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缴社保申请范文

2024-09-21

停缴社保申请范文(精选8篇)

停缴社保申请 第1篇

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本人,身份证号:;本人于 年月日入职,入职时,公司已向我告知应按法律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公司也一直要求给予本人缴纳社会保险。感谢您为员工着想,积极为公司员工购买社保,解决了大家的后顾之忧!因为本人在老家已经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因此,经本人慎重考虑,对于公司的这份社保,我自愿放弃缴纳。本人放弃公司缴纳各种国家规定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即本人放弃公司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权利。

特向公司申请不为本人购买社会保险,且本人清楚知道该行为引起的法律后果。现本人郑重承诺:因不购买社会保险而引起的法律后果、风险及其他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滞纳金、补交手续费用、社会保险费用等)均由本人承担,无需公司返还或补缴;本人愿意放弃因不购买社会保险而向公司主张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自愿放弃追究公司相关法律责任及任何经济补偿等权利);因本人放弃公司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权利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担,与公司无关。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

停缴社保申请 第2篇

相关案例检索报告

制作人:杨超 江苏苏博律师事务所 *** 检索内容:用人单位停发工资、停缴社保,是否视为解除劳动关系的裁判要旨。

【案例一】南京中院:(2014)宁民终字第4826号

本院认为:……本案中,九竹公司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了解除与沈科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停缴了沈科的社保,即是作出了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沈科得知自己社保被停的情形,即提起了劳动仲裁,沈科的该行为表明其不同意恢复劳动关系,而是接受解除结果,但要追究九竹公司的法律责任,因而,本院认定双方劳动关系于九竹公司作出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时,即2014年6月6日解除,九竹公司作出的沈科的社保系误停、双方劳动关系已恢复的答辩主张因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而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信。

【案例二】珠海中院:(2013)珠中法民一终字第994号

本院认为:……宇坤公司停发工资与停缴社保的行为足以产生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宇坤公司主张其只是暂停发放工资及缴纳社保,但是“暂停”意味着一个短暂的时间段,而宇坤公司并未向唐桂洪作出暂停发放工资至何时的意思表示,故其该主张难以成立。在上述情况下,宇坤公司以其未出具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为由主张双方劳动关系未解除,于理有悖,本院对其这一主张不予采纳。【案例三】无锡中院:(2016)苏02民终1047号

停缴社保申请 第3篇

一、不同观点的争议

因欠缴社保费引起的争议法院是否应予受理,目前主要存在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观点。

肯定说认为,《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已将“社会保险”明确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不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即不履行劳动合同,由此引发的争议属于“因履行劳动合同的争议”,因此具有可诉性。(1)《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此即我国立法上对因欠缴社保费引起的争议法院应予受理的立场。

否定说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保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保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因欠缴社保费引起的争议属于行政管理范畴,不属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受案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上述规定,征缴社会保险费属于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的法定职责,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2)最高人民法院法研[2011]31号《答复》亦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认为,“征缴社会保险费属于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的法定职责,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此即我国司法上对因欠缴社保费引起的争议法院不予受理的立场及相关依据。

《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对因欠缴社保费引起的争议在立法上的表态,明显与最高人民法院法研[2011]31号《答复》的司法立场对立,立法上的明确规定与司法适用上产生的分歧使得“因欠缴社保费引起的争议法院是否应予受理”这一问题引起了新的论证。

二、笔者拙见

(一)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具有的双重属性决定了欠缴社保费引起的争议法院应予受理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明确将“社会保险”规定为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从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的目的来看,用工单位向社保机构为单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国家实现行政管理基本要求,缴纳社保费是用工单位应履行的行政义务,因此,缴纳社保费具有一定的行政属性。从劳动合同的性质来看,劳动合同是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基于劳动关系达成意思一致的一种表现。用工单位缴纳社保费是在向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的基本义务,这种缴费义务基于劳动关系产生,并且在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形成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向社保机构缴纳社保费,应向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综上,用工单位缴纳社保费不仅是履行行政义务,更是对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用工单位欠缴社保费既违反了行政管理法规,也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属于劳动争议的一种,法院应予受理。

(二)《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了欠缴社保费引起的争议法院应予受理

根据《立法法》第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三条的规定,“诉讼和仲裁制度只能制定法律”,“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社会保险法》在效力位阶上明显要高于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法研[2011]31号《答复》,在施行时间上明显要晚于《劳动法》,因此,无论从法律效力位阶的角度,还是从新法优于旧法方面,《社会保险法》对欠缴社保费引起的争议作出的规定均应优先适用。也就是说,人民法院以法研[2011]31号《答复》不予受理因欠缴社保费引起的争议,并不符合立法规定,可以说,在这个问题上,最高人民法院在一定程度上有司法权僭越立法权之嫌。因为根据权力制约原理,立法者对某一事件或者行为已经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是不允许司法机关去任意进行解释的,这也是立法者对司法者进行制约的一种必要形式。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是立法者对“因欠缴社保费引起的争议法院是否应予受理”作出的明确表态,即“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在立法上已经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法研[2011]31号《答复》不予受理用工单位欠缴社保费引起的争议是明显欠妥当的。

(三)国家权力的运行规则以及公民权利的保障和实现方式决定欠缴社保费引起的争议法院应予受理

我国《宪法》确立了国家权力的运行规则体系,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即“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然而,这两部分并非地位平行的两部分,就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来说,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居于支配地位。”(3)可见,国家权力的运行规则一方面体现为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另一方面则体现为权利对权力的制约,通过两方面的共同制约使权力正常运行。但是在权力的正常行使和公民权利的保障二者之间,公民的权利的有效保障应居于支配地位。

社会保障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实现社会保障是国家基本义务。然而,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法研[2011]31号《答复》明确规定了“用工单位欠缴社保费法院不予受理”,最高法院的这一规定使得公民社保权的实现缺乏了司法强制力的有效保障。社保权利作为公民针对国家社保机关的公法权利,如按照法研[2011]31号《答复》的规定就会失去了权利本应具有的可诉性,最终导致其并未处于司法权力保障的实然状态。

从我国权力运行的基本规则来看,只有通过可靠的权利救济途径与方法才能切实实现社会保障的需求。社保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其在司法权上的保障和行政权上的保障并不冲突。行政机关可以通过行政手段保障公民的社保权得以实现,而法院可以通过作出判决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或者由行政机关去强制执行法院作出的判决实现对公民社保权的保障。可见,赋予公民社保权强有力的司法保护并不违反权力运行规则的基本要求。

用工单位欠缴社保费直接侵犯了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法研[2011]31号《答复》的规定不利于公民社保权的保障和实现,更有悖国家权力运行的基本规则。实现社保制度的法制化与社保权利的可诉性,司法者不应畏手畏脚,对因欠缴社保费引起的争议,人民法院应广开救济之门,而不是以种种理由不予受理。

摘要:《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对因欠缴社保费引起的争议在立法上的表态,明显与最高人民法院法研[2011]31号《答复》的司法立场对立,立法上的明确规定与司法适用上产生的分歧使得“因欠缴社保费引起的争议法院是否应予受理”这一问题引起了新的论证。

关键词:社保费,劳动争议,受理

注释

1林挺喜.社保争议应属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劳动争议主管范围[J].就业与保障,2007(10):44.

2游清富.社保欠费不应属劳动争议[J].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2010(10):45.

停缴社保申请 第4篇

1.公司注销社保书面申请

互联网保险购买决策平台-多保鱼保险网是一个保险购买决策平台,提供意外险、健康险、医疗险、人寿险、重疾险评测、攻略、百科、问答知识,帮助用户科学购买合适的保险。学保险知识,选择互联网保险购买决策平台-多保鱼保险网。

问:公司注销社保书面申请

答:单位注销需要带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注销单(工商出具)

2,企业税务注销单(税务局出具)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注销单(质监局出具)

4,注销申请表(社保窗口领取)

5,单位公章

6,已经领取的社保登记证

7,前三条注销单中有一个,且单位没有欠费,可以办理中断。

以上是流程,在走流程之前,把该公司名下人员转移到其他正常运营的公司即可!

各个地方办事标准可能要稍许细节不一样,大体是一致的,可以致电当地社保局,谢谢!

2.单位公司社保报停申请书优秀优秀范文范本

范本如下:

个人暂停缴保申请书优秀优秀范文

尊敬的领导:

本人***系**公司员工,工作期间,公司已按规定为我缴纳了三项社会保险,现申请从 **年**月份暂停缴纳社保,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由我个人承担。

暂停缴纳原因:

综上所述,特申请公司暂停我的三项社保缴纳,请给予办理为盼。

申请人:王强王强

申请日期: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退保所需资料: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医疗保险手册》、《社会保险卡》。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退保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4、以上资料齐全,由养老、失业、工伤基金管理中心按有关政策规定打印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审批表。由主管局长签字后到中心财务室核报。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3.注销社保卡申请如何写

申请资格、条件:

缴费人办理参保登记后,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须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注销手续。

一、缴费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的;

二、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缴费人,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或宣布终止、解散的;

三、缴费人按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缴费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的,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日内;因其他情形终止缴费的,须在缴费义务终止之日起*日内,持相关资料到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社会保险缴费资料注销登记。

所需递交的材料:

缴费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注销社保缴费登记申请审批表》,并按注销税务登记的业务要求附送相关资料。

办事流程:

一、申请

缴费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注销社保缴费登记申请审批表》,并按注销税务登记的业务要求附送相关资料。

二、受理

税务登记机关登记部门受理缴费人填报的表格,审阅其填写表格是否符合要求,资料是否齐全。

三、审核

(一)注销社保缴费登记

地方税务机关对缴费人填报的《注销社保缴费登记申请审批表》有关材料进行

审核,检查是否缴清费款、滞纳金、罚款。

(二)注销税务登记

地方税务机关按注销税务登记的业务流程,对缴费人填报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审核。

四、录入资料

对已核准注销登记的缴费人,地方税务机关在大集中系统录入资料,录入时应先录入应注销社保缴费登记信息、后录入注销税务登记信息。

上述事项办完后,地方税务机关给缴费人下达《注销社保缴费登记通知书》、《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五、资料归档

将缴费人有关注销登记资料整理归档。

六、注销社保参保登记

地方税务机关完成注销社保缴费登记后,定时将数据传递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人凭地方税务机关下达的《注销社保缴费登记通知书》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参保登记。

以灵活就业方式缴费的个人(即灵活就业人员)也按同样的办法办理。

4.社保退账户申请如何写

社保退保申请书优秀优秀范文一:尊敬的领导:本人**是**电气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因个人原因辞去在**公司职位,即 20**年*月*日正式退出湖北**电气有限公司社保,特此向社保局提出申请。

申请人:王强王强日期:年 月 日社保退保申请书优秀优秀范文二:社保经办机构***街道办事处:本人**,身份证号******,在 ***居住。于 2012 年 月 日,在** 社区办理养老保险,并缴纳保险金 ***元,现因办理***集体社保,自

愿退出城镇居民社保。

特此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意见:社保经办机构意见:申请人:王强王强**时 间:

年 月 日社保退保申请书优秀优秀范文三:尊敬的领导:申请人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申请人因已办理企业退休,现申请退出城镇居民社保,望批准为盼。此致**市社保中心申请人:王强王强 **年 月 日。

5.社保退账户申请如何写

社保退保申请书优秀优秀范文一:

尊敬的领导:

本人**是**电气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因个人原因辞去在**公司职位,即20**年*月*日正式退出湖北**电气有限公司社保,特此向社保局提出申请。

申请人:王强王强

日期:年 月 日

社保退保申请书优秀优秀范文二:

社保经办机构***街道办事处:

本人**,身份证号******,在 ***居住。于 2012 年 月 日,在** 社区办理养老保险,并缴纳保险金 ***元,现因办理***集体社保,自愿退出城镇居民社保。

特此提出申请

街道办事处意见:

社保经办机构意见:

申请人:王强王强**

时 间:

年 月 日

社保退保申请书优秀优秀范文三:

尊敬的领导:

申请人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申请人因已办理企业退休,现申请退出城镇居民社保,望批准为盼。

此致

**市社保中心

申请人:王强王强 **

年 月 日

6.公司注销社保账户的步骤是什么

用人单位发生解散、破产等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社保登记注销手续。

单位经办人备齐以下资料前往单位所属社会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1、工商局注销核准通知书

2、最后一次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单

3、填写《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申请表》

4、《社会保险登记表》原件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社保账户注销前,需要确认用人单位的社保账户没有拖欠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等款项,并且企业的社保账户年检需要正常通过。

提醒:未办理社保注销的情况下,公司注销也无法完成。

扩展资料:

公司注销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第一步

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所需资料:

1、国地税正副本

2、本汇算清缴报告

3、注销报告

4、填写税务注销表格(如果有未用完发票要先核销)

第二步

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

3、公司原始档案

4、到工商局领取表格

(第一步和第二步可以同时办理)

第三步

登报公告(登报*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公司,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第四步

登报*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

2、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

4、公司清算报告

5、工商局领取的表格

6、公司原始档案

第五步

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

2、代码证原件(正副本)

停缴社保申请 第5篇

1、XX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

2、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病历资料、费用单据、清单(盖医院公章或收费章);

3、住院长、短医嘱单及出院小结(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4、新生儿本人农业银行帐号;或提供父母的农业银行帐号,但必须同时提供户口薄(父母需与新生儿在同一本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保了医疗保险的新生儿,不管是普通门诊、大病门诊还是住院,都可以报销。具体的报销比例见下:

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以年为结算单位,对于300元以下部分的门诊看病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40%,也就是最高120元/年,一次性结算完成,300元以上的部分费用,需个人自付。

就是大病门诊:像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病种,基金没有起付限,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75%。

停缴社保申请 第6篇

近日,人社部社保中心联合《中国社会保障》杂志社,发布2015年中国社会保障十大新闻: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地”,养老保险双轨制终结;2.养老基金投资办法出炉;3.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覆盖50%;4.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5.降低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首次提标,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7.改革完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8.社保卡发行突破8亿张,全国除西藏外,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实现所辖地市全部发卡;9.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10.向抗战老战士发放纪念章和慰问金。

(《中国社会保障》杂志)

停缴社保申请 第7篇

一、加强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的必要性及重要意义

一个参保人从办理参保手续到离退休以及中间失业等享受社会保险的各项待遇, 要经过诸多环节。在办理参保手续时, 首先要填写登记表及个人详细情况表等, 作为最原始的资料存入个人档案, 其后要不断缴纳社会保险费、划拨个人帐户、计算利息, 有时还要对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及养老金发放标准进行调整。伴随人才的合理流动, 还要办理保险关系转移和基金的转入转出手续等, 这些详细的个人档案记载, 就成了今后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的好坏, 将直接关系到参保人的切身利益。

另外, 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实际上是对社保业务工作进行有序的梳理和有效的归纳。对已完成的业务工作进行回顾整理、总结, 从中找出经验教训, 将对正在进行或进一步开展的工作提供良好的借鉴和推动。可以在以后的社保业务工作中提供准确的各项统计数据, 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提高办事效率。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与利用是我们做好社会保险工作的前提条件。

二、社保档案的特点

社保档案在整个社保工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它的管理归档过程也是一项严谨的较为繁琐的工作, 它的特点体现在以下几点:

随着我国社保制度的改革, 参与社保的人口已从城市覆盖到农村, 最终实现全民参保, 这就说明社保档案基础数量的庞大。

基于2010印发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三号令《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 (试行) 》, 社保档案分为:社会保险管理类、社会保险费征缴类、养老保险待遇类、工伤保险待遇类、生育保险待遇类、社会保险业务统计报表类、社会保险稽核监管类。

个人的社保档案会随着个人工作单位的变化, 而发生关系转移, 各项社保缴费情况也会依据个人工资的增减发生变化, 这就决定了社保档案的动态变化。

社保档案以人为基本对象来办理的, 个人是社会保险档案的最基础的形成单位。社保档案是个人参与社保的原始凭证, 也是维护个人利益的重要凭证。就如人事档案一样, 随着个人变化, 产生相应变化。个人档案的完整直接体现体现出了个人的社保情况。

是指社保档案是按国家的有关规范来办理的。具体表现在:一是办理活动的规范, 即各类社会保险都有统一的参保缴费程序、缴付费标准;二是形成材料的规范, 即各类社会保险都有规范登记表、缴费记录表及其他报表, 不论是哪个单位的职工, 其形成的相关材料具有一致性。

三、做好档案管理的几点建议

1.要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三号令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 (试行) 》 的标准进行分类、立卷。

2.要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纳入经办能力建设重点工作, 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考核。

3.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不断加大投入。因地制宜加大档案基础建设投入, 重新改造建设标准档案库房, 配备档案装具、用具。

停缴社保申请 第8篇

关键词:社保基金,财务风险,社保制度改革

目前, 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正稳步从以解决现实问题为重点的初始阶段向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但由于我国社会保险起步较晚, 底子薄, 以及因制度、体制不健全和离退休人数增长快于参加养成老保险人数的增长等原因, 造成社会保险制度发展改革严重滞后, 远远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步伐, 使社会保险收不抵支的状况日趋严重, 社保基金财务风险逐渐加大, 也逐渐成为影响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因此加快社保制度改革的步伐, 防范社保基金财务风险迫在眉睫, 现根据实际工作经验就此问题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探究:

1 进行制度创新, 降低缴费门坎, 尽快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

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 不仅要加大政府对社会保险资金投入, 逐步解决老职工的社会保险历史欠账问题, 也要明确对参保人员的最低保障承诺, 建立对社会保险的信心, 提高参保人员积极性。二是改革创新缴费制度, 降低缴费门坎。首先取消缴费时间限制, 允许展期和一次性缴费, 对于补缴或一次性缴费的除收取本金外可以按市场收益率收取机会成本, 可以有效防止因各种原因错过参保时限的人员游离于社保体系之外;其次改革收费办法, 取消缴费基数上下限, 允许按各种档次缴费, 可以在计算退休养老保险待遇时, 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按其缴费基数的高低相应增减其待遇。三是取消社会保险城乡二元制度, 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缩小城乡差距, 充分考虑参保人员的意愿, 恰当地确定社会保险的范围、项目、水平, 同时社会保险实行多样化的方法和多层次的结构, 根据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 享受待遇, 确保社会保险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2 逐步做实“个人账户”, 尽快实行社保基金统筹帐户和个人帐户分帐管理

我国从1996年开始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度, 开始为缴费职工记录个人账户, 但目前大多数地区仍然是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帐户基金是合并管理运营的, 现收现支, 当期征收的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个人帐户基金大部分被用于支付当期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 统筹基金严重挤占个人帐户基金, 个人帐户基金一直空帐运行, 个人帐户变成有名无实的空帐, 打印给职工的个人帐户对帐单成了一纸“白条”, 而且还存在着旧帐未清又欠新帐现象, 造成社保基金统筹帐户和个人帐户混帐管理, 致使政府部门、经办机构、参保单位和个人责权不明, 管理混乱, 监管难, 也使养老保险的隐性债务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基金不能保值和增值, 二是个人帐户记录和个人帐户社保基金管理分离, 基金的收支脱离会计监督, 进行分帐管理势在必行。做实个人帐户后, 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金分帐征收, 单位缴纳社保费存入社保基金统筹帐户, 个人缴纳社保费存人个人社保基金帐户, 两个帐户各自平衡, 独立运营, 互不挤占, 统筹基金用于当期养老金的发放, 政府财政部门最终负责统筹帐户社保基金收支平衡兜底;个人帐户基金储存积累, 实现个人帐户基金由空到实的根本转变。可以说做实个人帐户, 是党和国家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 逐步减少个人帐户空帐, 而对养老保险制度而作出的重大调整。通过对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实行分帐管理, 从而达到既做实了个人账户基金而又不降低退休养老金水平的双重目的。它对增强养老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 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

3 广开财源, 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险基金

当前, 社会保险收不抵支的问题十分严重, 越来越多的地方入不敷出, 如果继续提高缴费率对于大多数国有和集体企业、私营个体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来说不可能承受, 寄希望于政府预算对社会养老保险给予长期的巨额扶持既不可能又不合理。因此在增加财政预算安排、抓好“扩面征缴”的同时, 要不断开拓新的稳定的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渠道, 努力做到社保投入多渠道、资金来源多元化, 切实增强社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

3.1 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执法力度

社会保险费用不足的矛盾一方面体现为收缴的渠道有限, 源头不多, 另一方面也表现为企业、个人的拖缴、欠缴、漏缴社会保险费。由于人们认识观念的差异、企业经济效益的不佳以及外部经济环境的不宽松, 企业拖缴、欠缴、漏缴社会保险费的现象较为普遍, 这不但严重影响了广大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而且也阻碍了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推进, 为此, 要加大《社会保险法》的宣传力度, 增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意识, 同时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部门应加大监察力度, 对拖缴、漏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及其违法行为予以公开曝光和行政处罚, 促进企业转变观念, 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对个别因经营发生困难而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大户”, 要通过预留社会保险金和财产抵押等应急措施及时偿付欠款, 为社会保险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

3.2 建议开征社会保险税

社会保险基金征缴难的问题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 各级政府部门也想尽一切办法予以解决, 但是拖欠社会保险费的现象仍难以避免。要彻底解决社会保险基金收缴难的问题, 建议开征社会保险税。设立社会保险税不但可以解决目前一些地方请税务机关代征社会保险费这种名不正的行为, 而且还可以使所有只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缴费单位、有劳动收入的劳动者及时履行应尽的缴费义务。税务机关可利用特有的制约手段和强大的征缴力量, 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足额到位, 从而保证参保人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 当然开征社会保险税也有利于实现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3.3 可变现部分国有资产补充养老基金

在过去实行计划经济时期, 长期实行低工资的政策, 职工的工资收入中没有包括各种补偿劳动力需要的保险费用, 保险费进入企业利润中全部上缴给了国家, 国家又将其中的一部分或大部分变成了国有的固定资产或其他有形资产的投资, 从而使保险费凝结在国有资产中。从偿还养老保险历史隐性债务的角度出发, 可变现部分国有资产补充养老基金。另外还可以从收缴入库的国有资产收益中以及从按规定征收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总额中, 提取部分资金用于充实社会保险基金。

4 开辟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新渠道

目前我国国家管理的部分社保基金结余可以按制度规定投资于各个领域, 但省市县区的社会基金一般都是存在银行, 在当前经济不断发展、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的情况下, 难免会发生贬值, 因此为了确保参保人员的收入补偿实际水平不致降低, 要尽快出台相关的管理措施, 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拓展省市县区的社保基金投资渠道, 真正实现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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