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诚信与学术规范

2024-05-15

科研诚信与学术规范(精选9篇)

科研诚信与学术规范 第1篇

学习《科研诚信与学术规范》的认识与感想

在学习《科研诚信与学术规范》这门课的过程中,让我对科研诚信有了更深刻的解读和认识,对学术规范也有了更详尽的了解。

诚信,在我们的生活中,是一个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是一个人立身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一直在提倡的一个高贵品质。就当今以经济来衡量一切的社会,诚信就显得更为必须,缺失了诚信,很难想象我们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或许会是假货满街飞,人与人之间更难以相互帮助等等。在日常生活中,诚信都显得这么重要,在科研方面就显得更为必要和重要了。科研工作是科学领域中的检索和应用包括对已有知识的整理、统计以及对数据的搜集、编辑和分析研究工作的总称,任何一名科研工作者都担负着寻找真理和答案,批判传统和谬误的职责。科研人员担负着如此重要的任务,难以想象,若科研人员都不讲诚信,我们的社会又怎么能向前发展呢?

国家出台一些政策,来约束日常生活中的诚信问题,而在科研方面,国家也不断的出台了一些政策来约束科研人员。在以前打大部分科研人员,普遍认为,错误和欺骗可以被科学共同体发现并进行纠正,这一信念使得科学家和政策制定者相信,没有必要强迫大学,事实上也没有施加压力强迫他们制定机构政策和程序来处理科学不端行为。但随着越来越多的科研不诚信事件,暴露出来,像最初的萨默林事件、巴尔的摩事件,让人们意识到需要外部的强制力量来约束这些行为。尤其近年来学术造假事件层出不穷,浙江大学贺海波论文造假,被撤销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不再续聘。云南中医学院院长李庆生被指论文抄袭、一稿多投。李庆生主动申请对自己的相关论文进行鉴定,结果为“过度引用不当”。浙江大学副教授贺海波被爆剽窃论文。浙大共核查了贺海波及其所在研究室相关人员涉嫌学术道德问题的论文20篇,其中贺海波涉及论文9篇。事发后,贺海波被撤销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浙大将其开除出教师队伍。鉴于如此多造假事件,教育部就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风建设,惩治学术不端行为,在2009年3月19日发出《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通知指出,长期以来,高等学校广大教学科研人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为人师表、严谨治学、潜心研究、献身科学、积极进取、锐意创新,体现了崇高师德,树立了良好学术风气,为教学科研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发生在少数人身上的学术不端行为,败坏了学术风气,损害了学校和教师队伍形象,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绝不姑息。通知列举了必须严肃处理的七种高校学术不端行为:

一、故意做出错误的陈述,捏造数据或结果,破坏原始数据的完整性,篡改实验记录和图片,在项目申请、成果申报、求职和提职申请中做虚假的陈述,提供虚假获奖证书、论文发表证明、文献引用证明等;

二、侵犯或损害他人著作权,故意省略参考他人出版物,抄袭他人作品,篡改他人作品内容;未经授权,利用被自己审阅的手稿或资助申请中的信息,将他人未公开的作品或研究计划发表、透露给他人或为己所用;把成就归功于对研究没有贡献的人,将对研究工作做出实际贡献的人排除在作者名单之外,僭越或无理要求著者或合著者身份;

三、成果发表时一稿多投;

四、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和妨碍他人研究活动,包括古意毁坏或扣压他人研究活动中必需的仪器设备、文献资料,以及其他与科研有关的财物;故意拖延对他人项目或成果的审查、评价时间,或提出无法证明的论断;对竞争项目或结果的审查设置障碍;

五、参与或与他人合谋隐匿学术劣迹,包括参与他人的学术造假,与他人合谋隐藏其不端行为,监察失职,以及对投诉人打击报复;

六、参加与自己专业无关的评审及审稿工作;在各类项目评审、机构评估、出版物或研究报告审阅、奖项评定时,出于直接、间接或潜在的利益冲突而做出违背客观、准确、公正的评价;绕过评审组织机构与评议对象直接接触,收取评审对象的馈赠;

七、以学术团体、专家的名义参与商业广告宣传。通知要求,高等学校对本校有关机构或者个人的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负有直接责任。要遵循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理办法,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期待在学术方面学术不端行为越来越少,我也会在科研方面绝对的约束自己,不做弄虚作假之事,严格遵守学术规范。

在未学习这门课的时候,我对学术规范并没有很具体的认识,不知道学术规范竟然包括了这么多的内容。它涉及学术研究的全过程,学术活动的各方面:包括学术研究规范、学术评审规范、学术批评规范、学术管理规范;也有学者对学术规范作出了横向概括,认为包括它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学术研究中的具体规则,如文献的合理使用规则,引证标注规则,立论阐述的逻辑规则等,二是高层次的规范,如学术制度规范、学风规范等。这些规范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学术成果的发表与后续工作规范。发表时不得一稿多投是我从未想到过的。在我的意识我觉得这是很正常的事,没想到这在学术上是不允许的。我想如果没有学习这门课,我不定会犯多少错误,在我以后科研的过程中。另外,在学术规范中,使我对引用、注释、参考文献、综述等这些写作中用到的知识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对我今后的论文写作会有更好的帮助。

通过这门课的学习,对我今后的科研生活会有很大的帮助,让我在科研的道路上少走弯路、错路。我相信也会对其她同学产生很大的帮助,所以我觉得这门课很有必要。

科研诚信与学术规范 第2篇

在当今社会,判断一个人的人品的基本标准之一便是这个人的诚信问题。诚信,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是一个人立身社会的基本要求,就犹如公民的第二个“身份证”,是日常行为的诚实和正式交流的信用的合称。在日常生活中,方方面面都涉及到诚信问题,比如我们要真诚、讲信誉,言必信、行必果,我们要要求自己一言九鼎,一诺千金。作为一名硕士研究生,我们更应该诚信待人,诚信对事,诚信科研。

在学习《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的课程后,我突然认识到作为一名科研工作者在科研过程中时刻保持诚信品质的重要性。科学研究工作是科学领域中的检索和应用包括对已有知识的整理、统计以及对数据的搜集、编辑和分析研究工作的总称,任何一名科研工作者都担负着寻找真理和答案,批判传统和谬误的职责。在科学研究工作中,我们要用百分之一百的诚信态度去对待每一个细节,每一个数据和每一个偶然事件。就像我的导师曾经说过,他说:“我们做科研的,不在乎你做了多少事,也不在乎你犯了多少错误,更不在乎你的数据与理论值有多大偏差,我们要的是最真实的数据和最真实的结果,也许我们会遇到无数挫折和失败,但是我们一定要诚实。”我相信他说的是作为一名科研工作者最应该保持的优良品质。只有用真实的数据和结果才能理直气壮的说话。然而,讲诚信,并不是说说,很多人说得容易做起来难。这大概就是人真而不诚、诚而难信的一种劣根性缘故,他们以利益确定诚信,以自私和贪婪玩弄诚信。在现实社会生活里,我们做人做事什么都不缺,缺的是人心,缺的是诚信,弄得人去寻找诚信的机会和条件。有的人只是要求别人有诚信讲诚信,而自己就很难用诚信来对待他人。在文明发展的今天,更应该体现人事的诚信度,结果却令君大失所望。

尤其是在当今社会中,我国的学术界科研不诚信的案例比比皆是,从老师到学生,从职位高者到普通教师,在这些人看来仿佛诚信已经遥不可及,达到目的才是唯一王道,下面我就举几个例子。比如西南交大副校长黄庆教授抄袭论文,博导资格被取消,他抄袭别人的论文不仅不备注引用,而且基本逐字复制,或者故意改写其他作者论文中的一部分,虽然他刻意隐藏抄袭行为,但还是被人民群众举报,最终不得不为自己的恶性付出代价。再比如,中科院一博士论文造假被撤销博士学位,在这个案例中,黄某某仅仅是伪造了几个数据,用没有用实验得出的数据撰写博士毕业论文,自以为只要毕业了就高枕无忧了,可她万万没想到竟然会有冯同学重复她的实验,当冯同学没有得到她的那种结果后,专家多次与她联系并询问如何能获得她的那种高产率,可是她却并没有给出正面答复,多次联系无果后,这位冯同学只能报告了导师。在以上两个案例中,不过当事人是否是缺乏科研诚信意识或者是本身就不知道在科研中不诚信会招致恶果,但是结果都是会为自己的无知和鄙行付出承重的代价。这也从正面教育了我们,作为一名刚入学的研究生,加强《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课程的学习是多么有意义的事。我记得中国工程院院士、四川大学校长谢和平在作题为《大学的学术诚信与科学精神》专场报告时,寄语四川大学全体师生:“你们可以不惊天动地,但必须要有诚信。你们可以什么都破产,但学术信誉不能破产。”这位谢老师的意思是很明确的,就是要广大师生一起保持谦卑谦逊的态度,秉持老一辈科学家诚信立人处事的作风,时刻保持着对科学孜孜不倦的探索欲望,确保自己研究的目的只在于推动科学的进步;就像我国老一辈科学家竺可桢、师昌绪等,耐得住寂寞、坐得住冷板凳,不求名利,沉下心来做学问,在为学之道上勤勤恳恳、脚踏实地。唯其如此,才取得了杰出的成就。在看看我们身边,我们的老师和师兄师姐们哪一个不是勤勤恳恳的工作和学习,他们始终坚持而执着的遵循科研的真谛,不怕辛苦不怕麻烦,在科研的第一线为我们保驾护航,他们为我们树立了最真实的榜样,让我们在迷茫和无知时找到前行的方向,他们尚且如此,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跟上节奏呢。再者,我们已经是一名硕士研究生了,我们很可能成为未来国家的栋梁之材,我们要为祖国的科学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因此,无论是做人做事,我们都必须以诚信为第一准则。然而在我国,目前大部分高等院校还没有开设科研诚信、科研行为规范的课程,也缺乏适合的教材和读本。许多年轻人甚至有一定研究经历的科研工作者也不很清楚“什么该为”与“什么不该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学校在一开学就针对研究生新生进行入学的《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教育,不仅可以让我们认识到为人基本乃诚信,还可以让我们在今后的科研和学习中时刻保持警惕,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毕业而犯下终生遗憾的大错。

因此,能够学习这门课程,对我个人而言意义极大,这门课不仅告诉我怎么杜绝上述事件的发生,而且告诉我要从平时的点点滴滴做起,在日后的科研工作中,即便会遇到很多奇奇怪怪的结果和实验数据,我们都不能用投机取巧的心理去刻意凑数据,刻意靠近理论值,我们应该用事实说话,实事求是,做一名合格的科研工作者。

签名:

科研诚信与学术规范 第3篇

1、科研诚信教育有利于科研人员树立正确的科学价值观

回顾科学技术发展的历史, 那些为世人铭记科学家们无不是至真、至善、至美的科学精神始终的践行者, 甚至将对真理的追求视为自己毕生的信仰, 而在科研事业高度社会化的今天, 科研活动往往受到各类复杂因素的影响, 科研人员学术失范、越轨行为时有发生, 对科学精神的呼唤必然成为一种时代诉求, 开展科研诚信教育, 是对科研人员科研价值观秉承科学精神, 回归科学本质的理性呼唤, 是培养科研工作者高尚科学精神的教育基础。

2、科研诚信教育有利于科研行为规范

通过各种形式的诚信教育, 会使科研工作者明确科研行为的规范, 对科研不端行为作出清晰明确的界定, 使他们都明确知道什么能做, 什么不能做, 再如教育中的各种不端案例典型剖析, 往往具有警世钟的作用, 这些都有助于在科研人员的头脑中树立起科研行为的红线意识, 在这种意识在科研实践中, 往往会自觉的内化为诚实做学问的规范行为。

3、科研诚信教育是高素质人才培养的必然需要

我国过往的教育体系中, 侧重于对受教育者学习与学术研究能力的培养, 而对受教育者自身学术道德水平培养却缺乏足够的认识,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对硕士、博士研究生应达到的研究能力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但是, 该条例并没有对学生的学术道德素质提出要求, 在许多人才培养教育准则的其他纲领性文件中, 对科研诚信也未做专门性的规定。因此, 在新形势下加强科研诚信教育, 是培养“德艺双馨”型高素质人才的必然需要。

二、我国科研诚信教育基本现状

1、科研诚信教育的理论储备不足

自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 随着以美国“萨默林事件”, 英国“皮尔斯事件”, 德国的“克尔曼·布拉赫事件”等巨大科学丑闻所引发的巨大轰动, 使这些国家将目光聚焦于科研诚信研究与建设实践, 在此后长达数十年时间里, 美国等国家在诚信教育的理论研究上取得了大量的成果, 学者们出版了许多科研诚信方面的理论专著, 从而为科研诚信教育奠定了较为坚实的理论基础。在我国, 在科研诚信教育方面还没有形成较为成熟系统的理论体系, 大部分高校还没有开设科研诚信、科研行为规范的相关课程, 也缺乏适合的教材和读本。

2、科研诚信教育实践环节薄弱

以我国高校为例, 目前除了清华、复旦等少数高校有科研诚信教育类课程的开设, 大部分高校在科研诚信教育方面仍处于空白, 科研诚信教育的缺乏, 使许多科研人员缺乏对各类学术不端行为的明确判断, 不清楚不明确什么样的行为是学术越轨, 从近年来科研诚信监督部门的处理的一些学术不端行为案例中, 涉事人员中45岁以下的中青年类科研群体所占比例较大, 从侧面也反映出我国科研诚信教育缺乏实践。

三、对我国开展科研诚信教育实践途径的思考

1、科研诚信教育需要科研监管部门的宏观规划与激励

我国的科研管理监督部门, 各层次的科研机构, 应该从国家科技人才培养的科学可持续发展的长远角度出发, 规划出具体的适应我国现实发展需要科研诚信教育的基本框架, 在推进科研诚信教育过程中, 积极发挥主导作用, 加紧完善各类科研学术规范, 会同相关研究部门, 尽快推出系统性的科研诚信教育理论性教材, 政府部门下的科研监管机构应在政策的引导, 资金投入上, 积极鼓励科研诚信教育在层级的学术研究机构的开展, 国外的实践证明, 体现国家意志的国家科研监管部门对科研诚信政策引导与重视程度, 往往会有力推进这项工作在学界的蓬勃开展, 以美国为例, 在联邦政策的推动下, 进行RCR教育尝试的大学和研究机构数量逐渐增多, 截至1995年, 美国已有超过200家研究机构开始进行相关的教育活动。

2、积极有效地开展科研诚信教育实践活动

各级各类科研机构在应在科研诚信基础教育上, 将其纳入到人才培养计划之中, 具有相当研究实力的科研机构, 可以尝试建立从事专门性科研诚信的研究中心, 并力求发挥超越本单位的最大周边辐射作用, 高校和其它学术研究机构在课堂上开设科研诚信教育类的专门性课程, 遴选优秀的教材与对科研诚信研究水平造诣较高的教师, 不但面向高校学生群体, 更面向所有教职研究人员, 进行广泛的课堂教育, 在课堂教育之外, 适时举办科研诚信的教育宣讲与倡导诚实做学问的各类实践活动, 同时在学术激励评价机制上, 加入诚信教育的影响因子, 在科研人员获得资源、利益的同时, 相应地应有参加诚信教育、培训的责任和义务。

3、加强科研诚信教育的内外沟通合作

科研诚信教育离不开部门间良好的沟通与合作, 以政府监管部门扮演的行政角色和与研究机构扮演的具体教育实践实施者之间应始终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作, 我国科技部的科研诚信工作办公室作为科研诚信工作的专门部门, 应在工作中做好各方的综合协调, 凡是涉及到科研诚信建设的部门与单位, 在促进科研诚信各类实践中, 积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竭力为科研诚信建设贡献力量, 在这方面, 2011年7月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召开的“科研诚信教育座谈会”就是一个围绕加强科研诚信各部委部门沟通合作, 推进我国科研诚信教育积极作为的好范例。

此外, 在推进我国科研诚信教育进程中, 应注重与国外的沟通与交流, 通过与参观考察, 与国外专家的交流讨论, 译制国外先进的科研诚信教育理论等实践活动, 充分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在这一方面的先进理念与体系构成, 认真研究这些国家成功经验带给我们的启示与思考, 实施科研诚信教育的“走出去”与“引进来”有机结合, 使我国科研诚信教育始终紧跟世界主流, 在规范科研人员诚信学术行为, 构建社会主义国家科研诚信体系方面做出应有的贡献。

摘要:近年来, 科学研究中的学术造假腐败现象一直为各界广为诟病, 特别是在网络信息极为发达的今天, 屡屡曝光的各类学术不端行为在不断挑战公众底线的同时, 也使科研诚信建设成为时下社会学者们思考与关注的热点问题, 诚信教育的缺失作为科研诚信危机的重要诱因之一, 着眼当前形势, 充分借鉴国外先进经验, 在科研规范, 基础教育, 部门协作等方面解决好科研诚信教育, 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当前实际并行之有效诚信教育途径是十分必要的。

关键词:科研诚信,教育体系,实践

参考文献

[1]刘辉.科研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 2011:100.

[2]陈晨.六部委共议科研诚信教育[N].科技时报, 2008-08-01.

[3]Mastroianni A.C., Kahn J.P..Encouraging accountability in research:a pilot assessment of raining efforts[J].Account in Research, 1999 (7) :85-100.

国家卫计委制定医学科研诚信规范 第4篇

国家卫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医学科研投入大幅增加,人们对科研产出的预期增大,使得医学科研人员压力增大,加之不良社会风气和浮躁心态作祟,导致科研不端行为时有发生。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制定旨在引导卫生计生领域广大医学科研人员提高诚信意识,遵守诚信原则,养成良好科研行为习惯,加强卫生计生领域的医学科研诚信行为规范和监管体制建设。

规范从医学科研方案设计、立项申请、开展研究、论文发表、奖励申报等各环节提出诚信行为规范要求,强调医学科研人员在科研活动中要遵循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相关规定,自觉接受伦理审查和监督,切实保障受试者的合法权益。在采集人体的样本、数据和资料时要客观、全面、准确;对涉及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要树立保密意识并依据有关规定采取保密措施。医学科研人员在涉及人体或动物的研究中,应当如实书写病历,诚实记录研究结果,包括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依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严重的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信息。

规范要求,医学科研机构要加强对科研诚信建设的领导、组织和管理,加强对科研人员培训,建立健全机构内部科研诚信监管制度,如诚信信用管理制度,举报人保护制度、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制度等。

(新华网)

学术道德与科研诚信的重要性 第5篇

首先,我认为诚信是一个人在社会中生存与发展的基本准则,一个人如果没有诚信,就如同失去了道德一样,虽然可以暂时的生存,但是谈到发展,就很难实现了。科研诚信直接影响科研环境,而科研环境对科技创新水平和科技人才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这条准则对于科技工作者来说更加适用,一个科技工作者不诚实,可能导致一群科技工作者的不诚实,最终使整个科学界的诚信程度下降,我认为,只有诚实的作风,诚实的结果,才有真正的科学。这是一个现实的科学,是一个职业问题,是职业的可行性与可能性的问题。

科研工作者从事科研活动,应当求真务实,不断追求卓越与创新,应当诚实守信,实事求是而负责任的履行职责,应当秉承专业精神,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应当做到公平和对他人的尊重,承认他人的成果和贡献,应当严谨自律,对自己不熟悉的专业问题谨言慎行,并妥善处理科研活动中的利益冲突,应当恪尽职守,在科研活动中自觉承担对同行、核对研究对象对社会的责任。

学术与诚信论文 第6篇

诚信是一个人在社会中生存与发展的基本准则,一个人如果没有诚信,就如同 失去了道德一样,虽然可以暂时的生存,但是谈到发展,就很难实现了。如果说现代化是一幢摩天大厦,诚信便是它坚强的基石。有它支撑,大厦才会巍然屹立。一旦诚信缺失,人们就会失去安全感,社会就会丧失凝聚力,个人的梦、国家的梦都将遥不可及。做人要有诚信,做学术更要讲科研诚信。“立言先立德,立文先立人。”知识分子是社会的良心,更应该以身作则,以自身言行为世人之轨范,成为社会文化和社会风气的引领者。学术诚信直接影响科研环境,而科研环境对科技创新水平和科技人才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对我们国家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作为高校师生,我们都在跟“学术”打交道。学术研究的基础是真实,生命在于诚信——因此,学术诚信应该是我们研究生同学必须关注的首要问题。不得不说的是,近年来学术不端、学术腐败现象屡禁不止,人们口诛笔伐,仍然愈演愈烈,其中不乏很有威望教授学者。比如:比如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导师肖传国关于“反射弧”造假,西安交通大学教授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得主李连生学术造假,中国井冈山大学讲师李涛和钟华造假70篇SCI论文事件等等。这么多的事件不免让人深思,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多的造假行为,我想这其中是跟我们的学术风气和学术监管上有关。就从我个人身边说吧,其实大家都知道,现在很多学生在写论文的时候,就是简单地将别人的论文拼拼凑凑,根本就不想去做,因为他们知道抄过来的也可以通过校里或自己老师的审核,其实我们的老师在面对这样的论文时自己也很明白,是抄袭是学生自己做的有时是很容看出的,可是我们的一些老师是睁只眼闭只眼的,这也反过来进一步纵容了学生学术造假。另外,也就是我们学生自己,缺乏学术诚信,造成学生学术诚信的缺乏,我想跟我们大学里的学风有关,他们对这种学术抄袭变得很迟钝,因为平时的作业、考试对此似乎司空见惯了,日积月久难免对学生个人学术成长带来不良的影响。

近年来国内外发生的学术不端事件,个人认为学术诚信问题主要根源于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学术研究成为一种潜藏名利诱惑的职业;二是社会给予研究人员的期望和压力过高,同时伴随着不正当竞争、同行压力、扭曲的评估系统等现象;三是缺乏职业道德和学术诚信教育;四是对不正当行为的查证和制裁力度不够。我国目前存在的学术诚信问题,不仅反映了学术界诚信意识和诚信机制的薄弱,而且折射出其背后的社会环境和浮夸文化土壤。教育部的意见把握住了这些核心问题,做出了针对性的部署。

对于这些问题,我个人觉得我们应该从四个方面去加强学术诚信问题,分别是:重视学术规范教育,完善学术评价机制,加强科研项目管理和整肃学术不端行为。当然,在学术诚信方面国家也给出了足够的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在“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座谈会”指出“科学研究是以诚实守信为基础的事业,自诞生之始就把追求真理、揭示客观规律作为崇高目标。”同时,针对今年发生多起国内部分科技工作者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被撤稿、给我国科技界国际声誉带来极其恶劣影响的问题,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卫生计生委、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共七部门已于近日联合印发《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的通知,加强科技工作者的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建设。

科学道德与学术诚信 第7篇

专 业 _光学工程__ 姓 名 __马福强___ 学

号 _2120140551 学 院 __光电学院_

2014 年 11 月 1 日

科学道德与学术诚信

马福强2120140551

科学道德与学术诚信

摘要:通过学习科学道德与学术诚信这门课让我了解了坚持学术诚信的至关重要性。而科学道德与学术诚信不仅仅是对科研学者们的要求,更应该是我们研究生应该自觉遵守的道德规范。本文中首先解释了科学道德与学术诚信的本质含义,然后通过陈进“汉芯一号”和李连生学术造假的的实例引发了对学术造假猖獗原因的思考,并提出追求成果和利益的社会环境对科研的影响、法律法规的不完善、高校学术体制的缺陷等都对学术诚信形成了冲击。这些典型的案例同时也提醒着初入研究之路的研究生们引以为鉴,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

关键词:科学道德 学术诚信 汉芯一号 李连生

科学道德与学术诚信

马福强2120140551

1、科学道德与学术诚信

科研活动本身应该是严肃而认真的,而作为科研工作者更应该本着严肃认真的心态来进行科研活动。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在科研工作者更应该遵守这个准则和规范。而科学道德在科研工作者的身上为人格和素养的体现,正如爱因斯坦曾经说过的:“大多数人说,是才智造就了伟大的科学家,他们错了,是人格。”

而学术诚信则是对我们敬爱的科研工作者和学生的最基本的要求。科学研究旨在探求真理,以探求真理为自己人生目标的科学工作者的道德线应该是诚信,它同样规范着科研工作者和学生的学术行为。而身为科研工作者这更应该是一条最基本的纪律,时刻不能忘记。学术是严肃的,因此需要严肃的科研工作者进行学术行为。

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实施,我们曾经的一切都在经历着金钱和利益洪流的洗礼。经济利益的触角显然也延伸到了科研领域,面对着这巨大的诱惑,有些科研工作者竟然把科学道德和学术诚信置之一旁,变成了利益的奴隶,甚至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存在,唯利益是图。

2、学术造假实例

2.1、陈进“汉芯一号”

在我们电子领域里,最令人发指的学术造假案例当属陈进“汉芯一号”造假事件。2003年2月上海交通大学微电子学院院长陈进教授发明的“汉芯一号”造假,并借助“汉芯一号”,陈进又申请了数十个科研项目,骗取了高达上亿元的科研基金。中国亟待在高新科技领域有所突破,自主研发高性能芯片是我国科技界的一大梦想。陈进利用这种期盼,骗取了无数的资金和荣誉,使原本该给国人带来自豪感的“汉芯一号”,变成了一起让人瞠目结舌的重大科研造假事件。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博导、上海交大微电子学院院长、上海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实际负责人陈进,在2002年8月从美国买回10片MOTO-freescale“56800芯片”,将芯片表面的MOTO等字样用砂纸磨掉,然后字样加上了汉芯的标识,此后,陈进通过各种手段搞定国内集成电路行业的知名专家,一致鉴定“汉芯一号”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高端大规模集成电路。“汉芯一号”在问世3年时间内,向国家各部门成功申报项目40多次,累计骗取无偿拨款突破1亿元。上海交大接到对陈进等人涉嫌造假的举报后十分重视,立即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考虑到问题的严肃性和复杂性,上海交大随即请求国家权威部门对事件进行深入全面调查。科技部根据专家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和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有关规定,决定终止陈进负责的科研项目的执行,追缴相关经费,取消陈进以后承担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的资格;教育部决定撤销陈进“长江学者”称号,取消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资格,追缴相应拨款;国家发改委决定终止陈进负责的高技术产业

科学道德与学术诚信

马福强2120140551 化项目的执行,追缴相关经费。上海交大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经研究决定:撤销陈进上海交大微电子学院院长职务;撤销陈进的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解除其教授聘用合同。

然而,在整个调查结束后竟然没有相关责任人受到任何法律上的追究,这也反映出了我国科技体制中的弊病,诚如著名科学家邹承鲁先生所说的:“光说是不行的,对学术不端行为,一定要严查严办。希望各有关单位,各级有关领导真正予以重视,认真干几件实事,才能克制当前的腐败之风,还我国科技界一片净土。” 2.2、李连生学术造假

而另一位同样是著名高校的教授,视科学道德和学术诚信为无物,悍然欺骗国家和民众,其中最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却是在这一骗局中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校方的相助。

2011年2月,科技部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发布通告,经调查核实,2005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奖项目“涡旋压缩机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及系列产品开发”的推荐材料中存在代表著作严重抄袭和经济效益数据不实的问题。压缩机领域的6位老教授一致认为,项目申报人是在将他人成果任意为其所用,如把上海压缩机厂1965年的大型机身整体铸造技术,说成是他开发的;沈阳气体压缩机厂(现归沈阳鼓风(集团)有限公司)研究者申报的“4M50型压缩机研制”项目在1998年就已经获得了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但这型压缩机却成为李连生等人申报奖项的主要成果。除此之外,他们认为申报材料中许多关键理论和技术中所谓的数值模拟计算方法都是国内许多人采用的常用方法。随着对李连生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与核实,2009年4月,西安交大决定免去其流体机械及压缩机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2009年12月,针对李连生相关学术不端问题,西安交大学位委员会决定免除其博士生导师资格。2010年3月21日,西安交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和校党政联席会议决定:鉴于该校教授、长江学者李连生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取消其教授职务,并解除其教师聘用合同。据了解,李连生已于2010年调离西安交大。

而在6名老教授艰辛的举报路途中,据称最大的压力来自校方。至于6名老教授举报长达3年才解决,根本原因是校方有领导袒护李连生的造假行为。最初的口头举报时,校方有领导当时传达了几个意思:一是当前高校弄虚作假成风,这件事要是被捅出去,不仅西安交大丢脸,整个中国学术界都会丢脸;二是西安交大地处西部,科技排名在全国能排到16名,很不容易,不要因为内讧坏了招牌;三是学术之争,校方希望能从中调停。而在之后的举报过程中曾有领导曾多次警告他们“不要在外面乱说,把学校搞臭了对你们谁都不好。”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正如举报人所说的——李连生成为中国第一个被取消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学者,既有偶然性,也有必然行,但肯定不是唯一一个,如果高校的学术体制问题不改革,肯定还会诞生下一个李连生。

科学道德与学术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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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学术造假的思考

回顾近几年的科研学术环境,学术造假频见报端,层出不穷,老一辈科学家们树立的科研学术风气和氛围正在接受着“名利”的洗礼。出现大量的学术造假并不是偶然的,它与我们科技界不完善的法律法规体制、高校的学术体制、甚至当前浮躁、追求成果和利益的大环境密切相关的。

我们知道,改革开放以来,各中思想鱼龙混杂的涌进来,生活和工作的节奏加快,经济的触角也延伸到了科研领域。现在的象牙塔不再寂寞,学术研究的急功近利和浮夸浮躁令人担忧。而学术研究靠的是一点一滴的积累,一项重大发明创造绝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它需要科研人员几年甚至十几年的甘于寂寞,潜心研究。而我们现在的环境里太过于急功近利,无论什么课题或是项目成果一两年就要有所突破,并且发表的论文、取得的成果都和绩效工资挂钩,也是获得晋升最快的途径,陈进和李连生就是活生生的例子,这在某种程度上逼着科研工作者铤而走险。

另一方面,一个学术造假者,他对社会,中国的学术进步,科学进步所造成的损失,与他现在所受到的惩罚是不成正比的。学术造假造成的这些损失比假烟、假酒、假药都要重。但是现在并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对这些人给予严厉的惩处。如果惩处的力度非常大,惩处的措施更加的严厉,我们相信,造假者在造假的同时,也会顾虑,我今后要为此付出什么代价。而造假的科研人员和高校或是研究所结成利益共同体,学术造假得到的成果和名利对校方的贡献更大,因此,有些大学和学术机构,出于所谓的面子和单位的名誉,甚至对学术造假者给予辩护和庇护而未受到相应的惩罚,这也体现了法律法规的缺失。

然而我们相信,无论什么样的制度什么样的环境都不应该是科研工作者进行学术造假的理由。学者是社会良知的守望者,对科学道德和学术诚信应该有更深刻的理解和更严格的要求。大学校园的环境是整个社会风气的一个缩影,为人师表更应该维护学术的尊严,学术的纯洁和学术的权威。

4、研究生应从自身提高科学道德与学术诚信水平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作为研究生的我们,将成为我国科技发展的生力军,我国科技的创新、发展、国际竞争力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研究生的综合素质。我们青年一代必须担当起历史赋予的重任,自觉成为科学道德的维护者和坚守学术诚信的倡导者,直面学风道德方面出现的突出问题。要正确树立科研诚信意识,提高科学道德素养,形成风清气正、求真务实的优良学风,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和人才成长的科研环境。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该制定与之相对应的奖惩制度并同时加强监管和监督。学术奖惩制度是以奖励或惩罚的方式来规范研究生学术诚信行为、学术习惯以及学术交往关系的规则体系。健全的学术奖惩制度对于激励学术诚信,预防和打击研究生学术诚信失范

科学道德与学术诚信

马福强2120140551 行为,净化学术环境至关重要。

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们要崇尚科学道德,坚守学术诚信,必须坚持原创精神,文章的真实理念。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宣传学术伦理道德,加强自律。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忠于真理、探求真知,自觉维护学术精神,反对投机取巧的作风和行为,要争做遵守和履行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的先行者。科学道德与学术诚信

马福强2120140551

参考文献

科研诚信与学术规范 第8篇

社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邮编:100081

顾问编委会:焦洪波杨时光

柴淑敏徐溯经

社长:李宪主编:祁书彦执行主编:魏蕾

编辑:王杰婷崔琦

李松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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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部电话: (010) 6446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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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达大厦A座22层A室

邮编:100013定价:18元科学技术部部长万钢

科研诚信事关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 事关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大局。近年来, 在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 我国科研诚信建设已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2007年, 科技部牵头建立了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成员包括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解放军总装备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共10个单位。2009年, 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 明确提出通过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 共同推进科研诚信建设。目前, 很多管理部门、科研教育机构和学术团体都成立了促进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的组织机构, 初步形成了我国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的网络体系和协调机制。《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提供了法制保障。有关管理部门和科研教育机构制定了《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 (试行) 》等调查处理科研不端行为的规定, 规范举报受理、调查、处理等各环节工作, 对相关举报进行认真的调查处理。改进和完善科技管理制度和措施, 根据不同类型科技活动实行分类评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实现网上申报, 通过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加大监督约束力度。编写发行《科研活动诚信指南》和《科研诚信知识读本》等宣传读物, 为科研活动的各个环节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科研诚信指南, 通过院士和专家宣讲团等活动, 深入大学开展科研诚信宣传教育。

随着科研诚信工作的不断开展, 我们更加深刻地体会到:在科学研究中, 科研诚信是保证科学发现和发明创造的基础;在科技与经济结合中, 科研诚信直接影响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科学普及中, 全社会容不得科技界有丝毫违反科学精神的现象。为了保障我国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 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走上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轨道, 我们必须大力营造鼓励崇实、唯实、求实的政策环境, 科技界必须率先克服虚荣浮躁的不良风气, 建立求真务实的道德风尚。

尽管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已取得一定进展, 但仍面临许多艰巨的任务。今后需要着力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强法治。二是要强化管理。三是进一步完善科技评价制度, 突出科技评价的创新导向。四是加强正面引导。

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是一项紧迫的任务, 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科技部将与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协作、通力配合, 为自主创新和创新型国家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

学术规范与学术出版规范 第9篇

[关键词]学术规范;学术出版规范;学术研究成果;学术出版物

[作者简介]刘文科,法律出版社法学学术出版分社。

一、学术规范是学术研究成果的规范

1. 学术研究与学术研究成果

学术辨义。我们目前常说的“学术”一词源自希腊语ακαδημα?κ??,是指古希腊城邦雅典外围的一片区域,哲学家在此地创建学园。故而,学术在早期是与教育联系在一起的。在现代,学术研究机构也一般是以高等学校为主体。在我国古代,孔子也创立过培养治国良才的教育机构,因而他也被尊为“孔夫子”。“学术”一语,在我国古代文献中也并不少见,有的地方指治国之术,有的地方指教化,有的地方专指学风,也有的地方专指学问。 由此可见,无论是古代中国,还是古代西方,都存在“学术”这一用语。

有学者认为,“学术”包含二层意义:一是指学问、道理、真理,是认识的对象和目标;二是指获得学问、道理、真理的过程、方式[1]。本文在此基础上认为,学术既具有主观意义上的含义——学术研究活动,又具有客观意义上的含义——学术研究的结果。总体来说,学术是指人类认识、探索外部世界以及人类自身的活动,以及由此获得的知识。学术凝结了人类的智慧,是人类社会不断向前进步的推动力。因而,繁荣学术研究活动,积累学术研究成果,传播学术研究精华,具有重要的意义。

学术研究成果。学术研究是人的一种有意识的活动,而学术研究的结果则是知识的增量。学术研究是人类社会知识积累的一个微观过程。知识是人对外部世界及人类自身的一种认识,其以语言的形式表现,并在人际的沟通中体现价值。因而,作为学术研究结果的知识,需要以一定的形式展现出来,这便是学术研究成果。学术研究成果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可以是论文、专著、报告等。

2. 作为学术研究成果规范的学术规范

无论是何种表现形式,都应当符合一定的规范。这主要是因为:首先,学术研究成果作为人类知识增量的表现,需要具有一定的进步性,因而学术研究成果不是对前人研究的重复。其次,学术研究成果是一种社会性成果,需要以符合规范的形式表现出来,学术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在特定社会中所认可的规范。最后,学术研究成果是对学者学术研究的客观评价物,因而需要以一定的方式表现出来。

学术规范是有关学术研究成果的规范,其自身具有以下一些特征:第一,客观性。学术规范不是对学术研究成果优劣的评判,而是对学术研究成果特定的客观表现形式要件的规范。第二,公开性。学术规范是对公开学术研究成果的客观规范,具有公开性。对于学者不公开或不准备公开的成果,可以不予适用。第三,进步性。学术规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学术研究的不断深入和人们对学术规范自身的认识与研究不断深入,学术规范也随之进步。加之学术研究成果的表现形式会随着技术的进步不断进步,学术规范也会随之发生变化。

二、学术出版规范是将学术研究成果向公众传播的规范

1. 学术出版

出版的本意是作品的公开与传播。学术研究成果因其对人类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故而将其出版传播十分重要。在古代,人类的技术条件有限,人们对知识的传播主要采取口授方式。由于古代社会一般都由特定的阶层垄断知识,加之宗教势力视科学为异端,因此,学术研究成果并不一定都能够公开。随着造纸术、活字印刷术的发明,人类获得了生产书籍的手段,而启蒙思想也将人类社会对于科学探索的枷锁解放,学术研究成果的传播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

学术出版是学术传播最重要的渠道。在这一渠道中,从主体的角度来说,其环节是从学者到出版者再到读者,而从客体的角度说,是从学术研究成果到学术出版物。可见,编辑是学者与读者之间沟通的重要桥梁,而在这个桥梁上通行的就是学术出版物。

2. 学术出版物与学术研究成果的关系

学术出版物是学术出版机构将学术研究成果通过编辑加工、校对、排版、印装等环节,以期刊或书籍等形式完成的出版物。因而,学术出版物属于出版物的一种,其内容限定于学术研究成果。

学术出版物与学术研究成果有着重要的联系:第一,学术出版物的内容是学术研究成果。这是由学术出版物的性质所决定。学术出版物不同于教育出版物、大众读物,它的内容必须具有学术性。第二,学术出版物的表现形式取决于学术研究成果的表现形式。例如,学术研究成果如果是以专著形式表现的,其出版结果应当也是专著;如果是以论文形式表现,其出版结果是发表在期刊中。

但是,学术研究成果与学术出版物也存在区别。从宏观上讲,学术出版物的数量要少于学术研究成果。学术研究成果并不一定都公开出版,公开出版的学术研究成果与编辑的认识和工作有很大关系。从微观上讲,学术出版物需要符合作为出版物的相关规范,如目录编排、文字规范、版式等。

3. 作为学术出版物规范的学术出版规范

学术研究的范式多种多样,有理论性研究,也有实证性研究;有通过演绎方法进行研究,也有通过归纳方法进行研究。无论从哪种途径获得的知识,都是学术研究的成果。但是,学术出版物作为学术研究成果向社会公开传播的载体,必须符合一定规范,即学术出版规范。

学术出版规范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学术出版规范是出版规范的一种,具有出版规范的共性。第二,学术出版规范是作者和出版者的共同规范。出版物是作者和出版者共同完成的,无法脱离其中任何一方。作者提供素材,出版者进行加工,如果其中一方不遵守学术出版规范,都将无法完成。第三,出版者是学术出版规范的最终执行者。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学者是中心环节。而在出版过程中,出版者则是中心环节。出版者要向作者明示学术出版规范,并要求作者遵守,在审读和编辑过程中要严格执行。

三、学术出版规范应当依托学术规范

学术出版物的内容是学术研究成果,因此,学术出版规范应当依托学术规范。

1. 学术出版规范的建立应由学界和出版界共同完成

学术出版是由学者和出版者共同完成的事业,需要由出版界会同学界共同建立学术出版规范。学界提供学术出版物在创作过程中应当遵守的意见,出版界提供学术出版物在出版过程中的意见。两种意见结合起来,才能够建立恰当的规范。

有学者认为,学术规范专业性主要体现在专业性学术语言的规范使用,专业性学术研究方法与表述形式的规范建立[2]。因而,在学术出版过程中,学界向出版界提供语言规范。如上所述,知识是以语言形式表达的。特定的学科领域必然存在特定的专业术语,这也就是所谓的“语境”。在不同的语境中,某一术语的含义并不相同。例如,在政治经济学中,“资本主义”是指以生产资料私人所有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一种政治与经济制度。而在现代商法学中,“资本主义”是指以股东所有权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一种公司治理模式。可见,在不同的语境中,相同一个词,其含义是不同的。

而出版者主要是提供一种有关如何表达的规范。学术研究成果在转化为学术出版的过程中,必须按照特定的表达方式进行。有个性的学者一般来说都有自己特有的语言风格。出版者在尊重学者语言风格的基础上,也要按照现代汉语的规范进行必要修改。例如,在纯粹的学术研究中,应当避免使用文言或半文半白的语言。

2. 学术出版规范应当建立学术研究成果的判断机制

学术出版规范的适用对象是学术出版物,这一特性决定了学术出版规范的学术性。学术出版规范应当建立对学术研究结果的评判机制。

由于学术出版本身具有学术性,需要由专业的学术编辑完成该项工作,因此,学术出版机构应当先对作品是否属于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判断。对于不属于学术研究成果的作品,不作为学术出版物出版,进而不适用学术出版规范,而按照一般出版物的规范进行出版工作。

在判断机制的制定上,应当依托学界公认的标准,对于是否属于学术研究范畴作出客观、明确的判断。对于带有通俗读物性质的知识性作品,不应认定为学术研究成果,这类作品注重知识的准确性和语言的通俗性。而学术研究成果则注重知识的进步性以及论述的严谨性。

四、学术规范的实现有赖于学术出版规范的实施

1. 学术出版规范对于进步性的强调

学术出版是由出版社主导,编辑具体实施的事业,因此,与单纯的学术研究不同,学术出版有一定的选择性。出版社对于选题的规划,学术编辑对于学术发展动向的把握,都直接影响学术研究成果的出版。有学者认为,一旦学术规范成为编辑规范,编者就必须按学术规范的基本要求对计划组约文稿与栏目文稿的选题进行学术史方面的考察论证,以确定哪些选题已经老化,没有继续研究的价值,哪些选题虽有人涉猎,但还有进一步拓展的空间,哪些选题前人谈得较少,很有研究前景[3]。作为将学术研究成果转变为学术出版物的学术出版活动,更强调学术研究成果的进步性。学术出版规范对于进步性的严格要求,有利于学术研究的向前发展,也有利于学术研究的整体繁荣。

2. 学术出版规范更加重视社会效益

思想有自由,学术无界限。但是学术出版更强调出版物的社会效益。学术出版规范更加重视作品的社会效益,重视理论对于实践的指导作用。学术研究成果有多种传播渠道,出版是其中重要的一种。以出版的方式传播,影响广泛、持续,因而,学术出版对于学术研究成果必然是有所选择的。以法学学术出版为例,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开始大规模地填补法律的空白,因此,当时的法学学术出版以法学基础理论和外国法的研究著作为主。而到了立法日渐完善,法律适用成为主要问题的阶段,法学学术出版则以法学方法论等研究著作为出。在法学学术出版物日渐繁荣的背后,是我国法学学者研究不断深入,法律工作者不断接受学术出版物的理论营养,我国法治不断发展的过程。

3. 学术出版规范应当建立学术研究成果的完善机制

第一,编辑应当通过适用学术出版规范使学术研究成果更加完善。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学者的思路往往并不是连续的,而是有断点的。当思路在断点之处受到阻碍,而突然灵光一现的时候,也是容易出现逻辑错误或者论证不严谨的时候。因此,编辑应当发现这些地方,通过适用学术出版规范,对作者的论点、论据、论证进行完善。

学者一般都会有观点难以表达的经验。这是由于学者在内心构建了自己的学说体系之后,却无法用准确的语言来描述。表达出来的语言与内心的想法之间存在一定差距,其表现就是观点不准确。编辑相较于学者而言,具有更多的学术表达经验,在编辑过程中,通过审读稿件,可以帮助作者提炼准确而鲜明的观点。所以,学术出版规范中应当包含有关观点的规范。

第二,得出有关问题的结论,需要有相关论据的支撑。不同学术背景的学者,其对于论据的采纳与运用也各不相同。就像法官审判案件,以证据所证明的事实为基础,他必须在内心对这一证据取得一定的确认。某一学术出版物中论据,是否能够在未来得到学界确认,不仅是论据本身的相关性要求,还包含其可信性要求。这些问题都需要编辑者的把关,而把关的标准则依赖于学术出版规范。

第三,从论据到论点,需要有论证的过程。论证的方法多种多样,而归根到底则是一个逻辑问题。编辑通过运用出版规范中对逻辑性的要求,对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审读与编辑加工,从而在学术出版的过程中对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完善。

学术出版物是学术研究的最终成果,而学术出版规范则是这一最终成果的保证。从学术研究到学术研究成果,再到学术出版物,编辑仅参与其中,而且作用重大。编辑应当研究学术规范,并熟练运用学术出版规范,从而保证学术出版物永远不失学术性,起到它应起的作用。

[1]叶继元. 学术期刊与学术规范[J].学术界,2005(4).

[2]刘琳璘. 论法学研究中的学术规范[J].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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