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发生几起重大交通事故的通报

2024-05-21

关于近期发生几起重大交通事故的通报(精选5篇)

关于近期发生几起重大交通事故的通报 第1篇

关于近期发生几起重大交通事故的通报

事故一:

客车冲下坡道起火

甘肃宁县18人遇难

2月1日22时许,一辆从河北廊坊开往甘肃宁县的客车在宁县境内冲下坡道后起火,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据介绍,事故客车核载47人,但发车时实载54人。事故共造成18人遇难、32人受伤。初步调查,事故疑为超载及驾驶人员应急处臵不当所致。事故二:

严重超载翻下山坡

贵州从江12人丧生

2日9时许,一辆车牌号为贵HA2008的客车从江县谷坪乡境内驶向县城,行驶至从江县四寨河至银潭在建公路K5+800处,发生交通事故。翻下百余米高的山坡,事故当场造成5人死亡,在事故救援过程中4人死亡,送往医院抢救的重伤员又有3人死亡,截至12时,事故已造成12人死亡、12人重伤、10人轻伤。

据记者初步了解,这辆客车核载19人,但事故发生时实载34人,严重超载。

事故三:

翻至公路外百米深斜坡

四川古蔺11人死亡

1日17时30分左右,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畅通运输有限公司一

辆金龙牌大客车(核载30人,实载29人)从古蔺县城驶往古蔺县水口镇庙林村,途经该县石宝镇小坝村路段时,翻至公路外100余米深的斜坡下,事故造成7人当场死亡,22人不同程度受伤。截至目前,4名伤员入院后因抢救无效死亡,事故遇难人数增至11人。

以上三起重大交通事故伤亡惨重,血的教训再次告诉人们:警钟长鸣、安全出行!眼下正值春运高峰期间,各行车单位全体安管人员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特别是行政一把手一定要切实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将安全管理关口前移,重点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岗位职责,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抓好春运创效的良好时机;

二是要深入生产一线靠前指挥,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三声”工作法和安全告诫制度,通过安全检查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要充分利用车载视频监控装臵(GPS、硬盘录像机、3G视频)加强对“人、车”的动态监管,滚动式发送注意安全温馨短信提示,发现问题及时电话通知途中车辆,及时消除隐患;

四是要加强走动管理,到各发班现场、站点安全检查,上车面对面叮嘱,向驾驶员、责任经营人宣传春运安全精神以及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告诫责任经营人要守法经营、时刻牢记:只有安全才能增创效益,唯有安全才能确保生产。

汉口运输分公司安机科

二0一三年二月三日

关于近期发生几起重大交通事故的通报 第2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09年3月18日15时15分左右,一辆车牌号为云C22729的双排座轻型货车,载12人和花椒树苗,从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大兴镇驶往莲峰镇万和村,当行至毛大县大兴镇河口村时,车辆从公路左侧翻下80余米深的公路坎下坠入金沙江中,造成11人死亡、1人失踪。

2009年3月19日16时左右,一辆车辆牌号为京Y29102的本田轿车沿同三(黑龙江省同江市至海南省三亚市)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行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方正县辖区K447+680M处时,失控撞在右侧护栏,随后,牌号为黑D29033的货车与该车追尾,货车停在道路中间并在距事故地点236米内连续放置5块停车警告示意牌。16时30分左右,一辆车牌号为黑L49970的大客车(核载42人,实载46人)撞到黑D29033货车尾部,造成19人死亡、27人受伤(其中6人重伤)。

初步分析,云南省昭通市“3.1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云C22729货车司机2月20日刚刚申领驾驶证,在连续拐弯下坡时处置不当,同时存在货车非法载人问题;黑龙江省哈尔滨市“3.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黑L49970大客车司机在结冰下坡路段,因车速过快,发现前方故障车后盲目紧急制动,致使客车失控、整车被货车内载满的水泥电线杆穿入,同时发现存在大客车驾驶员不具备驾驶大客车资质、客车超员和运输企业对个体挂靠车辆管理不严等问题。两起事故的发生,暴露出部分地区非法载人、超载现象严重,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等突出问题。为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召

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领导,严密部署,坚决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细化措施,狠抓贯彻。认真组织研究今年以来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特点,把握事故发生规律,查找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确保春季道路交通安全。

二、加强对客运企业,驾驶人等源头管理,切实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

体责任。运输企业、个体运输户是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的重要环节。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运输企业尤其是个体运输户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保障措施并切实落实到位,对存在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聘用的司机无相应车型驾驶资质等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运输企业、个体运输户,要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停业整顿。

要切实加大对驾驶员教育、车辆管理的力度。严格对驾驶员的培训,强化对驾驶员的日常管控,发现安全意识薄弱、技术水平不过关的,要严格进行再教育、再培训。要将各种危险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列为重点培训内容。要完善车辆源头管理措施,建立健全车辆定期维修和检测制度,建立健全车辆技术状态档案,严禁车辆带隐患运行。

三、加大路面监控力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地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严格路面巡查,严格查处非法载人、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货运、农用和证照不全车辆载客等违法现象,坚决遏制上述因素造成事故多发的势头。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当

前,正值春季农忙之际,春耕春种活动频繁,群众出行需求增加,加之春季雨雾天气较多,给交通安全带来较大压力。各地要结合春季交通运输特点,以开展道路交通“平安畅通县区”和“平安农机”活动为载体,通过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增强全民自觉遵章守法的交通安全意识。

五、严格执行事故报告规定,依法严肃查处道路交通事故。各地、各有关

部门要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上报事故情况,严禁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发生;对发生的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特别是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并将事故查处结案文件及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关于近期发生几起重大交通事故的通报 第3篇

2009年2月10日6时许,108国道长安区官庄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货车先后撞倒同方向骑自行车上学的5名初中学生,致4人当场死亡,1人受重伤,肇事车辆逃逸。这起重大事故给当事学生及其家庭造成巨大伤害,反映出校外存在影响学生安全的严重隐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引以为鉴,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以及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一、要扎实开展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要按照省教育厅的规定,在开学后第一周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指导学生扎实掌握各种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尤其是要通过安全教育防止学生经过假期以后安全意识松懈,有效提高学生对各类安全事故防范的效果。

二、要认真开展校内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要在开学初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对要害部位要重点检查,及时整改排查出的隐患,杜绝安全漏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学校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争取支持解决。

三、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学校作息制度。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迅速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一次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校外影响学生安全的问题,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协调有关部门切实解决存在问题,加强安全宣传,改善校园周边环境,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被查“乱收费”被开出147万天价罚单

“处罚147万元,如此天价罚单让人震惊!”2月24日上午,铜川新区蓝光第九学校校长余志玉激动地说。近日,铜川市物价局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没收(该校)违法所得1476800元”。

1476800元拟被没收

2009年春节前夕,铜川市物价局几名工作人员来到蓝光九校,出示证件及介绍信后,对该校收费项目中所涉及的价格问题进行检查。其间,物价执法人员发现,该校初中每生每学期收费2686元,小学每生每学期收费1686元。这些收费高于物价局批准的学费及住宿费用的总和,遂要求该校进行说明,“多收的钱用哪儿了”。

余志玉说,按规定,初中学生的学费为每学期1100元,小学生每学期学费800元,住宿费为每人每学期220元,“所收费用减去学费和住宿费之后就是代办费,由学校代替学生办理一些具体事项的费用”。

此后,应物价局要求,校长余志玉及一名财务人员列出了一份单据,对代办费进行了相应的解释,称“代办费由伙食费,公寓管理费,水电暖费,语言、微机、电教实验费等组成”。

铜川市物价局认为,代办费中部分费用违反《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之规定,构成“自立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并先后向其下发了《责令退还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告知书”中明确写着“拟对你单位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476800元的行政处罚”。

物价局认为“自立项目乱收费”

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余志玉称,“在铜川办校多年来,从没有违规收费”。据了解,蓝光九校是蓝光教育集团旗下的一所民办学校,该集团在蒲城、富平、华县、华阴及铜川新区等地先后办有9所学校。蓝光九校2005年在铜川开课,设有小学和初中,第一年就招生800余人,目前该校有学生1830人。

余志玉说,目前学校和物价局之间存在的主要认识差异就是“代办费”。物价局称,既然学校已经收取了住宿费,为什么还要收取公寓管理费?既然已经收取了学费,又为什么收取语言、微机、电教实验费?这些费用又是谁批准收的,依据是什么?“这是很典型的重复收费,自立项目乱收费”。

余志玉称,自己之前给物价局列的单据是“因为不知他们要这有啥用,所以没有细想和细分,胡乱写了几项应付一下,谁知道这竟成了物价局执法的依据”。据他讲,目前多数民办学校都是按惯例收“代办费”的,没有谁细分其中的构成,也没有人给各个部分进行定价,“这是政策的缺失”。

据《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民办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俗称代办费),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不得营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强行向学生收取。业内人士认为,“据实收取”中所提的“实”字弹性太大,且又未对收费范围进行界定,所以让一些人钻了空子,给执法留下难度。

关于近期发生几起重大交通事故的通报 第4篇

安委办明电〔2010〕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0年9月3日,全国发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辆号牌为黑D59K58的小型普通客车搭载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金沙乡红新村村民(核载7人,实载10人),行至佳木斯市境内原鹤大公路西格木乡平安村北200米处时,与一辆号牌为黑D59300的运送沙石的重型自卸货车(核载12.67吨,实载54吨)相撞,造成10人死亡。据初步调查分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黑D59K58号小型普通客车非法占道行驶。两车超员超载是事故伤亡扩大的重要原因。

山东省青岛华旅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一辆号牌为鲁BG3231的宇通牌大型卧铺客车(核载37人,实载51人),行驶至吉林省长春市绕城高速公路哈尔滨方向164公里50米处时,左前轮爆胎,导致客车冲过中央分隔带护栏后驶入对向车道,先与一辆捷达小汽车尾部刮擦后,又与一辆号牌为辽H07056(辽H0916挂)的大型货车相撞,造成17人死亡、37人受伤。据初步调查分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鲁BG3231号客车左前轮爆胎,导致车辆失控。鲁BG3231号客车超速、严重超员也是事故发生和伤亡扩大的重要原因。

上述两起事故的发生,不仅暴露出部分运输企业安全意识淡薄、重效益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卧铺客车安全监管不到位、车辆超载超员、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运输车辆技术性能不良等突出问题,也暴露出部分地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地要扎实推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工作。要认真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并抓好落实。要加强对运输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其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保障措施,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监控,要求所有运输车辆安装并切实用好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二、继续强化路面巡查,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各地要加大打击运输车辆超载超员、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力度,严格车辆技术性能检测。要突出事故易发的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加大对客运班线集中和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落实客运车辆交通违法抄告和转递制度,做到查处一起、转递一起、抄告一起。

三、严把源头,严厉打击非营运车辆运输行为。各地要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加强社会监督。通过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检查督查活动,严厉打击车辆非法违法运输行为。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严格审查,审核企业安全生产目标与责任、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驾驶员管理、车辆管理、安全生产内部检查与监督等制度及其具体的落实措施,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达不到要求的,督促其进行整改,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

四、要进一步严格卧铺客车市场准入,加大对卧铺客车运输安全监管力度。各地要对卧铺客车市场准入和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提高卧铺客车准入标准,提出从源头防止改装加铺的对策措施。要督促客运场站和路面检查点将卧铺客车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对于存在超载加铺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卧铺客车驾驶人和承包人的教育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对于日常检查及有关管理部门抄告发现的公司所属驾驶人驾驶车辆存在超速、超载行为的,要从严处理。

五、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和实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安委〔2010〕6号)的要求,已将这两起重大事故的查处列入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范围。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通知要求,把道路交通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同时,地方各级安委会要对下级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实行挂牌督办,进一步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通过严肃事故查处和厉行责任追究,有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近期发生几起重大交通事故的通报 第5篇

安委办明电〔2010〕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0年8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境内,由中铁六局呼和浩特铁路建设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一公司承建的包满铁路(包头至满都拉)新建线路段发生工程车辆溜逸事故,造成11人死亡、3人受伤。初步分析,事发前10辆道砟专用车停放在坡度为2.8‰的下坡道铁路段,由于防溜措施采取不到位和制动措施失效,车辆在自重力作用下沿下坡道方向发生溜逸,撞击沿途施工作业人员造成伤亡。

8月16日,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医院在建的住院部大楼工地在进行外墙装饰施工作业过程中,当运送作业人员的施工升降机升至10层(垂直高度约40米)时,升降机吊笼突然脱齿坠落,造成11人死亡。初步分析,由于该升降机驱动减速机固定底板左上角的螺栓断裂后未及时更换新螺栓,而是采取违规焊接的方法代替螺栓固定,且焊接质量不符合相应技术要求,导致升降机在运行中焊接处断裂发生事故。同时,由于之前升降机最后一道防护措施即防坠落安全保护装置已被拆除,丧失了防坠落保护作用。

上述两起重大事故的发生,不仅暴露出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薄弱、安全隐患突出、违法违规操作问题严重,也反映出一些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事故的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进一步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力度,督促工程建设各方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特别是建筑施工事故多发、频发的地区,要督促有关企业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并执行好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职工,确保安全生产。

二、要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各地要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认真搞好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特别要针对上述两起事故所暴露出的问题,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加强对施工运输车辆、设备、机具及其他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加强现场检测检查,确保隐患排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要督促企业开展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三、要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0〕5号)要求,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强化日常安全监管,严肃查处“三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对

事故易发频发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如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设备、场内专用车辆等要加大监管力度;对发现使用的不合格产品或未经检测检验的设施设备,要坚决责令清出工地或停止使用;对危险工序、工段要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施工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必须加强现场监控和技术指导。

四、要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各有关地区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发生的较大、重大建筑施工事故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依法从严从速追究事故责任者责任。国务院安委会将对上述两起事故进行挂牌督办。地方各级安委会要对下级政府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事故调查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0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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