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失业保险工作汇报

2024-08-15

推进失业保险工作汇报(精选16篇)

推进失业保险工作汇报 第1篇

今年以来,xx县人社部门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三举措积极稳妥推进全县失业保险金发放工作。

一是稽核。及时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县内企业,通过现场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各企业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缴费明细等情况,进一步确认申报是否属实。二是宣传。借助招聘会、媒体平台、微信平台等渠道,相继开展了多项失业保险政策宣传活动,主要就失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失业保险金缴费比例、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及所需材料、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等重点问题加以宣传和解答。三是服务。进一步简化办理失业待遇申请流程,对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和用人单位对接,督促其60日之内办理相关申领手续。

推进失业保险工作汇报 第2篇

一是注重宣传,营造良好的参保氛围。该县人社局在县政务服务大厅专门设立失业保险业务办理窗口,在宣传栏张贴失业保险有关政策及办事指南。同时利用各类人才招聘会、“公共服务进企业”、“就业援助月”等活动开展失业保险政策宣传工作。

二是落实政策,扩大失业保险征缴面。继续认真落实失业保险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不断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尤其是做好事业单位失业保险扩面征收,积极推进非公有制单位参保。同时加大基金征缴力度,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征缴,较好地完成了基金征缴任务。

推进失业保险工作汇报 第3篇

近期,蒙城县农机监理站与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蒙城支公司,就2016年度农业机械保险承保及出险理赔情况和2017年农机政策性保险工作进行了通报协调,截至11月初,2016年全县联合收割机承保2 988台,保费155.17万元,大型拖拉机承保3 786台,保费117.3万元。期间农业机械出险46起,发生农机交强险、商业险及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赔付35起,为出险农机户挽回经济损失56.31万元。

2016年县财政预算列出50万元资金,将从事农业生产的大型拖拉机的交强险、驾驶员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和联合收割机的交强险、两名随机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充第三者人财综合险等两个农机保险方案纳入财政补贴范围,由县财政给予30%保费补贴。按照农业政策性保险管理实施办法,统一由国元农业保险公司承保,以实现保险行业大数法则,化解风险。保险公司在农机作业高峰期间实行24h服务,及时查勘现场、合理定损、快速赔付,农机监理站协助农机手做好保险的理赔申请,有力保障了农机户的利益。

摘要:<正>近期,蒙城县农机监理站与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蒙城支公司,就2016年度农业机械保险承保及出险理赔情况和2017年农机政策性保险工作进行了通报协调,截至11月初,2016年全县联合收割机承保2 988台,保费155.17万元,大型拖拉机承保3 786台,保费117.3万元。期间农业机械出险46起,发生农机交强险、商业险及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赔付35起,为出险农机户挽回经济损失56.31万

推进失业保险工作汇报 第4篇

4月17日,焦作市计生协组织召开各县市区计生协秘书长会议,贯彻落实全省计生保险工作会议精神,本着筹划工作要细、工作衔接无缝隙、工作安排要及时的要求,切实推进2013年计生保险工作。会议对2013年的计生保险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增强信心;二要强化责任,明确目标;三要齐心协力,扎实推进;四要转变作风,确保实效。同时,希望各县市区计生协领导和各位秘书长要始终保持高昂的工作劲头,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工作高标准,积极推进焦作市计生保险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范建军 刘文辉)

清丰县计生协帮“三留”户提前备战“三夏”

“三夏”大忙季节即将来临,为帮助全县农村计生家庭中的“三留”(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户做好夏收、夏种和夏管,清丰县计生协利用其人多面广的优势,结合相关涉农部门,采取排查被帮扶对象、制作帮扶联系卡、协调农机部门对“三留”户优先组织机收等措施,提前备战“三夏”,免除“三留”户的担忧。 (张田利 赵雪改)

商丘市安排部署2013年计生保险工作

4月26日,商丘市2013年计生保险工作会在中国人寿保险商丘分公司会议中心召开。会议由市计生协秘书长王同高主持。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徐怀民、市计生协会长王玉栋出席会议并讲话。

大会表彰了梁园区计生协、夏邑县计生协等六家先进单位,总结了经验,分析了问题,提出了要求,确定了新的目标。

王玉栋会长在讲话中首先肯定了部分先进县区的工作经验,并就推动计生保险工作进一步健康开展提出六点要求:一是要认识到位,二是要措施到位,三是要合作到位,四是要保障到位,五是要督查到位,六是要目标考核到位。

会议对参加会议的计生协会长、秘书长就计生保险工作的新内容、新办法、新要求和办理程序进行了培训。 (汪建)

叶县计生协助育龄群众有效防控麦田病虫害

针对今年全县小麦生长情况,4月27日,叶县计生协邀请县农业局专家深入全县部分乡镇村、田间地头,指导育龄群众进行小麦“一喷三防”,从而达到有效防控病虫害,确保减灾保粮增产。专家向农户传授了“一喷三防”技术的防治时间、防治用药方案及注意事项等技术要点,受到广大村民的认可和欢迎。计生协工作人员向村民发放宣传折页3000余份。(高菲)

确山县普会寺乡计生宣传重实效

“中央明确要求,国家人口计生委和卫生部合并后,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不变、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不变,这‘三个不变’充分说明国家对计划生育工作是加强而不是削弱……”最近,确山县普会寺乡计生办积极组织计生工作人员深入农村,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国家大部制改革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消除社会上“政策放松论”、“生育放开论”等不正确言论,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2013年以来,针对群众白天不好集中的实际,普会寺乡计生办利用每天晚上的时间,借助村人口学校这个平台,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优教知识、生殖健康知识、避孕节育知识、科技文化知识、利益导向政策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同时,广泛开展计生谈心谈话活动,使人口学校成为人口计生政策知识宣传、工作交流、为民服务、助民致富的重要窗口。 (尤国胜 翟春山)

卢氏县拓展“生育关怀”惠民生

近年来,卢氏县计生协以开展多种形式的“双争”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计生协的五大职能作用,促计生协工作不断上台阶。一是强化措施,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抚慰金发放政策。二是在母亲节期间,卢氏县、乡协会人员到贫困母亲、残疾母亲、空巢母亲家中走访慰问。三是部门联动,整合社会资源,落实利益导向政策。四是开展计划生育系列保险。五是积极开展“双争”活动。卢氏县计生协多次深入基层督导指导,以沙河乡、横涧乡、东明镇为示范点,分别建立了烟叶生产、鲵鱼养殖、植桑养蚕等“生育关怀”示范园。 (李铁军 李向东)

辉县市计生协关爱贫困母亲活动内容丰富

5月初,辉县市计生协系统上下联动,开展了迎接第17个母亲节暨关爱计生贫困母亲活动,分别为26户计生贫困母亲送上了慰问品和慰问金。母亲节当天,辉县市人口计生委主任、计生协常务副会长王景强一行,来到胡桥乡樊寨村张小会、百泉镇八盘磨村徐艳红两户贫困母亲家中,带来了油、面等生活用品和500元慰问金,为她们送上节日祝福。 (韩久春)

镇平县涅阳街道计生协开展“母亲节”宣传服务活动

推进失业保险工作汇报 第5篇

一是认真做好台账,规范工作程序,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每月及时将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的基本及变更信息、征缴金额及时录入江西省就业信息网络系统;并严格工作程序,明确分工责任,规范业务流程,形成了从失业保险参保到享受待遇发放的信息化管理。

二是加大协调力度,确保扩面征缴。合理归类整理,建立应参保单位台帐、切实掌握全县各单位的详实资料,为扩面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与养老、工伤岗位工作人员协调配合,进行信息对比,摸清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确定扩面重点对象。

三是落实各项政策,吸引足额参保。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进行征收,失业保险费率由原来的3%陆续降至1%,并利用稳岗补贴政策,大力宣传,积极引导各企业足额足量参保。

四是理顺享受待遇,确保发放准确。及时接收并认真审定下岗失业人员的个人档案,同时做好工龄认定和待遇标准核定工作,并耐心解释失业金申领所需材料;坚持按月发放、银行代发、本人签收的发放方式,严格核对身份证,杜绝代领、冒领等现象出现。

县推进失业保险工作汇报 第6篇

一是加大失业保险费征缴力度。面对县内经济下行压力,县人社局狠抓基金征缴不放松,以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为抓手,综合运用宣传、稽核、监察等手段,扎实有效的推进扩面征缴工作。将失业保险征缴和失业保险待遇统一部署、统一调度,层层分解指标,实行包保责任制,失业保险基金征收1307万元,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二是免费为失业职工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对所有享受待遇的失业人员进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以提升失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宣传有关就业援助、失业保险方面的政策,进行就业指导和就业岗位的推荐,切实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大援企稳岗补贴力度。20,泗水县为缓解经济下行压力,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4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42万元,有效地缓解了企业困难,降低了企业的成本。将继续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凡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于4月30日前均可申请稳定岗位补贴。

区推进失业保险工作汇报 第7篇

广宣传。充分利用《xx日报》、xx网、区人社网、xx就业网等媒体以及29个镇街社保所积极开展失业保险政策宣传,同时深入双福、珞璜等工业园区企业,“面对面”宣传失业保险政策,确保失业保险政策家喻户晓。

推进失业金社保卡发放工作。为推进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险卡的使用,按照“试点先行、逐步开展”的指导思想,重点推进我区白沙镇和慈云镇失业人员失业金社保卡发放工作。

强化失业动态监测措施。确定了以重庆钢铁集团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40家大中型企业为中心的失业动态监测网络,其中今年新增8家企业,基本实现了行业全覆盖,能客观反映本地区各行各业的就失业形势,为准确研判就业形势提供了依据。

抓稽核。采取与社保局、医保等部门联动的方式,抽调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成立社保基金稽核小组,检查用人单位失业保险基数申报及参保情况,严防少报漏报的现象发生。

推进失业保险工作汇报 第8篇

发展生猪保险, 是妥善解决生猪生产问题、稳定猪肉产品市场的重要措施。自2007年国家启动生猪保险业务以来, 截至2009年6月底, 全国已累计承保生猪1.53亿头次, 承保能繁母猪9700万头次, 生猪出险赔付700万头次, 能繁母猪出险赔付500余万头次。

但在生猪保险工作取得重要成绩、保险覆盖面迅速扩大的同时, 也出现了一些制约生猪保险业务发展的突出问题, 如耳标佩戴率不高导致保险基数不准, 无害化处理措施不到位导致理赔数量不清等问题。特别是当前猪肉价格持续低位运行, 一些地区出现了养殖户变相杀猪、恶意出险的现象, 生猪保险的道德风险增加。

推进失业保险工作汇报 第9篇

一、立足惠民主题,致力改善民生

近年来,兴安县在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的同时,将致力改善农村民生、惠及广大农民群众、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列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科学发展的重中之重,不断地进行探索实践:2005年,积极争取列为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有效解决农民看病难题;2008年,在全区率先实施农村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解决失地农民养老难题;2009年争取列为全区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试点县,有效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差的难题。

在被列为全国首批新农保试点县后,兴安县快速启动了试点工作。成立了以15个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全县深入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调研的基础上,精心制定下发《兴安县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和《试行办法》,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目标。创新出台推进新农保试点工作一系列激励政策,真正做到优势力量向试点工作集聚,优惠政策向试点工作倾斜,财政资金向试点工作集中,井然有序地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二、把握关键环节,科学有序推进

1、深入宣传发动。一是广泛动员。为让新农保制度家喻户晓、 深入人心,吸引更多群众参保,兴安县层层召开县、乡镇、村、组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新农保工作的目的意义;印发《兴安县新农保知识问答》4.2万张,发放宣传资料18万份,出版宣传专栏136期,张贴宣传标语4000多张,发送手机短信5万余条;并在县电视台、《灵渠资讯》等媒体开辟专栏进行宣传。二是发放信函。对一些外出务工的农民,通过其家属和亲戚找到其联系号码或地址,通过电话联系和邮寄《告农民朋友一封信》等方式进行告知。三是摸清底数。派出专门工作组,入村入户进行详细调查,并进行登记造册,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四是集中发放。分别到各乡镇、重点村举行60岁以上老人集中领取养老金仪式,以年满60周岁以上的农村户籍老年人参保时不用缴费,每月都能领取基础养老金的事实,现身说法,吸引群众参保。

2、提升经办能力。一是提供经费保障。从财政资金中专门列支120万元,作为新农保试点工作启动经费;财政预算430万元,作为财政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上级补助资金,坚持按时足额兑付。二是配强工作队伍。在县级经办机构配备8名工作人员,在全县10个乡镇设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各乡镇还抽调人员成立了专门工作组,在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名兼职协管员,实现县、乡镇、村上下联动,网络健全,运行有序。三是强化能力培训。分层次分类别地对县、乡镇、村新农保工作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办理流程、操作规程、参保办法、表格填写等方面培训。四是完善办公设施。给每个乡镇保障事务所配备了2台以上电脑、1台打印机、1台复印机。及时安装、应用新农保信息系统,快速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进行管理,大幅度提升经办效率。

3、“手牵手”服务。为真正方便群众,做好“手牵手”服务、“心贴心”交流,兴安县采取多项便民措施,开展了“三进村”活动。一是证件办理进村。农村很多老人没有第二代身份证,无法办理入保手续。县公安局抽调工作组到各乡(镇)、村屯进行上门服务,加班加点集中办理身份证和新户籍本。二是复印设备进村。采用了“搂着打印机、抬上复印机下乡”的“一线工作法”,免费为参保农民复印所需的证件资料。三是经办服务进村。兴安农村合作银行特别印制了新农保的现金缴款单,除入保姓名和金额之外的其他项目都已经事先印制好,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农村合作银行还定期到村屯的指定地点,由村委干部、银行的信贷员实行一站式缴费服务。

4、部门齐抓共建。实行了新农保工作县领导联系乡镇、县直部门包村制度,每个县四家班子领导联系一个乡镇,每个县直单位联系一个行政村。全县建立起“主管部门牵头、成员单位参与、上下整体联动、部门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动与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克服困难,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组织、宣传、编办、发改、公安、民政、财政、国土、农业、计生、残联、统计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在组织发动、宣传报道、人员编制、补贴资金配套、工作经费落实、人口数据、农村户籍以及重度残疾人、五保、低保等困难对象的核定等工作环节上,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三、大胆创新机制,合力克难攻艰

兴安县立足实际,探索创新,科学整合资源,凝聚工作合力。

1、创新激励促进机制。一是激励工作先进。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对完成任务较好的乡镇、村实行奖励。湘漓等乡(镇)在县级奖励的基础上,对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率达到80%的行政村,另行给予奖励。二是鼓励延长缴期。率先实行“参保人年满60周岁,缴费年限超过15年者,每增加一年缴费,其基础养老金每月加发2元,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县财政支出”的奖励办法。三是激发村干热情。县财政按照每人每年360元、720元两个档次的标准,分别对参加新农保的半额补贴、全额补贴村干部实施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计入其新农保个人账户。县财政代缴养老保险费每年按5%的比例遞增。四是计生奖扶推进。年初,县财政已专项预算80万元,对符合计生条件且参加新农保的部分农村计生家庭,在其本人缴费的基础上,每年给予100元的缴费补贴,划入其个人账户。五是企业让利跟进。联通公司兴安分公司对参加新农保的新老用户予以奖励,凡参保者只要入网联通预存100元话费或老客户一次性交100元话费,给予参保人30元新农保个人帐户资助。

2、创新末位追究机制。对各乡(镇)新农保工作进度情况实行日报、周评制度,定期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完成任务数、参保率、发放率排位通报。对连续两周排在最后一名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向县委作出说明,并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3、创新评比考核机制。为确保年内实现新农保参保率达到80%以上,发放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任务,兴安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签定新农保工作责任书,要求限期完成、按时推进。并将新农保工作进展情况纳入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未按期按进度完成任务的乡镇,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一等奖;对县直各单位实施分片包干责任制,对其联系村、联系点没有完成参保率任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十佳单位”。

区推进失业保险工作汇报 第10篇

一是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充分利用劳动保障平台和就业信息网络,通过定期登记统计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摸清劳动力资源状况,强化失业动态重点监测,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二是加大扩面征缴力度。通过上街宣传、深入未参保企事业单位实地讲解、与企业老板进行座谈等方式,大力宣传失业保险政策,让企业和广大职工认清参保的好处,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对失业保险的认知度,自觉加入到参保行列。

三是加大基金征缴力度。在规范失业保险基金征缴的同时,对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征缴基数开展核查,确保参保单位如实申报、如实缴纳失业保险费,努力做到失业保险基金应收尽收。

四是积极落实优惠政策。近年来,该区认真落实“五缓四降三补贴”政策,将企业单位缴交的失业保险金2%的比例降为1.5%,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优惠政策的落实有利于企业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就业岗位。

人社局推进失业保险工作汇报 第11篇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失业保险参保范围。为提高广大企业参加失业保险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继续加大对失业保险政策的宣传,营造人人参保参保氛围,努力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

二是加强与企业的交流沟通,建立动态化管理机制。该局主动深入企业走访,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对企业进行政策指导,督促企业及时缴费,做到参保单位“三准”,即基本数据准、参保人数准、缴费基数准。

推进失业保险工作汇报 第12篇

深化治安保险

自2013年开展社会治安保险工作以来,××区经过四年多的努力已经初步形成良好的开端,全区社会治安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收益居民群众不断增多。尤其是今年3月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力度,提高各级领导重视程度,今年××区50个村(社区)共承保35个村(社区)15177户,承保社区覆盖率达到70%,全区上半年保费规模为72.95万元,比去年同期9个社区3534户相比,承保社区增加26个,承保户数增加11643户,保费增量达58.25万,实现了社会治安保险重大突破。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高位推进,纳入综治考核。

全省治安保险推进会以来,××区高度重视,迅速在全区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季度综治专项工作推进会统一安排部署社会治安保险工作。4月初,我办与人保财险开发区支公司联合下发《高新区社会治安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社会治安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推进时间节点,要求2017年11月底,全区各镇(街道)原居民社会治安保险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为确保工作有效推进,我办已将社会治安保险工作纳入综治半年及考核重要内容,并加大分值占比权重,严格落实考核奖惩制度。

二、以点带面,快速推动落实。

以××镇为基础,以××镇为突破,带动××办事处快速发展。我们从基础较好的××镇入手,由区综治办负责统筹协调,人保财险开发区支公司负责主动上门服务与对接,辖区镇(办)与人保财险开发区支公司相互配合,积极推动各村社区开展社会治安保险工作。通过层层召开推进会,印制宣传页、海报、展板,现场讲解等广泛宣传的方式,大大提高了居民对社会治安保险的认识和了解。我们以社会治安重点管理镇××镇为突破,将社会治安保险列入重点工作之一,全镇上下狠抓整改,高度重视综治平安建设工作,镇政府从一把手自上而下,积极召开社会治安保险工作推进会,明确要求各村(社区)提供参保人员名单和购买方式。我区除××镇×××社区134户自行出资购买外,其它15043户均由村(社区)集体出资购买。经过两个月的时间,××镇实现承保13个社区,共计5756户,户数参保率达到100%。××街道承保7个社区,共计4430户,另外还有5个社区正在积极准备参保人员名单。

三、加强宣传,建立激励机制。

采取分片包干、逐个走访的方式,人保财险开发区支公司对辖区内各镇(街道)、村(社区)逐个走访,并印制了社会治安保险的墙体宣传广告,针对社会治安保险责任与赔偿标准对镇(办)综治主任进行了详细培训讲解。各村(社区)也召开两委班子会议和群众代表大会,宣导社会治安保险,让广大居民对于社会治安保险有了深刻的理解,明白了社会治安保险的风险与保障,激发了村(居)民踊跃参保的意愿,使社会治安保险投保准备工作得以顺利落实。为了快速推动社会治安保险工作,人保财险开发区支公司建立了奖励激励机制,今年5月拿出费用制作牌匾并设立5000元奖金,对高度重视社会治安保险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的××镇进行了奖励。同时,我区也将社会治安保险经费列入群防群治财政预算,年底根据各镇办承保情况,对表现突出的镇(办)予以奖励,有效推进社会治安保险工作的快速发展。

四、优化服务,确保快速理赔。

大力推行“一纸化”理赔。一旦接到报案,由人保财险开发区支公司理赔专员到达现场进行查勘定损,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做到小案不过三天,大案不过半月,获得了群众一致认可。2017年5月,××镇一社区因电网改造,导致14户居民家中超电压,家中电器不同程度受损,人保财险开发区支公司接报案后,迅速组织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查勘,确定事故原因为低压地埋电缆故障导致,立刻现场填写理赔快捷处理单,并对受损电器定损。社区及供电局出具相应证明后一周内将赔款支付受灾居民。

社会治安保险是一项民心工程,也是平安建设的有力抓手,深入推进治安保险工作,有助于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建议市综治办加大与人保财险公司沟通力度,强化宣传引导力度;对于承保覆盖率达到标准的,建议人保财险公司严格落实配套奖励政策;建议人保财险公司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作用,加快发展社会治安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10%的比例标准从社会治安保险保费中提取平安建设专项经费,用于平安建设和网格化建设工作。

推进失业保险工作汇报 第13篇

5月14日上午, 沙县在大洛镇召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推进会, 县政府副调研员廖善健及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前期进展情况, 至2013年4月底, 沙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013年参保缴费达72786人, 占三明市下达2013年参保任务数的79.11%;领取养老金人员25836人, 1~4月份全县共发放养老金583万元。会议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全面分析, 对下阶段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会议指出, 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是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惠农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 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实利益, 各相关部门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高度,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协调配合、督查问责, 明确各自目标责任, 在强化宣传、队伍建设、制度管理上下工夫, 为加快推进沙县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沙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推进失业保险工作汇报 第14篇

2007年,财政部选择吉林等6个省(区)进行了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2008年,黑龙江省根据农业生产特色和参与各方意愿、能力,开展了水稻、玉米、小麦、大豆、能繁母猪、奶牛等6个品种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马铃薯、甜菜、森林、育肥猪等4个品种由于种种原因尚未开展。

几年来,黑龙江省财政部门立足自身职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农业保险制度建设、补贴资金筹集、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种植业保险规模从2008年的2419万亩扩大到2012年的4733万亩,年均增长21%,累计完成14743万亩。2013年预计规模6230万亩,同比增长31.6%,占全省耕地面积的31%。能繁母猪保险422.78万头、奶牛保险48.85万头。保险经办机构保费总收入26.28亿元,其中:各级财政保费补贴20.89亿元(包括:中央财政10.45亿元、省财政6.46亿元、县级财政3.98亿元)、农户负担5.39亿元;共为354万农户提供风险保障269亿元;为142万农户支付灾害理赔款18.6亿元。

二、主要问题

(一)种植业保险保障程度低,保险作用和功能未能得到有效发挥。目前,黑龙江省种植业保险金额仍然执行2008年确定的水平,玉米、水稻、大豆、小麦4险种保障金额每亩分别为145元、200元、120元和125元,平均保障金额148元/亩、平均保险费率10.6%,保费15元/亩。依据省物价局公布的2011年农作物物化成本数据玉米414元、水稻667元、大豆293元、小麦326元测算,4个险种保障金额分别占其实际物化成本的35%、30%、41%和38%,与全国平均比例63%、47%、61%、95%相比较,分别低29、17、20和57个百分点,玉米、大豆和小麦每亩保障金额列全国最末位。

(二)农业保险组织架构和运作模式有待于完善。为推动农业保险顺利开展,黑龙江省建立了农业保险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农委下属事业单位省农业经济管理总站,主要负责制定农业保险规划、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工作。省财政厅、畜牧局和保监局为办公室成员单位。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简称“省人保”)和阳光相互农业财产保险公司(简称“阳光农保”)为省保监局批准的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保险经办机构大多委托各基层农经站作为具体办理业务的代办机构。农经站自身工作量巨大,代为行使农业保险行政管理职能时,协调能力、政策执行能力已显不足。同时,各基层农经站接受保险公司委托、代办农业保险、成为保险公司服务网点,收取保险公司代理费用作为其收入来源,在农业保险工作中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在具体负责引导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签订保险合同、收取保费、查勘定损和理赔等具体保险业务过程中,没有机构和组织对其代办行为进行有效监督指导,保险公司作为弱势一方,难以真正监督指导强势代办机构出现的违规问题。农户利益难以得到有效维护。

(三)保险公司展业能力不足。农业保险基本原则之一是坚持“市场运作原则”,即政府投入与市场经济规律相结合,根据保险机构展业能力合理规划保险业务量。全省农业保险每年涉及几十万农户,目前阳光农保县级支公司平均经办人员为3至4人,省人保县级支公司农险部平均经办人员为1至2人。两家保险经办机构均不具备经办目前每年2500万至3000万亩农业保险的能力。同时,两家机构存在着严重缺乏“知农事、懂农情、晓农意”的复合型农业保险人才;人手不足,缺乏对代办机构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跟踪检查工作不到位。

(四)保险业务真实性缺乏基础保障。确保保险业务真实是开展保险的基础,也是财政资金安全的保障。从省内调研情况看,虽然省级农业保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不断规范保险行为,但在基层仍然存在一些比较严重的问题,如在承保方面存在保险标的真实性难于准确确定,“五公开”、“三到户”规定落实不到位;在理赔查勘定损方面存在着虚构灾情资料,虚假理赔,套取财政补贴等问题。

(五)保险市场秩序有待规范。一是市场竞争秩序有待理顺。目前,我省各县(市)政府对农业保险规模和具体经办机构采取一年一确定方式。两家保险机构业务区域不稳定,规模确定缺乏依据,一些经办机构存在着跑关系抢市场、无序竞争等问题,既加大了承保成本,又带来保险机构不愿投入更多资金进行农村服务网点建设和人员培训等深层次问题,严重制约我省农业保险深入开展。二是农业保险服务有待规范。一方面,我省两家保险公司种植业保险合同内容不统一,存在多处差异,特别是关于30%免赔条款不同,省人保是从30%以上部分起赔,阳光农保是损失超过30%以后全部赔付,同一地域的农户享受不同理赔服务。另一方面,保险办理程序不规范。在省内调研中发现,承保管理软件与系统功能不完善、核查核对困难;保险档案管理不规范、档案基础资料不全等问题大量存在。

(六)养殖业承保数量呈逐年大幅萎缩趋势。2007年中央财政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之后,养殖业保险发展迅速,但从2009年起养殖业保险大幅萎缩。到2012年末,全省承保能繁母猪46万头,与2008年的167万头相比,下降了73%。奶牛承保6.8万头,与2008年的20.2万头相比,下降了66%。养殖业保险规模与种植业承保面不断扩大形成较大反差,黑龙江省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发展出现了结构性严重失衡。

(七)监督检查力度明显不足。政府部门、保险行业监管部门对保险经办行为监督不够。保险机构受自身业务能力所限,从承保、收取保费、签订合同、查勘定损到理赔的全部业务,都需要依靠并求助于县(区)农经分站代办,然而却无法也无力监管和规范强势代办机构的代办行为,农户利益得不到有效维护等等。

三、建议

(一)建议合理确定农业保险金额和费率,适当提高保障程度,研究解决全省种植业保险保障金额低、费率高问题。农业保险金额、保费、费率是农业保险政策的核心内容,也是促进农业保险规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建议按照3个原则,兼顾3个关系调整现行保险金额、保费和费率,提高保障金额,相对降低费率。即“低保费、保成本、广覆盖”原则、黑龙江省耕地面积符合“大数法则”原则和政策性保险微利原则。兼顾我省种植业物化成本和农民缴费能力的关系,兼顾保险公司风险防范和稳健经营的关系,兼顾企业利润水平和政府负担的关系,适当缩小保险公司利润空间,在广泛调研和科学厘定的前提下,充分听取省财政、农业等部门和农民代表意见后确定。

(二)建议进一步强化政府作用,加强保险展业能力建设。农业保险具有较大季节性特点,面对农户多、耕地面积广、分布较分散现状,任何一家保险经办机构都要考虑成本因素,无法设立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机构和网络。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必须依靠地方政府。我国此次颁布的《条例》,也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在提供补贴之外的职责还包括:一是省级政府确定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具体包括:制定农业保险制度方案、组建协调管理机构、选择市场主体,确定保险保障范围、标的种类和支持力度,设计农业保险大灾风险管理制度,对保险条款和费率提出意见等。二是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本地农业保险工作,这是政府参与农业保险第一个责任和义务。三是宣传、组织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组织参加农业保险。可在基层财政所、税务所、农经站、农技站、畜牧兽医站、农信社中选择积极性高、工作能力强的机构负责基层农业保险推进工作,弥补完善保险展业能力问题。

(三)建议从内部加强农业保险制度建设,从外部建立多层面多维度的监督考核机制,确保保险真实性。农业保险政策性和专业性较强,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管理环节复杂、查勘定损时限紧,因此,需建立严密完整的制度体系,从保险业内部规范保险业务各环节行为。同时建立多层面多维度的监督考核机制,强化外部监督,对农业保险参与各方进行多维度、多层面监督考核。对利用农业保险牟取不正当利益,虚假承保、虚假理赔的单位和部门、经办机构、代办机构或个人,依据相关规定加大惩处力度,加大违法成本,从制度上保证不能违纪,从监督上保证不敢违纪,确保农业保险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四)建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制定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险机构应按补贴险种当年保费收入25%的比例计提巨灾风险金,逐年滚存。5年来,省内两家保险机构保费总收入70.9亿元(含农垦),巨灾风险准备金余额4.7亿元(其中阳光农业保险公司4.6亿元、人保财险公司770万元),仅占保费收入的7%,比有关规定少计提13亿元,一旦出现大灾,广大参保农户的切身利益将受到严重影响。

失业保险工作汇报 第15篇

人社局党组:

一、失业保险基本情况

2011年1—9月份西华县失业保险工作在人社局党组和市失业保险中心的正确领导下,全所职工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全县月均参保职工29100人,参保率97.3%,建立健全失业保险费个人缴费记录28300人,失业保险费收入588.9万元(其中:

1、征缴失业保险费398.9万元,征缴率139.9%,2、争取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190万元)。1—9月份为全县1430名失业职工发放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485万元,一次性支付农民合同制工人生活补贴费8.7万元,上解省市失业保险统筹金143万元,失业保险金支出合计636.7万元。期末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1285人,失业保险金结存余额10.6万元。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1、失业保险具有预防失业、保障生活、促进就业三位一体的功能,失业保险短期内义务与权力不能相对应。因此用人单位存在着轻失业保险,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在参保登记,失业保险费征缴等方面难度较大。2、2011年全县财供事业单位2%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180万元,由于财政资金紧张而未拨付。

3、2011年9月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1285人,月需资金74.01万元,10—12月份资金总需求222.03万元,减去失业保险基金结存余额10.6万元,资金缺口仍有211.43万元。2011年10—12月份有⑴原西华县华森人造板厂职工301人,⑵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509人,⑶粮食系统248

人,⑷原科瑞机械厂39人,⑸原水泥厂14人,合计1111人已进行失业登记,亟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经测算月需资金63.99万元,资金总需求191.97万元,加上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的资金缺口211.43万元,合计403.4万元。

三、解决困难与问题的措施

1、在人社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所职工干部共同努力下,已清理拖欠失业保险费专项行动为契机,依法加大失业保险费征缴力度,应收尽收,力争征缴失业保险费60万元。

2、积极向局党组做好失业保险工作汇报,有计划的接收失业人员,减少失业峰值。

3、认真做好失业保险工作协调,努力争取省市失业保险调剂金160万元。

4、商财政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失业保险费投入力度,2011年全县财政事业单位2%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180万元拨付到位,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

西华县失业保险所

保险如何推进消防工作发展 第16篇

保险如何推进消防工作发展

曹刚

保险成为我国增长最快的行业,消防与保险都是以危险为存在前提的,由于没能形成有效的良性互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改善极为缓慢。为缓解这一矛盾,本文提出征收消防税、开发新险种、真正行使防灾防损职能,扶植发展火灾保险公估人和相互联动等五个方面的设想,希望通过这些途径来实现保险推动消防工作发展。

危险与安全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一个永恒的话题,保险与消防是现代社会预防和减少危险损害主要的社会化防灾机制,危险是保险与消防存在发展的前提,商业保险通过危险财务转移获取商业利润,消防通过危险控制管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危险发生,都是为了保护生命、财产安全。可是当前社会消防安全环境的改善却远远滞后于保险业的发展步伐,未能形成良性互动机制。据统计,全国保费年收入1980年的64亿元到2002年入3053亿元,人均保费(保险密度)237.6元,保费收入占GDP的比例(保险深度)为3%;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778.3亿元,保险公司总资产从2000年的3373.9亿元,仅两年就达到了6494.1亿元。保险业成为增长最快的行业,获取得了最大的利润。

同样作为危险管理手段,保险与消防如何形成良性互动,均衡发展,特别是如何推动消防安全工作发展,成为人们非常关注的焦点。本文认为,要通过以下五个方面的途径来实现。

一、国家应当征收消防税,为消防工作提供资金支持

目前,我国消防经费完全由国家和地方政府预算拨款,政府负担很重,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消防队伍建设等严重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步伐,这已成为不争的现实,缺少经费是根本原因之一。而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等许多发达国家除了政府拨款外,都向保险企业和个人征收消防税,消防经费充足,社会消防安全保障程度很高。作为朝阳产业,我国保险市场潜力巨大,按照现行税法,国家在税收方面给予了保险企业的各种优惠,对保险业主要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两大税种,同时征收城市维护税、印花税等小税种,并不征收消防税。“洋保险”即将以雄厚的资金实力、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经验、技术手段和运作方全面进入我国市场,可以预见:“洋保险”不但会抢占保险市场份额,还将获得高额利润。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按照目前的财政税收政策,这些利润很大程度上是在消防等部门危险控制管理下取得的,实质上是“洋保险”利用国家财政资金经营风险获得的,这种结果对国家、对内资保险企业都是不公平的,对整天忙于防火灭火,时刻与危险战斗的消防部门来说,更是无法接受的。

我国应当调整税收政策,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向商业保险企业征收消防税,税收收入专门用于补充消防经费。方法之一可以根据保险企业固定资产增长迅猛的实际,将消防税作为固定资产税种之一,加以征收。办法之二是改革目前国家实行的33%的单一企业所得税率,进一步细化所得税率,统一中外保险企业税率,征收保险企业所得税,其中包含消防税或者消防附加税。方法之三是对火灾保险险种收入征收消防税(属于营业税税种),适用单独的税率。通过上述办法,完全能够逐步解决国家消防经费的困窘。

二、商业保险企业要进行产品创新,实现保险产品保障无缝隙。

产品创新是推进、培育和繁荣保险市场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保险产品创新过程中,要牢牢把握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这个核心,针对消防工作的重点,开发新的火灾险种。

我国目前举办的财产保险是传统的火灾保险及其附加险组成的综合保险,把火灾及火灾以外的风险直接列入保险基本责任范围。也可以考虑设立单独的火灾保险险种,将火灾以外的机器损坏险、营业中断险、第三者责任险、水渍险等危险列为火灾保险的附加险,保险责任虽然相差无多,但在险种经营上会更灵活,投保人可针对自己需要选择保险产品。

在西方国家公众责任险已经成为企业、个人乃至政府部门都不可缺少的危险保障工具和各国保险企业的主要业务种类,很多国家对责任保险推行强制保险制度,如:汽车责任保险。但在我国,公众责任险特别是场所公众责任险发展缓慢,很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条件简陋,所有者或者经营管理者不投保或者不愿投保,一旦发生火灾,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往往无力赔偿,受害人权益得不到保护,不但影响社会稳定,也大大加重政府灾害救济的负担。近几年来发生的新疆克拉玛依友谊宫、河南天堂歌舞厅、焦作上,北京蓝极速网吧等特大火灾事故,足以为戒。

为减少火灾的危害,国家要鼓励境内外投资者成立专门的火灾保险公司,专门经营火灾保险、公众责任险等保险业务。应当开发新的场所责任险种,如:公众聚集场所火灾责任险、娱乐活动火灾公众责任险、展览会火灾公众责任险等险种。同时,针对公众聚集场所伤亡大、赔偿难、变动频繁等特点,在公众聚集场所火灾责任保险实行强制保险,根据《保险法》第十一条二款,建议在修改《消防法》时明文规定。

三、商业保险企业要充分发挥防灾防损的职能

在《保险法》和《财产保险合同》都有防灾防损的规定,不仅是保险的职能,也是保险企业的产品。随着保险业的发展,防灾防损职能在保险中体现得越来越突出,以至于国外许多企业购买保险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想从保险公司获得有关灾害事故的专业指导。

政府和消防部门提供的是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而保险企业作为营利性机构,不能单纯依靠政府和消防部门,必须认真开展防灾防损工作,防灾防损做得好,其利润就会增加,这是显而易见的。特别是入世后,“洋保险”进入中国市场的冲击不可低估,保险企业不具备与洋保险拚费率的实力,这必然迫使我国的保险业注重完善和充分发挥保险的防灾功能,才能与国外的保险公司竞争,也有利于全社会进一步树立预防为主的消防安全观念。

但是,近几年,一些保险企业不认真开展防灾防损工作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例如:不考虑企业消防安全状况,只要交钱就承保;防灾费用于消防装备和宣传方面投资逐年减少,甚至有的地方不投入的现象时常出现。保险企业要克服“重保费、轻消防”错误观念,主动开展防灾防损工作,重点要积极开展做好以下几项:

首先,要积极参加社会消防工作,加强与消防部门的联系。主动参加或者组织各类消防宣传活动,将防灾防损费用真正用于消防,补助消防安全教育、投资消防装备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资助防火科技研究。

其次,要认真进行防灾检查,参与抢险救援。对被保险人要经常进行防灾防损检查,不断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减少不安全隐患提高被保险人和投保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帮助其克服“重保险、轻消防”错误观念;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要与消防部门一起组织抢救财产,提高便利,防止灾害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三,要将防灾防损真正贯穿于整个保险经营活动。在保险条款的设计上,要明确被保险人的防灾防损义务;在保险费率的拟定上,根据保险标的消防安全状况,实行区别对待、浮动费率;承保前要对保险标的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

四、保险监管和消防部门要共同扶植发展保险公估人。

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公估人作为保险辅助服务机构,将越来越发挥很大作用,从保险业健康发展出发,保险监管部门要鼓励火灾保险公估人的发展。在消防工作改革过程中,消防部门也可以委托火灾保险公估人实施火灾原因调查、损失统计、计算等工作。火灾保险公估人也可受保险企业委托保险标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风险评估,火灾理赔,参与保险企业的防灾防损工作。

在这方面,国外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如美国的损失管理服务公司(INA Loss Control Services, Inc.)的主要业务就是提供包括火灾在内的危险管理咨询,依据自身在危险控制方面的专业优势,对企业做出深入的调查,估测存在的潜在危险,提出评价和改进意见,或者设计新的方案。美国还有一家名为FM(Factory Mutual)的防灾科研咨询机构,拥有2000多名技术和科研人员,拥有全球最大的火灾试验馆和设备齐全的检测中心,用来为美国三大工业保险公司和投保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只有通过FM的标准,才可在三大保险公司投保,享受低费率、高赔付的好处。目前,随着通用、摩托罗拉等大公司来华建厂,FM的业务已经延伸到中国。这种立足于主动预防灾害事故的保险机制,非常值得学习和借鉴。

五、相互联动、信息共享

对参加投保的企业,保险企业要建立资料库,并与消防部门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消防部门在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投保企业存在火灾隐患,要及时通知保险企业。保险企业在防灾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也要及时报告消防部门。消防部门通过行政执法,保险企业通过合同约束、费率调整等手段,共同督促企业整改隐患,从而达到减少火灾危害的目的。

消防部门要改革目前火灾损失计算和统计方法,制定科学、准确的火灾损失计算标准,既方便当事人主张财产权利,又便于开展保险企业理赔。同时,要将火灾情况与保险企业共享,便于保险企业对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损失进行分析、研究,科学计算保险费率,减少保险企业经营风险。

参考文献:

1、《保险学》,张洪涛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出版;

2、《各国保险法规制度对比研究》,马永伟主编,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出版;

3、《保险业的世贸规则及国际惯例》,魏华林、王文祥编著,中国言实出版社2001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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