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安全监管计划

2024-05-16

农产品安全监管计划(精选8篇)

农产品安全监管计划 第1篇

2015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计划

2015年2月

为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标,进一步加强2015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全面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特制定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农委和县委、县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以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底线,健全县镇(街道)监管工作网络和检测体系,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工作,推进监管能力、质量追溯能力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从源头上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加强监管,使我县农产品监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秩序日趋规范,全面遏制重大农产品安全事件发生,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基地全部实现标准化生产,基地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到全市领先水平,优

质安全绿色产业全面发展壮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农产品数量、质量和安全需求进一步得到满足。全年计划新增“三品一标”30个,全县蔬菜农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专项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键环节,强化执法查处。积极配合县食安办在重大节日、重点季节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努力消除行业“潜规则”生存空间。其中,一是开展重大节日专项检查。在春节、元旦、两会期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以蔬菜水果为重点品种,以规模农产品生产基地、直销配送中心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单位,深入排查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二是开展夏季高温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在夏季高温季节,突出对豆类、绿叶类和茄果类等高风险蔬菜品种,突出本地棚膜蔬菜和水果,秋季蔬菜和水果等重点生产时段,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检测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铵、克百威、甲拌磷、特丁硫磷、养乐果、水胺硫磷等违禁农药。三是开展“三品一标”基地专项检查。以认证基地年审,新申报认证品种和抽检等契机,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对认证面积和产量,包装标识的规范使用、年审合格情况、抽样检测情况、农业投入品分开存放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

(二)强化日常监管。一是强化农业投入品管理。农药

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违规生产经营禁用农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违法使用禁用农药、超范围使用限用农药。二是强化日常管理。重点检查生产基地的生产记录和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是否规范,生产物质是否安全储蓄,农残检测开展情况等,加强对生产基地和重点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日常质量考核,建立完善的考评机制。全年基地巡查不少于240次,确保监管全覆盖。三是建立监管长效机制。通过承诺书、保证书等形式,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质量问题约谈制度,强化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建立质量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三)强化日常监测和自检。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监测,提高检测结果的利用效率。一是积极配合做好国家、农业部、省市例行检测。对全县蔬菜、水果、茶叶各基地的例行检测做好监测规划,按照农产品生产季节、重点用药种类等情况全方位纳入监测。二是督促抓好标准示范基地农残自检。对全县34个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农残自检情况进行量化监督,按月对自检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对自检开展不及时,数据弄虚作假等情况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四)强化标准化建设与示范。一是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已建基地加强管理,融入标准园农业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标准生产,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的规定。对新申报的蔬菜和水果基地,加强技术指导。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继续抓好黄兴、路口、春华、高桥、北山、黄花等镇的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乡镇建设工作。三是做好“三品一标”示范县建设。在做好今年“三品”认证及续展工作工作的基础上,加强证后及包装标识规范使用等管理。全年新增好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30个。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在去年蔬菜、茶叶的重点企业建立全县联网的可追溯体系的基础上,不断强化硬件和软件的同步建设,建立全县联网的可追溯体系。一是对农残自检平台进行整合升级,将全县农残自检信息归纳到一个平台,优化数据处理。二是试点农业化学投入品朔源管理。今年初步计划在县内选取连锁经营的农资经营店进行农业化学投入品朔源管理。

(六)建立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建立健全《长沙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同时要依据预案进行现场演练,通过模拟实战,切实找到短板,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反应能力。

(七)加强宣传培训引导,加大培训力度。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掌握工作主动。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大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及其应受到的惩罚,强化全社

会的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振对农产品的消费信心。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加大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的培训力度;加大乡镇农产品监管员、协管员的培训力度。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技术推广。重点推广动植物安全生产以及病虫害有效防控技术。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建设,及时为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和使用者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四、责任落实

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农业局主要领导向县政府领导、农业局内部各部门负责人向农业局分管领导、各部门工作人员向部门负责人要逐级签订责任状,与主要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合作经济组织)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

加强工作督查考核。为进一步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将制定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日常监管、信息报送、工作档案的管理均作了明确的规定,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监管工作,力争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农产品安全监管计划 第2篇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和检测人员技术技能,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机构的具体情况,按照“层层培训,重点突出,提升能力,整体推进”的思路,围绕监管内容、管理方法、检测技术、安全生产等方面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

二、培训目标

一是抓好村级监管人员培训。做到全员培训,每名监管人员全年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40小时。二是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人员培训。每名检验检测人员全年接受检测技能培训2次以上。三是抓好从业人员培训。全年培训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负责人等200人次以上。通过培训,使各级监管人员全面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监管责任和职责,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全面提高监管的政策法规水平及业务能力;使各级检验检测人员熟练掌握检验检测技术标准、操作方法,仪器设备使用技能以及抽样监测方法;提升农业生产单位实施标准化生产的能力;增强农资经营者诚信经营、合法经营的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三、培训内容

主要讲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要求、监管知识及要求、农业技术规程推广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讲授检测室基本配置、速测仪维护使用技术、采样技术、蔬菜等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技术;讲授农业技术规程推广应用与操作实践,行业道德伦理等。

四、培训方式

按照“集中培训、示范带动”的要求,坚持集中培训与现场技术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培训主要采取理论讲授与操作相结合的方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将培训作为增强法制观念、提升能力素质和技术水平的重要手段,列入工作日程。

农产品安全监管计划 第3篇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做法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和农业发展的重要环节。为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江西省新干县创新机制,积极构筑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注重源头监管,狠抓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监管工作,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标准化生产、执法监管、质量安全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杜绝了农业投入品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预防了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1 取得的成效

1.1 抓生产环节监管,规范了种养行为

重点是狠抓规模种养基地,将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三品一标”生产企业、种养大户全部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2015年检查企业和单位2 297家(次),开展蔬菜、猪肉等定量检测400余批次,蔬菜、猪尿快速检测1 500余批次,开展蔬果、猪尿快速检测2万余个。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100%,“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检测合格率达100%,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大户、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禁用农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全县没有发生一起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2 抓农业投入品监管,净化了生产源头

突出抓好种子、化肥、农药、兽用添加剂等市场的检查和整顿,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对全县13个乡镇491户农资经营户进行排查,建立了电子档案,实行承诺监管,与经营户签订农资质量安全承诺书491份。去年以来,先后出动农业监管执法人员1 100人(次),质量检测人员495人(次),抽取农资、农产品样品1 200余个。开展集中整治行动25次,其中农药专项整治6次、农资打假专项整治4次、“瘦肉精”专项整治5次、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3次。畜禽屠宰专项整治行动4次、“三品一标”整治2次、水产品整治2次。

1.3 抓宣传教育,营造了安全监管工作良好氛围

牢固树立“宣传也是监管”的工作理念,创新宣传方式,多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大了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以规范市场、提高守法意识为目的,印发宣传资料9 000余份,报刊和广播电视媒体宣传40次,在乡镇集贸市场、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等场所张贴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画、农业部颁布的禁用限用农资产品目录等宣传资料3 000余份,结合农业技术培训,举办农业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11期,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范围,通过标语、板报等形式,进农村、进社区,让安全消费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农产品质量的良好氛围。

1.4 抓监管体系建设,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加强监管机构建设。新干县2010年正式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定编4人,并增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的牌子,实行2块牌子一套人马,加上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共有3个专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内设机构,全县13个乡镇全部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和监管站,全县134个行政村均推选了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合力。目前,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共有186名,其中,县级专业监管人员22名、乡镇26名、村级协管员138名,形成了一支稳定的工作队伍。二是强化检测手段。近年来,新干县争取多方资金300余万元,新建439.9m2农产品检验检测实验室,购置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农产品检验检测专用仪器设备59台(套),具有有机磷类、菊酯类、沙星类、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的检测能力。全县13个乡镇站统一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购置了农残快速检测仪各一台及配套设备,已正常开展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

1.5 抓三品一标认证,提升了标准化生产能力

近年来,新干县坚持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为推手、以“三品一标”认证为抓手,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认证与监管并举,创新发展思路,稳步扩大总量规模,加大农产品生产全过程质量安全监控,建立了奖励机制,规范认证程序,强化了证后管理,维护品牌形象。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等“三品一标”获证农产品得到快速发展,尤其是绿色食品,每年呈加速增长的趋势。到目前为止,全县“三品一标”获证农产品总数达85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20个,绿标47个,有机食品2个,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1个。新干县位列全市第一,荣获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县”的称号,全省15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之一。

2 主要做法

2.1 坚持加大政府支持,增强了发展动力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成立新干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新干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作为一项硬任务、硬指标狠抓落实。同时,政府出台奖补政策,县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对流转土地集中连片发展绿色蔬菜、优质水果的每亩奖补100元,成功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的,每个分别奖励0.3万元、1万元、3万元、5万元。

2.2 坚持层层目标考核,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县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了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各乡镇相应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所属行政村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县乡村三级和业务部门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属地管理和部门责任。另外,县农业局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列入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和局直单位年终目标考核。把部门工作职责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机结合,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通过层层考核,奖优罚劣,有效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推进。

2.3 坚持加大源头治理,实现了安全可追溯

一是强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了农资信用卡,经营业主档案,诚信档案,记录经营行为、监督抽检结果、违规行为,实行质量安全检查追溯制和农资销售与技术服务相结合的机制。2015年对全县187户农药、97户种子、92户肥料、70家兽药、45家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建立了电子档案,实行承诺监管,已与农资经营生产经营户和养殖户签订农资质量和安全承诺书2 753份。二是加强了农资市场监管。检查农资企业1 085个(次),整顿农资市场190个(次),共抽取农资样品78个。其中:肥料10个,农药26个,兽药23个,饲料19个。查处种子案件1起,不规范及不合格农药案19件,兽药案14起,饲料案4起,肥料案1起。做到经营单位核定规范化、购买农药实名化、流向记录信息化、定点管理动态化,实现高毒农药销售信息100%可查询,流向100%可跟踪,质量100%可追溯。确保了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从源头上加以防范。

2.4 坚持检测到产地,实行检打联动机制

狠抓违禁药品监管工作,严禁高毒、高残留、禁用、限用农药流入市场,进入基地。不断加大对使用“瘦肉精”、“高残农药”等违禁品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2015年开展了4次“瘦肉精”、“高残农药”等违禁药品的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猪场690场(次),检查饲料生产经营企业45家,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厂30个(次),抽取猪尿样1 160份。开展生猪检疫检测同步,做到所有外调生猪和本地屠宰生猪都要进行“瘦肉精”快速检测,严把质量安全关。到目前为止,未发生外调生猪因使用违禁药品而溯源的案件,也未发生一起本地屠宰生猪因违禁药品和“高残农药”而引发中毒的事件。

2.5 坚持市场监管常态化,确保消费安全

2.5.1 农业局积极主动联合卫生、市场管理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巡查和执法检查,不给违法违规行为留有生存的空间一是开展畜禽肉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冷库、超市、畜产品连锁店、肉摊点严格查验检疫证明。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中小冷藏场所和屠宰点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行拉网式逐个排查,强化了生猪定点屠宰检疫,严格把好入场查验、宰前检查、同步检疫关;督促落实进场检查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严厉打击猪肉牛肉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行为。二是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巡查,严厉查处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的违法行为,取缔私屠滥宰窝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2.5.2 病死畜禽实现无害化集中处理

2015年新干县投资1 800余万元新建立了4个病死猪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无害化处理中心实行电子远程监控。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总责,负责辖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集中点、收集网点、暂存设施的监管。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通过联网摄像头实时监督无害化处理中心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如实记录头数,做好统计、上报工作。由于监管措施到位,全县所有病死猪才能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理。目前,新干县通过高温生物降解技术每月无害化处理病死猪达5 000余头,年处理病死猪能力达7万余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

参考文献

[1]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cpzlaq/201602/t20160206_5010739.htm.2016-02-06.

[2]奉化市农林局.我市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助推现代农业发展.http://zfxxgk.fh.gov.cn/auto80/auto81/201403/t20140304_119374.html.2014-03-04.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探析 第4篇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2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3-890X(2015)15--02

1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

1.1 监管组织体系的建立

近年来,特别是在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后,全国人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更加关注[1]。因此,全国各地都加强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加快了各部分生产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设,农产品监管工作的组织体系初见雏形。各级农业部门为了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深入人心,也创立了质量安全监管小组,用来配合当地农产品安全生产工作[2]。

1.2 农质量安全检测

将农产品进行安全检测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为了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保障食品安全,近年来,我国各地逐渐完善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监管机构的设置、人员的配备,加强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力度,提高了检测能力,不合格的农产品一律禁止流入市场。

1.3 农业行政执法不断加强

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将采取农业行政执法来实施。近年来,我国各地农业行政执法体系日趋完善,逐渐形成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日常执法、各相关事业单位有效管理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根据农业生产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展开了一系列农业专项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从根本上保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3]。

1.4 农产品质量安全受到重视

近年来,全国都十分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各地区也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和有机、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走现代化农业道路,利用先进技术指导农业生产,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经营水平得到提升,农业生产效率普遍提高。同时,由于消费者安全意识不断提高,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农产品生产者与经营者致力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现状与不足

2.1 监管组织体系建设仍需强化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范围广,任务重,虽然监管组织机构基本建立,但是其人员编制少、管理制度尚不完善,不能达到国家和人民的要求。因此,今后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组织体系建设仍需加强。

2.2 农产品检测体系尚未完全形成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产品种类繁多,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需要速度快、结果准确、技术先进的检测仪器与设备。但目前,我国大多数地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尚不具备先进的检测设备和专业的检测人员,严重影响了农产品质量检测的发展。

2.3 加强生产主体行业自律任重道远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力量是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行业自律。但目前,我国许多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行业自我控制能力比较薄弱。一方面,农业生产者与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且受利益最大化的诱惑、行业潜规则等的影响,造成了农业产品质量安全的不规范。因此,必须加强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农业相关部门将重心放在了技术服务、利益共享等产业发展问题上,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不够重视,造成了农业产品质量检测不达标。

3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改进建议与措施

3.1 大力发展农业生产

从始至今,农业生产占据主导地位,在保证人民温饱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其它产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核心概念在于农业生产,大力发展现代化农业,发展绿色农业、无公害农业,已经成为时代主题潮流。只有发展现代化、绿色、无公害农业发展才能从根源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首先,对农产品生产主体实行责任追溯管理,指导并督促生产主体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加强对农业标准化生产过程的监管,切实做到农业标准化生产,不能有退而求其次的心理。其次,培育并壮大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各地政府对当地农业企业的发展给予大力支持,引导他们生产绿色、健康产品。

3.2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体系

为了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首先需要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的建设,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第一,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职能,农业部门给农产品质量安全配备专业人员,并对人员进行合理调配,进行专业的、有效的农产品安全检测工作。同时,设立专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管理,确保农贸市场上的农产品健康、安全。第二,在各地建立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三位一体”公共服务体系,从根本上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3.3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对农产品进行检测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应建立完整的质量监管体系、从各个方面来体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建立完整的体系网,如若出问题,应可以追究到个人或者集体组织、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的法律意识,从而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

3.4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机制

各地应意识到可能存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要提高应急能力,组织应急队伍,尽力争取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安全隐患。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应急事件:食用农产品引发急性中毒的;由农产品质量安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消费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3.5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沟通

在信息化、网络化的现代社会里,各方面信息传播迅速,人们关注自身利益的意识也大大提高。农业生产与经营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与安全,其信息应该面向大众,做到公开化、透明化。首先,开通网络评论平台,每人应有发言自由,应当有专业的解疑答惑评论团队,为人民解决专业上的问题,再次,通过舆论力量来监督农产品生产与经营活动,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

3.6 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

农业投入品是农业生产最重要基础,也是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影响因素。农业投入品主要是指用于辅助农业生产的各种农药、肥料、兽药和各种饲料添加剂等可能会影响农产品质量的物品。要想保证农产品质量,加强对这些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也是非常必要的。

4 结语

农业产品质量与群众生活紧密有关,是人民生活发展保障的基础。农业产品质量不仅是一项安全性重任,还是社会生活的重任,各个部门密切配合,深入落实各项政策与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大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着实落实每个人的法律观念,为人民提供安全的食品,保证人民健康,促进社会主义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季辉,孙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几点认识[J].农业质量标准,2011(6).

[2]钱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探析[J].河北农业科技,2012(3).

[3]吴荣平,尚光贞.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尝试与探讨[C].2010年第三届国际食品安全高峰论坛文集[A].2010.

农产品安全监管计划 第5篇

一、一季度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新年伊始,我局就组织召 开了全县农业工作会议,会议邀请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参 加。会上对 201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 部署,对 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 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 并与各监管单位签订了 《 2012年农产 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 ,将监管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同时, 我们还制定了《 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及 《 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计划》 ,力争做到农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

(二完善监管体系。按照农业部和省、市农业部门的 要求,今年所有涉农乡镇必须全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机构。去年我县各镇(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架子 已经全部搭起,配备了工作人员,但还存在着工作制度、运 行机制还不尽完善,工作尚不能有效开展的问题。今年,我 们按照“有职能、有人员、有手段、能工作”的要求,完善 乡镇监管站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落实办公地点,确保乡 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顺利开展业务工作。1— 3月份已完 善乡镇监管站建设任务 4个。

(三认真做好元旦、春节和元宵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 全监管工作。为做好 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 全监管工作,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我局提早动手,周密安 排,成立了局长任组长,主管局长任副组长的彬县农牧局元 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下发了《彬县农

牧局关于做元旦、春 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 严格按照省、市 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工作部署要求及市、县关于做好 “双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对农产品销售 市场进行专项检查 3次,抽检豇豆、豆角、芹菜、韭菜等蔬 菜样品 36个。重点检查了蔬菜批发市场和超市农产品质量 安全监管制度、索票索证制度、检测结果公示制度的执行情 况及购货、销货台帐记录情况。确保了我县人民群众农产品 消费安全。

(四扎实开展“三品一标”专项检查情况。按照市局

安排, 3月 16-22日,我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我县无公 害农产品标志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我们采取听汇 报、看资料、查现场的方式进行, 逐基地、逐市场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各农产品销售单位、获证基地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 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无公害标志使用是否规范, 有无滥用、乱用、套用无公害标志的现象,有无转让或买卖无公害农产 品标志的情况。共检查蔬菜、西甜瓜无公害认证产地 2个, 认证产品 2个,蔬菜批发市场 1个,超市 3个,农贸市场 1个。通过检查发现,我县各农产品销售经营没有出现假冒无 公害农产品和乱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情况;各基地、各专 业合作社都建有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和使用制度,标志设 有专人管理,没有滥用、转让或买卖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现 象和行为。

(五加强农资监管,确保投入品安全使用。一季度, 春耕生产即将开始,我局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内农资经营 网点进行排查,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添加违禁高毒农药行为, 检查甲胺磷等高毒禁用农药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问题及农 药标签不规范、擅自使用未经登记核准的种子、农药、化肥 等问题,检查中未发现违规经营、使用种子、农药、化肥的 情况。

(六 认真开展监督抽查。严格按照监督抽查程序要求, 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农产品质量安

全监督抽查,县上举办大型活动、重要节假日前要随机进行 抽检。一季度共检测农产品样品 182个,抽检样品合格率达 到 98%以上。

(七 加大宣传力度。为进一步加大 《食品安全法》、《农 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安全生产、安全消 费意识,我们结合“科技宣传月”活动、“ 3• 15国际消费者 权益保护日”活动,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 方式,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知识, 扩大宣传覆盖面,强化宣传效果。1— 3月份,共开展农产品 质量安全专题宣传 3期,发放宣传资料 5000余份,接受咨 询群众 300余人次。二、二季度工作计划(一大力实施项目建设。

去年,省发改委、农业厅将我县列为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 测站建设项目县。我们将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做好项目实施 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二季度,我们将继续按照 “有职能、有人员、有手段、能工作”的要求,完善 4个乡 镇监管站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落实办公地点,确保乡镇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顺利开展业务工作。

(三强化日常监管工作。以无公害农产品、地理标志 认证农产品基地为重点,以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

织为主体,督促指导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投入品使用、生产 过程和产品销售记录档案。对认证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和无公 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百 亩以上规模化生产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台账,实行动态化 监管,做好农产品上市前的农药残留检测工作,确保农产品 安全上市。进一步完善新市街蔬菜批发市场、三个超市农产 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农产品市场准入各项制度和措 施。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及结果公示制度,经常性 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

(四加强监督抽查工作。要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 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县上举办大 型活动、重要节假日前要随机进行抽检,二季度计划检测农 产品样品 500个以上。

农产品安全监管计划 第6篇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解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农业部有关负责人就《通知》出台的意义和《通知》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

一、《通知》的出台充分表明党和国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常抓不懈的决心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党和国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高度重视,出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订了一系列相关制度规章,不断强化监管措施,连续多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当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逐步向好,为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满足消费者需求、增加农民收入做出了重要贡献。2012年,全国蔬菜、畜禽、水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分别达到97.9%、99.7%和96.9%。

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依然比较薄弱,农产品生产小、散、乱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形形色色的农产品质量问题时有发生,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根本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消费者对此还不满意。因此,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任务依然艰巨。

在这样的背景下,《通知》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出发,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做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通知》的印发,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高度重视和常抓不懈的决心,影响深远,为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必将对促进农业产业发展、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印发《通知》是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重要举措

今年三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主要由农业、食药两部门负责,规定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将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随后,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对地方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划转、机构改革、能力建设、责任落实等提出了统一要求。农产品是食品的源头,由于经营主体数量庞大、分散,生产环节多、链条长,监管难度很大,而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相对薄弱。此次印发《通知》,就是要在地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过程中同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建立部门间无缝衔接工作机制,提高监督管理的有效性和科学化水平,从源头上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

三、《通知》再次强调了地方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属地管理责任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多年实践证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能否抓好,关键在于地方政府是否高度重视,监管责任能否真正逐级落实,只有政府重视了,责任落实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才能得到长足发展,取得应有的成效。

为此,《通知》再次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要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同时,为避免出现监管职责不清、重复监管和监管盲区,地方政府要统筹建立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衔接机制,明确各环节职责分工,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依法依纪进行查处。这些具体措施的出台,对于提高地方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推动监管责任的落实,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通知》提出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制度机制

我国农产品品种多、种类丰富,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要经过多个环节,供应链条长,运用技术复杂,加之农产品品质和规格不易统一,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难度大,必须找准关键节点,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形成全程监管链条。《通知》从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机制出发,按照农产品生产经营链条,从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包装标识、准入准出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要认真贯彻《通知》要求,强化关键点的监管。对产地环境加强监测和普查,实施污染治理,在重污染区要逐步调整种植结构。对农业投入品严格管控,认真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生产档案记录等制度。在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环节,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把农产品产销各个环节中的生产档案、包装标识、产地准出、索证索票等信息全部串联衔接起来,实现农产品从生产到市场的全链条质量跟踪。推动诚信体系建设,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安全信用档案,积极推进农产品包装标识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必将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使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跃上新的台阶。

五、《通知》强调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关键要从生产抓起。多年来,农业部门坚持把农业标准化作为一项带有方向性、基础性的工作予以推动。制定发布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7600多项,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2200多项,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18000多项,基本覆盖农产品生产全过程。认证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9万多个,在591个县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创建活动,支持建设果菜茶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7288个,农业标准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从源头上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但是,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标准化生产难度大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成为影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通知》对推进标准化生产做出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通知》的印发,有利于推动各地、有关部门树立绿色生产理念,统筹好数量、质量和效益的关系,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摆到与数量安全同等重要的高度,推进农业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推广力度,将安全控制措施转化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强化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建设建设,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充分发挥其开展标准化生产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对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绿色防控技术推广等给予支持。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农产品。这些“治本之策”的实施,对促进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维护生态和谐,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必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六、《通知》明确要求加强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

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过程中农业部门的新增职能,必须给予高度重视。为此,《通知》着重强调了做好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要求涉及的职能等要及时划转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同时,为做好新增职能和旧有工作的统筹协调,要求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切实履行好生猪定点屠宰的行业管理、屠宰检疫、品质检验监管、卫生检验监管以及打击私屠滥宰、“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职责,强化巡查和抽检,抓紧研究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督促屠宰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厂(场)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这些具体要求为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定了重点,为职能的顺利调整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七、《通知》强调要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

2008年以来,农业部门在全国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高毒农药”、“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三聚氰胺等违禁药物为重点,严厉查处了一批涉农违法案件。以2013年为例,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310万余人次,检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274万家,查处问题5.1万起,可以说成效显著。

但是,从目前情况看,一些问题始终没有禁绝,一些问题还很容易死灰复燃,必须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把专项整治坚持下去。对此,《通知》着重强调继续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建立监管长效机制。要求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认真贯彻“两高”司法解释,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案件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切实做到惩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查,集中排查和治理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严密防范系统性风险。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模式。我们相信,通过不遗余力的打击和坚持不懈的努力,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必将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也将得到切实保障。

八、《通知》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长期以来,农业的主要任务是保供给,增加产量是第一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基础相对薄弱,越往基层力量越弱。新的职能调整后,现有监管能力与监管任务不适应的问题更突出。《通知》对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提出明确而又具体的要求,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为我们还清欠账,补齐短板,切实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指明了方向。

《通知》要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工作力量,尽快配齐必要设施设备。特别要加强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通知》要求整合各方资源,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实现各环节检测的相互衔接与工作协同,防止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通知》提出要落实责任,做好农民培训、质量安全技术推广、督导巡查、监管措施落实等工作,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

九、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好《通知》各项要求

《通知》为下一步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为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业提供了良好机遇。目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学习领会《通知》精神,细化任务分工,落实监管责任,依法履行职能,主动作为,切实加强监管,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农业部也将召开视频会议专题学习贯彻《通知》要求,出台配套指导意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通知》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应有效果,为促进农业产业发展、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台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第7篇

20台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

世纪90年代,台湾农业开始从注重农业生产经营向注重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转变。进入新世纪以来,台湾多措并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使农产品从农场到餐桌的所有产销过程的信息公开且可追溯,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从法治上保证了农业生产和农产品的安全。主要出台了《食品卫生管理法》、《农药使用管理办法》、《农药残留检测要点》、《蔬菜安全管理办法》、《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农产品生产及验证管理法》、《农业生产和认证法案》等,根据农业生产、流通及检验工作的需要,针对20种不同农作物和289种农药,制定了1149项农产品你要残留限量标准,牢固构筑起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防链。二是推行农产品质量认证,从源头上保证了农产品质量的安全。建立了食品卫生安全的逆向追踪机制的同时,推行农产品安全认证标章制度,推动CAS优良农产品品质认证、有机农产品验证、优质水产品海宴认证、HACCP危害分析与安全控制点认证以及优质畜产品认证制度等,并落实农产品安全责任制度。对无论是进口的还是本地生产的农产品或加工农产品,都必须取得认证。三是明确农产品管理部门职责,健全检测体系,从制度上保证了农产品质量的安全。台湾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分别由农业、卫生、检验等三个部门负责,分别承担农产品进入市场前的检验、市场销售农产品的检验、进口农产品的检验。同时健全了药物残留监测体系,严格把好农产品的生产和入场质量安全关,台湾各市县设有农药检测中心、农药检测站,各镇市农会、合作农场、农产品贸易市场均有农药残留生化检验站。台湾的农民组织在农场、蔬菜市场、超市设置农药残留生化检验站,严格农产品市场准入,并根据农场环境状况和作业、产品外观、贮藏时间、风味、营养成分等推行一系列有机农产品的鉴定方法。台湾的所有蔬果批发市场均设有农药残留超标快速检验室,对进场交易的果菜进行抽样快速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若经确认检出农药残留超标者,供应人要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和相关的法律责任,重者可被判刑。为促进鲜果出口,台湾地区农会动植物检验检疫局开发检验检疫杀虫处理技术,设置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及相关设施,建立卫生检验与检疫措施的咨询查询系统,建立食品卫生检验查核追踪机制。四是重视农业科技的创新研究和实际应用,从科技上保证了农产品质量的安全。台湾建立了台湾农业改良场和台湾农艺作物研究所。农艺作物研究所从事研究农作物品种改良、植物保护、科研推广等工作。研究所建立了病虫害防疫体系,推广有机质肥料和标准合理化施肥。很多高等院校都设有食品科学院或食品工业系。台湾十分重视农业科技的实际应用。如实施网室设施栽培与穴盘育苗等技术,调节了产期,克服了夏季多雨及病虫害的困扰,保证了品质优良改进农产品加工保鲜技术积极推行果、菜、肉食品、渔业食品分级包装技术的改进工作,研制新的分级包装标准。五是健全农产品运销体系,不断提高农业从业人员质量意识,从机制上保证了农产品质量的安全。台湾农产品的运销体系十分发达健全,且运行高效快捷。目前台湾各镇区域均设有不同种类的农 产品批发贸易市场,可谓品种齐全、网络健全。台湾各农会下设有各具特色的农产品产销班,专职负责农产品的收购、分级、包装、运销等各类产后业务。台湾当局对农产品的运销组织体系十分支持,在健全相关法规制度的同时,从规划、建设、运行、资金、税费等各方面都大力予以鼓励和扶持。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有效监管之下,台湾的农产品运销组织运行较为规范、高效,保证了农产品的品质和质量。同时,十分注重提高农业从业人员质量意识。台湾农业生产者及其经营者质量意识较强,都知道不注重农产品质量就会失去市场,就会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因而大多能自觉主动地按照标准化的要求和规程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如阿里山高山生态茶企业生产者安全意识强烈,坚决不使用农药,而是用辣椒粉、胡椒粉等杀虫,保证了茶叶的质量安全。

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 第8篇

调研地区基本情况

张家界市永定区枫香岗是重要的食用农产品出产地, 蔬菜更是该地区的经济支柱产业, 市内的蔬菜批发市场中至少30%蔬菜出自这里, 是永定区主要的“菜篮子”。乡镇, 省、市、区、乡四级都特别重视, 特成立大溶溪蔬菜种植基地, 该基地包括大溶溪和丁家溶二村, 涉及22个村民小组, 757户, 共194.09 hm2。该地区还有蔬菜种植合作社、家庭农场、承包大户等生产经营模式, 选择对该地区的调研具有代表性、可行性。

食用农产品现在仍然存在的问题

土壤污染

在食用农产品中, 土壤不受污染是种植食用农产品的最基本的条件和因素, 农业主管部门应在管辖区内划定种植区和非种植区, 尤其是非种植区, 其具体方位 (中心点最好有经纬度) 、四址界限、面积大小、土地权属等信息均应送同级食药监管部门存档。如果在划定的非种植区种植食用农产品, 将无法保证其食用安全性, 应就地销毁。例如, 出现在湖南攸县的“镉大米”就是土壤污染造成的。攸县县是全国闻名的“有色金属之乡”, 土壤中重金属含量极高, 导致土壤中长出的粮食镉不足为奇含量超标。又如, 宜宾市翠屏区有人在垃圾处理场种植的蔬菜, 虽然蔬菜长势喜人, 但蔬菜在生长的过程中, 不可避免地会吸收到垃圾分解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 造成蔬菜污染。

农药、激素和有些除草剂的污染

此类污染是后天的、人为的、可预防和控制的。例如, 山东的毒生姜事件想必很多人都有所耳闻这并非, 为防治病虫害, 姜农竟使用剧毒农药神龙丹, 而“神龙丹”本50 m L神龙丹即可毒死一个成年人, 人们一旦吃了毒生姜, 后果不堪设想。又如, 农药920能使韭菜、青瓜类的蔬菜颜色好看, 果实增大, 卖相好, 但这些蔬菜菜农自己是不吃的, 因为920上有明确的使用说明, 该类激素只能用在菠菜和芹菜上, 并且还有严格的剂量限制。“草甘膦”除草效果极好, 但在杀死杂草的同时, 也将部分的残留带入土壤中, 使蔬菜在生长的过程中有低程度的污染。

食用农产品腐坏变质

本身并有健康的蔬菜可以放心食用, 但蔬菜腐坏变质后会产生毒素, 从而导致蔬菜不能食用。, 譬如变绿发芽的土豆;、腐坏的水果和瓜菜等, 即使切去腐坏的部分, 仅食用完好的部分也有极大的风险, 其实的做法易引起食物中毒。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

针对以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强力推进宣传措施

首先, 在宣传面上必须做到有的放矢, 针对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环节, 采用发放书籍或小册子的形式给, 向生产者、销售者和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方面的关键实用知识。通过法律常识的宣传教育, 让生产者、销售者和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不做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从思想上扼制违法犯罪的根源, 此项宣传工作应主要由基层政府实施。其次可培训食用农产品生产者, 培训的内容应包括病虫害的防治、农药和兽药日常使用规定和常识, 用理论指导以后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全程监管食用农产品

与乡、村、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层层签订责、权、利的责任状和安全协议书, 以法以规办事、层层抓落实。

不可在划分的非种植区内种植食用农产品, 尤其是工厂周围、矿渣堆积区、污水流域、垃圾堆放处等地, 要切断污染源, 确保种植基地与污染源无接触。

使用的药物必须统一配送, 监督使用。使用禁用的药物或过量使用药物, 会导致一系列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为使广大食用农产品生产者牢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应采用积极的政府财政补贴做支撑和后盾, 使高效、低毒的药物进入田间地头, 走进千家万户, 必须做好以下几点扎实的工作。

(1) 种植食用农产品的品种要成片规划, 合理布局。根据生物生长的要求, 结合海拔高度, 水源状况, 光照情况等不同地理条件合理种植, 做到适地适菜。品种分片种植, 利于技术交流, 便于集中管理, 在质量安全上也可相互监管。可根据市场的需求, 大力提倡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承包大户、种植蔬菜公司和菜农合股经营的模式走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之路, 逐步由粗放化向精细化、分散化向集约化转化。这将是社会生产发展的大趋势。

(2) 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必须造册登记备案。该工作应必须交由每个村组织完成, 要做到工作扎实、数据精准, 便于物资的配送。登记主要包括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姓名、地块名称、地块面积、蔬菜名称和真实科学的产量预计, 并交由农业主管部门存档, 同级食药监管部门备案。

(3) 生产基地除草、施肥、用药公示牌。首先, 每个单一品种的基地都必须做一个公示牌, 公示的内容包括蔬菜名称、种植时间、使用除草剂品种及数量、施肥品种和数量、病虫害的表现及特征、病虫害防治的药物及数量, 技术人员姓名、责任人员姓名和监管单位等, 特别是病虫害的表现特征和药物防治是公示的重点。其次, 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必须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记录, 包括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使用和停用日期, 动物疫病、植物 (病、虫、草) 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 收获、屠宰的日期, 做好记录以便检查单位能从资料上直观并及时地发现问题。再次, 必须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安全期或休药期。

(4) 食用农产品上市前可在该种植区选点直线抽样或随机抽查登记造册的丘块地名, 直线抽样必须是纵横两条线, 可以采取直线法, 任意50 m为一个抽样点, 每个成片的单一品种种植区不少于5个抽样点。或随机在登记造册的丘块地名中抽检, 可按地块数5∶1的比例抽检。这两种方法都是随机、不固定的, 根据抽检的结果确定该种植区的产品能否流入市场。

(5) 建议将政府财政对农产品生产者的补贴款, 必须有检验合格证明方可领取, 通过合格产品有偿补贴的激励手段, 从而使让生产者能够生产出合格的产品。

在食用农产品的运输上, 运输的车辆可加挂醒目的“食用农产品专用车”的字样, 必须在农业主管部门开取《食用农产品准出证》才能领取“食用农产品专用车”的标志牌, 可规定这是唯一能进入农产品交易市场的车辆, 有利于在收费路口的识别和放行。《食用农产品准出证》包括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起运时间、贮存条件等方面的内容。应注意的是在包装、保鲜、储存、运输中, 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应符合国家强制性的规定。对未获取《食用农产品准出证》的食用农产品或未挂“食用农产品专用车”的食用农产品的车辆, 可进行检测, 并收取检测费, 未达到质量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 一律就地依法处理。

最后, 加强对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的监管是销售环节的重点工作。

(1)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根据进入市场的食用农产品, 收回《食用农产品准出证》并登记准出证上的信息, 并做好台账, 再公布信息。

(2) 给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换发《食用农产品准入证》, 要求消费者在有证处购买。《食用农产品准入证》包括销售者名称或姓名、联系方式、住所、食用农产品主要品种、进货渠道和产地等信息。

(3)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做好进出台账, 主要包括购销日期、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检验合格证明等。

(4) 履行随机抽检义务, 快检室不能形同虚设, 对检验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按照要求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 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检验工作必须有检验记录和检验台账。

加大奖惩力度

(1) 设立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手机网站举报或专用短号电话举报。目前手机基本普及, 举报方便, 可随时随地操作, 还可增加真实举报有奖。

(2) 开展对食用农产品生产和销售诚实守信户的评比, 刺激出产优质食用农产品的发展, 评先赶优, 采用奖励措施, 也是一种最原始很有效的方法。

(3) 鼓励食用农产品生产者申请“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符合国家规定的优质农产品标准的, 可申请“农产品质量标志”, 对质量过得硬的食用农产品, 要鼓励、支持, 政府必须拿出实际行动, 给予资金上的鼓励核和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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