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卡、签卡制度

2024-06-01

打卡、签卡制度(精选12篇)

打卡、签卡制度 第1篇

打卡、签卡制度

一、关于打卡

⑴员工一律实行打卡制度。

⑵员工必须按先后顺序排队打卡,不准插队、不准相互拥挤、不准代人打卡,代与被代者同等论处——每次罚款20—50元。三次以上作开除处理。

⑶员工应爱护考勤机和考勤卡,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⑷员工应提前5分钟打上班卡,并于下班时间后,方能打下班卡。

⑸值班门卫务必认真履行其职责,做好监督工作并维持好打卡秩序。

凡是违反以上各项者,将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罚款(20—50元)或解雇之处分。

二、关于签单

⑴员工因出差回单位未能及时打卡时,应在当天内凭“出差报告单”由部门主管签字确认。⑵因考勤机故障未能及时打卡时,应在当时向部门主管反映,由部门主管向行政部出具工作联系单证明出勤情况,过时不再补签。

⑶加班除按规定打卡记录外,还需由部门主管出具加班证明材料(工作联系单)。⑷请假时,应凭请假条、证明材料由部门主管签字确认。

凡是需要签发考勤证明而没有及时办理手续者,一律按旷工论处。擅自涂改考勤记录的,一律在当月工资中扣罚100元。

打卡、签卡制度 第2篇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自7月1日开始,公司实行考勤机打卡(考勤机安放于公司大门口保安室内)制度,具体如下:

1.打卡对象公司除董事长及常务副总裁外,其他所有员工均需打卡。特殊员工不打考勤须经常务副总裁或董事长的书面批准。

2.打卡时间及类别(见下表):

正常班(9:30--—20:00)

3.相应处罚员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违者双方均处罚款40元/次,班组长负有连带责任罚款30元/次,部门负责人负有管理责任罚款20元/次。人事部每月不定期派人检查是否有代打卡现象。

4.其他说明

4.1 员工忘记打卡时,应在当日填写《考勤异动单》

(附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由人事部。

一个月内累计漏打卡(未办理卡不在其内)三次(含三次),即视为是迟到或早退一次。

4.2 若外勤需填写《考勤异动单》,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由人事部。

4.3 生产及相关人员(农业花卉部及项目部)考勤暂以手工考勤和打卡考勤结合来计算。月初将上月手工考勤(由被考勤者签字确认)、请假单、加班单等一并交到人事部,办公室人员只以打卡考勤计算。月初将上月请假单、异动单一并交到人事部。

4.4 未办理考勤卡的人员,各部门统计填写《考勤异动单》,至考勤卡办好为止。

打卡考勤制度 第3篇

一、员工正常工作时间:

1)行政办公室: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澳门豆捞:上午(白班)10:00-13:30下午16:00-20:30

(晚班)16:00-0:00

3)澳门豆捞后厨:上午(白班)9:00-13:30下午16:00-20:30

(晚班)16:00-0:00

4)中餐厅:上午9:30-13:30下午16:30-20:30

客房前台:(早班)8:00-18:00(晚班)18:00-8:00

房务中心:领班:(早班)7:30-16:00(中班)15:00-23:30

服务员:8:00-16:30

文员:7:00-15:30

二、酒店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人员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对考勤刷卡做出如下规定:

1.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

2.酒店每一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状况报告值班经理,由值班经理报至人事部,人事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3.所有员工须先到酒店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状况需经主管经理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三、员工考勤刷卡规定:

(1)员工每月予许有2次迟到,而累计迟到时间不得超30分钟。迟到3次以上(包含3次)超过30分钟,当旷工1小时处理,罚款20元。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天论。(因偶发事故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实者可准予补办请假。)

(2)员工未到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下班的为早退,罚款20元,超过30分钟提前下班的按旷工处理。扣除当天工资。

(3)员工每月予许有2次漏打卡,漏打卡应找主管签卡处理,发生3次以上(含3次)漏打卡状况虽有经过部门主管核准的上班证明,但仍应处罚,超出此数员工按10元/次处理。

(4)员工漏打卡需填写《员工漏打卡状况说明》,部门主管确认工时后,由行政部作相应处理。

(5)办公室负责本规定在全公司酒店贯彻执行,各部门主管应督导员工按规定时间出勤。主管违规缺勤,隐瞒员工缺勤状况等,按违规员工应扣金额双倍处罚。

(6)保安人员认真执行并监督公司规定的打卡制度,不允许代打。对代打卡的员工一经发现,给予100元/人次经济处罚(罚款对象:代打卡人、被打卡人);若保安人员带打卡,则给予100元罚款并停岗处理。

(7)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四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8)员工无故旷工半天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作除名处理;

员工餐打卡制度 第4篇

为了规范员工餐厅管理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卫生、有序的用餐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就餐时间: 早餐:08:30——09:00午餐:13:30——14:00晚餐:20:10——20:40 2、员工餐厅用餐实行个人刷卡制度,一人一卡,餐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无卡者不得用餐,餐厅管理者严格监督。餐卡若有遗失或损坏,需到人事部补办餐卡,并交10元成本费。

3、其它员工(非青湖员工)用餐也得刷餐卡就餐,其它人员用餐负责人到总经办统一办理就餐卡,需要交10元餐卡押金

4、临时增加用餐人员需提前到总经办申请。5、用餐人员必须从统一通道出入餐厅。

6、餐具由个人提供。7、用餐采用自助形式。

8、每月最后一天餐卡集中充值。

9、辞退/离职时,餐卡交回人事部,未交回从工资里扣10元成本费。

考勤打卡制度范文 第5篇

为规范公司职员工出勤考核管理,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全体职员工实行打卡制度,并制订相关制度如下。

一、打卡规范:

1、每位职员工一天的打卡必须要有4次,无论其中途是否回家休息,具体包括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不同作息时间的员工上下班及休息时间按相关作息规定执行。

2、所有职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反规定者,每发现一次给予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罚款100元。上班未打卡者,除非确有特殊情况,否则按旷工处理。

3、故意破坏打卡设施的,根据情节严重情况,对责任人按购进价的3-5倍索赔。

4、打卡机如因本身的故障无法使用,人事行政部应及时报修,任何人不得随意乱动打卡机。

5、若考勤机发生故障而导致无法打卡,则由拉长或主管手写记录,并于二个工作日内送交人事行政部。

6、有漏打(中午上下班未打卡算漏打)、误打等情况的,必须由当事人在三个工作日内凭打卡异常单到单位主管处作签字证明并送达人事行政部(部门主管须由公司领导签字证明),无签字的,按相关规定作旷工处理。每月签字次数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的,超过次数按迟到半小时次数处理(扣发半小时工资且计迟到一次)。

7、职员周一至周五必须每天打卡4次(遇公司放假调休除外),如晚上因工作需要加班直落可以在加班直落结束后打卡。如下班后临时需要加班,需要打卡两次(加班开始、加班结束)。凡周末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只需要在前台签名登记(到达时间、离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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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行管人员因公出差的,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3天以上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人事行政部记录考勤。无论出差情形如何特殊,出差申请单最迟须在当事人出差返回后3个工作日内送交人事行政部记录考勤,否则虽能证明出差但仍按每天10元予以处罚。当事人在出差规定时间内无需打卡。

9、若因指纹原因无法有效打卡的,当事人应向当值保安说明并登记,并经当场演示确认的,不计入签卡次数。

10、迟到者必须在保安处登记后打卡并计入考勤,未登记者保安有权阻止其进入厂区。

二、迟到、早退处理:

按公司作息制度规定,迟到、早退30分钟(含30分钟)以内的,扣发半小时工资。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的,扣发一小时工资。迟到、早退6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处理。迟到三次以上(不含三次)扣发全勤奖(因多签卡的原因迟到也计入全勤考核)。

三、旷工处理:

公司职员工有事不能出勤的必须事先请假,无故不出勤的作旷工处理,旷工半天罚款50元,旷工一天罚款100元。每个自然月连续旷工达3天及以上者作自离处理,每个自然月累计旷工达4天及以上者作自离处理。内旷工3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四、事假处理:

公司职员工有事不能出勤的必须事先请假。所有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如内事假天数过多者,公司可酌情考虑撤换岗。

五、病假处理:

公司职员工因生病无法坚持工作而需要就医的可以请病假。请病假必须在病愈上班后补上医院就诊证明。就诊证明可以是挂号单或者病历本或

共3页第 2 页 者收费清单,按规定程序审批后送交人事行政部记录考勤。发生工伤而需治疗修养的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六、请假程序:

请假必须向自己所在的部门主管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经相应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所有请假条须在请假当日前由请假者送交办人事行政部后记录考勤。紧急突发情况须由当事人先口头申请,取得上级主管的批准,回公司后再补办书面请假手续,3个工作日内未补办书面请假手续的作旷工处理。

七、相关说明:

1、职员工上下班打卡须在规定上下班时间的20分钟内完成,即早上8:00上班,最早的有效打卡时间为7:40。逾时打卡的,必须有主管或以上管理人员证明加班,否则在证实加班后仍给予每次罚款30元。

2、考勤打卡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管理,所有考勤打卡资料、请假条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制订版本格式。

3、本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各部门负责人协助监督实施。

4、在执行其他管理制度过程中与本规定有矛盾的,按本规定执行。

5、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属公司人事行政部。

考勤打卡制度(推荐) 第6篇

⒈上班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加班时间另行通知。

⒉每月11号休息,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员工每月可有2日/次无薪假,请假前需向厂长汇报情况登记,并安排好后续工作。⒊本厂员工上落班、加班均需打卡。打卡前请仔细核对姓名,以免打错。

⒋员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违者双方以旷工一日处理。⒌凡忘记打卡,一律罚款10元/次。漏打卡或打重卡需向厂长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⒍员工需要外出公干,需向厂长汇报登记,临走时打卡。

⒎凡逾时上班10分钟内按迟到论,扣款1元/分钟;迟到10分钟以上按半天旷工计罚;迟到2小时以上,按旷工1日计罚。⒏凡提早上班10分钟内按早退论,扣款1元/分钟;早退10分钟以上按半天旷工计罚;早退2小时以上,按旷工1日计罚。⒐旷工或请假超时,一律按时长扣双倍工资。

⒑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以内,年尾统一发全勤奖50元/月。

会城华炯机械厂示

关于打卡考勤制度 第7篇

各部门全体员工:

为规范公司管理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按以下要求严格执行员工打卡考勤管理。

一、考勤打卡管理:

1、全员出勤实行考勤刷卡记录制度;

2、所有工作日非计件人员按上下班作息时间上班前和下班后必须到指定的打卡机上进行刷卡;

3、计件员工根据生产需要按车间安排的上下班时间打卡,每天将生产车间打卡刷卡记录经车间主任确认签名后报人力资源备案,以作工资的核算依据。

4、打卡机的监督管理:总裁办人力资源与保安负责打卡机的监督管理。任何人不得损坏考勤设备,凡故意破坏考勤设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处以二倍考勤机价格的赔偿。

5、刷卡其它事项管理:

1)因工作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刷卡,由本人提供部门负责人签名的相关手续证明(如出差申请单请假条外出申请单员工考勤异常单等,报人力资源作为考勤依据;

2)录不到指纹、刷不到IC卡等特殊情况时,必须有部门主管领导审批过的相关手续交人力资源核查存档(附表4《员工考勤异常单》),或主动到保安处登记进出厂时间。

3)因工作性质特殊而无法依公司统一作息时间上下班的,由部门负责人书面申请“特殊岗位作息时间”,经人力资源审核、报总裁批准后按“特殊岗位作息时间”打卡。

4)董事长、总裁、副总裁、公司顾问、外聘项目组人员可不执行打卡考勤。

二、处罚规定

1、迟到:正常上班时间后进入公司作迟到处理,迟到一次扣发当月工资,30分钟内扣10元、30分钟至1小时内扣20元,迟到超过1小时以旷工半天处理,迟到3次者以旷工半天、6次者以旷工1天处理,依次类推。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下班为早退,早退参照“迟到时间标准”双倍处罚;

3、擅自离岗:非工作需要离岗达半小时以上视为擅自离岗,擅自离岗参照“早退”标准处罚;

4、旷工:按旷工时间以日工资的3倍比例扣罚,旷工3天以上的,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视为员工已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自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5、对旷工或请假超期3日人员,各部门应在4个工作日内反馈至总裁办、财务部冻结该员工的工资。员工私自连续离岗三天作连续旷工处理,部门应在第四天之内报总裁办,逾期不报者,给予部门考勤员50元/人处理,直接领导以及部门主管领导各100~200元处罚。员工无故旷工连续3天以上或月累计五天以上者,均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也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6、对于员工离职,考勤员应将该员工的离职申请表及离职审批表在2天内交人力资源备案或存档,否则,迟交一天考核考勤员10元/天,主管领导20元/天。

7、各部门未按时将手工考勤记录上交人力资源审核的,罚责任人每迟一天10元(周日除外); 手工考勤记录不全或有误者给予责任人每个问题点5元罚款,弄虚作假的,每次罚款100元。

8、人力资源未按考勤报表核算薪资的,罚责任人20元/次。

9、忘记刷卡者由本人申请,主管领导签名可算有效考勤,但需扣罚5元/次。代他人打卡,一经发

最新打卡考勤制度 第8篇

一、打卡守则:

1、上班要自己打卡,不代人打卡;未能打卡要当天记入

3、还没有上班就不打卡,不是工作内的事接打手机不能时间长

4、不知道上班做什么事不打卡,上班工作不配合请打卡下班

5、没事做要向主管人员要事做;找不到事情做要打卡下班

6、需要回家提前请假,没有批准不离岗,进工地戴好安全帽

7、弄虚作假多打卡,损人又害己;无中生有搬弄是非受处罚

8、做事要有好结果,工作不负责任的人请打卡下班

二、各位员工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打卡必需亲自操作,不准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严禁未上班先打卡,已下班拖时间做私事再打卡、工作无效率等弄虚作假行为。员工需要回家或休息,应考虑不影响施工进度质量和本职工作,尽可能有人替代、不造成工程进度缺岗亏损,请假应提前三天最少一天,遇有急事应及时说明,必须经过现场主管同意给予批准。回家有急事没有办法按期回来,应电话请假,在不影响工地工作的情况下给予批准。每月公布出勤工日,请各位员工及时核对,如有错误及时改正凡遵守打卡制度的员工每日可奖励5%的工时;如发现员工违反以上制度行为,执行委员会将对违反的员工给予以下处罚:①当班打卡考勤取消;②取消当日5%的奖励;③本月份总工时不增加5%;④对多次弄虚作假多打时间影响其他员工工作情绪、降低团队工作效率的人,减少当月浮动工资或降低年终奖金。

三、上下班或加班均应如实打卡,如果到其他工地未能亲自打卡者,应在当班向现场负责人如实说明情况,现场负责人或管理打卡机的人员及时在卡上填注上下班时间。

四、严禁个人自己在卡上填注上下班时间;上班时间内非因工作需要请不要泡茶聊天,影响其他员工的工作情绪;一经发现,降低当月工作奖励。

五、现场负责人或管理人员应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调动,上级电话过问工作情况时,应该讲清楚手上的工作情况,及时服从大局进行调动;发现员工弄虚作假工作无效率,应及时教导或制止员工的违规行为,对不听教导的记入员工工日卡内,并及时汇报上级领导。严禁发现违规不纠正、不制止、不汇报或事后多天再汇报,否则按失职处理,停发或少发当月浮动工资或年终奖金。

六、管理人员因外出工作未能打卡时,可以回工地后自己按实际时间记入卡内。

现场主管应每天检查员工打卡情况,没有上班要划线,发现问题应记入当日卡内,及时纠正处理汇报领导,每天做好施工日记。各施工班组有做点工应当班记录在考勤卡内,由调用点工当事人写明工作内容,班组需要签证点工应与考勤卡内相符,开单给现场主管签字确认并及时给班组签字证明。发现弄虚作假者,扣除当月工日5%的奖励。

七、施工管理人员驻工地职责是为了方便晚上沟通工作情况、计划安排明天工作、处理突发问题应该给予补贴。管理人员需要回家应提前经上级领导同意,晚上要离开工地不在工地住宿应自己在考勤卡内填入“回家”,以便计算住工地补贴,如不在卡上填写“回家”或驻工地不负责任、不配合管理,取消或降低当日或当月住工地补贴标准。

九、员工因调动工地应随带考勤卡。并且可以查看各工地所有员工考勤卡,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创新和改进意见,领导将给予保密和奖励。如果员工发现违反打卡制度不及时汇报,就如发现小偷不敢举报,最后伤及自己的利益及工作情绪。员工下班前应有主人翁精神,将工具、材料收入仓库,否则不良记录由管理人员记入考勤卡内或施工日记内,奖优罚劣。否则扣除或减少当月5%的奖励工时。

打卡考勤制度 第9篇

一、总则

为了加强员工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度本指纹打卡考勤制度。

二、公司作息制度

1、办公室人员作息时间:8:30~17:30,其中12:00~13:00为中午休息时间。

2、其他部门人员作息时间根据公司具体运营情况做好排班安排,并于每月月底将排班表报备行政部。

三、工作制

1、办公室人员实行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五天标准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40小时,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2、其他部门人员实行7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6天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42小时,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考勤范围

1、除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其他所有员工都在打卡考勤范围之列。

2、特殊员工不按打卡考勤的需经总经理审批并报备行政部。

五、考勤规定

1、考勤方式

公司行政内勤人员考勤实行打卡;销售人员由部门主管或经理指定其上班地点和时间(一般上班时间9:00-18:00);由人事部负责核对考勤记录,记录结果作为员工领取薪金的基本依据。

公司的考勤机只作为员工是否迟到、早退、旷工及出入公司证明而不作为加班的时间依据,加班时间是以经由部门主管安排职员本人签字同意后的“加班申请表”为准。

2、考勤时间

2.1、基本作息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六 上午: 09:00----12:30 下午: 13:30---18:00

注: 1)以上规定的时间为公司标准的作息时间,但业务人员根据所在地及对应的业务内容不同, 其实际的作息时间可作另行规定,但一年内的总的作息时间必须与标准的工作时间一致,否则另行规定将不能实施。

2)以上标准的工作时间将可能根据公司业务情况做出适当的调整。三.考勤其他相关规定

1.外出办事不能正常打卡的公司行政内勤人员,外出前必须按照公司规定向上级负责人提出申请并通知相关人员,回到公司后即时将补交《未刷卡申请》于部门负责人注明事由并签名确认(如无注明事由的按忘打卡处理),否则将视为旷工。

2.对于忘打上班考勤卡的人员,应在当日向上级负责人报告,经确认后,补填《未刷卡申请》于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则按正常出勤统计。每月无故忘打卡累计达五次者,作迟到处理,并按第四次迟到进行处罚。

3.因考勤系统原因造成无法正常打卡,由人事部进行记录;漏打上班卡,必须于次日上班10:00前向上级负责人报告并记录,否则视为迟到。

4.员工离开办公室时照常打卡,如因个人原因未打卡者,须于次日上班10:00前向上级负责人报告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否则按早退处理。

四.迟到、早退、旷工处罚 1.迟到:超过正常上班时间打卡

(1)当月第一次迟到(五分钟内)由人事部口头提醒。(2)当月第二次迟到(五分钟内)扣除全勤奖金30元

(3)当月第三次迟到(五分钟内)扣除全勤奖金100元。

(4)一个月内累计迟到10次及以上或6个月内累计迟到30次及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打卡(1)早退一律扣除当天工资。

(2)一个月内累计早退5次及以上或6个月内累计早退20次及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3.旷工:正常上班时间无考勤记录,并经人事部和部门上司核实,未办外

出手续或请假手续者视为旷工。

旷工除扣旷工当天工资的3倍外,还将向本人提出警告,连续旷工三个工作日以上视为自动离职。

五、佩戴工卡

所有公司员工,上班时间必须佩戴工卡,若无故忘佩带卡,不得超过3次/月,超过者按每次5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补办卡需交10元办卡费

一、考勤报批手续

5打卡制度 第10篇

第一条、工厂实行打卡制度,分上午、下午、上下班各一次,一、二、三、四车间及成品

仓工作时间为上午8:30分至11:40分,下午12:40分至17:20分,加班17:50上班。加工车间、钣金车间、配件仓、后勤部及售后部、研发部工作时间为上午8:30分至12:05分,下午13:05分至17:45分,加班18:15上班。

第二条、工作时间内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一次,取消全勤奖(全勤奖金40元)

并作出处罚。

第三条、车间预留3分钟打卡时间,迟到或早退3分钟内(含3分钟)按5元/次扣罚,超

过4分钟到10分钟(含10分钟)按10元/次扣罚,11到30分钟(含30分钟)按20元/次扣罚,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30元/次扣罚,迟到或早退2个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半天扣罚。

第四条、旷工一天按120元/次扣罚,不含加班,并记过一次,(3个月内不能参加优秀员

工及升级竞选)不加班的情况下,旷工半天按60元/次扣罚,如晚上需加班超过10点钟的情况下,则晚加班扣60元/次扣罚,有加班故意全天不上班者,按180元/次扣罚。一月内旷工3次以上者予以开除,一年内旷工累计5次以上予以开除。一个月内连续三天未有请假条,工厂作为自离处理,剩余工厂工资不发放。

第五条、严禁代人打卡、代人签卡,违例者,每次给予双方各按50元/次扣罚。

第六条、严禁上下班卡同时打,应分清晰上下班卡,每天不得低于4次卡(休息除外),不得涂改卡或者带走工卡,否则按10元/次扣罚。如有特殊情况未打卡,车间员工及组长可以找车间主任签卡,车间主任找生产总监签卡,质监找生产总监助理签卡,总监助理及相关指定管理层找总工或董事长签卡。

第七条、如车间生产需要,经部门主管批准,需提前下班或晚下班者,也需打卡下班,违

例者,按20元/次扣罚。

第八条、卡钟时间未到,严禁在卡钟前排队等候(按排队先后次序罚款,第一位罚款20

元,第二位罚款15元,第三位罚款10元,第四位罚款5元,第五位罚款5元)。

第九条、严禁下班打卡时插队,拥挤推拉,违者每人按10元/次扣罚。

第十条、未到下班时间,不许停下手头上的工作等待下班,违例者按5分钟10元/次累计

关于上班打卡制度 第11篇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在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时自觉打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

三、无论执行夏季作息时间,还是冬季作息时间,上午、下午打卡时间界线均以中午1:00划分。在1:00以前打卡的,相应计入上午上下班时间纪录;在1:00以后打卡的,相应计入下午上下班时间纪录。

四、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时间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有部门经理手写书面批准要求为依据。

五、经公司统一安排,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加班,执行正常作息时间,并需要兑现加班工资的,应按规定打卡,并以打卡记录兑现加班费。没有打卡记录的,不予兑现加班费。

六、遇停电或考勤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时,考勤人员在当月考勤表后附文字说明。

七、工作人员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有效。在没有确认打卡有效情况下放弃打卡或因疏忽忘记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按照早退处理;

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按照迟到处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旷工处理。

八、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本班次内及时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重新录入指纹,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班次内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不主动向办公室打招呼重新录入指纹或办理核销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九、工作人员因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办公室根据本人的请假条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事先未向办公室递交请假条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十、部门职工因下列情况之一,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本人负责,于当天或次日持部门负责人签批的《因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未及时办理核销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1、因公出差的;

2、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到单位打卡的;

3、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开会、办事的;

4、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按时返回的;

科室、部门负责人有上述情况者,由经理签批《核销登记表》,并由本人负责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

干部、职工或部门负责人在形成上述事实之前,应分别征得部门经理或分管经理的同意。

十一、经调查核实,工作人员确因疏忽忘记打卡的,可按照本制度第十项规定的方法和程序,经部门负责人或经理导审批后办理更正。

十二、故意不打卡形成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即认同为迟到、早退或缺勤,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工作人员因个人失误,在非打卡时间打卡或打卡次数不够、操作不当,导致考勤机错误记录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打卡制度 第12篇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员工干部都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第三条:迟到、早退、旷职(工)按下列办法处理:

1.上班迟到15分钟内的,予以10元次的处罚;15分钟至30分钟内的,予以20元次的处罚;30分钟后的,予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2.早退的一律予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3.旷职(工)的予以扣发三日薪资的处罚;连续旷职(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6天的,均以自动离职论处。

第四条: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1.上下班同时打卡超过三人时,必须排队依次进行,如有争夺、拥挤、插队等扰乱秩序的行为,经监督人员指出后,仍不改正的,视情形予以20-50元次的处罚;

2.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不得打了上班卡后外出或办理私事,如有违者,按迟到论处;

3.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如有违者,即按早退论处;

4.下班时间到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提前下班等候打卡,如有违者,即按擅离职守或早退论处,所属主管人员应负连带的职责;

5.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亲自操作,严禁代人或托人打卡,如有违者,职责双方均按旷职(工)半日论处;

6.没有上班、加班而打虚假卡的,按旷职(工)一日论处;

7.遇停电或卡机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时,应在24小时内交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过时不予受理,如违规签卡,职责双方均按旷职(工)半日论处;

8.漏打卡的,按第四条第6款执行。漏打补签每月不得超过三次,每超过一次按上班迟到15分钟内论处;漏打未签的,每次按上班迟到30分钟内论处,并取消当月全勤奖。

9.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或提前下班的,须持有效请假单或放行条和工卡,送至行政人事部,签卡并做好相关登记后方可离开,否则,保安或行政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如有违者,按早退或旷职(工)论处。

10.销售营业等人员因公外出较长时期的,应向其负责人报备,月底由所属部门负责人在工卡上签证后,交送行政人事部。

第五条:本制度条款如有与日前制度相抵触的,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六条:本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与相关人员配合行政人事部监督落实执行。

第七条:行政人事管理部门对本制度享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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