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计划

2024-07-09

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计划(精选6篇)

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计划 第1篇

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计划

在不断的前进中,持续不断的发展经济,让我们的国家经济得到更大的进步,是我们每一名中国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当前国家形势风云变幻,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已经日趋白热化,所以我们要继续不断的努力下去,为我们国家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和胜利获得最大的进步。在不断的前进和发展中,我们县行政服务中心也要做出最大的努力!

明年是我县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一年,在新形势下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职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我们必须坚持便民服务、廉洁从政的宗旨,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锐意改革,创新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做深做实行政服务中心的规范化、信息化和科技化建设文章,全面推进“一站式”服务体系建设,为构建和谐文明的新***注入新的活力,努力营造更加便捷、廉洁、高效的服务环境。20**年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谋划如下:

一、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做好调研、协调工作。

1、根据调查研究情况,撰写调研文章,为进一步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出谋划策。

2、贯彻落实铅办字[20**]98号文件精神,加大企业走访力度,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听取企业对我县各单位、各部门在行政执法、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收费、承诺兑现等方面的反映,征求企业对我县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争取每月走访企业20余家。

3、倾听企业的呼声,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做好企业与各单位、部门的协调工作,全力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氛围。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1、实行季度考评,年终评先表彰制度。根据窗口工作人员平时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遵守纪律等方面的表现,每季度对各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考评考核,并以简报形式向其主管单位进行通报。根据季度考评情况,年终综合每季度考核情况开展“红旗窗口”、“先进工作者”活动,并以文件形式进行通报表彰。

2、完善管理机制,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窗口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业务上接受原单位指导,窗口工作期间,以“中心”管理为主,服从“中心”统一管理;是党、团员的要将组织关系转到“中心”,在“中心”过组织生活,参加组织活动。窗口工作人员若不能适应窗口工作或因工作表现差,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中心”要执行人员退回。

3、规范服务行为,创新服务举措。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对工作人员的站坐姿势、待人接物、文明用语等均制定出简明、易记、便于考核的工作规范;二是在工作中努力做到“三办”、“三勤”、“四通”。即特事特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嘴勤,腿勤、手勤;速办“快通”、及时“沟通”、积极“疏通”,努力“变通”。三是要求工作人员做到“两多两少”、“四个带头”。即遇事多通气,少生气,多理解,少埋怨。带头比贡献、带头比纪律、带头比服务、带头比工作。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

三、努力做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功能建设

根据省市要求,20**年工作的重点是实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即部门审批职能向科室集中,成立集中行使审批服务职能的行政审批科室;行政审批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成建制进入行政服务中心运作。行政审批项目进中心到位,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窗口成为部门实施行政审批的唯一窗口;向窗口授权到位,由窗口负责人行使行政审批权,在窗口进行审批。争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本中心将督促各具有审批职能的单位、部门成立集中行政审批的行政审批科室,配合“两集中,两到位”建设。本中心将从三方面落实。

1、加强对监管大厅“两集中,两到位”的监督。督促监管大厅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在部门内部设立行政审批科,以窗口形式集中许可职能,严格规范管理,统一对外服务。

2、对在行政服务中心已设立窗口,许可事项相对集中的部门,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进一步将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到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并要求行政许可事项进驻到位,对窗口人员授权到位。

3、对在行政服务中心已设立窗口,窗口需与部门衔接的,要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对本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进行职能调整、集中,实现“受理、审查、审批”全过程进入窗口。环节上进驻到位,业务力量上派驻到位,审批权限上授予到位,提高窗口现场办结的`能力。

四、延伸服务链条,打造县乡服务平台。

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行政服务水平,加快我县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步伐,进一步延伸行政服务中心职能,建立县乡两级便民服务“连锁超市”。在20**年第一批、第二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基础上,着力建设第三批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为辖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受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收费事项及各种证照申领、咨询、释疑等,代理外商投资企业各种审批手续。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五、抓好“两项清理”工作,优化政务环境。

1、着力做好预算外收费的清理工作。联合县政府办、监察局、财政局、物价局等相关部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外收费)进行清理,核对收费项目标准及政策依据。清理后保留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作为编制《***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基础,减轻企业的负担。

2、着力做好清理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的清理工作。联合县政府办、县法制办等部门对各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项目依法进行清理,减少审批事项。督促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单位要把本部门、单位应该取消的审批事项以及保留审批事项的内容、条件、依据、程序、收费标准等向全社会公开。

六、加强督查力度,净化经济环境。

1、加强典型案件的督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发现问题,扩大案源,加快查处速度,从严查处违反相关规定的典型问题,并进行公开曝光,增强警示作用。

2、加强企业发展环境问题的督查。重点对影响和阻碍企业生产经营的“四乱”等问题进行查处,促进经济发展环境的全面优化。

3、加强关系民生问题的督查。坚持以人为本,积极主动排查出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长期未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

4、加强重点环节的督查。采取得力措施,查处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典型问题和违规违纪干部,提升督查工作的层次。

20**年是实现我县“财政三年翻番”的关键之年,做好来年的工作,对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提升政府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以把中心建设成为服务型、法治型、开放型政府的“窗口”为目标。

时代的风云变幻就是这样的,不同时代有着不同的要求,现在我们国家已经取得了最大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不断的提高,国力有了巨大的进步,所以说,我们伟大祖国的美好明天就在眼前,只要我们一直不断的努力下去,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小康社会并不困难,只要有恒心,有毅力,我们伟大的祖国才会更加的繁荣、富强!

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计划 第2篇

家齐心协力、精神振奋,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制度约束机制,狠抓督导检查

以“中心”电子监察系统和网上申报为契机,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的行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完善了“中心”领导带班制度、请销假制度、违规处罚规定及窗口考核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对服务大厅的督导检查,并严肃处理了违规违纪行为3起。实现了全天候、全方位、立体式、高效率服务,避免审批的随意性,对网上行政审批的申请人、承办人、受理与否、审批意见和服务态度等进行督促、监察,规范其服务行为,全面提升了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以提高服务质量为核心,提高服务效率

半年来,“中心”以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以扎实的工作努力推进“中心”规范、高效运转,强化服务群众观念教育,使全体干部职工牢记“服务群众”是“中心”立身之本,在工作中践行“高效、优质、廉洁、便民”的服务宗旨,牢固树立“服务就是招商,效率就是效益”的工作理念,使群众和投资者真切的感受到了便民服务的高效。“服务”这两个字贯穿于中心各项工作的始终。

我们通过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在中心开展爱岗敬业、比服务、比效率活动,要求大家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用自己的真心,使办事人员来这里舒心,报项目放心,有问题宽心,以高效快捷的办事效率为社会提供了更加优质的服务。

工商局窗口和企业“零距离对接”,对我县重点企业实行“上门年检”,并将年检审核由五个工作日缩短到一个工作日,截止目前共核准通过436户,年检203户。

三、立足本职、服务社会

“中心”作为政府的一个服务平台,是联系基层、服务社会的桥梁和纽带,虽然岗位平凡,但责任意义重大。我们通过每周的工作例会,认真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觉悟,让大家充分认识到“立足本职,默默奉献”的重要意义,切实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自觉的行动为社会服好务。

司法局窗口通过发放《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让群众更加了解司法行政工作,了解平安建设工作,对我县的平安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为企业服务过程中,我们将心比心,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把企业的意愿作为指导工作的第一信号,把企业的评价作为衡量工作的第一尺度,把服务企业作为各项工作的第一职责,努力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多个企业对我们高效快捷的办事效率和热情周到的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国土局、建设局窗口在为陶瓷企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时,提供“一站式”审批服务,压缩审批时限,牺牲节假日,加班加点为企业服务,为企业的建设赢得了宝贵时间,得到了企业的一致好评。环保局窗口在为xx县华韵木业有限公司办理审批手续时,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法定审批时限为15个工作日,为尽最大努力减少企业损失,加班加点,在2日内为企业办结了审批手续。

截止到目前,“中心”共收到锦旗9面、表扬信20余封。

四、强化创先争优意识,推动各项工作稳步发展

在工作中,围绕“工作领先、服务率先、形象优先”的要求,争创一流服务队伍、一流工作业绩的目标,以贴心温暖的服务态度,井然有序的办事流程,体现了严格的管理和规范的服务,展示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工作热情,形成了一支人心齐、作风正、干劲足、效率高的良好团队。并通过开展“双优双评”、“党员先锋岗”评选活动,推选出求真务实的先进典型,通过榜样的例子激励人,先进的事迹鼓舞人,大家人人“学先进、赶先进、作贡献、当表率”。1—5月份共评出“红旗窗口”15个次、“优质服务标兵”25人次、“党员先锋岗”15个次。

五、严格规范审批程序,落实“三项制度”

“中心”目前进驻窗口28个,涉及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243项,各项工作头绪繁多,在工作中,我们要求大家克服困难出对策,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尽好责,力求做到我们的最高水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一是即时办理制。对法定程序简便的一般性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即收即办,现场办结;二是承诺办理制。对需经审核无法立等可取的事项,由工作人员负责联系,并承诺在规定的许可时限内办结;三是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事项的办理程序和所需全部申报材

料,不出现遗漏,避免企业来回奔波。

截止5月30日,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27795件,办结27795件,接待企业和群众各种咨询1486人次,无一例投诉案件。

六、加强中心组织建设,创建五好支部

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先锋模范作用、骨干带头作用、战斗堡垒作用,以 “

抓好中心党建,服务xx经济”为中心,全面落实“三会一课”、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等制度,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培养年青干部,通过创建“五好”党支部,推动中心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干部职工作风,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七、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水平

按照全市文明创建活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更高的目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做到“五个强化”、创“五型机关”。强化机关学习,创学习型机关;强化勤政教育,创服务型机关;强化廉政教育,创清廉型机关;强化作风建设,创务实型机关,强化科学管理,创高效型机关。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使机关效能建设得到了明显提高。

总结上半年的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清楚的认识到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窗口单位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窗口工作不能给予高度重视。二是“两集中”、“两到位”还待加强,各部门行政许可或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还没有完全集中到中心办理;三是窗口人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还需加强。

xxxx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努力做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

第一,对在行政服务中心已设立窗口,许可事项相对集中的部门,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要求各窗口单位进一步将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到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并要求行政许可事项进驻到位,对窗口人员授权到位。

第二,对在中心已设立窗口,窗口需与部门衔接的,要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联系实际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将审批服务事项进行职能调整、集中,实现“受理、审查、审批”全过程进入窗口。环节上进驻到位,业务力量上派驻到位,审批权限上授予到位,提高窗口现场办结的能力。

(二)抓好“两项清理”工作,加强政务公开

着力做好清理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的清理工作,联合县监察局、编办、法制办等部门对各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项目依法进行清理,减少审批事项。督促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单位要把本部门、单位应该取消的审批事项以及保留审批事项的内容、条件、依据、程序、收费标准等向全社会公开。

(三)加强项目协调力度,优化经济环境

一是对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的服务,力争提前介入,变“坐等服务”为“上门服务”,做好项目前期政策宣传与咨询工作,让投资者心中有数,少走弯路。

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计划 第3篇

1. 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该中心为沈阳市政府派出机构, 是副厅级行政单位,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考核该市行政审批服务、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工作。该中心内设管理办公室、政务公开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办公室。三个办公室主任均由沈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兼任, 设专职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该中心建筑面积为2.2万m2, 于2007年2月25日正式运行。设有企业审批、建设项目审批、招投标服务、办公和文体活动区。该中心进驻50个部门和单位, 有400多名工作人员, 均配备开放式工作台, 集中了286项审批项目。截至2011年8月, 该中心累计办结50万项审批项目, 即时办结率达70%, 办结率为100%。该中心另设有银行、信访室、大项目接待室、投诉室、商务中心、自助办理区、触摸屏、电子书、24小时录音电话系统、闭路监控系统和审批监控系统。按照沈阳市的高端设计, 该中心共有三大功能。一是集中审批, 二是公开办事, 三是统一收费。审批环节少、审批路径短、审批方式优、审批时限快、审批服务好, 已走在了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的前列。

2. 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该中心为大连市政府派出机构,

是副局级行政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考核该市行政审批服务、政务公开、电子政务、行政投诉受理及《大连市人民政府公告》中引文编审等工作, 履行服务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该中心内设秘书处、政务公开处、管理协调处、电子政务处、投诉督办处。该中心主任由大连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兼任, 设专职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该中心办公大楼办公面积1.5万m2, 于2004年8月31日正式运行。办事大厅内设80个行政审批服务窗口、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信息查询中心、商务中心、电子触摸屏、自动饮水机等便民服务场所和设施。目前, 该市37个部门和单位的115项行政审批事项在该中心及分中心统一办理。

二、基本经验

1. 坚持行政推动, 确立行政审批先行战略。

通过考察, 了解到沈阳、大连两市政府对大厅建设与发展都非常重视, 认识到位, 并在政策制定、执行和资金方面给予了充分的支持。沈阳市政府把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列为该市最重要的工作之一, 沈阳市委、市政府要求“功能齐全、设备先进、运行有序、监管到位”, 仅用了40天, 就建成了全国一流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 部门支持、授权到位是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与发展的基础。

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能否真正代行部门审批权, 切实成为能管事、能办事、办成事的机构, 是衡量中心运行成败的标准。考察发现, 沈阳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窗口部门、人员的思想观念先进, 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强, 这与审批制度改革到位和授权充分密切相关。一是该中心的管理层即是沈阳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入驻部门将过去分散于各个业务处室的审批职能和工作人员全部集中到中心, 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处室审核、一个领导审批、一个公章办结”的审批流程, 所有审批环节均在中心内完成, 真正实现了职能调整到位、窗口授权到位、进厅人员到位。

3. 实施电子政务是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与发展的有效措施。

实施电子政务, 保证了审批的快捷高效。行政审批网络办公系统, 具有审批、管理、监察、服务四大功能模块和审批流程规范、全程监控、网上审批等12项功能。先进的行政审批网络系统的实施, 确保中心能够规范、有序地运行, 为大幅度提高审批效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 制衡监督到位是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与发展的保障。

监察局向行政服务中心派驻监察部门, 依托先进的软件管理系统, 实现了对审批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监督。按照“谁审批、谁负责,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建立起审批人员, 审批处长, 主管局长、局长为主体的问责机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通过投诉电话、投诉信箱和中纪委统一安装的24小时无人值守的管理举报系统, 随时接受群众的投诉、举报。各项监督措施的实施, 提高了进厅人员的效能意识和依法从政意识, 初步实现了“无障碍, 无差错, 无投诉”的目标。

5. 建立了各种生活娱乐设施, 实现管理的人性化和规范化。

两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活后勤设施齐全, 具有设施完备的餐饮区、娱乐休息区, 为中心及窗口的工作人员提供免费早餐和午餐。此外, 对于获得年度民主评议优秀的工作人员, 行政服务中心除以政府名义对其进行表彰外, 还为每人发放数量不等的奖金。利用传统节假日, 通过组织红色歌曲大合唱、考察新农村建设、缅怀革命先烈等系列主题活动, 丰富了职工生活, 营造了人性化管理的和谐氛围。

6. 大连市政府与时俱进, 搭建起综合性服务平台。

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以来, 探索出一条符合国家要求、适应大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政服务资源整合之路。2007年, 启动行政服务资源整合工作, 与新整合成立的大连市政府行政投诉中心合署办公。2008年, 大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政务公开 (软环境建设) 工作办公室、行政投诉中心整合成立新的大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和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在新中心揭牌运行。2009年, 大连市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处、办公自动化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管理中心) 整合到行政服务中心, 搭建起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电子政务、信息发布、行政投诉办理职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2010年大连市政府整合涉及软环境建设、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电子政务工作的四个议事协调机构, 成立大连市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010年年底, 又将政府公报编发职能划转到中心, 设立政府公报室。2008年全面导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 建立了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管理体系, 实现各类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至此, 大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在实现职能“五合一”的基础上, 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职能, 成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主导力量, 各项工作走在全国的前列。

三、几点建议

1. 强化解放思想意识, 加速创新发展步伐。

当前, 解放思想、创新发展成为各地的重要任务, 谁能抓住国家改革开放的政策先机, 先试先行、率先突破, 谁就能在改革进程中掌握主动权和制胜权。郑州市应在学习沈阳、大连两市经验的基础上, 取其所长, 为己所用, 加快改革创新步伐, 把发展模式创新、机制体制创新作为引领新一轮发展的主要动力, 明确目标的指向性, 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增强措施的协调性, 突出行政的效力性, 力争为中原经济发展做出卓越贡献。

2. 继续加快审批大厅建设, 大力建设文明城市。

政府的行政审批能力与水平, 直接决定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大厅是一个城市的形象和政府与群众直接接触的窗口, 有着至关重要的地位。郑州市在大厅建设、管理方面具有良好的基础。2011年以来, 郑州市委、市政府着眼于创建文明城市, 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 当前的紧要工作是加快政府审批大厅建设的步伐。

3. 坚持创新、审批大厅同城一

体化发展, 加快审批大厅规范化建设、管理步伐。通过考察, 了解到沈阳、大连两市发展已经突破了传统的思维模式, 正以城市群的眼光和思路发展城市。将原来的各局、区、县等多处办公整合为一处办公。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 郑州市的大厅建设取得长足发展, 已成为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但是也存在有些审批大厅执行政策“打折”、管理理念跟不上、政策不配套、环境不优的问题。建议出台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具体规范的先进的标准及管理办法, 打破以前各自为政的格局, 将各县、区、局大厅实行统一标准, 纳入统一管理。

4. 科学规划大厅发展, 提升省会城市功能和形象。

郑州未来发展定位是成为我国中原地区经济中心、对外开放的门户、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国际物流中心, 逐渐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适宜人类居住的生态型城市。郑州市城市发展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期,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 要站在更高的起点上促进政府审批大厅统筹建设、发展, 把以人为本的思想贯穿于大厅建设和管理的全过程, 科学规划审批大厅发展方向, 进一步提升省会城市品位和形象, 使郑州成为中原地区招商引资的前沿阵地, 成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的最佳平台。巩固交通枢纽地位, 构建“大交通、大物流、大服务”新格局, 提升省会城市辐射带动功能以大服务带动大产业, 形成以郑州为中心的区域经济圈。 (作者单位河南省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玉龙县农业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分析 第4篇

关键词 农业行政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试点工作;云南省玉龙县

中图分类号:D922.63 文献标志码:C 文章编号:1673-890X(2014)15-0-04

1 概况

1.1 基本现状

云南省玉龙县农业局是玉龙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正科级、加挂玉龙县渔政管理局牌子,设有10个内设机构,局属事业站所12个。其中一个内设机构、7个事业站所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全局共核编制283名,农业局机关行政编制51名,事业编制232名。现全局实有275人。其中73人(除农机监理站9人为参公管理外,均为事业编制在岗人员)共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渔业生产防疫检疫、植物检疫、农机安全管理、农药管理等8个方面工作。

1.2 执法范围、内容和依据

1.2.1 执法主体及执法类别

玉龙县农业局执法主体现有:农业局机关(内设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及下属7个站所:农机监理站、渔政执法大队、植保站、农经站、种子管理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和土肥站。其中:

(1)农业局机关是法定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类别为农业综合执法。

(2)7个站所是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机关委托行使行政执法的机构,均有合法明确的委托手续及编制部门批准的“三定”职能。执法类别为农业执法。

1.3 执法设备配备情况

虽然玉龙县农业局承担着全县范围内的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但没有配备农业综合执法专用车、通讯设备、照相机、摄像机、电脑和简单实用的其他取证设备。严重影响了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1.4 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农业局内设的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核定行政编制5人(大队长、副大队长及工作人员3名),但目前人员都还未就位,农业综合执法工作都由局下属的具有执法主体的7个站所在农业局的领导下,依据各自承担的执法职能在正常的开展各项执法工作。目前全县范围内无大案要案发生。

2 工作开展情况

2.1 基本现状

玉龙县种子管理站属县农业局下属股所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核定编制22人,现在编在岗22人。其中事业干部13人;事业工勤3人;以工代技6人。现持有农业部核发的农业综和执法证18人,持省政府核发的执法证件7人。

2.2 工作职能

主要工作职责有:依法履行种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等职责,在品种管理、市场监督和良种推广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宣传贯彻种子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域种子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备荒种子储备管理,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种子信息统计分析及服务工作。

2.3 执法依据,范围和内容

2.3.1 执法依据

主要的执法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是全国人大常委员会于2000年12月1日颁布实施;地方性法规有《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云南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6月1日通过实施;部门规章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2011年9有25日颁布;《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农业部2003年9月1日颁布;《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农业部2005年5月1日颁布;《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农业部2003年9月1日颁布;农业局执法委托书。

2.3.2 执法范围和内容。

2.3.2.1 行政许可事项

种子生产和经营许可证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条、二十六条;《云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二十四条。

2.3.2.2 行政处罚事项

(1)未取得种子生产许可证的,《种子法》第60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 000元以上3万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种子生产许可证生产种子的,《种子法》第60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 000元以上3万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违法行为人的种子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未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法》第60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 000元以上3万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种子经营许可证经营种子的,《种子法》第60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 000元以上3万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违法行为人的种子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59条规定: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2 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为境外制种的种子在国内销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61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 000元以上2万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endprint

(7)从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进行引种试验的收获物在国内作商品种子销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61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 000元以上2万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62条规定:责令改正,处以1 000元以上10 000元以下罚款。

(9)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62条规定:责令改正,处以1 000元以上10 000元以下罚款。

(10)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62条规定:责令改正,处以1 000元以上10 000元以下罚款。

(11)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62条规定:责令改正,处以1 000元以上10 000元以下罚款。

(12)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62条规定:责令改正,处以1 000元以上10 000元以下罚款。

(13)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64条规定:责令停止种子的经营、推广,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14)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病虫害接种试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67条规定:责令停止试验,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15)侵占、破坏种质资源库、保护区(地)的,《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46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质资源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 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16)擅自采集或者采伐本省重点保护的种质资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46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质资源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 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17)擅自向种质资源保护区(地)引进新物种的,或者擅自向省外提供本省特有种质资源的,《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46条规定:令改正,没收种质资源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 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18)未按规定进行隔离试种的,《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46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质资源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 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19)应当登记而未经登记的,《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47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20)亲本或者原种不合格的,《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47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21)包装不合格的,《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47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22)标签残缺、标签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涂改标签内容的,《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47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23)生产、经营已经公告停止使用的种子的,《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47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24)在未种植过的生态区域经营、推广未经试验成功的种子的,《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47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25)生产、经营种子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的,《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48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26)未按规定取得种子经营备案书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备案书的,《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48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27)种子代销者超范围经营种子或者再次委托他人代销种子的,《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48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28)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者将包装种子拆包销售的,《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48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29)未向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的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的说明与有关咨询服务的,《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48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2.4 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1)种子执法队伍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种子体制改革后,全站职工转变观念,明确职能,在加强种子市场监管的同时,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资料,单位的集中学习时间和工作过程中相互交流沟通,以及到省、市、县加强执法工作的岗位培训和执法证的培训,通过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业务培训、资格考核,持证上岗,使人们既熟悉了种子法律法规和检验知识,明确了种子执法工作的目标、要求和重点,使种子检验员、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endprint

(2)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每年的种子生产经营前,要求在玉龙县辖区内进行种子生产的云南广大种业、云南足丰种业、云南伯符科技公司和丽江鑫苗农业科技公司和进行种子经营的云南佑丰种业有限公司、云南腾丰种业有限公司古城分公司、丽江上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丽江鑫苗科技有限公司到玉龙县种子管理站备案,2013年,到玉龙县种子管理站进行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备案的企业有2家,生产杂交玉米种近

666.6 hm2,产种量大约300万 kg;进行种子经营备案的企业有4家,备案杂交玉米品种约25个,备案种子22.5万 kg,备案水稻品种2个,备案种子2 500 kg;发放经营备案书40份,分布全县16个乡镇100个村委会,完善了种子生产经营的许可管理和备案制度,提高了种子生产经营人员的合法生产经营意识。

(3)种子生产经营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种子经营户在种子经营过程中,种子经营人员佩戴上岗证外,把所经营的品种样品整齐的摆在经营货柜上,并按种子管理站监制的发票和经营台账,建立了经营台账,表明了种子的来源和销售去向,包括电话号码等。

(4)加大了种子生产经营质量监管和抽查的力度。除了正常的种子市场检查外,在种子经营的旺季,到40个种子经营网点进行种子经营的品种等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了抽样,并对违法经营种子的案件进行了处罚。在种子生产的去雄和收购环节,到石鼓、大具2个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基地,进行种子生产质量监控,查看是否建立了种子生产档案等情况。

(5)法律法规得到了进一步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在市场检查的同时,在种子经营的旺季和种子生产前后,到种子经营网点、农村集贸市场和种子生产基地,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告农民朋友书》等1万多份,提高了经营户合法经营的意识和广大用种户的自我保护意识。

3 存在问题

(1)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的职能难以充分发挥

(2)多部门协同执法,难以明确执法主体的权力和责任

(3)现有的农业综合执法人员身份和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的机构性质不符

(4)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素质不高,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5)农业行政执法装备缺乏,经费不足

4 结语

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试点工作需整合现有资源,进一步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工作要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紧密结合。规范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树立农业综合执法的良好形象。强化执法装备,保障执法经费,提高农业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水平。提高认识,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建设农业综合执法体系的责任感。

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第5篇

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xx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带领下,在进驻单位的大力配合下,按照年初制定的“以服务企业为中心,以提高质量为重点,以创先争优为动力,以“规范、高效、廉洁、便民”为原则,以提高办事效率和便民服务为宗旨,以干部作风、效能政府建设为重点,不断创新办事机制,逐步从单一的行政审批型向综合便民服务型转变,大家齐心协力、精神振奋,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显着成绩。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制度约束机制,狠抓督导检查

以“中心”电子监察系统和网上申报为契机,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的行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完善了“中心”领导带班制度、请销假制度、违规处罚规定及窗口考核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对服务大厅的督导检查,并严肃处理了违规违纪行为3起。实现了全天候、全方位、立体式、高效率服务,避免审批的随意性,对网上行政审批的申请人、承办人、受理与否、审批意见和服务态度等进行督促、监察,规范其服务行为,全面提升了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以提高服务质量为核心,提高服务效率

半年来,“中心”以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以扎实的工作努力推进“中心”规范、高效运转,强化服务群众观念教育,使全体干部职工牢记“服务群众”是“中心”立身之本,在工作中践行“高效、优质、廉洁、便民”的服务宗旨,牢固树立“服务就是招商,效率就是效益”的工作理念,使群众和投资者真切的感受到了便民服务的高效。“服务”这两个字贯穿于中心各项工作的始终。

我们通过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在中心开展爱岗敬业、比服务、比效率活动,要求大家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用自己的真心,使办事人员来这里舒心,报项目放心,有问题宽心,以高效快捷的办事效率为社会提供了更加优质的服务。

工商局窗口和企业“零距离对接”,对我县重点企业实行“上门年检”,并将年检审核由五个工作日缩短到一个工作日,截止目前共核准通过436户,年检203户。

三、立足本职、服务社会

“中心”作为政府的一个服务平台,是联系基层、服务社会的桥梁和纽带,虽然岗位平凡,但责任意义重大。我们通过每周的工作例会,认真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觉悟,让大家充分认识到“立足本职,默默奉献”的重要意义,切实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自觉的行动为社会服好务。

司法局窗口通过发放《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让群众更加了解司法行政工作,了解平安建设工作,对我县的平安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为企业服务过程中,我们将心比心,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把企业的意愿作为指导工作的第一信号,把企业的评价作为衡量工作的第一尺度,把服务企业作为各项工作的第一职责,努力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多个企业对我们高效快捷的办事效率和热情周到的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国土局、建设局窗口在为陶瓷企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时,提供“一站式”审批服务,压缩审批时限,牺牲节假日,加班加点为企业服务,为企业的建设赢得了宝贵时间,得到了企业的`一致好评。环保局窗口在为xx县华韵木业有限公司办理审批手续时,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法定审批时限为15个工作日,为尽最大努力减少企业损失,加班加点,在2日内为企业办结了审批手续。

截止到目前,“中心”共收到锦旗9面、表扬信20余封。

四、强化创先争优意识,推动各项工作稳步发展

在工作中,围绕“工作领先、服务率先、形象优先”的要求,争创一流服务队伍、一流工作业绩的目标,以贴心温暖的服务态度,井然有序的办事流程,体现了严格的管理和规范的服务,展示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工作热情,形成了一支人心齐、作风正、干劲足、效率高的良好团队。并通过开展“双优双评”、“党员先锋岗”评选活动,推选出求真务实的先进典型,通过榜样的例子激励人,先进的事迹鼓舞人,大家人人“学先进、赶先进、作贡献、当表率”。 1-5月份共评出“红旗窗口”15个次、“优质服务标兵”25人次、“党员先锋岗”15个次。

五、严格规范审批程序,落实“三项制度”

“中心”目前进驻窗口28个,涉及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243项,各项工作头绪繁多,在工作中,我们要求大家克服困难出对策,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尽好责,力求做到我们的最高水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一是即时办理制。对法定程序简便的一般性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即收即办,现场办结;二是承诺办理制。对需经审核无法立等可取的事项,由工作人员负责联系,并承诺在规定的许可时限内办结;三是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事项的办理程序和所需全部申报材料,不出现遗漏,避免企业来回奔波。

截止5月30日,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27795件,办结27795件,接待企业和群众各种咨询1486人次,无一例投诉案件。

六、加强中心组织建设,创建五好支部

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先锋模范作用、骨干带头作用、战斗堡垒作用,以 “

抓好中心党建,服务xx经济”为中心,全面落实“三会一课”、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等制度,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培养年青干部,通过创建“五好”党支部,推动中心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干部职工作风,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七、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水平

按照全市文明创建活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更高的目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做到“五个强化”、创“五型机关”。强化机关学习,创学习型机关;强化勤政教育,创服务型机关;强化廉政教育,创清廉型机关;强化作风建设,创务实型机关,强化科学管理,创高效型机关。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使机关效能建设得到了明显提高。

总结上半年的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清楚的认识到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窗口单位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窗口工作不能给予高度重视。()二是“两集中”、“两到位”还待加强,各部门行政许可或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还没有完全集中到中心办理;三是窗口人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还需加强。

xxxx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努力做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

第一,对在行政服务中心已设立窗口,许可事项相对集中的部门,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要求各窗口单位进一步将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到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并要求行政许可事项进驻到位,对窗口人员授权到位。

第二,对在中心已设立窗口,窗口需与部门衔接的,要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联系实际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将审批服务事项进行职能调整、集中,实现“受理、审查、审批”全过程进入窗口。环节上进驻到位,业务力量上派驻到位,审批权限上授予到位,提高窗口现场办结的能力。

(二)抓好“两项清理”工作,加强政务公开

着力做好清理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的清理工作,联合县监察局、编办、法制办等部门对各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项目依法进行清理,减少审批事项。督促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单位要把本部门、单位应该取消的审批事项以及保留审批事项的内容、条件、依据、程序、收费标准等向全社会公开。

(三)加强项目协调力度,优化经济环境

一是对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的服务,力争提前介入,变“坐等服务”为“上门服务”,做好项目前期政策宣传与咨询工作,让投资者心中有数,少走弯路。

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会讲话 第6篇

今天召集大家来开这次会议,主要目的是安排部署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县行政服务中心按期投入运行。行政服务中心不是一项新事物,前段时间,我县派相关领导到外地学习考察,在其他一些省份,行政服务中心已经启动运行很长时间,效果非常明显。大家在江阴学习期间,也了解到了江阴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相关工作。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我们走在了全市前列。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是全县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结果,这次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落脚点是软环境建设,最终成效是要让干部长期受教育、群众长期得实惠,行政服务中心是巩固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重要载体。下面,围绕对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党的十七大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随着社会竞争的日趋激烈,改善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最大限度地吸纳县外资金、技术、人才,促进经济发展,已成当前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民办实事好事的一项重要的“阳光工程”和“民心工程”;是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维护企业和群众权益,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打造服务型政府的客观要求;是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使行政活动和行政权力的运作公开化、透明化,防止腐败现象发生的重要手段。外地的实践经验证明,行政服务中心已经成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有效载体。由于各方面原因,我县的行政服务中心才刚着手建设,有许多工作需要我们自身不断去摸索和积累。因此,全县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迅速转变观念,高标准、高起点地抓好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把我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好、运行好、管理好、发展好。

二、坚持原则,扎实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建立行政服务中心的目的,是为了方便人民群众,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因此,要坚持以“必进、依法、公开、规范、便民、廉洁、高效”的原则,扎实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一)讲政治、顾大局,从根本上解决好认识问题。建设行政服务中心是打破原有的办公模式和传统的办事思维,使办事制度从形式上、体制上更加符合形势发展的新要求。行政许可事项进中心,把政府权力放在阳光下公开运行,实际上是政府的一场自我革命,是一场涉及思想转变、权力调整、体制创新的深刻革命。从外地过去的实践来看,行政许可事项进中心,一切审批许可在中心,一切审批收费事项集中到中心办理,会导致一些部门担心丢权、担心批管脱节、担心内部失衡、担心部门利益受损、担心丢了人情,在上报进驻中心项目时不实事求是,隐瞒漏报,导致该进驻中心的项目没有进入,进了中心的项目小而不实,行政服务中心形同虚设,不仅影响到行政服务中心的运行效果,而且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我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最关键的问题就是以上一些部门“几个担心”的问题。现行的行政体制已经运行了40余年,从计划经济时代延续到市场经济时代,建立行政服务中心要求将现行条块分割的行政政权力进行集中、透明、公开下放和转移运行,许多同志肯定会有所不适应,造成这个矛盾的根本原因,说到底是权和钱的问题,所以建立行政服务中心首先必须解决好思想认识上的问题。不仅要解决干部职工层的认识问题,更重要的是解决部门一把手的认识问题。建设行政服务中心是大势所趋,不建不行,不建好不行,不发挥作用更不行。各级各部门必须深刻认识当前所面临的形势,把思想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上来,按照“应进必进”和“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许可服务事项必进,窗口当时即可办结的许可事项必进”的要求,扎实抓好项目进驻工作,不仅要进得快,还要进得彻底,真正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成“政务超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进中心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参与,主动配合,相互支持,通过共同努力,确保我县行政服务中心在年内能够正式启动运行。对于与其他部门没有业务联系、许可过程复杂、尚不具备条件的事项,由部门上报县行政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后,报请县人民政府确定,可暂时留在原单位办理,接受中心监督;对事项少、关联度低的部门,设立综合窗口,几个部门轮流进厅值班、办理业务;对不利于方便群众、不利于提高办事效率、不利于降低成本、业务量极小的涉农许可和收费项目,经中心批准,可以不进中心。为确保项目如实、一项不漏、完完整整的进中心,县纪检监察部门要把事项进中心作为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加强督办,对一些拖着不报,影响中心建设的部门要对有关人员进行问责。

(二)简化手续,最大限度地便民。便民是建立行政服务中心的根本要求,是行政服务中心第一位的任务。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各项便民措施,将各项措施细化、具体化,确保为群众服务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要广泛推行限时服务制,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为进中心办事的群众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对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业务要当场办结;对需要现场调查或申报资料需要评审的业务,要承诺办理时限;对涉及几个部门的事项,要采取“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方式办理;对需上级审批的业务,受理窗口单位要负责送审办理;对按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要给予明确答复,让申办者明白原因。二是要切实做到诚信守诺。凡是政府及各部门作出了承诺的事情,一定要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办好,诚实守信,取信于民。

(三)深化改革,最大限度地体现服务。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决不只是为了减少几个审批事项,更不是弱化政府部门的宏观管理职能,而是要通过这一举措,对现行行政管理体制机制进行改革和创新,有效解决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行政审批过多、过滥、过繁的弊端,促进职能的根本转变。因此,办好行政服务中心必须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作文章。一是要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把该管的管住、管好,把该放的放开、放活,真正做到监督有效、服务优质、调控有力。二是要改变服务方式,全方位开展服务,把原来“群众到处找”的被动式服务转变为“一个窗口、一条龙”的全方位服务。三是要规范运作,照章办事。要严格遵循中心制定的实行审批内容、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标准“六项公开”,单位窗口要将本部门行政审批、审核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进行公示,并建立统一受理申请、统一送达决定的台帐,以备公众咨询、查阅;对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报批件、退回件、补办件等“六件”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即办件即收即办、直接办理,承诺件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退办件要作出答复并填写《退办件通知书》交服务对象,补办件补全有关资料后到原受理窗口即时办理,联办件各联办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办结,不得随意延长办理时间,对未按期办结的纳入对窗口单位的考核,实行量化扣分;实行即时办理制、承诺办理制、联合办理制、一次性告知制、明确答复制、收费管理制等“六制”办理规程,实行“一条龙”服务,做到“一门受理,转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完成”,凡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联合审批事项,由牵头部门受理并牵头办理,牵头的部门在服务窗口受理后,按承诺办理制程序出具《联办件通知书》,并立即组织或由中心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联审,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对一些重大、重要、重点投资项目实行快速审批,由中心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受理服务对象的申请,组织有关窗口联合会审、现场踏勘、签署意见,督促服务窗口快速办理和流转,并由中心受服务对象委托,全程代办审批事务。要通过规范有效的办理各种审批事项,切实做到“进一个门办成、依照规定收费、按承诺日办结”,使行政服务中心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起良好的形象,使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四)公开透明,坚决遏制各种腐败行为。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是对行政权力进行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是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要通过建立行政服务中心,从体制和制度上依法规范和监督行政权力的行使,切实遏制腐败。一是要强化工作人员廉政意识,加强廉政教育,从思想上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二是要增强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切实做到窗口集体办公和一条龙服务,自觉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设立经济环境投诉和咨询服务中心,强化监督机制。三是要以票控管、一站收费,整合收费项目,财政部门不再为各部门提供收据,改原来的各单位分散收费为中心统一收费,单位凭窗口开列的收费清单到收费窗口照单收费,执收窗口核标、银行给据代收,实现“票款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四是要严肃纪律,对于违反规定、刁难群众、推诿扯皮、败坏党和政府形象的人和事,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并逐级追究责任。要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对行政审批权力形成合理而有效的制约,使权力运行成为阳光活动,从源头上防止各种腐败行为的滋生,为政府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创造一个良好、规范、制度化的行政环境。

(五)充分授权,全力支持窗口工作。行政服务中心是政府的大窗口,是行政服务的大超市,是软环境优劣的“晴雨表”。行政服务中心成立的出发点就是要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因此必然要求“中心围绕社会转”、“部门围绕窗口转”。各部门一定要转变工作方式和思维方式,完善运行机制,加强组织协调,正确处理好窗口前方与部门后方的关系,部门后方的各股室要支持、配合前方窗口的工作,让前方窗口的服务质量、承诺时限得到充分保证,形成一个窗口受理、相关股室配合、前方后方齐心协力搞好服务的良好局面。同时,各部门要经常研究如何加强窗口建设,部门领导要经常到窗口了解情况、听取汇报,尽可能地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为窗口创造良好的审批办事条件。今后县委、政府将把各部门的窗口运转情况作为考核部门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窗口的考核直接关系到对部门的考核。

(六)加强监督,确保政令畅通。要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功能,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收费、出证等各个环节通过电子政务系统、现场巡查、组织检查等多种手段实行动态监督。要结合政务公开,设置群众意见箱、对外公布电话,开通网上投诉信箱,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系,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服务事项办理情况的投诉举报,并及时核实处理。纪检监察部门要对行政服务中心的运行情况实施效能监察,依法依纪对行政服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加大对项目和收费应进不进、多头受理以及实施过程中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办理行政许可、核准备案、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确保政令畅通。

三、齐心协力,扎实抓好当前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各项工作

当前,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各乡镇为民服务站在本月底挂牌运行和县行政服务中心在年内启动运行的目标任务,按倒计时方式,突出重点,攻克难点,齐心协力,扎实抓好当前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各项工作。重点要做好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扎实抓好入驻项目清理上报工作。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凡与生产经营活动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许可及服务事项、涉及审批服务事项的收费项目都必须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要求,各部门要在软环境建设阶段对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的基础上,对本单位的行政审批、许可、服务和涉及审批服务事项的收费项目进行认真的梳理,进行一次再过滤、再筛选,摸清项目办理程序、条件、依据、标准、时限及收费等情况,为中心设立窗口数量和确定工作人员提供依据,为政务公开和网上审批创造条件。凡具有行政审批、许可、服务和审批服务收费项目的部门必须在10月18日前上报本单位的进驻项目目录。要认真填写每一项进驻项目的名称、审批依据、收费标准及是否使用内部专网等,并按照a、b、c、d、e类别划分,标明每一项进驻项目的办件类别。对不应进驻或暂不宜进驻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注明原因。

(二)扎实抓好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抽调业务精干人员,从 10月 20日开始,集中10 天左右的时间,研究制定我县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工作方案,对拟进驻的审批服务事项的审批流程再逐项进行一次认真梳理、优化再造,并以文字的形式确定下来,编印成册,以便印发告知单并在审批网络上公布和提交软件开发公司用电子载体表现,实现网上流转和监控。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各部门要根据审批流程改革的需要,合理调整内设科室职能分工。对中心的管理流程也要按照上述要求进行。

(三)扎实抓好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大厅建设。为保证行政服务中心的内外装修任务在11月31日前完成,县建设局作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审批场所建设的主体,要按照“便捷、精简、合理”的原则,根据各进驻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审批业务量、审批办公设施、各部门窗口柜台数量、进驻人员数量和配套设施(包括文件档案、网络接收设备等),科学合理划分功能布局,加快装修进度。集中审批大厅装修要做到“便民、大方、经济、实用”,体现“亲民、爱民、护民、为民”形象。同时,要统一协调设立一个收费窗口,建设好便民配套设施。县煤炭工业局要明确专人负责,配合做好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的装修工作,不能因场地限制影响工程进度。

(四)扎实抓好中心管理和窗口工作机构的组建工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在2009年5月24日召开的县委常委会议上已作明确,县委政府并下发了《关于xx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富发〔2008〕23号),成立xx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局,作为县政府直属的正科级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的组织协调等职责,县编办、人事部门要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报批,于6月15日前形成三定方案报政府审定后下发。同时,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窗口工作人员的选调工作。

(五)扎实抓好进驻中心人员的选派工作。窗口工作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代表着政府以及各派出部门的形象,各部门要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高度重视窗口建设,推荐素质好、业务精、能力强的人员进驻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是各部门的正式在编人员,熟悉本单位审批事项,具备一次性讲清所需办理事项的业务能力,能独立地为服务对象提供审批服务,年龄不得超过45岁。按照规定,与企业、群众关系密切或窗口审批工作任务较重的进驻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原则在3名以上(含3名),其他进驻部门进驻窗口工作人员不得低于2名。部分审批事项较为单一,且办件数量比较少的进驻部门允许只安排1名窗口工作人员,但必须按照a、b角制的要求,配好窗口工作人员。各部门要在10月18日前将窗口工作人员和首席代表的初选名单报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为保障行政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实行首席代表a、b角制,审批任务较重的进驻部门要确定1名分管领导为a角,实行部门领导轮流带班进中心办公,但不参加中心的考勤,另外还要明确1名中层干部作为本单位窗口的首席代表为b角,窗口负责人由b角担任,严格实行中心的考勤制度。进驻人员初选由各单位按规定上报,最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确定。

(六)扎实抓好网络系统软硬件环境搭建工作。建设行政服务大厅多媒体系统,发展电子政务,是信息化建设和政府管理方式创新的重要内容。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既要能促进政府信息的开发利用和资源共享,提高行政效率和决策水平,又要有助于把政府决策程序、服务内容、办事方法和结果向社会公开,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要通过网络系统软硬件环境的搭建,实现行政服务中心与部门局域网、乡镇网络平台的联网,充分利用现有政府信息化资源平台,逐步完善网上公告、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管功能,实现通过网络办理交费、咨询等事项,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务。县信息产业办作为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络系统软硬件环境建设的主体,要按照“安全、先进、实用、易操作、可扩充、可维护、可移植”原则,负责做好系统软件的开发建设,按时完成系统硬件集成、系统测试,建立中心审批网络局域网,实现窗口之间信息高效无缝流转和数据交换,确保在12月10日前完成系统硬件设备和软件初验工作,保证在12 月20日前建立起与实际业务和应用基础相适应,集政务公开、预申报及审批流程处理、部门内部审批、电子监察等功能于一体的审批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凡与行政服务系统有关的各类信息化设备在建设初期由县政府采购中心统一购买,以避免重复建设,减少办公资源的浪费。涉及部门业务专网及所需设备由进驻单位自行购置、建设和维护。

(七)扎实抓好乡镇、村(社区)行政服务体系建设。各乡镇要按照“集中办理、贴近群众、便民服务”原则,结合解决群众热点难点问题、信访接待、法律宣传、农技服务等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抓好为民服务站和村级代办制建设,为民排忧解难。一是各乡镇要成立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便民服务站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抓好为民服务站和村级代办制建设。要安排1—2间办公用房,将涉及到乡镇层次许可及服务的与生产经营活动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进行清理,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地建好为民服务站。为确保为民服务站和村级代办制的正常运作,为民服务站站长必须由乡镇政府的一名副职兼任,村级代办员由村委会(社区)副主任兼任,村级代办员要在群众自愿和代办权限范围受理村民需办理的事项,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规范”的行政服务。同时,各乡镇要明确一名乡镇全程代办员,负责上报县级以上的许可事项,改变过去各站所分头报送材料的做法,由指定的全程代办员全程负责,节省行政开支。二是要积极探索乡镇领导进村办事制,实行轮流进村办事,接待群众办事,了解社情民意。三是县纪委监察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为民服务站和村级代办制建设的业务指导,县直有关部门要具体负责落实本系统在乡镇为民服务站的有关工作。各乡镇为民服务站必须在10月底前挂牌运行。为促进为民服务站和村级代办制建设,要将各乡镇为民服务站和村级代办制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各乡镇目标管理考核奖惩、评先评优相挂钩。

(八)扎实抓好中心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中心能否规范、有序、高效运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拥有一支高素质、业务熟、能力强、服务优的工作队伍。为此,要切实加强中心管理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一是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在集中进驻前由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统一岗位培训,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的政策法规、政策文件和业务知识以及相关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增强其工作责任心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二是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对窗口工作人员采取双重管理的办法,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和监督,日常业务工作以派驻单位为主,进驻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身份不变,人事关系不转,工资福利由派出单位发放。为确保窗口工作人员的稳定性,选派到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除特殊情况外,工作时间必须满2年,原单位不得随意调用或更换,部门确因工作需要需调用或更换人员时,须提前提出申请经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局同意后,方可调用或更换。三是严格考核奖惩。对进驻人员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局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确定考核等级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表现好、群众反映好的要表彰奖励,表现突出的要予以提拔重用;对服务质量差,违反审批规定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况追究法律纪律责任;不配合中心监管,造成重大过错和严重损失的,纪检监察机关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评议结果好的窗口单位要通报表彰,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县人事局要按照窗口工作人员实有人数15%的比例单列“优秀”考核指标,并直接与奖金挂钩。为提高待遇,窗口工作人员除享有原单位的相关待遇外,中心管理局要建立完善奖励激励机制,实行重奖重惩。

(九)扎实抓好宣传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报纸、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宣传我县行政服务体系建设的意义和成效,宣传我县建立行政服务中心的基本思路和工作目标,使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了解我县创新审批方式的信息,掌握网上审批的操作流程和操作方法,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软环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十)扎实抓好组织领导工作。建立行政服务中心会触及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层次问题,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工作中面临问题和困难多。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各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组织精干的工作队伍,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形成抓好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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