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rads分级标准

2024-07-04

birads分级标准(精选8篇)

birads分级标准 第1篇

护理分级内涵解读

2018年3月片区业务学习

科室

_____

姓名

_____ 得分_____

一.简答题(10分/题)

1.什么是护理分级?

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进行评定而确定的护理级别。

2.什么是Bartherl指数?

对患者日常生活活动的功能状态进行测量,个体得分取决于对一系列独立行为的测量,总分范围在O~100。

二、填空题(2分/空)

1.自理能力是指在日常生活中个体_____(照顾)自己的_____(行为能力)。

2.日常生活活动(ADL)是指人们为了维持生存和(适应生存环境)_____而每天反复进行的,最基本的,具有共性的活动。

3.护理分级通过________(患者病情)和/或______(自理能力)来确定。

4.我院规定(≤6)_____岁者不需要进行护理分级评估。

5.护理分级新标准理解与实施的关键就在于:依托医生对患者疾病的诊治过程、凭借护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利用有效的评估工具,通过评估对不同的患者提供有助于疾病治疗、缓解、康复的一系列有针对性的__________(护理服务)。

6.护理分级间接的反映了患者所需照护的_____(难度)_____与(强度),所以管理者在保障患者安全诊疗的情况下,如何依此来调配护理人力包括护士的数量、专业技能、应急能力及身体素质等,这也是管理者进行__________(护理人力配置)、合理结构调配、完善绩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7.护理分级于(2013年11月14日)__________国家卫计委发布。8.自理能力是通过对住院患者_____(进食)、_____(洗澡)、修饰、穿衣、控制大便、控制小便、如厕、床椅转移、平地行走、上下楼梯10个项目进行评定,将各项得分相加即为总分。根据总分,将自理能力分为__________(重度依赖)、(中度依赖)__________、(轻度依赖)__________和(无需依赖)__________四个等级。

9.正确认识护理分级标准在临床的实际意义。结合本医疗机构的实际状况逐步建立、完善操作流程、规范护理行为,在正确认识患者疾病的基础上,_____(客观)、综合、_____(动态)评估患者整体情况,为不同疾病护理需求的患者提供及时、正确、安全、有效的护理措施,从而真正提高护理______(内涵),体现护理学科的专业性、科学性。三.简答题

实施分级护理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1.它遵循的是“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

2.它不仅是护理工作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明确了各级护理级别的综合依据,同样是临床护理人员为患者提供相应护理服务的规范实施护理的依据。

3.该标准与卫生部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保持了高度的一致性,不代替,但它是在卫生行政和法律法规规定下的技术支撑的行业规定。4.他不仅能客观界定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与自理能力和对护理的不同要求,同时也是反映护理工作的风险、责任、技能、与工作量多少的依据。

5.它不仅对临床护理以及管理工作起着规范性与指导性的作用,同时也是对护理工作进行轻、重、缓、急分类,做好合理人力资源调配的重要依据。

6.根据患者病情分成1—4级和每项护理操作所需时间,经科学测算得出每班所需护士数。护士长根据各级护理人员的职责、能力和患者的需求分配分管护士,有效保证了分级护理质量的落实。

总之:这对保障患者的安全,科学的护士岗位管理都有着重要意义,也同样是保证和提高优质护理内涵的基础与关键。

birads分级标准 第2篇

国家标准局

高处作业分级 国家标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608—83(国家标准局1983年4月15日发布 1984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为高处作业的基础标准,是高处作业时,采取劳动安全防护措施和加强劳动安全科学管理的根据。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高处作业。1.基本定义 1.1高处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1.2坠落高度基准面

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1.3最低坠落着落点

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坠落着落点。※※其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根据高度h不同分别是:

当高度h为2米至5米时,半径R为2米;

当高度h为5米以上至15米时,半径R为3米; 当高度h为15米以上至30米时,半径R为4米; 当高度h为30米以上时,半径R为5米。高度h为作业位置至其底部的垂直距离。1.4高处作业高度

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称为该作业区的高处作业高度。2.高处作业的级别

2.1高处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2高处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2.3高处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2.4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3.高处作业的种类和特殊高处作业的类别

3.1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3.2特殊高处作业包括以下几个类别:

3.2.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米/秒)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3.2.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3.2.3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3.2.4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3.2.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3.2.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带电高处作业。3.2.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3.2.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3.3一般高处作业系指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4.标记

高处作业的分级以级别、类别和种类标记。一般高处作业标记时,写明级别和种类;特殊高处作业标记时,写明级别和类别,种类可省略不写。例1:三级,一般高处作业 例2:一级,强风高处作业

例3:二级,异温、悬空高处作业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劳动人事部劳动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起草。

标准编号: GB/T 3608-2008 中文标准名称: 高处作业分级

代替标准号: GB/T 3608-1993 高处作业分级, 标准简介: 本标准于1983年4月首次发布,1993年12月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规定了高处作业的术语和定义、高度计算方法及分级。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高处作业。

本标准代替GB/T 3608-1993《高处作业分级》。本标准是对GB/T 3608-1993的修订。

本标准与GB/T 3608-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术语的英文对应词(本标准的第3章)和部分术语的符号(本标准的3.4~3.6),修改了定义的形式(本标准的第3章;GB/T 3608-1993的第3章),对部分术语的先后顺序进行了调整(本标准的3.3~3.5;GB/T 3608-1993的3.3~3.5);

———修改了客观危险因素中的阵风风力[本标准的4.2A);GB/T 3608-1993的4.2A.];———修改了客观危险因素中的高温条件[本标准的4.2B);GB/T 3608-1993的4.2B.];

———修改了客观危险因素中的低温作业环境[本标准的4.2C);GB/T 3608-1993的4.2C.];———增加了冷水作业客观危险因素,并作了具体规定[本标准的4.2D)];———修改了光线和能见度条件[本标准的4.2F);GB/T 3608-1993的4.2E.];

———修改了接近或接触危险电压带电体这一客观危险因素,对接近危险电压带电体的距离作了具体的规定[本标准的4.2G);GB/T 3608-1993的4.2F.];

———修改了立足处只有很小的平面这一客观危险因素,对“很小的平面”作了具体量化的规定[本标准的4.2H);GB/T 3608-1993的4.2G.];

———修改了超过体力搬运重量限值的搬运这一客观危险因素,用体力劳动强度代替了搬运重量,并规定了属客观危险因素的体力劳动强度级别[本标准的4.2I);GB/T 3608-1993的4.2I.];———增加了在存在有毒气体或缺氧的环境中作业的客观危险因素[本标准的4.2J)];

———修改了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这一客观危险因素,增加了“可能会引起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的内容[本标准的4.2K);GB/T 3608-1993的4.2H.];———删除了附录A中有关符号表示的内容[GB/T 3608-1993的A1]。国际标准分类号: 13.100 中国标准分类号: C75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3608-1993《高处作业分级》。本标准是对GB/T3608-1993的修订。

本标准与GB/T3608-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术语的英文对应词(本标准的第3章)和部分术语的符号(本标准的3.4~3.6),修改了定义的形式(本标准的第3章;GB/T3608-1993的第3章),对部分术语的先后顺序进行了调整(本标准的3.3~3.5;GB/T3608-1993的3.3~3.5);

---修改了客观危险因素中的阵风风力[本标准的4.2A);GB/T3608-1993的4.2A.];---修改了客观危险因素中的高温条件[本标准的4.2B);GB/T3608-1993的4.2B.];

---修改了客观危险因素中的低温作业环境[本标准的4.2C);GB/T3608-1993的4.2C.];---增加了冷水作业客观危险因素,并作了具体规定[本标准的4.2D)];---修改了光线和能见度条件[本标准的4.2F);GB/T3608-1993的4.2E.];

---修改了接近或接触危险电压带电体这一客观危险因素,对接近危险电压带电体的距离作了具体的规定[本标准的4.2G);GB/T3608-1993的4.2F.];

---修改了立足处只有很小的平面这一客观危险因素,对很小的平面作了具体量化的规定[本标准的4.2H);GB/T3608-1993的4.2G.];

---修改了超过体力搬运重量限值的搬运这一客观危险因素,用体力劳动强度代替了搬运重量,并规定了属客观危险因素的体力劳动强度级别[本标准的4.2I);GB/T3608-1993的4.2I.];---增加了在存在有毒气体或缺氧的环境中作业的客观危险因素[本标准的4.2J)];

---修改了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这一客观危险因素,增加了可能会引起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的内容[本标准的4.2K);GB/T3608-1993的4.2H.];---删除了附录A 中有关符号表示的内容[GB/T3608-1993的A1]。

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8)解释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邵宝仁、吴焕荣、顾礼铭、唐一鸣、霍文晶、蒋瑞靓、钟晴威、尹建国、贾骏、马罡亮。

本标准于1983年4月首次发布,1993年12月第一次修订。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3869-1997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GB/T4200-2008 高温作业分级 标准关注次数: 31次

标准上传日期: 2009-12-16 发布日期: 2008-10-30 实施日期: 2009-06-01 首次发布日期: 1983-04-15 英文标准名称: Classification of work at heights 采用国际标准: 无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 标准页数: 8页

主管部门: 450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归口单位: 469-288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人: 邵宝仁、吴焕荣、顾礼铭、唐一鸣、霍文晶、蒋瑞靓、钟晴威、尹建国、贾骏、马罡亮

标准单元可制造性分级 第3篇

IC工业的发展使得设计工程师不断面临新技术、新挑战。为了满足设计越来越苛刻的要求,设计人员需要考虑的方面也成倍增加——从性能、面积到功耗、可测性等。然而当工艺发展到90 nm以下后,一个更加难以测量和控制的因素凸显了出来:良率。

造成良率损失的原因是由于越来越复杂的制造工艺。它大致可分为3个方面:随机缺陷[1],与图形相关的制造缺陷[2],可光刻性的缺陷[3]。其中,后两项构成了当今可制造性设计(Design For Manufacturability,DFM)的主要考虑要素[4]。

为了能使集成电路从设计阶段就将良率考虑进去,对标准单元的可制造性分级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本文对设计规则和工艺参数对电路可制造性的影响进行分析,从而对标准单元进行分级。

2 标准单元可制造性分级的必要性

IC设计发展到今天,对标准单元的各种度量(Metrics)已比较成熟,综合工具能够利用这些度量,来综合出设计所需的电路。面积是最容易被精确测量出的参量,一般用平方微米来表示一个单元的大小。性能一般用延时纳秒表示。现在延时一般用几个工艺情况(process corners,e.g.fast,slow,typical)来描述,这样存在不准确的情况。更为严重问题是在深亚微米设计下,连线延时变成了延时的主因[5]。传统的连线延时模型(Wire Load Model)已经不能满足精度的要求,综合工具已经开始更多地把布局信息考虑进去。功耗通常包括动态功耗和漏电功耗这2个部分。但总的来说,这些参量都能够用Spice较好的估算出来。

在理想状况下,可制造性也因该与功耗、性能、面积一样,被综合工具所用,但目前要实现还有一定的难度。首先,可制造性并不像其他度量一样有一个被业界广泛认可的标准,良率的范围也很难被统一地界定。其次,虽然一些研究对标准单元的可制造性进行了优化[6,7],使得良率更高,但要求性能无限制提升是不现实的。因为在不断提高良率的同时,也对掩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样会使成本大幅提高,大规模集成也就失去了意义。再有,并不是版图的每一个部分都需要被修改以提高良率,而只需要对某些关键的区域进行修改,便可使整体良率得到提升。亦即只需对关键区域的良率提出更高的要求。从上述几点看来,对版图的可制造性分级就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3 考虑工艺变化的标准单元可制造性分级

标准单元的可制造性分级大致分为2种:一种是基于规则(Design Rule)的[8],一种是基于模型的[9]。前者是根据Foundry在长期生产中积累的数据,建立起的比较成熟的规则。它的优点是减少了掩膜制造的复杂度(虽然现在Design Rule中的DFM Rule也在不断增加),并且和传统IC设计流程完全一致,降低了对设计者的要求。缺点是精度不高,且可控性不强——即不能对特定的区域指定特定的良率。另一种是基于模型的方法。它是对掩膜进行光刻、CMP等仿真,将得到的图形与版图比对,然后迭代修改直至图形失真达到可接受的程度。它的优点是预测更精确,缺点在于计算及数据量太大,且需要修改流程,对设计者要求更高。此外,实施全芯片仿真迭代并收敛是很困难的。

综合考虑上述可制造性分级的优缺点,本文提出了考虑工艺变化的标准单元可制造性分级。这种方法以DFM rule对版图的约束为基础,综合考量工艺参数变化对其造成的影响,用加权的方法对其分级。这种分级方法比基于规则的分级方法精度更高,可控性更强,而数据量增加有限。更为关键的是,这种分级方法有统一性和标准性,所以它适用于不同的工艺、不同的Foundry。如果能够被业界接受,并被广泛使用,那么可制造性会成为像Spice这一黄金标准(Golden Standard)中的其他参量一样,更好地被设计者估算和运用。

本文分级方法分为设计规则影响因子和工艺参数影响因子2部分,如表1所示。

最终,可制造性指数=∑设计规则影响因子×工艺参数影响因子。

首先是设计规则影响因子,它包含了2部分:权重因子和影响因子函数。各主流代工厂如台积电(TSMC)、富士通(Fujitsu)、中芯国际(SMIC)等在工艺达到90 nm或65 nm时,都对自己的标准单元库提出了DFM规则。所谓DFM规则是指在设计规则(Required Design Rule)的基础上,代工厂给出能使良率更高的推荐规则(Recommended Rule)。各代工厂的推荐规则类似但各有不同。本文的分级方法包含了所有的DFM规则,并对DFM规则加以权重,使得对可制造性影响更大的的因素凸现出来。要保证undefined权重因子i=1,这样才会使得分级具有统一性和标准性。此外,如果Foundry A没有Foundry B 的某个DFM规则,只需把权重因子赋为0即可消除此规则。另一部分是影响因子函数,它对最小间距和推荐规则进行了细分,这样使得可制造性精度更高。函数如下所示:在设计规则要求以下是不允许的,因此为0。在设计规则和推荐规则之间可由Foundry 给出递增函数。在大于推荐规则的情况下,y值恒为1。

undefined

其次用工艺参数因子把工艺变化考虑进去。对于同一个DFM规则,每个Foundry的工艺各有不同。即便对于同一Foundry,在工艺实现时也会随着工艺参数变化而变化。以多晶(POLY)间距这一规则为例,即便采用相同的版图规则——其间距为一恒定值,但由于制造工艺参数:离焦(Cefocus)不一样,也会使得实际制造出的图形的关键尺寸(Critical Dimension)有很大的变化。基于模型[10]:undefined可得到可光刻性数值,在此也将其转化成权重因子。同时,出现这几种散焦的概率不同,在此用发生概率因子加以区分。发生概率与影响因子乘积的和,便可以体现工艺参数对该规则的影响,这使得分级更精确,可控性更强。

4 可制造性分级举例及分析

本文旨在方法学的探究,因此只取2个DFM规则为例。这种简化在原理上并无差别,因此不失其一般性。以90 nm工艺实例化表1,得表2中各参数。

设计规则影响函数如图1所示。

假设有2个版图,基本图形和参数如图2,表3所示。根据DFM要求只需取多晶层和有源层。

根据表2得到版图1和版图2的可制造性指数分别为0.047 3和0.22。可见版图2的可制造性要远高于版图1。图3为光刻模拟结果,它印证了可自造性指数的有效性。

5 结 语

在可制造性越来越重要的今天,让设计者对电路的可制造性进行量化处理显得越来越迫切。本文提供了一种对标准单元进行可制造性分级的解决方案。这种设计方法考虑了设计和工艺双重因素,使得分级精度更高,可控性更强,具有统一性和标准性。

本文所用方法需提供给各代工厂一个全面的DFM规则标准,让其自行选择所需要的规则,提供这样全面的标准并不容易。此外标准要考虑光刻性、化学机械抛光等因素,因此完成这样的标准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摘要:随着制造工艺尺寸的缩小,可制造性不只是工厂需要关注的问题,更是设计者需要考虑的重点,从而提高良率和版图面积的利用率。为了使设计者更好地理解和控制可制造性,对标准单元的可制造性分级显得尤为重要。用加权重的方法对标准单元进行可制造性分级,该方法不但包含可制造性规则对版图的约束,还创新性地把工艺参数变化对其造成的影响考虑了进去。用一套简化的可制造性规则和版图来演示此种分级方法的实现,并用模拟结果验证了它的有效性。该分级方法具有统一性和标准性,可以被广泛采用。

关键词:可制造性,标准单元,权重,光刻模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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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Charles Chiang,Jamil Kawa.Three DFM Challenges:Ran-dom Defects,Thickness Variation,and Printability Varia-tion.[C].USA,Circuits and Systems,2006.APCCAS 2006.IEEE Asia Pacific Conference on,2006:1 099-1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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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rads分级标准 第4篇

关键词:气象灾害预警用户 分类 分级 敏感级别 编码

中图分类号:P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2)009—108—03

1 引言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气象灾害对人们日常生活及各行各业生产运作造成的危害越来越严重。气象部门制作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被政府和老百姓誉为防灾减灾的“信号灯”,因此,及时有效地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送达到所有可能受灾的人是减少灾害损失的关键。然而,由于受到科技水平的限制,目前还不可能在气象灾害发生前的有限时间内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送达到所有人。近年来,各地气象部门一直致力于研究如何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覆盖面。为了便于气象灾害预警用户的入库管理和使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得到最有效的传播,覆盖范围尽可能广,对气象灾害预警用户分类分级发送预警信号是很有必要的。目前,中国气象局正在组织研发建设全国统一的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库,其中气象灾害预警用户管理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综合发布平台系统就是该产品库建设中的一个很重要组成部分,而统一规范的气象灾害预警用户分类分级,将为构建气象灾害预警用户管理和预警信息综合发布平台系统提供支持。本文将对气象灾害预警用户的分类分级标准展开研究,以便全国统一业务化应用。

2 气象灾害预警用户的定义

气象预警信号是指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以下简称预警信号),是指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向社会公众发布的预警信息。预警信号由名称、图标、标准和防御指南组成,分为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等。

根据预警信号的定义,本文将气象灾害预警用户定义为免费接受气象部门提供预警信号的机构或个人,即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受众(以下简称预警用户)。

一般情况下,预警用户承担依法传播预警信号的义务和利用预警信号趋利避害的职责。

3 对预警用户分类的研究

由于预警用户所处的社会地位和扮演的社会角色有差异,因此他们在预警信号的传播中也承担着不同的职责,本文根据预警用户的职能将预警用户划分为决策用户、气象信息员、媒体用户、行业用户和社会公众五大类。

3.1 决策用户分类

决策用户是指在应对突发气象灾害时享有决策权力和对决策有较大影响的机构或个人。

决策用户在收到预警信号后,要及时做出应对气象灾害的决策性和指导性意见,并要求所管辖的下级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小气象灾害可能带来的危害。

根据决策权利及影响力的大小,本文将决策用户划分为政府领导及与气象相关的政府部门。

气象相关政府部门有防汛指挥部、卫生部门、农业部门、国土资源部门、水利部门、环保部门、交通部门等。

从各地气象部门的调研情况看,气象部门一般是通过手机短信、电话、传真等主动推送的手段向决策用户发送预警信号,以确保预警信号能在第一时间被送达到。

3.2 气象信息员分类

近年来,气象部门大力发展气象信息员,特别是在农村及偏远山区等通讯不发达的地区,以有效解决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气象信息员是指协助气象部门从事气象灾害防御、气象信息传播、气象灾害调查与灾情上报等工作人员。

气象信息员的职责是尽可能将收到的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周围的社会公众,以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气象防灾避险、自救、互救工作。

从各地气象部门的调研情况看,气象信息员主要是通过手机短信、DAB、电话、气象网等手段获取预警信号。

3.3 媒体用户分类

媒体用户是指接受气象部门免费提供预警信号的电视台、网站、广播电台、报刊等各种新闻宣传媒体。

新闻宣传媒体的基本功能就是获取信息和传递信息,媒体用户在预警信号的传播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媒体用户有义务依法传播预警信号的职责。

媒体用户依据媒体种类进行确定,划分为电视用户、网络用户、广播用户、报纸用户等,其中,网络用户又分为网站预警用户和微博预警用户。网站用户是指接受气象部门免费提供预警信号的非气象类网站。微博用户是指接受气象部门免费提供预警信号的各官方微博或个人微博。

媒体用户的名称根据各新闻宣传媒体的名称来确定,即电视用户的名称根据电视频道的名称来进行确定;网站用户的名称根据网站的名称进行确定;微博用户的名称根据微博的名称进行确定,广播用户的名称根据广播电台的名称来进行确定;报纸用户的名称根据报刊的名称来进行确定。

一般情况下,电视用户主要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等手段来获取预警信号;网络预警用户主要通过互联网形式获取预警信号;广播用户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等手段来获取预警信号;报纸用户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等手段来获取预警信号。

特别指出,通过互联网获取预警信号的媒体用户,必须从官方的或正规的气象类网站转载预警信号,并依法进行传播。

3.4 行业用户分类

行业用户是指气象要素变化对其生产运作有影响的行业,即气象要素敏感行业。

一般情况下,行业用户承担着在其管理的机构或整个行业内传播预警信号,避免或减小气象灾害对其行业生产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的职责。

由于气象对于国民经济各行各业都有或多或少、或大或小的影响,因此行业用户的分类依照GB/T4754―200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大类)进行确定。

行业用户主要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电话、电视、电子显示屏等手段获取预警信号。

3.5 社会公众分类

社会公众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或居住在中国领土上的所有民众。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决策用户、气象信息员、媒体用户、行业用户也是社会公众的一份子,只是他们比社会公众多了一份传播预警信号的职责。政府、气象部门及预警用户中的决策用户、气象信息员、媒体用户、行业用户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将预警信号及时送达到每一个可能受灾的社会公众,社会公众要利用预警信号配合其他预警用户开展防灾避险、自救或互救等工作。

根据居住地的差异,本文将社会公众分为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两类。

城镇居民主要通过手机短信、电视、互联网、电话等手段来获取预警信号;农村居民主要通过农村大喇叭、气象信息员通报、电视、电话、电子显示屏等手段获取预警信号。

4 对预警用户分级的研究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制作、审核、发布、发送、监控按照国家、省、地、县四级部署,因此本文也将预警用户按国家、省、地市、县分成四级。

国家级预警用户是指需要掌握全国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情况的用户,省级预警用户指需要掌握省行政区域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情况的用户,地市级预警用户指需要掌握市辖区县行政区域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情况的用户,县级预警用户指需要及时了解区县行政区域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的情况。

结合每类预警用户的职能,决策用户、媒体用户可以按国家、省、地市、县四级进行管理;行业用户划分在地市级预警用户中进行管理,气象信息员、社会公众划分在县级预警用户中进行管理。

5 预警用户对预警信号的敏感级别研究

预警用户与各类气象灾害的敏感度有高低,预警用户对不同种类预警信号的需求程度也不同。廖贤达等根据自己多年来的服务经验,阐述了一些行业部门对气象服务的需求。

本文结合湖南本省的服务经验,把各类预警用户对预警信号的敏感程度分成三个级别,即一级敏感、二级敏感、三级敏感。一级敏感表示预警用户对该类预警信号的敏感度高,需求程度大;二级敏感表示预警用户对该类预警信号的敏感度较小,特殊情况下,预警用户对该类预警信号有需求;三级敏感表示预警用户对该类预警信号的敏感度很低,预警用户基本上不需要该类预警信号。

例如:面对暴雨、高温等各种天气灾害,预警信号更成为政府防灾减灾的“信号灯”、“消息树”,所以决策用户中的政府领导对所有的预警信号都是一级敏感;气象信息员、媒体用户在预警信号的传播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所以对所有预警信号也都是一级敏感。对于交通部门,台风、暴雨、暴雪、大雾、道路结冰、高温、大风、冰雹、沙尘暴会对汽车、列车的安全行驶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交通部门对这些预警信号是一级敏感;对寒潮、雷电、霜冻、霾预警信号是二级敏感,对干旱预警信号是三级敏感。对于电力部门来说,晴雨天气影响电力调度,雷暴天气会引起高压线路自动跳闸,大风天气会刮倒大树使线路受损,低温可能使线路结冰,因此电力部门对台风、暴雨、暴雪、雷电、大风、寒潮、高温、干旱、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是一级敏感;大雾、沙尘暴、冰雹对线路及线路抢修有一定影响,因此电力部门对这些预警信号是二级敏感;霜冻、霾对电力部门基本没影响,划分为三级敏感。所有的突发性气象灾害对保险部门都很重要,保险部门及时收到预警信号后可以通知投保户趋利避害,减免因灾害天气造成的损失,所以保险部门对所有预警信号都是一级敏感。

受到现有科技水平的限制,很多情况下,预警信号不能在有效的时间内送达到所有预警用户。因此,在时间有限的情况下,气象部门可以参考预警用户对预警信号的敏感级别来发送预警信号。

6 对预警用户分类分级编码的研究

根据调研情况,大部分省级气象部门都建设了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为了方便预警用户的入库管理及预警信号的发送工作,本文对各类各级预警用户进行统一编码。

6.1 预警用户分类分级的编码规则

预警用户的编码由预警用户标识、预警用户的级别、预警用户所属行政区、预警用户类别的编码信息组成。各个属性之间用下划线“_”分隔。

编码所有字符一律使用大写字母进行标识。

6.2 预警用户分类分级的编码表达式

预警用户标识_预警用户级别_预警用户行政区编码_预警用户类别编码。

6.3 预警用户分类分级编码表达式属性说明

(1)预警用户标识。

所有预警用户使用“DWUSER”标识。

(2)预警用户级别编码。(见表1)

(3)预警用户行政区编码。

本文规定预警用户行政区编码即预警用户归属地的行政区代码。

(4)预警用户类别编码表。(见表2)

对气象信息员、媒体用户、行业用户、社会公众,也按此方法进行编码(表略)。

7 小结

(1)对气象灾害预警用户进行了定义,并根据其职能不同,可以将预警用户划分成决策用户、气象信息员、媒体用户、行业用户社会公众五大类。

(2)规范了预警用户的级别,可以将预警用户按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级进行划分;每一类预警用户根据其职能不同,按不同级别进行管理。

(3)分析了预警用户对各类预警信号的敏感级别,气象部门在时间紧急的情况下,可以参考敏感级别来发送预警信号。

(4)统一规范了各级各类预警用户的编码,以便进行入库管理及预警信号的发送工作。

(项目资助:公益性行业(气象)科研专项—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库技术研发(GYHY201006040))

参考文献:

[1] 廖贤达,姚学民,黄学忠.行业气象服务要点探讨[J].气象研究与应用,2008,29(4):86—89.

产科分级护理标准 第5篇

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制定护理级别

特级护理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或重症监护的孕产妇,如子痫,HELLP综合征,妊娠合并肝衰竭,妊娠合并心衰,妊娠合并急性肾功能衰竭,妊娠合并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妊娠合并外科急症等严重的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

2.各种复杂或大手术后的孕产妇

3.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孕产妇

4.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孕产妇

一级护理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如重度子痫前期,妊娠合并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恢复期等

2.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如妊娠合并心脏病(心功能Ⅲ级),中央性前置胎盘等

3.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如双胎输血综合征(TTTS)Ⅲ期,先兆早产,羊水过多,胎膜早破,妊娠合并血小板减少,妊娠合并SLE,妊娠期重度贫血,妊娠合并肾病综合症,妊娠合并重度肝炎

二级护理

1.病情稳定但仍需住院观察者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前置胎盘期待期,瘢痕子宫,宫颈机能不全,双胎,过期妊娠待产者及妊娠合并糖尿病,甲亢,肝炎,中度贫血等孕妇

2.生活部分自理的孕产妇

三级护理

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孕产妇

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孕产妇

3.正常足月妊娠待产的孕妇

分级护理要点

特级护理要点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管道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舒适和功能体位

6.协助或指导新生儿喂养

7.协助并指导孕产妇清洁卫生,根据其要求更换衣裤

8.满足孕产妇营养需求,协助其科学进餐

9.必要时指导留取各种标本

10.保证病房环境清洁整齐,空气新鲜,帮助整理私人物品,按需及时更换床单元用物

11.实施床旁交接班

一级护理要点

1.每小时巡视孕产妇,观察孕产妇病情变化,根据医嘱测量生命体征并记录

2.根据医嘱。正确按时实施药物治疗

3.根据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实施安全措施,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及母乳喂养指导

4.协助并指导母乳喂养

5.对产妇及家属进行新生儿基本护理技能培训和指导

6.协助并指导孕产妇清洁卫生,根据其要求更换衣裤

7.满足孕产妇营养需求,指导其科学进餐

8.必要时指导留取各种标本

9.了解孕产妇心理需求,做好产前及产后的心理疏导

10.保证病房环境清洁整齐,空气新鲜,帮助整理私人物品,按需及时整理床单元用物 二级护理要点

1.每2小时巡视孕产妇,观察孕产妇病情变化,根据病情测量生命体征并记录

2.根据医嘱,正确按时实施药物治疗,并观察用药反应

3.根据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实施安全措施,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4.协助或指导母乳喂养

5.对产妇及家属进行新生儿基本护理技能培训和指导

6.指导孕产妇清洁卫生,根据其要求指导更换衣裤

7.满足孕产妇营养需求,指导其科学进餐

8.指导留取各种标本

9.了解孕产妇心理需求,做好产前及产后的心理疏导

10.保证病房环境清洁整齐,空气新鲜,督促整理私人物品,定时整理更换被服

三级护理要点

1.每3小时巡视孕产妇,观察孕产妇病情变化,根据病情测量生命体征并记录

2.根据医嘱,正确按时实施药物治疗,并观察用药反应

3.根据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实施安全措施,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4.指导母乳喂养

5.对产妇及家属进行新生儿基本护理技能指导

6.维护孕产妇卫生,仪表及仪容,督促按需更换衣裤,洗脸,梳头,洗头,擦浴,剪指甲,三餐前洗手,7.满足孕产妇营养需求,指导其科学进餐

8.督促及时检查,指导留取各种标本

9.了解孕产妇心理需求,进行个性化健康教育,做好产前及产后的心理疏导

我国标准的分级 第6篇

【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 更新时间:07-12-05 】【 点击次数:113 次 】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我国的标准分为四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国家标准是对全国经济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必须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国家标准一经发布,与其重复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应废止,国家标准是四级标准体系中的主体。国家标准的内容包括:

(1)互换配合、通用技术语言要求;

(2)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技术要求;

(3)基本原料、材料的技术要求;

(4)通用基础件的技术要求;

(5)通用试验、检验方法;

(6)通用和管理技术要求;

(7)工程建设的重要技术要求;

(8)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重要产品的技术要求。

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计划,组织草拟,统一审批、编号、发布。工程建设、药品、食品卫生、兽药、环境保护的国家标准,分别由国务院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农业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草拟、审批;其编号、发布办法由国务院标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

常见隐患风险分级标准 第7篇

常见隐患风险分级标准

一、范围

将公司施工作业现场常见隐患按照风险分级控制理论进行了分级,旨在进一步细化、明确各专业施工作业现场常见隐患风险等级,强化隐患管理,针对性的消除隐患、有效控制风险,实现健康、安全与环保管理持续改进。

本标准所指隐患仅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

本标准适用于川庆钻探公司所属各单位、全资公司。

为公司服务的承包商、分包商在施工作业现场应遵循本标准。

二、常见隐患风险分级方法

参照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风险(D)=发生的可能性(L)×暴露在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危害严重程度(C),将隐患风险分为三级:

一般隐患(D<70)、较大隐患(70≤D<200)、重大隐患(D≥200)。

三、各专业常见隐患风险分级

公司现场常见隐患风险分级分为物探、钻井、试修、压裂酸化、连续油管、固井、测井、录井、油气田地面建设、交通运输、消防等11个专业。

物探专业

1.1

一般隐患

1.1.1安全帽帽体损伤、顶带、后箍、下颚带、缓冲垫破损或超期使用;

1.1.2防静电场所作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无防静电标识;

1.1.4冬季作业防寒帽、防寒手套等防护设施缺失;

1.1.6营房车、办公生活区的楼道防护栏不全或破损;

1.1.8作业及生活场所逃生路线、风险标识缺失(地陷凹洞、通道上檐低于人高、水坑未遮盖,无HSE提示、警示标志、应急口哨、应急集合点、逃生路线图、属地责任人及电话、急救电话、当地火警电话、禁止烟火区域标识等);

1.1.9作业场所、生活场地(楼道、浴室、食堂厨房、储藏间、餐厅)通风、照明不良;

1.1.10人行过道或工作场所地面湿滑;

1.1.11员工宿舍内的取暖煤炉1m范围内放置有杂物、易燃物;

1.1.15电源接头、电源板等无“CCC”标志,电源线出现裸露、老化、破损;

1.1.16电气设备暴露在室外的插座、接头、操作面板、照明灯具、电气开关等无防雨、防潮保护;

1.1.17电源接入闸离地小于1.3m;

1.1.19电热水器无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失效;

1.1.20应急药品缺失或过期、急救包内所配置的药品无针对性、药品清单及使用说明缺失;

1.1.21电器设备的安全附件未检验或缺失;

1.1.24机修场所的照明灯电压大于36V;

1.1.29氧气瓶、乙炔瓶的防护钢帽缺失;

1.1.30氧气表、乙炔表检验符合性缺失;

1.1.31氧气瓶、乙炔瓶、氮气管的管线缺陷;

1.1.33临时加油点距离高压线小于30m;

1.1.34临时加油点周围30m内动火;

1.1.35

油罐出口和加油软管之间的阀门缺失;

1.1.36电器设备漏电保护器缺失或失效;

1.1.37材料库内油料、油漆、木桩等物资混合摆放、固体物资与气体物资未分类存放,储存(容易混淆的、有危险性的、有期限要求的)物资无相关标识;

1.1.38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作业场所个人防护设施缺失;

1.1.40灭火器的保险销脱落、喷管断裂、喷嘴损坏、压力不够或压把

损坏;

1.1.41消防应急通道物品阻塞,通道狭窄;

1.1.42消防器材存放位置被遮挡、性能标识牌缺失,灭火器与泥土胶结、不能起到快速应急灭火的作用;

1.1.43灭火器摆放位置和方式不合理(与油料距离过近或放在油桶上、两具灭火器捆绑、不能及时取等);

1.1.45临时材料库灭火器配置数量少于8Kg干粉灭火器2具;

1.1.46厨房无灭火毯;

1.1.47机修作业点废油、废料等物品摆放零乱;

1.1.48修理地沟闲置时护栏或盖板防护缺失;

1.1.49电焊机输出极(直流正极)裸露;

1.1.50电焊机电源线老化严重;

1.1.52金属切割机电源开关损坏;

1.1.53工具摆放在运转的设备上;

1.1.54砂轮机防护罩、托板缺失;

1.1.55车床防护网高度未达到1.8m;

1.1.58电瓶与汽油桶距离小于2m;

1.1.65高温天气油料储存无遮阳与降温设施;

1.1.89临边作业时,安全防护设施缺失;

1.1.92其他类似情况。

1.2

较大隐患

1.2.1应急通讯不通畅;

1.2.2会议室、办公区、计算机房等电器线路承载能力不足;

1.2.5供暖锅炉水位计报警设施、压力表缺失或安全装置未检测;

1.2.8起重设备的连锁装置失效;

1.2.11乙炔瓶瓶口无防回火装置;

1.2.12易燃易爆作业场所无消防器材或全部失效;

1.2.17登高作业防坠落装置缺失;

1.2.18高压线附近测量作业时,撑高天线或标杆与高压线的安全距离小于国家《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值;

1.2.25其他类似情况。

1.3

重大隐患

1.3.6办公场所、营地设置在高压线下、冲沟、低洼地段或易垮塌地段;

1.3.8极寒冷季节作业,防寒取暖物资缺失;

1.3.10其他类似情况。

钻井专业

2.1

一般隐患

2.1.4工具、器材摆放不规范、影响安全通道;

2.1.5作业工作台面随意摆放工具,设备上放置工具和零部件等物品;

2.1.6工作场所堆放杂物,存有积液、积雪、积冰,逃生通道狭小、不畅通或堵塞,转盘未设防滑垫或防滑垫破损严重,方井盖板有空洞未遮盖;

2.1.8工作场所无照明灯或照明灯损坏;

2.1.14设备基础无排水设施或排水失效;

2.1.16灭火器的筒体严重锈蚀、喷管开裂、堵塞,干粉灭火器压力不在规定范围内,二氧化碳灭火器重量小于标准重量95%;

2.1.18电器设备接地电阻大于4Ω,其他接地大于10Ω;油罐防静电接地电阻大于10Ω,防雷接地电阻大于30Ω;

2.1.21同一个控制开关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

2.1.22电源线未采用标准件连接;

2.1.24设备控制开关未标识或控制开关箱位置不合理、固定不牢;

2.1.28电焊钳损坏,焊接电缆接头超过2个或绝缘外层损坏;

2.1.29电热板四周或上面有可燃物或易燃物;

2.1.30台钻在未使用时有钻头,手柄不全或缺失;

2.1.31切割机操作手柄无控制开关或开关失效,切割片破损,护罩不全;

2.1.32砂轮机托架与砂轮间隙大于3mm,砂轮片边缘距卡盘小于5mm,护罩不全;

2.1.34固定式直立梯固定不牢,中间缺踏棍,变形、锈蚀严重;

2.1.37起重绞车、电(手)动葫芦、滑轮等吊钩无自锁装置或锁舌损坏、失效

2.1.45钢丝绳卡与绳径不符,或用螺杆等填塞,绳卡间距不在标准范围内;

2.1.47手工具手柄断裂、缺失,榔头手柄用铁棒、钢丝绳等代替;

2.1.48安全帽过期,帽壳、帽衬、下颚带、附件等腐蚀或损坏;

2.1.49无应急药品或应急药品无配置清单、使用说明书;

2.1.51氧气、乙炔气瓶露天存放,室内存放未固定,防震圈、护帽缺失;

2.1.54设备设施连接、固定不牢靠,缺少拉筋、螺栓、销轴或销轴退移,以小代大,锁销不齐或用其它物品代替;

2.1.99仪表安装不齐全、失效,未按规定校验或未粘贴检验标签;

2.1.101气瓶及安全附件未按期检验、铅封损坏、标志牌缺失,安全阀及管线堵塞、泄漏、提升手柄卡死或未正确就位,出口朝向人行通道;

2.1.102储油罐、供油管线、油泵漏油;

2.1.114其他类似情况。

2.2

较大隐患

2.2.1电器设备控制开关绝缘壳(绝缘板、绝缘手柄)缺失或损坏;

2.2.2开关箱未设置断路器(熔断器)和漏电保护器;

2.2.3配电箱、开关箱内有杂物;

2.2.4电线穿墙未使用护管,营房内无漏电保护器或损坏;

2.2.5配电箱、开关箱安装不牢固,电源线连接松动,电控箱门未关闭、进电箱未上锁;

2.2.7使用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未接地接零,或无漏电保护器;

2.2.8吊索具存在缺陷(钢丝绳打结、腐蚀生锈、钢丝断裂、股心变形、铝合金压制接头裂纹或变形等,吊带出现破损,吊链出现焊接、锈蚀、打结,卸扣出现变形等),钢丝绳套未标示管理;

2.2.9保险带存在破损、尾绳散股等缺陷;

2.2.25吊钩、卸扣磨损严重或存在焊接、裂纹、过火等缺陷;

2.2.28设备旋转部位的防护装置不齐或固定不牢;

2.2.29电线绝缘防护龟裂严重或存在裸线;

2.2.30压力容器无安全泄压装置,或使用期间未安装压力表,在安全阀和容器之间安装闸门或截止阀;

2.2.31氧气瓶、乙炔气瓶混装、混放,使用乙炔气无回火止回阀;

2.2.34易燃、易爆、腐蚀物品露天存放或放在住人房间内;

2.2.44其他类似情况。

试修专业

3.1

一般隐患

3.1.1作业区域未设置围栏或安全警示带;

3.1.4作业工作台面随意摆放工具,设备上放置工具和零部件等物品;

3.1.5工作场所堆放杂物,逃生通道狭小、不畅通或堵塞;

3.1.7工作场所无照明灯或照明灯损坏;

3.1.15灭火器的筒体严重锈蚀,喷管开裂、堵塞,干粉灭火器压力不在规定范围内,二氧化碳灭火器重量小于标准重量95%;

3.1.17电器设备接工作保护线接地电阻大于4Ω,重复接地线电阻小于10Ω;油罐防静电接地电阻大于10Ω,防雷接地电阻大于30Ω;

3.1.20同一个控制开关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

3.1.21未设置安全警戒区;

3.1.23设备控制开关未标识或位置不合理;

3.1.25电线未按规定连接,与其他设备摩擦,浸泡在水、油和泥浆中(潜水泵除外);

3.1.26电焊钳损坏,焊接电缆接头超过2个或绝缘外层损坏;

3.1.27电热板四周或上面有可燃物、易燃物;

3.1.29电焊机、等离子切割机、高压清洗机、手持电动工具无PE保护或漏电保护;

3.1.30双电源供电无防误操作开关,防误开关作负荷开关使用;

3.1.31钳工修理房台钻在未使用时钻头未卸下,操作手柄不全或缺失;

3.1.32切割机操作手柄无控制开关或开关失效,切割片破损,护罩不全;

3.1.33砂轮机托架与砂轮间隙大于3mm,砂轮片边缘距卡盘小于5mm,护罩不全;

3.1.38起重绞车、电(手)动葫芦、滑轮等吊钩无自锁装置或锁舌损坏、失效;

3.1.45钢丝绳卡与绳径不符,或用螺杆等填塞,绳卡间距不在标准范围内;

3.1.46手工具手柄断裂、缺失,榔头手柄用铁棒、钢丝绳等代替;

3.1.47安全帽过期,帽壳、帽衬、下颚带、附件等腐蚀或损坏;

3.1.49氧气、乙炔气瓶露天存放,室内存放未固定,防震圈、护帽缺失;

3.1.52设备设施连接、固定不牢靠,缺少拉筋、螺栓、销轴或销轴退移,以小代大,锁销不齐或用其它物品代替;

3.1.92仪表安装不齐全、失效,未按规定校验或未粘贴检验标签;

3.1.94气瓶及安全附件未按期检验、铅封损坏、标志牌缺失,安全阀及管线堵塞、泄漏、提升手柄卡死或未正确就位,出口朝向人行通道;

3.1.95储油罐、供油管线、油泵漏油;

3.1.97防护罩网眼开口尺寸、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

3.1.100其他类似情况。

3.2

较大隐患

3.2.1电器设备控制开关绝缘壳(绝缘板、绝缘手柄)缺失或损坏;

3.2.2开关箱未设置断路器(熔断器)和漏电保护器;

3.2.3配电箱、开关箱内有杂物;

3.2.4电线穿墙未使用护管,营房内无漏电保护器或损坏;

3.2.6吊索具存在缺陷(钢丝绳打结、腐蚀生锈、钢丝断裂、股心变形、铝合金压制接头裂纹或变形等;吊带出现破损;吊链出现焊接、腐蚀、打结;卸扣出现变形等),吊绳吊带未

实行标识管理;

3.2.7保险带存在破损、尾绳散股等缺陷;

3.2.8设备、营房起重悬挂吊耳存在缺陷;

3.2.12蒸汽锅炉、生活营房距井口小于50m或处在上风侧;

3.2.35设备旋转部位的防护装置不齐或固定不牢;

3.2.36电线绝缘防护龟裂严重或存在裸线;

3.2.37压力容器无安全泄压装置,或使用期间未安装压力表,在安全阀和容器之间安装闸门或截止阀;

3.2.38氧气瓶、乙炔气瓶混装、混放,使用乙炔气无回火止回阀;

3.2.42易燃、易爆、腐蚀物品存放在露天或住人房间内;

3.2.49配电箱、开关箱安装不牢固,电源线连接松动、未采用标准件连接,电控箱门未关闭、进电箱未上锁;

3.2.50使用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未连接PE线或安装小于60mA的漏电保护器;

3.2.51其他类似情况。

3.3

重大隐患

3.3.7使用的锅炉未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在用;

10.1

一般隐患

10.1.1驾驶室、车厢、罐体、吊车车体锈蚀严重,驾驶室或操纵室破损;

10.1.2车辆润滑油、冷却液、液压油缺失或数量不足;

10.1.3车辆零部件漏油、漏水、漏气;

10.1.4刹车、方向、传动系统的锁销、开口销或弹簧销缺失、失效;

10.1.5刹车灯、转向灯、示宽灯等灯光缺失;

10.1.6车辆雨刮器失效;

10.1.7轮胎气压不符合要求,或轮胎磨损超过使用极限;

10.1.8车辆车厢连接螺栓、钢板U形卡、驾驶室固定螺丝等非关键部位连接失效或缺失;

10.1.9

车辆未安装GPS监控终端或GPS监控终端失效;

10.1.10车辆安全带等安全装置缺失或失效;

10.1.11车辆转向、制动、传动、吊车上车部分的连接螺栓或销轴固定失效、松动;

10.1.12车辆紧急制动失效;驻车制动失效;排气制动失效;

10.1.13车辆方向机拉杆松旷、横(直)拉杆球头松旷、方向机故障;

10.1.14车辆传动轴十字节松旷、连接螺栓缺失、传动轴缺陷;

10.1.15背罐车液压千斤保险绳磨损超标、无液压安全锁、吊耳及挂钩存在缺陷;

10.1.16车辆随车工具、附件未固定;

10.1.17吊车平台堆放杂物;

10.1.18吊车滑轮组防跳槽装置缺失;

10.1.19吊车水平仪损坏,车辆行驶时,不插转盘和支腿锁销;

10.1.20吊车大钩、小钩锁舌缺失或失效;

10.1.21车辆附件缺失或增加非标准车辆附件;

10.1.22车辆无GPS监控终端或GPS失效;

10.1.23车载灭火器缺陷(未配备、欠压、过压、喷管龟裂、不易取出等);

10.1.24车辆无应急包,或应急药品缺失或过期;

10.1.25危化品车辆安全警示标识不清或缺失;“三超”物资运输未使用安全警示标志;车辆临时停放时未设置安全标识;

10.1.26装运货物捆绑绳、葫芦存在缺陷;

10.1.27装运货物捆绑绳棱角处未使用防护垫块;

10.1.28冰雪、泥泞路面行车无防滑链;

10.1.29车辆夜间行驶灯光亮度不够或失效;

10.1.30运输过程中捆绑绳松动;

10.1.31车辆停放地点处于弯道、逆向、危险区域等地段;

10.1.32车辆停放在坡度上时未垫三角木或无防溜滑装置;

10.1.33停车场消防设施缺失、应急通道堵塞;

10.1.34修理设备设施缺陷;

10.1.35修理车间及设备线路裸露、电气开关破损等;

10.1.36电器设备的安全附件缺失;

10.1.37修理设备旋转部位防护装置缺失或失效;

10.1.38修理设备漏电保护装置缺失或失效;

10.1.39修理设备摆放凌乱;

10.1.40修理作业场所HSE警示标志缺失;

10.1.41油料库房未使用防爆灯;

10.1.42照明工作灯未使用安全电压;

10.1.43氧气瓶、乙炔瓶无防护钢帽、减震胶圈;

10.1.44氧气表、乙炔表无检验合格证或缺失;

10.1.45氧气瓶、乙炔瓶的管线不符合相关规定或龟裂;

10.1.46乙炔瓶瓶口无防回火装置;

10.1.47切割机、砂轮磨损超标;砂轮机防护罩、托板缺失;

10.1.48电焊机输出极(直流正极)裸露,电源线老化严重;

10.1.49千斤顶漏油或失效;

10.1.50其他类似情况。

10.2

较大隐患

10.2.1进入油气区车辆无阻火装置;

10.2.2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罐体破损、闸阀及输送设备缺陷;

10.2.3危化品运输车静电释放装置缺失或失效;

10.2.4危化品运输驾驶员和押运员的工作服无防静电标识;

10.2.5危化品车辆应急救援器材缺失或失效;

10.2.6货物无吊点或吊点存在缺陷;

10.2.7吊车起重机液压机构、液压安全锁、结构件存在缺陷;

10.2.8吊车主绳及吊索具磨损超过10%、断股等达到报废标准;

10.2.9吊索具存在缺陷或不合格;

10.2.10修理行车安全装置或连锁装置失效;吊索具缺陷;

10.2.11氧气瓶、乙炔瓶存放或使用过程中安全距离不足;

10.2.22其他类似情况。

10.3

重大隐患

10.3.1吊车起重机安全装置缺失或失效;

10.3.2载人车辆、危化品车辆安全装置缺失;

10.3.3载人车辆、危化品车辆运行过程中,刹车、方向失灵;

10.3.4吊臂作业范围与高压线安全距离不足;

10.3.5吊装支撑基础不牢;

10.3.6道路明显存在承载缺陷;

10.3.7油罐车与火源安全距离不足;

10.3.8其他类似情况。

消防隐患

11.1

一般隐患

11.1.1消防标识缺失;

11.1.2

消防器材失效;

11.1.3

消防通道有遮挡,未保持畅通;

11.1.4

消防门损坏或变形;

11.1.5

消防水管线泄漏;

11.1.6

消防水泵故障;

11.1.7

消防水池蓄水不足;

11.1.8

室内使用焰火;

11.1.9

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

11.1.10

灭火器材摆放位置不当;

11.1.11灭火器数量不足或型号不对;

11.1.12消防供电负荷等级和消防配电达不到规定要求,乱拉电气线路,乱接电器设备,或电气线路严重老化等;

11.1.13电器插座、开关外表破损;

11.1.14配电箱无过载、漏电保护装置;

11.1.15电气设备的类型与使用场所不相适应,电气设备接触不良、缺乏安全装置的;

11.1.16排烟烟道、送风通道堵塞;风机不能正常启动,送风阀、排烟阀不能打开;

11.1.17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未按规定设置防爆泄压、防静电设施和防爆电气设备等;

11.1.18应急照明设施不全或故障;

11.1.19应急疏散指示不能点亮或设置位置不当;

11.1.20应急救援物资有损坏或缺失;

11.1.21其他类似情况。

11.2

较大隐患

11.2.1消防设备设施配置不全;

11.2.2消防通道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1.2.3消防通道锁闭或堵塞;

11.2.4厨房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缺失或故障;

11.2.5其他类似情况。

11.3

重大隐患

11.3.1消防报警系统、消防喷淋系统因设备故障停运;

11.3.2

燃气管线发生泄漏;

棉花分级国家新标准将出台 第8篇

与国际接轨

为完善国家棉花质量保障体系, 促进棉花分级标准与国际接轨, 9月1日将实施新修订的GB1103-2012国家新标。据悉, 新修订的国际标准与原标准相比涉及改动内容21项, 其中废除品级、推行颜色级是标准的核心内容。

另外, 为配合棉花国家标准的修订, 定于9月1日开始实施2013/2014年度棉花临时收储的方案也面临修正。国家要重新确定棉花收储的标准级、收储范围以及标准级的收储价格。根据4月份出台的收储政策, 2013/2014年度棉花临时收储价为:标准级即328 (品级为三级, 长度为28 mm) 皮棉到库价格为20 400元/t。执行新标准之后, 具体标准级、棉花量入储及级差都需要重新确定。

目前棉花贸易结价的主要指标——棉花品级由棉花的色泽特征、成熟程度和轧工质量进行综合判定。而本次标准改革品级指标的思路是对级指标进行分拆, 代之以对棉花颜色进行HVI测试分级、马克隆值和轧工质量。

据介绍, 新标采用“颜色级实物标准”分为白棉、淡点污棉、淡黄染棉、黄棉4种类型, 共13个颜色级。

促企业技术提高

“棉花新国际改革有利于涉棉行业提高效益, 有利于棉花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中国纤维检验局局长陆阳认为, 新标准打破了传统的贸易规则, 取消品级指标, 引入全新的颜色级指标和其他质量指标, 传统结价指标的权重发生了变化, 需要建立新的颜色级指标的差价率, 以及轧工质量、长度、长度整齐度、断裂比强度和马克隆值指标升贴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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