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

2024-07-26

浅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精选8篇)

浅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 第1篇

创新思路 强化措施 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基础

——加强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考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也是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条件,直接关系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我市现有180个乡镇,1721个

村委会,340余万农村人口,占全市人口的70%以上。2009年,全市在去年1473个村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村建设的基础上又新增1134个新农村试点村建设。因此,加强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推进我市农村改革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实现市委九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来的奋起赶超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全面贯彻国家和省里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始终坚持“关口前移、教育于前、防范在先”的原则,以推进农村廉政文化活动为载体,切实采取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狠抓基层党风党纪教育,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各级基层党委、政府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深化村务、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实行民主理财制度,农村基层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明显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明显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较快发展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

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财务管理混乱。在集体资产方面,存在账实不符、非法转让、无偿出借等问题;在债权债务方面,存在个别干部利用职权长期占用集体资金、拖欠承包费和宅基地收入款不及时入账、债权债务底数不清等问题;在收支方面,存在收入不入账、多报开支、白条下账、坐收坐支、挪用公款、随意报账、公款私存等问题;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村会计出纳“一身兼”、财务账目不连续、干部大包大揽建设项目和资金、财会人员素质低下等问题。二是违规公款招待。虽然上级要求实行村级零招待费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公款招待的现象屡有发生。一些乡村干部以外出开会、办事、招待上级领导等名义,公款吃喝,铺张浪费,有些甚至办私事也以招待费名义从村财务中列支。三是办事优亲厚友。有的乡村干部对计划生育指标分配、救济救灾款物和宅基地审批等“好事”,不经集体研究,也不征求群众意见,自作主张优先安排给亲朋好友;对与自己意见不合、关系不亲的人不管不顾,甚至故意刁难、打击报复。使国家对农民的一些救济政策没有真正落实到需要救济的人身上。四是违法随意施政。有的农村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和财务管理人员,在换届之前,将集体与村民签订的承包合同期限由短改长,承包金由高改低,从中牟利。五是拉帮结派贿选。当前不少村,尤其是集体经济较为富裕的村,在村委换届直选中存在违反规定拉选票的问题。有的村干部拉帮结派,利用宗族势力排挤竞选对手,有的允诺当选后对选民给予“好处”,甚至有的出钱买选票,搞贿选。

笔者认为,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滞后,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理想。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税费改革的实施,特别是受各农户自主经营的影响,农村基层的党风廉政教育基本上仍停留在口头和书本上,宣传教育活动往往流于形式,加之农村基层党员本身知识水平有限,所以很难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二是农村基层村务、政务公开力度名高实不高,透明度不够强,群众参与集体事务管理的民主作用发挥不充分。一些农村基层组织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不规范,少数党员干部不照章办事,集体事务只局限于少数人参与,特别是与群众贴身利益相关的事,不公开、不透明,甚至于暗箱操作,从而引发党群、干群矛盾。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村村务、政务长期不公开,特别是财务不公开,或者形式性简单地张榜公布,群众难以了解详情,意见很大。三是党员干部的素质参差不齐,农村基层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好。由于农业税取消,大部分乡村全年没有收入或者收入很少,致使一些农村基层组织常年没有活动,其作用难以发挥或者发挥不明显。有的村支部和村委会各唱各的调,有的甚至唱“对台戏”,遇到有利的事,争着抢着干,遇到困难和问题,则相互推诿扯皮,制约了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各项事业的发展。部分党员干部由于年龄偏大或者文化程度低,又不注重学习等原因,素质明显偏低,特别是一些农村财务工作人员,专业技能缺乏,胜任不了岗位需要。四是党纪法规知识缺乏,党内监督制度不健全。由于长期不注重教育学习,一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党纪法规知识缺乏,以权谋私、公款吃喝、忽悠百姓、拉帮结派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影响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一些村级组织的管理体制、激励机制和监督手段不够健全和完善,加之乡镇纪委全年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于搞乡镇其它中心工作,纪检监察工作一定程度上受到削弱,使得乡镇纪委对村干部的有效监督显得乏力。五是一些遗留问题成为影响农村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的重要因素。一些地方过去在征收农业税、农林特产税过程中,部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为了完成任务,有的个人垫资,有的挪用其它资金。取消农业税以后,这些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有的村干部就将土地承包款或者集体企业收益转移支付,引起群众不满,也影响了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抓好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及对策

加强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需要明确责任,创新思路、落实措施,常抓不懈,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的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最终要靠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团结带领农民群众去贯彻实施。因此,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综合素质,是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要与时俱进,拓宽视野,不拘一格选拔培养农村基层干部。继续鼓励、下派优秀干部到农村基层工作,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奔小康。要拓宽基层选人用人的范围,大胆选拔、吸收知识分子、科技户、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等自身带头致富,又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人才充实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同时要适当提高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干部的福利待遇,探索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二)加强教育,夯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基础。要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与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摸清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及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党风廉政建设入手,研究提出治理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要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党纪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真正做到经常抓、反复抓。要注意改进教育的形式,因地制宜,采用农村党员易于接受、乐于参加、丰富多彩的入耳、入脑、入心的教育形式,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要加大正面宣传教育的力度,充分发挥优秀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要不断健全教育培训机制,有规划、有组织、分层次地抓好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并将教育培训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坚持下来,夯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基础。

(三)深化改革,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基层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一是积极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与农村改革发展相适应的拒腐防变的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二是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继续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完善村民民主理财制度,推行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完善集体资产监管办法,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出让、租赁、承包和资源开发利用,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方式。三是健全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两推一选”和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制度,加强对选举重点环节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完善村“两委”议事规则,进一步健全党员议事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制度,逐步推行村民代表会议常设制。四是健全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制度。健全乡镇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联动机制。积极推行村民点题公开、建立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等,实行村务公开答疑纠错的监督制度,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规范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内容、程序和形式。

(四)强化监督,促使农村基层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一是制定和完善乡(镇)、村干部和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具体行为规范,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二是积极推行乡(镇)、村主要领导勤政廉政承诺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面推行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定期评议制度,探索聘请农村廉政监督员、建立村级监督组织等监督形式。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三是深化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工作,推进基层站所民主评议活动。整合行政机关和基层站所服务职能,结合实际在乡(镇)、村建立便民服务机构,提供代理服务。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四是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进一步规范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在全市统一编制村务公开目录,凡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都应按照一定方式公开,并对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间和审核要求等进行规范,不断增加权力运作和行政行为的透明度,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加大力度,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基层党委、政府要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一是从人员、经费上给予支持保证,为纪检监察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切实保障纪委履行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二是切实解决基层纪检干部兼职过多的问题,确保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正常、有序、有效开展。要逐步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力度,建立健全乡镇纪委书记述职考核、工作督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不断提高乡镇纪委的履职意识和能力。三是县(市、区)纪委要加强对乡镇办案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统筹乡镇纪委的办案力量,优化整合纪检监察干部力量布局。四是灵活采取联合办案、异地办案等形式,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在村级财务管理、宅基地审批、土地矿产资源开发承发包等过程中发生的以权谋私案件,截留、挪用、侵占、贪污强农惠农资金和征地补偿款案件,侵占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涉及加重农民负担恶性案件,村级组织选举中的“贿选”案件,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案件等,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任重而道远,我们还需努力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我市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保证,为我市在争得应有地位的过程中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浅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 第2篇

——赫文功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促进农村安定和谐的有效途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以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我国农村当前的实际,代表广大农民的利益,充分反映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要求,为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紧抓基层党风廉政教育

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需要与巩固和扩大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相结合,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历史进程相适应。把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放在突出位置,真正做到经常抓、反复抓。教育的内容可以结合本地一段时期内存在的问题,突出教育的针对性。同时积极探索教育的新载体,突出教育的创新性。适应农村特点,编写简易读本,制作教育课件,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载体的作用。坚持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激励党员自己发现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从而使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保持先进性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在农村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要注重生动性,增强吸引力。下大力气抓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通过举办民主法制讲座、法制宣传栏等形式,增强教育工作者的说服力,对农村干部进行民主法制教育,把农村基层民主纳入法制的轨道,深入到农村街、村、田间一线,宣传反腐倡廉形势、党纪法规知识和村级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教育引导农村党员干部带头勤俭廉洁,带头遵纪守法,树立起廉荣腐耻观,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建立健全基层党风廉政制度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以规范基层权力运行为重点,切实抓好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各项制度,逐步形成用制度规范农村党员干部行为,逐步形成“有章办事”、“按章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基层财务制度,制定和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办法,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

完善农村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积极推行村党支部选举的“两推一选”办法。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健全农村基层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全面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乡镇政权机关和基层站所要以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利用方便快捷的形式,重点公开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乡

镇要把贯彻落实村务公开制度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乡镇、村党组织的工作事项,除国家机密外,都要向党员和农民群众公开。

三、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只有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监督作用,基层干部才不敢放松、懈怠,才能更加自觉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扩大农村民主,强化民主监督,真正使人民群众参与管理集体事务。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切实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党的农村政策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农村综合改革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在加强对乡镇、村干部监督考核上下功夫。加强对乡镇、村干部的民主评议、民主监督工作。认真开展对乡镇党委、政府和基层站所、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视和用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把对乡镇、村干部的监督考核与群众的民主评议结合起来,努力形成上面有组织检查考核、下面有群众评议监督的工作机制。

四、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收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密切注意动向,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反映属实的问题,必须严肃查处。必须及时、严肃查处农村干部中各种违纪案件,尤其要查处那些严重危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案件。

当前,力求重点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

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等。着力解决极少数农村干部不严格按法律和政策办事、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形象不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及时采取组织处理措施。

五、切实维护农民切身利益

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继续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着力抓好维护群众利益的工作。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坚决制止在农民建房、用电用水和务工经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制止违反涉农税收、价格及收费“公示制”和乡镇、村级组织、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规定的行为。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监管,坚决纠正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在扶贫、救灾、救助、移民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六、加强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

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加强领导。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委是关键,乡镇是基础,主要领导要敢抓真管,认真负责,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一抓到底。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县市党委和政府要全面掌握本地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抓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

究提出具体措施,加强工作指导。乡镇党委和政府发挥承上启下作用,抓好自身和村级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工作落实。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考 第3篇

1 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当前, 农村形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呈现出农业经济市场化、农村生活城镇化、农民就业工商化的趋势, 给传统的小农意识生产和自给自足的农村生活方式带来根本性的变革, 同时也给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带来新的课题, 提出了新的挑战。而在我们西部农村一些地方, 农村基层腐败现象还时有发生, 不正之风依然存在, 有的甚至影响了当地的党群干群关系, 损害了党的形象。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存在着以下突出问题:

1.1 少数基层干部利用职权侵占国家集体资产

随着改革开放30年新形势的变化, 近年来, 村级干部涉嫌经济违纪违法问题愈显突出, 由过去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土地管理法规等发展到今天的贪污、受贿以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财经纪律等。“村官”虽小, 却掌握着土地发包、宅基地安排、荒山荒坡退耕还林款补助发放等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的权力。个别村干部把自己掌握的公共权力化为攫取个人财富的“资本”, 大搞权钱交易, 私自出借集体资金, 对涉及小流域综合治理、低保户救助对象申报、土地征用出租等重大事项, 不经过集体研究, 更没有进行公开招投标, 暗箱操作, 从中牟利;巧立名目, 贪污集体财物;重复列支, 虚开项目, 占有并侵吞集体财产;公款吃喝玩乐, 大肆挥霍。

1.2 少数党员干部以各种形式侵害群众利益

近几年,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加大, 在农村基层公开侵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少了, 但是花样翻新了, 呈现出多样性。一是巧耍花样侵害农民土地流转权。个别基层组织或领导干部越俎代庖操控土地流转, 以权力剥夺农户的自主决策权;以土地规模经营为借口, 以所谓“反租倒包”等花样, 以低价强行“租用”农户承包地;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与农民争利。二是侵害集体和农民的经济利益。有的村干部利用职权侵占集体财物, 直接把集体财产攫为己有;有的村干部滥发补贴等各种化公为私的行为, 使集体财产被“合理”地装进少数人的腰包;由于错误决策而出现的“失误”, 使大量集体财产付诸流水, 交了“学费”。这些现象的出现, 使党群干群关系紧张起来, 有的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

1.3 一些农村基层干部的作风不够端正

由于长期以来受封建传统观念的影响, 一些农村基层干部不把自己定位为“公仆”, 而是以“父母官”自居, 存在着“官本位”心理, 盛气凌人, 脱离群众, 动不动称农民为“刁民”, 工作方法简单, 作风粗暴, 在基层造成了不好的影响。特别是在集体土地征用和集体资产管理中, 不宣传解释, 不按政策办事, 搞强行摊派、乱批乱占, 任意处置和支配, 甚至肆意欺压群众, 工作自然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农村税费改革后, 乡镇干部不必走家串户, 催粮要款了, 有些地方也因此出现了乡镇干部“机关化”、村干部“预约化”现象。现在, 有些乡镇干部认为没有什么硬性的任务, “一杯茶, 一包烟, 一张报纸过一天”的机关化倾向日益显现。随着公务员法的推行, 在乡镇中占了大部分的事业编制干部, 认为自己升迁没有希望, 工作积极性不高, 甚至消极怠工。在村居, 由于村干部待遇偏低, 不安心工作现象相当普遍。许多村干部出外经商赚钱, 几十天甚至几个月才到村部办公一次, 老百姓想见村干部一面都很难, 有事必须事先预约, 老百姓无奈地称村干部是“预约村官”。

2 产生的问题的主要原因

2.1 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

部分农村党员干部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 有的把抓党风、反腐败看成是“软指标”, 有些基层干部甚至错误地认为, 只要经济发展了, 其他事情都好办, 以至于党风廉政建设在一些乡镇、村或领导干部摆不上应有的位置。还有一些党员干部没有端正认识, 以为大案、要案祸国殃民、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 必须严惩不怠;而腐败程度较小、危害不大的各种“蛀虫”, 似乎可以放一放、缓一缓, 在反腐败的策略上, 不妨来个“抓大放小”。在这样的思想认识支配下, 一些地方村干部廉政建设被忽视, 一些素质不高、动机不纯的村干部有恃无恐, 由小占小贪, 发展到肆意侵占国家、集体财产。

2.2 廉政教育相对滞后

平时由于各项基层工作任务繁重, 再加之乡镇搞宣传教育的软硬件设施不够, 许多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不能够深入开展, 反腐倡廉“大宣教”的氛围和格局在农村中尚未完全形成。故而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也不强, 主动抓党纪条规的学习教育也不力, 导致农村党员接受教育的机会不多;还有就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形式单一, 抓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不够, 使党风廉政教育没有发挥应有的效果。

2.3 制度制约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由于基层群众民主意识淡薄, 缺乏参事议事决事能力, 再加上少数村干部工作专制搞家长制, 决策的民主程度不够, 在村级财务处置、扶贫款物、土地转让金, 以及上级各种惠农政策性补贴的使用等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上, 缺少规范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约手段。有的既使建立有效制度也不能从实际出发, 而是照搬照套, 制度、规章定了不少, 真正能够实际管用的却很少, 更谈不上实施责任追究。

2.4 乡镇纪检监察力量相对薄弱

乡镇实行综合配套改革后, 乡镇这一级领导干部配备相对紧张, 导致乡镇纪委书记分管工作较多较杂, 逢会要纪委参加, 逢事请纪委介入, 纪委成了“不管部”、“万事通”和“挡箭牌”。同时配备的纪检干事基本上都是兼职, 力量显得薄弱, 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任务不相适应。

2.5 监督不够到位

近年来, 各级各部门都聚焦“三农”, 但是对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不够到位。县级审计经常形式化, 鲜有“审计风暴”刮向乡镇;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例行检查”无法经常化。在村一级, 党员干部主动监督少, 有些党员干部怕报复、怕伤和气, 不敢监督, 不愿监督, 也不会监督。加之党务、政务、村务公开不够规范, 一般干部对一些敏感、重大的问题了解的少, 想监督而又不便监督。

3 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3.1 在工作重点上, 应广纳民声民意, 增强针对性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 群众最具发言权;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群众体会也最深。因此, 在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把握上, 要坚持调查研究问计于民。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 倾听群众呼声, 了解群众诉求, 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把民声、民意、民求、民愿作为做好工作的“晴雨表”和“助听器”, 什么问题对群众的生产生活影响大就以什么问题为重点, 什么问题群众反映最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避免“瞎指挥”、“乱穿衣”。

3.2 在工作手段上, 应适应当地特点, 把握灵活性

地域不同, 条件不同, 党员干部的情况也不一样, 党风廉政建设的手段就不能千篇一律。应根据其特点, 因地制宜, 区别对待, 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和方法。如对条件好、风气正、发展快、干群关系和谐融洽、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规定比较落实的乡村, 积极帮助他们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并做好总结推广。

3.3 在工作内容上, 应坚持与时俱进, 赋予时代性

现阶段, 就要在“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要求上, 紧紧抓住党和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 农村土地政策的落实, 农村综合改革推进等情况的监管检查, 认真解决农民在建房、修路、用水、用电、打工、经商、看病、上学等方面出现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各类坑农、害农案件等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以这些工作的实际成果体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作用。

3.4 在工作目标上, 应坚持科学发展观, 提高实效性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定位, 就要在“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上下功夫、做文章, 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制延伸到农村基层, 把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瓶颈”因素和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作为主要方向, 构筑“防腐墙”, 编织“护廉网”, 打造“安全阀”, 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

3.5 在工作机制上, 应遵循客观规律, 注重创新性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把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 科学决策, 统筹规划, 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如建立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联席会议制度等, 使各部门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自觉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各自工作的整体规划, 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有人抓, 有人管, 有人落实, 形成上下一盘棋、左右一股劲,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才能扎实有效, 才能在建设经济发展、风清气正、社会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中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之浅见 第4篇

关键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收稿日期:2010-10-21

作者简介:何炳文(1956-),男,湖南安仁人,中共郴州市委党校纪检书记,高级政工师,研究方向:党建。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直接关系着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

一、以制度规范基层党员干部行为

以制度规范基层党员干部行为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由之路,也是一项最可靠的长效机制。

(一)完善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首先要在实践中找出现行制度存在的漏洞并加以完善,特别要对近年来涉农上访问题与群众信访案件进行清理并综合归类分析,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涉农部门和单位深入调研,找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存在的过于笼统模糊,针对性、程序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制定出台基层群众特别关注的村级财务管理、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村级项目工程管理以及村级计划生育公开管理等村务管理制度。

(二)广泛宣传,积极引导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制度,只有让群众熟悉或了解,在执行中才能产生强大的推动力。因而要在县、乡、村三级进行大力宣传,通过电视讲话、广告宣传、网络发布等宣传途径,让制度家喻户晓。

(三)对照制度抓规范

制度建设重在落实,要重点组织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对照制度纠错,对照制度清理,对照制度规范,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处理事务,靠制度管理财务,依制度公开村务,实现村级党员干部从凭良心做事向依制度做事、按程度办事的转变。

二、以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力

(一)完善公开机制,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在公开形式上要统一规范,实行统一表格、内容、项目标准与更新周期,使村务公开不再流于形式;在公开内容上要更加具体,将群众最关心、最关注、最关联的农村基层民生资讯公开,做到群众想公开什么就公开什么,关注什么就公开什么,全面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二)落实便民措施,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权

通过选举义务监督员、设立民情意见征集箱、公开民生问题举报电话等形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方便群众参与监督,提高监督效率。

(三)要加强民主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积极搭建民主理事平台,加强民主监督,进一步完善村民代表大会制度、村级事务一事一议制度、重大事项听证制与民主决策制等民主管理制度,实现村级事务由村民定,真正把村务的决策权还给群众,确保中央各项利民、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手中。

三、以惩治增强人民群众的反腐信心

惩治腐败既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主要工作职能,也是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信心的重要途径。对基层农村干部腐败现象的容忍就是对人民群众最大的伤害。基层群众认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抓得好不好,最直观的认识就是现有的矛盾能不能及时化解,发现的腐败现象能不能得到惩处。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高度重视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涉及民生的腐败问题,谁侵害群众利益,就对谁“不客气”。要形成“围绕群众利益反腐败”的工作态势,坚持围绕“解决问题、查办案件”的工作方针,时刻保持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腐败行为严惩不贷的高压态势。在查办农村基层违纪违法案件过程中,要深入剖析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反面典型,认真分析导致腐败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

四、以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要加大监管力度,特别要加大对涉及农民利益的安居工程、移民扶贫、救灾救助、退耕还林、粮食直补、乡村通畅工程以及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教育收费、医疗保障等问题的监督力度,确保党在农村的各项强农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同时,要加强作风建设。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优良作风,带动民风朝着构建和谐社会的方向前进,使基层党员干部在为人民群众服务上保持思想上与行动上的高度一致。

浅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 第5篇

中共孙祖镇委

孙祖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进全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以我镇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就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订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1、指导思想。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正面教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意预防的战略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2、目标要求。经过一年的努力,使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增强,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在农村基本形成;农村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得到巩固和发展,农村基层组织和民主政权建设明显加强;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更好解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认真贯彻落实,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二、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切实增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洁意

1、突出教育重点。以村领导班子成员为重点,着力加强“五个方面”的教育。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增强群众观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加强科学发展教育,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操;加强法律法规政策教育,增强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加强党章和党纪条规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遵守规律的自觉性,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2、丰富教育形式。针村干部的不同特点,因人、分层、分类施教。采取干部轮训、主题教育、讲党课等方式进行重点培训;利用电视、报刊、广播、远程教育、网络等媒体的作用,进行普遍宣传教育。加强示范教育,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先进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抓好警示教育,剖析违纪典型案例,以案说纪说法。积极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书籍、报刊和电教片等配发到农村基层。有条件的村可建立党风廉政宣传栏、廉政文化一条街,开展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活动。

3、落实教育责任。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纳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实行分级负责制,以镇党校为主阵地,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进行轮训。

三、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建立农村基层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1、健全完善科学决策制度。建立健全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以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要经过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2、健全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廉洁勤政的各项规定,坚持做到中央提出的“六要六不要”,即: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要因循守旧、不思进取;要求真务实、量力而行,不要虚假浮夸、盲目攀比;要尊重民意、依法办事,不要强迫命令、独断专行;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要贪图享乐、铺张浪费;要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不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要崇高科学、移风易俗,不要搞封建迷信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通过包村联户、结对帮扶等形式,倾听群众呼声,解决实际问题。建立乡、村便民服务代理平台,在不增加农民负担前提下,实行“一站式”、“全程式”代办服务。

3、健全完善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把党内监督制度延伸到农村基层,建立和完善村干部任前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廉政承诺和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组织)生活会等制度,逐步推进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的具体政策和制度,防止农村基层民主选举中拉票贿选、宗族势力干扰和其他侵犯农民群众民主权利问题的发生。健全农村基层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

4、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制度。大力推进乡镇部门办事公开。学校、医院、供电、等公用事业单位要规范办事公开,明确办事收费项目和标准、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和办事时限,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编制村务公开目录,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村级组织要把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他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以及对村干部的民主评价、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纳入公开内容。要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明细账目必须及时逐项逐笔公开,重大事项及时公布。乡镇要落实村务公开制度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问题。积极推进农村基层党务公开。重点公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等内容。

5、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纪发[2006]22号)要求,健全完善乡村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财务开立、票据使用、现金收支、会计档案、债权债务的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制,农村会计聘任制、委派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防止新的债务发生,积极探索化解历史债务的有效方式,决不能把乡村债务分摊到农民身上。以村为单位建立资产台帐,完善集体资产监管办法。加强对乡镇集体资产和固定资产投资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集体资产流失。进一步规范农村“四荒”、水面、林地等的开发利用,实行公开竞价承包和招标制度。对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混乱的乡镇、村,及时进行清理和规范。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1、强化对新农村建设目标任务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目标要求,重点监督检查镇委、镇政府确定的新农村建设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坚决制止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坚决制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的行为,坚决制止盲目攀比、强求一律、脱离实际、超越财力和农民承受能力的行为。

2、强化对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新农村建设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特别是粮食直补、良种推广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柴油补贴等,结合实施“沂蒙惠农一卡通”工程,逐项直接兑现落实到农户。按照有关规定和透明规范的程序安排支农资金,对农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支农项目和资金,实行公示制。加强对各项支农资金的管理,做到专帐核算、保障管理、集中支付、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涉及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的,要严格实行工程投标制和政府采购。要严格执行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村级经费补助的比例不低于20%的规定,重点向经济薄弱村倾斜,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政策,解决农村贫困家庭学生的上学和生活等问题。落实好农村公共卫生政策,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纠正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3、强化对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随意调整收回农户承包地、强行土地流转和截流转收益金等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加强对农村土地征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占用规模,防止乱占滥用耕地;规范征地程序和补偿标准,加强对别征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专户管理、转帐核算、专项审计和公开制度,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4认真做好涉农信访工作。进一步通常信访举报渠道,妥善处理农村基层利益关系和矛盾,坚持党政机关主要领导不定期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和干部下访制度,主动了解和解决农民群众的合理诉求。认真办理农村群众信访举报事项,实行领导干部包案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问题,特别是土地承包、土地征用和农民工工资等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对十名举报或线索比较具体的举报、投诉,要加大直查快办力度,形成跟踪监督机制,做到见见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切实保护好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严肃查处。

5、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侵占、挪用、截留征地补偿费、支农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取非法利益案件,违法生育等严重违反组织纪律案件,赌博、腐化堕落等案件。综合运用法律、组织处理等手段,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教育和惩处相结合。针对基层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认真查找暴露出来的问题,认真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制

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完善对非党员、非国家公务员的农村基层干部违反法律贵制度行为的处理办法。

五、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

1、纪检组织要加强组织协调。乡镇纪委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主要任务,加大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农村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村级可探索纪检员、监督委员会等。

2、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任务分工,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部门整体工作,建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针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2012年3月10日

浅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 第6篇

实施意见

各党支部,乡属各部门、站所:

根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区纪监发[2007]33号)和中纪委七次、省纪委八次全会以及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切实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纵深发展,促进全乡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明显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村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作风明显转变,廉洁自律意识显著增强,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改善;农村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保障,民主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切实解决好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推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快速、和谐发展。

三、工作任务

1、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乡纪委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计划,以各党支部为主进行反腐倡廉学习教育。采取举办廉政教育培训、组织廉政教育讲座、撰写廉政学习心得等多种形式,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效性。各支部要加强对流动党员、个体及私营业主党员纪律教育,增强其党性观念。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村社、进站所、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活动,积极营造反腐倡廉的社会氛围。

2、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基层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切实做到“四个带头”:(1)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2)带头执行土地、计生、殡葬改革等政策;(3)带头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4)带头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严格执行“八个不准”:(1)不准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2)不准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3)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4)不准借婚丧嫁娶、子女升学大操大办;(5)不准参与宗族宗派等非组织活动;(6)不准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7)不准变相加重农民负担;(8)不准参与封建迷信和赌博活动等。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严格对照“四个带头”、“八个不准”的要求,年初公开承诺,年中民主评议,年底进行考核,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

3、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乡、村两级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民主决策制度。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一事一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议事制度。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勤廉双述以及村民询问质询等民主监督制度。健全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审计监督和村民民主理财等制度。制定和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等管理制度。实行农村集体土地开发利用公开竞价和招投标制度。继续实行乡机关定点接待和“村级零招待”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公务接待活动。

4、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的监督和管理。继续积极推行“乡财区管乡用”和“村帐乡管”制度,规范乡、村两级财务管理,重点加强以下四个方面的监管:加强对农村财务收支的监管,看是不是符合程序;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处置的监管,看是不是符合民意;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管,看是不是民主公开;加强对制种玉米服务费的监管,看是不是使用合理。同时,加强村级财务审计,加大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强化对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的监督和管理。

5、抓好涉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乡人大、纪委及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四个落实情况:各种补助资金是否发放到群众手中,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是否切实执行,征用农村土地补偿款是否足额到位,涉农惠农项目是否及时实施等。要积极运用便捷、直接的形式,确保各种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对直接补贴农民的资金,要实行公示制和“明白卡”,接受群众监督。

6、抓好政务、村务和党务公开。乡、村两级要把党政务、村务和财务公开作为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来抓。公开要做到及时主动,财务收支按季公开,一般事项半年公开,重大事项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点题公开”,把公开主动权交给群众。乡上做到“三公开”:一是公开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农村工作政策、惠农政策情况;二是公开财务收支以及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三是公开重大事项决策办理情况。乡属站所要做到“四公开”:一是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依据及标准;二是公开办事程序;三是公开工作承诺;四是公开群众反映问题办理结果。党务公开要做到“五公开”:一是公开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二是公开发展党员工作;三是公开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四是公开民主评议党员结果;五是公开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村务公开要做到“六公开”:一是公开财务收支情况;二是公开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三是公开各类涉农、惠农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四是公开村公益事业办理情况;五是公开一孩、二孩生育审批情况;六是公开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7、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坚决制止在农民建房、用电用水和务工经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制止违反涉农税收、价格及收费“公示制”和村级组织、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规定的行为。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监管,坚决纠正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在扶贫、救灾、救助、移民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8、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乡纪委、综治办要健全完善领导包案、信访接待、限时办结、挂牌销号等工作制度,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办理农村群众信访举报事项,对实名举报或线索比较具体的举报、投诉,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村社,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9、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要着重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在五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和强行集资摊派的案件;截留、挪用、侵占、贪污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贿选、参与赌博的案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案件等。典型案件要严肃查处并进行通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四、工作要求

1、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乡上由党委书记任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村由村党支部书记任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和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做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整体合力。各联系村领导要切实抓好联系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引导和组织各村争创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为倾听群众呼声,了解实际情况,加强乡纪检组织建设,乡上聘请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1人、信息员2人,各村党支部要设立纪检委员,聘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和信息员各1人,并于2007年9月15日之前上报乡党委办公室。

2、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协调机制。建立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乡人大、纪委、经联委、司法、民政、财政、国土资源所、教育、卫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落实情况,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党支部也要建立相应组织,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工作指导,落实工作任务。各相关单位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部门整体工作,针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切实加以解决。

3、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机制。各党支部要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创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方式、方法。要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乡属各部门、站所及驻乡各单位工作人员要主动接受各党支部的监督,并要加强与乡党委、政府的密切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强化对各单位、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管。要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长安乡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平时检查、定期检查与年终考核有机结合起来。

4、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奖惩机制。乡纪委将及时总结和推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对工作搞得好的党组织进行表彰,对不履行职责、措施不力甚至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后果的党支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各党支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健全农村基层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切实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选拔使用和评优、评先挂起钩来,形成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鲜明导向。

附:长安乡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信息员名单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浅析 第7篇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同广大群众最接近,联系最密切,农村党员干部的作风,直接反映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声望。因此,搞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有着非同寻常的重要意义。

第一:强化廉政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筑牢反腐倡

廉的思想防线

1、基层党委对农村廉政建设工作要足够重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纳入支部考核范畴,同各支部签订廉政目标责任书,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

2、巩固农村先进性教育成果,通过典型带动,弘扬正气,增强廉政教育的影响力,提高基层干部的思想素质,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形成廉政清明的政治氛围。

3、以“廉政文化”进基层活动为契机,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通过廉政“五进”活动,把廉政教育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以及法律法规教育结合起来,使廉政文化深入民心,廉政建设深得民心。

第二:围绕深化农村改革,构建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

“反腐倡廉,制度是保证”。

1、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利用责任制的工作机制,下大力气集中解决一些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坚决刹住“失之于宽、偏之于软”的现象。

2、深化村务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决策、执行、监督三分开原则,杜绝“一言堂”和“拍脑袋”决策方式,重大事项发挥村民议事会的作用,村党支部定期向村民汇报,尽可能防止权力过分集中,从而滋生腐败。

3、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切实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加强“村财乡管”模式,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4、完善村委会换届选举制度,选好新农村建设的领导人。一要选好人、能人、强人;二是对任期、权力有所限制;三是规范村官报酬,实现责、权、利相统一。

第三:要围绕基层廉政建设,形成反腐倡廉的监督机制

1、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村级班子议事章程和民主决策机制,同时将廉政谈话,廉政承诺,述职述廉等制度向基层支部、干部延伸,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2、深化党内监督,不断提高监督效果,一方面加强乡镇党委对村支部、村委会的监督,另一方面加强村支部对村委会的监督。

3、深化民主监督,开辟群众监督渠道,一要完善村民议事制度,二要完善民主理财制度,三要完善“村务公开”制度。

第四:围绕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强化反腐惩处力度

1、突出重点,坚决查处各种涉农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挪用、克扣粮食直补、村级补助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强行集资摊派,增加农民负担的行为,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

2、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二是形成案件协查机制,上级指导下级,平级相互协助,提高查案效率,三是建立协审会商制度,随时向上级汇报案件进度。

浅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 第8篇

当前,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和大环境下, 结合基层央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 我认为很有必要重新把党风廉政教育这项工作, 放到加强基层央行思想政治建设, 培育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职工队伍的实践中去审视, 提升到央行事业发展后继有“人”的历史责住高度和长河中去认识、去看待;放到加强基层央行思想道德建设的实践中去审视, 提升到筑牢干部职工队伍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的高度去认识、去看待;放到履行基层央行职责、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中去审视, 提升到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主动作为、创新服务的高度去认识、去看待。这样, 我们才能在思想认识上和工作实践中, 摆正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位置, 突出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地位, 改变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说起来重要, 忙起来忘掉, 做起来次要”的现实状况, 把党风廉政教育真正作为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和筑牢党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防线的首要问题, 深植于领导干部的头脑之中, 列入重要工作的议程。由此可见, 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是基层央行的一项基础工程和反腐倡廉的一项长期任务, 是基层央行科学有效预防腐败、筑牢党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防线的基石。必须常抓不懈, 长鸣教育之钟。

基层央行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我认为要突出和围绕教育的重点, 着重夯实以下几项教育。

一、中国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

在党风廉政教育中, 要把增强民族自信心、振奋民族精神和凝聚民族力量的中国梦教育, 作为宝贵的精神财富来对待。要把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作为实现中国梦的方向来把握。

“中国梦”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最伟大的梦想, 这个梦想就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其基本内涵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

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证明, 封建官僚的自强运动和资产阶级改良派进行的改良运动, 旧式的农民反抗斗争, 以及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的民主革命想在中国实行西方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方案, 都先后在近代中国一一试过了, 结果都行不通, 都没有也不可能实现中华民族救亡图存的民族使命和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 都没有找到一条正确的实现中国梦的道路。但正是在这历史的曲折发展过程中, 中国无产阶级的政党中国共产党诞生了。自从有了中国共产党, 中国革命的面目就焕然一新。从中国共产党一九二一年七月创建以来, 九十多年来在这条追梦的道路上, 经过几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探索, 经过千千万万革命先烈的追求, 经过全国各族人民的奋斗和实践, 中国人民得出了“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够发展中国。”只有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习近平同志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 中国梦的本质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我们的奋斗目标是, 到二二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在二一年基础上翻一番,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本世纪中叶, 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同时, 习近平同志进一步强调:“实现中国梦, 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实现中国梦, 必须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 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开展中国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 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寓于大局、服务中心的客观要求, 也是贯彻落实《规划》预防腐败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必然结果。因此, 党风廉政教育必须置于、融入中国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洪流及时代背景。

二、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教育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和前进动力, 是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党的宗旨回答的是共产党人为了谁?服务谁?以怎样的态度服务?因此, 我们要把坚定理想信念和增强宗旨观念的教育, 作为党风廉政教育的核心。

共产党人的远大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共产党从成立之时起, 就明确地把消除剥削压迫、实现人类解放作为追求的最终目标和崇高社会理想。正是在这种理想信念的激励和鼓舞下, 社会主义从理想变为现实, 从实践变为制度, 在世界历史发展上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 大大推动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在当代中国,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的共同理想。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坚定理想信念, 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 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之本。习近平同志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 没有理想信念, 理想信念不坚定, 精神上就会‘缺钙’, 就会得“软骨病”。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之所以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 原因就在于它所具有的特殊性质和功能。第一,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作为政治灵魂, 共产主义理想对于共产党人的思想行为起着关键性的指挥和支配作用。一旦“魂不附体”思想行为必然失常。就此而言, 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信仰, 坚持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 这是共产党人坚守政治灵魂的必然要求。第二,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前进的路总不会平坦。逆境和困难常常是对共产党人的重大考验。坚持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 就是共产党人经受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理想信念越坚定, 面对逆境、克服困难的勇气和意志就越坚定。第三,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前进动力。有了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就会以惊人的毅力和不懈的努力成就事业, 创造光辉的业绩。许多优秀的共产党人之所以能在充满困难的条件下最终成就伟业, 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他们胸怀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 具有锲而不舍, 披荆斩棘的精神和动力。第四,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防腐利器。有了正确的理想信念, 就能在人格上纯粹、思想上纯洁、行动上纯净, 而一旦动摇和丧失了正确的理想信念, 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变质、经济上的贪婪、道德上的堕落、生活上的腐化。许多党员腐败堕落, 首先就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可见, 能否坚守理想信念是党员保持先进性、纯洁性最重要的标志;加强党性锻炼, 第一位的任务就是坚定理想信念。

《中国共产党党章》对中国共产党代表谁的利益, 为谁服务的回答是:“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 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 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这一概括和论述归根到底表述了中国共产党的宗旨, 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念教育, 就是要使每一位共产党员持之于恒、始终如一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总而言之, 共产党人只有树立了树牢了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 才能履行好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只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才能从中体现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模范带头作用, 才能把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贯穿于中共长期的执政实践之中, 切实做到廉政、勤政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习近平同志指出:“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 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 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 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 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 是民族文化的灵魂和国家文化建设的重点。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对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丰的共同思想基础, 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引领社会全面进步, 对于集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 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因此,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就需要我们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问题, 作为党风廉政教育的重点。

党的十八大提出, 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三个倡导”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相契合, 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人类文明优秀成果相承接, 是我们党凝聚全党全社会价值共识作出的重要论断。“三个倡导”分别确定了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 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和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 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 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遵循。换言之, 可以说“三个倡导”是倡导国家的德、社会的德和公民个人的德。国无德不兴, 人无德不立。当前, 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要联系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 要尊重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价值观念的差异性, 在深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基础上, 进一步用“三个倡导”确定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和价值准则来厘清和摒弃各种不正确的价值观念, 自觉抵制各种错误的价值观念。这样, 才能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真正树立起、树立稳、树立牢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 特别是价值观, 才能真正把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价值观引导到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上。与此同时, 还必须加强领导干部事业观、权力观、政绩观的教育, 从而使领导干部树立忠诚于党的组织, 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 忠诚于党的事业, 任何时候都不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而奋斗的事业观;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 权力只能为人民谋利益, 绝不能以权谋私的权力观;树立与科学发展观本质要求相一致的正确的政绩观。

最终, 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得到升华, 真正在思想上立“德”、在认识上重“德”、在实践上守“德”, 自觉遵循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社会生活, 并指导和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社会实践。

四、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

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的教育, 是贯彻党“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原则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党风廉政教育诸多教育中重中之重的问题, 它处于党风廉政教育的中心。我们一定要紧紧扭住这一中心, 切实深化完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党规党纪保证着党的理想信念宗旨, 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准则, 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表现形式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定、要求等, 其核心是党章。国法是国家按照党和广大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制定, 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之综合。表现形式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其核心是宪法。廉政法规是公民廉洁从政做事的法律规范, 寓于法律之中。从政道德是人们从政需遵循的道德观念, 是道德意识层面上的法律。“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这四个词, 是三个不同的概念, 不能混同。党是政治组织, 党规党纪保证着党的理想信念宗旨, 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底线;法律体现国家意志, 其范围包括廉政法规, 都是全体公民的底线;从政道德是人们从政需遵循的道德观念, 也可以看成是道德底线。“党纪”严于“国法”;“党纪”、“国法”和“廉政法规”是对党员、党员和公民行为的法律层面上的硬约束, 而“从政道德”是对全体公民道德意识的软约束。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 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 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必须牢记“党纪严于国法”, 必须具备高于普通群众的基本素质, 必须做遵守党纪国法的先锋模范。基层央行的党风廉政教育, 就是要使党员和领导干部始终树立以党纪条规作为立身之本的意识, 时刻告诫自己遵纪守法, 尤其要注意自己的党性锤炼和从政道德养成。只有使党员和领导干部从言行举止开始, 从点滴小事做起, 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坚持“三严三实”、以德修身、以德服众、严格遵守党纪条规, 践行《公民职业道德实施纲要》的要求, 牢记“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 才能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经受住形形色色的考验, 成为以德领才、德才兼备、纪律严明、立场坚定、党性纯正的优秀党员和领导干部。同时, 要解决部分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任性”问题。提高增强其党纪国法观念和自律意识, 使其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从政行为准则, 自觉用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规范权力、约束权力, 树立良好的党员干部形象。

除此之外, 要发挥正向典型激励榜样和反面典型案例警示的作用。从基层央行金融工作, 金融廉政、金融文化的实际特点出发, 一方面学习先进典型先进模范的事迹, 宣传好榜样, 传播正能量, 引领人们向先进人物那祥去立德修身、去做人做事。另一方面, 通过反面典型案例的深入剖析、警示教育后人“手莫伸, 伸手必被捉”。从而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明辨是非, 崇尚真善美, 识别假丑恶。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自由主义等错误思想的侵蚀。使领导干部常修为政之德, 常思贪欲之害, 常怀律己之心, 常弃非分之想, 不断提高思想境界, 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五、中华优秀廉政文化和中国共产党优良传统教育

中国五千多年的文明历史, 为中华民族留下了许多鲜明宝贵的优秀历史文化, 优秀廉政文化就是其中之一。中国共产党在九十多年的奋斗和实践中, 形成的优良作风和优良传统, 是中华优秀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以深邃的历史眼光, 深入持久地进行中华优秀廉政文化和中国共产党优良传统的教育。

(一) 用中华优秀廉政文化之鉴, 为党风廉政建设服务

中华优秀廉政文化包含着许多丰富的内容。在此仅从中国古代廉政教育这一角度来探讨。第一, 古代思想家、统治者重视和倡导以德、廉为主的伦理道德教化。早在《尚书》中就提出:“任官惟贤才, 官不必备, 惟其人。”这里的“贤才”就是有德有才的人。管子讲:“礼、义、廉、耻, 国之四维, 四维不张, 国乃灭亡”。孔子曰:“道之以政, 齐之以刑, 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 齐之以礼, 有耻且格”。孔子还说:“政者, 正也”。“其身正, 不令而行;其身不正, 虽令不从”。孔子在这里强调, 为政者的“德”和以上率下。司马光在《训俭示廉》中, 告诫、教育儿子:“俭, 德之兴也。侈则多欲。君子多欲, 则贪慕富贵, 枉道速祸;小人多欲, 则多求妄用, 丧身败家, 是以居室必贿, 居乡必盗。故曰:侈, 恶之大也。”其目的之一就是防止将来儿子“居官则贿、则贪”。南宋吕本中在其所著的《官箴》中说:“当官之法, 唯有三事, 曰清、曰慎、曰勤”。在这当中的“清”就是清廉。唐太宗李世民告诫群臣说:“大丈夫岂得苛贪财物, 以害及身命, 使子孙每怀愧耻耶?”并要百官“深思此言”。他还打比方说, 鸟栖于林, 鱼藏于水, 还是被人捉拿, 都是它们贪吃诱饵的缘故。“陷其身者, 皆为贪冒财利, 与夫鱼鸟何以异哉?”谕劝百官不要因贪图钱财而毁了身家性命。清康熙曾说:“朕观人必先心术, 次才学。心术不善, 纵有才学何用?”康熙也以“清廉”对官员进行诫勉, 他说:“尔等为官, 以清廉为第一, 为清官甚乐, 不但一时百姓感仰, 即离任之后, 百姓追思建祠以祀, 岂非盛事。盖百姓虽愚, 而实难欺, 官员是、非、贤、不肖, 人人有口, 不能强之使加毁誉。尔等各宜自勉。”这种“诫勉”, 事实上是在强调以“廉”为操守、为官德, 鼓励官员以“廉”来获取从政的声名。此前所述都是古代思想家、政治家、统治者重视伦理道德教化, 向民众和官员灌输“德、廉”为主, 包括“礼、义、勤、俭”, “公生明, 廉生威。”“贪, 必丧其身。”等等伦理道德观念的例证。第二, 古代政治家、统治者十分注重树立廉洁的榜样。唐朝开元初年, 宰相卢怀慎廉洁俭朴, 当他患病玄宗去看望时, 只见他家四面围墙矮陋, 床上破旧的竹席, 门上连个帘子都没有, 皇帝甚是感动, 立即赐他一所大房子并予以表彰。明初, 廉吏方克勤在济宁府任职时清廉自守, 政绩斐然, 朱元璋称赞他“善治民, 赐宴仪曹”, 并召入朝中做官。另外, 历史上不少政治家、统治者也有意识地表彰廉吏, 以此引导官场廉洁奉公的正气。因廉洁而升迁的官吏不乏人, 如汉昭帝、宣帝时期的名相黄霸, 起初“以廉称, 察补河东均输长, 复察廉, 为河南太守丞”。有的廉洁之官在死后则得到哀荣, 唐代的名臣李勣因为“性廉慎, 不立产业”, 死后, 唐高宗“举哀光顺门, 七日不视朝”, 并“赠太尉、扬州大都督, 谥贞武。给秘器, 陪葬昭陵”。第三, 古代思想家、政治家、统治者十分重视倡导廉政。“清正廉明”、“吏治清廉”一直被视作从政者的主要行为规范。在儒家的修身治国平天下的政治理念中, “廉洁”、“廉平”、“廉正”、“廉直”、“廉谨”也是主要的道德准则。所谓“廉者, 民之表”, “廉者, 仕之本”, “廉耻, 立人之大节”, “廉耻者, 士人之美节”等说教, 可谓俯拾即是。这些倡导举措, 在官员的考察、升迁、旌奖等方面, 都有表现。《周礼·天官冢宰》中关于如何考察官吏的政绩, 有六条标准:“一曰廉善, 二曰廉能, 三曰廉敬, 四曰廉正, 五曰廉洁, 六曰廉辨”。六条标准都离不开一个“廉”字, 体现出“廉”为做官之本和考察之要的基本精神。

在中华悠久的历史长河中, 许多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倡导以德、廉为主的伦理道德教化, 注重修身立德;倡导廉政, 树立廉洁的榜样、注重为官清廉。他们为此而创立的廉政思想, 提出的廉政主张, 推崇的廉政教育。今天读来仍对我们有很大的启迪。

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古为今用”。在当代中国, 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优秀历史文化的继承者和传播者, 就是要在当今的廉政文化建设和党风廉政教育之中, 用好中华优秀廉政文化这面历史之鉴,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服务。

(二) 用中国共产党优良传统之镜, 为党风廉政建设服务

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奋斗和实践中, 形成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内容极为丰富, 它集中反映了党的特征和品格, 体现着党的整体精神风貌。中国共产党历来是一个非常重视优良传统、优良作风的发掘和传承的政党。

毛泽东同志早在1945年4月24日中共七大上所做的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中, 从理论上高度概括了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作风。他说:“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思想武装起来的中国共产党, 在中国人民中产生了新的工作作风, 这主要的就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 和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作风以及自我批评的作风”。1977年8月18日, 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十一大致闭幕词时, 继毛泽东同志在《论联合政府》中论党的三大作风之后, 进一步系统地论述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他强调, “我们一定要恢复和发扬毛主席为我们党树立的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真正相信和依靠群众, 细心倾听群众呼声, 关心群众疾苦, 一刻也不脱离群众。我们有这样的人民, 这样好的党员和干部, 他们勤劳勇敢, 觉悟很高, 非常关心国家大事, 无限信任我们党。这是我们党战胜一切困难, 在各方面夺取新的伟大胜利的最可靠的保障。我们一定要恢复和发扬毛主席为我们党树立的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做老实人, 说老实话, 办老实事, 这是一个共产党员的起码标准。一定要言行一致, 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 反对华而不实和任何的虚夸, 少说空话, 多做工作, 扎扎实实, 埋头苦干。我们一定要恢复和发扬毛主席为我们党树立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传统和作风, 在党内和整个人民内部, 认真实行“知无不言, 言无不尽”, “言者无罪, 闻者足戒”的原则, 实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我们一定要恢复和发扬毛主席为我们党树立的谦虚谨慎, 戒骄戒躁, 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服务。我们一定要恢复和发扬毛主席为我们党树立的民主集中制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在全党、全军、全国努力造就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 又有纪律又有自由, 又有统一意志, 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那样一种政治局面”。此后, 我们党的领导同志, 如:江泽民、胡锦涛和习近平都曾论述和强调过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

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慨括起来主要是“理论联糸实际的作风, 紧切联系群众的作风, 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简称“三大优良作风”。其次还包括: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谦虚谨慎, 戒骄戒躁, 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民主集中制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另外还有:与时俱进、重视理论建设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独立自主、走自己的路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求真务实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等等。习近平同志提出的“领导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 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是对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及对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的继承和发展。这是从传承角度来对待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另一方面, 从党的作风建设的角度高度来看, 我们党的领导人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和习近平都曾针对党的作风建设有过许多重要的论述。强调党的作风, 是关系党的形象, 关系人心向背, 关系执政党生死存亡的问题, 并以此告诫各级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加强执政党作风建设的重要性, 在这方面留下了许多经典语录。

党的历史以无数事实告诫和证明: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的执政党, 必须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 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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