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社区矫正工作汇报

2024-08-01

2022年社区矫正工作汇报(精选7篇)

2022年社区矫正工作汇报 第1篇

小碧乡

各位领导: 2012年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

小碧乡社区矫正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和乡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通过全体成员的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有的12名矫正人员遵纪守法,服从管理,至今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脱管漏管的行为,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社区矫正人员基本情况

截止9月26日,我乡现有在册对象12人,其中男性10人,女性2人;缓刑11人,假释1人。犯罪类型分别是:盗窃罪5人、交通肇事罪1人、故意伤害罪1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1人、非法经营罪1人、介绍卖淫罪1人、开设赌场罪1人、寻衅滋事罪1人。

二、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一)定期组织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今年7月26日,我乡组织12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一次集中学习和警示教育暨公益劳动,组织学习了新出台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利用一些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的典型负面案例进行了警示教育;通过此次学习和警示教育,让社区矫正人员对社区矫正新的政策有了一个全面的认识,达到了预防犯罪的目的。同时,在2010年我乡已将小碧乡敬老院确立为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基地,并已正式启用,按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公益劳动。

(二)强化思想汇报。今年8月份开始,我们建立了社区矫正对

象电话监管登记台账,也就是除了每个月让社区矫正对象到司法所报到和汇报思想的同时,还充分利用电话进行日常汇报,并在每位对象办理入矫手续时,要求每位对象每周打电话给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报告其工作、生活、思想情况,做好动态监管。

(三)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司法所与派出所、综治办、村委会进行密切配合,及时掌握在矫人员的情况,做到家庭底数清,生活情况清,现实表现清,就业情况清。

三、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情况。

目前在册的12名矫正对象中绝大部分矫正对象都能遵守矫正期间的规定。但是也有个别矫正对象对矫正规定的认识还不全面,同时也有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其中黄孟江5月份在没有向司法所报告和请假的情况下,私自离开居住地,外出打工,掌握此情况后,我们向其下发了限期报到通知书,并及时向区司法局和检察院进行了汇报。6月24日黄孟江回到司法所报到,我们对其进行了个别谈话教育,司法所按程序向司法局报批,对黄孟江给予了警告处分;目前其思想稳定,且服从管理。

同时还有矫正对象王志财,由于家庭经济十分困难,继父双目失明,两个妹妹要读书,家里没有经济来源,其在6月份接收为社区矫正对象后,7月其外婆去世,向司法所请假一个月,请假期间王志财在他表哥的介绍下,前往珠海,与珠海一家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其继父向司法所帮其请假,申请请假一年;司法所根据其实际情况向区司法局进行了汇报,其继父也多次到区司法局汇报和申请,但依据《社

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经批准社区矫正对象离开所居住地不得超过一个月,因此没有同意王志财请假一年的申请;7月19日王志财请假后,目前尚未返回,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每周通过电话对其进行了监管,并要求其尽快返回。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目前我乡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社区矫正对象想外出就业者诸多,但目前没有一套完善的托管制度。我乡社区矫正对象都是农村户口,家庭也都比较困难,没有经济来源,而社区矫正的任务之一在于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利于他们顺利适应社会生活。目前外出务工是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就业有效手段,如果不批准其外出或者外出的时间较短,就很难解决社区服刑人员的生活困难问题,引发连锁反映,甚至导致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存在抵触情绪。而依据目前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操作情况,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务工还存在很大的难度。对此,向各位领导我们提出二点建议,看是否可行。

1、完善异地托管制度

主动与外出务工对象常居住地的司法行政机关联系,将外出务工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情况、务工单位材料、有效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以挂号信的形式寄送至社区矫正对象务工地司法所,主动联系寻求他们的协助配合,并委托进行监管。

2、确立社区矫正外出担保制度

一是要求外出务工的对象提供担保,担保人主要是父母和村干

部;二是提供外出就业监督人,我乡外出务工人员中单独外出的情况比较少,多有家人、朋友陪同,且务工地也多有人接应因此可以要求外出务工对象提供一人作为外出务工监督人,协助司法所对该矫正对象进行监管;三是外出就业矫正对象中途或年末返乡的,应到司法所汇报思想及工作情况,接受年度测评;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通知外出就业矫正对象回本地接受教育,并撤销外出就业审批;经教育仍不服从管理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我乡的社区矫正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宣传力度还不够、无工作经费等等;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着重加大这一块的宣传力度,二是在开展了日常工作的同时,一定要对每位对象的思想动态、生活情况、工作情况等全面掌握了解,做到对每位对象的情况心中有数,三是积极向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争取工作经费,保障工作的有效开展。汇报完毕,错误之处,还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2012年9月26日

2022年社区矫正工作汇报 第2篇

XX镇社区矫正工作在XX市和XX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创建“平安XX、法治XX”为载体,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通过全体成员的努力,卓有成效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23名矫正人员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至今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脱管漏管的行为。结合我镇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2007年9月25日至今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79名,其中已解矫56名,今年解矫5名,目前在册23名,其中假释7名,剥夺5名,缓刑11名;男性22名、女性1名;18至45岁的17名,46岁至60岁的5名,60周岁以上1人;高中5人,初中及以下18人;21人已顺利就业,2人待业在家,23人均为农村户籍。

二、动态分析

23名矫正对象中,有5人是剥政人员,根据新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我所已收集齐五人材料,并了解其动向,具体监管由XX派出所执行。其余18名缓刑或者假释矫正对象都能按月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新入矫对象XX,自判决后延期一周才到所里报到,已经对其实施严管,并确定为矫正重点关注对象;矫正对象XX因前列腺癌,卧病在床,无法实地报到,委托其儿子来所汇报其情况,并要求携带周土跟病历作为证明,复印后作为备查。到目前为止,未发现矫正对象有违法违纪的现象,无脱管漏管,与各矫正对象都能及时信息

沟通。

三、排查情况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黄辉列为重点管理对象,设定为严管级,这名重点管理对象主要原因是对自己所犯的错误认识不足,认识态度不够端正,思想情绪上不够稳定,我们对这名矫正对象要多关注、多走访、多联系、多沟通,生活上要关心爱护,多找他们谈心,多做思想工作,稳定他们的情绪,提高他们对犯罪服刑的认识,教育他们在服刑期间要服从管理,配合工作,改造自己,重新做人,树立一个新标准。其余17名矫正对象列为普通级管理。他们能遵守纪律,按时汇报思想情况和工作情况,对所犯的罪行认识态度端正,积极配合镇司法所工作,能自觉履行司法所的各项规章制度,能自觉地加强自身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

四、日常工作情况

(一)开展了“迎新春、保平安””大排查活动。着重围绕了春节、元宵节、“两会”换届选举重点敏感时期的维稳工作要求,对本镇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确保矫正对象不脱管漏管,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人,不留死角。全面落实周巡查、上门走访、跟踪监管和手机定位管理,完善目视跟控、有线查控、无线遥控和布点蹲控“四控”措施。开展一次集中点验,对重点人员实行24小时随时查控,掌握其基本信息,报告记载动态情况,切实做好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

(二)开展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活动。年初召集矫正对象进行了集

中教育,重点学习了《XX市社区服刑人员惩处办法》,手机定位注意事项等,会上司法所所长柴永华总结了上一年矫正工作的情况,并对2012年矫正工作的打算作了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叶胜平副镇长在会议上对矫正对象提出了四点要求:①矫正对象要遵守纪律,遵守管理制度,不能赌博,不可外出,需要外出必须要请假;②要明确自己服刑人员的身份,要严格要求自己,改造自己;③要加强学习法律知识,认罪服法,痛改前非,重新做人。④完善矫正人员管理制度。

(三)不断创新,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优势。利用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系统为每位矫正对象制作电子档案,提高工作效率,对社区服刑人员中的重点对象手机定位监管达到100%。管控分级管理,对某些平时表现优秀的矫正对象给予升级为二级宽管管理,对平时表现差的矫正对象给予降级为严管级管理

五、下步工作打算

1、开展集中教育活动,组织矫正对象认真学习新颁布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他们认识,对重点对象管理要分工明确,分片包干,落实到人,联系信息沟通,确保矫正工作稳定开展。

2、加强管理,严格实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出台后的新管理制度,实行日记载周小结月汇报,严格执法,提高责任意识,严肃请销假制度,严格控制外出人员,对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原则上不予请假。

3、发挥家庭监护人和村级志愿者作用,积极在各村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站,指导各村发挥社区矫正工作站职能,发现问题能及时解决,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

XX镇司法所

2022年社区矫正工作汇报 第3篇

一、社区矫正在杭州市的发展情况

杭州市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2003 年7 月,经中央批准中国在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和山东6 省市先期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浙江省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率先在杭州市部分县市开展试点工作,取得一定成果后,逐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一)组织建设:政府起主导作用

试点工作开始进行后,杭州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率先在上城区开展试点工作,先后印发了开展工作等为主要内容的多种制度和实施细则,并成立了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由党政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有市政法委,公、检、法、司及人事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从组织机制上来看以党政为领导体系,符合党中央关于建立社区矫正领导体制的思路,形成各部门之间联动的工作机制。这种体制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性与合理性,即是坚持喝确保刑罚执行制度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的必然要求,也是依托党委、政府总览全局、协调各方职能作用,能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也有利于发挥多部门的积极性。

(二)工作机构:创新形式引入多元主体

杭州市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理解与经验逐步加深和完善,随之社区矫正的机构也逐步健全。除建立基层司法所做具体的矫正工作外,还配套建设有“中途之家”、爱心帮教基地、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杭州市社区矫正心里专家库等以心理矫正、安置帮教为主要功能的单位。为监督和管理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了一个行之有效的矫正场所。有效地整合了社会资源,为相关团体、组织、志愿者共同参与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工作提供了场所和内容;搭建起了帮困扶助的桥梁,增加了社会和谐因素。

(三)管理模式:“五化”模式

杭州市“五化”模式主要包括:一是教育科学化。该体系是根据矫正人员的个性特点,推广“菜单式”的施矫方式,将教育矫正内容分为六大类23 小项供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选择。被矫正人员根据自己的特长、居住位置选择自己擅长的公益劳动、选择劳动地点。此外还建立了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来规范被矫正人员高效地接受教育。二是温控信息化。开发建立杭州市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将社区矫正人员基础信息和日常监管纳入计算机的智能化管理中,并借助GPS等高科技手段对矫正人员的行为实时监控。三是执法规范化。建立了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分工明确、职能清晰并确立严格的奖惩机制,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效率。四是衔接机制化。各级矫正机关主要承担杭州市范围内人民法院与社区矫正衔接的具体工作,落实社会审前调查、入矫前教育和文书人员衔接职能,实现社区矫正与刑事审判工作的无缝衔接。五是过渡基地化。在这个实践过程中杭州市建立了几个有代表性的教育基地,主要作用就是在入矫前对被矫正人员进行思想、心理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如建德市新生生态基地主要是集中社区公益劳动、集中教育、安置帮教于一体的组织。杭州市“五化”模式紧密结合了社区矫正具体工作的各个阶段,形成了一个完整有效的工作体系。

二、杭州市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社会志愿者参与机会少

目前杭州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主要是依靠专职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少数的社会人群,从了解到的参与人数上分析,能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人数数量少,平均到具体社区会更少。在参与时间上也很短,志愿者的作用就大大地被限制了。

产生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第一,社区服刑人员自身的心理排斥,由于受到传统重惩罚、轻教育的社会观念影响,在他们心理形成一种惯性阴影即犯罪学上的一种标签理论。第二,社区矫正管理人员的管理问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拒绝社会志愿者参与到矫正活动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即他们认为被矫正的人员自身具有一定危险性,社会志愿者参与不能保证志愿者自身的安全,容易给民众产生一种误导和排斥被矫正人员的心理。第三,缺乏完善的志愿服务法律规范和依托,目前在社会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问题上,国家在相关立法方面还存在部分真空区域,对志愿者服务项目的管理、需求管理、表彰激励、考核评价、资金筹集等具体的环节尚未出台一套完整管理机制细则,使得志愿者在参与社区矫正时没有规范化的途径可循。另外志愿者服务缺少必要的经费支持和保障,对于志愿者来说由于自身工作、家庭等方面的压力,很难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二)流动人口矫正管理困难

社区矫正的层面出现的问题是流动人口的社区矫正工作实施起来比较困难。无法固定被矫正人员参与社区矫正日常的教育管理工作,自由空间大,进行自我矫正的思想意识薄弱,不能切实可行地发挥社区矫正的功效。

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第一,流动人口具有很强的流动性的特点,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无法采取稳定、有效的矫正教育工作。第二,他们工作、居住环境大都不稳定,所以社区矫正工作衔接不到一起,每个阶段的工作都是脱节的,无法全面起来进行矫治。第三,社会关系不明确,由于流动人员接触的社会人群范围广、社会关系复杂,其中存在着对社区矫正工作各方面的不利因素。比如被矫正的对象平时接触的是一些社会闲散人员,缺乏积极正确思想观念的人,就容易受到一些不良影响,给正常的社区矫正工作增加困难。

三、优化社区矫正制度的几点思考

(一)树立科学的矫正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指南,确立正确的矫正理念是建立中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基本要求。推进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参与必须树立科学的矫正理念。因此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树立科学的施矫理念,鼓励社会志愿者积极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打消顾虑,从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出发,制定对社区矫正人员矫正工作的常态机制。根据被矫正人员的危险程度,科学划分,要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给予他们充分的表达个人的权利,尊重他们的正常合理的要求,让社区服刑人员从心理上有一个积极阳光的心态。同时也为社会志愿者的参与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促进被矫人员与社会的良性沟通。

(二)制定科学、完善的社区矫正志愿服务的法律规范

社会志愿者的广泛参与也将是未来社区矫正工作的一个趋势,志愿者主体作为作为社区矫正工作中一支重要力量需要有赖于系统、完善的法律、法规的支持。相关立法部门应积极制定有关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活动的具体可执行的法律、法规。将社区矫正志愿者自身参与社区矫正活动的性质、志愿者自身的地位、以及志愿者在参与工作中所应享有的具体权利和义务,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活动的管理要求。在有规范的一个环境下,志愿者才能合理有效地规范志愿者的参与。

(三)调整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与社会志愿者在具体工作中的关系,优化参与结构

第一,转变各级社区矫正机构观念,打破旧有的传统思想对社会志愿者力量的偏见。重视社会志愿者在开展社区矫正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第二,在推进社区矫正过程中矫正主体机构也包括相关单位要积极引导,健全体制,创造宽松的参与环境。积极扶持、正确引导,发挥志愿者应有的作用。

(四)切实保障志愿者活动资金的来源

资金保障问题对各地的志愿者社区矫正参与都是一个很大的限制。要解决这一难题,需要多方面主体的参与,国家和社会应当是发挥主要作用。在国家的角度,在现有的财政体制下,各地经济发展状况存在较大的差异性,经费水平高低不一。对此,国家就要制定出一个统一的经费筹集标准和渠道,用法律加以规范,并在具体条例中细化;在社会的层面由于社会主体的多元化,可以通过设立专项基金会、各类相关社会团体,筹集志愿者专项经费,开展一系列以社区矫正依靠社区、依赖社会群体参与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鼓励社会民众以各种形式参与其中;并设立一个志愿服务主题,定期进行,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资源大力支持社区矫正志愿者的活动。

(五)充实社区矫正中自由的监管形式的社区矫正项目

根据流动人口的特点,开展与其自身条件相符合的矫正项目。第一,有条件的单位组织志愿者和工作人员开展远程的视频教育。先将一定数量的具有流动人口性质的被矫正人员按照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划分为不同的矫正的主体。针对他们具体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的不同,分为各个时间段进行分时段进行矫正。在时间上和工作性质上解决了部门被矫正人员的在时间上参与矫正的问题。同时参与视频教育的矫正人员书写教育内容报告作为具体考核评估的依据并辅之以考试作为评估考核手段。对于考试不合格的矫正人员做出比如延长矫正时间等相关处罚。笔者认为这种方式是借鉴学校教育,将培养人才的方式投入到矫正工作中。第二,联合被矫正人员工作单位就地适当安排相应时间的公益劳动。其工作单位的工会组织根据具体实施情况以材料的形式报告给社区矫正负责单位。最后被进行社区矫正的流动人员回归社区进行综合评价、考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决定是否解除矫正。第三,对矫正对象考核评估内容中增加对被矫正人员的个人信用的评估考核,通过被矫正对象日常工作、人际关系、生活、参与社区矫正教育表现等方面统计数据,参照相对固定的被管理的矫正对象的评估标准进行评估。评估不合格者不予解除矫正。

(六)充分利用社会各界资源

社会的民间团体,企事业单位可以利用社会各界的资源来帮助流动人口进行社区矫正的教育工作。为这类人群提供必要的便利,在生活、工作等各方面给与一定的帮助。一方面提高被矫正人员参与社区矫正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推动社会的整体参与,普及刑罚处罚的一种理念,理解社区矫正积极作用。另外,可以协助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做好这类人员的矫正工作,取得多方面的效果。

四、结语

论基层社区矫正工作 第4篇

关键词 社区矫正 主体体现 不足和完善

中国的“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历经 8 年试点之后,于 2011年2月25日,被正式写进刑法,标志着社区矫正在我国的发展实现了新突破。然而,从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试点的实践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它的执行机制实质上是公、检、法、司、民政等职能部门组成的统一管理机制,社会力量的参与比较少,因而对社区服务中心这种性质的社会组织在矫正中的相关问题的研究也微乎其微。因此,本文拟通过对社区矫正工作推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剖析,思考和探讨改革的方向及推进措施,以期加强和完善社区矫正制度。

一、社区矫正执行主体现状及问题

社区矫正工作是在市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以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矫正组织”为中心开展的。向下主要是市级司法局下设的社区矫正与帮教安置处管理矫正工作,最后就是区(县)的司法局和乡、镇(街道)的司法所。应该说,法律制定者的初衷是好的,但是这其中不乏问题的存在,主要表现在司法所成为实质意义上矫正工作具体执行主体所带来的问题。随着工作要求的提高、工作范围的扩大、工作职能的增加加上本身建设还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又承担起社区矫正的职能后,目前司法所的机构建设对于要完整、准确和有效地履行非监禁刑罚执行的职能,确保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准确性、有效性及其公信力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一是司法所工作人员配置问题。一方面结构不尽合理、素质参差不齐,存在文化程度偏低、法律专业素质不高的问题。另一方面工作人员力量配备不足,而且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编制混乱。有公务员身份的,有事业编制的,也有临时聘用的人员。二是司法所的基础建设尚未到位。办公用房紧张,必需的执法装备如执法用车、警戒具、通讯器材缺乏保障。三是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不到位。根据规定,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由上下配套解决,事实是往往上面的经费到位了,下面的配套经费却迟迟没有着落。四是司法所执行矫正与其工作任务在性质上存在冲突。其自身负责的工作主要是法律服务类的,而社区矫正则是刑罚执行。由司法所执行社区矫正,则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就拥有了执法权,这就与法律规定相矛盾了。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因主体存在诸多问题,势必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带来阻力,因而需要对此进行改良和完善。

二、 不足与完善

社会工作在中国刚刚起步,社会工作专业认可度不高,因而社会工作者在进行专业服务过程中,面临着诸多的困难。

首先,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立法。对于社区矫正,从多国的立法实践看,多以立法或者法规的形式加以规定。如美国的《明尼苏达州社区矫正法》,澳大利亚《矫正服务令》,我国香港《社会服务令》、《感化(缓刑)令》,台湾地区《更生保护法》等。对于我国,首先应当借鉴成功经验,在试点实践的基础上尽快进行相关立法工作,确立矫正执行机构、矫正工作者的权力与责任。

其次,与相关部门合作过程中的问题。社区矫正的实施理念与社会工作具有统一性,主要表现在理念、功能和过程上。从社会工作专业自身的理念来看,社会工作者强调问题的社会性。如果社会工作者的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或其在这一过程中职责界定不清,可能很难取得相关部门的协助。这就需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其权力和地位,明确职责,加强各部门的配合与协作。

再次,加强司法所建设,健全社区矫正组织机构。应当通过加强司法所的建设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一是理顺司法所的管理体制,明确在三种模式司法所存在的现阶段,业务指导和人员管理各有侧重的管理体制,逐渐过渡,最终统一形成一种模式。二是统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身份,进行专业考核、择优录用、定编定岗,统一规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同时要加强对现有工作人员的专业化培训,增强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执法能力、水平,以期更好地落实社区矫正这项刑事政策。三是对社区矫正经费的拨付应在县一级财政经费预算中专门给予列支,规定不得挪作它用,并进行检查监督。四是加强司法所的基础建设,地方政府应全力以赴支持这项工作,在办公用房、交通工具、技术装备等方面加大投入,不要让司法所成为一个空壳。

除此之外,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可以通过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一切新闻媒体,让社会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目的、意义,扩大社会影响面,增强社会影响力,提高社会对这项工作的认可度。在保障社区矫正制度化的同时,获得社会各方面的信任和支持。

三、结语

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国展开才刚刚起步,道路曲折、困难重重毋庸置疑,但毕竟已走过9年的路程,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只要坚持不懈,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思路,坚持中国特色的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假以时日,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一定会不断走向完善、成熟。

2022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具体实施,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原则,积极探索出一套“领导有力、执行顺畅、组织严密、职责明确、监督到位、管理科学”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

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法定权限、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坚持稳妥与创新并重的原则,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不能急于求成,必须严格按照上级的部署,由点到面稳步推进。同时又不能墨守成规,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工作制度方面,应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大胆吸收借鉴外地社会矫正工作的成功经验,开拓创新,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二、组织领导

1、乡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周志成任组长、副乡长唐善富任副组长,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负责日常工作,李秋华任办公室主任。

2、各村(居)乡直单位设立社区矫正对象,监管人并签订监管协议。村支部书记和村治保主任为监管人。

三、社区矫正对象的接受和监管

1、社区矫正对象由其居住地司法所接收,社区矫正对象的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户籍所在地司法所应当协助配合居住地司法所开展工作。司法所将人民法院、公安、监狱机关所移交判决,裁定的有关法律文书归类建档,人档对号,做好登记。办理交接手续,并将有关法律文书抄送当地派出所。

2、司法所会同派出所为社区矫正对象确定监管人,签订监管协议,组织动员社区矫正对象所在单位、村(居委会)有关人员共同承担监管任务,加强日常监管力量,确保社区矫正对象。“盯的牢、管的住、躲不了、跑不掉、乱能防、犯能卸”。

四、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促进

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不同类别和特点,制定有针对性地教育改造计划和措施。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志愿者,全方位、多途径、多形式的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法制、政策、道德、心理健康等方面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在就业,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利于他们顺利适应社会生活。

五、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奖惩

2022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第6篇

2、司法所应当及时与有监督管理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直系亲属签订监督管理协议,明确其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责任。社区矫正对象没有直系亲属的,可与其所在单位、村(居)委会或愿意承担监督管理和教育责任的近亲属签订监督管理协议。

3、司法所应当本着符合公共利益、社区矫正对象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易于监督检查的原则,组织、督促、检查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的时间,每月累计不少于2个工作日。

4、司法所应当按照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以个别教育为主的原则,定期安排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社会资源,配合、参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活动。学习教育活动的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策、道德规范、行为规范、时事形势等方面。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的时间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镇(乡、街道)应当提供必要的学习教育场所和设施。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可根据需要组织以区为单位的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2022年社区矫正工作汇报 第7篇

X办事处X社区党总支现有党员X名,其中自管党员X名,其中联管党员X名。下设X个党支部、X个党小组。

半年来,社区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扎实开展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健全组织生活制,加强民主集中制

1、社区党总支以完善民主生活制度,坚持学习制度,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党总支在社区各项工作中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用。

由于我社区党员多数年龄偏大、失业党员人数较多,在外打工等原因造成集中参加组织学习和活动困难。面对这种状况,党总支广泛征求党员意见,一致同意坚持以定期学习的方式开展,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若遇特殊紧急需要,党总支还可逐个召集党员集中,开展专题性讲座和主题实践等活动。如:今年的党总支谈心活动和“严守政治规矩,做执行纪律合格党员”专题研讨会,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能力等各个方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广大党员和居民群众对党总支及班子成员的工作发表意见,凝聚了民心,促进了民主,推动了社区党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民主集中制。社区党总支在工作当中,遇到涉及居民切身利益和重大事项是党总支就会通过“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通过网格向广大居民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切实解决居民的实际问题。

二、创新党建工作方法,更加高效服务群众

1.社区党总支利用社区红色网络教育家园网站、社区微信公众号、社区党建微信平台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教育,社区还建立了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使有能力的党员都能积极主动为群众服务,充分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我们以社区文化、体育活动为载体,把思想教育融入到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之中,吸引人们广泛参与,并使人们在自觉参与中潜移默化地受到教育。我们还将社区每月工作情况和工作重点通过会议及时传递给大家,使社区党员、群众在广泛参与文体活动中受到熏陶和教育,增强了社区的凝聚力。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形成风清气正的工作作风

为让社区党员和群众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意识,营造良好的廉洁氛围,社区党总支定期组织大家观看了反腐倡廉警示片,通过学习,为社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在思想上筑起了反腐倡廉的“防腐墙”,杜绝了干部队伍中出现“吃、拿、卡、要”的现象。同时,社区加强了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在办理低保、廉租住房、残疾人特困补贴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进行张榜公示,真正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

四、实行资源共享,创新共建机制

以共需求、共目标、共利益为纽带,协调辖区单位积极参加社区建设。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党员为主体,驻区单位党组织共同参与的党建工作新格局。“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社区党总支联系教育局在职党员开展走访慰问辖区残疾儿童,为辖区的残疾儿童王培林及困难家庭儿童送去学习及生活用品等。通过活动的开展是广大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不断提升。

五、开展丰富多彩活动服务群众,凝民心聚民意

1.社区以市民学校为平台,为党员、居民、青少年举办了法律知识、健康知识、食品卫生知识等讲座。开展各种类型的文化活动,丰富居民的文化生活。如:元宵节文艺演出、端午节的“浓浓端午情”包粽子、送粽子活动。5月19日的残联“互助互爱

共享一片蓝天”活动、“六一”儿童的文艺活动及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的系列活动。通过各种活动的开展,增进了大家的友谊,增强了社区的凝聚力。

4、关注民生,落实党的惠民政策。细致了解民情、民意,对特困户经常关心,做好上门走访慰问工作。社区对因病致困的党员、群众及生活困难的家庭继续开展了党员结对帮扶活动,带着热情、亲情和责任,走访不落一户,求助不忘一人,确保结对帮扶取得实效。总支在开展各项工作中,以社区党建为龙头,坚持党的领导,以社区建设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核心,不断加强和改进社区党建工作,形成了“班子过硬、队伍得力、设施齐全、载体丰富、服务到位”的党建工作新格局。

六、打造“民情流水线”架起“党群连心桥”

为更好的服务居民,我社区结合院落多、老年人多、上班族多的实际,在社区及三个网格成立居民事务代办站。主要由居委会网格长负责落实。居民事务代办工作分为两块:第一是在便民服务大厅开展,主要受理各类审批手续的代办。如:出具证明、党员关系转出转入、老年优待证、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独生子女证、残疾人证、养老、医疗保险及群众需要咨询的各类事项。居民如果办理审批业务,只需提供所需材料给网格长即可。居民可以通过四种渠道办理,一是到网格办公室办理;二是打办公电话,工作人员上门办理;三是委托其他居民和志愿者代为转达办理;四是网格长主动入户办理。第二是代办居民生活中没有时间亲自办理的事情,比如:代缴水、电、有线费、代收快递、代买粮油菜蔬、代接送孩子等。自开展居民事务代办以来,先后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500余次,为居民群众的工作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这样的特色服务更拉近了居民与社区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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