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部门是平安建设主力军

2024-06-06

政法部门是平安建设主力军(精选2篇)

政法部门是平安建设主力军 第1篇

政法部门是平安建设主力军

记者:在创建平安海南过程中,政法部门肩负着重大使命。海南省在强化政法部门职能作用方面将有什么样的做法?

肖若海: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在平安海南建设中,政法部门是主力军。全省各级政法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切实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一是要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力营造海南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要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犯罪和毒品犯罪。进一步推进戒毒康复农场的规模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持之以恒地朝着“无毒岛”的目标奋进。深入排查整治农村治安混乱地区,营造农村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是要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全力扩大平安建设的覆盖面。要把农村、社区平安建设分别纳入文明生态村、文明和谐社区建设,大力推广“联防联治、协作共建”的模式,全面推进平安景区、平安渔船等各种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

三是要扎实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力提高驾驭治安局势的能力。要逐步构建社会面巡逻防控、社区治安管控、重点部位防范、内部单位安全保卫、农村治安防控、边际应急查控、科技防范报警监控和国家安全人民防线体系。把社会治安防范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社区民用建筑建设、文明生态村建设的总体规划。探索治安防控的社会化和市场化。逐步建立社区、农村警务工作新机制。

四是要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全力夯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根基。要探索推广综治工作中心、综治工作站和综治协管员、治安中心户长、十户联防等做法,整合基层综治力量。要把“社会人”、社会组织、特殊行业和互联网“虚拟社会”纳入有序管理之中。

五是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要切实解决执法司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确保公正高效廉洁的执法管理体系、考评体系、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

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是主线

记者:平安海南建设要最终取得良好的效果,需要良好的舆论氛围与广泛的群众基矗为此,海南省委政法委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

肖若海:在开展平安海南建设中,我省始终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平安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今年我们进行了一系列的宣传,使我省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呈现出良好局面。明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工作,要开展“奥运之年话平安”市县委书记和省综治委委员系列访谈活动,“平安奥运大家谈”征文活动,并组织好“综治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等集中宣传活动等。

记者:在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方面,海南省将如何行动?

肖若海:当前,海南已经进入加快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始终坚持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作为平安海南建设的主线。省委提出,“全国性的群体性事件不能在海南发端起事,市县的问题必须在市县范围内解决,重要敏感时期保持‘三个零记录’”。为此,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展开行动。

一要加强源头治理,以社会和谐促进社会稳定。二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要建章立制,对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明年要紧紧围绕北京奥运会的安全稳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实现民间纠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95%。三要健全对影响全省稳定突出问题的挂牌督办制,将处理结果列入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核内容。四要加强政法系统联合大接访工作,切实

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法涉诉问题。五要加强基层维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体制、机制和工作网络建设,扎实推进工作的规范化。要建立排查调处责任下沉机制以及市县与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联合排查调处机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制。健全综治和维稳工作的的具体办法和程序,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

平安海南建设要实现五项任务

记者:平安海南的建设到目前已取得哪些成效?

肖若海:两年来,海南各级党委、政府把平安海南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特别是今年5月份以来,新一届省委和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改善民生、维护和发展民主、保障民安、凝聚民心四个方面,对构建和谐海南提出了新的要求。各市县、各部门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连续七年保持了在敏感时期、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全省无重大政治事件、无重大治安事件和无集体进京上访事件的“三个零”指标。

一是基层平安建设的覆盖面不断扩大。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已经建成的8108个文明生态村达到平安村标准。并且,在重点景区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开展平安渔船建设活动,健全平安建设联席会议、联络员、联系点和考核评比等制度,开展综治和平安建设创典型工作,初步形成“联片创建”的工作局面。

二是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不断增强。深入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年”活动,重点整治土地纠纷等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共调处矛盾纠纷9175起,调解成功8717起,调解成功率为95.9%。挂牌督办19个影响全省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目前有2个已解决,13个保持稳定。开展涉法涉诉联合接访活动,接访案件1890件,接待群众3600多人,目前已办结909件。三是综治根基不断夯实。探索在乡镇、村委会、自然村分别设立综治工作中心、综治工作站、综治协管员,着力整合基层综治力量。目前,全省现有454个区、乡镇(街道、农(林)场)综治办,专兼职工作人员1390人,连续三年综治经费投入平均每年2877.86万元。全省

现有治安保卫委员会5443个,26408人;人民调解委员会5642个,28265人;各级联防队5712支,39269人。

四是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巩固。全省已有7个市县在县城建立报警和监控系统,其中,海口市投入7000多万元、三亚市投入1700多万元建设交通路面和治安防控系统。

五是“严打”整治的力度不断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已摧毁涉黑涉恶团伙70个,涉及案件730余起。坚持不懈地打击整治“两抢一盗”犯罪,遏制了“两抢一盗”案件持续上升的势头。深入开展禁毒斗争,推进戒毒康复农场建设,戒毒、康复、学习、就业、成家立业一体化的戒毒康复模式日趋成熟。扎实推进农村治安混乱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扭转了少数农村地区治安状况不良的局面。

六是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不断完善。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以及综治检查验收细则。建立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综治实绩考核档案、综治委成员单位述职评议制度。建立了综治督导检查制度,对全省平安建设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记者:您认为平安海南这项巨大工程最终会达到什么样的效果?

肖若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委政法委和省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平安海南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开展平安海南建设五项目标任务,包括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减少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消除经济领域的不稳定因素,要求五年内全省80%以上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社区达到平安标准。只要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海南省第五次党代会的部署,扎扎实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推进平安海南建设,我们就一定实现这个目标任务。

政法部门是平安建设主力军 第2篇

关键词:信息共享;政法信息共享平台;政法信息协同共享机制

目前,公检法司各政法部门都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垂直专属网络,在部门内部实现了信息化系统办公。而垂直信息化不断深入,横向信息孤岛的现象却越来越凸显。在确保诉讼公正的前提下,如何充分整合司法资源,实现办案效率最大化,以此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已经成为政法部门工作发展的必然之路。近年来,S县在政法委的牵头下,联合公检法司四部门研究建成浙江省首个专网政法信息共享平台,基本实现了部门信息共享及刑事案件网上办理。本文结合该平台的运行实际,探索政法部门信息协同共享机制相关问题,以期为健全政法信息协同共享机制提供借鉴。

一、实践考察

近几年,S县刑事案件数及涉案人数持续增长。从2010年至2013年,每年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数量和人数分别为:2010年339件694人;2011年413件753人;2012年478件898人;2013年524件1105人,4年来数量和人数均翻了一番,且在可预见的未来几年将持续大幅增长,但辦案人数总体上并无变化。譬如,S法院刑事审判庭自2010年至2013年里办案法官人数一直保持2名,S检察院公诉科自2010年至2013年里检察官人数也一直保持5名,按照司法改革的导向及员额限制,“案多人少”将成为影响案件办理的主要因素。与此同时,民商事案件数及执行案件难度也在持续加大,一线政法干警压力倍增,加上区域拓展政法机关办公场所距离拉大,有限的司法资源与无限的司法需求之间的矛盾不断地加剧。如何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显然仅靠增加人力编制解决不了实际问题,而且增加编制面临的难度很大。最优途径便是通过信息化的手段,改变以往办案机制,最大限度地提高人力资源的利用率。

政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是在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为准则的信息管理制度基础上,通过整合公检法司各单位的信息资源,建立数据共享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和数据综合分析系统。其基本内容为:一是建立数据交换平台。以公、检、法、司部门原有的业务系统为基础,初步建立中心信息库,通过建立影印系统对刑事案件有关信息采取自动采集和导入各家原有的业务系统,对原有纸质信息进行电子化管理,通过建立对应的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平台与公检法司各家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二是建立信息交流系统。建立公文传输系统,对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法律文书、提请逮捕意见书、逮捕决定书、移送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刑事判决书等实现电子印章及格式打印。建立案件信息交流系统,如对证据不足、存疑的案件可直接通过平台交流。三是建立案件预警、监督、分析系统。系统以数据交换平台为基础数据来源,对案件流程进行实时监控并在特殊节点发送提醒指令。建立案件查询功能,以便诉讼结束后供相关人员查询借鉴。同时比较提取分析相关数据,生成司法信息总结报告,以便提供数据参考。

通过平台的建设基本实现了以下目标。首先,案件转递更加顺畅,办案效率得到提升。如平台可以实现多人同时查看的电子宗卷,改变以往案件案卷流转方式。经办人员可直接网上查阅案情,下载打印公文,减少移送接收环节。其次,办案协同更加紧密,案件质量得到提升。所有法律程序都在平台上流转处理,结果直接记入日志,有利于政法各部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由此倒逼办案人员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再次,信息流转更加透明,执法规范、监督效能得到提升。公安立案、侦查、案件后期处理以及监管活动办理等信息,检察的批捕与起诉审查,法院的审判结果和交付执行、刑罚执行活动,司法局的社区矫正情况,均可通过平台即时传送。平台也避免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多头受理,实时跟踪办理进程和结果。最后,信息统计分析更加便捷完善,服务决策能力得到提升。系统能随时对各类案件进行分析统计,及时了解动态,使政法机关能快速准确地收集到公检法司各家的相关情况,为领导决策部署、超前应对提供了快速通道。

二、当下困境

当前国内有很多地方如重庆、江苏昆山、上海浦东、深圳龙岗等已经建成或者正在筹建政法信息共享平台,但结果均不尽人意。S县政法信息共享平台虽然试运行成功,但平台主系统也运行受阻。笔者对受阻的障碍进行了分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技术障碍

政法信息共享协同系统与政法各部门内部业务系统无法实现对接。公检法司各家拥有各自独立的局域网,也建立相应的不同级别的保密机制。从调研的情况反映,各单位都有严格的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禁止外来网络接入本单位局域网。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势必要打破相关规定,而这必须获得上级机关的批准方能实施。目前公检法司各部门的数据库都在市级以上政法部门,各部门对开放接口心存疑虑,政法共享平台与之无法对接,实现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平台的关键在于数据库的共享,这是影响平台能否正常运行的关键,也是真正通过平台的应用减少干警工作量的关键。从各地来看,数据共享与数据库互联上受阻是政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瓶颈。

2.人力障碍

办案人员运用平台的积极性无法调动。政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出发点是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避免重复劳动。由于不能解决数据库的有效对接,政法各部门都要面临同一案件分走二套系统的问题,办案人员对案件的数据需要二次录入,大大加重了工作量,从而影响他们使用平台的积极性。同时,受上级部门业务考核制约以及共享平台运用考核的空白,办案人员对本部门的业务系统较重视,却不太重视共享平台业务系统的运用。一项新事物的出现至被接受往往需要一定的时间,受传统工作习惯的影响,不少办案人员有排斥心态,使用平台的积极性不高,甚至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纠其主要原因还在于享受不到平台运行的惠利,反而无形增加了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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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动力障碍

平台建设缺乏权力机关的有力推动。当前部分平台建设合作单位对平台建设的意义作用认识不清,出现多种误区:有些单位认为建立横向合作平台上级业务主管机关并没有明确工作要求,本单位也无迫切需求;有单位认为信息共享之后容易暴露自身问题,影响单位形象,而且多了一双监督的眼睛自找麻烦,也不利于对办案人员的个人保护;有的甚至怀有一定的抵触情绪,对信息共享高度戒备,认为其容易泄密。由于认识不统一,造成思想上不重视以及工作中不配合,从而使得平台建设工作阻力重重,无法实现新突破。在此情况下,实际工作中又没有层级较高、对各单位均有较强制约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指导,而更为关键的是缺乏权力机关的具体推动。

4.机制障碍

平台建设缺乏工作机制的有力保障。由于缺乏必要工作机制的有效保障,政法信息共享平台的操作性不强,其功能作用发挥得也不够理想,各家单位参与的积极性受到打击,影响了平台建设进程。首先是技术资金保障不到位,平台建设与维护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与大批专业技术人员,当前该项目没有政府财政的专门预算,经费由各家合作单位按比例分摊,经费保障不到位,科技化水平尚低。其次是监督制约机制缺乏,目前尚未建立相应的督促检查与考核评价机制,而信息共享项目一般需要长期坚持而且基础性工作量巨大,各协作单位又分属各个不同系统,缺乏有效监督制约手段,一旦在运行过程中某个部门或环节出现了问题,将影响到整个平台的有效运行。再次是缺乏信息管理使用的保密机制,平台信息共享的内容十分广泛而且量十分巨大,有些信息属于本单位、本系统的秘密资料,使用过程中极容易出现失密泄密的情况,这也使得部分协作单位在提供时存在较大顾虑。最后是人员培训和业务咨询机制缺乏,根据以往新软件、新系统投入应用情况预测,在整体信息化共享平台投入运行之初,相关工作人员需要进行专门的软件应用操作培训。而政法系统的工作内容都有明确的法定时间限制,如何尽快使相关工作人员熟练共享平台操作,减少运行之初的误操作,组建专门的业务咨询队伍,发挥平台最大效能,将是平台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三、应对之策

1.统一认识,形成共享协作共识

要正确认识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为推进平台建设奠定思想基础。一是对信息共享平台本身要有正确的认识。要站在整合司法资源、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效能的高度,正确认识信息共享平台所具有的积极功能,使各部门在思想上真正接受。二是对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的重要意义要有正确的认识。各协作单位应认识到自己是平台建设的主体,也是直接的受益者,应当跳出部门利益的束缚,以积极的态度、务实的工作,齐心协力、真诚合作把平台建设好。三是对未来司法的发展趋势有正确的认识。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司法环境的转变将对司法工作不断提出新的要求。信息共享作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能的有效途径,必然会进一步得到加强,也势必会得到上级部门和领导的重视。各协作部门应当把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从与己无关的分外事转变为本部门的职责所在和工作所需的分内事,从不闻不问到自觉接受、主动关心,从一开始对平台建设的戒备、抵触转变为开放坦诚,从被动应付、敷衍推脱转变为主动要求、积极配合。要加强对部门内工作人员的思想引导,消除他们的抵触情绪。

2.争取支持,加大平台推进力度

要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加强对共享平台建设的组织领导和政治领导,通过党委协调各协作部门之间的关系,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分工职责,提出工作要求,在政治上、组织上给予保证。其次,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与推动作用,由其出面协调地方各部门来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建设,从根本上解决信息共享机制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問题;最后,要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目前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所涉及的人员、经费及其他物质保障都要依靠政府的支持。司法改革后将会实现司法机关人财物省级统管,而政法信息共享平台推进需要不断投入人力财力物力,法检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单位对共享平台建设的支持,如江苏苏州市就是由苏州市中院、市检与各区县的政法委由上而下联合推动,保证刑事案件办理流转在平台上的正常运行。

3.完善机制,科学制定相关制度

要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制定信息共享机制建设的规范性指导意见,并由人大印发,以确保机制建设的系统性、科学性和权威性。规范性指导意见要立足长远、注重宏观,就建立共享机制的目的、意义、原则、协作部门范围、共享信息范围、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程序,共享机制的运行保障、建设过程等基本问题作出原则性、指导性的规定,勾勒出共享平台的实施步骤。要制定平台运行的具体操作规程,作出专门性的规定。一是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如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或定期情况通报制度,增强协作单位的工作互动性。二是建立业务咨询机制,加强协作各方的业务咨询与交流,对平台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交流和探讨。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对参与信息共享机制的各部门进行定期考核,纳入部门工作考核,同时加强日常检查督促。四是建立信息管理使用的保密机制。协作各部门落实管理责任人,严格信息使用审批制,制定严格的保密规则和措施,明确有权经手信息的人员,对于泄密者追究其相关责任,谨防信息外泄和滥用。

4.加强保障,确保平台有效运转

要有充分经费保障,建议将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纳入政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在财政部门编列专项经费,提供全额保障。要建立交流平台和技术维护组织,实时提供业务咨询,进行日常技术性维护及就运行具体事项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还要对各部门操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制定监督有力的制约机制,由党委、政府、人大部门人员成立督促检查组,对各部门参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运行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不积极配合的部门,结合考评机制,追究其相关责任,以此确保制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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