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绿色矿山实施方案

2024-07-26

建设绿色矿山实施方案(精选8篇)

建设绿色矿山实施方案 第1篇

吉安市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意见

为加快我市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进程,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实施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全面推进我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根据•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国土资规„201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现状与形式

吉安市成矿地质条件优越,矿产资源丰富,全市共发现各种有用矿产55种(含亚种),查明有资源储量的47种,矿产地290个。截至2015年底,吉安市矿产资源储量占全省30%以上的有:铁、硅石(粉石英)、饰面用石材、石膏、保温材料用粘土、陶粒用粘土,具有较好的资源潜力与开发利用基础。矿产资源的开发,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2015年,矿业及其延伸产业总产值达675.94亿元,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22.42%。

矿产资源是我市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矿产资源及相关产业在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我市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小型矿山

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工作定位,通过采取“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标准领跑、政策扶持,创新机制、强化监督,落实责任、激发活力”等一系列措施,推动全省绿色矿山建设由点到面全面发展,逐步建成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实现矿产资源开发规范有序、高效利用、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实施各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任务目标,将绿色矿山建设落到实处,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选择重点地区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坚持示范引领,整体推进。选择大中型及有代表性的矿山企业进行试点,总结经验探索出一条绿色矿山建设的有效途径,整体推进我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负责。加强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的倡导和引导作用,坚持矿山企业在建设绿色矿山的整个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强化矿山企业创建绿色矿山的责任和义务。

坚持动态监管,优胜劣汰。矿山企业应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

(三)建立绿色矿山发展工作新机制

切实推动各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统筹安排矿业活动,从源头推进绿色矿业发展。建立绿色推进机制,建立政府引导,四级联创,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细化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建立绿色矿山建设激励机制,强化监管,落实责任,达到激励促进先进,约束淘汰落后,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的目的,构建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

四、重点任务

(一)因地制宜,完善标准。在国家和省制定各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及建设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我市各行业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研究工作,明确矿山环境面貌、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现代化矿山建设、矿地和谐和企业文化形象等绿色矿山建设考核指标,逐步完善后形成市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研究绿色矿山建设条件、评估标准、监督管理体系等,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绿色矿山建设管理细则。

(二)生态优先,绿色勘查。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优化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工作布局。大力倡导绿色勘查理念,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矿产勘查项目全面退出自然保护区,坚决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新设探矿权,切实做到依法勘查、绿色勘查。大力推广绿色勘查的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和新工艺,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或扰动。以项目管理为抓手,从各类矿产勘查项目的立项论证、设计编写、经费预

绿色矿山建设任务的,相关采矿权审批部门按规定及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六)示范引领,整体推进。上级鼓励我市开展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集中连片推动绿色矿业发展。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要着力推进技术体系、标准体系、产业模式、管理方式和政策机制创新,探索解决布局优化、结构调整、资源保护、节约综合利用、地上地下统筹等重点问题,健全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制度体系,完善绿色矿业发展激励政策体系,积极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全域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打造形成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环境优良、矿地和谐、区域经济良性发展的绿色矿业发展样板区。

五、进度安排

我市力争到2020年,建设27个绿色矿山。依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各县(市、区)按照建设目标任务,合理安排本辖区绿色矿山建设进度。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6月)主要开展我市绿色矿山建设试点总结,编制绿色矿山建设示范区建设方案,学习调研绿色矿山建设经验。

1.根据全市已实施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单位建设情况,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经验总结工作。

2.由市人民政府按照区域矿业发展特点编制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有条件的县(市、区)按需求开展方案编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中,将绿色矿山建设所需项目用地纳入规划统筹安排,并在市县土地利用计划中优先保障新建、改扩建绿色矿山合理的新增建设用地需求。

对于采矿用地,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后,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租赁或先租后让;采取出让方式供地的,用地者可依据矿山生产周期、开采年限等因素,在不高于法定最高出让年限的前提下,灵活选择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实行弹性出让,并可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支持绿色矿山企业及时复垦盘活存量工矿用地,并与新增建设用地相挂钩。将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与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矿区土壤污染治理、土地整治等工作统筹推进,适用相关试点和支持政策;在符合规划和生态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将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增加的耕地用于耕地占补平衡。

对矿山依法开采造成的农用地或其他土地损毁且不可恢复的,按照土地变更工作要求和程序开展实地调查,经专报审查通过后纳入变更调查,其中涉及耕地的,据实核减耕地保有量,但不得突破各地控制数上限,涉及基本农田的要补划。

(三)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

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绿色矿山申请国家地质矿产调查评价资金,鼓励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积极争取地质矿产调查评价等中央专项资金。各级财政部门在用好中央财政资金的同时,统筹安

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制定计划,分解任务目标,提出具体工作措施,督促矿山企业实施绿色矿山建设,做好日常监督管理,扎实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二)推动科技创新

鼓励各矿山企业、技术单位、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咨询机构等共同参与绿色矿山建设及绿色矿业发展工作,充分依靠科技进步,推动技术升级,加强方法研究,提高绿色矿山建设效率和水平。

(三)大力宣传推广

在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布全市绿色矿山名录、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规范,宣传各地绿色矿业进展和典型经验等,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行业自律,加强信息共享和宣传推广。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

附件:江西省绿色矿山考核办法(试行)

1第八条 各省级主管单位根据提交的总结报告、佐证材料等开展考核工作,于每年12月中旬前完成考核工作,并形成考核报告。

第九条 综合考核结果由各省级主管单位通报各考核单位,并纳入部门的绩效评价体系中。

第十条 考核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等情况的,将予以通报。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对本地本系统绿色矿山建设推进情况开展督导考核,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及时总结经验、宣传推广;对工作不到位、任务未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文件印发单位共同负责解释,自 2018年1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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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绿色矿山实施方案 第2篇

法人:鱼 笑

矿长:郭万宁

呼图壁县石梯子西沟煤矿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呼图壁县石梯子西沟煤矿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州级绿色矿山(煤矿)建设工作的通知》(昌州煤字{2018}55号)和《昌吉州绿色矿山(煤矿)评估标准》(昌州煤字{2016}134号)文件要求和我矿实际情况特编制此方案,促进我矿绿色矿山建设实施工作。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内实现州级绿色矿山。做到安全生产有保障,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水平得到显著提高,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治理,矿区绿化率超过30%以上,实现煤矿和县和谐发展的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取得成效,矿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鱼笑

副组长:郭万宁、鲁鹏智、贺恩桥

成 员:王新强、李冠齐、陈雄山、周学文、黄德贵、高斌、黄绍志、常惠宁、胥维义、唐磊、童玉鹏、徐勇、陈泳、陈显明、田利新、史磊、杨顺斌、钱合平、张陆德、刘小奎、王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考核办,贺恩桥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实施的协调工作。

职责:

组 长:全面负责绿色矿山建设,保证资金人员的投入到位,协调煤矿与地方的关系,做好依法办矿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做好矿山安全生产、技术创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规范管理、企业文化等工作。

贺恩桥:具体负责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工作。

鲁鹏智:具体负责依法办矿、社区和谐、企业文化等工作。郭万宁:具体负责矿山安全生产、技术创新、综合利用、规范管理等工作。

成 员:在分管范围内做好绿色矿山建设的具体落实工作。

三、绿色矿山建设内容和标准

1、依法办矿:煤矿证照资料齐全,依法纳税、缴费。一年内未受州级以上行政处罚,无严重违法事件发生。

2、综合利用:煤矿的煤炭资源综合利用,资源利用率高,废弃资源回收率高。煤炭资源回收率达到国家要求,“三量”平衡,没有因不当的开采方式造成煤炭资源浪费。

3、技术创新:煤矿的机械程度高,装备现代化、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提高对于新技术、新工艺的资金投入。

4、节能减排:储煤场有防风抑尘及喷水降尘设施、对运输车辆进行喷雾降尘和封闭式管理。建设有满足需要的矿井水处理设施,将矿井水处理后在输送至地面和井下进行喷雾降尘等工作,实现矿井水循环利用,同时矿井水处理设施要做到小扰动、无毒害、少污染。矿区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进行集中处理,无向河流中倾倒现象。能耗指标居昌吉州同类矿山先进水平。

5、规范管理:有健全的绿色矿山建设组织,分工明确,岗位责任落实到位。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二级标准。煤矿生产区和生活区分离,生活辅助设施符合安全、卫生及环保要求。

6、安全生产:人员持证上岗,按章操作。各类制度、措施齐全,并且落实。定期组织员工体检,定期发放劳保用品,杜绝职业病发生。足额提取、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障设备安全性能可靠,确保安全投入到位。三年内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人员死亡。

7、矿区和谐:取得矿区所在地政府和群众信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随求农牧区和矿山企业利益的一致,及时处理草原林地水资源等生态环保、节能节水、移民搬迁、交通运输等方面问题,与农牧区关系和谐,无损害公共利益的重大事件发生。

8、环境保护:矿区范围内无地质灾害隐患,资源开采不对生态环境、主要地貌景观造成破坏。最大限度减少林、草地占用和水土流失,环境工作水平居昌吉同类矿山先进水平。

9、土地复垦:严格执行《土地复垦条例》,条件允许的地方复垦为林、草地等经济用地。有复垦方案,人力、物力、财力及时到位。复垦技术方法和复垦率居全州同类矿山领先水平。

10、企业文化:创建符合企业特点和推进实现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的企业文化。职工文明建设和职工技术培训体系健全,企业领导和职工队伍素质高,文体生活丰富。

四、实施创建步骤

1、宣传学习发动阶段(2018年4月21日-4月30日)1)学习《呼图壁县2018年绿色矿山(煤矿)建设方案》的通知和绿色矿山建设的新时代的要求等。

2)组织建立推进2018年州级绿色矿山建设小组。

3)5月1日上报《呼图壁县石梯子西沟煤矿2018年绿山矿山建设实施方案》。

2、创建实施阶段(2018年5月1日-8月31日)

1)按照绿色矿山评估标准(试行)十个方面的要求进行打分,将存在问题及整改计划形成汇报材料5月30日报县煤炭局。

2)针对十个方面的要求,具体分工责任到人,按整改计划进行整改。按照昌吉州绿色矿山评选分值表中的评审标准进行硬件和软件实施工作。

3)7月20日矿按照“十个方面”内容和昌吉州绿色矿山评选分值表中的评审标准进行初评,找出存在问题和不足。

4)7月21日-7月31日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和完善。5)8月1日-8月31日通过县煤炭局对我矿绿色矿山(煤矿)建设实施成果的初验工作。

6)9月1日-9月20日编制吉昌州绿色矿山的申报材料,完成吉昌州绿色矿山的申报工作。

7)10月份做好州煤炭局对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成果的验收工作,取得州煤炭局命名的“州级绿色矿山”称号。

黑龙江省绿色矿山建设政策探讨 第3篇

一、黑龙江省绿色矿山建设现状

截至2013 年底,黑龙江省各类矿山总数为3 076 个。其中,国有企业183 个,占5.96%;集体企业307 个,占10%;私营企业1973 个,占64.29%;其他矿山606 个。为了加快“生态省”建设,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004 年,黑龙江省积极探索以煤炭行业为主的省级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在全省实施矿山生态环境准入制、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制、环境影响评价和危险性评估管理制等“三项制度”和四大煤城(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矿山环境治理工程、大庆及周边地区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三线”(公路、铁路、江河沿线)“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环境治理等“三项工程”。按照绿色矿山建设的理念积极推进矿山复绿等工作,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3.3 万公顷[1]。庆安帝圣矿业有限公司按照建设成为国家级绿色矿山的要求,树立“绿色立企”的发展模式,通过对不能利用的老矿井场地进行清理、关闭、整治,以及对矿区进行绿化建设,使矿区绿化覆盖率达到可绿化区域的85%[2]。2012 年以来,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岭煤矿等27 家矿山企业荣获“国家级绿山矿山试点单位”称号,黑龙江省绿色矿山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二、绿色矿山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与“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形成”目标差距较大

按照国家确定的“到2020 年全国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形成,大中型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小型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规范管理”的总体目标,虽然黑龙江省在加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建设的同时也在推进建设省级绿色矿山试点,但是总体进展不大。目前,全省虽然已有27 家矿山企业获得“国家级绿山矿山试点单位”称号,占到全省大中型矿山(40 余家)的3/5,但这些示范试点矿山建设工作尚未完成;省级绿色矿山试点仍处于起步阶段,中小企业申报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的数量偏少,以大中型企业为主,全省80%以上是小型企业,从实现2020 年的绿色矿山建设目标来看,还有较大困难,建设任务仍然十分艰巨[3]。

(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不够健全

虽然在国家层面上明确了国家级绿色矿山的9 个基本条件,但由于黑龙江省矿山企业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和区域特点的绿色矿山创建标准及考核体系,这导致对绿色矿山建设质量进行评价相对较困难,无法进行行业间的横向比较。在制定规划准入条件时,也没有完全以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为依据,不利于矿山企业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建设[4]。

(三)相关配套政策不够完善

黑龙江省根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的规划,已经出台了《黑龙江省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实施细则》,明确了矿产资源规划调整条件和程序。虽然有关矿产资源开发的法律依据比较健全,但仍然缺少黑龙江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及指南等专门性法规,更缺少建设绿色矿山和发展绿色矿业的配套支持政策。此外,黑龙江省目前有关绿色矿山建设的专项资源配置制度及税费政策等还不健全,矿山企业在进行绿色矿山建设过程中缺少优惠及鼓励政策,全省仅有少数几家矿山企业享受到了国土资源部的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资金支持,绝大部分企业还没有得到国家及地方的专项优惠政策支持,从而打击了其建设绿色矿山的积极性。

(四)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落实不到位

黑龙江省已经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的准入制度,实施了矿山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和恢复保证金的缴存制度,并要求矿山企业签订承诺书。保证金制度使企业成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主体责任人,强制其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义务。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很难落实到位,矿山企业真正履行保护责任和承诺的很少,特别是省内大型央企、国企保证金欠缴率较高,这两类企业的缴纳额度占全省缴纳总额度90%以上。有些央企开采完矿产资源,不履行地质环境治理义务,不仅给采矿区造成较大危害,还会对矿工生活的居住区和商业区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地方政府还常常以该企业是省内支柱企业、纳税大户等为由进行“说情”,对法规进行干预。此外,矿山企业在交纳环境治理保证金的同时,还需要花费大量资金治理矿山开采过程中所产生的土地塌陷、生态环境恢复等环境问题。由于黑龙江省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还没有建立完善的返还渠道,矿山无法将缴纳的保证金用于环境治理,这使矿山企业承担了双重的资金压力[5]。

(五)绿色矿山建设企业资金缺口大

绿色矿山建设是一项全方位的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提出的绿色矿山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矿山企业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人力和物力完成绿色矿山建设所要求的9 个基本条件。近年来,大宗商品市场低迷,矿业经济形势持续下滑,多数矿山难以负担绿色矿山建设投入费用。特别是部分老矿山企业整体效益下降,环境欠账较多,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企业负担越来越重。

三、完善绿色矿山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统筹规划绿色矿山建设

按照到2020 年全国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形成的目标要求,对“十三五”时期黑龙江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做出总体规划部署,加快完成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的建设与评估工作。鼓励矿山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要求,制订出绿色矿山建设的具体规划。对于达不到国家级绿色矿山基本条件要求的,鼓励其创建省级绿色矿山建设示范点,上下联动,分级推进省、市、县三级绿色矿山试点建设;宣传推广绿色矿山建设典型经验与先进模式。要求全省矿山企业把发展的核心任务转变到资源高效利用、保护环境、节能减排、矿地和谐等方面上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向全省纵深发展。

(二)建立科学合理的绿色矿山标准体系

在全面总结和推广全省绿色矿山建设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分地域、分行业、差别化的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与考核体系。科学量化每个行业、每个层面的绿色矿山评价指标,确定合理的评判标准,不仅有利于矿山企业自我考核评判,还有利于各企业之间进行横向比较,使每个企业都能够清楚掌握自身发展状况和存在的不足,激励其不断改进和提高。此外,还要在全省范围内综合评价绿色矿山建设情况,严格准入和科学监管,明确要求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生产矿山要切实落实企业责任,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改进开发利用方式。建立绿色矿山评估制度,定期开展矿山“三率”检查和监督,规定绿色矿山有效期为三年,凡期满三年的需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可作出废除绿色矿山称号的处罚,使绿色矿山建设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

(三)完善绿色矿山建设相关政策措施

结合黑龙江省实际情况,从资源配置、用地政策、金融财税等方面完善绿色矿山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和制度。一是建立绿色矿山建设税费减免及专项资金支持政策。建议黑龙江省政府在执行重大专项政策支持时,优先考虑和安排绿色矿山企业获得“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奖励资金以及示范工程资金”。制定与绿色矿山建设相挂钩的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政策,经依法申请和审批的绿色矿山企业,可享受增值税减免和所得税减免政策。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在采矿权有效期内,可以批准绿色矿山企业按总额的一定比例交纳保证金。为鼓励绿色矿山企业边开采、边治理,根据矿山生态环境实际治理进度,对达标的企业按比例提前返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并依据恢复治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一定程度的省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补贴。二是实行矿产资源及土地的优先配置政策。在资源配置和矿业建设用地指标等方面向绿色矿山倾斜,支持绿色矿山企业在深部及外围找矿,在同等条件下,对绿色矿山优先配置矿业权。在资源整合过程中,将绿色矿山优先作为整合主体,可以以协议出让的方式优先获得其原开采范围毗邻区域的采矿权。给予用地政策优惠,支持绿色矿山企业开展矿业用地改革试点工作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

摘要: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是中国矿业行业落实生态文明国家发展战略,保障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平台和抓手。结合黑龙江省绿色矿山建设实际情况,深入分析现有绿色矿山建设政策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黑龙江省绿色矿山建设的政策建议,以期为黑龙江省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发展绿色产业提供政策支持。

关键词:绿色矿山,绿色矿业,政策措施

参考文献

[1]黑龙江启动绿色矿山建设[N].黑龙江日报,2004-03-17.

[2]王琼杰.绿色,矿山企业最亮丽的风景线[J].国土资源,2014,(10).

[3]刘丽萍,等.对我国绿色矿山建设与发展的思考[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5,28(7).

[4]杨帅.黑龙江省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2.

加快发展转型 建设绿色矿山 第4篇

绿色矿山的内涵

绿色矿山是一种环境影响小、资源开发利用程度高的现代化矿山建设发展模式,其核心是在矿山建设发展的整个生命周期中实现综合效益的最大化、环境影响的最小化、资源利用的最高效化,从而全面提升矿山企业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建设绿色矿山是新时期矿山企业健康发展的全新思维与必由之路。

建设绿色矿山的意义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目前来说,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发展时期,环境污染严重、资源刚需上升。要想促使经济社会与资源开发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将资源保护与开发提到战略发展日程中来,通过体制创新达到高效、开源、节流等目的,积极转变矿山企业传统发展模式,进而推动矿山企业的高效发展。建设绿色矿山不仅是提升资源保障能力的必然选择,同时也是建设两型社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客观需求。总而言之,建设绿色矿山对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有深远意义。最后,发展绿色矿山,按照环境生态化、开采科学化、工艺环保化等要求积极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也能为实现经济、生态、效益的和谐发展提供有效路径。

实现矿业持续发展的途径。建设绿色矿山的核心在于充分调动矿山企业的主动性、积极性,促进矿山企业规范管理、依法办矿,并通过企业文化建设、科学技术创新等路径全面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将环境保护、资源高效利用等要求切实转化成企业内在发展动力。并真正承担起环境建设、节能减排、经济发展等重任。从男一种层面分析,建设绿色矿山是企业经营管理方式的重大转变,其对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完善资源管理责任机制有重要作用,这也是矿山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式。

当前矿山面临的环境问题

从整体上来说,我国矿山面临的环境问题主要有如下几方面:①土地复垦。土地复垦是建设绿色矿山的关键环节,现阶段,网围栏、种草、覆土等措施比较完善,通过一系列的恢复治理措施,生态恢复良好。在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需要认识到矿山企业的发展不是伴随着脏乱差,而是可以将开采矿山作为一种文化,通过土地复垦治理,积极发展生态旅游业,进一步促进矿山企业以及当地经济发展。②防治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灾害、保护自然环境是矿山企业面临的系统性问题,这一问题解决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能否健康发展。目前来说,我国因矿山企业开发导致的自然灾害频发,这不仅严重影响矿山企业工作人员的安全,还严重影响当地生态自然环境。③废气、废水、废渣治理。矿山企业日常生产过程中,会排放出大量的废水、废气、废渣等物质,工业废水废气废渣的治理效果,直接影响到绿色矿山建设。

绿色矿山的建设路径

科学管理,遵纪守法。矿山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科学管理,遵纪守法,坚持“政策是所有工作生命线”的原则,依法办矿。其次,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全面增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员工安全防范技能。再次,矿山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突发事件防范、次生地质灾害防治的长效管理机制,从矿山企业发展的各个环节入手科学管理。

合理规划,高效开发。矿山企业应坚持高效、科学原则,合理规划,积极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依靠科技进步,实施清洁生产,尽可能促使矿山企业循环发展。还应提升尾矿、伴生资源等回收利用水平,全面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与选矿回收率。

加强环保,安全生产。在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矿山企业应坚持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并举的方针,积极建设绿色、优美、安全矿山。具体来说,可从如下方面人手:①认真落实环境污染防治策略,坚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矿山职工身体健康与人身安全,积极防治噪声、废气、废渣等危害,全面改善矿山生产环境。②结合本地区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土地复垦制度、环境保护制度、环境重建措施,真正将环境、土地、生态纳入到矿山企业发展全过程中,并将其作为企业发展的一大重任贯彻落实。③坚持“保护为主”的策略,尽可能选择少废或无废流程,全面降低对矿区周围水土资源的危害。

加强自律,履行责任。新形势下,矿山企业必须履行自身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加强自律,履行责任,积极赢得政府及人民群众的支持,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规范行为是建设绿色矿山的关键,要想充分调动矿山企业员工建设绿色矿山的积极性,就必须执行完善的规章制度,使得各项工作开展有章可循。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矿山企业领导应从自身做起,勤政为公、严于自律,真正做到“一级带一级”,为一线员工做好榜样。与此同时,注重发挥警戒、典型的正反激励作用,树榜样、树典型,并在晋升、薪资福利方面给予一定倾斜,正确引导职工价值取向,从小事做起,从身边的小事抓起,公私分明,公正严明,促使员工各项行为步入正轨。与此同时,矿山企业在生产发展过程中,应积极维护本地区人们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共同应对破坏环境、意外事故等問题。另外。还应积极参与地方公益活动,积极支持当地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地区与矿山经济协调发展。

综上所述,本文以绿色矿山内涵、意义为切入点,针对当前矿山面临的环境问题,从遵纪守法、高效开发、安全生产、履行责任等角度人手,详细论述了绿色矿山的建设路径,多角度人手,以期促进矿山企业健康、和谐发展。

绿色矿山建设现状 第5篇

小岭硫铁矿以资源利用、保护环境与矿区和谐作为绿色矿山建设的工作核心,以依法办矿和安全生产作为绿色矿山建设的前提条件,以绿色生态助推矿山发展的理念为引导,积极探索和实践绿色矿山建设之路,在依法办矿、规范管理、科技创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社区和谐和企业文化等九大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新中远小岭硫铁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建矿,矿产资源开发活动按照矿产资源开发规划与设计,较好的完成了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指标,2010年、2011年、2012年采区回采率分别为81.1%、82.4%、和82.5%,在国内同类地质条件下硫铁矿开采中处于先进水平。

新中远公司以高效、低碳、循环利用硫资源为思路,以资源的高效循环利用为核心,以低消耗、零排放、再利用为新兴经济发展模式,将低品位的硫铁矿石经过选矿浮选成为高品位的硫精砂,再把高品位的硫精砂进行焙烧生产硫酸,然后用生产出的硫酸生产高浓度的磷铵。硫酸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热能用于余热发电及磷铵浓缩烘干使用,硫酸渣用于生产铁精砂,磷铵生产产生的大量固体发物磷石膏计划用于制砖。整个产业链环环相扣,既节约了原料成本,又变废为宝,达到资源高效循环利用。

针对尾矿中含有少量易回收的Fe3O4,矿山建立了二级尾砂泵站,安装两台二级泵(一开一备),并配备安装回收尾矿中的磁性铁系统。即将原来尾砂输送由一级泵站的串联泵,改为先由以及泵单台输送至二级泵站,尾砂再经过一组Φ1024弱磁场湿式永磁磁选机选铁后,得到铁精矿产品,磁选后的尾矿再由二级泵输送到尾矿库。该系统生产经济效益估算,(为保守起见)生产原矿按60t/h,原矿含Fe3O4含量按0.5%,铁精矿品位按62%,铁回收率按70%计算,全年作业时间按330天计算,全年可从尾矿中回收铁精砂约2000余吨,提高了资源综合利用率。

二、节能减排

矿山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循环经济3R原则,变:“资源-产品-废弃物”的单线性经济为“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闭环流动经济,基本实现了废弃物零排放。

1、生产余热利用

在硫精矿制酸过程中,由于硫精矿在焙烧的自然温度高达800℃-1000℃,产生大量的余热蒸汽,为利用好这些余热,公司投入3000万元筹建一套6000Kwh余热发电装臵,每天可发电10万度左右,可以供给全部生产线用电量80%以上。同时,把预热发电后的低压蒸汽再输送到磷铵生产线,生产过程中不用一吨煤炭。

2、改进选矿工艺,节约用电量

矿山设计的磨选工艺为两次磨矿,经过生产实践,在保证硫精矿品位达到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取消了硫粗精矿的二段磨矿,不仅避免了硫矿物过磨泥化,提高了选矿回收率,而且还节约了用电量。二段磨矿的球磨机功率为400Kw,功率因数按75%,每小时节约用电至少300度,全年作业时间按330天计算,每年可节约用电量10万度。

3、废水循环利用

矿山和厂区建立污水和循环水处理装臵,处理后的污水和循环水返回到生产线闭路循环利用。

选矿时,精矿中脱出的水就地返回使用,尾矿经浓缩后溢出流水就地进入循环水系统,浓密机底流尾矿扬送到专用大型尾矿库库存,经过沉淀后的清水经尾矿库溢流井进入到尾矿回水泵房回水池,并加石灰水进行中和,使尾矿回水PH值达到7,再由尾矿库专用回水泵扬送到选矿厂山头高位水池,再由山头高位水池直流至各用水点,供选矿全部生产环节循环使用。为加大尾矿库回水能力,尾矿库回水泵并由2台增加到4台(N=75Kw),以满足尾矿回水量增大的需要,杜绝尾矿废水外排,实现选矿废水零排放。

井下酸性水进入选厂内的酸性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进入采选生产用水系统循环使用。

三、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

新中远小岭硫铁矿在矿产资源开发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不断完善和落实有利于矿山环境保护的治理措施。

矿山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推行环保目标责任制管理模式,以治理矿区环境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改善环境质量,致力于降低能源和材料消耗;积极推广清洁工艺和无污染、少污染的生产方式,逐步加大环境保护投资和资源配备,持续改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矿山采区的主要环保措施有:

1、公司生产产生的尾气严格经过吸收处理后排放,经环保部门实测,包括尾气、粉尘、噪声在内的各项环保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

2、矿山在建设和营运期做好水土保持和厂区绿化工作,绿化面积为10多万m2,占矿区可绿化面积的84%以上。

3、在回水泵站外设一尾矿泵站事故池,用于存放事故尾砂。在尾矿坝下游设一座事故池,容纳事故尾矿管道冲洗之后的放空水。同时在尾矿库坝坡上覆盖0.25m的土,并在尾矿库坝坡顶及坝坡上种植植物。

小岭硫铁矿从矿山的设计、建设到生产,直至闭坑,都十分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矿山开采时避免对生态环境、主要地貌景观造成破坏。从正式生产之日起,就要开始考虑矿山闭坑以后的复垦问题,并预留专项资金,用于矿山闭坑之后的土地复垦。

由于矿山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对可能形成的采空区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目前矿山开采还没出现地表塌陷。矿区以林地为主,矿山坚持“边开采、边复垦”,对开采活动破坏的土地及时进行复垦,选用适合当地生态系统的马尾松等树木复垦林地面积达4300m2,对破坏的农用地复垦为耕地面积达570m2。

四、企业文化与社区和谐

建设绿色矿山 第6篇

摘要: 绿色矿山是在新形势下对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和矿业发展道路的全新思维。是促进矿业经济进步的必由之路,节能、低耗、环保和可循环是绿色矿山的基本内涵,而创新是搞好绿色矿山建设的基本保证。为了实现矿业经济的持续发展,必须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进绿

色矿山建设。

关键词: 矿业经济;绿色矿山;生态;可持续发展 前言

矿产资源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随着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日益迫切,矿产开发带来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日益突出,制约了矿业经济的发展。建设绿色矿山、走绿色矿业之路,是保障矿产资源的有效和长期供给的首要问题。

绿色矿山,以保护生态环境、降低资源消耗、追求可循环经济为目标,将绿色生态的理念与实践贯穿于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全过程,体现了对自然原生态的尊重、对矿产资源的珍惜、对景观生态的保护与重建。因此,绿色矿山由于注重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可持续发展,充分考虑矿产资源的消耗与环境整治的因素,最终使以消耗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为结果的传统意义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真正成为有质量、有效益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可以预料绿色矿山的建设实施,必将促进我们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绿色矿业经济。传统矿山资源开发模式

传统的矿产资源“先开发后治理”模式,虽然较快速地推动经济的发展,但由此造成了对环境的破坏。突出表现粗放式的资源开发导致资源的巨大浪费;资源的无序开发造成植被生态破坏,水土流失;采、选、冶技术相对落后,造成环境污染;缺少资金投入进行闭矿后生态环境恢复。如何解决矿产资源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这对矛盾,是矿业在发展中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绿色矿山的内涵

绿色矿山必须依法设置和组织生产,也就是说矿山建设必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矿产资源法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具有可行的水土保持措施,依法取得采矿权,依法建立各项管理制度,依法管理和组织生产,依法交纳各项税金和治理准备金,确保安全生产。绿色矿山必须按科学、低耗和高效的原则合理地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所谓科学就是在资源开采中,对具有利用价值的共生、伴生矿必须综合开采,提出合理的利用方案。综合利用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产。所谓低耗就是采用先进的工艺、设备,提高资源的回收率和利用率,尽量减少对资源储量的消耗;所谓高效就是降低开采成本,综合利用各类资源,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绿色矿山必须满足自然生态与环境保护的要求,矿山企业应当将环境保护纳入经营理念之中,坚持以保护为方针,建立无污染、无废物、废气的生产系统,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并及时恢复生态环境。在设计、开采、运输等过程推行全面“绿化”,使矿山生产不产生新的生态环境问题。绿色矿山必须以资源的可持续和经济的可循环为发展方向,不断的降低矿石品位扩大储量和勘查新的资源,延长矿山服务年限;及早进行新的产业更替和更新,使矿山得到新生;对矿山闭坑后矿山建设用地的生态恢复与复垦技术进行研究,确定合理的土地复垦和生态重建措施。

从绿色矿山的概念和绿色矿山建设的内涵出发,可以看出要搞好绿色矿山建设就是要营造一个资源开采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的开发环境,使矿山建设从规划、立项、建矿到生产的全过程都在环境保护的前提下进行。因此,绿色矿山建设主要有四个环节。其一是矿产资源评价环节,地质勘查工作是保障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其二是环境影响评价环节,通过区域环境容量或承载力评价及矿山环境扰动量评价,建立矿山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技术标准,制定绿色矿山建设规划;其三是优化生产工艺环节,通过技术创新,优化工艺流程,实现采、选、冶过程的小扰动、无毒害和少污染;其四是生态恢复环节,通过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实现开发前后环境

扰动最小化和生态恢复最优化。4 建设绿色矿山的关键环节

建设绿色矿山必须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因此搞好绿色矿山建设的关键在于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体制创新。

(1)建立和完善矿产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配套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生态环境重建与环境保护标准,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体系及技术指标。

(2)加强地质环境容量评价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确定区域地球化学基线,研制矿床地质环境模型,制定区域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3)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开发研制急缺矿种绿色选冶工艺和设备,选择典型矿山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新方法的试验和研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研究绿色矿山建设的规范和标准

等,提高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科技水平。

(4)设立专项投入环境治理资金。通过提高矿产资源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利润留成率、征收矿业开发环境恢复费、提高矿产资源土地补偿费等方法筹措资金,保障生态环境的防护和恢复。

(5)加强对矿山替代资源和替代产业与预设矿地应用方向的研究,为资源危急矿山和闭坑

矿山探寻可持续发展之路。

(6)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有关政策法律的宣传,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律观念。抓好矿山企业管理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培训,树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开发

利用并重的新观念。

(7)实施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是建设绿色矿山的重要手段。采矿权人在领取《采矿许可证》时,必须与国土资源部门签订矿山自然生态治理责任书,同时缴纳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治理备用金应不低于治理费用,备用金实行专户存储,专项管理,所有权属采矿权人。采矿权人在从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必须自觉组织实施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的治理。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前,要依法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严把准入关。在矿山生产阶段要规范开采活动,及时实施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的治理工作。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恢复后,由国土资源部门会同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按方案组织验收组,实行严格的检查验收程序。验收合格的,治理备用金及其利息应当及时返还采矿权人。结束语

绿色矿山的提出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矿业经济发展规律在认识上的重要升华,是矿产资源管理理念的一个飞跃。也表明矿业经济发展进入一个更加科学、更加理智、更加具有

南宁级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第7篇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运营正常,持有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土地和林地相关使用手续完备。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符合广西和当地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产业政策要求,符合采矿权设置及出让管理规定及国家和广西相关产业政策;诚信经营,及时填报并公示矿业权人开采信息,年内未被列入异常名录。

(三)全面履行采矿权人法定义务,依法纳税、依规缴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足额缴纳土地复垦费,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基金。

(四)编制有审查通过的储量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矿山安全设施设计方案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等。

(五)至评估基准日3年内未发生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以及突发环境事件等,无因矿山企业原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纠纷,无因矿山开采引发的重大地质灾害发生,未受到过国土、环保、安监、林业等部门的行政处罚。

二、矿山环境

(一)基本要求

1.矿区布局合理,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自治区级及以上公益林保护区等保护范围内,与居民区、高速公路、主要航道两侧及重要生态环境敏感目标保持合理距离。

2.矿区专用道路用地及矿山占地面积控制在批准的建设用地及矿区范围内;新建矿山的道路开挖路基及取弃土工程,均能根据道路施工进度有计划地进行表土剥离并保存,必要时设置排水沟、挡土墙等相应保护措施。

3.具有健全完善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土地复基、生态重建、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

4.矿区开发规划和功能区布局合理,全面实现矿区绿化、美化和主干道硬化,整体环境整洁美观,矿山生产、运输、贮存等管理规范有序。

5.矿山设置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制定林地恢复方案;应不占或者少占林地,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

(二)矿区容貌

1.矿区地面配套设施齐全,标识、标牌规范、清晰,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符合GB/T 14161-2008要求。

2.矿区主要运输道路要经常洒水,保持湿润;运输尾矿、废渣、废石、矿石等采取防扬尘、防雨、防漏等措施,其中有毒废渣装卸、转运作业场所的粉尘及空气中有害物浓度满足GBZ 2.1-2007 的要求。

3.矿山开采采用消声、减振、隔振等技术措施对破碎、空压等设备进行噪声处理。

(三)矿区绿化

1.因地制宜修复改善矿区环境,新建矿区绿化覆盖率达到可绿化面积100%,已投入生产矿区绿化覆盖率达到可绿化面积的80%及以上,绿化树草布局科学、搭配合理、长势良好,实施“园林式”绿化,建设“花园式”矿山。矿区范围入口、临近公路等可视范围区域应进行景观美化。

2.露天开采矿山矿区范围边界、主运输干道两侧应植树种草、形成绿化隔离带,开采形成的最终台阶、终了边坡按规定消除安全隐患,并复垦复绿。

三、资源开发方式

(一)基本要求

1.根据矿区资源赋存状况、生态环境特征等条件,选择合理的采矿方法和开采工艺。

2.贯彻“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及时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复垦采矿损毁土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程度和土地复垦率应达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

(二)绿色开采

1.矿山开采过程中不得污染矿区周围环境、水体、地表径流等,应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进行环境保护治理。

2.矿山应按照评审备案的开发利用方案(开采设计)及合理的开采顺序进行开采,矿山“三率”达标。

3.矿山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应采用先进或适用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禁止使用列入淘汰目录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

5.剥离、筛选产生(出)的废土妥善集中堆放,尽量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

6.应采用喷雾、洒水、湿式凿岩、加设除尘装置、覆盖、全封闭皮带运输等措施处置采选、贮存、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遗撒,减少矿区扬尘,确保场界粉尘浓度不超标(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对凿岩、碎磨、空压等设备,通过消声、减振、隔振等措施进行噪声处理。

(三)绿色运输

1.应对矿区运输道路两边可绿化区域进行绿化,构建防尘、滞尘绿色屏障;沿路应配备雾化喷淋装置或配备洒水车定期洒水,根据气温和蒸发情况确定喷淋和洒水频次,使路

面处于清洁状态,工作环境条件满足标准,无周边投诉。

2.须做好车辆保洁。车辆驶离矿区前应冲洗,做到车辆不带泥上路、途中物料不撒落。建立运输车辆出入台账。

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

(一)主动履行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义务,按规定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土地复垦工程实施情况。

(二)矿山企业在其银行账户中设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单独反映基金提取情况;按规定设立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足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

(三)应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建立地质环境保护责任机制,将治理和复垦与生产建设活动统一部署、统筹实施,制定地质环境保护计划,及时完成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中各阶段的任务。

(四)矿山完成开采闭坑后2年内,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完成全面矿区地质灾害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任务,终了边坡治理率达到 100%。

(五)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矿山水土保持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六)林地临时占用期满后应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五、资源综合利用

(一)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指标达到或超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开采设计规定指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南宁市同类矿山先进水平。

(二)实现矿产资源优质优用、分级利用,矿产资源用途符合规定。

六、企业管理要求

(一)培育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发展理念和彰显行业特色的企业文化,建立环境、健康、安全和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将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列入企业发展规划,制订有切实可行的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确保建

设方案落到实处。

(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完善,建立了产权清晰、责任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科学高效、集中统一的管理架构体系和特色鲜明的企业文化。

(三)具有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重视产品质量、环境、职业卫生防治、安全等工作的过程管理控制。

(四)建立监控系统,实行智能化管理;按要求设立稳固的矿区边界界桩。

七、企业形象

(一)建立提高矿区群众生活水平的长效机制。矿山企业应采取劳务委托、工程承包等方式,支持所在地区乡镇、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逐步实现矿区所在地居民共同富裕。

(二)构建和谐企社关系,与矿山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建立磋商和协商机制,共同应对损害公共利益的重大事件,及时妥善解决各类矛盾。

(三)丰富职工物质、体育、文化生活,重视职工生活、关注职工健康,矿山企业内部业主与职工同心同德、氛围和谐。

八、验收评估办法

(一)考核验收组根据南宁市级绿色矿山验收评分表提供的评分标准及其分值与矿山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对比,并赋予相应的得分。申请验收南宁市级绿色矿山且现场考核均得分75分及以上的矿山,方可通过现场考核验收。本规范中,基本条件前四项为否决项,有一项不符合的,其绿色矿山考核不予通过;全部符合的,该四项得满分。

(二)市级绿色矿山每3年复查1次,由南宁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按照市级绿色矿山认定标准和程序统一开展实施。复查不合格的,给予6个月的整改期;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其绿色矿山称号。

(三)授予了绿色矿山称号,未能继续按照矿山地质环

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制定的恢复设计完成阶段性恢复工程,且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成其继续完成恢复工程而不完成的,原授予的绿色矿山称号予以取消。

(四)矿山企业延续矿业权的,经实地核查已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完成阶段性恢复工程的,原授予的绿色矿山称号予以延续;未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制定的恢复设计完成阶段性恢复工程,且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成其继续完成恢复工程而不完成的,原授予的绿色矿山称号予以取消。

(五)市级绿色矿山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命名单位撤销其绿色矿山称号:

1.矿山关闭、破产,不继续采矿的;

2.绿色矿山经复查不合格且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3.受到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发生严重违法事件的;

4.弄虚作假骗取绿色矿山称号的;

5.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保留绿色矿山称号的。

(六)获命名的绿色矿山,如发生矿区范围、开采规模调整,企业分立或合并等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本规范第八条第(二)款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如发生更名、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等情况,采矿权人应及时提出相关变更申请。

探究绿色矿山建设的发展与成就 第8篇

煤炭资源是矿山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矿产资源则是人类社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决定着一个国家经济能否实现快速发展。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 而煤炭资源又是不可再生资源, 因此中国必须实行可持续发展。绿色矿山建设是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全新理念。建设绿色矿山是缓解资源紧缺, 实现国民经济协调健康发展的必经之路。基于可持续发展的建设绿色矿山战略, 是以推进矿山绿色开采、实现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与节能减排为目标, 最终实现矿山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

1 绿色矿山的含义

目前仍没有对“绿色矿山”这一概念形成统一定义。虽然绿色矿山定义不尽相同, 但其本质内容都是“矿产资源集约节约综合利用、环境保护与生态重组”。绿色矿山建设就是在依法办矿的前提下, 综合集约利用矿产资源, 以实现经济、社会、资源、文化等多重效益为目标,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新型矿山建设模式。

2 绿色矿山的建设要求

2.1 依法设置与组织生产

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矿山企业坚持法律政策是一切经济活动生命线的原则, 严格遵纪守法, 严格执行中国方针政策, 坚决杜绝无证开采、违法开采、越界开采、私挖盗采现象的出现。坚持开展矿山企业秩序的治理整顿, 严格执法, 依法纳税, 防止一切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 矿山企业还应及时组织自查, 检查企业内部不合理行为, 建立和完善各种管理规章制度, 健全各级组织与管理机构, 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 责任到位, 确保企业全面实现管理科学化、制度化与规范化。

2.2 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按照科学、低耗与高效的原则, 依据矿山资源状况与市场需求, 合理进行规划设计, 选择正确的规划与技术装备。采用新技术、新装备实现煤炭资源高回收率与高利用率是建设绿色矿山的必经之路。矿山企业应重视节约资源、保护资源, 大力开展节能降耗, 降低矿山资源开采成本。大力开展共伴生资源与尾矿等二次矿产资源的综合回收利用。

2.3 满足自然生态与环境保护的要求

建设绿色矿山应将环境保护纳入管理理念之中, 坚持以环境保护为方针, 减少或消除对于环境的破坏, 在矿山建设中全面保护环境, 不产生破坏环境的生产行为。落实环保责任制度, 完善环保管理机制。建立宣传机构传播环保知识, 加大宣传力度, 强化环保工作的阶段性落实。实现环保数据化, 在分析数据统计的基础上, 实现数据信息统一管理。同时, 强化矿区环保实施力度, 对工作人员做到赏罚分明, 提高工作人员主动性。

3 绿色矿山建设中的科学技术

3.1 保水开采技术

保水开采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治采场突水危机状况的发生, 通过一系列技术措施可有效减小开采对于水文环境的影响程度, 力求将开采扰动量降低到环境容量范围之内。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 首先对岩层破坏规律进行研究, 在此基础上通过地面注浆技术与矿产资源开采技术措施相结合的方法及留设防水煤柱的方法来确保保水开采, 从而达到对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

3.2 减沉开采技术

由于矿产资源在其开采过程中大多采用垮落法控制顶板, 因此极有可能引起地表沉陷。对于这种情况, 矿山企业大多采取条带开采与充填开采技术减少对地表的破坏, 实践表明, 充填开采与条带开采可有效控制地表变形破坏, 是建设绿色矿山的有效途径之一。针对农田破坏的情况, 可通过复垦技术进行农田修复, 通过蓄水灌溉及鱼类养殖等方式将地表沉陷地区重新有效利用, 从而获得丰厚经济效益。

3.3 综合利用矿区废水技术

由于采掘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大量废水, 而其中会有地下涌水情况出现, 为了合理利用这部分地下涌水, 广大科学工作者研制发展了新型生态保水体系, 通过对废水的控制、处理、利用、灌溉等方面措施, 可以实现将矿井废水转变为饮用或回灌水, 从而实现对于矿井废水的循环复用, 满足矿区及周边农业用水。

3.4 合理利用瓦斯气体技术

在矿山绿色建设中, 较为重要也极为关键的是瓦斯气体的净化与循环利用, 只有实现对瓦斯气体的综合治理才能有效保护大气环境免受污染。瓦斯的主要组分是CH4, CH4是一种温室气体, 将其直接排入大气将会对大气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但瓦斯也是一种良好的化工原料与燃料, 因此需对其进行综合利用。瓦斯气体的合理利用不仅与矿山安全开采息息相关, 还关系到矿区生态环境发展的和谐性及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综合这些因素, 应合理利用瓦斯气体, 减少其向大气的排放。

4 绿色矿山建设中取得的成就

4.1 对绿色矿山建设必要性的认识显著提升

绿色矿山建设作为中国煤炭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 在实施初期被许多人错误理解, 认为绿色矿山就是矿山的环境绿化工作, 对其的重要性存在明显的认识不足现象。但经过国家多年不懈的宣传教育工作, 广大从业者对绿色矿山这一概念有了全新认识, 其包含了依法办矿、规范管理、合理开发、节能减排、技术革新、环境保护等诸多方面, 这些内容囊括了矿山生产建设的方方面面, 是在充分结合中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促进可持续发展这一基本国策的基础上提出的, 是所有矿山生产人员都应始终坚持与遵守的知道理念。通过思想认识的提升, 矿山生产各级部门的积极性得到了有效调动, 煤矿企业获得显著的良性发展。

4.2 通过实践创建绿色矿山建设新局面

绿色矿山建设作为明确的矿山发展目标在中国最新的《矿产资源发展规划》中被明确指出, 为努力促进这一目标的有效落实, 中国各级矿山资源主管部门均采取了各类积极措施。

国土资源部将增强资源利用率、转变矿山企业发展模式、改善矿山周边环境等作为其工作重点列入国家资源规划中, 对矿山建设方方面面实施了全面管控, 并通过省、市、县三级管理制度将绿色矿山建设目标落实到地方, 有效促进了矿山绿色化建设进程;同时, 为确保矿山企业在绿色矿山建设中有章可循, 各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据当地实情, 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绿色矿山建设规范与标准。例如江西、浙江等省制定的《绿色矿山建设指南》就对其省内未来数年内的绿色矿山建设目标进行了明确规定, 为各级政府部门任务的落实提供了良好依据。

5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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