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湖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讲稿

2024-09-09

学习湖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讲稿(精选6篇)

学习湖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讲稿 第1篇

湖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讲稿

一、国外食品安全概况

一个国家的食品安全体系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既关系到国计民生,也关系到一个国家农产品和食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预防为主、风险管理。欧美国家十分重视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预防措施,并以科学的危害分析作为制定食品安全政策的基础。HACCP体系(国际上共同认可和接受的食品安全保证体系)作为世界公认的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质量保证系统,在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得到广泛应用。HACCP体系的目标在于有效预防和控制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通过对食品生产的整个过程进行分析,找出对食品安全有影响的环节,确定关键性的控制点,并为每个关键点确定衡量限制和监控程序,在生产中对关键点严密监控,一旦出现问题,马上采取纠正和控制措施消除隐患。美国食品安全责任主体明确,企业作为当事人对食品安全负主要责任。企业根据食品安全法规的要求生产食品,确保其生产、销售的食品符合安全卫生标准。政府的作用是制定合适的标准,监督企业按照这些标准和食品安全法规进行食品生产,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风险,并在必要时采取制裁措施。违法者不仅要承担对于受害者的民事赔偿责任,还要受到行政乃至刑事制裁。

二、国外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体系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目前欧美各国建立了不同类型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整体而言,其根本模式不外乎三种:第一种是由中央政府各部门按照不同职能共同监管的模式,代表国家是美国;第二种是由中央政府某一职能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负责协调其他部门来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管,代表国家是加拿大;第三种是中央政府成立专门、独立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由其全权负责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代表国家是英国。目前发达国家而言,欧盟的食品安全立法是最严格的;日本近年来在立法体系建设方面大力迈进,大有超赶欧盟的势头。

(一)、发达国家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共同特点

发达国家强调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安全监控,在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上,逐步趋向于统一管理、协调高效;在管理手段上,逐步采用风险分析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模式。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非常健全,职能相对集中,大体上是分品种进行管理,保证协调一致、监管到位。美国涉及食品安全的政府部门比较多,但总体说来职能划分清晰,以产品来划分职能,使得各部门之间没有重叠,分别针对管辖的产品负责到底,避免了责任不清、相互推诿或监管漏洞。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联邦环境保护署(EPA)等主要职能部门分别负责监管不同的产品和内容。日本由厚生及劳动省与农林水产省共同承担提供安全食品的责任,两个省根据有关法规单独管理食物。农林水产省负责食物的生产和质量保证,厚生及劳动省负责稳定的食物分配和食品安全。韩国则是在农林部下设立了农产品质量管理局,专门从事农产品的质量管理。

二是法规完善、标准严格。发达国家大多建立了涵盖所有食品类别和食品链各环节的法律体系。从1906年美国第一部与食品有关的法规——《食品和药品法》开始,美国政府先后制定和修订了35部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规,建立了涵盖所有食品类别和食品链各环节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制定监管政策、检测标准以及质量认证等工作提供了依据。美国建立的食品安全系统有较完备的法律支持,将政府职能与各企业食品安全体系紧密结合,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法令制定了明确的标准和监管程序,如《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对掺假食品、错贴标签的食品、紧急状态下食品的控制、发生争议时的司法复议等内容都做出了详细规定。欧盟为统一并协调内部食品安全监管规则,30年来陆续制定了《通用食品法》、《食品卫生法》等20多部法规。2000年初,欧盟发表了《食品安全白皮书》,内容涵盖食品安全政策体系、食品法规框架、食品管理体制、食品安全国际合作等内容,自成体系,成为欧盟完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和管理机构的指导性文件。

三是从源头抓起、全程监管。发达国家在长期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中探索出从源头抓起、全程监管的做法。监管环节包括生产、收获、加工、包装、运输、贮藏和销售等;监管对象包括化肥、农药、饲料、包装材料、运输工具、食品标签等。目前,发达国家已建立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中,最典型的就是在食品生产企业中广泛实施的“通用良好生产规范”(GMP)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体系”(HACCP)。欧盟要求农民或养殖企业对饲养牲畜的详细过程进行记录,包括饲料的种类及来源、牲畜患病情况、使用兽药的种类及来源等信息。屠宰加工场收购活体牲畜,养殖方必须提供上述信息的记录。屠宰后被分割的牲畜肉块,也必须有强制性的标识,内容包括可追溯号、出生地、屠宰场批号、分割厂批号等。日本要求厂家提供“能看见面容的食品”,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脑或者手机查到它们的“身世”甚至生产者的照片等更多的信息。以黑毛日本牛为例,首先反映的信息包括外观以及每百克肉所含不饱和脂肪酸、氨基酸等营养成分的含量及其与荷斯坦因牛进行对比。具体到各家农场生产的黑毛日本牛,信息不仅有生产者的姓名、地址、照片,还包括牛饲养过程中使用的饲料、药品、用药目的、宰杀牛和加工牛肉的屠宰场和肉类加工厂的名称、地址、电话等,附加文件则包括牛的血统证明书、饲养证明书和检疫证明书。

四是质量认证、追根溯源。发达国家通过实行认证制度、食品溯源管理制度和食品标签管理制度等,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通过将过程预防与结果控制相结合的监管方式法制化,有效地提高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效率。1987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了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2005年,ISO又发布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ISO22000。这是针对整个食物链进行全程监管的国际统一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体系,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提供了新的依据和方式。食品溯源制度是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它利用现代化信息管理技术给每件商品标上号码、保存相关的管理记录,从而进行追踪溯源。一旦在市场上发现危害消费者健康的食品,就可根据标记将其从该市场中撤出。发达国家普遍实行了严格的标签管理制度。美国是世界上食品标签法规最完备和管理最严格的国家,从1994年5月起实施《食品标签法》,规定对所有的预包装食品必须实行强制性标签。从1988年开始实行环境标志制度,有36个州联合立法,在塑料制品、包装袋、容器上使用绿色标志。2006年3月8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全国统一食品安全标签法》,使50个州的包装食品安全条例一致,并由FDA监管。

五是加强检测、市场召回。世界各国特别是欧美等发达国家非常重视食品卫生安全检测体系的建设,并通过检测体系进行食品质量与卫生安全的监管。美国农业部根据农产品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的需要,建有分农产品品种的全国性专业检测机构和分区域的农产品质量监测机构。各州也建有州级农产品质量监测机构,主要负责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产地质量安全。欧盟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行政区划和动物性食品种类设立全国性、综合性和专业性检测机构来负责执行监督检验。日本由农林水产省授权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农产品进行检测。美国召回制度在政府行政部门的主导下进行,食品召回分为3级:第一级是最严重的,消费者食用了这类产品将肯定危害身体健康甚至导致死亡;第二级是危害较轻的,消费者食用后可能不利于身体健康;第三级是一般不会有危害的,消费者食用这类食品不会引起任何不利于健康的后果,比如贴错标签、标识有错误或未能充分反映产品内容等。

六是强化自律机制。食品生产经营者只是一个市场经济主体,本能地追求利益最大化。发达国家能够充分认识和利用生产经营者的经济理性,通过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去约束其行为以实现其自律。具体包括:完善的监测、检测、评估、追溯等体系,提高违法违规行为被惩罚的概率;建立严格的奖惩机制、成熟的信用体系,加大对违规违法的惩罚,让绝大多数违法的生产者得不偿失,食品企业自愿的遵守规则,按照标准和要求生产安全食品。

三、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的主要矛盾(一)发展阶段的制约

在农业生产方面,全国有近2.5亿农户,户均耕地面积只有7.3亩,标准化实施程度低、投入品和生产过程监控难以现实。在食品加工经营方面,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有各类食品加工企业近45万家,其中约80%是10人以下的小企业、小作坊;各类食品经营企业1000多万家,其中规模以上的企业不足3%,绝大多数为个体工商户。食品企业基数大、规模小,多数企业从业人员食品专业素质不高和质量安全意识差。在食品消费方面,目前我国城乡居民总体收入水平还不高,大多数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仍然以价廉作为优先选择;广大消费者虽然越来越重视食品消费安全,但却普遍缺乏足够的食品安全知识;全社会广为提倡保护消费者权益,但消费者的知情权、监督权还难以落实。从现阶段的实际情况看,农业生产、食品加工经营和消费者自我保护这三个环节,目前都还存在着食品安全保障的缺陷,对从源头上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构成了制约。(二)科技支撑的制约

我国食品安全的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明显滞后,具有较强能力、较高水平的食品质量安全研究、检测、风险评估的机构数量少、起步晚,先进的风险评估机制和风险管理方法刚开始建立,检测技术、设施装备尚不能满足市场监管和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现有技术标准科技含量较低、标准体系不够完善和统一,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才整体水平不高等,也都影响了我国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监管能力的制约

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正处于发展和完善阶段。当前突出的问题,一是行政监管力量不足,特别是省以下的机构不适应发展需要,普遍存在人员少、经费不足的困难;二是行业协会发育不完善,行业自律程度低,部分企业诚信缺失,大量本应由社会中介组织完成的工作仍基本压在政府身上。三是我国农产品和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点多面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成本高,很容易出现食品安全监管的漏洞和死角。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和偏远地区,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和监管能力十分薄弱,有的地方近乎空白,许多假冒伪劣和城市销不掉的“问题”食品大量流向这些地区。

(四)立法和执法的制约

尽管我国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立法已经不少,执法力度也在逐步加大,但总的看,还普遍存在对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不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现行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偏轻,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够,对违法者的威慑力不强,这些都造成了“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一些地方片面考虑经济增长、财政收入和劳动就业等问题,存在保护主义倾向,妨碍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违规违法事件屡禁不止。

中国出台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全文)2011年10月14日 16:25

中国新闻网10月14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为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中国政府14日出台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是全文:

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11年10月5日修订)1 总则 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保障 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应急响应后期处置 7 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湖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分为1.总则、2.组织体系及职责、3.预防和应急准备、4.监测与预警、5.应急处理、6.恢复与重建、7.应急保障、8.信息发布、9.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10.附则等十个大的方面。

一、总则:

从四个方面作了描述: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餐饮服务范围:包括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托幼机构、建筑工地食堂、餐馆、饭店、酒店、农家饭庄、快餐店、早点店、西餐厅等)。1.4、工作原则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从五个方面作了描述: 2.1、指挥机构:

与省相对应:成立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2.2、办事机构: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其主要职责:

⑴贯彻落实省、市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指导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⑵检查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报经省、市应急指挥部同意,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⑷向省、市政府、省、市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提出处置措施建议;

⑸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应急预案,组织食品安全事故案例评估分析,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⑹完成省、市政府和省、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2.3、成员单位: 与省相对应相关单位 2.4、工作小组

根据事故应急处置需要,由市应急指挥部决定成立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处置情况及时报告市应急指挥部 办公室。

(1)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分别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组成,并明确其中一个部门牵头负责(市食药局--综合协调),深入调查事故原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事故处理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餐饮由市食品监督 局)负责,依法行政监督、行政处罚,餐饮服务方面等食源性事故;工商部门负责严格控制流通、消费渠道,监督销毁或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不属于自己所属部门职责的及时移交相关案件。

(3)医疗救治组。由市卫生局负责,迅速启动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预案,组织 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防范措施。

(4)案件查办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餐饮由市食品监督局)负责,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处分违纪违规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立案查处,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5)物资保障组。由市经信委负责,启动医药储备应急预案,组织应急药品 和物资,统筹调度,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参与,保证应急物资及时有效供应。

(6)信息发布组。由市政府新闻办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订信息发布 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信息发布,负责受理记者采访事故发生现场的申请和管理工作。

(7)善后处置组。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 财政局、市卫生局等部门参与,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政府做好事故善后处置工作。2.5咨询机构

由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聘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专家组,为应急处置工作提出决策咨询和建议;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评估 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制定控制措施;必要时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三、预防和应急准备 3.1宣传教育

各市、州、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安 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和防范风险的意识。3.2培训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管理业务 培训,熟悉应急处置工作程序,掌握必备的应急处置技能,提高依法应对食品安全事故以及相关突发事件的能力。3.3演练

各地、各有关部门应积极组织开展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检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磨合各司其职、协同应对的应急机制。

四、监测与预警 4.1监测

教育、农业、商务、卫生、环保、工商、林业、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粮食、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尤其是对高风险食品(高风险食品:今年质监部门将加强高风险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与执法力度,特别是10类高风险食品生产环节的“十查十找”监督检查:(1)查大米、面粉加工厂,找陈化粮、矿物油和滥用添加剂;(2)查食用油加工点,找泔水油和地沟油违法生产行为;(3)查米线及其他鲜粮制品加工点,找吊白块及滥用添加剂;(4)查肉制品加工厂,找病死动物及腐败变质原料;(5)查干制食用菌、木耳等干菜加工点,找禁用化学品;(6)查含乳饮料、冷冻饮品,找三聚氰胺等问题乳品原料及滥用添加剂;(7)查酱油、食醋等酿造产品及调味品加工企业,找毛发水解蛋白等禁用品及滥用添加剂;(8)查方便食品,找禁用物质;(9)查乳制生产企业、查原料乳验收及三聚氰胺;(10)查饮料酒滥用食品添加剂及固液态白酒标识纯粮白酒违法行为等各类重点行业、高风险产品的监督检查及产品监督抽查。)和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风险源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划分监测区域,明确监测项目,确定监测点,完善监测网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建立全省统一食品安全事故监测系统,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配备专(兼)职监测人员,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监测,及时分析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级别、趋势和危害程度,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监测报告和应对建议。4.2预警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及其他相关部门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评估,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以预警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预警。

(1)确定预警级别。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试行)》,根据其紧急程度、发展势态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予以标示。

(2)发布预警信息。一级、二级预警,以省政府名义或由省政府授权省政 府有关部门、有关市(州)政府发布警报。须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预警按国家规定执行。三级、四级预警分别由市(州)、县(市、区)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视情况发布。涉及跨行政区域的警报由上一级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发布。

警报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多种途径和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及时向广大群众传递警报信息。(3)警报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类别、级别、区域或场所、起始时间、警示 事项、影响估计及应采取的措施、发布机关等。警报发布后,警报内容需变更或解除的,应当及时变更或解除。4.3应对措施

宣布进入预警期后,相关地方政府应当根据即将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的特 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下列应对措施:

(1)有关部门、单位向社会公布接收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渠道,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2)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可能 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

(3)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

(4)及时向社会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5)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6)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7)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8)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的场所,控制或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五、应急处置 5.1信息报告

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立即核实情况并向上一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逐级上报到省政府的时间距事件发生不得超过3小时。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但越级上报的政府和政府 有关部门必须同时报告上一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涉及港澳台侨、外籍人员,影响到境外的食品安全事故,或境外涉我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向上级政府及其外事侨务、对台工作等相关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办理。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起因、影响及涉及人员等情况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

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时限、程序和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2先期处置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应 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市(州)、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当地群众进行先期处置,及时对事件的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同时,立即采取下列必要应对措施: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利用有效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紧急调配辖区内资源用于 应急处置;对无力处置或需要上级支持、帮助的,及时提出明确的请示和建议;采取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必要处置措施。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对受到伤害人员及时救治,采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同时向所在地政府报告。对因本单位的问题引发的或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有关单位应当按 照规定及时上报情况,并迅速派出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5.3指挥协调

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置的食品安全事故,由市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 地方、部门,按以下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视情况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尚未启动预案的应当立即启动市级 相关应急预案,对事发地政府提出明确的应对处置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市(州)政府负责现场指挥;市政府领导、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督导或由市应急指挥部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赶赴现场指导和协调。必 要时,由市应急指挥部直接设立现场指挥机构,承担现场指挥工作。

(3)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提供应急保障。必要时,调用其他地方人力,征用单位和个人的场所、设备、设施及其他物资等,用于应急处置与救援。

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中多层级设立应急指挥机构的,其指挥与协调按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执行。上级指挥机构从全局角度对现场指挥机构提出要求,下达命令。现场指挥机构根据上级指挥机构确定的处置原则和命令要求,结合现场 实际情况,下达现场处置指令,组织、协调和落实现场处置的具体工作。

食品安全事故次生、衍生其他食品安全事件的,由社会危害程度大的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社会危害程度一时难以确定的,由参与处置 的有关各方的共同上级政府应急指挥机构指定统一指挥机构。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转化为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时,事发地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按程序及时向省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相应加强处置与救援措施。5.4应急措施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设立的应急指挥机构应当针对其类别、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视情况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1)组织和抢救受害人员,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害范围。

(3)启用本级政府设置的财政应急资金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使 用;请示上级政府协调或提供医疗、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和应急救援物资,保证供给。

(4)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5)依法从严查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6)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发生时,公安机关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尽快使社会秩序恢复正常。

5.5应急结束 事发地县级以上政府设立的应急指挥机构在确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得到控制或消除后,停止执行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同时采取或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或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在此基础上,向批准预案启动的政府提出结束应急处置的报告。接到报告的政府综合各方面情况和建议,作出终止执行相关应急预案的决定,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同时,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予以撤销。

六、恢复与重建 6.1后期处置

事发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后期的善后处置工作,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及时恢复社会治安秩序,恢复正常的生产、生 活秩序。保险监管机构应当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所需救济资金和物资由事发地政府安排,需要上级政府支持的,可以向上级政府提出请求。上级政府根据受影响地区遭受的实际损失情况,提供资金、物资 支持和技术指导,组织其他地区提供资金、物质和人力支援,并适时进行督办。6.2调查与评估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县级以上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加强和改进同类事件应对工作的意见 和建议,在应急结束10天内以书面形式报上级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

省政府或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事发地政府组成调查组,及时对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规划等进行 调查评估,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于每年1月份对前一年度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形成年度总结评估报告报省政府。6.3恢复重建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结束后,事发地政府应及时开展恢复工作,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上级政府报告。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恢复重建工作由省政府统筹安排。需要国家支持的,由省政府向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请 求。较大、一般突发事件的恢复重建工作分别由市(州)、县(市、区)政府负责。

七、应急保障

各市、州、县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切实做好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等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保当地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确保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7.1医疗保障

省卫生厅要建立医疗救治、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的资源动态数据库,明确医疗救治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急医疗急救队的分布、救治能力以及专业特长等基本情况,并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制定救援方案。7.2人力保障

各地、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易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建立健全 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建立联运协调机制;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 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7.3物资保障

省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 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分别负责相关应急物资储存、调拨和供应的协调工作。

市(州)政府和食品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地区的县(市、区)政府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建立多渠道、多层级的 应急物质储备保障体系,并根据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

7.4技术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必要时由省应急指挥部统一安排。7.5经费保障

各市、州、县政府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担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应急工作预备费、应急工作专项经费和日常工作经费,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的需要。对受食品安全事故影响较大、财政困难的地区,由事发地政 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上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并视情况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

对受食品安全事故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救助政策,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八、信息发布

县级以上政府或其设立的应急指挥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 适时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处置情况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信息发布的形式和程序,按《湖北省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九、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食品安全事故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 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附则

10.1名词术语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

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食品安全范围:包括食品数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本预案

涉及到的食品安全主要是指食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

食源性疾患:亦称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使人体罹

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称之为食源性疾患。高风险食品:可能发生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10.2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和组织实施,视情况变 化及时进行修订完善,按程序报省政府批准。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食品安全事故的定义和分类。

食品安全事故是指突然发生的对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具有潜在严重危害的食物中毒事故;食用感染疫病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引发或可能引发重大食源性疾患,食用被污染的食品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的传染病爆发与流行,以及食品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在生产、流通、消费等过程中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或被人恶意投毒,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其他事件。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即:一般(Ⅳ)、较大(Ⅲ)、重大(Ⅱ)、特别重大(Ⅰ)。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有证据证明存在严重健康危害的污染食品,流入多个省(区、市)或2个以上的境外国家和地区(港、澳、台),对2个以上省(区、市)或境外国家和地区(港、澳、台)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专家委员会评估,认为事故特别严重的。

(2)一起食物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2人以上死亡,或出现10人以上死亡的。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对2个以上市(州)造成危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出现新污染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造成严重健康危害后果,并有扩散趋势。

(2)一起食物中毒50人以上、100人以下并出现死亡的,或出现5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

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1)有证据证明存在或可能存在健康危害的污染食品,并涉及2个以上县(市、区),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出现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的。

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有证据证明存在或可能存在健康危害的污染食品,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出现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的。

生物污染知识

生物污染:近几年来听到的假农药、假化肥以及伪劣种子坑农事件,这些现 象归结起来,都属于生物污染范畴。

生物污染是20世纪80年代初期,由前苏联科学家提出的一个新的概念,它是指带入某环境中原来未有的新的生物物种,或者是生物有机体数量过度增加,超过了自然生态食物链匹配的比例标准,而对人类和生物群落产生不良影响。根据目前的认识,生物污染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某一环境中带入新的生物物种,并对人类和其它生物产生不良影响;二是由于人为的因素导致某一环境的变异,使个别生物物种突飞发展,或使它们产生新的特征;三是由于生物高新技术的发展,向环境中排放大量生物活性物质。

经过生物学家和生态学家的研究,认为造成生物污染的主要原因有四个方 面:

1、人为引种。在农林牧副渔业生产中,为了提高产量和质量,经常要从外地或 外国引入新的物种,尤其是动物园、植物园与自然示范区,也经常引入新的品种,通常的情况下引种是有益的,但是个别的也有可能带来生物污染,例如澳洲有些大草原,有人从欧洲引入野兔,可是野兔在没有天敌的情况下大量繁殖,造成了草原牧场的严重破坏,成为难以制服的生物物种,后来有从拉丁美洲引入一种粘液病毒,侵入野兔种群,把野兔治死,结果结束了野兔盛行大战,可是病毒的引入又对人们的健康有产生了危害。

2、偶然传入。主要渠道是通过旅游或贸易等活动,由于检疫力度不够,使其带入境内的一些病虫害,杂草以及一些有害物品。这些偶然传入的生物有相当部分因其生存条件不适应而死亡,也有些在新的自然条件下存活下来并不断发展传播蔓延,造成严重危害。例如甘薯黑斑病是1937年日本侵略中国时传入的,至今还在威胁我国甘薯的生产。还有前一个时期的“洋垃圾”接二连三的进入中国,有的及时发现,并能送出国门,没有及时发现的,其中一些微生物或病毒对中国的生态环境就会产生一定的危害。

3、生态失调。由于人类经济活动的影响,造成大量物种数量减少,甚至有些物种灭绝,致使有些生物因为天敌减少,却大量繁殖造成灾害。例如台湾曾一度将灰鹫 作为高级欣赏物而大量被猎取,致使松鼠因灰鹫的减少而大量增长,造成松鼠将松树成片吃啃死亡。再如近几年来,为了杀灭棉铃虫,用了大量农药杀虫剂,结果 开始是杀死了棉铃虫,可是随之也杀死了不少棉铃虫的天敌——鸟类等,其后再发生棉铃虫时,其势头一年一年厉害,因而出现了恶性的发展趋势。

4、生物杂交技术的发展。如运用遗传工程定向改造生物、诱变育种、辐射育种等已被广泛应用,各种生命口服液不断出现,以及生产抗生素、酶、疫苗、氨基酸和各种微生物制剂的工厂,不断向其所在环境排放大量的活性物质,对其环境产生了潜在的影响。这方面的危害已经陆续暴露出来。例如蛙的变异出现了变态,在美国加洲发现过三条腿青蛙,甚至五条腿或多条腿的蛙,在巴西有一支美国探险队突然遭到血蛙和巨蛙的袭击,有人伤命。有关专家呼吁,要警惕生物污染异化的发生,环境某些因素能刺激青蛙的变态,对人有没有这样的作用值得探讨,科学家已经发现,人类在环境污染的情况下出现的阴胜阳衰现象,必须引起人们的高度注意。

大气环境质量由于而恶化,使生物生存、人体健康和人类活动受到影响或危 害。这种污染分为大气微生物污染、大气变应原污染和生物性尘埃污染。

大气微生物污染:许多微生物寄生在人和动物体内,可从呼吸道排出,直接污染大气;也可随排泄物(如痰液、脓汁或粪便等)排出而进入地面,随灰尘飞 扬,造成污染。土壤中的微生物附着在尘埃颗粒上,飘浮空中,也可造成。污染大气的微生物种类很多,其中对外界环境抵抗能力较强的种类,如八叠球菌、细球菌、枯草杆菌以及霉菌和酵母菌的孢子等,在大气中停留时间较长,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种类。

室外空气中微生物的数量和所在地区人口密度、植物数量、土壤和地面铺垫的情况以及气温、大气湿度、气流和日照等因素有关。一般是靠近地面的空气污 染程度最严重,随着高度的上升,空气中微生物的数量逐渐减少,大气上层几乎没有微生物。室内特别是通风不良、人员拥挤的房间里,微生物很多。在未经消毒处理的医院病房中,可能会有大量结核杆菌、白喉杆菌、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以及麻疹病毒和流行性感冒病毒等病原微生物。

微生物污染空气,可使空气成为传播呼吸道传染病的媒介,造成某些传染病 的流行。此外,空气中的微生物还会污染食品,使之腐败变质。

防止大气微生物污染的措施有:①室内通风。通过空气流动,空气的稀释作用和微生物的沉降作用,可使室内空气中微生物数目明显减少。影剧院、礼堂、会议室等人员拥挤的场所应该采用这一措施。②空气过滤。对空气清洁程度要求较高的场所,如手术室、无菌实验室等可采用多种空气过滤器,以除去含有微生物的尘埃。③ 空气消毒。常用的空气消毒方法有物理方法、化学方法两类物理方法主要是紫外线照射。2000~2967埃(特别是2650埃)波长的紫外线,能有效地杀灭空气中的微生物。化学消毒方法主要是用各种化学药品喷洒或熏蒸。常 用的药品有甲醛、乳酸、次亚氯酸钠(或漂白粉)、三乙烯乙二醇、过氧乙酸、丙二醇等。

大气变应原污染 :引起人体变态反应的物质称为变应原,常见的大气变应原,有花粉、真菌孢子、尘螨和毛虫毒毛等。①花粉:臭蒿(Artemisia annua)、艾蒿(A.ari)、茵陈蒿(A.scoparia)和豚草属(Ambrosia)等花粉是常见的变应原。最容易引起变应性哮喘的豚草属花粉,重量轻,体积小,可随风飘扬,而且表面有许多细刺,易附着于呼吸道粘膜上。每年夏秋之交,花粉形成,污染大气,引起变应性哮喘病。②真菌孢子:常见的真菌有青霉属、曲霉属、格孢属、丛梗孢属、色串孢属等。真菌孢子对大气的污染无明显的季节性。③尘螨:尘螨是尘螨性过敏的病原体。尘螨主要孳生于家庭卧室中,可隐藏在动、植物性纤维物品中。在动物身上和其活动场所也有尘螨。因螨体细小,可在空气中悬浮飘移,造成空气污染。螨体及其分泌物和排泄物等可引起吸入型哮喘、过敏性鼻炎、过敏性湿疹等。④毛虫毒毛:松毛虫、桑毛虫等毛虫的毒毛脱离虫体,进入大气,可造成大气污染,引起人类过敏性疾病。

[豚草属的花粉粒] 豚草属的花粉粒大气变应原污染的预防措施主要是杀灭病原体以及防止和避免接触变应原。

生物性尘埃污染 :杨柳等绿化植物的种子生有许多细毛(种缨),种子成熟时在空中随风飘荡,造成大气生物性尘埃污染,给人类的活动带来不良的影响;对精密仪器制造工业的生产,会造成直接威胁。目前,园林绿化部门采取只栽雄 株的办法,试图杜绝这种污染的发生。)

学习湖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讲稿 第2篇

目 录 总则

1.1 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协调指挥机构与职责

2.2 有关部门支持配合

2.3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2.4 尾矿库应急救援专家组及职责 预防与预警

3.1 尾矿库管理

3.2 信息监控与报告

3.3 预警预防行动 应急响应

4.1 事故报告与处理

4.2 分级响应

4.3 响应程序

4.4 指挥与协调

4.5 现场紧急处置

4.6 信息发布

4.7 应急结束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2 保险

5.3 工作总结与评估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应急支援与保障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6.4 宣传、培训和演练

6.5 监督检查 处罚 附则

8.1 响应分级标准

8.2 名词解释

8.3 预案管理与更新

8.4 预案解释部门

8.5 预案实施时间 附件(略)总则

1.1 目的

为预防和减少尾矿库事故,规范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环境,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河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尾矿库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启动Ⅱ级及以上响应的事故(响应分级标准见8.1);

(2)跨设区市行政区、跨多领域(行业和部门)的事故;

(3)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有重要批示,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

(4)需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监局)组织处置的重大事故。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要时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减少尾矿库事故灾难造成的损失,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队伍的骨干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省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重大及以上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尾矿库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尾矿库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主,发生事故的单位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有关行业部门和专家组现场指导、协助做好救援工作,协调调动社会资源参与救援。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采用先进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技术,提高救援能力。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增强应急处置方案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做好应对尾矿库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工作准备,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和预测及预防性检查工作,将日常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和培训,做到常抓不懈。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协调指挥机构与职责

在省政府领导下,省安监局成立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重大以上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准备和应急救援工作。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指挥中心),具体承办有关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组长:省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省安监局分管应急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副局长

成员单位: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科技处、监管一处、应急救援办公室(指挥中心)、监察总队三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省救援指挥部的综合协调工作,收集、掌握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及时向省救援指挥部报告。

(2)根据省救援指挥部的命令,调动应急救援力量,协调调配应急救援物资。

(3)联系或调度事故应急救援专家,提供技术支持。

(4)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和指挥部的命令。

(5)及时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政府报告尾矿库事故应急救援进展情况。救援人力、物力不足时,报请协调增援。

办公室:负责应急职守,接受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迅速呈报局领导阅批,并负责督办落实;负责交通和后勤保障协调工作。

政策法规处:负责向公共和媒体发布事故信息,与省委宣传部和省政府新闻办及报社、电视台、电台等主流新闻媒体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新闻发布工作,编发事故救援情况简报及通报。

规划科技处:负责应急值守,接到事故报告后向办公室和局领导报告,按局领导指示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国家安监总局上报事故信息,跟踪续报事故进展情况;接收、处置事故发生地上报的事故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事故地政府等通报情况;负责保障局外网、内网畅通运行并协调有关事宜。

监管一处、监察总队有关处:提供事故企业有关情况和信息,复核事故详情,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应急救援办公室(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尾矿库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具体工作;参与组织尾矿库垮坝事故的专家咨询,根据预案通知有关专家赶赴事故现场,负责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上报尾矿库救援信息,按照局领导指示通知有关成员参与指挥,协调指挥有关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参加事故抢险救援。

2.2 有关部门支持配合

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省政府有关部门支持配合时,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和支持。

事故灾难造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省安监局协调有关部门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3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按分级响应的原则,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成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总指挥,有关部门(单位)参加。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实施应急救援,并及时向省安监局报告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需要外部力量增援时,报请省安监局协调,并说明需要的救援力量、救援装备等情况。

事故灾难跨设区市行政区、跨多个领域或影响特别重大时,由省安监局或省政府有关部门协调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2.4 尾矿库应急救援专家组及职责

省安监局设尾矿库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尾矿库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专家组由全省非煤矿山方面的专家组成。职责是:

(1)参与尾矿库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2)研究分析事故信息、灾害情况的演变过程和救援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3)为尾矿库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咨询,对尾矿库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

(4)提出事故防范措施的建议;

(5)承担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预防与预警

3.1 尾矿库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定期对尾矿库进行安全评价,完善应急预案和管理制度,建立尾矿库档案,并将有关材料根据尾矿库的等级,报送省或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备案;针对尾矿库事故与洪涝、地震灾害密切相关的特点,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加强对汛期尾矿库的管理,加大对尾矿库的监测监控与预警,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对确定为危库、险库和病库的,按照《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进行处理。

3.2 信息监控与报告

省安监局负责尾矿库重大事故信息的接收、处理、统计分析,并及时上报省政府和国家安监总局。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尾矿库的运行进行监控和信息分析;对可能引发尾矿库事故的信息进行重点监控和分析;省安监局建立全省尾矿库基本情况和重大灾害事故数据库;对发生的尾矿库事故及其 发展态势进行动态监控和分析,并按有关规定将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生产经营单位应经常对尾矿库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需当地人民政府或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

3.3 预警预防行动

生产经营单位应同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对尾矿库可能存在的危害性、预防知识和紧急情况下避险知识进行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告知尾矿库事故可能危及的区域的群众;雨季前,应对尾矿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雨季期间,加强对尾矿库的日常检查,同时与气象部门保持经常联系,及时掌握气象信息;事故可能发生时,通过预先确定的报警方法在第一时间告知事故可能涉及的群众。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应急指挥机构应定期分析、研究辖区内可能导致尾矿库事故的信息,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尾矿库坝体出现管涌、流土等现象,威胁坝体安全时;尾矿库坝体出现严重裂缝、坍塌和滑动迹象,有垮坝危险时;尾矿库库内水位超过限制最高洪水水位,有洪水漫顶危险时;在用排水井倒塌或者排水管坍塌堵塞,丧失或者降低排洪能力时,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人民政府,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救援,防止险情扩大,避免人员伤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尾矿库事故险情,发布事故预警信息,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时组织群众疏散转移,实施救援。应急响应

4.1 事故报告与处理

(1)尾矿库发生事故时,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尽快确定事故影响(或波及)范围、人员伤亡和失踪情况以及对环境的影响,按照有关应急预案立即开展现场自救、互救,并在1小时内报至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规定逐级上报,并应当在1小时内报至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3)省安监局接到较大(Ⅲ级)尾矿库事故灾难报告后,根据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和可控情况。做好以下工作:①对事发地政府提出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要求。②及时向省政府办公厅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报告,必要时,请求给予支持。③ 根据省安监局(局长)的指令,通知有关救援队伍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④落实省领导的有关指示,进一步采取相关措施,通过值班信息系统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和国家监管总局报送事故信息,并抄送省环保局等相关部门。

4.2 分级响应

应急响应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按照事故等级分级响应,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其所在地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

发生Ⅱ级以上事故,立即启动本预案,依次启动县(市、区)、市级、省级应急救援预案,由省安监局组织实施。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人民政府按照相应的应急预案全力组织救援。Ⅲ级及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决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发展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应急指挥机构给予增援。

设区市人民政府进行Ⅲ级应急响应行动前,上报省安监局,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报告规划科技处和办公室,根据局长指示,由办公室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应急准备。

4.3 响应程序

发生 Ⅲ级尾矿库事故时,设区市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省救援指挥中心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

入预备状态,并做好如下应急准备:

(1)规划科技处接到重大事故信息后要立即转送应急救援办公室(指挥中心),跟踪事故救援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按照领导指示,做好事故信息的跟踪和续报工作。

(2)应急救援办公室(指挥中心)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

(3)应急救援办公室(指挥中心)根据事故类别、事故地点和救援工作的需要,通知尾矿库应急救援专家组、有关救援基地、专业救援队伍等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4)根据需要派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工作。

发生Ⅱ级尾矿库事故时,省安监局启动本预案,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

(1)规划科技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2)规划科技处、应急救援办公室(指挥中心)、监管一处和监察总队等有关处要进一步核实事故情况,整理事故相关资料和信息等,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基础资料。

(3)领导小组研究、决策救援方案,确定委派现场工作组和救援专家组人选,组成工作组赴现场指导救援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救援方案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4)应急救援办公室(指挥中心)根据救援工作的需要,协调调动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

(5)规划科技处要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和国家安监总局报送有关事故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政策法规处适时向媒体公布。

4.4 指挥与协调

现场指挥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发地设区市人民政府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按照应急预案统一组织指挥事故救援工作,有关部门协作配合。

设区市人民政府实施Ⅲ级以上应急响应行动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区市安监局应及时向省安监局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工作进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等信息,及时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和提供援助的报告。

省安监局根据现场救援工作需要和应急救援力量的布局,协调调集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物资,协助设区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及时通知省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响应。同时调集有关专家、尾矿库设计、施工、评价单位进行方案论证,提出应对方案;必要时,由省安委会报请省政府协调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给予支援。

4.5 现场紧急处置

尾矿库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事发地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立即赶赴现场,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事故抢救,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并通知有关专业救援机构和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协助救援。

针对尾矿库事故的特点,在对事故实施抢险救援的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组织事故发生地或险情威胁区域的群众撤离危险区域,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维护社会治安,做好撤离群众的生活安置工作;

(2)划定警戒区域,封锁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同时设法保护周边重要生产、生活设施,防止引发次生的安全或环境事故;

(3)事故现场如有人员伤亡,立即动员调集当地医疗卫生力量开展医疗卫生救援,确保伤员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4)按照事故应急救援装备保障方案,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供应并紧急调集相关应急救援设备;

(5)掌握事故发生地气象信息,及时制定科学的事故抢救方案并组织实施;

(6)做好现场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防止救援过程中发生二次伤亡;

(7)保护好重要设施和目标,防止对江河、湖泊、交通干线等造成影响;

(8)随时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总局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4.6 信息发布

现场指挥部负责尾矿库事故灾难和应急救援的信息发布工作,及时通报事故救援情况,正确引导媒体和公共舆论。

4.7 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部和事发地人民政府确认事故现场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核算救灾的费用;整理应急救援记录、图纸,写出救灾报告。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省人民政府和省安监局,设区市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救援人员、遇难人员补偿以及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遇难者亲属的安置,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负责恢复正常工作秩序,消除事故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

5.2 保险

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派员开展应急救援人员和受灾单位及人员保险受理、赔付工作。

5.3 工作总结与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后,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事故单位应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设区市安监部门或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省安监局。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有关单位的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有关人员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通过有线电话、移动电话、卫星、微波等通信手段,保证各有关方面的通信联络畅通。

省安监局负责建立与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各有关部门、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级尾矿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以及专家组的通信联系;建立尾矿库及重大危险源和应急救援资源数据库,并负责管理和维护。

省应急办(指挥中心)和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相关应急资源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并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送重要信息。6.2 应急支援与保障

6.2.1 应急救援装备保障

尾矿库及所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尾矿库事故应急救援装备。有关单位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单位、本地区尾矿库事故救援的需要与特点,储备必要的装备,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布局并补充完善应急救援装备,建立完善相应的保障措施。

6.2.2 应急救援队伍保障

尾矿库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以省级矿山专业救援队伍和尾矿库所属单位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基础,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应急救援人员、装备,开展培训、演练,做到反应快捷,常备不懈,没有专业队伍的所属单位要与有资质的矿山救护队签订协议,公安、武警部队是尾矿库事故应急救援重要的支援力量。

6.2.3 交通运输保障

省安监局建立金属和非金属矿山的交通地理信息系统,在应急响应期间,协调公安、交通、企业主管等部门提供交通支持,协调沿途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为尾矿库事故抢险救援提供交通便利,保证及时调运有关应急救援人员、装备和物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和调集必要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需要;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组织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快速通道,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

6.2.4 医疗卫生保障

事故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河北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协调各级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尾矿库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特点,组织落实专用药品和器材。医疗救护队伍接到指令后要迅速进入事故现场,实施医疗急救,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治疗。必要时,省安委会办公室协调有关医疗部门实施救援。

6.2.5 治安保障

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人群;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6.2.6 环境保护保障

事故发生地各设区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应急处置中的环境保护保障工作,组织协调各级环境保护机构开展应急监测,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6.2.7 气象保障

在应急响应状态下,当地气象部门要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所需气象资料和技术支持。必要时,组织协调相关气象部门开展现场监测,提供现场观测资料和气象服务信息,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6.2.8 物资保障

尾矿库及所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根据本地区、本矿山尾矿库实际情况储备一定数量的常备应急救援物资。应急响应时所需物资的调用,遵循“服从调动、服务大局”的原则,保证应急救援的需求。

必要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尾矿库所属单位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人才资源和技术设备设施资源,提供在应急状态下的技术支持。

6.4 宣传、培训和演练

6.4.1 公众信息交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尾矿库所属单位按照规定向公众和职工说明尾矿库的危险性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尾矿库开采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

6.4.2 培训

尾矿库及所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应急救援机构按规定对救援队伍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救援人员了解掌握尾矿库垮坝事故抢救知识和技能,提高救援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应急救援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4.3 演练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每年组织一次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演练,尾矿库及所属单位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开展应急能力评估,不断改进和提高尾矿库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能力,并将演练的书面总结报告,于演练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预案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6.5 监督检查

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综合监督和检查。

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省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综合监督和检查。各设区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综合监督和检查。处罚

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一)未按规定制定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

(二)未对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进行培训、演练、备案、评审,造成后果的;

(三)尾矿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或者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发生,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等严重后果的。附则

8.1 响应分级标准

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尾矿库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Ⅳ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Ⅰ级响应:尾矿库发生垮坝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3人);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需要疏散转移1000人以上;或可能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影响重要河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或社会影响特别重大;或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且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Ⅱ级响应:尾矿库发生垮坝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10~29人死亡;或危及10~29人生命安全;或需要疏散转移500~1000人;或造成5000~10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影响河流、城镇主要水源地取水;或社会影响重大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Ⅲ级响应:尾矿库发生垮坝事故,已经危及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9人死亡;或危及3~9人生命安全;或需要疏散转移100~50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社会影响较大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Ⅳ级响应:尾矿库发生垮坝事故,已经危及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等。

8.2 名词解释

尾矿:金属或非金属矿山开采出的矿石,经选矿厂选出有价值的精矿后排放的“废渣”。这些尾矿由于数量大,有些还含有暂时不能处理的有用或有害成分,如随意排放,就会造成资源的流失,大面积覆没农田或淤塞河道,污染环境。

尾矿库:指筑坝拦截谷口或围地构成的,用以堆存金属或非金属矿山进行矿石选别后排除尾矿或其它工业废渣的场所,是维持矿山正常生产的必要设施。由于尾矿库是一个具有高势能的人造泥石流的危险源,存在溃坝危险,一旦失事,容易造成重特大事故。冶炼废渣形成的赤泥库,发电废渣形成的废渣库,也按尾矿库进行管理。

8.3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重大缺陷时,由省安监局及时组织修订,并定期对本预案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改。

8.4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省安监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8.5 预案实施时间

石油企业开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3篇

关键词:石油开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石油又称原油, 是从地下深处开采的棕黑色可燃粘稠液体。主要是各种烷烃、环烷烃、芳香烃的混合物。石油主要被用来作为燃油和汽油, 也是许多化学工业产品的原料。对石油的寻找到利用, 大致可以总结成为四个阶段, 即石油勘探、油田开发、油气集输、石油炼制。

1 石油开采概况

1.1 石油开采的手段

(1) 向油藏注入沸水热流体, 使油层就地发生燃烧形成移动热流, 从而增加原油流动力; (2) 向油田注入一定量的高温蒸汽, 关井等待蒸汽的热能向油层均匀扩散, 在开井的开采重油; (3) 向油层注入空气或是氧气, 用电学或者化学等方法使油层达到其燃点, 并保证油层持续燃烧。通过燃烧部部分地裂解重质油分, 采出轻质油分。 (4) 把合适的菌种及营养物注入油藏, 使菌株在油藏中繁殖, 然后代谢石油, 降低油水界面张力, 提高石油采收率; (5) 向油藏注入二氧化碳或轻汽油来降低石油稠度; (6) 注入有机物的水溶液或压入可以改善油与水之间的表面张力的物质, 将油从岩石中分解出来。

1.2 石油开采的特点

(1) 油藏的情况在被开采的过程中不断的变化, 因此整个开采的过程是一个不断了不断改进的过程; (2) 开采者通常情况下不会与矿体直接接触, 一般都是通过专门的测井来进行; (3) 油藏的某些特点必须在生产过程中才被慢慢被了解、认识。

1.3 石油开采技术

(1) 测井工程, 把钻过的岩层和油气藏中的原始状况和变化情况的信息, 通过对地球物理方法的在经痛中应用, 用电缆传到地面, 据以综合判断, 制定合理的技术措施; (2) 钻进工程, 在油气田的开采过程中, 通常要打几百甚至几千口井, 对于不同目的性的钻井工作, 有着不同的技术要求。但都应以污染少、质量高、持续利用率高为前提进行合理钻井; (3) 采油工程, 是一种将油从井底升至井口的工艺技术。各种有效的采油措施, 都能够很好的保证油田的正常生产, 尽可能的排除结蜡、出水、出砂等故障; (4) 油气集输工程, 是一种对油气进行收集、分离、处理、计量、储存、运输全程完善合理的工艺技术。

2 石油企业开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石油企业开采的工程项目特点, 其整个石油开采队伍中的工作人员、所需的机械设备、所开采的自然地理环境等因素都有可能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 因此必须进行提前做出一套合理的开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本预案的适应范围为石油勘探、开发、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下列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2.1 组成应急机构

石油企业开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该是应急救援小组的第一负责人, 担任组长职务, 能够在突发紧急情况下, 做出正确的决断, 进行有条不紊的指挥工作。小组其他成员的设定应有组织内部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员担任, 能够配合组长工作, 在紧急情况下对具体实施和组织工作进行处理。

2.2 应急小组各部门的职责

2.2.1 抢险小组:

设定并实施抢险行动方案, 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抢险行动, 及时向总部报告抢险进展。

2.2.2 安全疏散、警戒组:

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 无关人员的撤离疏散, 保证现场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及参加抢险的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2.2.3 后勤保障部:

负责抢险器材和设备的调集, 合理的布置抢险工作人员的食宿问题。

2.2.4 医疗救护组:

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护工作, 确定受伤人员需要治疗和救护的医院, 事故现场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的调配以及相关病害的预防工作。

2.2.5 事后处理组:

负责好遇难家属的安抚工作, 协调有关部门对遇难家属的抚恤金及因伤入院人员的经费问题, 做好一切的事故后的处理工作。

2.2.6 事故调查组:

负责事故发生原因的调查, 提出应对措施。

2.3 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响应

相关部门在接到石油开采事故的情报后, 迅速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 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石油开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迅速部署应急救援工作, 调查了解事故情况、以及对社会工作产生的影响, 并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

石油开采事故部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迅速组成现场指挥部, 对现场的救援工作进行指导, 个职能部门应当服从指挥、履行各自职责。

如现场指挥部应当向指挥中心及时汇报最新抢险情况, 保持信息通畅, 接受指挥中心的指令。事故责任单位应当无条件的配合现场指挥部的工作, 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应急指挥中心在组成现场指挥部后, 应组织石油开采应急救护队伍和公安消防部门开展救援工作, 竭力抢救伤员, 指导组织人民群众安全有序的撤离危险区域;维护好现场救援秩序, 并迅速的组织相关部门转移或保护危险区域内的重要物资和设备。还要依托已有资源, 合理布局并及时补给应急救援力量, 统一清理、登记可供应急响应单位使用的应急装备类型、物资数量、使用性能以及适当的存放位置, 建立完善相应的保障措施。

2.4 现场紧急处置

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变化, 现场救援队应充分考虑实地情况、结合专家指导, 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针对石油开采中出现的井喷失控、油气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特点, 应做好以下工作的落实:

2.4.1 迅速组织危险区域内的人民群众按群有序的撤离, 保证群众人身安全, 稳定社会安定、维护好社会治安, 并对撤离群众的生活做好安置工作。

2.4.2 对事故现场危险区域进行封锁, 设置警示标志, 保护相邻装置、设备, 严禁一切火源、电源、防止静电火花、并尽量转移危险区域的易燃易爆物品, 防止事态扩大引发其他事故。

2.4.3 如事故现场有人员伤亡, 应及时调集相关医疗专家、医疗设备进行救治, 并适时转移治疗。

2.4.4 设置警戒区域、划定安全范围, 对事故现场和周边地区进行可燃气体、有毒气体分析, 时刻监测和预报大气环境、天气状况。

2.4.5 适时启动应急预案, 做好实施工作。

2.4.6 做好现场救护人员的安全防护, 避免对护人员的伤害。

2.4.7 对重要设施和目标做好保护。

2.5 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合理处置、环境恢复国家有关标准、消除次生、衍生事故隐患, 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确认和批准, 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处置工作合理, 应急救援队伍要有组织有纪律的从现场进行撤离。石油开采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 现场应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部要对本次救援行动进行总结报告, 报送省 (区、市) 人民政府, 省 (区、市) 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宣布应急处置结束。

3 结束语

企业的安全化生产是其自身在新形势下可以经受考验的客观发展需求。通过不断的完善企业安全文化系统工程和应急预案的设定, 将安全生产渗透到个人的潜意识中, 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石油企业开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合理制定, 可以在工作中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时, 做出迅速有效的处置, 并且最大限度的减轻损失, 确保职工的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参考文献

[1]徐德蜀.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概论[M].成都: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 1997.

[2]唐金贵.浅析石油开采企业安全培训问题[J].安全, 2009, 07.

学习湖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讲稿 第4篇

但笔者在实际办理一些小型化肥企业特种设备延期检验手续时,由于所在地的小型化肥企业,均由国有企业改制为私营企业。私营企业的负责人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企业机构精减,相应人员缩减,安全重视不够,所以他们制订的应急救援预案,内容比较简单,可操作性不强,有些是为了应付办理延期检验手续。为了规范小型化肥企业的特种设备发生安全事故时,不致于手足无措,导致事故扩大或发生次生灾害,笔者归纳整理出一份针对小型化肥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供大家商榷。

小型化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

2、适用范围

(1)本单位内发生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及其更多伤亡人员的特种设备事故。

(2)本单位内发生性质特别恶劣(如特种设备爆炸事故),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特种设备事故。

3、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组织机构

(1)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抢险工作实行单位统一组织领导和各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2)单位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①总指挥:一般为单位负责人(即法人)。

②副总指挥:一般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即总经理)。

③成员:单位各部门负责人。

④指挥部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等专业处理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理工作。

4、应急救援机构职责

(1)单位应急救援指挥部:

在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

(2)专业处理组的职责:

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负责,生产技术部配合,承办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及各专业处理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理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应指定专人负责。

抢险救援组:单位主要分管生产的领导负责,具体由生产技术部组织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应指定专人负责。

后勤保障组:由供销部和财务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提供各种抢险救灾物资和通讯保障工作;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联系当地医院急救中心,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理;应指定专人负责。

善后处理组:由办公室负责,相关部门配合,配合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以及上级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工作;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

参与救援行动的全体人员应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安全、高效,有序完成救援任务。

5、应急救援预案

(一)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时,按下列程序报告

(1)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组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名称、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2)综合协调组应立即向总指挥报告,同时尽快通知指挥部其他成员以及各专业处理组,以便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救援处理工作。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挥部指挥及相关人员联系电话,见附件。

(3)应急救援指挥部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还应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公安、消防、医院,以求得紧急救援。

(二)应急处理措施

收到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后,由指挥部根据发生事故的类别和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按本预案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1)现场救援:

单位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综合协调组应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并迅速指示,调整必要的人员,车辆及机械设备。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在事故现场抢救伤员,维护秩序,保护事故现场等。

①对事故危害情况的初始评估。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②封锁事故现场。加强现场警戒保卫,防止故意破坏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③探测危险物质及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确认危险物质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④建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

对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应当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⑤伤员抢救。在现场首先要及时抢救伤员或者安全转移,最大可能减少伤亡程度,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同时,后勤保障组应立即与当地医院急救中心或邻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⑥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协助、配合上级救援部门处理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等问题。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的范围和区域。

⑦保护事故现场。确认并保护事故现场,在救助行动中采取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应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

消防、救灾时做好路线、方位、位置的选择,尽量保持好现场原始状况。不得随意改变事故现场的地形、地貌,不得移动或取走现场任何物品,不得改变现场设备、管子、管件、阀门、控制或保护装置、仪器仪表的位置、状态以及显示数字或指针的位置等。

破裂设备的断口,如不影响事故原因分析,可以涂机油以保护断口不锈蚀和腐蚀。

(2)事故调查

善后处理组要主动与事故发生地安全监管部门联系,报告事故情况和组织的救援工作,协助核实人员的伤亡情况,按照安全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合、协助事故的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

(3)善后处理

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对伤亡人员的家属做好相应的招待和安抚解释工作。

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防止危害的继续扩大和环境的污染。

(4)责任处理

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在安全监管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对事故进行处理的基础上,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编写事故报告,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报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

6、预案管理与更新

将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本预案应当每两年或者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和更新。

7、奖励与责任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奖惩:

(1)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重大事故和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履行职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以及扰乱、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9、 预案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指挥部指挥及相关人员联系电话。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5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我们该怎么去写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提高我校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龙头市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龙头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树立“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平时,敲警钟,以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组织管理

学校“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成立群体性食品中毒处置领导小组,一旦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处置领导小组协调开展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安全事故联系人:x

组员:xx

各班主任

食品中毒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组员:xx以及各班主任

(三)食品中毒事件发生的应急处理

学校本着为学生和教师的身体健康的目的出发,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小卖部食品卫生工作管理,一旦发生学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报告x或x、x(x),学校立即通知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停止小卖部的经营活动,并于1小时内向x市人民医院、x市人民政府和龙头市教育局报告。

2、以最快速度组织力量将中毒人员送往人民医院,及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积极配合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留样处。

4、组织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安排本校人员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态的进一步发展的详细情况。

8、确保饮食安全,做好消毒保洁工作。

(1)总务处做好学校各场所的消毒保洁工作。门卫要严格执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卫生室要准备好各类消毒物品。

(2)开学前食堂、厕所、公共活动场地、进行全面大扫除及消毒工作,不留死角。开学后做到每日清扫,校园每月消毒一次,办公室、教室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3)学生用餐做到专人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加工的操作程序,做到生熟分开,清洗干净,餐具高温消毒,防尘防害。

(四)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广大教师要做好食品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校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5、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未经允许,一切外来人员禁止进入校园。

(五)事故报告、处置联系电话

校长室:x

办公室:x

龙头市龙头小学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

为了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双沟镇中心幼儿园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负责及时听取事件汇报,立即召集小组成员研究,制定对策,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负责整个事件处置工作。

副组长:2

在组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事件的处理和原因的调查。

成员:@@

根据相关事件的处置对策,对突发事件进行协助调查、协调、现场处理和及时向上报告工作

二、报告程序:

班主任及教师发现情况应立即将事件状况向园领导及时汇告,同时园领导以最快的方式向中心学校报告。

三、事故现场处置:

1、一旦发生事故第一时间进入现场了解事件情况。

2、立即将发病者送往医院就治。

3、如出现三人以上的食物中毒事件,第一时间报告区教体局。事件发生后在8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区教体局办公室。(事故报告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情况、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保留造成食物中毒食品、呕吐物、使用的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有关部门处理。

5、积极做好发病幼儿家长、教职工家属的稳定工作。并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

6、配合有关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事故预防

幼儿园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环境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五、责任追究

在本预案实施过程中,对不履行职责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其负责人相应责任,本预案自宣布之日起执行。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

一、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

(一)综合协调组

(二)事故调查组

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调查、现场处置和原因分析,研判事件风险和发展趋势,作出调查结论,提出防范意见和建议。监督、指导事发单位迅速控制事态,对问题产品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使用,查封扣押,责令召回、下架,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三)现场维稳组

职责:负责深入现场,收集各种信息,及时反馈指挥部,做好患者亲属安抚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维护现场秩序。

(四)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组

职责:组织媒体开展正面宣传报道,协调媒体采访,跟踪网络舆情,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视情况筹办新闻发布会。

(五)专家咨询和应急检测协调组

职责:抽调相关专业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协调市内检测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开展应急检测,为指挥部提供决策参考建议

(六)后勤保障组

职责: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的通信、交通工具、资金、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

(七)处置督导组

职责:负责督导落实各工作组职能职责,对违反处置工作纪律的行为进行纠正或查处。

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应急响应

酒博会期间,各区县局和各科室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立即上报市局值班室。经核实属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区县政府处置,市局进行指导;属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市局核实后,报市政府并开展处置。

三、事故处置

(一)控制问题食品。事故调查组对事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可疑问题食品和原料、工具、场地等依法采取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查清问题食品及原料的来源和市场流向,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召回、下架或销毁问题食品。

(二)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对可疑问题食品进行抽样和检测,尽快查明原因,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措施意见和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处理的建议。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专家对事件进行研判。

(三)追踪来源流向。事故调查组核实问题食品的生产厂家、经销商、生产批号及流向,对已销售的问题食品进行追查并通报有关部门协查。

(四)加强现场稳控。现场维稳组对事发现场、酒店、医疗机构等场所出现的患者家属进行疏导稳控。

(五)及时报告情况。综合协调组持续协调各组开展工作,并随时掌握事故变化动态和处置工作进展,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六)专家研判。根据调查进展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对事件性质、原因进行研判,作出研判结论和意见,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七)新闻宣传。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关注网络舆情,接待相关媒体,撰写新闻通稿,必要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处置不良信息。

(八)响应终止。当事件原因调查清楚、安全隐患或相关危害因素等消除,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领导小组做出终止Ⅲ级应急响应的决定。

四、工作纪律

(一)强化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高度负责,严禁脱岗,全体干部职工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

(二)认真履职,确保随叫随到。酒博会期间,周末照常上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全体干部职工要按照本预案要求迅速开展工作。

(三)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对在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4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当突然发生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及时做出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的整个过程中突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出准备和响应。

三、职责

1、食品安全管理小组总体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响应;

2、各职能部门及生产车间负责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管理规定

一、成立应急组织

1、应急组织是应急处置的执行机构,是应急处置的组织基础。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行使应急组织的职责。

2、总经理负责召开应急工作会议,协调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3、各组织成员负责协调相关方具体实施应急响应措施,跟踪应急响应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向总指挥报告。所有组织成员应保证通讯畅通,以便紧急情况发生时及时沟通信息,迅速组织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二、监测、预警及报告

1、公司应加强对食品质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加强对原辅材料的检测分析,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管理,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测,加强对员工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2、公司应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3、当突发事件已经危害或潜在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时,公司应当立即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公司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4、在后续的事故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将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

5、必要时,对消费者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三、充分识别紧急情况

在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有:

1、因设备故障使生产无法正常进行;

2、突发的停电、停汽、停水等情况导致生产资源供应不上;

3、原辅料检测结果显示受到严重污染,会对消费者健康造成伤害;

4、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显示公司产品安全指标不合格;

5、国家产品标准或者进口国产品标准中安全指标发生变化,导致公司产品检测不合格;

6、由权威部门发布的食品安全预警表明公司产品可能存在严重安全危害;

7、公司从事食品安全管理的主要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

8、有人为的恶意行为导致公司产品不安全,或者对公司产品、声誉恶意造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9、其他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紧急情况。

四、全面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1、当有信息显示公司突然发生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总经理。总经理应立即召开应急小组会议,会议首先应组织调查突发事件的真实性、严重性。

2、当确定突发事件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时,公司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应对不同的紧急情况做出相应的应急处置。

3、突发的设备故障或突然停电,停水使生产无法正常生产时,如果停产时间超过工艺规定时间,应对生产的产品进行隔离,并确定数量,做好标识然后,出处理。如果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则按照《符号品管理制度》执行。

4、原料检测结果显示受到污染,会对消费者健康照成伤害时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受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并确定处置方式。若已经出厂的销售的产品则按照《食品管理召回制度》执行

5、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显示公司产品安全指标不合格,或国家产品标准中安全指标发生变化,公司产品检测不合格时,应正确不合格的产品范围,采取销毁,召回等措施防止危害发生。若已经出厂销售的产品则按《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执行

6、有人为的恶意行为导致公司产品不安全,或者对公司产品,声誉恶意造谣,照成恶劣社会影响。应急组织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安排相关人员对外进行澄清,尽量减少对公司的声誉的损害。

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管理档案

公司应整理保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记录,并建立安全事故管理档案。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5

为维护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有效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饮食服务正常秩序,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特制定《xx学院学生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将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及学校大局放在首位,贯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落实“预防为主、规范处置”的方针,消除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尽一切努力保证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预防知识,提高全体员工的防护意识和处置水平。加强日常管理,及时发现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

(二)统一领导、依法管理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援工作依法开展。建立由饮食服务中心主任担任组长的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处置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督各食堂、班组落实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各项措施,组织各食堂、食品流通单位每年进行一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

(四)快速反应、高效运转

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保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个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和处置。

三、领导机构

饮食服务中心成立学校食堂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饮食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饮食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办公室及直属人员、各食堂班长

四、应急处置预案

在第一时间予以控制和妥善处置,降低事故影响和损失,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患者进行救治、对造成中毒的原因进行调查,及时排查食物中毒原因,并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事故。具体应急措施如下:

员工立即向食品安全管理员或负责人报告,管理员或负责人要认真核实后,立即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报告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中毒单位、地址、发生时间、中毒人数、可疑中毒食品、中毒主要症状,不得隐瞒、缓报和谎报。如果怀疑与投毒有关,还须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立即主动停止食品务经营活动,积极组织救助病患者,尽可能按照就近原则联系医疗单位进行救治。

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注意应急处置方式方法和维护稳定,避免引发群体性心因性反应。事故原因需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监督部门确认。

加强信息发布管理,统一信息发布口径,作好舆论引导,同时安抚好中毒患者,稳定患者情绪,避免引起社会恐慌、媒体不实炒作和造成执法应急管理资源浪费。

保护好现场,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予以有效保护。保管好可疑食品、饮水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场所以及对可能受污染的区域采取控制措施维持原有的经营状况;对剩余的食物予以暂时封存;将可疑食品及原料放入冷藏箱(柜)并交调查人员,禁止继续食用和擅自销毁,同时主动追回售出相关食品。

在食品安全监督部门专业人员到达后,积极配合收集可疑食品及原料和中毒顾客的呕吐物、排泄物等;同时详细叙述中毒的情况;积极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及各项后勤保障工作。待现场调查结束后,按照食品安全监督人员要求销毁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对现场和所有餐炊具进行彻底消毒。是否继续营业,听候食品安全监督部门的处理结果和通知。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6

为指导和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危害,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要以生命救助为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将食品安全事故的影响降到最低。

(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学校后勤管理处应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

(三)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学校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指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四)分级负责,协调配合。食品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相关部门、系(院)部、食品经营单位要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政府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果断控制事态发展,抢救伤员,减少损失,并及时将情况上报相关部门。

(五)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公布相关信息,发动全校师生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相关信息的公布必须经学校有关领导批准,统一发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散布、夸大事故,最大限度的降低不良影响。

二、突发事件的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园内所有食堂、超市,在食品加工、贮存、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的食源性疾患,饮用水污染事件,从校外流入校园内的食品造成的食源性疾患等,造成学校师生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后勤管理处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校纪委监察处、学工部、宣传部、保卫处、校医院及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及饮食管理科相关人员组成。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主要职责: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为提高处置效率,迅速开展工作,根据事故处置环节要求,成立五个应急行动小组。各组的组成和主要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由后勤管理处负责,主要职责是:综合事故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汇报事故动态,分析事故进展情况,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的指示精神,协调其他各应急行动组、专家、专业救援队伍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做好对事故受害人的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二)医疗救护组。由校医院负责,主要职责是:在事发后迅速组织和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现场救护、医院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制定医疗救治方案,实行首诊责任制,重症病人和普通病人分类管理,做好病人的接诊、治疗和转诊、转院等工作,确保医疗安全。

(三)安全保卫组。由保卫处负责,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人力保护现场、保留证据、维持秩序和疏导交通等工作;初步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以及污染造成的影响;在职责范围内按实际情况查封事故涉及的源头食品及其原料,及时控制污染扩散,并对潜在危害继续实施监控;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开展相关技术鉴定,实时记录事故发生、发展及处置的工作情况,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四)信息报送组。由宣传部负责,主要职责是实时记录事故发生、发展及处置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公告、通报、简报等文字材料,按规定向当地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报送信息;统一信息发布和上报口径,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五)学生工作组。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主要职责是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涉事学生的安抚和心理疏导工作,加强学生的教育引导,引导学生在事故发生后不恐慌、不擅自通过网络媒体散布不实言论扩大事态。

四、信息监测和报告

(一)信息监测

学校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人员体系,由食堂、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员和后勤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组成;二是监测体系,对食堂超市开展日检、周检、月检等多层监督检查机制。严格把控食品安全关,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对有关部门和人员报告的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进行分析,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并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必要时召开会议,研究防控措施。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对食品安全事故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可报请学校同意后,发布食品安全事故预警信息。

(二)信息报告

1、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

学校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2、报告制度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报告,学校应立即调查处置,并及时向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2)报告范围

对师生饮食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食品安全问题。

(3)报告方式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学校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属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省市有关部门上报。

(4)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3、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病亡人数、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可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和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

(2)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总结报告

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内容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事故原因分析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五、应急响应及程序

(一)应急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由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按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进行处置。

1、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组织学校相关部门及医疗机构等分管应急工作负责人立即前往事故现场,了解掌握事故的基本情况。

2、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负责通知并督促各应急行动组到位开展工作。

3、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应在接报后15分钟内组织安排先期处置。30分钟内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控制现场、救护和事故初步调查等基础处置工作。

3、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学校各相关单位、事故责任部门之间应保持通讯联系,互通信息。

(二)善后处置

应急工作宣告结束后,综合协调组负责根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性质及工作需要,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适时提供法律援助,正确引导受害人依法索赔,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稳定。

(三)调查和总结

1、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应急行动组和各相关部门应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并书面报告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组。

2、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当地政府行政部门的处理意见,学校将对造成事故的食品经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惩处;对应急处置工作中有瞒报、漏报、迟报行为及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责任追究

(一)学校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于未经学校统一发布信息,而私自发布不实言论,造谣、扩大事态,造成师生恐慌的,依法追究舆情责任。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7

为加强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理措施,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有效预防、及时缓解、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特制定《xx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局长任总指挥,主管副局长任副总指挥,稽查队、质量股、办公室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樊清利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局办公室、稽查队、质量科负责人组成。应急指挥部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研究制订对相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2、指挥、协调、检查督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织调动本局的有关技术力量和相关资源,确保全局各项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

3、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必要的应急协调通报联系机制。

4、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有关情报信息和事态变化情况,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处置意见和建议。

5、向全局传达、部署上级机关相关的各项命令。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工作分队,局长任指挥和应急分队队长,并履行下列职责:

1、按照市局要求在辖区内组织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2、调动有关力量和资源,开展具体的应急处置工作。

3、及时向市局报告应急工作完成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4、协调与当地政府以及公安、工商、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三)质量股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应履行以下职责:

1、做好相关食品的抽检工作,保证检验数据真实、准确。

2、协助局开展食品质量事故分析活动,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增强食品质量问题分析能力,构建应对食品安全事故技术保障。

(四)应急工作分队人员:局长任队长,主管局长任副队长,成员为稽查队,质量股全体人员。

二、食品安全事故的分析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的危害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一般事件、重大事件和特大事件。

(一)一般事件是指单个生产、经销企业生产加工、销售的食品对身体健康造成较严重损害,但不具有即时致死性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重大事件是指部分企业或区域性行业性生产加工、销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可能对或以后对身体健康造成较严重损害,但不具有即时致死性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特大事件是指生产加工、销售的食品具有毒性,能致人死亡或已致人死亡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测

(一)对我县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实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状况。

(二)县局不定期巡查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违规使用非食用原料、超量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摸清辖区内食品安全状况。

(三)通过群众和消费者举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四)根据上级部门或同级部门的食品安全信息通报,获取安全信息。

(五)设立投诉电话,发动群众监督食品安全。

(六)关注有关媒体关于食品安全信息报道,拓宽食品安全信息来源。

四、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一)一般事件三级状态

1、立即对相关食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涉嫌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应立即扣押或封存,并进行抽样检验,依法查处。质量股保证执法检验随抽随送,及时获取检验报告。

2、对已进入市场流通的存在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要求生产者提供经销商名单,责令生产者立即追回,对已售出的存在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责令经销者追回,并跟踪处理不合格食品。

3、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予以曝光。

4、根据实际视情安排对同类食品的监督抽查和生产企业的现场执法检查,监控食品质量状况。

5、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成员的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联络畅通,随时履行相关监督检查检验职责。

6、局属各有关股应及时将应急处理措施和工作情况报告局应急处理小组办公室。

(二)重大事件二级状态

在三级状态的基础上,做好如下工作:

1、进一步加大与相关食品有关的质量监督工作。

2、组织区域或行业的质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不法行为。发现食品存在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令生产者、销售者强制回收,并跟踪回收及处理情况。

3、向消费者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消费提示。

4、局属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及时将应急处理情况报告应急处理小组办公室。

5、稽查队、质量股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领导和相关人员进行值班,对相关食品及时查处及时检验。

(三)特大事件一级状态

在二级状态的基础上,做好如下工作:

1、责令有关食品生产企业立即停产。

2、对涉嫌有毒食品,必须责令生产者全部追回销毁,并报告市政府、组织各方力量全力以赴追回全部有毒食品。对受害者要取得卫生部门配合,及时进行救治。

3、对相关食品的生产经销企业进行拉网式大清查,发现涉嫌有严重质量问题的食品应立即封存,抽样检验,依法查处。

4、立即向社会公布有毒食品的相关情况,动员社会舆论进行广泛宣传,防止有毒食品扩散,避免消费者误用。

5、在特大事件处理期间,应当每天向县政府报告有毒食品清查和进展情况。

6、稽查队24小时专人值班,有关情况随时报告,对大案要案可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直接上报,保证人员随时到位,信息及时流通。

五、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1、质量股发现食品安全项目不合格的,应立即报告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转交稽查队依法查处;我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涉嫌严重安全事故,在依法查处的同时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和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总指挥召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布置任务,提出要求。

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总指挥的要求,调集稽查队、质量股工作人员进行应急工作分队集结。

4、应急工作分队进入预定地区后,应服从统一指挥,迅速使用执法力量和技术力量,开展技术监督执法工作。执法人员要积极配合质检人员,迅速做好调查、抽样和检验工作。

5、质检技术人员抽取样品,应同时抽取三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备份封存,一份留存受检人。质检技术人员应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准确上报应急指挥部。

6、坚决查扣嫌疑食品,防止违法嫌疑人转移嫌疑食品和逃逸。追查已售食品及生产源,做到“五不放过”,即: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食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清的不放过;制假售假食品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制假售假食品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

六、应急救援工作要求

1、确保应急救援过程中的人员、车辆、物质(设备、设施)保障,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应急救援工作。

2、应急分队昼夜集结不得超过40分钟,夜间集结不超过60分钟,确保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3、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服从应急指挥部的安排,在情况需要的时候主动求得公安、安全监察、工商、卫生等部门的协作和支持。

4、做好应急状态下的群众质量投诉接待工作。多为群众举报的案件要认真做好调查、取样、检测和查处,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5、做好食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加强人民群众的食品质量自我保护意识。

6、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信息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集中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布尚未公开的应刀处理信息。

7、状态等级的确定和解除由应急指挥部决定,县局办公室通知,各有关股要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七、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要求履行报告职责,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

(二)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有关股拒不服从局统一指挥,贻误采取应急控制措施时机或者违背应急预案要求拒绝对人员、物资的统一调配的。

(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有关股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四)工作人员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八、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8

一、目的

及时有效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和消除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紧急处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时(2小时内)向建管处相关部门报告。

三、处置

1、由相关人员将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报告站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统一处理。

2、立即派专人到事发地保护好现场、疏散群众、维持好秩序并设立临时警示标志。

3、根据伤亡情况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并请求他们立即出示现场共同处理。

4、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将伤员输送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并根据伤情请求上级医疗机构共同救助,同时开展病人的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5、妥善安置好伤员和遇难同志的亲属,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

6、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食品卫生安全。

7、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的调查工作。

四、要求

1、必须服从站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

2、事发地单位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向上级报告相关情况。

3、凡因工作不到位,不履职尽责,不服从安排和指挥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和经济制裁。

五、站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和站应急处理分队

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医疗救护应急小组:

组长:

队员:

3、防疫应急小组:

组长:杨洪伟副组长:

成员: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9

1 总则

1.1 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1.4 适用范围 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1.5 工作原则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2 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2.1 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需要成立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国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确定。

2.2 地方各级应急指挥部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事故级别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本级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

2.3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日常管理机构 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监管工作。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以及管理工作。

2.4 专家咨询委员会 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库,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业专家,组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咨询委员会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进行技术指导。

3 监测、预警与报告

3.1 监测系统 国家建立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设立全国统一的举报电话。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3.2 预警系统

3.2.1 加强日常监管 卫生、工商、质检、农业、商务、海关、环保、教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3.2.2 建立通报制度

(1)通报范围:

a.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b.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通报方式:

a.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与事故有关地区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b.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险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必要时及时上报。 涉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或者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及时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通报。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0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科学、规范、有效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 指导思想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 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依据《汝阳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级政府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制定本预案。

在学校食堂、生活饮水等各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对师生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二、组织领导

(一)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救急组织

一旦发生疑似或食物中毒,应立即启动学校食物中毒应急机制,学校相关部门应立即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下列组织应迅速行动,听从指挥,组织疏散,紧急抢救。

1、报警组:校办室负责。以最快的速度,正确的方法拨打特种电话,请求紧急救援。

急救:120 中心校:8236639 村卫生所:***

2、处置组:教导处负责,指挥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迅速对中毒学生进行救护,做好学生的疏导和安抚工作,消除学生的惶恐心理。保持校园安全稳定。

3、急救组:班主任负责。对受伤学生进行抢救、运送,安排车辆急送医院。并尽快掌握受伤学生的详细情况,通知家长。

4.应急处理预案

学校本着为师生身体健康负责的目的,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一旦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报告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要立刻通知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

②立即将中毒者送村医务室检查,学校医务室无法处理时应及时送往医院。

③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④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⑤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夸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⑥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

⑦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间接责任人应等候处理,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直接承担法律责任。

三、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

配合教育局,卫生部门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处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配合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2.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配合纪检和监察等部门依据有关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总结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组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县教育局、县卫生局等相关部门。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提高学校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校园食堂食品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成员

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小组,负责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和领导。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食品安全副校长

成员:学校食堂负责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各班班主任、校医

(二)工作职责

1、组长: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食品事故发生;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等应急工作安排;

2、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在接到班主任、校医、食堂负责人等报告的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负责立即核实并向组长汇报,按规定向教育主管部门、卫生部门、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报告;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展开工作,并做好家长情绪稳定工作,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3、学校食堂负责人: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防范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向副组长报告发生在食堂管理范围内的疑似食品安全事故,配合做好病员救治、现场调查、封存、采样等相关工作;

4、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学校食堂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配合做好现场调查、封存、采样等相关工作;

5、各班班主任: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健康习惯,正确应对疑似食品安全事故;负责本班学生的晨、午检,询问并记录学生发热、腹泻、呕吐、头晕、头痛、面色异常等患病体征;负责向副组长报告本班学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配合做好病例筛查、患病学生救治、情绪安抚、心理疏导等工作;

6、校医:负责校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测,向副组长报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病例排查、病例救治等工作;

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各班班主任、校医要提高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敏锐性,对发现的可疑线索要立即调查核实并向副组长报告,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

(三)应急处置程序

同一班级有1名以上、同一年级有2名以上或全校有5名以上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呕吐、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班主任或校医等相关责任人应立即向副组长报告,副组长应迅速组织人员核实首发病例、典型症状等相关信息并向组长汇报,由组长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预案启动后,学校行政领导、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按以下程序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及时组织人员将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的学生分散就近送医(禁止急救车直接到校接学生);安排人员守护,做好患者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配合医院、医务人员救治病人,做好呕吐物、血液、大小便等检材的采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个案调查,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问题;

2、指定人员对有共同就餐史的学生进行排查。采取分批分散方式,注意排查询问用语、方式,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造成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等严重后果;

3、副组长立即向地方政府及教育、卫生、餐饮服务监管等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人数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初步情况;如怀疑或者有人死亡,应同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4、开展心理疏导,稳定师生、从业人员的情绪,禁止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扩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5、指派专人保护食堂现场,禁止人员出入,保管好食品原辅料、留样样品及食堂监控视频资料,防止人为破坏;

6、将食堂从业人员召集到加工间外的指定地点等候;

7、配合做好现场调查、采样等工作,按照监管部门的指导,做好现场的后续处理;

8、安保人员做好外来人员出入登记、交通疏导、现场秩序维持等工作,防止校外人员涌入学校影响正常工作。

(四)后期处理

1、善后处理

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人员安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善后工作,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消除事故影响。

2、责任追究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工程中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责任人,配合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检察院、纪检监委等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总结报告

事故善后处置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由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小组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告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及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2

为确保桶装水饮用、生产过程中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紧张而有秩序地正确处理事故,最大限度地避免发生危害饮用人员的身体健康重大事故,防止事故蔓延和二次事故发生,积极有效地组织处理事故,稳定人心,尽快恢复生产,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产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总经理

副组长: 副经理

成 员:

二、处置职责

产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各成员按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

(一)先期处置。组长XXX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封存造成或可能造成产品安全事故的产品及其他物品,组织回收已售出的造成或有证据证明可能造成产品安全事故的产品及其他原材料,将中毒人员或饮用过同样食物者立即送往就近的医院进行救治,降低事故的危害。事发地所在负责人负责通知群众立即停止饮用可疑产品,尽快脱离接触可疑污染物。保留好可疑产品,以供医疗检验查明原因。

(二)医疗救护。副组长XXX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迅速赶赴事发地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并协调救治过程中所需特殊和紧缺药品的供应。

(三)维护秩序。组员XXX.XXX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维护现场秩序,防止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发生。介入现场调查取证,对造成产品安全事故的当事人应依法控制,开展事故的调查和责任追究。必要时,封闭或者限制使用相关的产品生产经营场所,防止事件扩大。

(四)发布信息。组员XXX 负责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信息发布产品安全事故有关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对媒体发布的信息,应当经应急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向社会发布。

(五)后期处置。组员XXX负责组织产品安全事故的后期处置工作。人员安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协调造成产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组长XXX负责应急处置中的综合协调,并指定人员负责信息收集、汇总和报送工作。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预案的规定,具体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服从指挥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浏阳市教育系统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指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学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长沙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浏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浏阳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浏阳市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在食物(食品)生产加工、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师生员工病亡或者可能对师生员工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则

1.全程预防、全程控制:在学校食堂餐饮和小卖部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学校师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品安全事故时启动本《应急预案》。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全市统一领导、教育部门协调、学校校长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落实各自职责。

3.科学决策、群防群控:各学校要建立组织,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学校日常监测、坚持群防群控,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4.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学校对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和势态蔓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处理及整改工作。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市教育局根据浏阳市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要求,成立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局长或分管领导担任,成员根据食品安全事故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确定,由局后勤产业管理办公室牵头,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职责有:

1.启动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事故应急处置事项的决策;

4.负责上报与事故相关的重要信息;

5.审议批准学校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

6.向市政府及市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二)各学校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成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由分管领导、学校校医和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有:

1.贯彻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统一指挥、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认真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尽力解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迅速向当地政府、卫生机构、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等报告,同时上报事故发展情况和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5.根据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要求,提供事故有关信息要真实可靠,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

6.完成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信息监测、预警和报告

(一)监测

各学校要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建立通畅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通过日常监测和抽检,及时研究分析本校食品安全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

(二)预警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各成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学校卫生、食堂餐饮和小卖部消费等环节的日常监管,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资料档案。对学校可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进行及时分析和上报,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预警信息的统一发布由市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

(三)报告

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乡镇政府、卫生机构及市教育局报告;市教育局再向市政府、市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作出初次报告,初次报告必须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同时要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要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四)报告程序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详细报告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害程度、受灾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及报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报告信息要有事故简要经过以及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

2.阶段报告:即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阶段报告应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上报。

3.总结报告

总结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总结报告包括对事故的发生、引发事故原因的分析、事故鉴定结论、提出处理意见及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同时提出对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举报电话:836xxx26)、市教育局(举报电话:836xxx00)投诉举报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对学校及相关人员不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有权进行投诉举报。市教育局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及时组织对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四、应急响应

由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指导、监督和支持。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组成工作组赴事发地指导督办应急处理工作,协助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开展相关工作。

五、后期处置

(一)责任追究

各学校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慰问受害和受影响师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执行。

(二) 总结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要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六 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所有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由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会同宣传部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二) 医疗保障

学校要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救治小组,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要在第一时间做好现场护救和稳定工作,同时上报当地乡镇政府、医疗卫生机构和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立即启动应急救援措施,会同卫生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七、监督管理

(一) 演习演练

各学校要根据自身特点,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形式,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不断提高全校师生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意识,时刻绷紧“食品安全,生命至上”这根弦。

(二)宣传教育

各乡镇、街道初级中学,市直各学校应当加强对广大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教育局和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制订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必要时组织学校师生员工按照学校制订的预案进行演练,以保证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附则

(一)本预案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本预案的目的

为切实抓好我镇食品安全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有效的处置重特大食品安全能够最大限度的保护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生产法》、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镇辖区内。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第三条组织机构

(一)镇政府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镇长)

副组长:(副镇长)

成员:各村(社区)主任。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四条职责分工

(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研究部署、指挥协调、检查督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研究解决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向镇食安办及时上报安全信息和工作情况。

3、组织公安、工商、卫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努力创建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处置安全重大事故并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建立相关人员、物质、经费等保障机制。

(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职责

1、协调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抓好辖区食品安全的监督指导工作。

2、配合上级相关部门抓好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等工作。

3、负责辖区内安全事故现场的应急医疗救护和患者转送工作。

第三章监测与报告

第五条监测

建立健全并完善现有食品监测系统,对重点单位、重点企业、重点行为实行重点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纠正。

第六条责任报告人与报告程序

(一)责任报告人:辖区内所有公民。

(二)报告程序:凡发现食品有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上报镇政府办公室。

第四章信息报告与发布

第七条按照相关文件及精神,信息报告与发布统一一口径,正面安全,防止炒作,减少社会恐慌,维护社会稳定,重大食品事故由区政府发布。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八条建立健全高效的组织保障系统

为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做好预防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准备,各部门、各村(社区)、各生产销售加工企业,必须从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出发,必须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己任,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体系和应急反映体系,在思想上、组织上做好应对准备。

第九条经费保障

镇财政所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5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指导规范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编制本应急处置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及教育部《关于幼儿园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食品安全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食品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食物中毒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幼儿园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幼儿园内的食品卫生安全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高效运转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适用范围

xx市xx职业幼儿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依据本预案执行。

(五)响应级别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xx市xx职业幼儿园成立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处置小组下设现场处置组、救治协调组、后勤保障组和新闻信息组等4个工作组。

xx市xx职业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的主要职能是: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本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行动,确保应急处置任务完成。

1、根据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本校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幼儿园各项食品安全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

4、及时向上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xx市教育局汇报幼儿园的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情况,及时封存一切可疑食品及原料,封存可能被污染食品用具;保护好现场及食品留样、进货单,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幼儿园全力配合事故调查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切实落实相关部门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

5、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及时开展与学生及家长的沟通工作,稳定学生情绪,避免由于信息失真导致慌乱。

(二)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1、现场处置组,组长:xx,组员:xx。负责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工作。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部门进行事件原因调查,做好与调查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落实相关部门提出的控制措施;负责有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情况的信息报送工作。

2、救治协调组,组长:xx,组员:xx。相关年级组长及班主任。负责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救治协调工作,负责与卫生部门联络,配合医疗机构及时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或病情动态,做好学生、家长的安抚和思想工作,确保校园稳定和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3、后勤保障组,组长:xx,组员:xx。负责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家长的接待工作。

4、新闻信息组,组长:xx,组员:xx。负责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报送和沟通工作,负责与市教育局等的联系,做好舆情监测与媒体沟通;落实信息报送工作。

三、监测、预警、报告

(一)监测

幼儿园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络平台,建立通畅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通过日常的监测,及时研究分析幼儿园食品安全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

(二)预警

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幼儿园卫生、食堂餐饮、小卖部食品、饮用水、周边环境等环节的日常监管,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资料档案。对幼儿园发生可能导致重大、较大、一般食品事故的预警信息进行及时分析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三)报告

幼儿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机制,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主动监测,及时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向上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同时将发生事故情况报市教育局职能处室,并立即协调卫生部门开展医疗救治。若有证据或理由怀疑有人投毒,应当立即报警。

1、报告范围

幼儿园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和对师生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的食品安全隐患均属报告范围。

2、报告时限

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发生(发现)后,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告校长,校长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向xx市教育局和上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报告,同时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幼儿园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总结报告。

3、报告程序

初次报告:尽可能详细报告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害程度、受伤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及报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修正和补充。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过程、事故原因等。阶段报告应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上级要求随时上报。

总结

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总结报告包括对事故的发生、引发事故原因分析、事故鉴定结论、提出处理事故意见和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四、保障措施

(一)信息保障

幼儿园建立食品安全事故专项信息报告制度,负责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向社会及媒体发布。

(二)医疗保障

幼儿园按照《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规定配备专职校医,建立校医务室,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在第一时间做好现场的救护和稳定工作,同时上报当地医疗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对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教育主管部门立即赶赴现场协助卫生部门迅速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三)资金保障

幼儿园从公用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经费做好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的基础性工作,确保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幼儿园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则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向本级政府专题汇报,申请专项经费。

(四)演习演练

幼儿园根据自身特点,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演练演习,不断提高全校师生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意识。

(五)宣教培训

幼儿园要对全体师生加强食品安全只是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六)奖惩

全校教职工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与表彰和奖励;对履职不力,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失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五、后期评估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幼儿园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和改进建议。评估报告上报教育主管部门以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六、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xx市xx职业幼儿园制定并公布实施,将定期根据食品安全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幼儿园在防控应急工作中的具体技术问题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事故调查部门的最新要求执行。

七、附则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6篇

1.总则

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运行机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最大程度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天水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辖区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保障民生;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及时预警,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科学严谨,预防为主,依法处置的原则。

1.5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四级。

1.5.1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1)食品污染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上99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5.2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1.5.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到我市及省内周边其他市州的;

(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1起食物中毒事故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5.4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我省及周边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事发地处置能力水平的;

(3)发生跨境(包括港澳台地区)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2.组织指挥体系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市食安委办主任)任副总指挥,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公安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成员单位及主要职责见附件1)的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组织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统筹安排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市食安委办),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市食安委办主任)兼任。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市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督促相关县区和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扩大;负责提出启动和终止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的建议;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向省市场监管局、省食安委办报告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市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组织信息发布。

根据事故处置需要,市应急指挥部可下设若干工作组,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市应急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其主要职责见附件2)。

3.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

3.1监测预警

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建立统一的市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完善各成员单位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掌握食品安全状况,负责制作发布食品安全事故监测预警信息,加强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通报市市场监管局,并依法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新闻媒体、电信运营企业要按有关要求及时准确播报和转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发布的食品安全预警信息。

3.2信息报告

3.2.1事故信息来源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医疗机构报告的病患信息;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监测和分析结果;经核实的公众举报信息;经核实的媒体披露与报道信息;国家有关部委、省有关厅局及其他市州通报的信息。

3.2.2报告主体和时限

(1)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和信息,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和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部门报告。

(2)发生可能与食品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的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3)接收治疗食品安全事故病人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4)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有关社会团体及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相关情况,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或举报。

(5)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举报,应当立即通报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经初步核实后,要继续收集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有关情况进一步向市场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关监管部门通报。

(6)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必须及时准确,接到报告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按规定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县区政府及其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一般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后,应在2小时内分别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市政府报告,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

(7)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3.2.3报告内容

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医疗、技术机构及社会团体、个人报告的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病患人数等基本情况。有关监管部门报告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信息(含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已采取措施、事故简要经过等内容,并随时通报或者补报工作进展情况。

3.3事故评估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组织开展事故分析评估,初步核定事故级别。有关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评估内容包括:

(1)污染食品可能导致的健康损害及所涉及的范围,是否已造成健康损害后果及严重程度;

(2)事故的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3)事故发展蔓延趋势。

4.应急响应

4.1响应级别

对应食品安全事故分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由低到高依次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4.2响应程序

核定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时,由事故发生地的县区政府启动Ⅳ级响应,并向市政府、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核定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时,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Ⅲ级响应的建议,报请市应急指挥部批准启动,并向省政府、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核定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由市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经市政府同意后报请省应急指挥部批准启动,我市配合完成各项工作。

核定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由市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经市政府同意后立即上报省应急指挥部办理后续审批事项,我市配合完成各项工作。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

4.3响应措施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县区政府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到达事故发生地开展先期处置工作。经过对事故的分析评估,初判为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上报省市场监管局,积极配合做好我市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初判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市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初判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县区政府负责组织指挥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应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危害:

(1)最先到达事故发生地的部门和单位要保护好现场。

(2)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利用医疗资源,组织指导医疗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患者的救治;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做好实验室检测,尽快查明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3)专业技术机构对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危险因素进行检测。市场监管部门对检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分析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判定事故级别、制定事故调查和现场处置方案提供参考。

(4)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危险因素的消除或控制,事故中伤病人员的救治,现场和受污染食品的控制,食品与环境及次生、衍生事故隐患的消除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5)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海关等部门要依法强制性就地或异地封存事故相关食品、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器具,待查明事故原因后,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彻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工器具,消除污染。检验后确认未被污染的应当予以解封。

(6)对确认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相关食品及原料,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畜牧兽医等部门要依法责令生产经营者召回、停止经营及进出口并销毁。

(7)对阻挠、破坏、销毁抽样样品的行为,可由执法部门进行干预并强制抽样。对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及时介入,开展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侦破工作。

(8)及时组织研判事故发展态势,并向事故可能蔓延到的地方政府通报信息,提醒做好应对准备。

4.4响应终止

当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响应启动机构可终止响应:食品安全事故患者全部得到救治,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且无新的急性病症出现;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病例出现;现场、受污染食品得以有效控制,食品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组织专家为食品安全事故响应级别调整和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

4.5信息发布

事故信息发布由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5.应急保障

5.1人员及技术保障

各级食安委成员单位要结合本机构职责,加强应急处置力量配备,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强化专家队伍建设,为事故核实、级别核定、事故隐患预警及应急响应等相关技术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加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等技术研发和应用力度,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

5.2物资与经费保障

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保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储备与调用;使用储备物资后必须及时补充;提供必要的应急保障资金。

5.3社会动员保障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协助参与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调用企业及个人物资。在动用社会力量或企业、个人物资进行应急处置后,应当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5.4宣教培训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工作技能,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各级市场监管、食品协会等要组织专家,开展咨询服务及宣传教育活动,让群众及时了解真相,消除恐慌。

5.5应急演练

各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并通过对演习演练的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6.后期处置

6.1恢复秩序

应急工作结束后,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1)事发地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完善相关政策,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受害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3)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承担受害人后续治疗及保障等相关费用。

6.2分析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市场监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对食品安全事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提出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并抄送本级食安委成员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

7.附则

7.1奖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预案管理

各县区政府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各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责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同时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大型经营性餐厅、学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

鼓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制定抢救人员、紧急医疗救护、患者转送、报送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等方面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方案,分别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7.3名词术语

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以上、以下:本预案中所表述为以上、以下的均包括本数在内,如100人以上包括100人;99人以下包括99人。

7.4预案实施时间

上一篇:希望之根,扎在心里作文下一篇:白内障手术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