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休假及出差管理制度

2024-05-28

请假休假及出差管理制度(精选10篇)

请假休假及出差管理制度 第1篇

请假休假及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 上、下班

第三条:公司执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周一至周六上班,周日休息。

第四条:正常工作日每天工作八个小时,具体时间如下:

冬令时: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夏令时: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第五条:公司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以打卡时间作为上班到岗和下班离岗时间。如有特殊原因者,经办公室证实后,视为正常出勤。

第六条:迟到是指迟于到岗时间打卡;早退是指未向考勤管理人员说明,提前打卡离开工作岗位者;旷工指未向公司办理任何手续,在上班时间不在岗的行为。迟到、早退、旷工都要受到相关处理。

第七条:凡上班时间离开公司工作岗位的,需向考勤管理人员说明情况,否则记为早退。工作时间未打卡的,记为旷工。

第三章 请、休假 调休

第九条:请假一律由请假人填写请假单,经审批后报办公室人事备案。具体流程图如下:

第十条:因生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在到公司请假的,可由家属或部门内其它同事代为填写并办理。电话请假需在上班时间以前、下班时间以后,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并报请董事长审批。第十一条:公司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年假、婚假、产假、丧假。

1、事假期限以上级领导批示为准,事假期间无工资;

2、病假一月累计不超过2天,一年不超过20天;病假期间享受全薪,病假请领应出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工伤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年假是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每年可以享受3-7天的年假。为公司工作三年以上的员工,以后每增加一年,年假增加一天,年假最长不超过15天。年假申请必须由董事长审批,可在全年中的任何时段休假。年假每年只能休一次,未休完的按工资1︰1补发。

4、婚假为10天,限一次用完。假期期间遇法定节假日不顺延。婚假必须于休假前15天办理请假手续。婚假期间享受全薪。婚假请领应出示结婚证。

5、产假为90天,符合国家晚育条件的增加30天。如遇难产,可凭医院证明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5天;假期期间遇法定节假日不顺延。男员工可以在妻子生育期间享有3天陪护假。小产可请假15天。产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可享受每天一个小时的哺乳假,哺乳假不扣工资。产假请领应出示出生证明,小产应出示医院证明。(注:产假系指已婚女性员工,未婚女性员工分娩或流产按病假规定办理。)

6、丧假为带薪假期。本人父母、子女、配偶丧亡可请假6天;祖父母、配偶父母丧亡可请假3天;兄弟姐妹丧亡可请假2天;丧假请领应出示死亡证明或其它证明导致死亡的材料。

第十二条:调休是指将规定上班时间和员工个人休息时间进行调整。员工加班时间应首先调休,抵扣各种假期。

第四章 出差

第十三条:员工一律要求填写《出差单》,经审批后报办公室人事备案方可出差。具体流程图如下:填写出差单 第十四条:出差单不可补填,特殊情况可由部门内部同事代替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员工出差期间内含法定节假日的,出差回来后可填写《请假调休单》要求调休。根据公司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每满十天者,可调休1天,当月最多不超过2天。

第五章符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前期相关制度自行废止。第十七条:本制度由综合事务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请假休假及出差管理制度 第2篇

1.休假制度(1)年休假

员工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5天;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连续工龄满20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连续工龄当年满5年、10年、20年,从下年起分别按规定的时间休假。年休假期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2)法定节假日

肯定会遵守国家法定规定,但因为行业的特殊性,一般节假日都是整个婚礼行业最忙碌的日子,所以需要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安排假期,一部分人轮休,换休,或推迟补休等其他安排。

(3)公休日

员工每周享受一天公休日,公休日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原则上前期人员每周一休假,后期人员每周日休假。如果周一有拍摄或者周日有快剪之类的安排,根据安排个人调整。“三八”妇女节,女职工可享受半天假期。

2.请假制度

前期人员跟前期主管请假,后期人员跟后期主管请假,管理人员跟时总请假。请假流程,先微信发请假信息给主管人员,得到批准之后在大群发条信息如“XXX2月17日请假一天已获批准”。如果主管人员没有回复,需要打电话给主管人确认。

3.其它

(1)人员休假、请假,必须做好工作衔接,不得贻误工作。休假应服从单位的工作需要和统筹安排。

请假休假及出差管理制度 第3篇

关键词:高校,请假,教育契机,请假制度,优化

高校有着不同于高中的管理模式, 学生有更多自由支配的时间和相对宽松的学习环境, 通过百度和谷歌网上搜索引擎搜索“大学请假理由”一项, 分别生成257000条和280000条, 更有热心者制作了“大学请假攻略”、“大学请假理由大全”等供大学生网友参考。可见, 请假现象在高校极为常见, 而种种请假宝典的推出又体现出学生对请假的迟疑或者说是对请假制度的些许畏惧。其实请假现象背后, 蕴含着诸多潜在因素, 分析请假现象的原因, 利用恰当的契机教育学生, 可以产生更明显的效果。

1 大学生请假的现状

目前大学生请假的理由有很多, 概括起来有两大类:病假和事假。学生很少愿意与老师详细说出真实的请假原因, 往往含糊的说成“家里有点儿事儿”、“身体不舒服”之类的理由, 而这些理由背后有什么样的真实原因, 往往被忽视。于是假条上的请假理由一栏, 常常“病”、“事”两字一笔带过。通过一段时间的整理和分析, 发现大学生请假理由呈现出以下特点:

1.1 请假时间集中

通过观察, 发现学生请假的时间有其规律。从一年来看, 寒暑假结束后, 一些学生不按时返校, 以车票难买、生病延误等理由请假;国家法定假日前学生容易找种种理由请假提前回家。以一周为单位, 周四有相对多的学生请周五的假, 希望在家多逗留一天, 或是利用工作日回家补办证件, 周末在某城市有考试, 想提前去认识考场等。

1.2 请假人群集中

在高校中, 有一部分学生基本不请假或很少请假, 而有一部分学生经常请假, 而且理由多样。按请假理由将请假人群分类, 分为学生干部和普通同学。学生干部容易找一些更冠冕堂皇的理由, 如老师找我有事, 某部门开会, 外出参加活动, 偶尔任课老师点名的时候还会说“在辅导员办公室”。这些理由的真伪辨识起来也很费精力。

1.3 家长参与到请假中

有些事假涉及到家人, 辅导员老师有时会跟家长确认一下事情的真实度并请家长配合保证学生请假期间的安全。有些家长会积极配合说明请假的真实原因, 个别家长为了帮助孩子赢得老师的信任, 也有编造理由或默认孩子所编造的理由的情况。还有些家长宁愿孩子请假回家处理一些不是很重要的琐事。实际上, 家长因为自身原因耽误孩子学习时间的情况, 实属不必要。

1.4 请假的课程集中

学生请假特点在课程上也有所体现, 如文科请假多于理科, 因为普遍观点认为理科的课程落下一节很难跟上, 而文科课程只需事后补抄笔记即可, 或是放弃一、两节甚至更多都没多大影响;考查课多于考试课, 大学设置考查课, 期末不考试, 在学期中布置几次作业或提交论文, 加上平时课堂表现, 学期末老师给出优良中差等级即为完成, 因此学生重视度不够, 易出现请假现象;选修课多于必修课, 必修课人数有限, 老师多要求严格, 而且课程相对重要, 而选修课是多个学院多个年级在一起上课, 人数众多, 老师考勤相对困难, 也容易出现请假现象。

除了上述有规律可循的几个特点外, 有些请假是与时俱进的、突发的、没有规律的。如考取驾照、恶劣天气后的周一、亲属结婚、老人去世、父母生病、同学过来探望等。面对亲人去世、亲属结婚这种突发情况, 为师者如果过分质疑理由的真伪, 则有失人性的本质及亲情和孝道, 这类事件, 只能靠学生的道德和觉悟。而事后, 无意中得知个别学生的姐姐结婚日期并非请假当日。

出于对学生的关心和负责, 教师对每一次请假都详细询问, 而学生出于某些真实或不真实的原因而请假欲望强烈, 二者之间难以协调共融, 最终将请假行为演变成一场师生之间的心理战, 违背了请假制度的设立是为了给有身体或生活出现紧急状况的学生一次机会的初衷, 可以说某些时候, 学生是利用了这一制度的人性和道义。

2 建立相对优化的请假制度

如何完善请假制度, 使真正需要请假的学生要求得以满足, 又让没有合理缘由的“伪请假”情况得以减少甚至杜绝, 需要我们去探索。

2.1 制定面向全体学生的公开、公平的请假制度

对于请假这个问题, 对学生做好教育和宣传, 让学生懂得“请假无小事”, 进行换位思考, 了解老师规范请假制度的良苦用心。

2.1.1 请假有记录

对学生的准假不能撕一张假条了事, 关于请假原因、时间、请假学生的联系方式, 要有详细记录, 学生请假需填请假单, 便于及时发现学生异常情况, 并定期对学生出勤情况进行统计和总结。另一方面, 有些无充足理由的请假学生面对真凭实据的请假记录表, 就会知难而退, 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请假情况。

2.1.2 病假有证明和证人

病假的申请需要有医院开具的病例证明、医生建议等, 突发性的感冒、肠胃痛、头痛、发烧、摔伤等可由同寝室的同学或家长代为请假, 以便于学生及时采取医疗措施, 尽快康复。

2.1.3 事假需得到证实

相对于病假来说, 事假是多数学生采取的请假理由, 有的是确实有急事需要请假, 而有的则是逃避上课编造的理由。家里突发紧急情况需学生回家的现象可能发生, 但属于少数, 多数事假都是可以避免的。正当理由的事假需和家长取得联系, 确认并交代学生的请假时间。

2.2 遵循合理的请假程序

由于病痛可能来的突然和急促, 学生本人来不及当面请假, 可由其他同学代请, 或是本人打电话、发信息等请假;事假原则上是要当面解释清楚, 但遇到突发事件也可采用灵活方式, 最好留下证明或通话记录;特别突发又紧急的情况学生来不及请假的, 事后要做出合理说明。

2.3 把握请假契机教育学生

(1) 由于学生数众多, 学生在校期间的课业负担和课余活动丰富, 辅导员和学生鲜有一对一接触的机会, 而请假是和学生一对一当面接触的机会。以请假为契机真诚的与学生加强了解和沟通, 取得学生的信任, 让学生明白什么事情必须请假, 什么情况可请可不请, 而什么事情根本没有必要请假。

(2) 对请病假的同学给予热心的关注, 让学生感到温暖和被重视, 有利于和学生良性互动, 提升老师威信, 也加深师生之间的信任。

(3) 定期进行总结, 对不请假、少请假的学生进行操行考核方面的鼓励, 对全勤又成绩优秀的学生更要树榜样、立典型, 号召其他学生学习, 以便通过朋辈教育对学习态度松懈、对自己要求不严格的学生以警示和启迪。

总之, 请假现象是学生管理众多工作量中的一个最微小的部分, 它的影响和教育意义往往被忽视。探究大学生请假的真正原因, 不是为了监控学生、限制学生自由, 而是为了更好的协助家长管理学生, 教育学生以专业学习为重。既有利于教育学生诚信做人, 又能有效避免因学生安全疏忽和自我保护意识淡薄而引发的意外事件。

参考文献

[1]黄怡.高校校规面临考验[J].黄金时代, 2005 (07) .

[2]廖仲明, 李娟.大学生请假中诚信缺失现象的伦理审思[J].高校辅导员学刊, 2011 (02) .

职员考勤及休假、请假管理制度 第4篇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2、工作制度

工作时间: 每月可调休4天(具体调休时间有相应部门主管安排调休),建议周六或者周日,避开活动高峰期

行政班工作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13:00--18:00 运营人员晚上QQ等需保持在线,以便各平台可以联系到对应人员

客服部排晚班工作时间:上午8:30--18:00(值晚班下午4点提前走)晚上18:00-24:00次日13:00--18:003、考勤制度

由于工作性质需要,公司决定统一采用QQ签到的形式实行考勤,由人事部门负责汇总当月记录,上班忘记签到的,需及时到人事部门说明原因并提供到岗证明。

4、迟到、缺勤,加班的规定

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每月3次(含3次)以内,警告处分,3次及以上,前三次每次扣除10元,超出部分每次扣除50元。当日工作未完成的需要加班的,按照每个小时15元计算(岗位工资未按照业绩核算的情况下,加班算加班费),加班离开后QQ打卡签到

5、请假制度

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申请,经理批准后到人事部填写请假单,由人事部门备案。

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每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三倍扣款。凡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一概予以辞退。

人事部

请假及带薪年休假制度 第5篇

实施请假及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

为了维护全体社区居委工作人员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工作积极性,严肃工作纪律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安亭镇人民政府2010年12月13日的通知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现就实施各社区居委干部请假及带薪年休假制度通知如下。

一、请假、休假

1、工作人员请病假、探亲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和享受带薪年休假,都必须书面提出申请,由所在社区居委会主任审核和地区办领导审批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请假人员请假期满到岗时,应到单位及时销假,不销假或逾期不归者,均以旷工论处。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聘。

2、工作人员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1月份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工作人员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经组织批准参加考察、培训、疗休养时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4、各社区居委应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工作人员年休假。各社区居委每年一月份须在保证工作正常的前提下,结合工作人员个人的申请,统筹安排、科学合理地制定本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年休假当年有效,不得跨休假。

二、请假程序

1、请假。工作人员需要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报社区居委会主任和地区办领导审批。因突然事件或急病无法事先请假者,应电话或委托他人迅速向社区主任报告,并于当日由社区主任或相关人员按规定代办妥请假手续。

2、审批。工作人员请假须经社区居委会主任同意和地区办领导审批;社区居委主任请假,须经地区办领导同意并审批。签批后的审批表交地区办财务室备案。无领导批准签字的审批表视为无假自假。

3、销假。工作人员请假期满或年休假期满后,应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并到地区办财务室办理手续。若遇特殊情况,需续假者,应在假期未满前办理续假手续。若请假逾时(不可抗力)而无法及时返回工作岗位者,须以电话向领导告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4、凡不履行请假手续,擅离工作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或无故超假者,经核实后,按旷工处理,并扣减月工资。

三、其它事项

1、事假:若一年内请事假累计未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其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应扣除事假天数。

2、伤、病假:工作人员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时, 必须持镇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证明,并按请假程序办理。请病假者须附交医师诊断书或病假证明。

3、工作人员在本内的年休假未能休完者,视为自动放弃,年休假不能累计到下一。

4、工作人员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各类补贴等照常发放。

5、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内,因事需暂时离开岗位的,应告知社区居委主任,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如离开岗位超过半天以上,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本制度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未尽事宜,参照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市、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安亭镇地区办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请销假审批表》

工作时间及请假休假管理办法 第6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员工身心健康,改善身体状况,提高工作效率,享有充分的休息休假时间,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工龄与司龄

第二条

工龄是指员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法律法规对工资的计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司龄是指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的时间。第四条

司龄的计算方法:

(一)自员工试用期转正之日起计算。如员工从公司离职后再次入职,司龄重新计算。

(二)员工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其司龄连续计算:

1、经公司批准的外派培训,其学习期间,应全部计算为连续司龄;

2、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应全部计算为连续司龄;

3、待岗期间,应全部计算为连续司龄;

4、经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

工龄、司龄为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各种假别及国家其他有关待遇的依据。

第三章 工作时间及考勤管理

第六条

工作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外,公司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第七条

日常考勤

公司设指纹考勤机,全体员工每日上下班必须按指纹,如外出办事无法按指纹,需事先请示部门总经理。员工8:30前提前按指纹和17:30后迟后按指纹的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以内。

员工驻外工作期间应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工作时间严格考勤。

第八条 员工迟到、早退,应按实际到达或离开公司的时间按指纹,否则符合《劳动纪律考核办法》规定的相应情形的,视为旷工,按照旷工处理。

第九条 日常考勤统计

员工应于每月5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完成本人上月签卡及考勤信息的确认。

人力资源部每月初通过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统计上月的员工出勤情况,形成考勤月报,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签字后,留档保存。

第十条 会议、培训考勤 公司会议室设指纹考勤机,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员工培训、员工大会、集体活动及其它情况,进入会场前,须按指纹签到。员工因故不能参加上述公司集体组织的事项,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以部室为单位填写《会议∕培训请假单》。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事后必须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第四章

加班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鼓励和引导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

公司确因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超过36小时,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必须事先按规定程序办理加班审批手续。员工未按规定办理加班审批手续而加班的,为员工自愿行为,不计发加班费。

第十四条

公司、部门组织的统一加班,采用公司、工会、员工三方协商自愿的原则,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

第十五条

审批程序

(一)员工申请加班

1、拟加班的员工在下班前1小时,通过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填写《加班申请单》,说明加班时间、加班原因等;

2、《加班申请单》经部门总经理、分管总裁、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裁,工会主席分别审批。

(二)公司、部门组织的统一加班

1、公司、部门发布加班通知,说明加班时间、加班原因等;

2、申请加班部门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员通过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填写《加班申请单》;

3、《加班申请单》经部门总经理、分管总裁、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裁,工会主席分别审批。

4、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出现《重大突发事件报告管理规定》 第三条规定的重大突发事件时,公司无需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可以安排相关人员加班。

第十六条

加班待遇

(一)公司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支付加班费;

(二)休息日加班的,公司优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三)加班时间涵盖午餐或晚餐时间时,可以按照每人每餐15元标准,由公司负担餐费。

第五章

请假管理

第十七条

本章所称的请假管理包括事假、病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工伤假、年休假等的管理,本办法对年休假管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

员工请假,必须事先通过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办理请假手续,如因时间紧迫或身体不适不能自行申请的,可告知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员代为办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员应及时主动了解本部门人员出勤及请假情况,及时敦促有关人员办理请假手续。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员如遇出差、请假等长时间不在岗位的情形,应将相应职责移交其他合适人员。

除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不能正常使用外,不得有事后补办审批手续的行为,否则按照《劳动纪律考核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请假扣发工资按小时计算,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第二十条

审批权限

(一)一般员工请假:1日以内(含1日),由部门总经理审批;1日以上3日以内(含3日),由分管总裁审批;3日以上,由总裁审批;

(二)中层管理人员请假:1日以内(含1日),由分管总裁审批;1日以上3日以内(含3日),由总裁审批;3日以上,由董事长审批;

(三)总裁室人员请假:由董事长审批。第二十一条

请假程序

(一)本人通过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填写《休假申请单》;

(二)经有审批权限的领导逐级审批;

(三)上班当日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员通过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办理销假。第二十二条

各类假别的管理详见附件《各种假别规定》。

第六章

年休假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带薪年休假。

(一)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新入职(含首次参加工作)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员工,当年休假天数,按照在公司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休假天数=(当在公司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三)累计工作满十年或满二十年的员工,当年休假天数分段折算,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休假天数=(员工本人累计工作时间在当未满十年或二十年的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上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累计工作满十年或二十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四)年休假可选择整天休假、上午休假、下午休假。上午年休假时间为8:30-11:30,下午年休假时间为13:00-17:30。选择上午休假或下午休假原则上需上午、下午搭配,即全年上午休假个数需与下午休假个数相等(符合后款规定的除外)。仅剩余上午休假的,不可用于休下午假,但仅剩余下午休假的,可用于休上午假。

(五)公司与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已安排但员工未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员工当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向员工支付此部分对应的工资报酬,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予支付。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在公司已工作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已休年休假天数。

员工当已休年休假天数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天数的部分对应的工资报酬不再扣回。

(六)员工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按当年已工作天数折算的应休假天数多于当已休假天数的部分,不予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按当年已工作天数折算的应休假天数少于当已休假天数部分对应的工资报酬,由员工交还公司,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计算在内。

(七)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内又出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的年休假。第二十四条

年休假安排程序

(一)每年年初,人力资源部核定员工本应休假天数,组织各部门员工上报本年的休假计划。计划中每个员工按照优先级别报两个可休假月份,并在部门内由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进行协调。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在休假计划月份前完成休假,但员工确实不能安排休假的,可将休假调整至计划休假月份之后;

(二)人力资源部按照既不影响工作又能够满足员工意愿的原则在公司范围内统一协调,与员工协商确定年休假时间安排;

(三)员工本人在年休假时间安排表上签字确认;

(四)人力资源部按照年休假时间安排表安排员工休假。第二十五条

审批权限

(一)一般员工休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中层管理人员休假由分管总裁审批;

(三)总裁室人员休假由董事长审批。第二十六条

休假前员工需履行审批手续:

(一)员工通过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填写《休假申请单》;

(二)经有审批权限的领导审批;

(三)上班当日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员通过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办理销假。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请假休假及出差管理制度 第7篇

一、新休假制度的推出

(一) 新休假制度的实施办法

2007年, 国务院公布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这两部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行政法规都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2007年12月18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通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 我国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从之前的10天增加到11天, 新增清明、端午、中秋各一天, 春节从农历除夕开始放假, “五一”减为1天, 元旦节、国庆节假期不变。除了多享受一天法定节假日,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 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 享受带薪年休假 (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 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 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 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从具体安排看, 新休假制度呈现出“1+2+5”的模式, 即1个带薪假期, 春节、“十一”两黄金周, 以及元旦、“五一”、清明、端午、中秋5个3天小假日。

(二) 新休假制度的特点

1. 假期天数、节假日次数增多, 在年度的分布上更加均衡。

法定节假日总天数由10至11天, 形成了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春节等假期, 分布在公历的1、4、5、10月和农历正月、5月、8月, 分布明显均衡。

2. 我国的传统节日显著增加。

在传统节日中全民性的、有较为丰富的民俗活动的清明、端午、中秋第一次成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春节放假起始时间调整至除夕, 使除夕也纳入法定节假日范围, 彰显了对传统文化的重视, 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3. 带薪年休假广覆盖。

此前, 由于没有国家的法律规定, 带薪休假制度尚不普遍, 还不具有全社会意义。此次《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对各类用人单位实行了广覆盖, 而且对年休假的监督机制作了规定。

4. 形成双休日、小长假、黄金周、带薪年休假、暑期五种假期并存的休假格局。

我国公民的闲暇时间自从改革开放以来, 经历了数次制度性增加。1995年5月1日开始实施每周休息2天的工作制;1999年9月18日对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进行第一次修订, 使全年形成了3个长假 (即3个“黄金周”) ;此次新休假制度增加了小长假、带薪年休假, 加上教师、学生一直享有的寒暑假 (寒暑假虽然不是全民性假期, 但对教师、学生来讲是旅游的最佳时间, 尤其是实行带薪年休假后寒暑假将是家长与子女“亲子游”的“黄金季”) 。至此, 我国形成双休日、小长假、黄金周、带薪年休假、暑期五种假期并存的休假格局。

闲暇时间是影响人们出游的重要因素, 新休假制度的调整无疑改变了城镇居民的闲暇时间结构, 这些变化将对城市居民的出行旅游产生显著影响。

二、新休假制度对旅游业的影响

(一) 对旅游者的影响

1. 旅游者的出游能力增强。

可自由支配收入及闲暇时间是形成出游的最基本条件, 我国经济的发展使公民可自由支配收入逐年增加, 新休假制度一方面使公民的出游时间增加, 另一方面使公民在选择出游时间上更加灵活。所以新休假制度使公民的闲暇时间的增加, 无疑进一步增强了公民出游的可能性, 成为现实的旅游者。

2. 旅游者的出游时间和方式多样化。

(1) 新休假制度取消了“五一”黄金周, 相应增加了清明节、端午节与中秋节等传统节日, 导致了公民外出长距离旅游时间将主要集中于“十一”黄金周, 而清明节、端午节与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假期只有3天, 将限制公民进行长距离旅游出行愿望, 所以也限定了居民出行的范围, 人们出游主要以中短途旅行为主。 (2) 新休假制度在年度上时间的均衡分布, 促使公民由黄金周集中消费转为“分散式”的理性消费, 更原意选择以放松身心的休闲度假为主题的旅游。比如到城郊乡村体验大自然的乡村旅游, 在省内或省际周边的旅游景区欣赏秀美风光的短线旅游将增多;自助游、自驾游将增多。 (3) 带薪年休假和其他几种假期的可选择性组合, 使出游方式更加多样化;中程、远程旅游更能得到时间保障;家庭成员共同闲暇时间增加, 家庭集体出游将增多。

3. 旅游者出游呈现散客化。

新休假制度使短线的、自助的旅游方式增加, 这样就必然使散客增多;另外随着时间推移, 旅游者自身的旅游经验逐渐丰富, 将使散客数量进一步增多, 加速“散客时代”的来临。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 世界旅游市场呈现出散客化的趋势, 欧美各主要旅游接待国的散客市场份额达到了70%~80%。经营和接待散客旅游的能力, 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旅游业成熟度的主要标准。近年来, 我国散客旅游市场也发展迅速, 2005年“五一”最重要的变化就是从传统的长线观光游向都市休闲度假游发展。此次新休假制度的实行也从制度上为“散客时代”的来临提供了时间的可能性, 将进一步促进“散客时代”的到来。

(二) 对旅行社的影响

1. 长线团明显减少, 旅游线路由长线向中短长线并重转变。

新休假制度减少了一个五一长假而相应增加了三个小长假, 这样限制了人们长距离的出游愿望, 进而选择了短途旅游。使旅行社的长线团明显减少, 旅游线路由长线向中短长线并重转变。随着人们旅游经验的日益丰富, 短途游的游客对旅行社的依赖作用减少, 旅行社的龙头作用受到限制。

2. 客源由团队向散客转变, 由大型团队向小型家庭转变刺激并加快由观光旅游向休闲度假旅游模式的转变。

休闲度假在方式上主要是散客和家庭式组织方式, 而不是观光旅游的团队性的组织方式。传统的旅游业会发生本质性的业态变化。

3. 经营方式发生了变化。

旅行社过去主要以接待、为游客提供传统的旅游线路。随着散客时代的来临, 旅行社转为向游客采集、综合和提供旅游信息、安排行程, 利用电子商务为经营运行提供支撑, 并且加强了与银行、保险公司等相关机构合作。新休假制度给旅行社业整体带来灵活经营的自主性。从旅游产业链角度看, 旅行社可以不再受制于高峰时期旅游供应链上下游的住宿、交通等供应紧张的情况, 可以实现更加灵活自主的经营;从旅行社内部经营讲, “五一”长假取消后, 旅行社必须重新开发组织小长假旅游线路和产品, 增加了经营成本, 但带薪休假的实施, 将使人们的出游计划更为灵活, 模糊了旅行社全年经营的淡旺季的分界。

4. 产品更加突出文化内涵。

新休假制度新增的元旦、“五一”、清明、端午、中秋5个小假日, 文化内涵更突出, 传统的观光旅游必然向文化型、休闲型、深度体验型、常态型的度假产品转型。旅行社必须策划并推出符合上述假日文化内涵的中短途旅游线路。这对旅行社的市场调查、产品策划、供应商谈判、产品采购、产品包装、市场营销、销售接待、导游服务等综合能力创新性和持续性将受到严峻的考验, 同时其人力成本、营销费用、产品开发风险等都将不同程度的提高。

5. 小型旅行社受冲击较大。

对于小型旅行社来讲, 新产品开发和不断增加的散客对服务质量的高要求, 直接导致经营成本的增加, 在此压力背景下将进一步催生小型旅行社打专一的攻坚战, 针对特定市场走特色化、精细化道路;而承受不了这种压力的可能发生经营模式的转变, 即小型旅行社逐渐走向依赖大型旅游批发商的实力、走分销和代理的经营之路, 促进旅行社业垂直销售模式的全面形成。中小型旅行社的创新能力将受到严峻考验

(三) 对旅游景区的影响

1. 以团队游客为主的景区受到冲击。

新的节假日安排促使人们的出行提前至每年4月初 (清明节) 。对城市游憩类的市民公园、市郊休闲度假等景区点来讲, 这种提前与分散促进以自驾车、近距离为主的居民出游的增加;而对观光类主题公园、人文历史景区等以团队游客为主的景区点来讲, “五一”长假的取消将在一定程度影响外省市团队游客的出游, 因此, 对以旅游团队为主要客源支撑的山水和文化资源型观光景区带来一定的冲击。

2. 以观光旅游景区将受到冲击。

少了一个七天黄金周, 以接待远途团体观光旅游者为主的观光旅游景区将会流失一部分长线客源。而另一方面, 中短途旅游者对重游观光型旅游景区的兴趣不大。所以, 观光旅游景区必然要向观光度假型的综合性景区发展。

3. 宣传促销方式改变。

新休假制度使人们的出游时间和方式更加灵活, 短距离旅游增加, 使得近距离出行均衡了淡旺季的客源分布, 有利于景区资源的有效利用, 也能提高旅游环境质量。所以旅游景区就要改变以往的宣传促销方式, 不能都集中在黄金周, 要策划更多的适合旅游终端消费者的主题宣传, 要搞多样化和多层次的促销活动。通过对景区功能的改变和增加、长年推出不同的文化主题活动、进行高强度和高频度的营销活动, 其经营成本、风险都提高, 经营能力将受到考验。宣传促销方式改变。

4. 用工模式的改变。

国家实行《劳动合同法》和《条例》, 影响了景区的用工模式, 是景区用工模式向集约化方向发展。企业经营的核心目的就是要获得赢利, 这样必然使企业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最小化其经营成本。因此, 《劳动合同法》和带薪休假制度同时施行, 淡旺季的逐渐模糊, 将促使景区以固化正式员工、尽量减少临时用工, 实现用工模式的集约化发展。

三、旅游业采取的应对策略

(一) 要转变观念, 适应新休假制度

新休假制度的实施, 对旅游业已经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政府、旅游界和游客都要转变观念, 以适应新的休假制度的需要。政府要发挥主导功能, 进一步完善假日旅游的协调机制, 推动假日旅游健康快速地发展。要为公民提供公共服务信息, 为公民出行提供旅游咨询和指南, 要进一步完善城市旅游服务功能, 强化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 要积极引导和组织旅游企业推出适宜的旅游产品。旅游界要调整对实行多年的原制度的习惯性适应, 抓住契机, 把握并利用好市场新需求。游客要逐步转变旅游消费观念, 注重旅游体验, 提高旅游质量, 由过去黄金周集中消费转为全年分散式理性消费。

(二) 调整旅游产品结构

1. 改变现有旅游线路设置。

新休假制度增加了3个法定假日, 并且允许和周末上移下错形成了3天的小长假, 适于人们短期旅行, 因此, 要开发出以城市群为中心, 到目的地车程为3-5小时的短线旅游项目, 发展区域经济, 改变原有黄金周的长线旅游安排。

2. 大力挖掘传统文化内涵。

新休假制度增加了清明、端午、中秋3个传统文化节日, 传统文化节日对人们有着深刻的影响, 所以应该挖掘民族文化, 改变“过节就是吃饭喝酒”的传统思维习惯, 突出“清明踏青”、“端午纪念”、“中秋团圆”的产品特色。

3. 满足游客个性出游需求。

近郊游、自驾游有些是以亲戚朋友、家庭为形式为主体, 突出友情、亲情的个性特征。所以旅游产品在开发上不能满足于现有的观光型产品, 必须开发更多境内外海岛度假、温泉度假、疗养度假、娱乐度假等更为轻松舒适的体现出亲情文化的自由行服务和半自助游产品, 以满足游客个性化的出游需求。

(三) 改进产品营销方式

新的休假制度和新的消费意识必然影响旅游者的选择方式, 这就要求旅游企业必须改进产品营销方式, 就是把过去单纯的产品营销, 改进为产品和企业品牌的综合营销。随着星级旅行社的评定推广, 旅游市场中的产品竞争将逐步转变为品牌的竞争。人们主要是以口碑传递与网络方式获取旅游信息, 通过对信息的收集与整理, 形成既有的形象。旅游企业可以切实加强自身旅游服务质量, 提高游客在旅游前、中、后的满意度, 强化游客的体验式营销, 让游客能够清楚地认识到购买的产品的价值所在、产品差异、心理满足与自豪, 改变过去单纯的产品营销, 改进为产品和企业品牌的综合营销。

(四) 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增强城市旅游功能

作为政府管理部门也必须看到以下诸多新变化:与团队相比, 散客的随意性和任意性较明显, 发生意外事故的概率也明显增多。而随着自驾车散客的增加, 针对自驾车散客可能发生的车辆故障以及被劫、被盗、受伤等意外情况, 也需要一系列完善的技术及安全保障服务。散客化是必然趋势, 必须尽快建立多语种旅游标识系统、客房调度中心等公共服务体系, 创建便捷的散客旅游大环境。要扩大游字头旅游公交车数量, 完善和优化散客游览线路网。发展城市自助游信息系统。做好市旅游咨询服务处咨询服务、投诉受理、救助等工作, 同时办好区县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创建国际化游客集散中心, 将市旅游电话服务台改造升级为城市旅游呼叫中心。在120设立城市旅游救援中心。在做好宾馆星级管理、景区A级管理的同时, 对旅游餐饮、购物、休闲娱乐等接待单位实行等级评定和推荐服务, 发展快捷酒店、青年旅馆、经济型酒店等适合大众消费的社会住宿体系。这对我国旅游产品结构升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将给旅游产业带来新一轮发展的机遇。只要旅游从业者积极调整管理和服务职能, 切实为市场服务, 为游客服务, 旅游业必将会更加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摘要:新休假制度的施行, 对旅游业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从旅游看, 旅游者出游能力增强、出游时间和方式呈现多样化、散客化。从旅行社看, 长线团明显减少, 旅游线路由长线向中短长线并重转变, 客源由团队向散客转变。从旅游景区看, 团队游客、观光旅游景区等都将受到冲击。面对新的休假制度, 企业要转变观念, 适应新休假制度, 改进产品营销方式, 调整旅游产品结构;政府部门, 要结合旅游业新变化, 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增强城市旅游功能。

关键词:新休假制度,旅游业,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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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芳, 齐雪青.浅析我国假日旅游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旅游科学, 2002.

请假休假及出差管理制度 第8篇

1 总则

1.1目的

1.1.1为保障(以下简称公司)员工合法权益,规范劳动管理,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有限公司考勤、休假及请假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1.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劳动合同制员工,其他性质员工参照执行。

1.2组织分工

1.2.1 公司建立考勤工作组,工作组由人力资源部、行政管理部和安全质量部组成。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办法制订、修订,行政管理部、安全质量部协助人力资源部监督检查各部门考勤管理的工作。

1.2.2 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为兼职考勤管理员。考勤管理员负责日常考勤统计工作。

1.2.3 新员工入职一个月内,行政管理部负责办理岗位证。员工进入公司要佩戴岗位证,新员工无岗位证时应佩戴新员工证。员工离职需要归还岗位证。

2 考勤管理

2.1 工作时间

方案1:

2.1.1 公司员工执行标准工时制,即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小时40小时。

2.1.2许昌执行许继集团统一的作息时间安排。北京分部及各风场具体作息时间经审批后执行。

方案2:

2.1.1 中层及以上管理、销售人员、工程调试人员执行不定时工作制。

2.1.2 生产一线装配及配送人员执行综合工时制。出勤安排以通知为准。

2.1.3 其他员工执行标准工时制,执行正常的作息时间安排。

2.1.4执行许继集团统一的作息时间安排。北京分部及各风场具体作息时间经审批后执行。

2.1.3 法定节假日及特殊时期工作时间,按国家和许继集团安排执行。

2.2 考勤办法

2.2.1 当前公司本部考勤采用刷卡的方式,北京分支机构、各风场采用签到的方式。

2.2.2 时间规定:

1)许昌本部每天出勤刷卡两次

早上:6:00-X(X为上班时间)

下午:Y-24:00(Y为下班时间)

2)北京分支机构、各风场分别在上班前和下班后签到,其他时间不予签到。

3)24小时值班人员的出勤时间,以刷卡和值班表为准。

2.3 缺勤管理

2.3.1 忘刷卡或签到

由于个人原因正常出勤期间忘刷卡的,请于2个工作日之内填写《考勤反馈单》,经证明人和部门主管签订后,视为出勤。

2.3.2 迟到、早退

上班时间已到尚未到岗的均为迟到,下班时间未到已经离岗的均为早退。迟到或早退按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处理。

由于公司原因(通勤车晚点)或不可抗力造成的迟到,不计入个人迟到。

2.3.3 公出或事假(1日内)

公出特指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去办事,但外出办事地仍在在公司所在地、市辖区的。

员工因公出或事假(1日内)而无法按规定刷卡或签到时间的,请于2个工作日之内填写《考勤反馈单》(需写明原因),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报人力资源部考勤管理员。

2.3.4 工间脱岗

以下行为系工间脱岗:

1)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2)无故未经直接主管批准擅自离岗半小时以上。

脱岗行为按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行为处理。

工作期间的每天上午和下午,员工可以自行休息20分钟。

2.3.5 矿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

1)未按照规定办理休假手续擅自不到岗;

2)假期已满未按规定办理续假而无故不到岗;

3)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上级工作安排或擅自离岗的;

4)伪造或私自涂改请假凭证的;

5)其他无故不到岗的情况。

2.3.6 出差

出差特指员工因工作需要离开公司所在地、市辖区外去办事的。

1)员工出差必须事前填写《出差审批单》,经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公司普通员工出差,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

3)员工出差回公司报销费用时,需附上《出差审批单》,否则,不予报销费用,并视为事假;

4)员工出差期间视为出勤。

3 带薪假期

3.1国家法定节假日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2带薪年休假

3.2.1员工参加工作满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1)工龄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可休假5天;

2)工龄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可休假7天;

3)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每年可休假10天;

4)工龄满15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休假12天;

5)工龄满20年以上的,每年休假可15天。

3.2.2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不得享受年休假待遇:

1)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二十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2)已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疗养、休养活动的员工,疗养、休养时间达到或超过年休假时间的;若疗养、休养时间不足年休假时间的,可继续休完年休假未休部分;

3)当年离岗脱产学习超过6个月的;

4)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5)当年受到党纪、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或仍在处分期者。

6)员工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内又出现本条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的年休假。

3.2.3其他单位调入(含许继集团内部流动)的员工,当年的年休假天数,按照在公司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办法为:(当在公司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3.2.4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在不影响业务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公司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3.2.5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书面说明不能休假原因,由审批后可以不安排员工年休假。对履行了上述手续未休假的员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补偿。

3.3婚假

3.3.1员工本人结婚一年内(以结婚证登记时间为准),可享受3天有薪婚假;

3.3.2女员工年满二十三周岁、男员工年满二十五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员工实施晚婚的,增加奖励婚假7天;

3.3.3如果员工结婚时夫妻双方不在一地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途中交通费自理;

3.3.4国家法定假日、公休日不计入婚假的假期。

3.4丧假

3.4.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及配偶的父母死亡时,经批准可享受3天的丧假;

3.4.2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要员工本人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途中交通费自理。

3.4.3国家法定假日、公休日不计入丧假的假期。

3.5生育假

3.5.1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产假98天,其中包括产前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凭医院证明可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胎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增加晚育优待假期30天;在产假期满前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另增加90天,男员工在其妻子生育时,给予陪产假10天。

3.5.2已婚女员工计划内怀孕流产的,根据医疗机构证明,给予产假。怀孕不满两个月流产的,给予产假15天;怀孕两个月至四个月流产的,给予产假30天;怀孕四个月以上的,给予产假42天。

3.5.3晚育是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3.5.4生育假包括国家法定假日、公休日在内。

3.5.5参加生育保险的女员工或配偶无工作单位的男员工,按照参保地的生育保险管理办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女员工产假期间公司不支付工资。

3.6探亲假

3.6.1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员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1)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公司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3.6.2探亲假是指员工与配偶或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3.6.3探亲假包括国家法定假日、公休日在内。

3.7其他带薪假期

3.7.1由公司批准在各类院校业余学习的员工,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占用工作时间学习或考试的,凭加盖学校公章的课程表或考试通知单请假,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可休假。

3.7.2子女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或全市统一中考的员工,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经公司领导批准,子女考试期间可休假。

3.7.3员工凭子女所在学校家长会通知,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经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半天假。

3.7.4员工凭购房合同,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经单位领导批准,给予3天搬家假。

3.7.5员工凭本人义务献血证明,经申请,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1-2周献血假。

3.7.6三八妇女节,女员工休假半天;六一儿童节,子女在14周岁以下的员工休假半天。

4 病假与事假

4.1病假

4.1.1员工休病假需有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出具的医院证明。

4.1.2员工到医院就诊时间在半天以内的,不计缺勤,但一月内累计不得超过三次。超过3次的按实际病假时长计算。

4.1.3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根据本人连续工作年限和本公司工作年限,可给予3至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医疗期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医疗期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医疗期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医疗期为24个月。

3)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员工,经公司批准后可延长1/3的医疗期。

4.1.4员工在医疗期内休病假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4.1.5员工因工伤休病假不扣基本工资。

4.1.6病假包括国家法定假日、公休日在内。

4.2事假

4.2.1员工每月事假低于1天(包含1天)的不扣工资,1天以上的,每请一天事假,扣发一天的基本工资。

4.2.2连续事假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如未经批准,且无特殊情况,事假超过一个月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根据政策规定及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5 请假与销假

5.1请假

5.1.1请假低于1天(含1天)的,可按批准权限口头向部门主管请假。请假1天以上的,须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按批准权限办理请假手续,并报考勤管理员备案。

5.1.2假期批准权限:

1)部门主管及以下员工请假2-7天的,由公司领导批准;请假7天以上的,经公司领导同意后,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2)公司副总及以上请假的,按许继集团有关规定执行。

5.1.3因特殊原因未能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及时通过电话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在假满后补办请假手续。

5.2销假

5.2.1请假期满返回岗位后,应及时向批假领导和人力资源部考勤管理员销假,逾期未销假的按旷工处理。

5.2.2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或假期已满未获准续假却缺勤1天以上者,均按旷工处理。

6 加班

6.1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员工,在工作时间之外由于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员工本人提前填写加班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放可视为加班。

6.2 以下不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开会、培训、交际应酬、出差旅途或出差休息期间。

3)处于试用期、实习期的人员不适用加班。

6.3 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发放值班补贴。(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处理简单事物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出勤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生产任务或经营任务)。

6.4确定加班时间以加班申请表和出勤信息为准。加班期间应正常打卡或签到,以记录出勤信息。

6.5员工加班后各部门首先安排倒休,所在部门主管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不能安排倒休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6.6加班累计4小时倒休半天,累计8小时倒休一天,一年内安排完倒休。员工倒休时须凭加班申请单填写加班倒休单,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考勤管理员备案后方可倒休。考勤员作好加班、倒休记录和备案工作。

7 奖惩规定

7.1 违反本办法条款的规定,为违反劳动纪律。以下行为系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1)当月无故迟到或早退5次以上或当年累计10次以上;

2)无故矿工3日及以上;

3)当月无故工间脱岗3次或当年累计5次以上;

4)对加班或休假凭证弄虚作假2次及以上的。

7.2 对于有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员工,将失去当年评优评先等活动。

7.3 对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书。

8 附则

8.1本办法经公司员工代表大会讨论后通过。

8.2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许继集团考勤、休假及请假管理办法》执行。

8.3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解释、修订。

附件1、考勤反馈单

2、休假申请单

3、加班申请单


职工请休假(出差)管理办法 第9篇

第一条 为加强对职工日常考勤工作的管理,建立良好的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假期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假期不包括全国年节、纪念日和公休日。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所全体在职职工。

第四条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考勤登记制度,严格考勤管理,确保职工请休假(出差)管理情况客观公正。

第五条 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按时出勤,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章 假 期

第六条 本所职工按规定享有休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病假、事假等假期。

第七条 休假。在全面完成工作、生产任务,不另增加工作人员的前提下安排职工休假。

(一)所级领导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内工龄满25年(含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学龄,以下同)的职工,每年可休假14天;处级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工龄满15年而不足25年的职工,每年可休假12天;其他职工,每年可休假10天。

(二)休假的假期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星期天。

(三)休假假期一般不跨使用。确因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必须经所人事劳资处同意,报所领导批准后,方可延迟到下使用,但不得再行延迟。

(四)享受探亲假的职工,可将当年休假与探亲假合并使用。

(五)在本内事假累计20天以上或病假累计30天以上者,或因疗养、休养等其他原因休息时间超过休假假期者,不再安排休假。

(六)由未实行休假制度的单位调入的职工,上半年调入的,当年可享受休假,下半年调入的,从第二年起享受休假;由实行休假制度单位调入的职工,如本年已休假的,不再休假,未休假的,可安排休假。

第八条 婚假。婚假假期3天,男女双方晚婚的,假期延长14天;双方不在同一地区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第九条 产假。女职工正常产假为90天。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7日护理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适当给予休产假。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第十条 丧假。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3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第十一条 探亲假。本所正式职工凡工作满1年,父母或配偶不在青岛,在休假期间又无法团聚的,从下一开始,可按规定享受探亲假: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四)当年享受休假的职工应在休假期间探亲,时间不够的可以补足。

(五)留学时间在三年以上、婚后在国外学习一年以上的公派出国研究生,其配偶可申请出国探亲3个月,特殊情况批准延长的,不得超过6个月。非公派的,探亲假不超过1个月,批准延长的,不得超过3个月。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包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五)事假可以休假时间抵扣,超过休假时间的,每超过1天,扣发本人当月1天的平均基本工资(本人日平均基本工资=本人月基本工资总额÷21.5天)。

(六)职工病事假期间的岗位薪金不予发放,病假超过3个月或事假超过10天的,按超出时间扣发绩效薪金。

第二十四条 职工旷工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职工旷工,按工作日扣发基本工资,并视情况扣发岗位薪金和绩效薪金。

(二)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或累计旷工4天以内的,扣发1个月岗位薪金和2个月绩效薪金。

(三)一年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扣发2个月岗位薪金和4个月绩效薪金,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甲等);一年内连续旷工4天或累计旷工6天的,扣发3个月岗位薪金和8个月绩效薪金,考核不定等次;一年内连续旷工5天以上或累计旷工7天以上的,扣发6个月岗位薪金和全年绩效薪金,考核不合格。

(四)一年内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的,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15天的,不发岗位薪金和绩效薪金,并给予辞退处理。

第二十五条 职工迟到、早退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天内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不超过2小时的,按事假半天处理。一天内迟到或早退2小时以上不超过3小时的,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早退时间可作为事假、旷工累计。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确定1名职工为考勤员,报人事劳资处备案。各部门考勤员和负责人对上报的考勤结果负责,考勤责任纳入日常督查和考核。

第二十七条 职工考勤符合要求,每月考核合格,可按规定兑现全部工资待遇。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各种假期如国家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所人事劳资处负责解释。

员工请假出差管理规定 第10篇

目的:为明确公司请假规定,规范请假管理,统一请假标准,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刷卡,以打卡时间作为上班到岗和下班离岗依据,如有刷卡异常(如刷不上)等原因,需报上级领导并填写《异常打卡核正表》经领导审核后交至行政周秋云统一管理存档。

2.员工请假需先口头征得领导同意后填写《员工请假单》,注明申请时间,假别,起始时间,请假原因等,经领导审核后《员工请假单》交至行政周秋云统一管理存档。

3.员工出差一律要求填写《出差申请单》由领导审核后交至行政周秋云统一管理存档,出差时间需延长的回公司前一周内补填《出差申请单》。

4.员工因公外出办理相关事务导致刷卡异常的需填写《异常打卡核正表》经领导审核后交至行政周秋云统一管理存档。5.如因紧急情况(如生重病、工伤、发生重大事故等)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于休假第一天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领导请假,并于假后上班的两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审核后交至行政周秋云统一管理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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