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风险差错、医疗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

2024-08-03

医疗风险差错、医疗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精选8篇)

医疗风险差错、医疗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 第1篇

医疗风险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

一、目 的

l.为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特制定《医疗风险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

2.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各医疗医技及相关科室。

二、防范预案

l.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患者第一、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一"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各种抢救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人使用。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用的原则,医务科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3.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在患者面前诽谤他人和他科,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4.任何情况下,进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参加各种会诊。5.加强对下列重点患者的关注与沟通:(1)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4)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者;(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6)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者;(7)有发生征兆或己发生院内感染者;(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9)住院预交金不足者;(10)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

(11)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12)由于交通事故有可能推诿责任者;(13)患者选医诗诊疗者;(14)特殊身份的患者。

6.对于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决定下一步诊治措施。安排专人接待患者及家属,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7.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其结果要认真分析,妥善保管。

8.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不良反应,特别关注老年人和儿童的用药安全,禁止将喹诺酮类药物使用于18岁以下人群。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证,严禁滥用抗生素,第三代头孢类抗生素一般不得预防性使用。

9.重视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院、科感染监控人员的作用,对于己经发生的院内感染及时登记报告,不得隐瞒,服从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

l0.输血时必须进行HIV,HCV,HBsAg及梅毒血清抗体等检查。输血后的血袋交由输血科统一保管,7d后方可销毁。

11.各医技科室在做有创检查时,必须配备抢救设备,并保证随时可用,在接到急诊检查申请后必须尽快安排。急诊化验必须在接到标本后3Omin内出具结果(个别检查项目除外)。急诊X线、CT检查必须及时完成。

药剂科保证药品的正常进货渠道及质量,保证抢救药品及时到位。12.病历书写。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要求进行书写,严禁涂改、粘贴、刮擦、伪造、隐匿和销毁病历。

住院病历:(1)首页的填写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要求进行填写。各病区主治医师必须及时检查进修医师、住院医师病历质量。

(2)科主任对病历终末书写质量负责,上级医师对运行各环节病历书写和管理质量负责。

(3)各科室必须认真对待质控科签发的不合格病历通知书,3d内对病历进行完善,填写整改意见答复表,以书面形式上交质控科。

(4)住院病历必须在24h之内完成。

(5)主治医诗必须在24h内对新入院患者进行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查房意见。

(6)患者入院72小时之内必须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

(7)住院病历的其它内容参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执行。(8)主治医师对于终末病历的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的同时实现。(9)科主任的终末病历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2周之内完成。(10)死亡病历讨论必须在2周之内实现。

(11)手术记录必须在手术后24h之内完成,第一术者必须亲自书写或审阅手术记录并签字。

(12)抢救记录如未能及时书写完善,须在抢救结束后6h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13)各种检验报告、影像、病理报告及各种签字单等资料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借阅时必须登记备案,及时返还。

(14)杜绝患者及亲属末经许可,随意接触病历现象。(15)禁止病房医师私自借出和复印病历。(16)保管好住院病历,防止丢失。门诊病历:(1)必须包含主诉、病史、体检、诊断、处理等内容。(2)处方必须符合相关规定。(3)门诊病历交由患者保管。

(4)门诊医护人员不得私自扣留患者病历,以防丢失。13.收治病人

(1)收治患者落实急诊优先、专病专治的原则。禁止科室之间盲目抢收患者造成延误诊断治疗和医疗纠纷。

(2)对于慢性病和危重患者,各科必须以病情和患者利益为出发点,不得以种种借口拒收患者。

(3)凡具备空床的专业或病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受他科借床患者。(4)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签署《住院知情同意书》和委托书,负责代理患者履行在院期间的知情权及选择权。14.三级查房及会诊

(1)三级查房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范医疗风险的重要措施,各级医师必须严格执行。

(2)对于普通患者,住院医师每日查房2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1次,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

(3)对于重点(危重)患者,必须及时查房和巡视。

(4)对于危重患者和病情复杂的病例,以及具有潜在医疗纠纷的患者,必须及时报告医务科,组织院内会诊,必要时请院外专家会诊。

(5)收治14岁以下患者术前必须请儿科会诊。

(6)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必须是高年资住院医师以上的人员。(7)急会诊必须在lOmin内到位。15.术前讨论:(1)住院期间的大、中手术病例必须经过术前讨论(急诊、抢救手术病例除外),病历中要有详细记录,术者必须参加。

(2)禁止以术前讨论代替三级查房。16.患者的知情同意内容如下:(1)疾病的诊断,拟实施的检查、治疗措施、预后,难以避免的治疗矛盾,门诊治疗中药物的毒副作用;住院患者的主管医师、主治医师及相应的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

(2)检查、治疗措施有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以及为矫正不良后果可能采取的进一步措施,住院治疗中必用药物的毒副作用。

(3)手术中需留置体内材料。(4)医疗费用中自付费用情况。

(5)手术、麻醉及其它侵袭性操作的实施情况。(6)手术过程中发现与术前诊断不一致病灶。(7)术中需切除术前未曾向患者交代的器官组织时。(8)危重患者因特殊检查需进行搬动有可能造成危险时。(9)输血、造影、介入、射频、气管切开、化疗等。(10)其它需要患者或家属了解的内容。

上述第(3)~(10)条均应有文字记载以及患者、监护人或被委托人签字。

三、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医疗差错事故,需立即通知上级医师和科室主任,同时报告院医政管理人员,白天报告医务科,夜间报告总值班人员,不得隐瞒。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进一步损害,尽可能挽救患者生命。由护理因素导致的差错事故,除按上述程序上报外,同时按照护理体系逐级上报。

2.由医政职能部门组织科室负责人查找原因。

3.由医政职能部门组织多科会诊,参加会诊人员为当班最高级别医师。4.科室主任与医政职能部门共同决定接待病人家属的人员,指定专人进行病情解释。确定经治医师和科室负责人为处理差错、事故或纠纷的第一责任人,其它任何医务人员不得擅自参与处理。

5.医政职能部门结合情况,是否封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所规定的病历内容。

6.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的不良后果,在职能部门人员、患者或家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立即对实物进行封存,实物由医院保管。

7.如患者死亡,应动员家属进行尸检,并在病历中记录。8.如患者需转科治疗,各科室必须竭力协作。

9.当事科室须在24小时内就事实经过写出书面报告,同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医务科。

10.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减免患者住院费用。

四、附则

1.本预案由医务处负责解释。各科室根据本预案制定适合本科室的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

2、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医疗风险差错、医疗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 第2篇

一、目的

为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碍政策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防范预案

1、本科室医护工作人员必须围绕“患者第一、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一”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各种抢救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入使用。

3、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在患者面前诽谤他人和他科,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4、任何情况下,进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参加各种会诊。

5、加强对下列重点患者的关注与沟通:(1)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4)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者;(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6)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者;(7)有发生征兆或已发生院内感染者;

(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9)住院预交金不足者;(10)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

(11)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12)由于交通事故有可能推倭责任者;(13)患者选医师诊疗者;(l4)特殊身份的患者。

6、对于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室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决定下一步诊治措施。安排专人接待患者及家属,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7、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其结果要认真分析,妥善保管。

8、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不良反应,特别关注老年人和儿童的用药安全,禁止将喹诺酮类药物使用于8岁以下人群。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证,严禁滥用抗生素,第三代头抱类抗生素一般不得预防性使用。

9、重视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院、科感染监控人员的作用,对于已经发生的院内感染及时登记报告,不得隐瞒,服从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

10、病历书写。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要求进行书写,严禁涂改、粘贴、刮擦、伪造、隐匿和销毁病历。

住院病历:

(1)首页的填写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要求进行填写。各病区主治医师必须及时检查进修医师、住院医师病历质量。

(2)科主任对病历终末书写质量负责,上级医师对运行各环节病历书写和管理质量负责。

(3)各科室必须认真对待质控科签发的不合格病历通知书,3d内对病历进行完善,填写整改意见答复表,以书面形式上交质控科。

(4)住院病历必须在24小时之内完成。

(5)主治医师必须在24小时内对新入院患者进行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查房意见。

(6)急诊患者入院2天之内、门诊患者入院3d之内必须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查体,并在病历中体现。

(7)住院病历的其他内容参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执行。

(8)主治医师对于终未病历的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的同时完成。

(9)科主任的终末病历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2周之内完成。(10)死亡病历讨论必须在2周之内完成。

(11)手术记录必须在手术后24小时之内完成,第一术者必须亲自书写或审阅手术记录并签字。(12)抢救记录如未能及时书写完善,须在抢救结束后6h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13)各种检验报告、影像、病理报告及各种签字单等资料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借阅时必须登记备案,及时返还。

(14)杜绝患者及亲属未经许可,随意接触病历现象。(15)禁止病房医师私自借出和复印病历。(16)保管好住院病历,防止丢失。门诊病历:

(1)必须包含主诉、病史、体检、诊断、处理等内容。(2)处方必须符合相关规定。(3)门诊病历交由患者保管。

(4)门诊医护人员不得私自扣留患者病历,以防丢失。

11、收治病人

(1)收治患者落实急诊优先、专病专治的原则。禁止科室之间盲目抢收患者造成延误诊断治疗和医疗纠纷。

(2)对于慢性病和危重患者,各科必须以病情和患者利益为出发点,不得以种种借口拒收患者。

(3)凡具备空床的业务科室或病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受他科借床患者。

(4)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签署《住院知情同意书》和委托书,负责代理患者履行在院期间的知情权及选择权。

12、三级查房及会诊

(1)三级查房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范医疗风险的重要措施,各级医师必须严格执行。

(2)对于普通患者,住院医师每日查房2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1次,主任问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

(3)对于重点(危重)患者,必须及时查房和巡视。

(4)对于危重患者和病情复杂的病例,以及具有潜在医疗纠纷的患者,必须及时报告医务处,组织院内会诊,必要时请院外专家会诊。

(5)收治14岁以下患者术前必须请儿科会诊。

(6)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必须是高年资住院医师以上的人员。(7)急会诊必须在10min内到位。13.术前讨论:(l)住院期间的大、中手术病例必须经过术前讨论(急诊、抢救手术病例除外),病历中要有详细记录,手术者必须参加。

(2)禁止以术前讨论代替三级查房。16.患者的知情同意内容如下:

(1)疾病的诊断、拟实施的检查、治疗措施、预后、难以避免的治疗矛盾,门诊治疗中药物的毒副作用;住院患者的主管医师、主治医师及相应的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

(2)检查、治疗措施有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以及为矫正不良后果可能采取的进一步措施,住院治疗中必用药物的毒副作用。

(3)手术中需留置体内材料。(4)医疗费用中自付费用情况。

(5)手术、麻醉及其他侵袭性操作的实施情况。(6)手术过程中发现与术前诊断不一致病灶。

(7)术中需切除术前未曾向患者交代的器官组织时。(8)危重患者因特殊检查需进行搬动有可能造成危险时。(9)输血、造影、介入、射频、气管切开、化疗等。(10)其他需患者或家属了解的内容。

上述第3~10条均应有文字记载以及患者或受托人签字。

三、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医疗差错事故,需立即通知上级医师和科室主任,同时报告院医政管理人员,白天为院医务处,夜间为院总值班人员,不得隐瞒。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进一步损害,尽可能挽救患者生命。由护理因素导致的差错事故,除按上述程序上报外,同时按照护理体系逐级上报。

2、由医政职能部门组织科室负责人查找原因。

3、由医政职能部门组织多科会诊,参加会诊人员为当班最高级别医师。

4.科室主任与医政职能部门共同决定接待病人家属的人员,指定专人进行病情解释。确定经治医师和科室负责人力差错、事故或纠纷第一责任人,其他任何医务人员不得擅自参与处理。

5、医政职能部门结合情况,是否封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所规定的病历内容。

6、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的不良后果,在职能部门人员、患者或家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立即对实物进行封存,实物由医院保管。

7、如患者死亡,应动员家属进行尸解,并在病历中记录。

8、如患者需转科治疗,各科室必须竭力协作。

9、当事科室须在24h内就事实经过写出书面报告,同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医务处。

医疗风险差错、医疗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 第3篇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了2012年4月-2013年4月在笔者所在医院实习的70例护生作为研究对象, 均为女性, 年龄19~24岁, 平均 (21.9±1.6) 岁。将70例护生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 每组35例, 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0.05) , 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对照组采用常规教育, 主要包括常用护理专业知识教育、临床护理技能教育等。观察组在对照组的基础上采用护理风险管理教育, 方法为: (1) 提高护理风险责任意识教育。科室组织护生参加护理风险责任意识教育讲座, 资深护理人员指导护生了解自身的法律职责和身份, 为护生讲解医疗护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医护职业道德等理论知识, 给护生讲解日常护理工作中常会出现的护理风险事件, 提高护生的护理风险意识及自律意识, 降低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风险[2,3]。 (2) 加强护生护理技能培训。科室组织护生参加护理技能实践培训, 邀请高年资经验丰富的护理人员在一旁观看, 指出护理人员护理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及时纠正并给其正确示范, 切实提高护理人员的护理操作技能, 降低因护理失误或不当而造成的护理事件发生风险[4,5]。 (3) 落实护理风险制度, 加强监控。科室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建立严格的护理制度及标准操作规程, 要求护生积极落实各项风险管理制度, 明确各护生的职责, 切实做好护理风险管理工作, 并且定期对相关工作进行考评,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并加强落实, 提高护生工作水平, 使科室的护理服务规范化、流程化、标准化。 (4) 加强护患沟通教育。护生应与患者保持通畅交流, 对于患者提出的疑问进行详细耐心地解答, 护生应了解患者的想法, 并尽量按照其想法进行护理, 避免因护理配合不默契造成的护理不适及护理痛苦, 降低护理风险事件的发生率[6]。

1.3 观察指标

观察两组护理差错及医疗纠纷发生情况。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9.0软件对所得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 计数资料采用率 (%) 表示, 比较采用字2检验, 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护理差错发生情况比较

观察组护理差错发生1例, 护理差错发生率为2.9%, 对照组护理差错发生8例, 护理差错发生率为22.9%, 观察组护理差错发生率低于对照组, 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 。

2.2 两组医疗纠纷发生情况比较

观察组无医疗纠纷发生, 对照组发生医疗纠纷6例, 发生率为17.1%, 观察组医疗纠纷发生率低于对照组, 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 。

3 讨论

近年来,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医疗健康知识的广泛普及, 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日渐增强, 对护理服务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近年来, 护理卫生事业迅速发展, 护理部门成为了医院的核心部门之一, 承担着各科室患者的护理服务任务。患者在疾病治疗及康复过程中均离不开护理服务, 由于护理的工作量较大且有些护理操作较为繁杂, 所以在临床上护理操作失误或不当事件时有发生, 护理差错和纠纷已成为导致医疗纠纷事件的重要因素之一[7]。护理实习是护理专业学生从事护理工作的必经环节, 由于护生前3、4年在学校以理论知识学习为主, 护理操作技能方面学习较少, 所以刚进入临床护理岗位时, 其常会出现护理操作不当或错误现象, 增加了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风险。因此, 探讨防范实习护生医疗差错和纠纷的护理教育研究意义重大。

本研究对护生采用的护理风险管理教育从多方面进行。其中, 提高护理风险责任意识教育能够通过资深护理人员对护生进行医疗法律法规、医护职业道德等知识及日常护理工作中常会出现的护理风险事件的讲解, 使得护生的责任意识得到提高。加强护生护理技能培训能够切实提高护生的护理操作技能, 可降低护理不当或护理操作差错发生过率, 对降低医疗纠纷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落实护理风险制度, 加强监控, 能够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 明确护生的工作职责, 并通过定期考核提高其业务能力。加强护患沟通教育非常重要, 许多医疗纠纷事件都是因护患沟通不畅引起的, 为此对护生加强护患沟通教育能使护生学习到合适的沟通技巧, 降低护理纠纷发生风险[8]。

本研究选取了2012年4月-2013年4月在笔者所在医院实习的70例护生作为研究对象, 将其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 每组35例, 分别对其采用常规教育及护理风险管理教育, 结果发现, 观察组护生的护理差错率为2.9%, 低于对照组的22.9%, 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 ;观察组护生的医疗纠纷发生率为0, 低于对照组的17.1%, 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 。综上所述, 护理风险管理教育在防范实习护生医疗差错和纠纷中具有良好应用效果, 值得推广使用。

摘要:目的:探讨护理风险管理教育在防范实习护生医疗差错和纠纷中的作用。方法:选取2012年4月-2013年4月在笔者所在医院实习的70例护生作为研究对象, 将其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 每组35例, 对照组采用常规教育, 观察组在对照组的基础上采用护理风险管理教育, 对比两种教育方法的临床效果。结果:观察组护生的护理差错率为2.9%, 低于对照组的22.9%, 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 ;观察组护生的医疗纠纷发生率为0, 低于对照组的17.1%, 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 。结论:护理风险管理教育在防范实习护生医疗差错和纠纷中具有良好的应用效果, 值得推广应用。

关键词:风险管理教育,防范,实习护生,医疗差错,纠纷

参考文献

[1]王会接, 杜立, 陈彩玲.等.风险管理在临床护理管理中的应用[J].护理实践与研究, 2011, 8 (16) :90-91.

[2]查万群.护理风险管理教育在减少实习护生医疗差错和纠纷中的作用[J].中国医学创新, 2011, 8 (36) :63-64.

[3]吴海燕, 俞缨.风险管理教育在减少护生护理差错与纠纷方面的应用[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 2014, 6 (8) :126-127.

[4]Moore P V.Actions taken by nursing education programs in the United States to prevent tuberculosis transmission in nursing students[J].Journal of Nursing Education, 1998, 37 (3) :101-108.

[5]Simonsen B O, Daehlin G K, Johansson I, et al.Differences in medication knowledge and risk of errors between graduating nursing students and working registered nurses:comparative study[J].Bmc Health Services Research, 2014, 14 (1) :580.

[6]Chakravarty P, Dewan B.Assessment of knowledge attitude practice on pharmacovigilance among the nursing students and experienced nurses in Silchar medical college and hospital[J].Indian Journal of Pharmacology, 2014, 46 (1) :S7-S7.

医疗风险差错、医疗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 第4篇

中图分类号: R197.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6-1533(2012)10-0014-02

随着社区卫生服务的蓬勃发展,社区居民享受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大大提高,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承担的家庭病床和上门服务也越来越多。然而在便捷的服务背后,也存在一定的医疗风险。医疗安全是卫生服务的底线,如何在提供社区卫生服务的同时把医疗风险降到最低,这是社区医生和社会共同关心的问题。

1上门服务是社区部分弱势群体的卫生需求

国际上对人口老龄化的标准是: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7.0%或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10.0%。目前上海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15.8%,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22.5%。上海早在1979年已达到人口老龄化标准,比全国提早了整整20年。老龄化程度上升导致居民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老年护理资源出现紧缺,医疗保障筹资压力明显增大。2007年,我国1 350万失能老人需要床位约565万张,但实际供给只有不到173万张,供给缺口为392万张[1]。上海市老年护理床位的需求约为2.07万张,而目前上海市62家老年护理机构实际开放床位仅10 342张[2]。在供需矛盾尖锐的情况下,居家医疗、护理成为这部分患者解决住院困难的重要途径之一,而建立家庭病床和提供上门服务则是最主要的服务模式。

以笔者所在单位为例,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上海市中心城区,2011年建立社区家庭病床750张,家庭医生上门服务0.60万人次,社区护士上门护理0.35万人次。服务对象皆为居住在本街道的老年人,疾病以脑卒中、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为主,上门护理也以肌肉注射、静脉注射、导尿、换药等为主。医技科室还提供了上门抽血化验、心电图检查等服务项目。家庭病床和上门服务方便了行动不便的居民就医,减轻了家庭和社会的压力,因此深受社区弱势群体的欢迎。

2上门服务存在的医疗风险

然而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便捷服务的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医疗风险。

2.1上门服务的安全隐患

目前卫生法规中还没有对社区上门服务进行具体界定,上门服务的具体内容也没有明确的规定,且社区的上门服务项目中有很多都是医疗操作行为,包括肌肉注射、静脉注射、外科换药、导尿、抽血化验、心电图等检查、治疗项目。由于社区护士承担多个家庭的上门服务任务,输液后不可能留在患者家中观察病情,加上上门服务也不可能随身携带完备的急救设备,一旦出现输液反应或病情变化,不能及时实施救治,如造成严重后果,社区医生难以承担责任。且任何医疗操作行为都有严格的操作规范,对无菌要求也非常高,居民的家庭环境可能达不到医疗环境要求,对于这些操作行为产生的医疗废弃物也无法及时进行回收处理。虽然我们要求医务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但是仍存在感染的风险,以及医疗垃圾外流混入生活垃圾的隐患。所以,上门服务的行为本身就存在一定的医疗安全隐患。

2.2上门服务的法律风险

社区医生和护士的执业地点均注册在各自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站),而上门服务都是在社区居民家中进行的医疗行为。随着法制观念的强化,社区上门服务的合法性尚值得商榷。此外,由于医疗事故适用于举证责任倒置,一旦在上门服务中出现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医生需要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的治疗过程符合规范,而上门服务时往往没有第三方,也没有监控患者身体状况的仪器设备,医护人员很难进行举证。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提供上门服务的同时也承担着一定的法律风险。

2.3上门服务存在纠纷隐患

由于医疗服务具有非常强的专业性,因此对于医疗服务的认知在医生和患者之间就存在不对等性。经过专业培训考核的医生和普通的患者对疾病的理解和认同存在很大差异,有些病情较重的患者因为出行不便坚持要求医生上门提供医疗服务,但其中部分患者由于不能满足上门服务要求就进行投诉,这种由于患者及家属的不理解而引发的有关上门服务的医疗投诉占了整个社区医疗投诉的一定比例。上门服务的很多老年人经济条件并不宽裕,有些连必要的检查也不肯做,医生只能根据自己的临床经验进行判断,对正确判断病情存在诸多不利。一旦发生问题,医生不能提供客观证据,从而在医患纠纷的处理上处于不利地位。也有些患者认为全科医生水平低,对医生提出的检查和治疗意见不以为然,有了各种不适症状就认为是医生水平差,未对症下药或用药有误,个别患者甚至因无理要求难以满足而对医生进行辱骂和威胁,增加了医生的从医风险,甚至影响到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发挥[3]。这些情况下如果医患之间不能进行有效的沟通,就可能引发医患矛盾,甚至产生医疗纠纷。

2.4上门服务监管困难

上门服务往往都是由一名医务人员完成,医务人员在上门服务过程中完全是独立进行医疗服务的,但是医疗行为是否严格按照诊疗常规、医疗文书是否按照要求及时准确书写、是否正确处理医疗废弃物等、这些都缺少实时的监管,使得部分医护人员可能存在不规范的诊疗行为,从而影响了上门服务的质量。以社区护士为例,社区护士上门服务主要是进行输液、注射、插胃管、插尿管等,这些治疗都属于无菌操作,应在病房或治疗室内完成。而在患者家中,首先家庭环境可能不适宜进行护理操作,存在着很大的医疗隐患;其次在完成整个护理操作过程中无第二人核对,一旦出现操作失败没有他人及时给予补救。因此,在进行家庭护理的操作过程中,护士常常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担心操作失败及差错事故给患者造成痛苦,担心患者及家属不满意,甚至还担心整个治疗过程中不能全程观察患者的情况[4],所以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疗服务质量。

3做好社区上门服务的建议和对策

3.1建立健全上门服务的政策法规

社区卫生服务要得到健康发展,必须有相应政策、法规的支撑。建议卫生行政部门制定针对上门服务的规范,明确社区上门服务的对象、服务内容、服务形式和操作规范。在法律方面,有律师认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委派有执业资质的医生、护士上门提供医疗服务,可以把居民家视为医生、护士执业场所的延伸,应当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至今法律上没有对此进行明确并加以合法化。只有建立健全上门服务的相关政策法规,才能使社区上门服务得到健康、有序发展。

3.2提高上门服务水平,确保上门服务的质量

3.2.1加强医护人员业务培训

为了避免一些潜在的医疗风险发生,应该努力提高上门服务水平,确保医疗质量。可以加强日常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上门服务医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还可以包括心理学、社交礼仪等内容来提高上门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助于医患之间的有效沟通。从而使得上门服务的医务人员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3.2.2适当增加上门服务的医护人员

目前的上门服务面临着严重的人手不足问题,社区医疗机构是否可以适当增加人员编制,最好能实行双人上门服务,不仅能确保操作规范,而且也有效保证了医疗质量。建议为上门服务人员配置简易的急救箱,配备常用的急救药品和简易急救设备,一旦患者出现病情变化能进行紧急救治。此外,建议社区医疗机构对上门服务人员给予适当的医疗政策倾斜,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3.2.3加强上门服务的医疗监管

为了保证上门服务的质量,应加强对上门服务人员的有效监管。可以借鉴国外社区的护理监管方法,每次服务后由患者或家属对服务情况进行确认签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患者回访进行满意度调查,通过定期检查医疗文书,随机抽查上门服务的医疗废弃物回收处理情况等形式,定期开展上门服务明星评比活动,制定相关的奖惩措施,从而有效地对上门服务进行监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3.3医患双方签订协议,增加互信

随着医改的进一步推进,家庭医生制服务将在全市推广。医患双方将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建立互信,明确医患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从而在互信的基础上更好的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每次上门输液前,可以发放告知单,向患者及家属说明输液注意事项和简要的处理办法,并由家属签字,以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利。

3.4发展社会护理队伍,培训护工队伍

伴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增长趋势,越来越多的社区老年人群需要医疗照顾,应该大力发展社会护理队伍。建议由街道招募社区护工,社区护理人员不同于普通的家政人员,可以由医院进行专业培训,掌握一些常用的医疗护理知识与技能,经考核合格后从事社会护理工作,同时纳入社会老年护理保险范畴。上门服务如果有社区护工的配合,既可以有效保证医疗服务质量,也可以适当规避一些潜在的医疗风险。

参考文献

[1] 倪荣, 刘新功, 朱晨曦. 城市失能老人长期照料现状及对策[J]. 卫生经济研究, 2010, 27(7): 39-40.

[2] 孙刚. 力争5年增6 000张老年护理床位[EB/OL].(2010-7-26)[2012-2-2].http://www.shmzj.gov.cn/gb/shmzj/node4/node13/node1236/userobject1ai26232.html.

[3] 吴南屏. 浅谈全科医生在家庭病床及上门服务中医疗风险的防范[J]. 中华全科医师杂志, 2006, 5(10): 616.

[4] 杨瑞平. 对社区护士上门服务工作压力的分析[J]. 北京中医药杂志,2009, 28(7): 570-571.

(收稿日期:2012-01-18)

医疗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 第5篇

一、目 的

1.为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政策法规,特制定我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如下。

2.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各科室。

二、防范预案

1.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患者第一、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一”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各种抢救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入使用。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用的原则,医务科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3.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在患者面前诽谤他人和他科,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4.任何情况下,进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参加各种会诊。5.加强对下列重点患者的关注与沟通:(1)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4)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者;(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6)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者;(7)有感染征兆或已发生院内感染者;(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9)住院预交金不足者;(10)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11)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12)由于交通事故有可能推诿责任者;(13)患者选医师诊疗者;(14)特殊身份的患者。

6.对于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室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决定下一步诊治措施。安排专人接待患者及家属,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7.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其结果要认真分析,妥善保管。

8.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不良反应,特别关注老年人和儿童的用药安全,禁止将喹诺酮类药物使用于18岁以下人群。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证,严禁滥用抗生素,第三代头孢类抗生素一般不得预防性使用。

9.重视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院、科感染监控人员的作用,对于已经发生的院内感染及时登记报告,不得隐瞒,服从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

10.输血时必须进行HIV,HCV,HBsAg及梅毒血清抗体等检查。输血后的血袋交由检验科统一保管,7天后方可销毁。

11.各医技科室在做有创检查时,必须配备抢救设备及药品,并保证随时可用;在接到急诊检查申请后必须尽快安排。急诊化验必须在接到标本后30min内出具结果(个别检查项目除外)。急诊X线检查必须及时完成。药剂科保证药品的正常进货渠道及质量,保证抢救药品及时到位。

12.病历书写。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进行书写,严禁涂改、粘贴、刮擦、伪造、隐匿和销毁病历。

住院病历:

(1)首页的填写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及《病历书写规范》要求进行填写。各病区主治医师必须及时检查进修医师、住院医师病历质量。

(2)科主任对病历终末书写质量负责,上级医师对运行各环节病历书写和管理质量负责。

(3)各科室必须认真对待医教科签发的不合格病历通知书,3天内对病历进行完善,并将整改措施书面上交医教科。

(4)住院病历必须在24小时之内完成。

(5)主治医师必须在24小时内对新人院患者进行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查房意见。

(6)急诊患者入院2天之内、门诊患者入院3d之内必须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

(7)住院病历的其他内容参照《病历书写规范》执行。(8)主治医师对于终末病历的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的同时完成。(9)科主任的终末病历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3天之内完成。(10)死亡病历讨论必须在1周之内完成。

(11)手术记录必须在手术后及时(当日、当班)完成,由手术者亲自书写或审阅手术记录并签字。

(12)抢救记录如未能及时书写完善,须在抢救结束后6h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13)各种检验报告、影像、病理报告及各种签字单等资料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借阅时必须登记备案,及时返还。

(14)杜绝患者及亲属未经许可,随意接触病历现象。(15)禁止病房医师私自借出和复印病历。(16)保管好住院病历,防止丢失。门诊病历:

(1)必须包含主诉、病史、体检、诊断、处理等内容。(2)处方必须符合相关规定。(3)门诊病历交由患者保管。

(4)门诊医护人员不得私自扣留患者病历,以防丢失。13.收治病人

(1)收治患者落实急诊优先、专病专治的原则。禁止科室之间盲目抢收患者造成延误诊断治疗和医疗纠纷。

(2)对于慢性病和危重患者,各科必须以病情和患者利益为出发点,不得以种种借口拒收患者。(3)凡具备空床的病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受他科借床患者。14.三级查房及会诊

(1)三级查房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范医疗风险的重要措施,各级医师必须严格执行。

(2)对于普通患者,住院医师每日查房2次以上,主治医师每日查房1次,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

(3)对于重点(危重)患者,必须及时查房和巡视。

(4)对于危重患者和病情复杂的病例,以及具有潜在医疗纠纷的患者,必须及时报告医教科,组织院内会诊,必要时请院外专家会诊。

(5)收治14岁以下患者术前必要时请儿科会诊。

(6)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必须是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以上的人员。(7)急会诊必须随请随到。15.术前讨论:

(1)住院期间的大、中手术病例必须经过术前讨论(急诊、抢救手术病例除外),病历中要有详细记录,术者必须参加。

(2)禁止以术前讨论代替三级查房。16.患者的知情同意内容如下:

(1)疾病的诊断、拟实施的检查、治疗措施、预后、难以避免的治疗矛盾,门诊治疗中药物的毒副作用;住院患者的主管医师、主治医师及相应的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

(2)检查、治疗措施有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以及为矫正不良后果可能采取的进一步措施,住院治疗中必用药物的毒副作用。(3)手术中需留置体内材料。(4)医疗费用中自付费用情况。

(5)手术、麻醉及其他侵袭性操作的实施情况。(6)手术过程中发现与术前诊断不一致病灶。(7)术中需切除术前未曾向患者交代的器官组织时。(8)危重患者因特殊检查需进行搬动有可能造成危险时。(9)输血、造影、介入、射频、气管切开、化疗等。(10)其他需患者或家属了解的内容。

上述第2~10条均应有文字记载以及患者或受托人签字。

三、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医疗过失行为,需立即通知上级医师和科室主任,同时报告院医政管理人员,白天为院医务科,夜间为院总值班人员,不得隐瞒。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进一步损害,尽可能挽救患者生命。由护理因素导致的差错事故,除按上述程序上报外,同时按照护理体系逐级上报。

2.由医务科组织科室负责人查找原因。

3.由医务科组织多科会诊,参加会诊人员为当班最高级别医师。4.科室主任与医务科共同决定接待病人家属的人员,指定专人进行病情解释。确定经治医师和科室负责人为医疗过失行为、事故或纠纷第一责任人,其他任何医务人员不得擅自参与处理。

5.医务科结合情况,决定是否封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所规定的病历内容。6.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的不良后果,在职能部门人员、患者或家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立即对实物进行封存,实物由医院保管。

7.如患者死亡,应动员家属进行尸解,并在病历中记录。8.如患者需转科治疗,各科室必须竭力协作。

9.当事科室须在24小时内就事实经过写出书面报告,同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医务科。

10.任何科室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减免患者住院费用。

四、附 则

1.本预案由医务科负责解释。2.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医院医疗纠纷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 第6篇

为强化医疗卫生工作质量和服务意识,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减少和杜绝医疗差错及医疗纠纷的发生,增强社会信任度和就医安全感,增强医院工作以提高;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为核心的理念,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成员:

中医院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置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院长

副组长:

副院长兼医务科科长

副院长

副院长

成 员:

住院部主任

门诊部主任

针推科主任

药剂科主任

护理部主任

护士长

财务科科长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日常工作由医务科科长同志负责。各科室要按照本预案,认真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

二、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 秩序,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有效预防及正确处理医疗纠纷,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参照调整医疗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纠纷。

第三条 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致力于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第四条 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有法可依、处理恰当。

三、医疗事故的预防

第五条 医疗安全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环节。医院各临床医技科室及机关各处室应当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相互协调,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树立正确、积极的医疗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医疗安全目标责任制,尽最大可能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第六条 医院每年四次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常规、规范,通过集中学习、轮训以及各种会议强调通报等方式,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疗事故的防范意识。特别要学习《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全国医院工作条 例》等。

第七条 医院所采购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及其他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假药、劣药进入医院,医院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把好质量关。医护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毒麻药品的管理和使用规定,认真做好药品临床研究管理工作。

第八条 相关科室应当做好放射装置及放射性药品的保管和处理工作,严格遵法律法规及安全防护规章制度。

第九条 药剂科和后勤部门要严把医疗仪器和卫生材料等医疗用品的准入和质量关,并由医院药事管理领导小组和医院领导进行监控。对于不符合《产品质量法》和《医疗器材标准管理办法》的医疗仪器和卫生材料坚决不能购进。各科室不得擅自购进、使用未经医院审批同意的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和药品。

第十条 医院后勤保障部门应当认真做好各临床科室的后勤保障工作,保证供电、供水。

第十一条 医院各职能部门包括院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等应当对所聘用人员实行准入管理制度,并加强培训和管理。

第十二条 医院感染领导小组应当做好医院感染的监控和管理工作,各科室应当做好污染物的处理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医院感染的发生率。

第十三条 门诊部应当认真抓好医院窗口服务工作,保证医师按时出诊,严格按专业诊病及收治病人。

第十四条 医疗质量是保证医疗安全的关键要素,全体医务人员 要不断强化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意识。

医院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全程质量控制和持续质量改进,实行医院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和医务人员个人三级管理体系。医院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和各相关科室骨干组成,院长任主任,是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院长、相关职能部门都有直接的管理责任。医院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为:

(一)教育各级医务人员勤勉敬业,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强化质量意识,努力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

(二)审校医院医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制定医疗、护理质量评审标准和奖惩制度。

(三)管理及控制各科室诊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以期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四)对重大医疗事故争议应及时进行讨论和处理,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五)对医院有关质量管理的体制变动,质量标准的制定和修改进行讨论并形成初步意见,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及院务会审议。

第十五条 医院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在领导小组和医务科的领导下,对全院的医疗质量进行监控。医院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的职责为:

(一)具体负责监控全院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工作。

(二)督促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实施细则》的实施。

(三)每月召开医疗质量例会,收集科室主任和质控小组反映的医疗质量问题,协调、解决各科室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每月抽查各科室住院环节医疗质量问题,进行持续监控,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干预措施,并向院长及分管副院长汇报。

(五)每月收集门诊和病案质控组反馈的各科终末医疗质量统计结果,分析、确认后向相关科室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六条 各科室成立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和其他相关人员3~5人组成,科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小组成员进行具体分工,分别负责科室各项医疗质量监控和管理。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的职责为:

(一)结合本专业特点和发展趋势,制定和修改本科疾病诊疗、护理常规、医疗事故预防措施和药物使用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本科《全程医疗质量控制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人并与工资及劳务提成挂钩。

(三)每月组织各级医务人员学习医疗、护理常规、规范,强化质量和安全意识。

(四)科室负责人必须参加医疗质量例会,反映问题并收集与本科有关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全程质量控制中要自我管理,特别要遵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危重病人报告制度、会诊制度、病例讨论制度等,以确保医疗质量控制方案的实施。

第十八条 医患关系办公室的职责为:

(一)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律、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常规、规范,通过集中学习、考试和轮训的方式,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疗纠纷的防范意识;

(二)督促和协助各科室主动与患者沟通,积极主动征求病人及家属意见,通过各种形式建立起良好的医患互动关系;

(三)监督和检查门诊及科室医疗纠纷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制定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措施;

(四)指导、协助门诊和科室对无医疗缺陷医疗纠纷的处理;指导及参与有医疗缺陷的医疗纠纷的处理,包括协商和解、申请事故鉴定和诉讼;

(五)及时总结通报医院医疗纠纷整改经验教训,制定医疗安全工作计划。

(六)审批医疗文件的复印和封存;

第十九条 认真做好传染病的监控、上报工作,加强对传染病人的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传染源进行处理,避免在院内引起传染病流行。

第二十条 各临床科室使用的血液及血液制品必须经医院检验科统一配送,检验科和临床各科室应当严格遵守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输血和成分输血应当履行签字手续。

第二十一条 全院各科室及各级医疗人员要不断强化预防医疗事故的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把抓医疗安全纳入日常工作中,抓好 重点病人、重点岗位、易发人群、节假日及下班时间的医疗安全监管工作。

第二十二条 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各种医疗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要有强烈的责任心;遵守劳动纪律,杜绝值班人员脱岗现象;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我院《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实施细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党支部、院办、医务科等部门定期督察。

第二十三条 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执业规则,认真履行自己权利与义务。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拒绝急危患者的急救处置,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第二十四条 医务人员应当注意保护患者权益,改善医患关系。在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的前提下,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如实告知患者,认真执行医院制定的诊疗告知制度。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应遵守医院制定的《新技术、新项目管理方法》。

第二十五条 医务人员外出会诊应经医务科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医务人员外出会诊的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各科应当每月召开住院病人工休座谈会,充分和患者或家属沟通,及时发现和消除发生医疗纠纷的隐患;每月总结科室安全情况,设立医疗纠纷登记本,指定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医务科、护理部定期检查。

第二十七条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病案进行科学管理和利用。认真做好门急诊病历及住院在 架病历管理工作。病历的复印和封存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及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

第二十八条 医疗纠纷的处理,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程序进行。医疗纠纷的处理严格按照本预案进行,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一)门诊或科室发生医疗纠纷后,必须先由门诊或科室负责人亲自组织科内自行处理,不得随意推诿;同时应采取有效治疗措施,必要时由医务科牵头成立院内治疗小组和请院外专家会诊。尽可能减轻由此给病人造成的损害,注意做好病人家属安抚和沟通工作;及时审查有关病历资料,注意搜集有关临床医学证据;病历复印和封存按本预案第二十七条有关规定执行。科内难以处理的医疗纠纷,按争议的类别不同,分别报医务科、护理部或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处理。

(二)医疗方面的医疗纠纷,由医务科组织调查讨论,初步将争议划分为无医疗缺陷和有医疗缺陷两大类。

1存在下列情况,应当在12小时内由医务科上报院领导:(1)存在医疗缺陷,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的。(2)虽然不存在医疗缺陷,但医患双方分歧严重,影响重大或严重扰乱工作秩序的。

2、发生下列情况的,医院应当在12小时内由医务科向卫生局报告:(1)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2)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3)卫生部和卫生厅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对无医疗缺陷的医疗纠纷,由科室进行解释,争取和解; 必要时由医患办协助处理。

(四)对有医疗缺陷的医疗纠纷,科室应当24小时内组织讨论,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当3天内作出口头答复,并指定专人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如患者或其家属书面申诉,应当由科室负责在一周内准备书面答复材料,材料交医务科或护理部审定后答复并存档。必要时由医务科、护理部或者相关职能科室组织科主任、当事人与患者或其家属商谈,争取相互理解、达成共识,并争取和解或协商解决;若医患双方协商不能达到共识,可以通过行政调解和诉讼解决。需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所需材料由相关科室在鉴定前1周准备完毕,并由科主任及当事人参加鉴定会。需要通过诉讼解决的医疗纠纷,所需材料由医务科牵头组织准备,相关科室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并由科室负责人出任诉讼代理人之一,必要时由医院聘请律师参与诉讼。

(五)发生医疗纠纷后,特别是发生扰乱科室及医院医疗工作秩序者,科室应及时报告医院领导、保卫或报当地公安机关。医院保卫必须及时介入纠纷处理,进行全程保卫工作,要制定出一套我院医疗事故争议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确保处理医疗事故争议人员及科室医务人员安全。如发生重大医疗纠纷,患者及家属出现暴力倾向时,必须有保卫人员迅速到场维持现场秩序,如已出现或预见会出现不能控制情况必须立即报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在与病人家属协商过程中,保卫人员应注意保护院方参与人的人身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必要时派员参与处理,坚决执行卫生部、公安部颂布的《关于维护医院秩序的联合通告》。

五、奖惩制度

第二十九条 医务人员违反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常规、规范,主观上有过失,存在医疗缺陷或构成医疗事故,造成医院经济损失的,按本院的规章制度进行经济处罚。

同时医院按医疗缺陷的轻重或医疗事故的分级、主观过失的程度分别给当事人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开除留用、开除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建议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当事人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构成医疗事故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附则

第三十条 本预案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尚未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医患双方对医疗行为或结果有分歧的事件。本预案所称医疗缺陷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虽有过失,但未构成医疗事故或未经医疗事故鉴定机构鉴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形。

医疗风险差错、医疗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 第7篇

安全风险防范及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局会议精神,加强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为了推进我校创建“平安校园”、打造优质教育活动,特制订本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创建平安校园、打造优质教育”为主题,突出学校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健全各项制度,确保学校工作顺利进行;正确处理好推进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和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相互联系,齐心协力,营造安全、文明、祥和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工作目标

建立公安、教育、城管、工商、卫生、文化联合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确保校园无安全事故、无纠纷案件、无上访事件、无周边环境问题,以达师生平安、秩序井然,有力地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三、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长)

副组长:(总务主任)

组员:

小组具体负责对学校的安全工作的开展与进程进行检查与监督。

四、具体工作与措施

(一)、卫生及安全:

1、认真学习国家和本市有关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教育部、卫生部并及认真履行《教育局善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预防传染病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

2、向学生提供的饮用水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的要求。

3、严格监测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在疫情发生时期工作人员必须每天早晨

接受体温测试。

4、卫生教师重视学校卫生工作,防止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做好教师及学生活动场所的通风、消毒工作。

5、关注师生健康状况,对于发热、腹泻、过敏等人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群体交叉感染。

6、严格“手足口病”信息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学校门卫管理制度、晨检制度和因病缺课登记制度。一旦发生疫情,要随时启动“手足口病”防控领导小组机制和防控工作预案。

(二)、校外活动安全:

1、事先对活动场地进行勘察。

2、制订详细活动方案(行程、集散时间及地点、食品供应、安全防护措施、带队方式、活动内容等)。

3、活动前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告知家长。

(三)、交通安全:

1、要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2、接送时间及站点设置必须科学、合理;严禁超载、超速行驶。

(四)、学生事故处理及报告: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应及时处理和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1、学校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2、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注意做好事故现场有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3、学校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向区教育局及事故相关的部门报告,同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接到报告的区教育局应在2小时内书面向市教委和区人民政府报告。

4、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首例发病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

事件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处理情况等。

5、报告的信息必须是真实记录,经确认可公布发表的信息,公布事实时间、数字必须准确;事故原因要根据有关权威部门认定的信息公布。

6、如实向家长阐述事故经过,确属校方责任的不推卸。

7、公布的受伤情况以医院诊断为准,伤残等级以司法鉴定部门为准。8、不清楚的事实,待有关方面调查后再公布;涉及学生及家庭隐私的,必须依法予以保护。

9、做好伤害事故及处理工作的分析、总结、存档工作。

(五)、应急措施:

如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时,学校风险防范及重大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开展事故处理工作,落实各项防范应急措施。

1、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同时以最快的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2、领导小组成员得知事故发生,必须到现场立即保护好事故现场,迅速收集事故的有关证据、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及有关的保存工作。

3、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向县教育局办公室、综合教育科及事故相关部门报告,同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

4、①食物中毒事件必须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②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首例发病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及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③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处理情况等。

5、报告的信息必须是真实记录,事故原因要根据有关权威部门认定的信息方可公布事故的相关信息。

6、公布的受伤情况以医院诊断为准,伤残等级以司法鉴定部门为准。7、如实向家长阐述事故经过,不推卸确属校方的责任。

8、不清楚的事实,待有关方面调查后再公布,涉及学生及家庭隐私的必须依法予以保护,不随意公布。

9、做好伤害事故及处理工作的公析、总结、存档工作,并做好事故的善后

处理工作。

(六)、保障措施:

1、加强安全责任意识:

(1)、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

(2)、将安全工作有机地纳入学校自主发展规划之中。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当事人给予一定的经济上的处罚或行政处分。

(3)、对教师未履行教育、防范义务的,在年终考核中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处理。

2、组织学校教职员工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

(1)、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学习《教育系统安全责任风险预警制度的实施意见》等学校安全责任和防范方面的知识。

3、确保安全防范经费投入和使用:

教育局下拨专项经费,专款专用,用于学校的安全、防病及公共卫生标准化建设,用于教育教学设施的建设和改造,保证安全工作经费的使用。

***第二中学

医疗风险差错、医疗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 第8篇

1用药差错的种类

(1) 处方差错:医师在处方书写、选药、药物剂量、药物剂型、用药途径及滴速等方面发生差错。 (2) 抄写差错:护士在抄写医嘱时发生差错。 (3) 调剂差错:药师调配错误的药品、剂量、剂型, 配发贮存不当或变质、过期失效的药品。 (4) 投药差错:将药物误投于其他患者。 (5) 操作差错:操作技术不当, 如输液泵操作失误、注射部位未消毒等。

2用药差错发生的原因

发生差错的原因客观上可能是医务人员对药物相关知识了解不充分、对患者的病程资料不明了、不遵守医疗规范、转达失误、患者身份识别错误、剂型剂量记忆出错、药品储存不当、调配错误等[2]。常见的差错原因可概括为6个方面: (1) 处方书写方面:医师在书写处方或医嘱时字迹潦草, 导致辨认错误而出错, 或写错剂量、单位, 或使用缩写而导致误解。 (2) 药品包装规格方面:药品包装上外观相似, 则易使药师和护士拿错, 同种药品不同规格时也易于引发用药剂量错误。 (3) 操作规程和工作环境方面:药师发放药品没有执行双人核对制度, 护士配药时未进行查对, 药品摆放凌乱、不分类, 工作时间受干扰分心, 就诊患者多时工作忙乱, 这些因素都易导致用药差错。 (4) 儿童用药方面:儿童用药量需根据年龄、体重计算, 用药种类、用量需要严格掌握原则, 稍有差错即可能引发伤害事件。 (5) 给药错误:包括把药物发错患者、给药时间不正确、剂型或给药途径错误等。 (6) 患者医药常识的欠缺:若医师或药师未详细交待用药的方法、时间、禁忌、用药疗程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 有的病人会因经济或其他原因自行中断用药, 也可能因不知情而另外选购假劣药。

3用药差错的防范

任何人在工作中都有可能犯错误, 但大多不是故意。应该针对差错的原因, 着重做好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

3.1 规范和加强合理用药

医院应加强对规范性、合理化临床用药的指导和监督, 杜绝经济利益驱使临床医师的不合理用药;加大推进国家药品分类管理办法、基本药物目录、治疗指南和规范等的发行和实施力度, 强化医生处方管理, 促进临床合理用药[3]。规范医师处方行为, 减少笔误或转抄错误, 避免使用缩写、简称符号等。

3.2 加强医师、药师和护士之间的沟通

此环节对于减少用药差错至关重要。务必完善工作流程, 真正落实药师审查核对、护士三查七对的制度。

3.3 加强对患者的药物基本常识教育

对患者加强药物基本常识的教育非常必要, 因为患者通常意识不到药物的潜在风险。医院应设立用药咨询台, 详细指导患者用药, 提高患者的依从性, 防止发生用药时间、剂量等错误。

3.4 建立用药差错报告制度

鼓励医师、药师和护士及时上报用药差错事件是预防用药差错的有效措施。只有通过对累积的用药差错数据的分析、总结, 才能找出用药差错原因, 并采取积极的干预措施, 有效地预防用药差错的再次发生[4]。建立差错记录本, 对差错进行分析, 这样做不是为惩罚差错当事人, 而是警戒同仁不可再犯。

总之, 用药差错会始终存在, 无法避免。我们能做的就是增加医护人员的知识面, 多一份认真, 多一份责任心, 尽量减少差错事件的发生, 使患者受益。

参考文献

[1]NCC MERP.About Medication Error[EB].http://www.ncc-merp.org, 2011.

[2]李素华, 李姗, 杨悦, 等.门诊处方用药差错分析与干预措施探讨[J].中国药师, 2012, 15 (6) :889-890.

[3]罗文华, 彭绍君, 张坤.加强合理用药防止用药差错[J].西南军医, 2008, 10 (6) :8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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