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专柜管理办法

2024-08-09

联营专柜管理办法(精选8篇)

联营专柜管理办法 第1篇

联营专柜管理办法

联营专柜是商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实行统一管理,使经营纳入正常化、规范化的轨道,更好地服务于大众。为了加强管理,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望厂商共同遵照执行。

一、商品管理

1、厂家进场设置专柜,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品质检证复印件,食品及化妆品类须提供卫生许可证。对于进口商品同时还具备海关关税证、进口商品检验证明、委托人理证等有关手续。进口化妆品另须具备:进口化妆品经营单位备案表、海关单等。成份标注说明如为纯羊毛标志的必须具备国际羊毛局的纯羊毛认证书。进口家电另需具备中文的使用说明书。

2、专柜经营之商品,对于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所需求的标识、说明,要一一具备,否则收货部有权拒收货物,对于商场内部和政府有关部门查到的问题,专柜应负相关责任。

3、专柜所卖商品在其它商场有打折或特卖活动时,应事先通知商场,以便该商品在本商场享有同等之优惠,更好地服务于消费者。

4、专柜经营的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水平不得超过自贡市同一时期、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如有此行为,商场将给予专柜以原商品价格的3-10倍的罚款。

5、专柜需退换的货品在接到商场通知(含电话通知)一周后,仍不退换的,商场有权进行处理,并收取一定的管理费。

6、专柜撤换的货柜、货架及时清理运走,如超过三天仍未运走的,公司有权进行处理并收取一定的管理费。

二、人事管理

1、凡到本公司经营设柜的厂(商)家,不得聘用本公司在职员工作为其专柜的业务人员,否则由此对本公司造成的损失及影响由该厂(商)家负责。

2、凡到本公司经营设柜的厂(商)家必须认真执行《劳动法》,如欲新进、增派、更换营业员,请提前一周持公函(盖有公司印章的原件)、营业员个人资料并携同其本人到公司人事部办理上岗手续(含临时促销)。若聘用外来人员,须有合法的用工、务工手续,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厂(商)家自负。

附:专柜营业员应备齐个人资料如下:

(1)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健康证(市卫生防疫部办理);

(3)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件;

(4)失业证(或辞职、停薪留职证明及待业证);

(5)红底一寸彩照两张;

(6)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许可证;

(7)厂家介绍信(需加盖公章);

(8)职业资格证书(营业员)。

以上资料由人事部验明正本后交一份复印件存档。

3、凡到本公司经营设柜的厂(商)家,支付员工基本工资不得低于300元/月,另支付误餐费(以实际工作日计算)和销售提成。

4、上岗手续办理有关事项如下:

(1)新进柜供应商必须持商品所签发的“进柜通知单”到人事部办理营业员上岗手续。

(2)专柜更换营业员,先办理原营业员的离职手续,否则不予办理新进员工有关手续。

(3)临时促销须持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批的《供应商临时促销申请表》到商管部办理临时促销工牌和工装,并交纳促销管理金,逾期未办理、未更换手续得,促销管理金一律不退,并限期办理有关手续,再拖延不办者,公司将勒令其停岗。

5、新进专柜营业员在办理上岗手续同时交纳一定管理费,如服装费、培训费等,该管理费原则上由营业员自付,离职时符合离职要求者退还本

人。

6、专柜营业员须着本公司的统一制服;体现基商品品牌及形象的标准制服,专柜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人事部经理和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后方可着专柜制服,否则按未按规定着装处理,长期设柜的厂(商)家须购买制服(可用现金或从货款中扣除),设柜六个月以上的厂商家,此费用不予退还,六个月以内撤柜的,将予以退还,但要扣除一定折旧费。

7、员工制服由个人保管、使用,应随时保持整洁,不得私自更改。员工更衣柜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及现金、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质、食品,如有违反,后果自负,并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辞退或送交公安机关。员工制服、更衣柜在使用过程中若有破损一律照价赔偿。

8、专柜营业员在工作时间按公司规定着装(冬、夏换装时间由人事部通知),违反规定者罚款。没有办理上岗手续的专柜营业员一律不得上岗,如有违规者,一经查出,将罚款50元。

9、专柜营业员离职(含撤柜、被辞退),必须在半个月内到所在专柜、公司人事部办完离职手续,逾期不予办理,责任自负。

10、专柜撤柜后,须在七日内持由商品部签发的“撤柜通知单”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有关手续,供应商须持有人事部负责人签字的“撤柜通知单”及结款通知单方可到财务部结算货款。

三、考勤管理

1、专柜促销员工作时间由公司商管部统一安排,专柜营业员应严格遵守。如专柜有特殊安排,须事前将书面申请交商管部,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2、专柜营业员上、下班必须按公司规定从员工通道口进出,严禁下走大门,违者一经发现将罚款。

3、专柜营业员工作时间须佩戴本人有效工牌,离职人员工牌从离职之日起作废,并应及时交回公司人事部。若戴无效工牌或他人工牌,每发现一次,将处以100元罚款。

4、专柜工营业员上、下班及用餐时间一律着制服按照规定刷卡。因

特殊原因缺勤、外出或未用餐,应向商管部门出示有关证明。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公司将严惩。迟到、早退、旷工及忘刷卡、空岗等一律按公司规定处理,经济处罚金额从货款中扣除或交现金。

5、临时促销员工作时间按公司规定时间在部门进行手工签到,并同样遵循公司对专柜营业员的管理办法。

四、专柜营业员在本公司工作期间,须听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并遵守本公司《员工手册》及规章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专柜营业员,本公司将视同公司员工按规定予以处分,严重违反本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且情节恶劣者,公司将通知厂(商)家限期换人。对于专柜营业员的行为影响到商场的声誉时,厂(商)家须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造成的有关损失。

联营专柜管理办法 第2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甲方会员章程,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商品供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

生鲜区设立

1、甲方商场_____楼提供_____平方米的场地。

结算方式及要求

2、甲方按乙方销售额的_____%作为销售的利润提成;

3、为促进商品销售,乙方应积极因素配合甲方的各类促销活动,特价商品不扣点。

4、以甲方电脑实际销售数量和销售额作为结算依据,订单不作为结算依据。经营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协议期满,乙方如想续约,须在协议期满30天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签订新的协议,若未于期限内提出续约申请,则协议自行终止。

3、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三十天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撤柜。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撤而擅自撤柜或终止协议,须自撤柜或终止本协议之日起到本协议期满之日,按本协议规定的保底利润分成方法赔偿甲方。

第六条 甲方责任

1、有偿提供商场的有关设备、设施;

2、提供商场的经营管理及经营管理条件;

3、对乙方派遣的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并提供销售、行政培训机会;

4、负责统一制作商场的宣传广告及美工工作,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负责商场的统一收银;

6、对商品的品种选择,零售价的定价与利润分成由双方协商决定,但甲方面拥有最终决定权。

第七条 乙方责任

(一)商品管理

1、乙方存放于甲方场所的商品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风险由乙方承担。

6、乙方不得经营与本商场其它柜台品种雷同或相近的商品,如由此类情况发生,甲方清理,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二)价格管理

1、商品零售价格以(乙方订价)。但售价不得高于同城其它商场、专卖店。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降价、增加扣点_____%或终止本协议。

2、甲方已付款的部分商品的市场价格下降时,只要降价现象发生在结算日之前,乙方应对甲方所受的损失给予等值补偿;如果乙方故意隐瞒商品市场价格下降现象,乙方应按该部分商品实际销售额的三倍支付给甲方作为赔偿金。

(三)人员管理1、2、乙方专区营业员由_甲方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营业员须遵守甲方的统一规定,如有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处罚或要求乙方撤换该人员。

3、乙方聘用员工,有乙方自行负责

1、乙方须遵守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除甲方另有规定外,乙方不得在营业时间内停止营业;

2、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在商场或专柜内随意展示任何广告、布告;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各项设备如有故障或不良反应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否则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商品,乙方承担商品在商场的一切风险。对于该商品非因甲方员工的故意过失行为等引起的损失,甲方不负责任;

5、协议有效期内,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停止营业,不得擅自将本协议的权利义务或专柜转让转租于第三者,或与第三者合作经营该专柜以及参与其它有损甲方权益的事宜,违反此规定者,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6、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擅自收银,截留销货款或将批发移至甲方商场外进行,甲方可处以十至百倍的罚款,乙方应承担5000元---10000元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7、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超出乙方及甲方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及利用专柜进行非法或违规经营,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如因乙方提供的商品发生变质或包装不良及其它原因造成商品滞销,乙方应当无条件接受甲方退货要求,退货款及退货费用从货款中扣除,货款不足抵扣的,乙方应补齐不足部分,如有发生其它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9、如因乙方或其代理人、受雇人的行为造成甲方商场结构、设备及其它有关财务或商场其它专柜蒙受损失时,乙方应负完全的赔偿责任;

10、乙方应服从甲方因商场经营结构和布局的变动所作的一切调整;

第八条 协议变更、解除和终止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除给予甲方经济赔偿外,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合同自行终止;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协议有关条款经双方协议无效,将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及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诉请人民法院裁决;

2、凡因执行本合同或本合员有关事宜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时间

联营专柜管理办法 第3篇

一、联营商品经营方式的特点

联营经营方式相比自营经营方式,具有以下特点:

1. 商品流通企业只需要提供商品销售的场所,不需要提供资金购买待出售的商品。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特点与场地出租是完全不一样的,“联营商品”经营方式下,商品流通企业不收取商品销售的场地租金,而是直接参与商品供应商的收益分成。

2. 商品流通企业没有库存商品管理环节。

所有商品的进货、存储均由商品供应商自行负责,商品是由生产企业或者批发商直接带到经营场所的,商品流通企业节省了商品购进环节,而且还不需要负责库存商品的管理,节约了库存商品管理的成本,但需要负责库存商品的治安管理。因此,在该种经营方式下商品流通企业账面中“商品采购”、“库存商品”等科目的期末余额较少,甚至为零。

3. 联营方式下的人员分工不同。

在该种经营方式下,商品销售人员或导购人员一般是由商品提供者配备,商品流通企业的人员只需要从事销售的辅助工作,不直接参与商品的销售工作。商品流通企业也不负责发放商品销售人员或导购人员的工资。需要说明的是,这一点不同于受托代销方式,因为商品销售行为的实施主体不同,在受托代销过程中,商品销售是由作为受托方的商品流通企业组织销售人员完成的,而联营方式下商品流通企业不负责商品销售工作。

4. 商品流通企业控制销售的货款结算环节。

虽然商品流通企业不直接参与商品的销售工作,但是所有商品销售后的款项结算工作均由商品流通企业负责,也就是说,消费者不是与商品供应商之间办理货款结算,而是向提供商品销售场所的商品流通企业支付款项。这一点与自营商品经营方式相同。

5. 商品流通企业与商品提供者之间存在“先销售后结算”的关系。

这一点刚好与自营商品经营方式相反。

此外,在“联营商品”经营方式下,商品流通企业一般不执行商品赊销,这也保证了销售资金的及时回收。

从以上特点中不难看出,在联营商品经营方式中,商品流通企业不需要将大量的资金积压在商品上,回避了资金周转不畅现象的出现,同时还可以保证企业按期实现经营利润。所以,“引厂进店”可以说是一种“旱涝保收”的经营模式,联营商品的经营方式在我国已经被许多大型商品零售企业采纳。

二、联营商品流通的管理和核算

在“引厂进店”经营模式下,联营商品的流通分为两个阶段,其与自营商品流通有相同之处,也存在着差异:

一是商品进货阶段。在该种经营方式中,商品是由生产企业或批发商直接送至商品流通企业指定的仓库或经营场所。商品流通企业不仅免除了商品采购过程的开销,而且还减少了资金的占用。但是,在商品联营过程中,商品流通企业对商品供应商承担未出售库存商品的安保责任,因此,在联营商品被发送至商品流通企业时,应由商品供应商向企业提供一份商品明细单,详细说明所配送商品的品名、规格、等级等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商品明细单中可以不提供配送商品的进价金额资料。商品流通企业收到的商品明细单只起备查作用。

二是商品销售阶段。不同的商品分别由各自商品的提供者自行保管和核对,商品流通企业对联营商品不负责管理库存。商品的销售过程由商品供应商配备的人员完成,而销售货款则由商品流通企业收取。商品流通企业每日与各商品销售人员核对当天商品销售资料,并由销售人员在核对无误的凭单中签章,以保证当日销售信息的真实性。另外,企业定期与商品供应商核对已销售商品的品名、数量、金额等资料,便于按照双方事先签订的合同办理款项结算工作、确保商品的安全。本阶段是商品流通企业进行会计核算的重点领域。

从上述商品的流通过程可以看出联营商品的自身流转仍然是先入库后售出的,只不过对于从事商品流通的零售企业而言是采取“以销定购”的方法进行经营,即依照本期间(本月)实际商品销售的状况倒推出当期购入商品的金额。这一特点会在联营商品流通业务核算过程中体现出来。

商品流通企业有关联营商品的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选择商品供应商。选择合适的商品供应商是执行联营方式的基本前提。

第二步,商品销售款管理。在商品销售过程中,商品流通企业应当负责全部联营商品的销售收款工作,并确保正确无误。

第三步,计算应付款项。一般情况下,商品流通企业于每月月末汇总当期全部商品销售额,并根据约定的比例计算应返还供应商的款项。

第四步,联营结算对账。商品流通企业计算的应返还的款项应当与供应商进行核对,以确保结算款项顺利支付。

第五步,支付联营结算款。商品流通企业与供应商对返款额核对无误后,就可以办理联营款项的结算工作。

对于采取“引厂进店”经营模式的商品流通企业而言,为了保证本单位的经营效益,企业往往要与商品供应商签订联营合同。联营合同是由商品零售商与商品供应商签订的,据以确定合作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明确联营商品的种类、规格、销售方式、货款结算方式等事项的书面合约。该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文件,是商品流通企业从事联营商品流通的基础,也是商品流通企业与商品供应商办理货款结算等事项的主要依据,同样也是商品流通企业进行联营商品流通业务会计核算的主要参考资料。

联营工程项目管理与财务管理浅析 第4篇

【关键词】项目管理;联营项目;管理措施

在现阶段建筑市场中,联营工程在市场份额中所占的比例逐年增加,虽然联营工程在市场上没有名正言顺,我们暂且不论它存在的正确与否,但它的存在、发展、壮大却并没有经历太长的时间和波折,其蕴藏的巨大力量正在市场中发挥。如何通过行之有效的方法,让其为我们企业增加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们公司及各个分公司通过这几年的运作,对其有了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我们在实践中总结出了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顺应市场规律,做大联营项目,为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奠定基础

对于如何做大联营,是集团公司及分公司一直关注的焦点。如何面对激烈的竞争,争得更大的联营市场份额,我们认为今后应把工作重点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入手。作为我们行业的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哪个不清楚现在的市场状况,联营虽然没有公开,但业主、各级行政主管部门都已默认。因此我们应抓住这个有利点,让各级行政部门更多地了解我们的经营模式。通过我们的运作,结识这些部门,通过这些部门对我们企业的推荐,让建设单位与我们合作,这样联营并不影响建设单位的利益,但却会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市场份额。

2.主动向业主承揽联营工程。虽然现在市场中联营工程和自营工程竞争一样激烈,但其最终所表现出的竞争点却不一样。对于自营工程,其工程本身的含金量决定了业主的利益,而对于联营工程,业主对我们的联营方与谁合作一般不作要求。通过我们积极主动与建设单位沟通,建设单位要求联营方选择与我们合作,将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和自营工程相比,该部分的前期投入很少,我们必须把握这个有利商机。

3.主动出击争取有实力的联营方。有实力的联营方基本都有固定的合作方,这些人不容忽视,他们每年的市场份额相当大。我们应主动出击,像承揽任务一样的认真对待和争取,把我们的经营理念、管理模式、高效服务、优惠政策予以贯彻,让他们与我们合作。

二、正确规避联营项目中的风险,确保企业的经济效益增长

1.选择好的合作方是降低风险的最佳方法

联营工程的最大获利者不是我们,而是与我们合作的联营方,但合同由我们与业主签订,因此在项目合作商谈阶段,应在调查以下三方面的基础上作出是否合作的决定。

(1)调查业主的资信和项目情况。对于业主的企业性质我们必须认真分析,对于国有资金的项目,业主、我们、联营方为了共同的利益走到一起,风险较低,我们应积极争取与之合作。对于一些私营企业和个人的工程,企业的利润都是其自己的,业主对任何事情都不会迁就,我们一般不与其合作。

(2)对联营方的调查。原则上我们依据法律法规与比我们企业资质低的企业合作,对于非建筑私营企业或个人,我们在与之合作之前要对其所具备的施工能力、质量保证、合同履约能力、风险承担能力以及社会信誉等各方面进行调查,作可行性分析是否能与其合作。同时签订合同时也要求对方提供单位以增加我们的抗风险系数。

(3)联营方关注的管理费的认识。经过这几年的联营管理,认识到与我们合作“管理费”是一个因素,但不起决定性作用,主要依赖双方的诚信,是否能按合同办事。对于管理费的收取,我们认为应该针对工程项目体量的大小决定收取标准。对于大型工程因各方关注度较高,最终风险较小,因而管理费适当降低也符合风险与利润对等的原则。

2.通过合同的签订与管理来降低风险

合同中明确了甲、乙双方的权利,作为联营工程由我们与业主签订合同,因此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参与合同谈判,同时应针对合同标的和项目风险大小,对合同条款逐条审核,将合同风险降到最低。把与业主所签订的合同中的风险条款、国家规定和企业的规章制度等在联营合同中予以明确,以达到将风险合理转移的目的。

三、管理好联营项目,增强企业社会信誉

对于社会外界,一项工程由谁施工,其看到的只能是表面现象,因此联营工程展现给外界的仍然是我们企业的形象。联营工程因其自身特点,使我们的管理与自营工程存在很大差别。但合同履约主体仍为我们企业,为此联营方对合同履约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信誉。

一是分公司作为与联营方直接合作者,对于整个过程必须做到有力监管。二在与工程实体相关的质量、进度、安全、资料方面。我们派驻的现场管理人员应对联营项目从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施工以及资料的及时同步作全程监督。有效地对工程质量加以控制,对于一些关键过程和关键工序要求,联营方必须按公司作业指导书中的工艺要求严格施工。第三,在工程结算、保修方面。工程结算是能否盈利的最终判定。因此我们派驻的管理人员要帮助其收集、办理各类有利于结算的证据,在保证联营方获取最大利益的同时降低各类风险,从而达到双羸的目的。工程保修金的退还一般早于工程的保修期。因此,我們必须在返还保修金以前,会同联营方对工程保修范围内的工程实体作实地检查,评估是否会在之后保修期内有大的返修,以确定是否返还保修金。

总之,联营工程不像自营工程,我们应向联营管理规范化方向努力,相信会寻找到更好的合作模式,最终达到扩大企业经营规模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成虎.工程项目管理[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

[2]赵珊.浅谈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建设[J].交通财会,2003,(01)

《超市专柜联营合同协议书》终稿 第5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甲方会员章程,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商品供销过程中的权

第一条 基本文件乙方必须提供盖有公章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第二条 专柜设立

1、甲方卖场,提供_____平方米的场地,经营 品牌系列品种的商品。

(1)乙方设计、装修(2)乙方设计、甲方装修(3)甲方设计、装修(4)改造甲方现有

第三条 结算方式及要求

1、甲方以 天账期作为结账依据,每个账期的两日内,按乙方销售额的_____%作为销

2、为促进商品销售,乙方应积极因素配合甲方的各类促销活动,并在每期海报刊登商品;

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

2、乙方承担专柜设计、装修的费用,具体方式为:__________

设施

售的利润提成;

3、甲方采用POP机销售商品,以甲方电脑实际销售数量和销售额作为结算依据。

第四条 供货方式及要求

1、乙方所售商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及金额等均以乙方的定价为准;

2、特殊商品,乙方必须提供相关票据(动检证)等。

第五条 经营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协议期满,乙方如想续约,须在协议期满30天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

方可签订新的协议,若未于期限内提出续约申请,则协议自行终止。

3、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三十天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撤柜。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撤而擅自撤柜或终止协议,须自撤柜或终止本协议之日起到本协议期满之日,按本协议规定的 方法赔偿甲方。

第六条 甲方责任

1、有偿提供卖场的有关设备、设施;

2、提供卖场的经营管理及经营管理条件;

3、对乙方派遣的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并提供销售、行政培训机会;

4、负责统一制作卖场的宣传广告及美工工作,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负责卖场的统一收银;

6、对商品的品种选择,零售价的定价与利润分成由双方协商决定,但甲方面拥有最终决

第七条 乙方责任

(一)商品管理

1、乙方销售的商品以第二条的内容为限。若有新增品牌,必须报甲方审批,经审批合格

2、乙方存放于甲方场所的商品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风险由乙方承担。所有商品的出货

3、乙方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经营证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产品质量法》、定权。

后方能上柜销售;

(退货、换货、撤货等)须经甲方同意,经甲方人员查验并依规定的出口进出。

《标准化法》、《计量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及甲方的有关规定,不得经营任何性质的假冒伪劣商品,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商品的真实情况,包括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生产日期、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等有关情况,不得更换商标,超过保质期的商品,已接近失效期的商品,中文标识不齐全的商品不得陈列和销售;

4、甲方在验收货时,对不符合合同规定之商品,甲方有权柜收并索赔,经验收通过的商

5、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对商品实行保质量、保换货、保修

6、乙方不得经营与本卖场其它柜台品种雷同或相近的商品,如由此类情况发生,甲方以

7、乙方须允许国家有关部门或甲方对商品质量进行抽查,并承担相关抽检费用;

8、若有顾客对乙方的商品或经营行为提出诉讼,或有关政府部门对其经营活动或商品提品,甲方保留对其质量提出异议的权利,对于滞销商品,乙方负责退、换处理;

理、保退货及搞好售后服务;

谁先上柜谁经营的原则处理,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出某些修正意见或进行处罚时,甲方有权对该投诉或修正意见或处罚作出适当及相应的处理,乙方须服从于该决定、处理方法;

9、处于非正常经营状况时,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达到陈列标准或终止协议;

10、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除对顾客造成的损失、伤害应承担

(二)价格管理

1、乙方的商品价格须符合国家物价政策,乙方不得擅自调价,确需调价时,应提前出示

2、商品零售价格以乙方订价。但售价不得高于同城其它卖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降价、3、同类商品在同城其它卖场打折销售或其它促销活动,乙方须事前三天通知甲方,以使

4、甲方已付款的部分商品的市场价格下降时,只要降价现象发生在结算日之前,乙方应对赔偿责任外,必须赔偿甲方因此所产生费用及损失。

正式调价通知单,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执行;

增加扣点_____%或终止本协议。

甲方享有同等的优惠,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降价、增加扣点_____%或终止本协议。

甲方所受的损失给予等值补偿;如果乙方故意隐瞒商品市场价格下降现象,乙方应按该部分商品实际销售额的三倍支付给甲方作为赔偿金。

(三)人员管理

1、乙方营业员由乙方提供_____名,费用由乙方承担,但专柜营业员须事先经甲方面试、2、乙方营业员须遵守甲方的统一规定,如有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处罚或要求乙方撤换该考核、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人员。对因乙方有关人员的行为影响甲方信誉或权益的,乙方负连带责任;

3、乙方营业员必须持有本人健康证,方可上岗。

(四)卖场管理

1、乙方须遵守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除甲方另有规定外,乙方不得在营业时间内停止营业;

2、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在卖场或专柜内随意展示任何广告、布告;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各项设备如有故障或不良反应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否则因此所

4、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商品,乙方承担商品在卖场的一切风险。对于该商品非因甲方员工

5、协议有效期内,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停止营业,不得擅自将本协议的

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的故意过失行为等引起的损失,甲方不负责任;

权利义务或专柜转让转租于第三者,或与第三者合作经营该专柜以及参与其它有损甲方权益的事宜,违反此规定者,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6、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擅自收银,截留销货款或将批发移至甲方卖场外进行,甲方可处以十至百倍的罚款,乙方应承担5000元-10000元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7、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超出乙方及甲方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及利用专柜进行非法

8、如因乙方提供的商品发生变质或包装不良及其它原因造成商品滞销,乙方应当无条件

9、如因乙方或其代理人、受雇人的行为造成甲方卖场结构、设备及其它有关财务或卖场

10、乙方应服从甲方因卖场经营结构和布局的变动所作的一切调整;

第八条 协议变更、解除和终止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除给予甲方经济赔偿外,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如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或违规经营,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接受甲方退货要求,如有发生其它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其它专柜蒙受损失时,乙方应负完全的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条 本协议有关条款经双方协议无效,将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及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诉

2、凡因执行本合同或本合员有关事宜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请人民法院裁决;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时间:

XX百货专柜人员管理规定 第6篇

1、导购人员入职:

A、导购人员入职年龄不能超过35岁,女性身高不能低于150cm,男性身高不低于160cm,入职人员必须证件齐全(身份证、健康证、计划生育证、学历证),对于提供假证件者一律取消入职资格。

B、专柜供应商一律不允许以专柜导购员身份入职。

2、导购人员离职:

各专柜导购人员离职应遵循“先进后出”原则,保证专柜有充足人员上岗。导购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急辞工的,专柜供应商又无法及时招聘到合适人员时,可以从其他分店抽调临时导购人员,但专柜供应商/负责人应向客服百货部申请办理临时工作证,临时工作证有效期为7天。

3、导购人员日常管理:

A、专柜导购人员也是公司员工的一部份,所有导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员工手册》及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二、专柜退换货相关规定:

为了确保各专柜商品、物品的安全,规范专柜营运管理,现对专柜退换货作如下规定:

A、专柜商品、物品放行需专柜指定人员签名。为保障商品的安全性,各专柜接该管理规定请将有退货权限的人员签名原件交至本部,否则不予以办理退货手续。

B、放行时间暂定为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星期

六、星期日及重大节日原则上不予放行,必须遵行先进货后放行的原则。

C、专柜所放行商品均为过季商品、断码商品、次品、滞销品。新货、畅销品一律不放行。具体规定如下:

1、专柜退换货:

A、商品退货:

所有专柜供货商从卖场退出商品需填写一式三联的退货单(详细填写:商品名称、型号、数量、退货原因等)(第一联:安全部留存、第二联:专柜、第三联:部门)商户或专柜指定负责人签名有效→部门负责人签名→安全部当班负责人签名→由专用通道退货。

如遇专柜清场、大批量退货、服装件数达50间以上(大众服装200件以上)贵重物品价值在10000元以上等情况退货流程:详细填写退货单商户或柜组长签名后→部门负责人签名→安全部当班负责人签名→店长办签名→由专用通道退货。

B、专柜自用小物品退出:

填写放行条(日期、专柜名称、物品品名规格、数量)→专柜负责人或专柜指定负责人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名→安全部负责人签名→由专用通道放行。

C、专柜设备设施退出

填写放行条(日期、专柜名称、物品品名规格、数量)→专柜负责人或专柜指定负责人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名→安全部负责人签名→店长办签名→由专用通道放行。

D、专柜撤场:

专柜填写书面撤场申请→领取书面申请→营运签字→各部门相关负责人签字(招商部、财务部、防损部、店长)→总经办审批→防损检查放行。

2、顾客退换货、错单退换货:

顾客退货:

专柜员工引导至服务中心受理,确认退货范围、退货原因,并收回购物凭证→专柜人员手工填写红色销售小票(一式三联)→部门当班负责人签名→找收银部负责人办理退换货手续(第一联柜组保留、第二联顾客联服务台留存、第三联收银台保留)

B、顾客换货(同款同价商品):

首先服务台人员接待,确认换货原因→通知专柜管理员在购物凭证(电脑小票为主,手工单为辅)上签名注明换货原因及换货具体时间→专柜管理员陪顾客到柜台办理→专柜人员确认,换货后重新开具新的销售单据,同时专柜管理员和专柜导购员在新的销售单据上签名确认→顾客凭签名的销售单据出场。

C、顾客换货(差价换货):原则上先买单再退货。

三、卖场价格管理及POP促销广告相关规定:化妆品专柜实行单品管理、其他专柜实行品项管理。

A、所有专柜的新品入场需先填写“新品上架申请单”报采购招商部审批,客服百货部核实后,交物价部打印标价签,专柜需调价的,需填写调价申请单→交客服百货部负责人签名确认→交物价部制作标价签,所有专柜必须做到“一物一签”(指同样价格的商品对应一个标价签),不得手工填写、涂改标价签,一经发现标价签有涂改、手工填写现象按每签50元处罚,新进商品未经申请私自上架销售的一经发现按一件单品500元予以处罚,同时没收该商品;

B、所有专柜需要书写POP的必须先以书面形式申请,写清楚促销申请内容,专柜人员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名→财务部交费→交企划部书写

注:不允许自行书写POP广告,场内场外POP广告、PT版广告必须先申请找企划部人员指定张贴具体位置,方可以张贴,未经审批的自行乱张贴者按100元/次进行处罚。

四、关于卖场装修工程的相关规定:

所有专柜未经允许不得私自乱接电源电线,不得动用任何商场电源插座等,一经发现由商场工程部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相关细则,参照《专柜装修管理规定体制》执行)

五、关于卖场规范买单商品的相关规定:

专柜卖出商品后,为避免不必要的商品流失,要求所有专柜必须做到用透明购物袋装好并用封口机将袋口全部封死,购物凭证用订书机统一订在购物袋口中间位置,未按照该规定执行的专柜,一经发现按每次100元予以处罚。

六、专柜对帐的相关规定:

A、统一收银的专柜:每天营业结束前的五分钟左右晚班当班人员将当天的营业额进行统计(核算手工单与电脑单是否相符),把统计正确金额填写在一式两联的专柜对帐单上,当天晚会前统一交至百货值班管理员处,对帐正确的柜组财务将收回第一联退回第二联,不正确的柜组两联一起退回并在对帐单上注明电脑数据,专柜需重新核对帐目。如在核对时有发现手工单与电脑小票不符的,首先核对错误原因(A、收银错输柜组;B、收银错输金额少收钱的,在收银员与专柜员工都未核对的情况下已发货造成少收差价的由专柜当班人员与收银员各承担一半金额赔偿责任。

B、自己收银的柜组:每天营业结束前自行将当天营业额进行核对,部门当班负责人将在临近营业结束的5分钟左右对每个专柜的营业额进行统计。

七、为了加强导购人员的责任心,现对专柜收银错误的相关责任分担如下:(当天的销售传票当天有效)

A、因收银员少收银,专柜导购员未核对而造成的损失,收银员承担60%,专柜承担40%。

B、专柜导购员开错单而导致的损失,专柜导购员承担60%,收银员承担40%。

C、因收银员少输单品专柜导购员未核对而导致的损失,收银员、专柜导购员各承担50%。

D、专柜销售传票如有做假,责任由专柜自行负责。

E、销售数据以电脑数据为主。

八、为了树立公司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规范营运管理,特制订如下规定:

A、专柜导购员必须经本公司培训后上岗,对于正式上岗后专柜导购员出现常识性的错误操作,如不能正确填写销售单造成开单错误或不能正确引导顾客造成投诉等,第一次给予20

元的罚款,第二次给予50元的罚款,三次出现相同错误的营业员通知商户退换;

B、严禁导购员或专柜公司相关人员在本商场内有任何形式的私自收银或场外交易,一经发现以走单论处,并以商品零售价的十倍以上进行罚款,当事人给予辞退处理,东莞龙洲百货将不再录用;

C、禁止以任何方式告知顾客供应商联系方式及未经客服百货部主管同意散发宣传品,对于违反此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处以每次100—1000元的罚款;

D、禁止无佩戴东莞龙洲百货上沙店员工工牌的专柜人员或专柜公司相关人员在专柜内逗留超过30分钟,对于上述人员出现违反**百货的规章制度等行为,视情节轻重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

E、禁止专柜人员私自调货、出货,供应商货品的调换必须严格遵守东莞龙洲百货专柜商品出入管理规定,否则以走单论处,并处以商品零售价格十倍以上的罚款;

F、货品出入必须严格按指定通道出入,并主动接受安全员检查,如未按规定携带商品出入,视情节轻重处以200—2000元的罚款;

G、所有商品折扣价格变动及特价销售、促销等,相关专柜需以书面形式知会客服百货部,获得批准后方可予以执行,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出以私下议价论处,并处以该商品折扣差额十倍以上罚款;

H、各专柜应保证足够的导购员数量,营业时间不得有空柜现象,空柜一小时(不足一小时超过半小时以一小时计)处以100元罚款;

I、各专柜的导购员必须严格遵守东莞**百货**店员工入(离)职的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办理手续或擅自派驻、更换人员,发现一人处以200元罚款;

J、及时补足货品,相同品牌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其他同类商场的价格,一经发现给予零售差额50—100倍的罚款。

K、在营运部门巡场检查时发现有专柜商品不符合《商品检查规范》的现象,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第二次处以相关商品十倍的罚款,对于造成商品质量投诉且处理质量投诉不力,产生不良影响的专柜,客服百货部应实行强制退换处理,并对相关专柜处以同相关商品等值的罚款;

L、对于发生服务质量投诉造成不良后果的专柜,客服百货部应对相关事件进行调查,视情节轻重对涉及投诉的人员处以100元或以上的罚款;

M、对于不服从门店管理的专柜,客服百货部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并下发《整改通知书》;第二次给予200—500元的罚款;第三次上报店办备案同时给予1000元以上罚款;达五次以上者上报总办及采购招商部作撤场处理;

N、所有罚收款项一律从相关专柜当月的货款中扣除。

九、客服百货部相关流程:(见附页)

联营管理制度 第7篇

购物广场关于联营部组手续管理补充规定

为严格手续管理,杜绝不良行为,确实保障联营商及公司利益不受侵害,保持良好的运营秩序,现将有关联营部组手续管理作如下补充规定;

1、所售联营商品要求做到一货一码,售价及数量及时入微机详细登统,不许瞒报、漏报。

2、联营部组长应安排员工定期深入市场调查,所售商品如发现价格高于同类商品价格,应及时向厂家和主管营运部长反馈信息,营运部长和厂家联系后,及时调整商品所售价格及折扣,保证所售商品价格不高于其他商场同类商品价格。如厂家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所售商品价格不符合当地实情并高于其他商场同类商品价格,按合同有光规定给与相应处罚。营运部长有权合理调整所售商品价格和折扣。所售联营商品出现断码、断货时,所涉组长应根据员工意见及时反馈厂家申请补货,所需商品入场后,由组长、记账员、员工共同清点件数后,录入微机并及时登统上账。如发生退调货时由组长、记账员、员工三方同时签字,不许供货商本人私自从摊上将货带走。

3、盘点委员会每月不定时对所涉联营部组、专厅商品进行盘点抽查,所涉楼层营运部应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对于在盘点中发现违规操作及不良行为及时拿出处理意见。

4、联营部组在运营中如发现帐帐不符,帐签不符等,对组长及相关责任人每发现一次给予50—100元罚款,情结严重的直至下岗或除名。

5、联营商品需要进行打折时,联营商应首先通知营运部长,营运部长根据厂家意见向相关组长下达打折指令后,由组长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6、加强手续管理,避免企业效益流失现象发生。不允许联营厂家促销员未经批准擅自议价或打折,如确因情况特殊需要打折时,必须经本楼层营运部长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打折出售,否则给予当事人50—100元罚款。二次发现违规者给予辞退处理。

7、联营厂家促销员在销售时,不许卖人情货,不许在无会员卡的情况下私自给顾客按折上折优惠或按会员卡标准开据小票。如有违反,除补齐折价款外,给予每次100元罚款。情结严重者给予辞退处理。顾客交款时必须提示顾客持会员卡交款,否则收款员不予受理。

8、联营厂家的经营范围除主牌和相应规定副牌外,未经营运部长允许不准私自增加新品牌。

9、厂家人员及促销员不许在现场收取现金,一经发现给予厂家20xx—5000元罚款,促销员500元—1000元罚款。如二次发现给予清场处理。

以上补充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联营专柜管理办法 第8篇

关键词:品牌重新定位,VIP体系,家族式管理模式,品牌经营,错位营销

上海东方商厦南东店地处南京东路步行街西首, 虽地处寸金寸土的宝地:南京东路商业圈, 又有上海商业龙头百联集团为背景, 但仍然时时面临上海百货业商业面积饱和、五大商业圈互相抢夺市场, 竞争激烈的现状。因此对商品进行摸脉, 对业绩增长的品牌进行适时地调研分析, 寻找出业绩变化的原因和问题是百货零售经营中永恒的课题。

在确立调研对象的过程中, 我发现东方商厦南东店男装部27个品牌中, 堡尼专柜的销售业绩近年来增长幅度令人瞩目。在2010年下半年以黑马姿态异军突起, 但是自今年以来, 经营业绩有所回落, 无法再次取得销售业绩第一名。

为此我选择了男装部的品牌——上海堡尼服饰有限公司作为此次的调研对象。

一、课题调研

1. 调研过程

(1) 采集堡尼专柜及周边百货商店专柜的业绩数据;

(2) 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环境、堡尼品牌的市场定位及经营策略等做出研究分析;

(3) 根据分析结果作出归纳和说明, 提出本商厦男装经营的策略。

2. 调研内容

(1) 堡尼公司背景介绍

堡尼品牌创建于70年代的意大利, 1997年由堡尼公司从亚洲总代理香港澳维登有限公司由浙江商人汪德善引进中国市场。在当时服装市场普遍低迷的环境中, BONI男装异军突起, 短短的几年时间里成为同行中的佼佼者。

(2) 堡尼品牌的市场定位

堡尼公司目标客户群为年龄从25岁~45岁左右的成功男士, 并将产品按价格分为高中低三档。以西服为例:同样款式的西服使用不同的面料, 销售价格大相径庭, 其中低价位商品以批发、团购为主, 主要供应大型公司用作工作服;中等价位的商品以散客购买为主, 崇尚都市休闲风, 比如婚庆礼服或者商务西服;高档价位的商品销售对象是高端的VIP客户, 以都市绅士为主体, 一般根据顾客需求量身定制。

(3) 堡尼公司的销售业绩对比及同比

堡尼专柜于2007年进入东方商厦南东店, 其销售业绩排名徘徊中游, 一直无法与同类品牌沙驰、蓝豹等抗衡。然而堡尼专柜的销售业绩在2010年下半年突然大幅上升, 并且超越蓝豹品牌牢牢占据销售第二名的位置。

单位:万元

3. 调研结果分析

从以上表格可以看出:堡尼专柜在2010年第四季度销售额大幅上升, 占全年总销售额的50%, 跃居男装部销售第二名位置。第四季度的销售额124万元, 2009年同期销售仅有49万元, 同比增长近三成, 而竞争品牌如沙驰增长15.25%, 蓝豹增长28.89%。为何堡尼专柜在2010年9月以后的销售业绩突飞猛涨?分析有以下几个原因:

(1) 调整经营策略、品牌重新定位

在这次调研中, 我发现堡尼公司正是在调整经营策略、品牌重新定位之后经营业绩有了大幅增长。过去, 堡尼公司对公司南东店的专柜定位含糊, 一直以来类同新世界商厦———以销售低价、特价商品为主, 因此品牌价值无法显现。而2010年年中, 堡尼公司通过现场勘查和业绩报表分析, 决定对堡尼品牌南东店专柜的布局和定位进行调整, 转以迎合南东店客户群为主, 根据南东店的要求对专柜进行配货和品牌包装。此举正切合了南东店以高档品牌、追求时尚的中青年人士为主要目标客户的市场定位。

作为经营策略改变决定的第一步, 堡尼专柜于2010年7月对南东店专柜进行了装修调整, 同时专柜上升为公司A类店铺。此举大大提升了堡尼品牌的形象, 提高了品牌核心竞争力, 实现了该品牌专柜在重新整顿包装之后销售业绩的转折!

(2) 成熟的VIP体系

在对堡尼专柜的调研中, 我也发现堡尼公司业绩发生增长的另一个较为与众不同的举措是采用了VIP打折积分卡的经营手段。东方商厦南东店位于南京东路步行街, 消费群有别于社区型的商圈, 以流动客居多, 针对这个消费特点, 堡尼公司特别推出VIP打折积分卡以此稳定并扩展消费群。据调查, VIP体系在堡尼公司内部已作为员工培训的一个重要科目, 即要求员工每做完一笔销售力争发展一个VIP顾客, 把一个即兴的消费群体转向对品牌稳定忠诚型的顾客群, 从而达到了业绩稳步增长的目的。

(3) 产品的选择

该品牌业绩增长过程中, 离不开该品牌注重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经营策略。堡尼品牌在商品定位上紧紧抓扣目标客户群的需求, 注重避免与其他同类型的公司在商品类型上重复, 从而避免价格上产生恶性的竞争。以2010年冬季为例, 公司没有追求高单价高毛利的貂皮系列服装, 而是根据南方冬季气候温暖潮湿的特点以及年轻客户群喜欢时尚、流行、自由的特色, 推出主打产品羊毛大衣及羊毛西服, 产品迎合了年轻消费者的喜好和需求。通过对产品的选择, 堡尼公司巧妙地避开了与对手直接竞争打价格战, 因此取得了销售业绩上的成功。

(4) 有效的现场营销手段

在该品牌对南东店专柜重新定位之后, 我们再来看看该品牌制作的一些现场营销活动方案:

第一, 新品上市的季节不以打折、减价、低价来占有市场, 而是针对不同的季节和节假日推出不同的营销活动, 比如在婚庆季节推出一些婚庆套装, 按照中国人新人要穿新衣的习惯, 将西服、衬衫及领带打包出售, 买西服送衬衫领带等, 返送顾客优惠;冬季则推出系列产品, 如买羊毛大衣送羊毛衫活动等等。

第二, 错位营销。当商店举办大规模促销活动时, 公司根据要求推出活动, 但是活动的力度相对其他竞争对手要小些, 因为考虑到大型促销活动时, 商店会通过媒体进行大规模的宣传, 到时商场就有大量消费群, 所要做的就是以产品本身去吸引顾客。平时特别是双休日商店没活动时, 客流相对较少, 公司则会推出吸引人的个性活动, 以吸引客流, 争取销售业绩。

二、调研中发现的问题

1. 产品质量管理

既然堡尼公司把品牌作为核心竞争力, 产品的质量管理就不可轻视, 尤其中后期品牌的维护。品牌的培育有初始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四个阶段, 品牌创立的初始期可能受经营策略如市场推广的影响, 其成功具有一定的偶然因素。维持一个品牌的长久生命力, 则最终取决于该产品技术中后期发展中技术的先进性、质量的保证、消费者的口碑等等。从目前商场的售后反馈信息来看, 存在不少不理想的个例申诉, 说明堡尼品牌的产品质量管理仍亟待进一步提高。

2. 家族式管理模式

虽然目前堡尼公司的销售业绩正逐步反映出成功的走势, 但在调研过程中, 我发现堡尼公司作为一家民营企业, 仍满足于封闭的家族式管理, 这正是该品牌在市场进一步发展中的阻碍和制约因素。

(1) 基层一线员工的短缺和流动性

(1) 员工的流动性。处于产业链下游的零售业经常被认为只是“卖东西的行业”, 行业准入门槛较低, 销售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而家族经营在人才管理中充满着浓厚人治色彩, 认为员工是现招现有, 根本不在乎员工的高流失率。同时任人唯亲的管理模式也造成了基层员工的流动性大, 缺乏忠诚度, 导致在商场中的销售业绩存在着不稳定性。企业的发展需要相对稳定的人才, 如果人才流动过于频繁将会大大地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及管理秩序。

(2) 专业人才链的短缺。堡尼品牌的销售快速增长与经营管理人才相对缺乏存在着矛盾和脱节, 尤其是运采购、运营 (如店长、店员) 等专业人才的短缺正日益成为该品牌发展中的“短板”, 调研中这些现象确实存在, 也正在阻碍该品牌的持续发展。

(2) 决策程序的随意性

家族式经营管理在决策中充满着个人的绝对权威性、随意性, 缺乏有效的民主性、科学性的决策机制, 经营者在决策过程中往往会出现“成也萧何, 败也萧何”的局面。比如市场营运、市场开拓等一人一手抓, 导致捕捉市场变化的敏锐度不够, 营销策划过于单一, 过于程式化, 缺乏个性;业务管理线条过于模糊, 专业性不够强。

(3) 缺乏与商厦现场管理的有效沟通

一个品牌有效的传播不能缺少与现场管理有效的融合。在调研中, 商场管理者反映堡尼品牌的管理者过于自信, 缺乏与商场的有效沟通, 导致一些市场经营信息收集不准确, 以偏概全, 从而影响后续的进展策划。

例如每年4月东方商厦南东店都会举办嫁日甜心活动, 推出一系列的婚庆商品, 同时通过各种媒介进行宣传推广, 此时堡尼公司也应根据南东店目标顾客的购物习惯、喜好, 推出与之相配的个性活动, 但是公司由于缺乏互动和配合, 仅按照公司自行制定的统一的营销方案推出活动, 活动的针对性较弱, 没有很好的把商店和品牌地优势资源有机地整合共享起来。反观竞争对手沙驰公司不仅根据商场顾客的需求, 推出多种优惠组合商品, 并且在商场内申请场地布置, 用道具加商品组合不仅展示自己品牌形象, 也带给顾客一种新的体验。在日常销售中忽视合理利用商店所能提供的各类资源, 比如商店的优质VIP客户资源, 导致目标客户群的内耗和资源浪费。

由此可见, 家族式管理或许在创业初期确实能够帮助经营者取得成功, 但家族式治理模式在决策的科学性、用人的合理性、管理的有效性等方面存在的弊端也暴露无遗。因此不少家族式管理的民营企业的兴旺很难逃过“三年寿命”的现象。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要想走的稳、走的远, 堡尼品牌不应满足现状, 应重视应对品牌的成长中必然出现各种问题, 以保持品牌战略持续发展的动力。

1. 加强产品质量管理、重视售后服务

(1) 产品质量

重视产品的设计与开发, 制定适宜自身产品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规范生产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以及出现问题的应对措施, 建立规范的成品质量检测机制, 保证到达消费者手中的产品不会出现质量问题而影响使用。

(2) 售后服务

建立一支专业的售后服务团队, 重视来自任何渠道的消费者的反馈并及时解决。品牌企业的经营是以客户、市场需求为中心, 而不是传统的以产品、企业自身为中心。品牌企业要将客户视为其重要的资产, 不断的采取多种方式对企业的客户实施关怀, 以提高客户对本企业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而售后服务正是及其重要的一个环节。

2. 加强现代管理观念、引进专业管理人才

(1) 决策管理团队

弃用家族式管理和任人唯亲的用人制度, 树立现代化的管理观念, 用科学的方法和专业的人才进行企业管理。引入非家族董事和职业经理人, 吸收社会精英作为企业中高层决策团队, 组建专业化的技术和营销团队。

(2) 稳定一线员工队伍

树立“以人为本”思想。这种人本主义应贯彻在员工招聘、培训、工作设计、薪酬福利制度等各个环节, 关怀、信任、扶持人才。随着企业的发展和人才结构的复杂化, 对核心员工特别是技术人员, 不应再采用基薪加奖金或基薪加提成的方法, 更应满足他们的自我满足和自尊的需要, 可采取灵活机动的晋升机制, 内部员工股权认购、年终分红、利润共享等激励策略, 避免优秀人才的流失。

能否抓住机遇做大做强, 其关键已经不在于一个品牌是否能占据有利的商圈位置, 而在于企业是否拥有以专业人才队伍为基础的竞争优势。特别是加强对了解和掌握管理、采购、物流、财务、信息和营销等诸多方面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这是促进家族式企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关键, 更是从整体上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必由之路。

3. 重视加强与商场的协作

品牌应提高对商场的管理水平, 学习、了解商场的操作和管理重点, 组建一支学习型的管理团队, 走出原来那种混乱的、零散的、摸爬滚打自学式的粗放模式。有效利用商场的软硬件设施和各种资源, 重视并加强与商场管理人员的协作沟通。比如与商场加大沟通、联系、协作, 在商场内安排专柜品牌日活动, 通过短信、电话、E-mail等形式邀请VIP客户, 锁定目标客户;或者根据商场管理人员对市场变化的精准和客观的判断度及建议来不断调整经营行为和思路, 从而充分发掘经营潜力。

俗话说得好, 江山易打难守。打江山多在创造, 堡尼品牌在打江山方面已已迈出了成功的一步, 而守江山则贵在坚持, 如何坚持是一门学问, 也正是企业综合实力的体现。逆水行舟, 不进则退。只有不断完善自己, 走出固步自封, 品牌才能做大做强。

最后, 今后工作中品牌经营如何实现与商厦管理有效的配合和互动;商厦管理如何协助品牌有效持续的发展, 从而实现与品牌企业的双赢, 是一个永恒的课题, 也是本篇调研报告的目的所在。

参考文献

[1]苑玉凤.《市场营销学原理与实例分析》.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3 (10)

[2]梅清豪, 陈洁光, 林新法.《市场营销学原理》.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 2001 (8)

[3]曹泽洲.《连锁企业门店运营与管理》.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 2008 (1)

[4]赵越春.《连锁经营管理概论》.北京:科学出版社, 2006

上一篇: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下一篇:小狮子爱尔莎 教案教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