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2024-06-21

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精选6篇)

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1篇

工程质量管理论文:浅淡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

摘要:结合陕西安川高速公路监理工作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对施工阶段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总结。

abstract: this paper combined with the supervision work of shaani anchuan freeway and highway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standard summarized the quality management in the phase of construction.关

键词:高速公路;质量监理

key words: freeway;quality supervision

引言

安康至毛坝至陕川界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包(头)茂(名)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位于秦岭以南的大巴山腹地,为秦岭造山带南部和大巴山构造区,沿线山大沟深,横坡陡峻,多悬崖峭壁,所经区域地质断裂构造发育,岩性复杂,多滑坡、崩塌、泥石流等不良地质路段,项目桥隧比例高达78%,施工场地狭小、道路运输条件极为艰巨,对施工监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根据项目特点,建立安川总监办负责全线监理管理工作,驻地办具体负责现场监理执行工作两级监理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监理机构的职、权、责,做到政令畅通、运转高效、分级负责、控制有力。在开工履约检查后,集中全线监理人员针对项目特点进行培训、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业务水平差的监理人员予以清退、更换,从总体上保证全线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心。

2施工阶段工程质量管理措施的运用

2.1根据质量目标目标强化监督检查根据把“安川高速公路建设成为内在质量可靠、工程形象优良、生态环境优美、生产施工安全、路与自然和谐”的目标,每月开展以主要检查工程实体质量、进度、内部管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五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结合日常抽查,以工程质量为主要权值进行总结评比,奖优罚劣,保证项目整体质量管理水平。

2.2推行监理工作标准化管理根据项目特点编制安川高速公路监理实施细则,制订监理程序和管理办法,推行监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科学化管理。细化各分项工程管理程序框图及监理工作流程图,统一监理抽检和施工单位检查记录用表及监理日志、施工表格填写要求,规范监理人员的管理行为。

2.3重视监理员工队伍管理和业务学习培训对深水基础、特长隧道等难点工程、关键工序就监理质量控制、施工技术要点、关键工艺、监理管理程序等内容邀请专家组织培训、学习,提高监理人员、施工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2.4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明确总监办、驻地办两级监理机构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逐级分项建立、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卡。对关键工程均明确施工、监理管理直接责任人,做到各分项工程的每道工序和所用材料谁检查、谁签认、谁就负终生责任,实施责任追究,将质量责任真正落实到人。

2.5保证“施工自检、监理验收签认”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转坚持开展监理工作必须先抓自检,坚决纠正施工自检流于形式的状况,督促各施工单位建立了能够有效运转、控制有力的自检体系,保证“施工自检、监理验收签认”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转。

2.6强化施工过程质量管理始终把工作重点放在现场质量管理上,严格把好“开工关、工序检查验收关、中间交工验收关”,特别是对7.9km米溪梁隧道、170米主跨的汉江连续刚

构特大桥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从技术、经济、安全及进度方面进行全面的分析论证,把好开工第一关。

2.7加强施工巡视检查总监办成立了以路段划分的质量巡查组,各驻地办成立以高级驻地为组长的驻地办质量巡查组,坚持深入工地检查指导。一是检查自检体系的运转情况,二是检查现场监理人员的工作到位情况,三是及时发现并解决现场质量问题。

2.8推行首件工程认可制推行首件工程认可制度。在每项工程开工前,要求施工单位、驻地办层层对图纸认真进行审查,核对无误后,进行技术交底。对所有工序首件工程均根据工程完成情况明确施工工艺及质量验收标准,以确保工程实体施工一次达优。通过首件工程的示范作用,带动、推进和保障后续工程的质量。

2.9对重要原材料实行准入制度对重要原材料(主要是水泥、钢材、钢绞线、橡胶支座、锚具、防水材料等)实行准入制度,从源头上保证材料质量。

2.10推广使用新的检测技术积极推广执行新的检测技术,全线实行隧道初支、二衬地质雷达检测,桩基全部采用超声波无破损检测,对特长隧道实行地质超前预报,采用锚杆测长仪判定锚杆长度及锚固质量,连续

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2篇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办 法

经验的有资质的技术人员担任,为保证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质量管理人员不得频繁调动,如确属工作需要,应报项目经理部批准。

1.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受经理委托,全面落实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的实施。

2.监督检查各部门质量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协调和处理有关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

3.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处理质量缺陷工作。4.经理缺席时,代行使经理职责处理质量管理工作紧急事务。

工工程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1.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质量教育,领导质量管理小组的工作,组织职工参加创优活动。

2.组织各班组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并经常督促检查。

3.随时掌握工程进度和质量状况,认真贯彻各种技术措施,主持班(组)工序交接检查和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工作,并针对存在的质量通病,组织质量攻关。

4.对违反操作规程及质量低劣的工程,必须责令改正或返工,对发生的质量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和袒护。

5.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对验交工程质量赔款承担经济责任。

6.重视和支持质量管理人员行使质量否决权。

计变更报告等工作。

7.认真详细的做好施工记录。

8.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工作,特殊工序的施工必须做到人不离岗。

的责任。

1.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及人员对国家有关保证质量的方针、政策、指示及上级颁发的规则、规章制度、措施等的贯彻执行。

2.参加工程开工前检查,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并对隐蔽工程检查签证。

3.审查有关保证质量的措施,参加竣工工程验收与质量等级评定工作。

4.审定已完工程质量签证及验工计价。

5.总结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教训,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电话快报、半年全年统计报表及总结报告。

6.对不按施工规范要求施工的要提出纠正,必要时可签发工程质量问题通知单,遇有严重影响质量情况,有权责令停止施工,有权决定返工,并向经理部报告处理意见。

7.负责收集、整理所辖范围的质量档案、资料、按竣工文件的编制办法所要求的份数签字,手续齐全,做到工程竣工所有的资料也随之完善齐全。

策、法规规范和各项制度,并以此为依据,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全面质量监督检查和检验评定。

2.负责完成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进行分项工程检验评定(自检),办理质量报表。检查指导班组进行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

3.负责创优规划、质量评定和申报优质工程,总结交流管理工作经验,通报各施工单位的质量情况,提出改进质量管理的措施。

4.认真组织并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检查评定,提出评定标准和评比办法,提出奖罚措施,下发质量检查通报。

5.负责对申报验工计价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审查签证,对违反施工程序及操作规程等影响质量的行为及时制止。

6.监督执行各关健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7.及时提供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8.组织领导编写QC小组成果发布会材料及成果评价,坚持现场检查与会场发表相结合的原则,推荐上报公司、集团公司、总公司进行发表。

3.检验工程施工结构和构件的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施工技术要求。

4.对工地测试及施工监督,保证工程施工质量。5.参加有关工程质量检查及事故分析。

6.负责试验原始资料的整理、保管,并及时提出试验检测报告,并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统计分析及上报。

单、工程检查证,做到自检合格、资料齐全、并经质检员复检合格后,在经理部安质部协助下,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重要部位或试验项目等由经理部相关部门共同进行检查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3.对需要进行隐蔽的工程未经质量监察人员检查自行覆盖隐蔽者,应揭盖补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各单位负责。

4.检查中如发现和设计不符时,工点技术人员无权处理,应及时做好记录,并报经理部解决,必要时请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业主等参加处理。

5.经理部和施工队设专职或兼职资料员,从开工到施工资料移交期间,专门负责资料建档,确保工程完成、资料真实、齐全、有效。

记录)。

5.前次提出的质量问题是否纠正。

检查后,及时通报表彰好的施工队列训练和好的做法,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并向质量先进单位和个人颁发奖状和证书,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同时对工程质量差的单位除通报批评外,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重大质量事故者,要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调查必须: ①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损失情况和原因;②组织技术鉴定;

③查明事故责任单位、主要责任者; ④提出事故处理方案;

⑤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⑥对事故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意见; ⑦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除上级给予奖励外,经理部再拿出20万元奖金进行重奖,其中40%的奖金发给项目部主要部室、施工队领导及技术人员(主要负责人及技术主管奖60%)。

2.获省部级优质工程奖或质量管理奖的单位,除上级给予奖励外,经理部再发给单位奖金5万元,其中20%的奖金发给施工单位领导及技术人员(主要负责人及技术主管奖45%)。

3.获局级优质工程和建设单位优质样板工程的单位发给一次性奖金,标准如下:

1)中小桥一座(含通道)奖励3000~4000元 2)路基(每2KM以上)奖励5000元

3)其它没有提到的单位优质工程可根据施工技术复杂程度、工程量大小、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情况报请经理部领导确定奖励标准。

4.单位工程竣工后,经经理部组织评定,并经监理认可达到优质标准的项目按本条

奖励标准:

一等奖 奖励2000元 二等奖 奖励1000元 三等奖 奖励500元 鼓励奖 奖励200元 创一个省部优秀QC小组除上级奖励外,经理部奖励QC小组3000元,创一个国家级优秀QC小组奖励5000元。

并将小组名称、成员姓名、所在单位负责人等情况记入局志以资鼓励。

6)事故发生后,凡隐瞒事故者给予加倍处罚。

2.凡因质量管理混乱造成的质量问题,被建设单位通报批评或建设、监理单位电告上级机关的施工队,对队长、技术负责人各罚2000—3000元,罚施工队10000元。对通报后改观不大的施工队,将对有关负责人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或予以更换,直至终止该施工队的施工合同。

3.以上对个人的罚款从本人工资中扣除,不允许单位垫付。

5.技术资料齐全,(包括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检查评定)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和隐蔽工程的彩色照片、工程日志、试测资料、各工序施工工艺录像带等。

6.未发生质量事故。7.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8.逐级按时申报优质工程资料。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未涉及到的及与上级或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上级或国家有关规定为准或参照处安(2001)79号文办理。

第三十八条 各施工队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办法及施工中质量保证措施,上报经理部安质部。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由经理部安质部负责。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行之日起实施。

中铁二十局集团许亳高速公路经理部

二00五年四月五日

高速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第3篇

1 建立工程质量管理组织 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任何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一个健全、有力的管理组织,质量管理工作要为工程建设服好务,必须做到质量把关、工艺改进、经验总结、持续改进。同时,需要在项目管理组织中有决策力、有执行力的质量管理体系来保证。项目的三大负责人分担工程项目管理的不同方面,在项目经理为核心的施工管理组织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必须把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工程效益的辩证关系悟透,从理解、支持和认同质量管理的重要性上顾全大局、统筹兼顾,使得质量管理组织发挥有效的作用。

2 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要做好质量管理工作,首先要从质量宣传、教育工作着手,使“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理念成为全体参建人员的共同目标和信念,并结合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和完善,使质量管理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我们既不能把质量管理看成简单的事情,也不能把它想象得十分深奥。由于参加公路施工的大部分工人(农民工兄弟)的文化程度不是很高,你跟他讲大道理、讲检测控制指标,很有可能他今天听进去了或似懂非懂,明天却忘得一干二净,再加之建立的劳务合作关系并不稳定,他们不是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意识上存在着一定的偷工减料的主观故意,所以质量意识的灌输只能循序渐进,并要讲究一定的方式、方法,把浅显易懂便于现场控制的施工方法,分层次、分阶段地进行技术交底,使得一线作业人员把规范施工工艺操作形成习惯,从施工技术操作上保证施工的质量。对质量的认识,也存在一个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意识统一过程,这样经过多次循环,质量意识才能深入人心。质量监理不也是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这样的循环过程吗?所以 ,要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就要把宣传工作循环、循环、再循环,具体、具体、再具体。天下没有木头脑袋和石头脑袋,只要我们有信心、有耐心、有诚心,相信质量这根弦会在每个人的脑海中绷紧。

3 在现场施工中对工程质量管理所采取的措施

在经济社会,质量管理理所当然地要和经济挂钩,但这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真正的目的。例如,在平定高速公路某合同段上有一座箱通已施工完毕,墙身处有一块面积20cm2 、厚1~2mm的涨模凸块,完全没有必要砸掉整段墙身,可以通过磨光处理等办法来解决,而监理工程师为了不留下“遗憾”工程,砸掉了整个墙身。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千万不能本末倒置,好像敲掉多少片梁、砸掉多少个结构物、路基工程返工多少次,就证明质量工作抓得严,质量工作做到家了,这种做法实际上弊多利少,是相关人员不负责任的表现。但内在质量达不到标准的结构物,必须通过返工来使其达到设计、规范指标要求,这是完全合理的。我们一定要把保证质量、提高质量、对质量精益求精做为大提前,措施一定要合理得当 、让人心服口服。

质量管理措施要强硬有力,不能讲人情,不能拖泥带水,该一票否决就一票否决,没有什么通融的余地(主要指内在质量得不到保证的工程)。质量管理搞不下去的原因,往往就是已形成的指令被浩瀚的人情海洋所溶解和执行者主观抵触所搁浅。质量管理强有力还必须尽最大可能保证进场的人员设备满足施工需要,如果在这一点上心慈手软,将会使工程进度、质量都会累计欠账,会给工程质量带来致命隐患。现在的质量管理体制有一个弊病,就是管理质量的人没有真正的否决权,技术、质检和行政相对来讲还是分家的,这是我们努力改善的方面。

质量管理措施要有可操作性,过高过低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现在项目办对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部对施工队都有了质量管理目标责任书,光有这些大目标还不够,还要具体细化,并确定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一些质量管理小目标。在实践中我们总结出这样的经验,即工程质量管理,按月进行考核评比,在每月的月底召开质量会议,由各施工队的技术、质检人员参加,评述当月工程在质量方面的优劣,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互相交流在质量管理方面的经验。质量考核按100分制:自检一次不合格,扣5分;监理组一次检查不合格,扣10分;中心试验室一次检查不合格,扣15分;项目办一次检查不合格,扣20分;累计分为零或为负分时,则该施工队要清退出场。各施工队扣减所完工作量20%作为罚金,队长处罚5000元,各施工队的技术员、质检员处罚1000元。每扣1分,施工队队长罚款50元质检员罚款10元。这些钱都由施工队长和技术员、质检员个人出,以此来强化工程质量目标控制责任。如单项工程结束,施工队(没有扣分)仍保持100分,则相应奖励施工队长、技术员和质检员,并在福利待遇、休假、学习培训等诸多方面优先。

4 工地试验室是现场施工中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部门

标准工地试验室的建立,在工程质量管理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是企业自检的一个重要部门。因此,试验仪器一定要装备齐全,试验人员的素质一定要高,要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实事求是的认真精神 。施工产品符不符合要求,要由试验室拿出第一手资料,一切应以数据说话,来不得半点虚假或存有侥幸心理,各项试验检测指标必须达到设计值和《规范》要求值。同时,作为质量控制的主要部门,必须结合工程实际,协助技术部门提出确保工程质量的工艺改进方案,努力把抽象的试验检测语言翻译成普通操作工人能够简便掌握的作业行为,从源头解决质量通病,提高施工质量。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实践证明,只有合格的施工人员和试验检测人员紧密协作,才能生产出合格的产品。

5 现场跟踪检查是工程质量管理的最有效方法

工程质量的许多问题,都是通过现场跟踪检查而发现的。要做好现场检查,质量管理人员就一定要腿勤、眼勤、手勤,要在施工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让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减少经济损失。质量管理人员要在施工现场督促施工人员按规范施工,并随时抽查一些项目,如混凝土的砂、石料、水的称量是否准确,钢筋的焊接和绑扎长度是否达到规范要求,模板的搭设是否牢固紧密等。质量管理人员有必要在现场给工人做正确操作的示范,遇到质量难题,质量管理人员要同施工人员一起研究解决;出现质量问题,不能把责任一齐推向施工人员。质量管理者只有做深入细致的检测、管理工作,才能做到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分明,措施得当。

6 工程质量管理与进度、效益的辨证关系

施工人员往往有这样的错误认识,认为要搞好工程质量,就要影响工程进度和效益。其实,搞好工程质量与工程进度、效益并不发生矛盾,他们是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相互发展的矛盾结合体。工程质量搞上去了,减少了返工,相对来讲就节省了时间、加快了进度,也就节省了人力、物力的消耗,提高了经济效益。必要和必须的返工,也不完全是坏事,通过这样的事情,使得施工人员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工作更加认真努力。

相反,不能正确处理好质量、进度、效益这三者的关系的施工队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结果多次返工 ,进度上不去,效益谈不上,还搞得声名狼藉。

7 现场施工要密切关注设计质量

目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都强烈要求提高设计质量,设计质量的优劣与施工质量的好坏是息息相关的。设计质量高,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都省心。然而,由于目前高速公路开工较多,设计单位的工作量较大,在设计上难免有不切实际和不完善的地方,所以就造成在施工中发现大量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最终把设计完善的关交给施工单位,遇到变更问题,都是要施工单位先拿出处理方案,然后再由设计部门审批,这不是硬要考验施工单位的设计水平吗?施工单位为设计变更做了大量试验检测工作,花费了许多人力、物力和财力,而这些又无法计量,只能自认倒霉,重要的是急中求快,由于设计的不尽合理,还是会给工程质量留下隐患,这个问题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8 对工程质量管理的展望

浅谈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 第4篇

关键词:高速公路 施工 质量 管理

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促进了基础建设的实施, 尤其是是高速公路建设发生了质的飞跃。高速公路的设计标准和工程质量要求高, 必须重视和加强高速公路现场施工中的工程质量管理, 提高公路的施工质量。

1 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

质量是工程的生命,是工程的灵魂,首先在施工过程中工程承包商自检不合格或未进行自检的各项工程, 监理工程师不予进行检查和验收;其次,质量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测和工序验收是控制公路工程质量的关键;再者,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实施的质量监督和抽查检验。提高全员质量意识是一项工程获得最好的质量根本,其施工单位此点更重要, 由于参加施工的大部分工人的文化程度不是很高, 你跟他讲大道理, 很有可能听不进。所以质量意识的灌输要分层次,一级一级地传递下去,使得往往是很复杂的理论, 逐渐会变得浅显易懂,符合大众的口味。实践证明,一个施工企业,承包商重视质量,并且有配套的质量管理办法,管理必然是事半功倍,通过各种手段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2 对工程质量管理所采取的措施

从原材料、施工工艺、施工过程都要进行全面的监控和管理, 加强自己工作的责任心和主动性, 在施工过程中对承包商各项工程活动进行质量跟踪监控, 严格工序间交接检查,建立施工质量跟踪档案等。质量管理措施要有可操作性、具体细化,并确定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一些质量管理小目标。按期组织召开技术研讨会, 由各施工队的质保人员参加, 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隐患、技术难题、质量通病等。随着工程的进展,还及时举办工程项目管理、监理计量支付等各种技能培训班。严格执行工程质量责任制,并在施工现场悬挂工程警示牌,接受全社会监督,对台背回填等簿弱环节签订专项责任书等有效措施。要做到分工明确, 责任到人。根据工程项目进行明确分工,特别是路基土石方,桥涵构造物、路面各结构层等关键要害部位。质量管理措施要强硬有力,不能讲人情,不能拖泥带水,该一票否决就一票否决,没有什么通融的余地,质量管理搞不下去的原因,往往就是已形成的指令被浩瀚的人情海洋所溶解了。工地试验室在工程质量管理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是企业自检的一个重要部门。建立工地试验室, 对试验室人员进行培训,制定试验室岗位职责表,人员职责, 试验的程序及方法。只有每个单位建立了工地试验室, 才能用数据来控制材料质量和工程质量。其次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真实的实验数据,一切应以数据说话。不合格的资料, 千万不能擅自修改合格后往上报, 千万不能存有侥幸心理。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实践证明, 只有合格的施工员和试验人员, 才能生产出合格的产品。

3 搞好工地试验室建设,强化监都管理程序

质量管理人员要在施工现场督促施工人员按规范施工,全面跟踪每一个环节,做到有差漏不签认,有错误要坚决返工,彻底消除质量隐患。质量管理人员还应在现场给工人做正确操作的示范,遇到质量难题,质量管理人员要同施工人员一起研究解决;出现质量问题,不能把责任一齐推向施工人员。质量管理者只有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 才能做到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分明。

设计质量的优劣与施工质量的好坏是息息相关的, 设计质量高, 施工单位省心,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也省心, 设计中出现的问题直接影响施工的进程和质量, 施工中发现大量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再把设计的最后一道关交给施工单位, 这是非常危险的现象。施工工序是形成施工质量的必要因素, 必须加强对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首先要严格遵守工艺流程, 任何操作人员都应严格执行; 二是控制工序活动条件的质量;三是及时检查工序活动效果,对质量状况进行综合统计与分析, 及时掌握质量动态, 自始至终使工序活动效果的质量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四是设置质量控制点,使工序始终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在经济社会,质量管理理所当然地要和经济挂钩,但这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真正的目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 千万不能本末倒置。有一种现象值得重视, 那就是好像敲掉多少片梁、砸掉多少个结构物、路基路面返工多少次,就证明质量工作抓得严,质量工作做到家了,这种风气好像还很流行。

4.现场跟踪检查是工程质量管理的最实用办法

工程质量的许多问题, 都是通过现场跟踪检查而发现的。要做好现场检查, 质量管理人员就一定要腿勤、眼勤、手勤。腿勤就是要勤跑工地, 眼勤就是要勤观察, 手勤就是要勤记录。要在施工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让质量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减少经济损失。质量管理人员要在施工现场督促施工人员按规范施工, 并随时抽查一些项目, 如混凝土的砂石料、水的称量是否准确, 钢筋的焊接和绑扎长度是否达到规范要求, 模板的搭设是否牢固紧密等。质量管理人员还应在现场给工人做正确操作的示范, 遇到质量难题, 质量管理人员要同施工人员一起研究解决; 出现质量问题, 不能把责任一齐推向施工人员。质量管理者只有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 才能做到工程质量管理讲法分明, 措施得当。

5.工程质量管理与进度、效益的辨证关系

施工单位往往有这样的错误认识, 认为要搞好工程质量, 就要影响工程进度和效益。其实, 搞好工程质量与工程进度、效益并不发生矛盾, 他们是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相互发展的矛盾结合体。看问题要全面, 不能片面。工程质量搞上去了, 减少了返工, 相对来讲就节省了时间、加快了进度, 也就节省了人力、物力的消耗, 提高了经济效益。

6.施工现场要密切关注设计质量

设计质量高, 施工单位省心, 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也省心。然而,由于目前国内高速公路上车辆较多, 设计单位的工作量较大, 因此很难做到精心勘探、精心设计, 现在对设计单位相应的监督管理体制一时无法跟上, 所以就造成在施工中发现大量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把设计的最后一道关交给施工单位, 这是非常危险的现象。施工单位水平高还好, 如果施工单位水平低, 预先发现不了设计问题, 等产品出来后才发现不对头, 这就造成了许多麻烦和损失。烟黄高速公路上就发生梁与支座间距偏差1m 的严重质量问题, 究其原因, 还是设计坐标产生错误。五标的1- 4m 拱涵在放基础样时, 也发现1号基础坐标与地形不符的现象, 由于是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发现的, 没有造成过大的经济损失。施工中发现的设计问题很多, 有些桥从基础、下部构造到上部构造都发生了设计变更, 变更图纸比原设计图纸还多, 这让施工单位还怎么做到按图施工。遇到变更问题, 都是要施工单位先拿出处理方案,然后再由设计部门审批, 这不是硬要考验施工单位的水平吗? 施工单位为设计变更做了大量试验, 花费了许多资金, 而这些钱又无法计量,只能自认倒霉。

7.对工程质量管理的展望

随着我国高速公路建设的迅猛发展, 工程质量将会逐步走上系统化、法制化的轨道, 电脑技术将会普遍地运用到工程质量管理中, 施工人员和质保人员的素质将会有很大提高, 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将得到广泛推广应用, 我国的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将会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8 总结

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5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结合常溧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常溧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及考核奖惩制度,在常溧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坚持全面质量管理,认真落实质量岗位责任制,使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确保工程质量。

第三条 本工程实行“政府监督、业主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受省交通运输厅委托对本工程实施质量监督。常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常溧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负责对常溧高速公路工程实施质量管理。

第四条 本工程实行工程质量责任人档案制度。项目建设单位、参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按照各自的职责,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项目参建单位法定代表人为本单位质量责任人,对本项目质量工作全面负责;工程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质量责任人,对本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 常溧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目标是:分项工程优良率≥96%,单位工程优良率100%。

第六条 本工程建设实行工程质量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工程建设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有权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检举和投诉。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依法建立和完善质量责任制,督促参建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依法通过招标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供应等单位,签订工程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质量标准、要求和质量责任。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加强设计管理,设计过程采用设计、咨询“两院制”,确保常溧高速公路工程工程设计合理、规范,既节省投资又能满足使用功能和质量要求。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组织对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审核,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开工报告,不符合合同规定开工条件的不准开工,并实行首件工程认可制。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运用各种有效的手段和方法(工地巡视、检查核实、抽样试验、测量旁站、工地会议、指令文件、质量评定等),对施工过程的各环节、各部位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现行规范、标准、设计文件。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并编发工程质量检测情况通报,本项目现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为项目办中心试验室(中心试验室为市高指委托单位)。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组织和推动质量创优工作。对亮点工程实施奖励。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按照《常州至溧阳高速公路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及索赔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规范工程变更程序,严格控制工程变更。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加强物资采供管理,推行材料市场准入制度,严把工程材料质量源头关。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负责常溧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质量问题的调查、核实与处理,并将结果及时上报;配合或参与常溧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期间一般和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核实。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通过招标委托的社会检测单位在现场设立的中心试验室,负责对工程监理机构平行试验、标准试验和抽检试验的试验操作以及对现场监理机构抽检试验抽检频率的监督;负责对工程的抽检试验和测量控制抽检,负责对各施工标段工地试验室及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委托的中心试验室应设置测量室(或组),负责本项目对各标段施工控制网的建立指导与复核、协调组织各标段间的联测工作以及重要工序的测量检查,指导、检查各标段测量工作,审核测量技术方案,解决测量技术难题。首件分项工程开工,必须由测量室(或组)独立复核并签认后才准施工。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组织各参建单位定期进行工程质量总结,及时编制、整理交、竣工资料档案。工程完工后,组织各参建单位编写工程总结报告,及时组织交工验收并参加竣工验收。工程质量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当期工程项目工程质量的统计汇总、分析与评价;主要质量问题与质量事故发生情况、原因及处理结果;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情况等。

第二十条 在缺陷责任期期间,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监理机构对项目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督促施工单位对交工验收提出的问题和检查中所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及时维修,配合质量监督部门组织的质量回访。

第三章 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二十一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具备与所委托勘察、设计任务相适应的设计资质,严禁无证设计或越级设计,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因设计错误造成的损失,设计单位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设计总承包单位对所委托设计的项目负有总体筹划、制定标准、控制投资、组织协调和设计审查的责任,对被委托设计的质量负最终责任。

第二十二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勘察、设计各个阶段质量责任人。所有的勘察、设计文件,包括勘察、设计大纲、勘察试验任务书、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设计变更通知等,都必须按规定认真校审和核签。第二十三条 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设计应依据勘察成果进行,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设计文件编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设计合同要求,并应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第二十四条 设计单位应加强总体设计协调工作,统一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风格,协调不同项目设计界面。强化细节设计,避免错、漏、碰、缺,减少不必要的设计变更,确保设计文件的编制质量和工程的可行性,并满足工程使用、长期维护的功能需求。

第二十五条 设计文件中涉及工程使用的材料、配件和设备,应注明规格、性能及技术标准,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但不得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第二十六条 设计单位应积极做好施工图技术交底工作,按照合同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代表应深入施工现场,主动、积极做好设计后服务工作,对施工过程中提出的技术疑问和设计变更及时响应,迅速处理,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相关问题,不因设计配合问题影响整体工程进度。

第二十七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在相应阶段对工程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提出评价意见。

第二十八条 工程项目完工后,勘察、设计单位应认真进行设计总结,编写设计总结报告,配合交、竣工验收检查,负责检查已完工程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必须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完善的质量责任制度及考核办法,主动接受质监机构、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总承包单位将部分工程项目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在分包合同中约定双方质量责任,总承包单位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并依法对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负责。第三十一条 本工程实行施工现场公示牌管理。公示牌应标明工程概况,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机构、监督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姓名和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现场还应设立整齐、明显的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工序、施工工艺现场指导牌以及消防、安全和文明施工牌。安全施工牌应标明应急救援组织体系,说明紧急情况下通讯联系途径、方法和联系人名单。

第三十二条 常溧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包括全过程质量管理、全方位质量管理和全员质量管理。

全过程质量管理是指:每一个分项工程自施工图设计、现场放样、各种原材料的选择、各工序的施工,到该工程完工、检查、验收整个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道工序的质量管理。

全方位质量管理是指:每个单位根据不同管理层次,不同工作岗位质量活动的不同侧重点,从人的质量行为、工程材料、机械设备、施工工艺、管理制度、检测手段、施工组织、管理体系、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内外工作协调等展开的质量管理。全员质量管理是指:每个单位的每个员工都要具有强烈的质量意识,时时事事按规范操作,规范质量行为,坚持质量标准,全员发挥作用的质量管理。第三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向工程施工现场派驻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及配备相应的设备。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调整合同内人员和设备,项目经理和总工离开工地必须向建设单位(或项目办)书面请假并获得批准。第三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进场后应及时组织工前培训,掌握施工工序、施工工艺,明确质量目标、要求。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第三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编制技术合理、工序工艺明确、可操作性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报监理机构审批;未经批准不准施工。正式施工前,应组织进行施工方案和工艺的技术交底。

第三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和国家有关交通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对没有设计图纸或设计图纸未经批准,施工单位不得施工。盲目施工的必须返工重做,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损失。

施工单位对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应认真核对,发现错误或存有疑问时有责任向监理书面提出并报备建设单位,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第三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合理配置与所承担项目相适应的检测、试验设备,建立工地试验室,并取得省厅质监站颁发的《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工地试验室合格证书》。特殊检测项目可以委托给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并获国家计量认证的试验检测单位进行。

第三十八条 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和设备,均应按规定的项目和频率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得用于施工。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

第三十九条 工程开工前应及时开展各项标准试验工作,准确提供试验数据指导生产,满足要求后方可开工,需总监办平行试验或中心试验室验证试验,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十条 施工单位应按规定进行施工过程中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自检和工序交接工作,杜绝不合格工程。严格工序管理,上道工序验收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覆盖前,施工单位应通知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并采用摄像或照相等方法留存备查。

第四十一条 现场质量检查、检验、试验检测等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不得涂改。

工程结束时,施工单位应按照交通厅、省高指有关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真实的工程原始资料。做到工程进度与档案整理同步。第四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及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监理机构的质量抽检、督察等工作。

第四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全面推行标准化施工管理,应根据所承揽工程项目的特点,细分目标、标准、任务、流程,实施精确计划、精确决策、精确控制、精确考核的科学管理模式,编制标准化施工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施工中应注重细节处理、外观质量、成品保护和缺陷修补工作。

第四十四条 在所承揽的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后,施工单位应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以及《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程序快速报告。

事故发生后,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根据事故进展情况,做好续报工作,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和认真进行事故处理,不得瞒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第四十五条 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交、竣工提出的遗留问题或建议应负责返修和处理。

缺陷责任期内,施工单位应每隔三个月进行一次巡检,并提交巡检报告,发现质量缺陷的,施工单位应及时履行维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六条 工程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认真进行施工总结,编写交、竣工验收施工总结报告。

第五章 监理机构的质量管理

第四十七条 监理机构设立“总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单位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监理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各专业、各岗位工作人员的质量责任,认真落实质量责任制,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质量控制。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实施监理工作,并主动接受建设单位的管理和质监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八条 监理机构在工程开工前,应组织编制本监理合同段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报建设单位审批,并在批准后积极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

第四十九条 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合同,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及相应的试验检测设备,组建工地试验室。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调整合同内人员和设备。第五十条 监理机构应按照国家、部、省有关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设计文件及监理合同的要求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审阅设计图纸,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重点工序及特殊工艺进行审查,按规定对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设备进行检查,纠正施工单位的不规范行为,提出和审核工程变更,进行工程质量检测。

第五十一条 监理机构应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分部和分项工程开工报告。不符合合同规定开工条件的不准开工,不具备相应工程施工所要求的人力、材料、机械设备条件的不准开工,分项工程开工前,监理应下发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前道工序未经验收通过,后道工序不准开工。

第五十二条 监理机构需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工程师和必要的检测、检查设备。监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单位自检频率和施工放样的监督,确保试验的规范性和真实性。监理抽样试验频率应不低于规范要求;对已完工程实体质量的抽检频率,关键检查项目应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30%,其余项目不低于20%。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放样重点部位100%复核,其他部位抽查频率不低于施工单位放样点位的30%。监理抽样、检测工作应由监理工程师独立完成,并独立填写监理抽检表格。对支座、钢绞线、锚具、外加剂、油漆、板材、焊材、钢丝等需对外委托试验的,可在监理见证取样下与施工单位联合送检,试验数据双方共享。第五十三条 监理机构应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工程实施监理,保证对建设项目的重点部位、重点工序、隐蔽工程的全过程旁站监理。因监理工作原因造成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的,监理机构和个人应承担相应责任。第五十四条 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不得隐瞒不报,并参与和配合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

第五十五条 监理人员应具有独立、公正、有效开展监理业务的能力和责任心,不得与施工合同中的任何一方串通,损害另一方的利益。现场监理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施工单位介绍分包单位或者材料、设备的采购;不得利用监理职权向施工单位索取任何合同规定以外的生活待遇和经济利益。

第五十六条 由于监理工程师错误决定或由于监理工程师责任心不强、监督不力而造成的不合格工程,必须返工重做,监理机构承担监理责任,并按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第五十七条 缺陷责任期内,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工程质量缺陷维修进行监理。

第五十八条 工程项目完工后,监理机构应认真进行监理总结,编写交、竣工验收监理总结报告,协助建设单位检查施工单位合同执行情况,科学公正地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第六章 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

第五十九条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需加固补强、返工或报废的事件,称为施工异常情况。发生施工异常情况时,按照以下程序处理。

(一)施工单位必须立即通过电话报告建设单位和监理机构,并及时填写《施工质量问题报告单》(详见监理用表)书面报告。

(二)施工单位应严格保护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作为第一责任单位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赴现场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方案,报送建设单位和监理机构。

(三)监理机构应及时对现场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处理方案,并按照建设单位批准的方案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处理。

(四)处理后的施工异常部位,经质量评定与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进入下一道工序。

(五)施工异常情况处理结案后,各相关单位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将全部资料统一归档,及时上报。

(六)监理机构应切实加强施工异常情况的控制和管理,定期对施工单位报告情况进行检查。对施工异常情况隐瞒不报或上报不及时,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制裁。

第六十条 在各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或完工后,如发现工程存在着技术规范、标准所不容许的质量缺陷,应根据质量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

(一)因施工引起的质量缺陷处于萌芽状态时,监理人员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和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及时报告总监办和建设单位。

(二)因施工引起的质量缺陷出现时,监理人员应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暂停施工的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在施工单位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三)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后发现质量缺陷,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的,监理机构应及时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做出判定并确定补救方案,处理完善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的施工。

(四)在交工验收后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时,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处理完毕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填报《存在问题处理情况反馈表》(详见监理用表)。

第六十一条对因施工原因产生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应先由施工单位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监理机构批准后方可进行;对因设计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应由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研究后提出处理方案及方法,由施工单位进行修补。质量缺陷的修补措施及方法应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质量控制指标和验收标准,质量缺陷修补后,施工单位应对缺陷发生的原因及处理结果进行总结,对缺陷部位进行长期跟踪监测,并将观测结果与处理过程中的文件一起建立质量缺陷修补与加固档案。

第六十二条 在施工期间和缺陷责任期间出现了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断层、裂缝、倾斜、倒塌、沉降、强度不足等情况时,应视为质量事故。第六十三条 质量事故按轻重程度可分为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

质量问题是指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以下的事故。

一般质量事故是指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事故。

重大质量事故是指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或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六十四条 发生质量事故应按以下规定报告:

质量问题:问题发生单位应在2日内书面报建设单位、监理机构。

一般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在1日内书面报建设单位、监理机构和省厅质监站。

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2小时内速报省交通厅和交通部,同时报告省厅质监站和部质监总站,并在12小时内报送《公路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快报》(附表1)。

第六十五条 发生质量事故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详实反映该项工程名称、部位、事故原因、应急措施、处理方案以及损失费用的“事故报告单”(详见监理用表)后,应立即指令施工单位暂停该项工程的施工,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分析原因,查明事故详细情况,审核施工单位的书面处理方案,及时将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上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

(二)事故发生单位和该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三)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核实和处理由省交通厅负责组织,重大质量事故由省交通主管部门会同交通部及有关部门负责。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积极配合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对质量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在审查、分析、诊断、测试或验算的基础上,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处理方案予以审查、修正,并组织实施,处理结果报省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技术处理方案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对破坏质量事故现场,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提供伪证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施工单位负责建立质量事故处理档案,记录质量事故发生的起因、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

(六)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提出的有争议的质量事故责任予以判定。判定时应全面审查有关施工记录、设计资料及水文地质现状,必要时应进行实际检测。在分清技术责任时,应明确事故处理的费用数额、承担比例及支付方式。

第七章 工程质量检查评比与奖惩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定期组织工程质量检查评比活动,对工程质量和质量管理情况综合考核并进行质量排序和通报,并将进行经济奖罚。

第七十条 常溧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应制定本企业(单位)内部的质量经济奖罚办法,并按本行业或本系统有关规定设立质量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在工程质量和质量管理工作中成绩优异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对违规、违纪、工作失职等导致质量事故发生或质量低劣、质量管理工作混乱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予以经济处罚。

第八章 附 则

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措施论文 第6篇

2高速公路施工中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出现的主要问题

2.1设计的施工管理步骤不够细致

一般来说,高速公路的施工管理会涉及到三个环节的内容:第一步是在设计环节制定的施工方案计划;第二步是在施工的前期投标阶段所制定的施工初步方案;第三步是在施工阶段制定的详细的施工方案计划。但是由于很多的高速公路在施工之前,所制定的施工方案不够详细、合理,缺乏严谨的设计和规划,导致一些环节缺乏秩序性,降低了施工设计的功能,使得后期在施工过程中施工质量的管理工作不能顺利进行。

2.2制定的施工质量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实际上,施工质量的管理制度与建筑主体、材料、建造工具等方面的管理条例均有关系,但目前国内的高速公路建设由于对技术管理缺乏重视,导致在施工时缺乏有效的监督;有些项目是缺乏安全管理,导致现场的`施工环境混乱;有些项目由于对设备的管理不够重视,导致施工的工具达不到实际施工工程中的要求。综合以上几个方面,本文认为导致施工管理的难度不断加大的主要原因是施工质量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制度的实行不坚决、不彻底。

3提高施工质量管理水平的几项措施

3.1增加施工设计方案的合理程度

施工质量的高低,主要原因在于施工设计方案是否足够合理,因此我们必须提高对施工设计方案的重视程度。未来增加施工设计方案的合理程度,应当注重以下几个方面:①为了使施工设计方案与实际的工程施工条件相符合,必须重视施工前期阶段的地质勘查作业,方案的设计工作要以提高施工的质量作为前提条件;②保证施工规划方案科学合理,施工的进程必须严谨细致,计划的工期应当与实际工程的建设特点相吻合,以实事求是为原则,避免赶工期的事件发生,以提高工程质量;③完善施工设计的预警机制,在施工设计方案的预警功能和全面程度方面进行完善,避免在雨雪恶劣天气下出现电力供应不足、缺乏工程物质的局面;④制定施工设计方案时要遵循规定的相关程序,减少施工方案不必要的修改,为后期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准备。

3.2保证施工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

高速公路施工工程的质量管理,与施工管理的制度有重要关联。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该制度:①为了所履行的管理工作有规范依据,应当邀请高速公路施工工程相关专家组成顾问小组,根据高速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出达到建设要求的管理规章制度;②应当通过明确岗位责任制度将责任分管给具体责任人,实施问责制度,增加各岗位负责人对质量控制的重视程度;③绩效考核应当与施工质量管理的效益挂钩,鼓励各环节的工作人员积极参与质量管理工作。

3.3培养施工人员的专业素养

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可以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①通过大量的活动进行安全建设宣传,开展关于质量管理的培训,在群众内部形成浓厚的质量管理氛围;②加强施工人员的技术继续教育,针对施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提升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和操作能力,增加工作人员对新工具的熟悉程度,以提高施工水平。

参考文献:

[1]周小范,李艳峰,庞凯.浅谈高速公路施工中工程质量的管理[J].科技风,,(19).

上一篇:寒假锻炼身体倡议书下一篇:2018年大三学生入党志愿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