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涉农乱收费调查报告

2024-08-01

物价局涉农乱收费调查报告(精选14篇)

物价局涉农乱收费调查报告 第1篇

治理涉农乱收费,减轻农民负担,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中央1号文件的重要举措。随着近些年治理涉农乱收费工作的持续开展,向农民乱收费的状况得到控制,农民负担有所减轻,农业生产、农村经营环境趋向好转。但是,向农民乱收费的现象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

一、涉农收费存在的问题及呈现的新特点

为减轻农民负担,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也取消了一些收费项目或降低了一些涉农收费标准,但一些部门领导没有把这些政策提高到改善党群关系、维护农村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对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治理乱收费的要求没有从行动上进行落实,有的甚至违背政策规定乱收费、乱罚款。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一些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特别是在制定收费政策时考虑部门利益过多,必然出现新的乱收费问题。主要表现为:自立收费项目乱收费;超标准收费;继续收取已取消的收费项目;搭车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收费;以押金、保证保证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等。

由于近年治理涉农乱收费力度进一步加大,一些收费单位为了规避检查,向农民乱收费又呈现了一些新情况,显现了一些新特点:一是乱收费方式变化多端,由过去的集中收取向分散收取转变,由大额收费向小额、零星、经常性收费转变;二是收费手段更加隐蔽。收费不给票据、不开收据,让举报人无凭无据;三是乱收费过程五花八门。一些部门利用自身业务管理权限,仍然搭车收费,不服务也收费;四是乱收费形式花样翻新。有的农村中小学收费时让班主任或年级组收,一不开票二不入帐;以上这些都给监督检查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二、涉农收费产生的原因及治理的对策

(一)涉农乱收费屡禁不止的原因

涉农乱收费为何屡禁不止,原因是很多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宣传力度因素。一是价格部门受人力物力的限制,忙于应对各种收费管理和价费监督检查,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主动性、广泛性和经常性不够,只注重在重大法制宣传日和大型活动中进行宣传,深入农村乡镇、村组宣传很少,更谈不上到偏远乡组、村组去宣传;二是农民作为弱势群体,信息不畅通,依法维护自身利益的观念不强,缺乏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对一些部门乱收费有意见也不知去何处申诉;另外虽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都设有涉农收费公示牌(栏),但动态管理不够,已取消的或降低了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没有及时作相应的调整或变更,使得政策信息滞后;三是一些农民办事求快、不索要票据的心理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2、财政体制因素。地方经济困难,财政投入不足是乱收费行为发生的根本原因。一是由于财源紧缺,财政对一些部门的投入不足或不到位,使一些部门为了维持正常的运转或创收而乱收费,“经费短缺,债台高筑”成了一些部门乱收费的借口;二是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从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乱收费行为的发生,但凭借权力收费与部门利益挂钩的关系并未切断,本质上还是收得越多,返还越多,这种多收多得的收费机制成为驱使各部门乱收费的大动力。

3、监管查处力度因素。一是由于农村地域广阔,人口居住分散,点多面广,情况复杂,检查任务相当繁重,价格监管、检查覆盖至农村的力量相对薄弱,致使很多乱收费案件得不到及时处理;二是各级党委、政府和一些领导对本地区、本部门的乱收费问题开口子、批条子、讲面子,很难真正做到追究有关领导人和责任人的责任,使得乱收费行为屡禁不止,致使很多乱收费案件得不到有效的处理;三是经济制裁力度小,只退还多收款不罚款,只收小头留大头,加之受法律赋予物价部门处罚手段所限(如无扣押权、无划拨权等),乱收费行为很难真正受到应有的制裁。

(二)治理涉农乱收费违法行为的对策

1、进一步提高治理涉农乱收费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按照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思路,做好涉农价格监管和检查应当成为价格部门的工作重点。一要始终站在发展的高度、稳定社会的角度,把治理涉农乱收费、减轻农民负担作为强化农村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真正摆上议事日程;二要认真履行价格部门的调控、管理、监督、服务的工作职能,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具体目标,针对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具有长期性的特点,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既要注意及时查处乱收费行为,及时疏导社会矛盾,又要研究价格管理中有关问题,积极探索如何运用价格职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新方法新思路。三要利用公示牌、墙报等宣传工具,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的引人注目、宣传面广、迅速及时、效果显著的作用,通过大力宣传价格政策、价格法律法规,让农民群众知道价格在市场中是怎样形成的,知道什么是价格违法、价格欺诈,从而自觉抵制涉农乱收费的行为,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四要重点抓好涉农收费明码标价工作,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加大涉农价费公示工作力度,要突出公示重点,统一公示内容。凡经批准的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重要商品服务价格都必须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实行动态管理,对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都要及时更新和告知,并做到持之以恒,保护农民对价费政策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2、进一步做好涉农价费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在涉农价费的监管上把好“五关”,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即把好政策关,把好管理权限关,把好成本监审关,把好审批程序关,把好涉农负担关;二是构建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管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有必要完善监管组织,延伸触角,形成网络。要充分发挥农村义务物价监督员、物价信息员、成本调查户的作用,适时掌握农村价格和收费的动态,寻找减轻农民负担的突破口,有针对性开展物价检查工作,使涉农乱收费在全方位的监督控制下难以生存,使本地区涉农价格和收费中存在的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农民负担得到进一步减轻;三是不断改进价格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坚持检查和预防并重。对具有违法违规倾向的价格和收费行为要及时调查和掌握实情,对有关单位通过召开告诫会的方法,警告和劝戒有关单位及时防止和纠正价格违法行为;四是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畅通农民举报投诉渠道。强化价格举报工作,积极办理各类价格投诉举报,实施限时办理,有案必复。

3、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大查处查处力度。强化责任意识,要把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内容是否落实,农民负担是否减轻,农村社会是否稳定作为考核干部,特别是单位、部门领导的一项主要内容和重要依据,全面实行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一票否决制”。在对涉农乱收费的治理上,要有效的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合力,营造齐抓共管的局面,对屡查屡犯的价格违法单位,不仅要责令清退多收价款,实施经济制裁,还要提请纪检、监察部门对价格违法单位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行政责任,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大案要案,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形成震慑涉农乱收费行为的强大舆论声势,以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总之,政府要通过不断健全和完善收费政策来细化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价格和收费行为,使价格管理部门有法可依,依法行政;财政也要不断加大对教育、医疗等部门的投入,确保收费单位经费投入,切实解决收费单位经费不足问题,解除有关部门的后顾之忧,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通过全方位的价费综合治理,创造良好的价费环境,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贡献。

物价局涉农乱收费调查报告 第2篇

【发布文号】沪价检查[2001]9号 【发布日期】2001-05-22 【生效日期】2001-05-2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做好本市

二00一年涉农价格与收费检查的通知

(二00一年五月二十二日沪价检查〔2001〕9号)

各区县物价局、浦东新区发展计划局:

现将《国家计委关于做好2001年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局《二00一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与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于11月底将涉农价格与收费检查专题总结报我局。

物价局涉农乱收费调查报告 第3篇

1 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现状

新农村的建设发展中, 更加注重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 同时三农问题的解决中, 更要本着农业经济发展最基本的发展理念, 并投身于农业经济的根本建设中, 做好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但是在农业项目运行实施中, 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往往存在各种问题, 具体体现如下:

1.1 项目申报中存在的问题

对于我国的农业项目申报而言, 一旦申报批准之后, 才能对财政补助资金享受, 在农业项目的一种季节性和特殊性特点中, 各种原因的存在, 往往使得项目处于一种弄虚作假的状态, 不仅仅对财政资金进行套取, 同时也对财政资金进行骗取。

农业项目实际的申报中, 不仅仅有着加长的批复周期, 在农民的用地流转中, 难以进行建设性的审批过程, 在无标准的建设内容结合中, 难以结合招投标管理规定的过程, 以至于招投标属地管理缺乏一定的科学原则, 而地方政府更是难以做好招投标相关特点的应用, 以至于政府的采购中, 缺乏招投标相关管理的科学规定。

1.2 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项目的实施中, 主要是结合农业合作社的形式, 但是在项目的实际实施中, 往往缺乏和合作社之间紧密的联系, 以至于有着不规范化的财务管理。在项目的申报中, 竞争性因素的存在中, 将会使得项目资金的不断争取中, 往往报大项目规模, 在项目方案的实施之后, 以至于财政资金争取中逐渐处于变小的状态, 并有着较大的自筹资金。这种项目的投入中, 缺乏完全性的控制, 而合作社的社保中, 缺乏财政资金的根本量化, 并在合作社的章程应用中, 难以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量化过程, 对于财政专项资金进行挪用。

1.3 项目验收中存在的问题

农业项目在验收中, 由于季节性因素的存在, 项目的启动往往难以按照规划的时间将任务完成。同时农业项目验收中, 缺乏相关人士的检验, 并在多种因素的存在中, 缺乏针对性的验收过程。

2 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完善的具体措施

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的完善中, 就要将价格职能作用充分发挥, 并在农业生产发展积极促进中, 将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调控全面加强。关于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完善的具体措施, 可以从以下几点具体做起:

2.1 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的认识

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中, 往往是结合涉农价格的项目名称, 做好收费范围的确定, 在收费公示的过程中, 就要将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进行透明性的管理, 不仅仅将农民负担政策落实全面促进, 同时也要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行根本上的贯彻, 将价格工作的改进全面加强。在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加强中, 对农村经济发展积极的促进, 实现社会的稳定发展, 而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的落实中, 将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的认知度不断提高。

2.2 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分工和协作

对于各个部门之间分工协作加强中, 就要结合涉农价格的基本发展, 在收费公示工作的进行中, 结合经营的场所环境, 并在交费场所的设置中, 对相关公示进行明确标定。我国领导同样也要重视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 对切实可行的方案制定, 在任务的根本落实中, 做好专门性的负责人工, 将经费问题有效性的解决, 基于一种多方位的资金办法, 并做好组织公示价格的合理确定。结合不同的地区, 对不同的涉农价格进行设置, 并实现自身合法权益的根本维护, 将收费管理的工作宣传力度全面加强, 注重价格政策水平的综合提高, 将自我保护意识不断的提高, 在涉农价格的相关收费公示中, 结合法律法规的手段, 实现各个部门之间的有效分工和协作。

2.3 完善价格收费政策

在对涉农价格收费政策的完善中, 不仅仅要实现农村电信资费政策的完善和有线电视等收费的基本完善, 同时也要注重农村客运价格的根本完善, 对农民建房收费制度进行规范, 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合理的确定。通过对农村环保收费制度进行建立, 做好垃圾处理收费政策的完善, 对农村卫生环境进行及时的改善, 实现生态环境的全面建设和发展。

2.4 加强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力度

物价部门在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监督检查中, 不仅仅要本着合法化的基本特点, 同时也要结合制度化的基本特点。在价格主管部门对项目的审核中, 就要对公布内容的准确合法性进行确定, 这种公示的内容, 往往需要结合相关的单位情况, 及时性的更改。通过对群众涉农价格进行了解, 并在收费管理公示工作的不断组织协调管理中, 将工作的责任意识不断加强, 避免涉农价格收费管理中问题的存在。

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中, 更要做好涉农收费的合理清理, 对农民负担反弹进行避免。在监督检查的全面加强中, 实现农村市场价格秩序的不断完善, 通过对农村价格服务体系进行构建, 对农民自身的权益进行根本的维护。农产品成本调查的加强中, 结合农业结构的一种积极调整, 对农村价格监测和信息服务进行组织, 将价格改进的相关宣传工作不断推进。

结束语

总而言之, 现代化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中, 不仅仅要做好项目补助申报时间的确定, 同时在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组织中, 实现先建后补的形式。项目的实施中, 就要在合作社中对资金进行补助, 结合农业项目的基本发展情况, 对变更的手续进行简化, 在项目的按时实施中, 完善涉农价格的合理规定和收费的规范化管理, 推动农业经济的全面合理发展, 实现国家经济的繁荣发展。

摘要:近些年来,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国家经济的发展中更加注重农业经济的突出发展, 在三农工作中逐渐有着高度的重视。我国农业发展中, 政府更加注重农业经济的高度投入, 并在农业项目的逐渐增加中, 更加注重农业项目的综合性管理。然而当前的农业项目管理现状不容乐观, 关于如何做好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始终是政府关注的焦点之一。本文旨在做好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 结合实际农业项目管理的现状, 总结了具体措施。

关键词:涉农价格,收费管理,措施

参考文献

[1]张辉.2012年上半年价格政策跟踪与分析[J].中国物价, 2012, 07 (08) :37-43.

[2]贺志勤.涉农收费专项检查的调研[J].中国价格监督检查, 2011, 08 (21) :6-8.

[3]江玲.做好涉农价费检查为城镇化建设服务[J].中国价格监督检查, 2013, 08 (12) :23-24.

物价局涉农乱收费调查报告 第4篇

强化领导,营造工作氛围。及时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制定实施方案,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涉农部门协力抓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利用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短信平台、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宣传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增强涉农部门的减负责任感,让农民群众自觉维护合法权益。

强化责任,突出整治重点。进一步落实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一步一步抓到位,按照“部门条线检查、乡镇全面清查、集中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仔细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坚持边查边改、强化整改落实,确保不漏一个单位、不漏一项涉农费用,保证清理整治工作不留盲区和死角。

强化治理,完善长效机制。该县对“三乱”行为实行“零容忍”,对典型案例出重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查处与预防相结合,前移监管关口,并通过建章建制推动整治工作常态化,不断把专项整治活动引向深入,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不会有涉农乱收费乱摊派事件发生。

(本文由江西省宜丰县财政局国库股彭熠锋提供)

责任编辑:洪峰

涉农乱收费整治总结报告 第5篇

2015年涉农乱收费整治总结报告

按照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开展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黑农负办〔2015〕1号)文件精神,我镇积极开展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摸排自查工作,现将涉农乱收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在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疫病防控、殡葬服务、农业用电、惠农补贴等方面,未发现有乱收费,乱摊派及搭车收费等问题,各项惠农补贴能够及时拨付到位,未发现截留、挪用等现象。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采取“限额制”(各村限每年1500元),严禁超额订阅,未发现摊派订阅报刊现象,未发现有社会团体、中介组织摊派费用的现象。

物价局涉农乱收费调查报告 第6篇

为进一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根据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开展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活动的通知》,我乡全面开展涉农收费、摊派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农民建房收费基本规范。我乡对农民利用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除按规定收取土地证书工本费和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工本费外,基本上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行政事业性费用。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基本规范。我乡农村中小学校已全面实行学校收费公示制度,除空白作业本费外,已不再收取其他费用。保险、补课、校服、教辅资料等服务性收费在学生及其家长自愿的前提下,全部由相应的服务机构直接办理和收取费用,不存在强制学生购买保险、强制收取补课费、校服费以及强制订阅杂志、学习资料等行为。

3、对生猪养殖户、林木生产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收费基本规范。我乡有关部门在办理生猪养殖户、林木生产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等事项时,基本上没有收取费用,不存在违反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乱收税或搭车和变相收取其他费用的现象.4、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执行基本规范。我乡一事一议操作程序规范,不存在超范围议事、超标准筹资和平调或挪用筹劳资金等现象。

5、修建通村通乡公路未向农民或村集体摊派集资款。我乡在修建通村通乡公路时,一贯坚持村民自愿捐款的原则,不存在强制摊派农民出资出劳的行为,也不存在向村集体摊派或变相摊派集资款的做法。

6、未发现其他乱收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我乡通过自查,未发现疾病防控、殡葬服务、计生、供电等部门存在乱收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

物价局涉农乱收费调查报告 第7篇

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活动的通知(梧农负担[2016]1号》的通知与(苍教字[2016]47号)文件和苍梧县教育局(苍教字[2016]47号)苍梧县教育局开展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我校认真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报告如下:

一、成立了自查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了以车林生校长为组长的自查领导小组,对我校的涉农收费认真进行了自查。二、涉农收费情况

我校通过自查,没有发现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收费,没有违反规定强行向服务对象搞集资捐助、摊派费用等问题。没有利用工作之便搭车收费和捆绑服务的问题;学校没有违反国家教育收费政策,违背自愿原则、没有违反“一教一辅”政策强行向学生统一订购教辅资料等,向学生收取国家已明令禁止收取的费用,如商业保险费、午休管理费(看护费)、军训费、住宿费、试卷费、补课费、饮水费、学杂费等问题

善南中心小学涉农收费自查报告 第8篇

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自查报告

根据《滕州市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市涉农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滕减负组字〔2018〕1号)文件要求,我校认真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涉农乱收费乱摊派自查自纠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校认真学习了上级的通知精神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我校专门成立了涉农乱收费乱摊派自查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了相关精神,布署了自查自纠工作。

二、涉农自查情况。

我校通过自查,没有发现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收费,没有违反规定强行向服务对象搞集资捐助、摊派费用等问题。没有利用工作之便搭车收费和捆绑服务的问题。学校没有违反国家教育收费政策,没有违背自愿原则强行向学生统一订购教辅资料、校服等,不存在向学生收取国家已明令禁止收取的费用,如商业保险费、午休管理费、试卷费、补课费、饮水费、学杂费等问题。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今后,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善南街道中心小学

物价局涉农乱收费调查报告 第9篇

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XXX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的通知》(贵农负担„XXXX‟2号)的部署和要求,我镇全面开展了涉农乱收费的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涉农乱收费方面

1、农村计划生育领域。在计生工作方面,我镇工作人员对办理生育证、流动人口证明的群众严格实行零收费标准,严禁“吃拿卡要”。重点规范社会抚养标准,严禁以各种收取计生调查费、赞助费、保证金、孕检罚款等。经检查,我镇不存在乱收费及其他不良作风的现象。

2、农民建房领域。建设站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除了建设配套费按XXX元/平方收取以外,对依法利用本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农民,不存在变换形式、变换名目、以“税”代费等名义向建房农民收取其他费用。村组织也未对建房农户收取其他费用,极大的减轻了农民负担。

3、农村义务教育领域。我镇各中小学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和乱办班补课、严禁各级各 1 类学校和教师滥发教辅资料。全镇中小学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严格农村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坚决执行“一费制”,并将有关情况进行及时公开,给广大师生、家长们一个明白、一个放心。经调查发现,我镇不存在乱收费行为,亦无擅自改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

4、生猪养殖领域。生猪屠宰方面的收费也是严格执行有关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多收费乱收费的问题,并及时发放母猪补贴,切实维护了养殖户的切身利益,极大地提高了养殖户的积极性。

5、农业用水领域。我镇坚决保障农业用水,积极服务“三农”,严格按照规定征收农业水费,不存在摊派、搭车收费的做法。经检查,没有发现乱收费情况。

6、农机服务领域。农机服务在发放农机购置补贴中按照农户申请、逐级申报、审后直补的原则,不超标发放,不克扣应得补贴。经检查,没有搭车收费和将自愿服务收费变为强制性收费的问题。

(二)村级组织负担方面

我镇加强了对向村级组织收费事项的日常审核监管,经过全面排查,并未发现以建设公益事业、提供服务、达标升级、要求赞助、报刊订阅等名义向村级组织乱收费和摊派的问题。应由政府承担的建设和服务费用、部门工作经费也都由政府和相关部门承担,并不存在转由村级组织承担的现象。我镇也对 2 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有“超限额”情况发生。

(三)农民合作社领域方面

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及搭车收费问题并不存在,为农民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面

我镇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作为惠民生、促和谐的重要载体,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充分尊重农民意见,严格规范议事程序,准确界定使用范围,合理确定限额标准。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认真搞好涉农乱收费治理工作

我镇的高度重视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为推动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思路,落实工作责任,对涉农收费单位、村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村社会化服务收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治理工作有序展开,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加强督查,确保涉农乱收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为了促进我镇涉农乱收费治理工作的开展,我镇详细查看了各村的账簿、单据、凭证、发票和财务档案资料,结合 3 走访村组干部群众,掌握了翔实的第一手材料,确保涉农乱收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三、今后的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民负担工作直接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我镇和相关部门会继续加强领导的思想认识,切实把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抓紧抓好。

(二)加大涉农收费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畅通群众举报、上访的绿色通道,维护农民利益。

(三)严肃纪律,追究责任。继续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各项方针政策,对违反减负和惠农政策的要进行查处,既要追究直接负责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分管领导以及主要领导的责任;对触犯法律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实行村务、党务公开,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的监督力度,增加农村财务透明度,落实“一组两会”制度。从根本上制止农村基层干部的无计划乱花费行为,切实保护集体财产和维护我镇农民的切身利益。

工商局关于涉农收费的调研报告 第10篇

一、增强涉农收费透明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为增强涉农收费公示的透明度,前旗工商局首先对145个部门和单位2314个涉农收费项目进行了审查,共删除不合法的收费项目45项,降低收费标准15项,每年可减轻农民负担近20万元。收费公示后广大农民群众反映说:“收费公示前,不知道什么费该缴、什么费不该缴,对任何收费都怀疑,有的勉强缴了,也怨气很大。现在有了公示牌,我们心里不仅明白该缴哪些费、该缴多少钱,并且该缴的我们主动缴。”“ 过去不太清楚什么费该交,什么费不该交。自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旗工商局物价部门价格公示进咱们屯子以来,我们不交糊涂费,也不花冤枉钱了!”XX年11月19日,谈起价格服务进农牧区的好处,在兴安盟##旗额尔格图大集上,牧民老汉哈斯巴根对笔者如是说。

学费收多少为合法?婚姻登记费、办理户口费等等又该如何收取?目前,这费那费具体是多少,已经不再困扰##旗的农牧民了。为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增强物价政策的透明度,##旗工商局物价部门先后在各乡镇村全面铺开了“一卡、一栏、一手册”工作。

“一卡”即明白卡,为方便群众了解与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各种收费项目与标准,该局把与农牧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教育、医疗、婚姻登记、计划生育、国土资源、税务、工商交通等10大类50多项涉农价格和收费标准做成了便捷的“明白卡”,先后印制了XX张,向群众免费发放,受到群众好评。

“一栏”即价格公示栏。在每个村建立了农村价格服务宣传栏,向村民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分期分批在价格服务宣传栏上公示国家规定可收取的价费。公示栏的内容以最新的物价政策及收费标准为主,由各乡镇的价格监督站进行定期更换和日常维护,价格公示栏已做到了一村一处。

“一手册”指的是12358价格举报热线宣传手册,他们还向辖区农户免费发放“内蒙古自治区涉农收费明白手册”3000册,设立公布价格举报电话。以嘎查、村广播适时将涉农主要价费、农业生产资料、种苗等价格信息在小喇叭上广播。

农牧民不出村屯便可以了解到各种价格收费政策和价格变化信息,长期困扰农牧民的教育、看病、办证以及涉农价格收费等不再半遮半掩,而成为呈现在农牧民监督之下的“阳光收费”。

哈拉黑农民赵老三收到手册后,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拨打了“12358”服务热线,反映安装电表收费较高的问题,##旗工商局物价人员在详细调查了相关情况后,及时给予了满意的答复,这位农民连声说:“你们的举报电话,就是咱老百姓办事的‘热心电话’!”

二、优化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给农民知情和监督权因对农民的乱收费是一种普遍现象,有的乱收费问题还相当突出。广大农民群众虽然要求保护其利益,查处各种乱收费的愿望十分迫切,但由于物价工作人员少、经费紧张,管理向农村延伸困难,加大交通和通信不便等因素,许多乱收费问题长期处于无人抵制、无人反映或不能及时查处的状况。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后,一方面把政策交给农民群众,发动和依靠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对价格和收费的监督;另一方面,建立起了乡镇价格监督站,聘请了农村义务价格监督员,构筑起了县、乡、村三级价格监督网络,弥补了农村价格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成为加强农村价格管理的根本保证。XX年5月12日,前旗12358价格举报中心接到一位农村妇女举报旗属某医疗单位出售注射用的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超出最高限价,前旗工商局物价检查所立刻成立了检查小组,对该单位的药品价格进行了检查,经查证共计多收价款16.60元,责令退还给了消费者。

三、规范涉农收费行为。优化农村经济发展软环境,农村的“三乱”,不仅直接增加农民的经济负担,而且严重影响农村投资环境,制约农村经济发展。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公开各项涉农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监督电话等,让农民群众公开监督,就可以有效地遏制各种乱收费行为,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农村消费需求的增长。以往除了农民收入低、增收慢等原因外,一些垄断行业、权力部门乱涨价、乱收费,也直接抵制了农村的消费。如农民在建房、用电、医疗、教育等方面遇到的高价和乱收费等问题,致农民建不起房、用不起电、看不起病、上不起学的情况严重存在。据不完全统计,自XX年以来,前旗工商局共检查涉及农民建房的收费单位11个,查出违法金额15万元;检查农村中小学50所,查出乱收费9万元;检查医疗单位30个,查出违法金额10万元。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后,收费单位规矩了,农民交费明白了,有效遏制了“三乱”现象的发生。今年三月份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发改委联合发出《关于取消和清理部分自治区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取消和停止水利、环保、城建等方面的108项收费项目,##旗工商局利用《收费许可证》年检之机,认真进行了检查,逐项进行了落实,把该取消的收费项目进行了取消。

四、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过去个别地方因涉农收费引发的恶性案件,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和农村社会的稳定。通过公示,将收费政策交给农民,使政策和部门收费行为受到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减少了乱收费,也树立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维护了政府的合法权益。农民不仅明白了收费政策,也明白了该交的费用,由原来不愿交,到现在主动交。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合法收费时的阻力也减少了,党群、干群关系融洽了,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涉农收费公示前,群众遇到不合理收费,要么忍气吞声,要么就去找政府上访、要说法。由于基层政府和信访部门不熟悉国家的价格政策,且没有价格监督行政执法权,处理起来不仅不从心,而且处理不好还会发生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涉农收费公示后,明确农村“三乱”问题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治理;价格举报案件由物价部门受理,农民权益得到最大限度保护,被处理的收费单位也心服口服。群众满意了,政府放心了,社会稳定了,也为物价工作增加了更广阔的服务空间。加强收费公示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证。

五、切实提高对减轻农民负担、建立和加强涉农收费公示制度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目前,涉农收费公示牌全部建立,不等于加强对涉农收费的管理和监督、切实减轻农民负担重要性的认识都统一了,因此,要加大对这项工作的宣传教育的力度,使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涉农收费行为规范化、制度化,为推动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物价局涉农乱收费调查报告 第11篇

旅游业是窗口行业,旅游从业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旅游服务质量、旅游的整体水平和我州的整体形象。因此建设一支业务精良、作风过硬、素质全面的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对于增强我州旅游竞争力和提升城市整体形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飞快发展,国际、国内游客的需求发生了变化,旅游管理、政策、法规也日趋

完善。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偏低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甘肃省旅游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根据旅游业发展的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培养各类人才,抓好旅游企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全面推行旅游从业人员等级考试、资格认证和星级导游评选工作,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使旅游人力供给在数量、结构和素质上基本适合我省旅游业进一步发展的要求”;州委、州政府在《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中指出“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旅游服务水平,要适时制定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各类技能培训的长远规划和计划,建设有一定规模、素质较高、业务良好的旅游专业人才队伍”;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指出我州旅游从业人员知识结构不完善、专业水平比较低,服务技巧不娴熟,整体素质普遍偏低,尽快加强旅游从业人员队伍素质建设已成为刻不容缓的事实等问题。

州编委以临州机编[2005]25号文件批准成立临夏州旅游局培训中心,主要职能就是培训全州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提高我州旅游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但由于没有办理收费许可证,培训工作一直无法正常开展。为了从根本上扭转这一被动局面,现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收费依据文件附后)。在以后的培训中我们将采取自愿培训的原则,不会给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造成经济负担。

特此报告,请审批。

附件:

1、《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导游人员资格、等级考试及旅行社经理资格认证收费标准的通知》

2、《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

3、《关于成立培训中心的通知》

物价局涉农乱收费调查报告 第12篇

XX年按照原市物价局和市发改委工作安排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我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岗位职责和组织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取得新的进展。

一、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一年来,我按照全年工作重点和相关要求,采取措施,扎实工作,认真落实和开展收费管理的各项工作,为我市经济发展创优环境尽责尽力。

取消收费减轻负担,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

XX年按照省物价局等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先后取消、规范、减免和停征了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放开了一批管理的服务性收费。

1、取消农机服务部门组织联合收割机参加跨区作业收取的服务费、城建档案专业技术咨询服务费等6项服务性收费;取消文化市场证照工本费等21项行政性收费;降低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在现行收费基础上降低20%;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暂停征收了缺建绿地补偿金、临时占用绿地费等4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了超计划用水加价费,将其统一纳入水价管理,不再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促进对小微企业免征部分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

2、贯彻落实省局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及下放部分服务价格定价权的政策规定。放开邮政资费、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代办外国领事认证、签证等50项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企业或单位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定价。

3、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转发的通知》,自XX年起,在全市统一停止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统一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停止核发、使用《收费许可证》。今年收回156本收费许可证。

加强旅游景点门票及服务价格管理,疏导门票价格矛盾。

1、对平顺通天峡景区门票价格试行一年来的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召开了制定通天峡景区门票价格座谈会,正式核定了平顺通天峡景区门票价格及观光车、索道价格。

2、对太行山大峡谷风景区门票价格和平顺天脊山风景区门票价格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并受省局委托,召开了太行山大峡谷风景区门票价格调整听证会和天脊山风景区门票价格调整听证会,上报省局《关于调整太行山大峡谷门票价 格的听证报告》和《关于调整天脊山风景区门票价格的听证报告》。省局已正式下文调整了太行山大峡谷和天脊山风景区的门票价格。

3、召开了xx灵空山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协调会,经各方充分协商讨论,达成沁源灵空山风景名胜区门票整合意见,同时上报省局《关于沁源县灵空山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整合方案的报告》,省局已正式下文整合了沁源灵空山风景区的门票价格。

4、核定了xx县xx山景区索道服务价格、平顺天脊山风景区停车场收费标准、黎城县洗耳河、四方山、广志山等三个景点门票价格及停车场收费标准,制定了太行山大峡谷八泉峡景区观光电梯和游船服务价格。

5、贯彻落实xx省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和xx省物价局《关于转发xx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的通知》,按照规定,自XX年7月1日起,我市两家国有及国有控股A级景区太行山大峡谷风景区和沁源灵空山风景名胜区的门票价格统一降价15%,保持三年不变;全市各旅游景点对老年人实行门票减免,国有及国有控股的景区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收头道门票的优待政策,同时鼓励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对老年人给予不低于半价以上的优惠。

继续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1、按照补偿教育成本并适当考虑合理回报的原则,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综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市场需求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了武乡县永兴学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2、继续对全市民办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进行备案工作。今年有14家民办幼儿园的收费进行了备案。

3、根据省局要求对各级各类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停止备案。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非强制性培训、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设施使用费、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公办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以及民办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停止备案。

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

根据xx市财政局、物价局、经信委《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原有的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我市原有的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有11项,其中9项为国家和省定项目,2项为省授权项目,经过清理,取消了1项收费项目,放开了4项收费项目,保留了6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督导全市医改工作进展情况。

为推进全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确保全年医改任务按期完成,我局配合由市卫计委医改办牵头组织的医改督查 组,对全市13个县区医改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促各县区按照xx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XX年重点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认真抓好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

规范我市公立医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立医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车主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xx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制定了我市公立医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并实行明码标价制度。

二、廉洁自律情况

认真学习党纪政纪条规,自觉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重点学习了党内《两个条例》及中央提出的“八项规定”,反对“四风”规定等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观看数部反腐倡廉电教片,通过不断学习努力提高了廉政自律、拒腐防变的能力。利用支部或党小组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牢固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关、地位观、利益观。

严以律己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做到清廉从政、执政为民,不利用职权向自己分管和联系的部门违规报销费用,不吃拿卡要,严格遵守公务接待等规定。

认真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

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自觉服务基层,注重调查 研究,深入到服务对象实地走访了解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当好表率。

涉农收费文件 第13篇

长安乡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开展涉农收费治理的自查报告

区监察局、农牧局、物价局:

为加强对涉农收费及农民负担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深入贯彻落实区农牧局、监察局、物价局联合下发的[2012]192号文件精神。我乡于2012年9月10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党政、财政、经管工作人员为组员的涉农收费专项检查组。结合我乡实际,通过在乡、村、社三级大会上学习文件精神,分别赴乡属盈科水利水管所长安水管站、甘州区电力局长安供电所、甘州区教育局长安中心学校、乡属长安中学、7所小学、甘州区广电网络公司长安营业部、长安畜牧兽医站、长安计生站等14个涉农收费单位 1

进行了摸底调查,填写涉农收费摸底表登记表。并分别在13个村通过走访村干部、社长、农户,核查分摊表册、入户恳谈、查看收费票据等形式了解2011及2012年涉农收费实际情况。现将我乡涉农收费摸底调查及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乡地处城郊,辖13个行政村,98个合作社,5663户,人口20017人,耕地面积29571亩,2011年全乡农民人均纯收入7020元。

二、涉农收费专项治理情况

1.供电收费。

乡电管站分别开展的收费项目有照明电费、动力电费、供电线路维修费用共计三大项,7小类。长安供电所2011年在照明电费、工商业动力电费、农业生产电费(饲料加工、电磨、铡草机等)、农业灌溉电费(人畜饮水、井灌农田)、非居民电费(乡政府)、动力户入户费(新架设动力电农户及村社),都严格执行省物价委、发改委文件规定标准,2012年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阶梯电价。2011年共收取照明电费1560000元;动力电费2000105元;全乡87眼机井农业灌溉电费2500000元;动力电用户入户费10500元。

2.水利收费。

河灌水费执行市政府文件规定标准按照0.1元/立方收取,基本水费执行区政府文件规定按照4元/亩收取,水利资源费执行区政府文件规定标准按照6元/亩收取。2011年

河灌耕地面积13546亩,共收取基本水费27092元;井灌耕地面积15025亩,共收取基本水费60100元。

3.学杂费。

中心学校执行区教育局文件规定标准,长安中学按照每人每学期收取作业本费18元,各小学生每人每学期收取作业本费15元。

4.畜牧费用。

畜牧站日常的牲畜就医诊治,兽医医药费、冻精配种费用都按照市物价局文件规定标准采取有偿服务,并按实际收取费用。

5.收视费。

广播站按照市物价局文件规定,每户每年收取收视费120元。2011共计收视费226800元。

6.社会扶养费。

计生办公室按照省计划生育与人口管理条例规定标准分别收取计划外一胎、二胎、三胎的社会扶养费。

三、“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执行情况

2012年,我乡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相关的7个村,严格按“一事一议”程序操作。2012涉及道路建设的村有2个,文化广场建设的村有4个,人饮工程建设的村有1个。其中八一村道路硬化4.5公里,筹资总额10.2万元。河满村道路硬化4.5公里,筹资9.2万元。二闸村人饮工程建设,筹资

7.3万元。万家墩村小区硬化绿化,筹资9.5万元。上四闸

村文化广场建设,筹资5.4万元。上头闸文化广场建设,筹资4.6万元。以上道路项目建设、人饮工程建设、文化广场建设,群众自筹资金收取。筹资筹劳严格按照《甘肃省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建设项目按照规定程序通过村社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分摊筹资筹劳数额,无强迫农民以资代劳、也无超村筹资筹劳现象发生。乡上对硬化道路公开招标,进一步增加了公益事业建设的民主公开。执行了村民“一事一议”的相关规定,通过“一事一议”和“五议两公开”的有机结合把村民自治、民主管理落到了实处。

四、乡村报刊订阅情况

2012村级订阅党报党刊费用25686元,乡镇订阅党报党刊费用39428元。

五、涉农收费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在农业生产及农民生活中,水利、电力、畜牧、广电、计生、教育等各涉农收费单位都能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准的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无乱收费现象。

2.少数村社干部对党的减负政策学习不够,认识浮浅,工作方法简单,致使农民减负方面部分群众有怨气和不满情绪。今后要以会代训的方式,加强对村干部的减负政策培训,让群众进一步了解减负政策,强化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的监督。

3.各级收费部门亮证收费。收费过程中要向村委会出示有关涉农收费文件,让村社以及群众明白交费。

4.乡党委政府要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乡属涉农收费部门实行定期监督检查,检查乡属涉农收费是否按标准收取,有无搭车收费或违规收费等现象。

5.上级部门及时传递新的减负信息到乡镇一级,以便更好地落实减负减负政策。

涉农收费自查自纠 第14篇

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我县自开展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以来,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有效的开展了农民建房收费治理自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全面清查。为确保全县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有序开展,我县国土资源等相关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国土资源局为牵头单位的县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协调领导小组,各单位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并下设办公室,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同时,根据《县政府办转发<县监察局等部门关于对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X府办[2010]24号)和市国土资源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国土资[2010]6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联合制定了《X县开展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并由县监察局转发到了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县直有关单位。全县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国土资源所组织精干力量对所属各乡镇农民建房收费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并按照要求填写自查自纠登记表和建立台账。重点检查 2009年以来对农民在本集体组织所属土地上建自住用房的收费情况,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自查清理违规收费文件。建立工作责任制,要求各乡镇、各县直有关部门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带头查找本地本部门存在的违规文件,通过自查,全县共清理出违规收费文件和有关收费依据 7个,包括财政部等3部委《关于公布农民建房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4]5号文)、X县城乡规划局等3部门《关于重新核准村镇建设项目征收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得通知》X规字[2007]11号、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511号、《X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土地管理局等4部门《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国土籍字[1990]93号、《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家测绘局2002年1月颁布)。

二是强化政策宣传,畅通诉求渠道。为渲染活动气氛,在动员部署阶段,及时召开了全县农民建房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学习传达了省、市和县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会议精神和县开展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为畅通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渠道更好地做好专项治理工作,更好的方便群众诉求、举报、监督,全县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国土资源所设置了投诉举报箱,公布了投诉电话和监督电话,并将省、市、县有关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的文件规定向社会公布,为自查自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突出查纠工作重点。重点查纠2009年全县2042宗农民建房用地(其中新增用地458宗、存量用地609宗、改(扩)建975宗)收费情况。要求各单位在重点范围、重点地区上下功夫,着重抓好乡镇政府收取的建房保证金、开发成本;村委会收取的捐款、赞助费;规划部门收取的测绘费以及国土部门收取的耕地开垦费等重点违规收费环节的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查找各种违规收费和搭车收费行为。

二、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全面梳理。通过自查,目前,全县共自查清理上报违规收费、处罚项目23个,总金额305.4782万元:①国土资源部门收费项目6个,总金额145.32355

万元,其中测绘费及工本费26.25819万元(工本费2.042万元以测绘费发票收取)、耕地开垦费42.62266万元、土地闲置费43.6116万元、罚款0.9848万元、临时用地补偿费31.8463万元;②规划部门收费项目2个,总金额34.16458万元,其中市配费21.35297万元、测绘费12.81161万元;③乡镇政府收费收费项目4个,总金额87.2779万元,其中测绘费3.14017万元、开发成本53.72073万元、建筑保证金17.8万元、市配费12.6170万元;④村委会收费项目10个,总金额38.4445万元,其中平整费21.8245万元、公路维修费2.8699万元、赞助款2.4720万元、管理费0.1993万元、用地规划费0.055万元、用地补偿费5.3698万元、村路硬化捐款1.2150万元、卫生赞助款1.4430万元、村路维修费1.6260万元、水利维修费

1.37万元;⑤财政部门收费项目1个,总金额0.267491万元,均为耕地占用税。国土资源、规划、乡(镇)政府、村委会等多个部门存在违规收费行为:

1、部分乡镇政府在农民建房时,以各种名义违规收取了测绘费、开发成本、建房保证金、市配费等费用。有的乡镇政府在收取开发成本费用时,仅对一宗用地就收取1万余元,收费较高。

2、部分村委会在农民建房时,收取了标准不一的费用。有的以公路建设捐款收取;有的以新农村建设规划费和新农村建设赞助款收取;有的以村级公路维修费收取。在个别乡镇上报台账中,仅一个镇的村委会违规收费项目竟有10项,收费名目繁多、五花八门。

3、部分规划所在农民建房时收取了测绘费和市配费。

4、部分国土资源所在农民建房时收取了测绘费、耕地开垦费、闲置费、临时用地补偿费等费用。

4、根据我县2009年农民建房用地台账,此次各地上报数据不全面,有的规划部门上报用地宗数与国土资源部门上报数相差很大,大部分乡(镇、街道、园区)只上报了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和规划部门的收费台账,个别乡镇只上报了空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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