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报告带公式

2024-08-08

汇算清缴报告带公式(精选10篇)

汇算清缴报告带公式 第1篇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自查报告表

年度

纳税人编码: 纳税人名称:

“自查情况”栏,应分收入、成本费用、资产损失、税收优惠和其他五个方面详细说明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3.如需填报内容较多,可另附纸张。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编制原理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含义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现在改为每年5月底前),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A类)适用汇算清缴办法,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B类),不进行汇算清缴。

A类企业做汇算清缴要从几个方面考虑:

1.1、收入:核查企业收入是否全部入帐,特别是往来款项是否还存在该确认为收入而没有入帐;

1.2、成本:核查企业成本结转与收入是否匹配,是否真实反映企业成本水平; 1.3、费用:核查企业费用支出是否符合相关税法规定,计提费用项目和税前列支项目是否超过税法规定标准;

1.4、税收:核查企业各项税款是否争取提取并缴纳;

1.5、调整:对以上项目按税法规定分别进行调增和调减后,依法计算本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计算并缴纳本年度实际应当缴纳的所得税税额;

1.6、补亏:用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对以前年度发生亏损的合法弥补(5年内); 1.7所得税:计算出企业应补缴的所得税或者应退税额。

特别注意:所得税汇算清缴所说的纳税调整,是调表不调账的,在会计方面不做任何业务处理,只是在申报表上进行调整,影响的也只是企业应纳所得税,不影响企业的税前利润。

(二)对象与方式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对象为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企业可自愿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提高汇缴质量。中介机构应当出具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企业所得税有两种征收方式:一是查账征收,另一种是核定征收。

(三)程序与方法

首先将企业填写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与企业的利润表、总账、明细账进行核对,审核帐帐、帐表;

其次针对企业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纳税调整事项明细表”进行重点审核,审核是以其所涉及的会计科目逐项进行;

最后将审核结果与委托方交换意见,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而出具相应报告,其报告意见类型为:无保留意见鉴证报告、保留意见鉴证报告、否定意见鉴证报告、无法表明意见鉴证报告。

二、编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注意事项

在实习过程中,对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最重要的就是调整其需调整的项目,调整项目分为三大类:收入类、费用类与资产类。现将工作中最容易出错的地方列出来:

(一)收入类项目调整

延迟确认会计收入。对于纳税调整,很多财税人员对收入类项目的调整关注度不及对成本、费用类项目调整的关注度。而事实上,收入类项目的调整往往金额较大,但在实际情况中,很多企业的财务报表并未通过相关机构的审计,会计收入的确认并不一定完全正确,因此,企业很容易因未及时确认会计收入而造成少计纳税收入。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发现企业“预收账款”科目金额很大。对应合同、发货等情况,该预收账款应确认为会计收入,当然也属于纳税收入。企业汇算清缴工作中,由于延迟确认了会计收入,也忽略了该事项的纳税调整,事实上造成了少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结果。

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将产品交予客户试用,并在账务上作借记“销售费用”,将自产产品用作礼品送给他人或作为职工福利,并在账务上作借记“管理费用”。上述事项,不仅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而且属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行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进行纳税调整。

(二)扣除类项目调整

准予扣除项目:工薪支出、职工福利为实发工资的14%、工会经费为实发工资的2%、职工教育经费为实发工资的2.5%、基本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公益性捐赠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利息支出: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不超过按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业务招待费按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不超过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15%,超过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能够扣除的成本、费用首先需要满足“真实性”、“合理性”及“相关性”的要求。例如行政罚款、滞纳金就属于不能扣除的。

实际工作中,企业容易忽视的调整项目主要有:不合规票据列支成本、费用,不进行纳税调整。企业以“无抬头”、“抬头名称不是本企业”、“抬头为个人”、“以前年度发票”,甚至“假发票”为依据列支成本、费用,这些费用违反了成本、费用列支的真实性原则,应当进行纳税调整。

列支明显不合理金额的费用不进行纳税调整。例如,一些企业列支明显不合理的私车费用列入管理费的“汽车费用”。

工资、福利费余额未用完,却依然在费用中列支,应当进行纳税调增。

(三)资产类项目调整

容易被企业忽视且应重点关注的调整事项主要有:固定资产折旧与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涉及问题的思考:一般来说,被审计单位会委托同一间事务所出该年度的审计报告及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这时,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应该根据调整后的审计报告填写。

三、编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实例分析

调表、递延所得税与递延税款的理解、纳税调整。下面是2010年一间物业租赁公司的审计情况:

1、根据流转税测算确定应补缴金额: 流转税测税情况:

年12月份开始就跟内资企业一样,每个月都交。(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申报金额与计提金额不一致。

(3)根据预收账款与长期应付款所计算的流转税与附加税计入递延税费。

2、所得税纳税调整

汇算清缴报告带公式 第2篇

xx国家税务局:

分局2006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在县局征管科的指导和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所得税在组织收入、调控经济、调节分配方面作用,按照“明确主体、规范程序、优化服务、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克服了人员少、业务多、任务重、汇算面宽等具体困难,坚持早动手、早安排、早落实,圆满地完成了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现将汇算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6汇算企业15户(其中空壳企业8户,已取消税种),查帐征收7户,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0户。(工业企业1户,商品流通企业2户,金融保险企业4户)在实行查帐征收的7户企业中,盈利企业6户,亏损企业1户,亏损额总计4.979万元。汇算清缴期间,调增应税所得额157.614万元,盈利企业调增157.614万元,全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全年累计减免企业所得税60.135万元。在汇算期限内我局及时受理并调查核实上报了金融企业优惠政策的申请。(详见附表)

二、汇算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扎实安排汇算清缴工作为充分适应汇缴改革的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会议精神,扎实搞好所得税汇算清缴,我分局对2006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成立了以任红分局长为组长,各片区责任人为成员的“企业所得税管理及征收方式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部署会议,下发了安排通知,明确了汇算的范围、目标、方法、步骤和要求,重申了征收方式认定、报批事项、重点检查、档案归集、资料报送等工作。分局领导对汇算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在会议上强调,日常中过问、督查、指导。各基层单位领导挂帅,成立了汇算工作组,落实了目标、任务、措施。

2、加强业务培训,搞好宣传辅导

汇算之前,分局以市局所得税科上挂的业务为基础,组织业务骨干进行了汇算业务培训。重点培训了企业所得税政策、汇算申报表填报要求、取消审批事项后续管理、报批事项管理、纳税评估等内容。强调了所得税汇缴改革的变化,要求汇算人员要正确把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的方向,认识汇算清缴是纳税人依法计算调整、自核自缴的过程,纳税申报是纳税人汇算结果的最终体现;要明确纳税人是企业所得

税汇算清缴的主体;纳税申报的完成,标志着纳税人自行计算、自行调整后进行申报的法律责任正式确立;清算税款,则标志汇算清缴工作的结束。通过内部培训,统一大家的思想,提高对汇算清缴改革必要性的认识。会后各清算小组根据县局统一要求开展工作,各片区管理员分别采取集中培训、上门辅导、网上办公、现场指导、解答询问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所得税政策和汇算规定,为有效搞好汇算奠定了基础。

3、认真做好税前扣除的审核把关工作

我们对纳税申报和税前扣除的审核把关分二个层次展开。一是各片区工作人员与纳税人面对面地逐项、逐表、逐户审核把关。如分局的工作人员为做好汇算把关,他们对照汇算相关政策边干边学、边学边干,深研政策,细审数据、表格,全身心地投入。二是分局领导和管理所得税工作人员对一些重点企业、重要事项亲自过问、重点审核把关。如对4户金融保险(信用社)等重点企业进行了把关。在报批事项上,严格执行政策,认真履行职责,按要求完成了优惠政策的审核上报工作。通过细致的审核把关和耐心宣传,各企业对汇缴方式的改变有了很强的认识,汇缴的责任心明显增强,改变了以前等、靠思想,主动的进行纳税调整,税收管理员的电话不断响起,接受企业咨询

次数大大增多。06在没有进行汇算检查的情况下,企业自行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110万元.4、坚持依法治税,采用不同的分类管理方法,强化所得税管理。

加大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力度,因我分局企业所得税税源单一,金融保险企业骨干税源且处于减免税优惠期间,因此我分局加强了对其日常监管,结合纳税评估将他们纳入每月的评估范围。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所得税税源依然很薄弱,税源单一的问题非常突出。企业基本享受优惠政策,对分局所得税收入产生决定性影响。

2、企业所得税的日常申报工作还需再规范。

四、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加强对管理员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的督查指导,确保税收政策执行到位,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2、注重培养分管所得税企业的业务骨干,确保分管所得税企业的税干相应稳定,减少频繁更换,以促使其业务素质在工作中得到总结、巩固、提高。

3、按照精细化、规范化的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企业所得税管理。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第3篇

2、审核鉴证事项说明

3、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审核表

4、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审核表

5、成本费用审核表

6、纳税调整项目审核表

7、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审核表

8、税收优惠项目审核表

9、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明细表

10、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纳税调整审核表

11、广告费和和业务宣传费跨纳税调整审核表

12、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审核表

13、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审核表

14、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审核表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报告 第4篇

1.工资薪金支出的审核

2011年工资薪金支出账载金额

2.职工福利费支出的审核

3.业务招待费

4.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5.住房公积金

新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 第5篇

所鉴字【201 】第 号

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单位201 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贵单位的责任是,及时提供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和纳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和合法,确保贵单位填报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税收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并如实纳税申报。我们的责任是,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等行业规范要求,对贵单位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实施鉴证,并发表鉴证意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考虑了与企业所得税相关的鉴证材料的证据资格和证明能力,对贵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等实施了审核、验证、计算和职业推断等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鉴证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现将鉴证结果报告如下:

经对贵单位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事项进行鉴证,我们认为,本报告后附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填报,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贵单位本纳税年度的所得税纳税申报情况。部分数据摘录如下:

1.利润总额:

元;

2.纳税调整增加额: 3.纳税调整减少额:

4. 减: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 5.纳税调整后所得: 6.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7.应纳税所得额: 8.适用税率: 9.应纳所得税额: 10.减免所得税额: 11.抵免所得税额: 12.应纳税额:

13.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 14.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 15.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16.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 17.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具体纳税调整项目及说明详见附件《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报告说明》。本报告仅供贵单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使用,不作其他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税务师无关。

税务师事务所 注册税务师

日期:2015年3月25日

汇算清缴报告带公式 第6篇

文章标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

在今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我们XX区国税局按照“转移主体、明确责任、做好服务、强化检查”的指导思想,将重点放在政策宣传和汇算清缴检查两方面,通过各片、组人员的大量,汇算清缴取得较好效果,提高和加强了企业的所得税的管理水平,促进了所得税税收任务的完成,进一步明确了企业所得税的责权及程序。下面将各方面情况汇报如下:

一:汇算清缴的基本情况

(一)、汇算清缴企业户数情况:

200*,我局企业所得税管户350余户,应参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企业共计五十户,按征收方式划分均为查帐征收;按纳税地点划分:全部为就地缴纳户数;按经济性质分:国有企业

7户;有限责任公司42户,股份有限公司1户。

(二)、汇算清缴情况:

200*汇算清缴企业共缴纳企业所得税1800余万元。其余定额征收户数,按规定不进行汇算清缴。汇算清缴户占应汇算清缴户的100 二.税源分析:

自2000年新办企业划归国税管理以来,所得税的户数呈不断增加状况,且增加户数主要为中小企业。

(一)、200*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大户仍以石油公司、中石化、市烟草、区烟草为主,四户企业所得税1200万元,占到总收入的91.88。

(二)、新增户数中较成规模纳税5万元以上的有:通信实业集团XX市分公司,纳所得税5.7万元;XXX通信建设有限公司纳25万;XX广告公司纳20万。

(三)、投资较大、但尚无收入、无收益的有:房地产开发公司新增11户,均无收入;XXX建设有限公司投资上亿元,主要进行“XX路”的管理收费,仍在筹建阶段;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县市财政局和交通局投资上亿元成立的用于城市建设的目的,目前尚未启动。

(四)、其他中小企业数量增加较快:主要有商贸企业、代理、咨询、技术开发等中介结构、苗圃、花卉、林木业、饮食业、旅游服务业、建筑、装潢业。

三、税收政策和贯彻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政策落实情况。一年来,我局将企业所得税的重点放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外加大宣传、贯彻、执行、监督和检查力度,将有关所得税政策采取公告、提供咨询、培训、辅导等方式,帮助纳税人理解政策、准确计算税款。二是对内完善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权和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主要做好下列:

1、规范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建立健全的征管审核资料。由于中小企业的纳税意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诸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我们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所得税管理征收方式,从严控制核定征收的范围,坚持一户一核。严格遵守相关的程序,并督促、引导企业向依法申报,税务部门查帐征收的征收管理方式过度,争取逐年减少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户数。

2、重点加强对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夯实企业所得税税基。

3、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扣税凭证的管理,严格审查和把关,凡不按规定报经批准的,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或进行税务处理。

(二)税收政策贯彻执行中存在问题:

对新办理开业登记的企业界限仍有不明显之处,经常和地税部门有冲突,存在不同的认识,各自看法不一。

缴纳营业税户,发票由地税部门管理,国税部门无法有效监控,易造成税收漏洞。

四、企业所得税管理经验、问题及建议

当前,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主要是如何加强中小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中小企业所得税管理突出问题是:有些中小企业财务核算,纳税申报不全不实,不仅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同时也影响公平核定原则的实现。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中小企业数量将进一步扩大,其所得税征管将会成为税务部门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我们应将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

对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外的中小企业应采取针对性强,覆盖面广,行之有效的方法,注意将宣传、培训和辅导有机的结合起来,确保纳税人了解企业所得税政策和法规。

(二)、建设和完善税源监控体系

中小企业点多、面广,经营变化大,税源分散,不易及时了解和掌握不断变化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本地区税源变化情况,因此,急需建设中小企业税源监控体系,要和工商、银行、计经委及企业主管部门等建立联系制度,定期核对有关资料,交换有关信息,切实抓好源头管理。目前,我们已发现部分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后,银行帐号一开具就找不见了。国税局、地税局之间应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征管信息,齐抓共管、堵塞漏洞。

(三)、结合实际,搞好征收方式的认定

严格按照“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从严把握,准确鉴定,遵守相关的程序,督促、引导企业向依法申报,税务部门查帐征

收的征收管理方式过度,争取逐年减少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户数。

(四)、加强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

在调查测算的基础上,根据“办法”规定应税所得率幅度范围,参照毗邻县(市)标准,制定本区的分行业的具体应收所得率;根据行业、地段等情况,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定额水平确定企业所得税定额。定额应采取公开、公平的原则,要考虑企业的税收负担情况,对实行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实际应纳所得税额高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所得税额20,而没有及时申报调整定额的,一经检查按偷税处理。

以上是我们**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请市局批评指正。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来源于网,欢迎阅读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X97

收的征收管理方式过度,争取逐年减少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户数。

(四)、加强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

在调查测算的基础上,根据“办法”规定应税所得率幅度范围,参照毗邻县(市)标准,制定本区的分行业的具体应收所得率;根据行业、地段等情况,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定额水平确定企业所得税定额。定额应采取公开、公平的原则,要考虑企业的税收负担情况,对实行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实际应纳所得税额高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所得税额20,而没有及时申报调整定额的,一经检查按偷税处理。

汇算清缴报告带公式 第7篇

第一,报告名称不同,一个叫审计报告,一个叫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第二、使用对象不同,前者可以广泛用于包括税务部门在内的政府机构部门、银行贷款、新投资人、董事会、股东社会公众等等,后者主要用于税务机关或审计机关。

第三、报告内容不同,前者可以但并不限于包括所得税清缴事项,后者局限于所得税清缴事项,所以后者又可以称为专项审计报告。

第四、审计依据不同,前者主要依据审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等标准,后者主要依据税务法规文件,不主要依从会计法规。

二者差异可以举例说明如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对于有时候一些不符合税法扣除标准的一些费用必须给踢出来,一些不能入账的票据都要查出来。

看看企业是不是正常的纳税,如果有些地方不正常、不对,就需要补交税款。

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书 第8篇

二零一零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

北京中税仁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Beijing ZhongShuiRen Tax Ation Co.,Ltd.北京柏晗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

目 录

一、鉴证报告书

二、附送: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事项说明

2、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 3、201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 4、2010利润表

5、北京中税仁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北京中税仁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Beijing ZhongShuiRen Tax Ation Co.,Ltd.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

中税仁鉴字[2011]第05-0011号

北京柏晗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单位2010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进行了鉴证。我们鉴证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税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参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指南》,对贵单位提供的凭证、账册、有关会计资料和数据,实施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

贵单位对所提供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和完整性等事项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规定进行鉴证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贵单位应当按照鉴证业务委托书的要求使用鉴证报告。委托人或其他第三者因使用鉴证报告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鉴证人及其所在的鉴证机构无关。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过程及主要实施情况 1.注册税务师合理充分信任的内控制度有效性、合法性的评述。

我们在鉴证过程中,经实施控制测试,未发现有效贯彻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具有合法性的证据,准备合理充分信赖被鉴证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的各项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相关性、可靠性的评述。

(1)相关性。我们在鉴证过程中,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事项有关的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申报资料等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按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鉴证,所取得的证据资料能够支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结论。

(2)可靠性。我们在鉴证过程中,按照鉴证程序,依据法定的鉴证评价标准,对取得的有关证据资料,进行鉴别和判断后,没有发现被鉴证单位申报不实的证据,应当认为被鉴证单位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事项具有法律真实性。

3.对纳税人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等进行鉴证、验证、计算和进行职业推断的情况。由于存在以下情形,我们决定,出具无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1)鉴证事项符合法定性标准,涉及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税收有关规定。

(2)注册税务师已经按本准则的规定实施了必要的鉴证程序,鉴证过程未受到限制。(3)注册税务师获取了鉴证事项所需的充分、适当的证据,完全可以确认企业所得税的具体纳税金额。

(二)鉴证结论

经对贵单位2010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进行鉴证,我们确认可以根据下列数据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或审批事宜:

利润总额-1,179,565.35元; 纳税调整增加额 148,803.72元; 纳税调整减少额 0.00元; 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

0.00元;

纳税调整后所得-1,030,761.63元; 弥补以前亏损 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

0.00元;

税率 25.00%; 应纳所得税额

0.00元;

减免所得税额 0.00元; 抵免所得税额 0.00元; 应纳税额 0.00元; 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 0.00元; 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 0.00元; 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0.00元; 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

税务师事务所所长:

中国注册税务师:

鉴证机构名称:北京中税仁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03月02日

0.00元;

0.00元。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事项说明

我们接受委托,对被鉴证单位2010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事项进行了鉴证,现将鉴证情况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主要会计政策

(一)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规定。

(二)会计自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会计核算方法: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制订并实施。1.成本结转方法为按实际发生的时间和数量计量; 2.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残值率为5%; 3.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 4.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摊销法;

第二部分 鉴证事项形成原因

根据《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的委托,对被鉴证单位北京柏晗咨询有限公司2010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进行鉴证。

第三部分 鉴证事项说明

一、利润总额计算的鉴证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利润总额-1,179,565.35元,具体数据如下。

(一)主营业务收入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的2010的账面金额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鉴证确认该发生主营业务收入总计2,033,918.31元。

(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的2010的账面金额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鉴证确认该发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总计86,055.39元。

(三)主营业务成本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的2010的账面金额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鉴证确认该发生主营业务成本总计0.00元。

(四)销售(营业)费用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的2010的账面金额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鉴证确认该发生销售(营业)费用总计2,360,197.76元。

(五)管理费用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的2010的账面金额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鉴证确认该发生管理费用总计767,183.27元。

(六)财务费用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的2010的账面金额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鉴证确认该发生财务费用总计47.24元。

(七)营业利润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营业利润为-1,179,565.35元,计算过程如下:营业收入2,033,918.31元-营业成本0.00元-营业税金及附加86,055.39元-营业费用2,360,197.76元-管理费用767,183.27元-财务费用47.24元+投资收益0.00元=-1,179,565.35元。

(八)营业外收入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的2010的账面金额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鉴证确认该发生营业外收入总计0.00元。

(九)营业外支出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的2010的账面金额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鉴证确认该发生营业外支出总计0.00元。

(十)利润总额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利润总额为-1,179,565.35元,计算过程如下:营业利润-1,179,565.35元+营业外收入0.00元-营业外支出0.00元=-1,179,565.35元。

二、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鉴证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主表第25行“应纳税所得额”为0.00元,具体数据如下。

(一)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鉴证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纳税调整增加额148,803.72元,该金额直接填入主表第14行“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0.00元,该金额直接填入主表第15行“纳税调整减少额”。具体数据如下:

扣除类调整项目合计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扣除类调整项目纳税调整增加额148,803.72元,纳税调整减少额0.00元。

扣除类调整项目--业务招待费支出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的业务招待费账载金额为158,973.31元,实际发生额60%的金额为95,383.99元,按本期鉴证后销售(营业)收入2,033,918.31元的5‰计算的税前扣除限额为10,169.59元,鉴证确认的税收金额10,169.59元,鉴证确认调增金额为148,803.72元,鉴证确认调减金额为0.00元。

(二)纳税调整后所得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纳税调整后所得为-1,030,761.63元,计算过程如下:利润总额-1,179,565.35元+纳税调整增加额148,803.72元-纳税调整减少额0.00元+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0.00元=-1,030,761.63元。

三、应纳税额计算的鉴证

(一)税率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适用的税率为25%。

(二)应纳所得税额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应纳所得税额为0.00元,计算过程如下:应纳税所得额0.00元×税率25%=0.00元。

(三)减免所得税额

减免所得税额的鉴证,见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鉴证中的“

(三)税收优惠明细表的鉴证”。

(四)抵免所得税额

抵免所得税额的鉴证,见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鉴证中的“

(三)税收优惠明细表的鉴证”。

(五)应纳税额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应纳税额为0.00元,计算过程如下:应纳所得税额0.00元-减免所得税额0.00元-抵免所得税额0.00元=0.00元。

(六)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实际应纳所得税额为0.00元,计算过程如下:应纳税额0.00元+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0.00元-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0.00元=0.00元。

(七)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0.00元,(八)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应补(退)的所得税额为0.00元,计算过程如下:实际应纳所得税额0.00元-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0.00元=0.00元。

四、附列资料的鉴证

五、内控制度的鉴证

经鉴证,下列选“√”的被鉴证单位内控制度,未发现存在影响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合法性的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的有关证据,准备合理充分信任;下列选“×”的被鉴证单位内控制度,存在影响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合法性的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的有关证据,准备不予信任。

(一)会计核算制度;[√ ]

(二)成本核算制度;[√ ]

(三)资产管理制度;[√ ]

(四)资金管理制度;[√ ]

(五)购销管理制度。[√ ]

第四部分 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五部分 纳税单位对鉴证事项的意见

被鉴证单位对以上鉴证结论及鉴证事项说明无异议,在此处加盖公章。

委托单位盖章:

北京柏晗咨询有限公司

汇算清缴报告带公式 第9篇

(适用按成本费用支出额倒求应税所得额核定征收的“三来一补”企业)

“三来一补”是指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生产及中小型补偿贸易四种加工贸易形式的总称。按承接业务单位不同所收取的加工收入性质分为:工缴费收入、各作各价收入、进料加工收入、其他加工费收入。“三来一补”企业,属工业企业,但与一般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方式不同,它主要从事工业性劳务活动,兼有部分自产自销业务。

一、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的审核要点

(一)评价收入成本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和有效、并一贯遵守。

(二)将本各类收入与总账和明细账及有关的申报表核对。

(三)核对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账与总帐、报表数(或申报表)是否相符。

二、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审核要点

(一)评价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二)比较本各个月份的制造费用和生产成本,如有重大波动和异常应查明原因,重点查明大额成本费用减少的原因。

(三)检查成本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完整性,抽查大额成本费用的支出情况。

(四)根据明细账审核填列。

三、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的审核要点

(一)评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二)索取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明细表,并与总账、明细账相核对。

(三)复核各项税费与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等项目的勾稽关系。

四、其他业务收入的审核要点

(一)评价其他业务收入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二)索取其他业务收入明细表,并核对明细账、总账。

(三)重点审核废料收入、资产出租收入等。

(四)审查其他业务收入涉及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等税种是否及时申报足额纳税。

五、其他业务支出的审核要点

(一)评价其他业务支出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二)索取其他业务支出明细表,并核对明细账、总账。

(三)以大额业务抽查其收支的配比性,检查有无少计或多计业务支出。

(四)对固定资产出租业务,审核其是否涉及房产税。

(五)审查其他业务支出会计处理和分类的正确性、恰当性。

六、营业费用的审核要点

(一)评价营业费用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二)获取营业费用明细表,并与有关的明细账核对。

(三)分析比较各月营业费用,如有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

(四)与去年同期数进行比较分析,并对变动较大的进行重点关注分 2 析。

(五)审查营业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完整性,检查是否存在应列报的费用未全部纳入核算。

七、管理费用的审核要点

(一)评价管理费用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二)审查是否把资本性支出项目作为收益性支出项目计入管理费用。

(三)分析比较各月管理费用,如有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

(四)与去年同期数进行比较分析,并对变动较大的进行重点关注分析。

(五)审查管理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完整性,检查是否存在应列报的费用未全部纳入核算。

八、堤围费的审核要点

(一)审核堤围费的计税依据是否正确。

(二)审核堤围费是否足额计提缴纳。

九、财务费用的审核要点

(一)评价财务费用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二)获取本财务费用明细表,并与有关明细账核对;审查其明细项目计入财务费用的适当性。

(三)审查利息收入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审查汇兑损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检查外币账户是否按规定进行汇率调整。

十、营业外收入的审核要点

(一)获取营业外收入明细表,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

(二)结合固定资产项目的审计,审查固定资产盘盈、清理的收益是否准确计算入账。

(三)审查营业外收入是否涉及需申报增值税或营业税的情况。

十一、营业外支出的审核要点

(一)获取营业外支出明细表,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

(二)审查大额营业外支出原始凭证是否齐全,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三)抽查重大的营业外支出项目,审查其真实性、完整性。

(四)审查营业外支出是否涉及将自产、委托加工、购买的货物赠送他人需计提增值税、消费税及其他税费的情况。

十二、加工业务成本与成本费用对应关系的审核要点

(一)对加工业务成本中的主要费用项目进行归集与分析。

(二)以审核后的数进行填列。

(三)检查试算是否平衡(横加与竖加的金额是否相等)。

十三、租金支出的审核要点

(一)评价租金支出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二)索取租金支出明细表,并与有关明细账、总账核对。

(三)核实租赁资产的存在、所有权和用途。

(四)抽查重大租赁项目,追查合同及其他原始凭证,计提或付款记录,确认租金支出的真实性,计价的准确性,以及在资本性支出、成本支出、期间费用分配的恰当性。

(五)核查关联公司项目,审查其租价是否符合正常交易原则。

(六)检查租赁费用支出是否遵守权责发生制原则,是否有漏记租赁费用的情况。

十四、以前损益调整的审核要点

(一)审查以前损益调整的内容是否真实、合理,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二)对重大调整事项,应逐项核实其原因,依据有关资料,复核其金额的计算是否正确,并取证。

十五、货币资金的审核要点

(一)获取货币资金收支明细表,并与总账、明细账核对。

(二)获取截止日银行存款对账单及决算日银行存款调节表,进行计算复核并分析是否进一步审查。

(三)审查银行存款对账单,对其中的重大收支业务,应逐笔查核原始凭证,并追查银行存款日记账,重点检查是否隐瞒或漏记收入、支出。

(四)抽查银行存款日记账部分记录并追查至往来账、费用账、收入明细账以确认是否隐瞒收入或支出。

十六、存货的审核要点

(一)评价有关存货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地遵守。

(二)核对各存货项目明细账与总账、报表的余额是否相符。

十七、固定资产及折旧的审核要点

(一)评价固定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二)审核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应税项目是否申报。

(三)审核固定资产的计价是否正确,是否存在未纳入核算的自购固定资产。

(四)核对自购固定资产是否按规定计提折旧。

十八、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审核要点

(一)评价应收及预付款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二)获取应收及预付款明细表与总账及明细账核对一致。

(三)必要时向债务人函证应收、预付账款并分析函证结果,以确认应收、预付款是否真实,是否利用应收账款提前或滞后结转收入、利用预付款形成账外经营资金。

十九、其他应收款的审核要点

(一)评价其他应收款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二)取得其他应收款明细表、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相符。

(三)选择金额较大和异常的明细账户余额,抽查其原始凭证,必要时进行函证,以确认其是否真实、准确。

(四)审查明细账内容,并适当抽查原始凭证,以确认该账户核算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范围。

二十、待摊费用的审核要点

(一)索取待摊费用明细表,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

(二)对本年发生额较大的项目,应检查其合同、协议、原始单据并判断其合理性。

(三)是否有不属于待摊费用性质的项目已列入本账户中。

(四)验证待摊费用的摊销期限及各期摊销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合 6 理。

二十一、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的审核要点

(一)获取应付账款/预收货款明细表,并与总账、报表余额相核对。

(二)审查合同、订货单、验收单、购货发票、客户对账单等有关附件及凭证的真实性,以核对所列的债务是否真实存在,应付金额是否正确。

(三)审查结算日后应付账款的支付会计记录,核实其结算日的存在情况。

(四)在必要的情况下,可函证应付账款/预收货款。二

十二、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的审核要点

(一)获取应交税金明细表,与明细账、总账相核对。

(二)确定本应缴纳的税款,检查有关账簿记录和缴税凭证,确认本已交税款和年末未交税款。

(三)获取其他未交款明细表,与明细账、总账相核对。

(四)检查教育费附加等款项的计算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

二十三、其他应付款的审核要点

(一)获取其他应付款明细表,复核其加计的正确性,并与明细账、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

(二)选择金额较大和异常的明细账户余额,检查其原始凭证。

(三)检查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的原因,并作出记录,必要时予以调整。

二十四、预提费用的审核要点

(一)获取预提费用明细表,复核其加计的正确性,并与明细账、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

(二)抽查大额预提费用的记账凭证及相关文件资料,确定其预提金额和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三)抽查大额预提费用转销的记账凭证及相关文件资料是否齐全,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四)检查年末应付未付的费用是否按规定进行预提。二

十五、长期应付款的审核要点

(一)获取长期应付款明细表,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

(二)抽查长期应付款的记账凭证及相关文件资料,确定其真实性和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二十六、企业所得税的审核要点

(一)获取主管税务机关对其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相关书面资料。

(二)核定征收的企业同样适用18%与27%两档照顾税率。

(三)审核企业所得税计算的正确性。

(四)取得企业所得税的缴款书,审核企业实际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五)审核应补或应退的企业所得税。

二十七、实际加工业务收入与按成本费用倒算收入比较的审核要点

(一)填入经审核后的实际加工费收入。

(二)填入经审核后的按成本费用倒算的收入。

(三)二者进行比较分析,计算出其差额。

(四)是否按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按其差额补交企业所得税。

十八、关联交易的审核要点

(一)审查确定与关联公司的债权债务是否真实存在。

汇算清缴报告带公式 第10篇

(适用于无法表明意见的鉴证报告)

二OXX

XX税鉴字[20XX]第XX号

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单位XX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进行鉴证审核。贵单位的责任是,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其有关规定,对所鉴证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进行职业判断和必要的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出具真实、合法的鉴证报告。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政策规定,按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的要求,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现将鉴证结果报告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审核过程及主要实施情况(主要披露以下内容)

(一)简要评述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

(二)简要评述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各项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三)简要陈述对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等进行审核、验证、计算和进行职业推断的情况。

二、鉴证意见

经对贵公司______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进行审核,我们发现,下列事项可能对确认应纳所得税额产生重大影响,因审核范围受到限制,我们对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无法表明意见。贵公司不可据此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或审批事宜。

(一)XX事项的审核情况。

(详细说明该审核事项对确认应纳所得税额可能产生的重大影响,并阐述对该事项无法表明意见的理据。下同。)

(二)XX事项的审核情况。

(三)XX事项的审核情况。

税务师事务所所长(签名或盖章):

中国注册税务师(签名或盖章):

地址:

税务师事务所(盖章)

****年**月**日 报告附件: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事项说明

(二)资产负债表(注明是否经审计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利润表(注明是否经审计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现金流量表(注明是否经审计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企业未编制该报表,应作出说明。)

(五)经审核确认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1.附表一(1):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 2.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 3.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4.附表四: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5.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

6.附表六: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明细表 7.附表七: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纳税调整表 8.附表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纳税调整表 9.附表九: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 10. 附表十: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 11. 附表十一: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附表 1.附表一 :××公司开发项目基本情况表 2.附表二 :未完工项目预计毛利额审核表 3.附表三 :完工项目总可售面积及已售面积审核表 4.附表四:完工项目实际销售收入审核表 5.附表五 :开发总成本审核表

6.附表六 :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实际销售成本)审核表 7.附表七:期间费用及税金审核表 8.附表八:销售收入审查表

9.附表九: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审核表 10.附表十 :前期工程费审核表 11.附表十一:建筑安装工程费审核表 12.附表十二:基础设施配套费审核表 13.附表十三:公共设施配套费审核表 14.附表十四:开发间接费用审核表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八)中介机构营业执照

(九)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十)其他附报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开工证;

3.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质量竣工核定证书; 4.房屋土地管理局测绘面积成果; 5.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9.相关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 10.有关房屋产权证书及票据;

11.缴纳各种税金的税收缴款书复印件(不含个人所得税); 12.企业领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企业专用发票; 13.销售合同和销售台账复印件; 14.相关合作开发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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