明,组织维权,法律保障是农民工城市务工可靠的心理慰藉。要结合新生代农民工的个性特征,以法律为依托推动官方与民间维权力量的生长,通过农会、乡谊会、志愿组织等将新生代农民工凝聚起来,使个体发声借助组织的系统力量更好地予以传递和实现。尤其要注重发挥当代青年网络联盟的重要作用,构筑权益维护的第二阵地。

参考文献

[1]全国总工会.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疏导[R].新华网,2010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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