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

2024-07-26

潍坊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精选5篇)

潍坊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 第1篇

潍坊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人才公寓管理,强化人才服务保障,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人才公寓,是指高新区管委会提供给区属企事业单位人才居住的政策性周转用房。

第三条 人才公寓管理使用遵循政府引导、统筹安置、轮候分配和只租不售的原则。

第四条 潍坊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管中心”)为人才公寓综合管理服务单位,负责人才公寓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房源分配以及公寓产权单位、具体服务单位的协调等工作。

第二章 租住条件与标准

第五条 入住对象

区属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来区创新创业的人才及团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1.“两院”院士及相当层次的国内外顶尖人才;

— 1 — 2.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及相当层次的国家级领军人才;

3.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及相当层次的省级领军人才;

4.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鸢都学者及相当层次的市级领军人才;

5.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高层次人才;

6.选派到我区的挂职干部、科技人才副职; 7.由各类高层次人才领军的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 8.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六条 申请条件

1.在企业工作的,需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在事业单位工作的,需与事业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自主创业的,应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实际出资人。

2.人才本人及配偶在潍坊市中心城区内无住房。第七条 入住标准

人管中心根据房源数量、人才情况、申请顺序等统筹做好人才公寓分配工作。第五条第1—4类人才可根据房源自主选择大中小户型公寓;第5、6类人才原则上选择中小户型公寓;第7类人才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租住方案;第8类人才一般安排合租。

第三章 申请与审批

第八条 申请程序

申请入住人才公寓需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单位申请。用人单位汇总人才住房需求后,统一向人管中心提出入住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受理审核。人管中心负责对申请入住人才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及时批准确定分配方案,并报党工委组织部备案;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三)签订协议。用人单位、申请入住人才与人管中心签订租赁协议、缴纳租金押金,领取入住通知单。

(四)分配入住。人才凭入住通知单到分配的公寓办理正式入住手续。

第九条 申请材料

申请入住人才公寓需提交以下材料:

1.《潍坊高新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一式三份。2.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3.人才的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人才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入选人才工程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 3 — 5.市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人才及其配偶的《潍坊市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6.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出具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的,出具合作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薪酬支付证明;与事业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出具在岗证明;自主创业的,出具工商登记信息等证明材料。

第四章 租期与费用

第十条 人才公寓租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租赁协议一年一签,协议期满后如需续租,用人单位须提出续租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签订租赁协议。

第十一条 人才公寓第一年免除租金,第二年按照租金基准价格的50%收取,第三年按照租金基准价格收取。

第十二条 人才公寓租金基准价格综合考虑公寓户型配置、市场价格水平、管理运行成本等因素确定,由人管中心会同财政、物价等部门每年核算公布。

第十三条 人才公寓押金、租金由用人单位统一缴纳,人管中心负责收取,专款专用,租金主要用于公寓的维护管理,押金在退租时退还。

第十四条 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暖、燃气、网络、物业 — 4 — 管理等费用由入住人才或人才所在单位承担。

第五章 公寓管理

第十五条 入住人才仅享有人才公寓的居住权,供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居住。

第十六条 租赁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租赁协议,收回人才公寓:

1.入住人才及其配偶在潍坊市区内购房或通过其它方式自行解决住房的;

2.已不在高新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或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未居住的;

3.采用弄虚作假手段骗租的; 4.转租、出借或私自调换住房的;

5.擅自装修、改变房屋结构或损坏公寓设施的; 6.不配合人才公寓管理,造成恶劣影响的;

7.租赁期间出现前款第3、4、5、6项情形的,应向人管中心支付年租金基准价3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用人单位对上述违约金及损害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8.有其它需要终止租赁情形的。

第十七条 租赁期满、中途停租或被取消租赁资格的,应及时腾退住房,办理退租手续。

— 5 — 第十八条 入住人才在租赁期间变更工作单位,但仍符合人才公寓入住条件的,由新用人单位重新办理入住手续,租赁时间连续计算。

第十九条 人才入住公寓期间,公寓设施物品有丢失或人为损坏情形的,添置、维修等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

第二十条 党工委组织部负责对人才公寓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财政局负责相关经费的预算安排、拨付和管理,为人才公寓管理运行提供保障;审计局负责对人才公寓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人才公寓产权单位负责公寓修缮、设施维护等工作;相关园区、企业负责做好物业管理等服务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2015年7月1日以后来区创新创业的各类人才及团队。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潍坊市中心城区”特指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区、综合保税区。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新富专家公寓、生物医药产业园学术交流中心公寓和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基地大数据产业园15号楼等3处人才公寓,潍坊市东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潍坊生物医药园服务中心、山东高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本办法制定公寓管理服务细则。其它人才公寓参照本办法执行。

— 6 —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潍坊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 第2篇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人才公寓,自2001 年1 月正式投入使用以来,在解除企业引进人才的后顾之忧、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中起到积极的作用,受到进区企业和社会的普遍赞誉。为了加强管理、加快周转,进一步完善服务配套功能,使人才公寓真正发挥其作用,特制定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人才公寓的功能

高新区所建设的人才公寓,是以低价租赁优质服务的方式,为区内企业(单位)引进具有硕士以上学位、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高层次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提供的短期居住的周转住房。其目的是营造吸引、凝聚优秀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者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第二条:人才公寓入住条件、申请人所在企业(单位)必须在高新区工商分局注册,在高新区国税、地税分局纳税。、申请人所在企业(单位)必须是区内中小型、初创型高新技术企业或从事高新技术项目开发的其它企业(单位)。、申请人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以上职称。

4、申请人必须是所在企业(单位)已经引进并与所在企业(单位)签有经过劳动管理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5、申请人在昆明没有固定住所、没有在昆明市参加房改,没有享受相关福利。

6、申请人所在企业(单位)在短期内确实无力解决住房问题、或一时难以购到合适住房。有能力解决的不在此列。

7、申请人是管理人才的,必须是主要生产基地在高新区规划范围内的非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经营主要负责人。

8、每个企业(单位)一般情况下,每年可租用一套人才公寓,特殊情况的可适当增加,但最多不得超过两套。

第三条:人才公寓的管理

1、人才公寓的管理由人才公寓建设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组长:由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担任;组员:由经发局、建设局、财政分局、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政策、协调和解决人才公寓建设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人才公寓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高新区人事劳动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负责处理人才公寓建设管理中的日常工作。

3、人才公寓的日常和物业管理由人才公寓办公室以合同形式委托高新区物业公司负责,物业公司要按高标准、高质量,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原则,为入住人才提供科学、规范、舒适的服务与管理。、入住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必须依法与高新区物业公司签订《 租住合同》,入住者必须服从物业公司的管理,入住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严格履行《租住合同》的相关条款。、人才公寓所有住房只能居住经批准入住的人员,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变更、增加居住人员。对于擅自变更增加居住人员、或改变人才公寓使用性质的,物业管理部门有权立即收回其居住资格,该企业和个人今后不得再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对其中情节严重的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人才公寓租住期限为一年,原则上不超过二年。房租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入住的人才档次越高,租金越低,直至无偿提供居住。第一年房租标准按照本规定第五条的规定执行。、第二年仍需续租者,须由上年入住者所在企业(单位)提出申请,报人才公寓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可续租,且第二年的房租在第一年房租标准的基础上提高50 %。、原则上不予批准第三年续租。确因特殊原因仍需续租者,由上年入住者所在企业(单位)提出申请,经人才公寓办公室审核,报人才公寓领导小组批谁后方可续租,且第三年的房租费按照市场价格收取,第三年租期满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再续租。

第四条:申请入住人才公寓的程序、用人单位向人才公寓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企业(单位)的工商、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职称、学历等有效证件(验证后的原件、复印件), 填写《 申请表》。2、人才公寓办公室汇同有关部门对企业(单位)和申请人的情况,按“入住条件”进行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提交领导小组复核,并报经管委会办公会审核批准;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审核批准。4、人才公寓办公室下达入住通知。、企业(单位)接到入住通知后,携带申请人本人免冠近照两张和入住通知,经人才公寓办公室核实无误后,到高新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租住合同》后入住。

第五条:人才公寓收费标准:

(一)、计费原则:、高新区人才公寓所收费用仅用于人才公寓的维护、维修和物业管理,人才公寓不以盈利为目的。2、人才公寓的房租计费面积以房屋的房改面积为准。、人才公寓的房租,包括了除租用人应自己另外交纳的水、电、煤气、通讯等费用以外的所有费用。

(二)、收费标准:

租住人才公寓的人才按其性质分为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两大类。、专业人才租住人才公寓的租金按其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及学术水平的高低来收费。具体收费办法是: 具有硕士学位者租金为12 元/月.平方米。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职资格者租金为10元/月.平方米。

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正高职资格者租金为8 元/月.平方米。

博士生导师或具有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称号的正高职人才租金为5 元/月.平方米。

国家一级学会理事(委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家组成员,或者相当于该级别的人才,租金为2 元/月.平方米。

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免收房租。、管理人才收费标准:

从事国家科技部规定的高新技术产业范围以外的企业,一般租用人才公寓的租金基价为24 元/月.平方米。

产业方向符合国家科技部规定的高新技术产业范畴内的企业,一般租用人才公寓的租金基价为12 元/月.平方米。

企业年技工贸总收入以及年纳税总额较高,或前景看好、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经人才公寓领导小组审核并经管委会批准后,月租金可适当下浮,但最低不得低于8 元/月.平方米。

对于管理人才,其享受租金优惠的依据是根据管委会有关部门审定的该企业上的经济技术指标。

第六条:高新区以前所颁布的人才公寓有关规定,如与本规定有冲突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

第七条:本规定由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公寓建设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潍坊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 第3篇

【关键词】人才公寓;序列;道路;景观绿化;以人为本

潍坊科技学院软件人才公寓选址于学院东侧偏北,软件园东南角,东侧为城市次干道兴安路,整个小区分成五部分,建筑以5层为主的多层住宅为主,还包括两栋18层的高层住宅,一栋19层的酒店式公寓,小区内的建筑排列整齐,次序有制,道路景观和谐统一,整个建筑符合大众的审美心理及居住需求。

一、布局分析

整个小区整栋建筑、道路系统及绿化景观分为五个组团,注重每栋住宅景观与视觉效果的均好性。组团中心和景观廊均设有供居民日常活动的各种设施。小区内建筑以5层为主的多层住宅为主,此外还包括两栋18层的高层住宅,一栋19层的酒店式公寓,并配备有必要的公共建筑内容。建筑上的一些基本特征在软件人才公寓表现的很多:重视环境,整体性强。整个建筑整体色块采用灰色,显得稳重大气,建筑上方大约四分之一的部分采用了白色,灰白结合使整个建筑多了一些品位,建筑前方后方又加了些黄色的色块,使黄色突显出来,使整栋建筑又多了一些俏皮。单体形象融于群体序列。整栋建筑,整体统一,但每栋楼与每栋楼之间又不一样,户型不一样,构造就不一样,将单栋楼拿出来与其他楼比较会有所不同,但整体来看单体形象又融于群体序列。构造技术与艺术形象统一。软件人才公寓的美很大程度上也表现为结构美:楼宇挺拔,很有质感;空间美:进入小区四通八达,非常开阔;序列美:楼宇与楼宇之间排列整齐,次序有制,结构紧凑。延伸到中国的建筑,像形式美法则,在中国古代建筑是一种很成熟的艺术体系,因此也有一整套形式美法则,其中包括视觉心理要求的一般法则,也有民族审美心理要求的特殊法则,迄今尚缺乏全面系统的总结。从现象上看,大体有四方面:(1)对称与均衡;(2)对比与微差,造型中的对比关系,行色质都有对比,因此对比又寓于统一;(3)序列与节奏;(4)比例与尺度:比例与尺度相结合,规定出若干具体的尺寸,保证建筑形式和谐有致,符合正常的人的审美心理。中国的建筑都是根植于中国的文化,表现鲜明的人文主义精神,总体性,综合性很强。软件人才公寓建筑形式设计在满足其基本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其与软件园及校区的整体风格的一致性。多层住宅采用深灰色基座,浅灰及白色墙身,橙色空调板,体现庄重的同时,又不失活泼洒脱。高层住宅采用浅灰,白色相结合,局部点缀以橙色,建筑挺拔飘逸。酒店式公寓体型方整,立面采用网格设计,凹凸有致,简洁生动,时尚而不张扬。

二、道路交通分析

小区主路口位于东侧的兴安路上,有退缩处理,在方便小区居民出入的同时,不影响城市的公共交通。小区西北侧邻软件园区有一次入口,旨在加强软件园与人才公寓区内部联系,方便员工使用。进入小区,内部道路四通八达,一眼望去,相当开阔。在非主路上,一般都会用菱形嵌草砖布置停车位,达到动静结合,既有实用又有美学的价值。道路不仅仅是通道,还是人们交往活动的室外空间,通过它也可以观赏小区的外部环境。因此,道路是小区的重要组成要素。像地形,植被,水体,色彩,文化特征这几个因素都能够代表道路景观的美学价值。

三、景观绿化分析

小区景观绿化是将道路及其沿线所有设施纳入绿化范围,以改善行车舒适度,美化路容,展现小区特色。景观绿化的成效能反映出一个小区乃至一个城市景观建设与管理的特色和水平。软件人才公寓内设有小区中心绿地,小区中心绿地结合公共建筑布置绿化、铺装景观小品和休闲设施;小区主道路上沿线种植了一溜杨树,沿线望去生气盎然,杨树春夏秋冬又带来不同的特色。小区内广场场地铺张很大,从高处望去广场内有两个半圆的造型,一大一小,给矩形的广场带来了一点曲线美。广场边上与道路的交界处布置了健身器材,动静结合,既可观赏又可参与其中。组团中心绿地及周边防护绿地,设置于楼与楼之间既美化了环境又净化了空气。组团中心绿地还优先考虑居民,特别是老人和儿童的日常生活设施,设置绿地位置。小区内园林绿化、场地的铺装追求意境的创造,品种多样化,色彩丰富化,点线面相结合,力求创造典雅精致的庭院氛围。

总的说来软件人才公寓贯彻“以人为本”的规划设计思想,人才公寓规划与住宅设计充分满足使用者对安全,舒适,交往的要求,创造高品味,现代化的“人居环境”。

参 考 文 献

[1]侯幼彬.中国建筑美学[M].哈尔滨: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1997

秭归县人才公寓管理办法 第4篇

秭政办发„2014‟81号(2014年11月26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人才公寓建设管理工作,为人才引进、拴心留人营造良好环境,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房源及性质

第二条 人才公寓房源,根据需求由房管部门提供,产权归县住房保障中心所有。其供给规模应当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人才保有、需求总量相适应。

第三条 人才公寓性质为新进人才的过渡性政策周转房,按照“只租不售、廉价出租、周转使用”的原则由县委人才办牵头负责分配管理。

第三章 申报对象

第四条 人才公寓申报对象分为以下四类:

(一)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

(二)县属规模以上企业的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人才,拥有科研成果、国家专利技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年薪6万(税前)以上的其他类别人才;

(三)35岁以下,在编在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县以上机关事业单位下挂工作人员,或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人才人事项目非固定聘用在我县工作的各类工作人员。

第五条 人才公寓申报对象必须家庭在城区无住房。即未婚申报对象必须父母及本人在城区无住房,已婚申报对象必须配偶及本人在城区无住房。

第四章 申报程序

第六条 人才公寓申报按照个人申请、单位初审、组织审定、排号入住的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人员按照县委人才办提供的申报表格据实填写书面申请。

(二)单位初审: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相关情况进行核定,并将申报材料报至县委人才办。

(三)组织审定:由县委人才办负责对申报对象家庭房产情况及申报类型进行核查,并按配租办法确定排号顺序,审定入住对象及入住房号。

(四)登记入住:县委人才办公示审定结果,开具人才公寓入住通知单,申报对象凭入住通知单到县房管部门办理入住手续。

第五章 配租办法

第七条 集中配租办法。在申报对象人数多于空置房源时,实行集中配租。即集中组织开展摇号、排序、选房工作。未进入选房序号的,进入轮候名单,出现新增或空置房源时按轮候顺序安排入住。第八条 零散配租办法。在无轮候人员,且申报对象人数少于空置房源时实行零散配租。即按照申报时间顺序安排选房入住。

第九条 随住办法。人才公寓随住人员仅限于租住人员配偶、父母及子女。本人从未居住或长期未居住,其他人员(含直系亲属)以随住名义长期居住的,一律视为转借转租,责令退出人才公寓。

第十条 住房变更办法。入住人员不得私自调换住房,确需调换住房的,需向县委人才办申请,经县委人才办同意,方可在县房管部门办理住房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 续租程序。人才公寓一年一续租,续租对象需在合同期限截止前一个月向县委人才办提交续租申请书,审核合格的,凭县委人才办开具的人才公寓续租通知书到县房管部门办理续租手续。审核不合格的,凭人才公寓退租通知书到县房管部门办理退房手续。

第十二条 租赁费用。人才公寓租赁费用参照公租房标准执行。租赁费用可由所在单位视人才紧缺程度和贡献大小按照一定比例予以报销,报销比例不得高于80%。

第十三条 人才公寓连续租住一般不得超过5年。满5年仍需租住的,需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且租赁费用自理,不得报销。

第六章 退租办法

第十四条 人才公寓退租分为责令退租、主动退租和到期退租。退租对象需首先在县委人才办开具人才公寓退租通知书,而后到县房管部门办理退租手续。

第十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的,通知所在单位,责令退出人才公寓。

(一)转借、转租、改变用途的;

(二)超期限1个月未办理续租手续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人才公寓,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人才公寓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家庭在秭归城区购置住房超过1年未办理人才公寓退房手续的;

(六)辞职、辞退,或调离秭归县工作超过1月仍未办理人才公寓退房手续的。

(七)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违规情况

第七章 公寓管理

第十六条 强化租住人员所在单位管理责任。所在单位在推荐申报时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入住人员台账,定期提醒检查。对辞职、辞退和调走人员及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人才公寓入住条件的,要及时报告县委人才办,并督促办理退租手续。

第十七条 实行违规入住通报制度。对举报及检查发现的转租、转借、私自调换住房及其他违规情况,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全县通报,并责令所在单位督促整改。

潍坊高新区北海学校简介 第5篇

潍坊北海学校创办于2007年,是潍坊市政府十大惠民工程之一,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国办学校。学校位于东风街与金马路交界路口,东与潍坊著名学府——潍坊学院毗邻,西与富华游乐园接壤。学校占地35亩,总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新建凤凰校区占地约55亩,规划有10座教学楼。2个校区共拥有56个教学班,在校学生3000多名。教职工180多名,其中,齐鲁名师、山东省特级教师、山东省教学能手、潍坊名师、潍坊特级教师10名,潍坊市教学能手40多名。

2007年,潍坊市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投资4000万建设资金,配臵了大量的教育教学设施:按省级规范化标准配齐音、体、美教学器材;配有两个高标准的微机室, 建成高标准校园网和校园网络资源库;每个教室都安装了空调、大屏幕电视、饮水机、实物投影仪、宽带网设备等;每位教师都配备一台笔记本电脑,实现现代化手段教学。2009年又投资70万扩建图书室、增加学生阅览室;新建一个全国一流的数字化物理实验室、一个化学实验室,一个生物实验室,部分教室新安装了现代化的电子白板。2010年管委会投资16万元改造校园监控。

学校非常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制定了名师培养工程,通过有效的培育和管理机制,推动优秀师资力量脱颖而出。北海学校已营造了士气高、风气正、人气

旺的良好氛围,成功打造出 “塑名校,铸名师,育名生”的金名片。2007年以来,先后有16名教师成为高新区教坛新秀,15名教师成为高新区教学能手,10余名教师成为潍坊市教学能手。韩兴娥老师成为山东省第二届“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2010年被评为“全国推动读书十大人物”。

学校确立了“和〃雅”文化引领全校工作。和:“和”者,和睦也。就是人人岗位舒心,待遇落实,关系通畅。“和”,体现了学校兼取众长,合力同心,内外和谐的大气象。雅:有“高尚,美好之意”。“雍容闲雅、大雅宏达、温文尔雅、雅人深致”是雅的主题,学校或个人要具有高雅的追求、典雅的气质、容雅的气度,北海学校的学生要具有理想远大、学识渊博、知书达理、敦厚通达、雅致灵动、个性丰富、特长突出的内涵。“和”是基础,“雅”是发展的目标。“和”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能力。“雅”是一种气质,也是一种胸襟气度。“和雅”体现了学校同心同德、志存高远、情趣高雅、胸怀宽广、和谐发展的大智慧。

学校的办学理念是“全面卓越,和雅育人”。办学宗旨是“办好教育,服务人民”,育人目标是“和而不同,各雅其雅”,学校的学风是“办法总比困难多”,教风是“态度至上”,学校的校风是“让校园充满爱”,学校的校训是“创新改变一切”。

学校的办学目标为“积淀和雅文化,建设一流学校”。即在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过程中,凝心聚力,提升现代素质教育理念,内化和彰显“和雅”文化,形成标准配备的物质文化,科学合

理的制度文化,丰富多彩的课程文化,合作高效的行为文化,健康高雅的娱乐文化,建设成为一所区域领先、国内有名的品牌学校。

学校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崇尚学习、主动发展、乐于创新、勇于实践”的“和雅”北海人。即紧紧把握基础教育的本质特征,夯实学生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保护好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培养学生自主发展的能力,养成良好学习习惯、生活习惯,鼓励学生实践创新,动手操作,具有和雅精神的北海学子。

学校全力打造以“和〃雅”文化为核心的八种学校文化:“和〃雅”的精神文化,洁净优雅的物质文化,科学韵雅的制度文化,丰富多雅的课程文化,心灵静雅的德育文化,家长心雅的安全文化,学生融雅的社团文化,合作高雅的行为文化等。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和〃雅”文化为引领,以“轻负担高质量,深化素质教育”为核心,走内涵发展的道路,狠抓教学常规管理,深化课程改革,全面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一是以“家校协同教育”为依托,推进学校现代制度改革。以学校教育为主体,家庭教育为基础,社会教育为依托,将三方教育力量整合为目标一致、内容衔接、功能互补、和谐互动的大教育场,形成多方参与的大教育格局,让学生在这个大教育场中健康成长与发展。二是以课堂教学为抓手,打造轻负高效课堂新模式。多措并举,大力推进“345高效课堂”模式教学,使学生的学习方式、自主学习能力、学习内趋力和良好 的学习品质得到明显提升。打造特色高效课堂,其中较为突出的有汤善香校长推出的“主题学习”优质高效课堂。成立名师团队,发挥名师的辐射作用,扎实地推进“青蓝争艳,特色跟进”工程,不断促进教师队伍专业成长。成立了汤善香“主题学习”团队、张素英“一课多读阅读教学”团队、韩兴娥“课内海量阅读”团队、张呈峰“自主互助特色课堂”教学团队、考俊花“品德教学生活化”团队、戚红红“美术快乐合作”教学团队、隋海丽数学“学习思想与方法”研究团队、李蕾“自主评价”教学团队、王玉哲物理教学团队、刘安娜“英语活动型教学”团队等等,积极开展教学研讨,大胆探索教育规律,教育教学水平明显提高,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局面。在学生作业布臵上,自主作业,倡轻负高效之本。创新推出“厨房式”自主式作业,达到培养学生学习的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三是以主题模块学习为核心,大力推进课程改革。解决了教学内容知识上的交叉重复现象,使学生的课堂学习达到省时高效。四是以特长发展为重点,提高学生艺体素质。学校开发了包括京剧、剪纸、面塑、民族舞、拉丁舞、民乐、书法、绘画、古筝、篮球、影视艺术等30多种适合学生艺体发展的特色课程,聘请了37位专业辅导教师,涉及艺体领域30多项;学生可打破原有的班级界限,自主选择特长班,集中学习,获得了一项终生受益的艺体特长。2011年元旦,学校师生同台演出的“国粹飘香”京剧晚会获得圆满成功。在

打造书香校园的同时,把传统文化系列地引入校园,以此来积淀底蕴,传承发展。实施京剧进校园工程,开展“京剧欣赏大课堂”、“京剧游园”、“北海京剧团培训”、“国粹飘香京剧演出”等系列活动,邀请京剧名家走进孩子们中间。在这个课堂里,孩子们认识了生、旦、净、丑京剧行当,熟悉了西皮、二黄,陶冶了身心,提高了素质。学校作为潍坊市首家京剧进校园研究试点学校,被山东省教科所确定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成员。

建校以来,北海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认真推行素质教育的前提下,突出“多元教育”。多元教育内容包括:教师队伍建设多元化、课程设臵多元化、教学组织形式多元化、评价手段多元化、教育理念多元化、生态建设多元化、文化建设多元化、作业设计多元化、评价手段多元化等。学校一直强调精神塑造,突出人文熏陶,用文化的方式发展有灵魂的教育,逐步形成了“尊重人格,尊重个性,倡导自由”的学校氛围和以“和雅”文化为核心的北海精神。

依靠高新区教育的强大优势,高举素质教育的大旗,紧紧围绕“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以规范办学行为中心,一手抓习惯养成,一手抓教学质量)开展工作,北海学校取得了骄人的业绩:在2009年的初二地理、生物WAT考试中,生物A率高达38%,地理A率达27%,远远超出全市15%的平均水平。全市中小学生合唱比赛获市级一等奖。全市中小学经典诗文诵读比

赛中获中学组集体二等奖。小学部的张子诺在山东省英语风采大赛中进入前30名;全国书画比赛有72名学生获得各类奖项。第三届海峡两岸少儿风筝大赛中我校学生一举囊括了单项及团体全部冠军。“和谐中国,全民全运”山东省千校乒乓球赛——“体育彩票杯”潍坊赛区比赛中,我校勇夺亚军。我校07级3班的李雪同学先是在2009新丝路中国模特大赛山东选拔赛中勇夺桂冠,此后又在全国总决赛中脱颖而出,捧回新丝路大赛风尚模特大奖!李铭杰同学在2009年山东电视台“齐鲁全运小记者”选拔中进入前20强。在山东省“爱我祖国,爱我家乡”儿童少年书画摄影大赛中戴传知同学荣获一等奖。08级7班学生韩瑞珂在“沪港澳与新加坡四地中学生暨2010全球华人中学生阅读征文大赛”中,荣获初中组上海赛区一等奖第一名,并一举获得总决赛初中组冠军。在首届潍坊市中小学生科技节上,北海学校08级2班学生刘施展发明的自动灌溉装臵引来了在场老师及同学的连连称赞,他的创新事迹在潍坊晚报和潍坊新闻网上报道。2011年8月26日,由省体育局与省教育厅联合主办的“中国体育彩票杯”山东省中小学生足球联赛在山东鲁能足球学校落下帷幕,高新区北海学校足球队获得小学组冠军。2010月16日,潍坊市第二届“雏鹰杯”科技创新大赛——K’Bot创意构建赛落下帷幕,北海学校代表队成绩喜人,获得2个一等奖。

在2008年潍坊市教育局组织的城区20所重点初中的点评中,我校管理与创新工作名列第一。在高新区中小学督导评估中,位列全区第一名。在2009年潍坊市教育局组织的初中课堂专项督导中,我校获得市区第一名的好成绩。2009年6月,我校为山东省考试评价改革研讨会提供现场,受到省教育厅领导的好评。2009年7月,全国小学人文教育现场会在我区举行,北海学校为大会提供现场。2009年11月全国小学语文主题学习研讨会在潍坊举行,我校成功为大会提供现场,韩兴娥老师提供的课内海量阅读公开课得到了与会领导与专家的一致好评。2010年11月,由教育部港澳台办公室、基础教育二司主办,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和我市教育局承办的第八届京港课程专家交流会和“贯彻全教会精神 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深化课程改革”大型现场观摩及学术报告会在潍坊举行,我校为大会提供现场。香港教育统筹局首席助理秘书长张国华博士对学生表演和学习成果高度评价,欣然为学校题词:小学生是我们国家的未来,谢谢学校的努力!2011年4月我校成功为中美合作公民教育2011会议提供现场,来自全国各地200多名专家和代表和20多名泰国代表参加了会议。2011年4月14日,由潍坊市教科院、小学生拼音报社主办,潍坊高新区文教局、潍坊高新区北海学校协办的“韩兴娥教学艺术研讨会”在潍坊富华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全国各级各地小学教育的主管领导、顶级权 7

威专家和具有极深造诣的教学一线的实践工作者等1000多名代表超过参加了会议。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曾接待过重庆、莱芜市、深圳市、天津市、内蒙古等30多个考察团的来访交流,先后与英国、新加坡等国家的多所学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北海学校在互通有无、取长补短中向前发展,并逐步走向国际化。

高标准的办学风格和骄人的成绩赢得了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的一致认可。学校曾荣获得荣誉称号有:“全国特色学校”(2012.7)“山东省艺术教育示范校”(2009.12)、“山东省平安和谐校园先进单位”(2009.12)、“山东省交通安全示范校”(2012.3)、“山东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2011.4)、“2011年中国新教育宣传先进单位”(2011.7)、“山东省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精神风貌奖”(2009.10)、“中国教育学会优秀校园文化建设单位”(2008.7)、“潍坊市素质教育示范校”、“潍坊市规范化学校”、“潍坊市绿色学校”(2008.12)、“潍坊市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先进单位”(2008.12)、“潍坊市311工程机器人实验室教学示范校”、“潍坊市311工程电脑制作活动特色学校”、“潍坊市第二届欢乐金秋艺术节组织奖”(2009.12)、“潍坊市红心向党推优工作先进单位”(2009.3)、“潍坊市参保扩面先进单位”(2010.1)、“高新区朝阳读书先进学校”(2008.1)、“高新区07和谐创建示范学校”(2008.1)、“高新区少先队先进单位”(2008.1)、“高新区07素质教育先

进学校”(08.1)、“高新区五个一工程先进学校”(2008.2)、“高新区07文明单位”、“高新区阳光体育运动示范学校”(2008.9)、“2008-2009高新区文明单位”、2009高新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高新区德育工作先进单位(2010)、高新区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2010.3)、“高新区2009新闻宣传先进单位”(2010.3)、“高新区教科研先进单位”(2008.1)、“2007教育创新先进单位”、“2008教育创新先进单位”、“高新区教学工作先进单位”(2010.9)。

今后,学校进一步完善办学思想和管理理念,牢固树立“全面卓越,和雅育人”的教育思想,力争在有限的空间内做无限的教育。学校的目标是市内领先、省内一流,力争在高标准建设的基础上,把学校建成“高效能管理、高品位运行、高质量回报”的现代化齐鲁名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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