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合同范本范文

2024-06-20

用工合同范本范文(精选8篇)

用工合同范本 第1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一)甲方聘用乙方从事 工作,工作地点位于。

(二)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三)乙方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甲方可以提前3日书面通知与乙方终止劳动关系。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 小时(不超过40小时)。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为 元,如有加班费(包括法定节假日加班,平日加班和周末加班等情形),则由甲方依据书面考勤记录调休或以 元/时的基数正常支付,福利费为 元。此为包干工资包含社保、住房公积金、加班费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如政府部门出台新的工资福利标准则按新标准实行,具体按甲方薪酬福利制度执行。

(二)甲方在每月 日前发放乙方上月的工资,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的,则在之前的工作日发放。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三)乙方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甲方的薪酬制度执行。

(四)甲方发放乙方工资将依据国家现行法律和规定,代扣代缴乙方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个人应承担的办证费用等。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费用的承担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四)乙方离职后未提出社保关系转移书面申请的,甲方没有义务为乙方办理社保关系转移。

六、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法制订、修改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安全准则、文件、通知等,下同)和劳动纪律作为本劳动合同附件自动适用于乙方。甲方将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告知乙方(可选择下列方式告知:公示、出示、发文、网上发布、发送电子邮件、邮寄、刊登报纸,或在入职培训时告知),乙方应严格遵守。若乙方发现甲方违反劳动法规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10个工作日内不予以纠正的,乙方方可主张权利。

(二)乙方签字确认的入职承诺书将作为本劳动合同附件自动适用,乙方应严格遵守。如乙方违背入职承诺的,将视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三)乙方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杜绝冒险作业。

(四)甲方向乙方发出涉及劳动权利义务变更或者出台新规定文件,乙方没有异议或者已部分履行的,视为乙方已接受变更内容和相关制度的约束。乙方接受甲方修改和新制订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在公告栏、网页上公告或者存于工会视为已向乙方公示送达。

(五)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计划生育的规定。如乙方未遵守相关规定的,视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六)关于乙方违纪情况的处理:

1、甲方对于乙方在职(本合同有效期内)期间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行为,有权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犯有以下错误或存在以下情形的,甲方可立即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补偿金;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及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1)违反劳动纪律受到一次书面警告后,再犯又受书面警告以上错误的;

(2)违反与甲方签订的培训、保密等协议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达一千元以上,包含一千元)或给甲方名誉(包括但不局限于被媒体曝光或在市以上范围被通报的)造成严重损害的;

(4)有玩忽职守、贪污、盗窃、弄虚作假、欺诈等行为的;

(5)拒绝甲方的正常工作安排的;

(6)有暴力、恐吓、侮辱、诽谤、扰乱甲方工作秩序的;

(7)拘役、劳教或触犯刑律免予承担刑事责任的;

(8)在与甲方存续劳动关系期间累计旷工3天及以上,或因旷工受到书面警告又犯同样错误的;

(9)犯有其他严重错误,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

(10)乙方在非休假期间或休假期满后,其本人失踪三天及以上,经甲方报警一天之后仍无音讯的,视为乙方自动离职。

七、合同变更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内容,变更本合同应办理书面变更手续或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变更后的补充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2、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变更或调整合同内容的,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八、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如依法需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经济补偿金的,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或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应完成与甲方的工作交接,归还甲方的财物,履行与甲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5、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6、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甲方依法办理书面证明。乙方应在十五日内通知甲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按与甲方的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若乙方没有及时办理交接手续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已依法解除或终止。

2、乙方应主动及时向甲方提交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关系转移所需资料,乙方应承担未提交或迟延提交而造成的相应后果。乙方拒不在甲方缴交社保的,甲方有权拒绝聘用。若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将社会保险从甲方转出,将视为严重违纪,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不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3、乙方应如实向甲方说明其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并保证本人所有信息、证明、资料等文件均属真实、有效。若乙方提供虚假的信息、证明、资料等文件,视为提供虚假信息,甲方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4、乙方与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劳动期限内签订的培训及保密协议等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承诺: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如因乙方过错或重大过失,导致侵害或致使第三方侵害甲方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而对甲方的合法利益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5、因工作和业务需要,在不降低乙方工资待遇的条件下,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劳动定额等劳动合同内容进行调整。

6、乙方对工资、加班费及上月考勤等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发放工资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核实,逾期视为乙方已经确认无误。

7、乙方因公出差所发生的食宿费、差旅费及其补贴等按照甲方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8、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因乙方过错造成合同无效,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从乙方的工资总额中依法扣除,超出法定扣除部分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9、乙方违反国家或地方计划生育政策的视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10、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另一方均有权依据有关规定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法用工行为的,应及时向甲方反映。

11、乙方保证住址、通讯方式、联系电话、户籍等基本情况、联系地址及方式变更时应在7个工作日内主动书面告知甲方,因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告知导致的全部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在本人处于联系障碍状态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委托紧急联系人接受、代领、签收甲方或甲方发出的相关文书。甲方有关文书、通知无法当面送达乙方时,乙方确认下列联系方式:

法定送达地址(首选送达地址):,在首选送达地址无法送达时,乙方确认将身份证住址作为送达地址:。

联系电话(本人): ;电子邮箱: ;紧急联络人: 及电话:。

如上述联系方式有变动的,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

12、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领用的设备、工具、工装、办公设备、文件、工作记录、技术配方、技术资料、经营信息等,必须在正式离职日期之前交还甲方,方可办理正式离职手续,否则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在结算工资时作相应扣除,如乙方未按要求交回文件、工作记录、技术配方、技术资料、经营信息资料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相当于乙方离职前三个月的平均工资,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关责任。

13、甲方委托深圳市中和对外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为乙方代理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发放、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交等服务。

十一、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一致确认:在签订本合同时,已对本合同条款内容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充分了解并接受。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工合同范本 第2篇

一、服务内容

请在下面各项中选择所需要服务的内容,或其它新的服务项目一并填在括号内()。

1、家务。

2、看护婴儿。

3、照看孩子。

4、照顾老人(男、女)。

5、照顾老人(不能自理:男、女)。

6、看护病人(男、女)。

7、看护病人(半自理:男、女)。

8、看护病人(不能自理:男、女)。

9、医院陪住。

10、接送学生。

二、丙方的权利和责任

1、向甲方提供家庭服务员。建有家庭服务员输送基地并保持经常联系,家庭服务员来源明白、身份清楚、手续完备。向甲方一次性收取家庭服务员使用费及手续费共200元整。

2、丙方收取甲方押金300元整。在家庭服务员服务期满,甲方将家庭服务员安全送回丙方,并确认家庭服务员服务期间内的工资已结清及无其它劳务纠纷后,丙方如数把押金送还给甲方。

3、对甲方自愿赠给家庭服务员的衣物和预付的工资,属双方自愿行为,丙方不负责追回。每月收取家政服务务管理费_____元。

4、对新到的家庭服务员和服务员期满回到公司的家庭服务员,公司视情况对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再培训,并重新安排上岗。

三、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及时按月付给家庭服务员足额的劳务工资_______元整(具体工资数额在签定本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而定)。家庭服务员休息日每月不少于三天,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能休息的,双方协商,适当加薪。不得拖欠或扣发家庭服务员的工资。

2、交纳家庭服务员使用费及手续费后,一年内免费享有正常更换三次家庭服务员的机会。

3、向家庭服务员提供免费正常食宿。不得安排其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并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视、不糟蹋、保证家庭服务员服务期间人身财产的安全。有义务对家庭服务员的家政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4、家庭服务员突发急病或其它伤害时,应采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因从事合同规定的工作致伤,应适当担负家庭服务员医疗、医药费用。

5、不得强迫家庭服务员从事合同以外的工作,不得将家庭服务员带往其它省市,不得私自将家庭服务员转让给他人服务。

6、根据市的有关规定,为家庭服务员办理《暂住证》、《婚育证》等。

7、有权要求和安排家庭服务员重新进行体检,如果体检不合格,费用由家庭服务员承担,反之,由甲方承担。

8、有权拒绝家庭服务员将同乡、亲友带入家中。有权拒绝家庭服务员使用家中长途电话。

9、甲方家中手饰、珠宝、现金等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对家庭服务员因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同其协商解决或求助法律帮助。不得侵犯家庭服务员的人员权益。

10、发现家庭服务员患有不能胜任家政服务的疾病,应及时将其送回丙方,并解除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尊重和维护甲方、丙方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家政服务项目,热诚服务。

2、享有按月、按时得到劳务工资的权利,每月休息日不少于三天,如需加班,有权同甲方协商,增加工资。

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一切不合理的要求。有权维护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4、安心做好家政服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亲属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处理时,应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报丙方备案,履行请假或终止合同手续。不得擅自离岗。

5、不得擅自将亲友及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便翻拿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经核实属实,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6、不得参与甲方家庭及邻纠纷,尊重甲方家的生活习惯,不得糟蹋所服务对象。

7、不得与其他家政服务人员恶意患通,损害甲、丙各方的合法权益。

8、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应回丙方报到,等待丙方重新安排家政服务工作。如擅自离去,一切后果自负。

五、其它

1、签定合同时,甲方应按规定交纳家庭服务员使用费、手续费和押金。家庭服务员使用费和手续费一律不退。合同终止,凭押金收据条结算押金。

2、合同期满、合同内容变更、终止等。甲方应及时到丙方办理相关手续。愿意继续聘用原家庭服务员,请在7天内到丙方签定新一轮合同。如甲方与乙方私下达成服务协议,一但发生任何问题,丙方概不负责。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合同期未满,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天通知对方,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由违约方交纳违约金元。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可寻求法律帮助。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聘方: 雇员: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保姆用工合同范本2

甲方:

乙方:

今特聘请乙方到甲方家中做家政服务,经甲、乙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照看孩子,做家务,做饭,做清洁。

2、甲方按月付给乙方工资,试用期 元(一个月),第二个月工资 元/月。甲方不得苛扣、拖欠乙方工资,乙方不能无故让甲方增加工资。如乙方的工作让甲方满意,乙方工作满一年后,甲方可以适当给乙方奖励。(特别说明:甲方应确保乙方每个月的工资,至于甲方给予的奖励,全由甲方掌握,乙方无权干涉。)

3、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费正常食宿,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视、不糟蹋,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保证乙方节假日的合理休息。乙方尊重甲方家的生活习惯,不得糟蹋所服务对象。

4、为保证甲方的家庭成员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乙方的身份证自愿交由甲方保管,乙方工作期限满后,甲方应主动交还身份证。未经过甲方允许,乙方不能带外人到家中参观、住宿。

5、乙方要热心工作,勤快,有责任心,有爱心,爱卫生,积极主动多承担事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6、乙方不得擅自外出,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予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乙方自负责任。

7、乙方需安心做好家政服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亲属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处理时,应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报赛花家政服务公司备案,履行请假或终止合同手续。不得擅自离岗,如有擅自离岗,甲方有权利扣除乙方当月工资。

8、乙方要全心全意负责好小孩的安全,不得糟蹋小孩,不得恐吓小孩,对孩子要尽可能有耐心。乙方不得与其他人员(如小区其他保姆、保安等)随意谈论甲方的家庭情况。

9、乙方突发急病或其它伤害时,应采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因从事协议规定的工作致伤,应适当担负乙方医疗、医药费用。乙方的感冒发烧等疾病需上医院就医,费用应由乙方负责。

10、如无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在协议期限内中止协议。如有违约,其违约责任应由违约方负责,并作相应的经济补偿。否则将负违约责任(将扣除当月工资)。如其中一方确有理由要中止协议,则应提前10天通知对方,并要妥善解决好相关事宜。

11、如在实际工作中碰到条款中没有谈及的问题,甲乙双方应本着积极解决、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问题。

1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为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为一年,如有必要可以续约。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用工合同范本 第3篇

我国的《劳动法》在1995年开始生效, 迄今已经14年。在这期间, 新的经济主体和用工形式不断出现, 劳动用工制度发生了巨大的变革, 劳动力市场机制得以建立, 劳动者的劳动权也日益受到重视。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2007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 ,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随后, 国务院又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自2008年9月18日起施行。

《劳动合同法》的宗旨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 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鉴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是处于弱势地位的, 《劳动合同法》突出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对劳动合同制度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针对企业不规范用工、规避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规定了罚则, 加重了企业违法用工的成本。

企业的困惑

从长远角度看,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 能够很好地协调企业发展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关系, 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是有利于企业的健康成长与长远发展的。有些企业一时不能清楚认识到, 随着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 企业生存的法律环境已发生了变化。如果还凭自己的老经验去处理劳动关系, 难免会“冷不防”地陷入争议纠纷, 心生困惑和感叹。其实, 这是由于自己的用工思路和用工管理办法没有能够做到与时俱进。

那么, 企业需要采取什么变革, 采取哪些应对措施呢?让我们结合《劳动合同法》的一些重要条文, 来了解企业的权利义务和应对措施。

企业的权利义务和应对措施

1.招聘时的知情权和告知义务

《劳动合同法》规定, 企业招用劳动者时, 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同时, 企业也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 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企业在招聘时要充分行使自己的知情权, 还要注意审查劳动者是否还没有与其他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 企业如果招用了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劳动合同书面化及签订时间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 企业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 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企业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 企业将面临不利的法律后果, 即“二倍工资罚则”,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 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最长期限为十一个月。企业用工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 就被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即没有约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因此, 企业在招聘用工过程中要强化法律意识, 规范用工, 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以避免支付劳动者双倍报酬或者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3.慎签劳动合同, 解雇成本增大

《劳动合同法》扩大了经济补偿金的支付范围, 除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失性辞退”及劳动者提出辞职外,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满企业不再续签, 都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是:在企业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 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 如果企业与劳动者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还想再次续签, 就必须接受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 也就是说决定权掌握在劳动者手中。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倡导劳动关系的稳定化和长期化, 使双方得到共同进步和发展。企业用工不能像过去一样草率, 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因此, 企业在做出招聘决定时必须非常慎重, 认真权衡是否真有必要用工, 对用工岗位、资质要求提出明确的标准, 同时严把招聘关。在试用期内, 企业要对劳动者进行严格审查, 一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立即辞退, 只需支付实际上班期间的工资, 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只有经过考核合格的劳动者, 企业可考虑与之签订长期劳动合同, 这样有利于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达到企业与劳动者的共赢。

4.依法建立和完善企业的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法》规定, 企业在制定、修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 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 提出方案与意见, 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企业制定规章制度, 程序上一定要依照法律规定与工会或劳动者讨论、协商, 即一定要保证程序的合法性, 这一点并不影响企业的自主权。企业一定要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 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失性辞退”中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情况进行明确具体的规定, 也就是规定哪些情形属于“严重违反”、“重大损害”、“严重影响”, 使对劳动者的管理和处罚有据可循, 届时发生劳动纠纷, 企业亦可掌握主动。

企业还要注意保留劳动者讨论规章制度的书面记录, 以及向劳动者进行公示或告知规章制度的书面证明。例如, 在劳动者入职时要求他阅读企业的规章制度, 并签字予以确认, 以防发生纠纷时企业处于被动。

5.规范考核及考勤

当劳动者出现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情形时, 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考核, 并经劳动者本人签字予以确认, 如果劳动者拒绝签字, 可通知工会备案, 或在全体职工大会上予以公布并记录。企业每月要做出书面的考勤表, 并由劳动者对其出勤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做到程序规范、无瑕疵, 证据完整。

6.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手续

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 必须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的书面证明, 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在劳动合同期满后, 企业与劳动者没有续签合同, 也没有履行出具终止的书面证明、依法支付经济补偿、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等义务, 那么即使劳动者不再来上班, 一旦发生劳动争议, 这种情形仍有可能会被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认定为“视为续订了劳动合同”, 企业仍应承担相应的劳动法上的义务, 例如缴纳社会保险等。因此, 企业必须及时出具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 要求劳动者予以签字确认, 并及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利后果

《劳动合同法》加大了对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惩戒力度。如果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确认为企业违法解除合同, 处理办法有两种:一是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 企业应当继续履行;二是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 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 企业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即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

儿子签了“用工合同” 第4篇

儿子同意这一提议,但提出了一个令我和妻子颇感意外的要求:他干家务我付钱。

片刻的犹豫,我却想到很多,面向新时代的家庭教育,不妨也学习一下发达国家的科学与民主!这样一思考,儿子这乍一听有些过分的要求也就可以接受了。

工资是我和儿子争论的焦点,他要价每顿饭1元钱,我还价5角钱。儿子嫌工钱太低,我便举例餐馆的天工,洗刷了那么多餐具才几十块钱,我们一家三口所用的餐具寥寥。最后双方各让一步,干满一日三餐给2元钱。

就这样,我和儿子签订的“家务劳动合同书”新鲜出炉了:

甲方:父亲 乙方:儿子

合同内容:暑假期间,甲方将一日三餐洗碗刷锅收拾餐具等与用餐有关的家务活承包给乙方。乙方在高标准完成作业的同时,每完成一天承包任务,甲方以现金方式付给乙方工资2元。本着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工作完成情况,如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工作质量达不到要求,可随时与乙方解除合同。如因外出用餐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甲方照付工钱。乙方对劳动所得拥有绝对支配权。本合同自

订立之日起执行。

条件谈妥,合同写就,当晚我和妻子便从中受益。饭后,我和妻子一个读报一个看电视,儿子则很自觉地在厨房挥汗如雨。

起初我担心儿子做事虎头蛇尾,没想到他始终十分认真地履行合同。就这样一天天下来,我好几次见他清点自己的工钱,还说他的目标是百元大关,暑假凑不够,寒假接着干,筹划着买只新足球,省得老踢人家的。

开学了,新学期学校要交一些费用,我的心思不自觉地就瞄准了儿子的几十块钱,一副愁容诉说假期开销太大,已无力支付。果然,儿子主动开口要赞助,但特别强调是“借”而不是“捐”,日后我手头宽裕得如数归还。我当然满口应承。儿子一个暑假的打工钱,除了几张新版1元收藏外,其余全部垫付了费用。

经常听说有的孩子考进大学却没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家长怨声载道。其实,这都是做父母的作茧自缚。西方人常说“没有免费的午餐”,我们老家有句俗话“父母供不了一辈子”。

孩子的未来是大人无法奉陪和预知的,必须放手让孩子闯一闯,实际干一干。如果您感到无从下手,不妨也像我家一样,让孩子在节假日帮父母打打工,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也许不知不觉中,就会培养出一个独立勤奋的好孩子出来呢!

超市用工合同范本 第5篇

乙 方: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济类型: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 (县) 街道(乡、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下列第 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时终止。

3、以完成 __ __ 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

在 (工作地点)从事 (工作内容)。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规定执行。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工作制。

第五条 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甲方因生产特点不能按照前款执行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条 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3小时,并且每月不超过36小时。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当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费。

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但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九条 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执行以下第 种方式:

1、甲乙双方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周、日、小时)工资为 元/月(周、日、小时)。

2、甲乙双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 元。

第十条 实行月工资制 的,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甲乙双方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支付工资,乙方应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 由于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致使乙方待工的,不能提供工作岗位使乙方待工的,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支付乙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0%的月生活费。

第十二条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并向乙方提供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第十三条 甲方应告知乙方所从事工作的危险性和可能造成的职业伤害,并在上岗前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安全和职业技术培训,并针对乙方的工作环境,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安全保护措施、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和其他劳动条件。建立健全生产工作流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制定操作规程。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十四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五条 甲方与乙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六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七 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以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八条 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可以裁减人员。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合同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4项劳动合同终止,需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二十六条 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七条 解除、终止本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乙方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甲方依照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5、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甲方要求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三十条 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申请仲裁。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本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违背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载入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 _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意见(签字或盖章)

公司用工合同范本 第6篇

乙方 性别 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乡镇 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 (项目名称)

工程中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为 。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第五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作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或每月) 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日(或每月) 元;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每 (工作量单位)支付工资 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不得交由包工头代发),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合同甲方如为分包方,工资支付发生违约情况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

第九条 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因工负伤,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

公司用工合同范本 第7篇

甲方(用人单元)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休息者)姓名: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街_______乡(镇)________村

户口种类: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及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

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休息法》和《天津市实施休息合同制度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同等的底子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________款。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此中试用期为____月(日)。

二、本合同为无牢固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此中试用期为____月(日)。

终止休息合同条件约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作内容

甲方凭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授权委托书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完成本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条 休息报酬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月付出乙方的工资报酬,工资报酬不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付出工资。无故拖欠或不付出工资的,除全额付出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称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

三、工资具体付出办法、标准及有关内容约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凌驾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经典诗句 不凌驾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凌驾一小时;因特别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凌驾三小时,每月不凌驾三十六小时。

一、甲方在乙方岗位实行_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三、甲方包管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基层央行合同制用工管理隐患分析 第8篇

一、基层央行合同制用工的基本情况

目前, 根据掌握的基本情况, 基层央行的合同制用工主要集中在门卫保安人员、驾驶员、打字员和少量征信岗位上承担农村信用体系数据录入的人员。其中, 非全日制用工人员集中在食堂、清洁用工或是其他人员方面。

由于近年来人事部门颁发了大量的管理规定, 如《中国人民银行人事司关于印发<劳动合同范本>、<劳务派遣协议范本>的通知》 (银人发[2007]) 134号)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合同制用工管理暂行办法》 (银办发[2008]249号) 、《关于深入贯彻<劳动合同法>进一步规范编制外用工管理的通知》 (成银人[2008]27号) 等文件, 从规章制度层面上对合同制用工进行了规范, 从而使基层央行的合同制用工管理, 较之过去, 有了很大的转变, 基本达到了法律风险降低、合同纠纷隐患消除、用工报酬支付规范等要求。

基层央行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 对合同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进行严格管理。一般在办公室有专人负责合同制用工的招录、培训和管理。在日常的岗位分工中, 设有专人对合同制用工人员的工作安排、日常出勤等进行管理与考核。在劳动报酬方面, 虽然没有统一的标准, 但用工人员的工资水平高于当地最低工资的基线基本能够满足, 符合报酬的给付要求。在法律风险较高的合同领域, 一般均使用人总行统一下发的合同范本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在劳动合同“五险”的具体购买上进行了调整, 或是单位统一购买或是由用工人员自行购买, 基本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合同制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从近几年条法部门通报的情况看, 未发现重大的, 因劳动合同、劳动时间、劳动报酬等问题与用工人员发生任何冲突或是引起法律纠纷的情况。

二、当前合同制用工管理中存在的隐患

(一) 安全隐患

1. 身份识别困难。

在日常的合同制用工管理中, 都要求用工人员提供必要的身份证明。但由于在招录的程序上并没有严格的规范, 部分用工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比较简单, 一般是个人身份证以及复印件。这其中, 存在三个隐患:一是用人单位没有有效的手段对身份证的真假进行识别。二是由于在一些偏远的地区, 二代身份证还未完全普及, 还在使用一代身份证。而由于没有强制回收和注销制度, 部分个人, 持有多个一代身份证, 给身份鉴别带来了困难。三是经比照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发现:身份证有效时间多有错误, 初步判断是复印是为了方便, 使用两张身份证复印。这些隐患, 都会造成基层央行在对具体用工的人员的身份识别上失去把握。

2. 社会背景调查缺失。

在用工人员的社会背景调查上, 这块工作几乎是空白的, 尤其是单位的自行招录的用工。由于央行工作的特殊性, 一些具有不良社会背景的用工人员并不适合在央行用工, 如:有犯罪前科、经济问题、治理处罚记录、吸毒或涉毒史、家庭关系混乱、个人生活作风不检点等等。但这些社会背景的调查, 因为“关系”社会或是工作的疏忽, 并没有得到重视, 因此, 导致了一些潜在的安全隐患。

3. 保密意识淡薄。

保密工作日益成为基层央行工作的重中之重。保密部门对干部职工的保密教育及时, 到位, 保密风险提示也很全面, 但一直以来对合同制用工人员的保密教育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一些特殊岗位的合同制用工人员, 涉及央行主要业务, 虽然并涉密, 但合同制用工人员可能没有很强的保密意识, 在一些不适当的场合, 可能会无意识地了解到央行内部一些具体的业务操作流程, 甚至在保密工作不到位的部门, 还有可能接触到涉密材料。但由于管理上的漏洞, 对合同制用工人员淡薄的保密意识, 也会给基层央行的工作带来隐患。

(二) 法律风险隐患

1. 合同签订时间难于把握。

现在一般使用合同制用工为1年或2年一签。根据《关于深入贯彻<劳动合同法>进一步规范编制外用工管理的通知》成银人[2008]27号的要求:“与编制外用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应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要改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习惯做法, 避免长期用工合同短期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要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这条规定, 基本上没有得到充分的落实。原因有二:一是各基层央行对合同制用工人员的相对固定性, 为了避免麻烦, 采用1年或2年一签的方法, 对人员并不更换, 部分用工人员签订合同的次数在3次以上, 工作时间在5年以上。二是由于没有专项科目的经费, 很多基层央行都不愿意使用劳务派遣的方式招录用工, 主要是为了节省费用, 减少开支。如果持续下去, 很可能在签订时间上造成法律风险。

2. 缺乏相应的替代式纠纷解决机制。

目前, 由于合同制用工并未纳入基层央行的工会进行管理, 与单位发生纠纷后, 解决的方式比较单一: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 无论启动哪一种程序,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 都会消耗大量的时间和经历周旋其中。但我们目前还没有一种比较有效的替代式纠纷解决机制来处理这些问题。一旦进入法律程序, 虽然可能能够和解, 但造成的社会影响却难于消除。

(三) 生命健康隐患

1. 人均年龄偏大。

由于招用的合同制用工人员大多是提前退休人员、下岗人员或是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普遍年龄偏大, 均在50岁以上, 虽然能够勉强完成招用的工作, 但由于年龄的原因, 工作效率较低。鉴于目前的物价水平, 招用年轻人员的费用和成本较高且年轻人员的工作安定性较差, 一般都不会考虑。

2. 身体健康情况欠佳。

按照前面的表述, 由于年龄的原因, 这些用工人员一般身体状况欠佳, 不能长时间工作, 也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

安全隐患、法律风险隐患、身体健康隐患, 都给基层央行的合同制用工管理带来的困难, 但鉴于目前的机制上原因, 可能还需要一段较长时间的研究和探索才能逐步解决。

三、加强合同制用工管理的建议

(一) 建立统一管理模式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我国的法制体系不断完善, 国家不断加大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力度。人民银行作为国家行政机关, 应该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编制外用工是人民银行人力资源的组成部分, 其辅助、灵活、市场化的特点对于保障人民银行各项职能的履行十分重要。建于由上级部门统一对合同制用工的管理, 对使用自行招录或是劳务派遣的岗位需求进行明确。便于基层央行操作。尤其在一些法律问题、敏感问题的处理上应该进行明确:如合同的签订时间、合同的纠纷处理等等。

(二) 加强对合同制用工人员的培训

应根据工作需要, 进一步加强对合同制用工人员的培训。要根据规定, 对新录用合同制用工人员进行思想品德、行规行纪及安全保密方面的教育, 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岗位技术培训。同时, 要根据岗位职责和技术要求的变化情况, 及时对合同制用工人员进行知识技术更新的培训。最重要的是, 需要对合同制用工进行长期、深入的保密宣传教育, 逐步培养其保密意识。

(三) 建议工会将合同制用工人员吸纳到工会中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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